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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大法学论文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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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毕业论文属于学术论文。 2只要不是抄的,你写出全世界最差的一篇论文就 可以。 3比着葫芦画瓢,找一篇去年毕业 同学的范文,格式样式,照着写就行了。 4毕业论文的实 质是读后感,选一本书,花一个星期读一遍。边读 边做笔记。把笔记整理一下,按范文格式条理一下,就是很好的论文了。 5问题的关键是:你必须花一周的时间。许多同学不愿花费这个时间,那就没辙了。别的也别谈了。 完了。 6有的同学找朋友帮忙,自已不写,让朋友替自己写一篇。 这当然好,但现在的朋友大都靠不住。你让他写一篇给你,他满口答应,没过两天就送给你一篇。你千恩万谢。可是拿给老师一看,原来是从网上粘下来的,乱码都 还没改。更可气者,一稿多用,他还把这篇“论文”送给好几个人,赚了好几顿饭,造成“雷同抄袭”、频烦吃饭。 7结论:只能自己写,花一周时 间。 8那位问了:“我写得不好怎么 办?”答:“这是伪问题。别管好坏,先写出来就行。老师还怕都写好呢:没法分优良中差了!总之,你写出一篇全球最差的论文就行,只要不是抄的!” 9只要硬着头皮写,傻瓜都能写一篇。 第一章 选题 一、选题的原则 (一)有价值(有品位,内行) (二)有可行性(或操作性,大小适中,难易恰当) (三)有浓厚兴趣(兴趣是动力,必须是自己喜欢的。) 《论语·雍也篇》:“子曰:知之者不如好之者,好之者不如乐之者。” 如果你什么都不喜欢,那就更好办:让辅导老师给你一个题目就行。 (四)专业对口(专业专长) 二、 选题的 方法 (一)亟待解决的课题 (二)填补空白的课题 (三)有争议的课题 (四)有矛盾的课题 (五)可综述的课题 第二章 搜集资料 学术研究往往是在前人已有成果的基础上,有所突破。因此,搜集相关文献信息,非常重要。要求能快 速、准确地搜集到所需的资料信息。 一、直接材料的搜集 第 一手材料 二、间接材料的搜集 从文献及网络查取的材料 (二手材料一定要注意核对。) 图书、期刊,纸本索引及网络检索GOOGL、百度网等,关键词检索。 三、材料的分析 让材料自然分类,类聚法。 第三章 写提纲 提纲尽可能详尽,条理清晰,条块分明。 (镶玻璃法: 把内容分成几块,一块块往上填内容就行了。) 一般分为序论、本论、结论三部分。 提出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 论证的形式,纵深式(递进式),平列式,综合式。 第四章 写论文 一、格式及要求:前置部分及主体部分 前置部分:标题、署名、指导教师、目录、摘要、关键词 (一)标题:对论文重点的直接呈现。准确得体,通俗易懂,简短精练(不能 简短,可加副标题),符合规范。 (二)署名,在题下。 (三)指导教师:xxx (四)摘要(可复制文中关键句子,稍作修 饰、连缀即可) (五)关键 词,一般3—5个即可,以重要程度为序。 (六)目录 主体部分: 前言、正文、结论、参考文献、致谢 (一)前言(引言,序论,导言,绪言) (二)正文(本论,主体) (三)结论 (四)注释 (五)参考文献 (文献名,作者,出版社,版次) 二、具体方法与规 范 (一)写作的顺序 1按照提纲自首至尾 2先写思考成熟的部分,最后焊接起来。(若不知从何写起,就这样写) 写此不管彼,只求一意法。 (二)引用材料的方法 1直接引用法 引证。推论,尊重,显示自己并非标新立异,不乏同道。(拉赞助) 2先斩后奏法 先概述观点,然后指出某人某文已详言之(加注参见) 3映带法 崇山峻岭,又有清流急湍映带左右。研究韩愈,不妨提及东坡;研究明清诗,也可上溯到汉魏。 4戒剽窃。学会运用,而不是照抄。 (三)论文的整体要求 准确,概括、简练,严谨客观,平实,文采。 不可以孤立的看问题,要注意上下影响。 (四)段落、标点规范 (五)语体的要求 要简约典雅。 第五章 修改、定稿 文不厌改,要改得死去活来。 一、自己反复阅读, (1)改正错误的字、词、句(笔下误)。(2)逻辑错误 (3)修正完善观点(4)论据错误(5)调整结构布局(完美,圆满,面团原理,增删 材料)(6)修饰词句。 面团原理:你如果原打算写五个部分,最后只写成三个部分;那你就说你本来就打算写三个部分,现在如期完成了,很“圆满”。因为没有人知道你的原计划,也 没有人想知道,所以没必要告诉他人。 二、他人审校(吸收他人意见;自己的错误往往看不出)。 互相审阅,互相挑毛病。 第六章 答辩 虚心点就行。自己写的,也不用心虚。

浅析交通产业投资基金法律问题摘要:对我国交通产业投资基金涉法问题的研究,能够缓解交通建设中的诸多问题。在法学理论的前提下,分析交通产业投资基金的现实状况,提出解决问题的对策建议。完善交通产业投资基金的法制管理结构,促进交通产业建设又快又好的发展。 关键词:经济法 交通产业 产业投资基金 交通产业投资基金 交通产业是国民经济发展的基础,是社会协调发展的先决条件,对保障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发展、人民生活改善和促进国防建设具有不可忽视的地位。交通产业投资基金对于交通产业的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1、交通产业投资基金法律问题表现 产业投资基金是目前我国投资基金领域待研究的重大课题,也是一种促进国民经济发展的投资形式。交通产业投资基金,能够引入更广泛的社会资金参与交通建设,可以有效缓解交通建设中资金严重不足等问题,但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对交通产业投资基金的规制还不是很完善,需要对交通产业投资基金的现状研究,进一步揭示其运行规律。 1.1交通产业投资基金立法规制存在的问题 在现有法律框架下,国内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主要有三种形式:一种是通过信托计划形成的契约型私人股权投资;第二种是国家发改委特批的公司型产业基金,迄今为止只有中瑞、中国东盟、中比三只合资产业基金,以及天津的渤海产业基金;第三种是各种类型的创业投资公司以及投资顾问公司等,而这种数量最多的私募股权基金却处于监管法律缺失的状态。交通产业投资基金更是将产业投资基金运用到交通建设中,法律法规目前还在进一步的完善之中,还未对产业投资基金尤,转自[星论文网]其是交通产业投资基金进行有效规制。1. 2交通产业投资基金的管理中出现的问题 目前我国对产业投资基金的设立、监管缺乏专门的管理机构,而是由发改委、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和国资委等部门共同行使,而这些部门之间还没有针对产业投资基金管理建立有效地信息共享和协调机制,无法有效地进行沟通,亦没有明确的监督管理制 度,容易出现多头监管的现象,造成产业投资基金监管的混乱。由于法律环境的不健全,监管部门对投资基金的管理态度谨慎,一直坚持“先立法再放行”的原则,正式获批在中国注册的产业基金少之又少,包括渤海产业基金在内的四家获批准的产业投资基金都是由国务院特批。监管部门的做法实属无奈,这些管理模式仅仅维护了我国金融投资市场的暂时稳定,限制了产业投资基金的发展,对交通建设起不利作用。2、交通产业投资基金法律问题的法理分析 2.1交通产业投资 基金的概念交通产业投资基金就是由直接从事实业投资的机构和非银行金融机构共同发起,通过发行基金受益分额,向投资者募集资金,直接投资于交通产业的一种投资制度。交通产业投资基金是基础产业投资基金的一种,属于直接的融资方式。不仅能为交通产业的发展提供新动力,更能为公路建设筹集更多的资金提供广阔的发展空间。2006年4月山西省与中国平安保险集团公司所属平安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成功签署投资山西交通基础设施的战略合作协议,平安与山西交通的成功合作为保险资金进入基础设施领域开了先河。 2.2交通产业投资基金的法理分析 交通产业投资基金的设立构想,是借鉴了上世纪中叶以来形成的“创业投资基金”的运作经验,以交通产业为投资对象,以追求长期收益为目标,主要对未上市的交通企业进行投资,投资收益按资分成,投资风险由投资者共同承担的投融资制度。这些完全符合国家计委《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指引办法》的三大投向之一,产业投资基金从事创业投资、企业重组投资和基础设施投资。在这种局势下,交通产业投资基金可以将广大居民手中的小额资金汇集起来,投资于交通基础产业建设,并通过专家管理获得较高的投资回报,从而拓宽了居民的投资渠道,也完善了交通基础产业的融资结构,降低了融资成本及风险。如果将交通产业基金作为一种直接融资方式,不仅有利于扭转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长期高负债运转的不利局面,也可以直接提高项目资本金比例,从而减少负债,增强交通产业发展的后劲。 3、交通产业投资基金法律问题的对策建议 文章来自星论文 请到 阅读全文。

1、论文题目:要求准确、简练、醒目、新颖。 2、目录:目录是论文中主要段落的简表。(短篇论文不必列目录) 3、提要:是文章主要内容的摘录,要求短、精、完整。字数少可几十字,多不超过三百字为宜。 4、关键词或主题词:关键词是从论文的题名、提要和正文中选取出来的,是对表述论文的中心内容有实质意义的词汇。关键词是用作机系统标引论文内容特征的词语,便于信息系统汇集,以供读者检索。 每篇论文一般选取3-8个词汇作为关键词,另起一行,排在“提要”的左下方。 主题词是经过规范化的词,在确定主题词时,要对论文进行主题,依照标引和组配规则转换成主题词表中的规范词语。 5、论文正文: (1)引言:引言又称前言、序言和导言,用在论文的开头。 引言一般要概括地写出作者意图,说明选题的目的和意义, 并指出论文写作的范围。引言要短小精悍、紧扣主题。 〈2)论文正文:正文是论文的主体,正文应包括论点、论据、 论证过程和结论。主体部分包括以下内容: a.提出-论点; b.分析问题-论据和论证; c.解决问题-论证与步骤; d.结论。 6、一篇论文的参考文献是将论文在和写作中可参考或引证的主要文献资料,列于论文的末尾。参考文献应另起一页,标注方式按《GB7714-87文后参考文献著录规则》进行。 中文:标题--作者--出版物信息(版地、版者、版期):作者--标题--出版物信息所列参考文献的要求是: (1)所列参考文献应是正式出版物,以便读者考证。 (2)所列举的参考文献要标明序号、著作或文章的标题、作者、出版物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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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论文的写作过程中,法学论文的参考文献引用应当实事求是、科学合理,不可以为了凑数随便引用。下文是我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法学论文参考文献外文的内容,欢迎大家阅读参考! 法学论文外文参考文献(一) [1]范愉.司法制度概论[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3:23. [2]付子堂.法律功能论W].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9:252. [3]罗斯.社会控制[M].北京:华夏出版社,1989,:353. [4]王利明.法治的社会需要司法公正[M].北京:法制出版社,2005. [5]程竹汝.司法改革与政治发展[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1:5. [6]张晋藩.中国法律的传统和近代转型[M].北京:法律出版社,2006. [7]董必武.董必武政治法律文集[M]北京:法院出版社,1982. [8]罗.庞德.通过法律的社会控制、法律的任务[M]北京:商务印书馆,1984:8-9. [9]孟德斯鸠.论法的精神[M]北京:商务印书馆,1982:154. [10]庞德.通过法律的社会控制、法律的任务[M]北京:商务印书馆,1984:42. [11]孙万胜.司法权的法理之维[M]北京:法律出版社,2002:134. [12]苏力.送法下乡一中国基层司法制度研究[M].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0:200. [13]范偷.纠纷解决的理论与实践[M].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07:547-555. [14]田有成.乡土社会的民间法[M].北京:法律出版社,2005:4. [15]顾培东.构建和谐社会背景下的纠纷解决之道[M].北京:中国政法大学,2004:1. 法学论文外文参考文献(二) 1.沈跃东:《乡镇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职权的法规范分》,《法治研究》2012年第3期。 2.徐亚文:《口述历史与法律》,《中共青岛市委党校.青岛行政学院学报》2012年第1期。 3.陈瑞华:《从 经验 到理论的法学 方法 》,《法学研究 》2011年第6期。 4.薛以胜:《法学研究方法初探》,《科技信息》2011年第3期。 5.崔二玲:《浅析法律方法》,《法制与社会》2011年第1期。 6.罗旭南:《法学方法多样化在中国法律史教学中的适用》,《海南大学学报》(文社会科学版)2011年第4期。 7.刘颖:《法学方法与法律方法的耦合》,《中南林业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1年第4期。 8.李云海:《中国法学研究方法浅》,《经济研究导刊》2011年第31期。 9.谢晖:《论规范分析方法》,《中国法学》2009年第2期。 10.冀海虹:《司法过程中法学方法之解读——以价值分析法为核心》,《山东省农业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9年第2期。 11.王丽霞:《<法学方法论>与法学方法 教育 》,《山西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8年第4期。 12.冯 果:《法解释学等传统法学方法——未来中国经济法学的主流研究方法》,《重庆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08年第5期。 13.刘连泰:《分析实证主义法学方法在宪法研究中的局限性——以“分离命题”为中心》,《厦门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8年第1期。 14.张传新:《法律方法的普遍智力品格及其限度——从法律方法与法学方法称谓争论谈起》,《求是学刊》2008年第5期。 15.魏治勋:《“规范分析”概念的分析》,《法学论坛》2008年第5期。 法学论文外文参考文献(三) [1]王名扬:《英国行政法》,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87年版. [2]黎宏:《不作为犯研究》,武汉大学出版社1997年版. [3]马生安:《行政行为研究—宪政下的行政行为基本理论》,山东人民出版社2008年版. [4]罗豪才主编:《中国司法审查制度》,北京大学出版社1993年版. [5]张文显:《法哲学范畴研究》,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 [6]陈新民:《公法学札记》,法律出版社2010年版. [7]陆伟明:《服务行政法论》,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12年版. [8]周叶中:《代议制度比较研究》,武汉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 [9]袁裕来:《特别代理:民告官手记Ⅷ》,中国检察出版社2012年版. [10]张文显主编:《法理学》,高等教育出版社、北京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 [11]应松年主编:《外国行政程序法汇编》,中国法制出版社2004年版. [12]王利明:《侵权行为法归责原则研究》,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 [13]张明楷:《刑法格言的展开》,法律出版社2003年版. [14]梁津明、郭春明、郭庆珠、魏建新:《行政不作为之行政法律责任探究》,中国检察出版社2011年版. [15]王振宇:《行政诉讼制度研究》,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2年版. 法学论文外文参考文献(四) [1]任丁秋.私人银行业与资产管理---瑞士范例[M].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00. [2]邢毓静,巴曙松.经济全球化与中国金融运行[M].北京:中国金融出版社,2000. [3]倪受彬.国有商业银行资本信托运营法律问题研究[M].北京:法律出版社,2008. [4]盛学军.全球化背景下的金融监管法律问题研究[M].北京:法律出版社,2008. [5]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稳定分析小组.中国金融稳定 报告 2012[M].北京:中国金融出版社,2012. [6]连建辉,孙焕民.走近私人银行[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6. [7]李春满.私人银行业务[M].吉林:吉林大学出版社,2008. [8]曹彤,张秋林.中国私人银行[M].北京:中信出版社,2010. [9]李开国,张玉敏.中国民法学[M].北京:法律出版社,2002. [10]徐保满.金融信托与租赁[M].北京:科学出版社,2007. [11]孟建华.洗钱与银行机构反洗钱[M].福州:福建人民出版社,2006. [12]卓泽渊.法律价值论[M].北京:法律出版社,1999. [13][英]莫德.全球私人银行业务管理[M].刘立达译,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07. [14]王征宇,于江等编著.美国的个人征信局及其服务[M].北京:中国方正出版社,2003. [15]丁邦开,何俊坤等.社会信用法律制度[M].南京:东南大学出版社,2006. 法学论文外文参考文献(五) [1]陈卫东主编《模范刑事诉讼法典》,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5年9月第1版 [2]张月满着《刑事证人证言规则》中国检察出版社2004年第一版 [3]《法国刑事诉讼法典》译者:罗结珍,中国法制出版社2006年1月第1版 [4]孙孝福《刑事诉讼人权保障的运行机制研究》法律出版社,2001年6月版 [5]田圣斌着《刑事诉讼人权保障制度研究》法律出版社2008年1月第1版 [6]宋英辉孙长永刘新魁等着《外国刑事诉讼法》法律出版社2006年1月第1版 [7]刘根菊等着《刑事司法创新论》,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年3月版 [8]陈永生:《刑事诉讼的程序性制裁》,《现代法学》2004年第1期 [9]孙晶:《亲属作证特免权研究》,吉林大学2008年硕士学位论文 [10]张新宝《隐私权的法律保护第二版》群众出版社2004年5月版 [11][德]尧厄尼希着,周翠译,《民事诉讼法:第27版》法律出版社2003年7月第1版 [12]程海霞:《刑事诉讼中的证人作证特免权制度研究》,安徽大学2006年硕士学位论文 [13]中国抗日战争史学会、中国人民抗日战争纪念馆编着(宋金寿主编):《抗战时期的陕甘宁边区》,北京出版社1995年版. [14]厦门大学法律系编着:《中华苏维埃共和国法律文件选编》,江西人民出版社1984年版. [15]韩延龙、常兆儒编着:《中国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根据地法制文献选编》(第3卷),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1年版. 猜你喜欢: 1. 法学毕业论文参考文献 2. 法学论文参考文献 3. 法学本科毕业论文参考文献 4. 法学论文的参考文献 5. 法律本科毕业论文的参考文献

浅析交通产业投资基金法律问题摘要:对我国交通产业投资基金涉法问题的研究,能够缓解交通建设中的诸多问题。在法学理论的前提下,分析交通产业投资基金的现实状况,提出解决问题的对策建议。完善交通产业投资基金的法制管理结构,促进交通产业建设又快又好的发展。 关键词:经济法 交通产业 产业投资基金 交通产业投资基金 交通产业是国民经济发展的基础,是社会协调发展的先决条件,对保障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发展、人民生活改善和促进国防建设具有不可忽视的地位。交通产业投资基金对于交通产业的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1、交通产业投资基金法律问题表现 产业投资基金是目前我国投资基金领域待研究的重大课题,也是一种促进国民经济发展的投资形式。交通产业投资基金,能够引入更广泛的社会资金参与交通建设,可以有效缓解交通建设中资金严重不足等问题,但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对交通产业投资基金的规制还不是很完善,需要对交通产业投资基金的现状研究,进一步揭示其运行规律。 1.1交通产业投资基金立法规制存在的问题 在现有法律框架下,国内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主要有三种形式:一种是通过信托计划形成的契约型私人股权投资;第二种是国家发改委特批的公司型产业基金,迄今为止只有中瑞、中国东盟、中比三只合资产业基金,以及天津的渤海产业基金;第三种是各种类型的创业投资公司以及投资顾问公司等,而这种数量最多的私募股权基金却处于监管法律缺失的状态。交通产业投资基金更是将产业投资基金运用到交通建设中,法律法规目前还在进一步的完善之中,还未对产业投资基金尤,转自[星论文网]其是交通产业投资基金进行有效规制。1. 2交通产业投资基金的管理中出现的问题 目前我国对产业投资基金的设立、监管缺乏专门的管理机构,而是由发改委、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和国资委等部门共同行使,而这些部门之间还没有针对产业投资基金管理建立有效地信息共享和协调机制,无法有效地进行沟通,亦没有明确的监督管理制 度,容易出现多头监管的现象,造成产业投资基金监管的混乱。由于法律环境的不健全,监管部门对投资基金的管理态度谨慎,一直坚持“先立法再放行”的原则,正式获批在中国注册的产业基金少之又少,包括渤海产业基金在内的四家获批准的产业投资基金都是由国务院特批。监管部门的做法实属无奈,这些管理模式仅仅维护了我国金融投资市场的暂时稳定,限制了产业投资基金的发展,对交通建设起不利作用。2、交通产业投资基金法律问题的法理分析 2.1交通产业投资 基金的概念交通产业投资基金就是由直接从事实业投资的机构和非银行金融机构共同发起,通过发行基金受益分额,向投资者募集资金,直接投资于交通产业的一种投资制度。交通产业投资基金是基础产业投资基金的一种,属于直接的融资方式。不仅能为交通产业的发展提供新动力,更能为公路建设筹集更多的资金提供广阔的发展空间。2006年4月山西省与中国平安保险集团公司所属平安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成功签署投资山西交通基础设施的战略合作协议,平安与山西交通的成功合作为保险资金进入基础设施领域开了先河。 2.2交通产业投资基金的法理分析 交通产业投资基金的设立构想,是借鉴了上世纪中叶以来形成的“创业投资基金”的运作经验,以交通产业为投资对象,以追求长期收益为目标,主要对未上市的交通企业进行投资,投资收益按资分成,投资风险由投资者共同承担的投融资制度。这些完全符合国家计委《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指引办法》的三大投向之一,产业投资基金从事创业投资、企业重组投资和基础设施投资。在这种局势下,交通产业投资基金可以将广大居民手中的小额资金汇集起来,投资于交通基础产业建设,并通过专家管理获得较高的投资回报,从而拓宽了居民的投资渠道,也完善了交通基础产业的融资结构,降低了融资成本及风险。如果将交通产业基金作为一种直接融资方式,不仅有利于扭转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长期高负债运转的不利局面,也可以直接提高项目资本金比例,从而减少负债,增强交通产业发展的后劲。 3、交通产业投资基金法律问题的对策建议 文章来自星论文 请到 阅读全文。

首先是原创写作,抄袭是过不了的,一很多人自己写,写一半,写不下去了,因为要求比较高,现在电大统一存档审查,所以,如你自己没能力完成或没时间,还是找专业人员来搞定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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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当代,论文常用来指进行各个学术领域的研究和描述学术研究成果的文章,简称之为论文。下面由我为大家整理的电大法学毕业论文格式模板,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

就我国的民事行政诉讼检察监督来看,刑事侦查与诉讼得到充分重视,反而是民事行政则被看轻。检察机关对民事行政的检察监督长期处于弱化地带。尤其是在当今社会各类诉讼井喷化的大背景之下,司法部门对民事行政的检察监督呈现无力应对状态,没有达到民事行政诉讼活动的需求。检察机关对民事行政诉讼监督工作相较于刑事侦查普遍存在滞后现象。因此,建立一套独立的,专属于民事与行政诉讼的检察监督机制,十分迫切。

一、从规范现有体制着手,促进民事行政诉讼检察监督体制独立化发展

我国宪法将民事行政诉讼检察监督工作交予检察机关,是其工作中的一项重要职责与职能。通过调解、审判,保证司法对诉讼双方公平,保证侦查过程无违法偏私行为发生。

就实践方面来讲,我国的检察机关在处理民事行政诉讼检察监督时,并未将民事与行政这两类实际区分开来。然而,无论是在监督的对象、方式和功能方面,二者均存在很大的区别,不可归为一类。从我国司法部门所受理的行政诉讼案件数据来看,在2012至2013一年的时间内,发生数百起民事行政案件,而真正得到检察监督的,所占比例不到40%。这也就说明了我国现阶段检察监督部门在民事行政类诉讼案件上的过大负荷,加重检察监督机关工作量的同时,也导致一些民事行政诉讼案件无法真正受到检察和监督。再有,我国检察机关在民事诉讼案件的受理比重上要远大于行政诉讼案件,行政诉讼案件得不到足够的重视,也属于检察机关工作职能的缺失。而且,就本质上来讲,在处理民事诉讼案件时,检察院与法院之间存在固有矛盾,此种矛盾不利于民事诉讼案件监督机制的有效开展。因此,针对我国民事行政类案件的检察监督体制,必须将民事诉讼案件与行政诉讼案件区分开来,以促进其独立化的发展方向。

二、比较行政与民事案件的法定检察监督机制,促进独立化发展

在我国相关法律中有明文规定,人民检察院无论是对行政诉讼案件还是民事诉讼案件,都拥有同等的监督权力。且两种检察监督体制在细节上存有一定的`差别。通过对不同监督体制的分析,将二者分开处理,是促进检察监督机制独立化发展的重要手段。

从监督对象上看,检察机关对行政诉讼的监督主要是以行政单位为监督对象,不对当事人进行监督活动,控诉双方在地位上存在一定差距;而民事诉讼的监督对象,是对包括当事人在内的检察监督,且对当事人和整个诉讼活动都要进行监督检察。由此可以看出,相对于民事诉讼,行政诉讼在监督对象上,具有权力更大、涉及更广、难度更高的特点。

从功能定位上看,检察机关对民事诉讼的监督功能主要体现在,针对行使司法过程和权力的法院审判进行监督;而在行政监督功能方面,则除了履行监督职能外,还具有在审判过程中,保障原告与被告皆具备的独立行使诉讼权益。而由于行政诉讼案件的复杂特点,就法律方面来讲,检察机关对行政诉讼案件的监督更需肩负监督和保障职责。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不仅在于对人民法院审判活动和当事人诉讼活动的监督,还在于通过这样一种监督机制,将检察权能和审判权能统一起来,即以司法权之权威形成对行政权的有效制约,进而实现对审判权和诉讼权的有力保障。

从监督方式上看,检察机关对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皆具有监督职责。在此过程中,检察机关可以以“抗诉”的形式来实行监督责任。就目前我国检察机关的抗诉而言,由于在行政诉讼案件方面,对检察机关行使抗诉权力上,对理由以及理由和理由之间的关系和适用范围都并未作出明确的规定,给检察机关就行政诉讼案件提起抗诉增添了难度,以致于检察机关常常运用民事诉讼案件的抗诉模式。从而造成在运用“抗诉”方式监督时,出现了形式混乱的局面。基于此,建立一套完善的行政案件“抗诉”模式,对促进检察机关工作效率和检察监督独立化发展而言,十分必要。同时,检察监督部门还应当注重于对新的监督方式的开发和创建,紧跟时代潮流,行使检察监督职能。

从诉讼原理上看,行政诉讼案件与民事诉案件存有本质上差别。二者在性质、特点以及运行原理上皆有不同。其中最本质的区别在于,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处于平等地位,而行政法律关系的主体地位则不具有平等属性,由此导致民事诉讼检察监督与行政诉讼检察监督具有不同的运行原理。其中,民事诉讼案件检察监督本质为,双方当事人在平等的诉讼身份下,行使民事诉讼活动;而行政诉讼案件首先在控诉双方的诉讼地位上就无法保障其平等地位。且行政诉讼案件的检察监督主要是对行政机关这个整体进行检察和监督,行政机关并不具有反诉讼的权益。

三、结论

我国检察机关在民事行政诉讼案件检察和监督上,首先在法律上就有明显差异。然而检察机关却将二者放在了同一职能部门进行检察和监督活动。二者在监督对象、监督功能定位、监督方式和诉讼原理上皆存在不小的差异,从而易导致检察监督工作混乱的情形发生。

参考文献:

[1]潘威伟.行政诉讼检察监督与民事诉讼检察监督的比较研究[J].法制与经济(下旬刊),2013,(12):115-116,118.

[2]白建云.民事行政诉讼违法行为调查中的几个问题[J].中国检察官,2012,(5):74-74.DOI:10.3969/j.issn.1008-6676.2012.05.027.

[3]巩富文,田鹤城.民事行政检察监督关系论[J].人民检察,2011,(6):26-30.

[4]邰桂艳.行政诉讼检察监督的异化[J].湖北警官学院学报,2014,27(4):158-161.

论沉默权制度确立的必要性 【摘要】沉默权,最初形成于英国,是由“任何人不受强迫自证其罪”发展而来,其后逐渐被多数国家所确认,但中国至今为止,这一制度一直缺失。本文从程序正义、司法理念、无罪推定、人权保障等视角出发,论述了在刑事诉讼中建立沉默权制度的必要性。沉默权制度的建立,不仅有利于避免刑讯逼供,而且更有利于推进依法治国的进程。【关键词】沉默权 程序 理念 人权 必要性。一、导言。在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进程中,杜培武、王树红、佘祥林、聂树斌、呼格吉勒图、赵作海等冤案为何一再发生?错误的发生,有哪些共同特征?理性梳理之后,刑讯逼供的一贯特征再一次将程序正义、司法理念、无罪推定、人权保障等问题推到前台;也再一次引起人们对司法理念革新、司法制度变革的极大关注。作为解决问题之一,笔者想到了沉默权这一古老而又年轻的制度。讨论沉默权,对建立一套具有中国特色的沉默权制度,对杜绝刑讯逼供,最大限度地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对促进我国刑事诉讼法制度与国际接轨,无疑会起到积极作用。二、沉默权。沉默权,又称反对自我归罪特权,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一项基本诉讼权利。简单地说,就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刑事诉讼中享有的一种不回答问题的权利。沉默权最初形成于17世纪的英国,是由“任何人不受强迫自证其罪”发展而来,是任何人不受强迫自证其罪的具体化和规范化。受英国法的影响,美国最先移植了这一制度。目前,沉默权规则已成为世界上多数国家和联合国通过的许多国际法律文件所确认,并被视为保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基本人权的强有力的工具。美国学者Chrirtopher Coak We认为,沉默权包括三层含义:(1)被告人没有义务为追诉方向法庭提供任何陷入不利境地的陈述和其他证据,追诉方不得采取任何非人道或有损被告人人格尊严的方法强迫其就一案件事实作为供述或提供证据;(2)被告人有权拒绝回答追诉官员或法官的讯问,有权在问中始终保持沉默,司法警察、检察官或法官应及时告知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享有此项权利,法官不得因被告人沉默而使其处于不利的境地或作出对其不利的裁判;(3)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权就案件事实作出有利于或不利于自己的陈述,但这种陈述须出于真实的意愿,并在意识到其行为后果的情况下作出,法院不得把非出于自愿而迫于外部强制或压力所作出的陈述作为定案依据。该项原则实质上赋予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两项权利:一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对于是否陈述享有不受强迫的权利;二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对于是否陈述及是否提供不利于己的陈述享有选择权。简言之,沉默权的含义第一项是反对被告自证其罪;第三项是不得将非任意自自作为定案的根据。第一项和第三项内容是第二项内容的保障。三、反思刑讯逼供案件中存在的问题。(一)违背公平正义。弗兰西斯·培根曾说过:“一次不公正的判决,其恶果相当于十次犯罪。”司法机关的错误,轻则导致司法不公,重则导致无辜生命的消失。一次不公判决的危害远大于多次不法行为。如果说罪犯的作恶,只是污染了水流;那么,当司法者将刑事诉讼原则抛之脑后导致不公正的审判时,则是污染了整个水源。(二)司法队伍的理念错位。酿成刑讯逼供冤假错案的原因有很多,其中当地的司法共同体在职业道德方面出现了司法理念的错位也是一个极其重要的原因。(三)无罪推定没有真正实行。“如果犯罪是不肯定的,就不应折磨一个无辜者,因为在法律看来,他的罪行并没有得到证实”[1]31。我国目前还没有真正意义上的无罪推定,但我国刑事诉讼法明文规定,公、检、法机关进行刑事诉讼必须“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四)保障人权观念的欠缺。最高法院副院长万鄂湘就湖北佘祥林杀妻冤案答媒体问时,强调刑法要保护无辜和维护人权。要全面认识刑法的功能或者是刑事诉讼制度的作用,除了惩罚和打击犯罪、维护公共秩序和安全外,还有一个更重要的功能,或者是同等重要的功能,那就是保护无辜和维护人权,这也是司法特别是刑事司法的双重功能当中一个非常重要的功能。四、从刑讯逼供案件看我国建立沉默权制度的必要性。赵作海等冤案形成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首先是以猜定的方式确定犯罪嫌疑人,然后,在有罪推定的原则下对嫌疑人进行刑讯逼供,让嫌疑人自证其罪;其后,在“限期破案”和“命案必破”等指引下,对嫌疑人起诉定罪甚至从快处决,而嫌疑人无法获得实质性的辩护;有的办案机关还不惜侵犯人权,千方百计制止当事人亲属的上诉、上访,避免翻案。这是一个可怕的“司法逻辑体系”,而沉默权的确立则是防止上述可怕“体系”的有效途径之一。(一)确立沉默权有利于程序公正,实现控辩双方地位平等。公平、正义是诉讼制度的首要价值内涵。“如果法律制度背弃了正义,不是一项矛盾就是一项讽刺”[2]106。而程序正义是体现法律正义的根本保障。沉默权正是维持刑事诉讼构造平衡、程序公正所必需的。刑事诉讼构造是指刑事诉讼内部各构成要素即控诉、辩护、裁判各项职能的划分及其相互关系的格局。[3]152在刑事诉讼中,控诉与辩护是诉讼构造这一统一体中的两个对立面和对立的诉讼职能。诉讼的前提是控诉与被指控的双方存在“讼争”,由此形成双方的格局对抗。“如果控辩双方在形式上一方明显优越他方,就有使诉讼在实质上变成行政程序的危险”[4]188,程序公正就无从谈起,案件的实体处理就很难保证质量。纠正控、辩力量上先天失衡的方法就是增加辩方与控方相抗衡的力量,沉默权则是纠正这种先天失衡的一项可能是最简捷的消极防御手段。(二)确立沉默权有助于执法文明,改善司法队伍形象。沉默权制度有助于抑制刑讯逼供的违法行为,制止刑讯逼供是沉默权在刑诉程序上的反应。刑讯逼供这种触犯刑法的犯罪行为,在我国司法实践中长期、大量地存在,并且屡禁不止。其原因多种多样,诸如审讯者素质的低下、刑事侦查技术设备的落后等等。但在这诸多原因中,可以说“如实陈述”之义务的规定、沉默权的缺乏及其被侵犯是最本质的原因。如果确立沉默权制度以代替“如实陈述”之义务,审讯者就无法强迫犯罪嫌疑人供述,案件的侦破主要依靠侦查机关认真细致、科学合理地搜集证据,从而更加公正、文明、科学地追究犯罪,从而会有效地改善司法队伍的形象。(三)确立沉默权是无罪推定原则的必然要求。我国《刑事诉讼法》第12条规定:“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它的确立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诉讼主体地位确立的依据。无罪推定原则宣告了被告人在没有被司法机关通过合法程序确认有罪之前,与普通公民享有一样的权利,是具有独立人格的社会主体,享有独立的人格尊严,享有自由支配个人生活、不受外界干涉的权利。如果将确定沉默权仅用于消除刑讯逼供等司法暴力,其理由是不够充分的,沉默权的价值还未得到充分体现。“充分的理由在于赋予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以沉默权,不仅可以禁止使用刑讯等野蛮、残酷的方法获取口供行为的发生,减少冤假错案,维护司法公正,更重要的是将被追诉的人作为诉讼的主体,使司法制度趋向文明、人道”[5]。无罪推定还意味着控方承担举证责任,被告人不承担证明自己有罪或无罪的义务,不能因被告人不能或没有证明自己无罪而认定被告人有罪,也就是说,被告人有权保持沉默。(四)沉默权制度的确立有利于保障人权。刑事诉讼理论认为,刑事诉讼的目的,既要惩罚犯罪,又要保障人权。沉默权作为一项重要的权利不仅有其程序性价值,更有其独立存在的价值。人之所以为人,就在于人享有人格尊严和自由,享有个人生活不受干涉的权利;只有自己才可自由地支配属于个人生活领域的问题,“是否向外界沟通自己的生活内部,属于个人实现的自由,即人格尊严”[6]。沉默权制度是保障人类尊严不受侵犯的法律手段之一,因为它提供给人们在面对刑事指控时的一种选择,即你可以选择是否协助政府以确定自己有罪,也可以限制政府对个人精神生活的窥视,体现了对个人人格和每个人有权自由从事自己精神生活的极大尊重。五、结语。幸运的是,杜培武、王树红、佘祥林、聂树斌、呼格吉勒图、赵作海等冤案都通过不同的方式得以昭雪,在人们同情他们的同时,带给我们更多的则是沉重的思考。我们应从此类案件中吸取教训。避免悲剧的重演有赖于司法体制的改革和司法理念的转变,在我国刑事诉讼中确立沉默权制度就是之一。当然,在确立沉默权制度的过程中,我们必须要结合本国的具体国情,同时又要吸取现代西方国家在沉默权制度上的合理方面,这样才能使沉默权制度在我国更好地发挥其积极的作用,推进依法治国的进程。参考文献。[1]贝卡里亚。论犯罪与刑罚[M].北京: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3.[2]Dennis Lioyd.法律的理念[M].台北:台湾联营出版事业公司,1981.[3]宋英辉。刑事诉讼目的论[M].北京: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1995.[4]宋英辉。刑事诉讼目的论[M].北京: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1995.[5]王敏远。沉默是一种权利[J].人民论坛,200(10)。[6]龙宗智。英国对沉默权制度的改革以及给我们的启示[J].诉讼法学、司法制度,2004,(4)。

大地电磁法勘探论文参考文献

这种色散将导致非物理原因引起的脉冲波形的畸变、人为的各向异性及虚拟的绕射参考文献〔1〕文舸一.计算电磁学的进展与展望〔J〕.电子学报,1995,

李立

(地质矿产部地球物理地球化学勘查研究所,廊坊065000)

摘要利用深大地电磁测深结果研究了地壳、上地幔的地电结构。30km深度的地电结构复杂,由很多大小不等电性各异的块段组成,大多数低阻区对应于高地温区。90km深度的地电结构相对简单,在高阻的背景上分布着一些低阻异常带,其中的松辽、华北地台东部以及扬子地台西部连成一片,构成了北东-南西向的巨大低阻异常带,大兴安岭-太行山重力梯度带、汾渭地堑、龙门山-攀西构造带位于该低阻带西侧,依兰-伊通断裂带、郯庐断裂带位于其东侧,推测该低阻异常带与上述断裂带的形成有关,并有部分熔融的地幔物质存在。150km深处的电性结构则以低阻为背景,在其上零星分布着高阻块体,其轴向线构成的“构造线”将中国大陆分割成若干地质构造单元。在新生代裂谷区和近代活动构造区大多存在壳内低阻层,且深度浅,浅源地震的震源一般分布在壳内低阻层以上。上地幔低阻层的深度变化较大,最浅处仅50~60km,而最深可达200km以上,东部地区平均约100km,西部地区约120km。从东北的松辽地区经华北地台东缘向西南沿汾渭地堑再折向南直到扬子地台西缘有一个北东-南西向的巨大的上地幔低阻层隆起带,大部分上地幔低阻层隆起区与高热流区以及强震震中分布带有较好的对应关系。

关键词大地电磁测深地壳上地幔电阻率中国大陆

1引言

本项研究的数据是基于地质矿产部系统十余年的大地电磁测深(MTS)深部调查结果以及国家地震局、中国科学院、地质院校等单位多年的MTS结果[1~24]。搜集并整理了近1000个测深点的资料得出了30km、90km、150km深度的电阻率值,壳内低阻层以及上地幔低阻层的深度值,并将这些数据按1°×1°的经纬网格分别进行平均,以平均值代表每个网格的电阻率值与低阻层的深度。由于深大地电磁测深的测点分布不均匀,尚有不少空白区,有些空白区的壳内与上地幔内低阻层的深度是用大地热流值估算的[25],因此只能粗略地给出中国大陆深部的地电结构与格架。

2不同深度上的地电特征

根据30km、90km以及150km深度的电阻率研究了地壳、上地幔的地电结构,它们基本上反映了地壳内、岩石圈底部以及岩石圈以下的电性结构。

2.130km深度

在30km深度上电阻率的变化无规律,由很多大小不等,电阻率各异的块段组成,说明了地壳内构造复杂。根据岩石电阻率的高温高压实验结果表明,地壳内的低阻异常大多是由含流体或石墨化的地层引起[26,27]。多数的低阻异常带与高地温区对应。

2.290km深度

图1中国大陆90km深度上的地电结构及低阻异常

①松辽地块;②华北地台东部;③扬子地台西部与地台东缘;④华南褶皱系东部;⑤腾冲褶皱带;⑥青藏高原;⑦祁连褶皱带;⑧鄂尔多斯西缘的银川地堑;⑨天山-北山褶皱带;⑩阿尔泰褶皱带;⑪班公错-嘎尔地区。图中等值线为松辽—扬子正磁异常[28]

90km深度上的地电结构较为简单,在高阻的背景上分布着一些低阻异常带(图1),它们是松辽地块、华北地台东部、扬子地台西部与该地台东缘、华南褶皱系东部、腾冲褶皱带、青藏高原、祁连褶皱带、鄂尔多斯西缘的银川地堑、天山-北山褶皱带、阿尔泰褶皱带以及西藏西缘的班公错—嘎尔地区。其中的松辽地块、华北地台东部以及扬子地台西部连成一片,构成了一个北东-南西向的巨大低阻带,大兴安岭-太行山重力梯度带、汾渭地堑、龙门山-攀西构造带位于该低阻带西侧;依兰-伊通断裂带、郯庐断裂带位于东侧,推测上述断裂构造带的形成与该低阻异常带有关。这一北东-南西向的低阻带与安振昌编制的卫星磁异常图[28]中的松辽-扬子正异常带基本吻合,推测该低阻带是上地幔的隆起区。

90km深度上的低阻异常大多分布在岩石圈的减薄区,那里可能存在部分熔融的地幔物质。

2.3150km深度

150km深度在低阻的背景上零星散布着一些高阻块(图2),大部分地区的地幔物质已处于部分熔融状态,只有松辽地块北部、冀鲁陆核东部、扬子地台与华南褶皱系的接合处,右江褶皱带南部、龙门山-攀西构造带、柴达木地块、祁连山褶皱带、阿尔泰-天山地区以及西昆仑山表现为局部的高阻区。推测上述高阻区是由难熔的残余地幔物质形成的“硬块”。这些高阻块体有可能是深部构造带的标志,如果将一些高阻块体的轴向线分别连接,则可得出6条有趣的“构造线”F1—F6。自西昆仑山经柴达木、祁连山及其东延部分直到冀鲁陆核南端构成近东西向的“构造线”F1,它将中国大陆分割成南北两大部分,准噶尔、塔里木、华北地台位于其北侧,青藏高原、扬子地台及华南褶皱系位于南侧。松辽地块北部的轴向线向南延伸则与郯庐断裂带相连构成北东-南西向的“构造线”F2。扬子地台与华南褶皱系间的高阻块体轴向线向西南延伸与右江褶皱带的高阻轴同线相连构成“构造线”F3,它可能是扬子地台与华南褶皱系的深部边界。除此尚有位于龙门山-攀西的“构造线”F4以及天山-阿尔泰“构造线”F5,它们可能分别反映青藏高原与扬子地台的深部边界以及准噶尔地块的深部边界。

图2中国大陆150km深度上的地电结构及低阻背景上的高阻块体

①松辽地块北部;②冀鲁陆核东部;③扬子地台与华南褶皱系的接合处;④右江褶皱带南部;⑤龙门山-攀西构造带;⑥柴达木地块;⑦祁连褶皱系;⑧阿尔泰-天山地区;⑨西昆仑山;F1—F6为高阻块体轴向线构成的“构造线”

3壳内低阻层的深度变化

在中国大陆上除华南褶皱系、扬子地台及松辽地块的部分地区外,大多发现了壳内低阻层。壳内低阻层的深度一般为15~30km,厚度几到十几公里,电阻率几到几十欧姆米。大多数的壳内低阻层与活动构造区对应,且地温较高(表1)。此外,壳内低阻层的上隆区还与莫霍面的上隆区(图3)以及上地幔低阻层的上隆区(图4)有一定的对应关系。多数浅源地震的震源位于壳内低阻层以上(图5)。

表1壳内低阻层上隆区

图3壳内低阻层上隆区与莫霍面上隆区的分布

①松辽地块北部;②华北地台东缘;③汾渭地堑;④二连-呼和浩特-东胜;⑤南北地震带北段;⑥祁连山;⑦松潘-甘孜-康滇地区;⑧雅鲁藏布江-腾冲地区;⑨天山-准噶尔地区;⑩北山;⑪下扬子地区;⑫泉州-赣州地区;⑬洞庭盆地;⑭建始-恩施盆地;⑮西昆仑北部;⑯班公错-嘎尔地区

图4汾渭地堑壳内低阻层与上地幔内低阻层的对应关系[5]

图5拉萨与唐山地区壳内低阻层与浅源地震震源分布[29]

4上地幔内低阻层的深度变化

中国大陆上地幔低阻层的顶面深度变化很大,从最浅的50~60km到最深的200km以上,平均深度为100~120km,一般情况下,中国的东部地区浅,西部地区深(图6)。从东北的松辽地区经华北地台东缘,向西南沿汾渭地堑再折向南直到扬子地台西缘有一个北东-南西向的巨大的上地幔低阻层隆起带,在90km深度的地电结构图上也清楚地显示了一个巨大异常带。

一般情况下,上地幔低阻层顶界面是岩石圈的底界面,因此根据上地幔低阻层的深度粗略地给出了岩石圈的厚度,并对中国大陆的岩石圈进行了分区,岩石圈厚度小于100km的地区定为岩石圈减薄区,岩石圈厚度大于120km的地区定为岩石圈的增厚区。表2给出了中国大陆岩石圈的厚度。

岩石圈的减薄区大多对应于高热流区(图7),多数的强地震分布在岩石圈减薄区。这些都说明岩石圈减薄区具有活动构造带的特征。有资料[30,31]表明大型内生金属矿多数分布在岩石圈的减薄区或岩石圈厚度的陡变带上。因此,上地幔低阻层的起伏变化对矿产预测具有重要意义。

图6中国大陆上地幔低阻层的深度(单位:km)

表2中国大陆岩石圈的厚度

5结论

在90km深的上地幔内发现一个自松辽盆地直到扬子地台西部的北东-南西向巨大低阻异常带,推测该低阻异常带是上地幔的隆起带。

中国大陆自90km到150km深的上地幔是由塑性的“软体”和致密的“硬块”组成,而不是简单的层状结构。中国大陆150km深度的大部分地区,地幔物质已处于部分熔融状态,反映为低电阻率,只有局部地区为高电阻率,它们构成的一些“构造线”有可能是大地构造单元的深部边界。

图7岩石圈减薄区与高热流区(金昕)的分布

①松辽-华北地区;②扬子地台东缘-华南褶皱系东部;③鄂尔多斯西缘;④汾渭地堑;⑤康滇隆起区;⑥腾冲褶皱带;⑦金沙江-玉树地区;⑧东昆仑;⑨祁连褶皱带;⑩天山褶皱带;⑪二连-东乌珠穆沁带

在多数的近代活动构造区内均发现了壳内低阻层,且埋藏度浅,一般小于20~25km。

在上地幔内发现一个自松辽至扬子地台西缘的北东-南西向的巨大的低阻层隆起带。

中国大陆岩石圈的平均厚度为100~120km,东部小于西部。岩石圈的减薄区大多位于活动构造区内,并与高热流区以及强地震区对应。

参考文献

[1]袁学诚,李立,金国元等.西藏洛扎—羊八井地区的磁大地电流地壳测深.地质学报,1985,59(1):25~32.

[2]李立,金国元.西藏地区岩石圈的电性与热状态.地质矿产部物化探研究所所刊,(2),121~128.北京:地质出版社,1987.

[3]李立,金国元.攀西裂谷及龙门山断裂带的大地电磁测深研究.物探与化探,1987,11(3):161~168.

[4]陈沪生.下扬子地区HQ—13线的综合地球物理调查及其地质意义.石油与天然气地质,1988,9(3):211~222.

[5]邢集善,姚典群,黎明.试从地球物理资料论山西地堑系的构造特征.山西地质,1989,4(2):95~108.

[6]蒋宏堪,战双庆,王宏勋.十堰至洛阳大地电磁观测结果.物探与化探,1990,14(4):285~291.

[7]蒋宏堪,战双庆,王宏勋.湖北麻城—九宫山剖面深部地质特征初探.物探与化探,1990,14(5):357~364.

[8]詹麒.塔里木盆地东北部的大地电磁测深工作及其初步地质成果.地球科学,1990,15(增刊):97~106.

[9]罗志琼.开封—灵壁大地电磁测深研究.地球科学,1990,15(增刊):87~95.

[10]张胜业,欧阳昌定.大地电磁测深在鄂中地区区域地电结构探测中的应用.地球科学,1990,15(增刊):79~85.

[11]李立,金国元,刘畅往等.可可托海—阿克塞剖面的地电特征.见:中国地球物理学会年刊.北京:地震出版社,1992.

[12]蒋宏堪,战双庆,王宏勋.四川大足—福建泉州深部地电特征.地球物理学报,1992,35∶214~222.

[13]顾群,孙洁,史书林等.华北、西北一些地区地壳和上地幔内高导层.地震地质,1980,2(2):21~29.

[14]国家地震局《深部物探成果》编写组.中国地壳上地幔地球物理探测成果.北京:地震出版社,1986,271~285.

[15]吴广跃,曾陆海.大地电磁法在福建漳州地热区的应用.地球科学,1988,13(3):325~333.

[16]张云琳,安海静,刘晓玲等.我国西北部分地区地壳—上地幔电性横向变化特征与地震活动的关系.地震地质,1988,10(2):65~73.

[17]孙洁,徐常芳,江钊等.滇西地区地壳上地幔电性结构与地壳构造活动的关系.地震地质,1989,11(1):35~45.

[18]高文,蒋邦本,白登海.邢台地震区大地电磁观测与研究.地球物理学报,1990,33:291~297.

[19]邓前辉,刘国栋,刘金汉等.湖北襄樊—福建罗源的大地电磁测量与地壳上地幔电性特征研究.地震地质,1990,12(2):149~157.

[20]史书林,徐常芳,王继军等.辽宁义县—内蒙古乐乌珠穆沁旗剖面深部电性研究.地震地质,1991,13(2):115~125.

[21]孔祥儒,刘士杰,张建军等.福建东部地区大地电磁测深研究.地球物理学报,1991,34:724~735.

[22]白登海,张丽,孔祥儒.内蒙古东部古生代块体碰撞区的大地电磁测深研究.地球物理学报,1993,36:773~783.

[23]秦国卿,陈九辉,刘大建等.昆仑山脉和喀喇昆仑山脉的地壳上地幔电性结构特征.地球物理学报,1994,32:193~198.

[24]Белявский,В.В..ГЕОЭЛЕКТРИЧЕСКАЯМОдЕЛЬТЯНЬ-ШАНЯ.Физика Земли,1995,(1):3~13.

[25]Adam,A..Geothermal effects in the formation of electrically conducting zones and temperature distribution in the Earth.Phys.Earth Plan.Int.,1978,17:21~28.

[26]Ваныян,Л.Л..Мекдународный симиозиум“Природа злектропроводности земнойй коры”.физика Земли,1995,(1):95~96.

[27]Жамалетдинов,А.А..Модель Электропроводности Литосферы по Результатам Исследовании с контролируемыми источниками поля.Ленинград:Наука.1990,125~147.

[28]安振昌,马石庄,谭东海.中国及邻近地区卫星磁异常的球冠谐和分析.地球物理学报,1992,35(增刊):188~201.

[29]马杏垣.中国岩石圈动力学图集.北京:中国地图出版社,1989.

[30]Щеглов,А.Д..Эндогенная металлогения и тектоносфера.Геотектоника,1990,(5):9~16.

[31]郭文魁,刘梦庚.中国内生金屑成矿图.北京:中国地图出版社,1989.

[32]黄汲清,任纪舜,姜春发.中国大地构造及其演化.北京:科学出版社,1981,29~65.

测绘工程论文参考文献

参考文献的著录格式是否规范反映作者论文写作经验和治学态度,下同时也是论文的重要构成部分,也是学术研究过程之中对于所涉及到的所有文献资料的总结与概括。以下是我精心整理的测绘工程论文参考文献,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1]于武盛,王守杰,吕锦有等.辽宁省地表水资源分布及成因分析[J].农业科技与装.2008.4(2):25-29

[2]李智慧,姜延辉,郁凌峰.辽宁省水资源时空分布特点及对策[J].东北水利水电.2011(11):30-34

[3]赵秀风,弓丨水隧洞洞内消能问题的研究[D]:(硕士学位论文).郑州:华北水电学院,2006.

[4]袁丹青,陈向阳,白滨等.水力机械空化空蚀问题的研究进展[J]#灌机械,2009.7(27):269-272

[5]肖富仁,苏玮,消能工的发展及其在工程中旳应用[J].水电站设计,1991.7(1):63-69.

[6]李超,管道内部锥阀水流水力特性及消能研究[D]:(硕士学位论文).西安:西安理工大学,2008.

[7]王才欢,肖兴斌,底流消能设计研究与应用现状述评[J].四川水力发电,2000.1(1):79-85.

[8]张慧丽,王爱华,张力春,底流消能及其在工程上的应用[J].黑龙江水利科技.2009.2:82

[9]方神光,吴保生,南水北调中线干渠闸前变水位运行方式探讨[J].水动力学研究与进展,2009.9633-639.

[10]李冰,变水头无压输水隧洞洞内消能和稳定输水研究[D]:(硕士学位论文).郑州.华北水电学院,2007.5.

[11]武汉水利电力学院水力学教研室.水力计算手册[M].水利出版社,1980.

[12]SL20~92.水工建筑物测流规范[S].中国:水利电力出版社,1992.

[13]赵昕,赵明登等,水力学[M],北京:中国电力出版社,2009.

[14]刘亚坤等.水力学[M],北京:中国水利水电出版社,2008.

[15]李桂芬.水工水力学研究进展与展望[J].中国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学报,2008.9(3):183-189

[16]左东启等.模型试验的理论和方法[M],北京:水利电力出版社,1988.

[17]SL155—95.水工(常规)模型试验规程[S].中国:水利水电出版社,1995.

[18]中国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水工(专题)模型试验规范(SL156~165-95)[M],水利水电出版社.

[19]电力部水利部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华北水利水电学院北京研究生部陈肇和等人翻译,泄水建筑物水力计算手册[M],1993.11.

[20]刘士和.高速水流[M].北京:科学出版社,2005.

[21]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南京水利科学研究院编,水工模型试验(第二版)[D],水利出版社,1985.

[1]黄杏元,马劲松,汤勤.地理信息系统概论[M].修订版.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1990:165-171.

[2]《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技术规程》,TD/T1014-2007.北京,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2007.

[3]陈泽民.中国矢量数据交换格式的应用研究[J].武汉大学学报信息科学版,2004,29(5):451-455.

[4]吴文新,史文中.地理信息系统原理与算法[M].北京:科学出版社,2003,28-29.

[5]Kang-tsungChang著,陈建飞等译.地理信息系统导论[M].北京:科学出版社,2003,43-44.

[6]唐原彬,张丰,刘仁义.一种维护线状地物基本单元属性逻辑一致性的平差方法[J].武汉大学学报信息科学版,2011,36(7):853-856.

[7]黄杏元,汤勤.地理信息系统概论[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1990:130-133.

[8]陈先伟,郭仁忠,闫浩文.土地利用数据库综合中图斑拓扑关系的创建和一致性维护[J].武汉大学报信息科学版,2005,30(4):370-373.

[9]毋河海.关于GIS中缓冲区的建立问题[J].武汉测绘科技大学学报[J].1997,22(4):358-364.

[10]张国辉,胡闻达,李慧智.基于GDI+的缓冲区建立及边界描述方法[J].测绘科学技术学报,2010,27(3):292-232.

[11]冯花平,连文娟,卢新明.求缓冲区算法[J].山东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2005,24(3):57-59.

[12]张欣,陈国雄,钟耳顺.优化栅格细化算法的`线状地物提取[J].地球信息科学,2007,9(3):25-27.

[13]潘瑜春,钟耳顺,刘巧芹.土地资源数据库中线状地物面积扣除技术研究[J].资源科学,2001,24(6):12-17.

[14]唐原彬,张丰,刘仁义.一种维护线状地物基本单元属性逻辑一致性的平差方法[J].武汉大学学报·信息科学版,2011,36(7):853-856.

[15]尹为华,刘盛庆.ARCGIS在地类面积统计中的应用[J].科技资讯,2012:29.

[16]刘洪江,曹玉香.基于ArcGIS实现地类图斑净面积的计算[J].城市勘测,2012(10)114-116.

[17]边馥苓.地理信息系统原理和方法[M].北京:测绘出版社,1996.

[18]任娜,张道军.基于空间推理及语义的图斑扣除线状地物面积关键算法及其在土地调查建库中的应用[J].安徽农业科学,39(35):22013-22016.

[19]计长飞.土地利用现状图的矢量化方法研究[J].测绘与空间地理信息,2011,34(4):159-163.

[20]马欣,吴绍洪,康相武.线状地物的区域影响模型及其在综合评价中的应用[J].地理科学进展,2007,26(1):87-94.

[1]韩绍伟.GPS组合观测值理论及应用.测绘学报,1995,21(2):8-13.

[2]常青等.GPS载波相位组合观测值理论研究.航空学报,1998,5(19):614-616.

[3]王泽民,柳景斌.Galileo卫星定位系统相位组合观测值的模型研究[J].武汉大学学报(信息科学版),2003,28(6):723-727.

[4]申俊飞,何海波,郭海荣,王爱兵.三频观测量线性组合在北斗导航中的应用[J].全球定位系统,2012,37(6):690-695.

[5]中国卫星导航系统管理办公室.北斗卫星导航系统发展报告(2.0版)[R].2013,12:3-6.

[6]邢喆,王泽明,伍岳.利用模糊聚类方法筛选GPS载波相位组合观测值[J].武汉大学学报(信息科学版),2006,31(1):23-26.

[7]黄令勇,宋力杰,刘先冬.基于自适应聚类算法的GPS三频载波相位组合观测值优化选取[J].大地测量与地球动力学,2011,31(4):99-102.

[8]高新波.模糊聚类分析及其应用[M].西安: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出版社,2003.

[9]李征航,黄劲松.GPS测量与数据处理[M].武汉大学出版社,2008.

[10]熊伟,伍岳,孙振冰,王泽民.多频数据组合在周跳探测和修复上的应用[J].武汉大学学报(信息科学版),2007,32(4):319-322.

[11]伍岳.第二代导航卫星系统多频数据处理理论及应用[D].武汉大学,2005.

[12]楼晓俊,李隽颖,刘海涛.距离修正的模糊C均值聚类算法[J].计算机应用,2012,32(3):646-648.

[13]徐军,陶庭叶,高飞.GLONASS三种载波频率组合值研究[J].大地测量与地球动力学,2013,33(1):86-89.

[14]陶庭叶,高飞,李晓莉.一种高精度GPS卫星钟差预报方法[J].中国空间科学技术,2013-4:56-61.

[15]何伟,陶庭叶,王志平.基于改进FCM的北斗三频组合观测值选取[J].中国空间科学技术(已录用).

[16]何伟,李明,阚起源.抗差加权非等时距GM(1,1)模型在大型建筑物沉降预测中的应用[J].测绘工程,2014-3,34-37.

[17]徐军,陶庭叶,高飞,张京奎.基于GLONASS三频组合观测值的周跳探测与修复[J].大地测量与地球动力学,2013,33(6):45-49.

[18]罗腾,白征东,过静珺.两种周跳探测方法在北斗三频中的应用比较研究[J].测绘通报,2011(4):1-3.

[19]范建军,王飞雪,郭桂蓉.GPS三频非差观测数据周跳的自动探测与改正研究[J].测绘科学,2006,31(5):24-26.

[20]刘旭春,伍岳,黄学斌等.多频组合数据在原始载波观测值预处理中的应用[J].测绘通报,2007(2):14-17.

[21]梁开龙,张玉册.现代化GPS信号的宽巷组合及其求解模糊度研究.测绘通报,2002年第4期:l-3

[22]张成军,许其凤,李作虎.对伪距/相位组合量探测与修复周跳算法的改进[J].测绘学报,2009,38(4):402-407.

[23]刘旭春,伍岳,张正禄.GPS三频数据在周跳和粗差探测与修复中的应用[J].煤炭学报,2006,31(5):334-339.

[24]王帅,高井祥.利用三频组合观测值进行GPS周跳探测与修复[J].测绘科学,2012,37(5):40-42.

电大本科法学论文参考题目

在法学本科毕业论文选题方面,以下是一些可能的选题方向供您参考:

法学 毕业 论文的选题至关重要,题目在一定程度上会影响到毕业论文的质量。那关于法学的毕业论文的题目有哪些呢?下面是我带来的关于法学论文题目的内容,欢迎阅读参考! 法学论文题目(一) 1. 权利质权的客体范围研究 2. 权利质权公示问题研究 3. 留置权与同时履行抗辩权的制度比较 论留置权的取得 4. 论担保物权竞合的处理规则 5. 我国民法对占有保护的完善 6. 占有效力研究 7. 论房屋与土地一体处分原则 8. 论债的特征 9. 论债的发生原因 10. 论附随义务 11. 论不真正义务 12. 论先合同义务 13. 论后合同义务 14. 论债的客体 15. 论单独行为 16. 论情势变更原则 17. 论债的适当履行原则 18. 连带之债基本理论研究 19. 债权人代位权的构成要件研究 法学论文题目(二) 1. 论定金合同 2. 论反担保 3. 论债权让与的成立条件 4. 论债权让与的法律效力 5. 应收帐款转让的法律问题研究 6. 债务承担中的法律问题研究 7. 债权让与中的第三人保护问题探讨 8. 论债的清偿 9. 论债的抵销 10. 论我国债的提存制度之立法完善 11. 论债的免除 12. 民法中的混同问题探究 13. 对要式合同书面形式法律效力的探讨 14. 论第三人利益合同 15. 非典型合同理论初探 16. 论要约(相关其他选题:论承诺、约因理论借鉴问题之思考) 17. 合同缔结过程中的若干法律问题探讨 18. 合同条款的理论问题探究 19. 合同格式条款的法律问题研究 20. 论合同解释的原则 法学论文题目(三) 1. 论继续性合同中的同时履行抗辩权行使 2. 论不安抗辩权与预期违约 3. 论不安抗辩权的成立条件与法律效果 4. 完善我国合同解除制度的思考 5. 论合同的法定解除权 6. 合同解除与合同撤销的差别辨析 7. 论缔约过失责任 8. 论违约责任的归责原则 9. 违约行为的类型化研究 10. 论合同免责条款 11. 论违约责任的免责事由 12. 论强制实际履行与其他违约责任的并用和排斥 13. 违约精神损害赔偿的理论思考 14. 论违约损害赔偿中的合理预见规则 15. 论减损规则适用中的法律问题 16. 论损益相抵规则的适用 猜你喜欢: 1. 法学毕业论文标题 2. 法学毕业论文题目大全 3. 法学毕业论文题目 4. 有关法学毕业论文题目 5. 法学专业毕业论文题目 6. 法学论文参考题目

法学专业毕业论文题目选题参考

下面是我整理的法学专业毕业论文题目选题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1、加强诚信法律制度建设;

2、关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制度建设问题;

3、农村法治建设;

4、征地及移民安置法制建设;

5、完善征地的法制建设

6、外观设计知识产权保护的立法模式;

7、论科学技术与知识产权的互动关系;

8、商业秘密保护及其立法;

9、贸易中知识产权与物权冲突之解决原则;

10、中国知识产权保护与无过错责任原则之适用;

11、知识产权的间接侵权;

12、数字化图书馆时代知识产权问题;

13、侵害知识产权民事责任与知识产权请求权;

14、TRIPS(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与我国知识产权保护的刑事立法完善;

15、TRIPS协议与我国知识产权司法审查制度;

16、知识产权的权利冲突及其解决原则;

17、知识产权的私权性和权利让渡;

18、知识产权融资担保的方式;

19、企业电子商务活动中的知识产权保护;

20、知识产权、技术创新与企业竞争力;

21、知识产权诉讼中的禁令制度;

22、知识产权国际保护中的平行进口;

23、WIPO(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与 WTO(世界贸易组织)知识产权争端解决机制的比较;

24、知识产权的保护范围及侵权界定;

25、知识产权犯罪问题;

26、我国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出口检查制度;

27、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的知识产权保护;

28、知识产权制度中的利益平衡原则;

29、知识产权出资制度的完善;

30、知识产权法与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关系;

电大的学生在写作法学专业 毕业 论文的时候,必须重视论文的题目的重要,题目有一半文的作用,好的题目有助于提高一篇法学专业论文的质量。下文是我为大家整理的关于电大法学毕业论文题目的内容,欢迎大家阅读参考! 电大法学毕业论文题目一:民法 1、论民法的私法性质 2、论民法的权利本位 3、民事法律行为的转换 4、强制性规定对民事行为的效力影响 5、法律行为的形式及其对效力的影响 6、论不法给付 7、论胎儿的利益保护 8、论亡者的利益保护 9、新型生殖技术对民法的挑战 10、论植物人的法律地位 11、事业单位法人化问题研究 12、公法人制度研究 13、法人本质的 反思 14、法人与具体行为人的责任关系分析 15、论两大法系代理制度的异同 16、论表见代理 17、论诉讼时效 18、论保证期间的性质和应用 19、试论我国物权法律制度的体系 20违反合同民事责任与侵权民事责任比较研究 21、论债与民事责任 22、市场经济体制下所有权制度的完善 23、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若干问题探讨 24、试论我国民法的基本原则 25、我国民法典的结构体系探讨 26、试论缔约过失责任 27、侵权损害赔偿制度研究 28、我国违约责任的归责原则 29、我国侵权民事责任的归责原则体系 30、试论我国物权制度的体系与特色 31、合同担保制度 32、物上请求权与债权请求权比较研究 33、我国人格权的民法保护与法律思考 34、试论善意取得 35、试论我国公民隐私权的民法保护 36、试论特许 经营合同 37、融资 租赁合同 研究 38、抗辩权制度研究 39、人身损害赔偿研究 40、精神损害赔偿研究 41、退伙中的合伙人权益保护 42、、名誉权问题研究 43、、抵押权问题研究 44、、人肉搜索法律问题研究 45、风俗在民法中的地位 电大法学毕业论文题目二:刑法 1、社会危害性的刑法学地位解析 2、刑事违法性根据研究 3、犯罪主体的消极身份研究 4、不作为犯罪行为的因果关系研究 5、刑事犯与法定犯之比较研究 6、认识因素对定罪、量刑的影响 7、犯罪客体的理论价值研析 8、犯罪情节论衡 9、特别自首与人权保障 10、法规竞合研究 11、经济犯罪的成因及预防 12、私分国有资产罪的困境及改进 13、知识产权的刑法保护 14、金融罪论纲 15、论非法经营罪 电大法学毕业论文题目三:民事诉讼法 1. 论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平等原则 2. 试论当事人的举证责任 3. 民事证据制度的理论与实践 4. 关于民事诉讼主体制度的探究 5. 试论我国民事上诉制度 6. 试论我国民事再审制度 9. 论民事诉讼法律关系 10.论民事诉讼的管辖制度 11.怎样认识民事强制执行 措施 13.督促程序的特征及其运用 15.对诉讼第三人问题研究 17.送达制度研究 18.简易程序问题研究 19、诉调解机制在化解社会矛盾中的作用 20、民事诉讼审级制度研究 21、关于公益诉讼相关问题的研究 22、试论民事诉讼保障制度的完善 23、审判监督程序问题探讨 猜你喜欢: 1. 法学毕业论文题目大全 2. 法学专业毕业论文题目 3. 有关法学毕业论文题目 4. 法学毕业论文题目 5. 法学论文题目大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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