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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瓜进化论论文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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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瓜进化论论文范文

《有闲阶级论》这本书剖析了我们真切感受到的身份焦虑的成因。其中,有社会制度因素,也有经济的因素,但最核心的,是人类社会古往今来一直存在的两个基本的人性:一是对生产性体力劳动的鄙夷,二是攀比炫耀的欲望。因为鄙夷体力劳动,社会中的富裕阶层急于将自己从这之中抽离出来,成为凡勃仑笔下「有闲阶级」的一员。他们是日本的武士,印度的婆罗门,欧洲的骑士和教士,旧中国的乡绅和地主,也是现代社会的律政、金融精英和体育、娱乐明星。虽然随着经济结构的不同,这些人的具体职业不同,但他们无一例外都不是传统意义上的体力劳动者。 正因为鄙夷体力劳动是普遍持有的观点,崇拜乃至嫉妒非体力劳动者的社会风尚也就一直存在。这时候,富裕阶层想要炫耀自己有闲阶级身份,而贫困阶层也有欲望用一些廉价的手段装作有闲阶级的一员,这些现象就毫不奇怪了。当大家发布的都是自己精挑细选的、最符合有闲阶级身份地位的信息,对于不完全了解别人、但对自己心里有数的你,当然就会焦虑了:别人都这么优秀,我为什么这么差? 《有闲阶级论》虽然只写了区区十四章,中译本也只有大约不到三百页。可是,因为主题的理论性强,而凡勃仑自己似乎又不是一个善于举例子的作者,所以其实这短短三百页并不容易读。在这些内容当中,包含两个核心问题,它们虽然不能涵盖本书的全部内容,但却是理解全书的重中之重,也是我认为最有意思的议题。第一个议题是有闲阶级的起源和发展历程,而第二个则是由有闲阶级主导的攀比竞赛。 首先来看第一个问题,有闲阶级的起源和发展历程。 何谓有闲阶级?简单说,有闲阶级中的成员具有这样两个特征:一是享有某种尊贵的社会、政治或经济地位,换言之,他是上层社会的一员;二是脱离了具体的生产劳动,更具体地说,他不能做工人、做农民,也不能做剃头修脚这类服务工作。按理说,如果你来自社会顶层,我是来自社会底层,那么你应该比我有更多的职业选择的自由才对——毕竟,你有更雄厚的经济实力,也接受了更加严格的知识和技能的训练,多数时候,我能做的你也能做,我不能做的你也能做。可是,现实生活中我们不难发现,不只是富裕阶层,绝大多数中产家庭出来的孩子,都没有随便选择自己职业的自由。这一点在城市里特别明显,大部分父母都只能接受自己的孩子去体制内「坐办公室」,其他职业则万般皆下品被视为不务正业。普通家庭尚且如此,就更不用说那些真正活在社会顶层的人们了。比如,如果有一天,一家八卦杂志证明某位当红电影明星其实是一位英国王室成员,那么,无论他多红、多挣钱,人们也会觉得,他的职业选择是不符合身份的。他可以去做军人,可以去做官员,也可以去做学者,但是怎么能去做这种不优雅的工作呢? 所以说,把有闲阶级的上层社会属性和脱离劳动属性放在一起,我们就已经进入了一个劳动经济学与社会学之间的交叉地带,也引出了一个挺有趣的话题,那就是人的「社会身份」与职业选择之间的关系问题。人们在选择职业的时候最核心的考量就是工资与闲暇之间的权衡取舍。一般来说,清闲的工作挣得少,挣得多的工作不清闲。所以,有些读者可能会说:「上层社会的子弟选择脱离体力劳动是非常正确、非常理性的,因为他们本身不缺钱。有很多人,很多人靠着房租地租就能锦衣玉食。所以他们也就不那么计较工资的高低,在工资与闲暇的权衡取舍当中,闲暇相对更重要一些,因此他们必然会选择相对清闲的工作。」持这种观点的人大概都是经济学家,因为它是所谓「经济学思维」的一种彻底的贯彻。但这种解答并不尽善尽美:第一,贵族家庭长大的孩子往往要接受比一般的市民阶层的子弟多得多的管教和训练,而这种管教和训练绝大多数时候并没有产生相应的经济回报。第二,在一些情况下,老牌儿贵族可能也会变得潦倒。但即便在这种危及生存的时刻,在这种钱已经变得相当重要的时刻,落魄了的贵族们多数时候依然无法轻易转换自己的工作,放下身段去做那些为数不多能让自己存活下来的脏活累活。 所以说,上层社会的职业选择,与其说是考虑了收入和闲暇之间的权衡取舍后的理性选择,不如说是一种习惯的延续。理性选择的特征是对外部世界的变动非常敏感,而习惯的特征则是难以轻易随着外部世界变动而变动的惯性。如果你了解凡勃仑的其他著作,你会发现,凡勃仑的整个学术思想都是围绕着习惯这个概念展开的,他倾向于用习惯来解释一切。无论是人的行为,还是制度,还是其他社会、经济现象,凡勃仑都一以贯之地认为它们是习惯。这么看来,上层社会不从事那些消耗体力的劳动职业,就是整个社会范围内的一种思想习惯。 那么,既然是习惯,就必然是经由漫长岁月的磨洗才逐渐稳定下来的,不是某个人、某一群人甚至某一代人,凭借个人意志的一个闪念就能改变的。因此,如果你去读这本书,有些时候你能够从凡勃仑的著作中隐隐嗅到些许进化论的气息,这时候请告诉自己,你的感觉是对的。 粗略地回顾一下我们人类从猿猴进化而来的全过程,可以发现,我们的祖先在石器时代当中悠悠地度过了几十万年,而我们铜器替代石器仅仅发生于距今五千年左右,而人类的基本生产方式从狩猎采集转到农耕文明也只有不过一万年的时间。相比于几十万年的石器时代,这段历史实在是太短了。所以,我们的大脑,在适者生存的进化压力下,有充足的时间适应石器时代中的那些生存难题,比如躲避野兽、合作打猎等等,但却没有足够的时间来改变以适应现代文明。就此,进化心理学家 Cosmides 和 Tooby 曾经对人类的心智有过一个精辟的论断,他们认为,「现代人的颅腔中装着一颗石器时代的大脑」,认为我们的大脑是一个比较有用,但略微滞后的东西。 与进化心理学家眼中的大脑类似,凡勃仑眼中的习惯,或者更明确地说是各式各样的「思想习惯」,也有这样的特点。某种思想习惯出现的原因,往往是要去适应某个特定历史时期的经济、社会环境的需要。可一旦一种思想习惯被广泛地确立并且稳定下来,那么它就会无条件地维持一段时间,即便它所适应的那个环境已经变了,惯性还会保证它的存在。举个例子,「重男轻女」这种陋习被很多人认为是旧式中国乡村经济生活的必然产物,但当工业文明和以城市为基本单位的商业文明降临时,这种旧思想的适应性就不复存在了。但事实上,直到现在我们还是能观察到,一些早已逃离了农业和乡村生活的人在歧视女性,这就是因为思想比环境更稳定。这个逻辑的具体阐释,大家可以去读《有闲阶级论》的第六章,或者凡勃仑 1898 年发表的论文,题目是《经济学为什么不是一门演化科学?》。 好了,下面的问题是:上层社会拒绝从事那些所谓的「低端的」生产劳动的思想习惯,是在一个怎样的时代背景下产生的。需要强调的是,凡勃仑是接受过那个时代最正规的考古学和生物学训练的,所以从《有闲阶级论》这本书里面可以看出来,他能够熟练地引用考古学文献,和对于原始部落的实地考察文献来佐证自己的观点,应当说,他的答案是相当可信的。凡勃仑指出,人类最早、最原始、最「自然」的分化莫过于男女两性之间的分化了。这种分化有两个方面的含义:一是男女在社会地位上的分化,广大男性由于占有武力上的优势,所以在相当一段时间里面是两性关系主导者,而女性则是男性的奴仆或者附属品;二是男女在职业选择上的分化,广大男性再次因为占有武力上的优势,所以承担起了与其他部落作战和狩猎这两项工作,而剩下的琐碎工作,比如耕缝纫、带孩子、以及原始的手工制作,就只能留给女性朋友们来做了。可以看到,男女两性分化的两层含义与有闲阶级的两层含义,也就是尊贵的社会地位和脱离生产劳动,有着一一对应的关系,换言之,男性这个群体,就是有闲阶级最早的形式。 那个时代,人类的总人口非常非常少,丰富的自然资源用之不竭,这种特殊的经济结构决定了狩猎、捕鱼这种直接向大自然索取的生产方式,以及直接抢劫其他的人类部落,才是一个原始人类部落的「经济命脉」。这样一来,男性成为了社会的顶层,也掌控着经济的命脉,女性处于社会的底层,同时做为男性打零工的工作。久而久之,人们就对某些特定的职业赋予了性别的刻板印象,就像现在的奥运会不会为花样游泳设立男子比赛一样。随后,性别的藩篱逐渐被打破了。如果一位男性身体不佳,肩不能扛手不能提,那么他自然也会慢慢被排挤到女性同胞们当中去,成为了最早的有闲阶级中第一批下车的人。久而久之,男性内部也有了精英阶层和平民阶层的划分,平民只能依附于掌握了食物的精英们,逐渐也沦为奴隶,而那些背着弓箭的健壮成年男性,也就逐渐变成了奴隶主。同时,社会观念为不同工种赋予的社会地位属性渐渐与性别剥离开来,用凡勃仑的话说,变成了「功勋」和「生产」之间的区别。 有人会问,猎人和战士这样的职业,真的那么「有闲」吗?没错,在我们现代人看来,猎户似乎与其他的工农业者没什么区别,军人在很多时候也不意味着特别高贵的身份。是后来生产能力的发展,真正让我们祖先中的那些贵族和精英们变成了我们理解中的有闲阶级。由于解决温饱问题所需的必要的人力会随着生产技术的进步而持续下降,一部分人开始有能力摆脱生产劳动,加入到真正的有闲阶级队伍中来。那些世袭罔替的精英子弟们,以及那些掌握了土地、工具、牲畜甚至是其他人的人身自由的奴隶主们,当然就成了首批豁免于劳动的幸运儿。不过,这些人也不是完全无事可做,毕竟,他们的收入来源实际上是掠夺其他人的劳动成果,如何保证自己和后代的掠夺能够持续下去,是他们急需要解决的问题。上层社会为此所做的努力包括两个方面:第一,上层社会有在脱离了劳动生产之后依然保持强健体魄的充分动机,也保留了尚武的个人特质,这些都可以帮助他们随时应对奴隶的反抗暴乱。第二,上层社会必须掌控社会的意识形态,这在远古时期,就是要掌控以祭祀为首的宗教或者迷信活动,好利用平民或者奴隶们对于未知的恐惧来控制他们的思想。或许这也解释了学术工作为什么古往今来一直被认为是高贵的,也解释了西方的富家子弟为什么热衷于哲学、神学和纯艺术专业,《有闲阶级论》的最后三章,都是在说这个问题。 最终,「那些工作是奴隶才做的」成为了全人类心里面的一个思维定势,因为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这些职业确实也就是奴隶的工作。这种思维习惯导致了人们对于某些特定职业的鄙夷。即使这些职业在我们的时代里并不是真的低贱,可这种鄙夷产生的影响依然是人类社会难以戒除的心灵尼古丁。 接着我们来说第二个要点,那就是有闲阶级主导的攀比竞赛。前面我们已经通过介绍有闲阶级的起源和发展历程,解释了对于某些特定职业的鄙夷是从哪里来的,但这本书真正扣问人心的内容却产生于这种鄙夷与我们无处不在的攀比心结合在一起的时候。我们社会绝大多数的进步力量和扭曲变态都可以从中得到解释。这里我要特别提醒大家,凡勃仑本人没有花太多篇幅来写夹在上层社会与底层之间的所谓「中产阶层」,但这段内容事实上剖析出了中产阶层极为微妙的心理活动。知乎上有一个问题,叫做「有哪些专门为中产阶级量身定制的消费陷阱?」,读完《有闲阶级论》,你可以去那个问题看看。 我们接着从有闲阶级的发家史说。上文说到,最早的有闲阶级是那些「猎人贵族」和「军人贵族」,他们由健壮的男性组成。如果这些人相互攀比,那么他们会攀比些什么呢?一是技艺的竞赛,比如比谁射箭射得准,凡勃仑认为这也就是上层社会至今酷爱体育运动的原因。二就是战利品的攀比,因为无论是打猎还是与其他部族作战,这些精英们都会搜罗到大量的战利品,而这些战利品的多少毫无疑问也能够彰显这个人的技艺和能力。但是,随着生产力的进步,人类开始选择农业作为主要的生产方式,也因此开始在灌溉便利、土壤肥沃的河流下游冲击平原定居,这时候,狩猎不再那么重要,部落之间的战争也变少了。这时候,无论是攀比技艺还是攀比战利品,都不那么方便了。人类的攀比心就是这样,没有条件攀比,创造条件也要攀比,后来,人们研究出了新一代的攀比游戏应该怎么玩,那就是攀比积累的财富。原因是,一方面有钱能使鬼推磨,这道理我们也懂得,而另一方面,更多的财富更能够证明自己祖先的技艺和战利品。 凡勃仑指出,当攀比的标准变成积累财富之后,人类社会就已经形成了过度积累的风气。也就是说,上层社会积累财富的过程,不会因为财富已经够我花了,就知足地停下来,最终积累的水平往往都是几辈子也花不完的。这是因为上层社会的人们要用这个数字与自己的竞争对手攀比,这时候大家都无意停止这场「财富军备竞赛」。可这样一来,苦了的就是底层的平民了,正所谓「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农夫心内如汤煮,公子王孙把扇摇」,私有产权制度与社会不平等就是这样被联系起来的。 下面的问题是,这个攀比游戏的具体玩法是什么。一个很现实的问题是,一个人的财富是很难被别人观察到的。比如,一个穷人因为买彩票一夜暴富,在他拿着奖券去领奖的路上,他已经是一位千万富翁了,但是跟他擦肩而过的你,无论从哪个角度,也很难看出来这一点,因为他身上必然有着一大堆穷人的特征。就算他告诉你,我是千万富翁,你也多半会觉得他在吹牛。这个困境对于社会底层来说是不难解决的,因为从没钱到有钱,从吃不饱穿不暖到吃好的穿好的,人会发生肉眼可见的变化,比如脸色变好,人开始变胖,等等。也正因为如此,凡勃仑认为,攀比财富对于社会底层来说是一种积极的力量,因为它可以激发劳苦大众自己动手丰衣足食最终摆脱贫困。但对于上层社会的攀比锦标赛来说,事情就不是这么简单了,因为你也吃得饱,我也吃得饱,我怎么证明我比你有钱呢? 凡勃仑说,办法有两个,第一个就是炫耀性消费。我相信,听到这里很多朋友的脑海里一定已经浮现出一大堆世界名牌了。大多数像我们这种并不出身于豪门望族的孩子一开始可能都会不理解,究竟一个三万的包,和一个一万的包,还有夜市上一百五十块两个的包,究竟为什么差别那么大。因为用起来都差不多嘛,夜市上买的包不耐用,但是经常买经常换总开支也到不了五位数。但是对于那些富贵人家的孩子来说,身边的人都用一万的包,自己就不能用地摊儿货,身边的人都用三万的包,自己就不能用一万的,甚至要想办法用四万一个甚至更高价格的。其实,如果你了解博弈论就知道,这种行为其实和当着别人的面一把火烧自己的钱是一个原理,因为,如果我不是百万富翁,我不会眼都不眨地烧掉一万块钱,如果我不是亿万富翁,我就不会面不改色地烧掉一百万块钱,所以,你烧的钱越多,证明你就越有钱。同样的道理,一些企业在电视台的黄金时间疯狂地做极其无聊的广告也是这个目的,这个企业试图传递的信息就是,我花这么多钱做了一件这么不漂亮的事情,你看,本公司是不是财大气粗?炫耀性消费最明显的特征,就是「只买贵的,不买对的」,因为买对的东西不能帮助他们攀比,但买贵的东西却可以。消费者对一种商品需求的程度因其标价较高而不是较低而增加,这种消费行为被后世的经济学家称作「凡勃仑效应」,这也是许多人对《有闲阶级论》这本书唯一的认知了。 第二种方式叫做「炫耀性休闲」,我认为这种方式才是最值得说一说的。前面说过,鄙夷具体的生产性劳动是人类的通病,而这种通病导致了一个非常好的攀比财富的方式。因为人们但凡有能力就一定不会去参加生产性劳动,所以谁有更多的闲暇,就证明了谁更有钱。近十年以来,国内的民营企业家们就经历了从攀比炫耀性消费到攀比炫耀性休闲的转变。改革开放初期,因为之前人们的饮食结构普遍缺乏脂肪,高油脂的食品就成为了炫耀性消费的一部分,所以早期的企业家们特别喜欢把自己吃得脑满肠肥,好像自己身材干瘦就意味着吃不饱饭一样。但随着国家的发展,绝大多数人都不再认为吃饱饭是一件多么难得的事情,企业家圈子里就开始流行晒得一身古铜色的肌肉男了,背后的原理就是,无论是健身还是晒日光浴都是非常消耗时间的事,这时候,越有钱的人越舍得花时间来做这两件事。 而在文化产品的消费上,炫耀性休闲的力量则更加强大。比如,许多人因为听十分小众的音乐,迷十分小众的歌手,而产生了所谓的「小众优越感」。原理就在于,这些小众音乐和小众歌手是不常出现在显眼位置的,比如各类音乐排行榜或者歌曲推荐当中。因此,想要在音乐的海洋当中找到它们,需要听过的音乐的数量会非常庞大,也就需要耗费巨大的时间在搜索和研究音乐上,这是听小众音乐能够传递出的一种信号。另外,当被问到如何找到这些音乐的时候,有些人会说「这些音乐是我的一位朋友推荐给我的」,说这句话的人实际上要传递的信号不是自己非常有空闲,而是在传递「我有一群非常有空闲的朋友」。那么物以类聚人以群分,我也是有空闲的人。当然,我并不是说所有听小众音乐的人都是为了炫耀,而是在说为什么有些人会炫耀自己听小众音乐这件事,这些炫耀的人与真正爱听小众音乐的人的区别在于,一旦他们喜爱的音乐或者歌手大众化了,他们会变得非常愤怒,因为别人将无法区分自己和那些没有花时间在上面只是随大流听歌的人了。引申开来,一切小资的、文艺的生活方式,或多或少都提供了炫耀休闲的渠道。看独立电影,说走就走的旅行,还有咖啡馆一下午一下午的闲坐,已经融入了很多人的生活之中了。 当然,这些方式其实门槛比较低,真正的贵族阶层炫耀休闲的方式与这又不太一样。凡勃仑指出,越是出身高贵,越会选择那些需要长时间的闲暇来磨练的技艺作为炫耀闲暇的方式,其中最经典的案例莫过于那些在我们老百姓们看来过于拘束的贵族礼仪了。前面提到过,贵族子弟经常被训练做一些没有什么经济回报的技能,也要遵守许多普通百姓不需要遵守的规矩。某种程度上,一个人培养的技能越功利化,越说明他的贫穷,因为用时间换财富的紧迫性很高,所以穷苦人家的孩子没有大段的闲暇来培养看起来无用的技能,而这些富家子弟被要求这么做,恰恰释放出了符合他社会身份的信号。我有一位朋友就曾经这样跟我抱怨过,她从小在虚荣的母亲的要求下学钢琴和跳舞,可那位阿姨却坚决不允许自己的孩子走音乐的道路,这就是炫耀性休闲的力量。 让我们回到「身份焦虑」的问题上来吧。我们所处的时代,有两个最为突出的特征,一是商品经济特别发达,二是社交网络特别发达。两者都是科技为这人世间带来的福音,却也无意中造成了我们每个人的困局,释放以假乱真的信号越来越容易了。初中的时候,男生们都会穿耐克的篮球鞋,于是一些人去买了山寨货,有时候就可以蒙混过关;而到了现在,我们可以在朋友圈发布一张修改了一整天的照片,让照片的主角和镜子里面的我们完全不一样,有时候也可以蒙混过关。这种蒙混的技术,让人们总是可以相对廉价地伪装成自己想成为但实际上还不是的那个人,以在社会的鄙视链当中向前爬行一格。于是,为了把自己同那些混迹在自己阶层的「麻瓜」们区分开来,我们又需要绞尽脑汁去想一些他们模仿不来的消费方式和休闲方式,直到市场经济又一次帮他们想出廉价的模仿方式为止。这个过程,是没有尽头的,所以,也就不存在一种我们能够长久坚持的生活方式,因为很可能一不小心,你的坚持就变成了所有人鄙视的东西。 那么,在这条鄙视链中高不成低不就的我们,又该怎么做才能让自己的心保持自由和平静呢?

在平日的学习、工作和生活里,大家都不可避免地会接触到作文吧,作文是通过文字来表达一个主题意义的记叙方法。那么一般作文是怎么写的呢?以下是我收集整理的推荐一本书五年级作文范文(精选11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是全人类的营养品。”一本好书会带给我们丰富的知识和无尽的快乐!

朋友们你喜欢看书吗?我想向你推荐你一本书——《爱的教育》。

这是意大利著名的教育家——亚米契斯的一部代表作《爱的教育》。直到现在,我还清楚的记得这本书的扉页上的那段话:一本好书,可以改变无数人的命运。一滴墨水,可以引发千万人的思考。就是这句话使我用心读完了这本书。

书中主要写安利柯成长的故事,作者以一个小学生的口吻叙写了主人公一年的所历,所闻,所见,所感,抒发了乡国之感,师生之谊,亲子之爱和人与人之间的互相友爱之情。通过一个个平常又满蕴人情味的生活条件,把爱和美注入读者的心田。作者用日记的形式来写作,但每月又有一篇较长的,结构完整的“每月故事”。这些故事记录了他在学校,家庭,社会的所见所闻,反映了社会各个阶层的状况,并以高尚的爱心情感联系在一起,组成了一幅幅生动的画卷,带给我们爱与美的享受。同时也带认识了几个新朋友,“小博士”代洛西,“小英雄”洛贝谛,爱帮助人的卡隆,可怜的奈利,衣着华丽的瓦梯尼……

我喜欢这本书,因为这本书没有任何虚伪的说教,也没有任何豪言壮语。通过朴素的描写和精彩的语言,使我知道爱是无私的也是无价的,爱是用任何东西都换不回来的,爱是人世间不可缺少的一部分。爱是人人都需要的!

如果你看见这本书你一定要认真的品味品味!要记住那句话:“世界充满爱”。

众所周知:“书是人类进步和阶梯”、“书是精神食粮”。读一本好书,能让你终生受益;读一本坏书,也许能把你带到黑暗的世界。我今天为大家推荐一本书是《安徒生童话》。

雨淅淅沥沥地下着,雨点落在了田地里,屋顶上。我感到十分无聊,就拿出书柜里的一本书《安徒生童话》津津有味地看了起来。十分钟过去了,二十分钟过去了。可是书里的故事像一块吸铁石一样深深地吸引着我,使我回味无穷。故事里有美丽善良的公主;有英俊潇洒的王子;有聪明的阿拉丁;有惨遭厄运的灰姑娘;还有……其中,给我印象最深的是《灰姑娘》。这是一个动人的故事:灰姑娘的母亲死了,父亲又娶了一个继母,继母对她很不好,可是到最后,一个王子娶了灰姑娘,因此世界上再也没人叫她灰姑娘了。

故事书里还有许许多多动人的故事,为我们开启了文学的大门,让我们在知识的海洋中尽情地遨游,让我们学到无尽的知识,使我们飞向文学的王国。

同学们,让我们尽情的遨游在有趣的童话书里吧!它们为我们带来了无尽的知识,为我们送来了新的朝气,新的期望。让我们像干燥的海绵一样,在书中吮吸知识的甘霖。

我向大家推荐的书就是——《安徒生童话》,让我们热爱书吧!热爱书就是热爱自己。我推荐有趣而让人回味无穷的《安徒生童话》。

我想为大家推荐一本书——《鲁滨逊漂流记》,这本书的作者是英国作家笛福,书中的主人公是一位英勇无畏的漂流者——鲁滨逊。

在一次航海中,鲁滨逊所乘坐的巨轮突然遭到海水猛烈的袭击,大部分人都被海水冲走,幸运的是鲁滨逊没死,而是被冲到一个小岛上,从那时候起,他开始了长达二十八年的野人生活。在小岛上,恐慌、孤独、食物、住宿等困难威逼着鲁滨逊,但鲁滨逊并不畏惧,而是凭着自己顽强的意志力生存下来。他用帆布搭了一个帐篷,并将船上有用的东西都搬到帐篷中,他也是一个聪明机智的人,学会了制作粗糙的面包,并在岛上种植大麦、水稻等粮食。为了不让自己孤独,鲁滨逊养了一只鹦鹉作伴,后来他又救了一个俘虏,取名“星期五”,从此,他们俩便在岛上无忧无虑地生活着。二十八年的时光弹指一挥间,有一天,一艘英国轮船将他们带回了文明社会。

我十分敬佩鲁滨逊那大无畏的冒险进取精神,我们要学习他,学会生存,学会坚强,学会面对困难不畏惧!在我们这个时代,每个人都应学会自立,我们不能总依靠父母的保护,一朵温室里的花永远经不起风吹雨打,学做一个勇者!战胜一切困难!

我推荐这本书,对每个人都有很大的帮助的,希望你们都来读读这本书,从中获得的启示可不小哦!

书是带我们走进智慧大门的一把金钥匙;书是带我们去遨游知识海洋的潜水艇。今天我就向大家推荐一本好书,书的名字叫做《一根怪手杖》。

《一根怪手杖》是童话故事,里有三十个小故事,让我们感受到民族语言的声韵之美。里面有“流星仙女”“蓝色的香水”等等的小故事。其中我最喜欢“长颈鹿先生住在哪”这个小故事了。这篇故事讲了小白兔一次冒着大雨,寻找长颈鹿先生问问题,之后通过自己的办法找到了长颈鹿先生。这个故事也让我懂得:做任何事情都要多动脑筋,巧妙地运用方法,困难才能迎刃而解。

这本书还有许多道理!例如;“宝贝猪当裁判”告诉我:不要看外表,往往你看不起的人实力也会很高。“小青蛙和小刺猬的冬眠梦”告诉我友谊无处不在……让你们更加懂得一些日常生活中无处不在的道理。

我再告诉你,每篇故事不仅有注音而且后面还有一页的练习题,实践题,让我加强了阅读理解,也让我更爱这本书。一次,我在洗衣服时想放弃,但是我看了这本书,我已经感受到了自己做的这件事情是多么光荣!

我爱你《一根怪手杖》。对了!你们喜欢我向你推荐一本书吗?下次我在向你们介绍下一本书了!

“长停处,古道边,芳草碧连天。”这首《送别》,让我脑海中又浮现出《城南旧事》那充满淡淡忧伤的故事。

《城南旧事》讲述了小姑娘林英子的童年。凄惨的秀贞母女,为了弟弟不得不偷钱的青年,敢于抗争的.兰姨娘……这些命运坎坷、性格各异的人物在小英子的童年匆匆来去。它并不是一本有趣的童年故事,而是一段充满思念和忧伤的往事。

书中的文字很优美,却能触碰到人心中最快乐的记忆——童年游戏。在那个贫困时代,孩子们想方设法创造游戏:踢毽子、跳皮筋、喂小鸡……他们的游戏花样百出,无拘无束。这其中都是现在电子游戏时代孩子闻所未闻、见所未见的。

与爸爸聊完《城南旧事》后,他从老家的角落里拿出了他小时候的玩具,我们一起在院子里滚铁环,度过了一个快乐的下午。感谢《城南旧事》为我打开了一扇窗户,让我们看到了那些久违的旧时记忆。

但书中最精彩的是英子眼中的成人世界。英子拥有过朋友:秀贞、妞儿……可这些人却像配角,一个接一个地退出英子的世界。让我感到世间有诸多悲欢离合,不论是亲人还是朋友,总有一天会说再见,而我能做的,或许只是珍惜我们相处的每一天。记住那些欢笑和感动的瞬间。

“一壶浊酒尽余欢,今宵别梦寒。”合上书,房间里有着一股淡谈味道,我知道,那是回忆的味道。

今天在这里,我要向大家推荐一本书,这本书就是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写的一本著作:《狼王梦》。

这本书呢,主要讲的就是:母狼紫岚一直有一个梦想,希望把自己的后代培养成狼王。但是,在残酷的现实面前,她一次次失败,自己的四只小公狼也相继死去,最后,她只能把自己的希望寄托在自己的狼孙身上。为了狼孙的安全,他与金雕同归于尽。故事情节一环扣这一环,引人入胜。

我之所以推荐这本书,有2种原因。这第一种原因,就是因为它的故事情节引人入胜。有很多故事,比如:最紧张的故事:绝境分娩、最让人难过的故事:魂断捕兽夹、还有就是让人惋惜的故事:血洒碧空……这么多的故事,当你读起来的时候,有时就会情不自禁的心情而走,一会儿开心,一会儿难过,一会儿又后悔,一会儿又欣慰。这是第一种原因。

第二种原因就是在这本说的后半部分,有一些关于对作者的介绍,这样一来,我们就可以更多的了解到作者。知道作者和外国作家在一起谈论过,知道作者养过蛇,知道作者和冰心老人见过……这也是原因的其一。

而刚才我说的只是重要原因,读了这本书以后,还会产生推荐书的更多原因。与其让我给你们介绍,还不如自己买来看一看呢!

这就是我推荐的一本书:《狼王梦》。

书是知识的海洋,力量的源泉,进步的阶梯。今天,我就来向大家推荐一本催人泪下,道理深刻的书——狼王梦。

这本书的作者是动物小说大王的沈石溪。书中的主人公是一匹名叫紫岚的母狼。而它的丈夫黑桑,本是一匹有能力当上狼王的公狼,却因在捕杀老狼王的途中被野猪咬死。事后,紫岚产下五匹黑柔的后代:黑子、蓝魂儿、双毛、媚媚。其中一只刚产下不久,就因高烧而夭折了。为了实现黑桑当上狼王的愿望,紫岚将这愿望强硬地施压在三匹小公狼身上。最终,那三匹小公狼都成了狼王的牺牲品。但幸运的是,它的女儿媚媚怀上了狼群中最矫健的公狼的孩子,可在这时,紫岚发现一只金雕正想把媚媚作盘中餐,便一顾一切上前抵挡,最终与金雕同归尽。

这本书语言优美、生动,特别是在小公狼们死时和最后与金雕战斗时描写相当生动,使读者仿佛身临其境,和主人公一起笑一起哭,还有蕴含着深刻的道理。情节离奇波折,一开始以为狼王梦能实现,可最后残酷事实的同归于尽,让我一禁眼泪夺眶而出。是啊,我们每个人都有一个美好的梦,可总被现实一棒子打醒,化成若影若现的泡沫。

此外,它插图也很精美,略有一些散文的味道,十分适合供大家欣赏。如果大家也想一饱眼福,就来看这本书吧!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是全人类的营养品。”今天我要给大家推荐一本书,是意大利教育家亚米契斯的代表作,家喻户晓的《爱的教育》。

我记得这本书的扉页上有一句话:一本好书,可以改变无数人的命运;一滴墨水,可能引发千万人的思想。就是这句话,让我完全沉浸在这本书的故事里。

这本书让我认识了新朋友:主人公安利柯,“小博士”代洛西,“小英雄”洛贝谛,乐于助人的卡隆,可怜的奈利……这本书主要写了主人公安利柯成长的故事。作者以小学生的口吻写了主人公一年的所见所闻,记录了在学校和家里的故事,把爱和美全部注入读者的心田。作者用写日记的方式来写作,但每月都有一篇结构完整的“每月故事”。

我喜欢这本书,通过朴素的语言,使我知道爱是无私的,爱是无价的,爱是用任何东西都换不回来的。爱是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爱是人人都需要的!

这本书让我记住了一句话:世界到处充满爱。如果你想更多的感受爱的故事,就看看这本书吧。我想这本书一定会让你身临其境的!

“进化”是我们非常熟悉的一个词。可是,你知道吗?“进化”这个词在150前年随着《物种起源》的第六次出版才广为人知的。

因为这本书的出版,犹如给150年前的西方社会投放了一枚重磅炸弹!作者“达尔文”认为:人类是由猴子进化来的,并不是被“神”创造的,直接推翻了西方人信奉了几百年的宗教信仰——《圣经》。

说起《物种起源》,许多同学可能会认为:这样的大部头书籍,我们怎么会看得懂呢?其实,“进化”就是指一种现象:如古老的鹿群体,在旱季时,发现长脖子的鹿因为能吃到更多的食物,就把长脖子基因传给下一代,而短脖子鹿渐渐消亡,如此反复,经过漫长的演化,就有了现在的长颈鹿。

《物种起源》这本书中还有大量的科学知识,描述了变异、自然选择、生物的本能与演化等多种自然规律。例如书中提到一个“猫多即花多”的有趣现象:猫影响老鼠的数量,老鼠因为破坏蜂巢,影响蜜蜂的数量;蜜蜂将直接影响花朵的数量,所以猫多即花多。

《物种起源》告诉我们:万物都是自然选择的结果,适者才能生存。学习也是这样,你不进步,终会被社会淘汰。这本书值得我们每个人细细品读。

高尔基说过,“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读一本好书,就像和品德高尚的人谈话,对我们有很大的帮助,所以我要向大家推荐一本书——《夏洛的网》,作者是英国E·B·怀特。

《夏洛的网》这本书主要讲了友情的故事,在朱克曼家的仓库里,住着一群小动物们,其中小猪威尔伯和小蜘蛛夏洛之间发生了触动人心的故事。

小猪威尔伯和小蜘蛛夏洛建立了真挚的友谊,可是好景不长,小猪威尔伯知道自己要在圣诞节上被做成火腿,心里格外难过。威尔伯正在发愁的时候,夏洛说:“我可以救你!”夏洛用自己的网织出令人类惊奇的文字,使人们惊恐万分。这些赞美威尔伯的文字,让小猪赢得了荣誉,也享受了生活,小猪的愿望实现了,他终于看到了冬天的第一场雪。但小蜘蛛夏洛的生命也走到了尽头。精彩的事情发生了,有新的蜘蛛来到了这个世界上,小猪威尔伯用心地照顾着夏洛的514个子女。

当我读到夏洛在生命的最后一刻,拼尽全力救威伯时,我的泪水禁不住流了下来。多么感人的情节呀!威尔伯也没有忘记对朋友的承诺,精心地照顾着小蜘蛛们。这本书让我感受到世界上最诚挚的友谊,它们的友谊真让我羡慕啊!

这就是我推荐的一本书,你听到了这本书的内容,是不是也想去细细地口味一番呢?

高尔基说:“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是知识的海洋,力量的发源地,智慧的翅膀。读一本好书,就会知道许多的有趣知识。今天,我就要推荐一本很有趣的冒险小说——《哈利波特与魔法石》。

这本书的作者是著名的外国女作家——JK罗琳。这本书是《哈利波特》系列的第一本书。它主要讲了哈利波特第一次上魔法学校的故事。他的父母被伏地魔杀了,但他不知道。因为麻瓜们我。巨人海格收到邓不利多的任务,把他带进了魔法学校。每人都很崇拜他,他结识了赫敏、罗恩等好朋友。在朋友的帮助下,他打败了黑恶,拿到了极为重要的魔法石。让格兰芬多学院从现在开始,走向了辉煌……

这本书让我明白了友谊的重要性。只有朋友团结起来,才会克服这些看似不可能完成的困难。如果哈利一个人去面对它们,早就在第一关失败了。所以,交个真正的好朋友,是多么重要啊!他们能分享你的快乐,减少你的悲伤,和你一起克服困难,帮你解决忧虑……所以,交一个真心的朋友吧!

这本书里面的冒险情节一看就会让你完全停不下来。你的心就会像坐过山车一样,跌宕起伏。可读性绝对是满分!

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哈利波特与魔法石》这本书一定会勾起您的兴趣,提高你的写作水平。快去买吧,进入你专属的魔法世界吧!

这是个知识焦虑的时代,手机里各大社交平台持续更新文章,阅读APP推送书单铃声不断,公共账号每天都有干货。我们似乎有学不完的知识,读不完的书,经常还自带优越感,我是多么的勤奋好学,用心学习新的知识呀。      如果你不懂得如何甄别知识源头,也就是常说的一手知识,那你就是21世纪魔法界里面的“麻瓜”。       那你只会一直吃别人咀嚼过的口香糖。它已经没有味道了,你还一直吃,尝试吸取所剩无几的糖份。      实际上我们可以通过一些方法找到知识源头的(一手知识),可以品尝到新鲜出厂的口香糖。      我们可以把所有知识分为四类;• 一手研究论文,行业的学术期刊,行业最新数据报告;• 行业大牛的最新沟通和思考,通过谈话获得。二手知识含金量很高,忠实转述,但是有清晰的论据和出处。• 名校的教科书,MOOC(慕课)里推荐的一手材料,维基百科;• 中立第三方的行业调查报告;• 讲述底层逻辑、思考质量比较高、略微难懂的书和文章,比如《国富论》《穷查理宝典》《决策与判断》等;• 各行业领军人物、行业大牛推荐的书单、豆列,以及在自己公众号发的文章。        三手知识是畅销书,这些文字已经被改成公众可以理解、方便传播的文字,但是因为大众的认知能力较低,所以加入了大量的案例、故事以及不精确的概念。        四手知识是你常看到的:根据这些畅销书和理论,大部分人写了很多基于个人体验的鸡汤,加入了太多个人故事(比如,《我是如何一个小时挣到200万的》)或者情绪因素(比如,《看懂这个不转就不是中国人》)。讲一个观点,灌你无数“鸡精”。大部分公众号、头条都属于此类。        看到这很多小伙伴还是有些迷糊,那我结合自己举个实际的例子。       我的选书和买书经历       1.四手知识;前几日,我在一篇情感心理学公共号里面看到一个叙事的情感故事,作者文笔不错,生动有趣。里面提到一个两性关系,其“高价值与低背叛”(高MV、低PU)理论。      2.三手知识;我比较喜欢心理学知识,处于好奇,我探上了知识求索的道路。      我在百度搜索了一下,高MV、低PU理论。       这是一位畅销书作家杨冰阳写的,书名为《完美关系的秘密》。作者的简介很“高大上”。      我是打算买下来准备啃书的,但作为知识混子,我没有忘记运用豆瓣和知乎工具来瞧一瞧这本书的书评。       豆瓣书评不高,在知乎上看了很多评价这本书的回答,基本都是在讽刺,鄙视这个作者,说什么误解原著观点,自己过渡解读,巴拉巴拉,大概意思是说这是一本垃圾书。         那尼。。。。。。?        3.二手知识;我靠(`Δ´)!       我赶紧把当当网的订单取消了。       知乎上的大多数回答提到了一本书叫做《进化心理学》,我返回又在百度搜索下,原来这是一本国外的书籍,作者是戴维.巴斯,他是一位在德克萨斯州大学奥斯汀分校任教的心理学教授,知名于关于人类择偶的性别区别的演化心理学研究。       二手知识含金量已经想当高了,我总不至于翻墙,找国外文献和期刊吧,文献和期刊太难理解了,读书还是有有一点阅读性哈。      那么此次探索求证之路到此打住吧。      我上网找到国内翻译版电子书开始啃书,发现书中从始至终都没有提到高MV、低PU理论,而是客观的讲解人类进化史,男女的择偶策略。杨冰阳完全扭曲观点呀,她忒不靠谱了,还好没有读她的所谓畅销书。       这让我想起一句话来      “真传一句话,假传万卷书”。      例如两个同学在同等的时间,一个在读《完美关系的秘密》,而另一个在读《进化心理学》。两个人得到的知识真实性可想而知。      这就是认知效率的差距。      总之如果你不懂得如何甄别知识源头,你就一直在吃别人咀嚼过的口香糖,你还吃的津津有味。我们是一叶小舟,因为有海灯的指引,可以自由的在知识的海洋里遨游一生。

麻瓜研究论文

凯瑞迪.布巴吉,在霍格沃茨教书,学习关于麻瓜的各种知识……

哈利波特(全名Harry James Potter,译作哈利·詹姆·波特,生于1980年7月31日)是英国女作家J.K.罗琳(Joanne Kathleen Rowling)的著名系列小说《哈利波特》中的主人公。《哈利·波特》系列被翻译成近七十多种语言,在全世界两百多个国家累计销量达三亿五千万多册。《哈利·波特》系列共有七本,其中以霍格沃茨魔法学校为主要舞台,描写的是主人公哈利·波特在霍格沃茨魔法学校七年的学习生活冒险故事。《哈利波特》系列风靡全球,被评为最畅销的四部儿童小说之一,成为继米老鼠、史努比、加菲猫等卡通形象以来最成功的儿童偶像。哈利·波特这个人物顿时叱咤文学江湖,让数不清的读者为之倾倒,这不能不说是文学史上的一个奇迹。罗琳这个富有想象力的魔法妈妈带给了无数人欢笑与泪水,也带给了全世界的哈迷一个美丽的梦!《哈利·波特》系列已全部出版,共7册,分别为:1、哈利·波特与魔法石(英:Harry Potter and the Philosopher's Stone,美:Harry Potter and the Sorcerer's Stone)繁体中文译名:哈利波特 — 神秘的魔法石2、哈利·波特与密室(Harry Potter and the Chamber of Secrets)繁体中文译名:哈利波特 — 消失的密室3、哈利·波特与阿兹卡班的囚徒(Harry Potter and the Prisoner of Azkaban)繁体中文译名:哈利波特 — 阿兹卡班的逃犯4、哈利·波特与火焰杯(Harry Potter and the Goblet of Fire)繁体中文译名:哈利波特 — 火杯的考验5、哈利·波特与凤凰社(Harry Potter and the Order of Phoenix)繁体中文译名:哈利波特 — 凤凰会的密令也称凤凰令6、哈利·波特与“混血王子”(Harry Potter and the Half-Blood Prince)繁体中文译名:哈利波特 — 混血王子的背叛7、哈利·波特与死亡圣器(Harry Potter and the Deathly Hallows)繁体中文译名:哈利波特 — 死神的圣物[编辑本段]【哈利波特作者简介】1991年, 乔安妮·凯瑟琳·罗琳(Joanne Kathleen Rowling)在从伦敦去曼彻斯特的火车上看到窗外一个戴着眼镜的小男巫朝她微笑并挥手时,萌生了进行魔幻题材写作的想法。她在七年后,把这个想法变成了现实。于是,《哈利·波特与魔法石》在1997年诞生了,并让全世界的人为之喝彩!哈利·波特系列历险小说凭着出奇的想象、层层迭出的悬念和利于儿童阅读的语言,几乎是一夜之间征服了世界各地的少年读者。罗琳又先后创作了《哈利·波特与密室》(1998)、《哈利·波特与阿兹卡班的囚徒》(1999)、《哈利·波特与火焰杯》(2000)、《哈利·波特与凤凰社》(2003)和《哈利·波特与“混血王子”》(2005) 《哈利·波特与死亡圣器》(2007)。罗琳也因创作了《哈利·波特》系列小说和参与电影而名利双收。这些作品的陆续问世,不断地刷新着世界小说发行史的记录。这部作品改编成的电影也火遍了全世界。哈利的饰演者丹尼尔·雷德克里夫成为英国最富有的少年,鲁伯特·格林特和艾玛·沃特森不知有了多少的影迷。随着《哈利·波特》的不断翻新,电影主角也一个个长大,与此同时哈迷们也追随者偶像们的脚步慢慢变得成熟,当然《哈利·波特》的奇迹也在慢慢走向终结。愿哈利波特这个英雄能够永远活在人们心中!其中的哲理也希望你去细细品味。[编辑本段]【哈利波特系列丛书】《哈利·波特》图书的授权出版机构英国地区 布鲁姆伯格出版社(BloomsburyPublishingPLC)美国地区 学者出版社(Scholastic INC)中国地区 中国大陆: 人民文学出版社 中文简体版本中国台湾等:台湾皇冠出版公司 中文繁体版本敬请认准授权出版机构,支持正版图书!【哈利波特电影系列】1、哈利·波特与魔法石(Harry Potter and the Sorcerer's Stone)——2001年11月4日英国首映全球票房排名:第5名(截至2008年11月2日),共美金976,475,550元2、哈利·波特与密室(Harry Potter and the Chamber of Secrets)——2002年11月3日英国首映全球票房排名:第14名(截至2008年11月2日),共美金878,988,482元3、哈利·波特与阿兹卡班的囚徒(Harry Potter and the Prisoner of Azkaban)——2004年5月31日英国首映全球票房排名:第21名(截至2008年11月2日),共美金795,541,069元4、哈利·波特与火焰杯(Harry Potter and the Goblet of Fire)——2005年11月6日英国伦敦首映全球票房排名:第12名(截至2008年11月2日),共美金896,016,159元5、哈利·波特与凤凰社(Harry Potter and the Order of Phoenix)——2007年6月28日 日本东京首映全球票房排名:第7名(截至2008年11月2日),共美金936,816,204元6、哈利·波特与“混血王子”(Harry Potter and the Half-Blood Prince)——2009年07月17日即将上映7、哈利·波特与死亡圣器(Harry Potter and the Deathly Hallows )——2010年11月19日(上集),2011年7月15日(下集)演员及角色】丹尼尔·雷德克利夫Daniel Radcliffe........Harry James Potter 哈利·波特鲁伯特·格林特Rupert Grint........Ron Billius Weasley 罗恩·韦斯莱艾玛·沃特森 Emma Watson........Hermione Jane Granger赫敏·简·格兰杰哈利波特汤姆·费尔顿Tom Felton ........Draco Malfoy德拉科·马尔福伊文娜·林奇Evanna Lynch........Luna Lovegood卢娜·洛夫古德梁佩诗/梁凯蒂Katie Liu Leung........Cho Chang秋·张理查德·哈里斯 Richard Harris ........ Albus Dumbledore阿不思·邓布利多 (第一、二部)麦克尔·甘本Michael Gambon........ Albus Dumbledore阿不思·邓布利多 (第三部以后)玛吉·史密斯 Maggie Smith........ Professor Minerva McGonagall 米勒娃·麦格拉尔夫·费因斯Ralph Fiennes........ Lord Voldemort伏地魔(第四部以后)德莱克·戴曼Derek Deadman ........ Lord Voldemort伏地魔(第一部)克里斯蒂安·库尔森Christian Coulson........ Tom Riddle汤姆·里德尔(第二部年轻时期)艾伦·里克曼Alan Rickman........Severus Snape西弗勒斯·斯内普加里·欧德曼 Gary Oldman ........ Sirius Black小天狼星布莱克布兰德·格里森 Brendan Gleeson ........ Mad&Eye Moody疯眼汉穆迪艾玛·汤普森Emma Thompson........ Sibyll Trelawney西比尔·特里劳妮罗彼·考特拉尼 Robbie Coltrane........ Rubeus Hagrid 鲁伯·海格伊恩·哈特 Ian Hart........ Professor Quirrell奇洛教授詹森·艾萨克Jason Isaacs ........Lucius Malfoy卢修斯·马尔福亚德安·劳林思Adrian Rawlins........ James Potter 詹姆·波特乔拉汀·森芙Geraldine Somerville........ Lily Potter 莉莉·波特费欧娜·肖 Fiona Shaw ........ Aunt Petunia 佩妮姨妈理查德·格利菲斯 Richard Griffiths........ Uncle Vernon 弗农姨夫哈里·米尔林 Harry Melling........ Dudley Dursley 达利·德斯礼沙德·特普勒Saunders Triplets........ Harry Potter 哈利·波特(一岁)人物名字中英对照:哈利 波特 Harry James Potter罗恩 韦斯莱 Ron Billius Weasley赫敏 格兰杰 Hermione Jane Granger阿不思 邓布利多 Albus Percival Wulfric Brian Dumbledore(阿不思·珀西瓦尔·伍尔弗里克·布赖恩·邓布利多)吉德罗 洛哈特 Gilderoy Lockhart米勒娃 麦格 Minerva Mcgonagall西弗勒斯 斯内普 Severus Snape莱姆斯 卢平 Remus John Lupin多比 Dobby闪闪 Winky伏地魔 Voldemort汤姆 里德尔 Tom Marvolo Riddle鲁伯 海格 Rubeus Hagrid奇洛 Professor Quirrel斯普劳特 Professor Sprout霍琦夫人 Madam Hooch西比尔 特里劳妮 Sibyll Trelawney小天狼星 布莱克 Sirius Black雷古勒斯 布莱克 Regulus Arcturus Black小矮星 彼得 Peter Pettigrew弗立维 Professor Flitwick[人物名称含义】1.阿不思·珀西瓦尔·伍尔弗里克·布赖恩·邓布利多(Albus Percival Wulfric Brian Dumbledore):阿不思是拉丁文中白色的意思,因为邓布利是与黑魔头伏地魔对立的白魔法师。邓布利多根据罗琳自己说是“蜜蜂嗡嗡叫”的意思。珀西瓦尔(Percival)有武士和刺穿帷幕之意。显然,邓布利多是一位与黑暗势力英勇抗争的武士!而“刺穿帷幕”则耐人寻味,因为帷幔在西方文化中是一种象征生死之隔的事物。将生死的界限刺穿,是否意味着邓布利多有凤凰那样的超越生死的本领呢?伍尔弗里克(Wulfric)的意思被那个没有统一的解释。有人分析它是有Wulf(狼)和Ric(力量)两个单词组成。但也有人认为这个单词源自挪威史诗中的英雄Beowulf,他曾经两次战胜过妖怪Grendel,而邓布利多一生中取得的最辉煌的胜利则是在1945年战胜了格林德沃(Grindelwald),有人认为伍尔弗里克这个名字是曾在埃克赛特大学修习古典文学的罗琳女士用挪威史诗来喻指邓布利多在反对黑魔法方面的伟大成就,介意彰显其魔法力量。布赖恩(Brian)来自爱尔兰语,是“力量、美德”的意思,它也被用来之爱尔兰男子。这个单词高度概括了邓布利多“伟大”的两个方面——能力与德行,同时也很可能暗示这邓布利多的爱尔兰血统。2.赫敏·格兰杰(Hermione Granger):从发音上就可以判断是从希腊奥林匹斯山上著名的众神使者赫尔墨斯的大名中化出来的。当今哲学领域流行的“解释学”原来也脱胎于赫尔墨斯之名.难怪赫敏在小说中以机敏和智慧著称,许多难解的哑谜一经她手即可迎刃而解。在故事里她是麻瓜出身,但是她有的是天才般的脑子,以及惊人的毅力,可以读完学校的校事3.西弗勒斯·斯内普(Severus Snape):西弗勒斯在拉丁文中是严厉的意思,和斯内普的性格蛮相符的。但实际上,Snape只是英国的一个小村庄的名字。斯内普在英文中与蛇这个词只差一个字母!难怪斯内普是斯莱特林的院长。不过请记住,永远不要在没看过《哈利波特与死亡圣器》之前对斯内普有什么绝对性的论断。对于这个人,你要重新品味。4.米勒娃·麦格(Minerva Mcgonagall):通常的翻译是密涅瓦,罗马神话中的智慧女神,也就相当于希腊神话中的女神雅典娜。是格兰分多的院长在魔法学校教的是变形术。5.莱姆斯·约翰·卢平(Remus John Lupin):卢平来自于拉丁文词根LUP,即狼的意思-LUPINE是“像狼一样的人”,而LUPUS是"豺狼座".据说法国诺曼底地区的居民有时就把狼人叫做“LUPIN”!莱姆斯就更有趣了,这是罗马传说中被母狼喂养过的双生子之一的名字,可爱的小狼崽子!虽然是一个狼人,但是对学生十分的温柔,他曾经在3年级的时候教会哈利使用守护神咒(呼神护卫)6.小天狼星·布莱克(Sirius Black):SIRIUS当然就是天狼星,而布莱克是“黑色”。他变身这之后就是一只黑色的大狗。哈利波特的教父,和哈利的父亲是好朋友最后死于他的表妹之手7.小矮星彼得(Peter Pettigrew):彼得这个名字太普通了,似乎没什么特殊意义。小矮星是“长的很小”的意思,这个名字还可以拆开成为PET I GREW,意思差不多是“我变成了宠物”!8.阿格斯·费尔奇(Argus Filch):费尔奇是英文动词“偷”的意思,而阿格斯则是希腊神话中一百只眼睛的巨怪。费尔奇先生经常偷偷摸摸的观察学生的行为。9.鲁伯·海格(Ribus Hagrid):据罗琳的说法,HAGRID是古英语中的单词,是“很糟糕的夜晚”或“睡不好觉的晚上”。海格常因为喝酒睡不好觉10.阿拉斯托·穆迪(Alastor Moody):ALASTOR是希腊神话中掌管复仇的魔鬼,而穆迪在在英文中则是情绪多变的意思。11.宾斯教授(Professor Binns):BINNS发音很接近BEEN,在英文中是动词BE的过去分词形式。这位教授已经是鬼魂,也的确是过去式了!12.汤姆·马沃罗·里德尔(Tom Marvolo Riddle):RIDDLE是英文“谜语”的意思,一看到这个名字就知道罗琳要玩文字游戏了。13.伏地魔(Lord Voldemort):VOLDEMORT是来源于法语VOLE DE MORT,即“死亡的飞翔”或“飞离死亡”。难怪老伏同志整天想着长生不老。而“伏地魔”这个词,是由Tom Marvolo Riddle变过来的,只是字母的顺序换了一下,伏地魔的过去汤姆.里德尔一直不喜欢自己的名字汤姆,认为它太普通,所以调换了字母,由Tom Marvolo Riddle(汤姆.里德尔)变为I am Lord Voldemort,以显示自己的与众不同。[编辑本段]【重要事物中英对照】(Curse/spell/charm )魔咒(Magic Wands)魔杖(Elder Wand)老魔杖(命运杖)(死亡圣器之一)(Cloak of Invisibility)隐形斗篷(死亡圣器之一)(Resurrection Stone)复活石(死亡圣器之一)(Horcrux)魂器(Philosopher’s Stone or Sorcerer's Stone)魔法石(the Mirror of Erised)厄里斯魔镜(Marauder's Map)活点地图(Time Turner)时间转换器(Sorting hat)分院帽(Cloak/cape )斗篷、披风(Parchment)羊皮纸(Quill)羽毛笔(Pensieve)冥想盆(Robe) 长袍(Howler)吼叫信-人们生气时常用的信。(Broomstick)扫帚(Silver Arrow)银箭,早些款式的飞天扫帚(Cleansweep 7)横扫7星,慢型号的扫帚(Nimbus 2000)光轮2000,较新款的飞天扫帚(Firebolt)火弩箭,最新款,最好的扫帚(Daily Prophet)预言家日报,魔法世界的报纸(the Quibbler)唱唱反调(Hogwarts Express)霍格沃茨特快列车(用神秘物质作燃料,会喷出紫色火焰)(Knight Bus)骑士公共汽车-----你最不想坐的公共汽车。(Portkey)门钥匙(Floo Powder)飞路粉,用来在壁炉迅速旅行 (需要准确说出目的地才能到达正确地点)(Vanishing Cabinet)消失柜,把人从一个地方传送到另一个地方(the Hand of Glory)光荣之手(Wizarding Wireless Network) 飞路网(Pocket Sneakoscope)窥镜,有不可信任的人接近,它会发光打转。(Cauldron)坩埚(Phial)(装液体的) 药瓶(Scales)天平(Ton-Tongue Toffees)肥舌太妃糖(Boggart)博格特,形状会变,它会变成你最害怕的东西。(可用咒语"滑稽滑稽"抵御)(Triwizard Tournament)三强争霸赛(Rememberball)记忆球,当你忘记什么东西时会变红来提醒(the Goblet of Fire)火焰杯,三强争霸赛中选勇士的用具魔法中英对照:(Alchemy)炼金术(Animagi)阿尼玛格斯,变形为动物的魔法(需要在魔法部登记)(Apparating)幻影移/显形(要点为"3D")(Avada Kedavra)阿瓦达索命咒,非法的黑魔咒,不可饶恕咒之一。(喷射出一道绿光)(Cruciatus Curse)钻心咒,非法的黑魔咒,不可饶恕咒之一。(Imperious Curse)夺魂咒,非法的黑魔咒,不可饶恕咒之一。(Dark Magic)黑魔法(Dark Mark)黑魔标记,空中的骷髅头,在某人被杀时使用(Disapparate)幻影移形(Divination)占卜(Fidelius Charm)赤胆忠心魔咒(Four Point Spell)定向咒,使得魔杖尖端指北(Impediment Curse)障碍咒,减缓阻止侵犯者。(Leprechaun Gold)消失数小时(Occlumency)大脑封闭术(Parseltongue)蛇佬腔(Patronus)守护神咒,打击摄魂怪(Polyjuice Potion)复方汤剂,可以把一个人变为另一个人模样的汤剂(Reductor Curse)粉碎咒,为开路,击碎固体(Shield Charm)铁甲咒,暂时的隔墙使小魔咒偏向(Side-Along-Apparition)随从显形(Splinched)分体,巫师在幻影移形时,留了一部分身子在后(Transfiguration)变形术(Unbreakable Vow)牢不可破的誓言(Morsmordre) 尸骨再现,显现黑魔标记(Unforgivable Curses) 不可饶恕咒 (钻心咒,夺魂咒,阿瓦达索命咒)咒语中英对照:(注意这些原著中的咒语实际上是用拉丁文而非英文表示的)Accio***飞来咒Aguamenti 清水如泉Alohomora 阿拉霍洞开Aparecium 急急现形Avada Kedavra 阿瓦达索命Avis 飞鸟群群Cave inimicum 《哈7》中给帐篷施的保护咒语,应该是“降敌陷阱”Colloportus 快快禁锢Comfundo 《哈7》中混淆咒咒语,译为“混淆视听”Crucio 钻心剜骨Deletrius 消隐无踪Densaugeo 门牙赛大棒Diffindo 四分五裂Disillusionment 幻身咒Dissendium 左右分离Enervate 快快复苏Engorgio 速速变大Evanesco 消影无踪Expecto Patronum 呼神护卫Expulso飞沙走石Expelliarmus 除你武器Ferula 阿魏拉Finite 终了结束Finite incantatem 咒立停Flagrate 标记显现Furnunculus 火烤热辣辣Geminio复制成双Homenum revelio 《哈7》中显示人类(Homo sapiens是人类的学名)的咒语,人形现身Impedimenta 障碍重重Imperio 魂魄出窍Impervius 水火不侵(原为防水防湿)Incarcerous 速速禁锢Incendio 火焰熊熊Liberacorpus 金钟落地(倒挂金钟的反咒)Legilimens 摄神取念Levicorpus 倒挂金钟Locomotor ···移动Locomotor Mortis 腿立僵停死Lumos 荧光闪烁Metelojinx recanto 《哈7》里韦斯莱先生用它制止了魔法部某个办公室下雨的情况,译为“云咒撤回”Mobiliarbus 移形幻影Mobilicorpus 幻影显形Morsmordre 尸骨再现Nox 诺克斯(荧光闪烁的反咒)Obliviate 一忘皆空Orchideus 兰花盛开Pack 收拾Peskipiksi Pesternomi 佩斯奇皮克西 佩斯特诺米(洛哈特给小精灵施的咒语,什么用也没有,稍作变化可译为“讨厌的小精灵别来烦我”)Petrificus totalus 统统石化Point Me 给我指路Portus 门托斯Prior Incantato 闪回前咒Protego 盔甲护身Protego totalum统统加护 (《哈7 》中给帐篷施的保护咒语)Quietus 悄声细语Reducio 速速缩小Reducto 粉身碎骨Relashio 力松劲泄Reparo 恢复如初Repello Muggletum 《哈7》中麻瓜驱逐咒咒语译为“麻瓜屏蔽”Rictusempra 咧嘴呼啦啦Riddikulus 滑稽滑稽Salvio hexia 《哈7》中给帐篷施的保护咒语,没有靠谱的解释应该是“平安镇守”Scourgify 清理一新Sectumsempra 神锋无影Serpensortia 乌龙出洞Silencio 无声无息Sonorus 声音洪亮Stupefy 昏昏倒地Tarantallegra 塔郎泰拉舞Unplottable 不可标绘Waddiwasi 瓦迪瓦西Wingardium Leviosa 悬浮咒(羽加迪姆 勒维奥萨)Glisseo 滑道平平Duro 幻影石板Muffliato 闭耳塞听Langlock 锁舌封喉Oppugno 万弹齐发Tergeo 旋风扫净魔药中英对照:(Amortentia)迷情剂(Felix Felicis)福灵剂(Mandrake Restorative)曼德拉草恢复剂(Polyjuice Potion)复方汤剂(Veritaserum)吐真剂(Wolfsbane potion)狼毒药剂称谓中英对照及释义:(Aurors) 傲罗(专门抓黑巫师的人员)(Bonder)见证人(Champions)勇士,代表学校参加三强争霸赛(Death Eaters)食死徒(伏地魔的追随者)(Mudblood)泥巴种,对出生麻瓜家庭(非纯血统)巫师的蔑称(Muggles)麻瓜,非魔法界的人们(Squib)哑炮,出生在巫师家庭,不过没有魔法能力。(wizard/which) 巫师钱币:(Galleons)加隆,金币(Sickles)西可,银币,17银西可=1金加隆(Knutes)纳特,铜币,29铜纳特=1银西可游戏:高布石游戏(Gobstones):类似弹子球的魔法游戏,石头会喷出液体溅到输者脸上。魁地奇(Quidditch):有四个球,三个圈,类似于足球的运动。其中:鬼飞球(Quaffle):红球,跟篮球的作用一样。追球手(chaser):把它投过圈即得10分;守门员(keeper):负责挡对方射来的球;游走球(Bludges):两个黑球撞击队员;击球手(beater):会打击游走球,攻击对方球员,保护己方球员;金色飞贼(Golden Snitch):金色小球,找球手(seeker)拿到此球,比赛结束,拿到球的找球手一方加150分;巫师棋 :规则和国际象棋类似,但主人可以用语言控制自己的棋子,棋子可以互相打斗。室内乐(Chenber Music):在比较小的场所演奏的音乐,邓布利多最爱十柱滚木球戏(tenpin bowling):邓布利多最爱课程:Charms魔咒Transfiguration变形术Herbology草药Potions魔药History of Magic魔法史Defense Against the Dark Arts黑魔法防御术Care of Magical Creatures保护神奇生物Flying飞行Divination占卜the Study of Ancient Runes 古代魔文研究Arithmancy算术占卜Muggle Studies麻瓜研究Astronomy 天文学魔法生物:goblin妖精centaur马人werewolf狼人thestral夜骐merpeople人鱼phoenix凤凰unicorn独角兽house-elf家养小精灵zombie还魂僵尸slug鼻涕虫giant巨人vampire吸血鬼troll巨怪basilisk蛇怪boggart博格特dementor摄魂怪Norwegian Ridgeback挪威脊背龙Chinese Fireball中国火球球Swedish Short-Snout瑞典短鼻龙Hungarian Horntail匈牙利树蜂Common Welsh Green威尔士绿龙hippogviff鹰头马身有翼兽fire-crab火螃蟹manti-core人头狮身龙尾兽Blast-Ended Skrewt炸尾螺flobberworm弗洛伯毛虫the Whomping Willow打人柳mandrake曼德拉草veela魅娃ghoul食尸鬼Irish Leprechaun爱尔兰小矮妖gnome地精地点:the Ministry of Magic魔法部St. Mungo's Hospital for Magical Maladies and Injurises圣芒戈魔法伤病医院Improver Use of Magic Office禁止滥用魔法司the Leaky Cauldron破釜酒吧Auror Headquarters傲罗指挥部Eeglops Owl Emporium咿啦猫头鹰商店Misure of Muggle Artefacts Office禁止滥用麻瓜物品司Flourish and Blotts丽痕书店Gringotts' Wizarding Bank古灵阁巫师银行Knockturn Alley翻倒巷Diagon Alley对角巷Madam Malkin's Robes for Al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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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利·波特与魔法石从小寄养在姨丈家里的哈利波特,饱受姨父一家人的歧视与欺侮,然而就在11岁生日那天,哈利波特得知了自己的身世,他的生活也随之发生了天翻地覆的改变。原来,哈利的父母是两位巫师,在同黑巫师的较量中被杀害了。 为了继承父母的遗志,哈利来到了英国一所专门教授魔法与巫术的霍格沃茨学校。进入霍格沃茨魔法学校后,哈利成了格兰芬多学院的一年级新生,与罗恩、赫敏成了形影不离的好朋友,许多成为魔法师的课程正在等着他研习,有飞行课、黑魔法防御术、魔药学与变形术等等,当然还有让所有巫师疯狂的魁地奇球赛。 在一次与同学的争执中,哈利表现出超乎所有人想象的飞行技能,连他自己都很意外,传授飞行技术的麦格教授因此推荐他加入格兰芬多魁地奇球赛的队员,另一方面,魔药学的教授斯内普,似乎总是对哈利不友善,除了在课堂上刁难他外,还处处找哈利的麻烦,但是,哈利发现斯内普严词威胁着懦弱的奇洛教授,甚至斯内普腿上三头犬的咬痕,更可以证明哈利的推断是正确的:有股邪恶的阴谋在平静的霍格沃茨里悄悄地滋长着,斯内普似乎就是这一切的关键人物…… 于是哈利、罗恩与赫敏这三个好朋友决定一同去探个究竟,阻止邪恶阴谋的发生。这三个格兰芬多一年级的新生,历经重重难关(当然也违反了不少校规),终于发现:这一切的幕后操纵者竟然是看似无辜的奇洛教授!原来被人们称为“神秘人”(You-Know-Who)的黑巫师伏地魔失去法力多年,希望得到能使人长生不老的魔法石来恢复元气。而奇洛被伏地魔附身,变成一个双面人,事事对伏地魔言听计从。哈利、罗恩、赫敏这个“格兰芬多三人组”各尽所能,终于弄清了事实真相,保住了魔法石。哈利自出生以来第二次战胜了伏地魔。 这部小说的主旨是“勇气”。从头到尾都是过人的胆识支持着主角们的行动。也正是验证着格兰芬多,勇气,胆识,与气魄的精神灵魂。哈利·波特与密室哈利·波特在霍格沃茨魔法学校学习一年之后,暑假开始了。他在姨父姨妈家熬过痛苦的假期。正当他准备打点行装去学校时,家养小精灵多比前来发出警告:如果哈利返回霍格沃茨,灾难将会临头。多比为哈利重返霍格沃兹设置了很多障碍,但哈利和罗恩还是开着韦斯莱先生会飞的福特老爷车,义无反顾地回到了霍格沃茨…… 新来的黑魔法防御课老师 吉德罗.洛哈特 是很多女巫的偶像,因为他外貌英俊,风度翩翩,而且他写出了一系列著作,如《会魔法的我》等等,描述了他所经历的很多惊险的场面,为他在魔法界赢得了很高的声誉。然而,通过了解,哈利渐渐发现,洛哈特教授不过是一个夸夸其谈的伪君子,他在魔法上造诣似乎并不像他吹嘘的那样深厚。并且,洛哈特教授生性虚荣,不断向哈利传输所谓“名人的行为准则”,让哈利不胜其烦。 才一开学,魔法学校里就怪事连连:几个学生和守门人的猫受到某种可怕的力量的攻击而石化,事发现场留着鲜红墨水写就的“密室已被打开……” 为了加强同学们的防范意识,洛哈特教授和斯内普教授组织了一个“魔法决斗小组”,旨在向同学们传授一些基本的魔法防御知识。在演习过程中,哈里无意中说了“蛇语”,以阻止马尔福变出的蛇攻击同学,但是这一举动引起了轩然大波,因为,即使在巫师界,会说蛇语,也就是所谓的“蛇佬腔”也是不受欢迎的,因为这会让人认为这个人喜好黑魔法。而哈利以前从来不知道自己会说“蛇语”,同学们都误解,纷纷猜测他就是“斯莱特林的继承人”,并且把哈利看成是一个危险分子,这让哈利迷惑并痛苦不已。哈利的耳边时常传出幽灵般的声音:密室之门将被打开……这让哈利更加迷惑。同时,又有几名曾经说过哈利坏话的同学被石花了,这让大家的恐慌情绪更重了。 在霍格沃兹里,流传着一个古老的传说。当年霍格沃兹的四位创始人在招收学生的意见上,有着很大的分歧。斯莱特林认为,只有血统最为纯正的纯血统巫师,才有资格进入他的学院学习。斯莱特林在霍格沃兹的一个地方建立了一个密室,传说中只有斯莱特林的继承人才能打开密室。没人知道这个密室在哪里,但是50年前,密室曾经被打开过,并且有一名学生死了。 面对越来越多的受害者,学校里一片恐慌。学校甚至宣布,可能要关闭。 哈利,赫敏和罗恩三人决心要找出密室的秘密。他们怀疑这一切都是马尔福干的。他们配置了复方汤剂,变成克拉布和高尔的样子,想从马尔福口中套出话来。可是,就连马尔福也不知道谁是“斯莱特林的继承人”,更没有打开密室。哈利在他们平时配置汤剂的女盥洗室里面无意中发现了一本日记,虽然看上去破破烂烂,但是里面一个字都没有。哈利带走了这本日记,并且惊奇的发现,这本日记自己会思考,还会与人交流。日记自称叫“汤姆.里德尔”,曾经是霍格沃兹的学生。并且向哈利展示了他的一段记忆,哈利发现,50年前,原来是海格打开了密室,放出了怪物,杀死了一名学生。 哈利去找海格求证,海格否认曾经打开密室。正在这时,魔法部官员前来逮捕海格,海格被带去了阿兹卡班,邓布利多也被迫被解除了霍格沃兹校长的职务。海格走之前,为哈利留下了一条线索:“只要跟着蜘蛛,就能得到线索。” 为了解开一连串恐怖的谜团,哈利必须探索密室之谜,而致命的危机正一步步临近…… 在一次魁地奇比赛后,哈利和罗恩被告知,赫敏也被石化了。二人心痛不已,更加决心要找出密室的秘密。可是一切毫无线索,就在二人毫无头绪时,哈利发现了蜘蛛,他们俩尾随蜘蛛来到了禁林深处,禁林深处住着一个巨蜘蛛群体,群体的首领阿拉戈克曾经是海格的朋友,阿拉戈克证实,海格没有打开密室,打开密室的另有其人。就当以阿拉戈克为首的蜘蛛要攻击哈利和罗恩时,韦斯莱先生的会飞的福特车赶到,救了他们一命。 哈利和罗恩在一次探视被石化的赫敏时,无意中发现赫敏手中握着一张从图书馆书上撕下来的纸,上面写着“蛇怪” 和“管子”。哈利一下子恍然大悟,原来他一直听到的声音是蛇怪的声音,因为他是蛇佬腔,所以只有他能听到,而别人听不到。而这个声音之所以一直在移动,是因为蛇怪一直藏在城堡里的下水管道里面,并移动着。而50年前死去的女学生,如果她一直没有离开她死去的地方,那么她就是女生盥洗室里的幽灵“哭泣的淘金娘”。 哈利跑去向“哭泣的淘金娘”证实,“哭泣的淘金娘”向他讲述了上次密室被打开的场景。她因为和蛇怪对视了一下,就马上毙命了。而通过反光的东西看到蛇怪眼睛的人就会被石化。 就在这时,坏消息再次传来,罗恩的妹妹金妮被蛇怪劫走了。罗恩和哈利决定马上去救金妮。他们逼迫洛哈特教授陪同他们,通过淘金娘的盥洗室,哈利用蛇语打开了通往密室的通道,进入了密室。在通往密室的通道中,洛哈特教授准备对哈利和罗恩实施遗忘咒,没想到罗恩的坏魔杖把这个恶咒反而作用在了洛哈特教授身上,洛哈特教授失去了记忆。同时,恶咒的威力让通道塌陷了,哈利只好一个人继续前行。在密室里,哈利见到了汤姆.里德尔,才知道,原来他就是伏地魔的少年时代。伏地魔在霍格沃兹读书期间,曾经打开密室,放出了蛇怪。现在,他的一部分记忆存活在日记本里,金妮得到了这本日记,并向他倾诉了自己的心事,伏地魔从而控制了金妮,令她打开了密室,放出了蛇怪,还在墙上写下了“密室被打开……”等文字。伏地魔让蛇怪攻击哈利,危急时刻,凤凰福克斯出现,带给哈利分院帽,哈利从分院帽里抽出了格兰芬多的宝剑,杀死了蛇怪。与此同时,伏地魔正在吸取着金妮的活力,金妮奄奄一息,伏地魔越来越强大,金妮越来越虚弱,哈利灵机一动,将蛇怪的毒牙刺进了日记本,伏地魔消失了,金妮醒了过来。福克斯的眼泪治好了哈利的伤,他们和罗恩回合,福克斯将他们带出了密室,回到了霍格沃兹。 学期快结束了,格拉普兰教授培育的曼德拉草成熟了,救活了所有被石化的同学,海格也被释放了。哈利在霍格沃兹度过的第二年在一片欢乐中结束了哈利·波特与阿兹卡班的囚徒在姨妈家里过暑假,真是一件非常糟糕的事情,哈利·波特不但离开了他的好友,还不得不整天受麻瓜们的折磨。直到他13岁的那天,一切彻底地改变了。那天凌晨,哈利收到了好友赫敏和罗恩送来的生日礼物,他显得非常开心。刚好,从这天开始,玛格姨妈要在这里住一个星期,她惹怒了哈利,于是,哈利一气之下把她变成气球飞上了天。 哈利自己也从姨妈家里逃了出来,他正孤单地在午夜的街上走着时,看见了一条可怕的黑狗。幸好这时一辆魔法世界的骑士巴士及时赶到,救起了哈利,并把他带到了伦敦。在伦敦,哈利度过了一段逍遥快乐的日子,他不仅见到了许多希奇的魔法物品,还完成了自己的论文,奇怪的是,他也遇见了一本名为《死亡预兆》的书,封面就是他离开姨妈家的那天晚上看到的黑狗,一种不祥的预感使哈利觉得会有可怕的事情发生。 暑假快结束的时候,哈利在伦敦也见到了他的两个好朋友,赫敏和罗恩。从他们口中,哈利得知了一件恐怖的事,小天狼星——就是那个传言出卖他父母的恶棍——逃出了阿兹卡班,而且他的目的很可能就是要继续加害哈利。 听说天狼星要加害自己,哈利并没有感到害怕。他在回霍格沃兹魔法学校的列车上,却遇见了真正令他毛骨悚然的怪物——摄魂怪,它是阿兹卡班监狱派出抓捕小天狼星的,而哈利波特每次接触摄魂怪时都会昏倒。幸好,新来的魔法老师卢平教授帮助了哈利。 哈利波特和他的两位好友——罗恩与赫敏,在霍格沃茨魔法学校,要迈入第三个学年了,这几个青少年被迫面对内心最大的恐惧,要应付一个危险的逃犯,还有原本是要保护他的一群摄魂怪。 魔法学校又开学了,来了许多新的同学,哈利也回到了同学和好友当中。新老师新课程使他的生活重新新鲜刺激起来,新的魔法老师卢平的课非常有趣,占卜学课却令哈利感到更加害怕,斯内普还是像以前那样和他作对。有趣的是,海格也当上了老师,教他们饲养一些奇怪的动物。有一天,海格教他们亲近巴克比克(一只庞大凶猛暴躁的鹰头马身兽),小坏蛋马尔福惹怒了它,于是,巴克比克踢起脚打伤了马尔福。 被巴克比克打伤的马尔福,立刻向魔法部告发海格,他既想取消海格的教师资格,也要对鹰头马身兽巴克比克实施死刑。就在要对巴克比克执行死刑的那一天,哈利、赫敏和罗恩来到了海格的小木屋旁,他们想安慰海格。没有料到,他们在木屋没有找到海格,却发现了一条神秘的黑狗和罗恩的宠物老鼠斑斑。 哈利他们三人好奇跟着黑狗和斑斑,发现他们钻进了一个隐蔽的洞穴里,于是也跟着爬了进去。爬过一段黑暗的路后,哈利他们来到了一间小房子里,顿时惊呆了:屋子里,一个蓬头垢面的人,正与一个矮子和斯内普教授打斗。斯内普教授告诉哈利,那个蓬头垢面的人就是杀害哈利父母的小天狼星。 看见杀害父母的仇人,哈利气愤之下挥起了魔法棒,指向小天狼星。在这个关键时刻,屋外突然冲进一个人,把哈利击倒。这人正是魔法课老师卢平教授,原来,小天狼星并不是杀害哈利父母的人,其实真正的凶手是一直潜伏在罗恩身边的老鼠斑斑,斑斑其实是詹姆和莉莉的另外一个朋友小矮星彼得变的。 原来,在学校的时候,詹姆,小天狼星,卢平和小矮星彼得都是好朋友。由于卢平的狼人身份,另外三个好朋友想办法学会了阿尼玛格斯,就是能把自己变成动物的一种魔法。詹姆是一只牡鹿(也就是哈利的守护神的样子),小天狼星是一只大狗,小矮星就变成了老鼠。每当月圆之时,卢平变成狼的时候,詹姆和小天狼星就变成牡鹿和大狗和它进行对抗,避免它去伤害别人,而小矮星变成的老鼠跑到打人柳下按住静止开关,以便他们穿过秘密通道到达传说中闹鬼的“尖叫棚屋”,让卢平远离人群,去度过那个难熬的夜晚。一直以来,卢平并没有因为自己是狼人而受到好朋友们的排斥,反之,他一直受到詹姆和小天狼星的保护。而小矮星,一直因为拥有詹姆和小天狼星这样的朋友而受宠若惊, 伏地魔当权之时,所有的凤凰社成员,包括詹姆和莉莉,都转入地下工作。当时,哈利刚刚出生不久。詹姆和莉莉住在高椎克山谷的一个隐秘地点,他们的藏身之处有“赤胆忠心咒”保护者,而他们的好朋友小天狼星成为了他们的保密人。当时的情况非常危险,小天狼星担心自己的保密人身份会被伏地魔所利用,从而对詹姆和莉莉不利。于是,他做出了一个决定,就是让不起眼的小矮星彼得代替他作为詹姆和莉莉的保密人。他以为,小矮星不会引起伏地魔的注意。然而,小矮星的天生懦弱和胆怯,让他对伏地魔屈服了,他出卖了自己的灵魂,成为了伏地魔的仆人。他告诉了伏地魔詹姆和莉莉的藏身之处,詹姆和莉莉被杀害了,小哈利却存活了下来,伏地魔变成一个游魂漂浮在世间。 当小天狼星知道了小矮星背叛的事情以后,快气疯了。他找到了小矮星,要和他决斗。小矮星知道自己都不过小天狼星,就在伦敦的一条大街上,施了一个爆炸咒,炸死了十三名无辜的麻瓜,又切下自己的一根手指,放在爆炸现场,做完这些以后,他变成了老鼠从下水道里逃走了。当魔法部的傲罗赶到现场时,他们理所当然的认为小天狼星畏罪潜逃,又杀死了这么多无辜的麻瓜,他们逮捕了小天狼星。而小天狼星因为失去好朋友的巨大悲痛,和对告密者的巨大仇恨,变得万念俱灰,没有反抗就被投进了阿兹卡班监狱。而小矮星,却被认为是抵抗敌人的英雄,他的那截短掉的手指,成为了他“英雄事迹”的证据。 当哈利终于相信了事情的真相时,他终于明白了小天狼星是忠诚的,并且他还是哈利的教父。当小天狼星和卢平准备杀死小矮星,为詹姆和莉莉报仇时,哈利阻止了,因为他认为小矮星应该受到审判,并且将他的罪行昭告天下,这样小天狼星才可以洗脱罪名。没想到,小矮星却趁乱变成老鼠逃跑了。 小天狼星,卢平,哈利,罗恩,赫敏,以及闻讯赶来,想要抓小天狼星却被哈利击昏的斯内普一起回到城堡,没想到当天正是个月圆之夜,没有喝药水的卢平走到夜空下看见了满月,变成了狼,并且开始攻击变成大狗的小天狼星,小天狼星抵挡不住攻击,倒下了。其余的人都惊呆了。就在这时,摄魂怪来了,成百上千的摄魂怪穿过湖面,来到哈利和倒下的小天狼星身边,远处还有卢平的狼嚎。这时,哈利已经虚弱得无法变出守护神来保护大家,就在摄魂怪要吻哈利的时候,一个人影出现了,变出了守护神,赶跑了摄魂怪,救了所有人。哈利相信,那个人影就是他的父亲,詹姆。 哈利和罗恩,赫敏回到城堡时,邓不利多提醒赫敏可以用时间转换器来拯救“不止一个生命”。哈利和赫敏用时间转换器回到了当天下午早些时候,他们隐藏在海格小屋外面,放跑了巴克比克,让前来行刑的郐子手扑了空。随即,他们又等在打人柳外面,等待着卢平变成狼人,一切都在重演,哈利渴望再次见到那个拯救了他们人影,可是,那个人影迟迟没有出现,这时,哈里恍然大悟,那个救了他们的人其实就是哈利自己。哈利从而向相信,自己的力量能够帮助自己度过难关。 这时,小天狼星已经被斯内普关了起来,因为真相还没有被大家所认识,小天狼星即将再次被投入阿兹卡班监狱。哈利和赫敏必须抓紧时间再去拯救小天狼星,他们穿过树林找到巴克比克,放出了小天狼星,让小天狼星骑着巴克比克逃走了。 当哈利和赫敏做完这所有的一切回到城堡时,时间正好指向他们通过时间转换器离开的时间。他们成功地做到了,没有被任何人发现却改变了历史。哈利·波特与火焰杯 哈利·波特与两位好友一同去观看激动人心的魁地奇世界杯比赛。谁知比赛后,黑魔标记在天空中意外出现——哈利的夙敌,邪恶的伏地魔向魔法界发出了恐怖的信号,他将重新崛起。但对哈利来说,这并不是唯一使他感到焦虑不安的消息,他还没有找到一个能和他一起参加霍格沃茨圣诞舞会的舞伴。哈利渴望与美丽的秋·张共同走进一个美丽的故事,但这个朦朦胧胧的憧憬却遭受了小小的失意。黑魔的阴影始终挥之不去,种种暗藏杀机的神秘事件将哈利一步步推向了伏地魔的魔爪。哈利的名字意外地被火焰杯挑中,出现在百年不遇的巫师三强争霸赛的名单中。朋友以为他是爱出风头,一脸无辜的哈利只得硬着头皮,和来自其他魔法学院的巫师高手克鲁姆、德拉库尔、迪戈里(他是秋·张的现任男友)对阵,完成三个惊险艰巨的魔法项目,谁知整个竞赛竟是一个天大的黑魔法阴谋。哈利即将面对凶恶的匈牙利角尾龙、残暴的人鱼与处处充满危机的巨大迷宫,而准备猎取仇人之血的伏地魔的仆人们,也在暗中监视着哈利的一举一动,为了让伏地魔能够重现江湖,他们必须将哈利从校长邓布利多设下的重重保护中掳走……哈利·波特与凤凰社 对哈利·波特(Harry·Potter)来说,开始第5年霍格沃茨(Hogwarts)魔法学校生活之前的暑假是极为漫长的,因为他要忍受和讨厌的叔婶及他们的儿子住在一起,更糟糕的是,他的好朋友罗恩(Ron)和赫敏(Hermione)竟连一封信也没写给他。又因为他与邪恶的伏地魔之间的渊源,更不会有任何人给他写信了。而这天,一封信终于寄到了哈利·波特的手中,但却是一封来自霍格沃茨魔法学校的开除信,理由是他在学院以外非法使用魔法。 哈利惟一的希望就是在魔法部部长康奈利·福吉主持的一个法庭上为自己辩护,而康奈利则想让哈利永远离开。但哈利最后被宣告无罪,这多亏了霍格沃茨令人尊敬的校长邓布利多的干涉。而哈利回到霍格沃茨后,也第一次感到了不安。他听说大多数巫师都被误导认为他近来与伏地魔的交手是一个彻底的谎言,哈利的诚信受到了置疑。 哈利遭到了排挤,他感觉非常孤独,还经常做似乎预示着某种险恶事件即将发生的噩梦。更糟的是,邓布利多,那个哈利最希望能从他那里得到忠告的校长,也突然奇怪地与哈利保持着一定距离,这让哈里觉得愈发困惑和受伤。同时,为了监视邓布利多校长,并让霍格华兹的学生,尤其是哈利变得更有规矩,康奈利·福吉委派了一位新的教授黑魔法防御术的老师多洛雷斯·乌姆里奇。但乌姆里奇教的课程根本无法让小魔法师们抵抗黑魔法,甚至连保护自己的能力都没有。于是,在赫敏和罗恩的推动下,他们与哈利一起同一小群学生秘密组成了一个名为“邓布利多军团”的组织,由哈利教他们如何抵抗黑魔法,为那场即将到来的特别战斗做最后的准备……

最近在重温哈利波特系列相信每一个哈密瓜童年都有过 对霍格沃茨的幻想吧 我才不会说我真的相信 有一个魔法世界的 …… 重温以前看过的书是一件很有意思的事情,常常能够发现一些以前没有注意过的东西——比如罗琳对于一些细节的描写,伏笔埋了很多。小时候看哈利波特,注意力都放在了哈利的“勇敢”上了,毕竟是绝对主角。但是现在,我被赫敏所吸引,一定不是因为职业本能……想八一八赫敏的学霸养成之路。 罗琳在哈利波特这一系列书里面渗透了她自己的人生观吧,我始终相信文如其人。赫敏一定程度上代表了学生时代的罗琳?赫敏的可贵之处在于她骄傲、但是却不因为骄傲而固步自封。学霸的光环固然有聪明和天分的加持(卢平和小天狼星等都说她是这个年纪最聪明的女巫,罗琳很善于用他人的描写来烘托人物特点,这种手法也出现在西比尔·特里劳妮教授的角色建设上等等),但是赫敏的思维方式和时间管理能力,才是她出色的真正原因。 今天不赘述太多细节,因为细节太多了,感觉说上三天三夜也说不完。稍微总结一下,赫敏的学霸养成之路大概有这么几步: 赫敏的父母都是牙医,牙医在英国麻瓜中绝对是高薪酬高教育水平的群体,有这样的“高知”父母,赫敏的智力水平和家教水平自然不会差。而且和莉莉相似的是魔法方面的天分也很高,书中成年巫师的评价(小天狼星、卢平、海格等)都佐证了这一点。一年级(11岁)能够猜出斯内普的谜语(其实说是逻辑推理更合适一点),这在这个年龄段是很了不起的,我猜在麻瓜界赫敏的智商应该至少在优秀的水准之上。但是,聪明永远不是大多数学霸成为学霸的因素,如前文所述,还有更重要的因素。 第一二册里面提到第一次在霍格沃茨列车上,赫敏就表现出了对“学习”的狂热和很高超的记忆力,包括在第一节魔药课上抢答问题……相信电影里艾玛高举的手令很多让人印象深刻吧。 如果不预习,赫敏怎么能够答出老师的问题呢?(这也证明了赫敏认真听课嘛)在第三册中斯内普代替卢平上黑魔法防御术,讲到最后一章的“狼人”,赫敏仍然能够完美地回答出所有的问题(虽然斯内普并没有给她这个机会)。可见,预习也是赫敏的一大法宝。 至于认真听课,这在一年级的时候甚至救了三人组的命——还记得活板门下的魔鬼网吗? 有一些知识赫敏并不是从课本上得到的,而是从课外书中。 还记得在火车上的时候吗?赫敏就提到“多买了几本书参考”。图书馆是赫敏的好朋友,在寻找“尼可勒梅”的时候也是赫敏的“借来消遣”的书起到了作用。至于《霍格沃茨、一段校史》、如尼文的参考等书,满满都是伏笔啊……不要问我赫敏是怎么知道如何销毁魂器的~ 与其说是制定计划,不如说是赫敏用友超强的时间管理能力和自我规划能力。也许麻瓜生活对赫敏的最大影响应该是学会去制定计划吧……毕竟西方国家还是很重视time schedule的。最直观的一个体现赫敏对于考试的准备基本是从“八个星期”乃至“十个星期”前就开始的(我会说本科时候考试各种突击?)。书中也提到了她为考试做出的计划,虽然罗琳并没有详细展开(毕竟没有必要啊 ) 书中对赫敏的“考试焦虑症”、以及她在考试前会做详细的计划等描写虽然不多,却似乎无处不在。三年级赫敏甚至弄来了“时间转换器”,只是为了多修几门课程。再忙她也没有忘记帮海格打官司。 第四册中赫敏帮助哈利所制定的三强争霸赛计划以及她成立S.P.E.W.的过程,都体现出赫敏良好的计划性和时间管理能力,如果没有良好的时间规划,赫敏在霍格沃茨的六年中无法为她们在外漂泊的一年奠定基础。其实不仅仅是第七年,也有赫敏之后的若干年人生(我相信赫敏会长寿的哈哈)。 如果说前几条可以归纳为“习惯”,相对而言可以通过培养形成,那么本条就是不那么容易养成的了(憋灰心,只是比较难以转变,但不是不能够转变~) 赫敏的思维方式可以归结为:强烈的好奇心和求知欲+转换角度思考+思维缜密,是非常灵活的。只说第三册里面赫敏的一篇论文——罗琳对于作业的描写是很上心的,赫敏作为公认的学霸,在三年级的时候选修了很多课,包括罗恩认为完全没有必要的麻瓜研究——赫敏就是麻瓜出身啊……罗恩一定程度上代表了common Joe,我相信罗琳阿姨一定不是这样故意对比的……没有对比就没有伤害啊…… 赫敏的观点不同,从不会因为自己出身麻瓜-非常了解麻瓜的生活就固步自封,而是认为从巫师的角度看麻瓜和作为“麻瓜”看待自己的生活是完全不一样的。并且带着这样的想法去学习,怎么可能考不到高分呢? 赫敏的思维缜密——这也是显而易见的,且忽略复杂的逻辑推理、难搞的复方汤剂,单单是第七册里面赫敏的串珠小包;在卢娜家中让食死徒见到哈利;以及被捕前夜赫敏所做的事情——对哈利施咒让哈利面目全非等做法,都可以窥探到赫敏浓密头发下隐藏的缜密思维。 诚然,赫敏的思维方式并非所有时候都是优点——比如对规则的重视,这本身并没有什么错误,但是要根据所处情景加以判断吧。开始的时候赫敏视校规为圭臬绝不敢违反,到后来违反规则简直变成了家常便饭……我猜期间赫敏私下会有一丢丢思想斗争吧,但是,思维方式还是发生了变化的,于是我们看到的是一个更丰满的赫敏,而不是“书呆子”赫敏或者是单纯的“学霸”。 赫敏显然深深懂得“学以致用”的真谛,这里就不啰嗦地去一一描写了,想必看到这里的都是哈密瓜~你们懂得~还不快把这几步走起来? 其实赫敏的天分确实很高,但是我相信比起天分其他的一些东西更重要吧。最大的反转可以算是纳威了吧(此处省略N字)。作为一个哈密瓜,哈利波特陪着我从童年到少年再到青年,马上要中年了(一不小心暴露年龄了)……从最初的纯娱乐,到现在换一种心情去看,反而能够看到更多有意思的事情,学到一些新的东西,偶尔会写一写心得,希望哈利波特能够一直陪伴着每一个哈密瓜成长下去。

西瓜推广论文范文

西瓜果实外皮光滑,呈绿色或黄色有花纹,果瓤多汁为红色或黄色。下面是相关的作文范文,希望对你有帮助。

夏天到了,我最爱吃的水果——西瓜上市了。虽然西瓜在我们日常生活中比较普遍,但是大家可能不怎么深入地了解它。现在,由我来作个比较全面的介绍吧!

我国是世界上最大的西瓜产地和消费国,但西瓜的原产地并不是我们中国,而是在非洲。从外形看,西瓜大都成球状或椭圆状,瓜皮呈条纹状,由黑色和深绿色的波浪线组成。里面的果肉基本是红色,也有黄色,果肉多汁,深受人们喜爱,而且价格比较便宜,称得上“物美价廉”。

如果你用刀把西瓜切开,“哗啦”一声,就会看到那红彤彤的果肉。用勺子勺起一块果肉,你肯定会迫不及待地把果肉放进嘴里,轻轻地咀嚼起来。第一口咬下去,它是脆的,会有一点儿汁流出来,刺激着你的味觉神经;再一口一口咬下去,果汁会源源不断地流出来,充满了你的嘴,那甜丝丝的感觉,直沁肺腑,让人心旷神怡,闭上眼睛,还会出现一种飘飘然的感觉;吃到后来,果肉在咀嚼中不知不觉地化成了水,让人吃了还想再吃。

西瓜的营养价值很高,里面含有葡萄糖、膳食纤维、维生素A等人体必需的营养成分,还有降热解暑的功能,特别适合夏季食用。西瓜皮可以作为一种食材来炒着吃或伴着吃,可以制成药材来治疗肾炎水肿、肝病黄疸等疾病,听说,还能作为美容材料用来敷脸呢。

听了我以上的介绍,你们是不是也和我一样更爱西瓜了,并正磨刀霍霍,准备加入“吃瓜族”的行列了呢?

西瓜是夏天时最受欢迎的水果。我今天要介绍的就是西瓜!你们喜欢吃吗?

西瓜的皮是绿色的,还带点色的花纹,看起来觉得很舒服。它的外形有圆的、长圆的,又大又圆的,西瓜像个绿绿的灯笼。放在冰箱里冰上几天,拿出来抱一下,就会感到凉快!

西瓜的肉红红的,味甜如蜜,咬一口,凉凉的、甜甜的,吃着它,马上觉得清清爽爽,舒舒服服,夏天也就一闪而过了。

西瓜籽是黑色的',亮闪闪的,好看极了!种下去,可以收获一个个又圆又大的西瓜。

西瓜的用途很多。西瓜皮可以放在脸上做美容,据说西瓜籽还可以入药。西瓜肉营养丰富,含有维生素等多种对人有益的物质。可好了。如果有时间,把西瓜切成一片片,撒上一层薄薄的白糖,放进冰箱,冰上一会,那味道,简直就是一个“爽”啊!甜甜的味道流进你心里,让你回味无穷呢!

西瓜的价格不贵,一斤卖2或3元。夏天时妈妈买了一个大西瓜回来,我都吃了许多,妈妈说我像西瓜肚了!

小西瓜呀,小西瓜,你是我最爱吃的水果。我怎么不喜欢你呢?

有的人喜欢吃回味无穷的榴莲,有的人喜欢吃清香四溢的芒果,但是我最喜欢的是又甜又水的大西瓜。

看,西瓜长着圆圆的脸,身上穿着黄绿相间的衣服,挺着个鼓鼓的肚子,头上还扎着一根弯弯曲曲的小辫子。如果是成熟的西瓜,一拍就嘭嘭作响。西瓜的名字很有趣,有比较古典的叫“黑美人”,还有非常优雅的叫“黑蜜”。可是那么一个胖乎乎的身板配着这么美的名字,让我觉得实在有点名不符实,显得有些滑稽可笑。西瓜的品种多,有的瓜瓤是红色的,有的是黄色的。有的是有籽的,有的是无籽的。

夏天中午的时候,伴随着知了的叫声,远远地听到瓜农吆喝声,傍晚一切都静下来的时候,还能闻到瓜摊上西瓜传来的缕缕清香。买上一只瓜,泡在水里面,晚饭过后,切开瓜,伴着刀碰上瓜的声音,闻着香味儿,带着我的口水,“唰”咬上一大口。霎时那甜中带沙,绵中带脆的甘甜流入咽喉,七分下肚,三分留在口上。整个人的精神立马地爽透起来。

我们家一个夏天要吃很多的西瓜,每次妈妈总是细心地把瓜籽收集起来,用清水仔细地漂洗干净,然后在烈日下晒干。到了过年或闲暇时,再拿出来炒上一盘给我们吃,很脆很香。偶尔买到皮厚的西瓜也不要担心。吃完了西瓜,皮不要扔。因为正好可以做上一道美味的瓜皮炒肉,那可是我们家的拿手好菜哦;又或者把西瓜皮腌制成酸甜菜,一小碟瓜皮伴上一碗稀饭,能让人吃得十分的开胃;西瓜皮还可以拿来敷脸美容。经常看到妈妈在闲暇时,把西瓜皮敷在脸上,第一次看到就像万圣节上的小丑,当小丑敷完面后,妈妈焕然一新,由小丑变成美女了。

小时候我就特别爱吃西瓜,记得我三岁那年去照相馆拍照,错把道具西瓜也当成真的给咬一大口,结果却尝到了一嘴的橡胶味,而“西瓜”上却留下了我一行行的口水味。记得看过《小兵张嘎》这部电影,小嘎子拿西瓜朝汉奸的脸上掷了过去,汉奸立马就脸上开了花。把我们逗得哈哈大笑!

曾经吃过晶莹剔透的荔枝,还吃过小巧玲珑的龙眼,但都不如吃西瓜一口咬上去,七分入肚,三分涂在脸上,那种大快朵颐,痛快淋漓来得爽,西瓜不仅好吃,还给我们带来这么多的欢乐,我怎么能不喜欢呢?

西瓜,素有“水果之王”的美称。它美味解暑,富有营养,是盛夏的必备佳品。这里给大家分享一些关于西瓜的 作文 ,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关于西瓜的作文1

在汪曾祺先生写的《人间草木》里,曾有这样一句话:“西瓜以绳络悬于井中,下午剖食,一刀下去,咔嚓有声,凉气四溢,连眼睛都是凉的。”读罢深以为然,盛夏之时,西瓜实乃解暑良品也。

顶着酷暑,我和妈妈来到水果店——选瓜。这里的西瓜又大又圆,简直就是胖娃娃。你看!它们身上穿着碧绿色的小裙子,小裙子上绣满了精致的弯弯曲曲的深绿色花纹,卷卷的瓜蒂好像它们扎着的麻花辫,真叫人喜爱。轻轻敲了敲西瓜,西瓜发出“咚咚咚”的沉闷声响,呵,绝对是水分充足的好瓜。

我们心满意足地抱着圆滚滚的大西瓜回家,把西瓜放到了冰箱里冰了大约二十分钟后,西瓜变得冰冰凉凉的,刀刚刚碰上去,西瓜“刺啦”一声就开了,一股寒气从瓜里涌了出来,我用脸挨着西瓜皮,冰凉清爽,舒服极了,感觉就像从炎热的沙滩来到了清爽的冰雪王国。拿起一片西瓜准备尝一尝,哇!一股诱人的香味扑鼻而来,一口咬下去鲜汁四溢,这甜丝丝的味道甜到了我的心里,果肉清凉凉、软乎乎的,叫人吃了还想吃,回味无穷!

西瓜不仅好吃,吃法也是多种多样,做成沙拉、榨成汁都很美味,其中我最喜欢的就是西瓜果冻了。我们可以把西瓜切成两半,再用勺子取出鲜红的果肉,放入榨汁机里打成汁,然后把过滤好的西瓜汁放到锅里,用文火熬制,加入白凉粉,最后把西瓜汁倒入西瓜壳里,放凉后再放入冰箱冷藏两个小时,一碗冰爽可口的西瓜果冻便大功告成了!

我爱西瓜,深深地爱着西瓜的美味多汁,就像老鼠爱大米一般。炎热的夏季,吃上一个,从口到胃,从胃到肠,都异口同声着一个字:“爽!”

关于西瓜的作文2

四季里最热的一定是夏天,在所有水果中,最解渴的莫过于夏季盛产的西瓜啦!

西瓜外表是圆形的。她喜欢穿着一身深绿色和浅绿色交错的外衣,西瓜的头顶上扎了一个卷卷的“马尾辫”,非常可爱。但不能光看外表,要吃一下西瓜肉才能知道她是否真的可爱。把西瓜从中间切开,里面有红色的果肉和黑色的籽,好像黑色的小宝宝睡在红色的床上。

西瓜不仅美丽好吃,而且还有很多好处。它含有丰富的维生素c,可以清热解渴,还可使大便通畅,对治疗黄疸有一定的作用。西瓜的美容作用也堪称一流,经常吃它可以增加皮肤的弹性和水份,使人变得更年轻。吃完后的西瓜皮还可以炒着吃呢!炒熟后,那味道,绝对没得说。它的瓜籽能制作成好吃的零食。

每当我回家的时候,妈妈就会把冰好的西瓜拿出来,切成一小块一小块的,放在茶几上。我看见那红色的果肉,口水直流,忍不住大吃了一口,清凉的西瓜汁流进我的嘴里,爽极了!当然,西瓜的种类也很多,有红的,有黄的,有有籽的,有无籽的,各种各样都非常好吃。

我喜欢吃西瓜,它那凉凉的果肉吃了像让我来到了冬天,真爽啊!但我还是要提醒大家,西瓜虽然好吃,可不能吃太多,不然会拉肚子的。

关于西瓜的作文3

一个夏天,气温仿佛能把人烤熟,太阳高傲地挂在天上,以一种不可一世的神情散发着光与热。

就问这天气想不想来块冰镇西瓜解解暑?甜滋滋的汁水儿顺着喉咙滑进心窝,立即清爽起来。每当这时,就会想起那块瓜田,那块载着幸福的瓜。

“好热好热!”我正向妈妈诉苦。这是一个暑假,我跟着妈妈到外婆家乡——四川游玩。“舅舅家有块瓜地的,想不想去看看?”妈妈揉了揉我的脑袋。我那可是想都没想:“那肯定!”母女二人这就在烈日炎炎之下向着舅舅的瓜地进发。

我们很快就到了,我顾不得汗流浃背,蹦蹦跳跳地进了瓜田就摘瓜,可认真地左拍拍右拍拍,终于找到了一个令我心满意足的瓜,赶紧和妈妈一起抬到了舅舅家准备开吃。瓜田里一个个圆滚滚、肥溜溜的西瓜藏在瓜藤里。可爱极了,绿油油的果皮配上黑色条纹,给西瓜穿上了一件多么好看的衣裳!只是他们会很热吧?太阳这么晒,要不要搬进来和我们一起吹着空调凉快凉快呢?这天马行空的问题躲不了舅舅的耳朵,舅舅一边递给我一块西瓜,一边说:“哪能呢?西瓜只有经历烈日炎炎的考验,风吹雨打的动摇,才能结出甜美的果实,西瓜越是晒越是好吃哩!”我吐掉了舅舅递来的瓜,吐了吐舌头:“呸呸呸,怎么这么酸,我可是精挑细选的最漂亮的瓜呢!看着黑条纹多细,瓜茎又小……”舅舅哈哈大笑:“‘好看的皮囊’有什么用?咱要‘有趣的灵魂’!”说着端来一个瓜茎粗,满是泥泞的西瓜剖开来用勺子挖了一口地给我。“嗯这个好吃!”一边说着一边淘气地冲舅舅比了个鬼脸,我们都哈哈大笑。

临走时,瓜田仍在烈日下火烧一般……

又是一个夏天正备战中考的我整天很累,心情很不好。每当这时妈妈就会端来一盘西瓜,甜滋滋的汁水儿顺着喉咙流进心窝,就会想起烈日下的瓜田,和平淡无奇却又香甜无比的西瓜,告诉自己西瓜因为经历了酷热才能有香甜的口感;人只有经历挫折与磨练才能走向成熟与成功,平平无奇却说不定一口一个幸福,我的努力又算的了什么?

我想我的西瓜会承载着我向更好的明天。

关于西瓜的作文4

有的人喜欢吃又香又甜的香蕉,有的人喜欢吃晶莹剔透的葡萄,还有的人喜欢吃小巧玲珑的樱桃……而我喜欢吃又大又圆的西瓜。

西瓜有的大,有的小,有的圆,有的长。圆圆的大西瓜比 篮球 还大,小西瓜就跟小弟第爱玩的皮球一般大。长长的椭圆形的西瓜呢,则像一个个可爱的胖娃娃悠闲地躺在那儿睡觉。

西瓜穿着一件绿色的外衣,上面布满了弯弯曲曲的墨绿色的条纹,就像是大海里飘摇的海带,又像是海面上起伏的波浪。有的条纹更有意思,一条条自然天成的弧线仿佛把西瓜平均分成了若干等份。西瓜的顶端有一根像猪尾巴一样的瓜蒂。我想,如果在西瓜的另一端抠出两个大洞作眼睛,两个小洞作鼻子,再用两片香瓜叶作招风耳,一定很像一只可爱的圆滚滚的卡通猪。

西瓜敲上去能发出清脆的“咚咚”的响声,妈妈告诉我,这是西瓜成熟的声音。熟西瓜!我迫不及待地切开它。只见通红通红的瓜瓤水汪汪、亮晶晶,瓜瓤上还有许多颗乌黑发亮的瓜籽,就像无数只小眼睛笑眯眯地望着我,又像无数颗小珍珠点缀在红玛瑙之中,让人赏心悦目。靠近一闻,一股清甜的香味扑鼻而来,钻进鼻孔,沁入心脾。我贪婪地咬了一口,甜蜜的瓜汁立刻充满了整个口腔,然后缓缓地流进我的体内。哇,顿时神清气爽,心情舒畅!

听了我的介绍,你馋涎欲滴了吗?

关于西瓜的作文5

炎热的夏天又来了,圆圆的桃子、红红的李子、黄澄澄的梨……那最解渴的,当然是又大又圆的西瓜啦!

春天,勤劳的瓜农们在土地里种下一株株西瓜苗,碧绿的叶子像一只只张开的手掌,正摇着它的小手,向我们打招呼呢!没过几天,西瓜苗变成了一根根西瓜藤,碧绿的西瓜藤让人心旷神怡,西瓜藤像一个顽皮的绿娃娃,在田地里玩耍,左走一下,右走一下,好像在跟我们玩捉迷藏呢!调皮的绿娃娃,走到哪里,就把绿色带到哪里,过了几天,西瓜藤上绽放出一朵朵黄色的小花,那金灿灿的花瓣像是一位穿着黄花裙子的小姑娘,在西瓜地里跳着欢快的舞蹈。花儿散发出一阵阵清香,引来不少蜜蜂和蝴蝶。要是你站在远处欣赏着这些星星般的小花,你一定会把一切烦恼都抛在脑后。

初夏,一个个小圆球挂出来了,那圆球就是小西瓜了!绿得发亮的小西瓜上长着毛绒绒的细毛,小西瓜上被彩笔画出一道道条纹。风儿一吹,小西瓜左右摇摆,仿佛发出了叮叮当当的响声呢!

盛夏来临,一个个大西瓜挺着圆溜溜的大肚皮,有的在树荫下乘凉,有时,阳光透过绿叶,照在西瓜的大肚皮上,西瓜显得更漂亮了;有的露着肚子,躺在地上悠闲地晒着日光浴呢!大西瓜的颜色碧绿碧绿的,好像穿着一件绿色外衣,上面镶嵌着墨绿色的花纹,真好看,西瓜的形状也很多,有的是椭圆形的,有的是圆形的,还有最奇怪的,那就是正方形和三角形的啦。拿刀切开大西瓜,鲜红的果肉一下子露了出来,好像一个红彤彤的脸蛋,汁水好像一碰就能流出来了,黑黑的西瓜子镶嵌在西瓜里,外面还有白白的花边,红中透黑,好看极了。看着大西瓜,我的口水都要流出来了,我迫不及待地拿起一大块西瓜,啊,脆爽的果肉滑进了我的肚子,汁水冲进我的喉咙,甜极了。我吃了一口忍不住吃上第二口、第三口……一大块西瓜很快被我消灭了。

西瓜的吃法也很多,可以直接捧着西瓜啃,也可以挖出瓜肉榨成西瓜汁,要是加入蜂蜜,那就是人间美味。冰镇西瓜也很好吃,把西瓜做出各种形状,放入冰块,冰冰凉凉的,好吃极了,剩下的白瓤还可以 炒菜 ,让白瓤摇身一变,变成餐桌上的一道美味佳肴。

啊!西瓜不愧是夏天最解渴的水果,我喜欢西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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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西瓜说明文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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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关于西瓜的作文600字

★ 关于西瓜的优秀作文:夏季水果之王——西瓜

黄瓜栽培论文范文

蔬菜创汇商机无限 新一轮农业结构的调整使蔬菜生产面临两种机遇,一是粮改、棉改为蔬菜发展提供了空间,二是加入WTO可极大地推动蔬菜的出口。近几年来,全世界蔬菜年贸易额不断增加,亚、欧、美发达国家对蔬菜的需求越来越大。以日本为例,近20年蔬菜进口逐年递增,1996年已达209.4万吨,其主要原因:一是人们饮食结构改变。目前,经济发达国家都进入了以保健型食品为主的时期,美国和欧洲各国迅速改变饮食结构,由过去以肉食为主转变为以素食为主。据专家预测,21世纪的主要食品,将是绿色食品。二是发达国家蔬菜生产弱化。由于蔬菜品种繁多,其生产的机械化程度较低,绝大部分田间作业靠人工操作,劳动强度大,属于劳动密集型产品,致使发达国家种菜的劳力不安心种菜,不少菜田荒芜,蔬菜生产严重弱化。另外,加入WTO后,各国将取消农产品补贴,实行世界农业贸易自由化,其结果必将促使各国按比较效益的原则重新安排农业生产,一些发达国家如日本必将减少不具备比较优势的农产品,发展一些机械化程度高,规模效益高的作物如稻谷,而让出生产成本高的蔬菜等农产品的市场份额。我国是世界上蔬菜种类最多、种植面积最大的国家,具有较大的出口潜力。例如去年我国蔬菜出口量是进口量的30多倍,出口金额是进口金额的50多倍,在国际市场极具竞争优势。江苏省出口蔬菜1991年为2.78吨,1995年达到4万吨,1998年提高到14万吨。出口成倍增长,呈现出强劲的发展势头。1998年江苏省蔬菜等农副产品年出口约为6亿美元,而其他沿海地区,如福建省、山东省和广东省蔬菜出口规模更大,其创汇总额分别为江苏的2倍、2.5倍和3倍,存在着极大的出口潜力。蔬菜是我国农产品中出口值最大、比较效益最高的产品,在价格方面存在着3个反差:1、进出口价格的反差。据有关资料介绍,1996年,山东莱阳县出口蔬菜12万吨,创汇1.5亿美元,平均每吨创汇1250美元;当年度日本进口中国的蔬菜达81.81万吨,价值1420亿日元,折每吨价格1509.3美元。而同期泰国出口优质2号大米到岸价每吨仅为325美元,出口蔬菜是进口大米价格的3.85倍至4.65倍。2、内外贸价格的反差。据农业部市场信息司及中国海关统计,我国出口粮食的价格低于内销价格,而出口蔬菜的价格则大大高于内销价格。如1993年,蔬菜平均每吨出口价折合人民币7800元,是国内市场价的8倍。3、产加销价格的反差。根据江苏海星集团的经营实践,日本的常磐黄瓜在我国国内收购价格为每公斤人民币0.7元,稍经腌制装箱出口价为1.83元,而加工后日本市场销价可高达17元。产加销比为1∶2.6∶24。据山东省农委提供的资料,草莓国内市场价每公斤1.6元,一亩收入2400元,经过加工增值可收入9450元,而出口创汇可收入1950美元。

黄瓜施肥管理技术

黄瓜为喜温喜湿植物,生育适温为18~32℃,适宜的空气相对湿度为70%~90%,土壤湿度为85%~95%。黄瓜根系浅,应选择富含有机质、透气性好的腐殖质壤土栽培。土壤应为弱酸性到弱碱性。可以施用根享生根剂和宴沃生物菌剂。

苗期施肥:用宴沃水溶肥,充分均匀即可。如发现苗期缺肥,可以用宴沃磷酸二氢钾叶面肥,喷洒在叶面上。有利于培育壮苗。施足底肥:一般根享生根剂和宴沃生物菌剂,有利于缓苗。土壤追肥:亩产黄瓜5000千克,从定植到采收结束,共需追肥8~10次。定植缓苗后第一次追肥,以水溶肥为主。菜瓜盛期,增加追肥次数。有利于促进果实正常发育,植株健壮生长。

大棚黄瓜的栽培技术及病害防治论文

在现实的学习、工作中,大家都尝试过写论文吧,论文是进行各个学术领域研究和描述学术研究成果的一种说理文章。那么你有了解过论文吗?以下是我收集整理的大棚黄瓜的栽培技术及病害防治论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摘要:

黄瓜在所有的农业种植当中是一种非常重要的、经济效益较好的果蔬类农作物,在人们的日常饮食当中是最主要的食用蔬菜之一。随着市场上对黄瓜的需求量不断地扩大,人们对黄瓜的口感及品质有了很高的要求,因此,学习良好的黄瓜大棚种植技术,以及对黄瓜的病虫害进行防治工作的研究有着很大的意义。本篇文章对黄瓜的大棚种植技术进行简单的介绍,并对黄瓜病虫害提出一些防治措施。

关键词:

大棚黄瓜;种植技术;病虫害;防治措施;

引言

随着近些年来大棚黄瓜种植技术被广泛的应用,延长了黄瓜在上市的时间。目前,黄瓜在产量上有很大的提升,进而使大棚黄瓜种植能够满足很大的市场需求,因为大棚种植技术具有的优势,使黄瓜种植在很大程度上减少季节和气候上的影响,从而可以实现黄瓜的全年供应,使市场上的需求得到有效缓解。

1、大棚黄瓜种植技术的分析

1.1、大棚黄瓜的种植品种选择和育苗

选择适合种植区域的黄瓜品种,是对黄瓜在品质上及产量上的有效保障。优良的黄瓜品种不但可以收获更高的产量,还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减少病虫的危害。当选择完适合种植的黄瓜品种后,就需要进行育苗的工作。首先需要将选好的黄瓜种子搁置在清水中润湿,然后将这些种子搁置在55℃的水中,再对这些种子进行搅拌6h后将种子取出,再把这些种子静置2h以上以备使用,晒种环节在27℃左右的室内进行,再利用一些营养土以及锯末混在一起进行培育工作,最后选择一个温度合适的大棚,并在大棚内加小拱棚的方法,以此来确保育苗工作时可以顺利地完成。

1.2、黄瓜幼苗阶段的管理

将黄瓜播种后就可以等待黄瓜的子叶从土里生长出来,在这段时间中一定要将温度控制在20℃左右,且不要产生比较剧烈的温差波动,大概经过一个星期后就可以把幼苗移植到营养钵中,当黄瓜的幼苗进入到花芽分化的这一阶段,就需要将白天的温度控制在25℃左右,以便可以让黄瓜的幼苗进行光合作用,在夜间要把温度控制在13-15℃,这样就可以抑制住呼吸上的消耗,还能够帮助黄瓜在体内积累一些营养物质,从而就可以有效增加雌花的数量和降低节位,在此期间要做到床土湿润,合理的使用磷酸二氢钾及尿素对幼苗追肥,确保黄瓜幼苗可以茁壮地成长。

1.3、黄瓜幼苗定植

当黄瓜幼苗的苗龄在30-40天左右,茎横径大概在0.6-0.8cm之间,株高在10cm以内,黄瓜幼苗的叶片平展且肥厚,其颜色表现为深绿,达到三叶一心或者是四叶一心,这样的幼苗就可以进行定植工作了,定植时候苗与苗之间的行距要保持在60cm左右,每行的苗间距要控制在33cm。对幼苗进行定植工作是移植黄瓜幼苗的关键阶段,如果在这个阶段对黄瓜的幼苗操作不当,就会对黄瓜的幼苗存活率产生很大的影响。所以在进行定植工作前,可以对幼苗进行合理的施肥松土,这样就可以使幼苗在定植场地的土壤中保证一个良好的状态,此外还需将温度湿度及肥力都控制在一个最佳的程度。在保证黄瓜幼苗定植工作后的存活率的同时还要将温度保持在25℃,从而就可以保证黄瓜幼苗在短时间内恢复活力,规避温度上的影响致使幼苗的存活率不高,最后影响到定植的效果。

1.4、田间管理

在进行定植工作前半个月,需要对种植区域挖沟施肥,经过对土壤中营养的成分测定以及根据在目前的生长环境中对黄瓜幼苗成长过程中所需要的肥量进行确定,通常情况下需要在每亩田块中施入30kg复合肥、2000-3000kg腐熟有机肥及10kg优质生物菌肥作为底肥。在黄瓜生长过程中需要随时追肥,其总量为每亩田块内施入50kg尿素及55kg硫酸钾。在施肥时要做到少量多餐的原则,让土壤肥力保持在一个适当的范围之中,这样不但可以满足幼苗在生长上的需求,还能够保持良好的土壤结构。与此同时,还可以使用滴灌的方法,使土壤中的含水量得到有效的控制,保障幼苗生长的需要。在使用大棚进行黄瓜栽培时,也使用地膜覆盖住种植区域,这样不但可以控制杂草的生长,还可以保障幼苗茁长的成长。

2、大棚黄瓜病害防治

2.1、黄瓜的黑腐病

黑腐病是一种在黄瓜生长中比较普遍的病害,其主要表现就是在叶子上产生淡褐色或者是黄褐色的`圆形的病斑,在黄瓜的枝蔓上会出现菱形的病斑,此外,还经常会渗出一些透明色的胶状体,甚至在严重时还会产生蔓烂的状况。因为这种病主要是借助子囊随病株残体隐藏在土壤中,所以,对这种病害防治就是要做到及时处理病株,将病株进行挖走深埋或者是挖走焚烧,除此之外还需选用无病田和无病株作留种株留下种子,若种子有染病嫌疑时可进行消毒工作。当用作物植株制作有机肥时,还可以使用酵素菌充分发酵沤制成堆肥,杀灭黑腐病病菌。在对病害进行防治时最主要的是要控制好在不一样的发病时期适当的用药,对药物的浓度要控制好。一般会用大生M-45进行治理,可将80%大生M-45与50%多菌灵以1∶1的比例充分混合后稀释600倍喷洒防治[1]。

2.2、黄瓜的猝倒病

这种病害常在黄瓜的幼苗期间产生,如果幼苗患上这种病害,就会对幼苗的根茎部产生重创,这样致使黄瓜幼苗不立,更严重的可能会导致幼苗死亡。对于猝倒病的防治工作仅需要使用高效无毒的杀菌剂对其处理,比较常用的杀菌剂是大生M-45。可以将80%的大生M-45和50%的多菌灵用1∶1的比例进行混合,混合后稀释600倍,将这些药物每7-10天喷施一次,连续2-3周。

2.3、黄瓜花的打顶现象

黄瓜在幼苗期到结瓜的初期在秧苗顶部出现了雌雄花间杂的花簇以及生长点无法生长为新叶的现象,这种现象就是打顶。这种病害致使黄瓜的生长滞后,在产量以及口感上大打折扣。对于这种病害的防治,需要将地表温度提高到10℃以上,在必要的情况下可以挖沟晒土,这种方法主要目的是将土壤中的含水量降低。除此之外,将小一点的黄瓜摘掉,保秧促根,对于夜温比较低的打顶现象,在前半夜要将温度保持在15℃,后半夜的温度保持在10℃左右。

3、结束语

总而言之,对于大棚黄瓜的种植需要在很多方面进行关注,与此同时,还要引进先进的技术,譬如互联网技术。这样就可以做到对大棚内的温湿度进行控制,从而可以建立起以预防为主体的体系,全面做好对大棚黄瓜病虫害防治的措施,大棚黄瓜的种植将得到更好的发展,收获更多的高品质、高产量的黄瓜。

参考文献

[1]金春范.大棚黄瓜种植技术及病虫害防治[J].农技服务,2015,32(10):68.

[2]兰德岭.大棚黄瓜种植技术及病虫害防治技术[J].河南农业,2018(26):17+20.

(1)品种选择采用收获期长,抗高温及霜霉病的品种。四川主要采用陕黄瓜、白黄瓜及津研系统的黄瓜。(2)播种时间过去是在夏至(6月22日左右)播种,立秋至处暑收获,现一般是7月上、中旬播种育苗,8月中旬搭架,8月15日左右出现雌花,在雌花开放后7~10天采收,从播种到初收约46天左右。(3)整地作厢选土地肥沃、地势高、排水良好的土地,深沟窄厢,以适应秋、冬多雨气候,厢沟深83厘米,每667米23400株左右。因夏季气候炎热,移栽不易成活,宜采用直播法,种子应选充实饱满的,否则子叶常呈畸形反卷、一大一小。每667米2用种量150~200克。(4)田间管理秋天气温高,浇水降温成了育壮苗的关键,出苗后及时补全苗子,雨前理好厢沟,雨后及时排水,及早追肥,轻施、勤施有机肥,及时中耕除草,陕黄瓜和白黄瓜要及时短尖,引蔓上架,出现病株及时打药。秋黄瓜每667米2产量可达1500千克左右。

瓜岭古村文化研究论文

你好,首先,加强乡村文化建设能够聚集多元的文化参与主体,留住新鲜血液,让更多青年人才投入到乡村的建设发展过程中,认识到乡村文化的优势。希望能帮到你。

口   钮海津      Tag:village Ancient外省人觉得“广州市增城市”这城市的名字怪怪的。 “增城市是广州市市辖市的市”,这句话也是怪怪的。 市里有城,城里有市——市辖市的市。 东北那旮旯有一个白城市,但它是地级市,名字绝对没有增城市那么怪,人家叫得可正经了——吉林省白城市。说回“增城”。 于东汉建安六年(公元201年)立县的增城,隶属于南海郡,因南海郡原辖6六个县,新设的这一个县就是增多了一座(县)城,故曰“增城”。 增城之下有新塘镇,新塘镇有五大古景:宁远楼、湛怀德祠、湛横云墓、古海遗迹、天下士祠。 其中,宁远楼就在今天我们要去的瓜岭村。 后来,不久前的不久前,增城县改制为县级市,于是就叫起了怪名字“广州市增城市”,属下仍辖——新塘镇——瓜岭村。PS:千祈不要搞混了,这个“广东省广州市增城市新塘镇瓜岭村”,不是那个“广东省广州市增城市荔城街道西瓜岭村”,它俩虽都在增城市里,这两个村相距约20公里的路程。早知道的,那个荔城街道的西瓜岭村有八景:燕石翔云、龙池印月、拱桥春浪、曲水文澜、井传铜鼓、社望汪洋、金竹寒泉、大岭桌石。 而这个瓜岭村只有“一景”:宁远楼。 为什么凑不足八景,知不道呢,得去瞅瞅。若干年前,广园快速路东段通车后,瓜岭村就倚在直通广州市区的一级路边了。 今天我们自广州火车东站启程,由广园快速路一直向东行驶,一个小时就到了高架桥下的新沙大道北的十字路口。 瓜岭村的村路在哪呢? 我们在新沙大道和白石路来回转了三个圈,虚晃了十多分钟都未找到入瓜岭村的路口,它在哪呢,在哪呢。咱这原装的克莱斯勒·卷云是很吃油的,我舍不得它这样来回兜转、辗道烧油,于是请一直跟着我们车屁股后面悠荡的那位摩托仔带路——他收起狡黠的眼神,坚决地说:“拾蚊,(汗手伸进车窗里来)先卑雷先!” 拾元就拾元吧,先给就先给呗,这半天找路的汽油费早超出十元了。 带路的摩托仔把胯下的摩托掉转头,靠近高架桥下钻进一条向右拐的土路。 我的马儿啊呀,10秒钟就看到了土路旁被放倒了的瓜岭村指示路牌。 然后,30秒钟,就驶进了瓜岭村! 我马上醒悟,其实瓜岭村很好找,广州方向来的话,从广园快速路在新沙出口,先在十字路口左转,穿过头顶上的高架桥后,靠边上行,转入右边第一条路,就是了就是啦就是了啦! 回头看那厮,在骑着返回公路口的摩托车上转头对我们讪笑。 你贼聪明哈。瓜岭村为什么叫“瓜岭”? 明代年间,有人发现此处的土地与气候适宜种西瓜,于是就有了四处来的瓜农拓田种瓜、搭棚看瓜、相机卖瓜、继续种瓜。 勤有回报,劳有所获,西瓜生意尚好,西瓜人遂定居,遂成村,遂被四乡叫成了“瓜岭”。瓜岭村始建于明朝成化初年(公元1465年)。 有着544年历史的瓜岭村是抹央滴呢(长了个啥样子呢)。 今日来探,只我一拨,静得忒清。 第一印象,略有蚊叮,木有狗吠。 第二印象,村静道洁,半新半古。 第三印象,小河结淤,碉楼稳重。进村,踩着青砖与麻石交杂的村道路面,望着碉楼与祠堂交映的村廓景面,数落着约十条麻石巷,点评着两百多间新古民居参差地被摆成军棋盘状……妙处纷至沓来。 穿村,抬梁斗拱的祠堂,砖雕灰塑的私塾,青砖黛瓦的民居,斑剥破旧的屋壁,篱草摇曳的房顶,连街通舍的里巷,枝繁叶茂的古榕……奇景接踵而来。村里最宽阔的那条街道,村人叫“旧街”。 旧街上的古筑全部面东而立,那些个,罗峰黄公祠、爱闲黄公祠、壮逸黄公祠、圣匡黄公祠、四房黄公祠、名国黄公祠……似排列着队伍在检阅我们向左看正步走。 总祠堂是“松皋黄公祠”,属下各个祠堂祭祀着不同生支的祖先,计有八间,多是两进的格局。 “规模”最大的祠堂当属四房黄公祠,是三进布局。 这列明清范儿的祖祠庙堂,虽已历经数百年岁月的洗礼,仍显得古朴端庄。 对了要提示一下,青头仔们或不知甚叫“罗峰黄公祠”……,这容易,您把他们倒过来念就顺了:黄罗峰公祠、黄爱闲公祠、黄壮逸公祠、黄圣匡公祠、黄四房公祠、黄名国公祠,……,OK? 祠堂为岭南特色的蜗耳墙,横梁上的雕花设计彰显着醇熟的粤雕技艺。 从祠堂门外望进去,几处还有香火袅升。 稍远在河边的高速公路旁,有个小小的北帝庙,始建于乾隆年间。还有那个,臭水沟边上那栋碉楼,是声名在外的“宁远楼”, 相当于现在九层楼的高度。 当然,它以前镇守的不是眼前这条小水沟,而是一湾环村的水畿通衢。 以前的宁远楼矗立于水深约五米的河水中,楼高21米,宽5.2米。 宁远楼和我外婆家的四邑碉楼很不一样,建筑结构为上大下小,,外形立面颇有实战型。 这碉楼分四层,设有铁造的旋梯,可从一楼攀爬到四楼,它的三层以上有四个角,因而被村人称作“四角碉楼”。 楼内每个角都设置了一个小碉堡,其墙外有一个倒锥形的孔,高约2米,可同时容纳3人站立持枪对外射击。 楼内功能齐全,有瞭望口、机枪口、炮口及炮架移动的轨道,还有食水井和厕所,而且还有从天台通往各层的传声孔。 旧阵(粤语:以前,旧时),环村护卫河可以拉起与河岸相连的吊桥,令碉楼易守难攻。 碉楼首层正中有一块石碑镶嵌墙中,记载着建楼小史。 当年为了保护村民,以黄田惠为首的海外侨胞解囊捐资,于1929年建成了“宁远楼”,以祈让瓜岭村民过上宁静致远的生活。 当地官员云,宁远楼是广州地区惟一的水上碉楼,是目前在广州地区发现的碉楼建筑中最为奇特和坚固的。如果说“宁远楼”是水上哨位的近卫军,那么守卫在村子正中的“棠荫楼”则是御卫军。 1919年,各地土匪、各路兵痞在增城四乡横行霸道、劫财欺妇,政府屡禁不止,曾有一群土匪冲进瓜岭村,绑架了侨眷36人。 1928年,本村的旅外侨胞联合捐款,修筑了护卫河上的宁远楼和村子正中的棠荫楼。 抗日战争时期,这“两座碉楼还担负起抵御日军侵略的重任,如今两座碉楼的铁窗上仍可见清晰的弹痕,无声地诉说着当年抵御强盗的血泪史”。走过一座连接小河两岸的石桥。 这就是上世纪80年代才修建的“东安大桥”。 古时,以前,水泊瓜岭,村民每天划着小船,穿过纵横交错的水网出外耕作和放牧。 建了东安大桥以后,村民就结束了自古以来每天过河耕作的“撑渡时代”。 昔日,村民引以为傲的是河水清澈见底。 如今,波光粼粼的景色不再、清清澈澈的河湾不再。 男女老少到河里摸鱼捞虾,曾是村民的文娱活动。 村民说,自从上世纪80年代中期河的上游建起了漂染厂和电镀厂后,清河渔乐的乡貌就一去不复返了。 站在石桥上,望对岸茂盛了百年以上的荔枝林,顿有乐感: 团团荔枝林,往往业叶稿;把笺不知暮,论文殊未休(宋·徐玑 《登三层楼与王仲言联句》 )。在河东那边,两个支涌里面各停放着休眠龙舟。 据说每年端午前,村里就会“起龙”,将龙舟沿河道划出,壮丁们把练几手后,即与各村的龙舟展开竞赛。 “划龙舟”,对于岭南水乡来说是一件大事,所以村史上对村里的龙舟还有详细的记载。 解放前,村里有三艘龙舟。 解放后,新修了三艘龙舟。 龙舟们平时都停在岸边的泥塘里待战。 每年端午前的五月初一是全村人的节日——划龙舟。 这几天本村要与其它村相互进行龙舟竞演,邀请别村来访称“招景”,前往别村拜会则称为“趁景”。 “招景”当日,村民们就像过年似的在村前门楼披红挂绿,沿河两岸彩旗飞扬,锣鼓喧天,村里村外的人们从四面八方涌到沿岸观看龙舟表演。瓜岭村有三宝——明清时代的古村落,广州唯一的水上碉楼,与辛亥革命同期的瓜洲小学。 瓜洲小学成立那些年,曾有林森、孙科、于右任等民国要员、将领为其题词书字。 这本是村里非常具有历史文化价值的文物,可惜没人施教,“好多野(粤语:很多东西)都失了”。瓜岭村是新塘镇的著名侨乡。 在公元1856年前后,就有当地村民乘坐一艘三桅船到海外谋生,加入到美洲的淘金热潮中; 至上世纪三四十年代,更有大批村民“走日本”(躲日军)到南半球的新西兰等地谋生。 因此,虽然村里只有六百多人,但旅居海外的华侨却有两千之众。 瓜岭华侨大多数定居于新西兰和澳大利亚,小部份在美国和加拿大。 “这些华侨中,有追随过孙中山革命,曾任增城县县长的黄国民,有当选新西兰新中友好协会秘书长的黄潮喜,有当过美国三藩市侨领的黄雨芝,还有成就卓著的科学家、教育家、企业家……,他们满怀爱国爱乡之志,长期支持家乡办学和建设,使小小的瓜岭增添了更加浓厚的人文色彩” ( 《增城文史》 第五辑,2009年)。上述的黄国民,是瓜岭村里曾与孙中山有交集的侨民,黄国民是新塘镇民国时期五个杰出人士之一。 当年,黄国民从小跟随父兄在新西兰长大,青年时受孙中山先生革命思想影响,成为国民党党员后他将原名黄锡钦改为黄国民,四处发动华侨积极参加反帝反清运动(好孩子!)。 由于表现突出,他曾受孙中山之命,于1914年出任中国国民党驻新西兰威灵顿埠支部长,还在新西兰发动华人427人捐款支援“讨袁斗争”,继续为支持民主革命作贡献(当上革命干部了)。 孙中山就任临时大总统之际,黄国民被电召回国参与建政工作,是广东省增城县的第一任县长(首届地方官鸟,光宗耀祖哈)。 黄国民回国后,从家乡带上“增城年果”给孙中山拜年(天哪,您别带太多呀,多了就是行贿啦)。 辛亥革命那年,黄国民还积极支持其兄在瓜岭村创办瓜洲小学,在家乡兴办新式教育(这还差不多)。 据说,在瓜岭村村委会里,存有黄国民与孙中山交往的第一手资料,诸如“华侨讨贼军第十路军司令部军需长”一职的委任状、黄国民夫人逝世时大总统府发来的唁函信件等(有价值的文物)。在棠荫楼旁边的小巷里,有着一排不中不西的民居。 麻石街,古木门,或残或旧,黄国民故居就立于巷旁,保存虽尚整,但由于长年失修,败相有露,人们仅能从装饰门窗的欧式圆拱形建筑中,想象黄府当年的气派与辉煌。 有村民说,当年孙中山送给黄国民的一面镜子,如今仍保存在黄府故居中。 它,既是镜子,亦是时光——樱桃落尽春归去,蝶翻金粉双飞;子规啼恨小楼西;曲屏珠箔晚,惆怅卷金泥;门巷寂寥人去后,望残烟草低迷;闲寻旧曲玉笙悲(宋·康与之《瑞鹤仙令》 )。我查了瓜岭村2006年的村集体经济收入,这年的收入是人民币26万元,村民人均收入4160元——全年的集体经济收入还盖不起一间像样的俱乐部。 村集体经济收入主要来源为商铺、鱼塘出租,村民收入主要经济来源为出外务工——看来全村都还未找到致盛资源。 村有民营企业12家,大多数为纺织配套类企业——新塘镇是中国牛仔服的制造中心,瓜岭村民分得一条羹。 村里的特色农业是香蕉,拥有五六家规模种植户,种植面积达400亩,2006年产量为400吨,实现年产值人民币48万元,种植户人均年收入3700元——有点对不起改革开放的年头哟。好的消息是,现在村里已实现“六通”,通了水泥路、通了电、通了水、通了电话、通了有线电视、通了公共汽车。 好的预告是,瓜岭村将得到增城市和新塘镇“扶持”, 开展“美丽乡村”的创建工作,对全村进行合理规划和布局,开展全面整治和美化绿化。 好的项目是,在河西建“河滨公园”,在河东建“荔枝公园”,在村中修“玉虚宫广场”。 好的未来是,届时瓜岭村将面貌焕然一新。 果真如此,我会再来。本文标题那句“可攀瓜州宁远楼”,我是偷一位政治家暨思想家的七律,取“瓜州”两字与瓜岭村里的著名古筑 “宁远楼”拼合的。 被朝廷保守派推翻的北宋宰相王安石,颠沛之中有《泊船瓜州》句:京口瓜州一水间,钟山只隔数重山;春风又绿江南岸,明月何时照我还。 此系王安石第一次被免去宰相职务时回家的途中写的,他后来又被免职第二次。 王诗言志:“明月何时照我还”(!),呵呵,他还是想回朝变法,还是想复兴改革呀…… 打住,莫谈国是,记住初心:我们是来看乡下的,所以风花雪月,所以蝴蝶鸳鸯。夕阳无限好,李商隐感叹,只是近黄昏。 城中上班族,浏览到再好的乡间也终须离去。 明天,周一,9:00,回归天河北路的喧嚣红尘和尔虞我诈以及钟爱术业。 但与古村拜拜您呐之际,农家乐是必须的,听说新塘镇四处都有“鱼包”,相当出名。 鱼包,就是厨工把鲮鱼肉刮下来,反复搓打至透明,压成薄片,就成了鱼包皮,加上瘦肉等馅料,入口香甜爽滑。 还有吃过的增城菜心和没吃过的丝苗鸡饭,一定要尝一尝的。上菜了,北宋王观的《卜算子》: 水是眼波横,山是眉峰聚;欲问行人去哪边,眉眼盈盈处;才始送春归,又送君归去;若到江南赶上春,千万和春住。“千万和春住”,不黄,好白。 是日作文,我的探访古村落开篇。2009-04-12 https://book.yunzhan365.com/lews/twqs/index.html    探访古村落    by Newm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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