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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录用审批表就是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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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录用审批表就是劳动合同

1不属于劳动合同,可以去劳动监察部门举报单位2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因为没书面劳动合同,要求入职第二个月起一年内双倍工资补偿3免费,不如直接申请劳动仲裁更好,仲裁也免费4需要提供能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工资卡流水、出勤卡、有你名字单位公章文件之类另外,劳动仲裁时效一年,从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计算。对裁决不服可以再到法院起诉

1入职申请表不属于劳动合同,但只要上面有公司领导签字就是你在公司工作的证明。另外没有为公司创造效益不是不支付工资的理由,7天试用期除外,如果是转正后辞退,那么劳动法要求公司支付3个月正常工资作为补偿,如果还在试用期,按照工作时间结算工资,你没说你是什么情况,所以这点你参考下2可以,这是不签订劳动合同的补偿,另外如果时间长,社会保险也可以要求补交,只要证明劳务关系法院都支持3劳动监察大队有效,免费。但是听我说,监察大队只是监督调解作用,没有法律效力的,建议你直接走劳动仲裁委员会,免费,比监察更具有法律效力4你需要准备所有你能提供的资料~面试单,入职申请表,转正表,考勤表,工作证,报销票据也算,最好是上面有公司公章的证据多说一句劳动仲裁出来的结果如果不执行,可以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同样免费,如果还是拒不执行,法院会从公司账户上直接划给你应得金额

不是合同,应该是企业保留的材料,管理严格的企业,不能随便拿一份合同就给你签,需要逐级审批领取。

劳动合同制工人录用审批表

你好,。这个是劳动局制定的,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劳动合同材料,约束双方的行为,使双方明确各自的权力和义务

这个应当由用人方放入职工档案进行保管。

当时的用工登记表都是一份的,作为工厂的人事档案保存。那是单位人事部保管的。

录用登记表应该是两份,单位一份,存档,本人一份。

员工录用审批表能否视同书面劳动合同

回答 您好,百度律师为您解答 提问 你好 入职时填写了个人简历表,是否可视为已签署劳动合同? 谢谢 回答 这个是不能认定签订了劳动合同的。除非你在填写了《招聘人员登记表》后与用人单位发生了事实劳动关系,这样虽然没签劳动合同但在法律上认定你与用人单位有劳动合同关系。 有的,如果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劳动合同到期后,如果是劳动者不愿续约的,一般情况下员工不可以再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赔偿金或经济补偿金。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约,用人单位或者劳动者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用人单位依法支付经济补偿。但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除外。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更多5条 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合同是有一些必要的组成要件的,比如:工作岗位、地点、时间,工资待遇,合同双方的权利及义务。招用人员登记表不能代替劳动合同,但可作为确认你与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依据。

1入职申请表不属于劳动合同,但只要上面有公司领导签字就是你在公司工作的证明。另外没有为公司创造效益不是不支付工资的理由,7天试用期除外,如果是转正后辞退,那么劳动法要求公司支付3个月正常工资作为补偿,如果还在试用期,按照工作时间结算工资,你没说你是什么情况,所以这点你参考下2可以,这是不签订劳动合同的补偿,另外如果时间长,社会保险也可以要求补交,只要证明劳务关系法院都支持3劳动监察大队有效,免费。但是听我说,监察大队只是监督调解作用,没有法律效力的,建议你直接走劳动仲裁委员会,免费,比监察更具有法律效力4你需要准备所有你能提供的资料~面试单,入职申请表,转正表,考勤表,工作证,报销票据也算,最好是上面有公司公章的证据多说一句劳动仲裁出来的结果如果不执行,可以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同样免费,如果还是拒不执行,法院会从公司账户上直接划给你应得金额

最普遍的介绍:合同问题特点是什么:法律效力举例说明应用场景:劳动合同法其它含义:1,如果【入职申请表】是劳动合同内的一款条约,不是补充协议。2,防止题外变相附加条件,你的懝问是理智的,必要的。举例说明应用场景:可视为,劳动合同内容。签订【申请表】时,注意相关申请内容対你的约束力。如某种附加条件,象押金,离职赔偿,任意调岗。。。

员工录用通知书就是劳动合同

LZ:两者不是等同关系(1) 两者在内容上有相似之处但不等同(2) 录用通知书是用人单位的“要约”,而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正式法律文书,《劳动合同法》规定了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李蕊)

录用通知书的法律效力在我国《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中没有明确规定,但它在劳动关系的缔结过程中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其法律性质属于我国《合同法》中规定的“要约”与“承诺”的形式。基于《劳动法》系的法律关系的特殊性,企业发放录用通知书其实是一种要约行为,对企业和员工双方都有约束力。对于用人单位来说,一经发出到达劳动者后即生效,用人单位不得撤销;对于劳动者来说,收到录用通知书,可以选择承诺或放弃,一旦选择承诺,双方合同即告成立。  如果录用通知书具备了双方协商的过程,公司发出的录用通知书含有录用的意思表示,还就劳动合同期限、劳动报酬、工作岗位、月薪标准等内容进行了约定,并且同时具有公司的公章和劳动者的签字,隐含了双方协商的过程,且在劳动合同期限内亦按约定实际履行,因此,录用通知书应认定为双方经协商后的真实意思表示。其次,录用通知书虽然不具备《劳动合同法》第17条所要求的劳动合同应具备的全部条款,但核心条款已经具备。录用通知书中约定了具体的合同期间、工作岗位、工资标准等劳动合同的基本条款,公司已经加盖公章、员工已经签字确认,应属于具有法律效力的劳动合同。

有。找工作后没过试用期,没有转正是可以随时离职的,所以这时候的录用通知是具有法律效应的,这是本人的选择。

企业录用劳动合同制职工审批表

中共党员、中共预备党员、共青团员、无党派人士、民革党员、民盟盟员、民建会员、民进会员、农工党党员、致公党党员、九三学社社员、台盟盟员、群众。一共十三类。前两个很好理解,一个是正式的中共党员,一个是处在预备期的中共党员,如果你是前两个中的一个,具体情况应该知道。共青团员指的是加入共青团的成员,如果普通团员超过28岁,且未在团内担任任何职务,也没有加入任何党派,则自动退团。其政治面貌变为群众。无党派人士,是指没有参加任何党派、对社会有积极贡献和一定影响的知名人士,其主体是知识分子。具体到我国,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一般称无党无派的知名人士为社会贤达。也就是说,无党派人士是知名人物,且对我党有突出贡献的人。无党派人士不是普通老百姓。后面从民革党员一直到台盟盟员的八个,是我国八大民主党派成员。具体可以百度八大民主党派。最后一个,群众。是除了上述十二个之外的所有人,都可以称之为群众。比如未入团也未入党的在校学生、工人、农民、知识分子、教师等等,都可以填写这个。具体到你,如果你入了党,就填“中共党员”(不可以填“党员”两个字,这是不规范的)。如果入了党,但是还处在预备期内,就填“中共预备党员”(一般情况下预备期为一年,另外,入党积极分子的政治面貌,原来是什么就填什么,比如原来是共青团员,现在是积极分子,那就填共青团员)如果是团员,就填“共青团员”(注意,共青团员在28岁之后如果没有在团内担任任何职务,自动退团)除了上面几个之外,如果你不是党员,也不是团员,就是一个普通的学生或者职员之类的,就填写群众。

你好,。这个是劳动局制定的,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劳动合同材料,约束双方的行为,使双方明确各自的权力和义务

有区别,两者的功能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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