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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对东盟的投资研究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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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对东盟的投资研究论文

东盟国家的技术水平、基础设施水平对中国的双边贸易规模有正向影响,工资水平呈负向影响。孙穗、朱顺和(2021)通过构建政府治理指标分析中国对东盟国家对外直接投资的效应。此外,王璐和牛希璨(2019)得到政府质量综合评价模型,新加坡政府质量最好,与中国向东盟投资占比呈正相关。陈璟浩和徐敏娜(2020)运用科学计量学、社会网络分析、引力模型等方法发现,合作强度越大,对外交流水平越高。付韶军和王茜(2019)发现,中国-东盟直接投资的影响因素包括市场规模、经济水平、政府效率和距离等。纵观国内外研究成果,学者对东盟国家的投资环境主要从某一方面进行研究,有极少学者针对东盟不同的投资环境进行概括,这为本文提供了一定的研究思路。本文在以往研究的基础上,从自然环境、政治环境、经济环境、社会文化环境、科技创新环境分析了东盟国家的投资环境,对目前中国对东盟国家对外直接投资的影响因素进行实证研究,旨在“一带一路”发展背景下,更好地促进双方经济的发展。

中国对东盟国家投资状况分析及建议(全文)2019年10月22日远远多于中国对东盟投资,东盟国家对中方投资少表示担忧。 投资比重相对较低。20...文秘帮中国对东盟国家对外直接投资的影响因素分析,投资学论文 - 学术堂1. 被解释变量 选取中国对东盟的对外直接投资存量作为被解释变量。2. 解释变量 (1)自然环境因素 东盟各国有丰富的自然资源,例如原油、煤、天然气、矿石、金属等,丰富的自然资源对国际直接投资活动存在一定的影响。因此,

东盟自由贸易区(ASEAN Free Trade Area,简称AFTA)于1992年提出,现包括原东盟6国(印尼、马来西亚、菲律宾、新加坡、泰国、文莱)和4个新成员国(越南、老挝、缅甸、柬埔寨),共10个国家,陆地总面积为450万平方公里,人口5.3亿。经过10年的构建,原东盟6国于2002年正式启动自由贸易区,其他新成员国也将加快关税的削减速度。 一、东盟自由贸易区的发展进程与现状 (一)发展进程简迹 1、1967年8月8日东盟成立。英文缩写为"ASEAN"。东盟成立的宗旨虽是"提倡以平等及合作精神共同努力,促进东南亚地区的经济成长。社会进步与文化发展",但其根本用意却是希望遏制共产势力在东南亚的扩展,政治用意甚于经济涵义。其后,随着国际形势的变化,逐步转为以政治、经济合作为主的区域集团。现东盟己拥有十个成员国,即:印尼、新加坡、秦国、菲律宾、马来西亚、文莱、缅甸、越南、老挝和柬埔寨。 东盟十国总面积约450万平方公里,人口约5.3亿,GDP总值约7,370亿美元(1998年统计数字),1999年GDP平均增长率为3.3% 。据预测,2000年可实现4.8-4.9%的增长率。到2010年,东盟GDP总值可望达到9,550亿美元。东盟1999年对外贸易总额约6,206亿美元,中国同东盟贸易额217.48亿美元。1999年流入东盟地区的外资达到169亿美元,其中来自美国的投资高达94亿美元之多。 2、 1992年1月在新加坡举行了由印尼、马来西亚、菲律宾、新加坡、泰国、文莱等东盟六国参加的东盟贸易部长会议,会议签署了设立"东盟自由贸易区"(英文为: ASEAN Free Trade Area,简称AFTA)的协议。设立东盟自由贸易区的主要目的在于增强东盟地区作为单一生产单位的竞争优势;通过减少成员国之间的关税和非关税壁垒,期待创造出更大的经济效益、生产率和竞争力;加强东盟区域一体化和促进盟区内贸易与投资。本次会议随即签署了代表发展东盟自由贸易区重要标志的纲领性文件,即:"东盟自由贸易区共同有效普惠关税方案协议",英文为: Agreement on the Common Effective Prefe-rential Tariff Scheme for AFTA,简称CEPT。会议确定在未来15年内,即在2008年前实现成立东盟自由贸易区。1995年召开的东盟首脑会议决定加速AFTA成立的时间表,即将原定的15年时间计划缩短为10年,即在2003年前成立东盟自由贸易区。 3、 AFTA自1992年提出成立至今己八年有余,但由于各国意见分歧导致成立之初发展相当缓慢。在新加坡及马来西亚的积极主导下,现己逐步向较具组织化的运作模式发展,而且会员国之间经济合作范围也有日趋多元化的趋势。 1999年9月29日,在新加坡举行的第十三届东盟自由贸易区理事会决定将文、印、马、菲、新、泰等六个原始会员国贸易自由化完成的时间表提前至2015年,其余越、老、柬、缅等四个新加入的会员国于2018年达成贸易自由化的目标。进而1999年的东盟第三届非正式首脑会议又宣布,六原创始国将完成贸易自由化时间再提前五年,即为2010年之前完成;越、老、柬、缅等四国也将提前三年于2015年达成贸易自由化的目标,同时也预定于2002年将东盟区域建成为自由贸易区。 (二)实现东盟自由贸易区的重要措施 1、关税措施,实施"共同有效普惠关税",英文简称CEPT。该关税措施是一项东盟会员国间的合作协议,约定各会员国选定共同产品类别,具体排定减税的程序及时间表,并自1993年1月1日起计划在15年内,逐步将关税全面降低至0-5%,以达成设立自由贸易区的目标,即东盟会员国将在区域内彼此间实施CEPT但对非东盟会员国家关税则仍由各国自行决定。 但是,有部分产品不适用CEPT制度,如,部分农产品,农产品原料,活动物、动物产品、部分植物产品、调制食用油;动植物蜡、食品、饮料、酒类及醋、烟等。此外,基于维护国家安全、公众道德规范、人类、动植物生命有关物品以及有艺术、历史、考古价值的物品也属例外范围。 CEPT减税计划分两种方式实施(自1993年1月1日开始实施): (1)快速减税,即产品税率在20%以上者,应在10年内降呈0-5%,于2003年1月1日前完成;产品税车在20%及其以下者,应在七年内降至0- 5%。2000年1月1日前完成。快速减税包含15项产品,即植物油、药品、肥料、皮革、纸浆、珠宝、水泥、化学药品、纺织品、铜电线、电子产品、木藤制家具品、陶瓷及玻璃制品等产品。 (2)正常减税,产品税率超过20%的,分为两个阶段实施,首先在前5-8年(2001年1月1日前)降至20%。再依照经同意的进度在7年内降至0一5%(2008年1月1日前)。产品税率在20%及其以下者,在10年内降至0一5%(2003年1月1日前)。 CEPT减税计划必须经由东盟自由贸易区理事会(AFTA Council)核准,符合东盟产品才能适用CEPT关税;所谓东盟产品,即其自制率至少为40%。此40%的自制率可源自单一国或两个以上的东盟会员国并可累计。据东盟秘书处提供的资料显示,东盟原始六会员国提出的42,622项2000年关税调降产品项目,有38,456项已调降至5%以下,占全部清单90.2%。 在1999年9月召升的第13届东盟自由贸区理事会议决定,对贸易自由化重中之重的共同有效普惠关税的实施,六原创始国于2002年内对CEPT清单内产品关税全部调降至5%以下,越南于2003年;缅甸及老挝则在2005年。另外,同年11月举行的第二届东盟非正式首脑会议再度宣布,六原创始国于2010年免除所有产品关税,实现完全自由化,而越、老、缅、柬亦于2015年达成自由化目标。 2、原产地规定(Rules of Origin) 东盟为使区内成员国较非成员国享有较多贸易优惠或较低关税,在1977年东盟各国签订的"东盟普惠贸易安排协定"的基础上,1992年12月11日AFTA理事会在雅加达研订"CEPT原产地条规"(Rules of Origin for CEPT)。在CEPT协议下,会员国自另一会员国直接进口东盟国家产制成份比率不低于40%的产品,经出口国家主管机关(AFTA Units)核发产地证明者,可享有优惠关税。一些东盟域外国家认为,AFTA即便是符合WT0要求,但其原产地规定仍可能是一种贸易保护主义,因为该原产地规则是限定东盟自由区内国家,那么就等于对圈外国家是变相贸易壁垒。在原产地规定之限制下,东盟各国保障了区域内国家利益,可吸引许多厂商前来生产。对于圈外国而言,原产地规定具有强烈的排他性。 3、推进服务业自由化进程 1992年东盟各国决定成立东盟自由贸易区时,对服务业贸易自由化并无具体决议,仅就东盟将"继续改进与发展区域邮政及电讯系统",以及将"继续其促进旅游及观光"等事宜达成共识。直到在1995年12月在泰国召开的第五届东盟首脑会议,服务业自由化才有具体进展。在该会议期间,会员国完成了"东盟服务业框架协议"(ASEAN Framework Agreement on Services)的签署,希望在WT0服务业贸易,总协议(简称GATS)范外,另寻求加强彼此间服务业的合作、消除服务业贸易限制,以及扩大服务业自由化的深度和广度。1998年12月在河内举行之第六届东协高峰会议中,会员国在特定承诺表上进行较多谈判,并达成了在非WT0会员国成员也享有与WT0成员在GATS规范下相同的待遇,会员国应将特定承诺表的优惠待遇扩及所有其它会员国等项决议。至此,东盟对未来区内服务业贸易发展已有了进一步之共识。 东盟服务业架构协议主要内容仍以WT0服务业贸易,总协议(GATS)规范为主。由于发展中国家一般认为,服务贸易利益主要在于发达国家,发达国家应积极协助发展中国家。因此GATS在条文中对"增加发展中国家的参与"及"回合谈判中发展中国家的义务减轻"有了具体规定。该规范使得发展中国家依法可拒绝将较大范围的服务部门纳入市场开放承诺,因此相当多数的发展中国家服务贸易承诺表所涵盖的范围极为有限,其开放速度也因而较为缓慢,所以东盟各国间服务业开放速度显得较商品关税减让速度缓慢的多。 目前东盟中除越南、老挝及柬埔寨等三国非WTO会员国外,其余七国已成为WTO会员国。现在,新加坡、马来西亚、菲律宾、泰国及文莱等五国服务业占各自国家GDP比重已逐年增加,且都在50%以上,显示这些国家对服务业已日趋开放和重视。 根据调查,东盟目前存在的服务业贸易障碍,以限制外资股权比例为最多,且普遍存在于金融、保险及电信等行业。此外,行政程序繁杂(如申办工作准证、临时居住证等流程繁杂及申请延期困难等)、内陆运输不便、通讯设备不足,以及信息取得不易等,也成为服务业贸易发展的瓶颈。 东协各国在经历了亚洲金融风暴之后,除着手进行金融服务业重整外,并已加速放宽外资股权比例,积极研究修改有关投资法令,以吸引外资进入,恢复经济成长。例如,马来西亚提高了外国人保险业及批发零售业的持股比例;泰国开放外国人经营批发零售业;印尼允许外商与印尼业者合作设立拍卖公司,经审核合格的批发零售业可拥有100%股权,已登记注册的新银行开放外资拥有100%股权等。 4、设立投资区-AIA(The ASEAN Investment Area) 为实现东盟自由贸易区目标以及吸引大量投资进入东盟地区,1995年12月,第五届东盟首脑会议倡议成立"东盟投资区",1998年10月第三十届东盟经济部长会议签署了"东盟投资区框架协议"(Framework Agreement on the ASEAN Investment Area)。该协议适用范围为直接投资,至于投资的限制及股权规定,仍受各国国内投资相关法令约束。 为促进东盟区域内投资透明化和自由化,协议规定自2010年起对区域内所有会员国的投资者适用国民待遇,并对会员国投资者升放所有产业,2020年起则适用于所有的投资者,并推动资本、熟练工、专家及技术的自由移动。会员国为保护国家安全及公共道德、人类、动物、植物生命或健康以及保障个人隐私权等可提出全面例外清单外,另亦可提出暂时例外清单、敏感清单等措施。 AIA理事会由东盟各国经济部长及东盟秘书长所组成,其任务为检视东盟各国所提出之行动计划等,理事会下设有投资合作委员会(Co-ordinate Committee on Investment, CCI)由会员国投资相关部门之资深官员所组成。该委员会将经由经济高级官员会议(Senior Economic Offcia1 Meeting,SE0M)向AIA理事会提出报告。 1999年9月召开之第二届东盟投资区理事会,会员承诺除暂时例外清单、敏感清单、全面例外清单外,对会员国的投资者将开放更多产业并给予国民待遇,首先升放的是暂时例外清单中的制造业,将于2003年1月1日全部升放给东盟会员国的投资者。 5、东盟工业合作计划(AICO) 为在完成自由贸易区之前,加速区域内的贸易自由化、吸引投资、促进零部件与制成品的分工互补以及提升整体国际竞争力,1996年4月在新加坡召升东盟国家经济部长会议,签署了"东盟工业合作计划,,(ASEAN Industrial Cooperation Scheme简称AIC0,于1996年11月1日开始实施。 东盟工业合作计划主要宗旨是:①加强东盟在区域及全球市场上制造的竞争力;②增进效率与生产力,提高区内工业生产力;③提升市场占有率,增进东盟在制造工业中的竞争地位。合作主体必须为:至少由二个不同东盟国家之公司共同申请该计划。参与资格:①必须是在任一东盟会员国注册、营运的法人;②公司股权至少30%为当地股权。(注:在1998年河内宣言中,东盟各国同意将本项规定豁免实施三年)。③愿意从事资源共享、工业互补或工业合作活动。优惠措施包括:①经过核准的产品可享有0至5%的优惠关税。②参与AICO计划的国家所制造出的产品视为国内产品,可纳入其国内自制率内;自其它当事国进口同一申请计划的半成品或原料,视同进口国制造的产品,可列入进口国自制率计算。③可享受其它非关税优惠措施,如迸口数量限制等。 6、此外,东盟会员国间还签有"相互认证架构协议,,(建立各种产品领域的相互认证机制);"运输便捷化协议"(为促进简化区域内物品的通关手续,包括免除海关检查)等。 (三)东盟探讨加强与有关国家或区域的经济合作关系。 1、东盟自由贸易区-澳、新紧密经济关系协议(AFTA-CER)、(AFTA-the Ministers from the countries of the Australia-New Zealand Closer Economic Relations Trade Agreement, CER)。 AFTA-CER的对话首次开启了关税、信息、标准检验,如IS014000以及贸易、投资数据库等方面的新合作。 1999年10月1日在新加坡举行的第四届东盟国家同澳、新两国年度经济部长协商会议决定,在2010年前AFTA将与CER成立自由贸易区,并成立由菲律宾前总理比拉塔为主席的专门工作委员会开展研究工作,并于2000年10月向在泰国举行的东盟贸易部长会议提出可行性研究报告。 2、"东盟十加三"联合宣言 1999年1月,第三届东盟非正式领导人会议在菲律宾马尼拉召开时,东盟十个成员国加上应邀与会的中国、日本及南韩三个国家元首,在会后发表共同联合公报,称为"东盟十加三"联合宣言。宣言中明确表示十三国同意在六个经济领域进行合作,其重点包括强化信息科技和电子商务,以加速贸易、投资、科技转移与技术合作。 东盟还设想与中国、日本及南韩等东亚三大经济体研拟建立东亚共同市场乃至区域货币计划,向可能成为全世界最强大的经济集团的方向发展。菲律宾总统艾斯特拉达在该会议开幕致词中曾表示,东盟推动贸易自由化的长期目标就是,成立东亚共同市场、东亚货币及东盟共同体。 二、从第32届东盟经济部长会议,看东盟自由贸易区的新发展 今年10月3日至7日,在泰国清运举行了第32届东盟经济部长会议,同时举行了东盟澳新经济部长协商会及"十加三"经济部长会议。 1、关于自由贸易区协议的有效普惠关税计划。 在东盟自由贸易区协议的有效普惠关税(AFTA-CEPT)计划下,成员国承诺在2002年之内把关税减低到0至5%,四个较新成员的目标定于2008年。 东盟经济部长会议通过了东盟自由贸易区理事会成员的草拟方案。因实际经济理由而无法达到减低关税目标的亚细安成员国,今后能够申请暂延减税的特权,前提是这些成员,必须承诺2002年实现形成东盟自由贸易区。任何因此而引发的纷争必须在半年内解决。 在新机制下,如果减低某个产品的关税将为成员国带来"实际问题",成员国可以提出申请暂延落实原定计划。这项方案仅限于有效普患关税协议暂免名单上最后加入的600多个产品。新规程是根据关税与贸易总协定(GATT)的原则拟定,与总协定不同的是,申请延期减税的成员国可以通过非关税的赔偿方式,以最惠国的方式补偿其他成员国。会议同意,该议定书于今年11月在新加坡召升的东盟首脑会议前的东盟经济部长会议正式签署。 现在,东盟原创始国承诺减让的38,400个税目中的85%,其关税水平已经降到了0-5%,明年这一比例将达到90%。随着东盟区域内贸易自由化的发展,东盟十国共同有效普惠关税的平均税率已经降到4.43%,2001年将降至3.96%。 2、会议通过了电子东盟框架协议草案,并允在今年11月的东盟非正式首脑会议期间签署该协议。该协议包括东盟资讯基础设施建设、促进电子商务、货物与服务及投资方面资讯科技自由化、人员培训、电子社会、电子政府等内容。会议还提出一些关于商业服务、建筑业、通讯业及旅游业发展的建议,以回应1999年至2001年新一轮服务贸易谈判。 3、在投资方面,会议称赞东盟投资区理事会组织的赴日本、美国及欧盟招商活动取得圆满成功,大大促进了该东盟区域的经济复苏与发展。 4、关于推进东盟-澳新自由贸易区方面的成果。 由菲律宾前总理比拉塔领导的东盟-澳新自由贸易区研究工作委员会向东盟及澳新两区贸易部长协商会进行了报告。报告建议,"东盟自由贸易区与澳新建立自由贸易区不仅是可行的,更是明智的作法"。两区经济部长协商会发表的联合声明表示,两区经济部长认识到了促进东盟与澳新联系的好处,并同意朝"密切经济伙伴关系"的方向努力。明年起,两区国家的高级官员将根据工作委员会的建议,更详细检讨"密切经济伙伴关系"的潜能与范围。讨论的重点包括:为较新的东盟成员提供技术与基础设施援助、扩展资讯科技领域的合作等。 能否深化两区的合作关系,建立自由贸易区,仍是一个未知数。澳新与东盟国家所存有政治与贸易歧见便是主要的障碍。新加坡贸工部长杨荣文准将表示,虽然受到政治因素的阻挠,但成立东盟、澳新自由贸易区将会取得明显的经济效益,其经济逻辑性是不容置疑的。自由贸易协议具有传统经济的内含,但为合作协议注入新的经济要素将更符合现实的需要,例如可借鉴澳新两国的先进资讯科技,扩大"电子东盟"的范围。近年来,澳大利亚与马来西亚和印尼的关系因安瓦尔和东帝汶等事件受到影响,进而成为推行东盟、澳新自由贸易区的障碍。马来西亚贸工部长拉菲达表示,达成两区自由贸易协议是一个非常复杂、耗时的过程,就连东盟自由贸易区本身目前也还在成形的过程中。目前的政治气候不适合马来西亚与澳新成立自由贸易区,但在现有的合作基础上,建立'密切经济伙伴关系'是可行的"。印尼贸工部长潘贯丹表示,印尼还没作好设立东盟-澳新自由贸易区的准备。尽管如此,澳洲贸易部长韦尔表示:"在促进东盟与澳新贸易联系的过程中,我们取得了史无前例的进展。 目前,澳大利亚和新西兰与东盟的"紧密经济关系"(CER),还包括了农业、市场开放、交通、海关等方面的合作。 5、"十加三"体制进一步加强 本次"十加三"经济部长会议,确定了"十加三"合作中优先发展的三大领域,即,加强贸易、投资和技术转让;鼓励信息技术和电子商务方面的技术合作;加强中小企业和配套工业。会上,中国代表团提出的将"十加三"经济部长会议以及高官会议机制化的建议受到了其他与会各国普遍赞同。

我国对外直接投资研究论文

浅析外国直接投资对我国外贸收益的影响内容摘要:国际直接投资是一国融入全球化的主要渠道之一,也是企业国际化经营的一种重要模式。从理论角度来看,国际直接投资的贸易效应主要有替代效应和互补效应,即国际直接投资可能减少(替代)贸易,也可能增加(互补)贸易。扩大出口,促进贸易增长,是我国吸引外国直接投资的主要政策目标之一。本文分析了外国直接投资对我国外贸收益的影响效应,并提出相应的政策建议。关键词:外国直接投资 外贸收益 影响效应国际直接投资分为外国直接投资(Inward FDI)和对外直接投资(Outward FDI),它对一国的外贸收益有着重要影响。随着全球化的加速和跨国公司一体化国际生产体系的形成与发展,国际贸易与国际直接投资相互促进发展,国际直接投资的贸易效应成为国际贸易理论的研究重点之一。20世纪50年代,蒙代尔、弗农和小岛清等人对此问题进行了初步研究;马库斯、斯文森和邓宁等在20世纪80年代初做了更为深入的分析,并对传统的国际直接投资的贸易效应理论进行了综合;20世纪80年代中期以后,Bhagwati和Dinopoulos等经济学家又从政治经济学的角度对国际直接投资的贸易效应进行了研究。而后又有研究将纵向一体化、横向一体化对外直接投资纳入国际贸易理论体系,探讨了不同类型国家之间贸易与投资的相互关系。研究表明,外国直接投资对一国或地区对外贸易的影响并不是孤立的,对外贸易规模发展越快,对外资的吸引力也就越大,而外资对东道国的出口增长也能起到明显的带动作用。本文就外国直接投资对我国外贸收益的影响进行分析。外国直接投资对我国外贸收益的影响效应分析近年来,中国经济高速发展,对外开放的程度不断提高,在相当长的时期内对外商投资企业实行出口导向型政策,再加上我国有丰富的、较廉价的劳动力资源,所以连续十多年一直是发展中国家吸收国际直接投资最多的国家。据联合国贸发会议统计,在过去十多年里,中国吸引外资约占全部发展中国家总额的1/5, 2004年中国吸引FDI突破500亿美元,超过美国成为世界FDI最大的受资国。外商投资企业的生产总量不断增加,为中国对外贸易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 对中国的出口增长起到了很强的促进作用。(一)数量效应:增加我国外贸总额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对外贸易保持着较高的增长速度,外国直接投资对促进我国出口贸易发展,增加我国的外贸总额起着重要的推动作用。外商直接投资企业的出口额从1991年的120.47亿美元增长到2005年的4442亿美元,增长了36.87倍,年平均增长率达193.62%,增长速度远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并且呈现加速的形势。外商直接投资企业出口额占全国出口总额的比重自1991年的16.75%开始逐年递增,1995年时突破30%,1997年则突破40%,2001年达到50%,至2005年已经上升到58.29%,之后年份小有波动,仍呈上升态势。从出口增加额的角度看,尽管因为受世界经济形势的影响有过较大波动(如1994年外商直接投资企业的出口增加额占全国出口增加额的比重只有32.38%,而在1996年则高达637.20%),但总体上外商直接投资的出口增加额占据了全国出口增加额的主要份额。2007年,中国出口额占世界出口总额的比重提高到8.8%,跃居世界第二位。中国占世界贸易总额的比重由1978年的不到1%提高到2007年的近8%,成为名副其实的贸易大国,其中外国直接投资具有重要作用。外国直接投资有着极强的外向拓展力,没有外资企业的出口绩效,我国就难以实现对外贸易的平稳快速增长,也就是说,在华的外国直接投资的贸易效应尤其是贸易创造和市场扩张效应是极其明显的,外国直接投资的大量进入和外商直接投资企业对外贸易的发展推动了中国对外贸易迅猛发展,促进外贸总额的增加。(二)结构效应:促进贸易结构优化外国直接投资对我国贸易结构的优化调整产生了积极的影响,一方面,外国直接投资对贸易结构的转变有直接效应,自上世纪80年代末以来,我国出口结构与外贸企业增长发生着相随的变化,在外资企业迅猛增长的同时,外商投资企业的出口商品结构进一步优化,我国出口结构也基本实现了从以初级产品为主向以制成品为主的根本性转变。目前我国制成品出口的比重达到85%以上,机电产品、服装纺织、皮革、家用电器、文体用品、塑料及金属制品和电子通讯设备等外资进入比较密集,且外资出口比重高、增长快、贡献率大的行业的迅速增长在我国贸易结构转变中正在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另一方面,外国直接投资有间接贸易效应,即经由生产技术和营销知识的外溢、市场网络的转移和示范效应等,带来国内制成品企业出口状况的改善,从而带动中国企业出口的发展。外国直接投资内含的人力资本、研发投入和先进生产力等要素通过各种渠道非自愿扩散, 为我国带来了国外先进的技术设备以及科学的管理经验与管理模式等,实现了技术知识的外溢,带动和加快了我国产业与产品结构的调整和升级。这有利于扩大我国企业产品的出口竞争能力,增强了国内企业的竞争意识,促进我国生产率增长和贸易结构优化,在我国经济建设的转轨时期,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框架的建立以及市场机制的完善也发挥着重要作用。外国直接投资在带给我国收益的同时,也带来一些问题。首先,从整体上看,外商对华直接投资在我国三次产业之间的分布格局是:第一产业和第三产业中外商直接投资的比重很小,投向第二产业的资金占据主导地位,外国直接投资对我国出口结构的深层次优化,即在促进技术密集型产品出口方面的作用有待提高。其次,外资企业进口增长过快,以及进入成熟期的外资企业利润汇出的逐步增加,给国际收支平衡造成压力。再者,部分外国直接投资落户中国后凭借其技术、规模、资金等方面的优势挤占我国市场并形成垄断, 尤其在新兴产业和高科技领域,部分外国企业已占据绝对优势,对我国产业安全构成威胁。提高外国直接投资外贸效益的政策建议目前,我国外贸发展呈现进出口增长速度双双回落,贸易顺差明显缩小的特点。在国际市场受金融危机影响的形势下,外商投资企业出口依然保持了13.4%的增长率,所以当前我国在进一步扩大内需、拉动经济发展的同时,也要继续强化外国直接投资对我国经济发展的推动作用。政策建议如下:利用我国劳动力和资源等比较优势吸引外商直接投资,推动我国的对外贸易发展。对外资企业出口实施更为有效的管理,保持其贸易高速、稳定的增长。各种旨在提高外商直接投资贸易效应的努力,都应以促进结构优化为核心。优化宏观环境,进行税制、外贸体制改革,促进国内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之间的联合与竞争。加速金融体制改革与创新,加速银行商业化进程,健全资本市场,增加金融产品种类,拓宽储蓄转化投资渠道,增强市场活力。建立健全法制,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为外国直接投资创造良好环境。制定科学的外商投资企业行业规划,配合以有效的产业政策指导。重点引进技术先进型产业的外商投资,严格控制技术传统型产业的投资,适当引进外国金融产业资本进行有效的产业政策指导,完善外商投资的外贸效益检测评估工作。改变传统的以比较优势为基础,在出口导向战略条件下引进外国直接投资的政策,以竞争优势为导向,将比较优势与新技术优势发展模式结合起来,在充分发挥现有比较优势的基础上,通过吸收发达国家的技术、制度、管理,支持技术创新、制度创新、结构创新,从而实现出口产业国际竞争力的提高。参考文献:1.霍爱英.FDI对我国出口贸易的效应分析.统计与决策,2008(18)2.刘云羹.对外直接投资与对外贸易发展[J].复旦大学学报,2006(1)3.薛斌锋,寿志敏.FDI对我国经济增长的影响[J].统计与决策,2007(2)

(一)危机国为摆脱金融危机影响,将会加大本国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此次金融危机起源于世界第一经济强国美国,波及所有的发达国家。为了抵抗金融危机的影响,各国都推出了数额巨大的投资计划,创造需求,以刺激经济的恢复,这将给我国企业对外直接投资带来很大的机会。(二)危机国利率降低,货币贬值,降低直接投资的成本金融危机爆发后,大部分国家都采取积极的财政货币政策,降低利率、货币贬值,以刺激经济的恢复。理论上分析,东道国低利率的政策会降低直接投资的成本,促进直接投资的流入。胡建绩教授建立多元回归模型,证明了东道国货币汇率的变化对中国对外直接投资有显著正面影响。金融危机爆发后,发达国家货币对人民币都有不同程度的贬值,这降低了我国企业对外直接投资的成本。(三)贸易保护加强,贸易摩擦增多,客观上要求对外直接投资金融危机下,各国国内经济萎靡不振,失业率大幅增加,危机国国内政治压力加大,促使贸易保护主义迅速抬头,从而加大了货物贸易的难度,客观上要求更多的对外直接投资,在一定程度上避开贸易保护和贸易摩擦。

帮不鸟什么,先找论点论证吧, 网上有很多借鉴下 ,然后自己给点意见,修改几遍,就好了

回答1:发达地区中小企业发展制约的因素及对策全球外国直接投资的特点 近20年来全球外国直接投资(FDI)呈高速增长态势。然而,进入2001年以后,由于新经济泡沫在美国的破灭,美国经济出现持续的衰退,并影响到西欧和日本,尤其是在“9·11”事件后,美国经济不仅复兴无望,反而雪上加霜,全球性经济衰退也进一步加剧,外国直接投资也由此出现了大幅下降的局面。根据联合国2001年9月18日发表的《2001年世界投资报告》,预计全年投资将下跌到7600亿美元,跌幅近1/3. 在外国直接投资的发展过程出现的最大特点就是,发达国家和地区不仅是外国直接投资流出的主角,也是外国直接投资流入的主角。自外国直接投资产生伊始,发达国家和地区就是外国直接投资的主角。20世纪80年代至90年代前期,发展中国家在外国直接投资发展中地位一度有所提高,1993年,发展中国家对外直接投资流出占全球的比重在达到了16.1%,对外直接投资流入占全球的比重在1994年达到了39.9%.然而,20世纪90年代后期,这一趋势却又急转直下,发达国家重新占据主导地位。 统计数字表明,1995 - 2000年,发达国家的对外直接投资流出自3058亿美元增加到10463亿美元,对外直接投资流入由2034亿美元增加到10052亿美元,分别增加了242.2%和336.3%,都超过了同期外国直接投资增长的速度。结果,发达国家占外国直接投资的比重就明显提高了,其中,对外直接投资流出由86.1%提高到了91.0%,对外直接投资流入由61.4%提高到了79.1%.相比之下,同期发展中国家占全球外国直接投资的比重就明显下降了,其中对外直接投资流出由13.8%下降到了8.6% (1998年由于东南亚金融危机的影响曾下降为4.8%),对外直接投资流入由34.2%下降到了18.9% (1996年曾回升为38.4%)。 外国直接投资发展的另一个特点是发达国家之间相互投资非常活跃。1995 - 1999年,美国和西欧的相互投资由840亿美元增加到2863亿美元,增加了240.8%.其中,美国对欧盟的投资由488亿美元增加到582亿美元,欧盟对美国的投资由351亿美元增加到2281亿美元,分别增加了19.3%和549.9%.由于美国和欧盟间相互投资的迅速增加,其相互投资占外国直接投资的比重(按对内直接投资额计),就由1995年的25.3%提高到了1999年的33.1%.另外,欧盟各国间的相互投资也非常活跃,1999年达到了3180亿欧元, 2000年又达到了4360亿欧元,约相当于1995年630亿欧元的6.9倍,占欧盟对内直接投资的60%以上。 中国对外直接投资发展的对策 中国企业对外投资起步于1979年, 20世纪80年代中后期,一些大中型生产企业、中央和地方的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及综合经营类企业、甚至民营企业也加入对外投资的行列。据不完全统计,截止到2001年9月底,中国对外直接投资,包括贸易与非贸易企业累计为6513家,协议投资额117.95亿美元,中方协议投资额79.03亿美元。在经济金融全球化这一大背景下,我们应该因应全球对外直接投资的新变化,采取各种措施推动我国对外直接投资的发展。 1、我们应该明确发展对外直接投资的目的在于获取经济利益这一观念 中国发展对外直接投资,就是要“充分利用两种资源、两个市场”,通过在国际市场范围内有效地配置资源,从而获得更大的经济利益。中国企业“走出去”不仅仅要获取微观经济利益,还必须兼顾宏观经济利益。一方面,发展对外直接投资服从和服务于中国的国家经济安全。不仅要着眼于当前的投资利润,还要着眼于国民经济的长远发展和安全,抓住机遇,更多地投资海外,开发和利用国外资源,尤其是要注意石油、铜矿、铁矿、森林、橡胶等中国十分缺乏但却具有重要意义的战略物资的储备;另一方面,“走出去”要符合国家的产业发展需要。中国有一些行业,近几年通过技术引进和技术开发,形成了大量有较高技术水平的生产能力,但由于国内生产能力总量大大超过需求。 2、我们应该加快现代企业制度建设从而培育发展对外直接投资的微观经济主体 跨国企业是实施“走出去”战略的微观经济主休。这主体健全与否,在很大程度上制约着我国发展对外直接投资所能获得的经济利益的水平。从我国目前的情况来看,对外直接投资的主体多数仍然是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一方面,“定指标”、“下计划”式的发展思路就不可避免,另一方面,虽然经过多年的改革,许多企业的机制已经发生转变,但“预算软约束”问题然存在,争投资、争项目、轻效益、轻风险的问题并没有完全解决。对于那些体制不顺、机制不活、管理松懈、国有资产监管不到位、缺乏内在发展动力的企业来说,进行境外投资,很有可能成为国有资产流失和损失的新渠道。根据邓宁的国际生产折衷理论,微观因素即企业自身的特点是决定对外直接投资的重要因素之一。因此,只有按照市场经济的要求,实现转机建制,使企业真正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法人实体和市场竞争主体,企业才会有长期不懈的“走出去”的内在激励和自我约束机制。在目前的条件下,可以鼓励民营企业积极走出去,成为中国企业“走出去”的一支重要力量。 3、根据经济利益目标确立中国发展对外直接投资的地区及产业流向 截止到2001年9月底,中国海外投资最多的是港澳地区,占46.8%;其次是北美,占13.7%;第三是亚洲,占11%;第四是非洲,占9.2%;第五是拉美,占7.5%;第六是大洋洲,占6.2%;最少的是欧洲,只占6%.一般地说,北美、欧洲等国家和地区有着非常发达的科学技术和管理水平,市场广阔,政治稳定,法制健全;亚、非、拉美等发展中国家和地区有着丰富的自然资源,但是,市场和法制建设较为滞后,政治相对较不稳定。目前中国的海外投资涉及的领域已从过去的以贸易和餐饮为主逐步拓宽到矿产、森林、渔业、能源等资源开发,家用电器、纺织服装、机电产品等境外加工贸易,农业及农产品开发、餐饮、旅游、商业零售、咨询服务等行业在内的全方位的经营活动。尽管贸易型企业(占49.7%)仍旧占据了中国海外投资的半壁江山,但从近年来的发展看,境外加工贸易(占22.2%)和资源开发(18.1%)增长比较快。我们应该根据微观经济利益目标和宏观经济利益目标确定我国发展对外直接投资的地区结构和行业结构,以获取最大的经济利益。 摘要]文章阐述了网络银行的基本概念,论述了影响网络银行安全的因素及其安全防范策略。 [关键词]网络银行 网络安全 防范策略 随着计算机和网络通信技术的发展,人类社会的信息传播方式已由原先的矩阵传播逐步转变为网络式、分布式传播,人类社会进入了以网络应用为核心的数字化革命时代,金融业不可避免地受到了计算机网络技术的深刻影响,由此形成了全新的经营模式——网上金融oj。网上金融引发了一系列复杂的问题,其中最为普遍的、最急迫需要解决的就是与网络银行有关的安全问题oj。2iqmdvy3 一、网络银行简介 网络银行又被称为网上银行、在线银行,其包含两层涵义,一是以因特网为背景的传统银行电子化业务(Internet Banking)oj。它是一种金融创新,是对银行业务的发展oj。它利用计算机技术在因特网上建立网点,以替代原来需在柜台操作的多种业务oj。二是在传统银行以外兴起的以Internet技术为依托的另一种类型的银行(Internet Bank)oj。它是一种金融分化,是一种设在因特网上的虚拟机制oj。它不拥有存在于网络之外的独立的金融信息处理系统,因此是对传统银行地位的挑战oj。Internet Banking是目前多数网络银行的形态,但Internet Bank却是未来网络银行发展的趋势oj。 1995年,美国三家银行联合在因特网上成立了全球第一家网络银行“安全第一网络银行”(Security First Network Bank,简称SFNB)oj。在SFNB的刺激下,世界各国几乎所有的金融机构都在考察因特网所提供的契机,争先恐后地把传统的金融业务开到网上oj。我国金融界在这股金融电子化的浪潮中也开始有所动作oj。1998年3月,我国第一笔真正意义上的网络银行交易获得成功,从而拉开了我国网络银行业的序幕oj。目前已有20多家银行的200多个分支机构拥有网址和主页,其中开展网络银行业务的分支机构达50余家oj。据网上调查和估计,这些网络银行的个人客户已超过2万户,公司客户超过1000万户。 二、影响网络银行安全的因素 网络银行的发展如火如荼,但作为一种新生事物,它存在不少亟待解决的问题,其中最为迫切的就是安全问题oj。影响网络银行安全的因素有很多方面,但概括起来主要有两个方面。 1.网络自身的系统安全问题,主要包括以下四方面的因素: (1)网络系统方面的因素。首先是我们的网络系统存在很多安全方面的漏洞,而网络银行是建立在这些系统和网络上的。Internet早期是一个开放的为研究人员服务的网际网,是完全非赢利性的信息共享载体,所以,几乎所有的Internet协议都没有考虑安全机制. (2)难以抗拒的灾害。如地震、雷击、台风等自然灾害和火灾、停电等意外事故等,都可能造成网络问题、主机工作的不稳定和毁坏,造成数据错误或丢失,从而严重影响网络银行的安全。 (3)人为的因素oj。如工作人员的失职、失误造成网络系统的异常,造成网络银行系统安全性问题。 (4)因特网的开放性,使得各种病毒在网络上流传oj。它是威胁网络银行正常运作的主要威胁之一,特别是银行网络的逐步开放,为病毒的快速传播提供了便利条件,也带来了更大的威胁性。 2.各种主动攻击手段所带来的安全问题,主要是下列三方面的因素。 (1)黑客攻击。Internet不安全的另一个因素是因为人们很容易从Internet上获得相关的核心技术资料,特别是有关Internet自身的技术资料(比如RFC,FAQ文档)的各类应用程序原代码(如TCP/IP,Sendmail,FTP等),还有各类安全工具的原代码也是公开免费的,像颇有争议的SATAN、Crack等oj。这些资料拿出来共享的想法是好的,但也难免产生事与愿违的效果oj。因为黑客会利用这些资料通过Internet非法入侵网络银行系统,从而使系统和数据遭到破坏。 (2)犯罪分子利用网络银行进行经济犯罪,即所谓的高智商犯罪oj。网络银行是进行金钱支付和结算的系统,因此容易吸引经济犯罪分子的注意,他们可能会通过各种手段在几秒钟内使银行蒙受巨额损失。 (3)内部工作人员的犯罪oj。银行内部工作人员利用工作之便进入银行系统,造成安全威胁oj。 三、网络银行安全防范策略 影响网络银行安全的各因素不是孤立的,而是相互关联、且为因果关系的,所以网络银行的安全防范措施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1.基础工作 首先,在建设网络银行时要综合考虑软硬件需求,利用操作系统(尽量采用高等级安全操作系统) 的安全管理能力和多种安全机制来增强网络银行的安全性,在运行过程中要不断地检测各种网络入侵、审核安全记录,检查是否有对网络银行构成安全威胁的漏洞,及时发现并作相应处理oj。此外还应考虑到网络银行的安全除受到系统软件影响外,也会受到应用软件安全性能的影响,因此在当前积极开发有我国特色并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网络银行安全系统与应用软件也是非常必要的。 其次,网络银行的安全更要考虑到人为的因素影响。人为的因素主要包括银行网站内部管理人员与工程技术人员的素质和技术水准,以及使用网络银行的客户的安全意识以及自我保护意识。例如建立内部人员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对内部员工的计算机安全教育,提高员工素质,狠抓内部职工的道德品质。 2.计算机病毒技术。计算机病毒实际上就是一种在计算机系统运行过程中能够实现传染和侵害计算机系统的功能程序。计算机病毒,特别是通过网络传输的计算机病毒具有极大危害性,是影响网络银行正常运作的主要威胁之一。 网络银行对病毒的防范要采取多种手段和方法。网络银行的用户端要配备安全有效的病毒防范系统,并定期检查和扫描,及时解决出现的问题。而网络银行端则更为重要,防治病毒要从全面着手,管理员通过网络管理主机进行扫描、检查病毒情况,设置在线报警系统,一旦发现病毒要立刻报警,从而在管理中心处予以解决。同时还要采用多级防范系统。新的防毒手段应将病毒检测、多层数据保护和集中式管理功能集成起来,形成多层防御体系。另外,物理的和政策的手段也会对病毒的防范起到很大的作用。 3.防火墙技术。防火墙是一个或一组在网络之间执行访问控制策略的系统oj。实现防火墙的实际方式各不相同,但是在原则上可以被认为是这样一对机制:一种机制是拦阻传输流通行,另一种是允许传输流通过oj。而防火墙技术是通过对网络作拓扑结构和服务类型上的隔离来加强网络安全的一种手段。由于防火墙所保护的对象是网络中有明确闭合边界的一个网块,而所防范的对象是来自被保护网块外部的安全威胁,所以防火墙技术最适合于在企业专网中使用,特别是在企业专网与公共网络互连时使用。网络银行系统正好符合这一模型,可以利用防火墙技术来保证网络银行的网络安全oj。目前防火墙产品中采用的技术有如下几种:(1)数据包过滤技术是在网络层(IP层)中对数据包实施有选择的通过,依据系统内事先设定的过滤逻辑检查数据流中每个数据包后,再根据数据包的源地址、目的地址所用的TCP/UDP端口与TCP链路状态等因素来确定是否允许数据包通过。 (2)应用网关技术是建立在应用层上的协议过滤,它针对特别的网络应用服务协议——数据过滤协议,能够对数据包分析并形成相关报告,对某些易于登录和控制所有输出输入的通迅环境给予严格的控制,以防止有价值的程序和数据被窃取。 (3)代理服务技术作用在应用层上,是由一个高层的应用网关作为代理服务器来接受外来的应用连接请求,在进行安全检查后再与被保护的网络应用服务器连接,使得外部服务用户可以在受控制的前提下使用内部网络的服务oj。同样,内部网络到外部的服务连接也可以受到监控oj。应用网关的代理服务实体将对所有通过它的连接作出日志记录,以便对安全漏洞进行检查并收集相关的信息oj。使用应用网关的高层代理服务实体有以下优点:日志记录,便于网络管理;隐蔽信息,内部受保护的主机名等信息不为外部所知;可以由应用网关代理有关RPC服务,进行安全控制。 4.数据加密技术和鉴别技术 数据加密技术是保障信息安全最基本、最核心的技术措施和理论基础,用于保障网络银行数据的私有性、完整性和不可否认性。常用的加密技术有对称密钥加密、公开密钥加密和混合密钥加密。其中混合密钥加密既保证了数据安全,又提高了加密和解密的速度,这种加密技术在电子商务中得到广泛使用。 鉴别技术主要是在信息交换过程中防止信息被非法伪造、篡改和假冒的一种技术。如果黑客进入了网络银行系统,发布虚假信息或更改真实的信息,通过鉴别技术即可作出判断。鉴别技术主要有:(1)报文鉴别。指在两个通信者之间建立通信联系之后,每个通信者对收到的信息进行检证,以保证所收到的信息是真实的过程oj。(2)身份鉴别。主要指在网络系统对用户身份真实性的鉴别。(3)数字签名oj。是指信息接收和发送双方在收到和发出信息时的身份验证技术,可使信息发收双方不能根据各自利益而互相修改签名后的文档和推卸责任,在发生争执时可由第三方仲裁。 5.安全协议支持 安全协议是为了保障电子商务的安全性和互操作性而产生的数据交流标准,因为因特网的通信协议TCP/IP本身几乎没有考虑安全因素,而目前发生的安全事故中,最为严重的便是IP欺与窃听获取合法用户的登录信息,因此安全协议在网络银行中也同样重要。目前,在用户端和网络银行之间主要的安全协议为SSL(安全套接字协议)和SET(安全电子交易)。 网络银行的交易服务器实际上是一个Web服务器,客户端所使用的是浏览器,但它与信息发布类Web服务器相比,又具有更高的安全要求。使用证书是实现浏览器与Web服务器之间双向身份认证的标准方法,主要由SSL3.0协议实现。目前大多数的浏览器和Web服务器均支持SSL3.0,该协议完成的主要工作包括:实现基于公钥技术的验证交换,完成浏览器与Web服务器之间的双向身份认证;密码算法协商,利用公钥技术实现浏览器与Web服务器之间的密钥交换;对数据进行加密/解密操作。 SET是一个更为复杂的协议,由VISA和MASTCARD所开发,是为了在Internet上进行在线交易时保证用卡支付的安全而设立的一个开放的规范oj。由于得到了IBM、HP、Microsoft、NetScape、VeriFone、GTE、VeriSign等很多大公司的支持,现已形成了事实上的工业标准,并已获得IETF标准的认可。它定义了消费者、商家和银行之间网上交易的安全规范,要求在网络银行的支付网关安装支持SET的服务器软件。 6.建立完善的相关法律法规。 网络银行的出现,给我国乃至全世界法学领域引出了许多空白点。为了使网络银行的发展有一个规范、明确的法律环境,立法机关要密切关注网络银行的最新发展和科技创新及其对金融业和监管造成的影响,集中力量研究、制定与完善有关的法律法规,比如数字签名法、加密法、电子证据法等。要明确定义电子交易各方(消费者、商家、银行、CA中心)的权利和义务,充分利用法律、法规的规范性、稳定性、强制性,才能更有效地保护网络银行交易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2iqmdvy3 网络银行作为新经济的产物,是传统银行的发展和延伸,也是未来银行业在市场竞争中取胜的一个重要筹码。网络银行在我国才刚刚起步,它的业务点和网上服务问题仍在不断探索中。作为以信誉为生命的银行业,在建设网络银行时一定要对网络银行所面临的各种风险周全考虑,要将安全问题放在首位。同时整个系统还应具备系统风险评估、安全策略实施、系统运行控制、灾难恢复功能、事后监督机制等等条件,为网络银行提供全方位、立体的防御体系。只有这样,网络银行才具有生命力,才能够健康、快速地发展。 参考文献 1 李 成.当前我国网络银行技术风险问题研究.中国金融电脑,2003, 2 杨晏忠.试论我国网络银行发展中的制约因素、功能定位及对策选择.中国金融电脑,2003, 3 李彦旭,巴大志.网络信息安全技术综述.半导体技术,2002, 4 韩 宏,杨增荣.网络安全及安全技术.宝鸡文理学院学报(自然科学版),2002, 5 贺建华.网络银行安全策略.计算机世界报,2001, 6 张景安,曹素娥.网络安全技术在电子商务中的应用.福建电脑,2003, 7 王小兰.发展我国网络银行的思考.西南民族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2, 8 方 琢.网络银行的经济解释.北方经贸,2003,

中国企业对外投资研究论文

这个网站好,正好是你要的,不好复制,你看下吧。中国企业对外直接投资的特征研究这里有些资料图片,复制不到,这是网址:来源:《经济与管理研究》内容提要: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企业对外直接投资在摸索中不断总结经验,调整思路,对外直接投资持续增长,成为发展中国家对外直接投资的典型代表。本文主要从对外直接投资的时机、进入方式及产业分布等多个方面分析和概括中国的对外投资特点和趋势。关键词:改革开放,中国企业,对外直接投资改革开放以来,中国企业在境外的直接投资快速增长。非金融类的直接投资从1987年的4.1亿美元上升到1998年的26亿美元,2004年和2005年分别达到55亿美元和69亿美元,2006年上升到176.3亿美元。到2007年底,中国对外直接投资流量达到265。1亿美元,较上年增长25.3%。其中非金融类248.4亿美元,同比增长40.9%,占93.7%。尽管与流入中国境内的直接投资相比,中国企业在海外的直接投资的总量还很少,但其增长趋势十分迅速,年增长率居发展中国家前列。一、中国企业对外直接投资的阶段特点1.起步阶段(1979—1986年)。1979年8月13日,国务院的一份文件提出了15项经济改革措施,其中第13项明确提出要出国办企业,从此拉开了中国企业对外直接投资的序幕。1979年11月第一家境外合资企业“京和股份有限公司”在日本东京开办,随后相继出现了一批境外投资企业。但这个阶段的前4年只是尝试性的、极为有限的对外直接投资。投资领域主要集中在航运服务、金融保险、承包工程和中餐馆等少数行业。在管理上实行中央高度集中的统一管理。1984—1985年,境外企业发展较快。两年内中国政府共批准开办国外企业119个。投资领域扩展到了资源开发、加工生产装配、技工贸结合等方面的项目。但总体而言,这一时期我国的海外经营企业规模小,投资额小。8年间,中国企业对外直接投资累计总额为25275万美元,年平均对外直接投资3159.75万美元,共兴办境外企业277个,投资分布在47个国家和地区,但以发展中国家和中国的香港、澳门为主。境外投资的总体趋势逐年递增。2.快速增长阶段(1987—1993年)。随着经济的发展和改革开放的深入,对外直接投资迅速发展。根据《中国对外贸易年鉴》的数据,1987年,对外直接投资总额达4.1亿美元,增加国外子公司124家。20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企业对外投资金额及境外子公司的数目持续增加。从1987至1990四年中,中方对外直接投资合计达8.077亿美元,年均新增2.02亿美元。共兴办境外企业569家,海外企业的分布已达90多个国家和地区。1992年中共十四大提出了扩大对外投资和跨国经营的指导思想,许多部门、地区和企业都把发展跨国经营提高到进一步扩大改革开放,促进经济发展的战略高度来考虑。从1992年开始,中国内地企业跨国投资出现了一个小高潮。国家外汇管理局提供的《中国外汇收支平衡表》显示,1992年我国境外直接投资金额剧增至40亿美元,1993年再增加到44亿美元。3.调整整顿阶段(1994—1998年)。1994年国家加强了对境外投资的审核管理和对境外企业的监督,经过整顿,境外投资数量明显下降。国家外汇管理局统计的我国在外直接投资金额每年在20亿美元左右,相当于1992年和1993年的一半,但我国对外直接投资的增长率仍保持很高的比例。从1979—1996年期间,中国非贸易性对外直接投资额累计从53万美元增加到21.5万美元,年均增长率达到63%。同期非贸易性国外子公司累计数目由4家增加到1985家。到1998年,中国已经在160个国家和地区设立5539家子公司或附属机构,其中非贸易性子公司2396家。中方累计协议投资额超过60亿美元,其中非贸易性投资约26亿美元。根据联合国贸发会议的《1997年世界投资报告》,按1995年国外资产规模排名,发展中国家最大50家跨国企业中,中国占了7家。4.积极推进阶段(1999—2007年)。这一阶段以1999年2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的《关于鼓励企业开展境外带料加工装配业务的意见》为标志,成为稍后形成的我国“走出去”开放战略的前兆。在随后的几年里,我国出现了改革开放以来对外投资数量最大、投资水平最高的一个时期。投资主体仍以国有大中型企业为主,但私有、民营企业也迅速加入,它们积极稳妥地拓展海外市场,进行跨国投资。截至2002年底,中国境外投资设立的非金融类经营机构已达6758家,协议投资总额132亿美元,中方投资额近100亿美元,投资区域已遍布世界160多个国家和地区。从2002年起,我国企业对外直接投资几乎成倍增长,从27亿美元上升到2007年的265.1亿美元。中国对外直接投资设立的海外企业近万家,分布在全球173个国家和地区。二、中国企业对外直接投资规模的特点1.中国企业对外直接投资绝对规模不断扩大,在2000年后高速增长。由上文可知,中国的对外直接投资自20世纪90年代初期起迅速增长,尽管经过了一段时间的调整整顿,但1991—2000年间,平均每年的对外直接投资仍达23亿美元,从2001年开始增长更快,2001—2003年中国海外直接投资平均每年达37亿美元,2004—2006年均达到124亿美元。2002—2006年五年间,中国对外直接投资(非金融类)的年均增长速度高达60%。中国企业大规模的跨国并购促进了这一时期中国对外直接投资的加速增长。2000—2003年,跨国并购投资额平均每年为9.04亿美元,几乎是1995—1999年平均数(5.75亿美元)的2倍。2.中国企业对外直接投资相对规模尚小,但在新兴经济中的位次不断提高。2006年度中国对外直接投资统计公报的数据显示,2003至2006年各年度的对外直接投资的流量分别是28.5、55、122.6、211.6亿美元,存量分别为332亿美元、448亿美元、572亿美元和906.3亿美元。但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对外直接投资金额总量明显偏低。以2004年为例,448亿美元累计对外直接投资金额仅是美国的2.2%,日本的13.4%,西班牙的20%。若把中国企业上述四个年度的流量和存量分别以联合国贸发会议2003年至2006年世界投资流量和存量为基期进行测算,就可发现我国企业对外直接投资占全球对外直接投资流量、存量的比重仍很小。2003年,占全球流量和存量的比例分别是0.45%和0.48%;2004年,分别是0.9%和0.55%;2005年分别为1.68%和0.59%,2006年分别为2.72%和0.85%。尽管中国企业对外直接投资相对规模较小,但相对地位不断提高。1980年,中国的对外直接投资刚刚起步,经过10年的发展,至1990年,中国进入发展中国家和新兴经济中前12大对外直接投资来源国之列,其存量从1990年起,一直稳居发展中国家和新兴经济中前10大来源国之列。2000年超过对外直接投资较早的韩国、马来西亚、阿根廷,2006年超过巴西,在发展中国家仅次于俄罗斯和新加坡。2003年中国对外直接投资流量在发展中国家居第二位(新加坡第一),2006年在发展中国家位列第一,在全球国家(地区)排名中居第13位。三、中国企业对外直接投资的行业分布特点中国对外经济和贸易部将中国的海外直接投资分成两大类:贸易类和非贸易类。前者包括在进出口贸易、交通与通讯、金融与保险、餐饮与旅游、咨询与医疗等行业海外投资的企业;后者包括在工业生产、工程承包以及资源开发等领域海外投资的企业。至2001年底,在累计投资的6298家企业中,贸易性和非贸易性境外企业各为3439和2859家,分别占55%和45%。表1是不同时期中国企业在海外设立的贸易类企业与非贸易类企业的累计个数。从表1的数据可以看出,随着时间的推移,牛国企业在海外非贸易类投资有所上升,境外非贸易类企业个数的比例从1993年底的40.6%提高到2001年底的45%。近年来,中国商务部和国家统计局发布的中国对外直接投资统计公报提供了各行业的对外直接投资流量和存量数据,而未提供各行业的境外企业个数,因此,在分析近期的行业分布时只采用投资额数据。1.早期中国企业对外直接投资的行业主要集中在服务业,其中贸易型企业数量多,而金融类企业规模大。20世纪80年代后期,隶属于不同行业的企业在选择国外的投资发展方向时往往会突破国内部门分工体制的限制,在国外进行多样化的发展,主要表现为以下特点:一是外贸公司逐步扩大海外制造业的投资比重;二是工业企业向贸易或其他领域扩展;三是以劳务承包为主要任务的各地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公司从偏重于餐饮服务业的投资,逐步向纺织、轻工和电子等行业扩展。从投资的企业数来看,根据1993年底中国对外直接投资细分的行业分布数据可知,从各行业企业数占中国海外企业总数的比例来看,从高到低依次为:贸易型(24%)、生产型(19%)、餐饮旅游型(18%)、工程型(16%)、金融保险型(12%)、资源开发型(5%)等。非贸易类与贸易类海外企业所占比例分别为40%和60%。若从投资金额来看,中国对外直接投资在服务业、资源开发和制造业中的投资比例分别是61%、25%和14%。在服务业投资中,以贸易公司形式出现的贸易型投资虽然企业数量众多,但投资规模都较小,而中国在海外金融业的投资,虽然设立的分支机构少但规模很大。2.近期中国企业对外直接投资的行业分布主要在采矿业与制造业。随着中国对外直接投资流量的迅速上升,我国投资的行业分布更广泛,几乎遍及一、二、三产业的各个细分领域。根据2006年中国对外直接投资的统计公报,根据各行业投资金额占当年总流量的比例进行排序,前6位的行业从高到低为采矿业、交通运输、批发零售、制造业、商业服务、农林牧渔。综合来看,在我国对外直接投资中,第一产业的比重逐年下降。第二产业,主要是采矿业和制造业,尤其是采矿业重要性日益增加。在采矿业中,主要是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黑色金属、有色金属矿采选业;在制造业中,主要分布在通信设备、计算机及其它电子设备制造业,纺织业、交通运输设备制造业,医药制造业、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电器机械及器材制造业等。服务业投资比重仍较大,但以商业服务和批发零售(主要为贸易型公司)占大比例,占到了第三产业的37.6%。其他主要投资是一些较低层次的三产行业,如以劳动密集型为主的交通运输、仓储业。总体来说,中国企业的对外直接投资主要集中于资源开发、商业贸易服务、制造业和交通运输仓储业。四、中国企业对外直接投资的进入方式选择通过对外直接投资进入国际市场至少有三种可供选择的方式:合资合作、独资新建和并购。这些方式也同样为中国企业所采用。1.建立合资企业及新建子公司是中国企业对外直接投资的主要方式。总体而言,至20世纪90年代中期,在中国企业跨国经营扩展方式中独资新建方式约占21%,而与东道国或与第三国企业合营的方式分别占70%和9%左右。至2001年底,据部分统计,我国包括贸易性企业在内的1729家境外企业中,中方独资经营企业594家,占总数的34.4%;同国外合资经营的企业1135家,占总数的65.6%。中国企业贸易性和非贸易性海外企业中独资和合资的比例有差异,贸易性海外企业中独资的比例相对高很多,而非贸易性海外企业中合资合营占了绝大多数。截至1994年6月底,由外经贸部批准或备案的海外贸易性企业中,独资方式占40%,合营占60%;中国非贸易性企业中,独资占10%左右,其余为合营方式。近年来,我国对外投资迅速增加,但是我国企业总体上还处于对外直接投资的初级阶段,绝大多数企业采用传统的新建独资或合资企业的方式,兼并收购方式很少,尽管收购金额在对外直接投资流量及存量中所占比例较大。2005年,冯赫对102家在欧洲投资的中国企业的问卷调查显示,在五种投资方式中,所占比例最高的是“设立办事处、代表处等非生产性分支机构”(69.8%),其次分别是“建立合资企业”(49%)、“新建独资企业”(46.9%)、“并购国外当地企业”(34.4%)、“新建合作企业”(24%)。从多数企业选择设立办事处、代表处等非生产性分支机构可以看出,中国企业对外直接投资还处于探索尝试的初级阶段。因此,合资和独资仍是现阶段我国企业对外直接投资的主要方式。2.跨国并购投资逐渐成为中国企业对外直接投资的重要方式。中国企业的并购活动开始于20世纪80年代,在对外投资早期,我国企业跨国并购次数少,规模小,参与者多为国有大型企业(如中信、首钢、中化等)。据不完全统计,1984—1996年间,中国企业跨国并购23起(包括对香港企业的并购),并购额超过1亿美元的5起。自20世纪90年代后期起,尤其是实施“走出去”政策后,我国一些有实力的大型企业开始活跃于国际并购市场。表2是2002—2006年间中国企业在海外的重大并购事件。1998年我国企业跨国并购额占当年对外直接投资的48%,2000年跨国并购占直接投资的51.3%,超过一半。自2001年中国正式加入WTO之后,越来越多的中国企业将海外并购作为对外直接投资的主要方式。2002年跨国并购占对外直接投资的36.7%,2004年,我国企业的海外并购规模比2003年增长50%,所涉及的并购金额达48亿美元。2005年被称为中国的“并购年”,并购总额62亿美元。2006年跨国并购金额占直接投资的1/3,总金额达80亿美元。从2002到2006年间我国企业连续进行大规模的跨国并购,一些著名的大公司,如TCL、联想、京东方、网通、中海油、中石油等在国际市场上所进行的并购活动引起广泛关注。

金融危机以来,发展中国家的外资大量被抽走。发展中国家目前的资金短缺令我们十分担心。有一个反映发展中国家借贷利率的指数,叫EMBI(发展中国家债券指数)。它与发达国家债券指数的利差可以反映发展中国家融资难易程度。在金融危机以前,这个利差维持在200点,意思是发展中国家的平均借贷利率比发达国家高出2%。到10月24日,这个数字攀升到840点,这就意味着基本不可能从发达国家借款。这个利差的上涨始于今年9月金融危机爆发以后。这给发展中国家造成两个后果:一是获得注资很难;二是正在准备中的开发项目延迟,尤其是涉及到复杂融资杠杆的项目。说实话,每个国家都受到严重影响。包括长期、中期和短期贷款。金融危机以前,一个国家的短期和中期借款到期之后可以续借的,但是现在到期之后银行说我不能给你延长了。即使这些国家是信用和前景都很好。当然是。中国和其他金融资源尚丰的国家有很好的机会重新考虑全球投资策略。今年上半年,中国对外直接投资比去年翻了三倍,是很大的增长。在非洲,中国的投资非常活跃,现在的局势对他们更有利。中国在非洲投资积极,这一点世界银行是赞成的。非洲的经济发展潜力巨大,而且非洲有足够多的自然资源。这两个理由都足以让中国来投资。但是我们很重视确保中国政府投资好的项目。中国在马达加斯加建立了水泥厂,在西非建立发电厂和电力传输设备,都是非常好的投资。与法国、英国等非洲老牌投资国相比,中国在非洲投资有哪些优势和劣势?邦得:老牌的国家当然不欢迎新增竞争。中国的优势在于资本雄厚,项目投资成本低。这是很大的优点。但我要说两点担忧,中国企业去投资需要更重视环保和社会影响。如果你造一个电力厂,你一定要做环保评估。我相信中国公司已考虑到这些方面,但是要争取做得象英法发达国家在非洲的公司一样好。另一个担忧是中国公司雇用本地工人比重不大。我相信随着中国公司越来越适应当地环境和当地语言,他们会雇用更多当地人。现在的金融局势确实紧张,同时也要注意到富国还是很富的。美国的经济体规模还是很强大,并不是说美国金融方面要垮了。欧洲也是一样,尽管他们的增长会缓慢。我们要记住这一点即便如此,亚洲确实应该在世界上有更大的角色。事实上在危机爆发以前,关于提高亚洲角色的讨论就有了,这场危机加速了变革。我看到主权财富基金还是倾向于投资富国。主权财富基金不愿意来投资有风险的国家的原因是他们如果购买富国的资产,可以清晰看到公司的帐务情况,让他们感觉踏实。但是从长期来看,投资发展中国家的回报远远高于投资发达国家。我们曾经研究过日本在80年代投资富国的成绩,20年下来,他们的收益并不怎么好。过去20年内,新兴市场的投资回报率比在发达国家的回报率高出数十倍、数百倍。如果你想要好的回报,你真的应该想想发展中国家。你能够赚大钱的地方,也许就是你不能容易看到财务报表的地方。所以我认为海湾地区和中国的主权基金投资到新兴市场国家可能更合理。我要给主权基金的建议是,第一,如果他们想真的进行有效投资,需要提高公司透明度。这样可以减少投资目的国的反感。第二,如果主权基金来投资有政治风险的国家,MIGA可以发挥应有的作用。

不给现金,谁写?

晕,你最好在网上搜集资料自己写,有很多参考资料的,自己的论文自己写吧,你也是本科生了,自己写为好,也看看自己有多大的本事!!祝你好运吧!!

中国的对外投资论文范文

金融创造与金融风险

投资学专业的论文很多的啊,你参考下这篇深圳是我国外向型常发达的城市,在深圳的人均GDP 进入500 美元的阶段以后,深圳的进口和出口,利用外资和对外投资具备什么样的特征、适应这种转型的需要,更好地促进国民经济的发展,已成为一个非常迫切的现实问题。本文运用邓宁的投资发展周期理论对深圳建市以来国民经济特别是国际贸易和国际投资的发展的联系。认为投资周期理论对一个外向型经济的城市也是适应的,实证了深圳GDP 、利用外资、资以及进口、利用外资、出口、对外投资之间的正相关关系,并判断深圳正处在投资发展周期的第三阶段。同时根据投资发展周期第三阶段的一般特征,分析了发展深圳国际贸易和国际投资的对策,即主要是提高创造性资产密集度比较高的产品和技术含量、内部化优势和区位优势,并提出了一些可操作性意见。投资发展周期理论运用到一个城市来分析,这是本文的一个尝试。针对现阶段拉动深圳国民经济发展的国际贸易和国际投资两大要素进行了对策分析。本文无论是对投资发展周期理论还是对深圳的外向型经济实践都是一次有益的探索。 参考文献:[1] 王迎新; 海外直接投资与贸易的关系[J]. 财贸经济 2003年01[2] 龚晓莺; 国际贸易与国际直接投资的关系[J]. 贵州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02年03[3] 张纪康; 投资与国际贸易的不完全替代[J]. 国际贸易 1999年05[4] 林媛媛; 增长正相关回归分析[J]. 国际经贸探索 2000年03[5] 黄河; 论国际贸易理论与国际直接投资理论在比较优势下的融合[J]. 国际经贸探索 2002年02[6] 钱晓英; 赖明勇; 外商直接投资与中国国际贸易关系的实证分析[J]. 湖南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 2001年05[7] 陈飞; 外商直接投资与我国产业结构转换[J]. 上海经济研究 1999年06[8] 向铁; 国际贸易与直接投资的关系及其中国情况的实证分析[J]. 世界经济研究 2003年03期[9] 李石凯; 以投资拉动贸易——中国对外贸易未来发展的必然选择[J]. 华南金融研究 1999年01[10] 吴先; 现代跨国公司理论的发展趋势[J]. 经济评论 2000年01

随着服务业的国际化发展,对外直接投资转向服务业已经成为一个不争的事实。下面是我为大家整理的服务业对外投资论文,供大家参考。

摘要:随着中国服务业领域对外开放的进一步扩大,将吸引更多的跨国公司进入该领域。跨国公司投资服务业,对东道国服务业的发展既有积极影响即外溢效应,也有消极影响即内敛效应。本文主要探讨服务业跨国投资对我国的双重影响,分析利弊,提出对策,并为即将全面开放的服务业市场提出一些建议。

关键词:服务业;外溢效应;内敛效应

一、服务业跨国投资的双重影响

(一)正面影响:外溢效应

外溢效应,是指外商直接投资对东道国的经济效益和经济增长或发展能力发生无意识影响的间接作用。这种外溢效应既可表现为正面的,也可表现为负面的。在这里,我们主要讨论正面的外溢效应。外商直接投资的外溢效应主要表现为除资本和劳动力之外的其他影响经济增长的因素,从而使全要素生产率提高,实现对经济增长的促进作用。全要素生产率对经济的贡献主要可分为产业结构变动、技术进步和制度变迁三个方面。

1.产业结构效应。产业结构变动主要是指第一产业、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产值占国民生产总值比重的变化情况。经济增长理论认为,一国经济发展的过程是工业和服务业取代农业在国民经济中的重要地位的过程。第一产业的产值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越小,说明产业结构变换的速度越迅速,产业结构的高级化程度越高。关于外国直接投资的产业结构效应,以日本学者赤松要的“雁行模式”最为著名。赤松要认为,一国某产业的发展大致经历进口、当地生产、开拓出口、出口增长等几个发展阶段。某产业随着进口的不断增加,先后出现国内生产和出口,其图形如飞行的雁群。“雁行模式”表明,外国直接投资的产业结构效应来源于有效地利用东道国的比较优势。外国直接投资所带来的“一揽子”资源,尤其是技术和管理技能,不仅有助于中国建立新产业,而且还能使传统产业升级,使内向型产业向出口导向型、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产业演进。

随着加入WTO,我国大多数第三产业部门对外开放度的提高和利用外商直接投资政策的调整,第一产业的投资比重已经逐年下降,而第二产业制造业的比重日益提高,这与前几年跨国投资集中在制造业领域密切相关。作为投资新 热点 的第三产业服务业尽管增长率不明显,但是服务业投资已经成为全球投资的趋势,因此,第三产业投资占GDP的比重会日益提高,从而带动我国的产业结构升级,由制造业大国转向服务业大国。

2.技术外溢效应。技术是一个广义的概念,它不仅包括生产技术和 方法 ,也包括管理技术和劳动者素质的提高等方面。因此,这里主要用人力资本和R&D资本来衡量技术进步。根据内生增长理论的分析,技术进步主要来源于人力资本和R&D资本的生产。因此外国直接投资的技术外溢效应也应通过人力资本和R&D资本两个 渠道 来实现。对人力资本的影响主要是跨国公司在中国的分支机构培训当地雇员。而受过培训的雇员的“跳槽”是技术扩散的主要途径。外国直接投资R&D资本的影响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跨国公司国外分支机构在中国进行的研发活动在一定程度上增强了技术扩散效应;二是跨国公司参与中国市场竞争而产生的竞争效应。从长期来看,当外国公司与当地公司在同一个市场上相互竞争时,当地公司为了在竞争中不处于劣势,必然会增加研发经费,提高企业的技术水平。服务业FDI带来了先进技术、知识与技能,包括诸如设备和工艺流程的硬技术以及管理、营销等软技术。但是,服务业中包含的技术组合不同于制造业,FDI并非是服务业获得硬技术的主要途径,而软技术却是转让知识和技术的主要形式。例如,在银行、 保险 和饭店等行业,投资方会对其子公司进行一系列的技能与知识培训。

3.制度变迁效应。制度因素对经济增长的影响主要表现为制度变迁,中国经济制度的变迁主要表现在产权制度的变迁、市场化程度提高、分配格局变化和对外开放程度四个方面。一国经济增长是在一定的制度框架中实现的,利用外国直接投资作用是中国对外开放的行为之一,其本身就是一种制度变迁。此外,外国直接投资主要来源于发达的市场经济国家,为了吸引更多投资,必须改善市场环境,从而促使中国市场化程度不断提高。根据新制度经济学的观点,制度是一种重要的经济增长要素,一国通过制度变迁会促进经济增长及发展,从而产生制度绩效。外国直接投资在中国产生的制度绩效,主要是指它通过影响中国决定制度供给和制度需求的某些因素,来促进中国经济的发展。

(二)负面影响:内敛效应

1.大部分服务业FDI旨在市场开拓,寻求非交易性活动,并有可能以对外支付的形式进行利润汇出,所以,不仅可能对增加外汇收入无任何作用,反而可能对国际收支造成负面影响。许多跨国公司通过利润转移方式来进行逃税,从而严重干扰了东道国的市场秩序。20世纪90年代后期,跨国企业逃税一年高达300亿元人民币,相当于近年中国财政收入的二十分之一。六成以上的外企存在非正常亏损,虚亏实盈。目前中国40多万家外资企业,年亏损金额逾1200亿元,但其中有相当数量的外企通过各种避税手段转移利润,造成账面上大面积亏损。

2.东道国相关行业受到很大冲击。在东道国原有的高度保护下,诸如银行、电信、旅游等行业,其国内市场是非完全竞争的,甚至是垄断的,因而适应市场的能力和提高竞争优势的自身能力有限。随着外资在这些行业的进入,东道国国内原有企业从资金、 经验 、技能和创新方面都受到巨大挑战。跨国公司往往凭借其资金雄厚的优势大规模收购当地同行业企业甚至龙头企业及其原有品牌,从而在当地形成技术、品牌、市场和产业垄断。这种情况在我国的许多行业都存在,有些还十分突出,不仅严重压抑了民族产业的发展,而且在形成品牌市场垄断后还会侵害消费者权益,对我国的经济和产业安全都构成严峻挑战。

3.外资服务机构将与东道国本地企业更加激烈地争夺人力资源,其工作条件与薪酬状况可能导致大批优秀人才流向外资企业,这样对本地企业的发展带来更多困难。以金融业为例,外资银行进入中国后,大量中资银行的骨干跳槽或被高薪聘请去外资银行,这对于发展不够完善的中资银行来说带来的风险和压力是双份的。

4.服务业FDl可能带来三方面的风险。如果东道国政府管理控制不善,缺乏有效的 规章制度 ,有可能在体制方面带来严重的本国经济动荡;如果在管理公用事业和私有化时缺乏有力控制,有可能导致私人垄断;此外,因为各国在社会 文化 背景上差异极大,外资在这些领域的运作容易造成冲突和伤害。

二、我国服务业的对策

中国在2000年到2002年间服务业FDI的平均流入量为128.05亿美元,2002年存量为2596.89亿美元;服务业占2002年FDI总流入的24.7%,占总存量的31.4%;我国将履行入世承诺进一步开放服务业,因此在吸引更多的服务业FDI上有很大潜力,并且,我国服务业的“走出去”仍处于起步阶段,因此在这种“引进来”和“走出去”的进程中,在机遇与挑战并存的前提下,我们应该科学地分析环境,建立和强化自己的比较优势与竞争优势,最大限度地利用服务业FDI所产生的正向效应,同时提高我国对外直接投资的水平和能力。

1.进一步提升国内服务业产业结构,提高承接服务业国际直接投资的能力。

根据产业投资的一般规律,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投资主体的等量资本投资在与母国产业发展结构水平相同或较高地区比投资在产业结构发展水平较低地区可能获得更高的收益。就服务业国际直接投资而言,由于国际服务业的结构朝着知识密集型方向发展,因而只有发展知识密集型服务业的国家(地区)才能为国际直接投资提供更高的收益,也才能吸引更多的国际直接投资。鉴于中国目前服务业结构水平较为低下,餐饮、商业零售、交通运输等劳动和资源密集型的传统服务业仍然占据主体地位,现代服务业如电讯服务、信息技术服务、现代物流、现代金融等比重偏低的状况,无论就中国今后自身产业结构调整而言,还是就吸引更多的国际直接投资而言,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改造和提升传统服务业,不断优化服务业结构,提高整体素质和国际竞争力都是十分必要的。提升国内服务业产业结构,提高承接服务业国际直接投资的能力应从两个方面入手。

一是优先发展信息服务、现代金融、现代物流、电子商务等支持国民经济高效运行的生产性服务业,大力发展咨询、法律服务、科技服务等中介服务行业,积极发展旅游、文化、体育等需求潜力大的行业。这些都属于知识技术密集型的服务行业,只有充分发展这些行业,才能形成高水平、结构合理的现代服务业结构体系。

二是充分利用各种形式的服务业国际产业转移。一般而言,国际产业转移有项目外包、业务离岸化、外商直接投资三个层面,具体形式包括新设投资、收购兼并、风险投资等。服务业国际产业转移也不例外。我们应创造有利的政策环境,支持中国企业承接国际项目外包,有关部门要为国内企业提供必要的信息和咨询服务,引导其积极参与国际项目外包市场,承接外包项目,与外国服务企业进行有效合作;允许并鼓励境外投资者通过并购等方式对中国进行投资,培育有利于吸纳并购投资的制度环境,为服务业跨国公司参与企业的改组、改造创造有利条件。

2.尽可能地利用FDI的外溢效应,努力减少内敛效应。

外溢效应是否容易实现取决于东道国公司从事投资和学习吸收外国知识和技能的能力和动机。外资不仅带来了丰富的资金、技术、知识,通过外资在中国的运作和培训,可以学习到先进的专业技能、营销理念以及科学的管理经验。其间接效应有二,一是服务于我国的制造业发展,二是为我国的服务业发展树立典范。中资企业可以尝试加入跨国公司战略联盟,参加到它们的产业链和本土化进程中,获得提高自主研发与创新的能力。

建立健全国内的机构和机制,监控外资在中国的发展,减少内敛效应。联合国贸发会议认为,发展中国家有必要对服务业吸收外资持谨慎态度。因为在一些垄断性的行业(如电信服务)或公用、基础设施中,如果缺乏有效监控,容易发生市场权力滥用的问题,导致私人垄断。此外,跨国公司利用转移价格,也会对国内经济造成损害。在人力资源上,我国政府应该加大 教育 投资,提升人才的总体水平,同时改革户籍和人才管理制度,减少人才流动的成本,不仅为跨国公司来华投资提供人力资源,也在一定程度上减少其与中资企业争夺优秀人才的优势,保证中资企业充足的人力资本、知识积累和技术创新能力。

3.提高国内服务消费水平,解除服务业国际直接投资的后顾之忧。

投资所生产的产品能否实现市场出清是影响投资的最终限制性因素。理论上,只有所有产品都能销售出去,实现市场出清,投资才能顺利实现再生产。服务业的投资也不例外。目前中国人均收入水平还不高,城市化进程较慢,城乡差距过大,客观上限制了服务业发展的需求空间;另一方面,由于过去对服务业和服务消费认识上存在某些偏见,把服务业作为非物质生产而忽视其高附加值的特点,把工业化简单等同于工业发展而忽视服务业对产业竞争力提高的支撑作用,过分强调服务业的消费性而忽视其产业性,造成对服务业发展长期重视不够,服务消费在低水平徘徊。国内一些服务业得不到发展,外资引不进来,与缺乏市场需求不无关系。因此,培养居民服务业消费能力,提高国内服务业消费水平,也就成为解除服务业国际直接投资后顾之忧、吸引更多国际直接投资的重要举措。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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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赵书华,宋征.服务业跨国公司在华直接投资的经济效应分析[J].国际贸易探索,2006,(1)

[3]Daniels,P.W.Service lndustries in the world World Economy,BlaekwelI oxford C.ridge USA,1993

[4]Zhang,Kevin H.(1999).“How does FDI interact with economic growth in a large developing country?The case of China”.Economic Systems,23(4).291-303

一、服务业投资壁垒的界定

按照《与贸易有关的投资 措施 协定》(TRIMS)的规定,投资壁垒是指为了促使外国投资者达到某种业绩标准而采取的措施,包括投资准入壁垒、投资经营壁垒和投资退出壁垒。TRIMS所指的投资壁垒仅限于扭曲国际货物贸易的投资措施。联合国贸发会议(UNCTAD)把外国直接投资(FDI)壁垒分为市场准入限制、所有权和管理限制以及运营限制三大类。因此,一般来说,投资壁垒主要是东道国政府设置的、对外国企业在本国的投资行为有障碍作用的政策措施,也就是说,凡是直接或间接地使外资企业增加生产或销售成本的政策措施,都有可能被外国服务厂商认为属于投资壁垒。

迄今为止,对于服务业投资壁垒还没有一个具体的国际多边协定对其进行明确界定,但是在许多国际和区域性贸易协定中所规定的投资措施实际上就是服务贸易中的投资壁垒。本文主要针对中国服务业中政策性投资壁垒的演变过程讲行分析。

二、中国服务业投资的开放过程

(一)严格限制准入:1979~1987年

改革开放初期,中国的经济发展水平较低,对外开放采取“摸着石头过河”的渐进式开放模式,因此实行国际上先工业后服务业的开放路径。该阶段是中国利用外资的起步阶段,初步建立了管理外商直接投资的政策框架,创造了基本的投资环境,制定并颁布了管理FDI的法律法规,形成初步的FDI政策框架,实行区域性的FDI优势政策,对FDI准人的行业进行严格限制等。在此期间,允许准入的行业主要在制造业部门,服务业总体的投资壁垒非常高,但在旅游、房地产和餐饮服务业部门对外资的限制相对较松。1987年底,原国家计委颁发了《指导吸收外商投资方向暂行规定》,把外商投资项目分为鼓励、允许、限制和禁止四类,其中对外资准人领域做了较大的限制,服务业的对外开放还没有提上议程,禁止性和限制性投资壁垒都很高。

(二)跟随性发展:1988~1995年

经过一段时间的发展,中国的投资环境逐步规范改善,但对外开放的部门依然集中在第二产业,对服务业外商直接投资的政策没有明显的放松,投资壁垒依然较高。大多数服务部门,特别是生产者服务部门还没有对外资企业开放。199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实施细则》第四条规定,下列行业禁止设立外资企业:(1)新闻、出版、广播、电视、电影;(2)国内商业、对外贸易、保险;(3)邮电通信;(4)中国政府规定禁止设立外资企业的其他行业。第五条规定,下列行业限制设立外资企业:(1)公用事业;(2)交通运输;(3)房地产;(4)信托投资;(5)租赁。可以看出,禁止性和限制性部门主要集中在服务业。虽然对外资企业所作的出口规定及其对出口比率的限制作了根本性变更,从过去的70%下降到40%,但是由于服务业的投资壁垒很高,这些规定对服务业利用外资并没有产生实质性的激励作用。

1992~1995年是中国外商直接投资自由化快速发展的阶段,但该阶段主要是放松第二产业的投资壁垒。对服务业而言,一方面由于重工业、轻服务业的思想存在,服务业对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性还没有受到重视;另一方面,由于认为金融、电信、交通运输等服务业属于自然垄断部门,不适宜对外资企业和内资企业开放,因此实行严格的市场准入限制。1995年,中国重新发布了《指导外商投资方向暂行规定》,同时发布《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将鼓励类、限制类和禁止类项目具体化,除此之外,皆为允许对外开放的领域。《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成为指导外资进入的重要法律文件。

(三)逐步降低:1996-2001年

1995年底到2001年11月15日是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关键阶段。随着中美双边关系的发展和高层互访,中国政府代表团权限增大,关键时刻政治决断,1999年和美国达成双边协议,清除了中国人世的主要障碍。之后,中国又和欧盟就中国人世达成一揽子协议。这些谈判的障碍主要体现在:农产品关税减让和服务贸易开放领域和开放程度。在此期间,中国颁布了一批新的涉外法律法规,其中一些就是专门针对服务业外商直接投资的。例如,2001年8月14日,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发布《外商投资租赁公司审批管理暂行办法》,允许投资性公司为国内企业提供相关技术培训。但要求只能采用合资或合作形式,设立外商投资租赁公司,应引进国际上先进的租赁企业的经营管理经验,促进中国租赁业的发展,产生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2000年6月23日,卫生部和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联合发布了《中外合资、合作医疗机构管理暂行办法》,对在中国中、西部地区或老、少、边、穷地区设立合资医院的条件适当放宽。此外,相关部门还发布了《中外合资对外贸易公司试点暂行办法》、《外商投资商业企业试点办法》、《外商投资铁路货物运输业审批与管理暂行办法》、《外商独资船务公司审批管理暂行办法》等。通过公布这些规定,允许外国投资者以合营方式从事铁路货物运输;扩大了投资者在中国从事医疗机构、租赁、船务公司等行业可以拥有的股权和管理经营权。

《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在1997年再次修改,使得对外资开放的行业和部门大幅度增加,许多新的领域逐步开始向外商开放。例如,在交通运输、邮电通讯、矿产开发等行业,许多国家视为涉及本国经济命脉和国家安全的领域,中国将其列入了鼓励类的外商投资行业。最引人注目的是对银行、保险、外贸、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零售商业等服务行业有限度的开放,此举走在了许多发展中国家的前列。完全禁止外国投资的行业已经比较有限,其中服务业主要是新闻业和广播影视业。

在该阶段,中国也开始认识到服务业在国民经济增长中的重要作用,同时出于人世谈判中服务业对外开放的压力,开始放松对服务业的管制,降低对服务业利用外资的限制。

(四)严格遵守入世承诺:2002~2006年

2001年12月11日,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成为世贸组织的一员。在人世法律中,中国对服务贸易作了相当大的承诺,其中绝大部分是针对服务业外商直接投资的。按照人世承诺,扩大服务业对外开放,在商业、外贸、运输、医疗、教育、金融、保险、电信等各类中介服务等服务贸易领域进一步放宽对外商投资的限制,使外商在更广阔的层面对促进中国经济发展发挥作用。同时,国家相关部门制定或修改了《外商投资电信 企业管理 规定》、《外商投资商业领域管理办法》、《外商投资电影院暂行规定》等,加强对服务业开放的管理。

为适应加入WTO的需要,

2002年3月11日又重新修订了《指导外商投资方向的规定》和《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在投资准入方面进一步开放。主要变动如下:一是将鼓励类目录由186条增加到262条,而限制类目录则由112条减少到75条,大幅度放宽了行业准入限制,其中最为突出的是将原先禁止外商投资的电信、燃气、热力、供排水等城市管网建设首次列为对外开放领域。二是进一步扩大服务贸易领域开放度,如外资银行、保险、证券、基金、金融、商业、外贸、运输、旅游、法律服务、会计审计、音像制品、外商商业特许经营、直销经营等行业,均按照中国加入世贸组织的承诺,在开放的地域、数量、经营范围、股比要求上做出了更为宽松的规定,使得服务贸易成为新的外国直接投资热点。与此相适应,在外商投资服务贸易领域的法律体系构建方面,有关建筑、会计服务、教育、商业、物流、医疗、教育、民航等行业的市场准人规定及相关法律规范正在制定中。2004年,国务院根据发展需求,对《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进行第五次修订,进一步缩小服务业限制和禁止的范围。

(五)全面降低:2007年至今

2006底人世过渡期结束,中国全面履行了服务业对外开放的承诺。随后,新修订的《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也于2007年12月1日起生效。在服务业领域,新版《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在全面落实中国加入世贸组织承诺的同时,积极稳妥扩大开放,增加承接服务外包、现代物流等鼓励类内容;减少限制类和禁止类条目,将原限制外商投资的货物租赁、货运代理、外贸公司等调整为允许类条目,将原禁止外商投资的期货公司、电网建设和经营列为对外开放领域;对金融业外资投资限制尺度有所放宽,鼓励类包括银行、金融租赁公司、财务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货币经纪公司;保险公司(寿险公司外资比例不超过50%);证券公司(限于从事A股承销、B股和H股以及政府和公司债券的承销和交易,外资比例不超过1/3);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外资比例不超过49%)以及保险经纪公司和期货公司(中方控股)。但对部分涉及国家经济安全的战略性和敏感性行业,对外资开放较为谨慎。

新版《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标志着中国服务业进入对外资企业全面开放阶段,投资壁垒进一步降低。但是,为了抑制房地产泡沫,新版《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将房地产业列人限制外商投资产业目录,以规范对房地产市场的管理。

三、政策启示

从中国服务业投资壁垒的演进过程来看,中国服务业的对外开放是渐进发展的。投资壁垒的设置既与中国服务业的发展水平相关和国家产业政策相关,也与国际压力(如人世谈判)相关。目前,中国服务业利用外商直接投资依然存在较多限制。随着人世过渡期的结束,服务业外商直接投资自由化将面临进一步的压力与挑战。在全球服务业外商投资自由化的背景下,政府有两个策略选择:对外逐步降低投资壁垒和对内促进服务业竞争。

(一)对外降低投资壁垒

在服务贸易自由化的背景下,降低服务业投资壁垒已经成为各国政府不能回避的问题,但是鉴于降低投资壁垒所带来的负面效应以及部分服务部门在国家政治、经济与文化安全中的重要地位,东道国不会盲目降低投资壁垒。迫于国际压力,开放是必然的,但不是一蹴而就。由于不同的服务部门具有明显的异质性,因此在设置投资壁垒时对不同的服务部门应该选择不同的投资壁垒。对于发展较成熟的服务业部门,可以选择较低的投资壁垒;而对于发展还处于初级阶段的部门,可以选择较高的投资壁垒。对于不涉及国家安全的服务部门,可以选择较低的投资壁垒;而对于涉及国家安全的服务部门,则可以选择较高的投资壁垒。并且,对同一个服务部门,可以时间作为自由化的控制手段,在不同的时间选择不同的投资壁垒。在该部门竞争力比较弱的时候,选择较高的投资壁垒;当该部门具备一定的国际竞争力时,就可以选择较低的投资壁垒。可见,中国可以通过投资壁垒的灵活控制,有步骤、有计划地对外资开放本国的服务业市场。在每一阶段,都要选择最具有竞争力的部门首先开放,对于那些不具备开放条件的部门,要创造以后能够开放的条件。

(二)对内促进服务业竞争

中国服务业垄断程度高,市场竞争严重不足。中国在对外开放的同时,要打破国内服务业的部门垄断,降低市场准入壁垒,依靠国内服务行业自身竞争促进发展,增强国际竞争力水平。虽然促进服务业国内竞争会使本国服务生产企业的生存压力加大,但本国的服务消费者或使用者(比如服务作为商品或其他服务生产中间投入时)将因为服务价格的下降而得到实实在在的好处。同时,鼓励竞争将有利于本国服务业发展,同时抑制外资企业在本国市场上的扩张。因此,东道国政府应该积极采取措施促进除涉及国家利益不宜对外开放外的其他服务部门进行充分竞争,并把促进竞争当作推动本国服务业发展的长期战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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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钟朋荣.中国企业走向世界经济的战略分析(J).中国青年政治学院学报,2004,01:64-70.[2] 张隽青.中国跨国公司现状、问题及对策探析(J).山东经济战略研究,2005,01:82-84.[3] 邱立成,于李娜.中国对外直接投资:理论分析与实证检验(J).南开学报,2005,02:72-77.[4] 孔令丞.2004全球化背景下中国产业的国际化特征分析(J).财经问题研究,2004,12.[5] 徐德辰.跨国经营的国际比较研究(D).吉林大学博士论文,2005.[6] 刘晴.企业跨国投资若干问题的研究(D).安徽大学硕士论文,2005.[7] 郭梅.我国企业国际化经营战略与管理的研究(D).中国海洋大学硕士论文,2003.[8] 尹柳营,杨凯云.我国企业国际化现状及问题研究(J).科技进步与对策,2003,07:19-21.[9] 彭凯,储小俊.对我国向海外直接投资的实证分析(J).价值工程,2005,01:1-3.

随着服务业的国际化发展,对外直接投资转向服务业已经成为一个不争的事实。下面是我为大家整理的服务业对外投资论文,供大家参考。

摘要:随着中国服务业领域对外开放的进一步扩大,将吸引更多的跨国公司进入该领域。跨国公司投资服务业,对东道国服务业的发展既有积极影响即外溢效应,也有消极影响即内敛效应。本文主要探讨服务业跨国投资对我国的双重影响,分析利弊,提出对策,并为即将全面开放的服务业市场提出一些建议。

关键词:服务业;外溢效应;内敛效应

一、服务业跨国投资的双重影响

(一)正面影响:外溢效应

外溢效应,是指外商直接投资对东道国的经济效益和经济增长或发展能力发生无意识影响的间接作用。这种外溢效应既可表现为正面的,也可表现为负面的。在这里,我们主要讨论正面的外溢效应。外商直接投资的外溢效应主要表现为除资本和劳动力之外的其他影响经济增长的因素,从而使全要素生产率提高,实现对经济增长的促进作用。全要素生产率对经济的贡献主要可分为产业结构变动、技术进步和制度变迁三个方面。

1.产业结构效应。产业结构变动主要是指第一产业、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产值占国民生产总值比重的变化情况。经济增长理论认为,一国经济发展的过程是工业和服务业取代农业在国民经济中的重要地位的过程。第一产业的产值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越小,说明产业结构变换的速度越迅速,产业结构的高级化程度越高。关于外国直接投资的产业结构效应,以日本学者赤松要的“雁行模式”最为著名。赤松要认为,一国某产业的发展大致经历进口、当地生产、开拓出口、出口增长等几个发展阶段。某产业随着进口的不断增加,先后出现国内生产和出口,其图形如飞行的雁群。“雁行模式”表明,外国直接投资的产业结构效应来源于有效地利用东道国的比较优势。外国直接投资所带来的“一揽子”资源,尤其是技术和管理技能,不仅有助于中国建立新产业,而且还能使传统产业升级,使内向型产业向出口导向型、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产业演进。

随着加入WTO,我国大多数第三产业部门对外开放度的提高和利用外商直接投资政策的调整,第一产业的投资比重已经逐年下降,而第二产业制造业的比重日益提高,这与前几年跨国投资集中在制造业领域密切相关。作为投资新 热点 的第三产业服务业尽管增长率不明显,但是服务业投资已经成为全球投资的趋势,因此,第三产业投资占GDP的比重会日益提高,从而带动我国的产业结构升级,由制造业大国转向服务业大国。

2.技术外溢效应。技术是一个广义的概念,它不仅包括生产技术和 方法 ,也包括管理技术和劳动者素质的提高等方面。因此,这里主要用人力资本和R&D资本来衡量技术进步。根据内生增长理论的分析,技术进步主要来源于人力资本和R&D资本的生产。因此外国直接投资的技术外溢效应也应通过人力资本和R&D资本两个 渠道 来实现。对人力资本的影响主要是跨国公司在中国的分支机构培训当地雇员。而受过培训的雇员的“跳槽”是技术扩散的主要途径。外国直接投资R&D资本的影响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跨国公司国外分支机构在中国进行的研发活动在一定程度上增强了技术扩散效应;二是跨国公司参与中国市场竞争而产生的竞争效应。从长期来看,当外国公司与当地公司在同一个市场上相互竞争时,当地公司为了在竞争中不处于劣势,必然会增加研发经费,提高企业的技术水平。服务业FDI带来了先进技术、知识与技能,包括诸如设备和工艺流程的硬技术以及管理、营销等软技术。但是,服务业中包含的技术组合不同于制造业,FDI并非是服务业获得硬技术的主要途径,而软技术却是转让知识和技术的主要形式。例如,在银行、 保险 和饭店等行业,投资方会对其子公司进行一系列的技能与知识培训。

3.制度变迁效应。制度因素对经济增长的影响主要表现为制度变迁,中国经济制度的变迁主要表现在产权制度的变迁、市场化程度提高、分配格局变化和对外开放程度四个方面。一国经济增长是在一定的制度框架中实现的,利用外国直接投资作用是中国对外开放的行为之一,其本身就是一种制度变迁。此外,外国直接投资主要来源于发达的市场经济国家,为了吸引更多投资,必须改善市场环境,从而促使中国市场化程度不断提高。根据新制度经济学的观点,制度是一种重要的经济增长要素,一国通过制度变迁会促进经济增长及发展,从而产生制度绩效。外国直接投资在中国产生的制度绩效,主要是指它通过影响中国决定制度供给和制度需求的某些因素,来促进中国经济的发展。

(二)负面影响:内敛效应

1.大部分服务业FDI旨在市场开拓,寻求非交易性活动,并有可能以对外支付的形式进行利润汇出,所以,不仅可能对增加外汇收入无任何作用,反而可能对国际收支造成负面影响。许多跨国公司通过利润转移方式来进行逃税,从而严重干扰了东道国的市场秩序。20世纪90年代后期,跨国企业逃税一年高达300亿元人民币,相当于近年中国财政收入的二十分之一。六成以上的外企存在非正常亏损,虚亏实盈。目前中国40多万家外资企业,年亏损金额逾1200亿元,但其中有相当数量的外企通过各种避税手段转移利润,造成账面上大面积亏损。

2.东道国相关行业受到很大冲击。在东道国原有的高度保护下,诸如银行、电信、旅游等行业,其国内市场是非完全竞争的,甚至是垄断的,因而适应市场的能力和提高竞争优势的自身能力有限。随着外资在这些行业的进入,东道国国内原有企业从资金、 经验 、技能和创新方面都受到巨大挑战。跨国公司往往凭借其资金雄厚的优势大规模收购当地同行业企业甚至龙头企业及其原有品牌,从而在当地形成技术、品牌、市场和产业垄断。这种情况在我国的许多行业都存在,有些还十分突出,不仅严重压抑了民族产业的发展,而且在形成品牌市场垄断后还会侵害消费者权益,对我国的经济和产业安全都构成严峻挑战。

3.外资服务机构将与东道国本地企业更加激烈地争夺人力资源,其工作条件与薪酬状况可能导致大批优秀人才流向外资企业,这样对本地企业的发展带来更多困难。以金融业为例,外资银行进入中国后,大量中资银行的骨干跳槽或被高薪聘请去外资银行,这对于发展不够完善的中资银行来说带来的风险和压力是双份的。

4.服务业FDl可能带来三方面的风险。如果东道国政府管理控制不善,缺乏有效的 规章制度 ,有可能在体制方面带来严重的本国经济动荡;如果在管理公用事业和私有化时缺乏有力控制,有可能导致私人垄断;此外,因为各国在社会 文化 背景上差异极大,外资在这些领域的运作容易造成冲突和伤害。

二、我国服务业的对策

中国在2000年到2002年间服务业FDI的平均流入量为128.05亿美元,2002年存量为2596.89亿美元;服务业占2002年FDI总流入的24.7%,占总存量的31.4%;我国将履行入世承诺进一步开放服务业,因此在吸引更多的服务业FDI上有很大潜力,并且,我国服务业的“走出去”仍处于起步阶段,因此在这种“引进来”和“走出去”的进程中,在机遇与挑战并存的前提下,我们应该科学地分析环境,建立和强化自己的比较优势与竞争优势,最大限度地利用服务业FDI所产生的正向效应,同时提高我国对外直接投资的水平和能力。

1.进一步提升国内服务业产业结构,提高承接服务业国际直接投资的能力。

根据产业投资的一般规律,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投资主体的等量资本投资在与母国产业发展结构水平相同或较高地区比投资在产业结构发展水平较低地区可能获得更高的收益。就服务业国际直接投资而言,由于国际服务业的结构朝着知识密集型方向发展,因而只有发展知识密集型服务业的国家(地区)才能为国际直接投资提供更高的收益,也才能吸引更多的国际直接投资。鉴于中国目前服务业结构水平较为低下,餐饮、商业零售、交通运输等劳动和资源密集型的传统服务业仍然占据主体地位,现代服务业如电讯服务、信息技术服务、现代物流、现代金融等比重偏低的状况,无论就中国今后自身产业结构调整而言,还是就吸引更多的国际直接投资而言,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改造和提升传统服务业,不断优化服务业结构,提高整体素质和国际竞争力都是十分必要的。提升国内服务业产业结构,提高承接服务业国际直接投资的能力应从两个方面入手。

一是优先发展信息服务、现代金融、现代物流、电子商务等支持国民经济高效运行的生产性服务业,大力发展咨询、法律服务、科技服务等中介服务行业,积极发展旅游、文化、体育等需求潜力大的行业。这些都属于知识技术密集型的服务行业,只有充分发展这些行业,才能形成高水平、结构合理的现代服务业结构体系。

二是充分利用各种形式的服务业国际产业转移。一般而言,国际产业转移有项目外包、业务离岸化、外商直接投资三个层面,具体形式包括新设投资、收购兼并、风险投资等。服务业国际产业转移也不例外。我们应创造有利的政策环境,支持中国企业承接国际项目外包,有关部门要为国内企业提供必要的信息和咨询服务,引导其积极参与国际项目外包市场,承接外包项目,与外国服务企业进行有效合作;允许并鼓励境外投资者通过并购等方式对中国进行投资,培育有利于吸纳并购投资的制度环境,为服务业跨国公司参与企业的改组、改造创造有利条件。

2.尽可能地利用FDI的外溢效应,努力减少内敛效应。

外溢效应是否容易实现取决于东道国公司从事投资和学习吸收外国知识和技能的能力和动机。外资不仅带来了丰富的资金、技术、知识,通过外资在中国的运作和培训,可以学习到先进的专业技能、营销理念以及科学的管理经验。其间接效应有二,一是服务于我国的制造业发展,二是为我国的服务业发展树立典范。中资企业可以尝试加入跨国公司战略联盟,参加到它们的产业链和本土化进程中,获得提高自主研发与创新的能力。

建立健全国内的机构和机制,监控外资在中国的发展,减少内敛效应。联合国贸发会议认为,发展中国家有必要对服务业吸收外资持谨慎态度。因为在一些垄断性的行业(如电信服务)或公用、基础设施中,如果缺乏有效监控,容易发生市场权力滥用的问题,导致私人垄断。此外,跨国公司利用转移价格,也会对国内经济造成损害。在人力资源上,我国政府应该加大 教育 投资,提升人才的总体水平,同时改革户籍和人才管理制度,减少人才流动的成本,不仅为跨国公司来华投资提供人力资源,也在一定程度上减少其与中资企业争夺优秀人才的优势,保证中资企业充足的人力资本、知识积累和技术创新能力。

3.提高国内服务消费水平,解除服务业国际直接投资的后顾之忧。

投资所生产的产品能否实现市场出清是影响投资的最终限制性因素。理论上,只有所有产品都能销售出去,实现市场出清,投资才能顺利实现再生产。服务业的投资也不例外。目前中国人均收入水平还不高,城市化进程较慢,城乡差距过大,客观上限制了服务业发展的需求空间;另一方面,由于过去对服务业和服务消费认识上存在某些偏见,把服务业作为非物质生产而忽视其高附加值的特点,把工业化简单等同于工业发展而忽视服务业对产业竞争力提高的支撑作用,过分强调服务业的消费性而忽视其产业性,造成对服务业发展长期重视不够,服务消费在低水平徘徊。国内一些服务业得不到发展,外资引不进来,与缺乏市场需求不无关系。因此,培养居民服务业消费能力,提高国内服务业消费水平,也就成为解除服务业国际直接投资后顾之忧、吸引更多国际直接投资的重要举措。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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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Zhang,Kevin H.(1999).“How does FDI interact with economic growth in a large developing country?The case of China”.Economic Systems,23(4).291-303

一、服务业投资壁垒的界定

按照《与贸易有关的投资 措施 协定》(TRIMS)的规定,投资壁垒是指为了促使外国投资者达到某种业绩标准而采取的措施,包括投资准入壁垒、投资经营壁垒和投资退出壁垒。TRIMS所指的投资壁垒仅限于扭曲国际货物贸易的投资措施。联合国贸发会议(UNCTAD)把外国直接投资(FDI)壁垒分为市场准入限制、所有权和管理限制以及运营限制三大类。因此,一般来说,投资壁垒主要是东道国政府设置的、对外国企业在本国的投资行为有障碍作用的政策措施,也就是说,凡是直接或间接地使外资企业增加生产或销售成本的政策措施,都有可能被外国服务厂商认为属于投资壁垒。

迄今为止,对于服务业投资壁垒还没有一个具体的国际多边协定对其进行明确界定,但是在许多国际和区域性贸易协定中所规定的投资措施实际上就是服务贸易中的投资壁垒。本文主要针对中国服务业中政策性投资壁垒的演变过程讲行分析。

二、中国服务业投资的开放过程

(一)严格限制准入:1979~1987年

改革开放初期,中国的经济发展水平较低,对外开放采取“摸着石头过河”的渐进式开放模式,因此实行国际上先工业后服务业的开放路径。该阶段是中国利用外资的起步阶段,初步建立了管理外商直接投资的政策框架,创造了基本的投资环境,制定并颁布了管理FDI的法律法规,形成初步的FDI政策框架,实行区域性的FDI优势政策,对FDI准人的行业进行严格限制等。在此期间,允许准入的行业主要在制造业部门,服务业总体的投资壁垒非常高,但在旅游、房地产和餐饮服务业部门对外资的限制相对较松。1987年底,原国家计委颁发了《指导吸收外商投资方向暂行规定》,把外商投资项目分为鼓励、允许、限制和禁止四类,其中对外资准人领域做了较大的限制,服务业的对外开放还没有提上议程,禁止性和限制性投资壁垒都很高。

(二)跟随性发展:1988~1995年

经过一段时间的发展,中国的投资环境逐步规范改善,但对外开放的部门依然集中在第二产业,对服务业外商直接投资的政策没有明显的放松,投资壁垒依然较高。大多数服务部门,特别是生产者服务部门还没有对外资企业开放。199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实施细则》第四条规定,下列行业禁止设立外资企业:(1)新闻、出版、广播、电视、电影;(2)国内商业、对外贸易、保险;(3)邮电通信;(4)中国政府规定禁止设立外资企业的其他行业。第五条规定,下列行业限制设立外资企业:(1)公用事业;(2)交通运输;(3)房地产;(4)信托投资;(5)租赁。可以看出,禁止性和限制性部门主要集中在服务业。虽然对外资企业所作的出口规定及其对出口比率的限制作了根本性变更,从过去的70%下降到40%,但是由于服务业的投资壁垒很高,这些规定对服务业利用外资并没有产生实质性的激励作用。

1992~1995年是中国外商直接投资自由化快速发展的阶段,但该阶段主要是放松第二产业的投资壁垒。对服务业而言,一方面由于重工业、轻服务业的思想存在,服务业对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性还没有受到重视;另一方面,由于认为金融、电信、交通运输等服务业属于自然垄断部门,不适宜对外资企业和内资企业开放,因此实行严格的市场准入限制。1995年,中国重新发布了《指导外商投资方向暂行规定》,同时发布《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将鼓励类、限制类和禁止类项目具体化,除此之外,皆为允许对外开放的领域。《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成为指导外资进入的重要法律文件。

(三)逐步降低:1996-2001年

1995年底到2001年11月15日是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关键阶段。随着中美双边关系的发展和高层互访,中国政府代表团权限增大,关键时刻政治决断,1999年和美国达成双边协议,清除了中国人世的主要障碍。之后,中国又和欧盟就中国人世达成一揽子协议。这些谈判的障碍主要体现在:农产品关税减让和服务贸易开放领域和开放程度。在此期间,中国颁布了一批新的涉外法律法规,其中一些就是专门针对服务业外商直接投资的。例如,2001年8月14日,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发布《外商投资租赁公司审批管理暂行办法》,允许投资性公司为国内企业提供相关技术培训。但要求只能采用合资或合作形式,设立外商投资租赁公司,应引进国际上先进的租赁企业的经营管理经验,促进中国租赁业的发展,产生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2000年6月23日,卫生部和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联合发布了《中外合资、合作医疗机构管理暂行办法》,对在中国中、西部地区或老、少、边、穷地区设立合资医院的条件适当放宽。此外,相关部门还发布了《中外合资对外贸易公司试点暂行办法》、《外商投资商业企业试点办法》、《外商投资铁路货物运输业审批与管理暂行办法》、《外商独资船务公司审批管理暂行办法》等。通过公布这些规定,允许外国投资者以合营方式从事铁路货物运输;扩大了投资者在中国从事医疗机构、租赁、船务公司等行业可以拥有的股权和管理经营权。

《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在1997年再次修改,使得对外资开放的行业和部门大幅度增加,许多新的领域逐步开始向外商开放。例如,在交通运输、邮电通讯、矿产开发等行业,许多国家视为涉及本国经济命脉和国家安全的领域,中国将其列入了鼓励类的外商投资行业。最引人注目的是对银行、保险、外贸、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零售商业等服务行业有限度的开放,此举走在了许多发展中国家的前列。完全禁止外国投资的行业已经比较有限,其中服务业主要是新闻业和广播影视业。

在该阶段,中国也开始认识到服务业在国民经济增长中的重要作用,同时出于人世谈判中服务业对外开放的压力,开始放松对服务业的管制,降低对服务业利用外资的限制。

(四)严格遵守入世承诺:2002~2006年

2001年12月11日,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成为世贸组织的一员。在人世法律中,中国对服务贸易作了相当大的承诺,其中绝大部分是针对服务业外商直接投资的。按照人世承诺,扩大服务业对外开放,在商业、外贸、运输、医疗、教育、金融、保险、电信等各类中介服务等服务贸易领域进一步放宽对外商投资的限制,使外商在更广阔的层面对促进中国经济发展发挥作用。同时,国家相关部门制定或修改了《外商投资电信 企业管理 规定》、《外商投资商业领域管理办法》、《外商投资电影院暂行规定》等,加强对服务业开放的管理。

为适应加入WTO的需要,

2002年3月11日又重新修订了《指导外商投资方向的规定》和《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在投资准入方面进一步开放。主要变动如下:一是将鼓励类目录由186条增加到262条,而限制类目录则由112条减少到75条,大幅度放宽了行业准入限制,其中最为突出的是将原先禁止外商投资的电信、燃气、热力、供排水等城市管网建设首次列为对外开放领域。二是进一步扩大服务贸易领域开放度,如外资银行、保险、证券、基金、金融、商业、外贸、运输、旅游、法律服务、会计审计、音像制品、外商商业特许经营、直销经营等行业,均按照中国加入世贸组织的承诺,在开放的地域、数量、经营范围、股比要求上做出了更为宽松的规定,使得服务贸易成为新的外国直接投资热点。与此相适应,在外商投资服务贸易领域的法律体系构建方面,有关建筑、会计服务、教育、商业、物流、医疗、教育、民航等行业的市场准人规定及相关法律规范正在制定中。2004年,国务院根据发展需求,对《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进行第五次修订,进一步缩小服务业限制和禁止的范围。

(五)全面降低:2007年至今

2006底人世过渡期结束,中国全面履行了服务业对外开放的承诺。随后,新修订的《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也于2007年12月1日起生效。在服务业领域,新版《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在全面落实中国加入世贸组织承诺的同时,积极稳妥扩大开放,增加承接服务外包、现代物流等鼓励类内容;减少限制类和禁止类条目,将原限制外商投资的货物租赁、货运代理、外贸公司等调整为允许类条目,将原禁止外商投资的期货公司、电网建设和经营列为对外开放领域;对金融业外资投资限制尺度有所放宽,鼓励类包括银行、金融租赁公司、财务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货币经纪公司;保险公司(寿险公司外资比例不超过50%);证券公司(限于从事A股承销、B股和H股以及政府和公司债券的承销和交易,外资比例不超过1/3);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外资比例不超过49%)以及保险经纪公司和期货公司(中方控股)。但对部分涉及国家经济安全的战略性和敏感性行业,对外资开放较为谨慎。

新版《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标志着中国服务业进入对外资企业全面开放阶段,投资壁垒进一步降低。但是,为了抑制房地产泡沫,新版《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将房地产业列人限制外商投资产业目录,以规范对房地产市场的管理。

三、政策启示

从中国服务业投资壁垒的演进过程来看,中国服务业的对外开放是渐进发展的。投资壁垒的设置既与中国服务业的发展水平相关和国家产业政策相关,也与国际压力(如人世谈判)相关。目前,中国服务业利用外商直接投资依然存在较多限制。随着人世过渡期的结束,服务业外商直接投资自由化将面临进一步的压力与挑战。在全球服务业外商投资自由化的背景下,政府有两个策略选择:对外逐步降低投资壁垒和对内促进服务业竞争。

(一)对外降低投资壁垒

在服务贸易自由化的背景下,降低服务业投资壁垒已经成为各国政府不能回避的问题,但是鉴于降低投资壁垒所带来的负面效应以及部分服务部门在国家政治、经济与文化安全中的重要地位,东道国不会盲目降低投资壁垒。迫于国际压力,开放是必然的,但不是一蹴而就。由于不同的服务部门具有明显的异质性,因此在设置投资壁垒时对不同的服务部门应该选择不同的投资壁垒。对于发展较成熟的服务业部门,可以选择较低的投资壁垒;而对于发展还处于初级阶段的部门,可以选择较高的投资壁垒。对于不涉及国家安全的服务部门,可以选择较低的投资壁垒;而对于涉及国家安全的服务部门,则可以选择较高的投资壁垒。并且,对同一个服务部门,可以时间作为自由化的控制手段,在不同的时间选择不同的投资壁垒。在该部门竞争力比较弱的时候,选择较高的投资壁垒;当该部门具备一定的国际竞争力时,就可以选择较低的投资壁垒。可见,中国可以通过投资壁垒的灵活控制,有步骤、有计划地对外资开放本国的服务业市场。在每一阶段,都要选择最具有竞争力的部门首先开放,对于那些不具备开放条件的部门,要创造以后能够开放的条件。

(二)对内促进服务业竞争

中国服务业垄断程度高,市场竞争严重不足。中国在对外开放的同时,要打破国内服务业的部门垄断,降低市场准入壁垒,依靠国内服务行业自身竞争促进发展,增强国际竞争力水平。虽然促进服务业国内竞争会使本国服务生产企业的生存压力加大,但本国的服务消费者或使用者(比如服务作为商品或其他服务生产中间投入时)将因为服务价格的下降而得到实实在在的好处。同时,鼓励竞争将有利于本国服务业发展,同时抑制外资企业在本国市场上的扩张。因此,东道国政府应该积极采取措施促进除涉及国家利益不宜对外开放外的其他服务部门进行充分竞争,并把促进竞争当作推动本国服务业发展的长期战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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