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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不当言论舆情分析及对策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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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不当言论舆情分析及对策建议

这个世界本来没有规则,人数够多,就能制定规则——张博洋

一 、 网络舆情的现状 网络舆情是指在互联网背景之下,众多网民对于社会(现实社会、虚拟社会)各种现象、问题所表达的信念、态度、意见和情绪表现的总和,或简言之为网络舆论和民情。网络舆情在某些层面对政府机构形成了很大的网络监督压力,有的甚至成为促使相关部门下决心研究解决类似问题的契机和推手。二 、 网络舆情的特点 一是突发性:由于借助网络平台传播信息简单直接且身份隐蔽,网民能够快速、大胆地发表意见,呼唤声援,在短时间内形成一种力量,以期引起社会和政府的重视。因此网络舆情的形成往往非常迅速,事先没有征兆。一个热点事件的存在加上一种情绪化的意见就能形成星火燎原之势。 二是破坏性:网络舆情危机往往会引发社会大众与相关单位、执法人员在观点甚至行动上的剧烈冲突。 三是紧迫性:相关机构必须对即将或者已经发生的舆情危机迅速做出正确的反应,防止事态的扩大,减少损失。可以借助一些优良的舆情监测软件,如“凯世通网络舆情”等,对网络媒体做实时监测监控,防患于未然,一旦发现负面,实时报警,迅速控制传播源。

乐思舆情网络研究中心认为:(一)、建立组织保障机制网络舆情和网络信息安全工作一样,都应实行属地管理和一把手负责制,采取“谁运营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办法实行责任追究制。要在进一步提高认识的基础上,把网络舆情信息工作纳入宣传思想工作总体安排,精心部署,狠抓落实。要制定各种规章制度规范网络行为。要明确一位领导同志具体分管网络舆情信息工作,同时确定一名同志为舆情信息员负责网络舆情的日常监测,每天或每周按部门对网络舆情进行分类整理,针对各部门的情况,提供简单的舆情监测分析报告,及时向各职能部门进行反馈。(二)、建立技术保障机制网络技术手段是实现网络舆论管理的一个有效措施,常用的网络技术手段包括对IP地址的监测、跟踪、封杀;网管的全天候值班监测,对负面消息进行及时清除;运用智能型软件进行敏感词组的自动过滤;对论坛发帖的延时审查及发布;对国外敏感网站浏览限制;论坛、博客、播客实行实名认证制度等。各个网站和互联网运营商都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互联网信息安全的相关法律法规建立技术保障措施,确保网络信息安全。(三)、建立日常工作机制1、网络信息发布“互联网让每一个人都变成了信息的发布者,而且可以不经过审查。”一位传媒研究者称,“一方面,这可以让信息更加公开透明;同时,由于鱼龙混杂,你无法分辨它的真假。而对那些年轻的网民来说,情绪非常容易被煽动。” 正是如此,网站一定要严把信息发布关,要建立网络信息发布的审核制度,规范信息审核流程,实行专人负责。网站开办的BBS论坛、博客、播客等交互栏目,必须实行“实名注册”并落实专人管理,严格执行先审后贴制度。

应对网络舆情的方法包括增强网络舆情预警机制、健全舆论引导机制、完善管理体制等。网络舆情是指在网络上流行的具有极大影响力的社会舆论

发表不当言论案例

2022年7月9日,泸州市公安局纳溪区分局接群众报警称:有人在微信朋友圈发表不当言论。

四川泸州警方通报,徐某某(女,58岁,系泸州市纳溪区人民医院退休返聘人员)在微信朋友圈发表不当言论,造成不良社会影响,徐某某的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被依法行政拘留五日。网络空间不是法外之地,每个人都要对自己所发表的内容负责,而面对徐某这种连基本的良知都没有的人,更应该严惩!

其言论引发了哪些争议?

宪法规定:一、公民有话语自由,包括在网络上发布言论的自由,但是在网上发布信息一定要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徐某某作为中国人,却辱骂中国人,其行为已经严重超出了正常话语,伤害了国民的感情,涉嫌寻衅滋事。

二、培养一名合格的医生,需要国家投入多少人力、物力和财力、医院又需要投入多少就业成长的扶持力!而徐某某身处其位,拎不清作为一个中国人该有的朴素情怀,去咒骂、侮辱自己的同胞。作为一名医生,救死扶伤的职业,思想决定行动。

《治安管理处罚法》26条规定,寻衅滋事最常见的就是随意殴打他人、损毁财物等行为,也包括在网上发布不当言语。

徐某某作为公立医院医生,《职务处分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已经退休的公职人员退休前或者退休后有违法行为的,不再给予政务处分,但是可以对其立案调查;依法应当予以降级、撤职、开除的,应当按照规定相应调整其享受的待遇。

最后,该案再次警醒人们,网络也是公共场所,有很多人在关注,发言一定要谨慎,如果是在网上发布,点击率和传播率高的话,还有可能涉嫌寻衅滋事罪,要承担刑事责任。否则一旦触犯法律,就后悔莫及了。

我认为有点过分。因为不当言论也没有造成什么太大的影响,所以学校应该进行教育就可以了,完全没有必要开除。

四川省泸州市公安局接到群众报警称,有人在微信朋友圈发表不当言论,民警在核实之后,依法对当事人处以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民警经过调查,当事人徐某某,58岁,是泸州市纳溪区人民医院退休返聘人员。

徐某某对安倍遭遇刺杀的事件发表了自己的看法,她在评论区中的三条留言,让所有人大跌眼镜,愤怒不已,她的言论让我们看到她完全否定,甚至是仇视自己的同胞,并且到了非常可怕的一种成都,而且网友发现,这也不是徐某第一次发表不当言论了。

在7月1日,她就发布了一条“英德是广东省清远市英德县,而非英国和德国,中国佬,一见别个欧美韩日遭灾就幸灾乐祸,最该被灭掉的是中国人,丑陋的中国人,劣等民族!”就是这样一条让人愤怒的朋友圈,激起了民愤。

有人看完后愤怒的表示,对这样的人才拘留五天都是轻的,应该给予更严重的惩罚!一个不知道自己是哪国人的人,简直是全体中国人的耻辱,这样的人竟然如此辱骂自己的同胞,没有一点点的良知。

这件事情,也给你众人一个警示,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在网上发布信息应该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对于在网上捏造,散步虚假事实,发表不当言论,扰乱社会公共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公安机关会依法予以严厉的打击。

希望徐某某能够深刻的认识到自己的错误,58岁本应该是深知我们国家曾经的遭遇,如今却发表如此恶心的言论,实在是让人感到愤怒与失望,个人认为,拘留五日的处罚确实不算严重,也希望网友们在发布个人言论的时候,深思熟虑,不要向徐某某一样。

朋友圈不是法外之地,一个人说话还是需要谨言慎行,不能违反社会道德,破坏公共秩序,引起大众的恐慌,我们要传递正能量而不是歪理邪说。

发表网络不当言行

发表不当的言论要依据情节而定,处5日以下拘留或5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如果构成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诉,但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网络言论侵权要到哪个法院起诉网络言论侵权给当事人带来的损害不可估量,此时作为受害一方肯定想到法院起诉维权,但究竟去哪个法院起诉可能就没几个人可以准确说出,通常侵权案件的法院管辖地为侵权行为地、被告住所地。我国民事诉讼法律对于侵权案件的地域管辖,秉持的原则是:侵权行为地、被告住所地。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侮辱罪】【诽谤罪】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通过信息网络实施第一款规定的行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诉,但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一)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二)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三)扬言实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在网上发表不当的言论要依据情节而定,处5日以下拘留或5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如果构成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网上散布不实言论的处罚依据需要结合具体案例。一般情况下,法律依据如下:1、因为这些有的可能属于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可以参照关于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的处罚;2、造谣严重侵犯人权时,可以参照侵犯人身权利的条款。在网络上散布关于疫情的不实言论,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可能涉嫌违反中国法律条规的规定,触犯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最高判刑十五年。法律规定,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编造爆炸威胁、生化威胁、放射威胁等恐怖信息,或者明知是编造的恐怖信息而故意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侮辱罪】【诽谤罪】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通过信息网络实施第一款规定的行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诉,但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

知网涨价舆情分析论文

我认为伤害了科研环境。虽然知网一开始成立的初衷是好的,而且确实促进了科研学术的交流。但是当一个本身带有公益属性的平台商业诉求越来越强,作为「摇钱树」越来越大,变成了科研学术的成本。举个例子,类似建设高速公路,本身对经济发展有好处,但是假如某个公司垄断了大多数高速公路,收费越来越高,相当于额外收了一道「税」,而在科研学术领域,这就变成了「科研税」,变成了一种瓶颈。

这次中科院之所以停掉知网,是因为中科院订购知网的费用已经达到了千万级别。平时如果你在学校图书馆查询知网上的论文,没有花钱,是因为学校已经替你交了钱。各个大学每年都要花费大量的成本来订购知网的服务。

那么知网上的论文来自哪里呢?每年各个大学的学位论文(例如博士论文等等)都被知网收录,大家往很多学术杂志投稿的论文也会被知网收录,然后各个大学的学生、科研人员检索论文,要再额外付费。

本身提供收录、检索服务并且收费,这是合理的,因为这中间是有运营费用的。但是由于知网在市场上的位置,掌握了定价权,费用越来越高,这些费用最后由国家财政和学生的学费买单了。包括学生的论文查重等等,都变成了学生的经济负担。

知网收费是合情合理的,毕竟保存了这么多的各式各样论文期刊,需要有足够的技术人员来进行保密操作,价格高点也正常

知网的收费是不符合情理的,这样的收费太高了,这样的收费已经严重影响到了这个行业的公平公正。

我觉得这是一种非常不好的现状,而且对于毕业季的考生来说是一种不太好的体验,所以我个人不欣赏这种行为。

发表不当言论保证书

法律分析:如果有在网上发表一些不当言论被公安机关发现传唤会进行询问调查,可以给予处罚,如果没有正式处罚,所在地派出所会对笔录存档处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二十五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

(二)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三)扬言实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发表不当言论写保证书有案底吗,发表不当言论写保证书没有案底。

写清对象,客观陈述错误事实,标明保证人人姓名、保证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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