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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互联网犯罪研究和治理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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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互联网犯罪研究和治理论文

随着电子商务在全球范围内的迅猛发展,其不良影响电子商务犯罪也日趋严重,对全球经济和社会秩序的危害极大,并给传统法律带来了许多困惑和挑战。完善相关法律制度成为保障电子商务健康发展的关键。 一、电子商务犯罪类型的分析 电子商务犯罪是指电子商务领域中发生的。1、利用电子商务洗钱。犯罪分子可以利用虚假或真实的电子商务行为作掩护,利用网络银行结算的快捷性、客户身份识别的模糊性以及兑付保密制度存在的安全漏洞,采用匿名方式在电子商务系统中进行账户之间资金的非法转移。2、利用电子商务逃税。电子商务活动通过网络完成商务协议,而后进行货物交付,使税收征管和监控失去直接的实物对象,难以进行征税。电子商务的便捷性、保密性使纳税人身份与交易细节的确定极为困难,也造成了传统的监控手段失灵,无法有效地进行税收监管。3、利用电子商务。电子商务使人们能够轻松地进行商务活动,同样也使商务行为更易得手、更难追究。犯罪人可能假借电子商务名义,签订电子合同,在取被害人货款、定金后,便不履行或者不按合同规定履行交货义务,甚至完全隐匿踪迹,无法寻找。二、我国刑事法律制度在电子商务犯罪方面所面临的困境:我国国务院于1994年2月18日颁布了《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与其他一些相关的法律如《著作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等形成了一个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的法律体系。 然而,我国刑事法在电子商务犯罪方面的规定却存在严重不足,主要表现如下:1、刑法典中现有罪名的欠缺。电子商务犯罪不仅涵盖了绝大多数传统犯罪的客体,而且还突破刑法典的范围产生了一些新的犯罪客体。与这些新客体对应的新型犯罪,如通过互联网终端非法进入他人的计算机设施、破译他人密码、使用他人资源、利用互联网向他人的计算机系统散布计算机病毒,或盗用网上客户支付账户等,在刑法中找不到相应罪名,必然造成对其处罚的困难。在这种情况下,要将其认定为此类犯罪还需要立法补充规定。另外,许多电子商务犯罪行为往往是两个以上犯罪构成的交织。例如电子商务的犯罪,显然构成罪;实施行为必然采取伪造、复制数据信息等手段,这就同时符合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的犯罪构成。对此应如何进行犯罪认定,是认定为一个还是多个罪名,认定为一罪时是否坚持“从一重处断”的原则,也是需要认真加以研究的问题。2、电子证据的效力。电子证据是指在计算机或计算机系统运行过程中产生的以其记录的内容来证明案件事实的电磁记录物,电子商务犯罪中搜集到的证据大多可归为这一类型。目前,刑事诉讼法中规定的证据类型包括物证书证、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被告人供述和辩解、鉴定结论、勘验检查笔录、视听资料七种,电子证据还不是法定证据类型,这对于有关电子商务的刑事诉讼活动无疑是一个巨大障碍,给电子商务犯罪的认定造成了困难,但是将电子证据纳入法定证据类型目前尚不成熟。 能否将电子证据独立地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是刑事诉讼法在证据方面的难点问题之一。

写作思路:首先可以开篇点题,直接给出文章的主旨,接着表达自己的想法以及观点,用举例子的方式来进行阐述论证自己的看法,中心要明确等等。

互联网主要目的就是完成各种领域和互联网良好的进行融合,这一定会使得网络流量类型增多并且访问量得到大幅度的提升,让互联网服务、互联网应用还有使用者访问形式的巨大改变。

处于“互联网+”背景中,更加明显地反映出来使用者利用访问网络的最终目的获得想要获得的东西而并非一些杂乱无章的事物,这个方向引领现代网络的变化。ICN能够很好满足“互联网+”背景下大量信息互联还有使用者访问以及信息交互的要求。

ICN将内容当做关键,依据姓名访问替代了之前依据地址访问的方式,依据内容名还有相关描述实施内容的检索,内容名能够直接体现出使用者的需要,能够让资源良好的进行开放和获得,以上的做法不单单能够让资源加快流动,还能够抬升资源的获得效率,处于ICN中,仅仅划分为两种,这两种分别是数据种还有兴趣种。

客户发出兴趣种,通过这个兴趣种来体现自己所需要的东西;供方也就是内容的制造方还有互联网内缓依据内容的名字,通过数据种给客户提供其所需要的东西。

节点按照内容的名字,实施兴趣种还有数据种的转发,所以可以说,ICN属于一个客户驱动类型的副本缓存,其中所记录的多种副本中只要有一个达到客户的需要就可以,不需要去考虑兴趣的出处,站在提供的角度,ICN是属于消费驱动中的一种,提供方仅仅需要了解客户感兴趣的内容名。

客户进行内容的消费,提供方依据名字提供内容,这样消费和资源提供的模式达到“互联网+”发展思想。

“互联网+”到迅速提升给互联网带来越来越多的使用者,经济社会和互联网的亲密度越来越大,另外就是,在互联网性能还有互联网管控上面提出了越来越高的标准。

SDN的关键思想就是让互联网设施的控制平面与数据平面连接,转发作用体现在交换设备上面,控制作用让负责互联网整体信息的控制器实现,控制器利用进行编程完成策略的个性化还有动态部署。

所以在建立之后,SDN凭借着方便的网络架构和极强的网络兼容情况,不单单被研究领域所关注。并且获得互联网设备制造方的鼓励,逐渐的发展成互联网行业研究和开发的核心。因为SND数据分解平面与控制平面,能够迅速解决普通网络路由判断的盲目情况。

让控制的针对情况与控制效率增强,让网络良好的进行管理,让互联网利用的效率提升,SDN所具有的特征十分满足在提升“互联网+”的时候解决互联网管理混乱,还有增强网络效果的要求。

信息技术在加速国际新一轮经济革命的时候,同样加速新一代的工业技术革命。如今的工业制造系统演变得越来越复杂了。

集成情况在增强,网络连接同样越来越强。工业和网络的连接,现在已经变成了人心所向。通过信息技术手段提升系统彼此的互相连接,完成互联网性、系统性还有完整性的提升,将之前传统的制造形式进行改变,提升管理的情况与制造的效率正是“互联网+”的最终目的。

美国“工业互联网”与“中国制造2015”全部是加速工业技术改变、创造出来核心的竞争实力以及让每个国家迅速的进行提升的关键。互联网属于面向互联网由消费者行业逐渐的转向与制造行业的需要而逐渐诞生的。

趋势一,政府推动落实 “互联网加”为全国性,各地政府提出建设主方案,招标或者外包帮助企业做转型服务型企业,在今后长期“互联网加”实施过程中,政府扮演一个引领者与推动者角色, 符合政策成绩高的企业立为标杆,挖掘有潜力企业,在将来发展成为“互联网加”型企业。趋势二,互联网加”服务商崛起,出现一大批在政府与企业之间第三方服务企业,这些企业以互联网企业为主,传统企业逆袭成为“互联网加”服务商,从服务角度讲传统企业转型为“互联网加”服务商也是一种转型。趋势三,“转型红利”期第一个热门职业会是“互联网加”,社会及行业需要会催生大量专业技术从业者,这个职业群体构成会是成熟技术人员及运营人员,更多是通过培训上岗人员

互联网未来发展趋势互联网的发展始于冷战时期,在60年代末期由于美苏之间的全球争霸,为了预防核战争对本国通信系统的影响,美国开始研究如何防止核打击。这也是互联网研究的一个最基本理念——在遭受一次核打击之后,能够迅速恢复并保持通信不被中断。互联网在刚开始发展的时候是军方的一个系统,然后演进并逐步扩大它的应用。开始是四家大学进行互联,然后扩展到13个点,形成了10个美国国内辅根服务器放置地点。在此之后互联网尽管应用于教育和科研部门,但它的快捷性和便利性使得越来越多的部门包括许多政府部门应用起来。在商业部门开始参与之后,互联网商业化的趋势不可避免。互联网的业务经营模式和种类很多,但相对来说形成比较完整的业务价值链主要有以下几个:传统业务的接入服务,它由电信运营商提供业务;网络游戏,由网络游戏服务提供商、游戏运营商、电信运营商一连串的服务商形成价值链。网络安全方面的问题应该是非常严重的,黑客攻击行为、网上盗窃、网上欺诈、网络病毒这些问题非常多。网络运营商的经营已经形成了大家比较固定的观念,比较有保障。网上行为也要逐步地进行规范。美国这种网上自由、无管理、无法律的观念还是深入人心的,深入全球的,大家曾认为互联网上的任何行为就不应该受到任何规范,不应该有管理。现在出现的问题使大家越来越多地意识到确实需要对网上行为进行规范和管理。网上行为同样应该遵守现实生活中的道德规范,同样应该受现实社会规则的约束,网上出现的网络滥用行为是利用了网上的优良特质,从业者、行业组织、政府还需要采取进一步的行动。未来比较明显的趋势是宽带业务和各种移动终端的普及。整个宽带的建设和应用将进一步推动网络的整体发展。互联网经营和生存的模式也将更加丰富。如今,大家在网上更多的是浏览信息、使用聊天工具、玩网络游戏,把互联网更多地当作自己的一个高级的信息技术玩具,随着互联网的发展,玩具能够变成工具,成为人们日常生活、工作离不开的工具。网络的应用也更加开放,有许多政府网站已经将其事务到网站上去,如征求意见、地方基层选举等,这些使网络的应用更加开放和多样化。希望网络信息要以人为本,互联网做为一个信息平台它的用户主流50%以上是30岁以下青少年,那么为青少年建设的网络应该是一个可信、健康的网络,它应该成为青少年成长过程中的朋友和助手。网络教育将是下一个互联网业务的热点问题,网络搜索,大容量电子邮件,电子商务平台,移动互联网,无线局域网,网络资源信息开发等业务都将成为互联网-业务的热点问题。

共同防治新型网络犯罪研究论文

注重对大学生思想道德教育,引导大学生正确认识自我,认识社会,树立正确的人生方向,追求目标,增强大学生的公德意识。2. 培养大学生良好的心理素质针对大学生心理发展不够成熟的特点,学校要有意识地开展心理健康知识讲座、开设心理咨询服务。帮助大学生形成健康向上的心理,当前尤为重要的是:A) 引导大学生控制情绪,增强社会应变力,学会处理现实与愿望的矛盾,学会自我调试,做事前理智思考。B) 注意引导大学生建立和谐的人际关系:大学生要放弃自卑心理,充满信心地对待生活,能够接纳他人,使自己的心理处于轻松愉快之中。C) 注意引导大学生正确处理恋爱与性问题,指导大学生以严肃的态度对待爱情,正视恋爱关系,保持稳定的情绪及健康的心理。3. 强化各方面教育,特别是法制教育,增强大学生法律意识,大学生应具备多种能力学校要进行全面教育,针对大学生中许多人不知法、不懂法、有的甚至是法盲的现象,我们强调要强化法制教育,使大学生知法、懂法、守法,指导大学生正确理解权利与义务的关系,在履行义务的前提下,合法行使自己的权利,帮助大学生形成依法办事、同违反宪法、法律以及破坏我果法制的行为斗争的思想意识。4 加强校园内的内部管理,及社会各部门的共同教育,共同管理预防犯罪首先必须保证良好的校园生活环境,保证校园是一个学习知识的场所,切实抵制社会不良文化的进入。学校要关心学生的生活,帮助学生解决生活中的各项困难。对大学生的培养与教育,不单是学校的事,社会个部门也都负有重大责任。

电信可能就发生在我们身边,会给我们带来危害,所以学校精心组织安排我们学习关于网络安全的专题讲座,保卫科的老师为我们讲述了电信的相关知识、典型案例和如何防范等,使我受益匪浅。

在校园生活中,我们经常会碰见事件,他们也许会问我们是否需要网贷,也许会问我们是否有偿出借银行卡,甚至参加一些非法传销组织。倘若一不小心误入歧途、中了圈套,不仅会使我们的财产安全受到极大的损失,也会对我们身心健康造成极大的影响,如果要让自己的钱包和人身安全不受到损失,就要让自己的大脑时刻保持清醒,警惕着一切可能发生的不良网贷、电信事故。

讲座中提及的事件,主要分为网络和熟人两部分。其中,网络随着电信事业的发展,在近几年,对网络安全造成了诸多不良影响,那些无孔不入的小广告和虚假邮件信息,引诱着我们一步一步走入陷阱,一旦错误进入某某网站,会被这个假冒网站非法读取个人信息,罪分子通过窃取用户的账户密码等私人信息后,当病毒植入计算机,可能会对用户的信息进行篡改,从而造成个人的资金损失。而熟人更为可恶,往往是由犯罪分子假冒熟人、领导,利用受害者的信任,对其实施。

面对各种手段,根据安全讲座的教导,我们应该树立网络安全防范意识,时刻保持警惕,远离网络陷阱。其一是面对不明短信、邮件,不予以主动回复,拨打提供的所谓咨询电话,不进入提供的网址,自己进入正规网址查询相关信息,时刻保证自己处于主动方,而并非被动方。其二是不要过分依赖网络,如遇借钱,贷款等事件,应主动与对方电话或视频联系,如果数额过大应该与家人朋友联系,进一步确认事实真相,方可汇款。其三,是在自己的能力范围内,对所遇电信事件,进行举报和上报,向官方客服和辅导员进行汇报,防范团队再次作案。

面对网贷和电信,所施展的手段五花八门,我们只要清晰的纠出其中利益,掌握一定的防御手段就可以最大程度的避免网贷和电信事件的发生。

一个时期以来,我国电信严重泛滥,令许多人防不胜防、损失惨重、救济无门。那么,除了事后通过公安司法机关获得救济以外,对于电信究竟有没有事前的自我预防措施呢?答案是肯定的。并且,在电信的防止效果方面,事前的自我预防应当占主要地位,而事后救济往往是无济于事的。笔者认为,对于电信,至少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预防:1、万万不能相信这世间会有“天上掉馅饼”的好事。毛主席诗云:“敌军围困万千重、我自岿然不动!”对于一个内心平和、不贪心额外或者超额利益的人,电信分子是无计可施的。2、有悖常理的故事坚决不信。例如听过购买虚拟货币、通过租赁几亩林地等等等等“投资项目”,就能够得到一年数倍乃至数十倍的回报,明显有违生活常理和经济常识,那一定是全套的开端,结果往往是“想得别人长衫子、倒赔自己短褂子”的血本无归。3、账户、密码或者资金抵押绝不提供。对分子提出的预先提供账户、密码信息,绝不提供,对那些要求预先提供资金保证、担保的,更要坚决拒绝。法律依据:《关于办理电信网络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一、总体要求近年来,利用通讯工具、互联网等技术手段实施的电信网络犯罪活动持续高发,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扰乱无线电通讯管理秩序,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等上下游关联犯罪不断蔓延。此类犯罪严重侵害人民群众财产安全和其他合法权益,严重干扰电信网络秩序,严重破坏社会诚信,严重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和社会和谐稳定,社会危害性大,人民群众反映强烈。二、依法严惩电信网络犯罪(一)利用电信网络技术手段实施,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二年内多次实施电信网络未经处理,数额累计计算构成犯罪的,应当依法定罪处罚。

作为一名大学生,要想防止网络犯罪,主要是克制贪念,适度消费。不要轻信他人,你这些为主题就好。

互联网污秽物品犯罪研究论文

以牟利为目的,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制作、复制、出版淫秽影碟、软件、录像带五十至一百张(盒)以上,淫秽音碟、录音带一百至二百张(盒)以上,淫秽扑克、书刊、画册一百至二百副(册)以上,淫秽照片、画片五百至一千张以上的;(二)贩卖淫秽影碟、软件、录像带一百至二百张(盒)以上,淫秽音碟、录音带二百至四百张(盒)以上,淫秽扑克、书刊、画册二百至四百副(册)以上,淫秽照片、画片一千至二千张以上的;(三)向他人传播淫秽物品达二百至五百人次以上,或者组织播放淫秽影、像达十至二十场次以上的;(四)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获利五千至一万元以上的。以牟利为目的,利用互联网、移动通讯终端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电子信息,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电影、表演、动画等视频文件二十个以上的;(二)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音频文件一百个以上的;(三)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电子刊物、图片、文章、短信息等二百件以上的;(四)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的淫秽电子信息,实际被点击数达到一万次以上的;(五)以会员制方式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电子信息,注册会员达二百人以上的;(六)利用淫秽电子信息收取广告费、会员注册费或者其他费用,违法所得一万元以上的;(七)数量或者数额虽未达到本款第(一)项至第(六)项规定标准,但分别达到其中两项以上标准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八)造成严重后果的。利用聊天室、论坛、即时通信软件、电子邮件等方式,实施本条第二款规定行为的,应予立案追诉。以牟利为目的,通过声讯台传播淫秽语音信息,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向一百人次以上传播的;(二)违法所得一万元以上的;(三)造成严重后果的。明知他人用于出版淫秽书刊而提供书号、刊号的,应予立案追诉。

传播污秽物品罪指的是以发表、传输、制作、复制、销售等方式散布**、**、低俗、暴力等内容,损害社会公共道德风尚,对公共卫生产生不良影响,破坏文明和谐的行为。下面是一份“传播污秽物品罪”思想汇报的写作建议:尊敬的领导:我因涉嫌传播污秽物品罪,被司法机关依法采取了强制措施。这次经历让我深刻认识到,我的行为不仅违反了社会道德,更是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给其他人带来了不良影响。在此,我向法律、向社会、向广大人民群众深刻道歉。作为一名年轻人,我曾经受到各种外部诱惑,对网络上的某些不良信息也产生了浓厚的兴趣,从而误入歧途。但我现在认识到,这些信息虽然满足了我某些欲望,却同时毒化了我的心灵,使我逐渐失去了对美好事物的执念和热爱。在此之后,我深刻反思了自己的错误,认识到自己的行为已经伤害了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的感情。在想法上,我已经逐渐走出自己的迷雾并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在行动上,我也将积极配合办案机关的工作,并且愿意接受批评、纠正错误。最后,再次向法律、向社会、向被我误导的人们深刻道歉,并郑重承诺,我将永远远离传播污秽物品罪,认真做一个守法、遵纪守法的公民。谢谢您听取我的汇报。

互联网金融犯罪研究方面的论文

1 浅论网络犯罪概念特点及其预防 2 新生代民工犯罪的社会成因及其控制 3 经济犯罪的成本收益分析及其防治对策 4 激情犯罪探析 5 青少年犯罪预防教育初探 6 当前娱乐场所隐语的特点 7 家庭暴力的危害及其防治对策 8 浅谈大学生犯罪的特点原因及其对策 9 对中心城区侵财类刑事案件的思考 10 论制止和纠正刑讯逼供的策略 11 我国城市外来人口犯罪问题 12 当代大学生犯罪根源浅析 13 基于灰色理论的青少年犯罪预测模型及其应用 14 我国洗钱形态探析 15 恐怖主义资金揭秘 16 社会转型与反邪教 17 地下钱庄的成因及防治对策 18 论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成因及防治 19 试析网络犯罪 20 国际恐怖主义犯罪新论 21 新时期经济类案件的文件欺诈特点及对策 22 家庭伦理与家庭暴力犯罪的成因研究 23 论犯罪心理学的科学基础 24 论我国团伙犯罪的发展变化趋势与对策 25 浅析如何预防职务犯罪 26 论社区警务对抑制有组织犯罪的作用 27 艾滋病人违法犯罪的预防和处置研究续 28 心理学关于影响犯罪因素的研究进展 29 与“智能犯罪”的较量 30 黑社会性质犯罪的防范对策 31 互联网对青少年犯罪心理形成的影响及防范措施 432 当代犯罪的文化学解读 433 对绑架劫持人质犯罪分子心理因素的初步分析 434 略论我国的金融反恐 435 论对邪教组织犯罪活动的防治 436 论青少年与网络犯罪场 437 完善中国反跨国洗钱犯罪体系之我见 438 析当前我国女性违法犯罪的特点 439 论我国职务犯罪的预防和惩治对策 440 论高等院校职务犯罪及其防控措施 441 职务犯罪成因调查分析 442 防范金融犯罪问题研究 443 云南 犯罪现状浅析 444 城市外来人口犯罪现状及对策探讨 445 跨国 犯罪的形势与对策研究 446 论贫困对犯罪的正效应 447 性侵害案件中女性被害人的调查访问 448 大学生犯罪及对策研究 449 邪教犯罪人员社会化缺陷的再社会化 450 刑讯逼供的原因分析及防范对策 451 论“一把手”腐败犯罪的预防 452 犯罪学理论研究的现实困境 453 重庆地区 犯罪的现状和对策建议 454 城市化与犯罪 455 短信犯罪初探 456 金融监管与洗钱犯罪控制 457 当前金融职务犯罪的新特点和防范对策 458 试论女犯拘禁性心理障碍及其矫治 459 洗钱犯罪的发展趋势原因及其对策 460 转型期女性犯罪原因探究 461 抢劫犯罪的被害预防 462 黑恶势力“保护伞”的危害及其防治 463 家庭伦理与女性违法犯罪原因探讨 464 论金融领域犯罪防控体系的构建 465 犯罪的新形势及应对 466 预防职务犯罪问题的哲学分析 467 公职人员利用职权侵犯人权犯罪的防范机制 468 社会转型期职务犯罪的原因力分析 469 新形势下有组织犯罪的特点及其对策 470 信用卡欺诈犯罪特征及防范对策 471 论都市犯罪与都市管理互动的防控模式 472 女大学生犯罪心理探析 473 洗钱犯罪若干问题探析 474 预防职务犯罪刍议 475 惩治跨国贩运妇女儿童犯罪的现状困境及对策 476 “黑哨”现象犯罪成因的主体分析 477 当前经济犯罪的基本特征及公安机关的对策 478 高智能犯罪及其防控研究 479 网络金融侵财型犯罪及应对机制研究 480 腐败与职务犯罪研究

摘 要 :互联网金融和金融互联网是目前包括我国在内的市场经济体的新兴业态,越来越多的金融产品创新发生,并且不断冲击着原有的金融监管体系和互联网社会。以华尔街为代表的金融行业从业者不断地创造出适应于社会发展需要、投资者需求的各种各样的金融产品。当世界进入到互联网时代之后,乘着互联网技术的东风,互联网金融蓬勃发展起来。互联网金融可以泛指一切运用互联网技术、运用互联网虚拟社区来实现传统资金中介作用的行为。就我国来说,互联网金融的创新主要出现在以下领域:第一,支付方式;第二,金融产品;第三,产品销售渠道;第四,金融机构本身。相比较传统金融行业来说,互联网金融的风险体现在三个方面:第一,互联网金融监管的发展无法跟上互联网金融的发展脚步;第二,互联网金融风险与传统金融机构相比只多不少;第三,中国的金融市场化程度较低,互联网金融向纵深发展的动力不足。而我国目前面临着传统金融监管效率不高,互联网金融监管盲点颇多的尴尬局面。为此应当建立起以兼顾效率与公平、安全;兼顾市场与国家;兼顾金融因素与互联网因素;借鉴成熟监管经验;严守监管底线思维等原则,设置互联网金融监管的具体规则。余额宝——作为我国目前最新、最火热的`互联网金融创新,其法律性质应当是一种新型的互联网基金。余额宝改写了中国基金业的发展方向,改变了金融产品的销售方式和功能内容,并且给传统金融业注入互联网因素。所以尽管余额宝还面临着货币基金的市场风险、互联网的安全风险等等一系列风险,但是我们还是应该要宽容、甚至扶持它的发展。为此,应当设置适用于余额宝的存款保险制度;纳入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基金;选择备付金银行,计提风险准备金,并且同时需要加强我国社会信用管理体系 。本文除引言与结语外共分四章。

第一章论述了金融创新和互联网之间的关系,主要论述了互联网成为了金融创新的一个加速器,互联网也是金融发展的一个全新领域。通过互联网技术和互联网思维,金融创新可以独立于传统的金融行业发生。主要论述了金融创新的概念和特点以及互联网金融的特征和互联网金融的参与主体。值得注意的是互联网金融参与的主体应当进行划分,主要区分为三类:从事互联网金融的互联网企业,从事互联网金融的金融企业以及从事互联网金融的互联网金融企业。

第二章论述了中国的互联网金融的现状,包括互联网金融创新的模式归纳、互联网金融的风险特征,以及监管的一般理论和国外经验。本章节重点论述了互联网金融的风险特征,这些特征构成了我国互联网金融监管的特定对象。

第三章论述了我国目前的互联网金融监管的体系,重点分析了我国目前的法律困境与制度障碍、现阶段金融监管现状,提出我国建立互联网金融监管机制的五大原则和具体机制设计。

最后一个章以余额宝的发展现状和监管作为内容,主要考察了余额宝的发展历程和法律属性,通过对于余额宝创新能力的分析,结合上文论述的互联网金融监管体制的具体构建,提出了余额宝的法律规制建议。

关键词: 互联网 金融创新 监管 法律规制

Abstract

Internet of Finance is a new industry among the world including China. A large numberof financial products have occurred through financial innovation, and have begun to impactthe existing financial regulatory system and all the Internet community. Wall Street, therepresentative of the financial industry, constantly create these wide ranges of financialproducts for the demands of investors and improve the social development. When the worldgoes into the age of the Internet, the Internet of Finance flourishes. Internet of Finance meansevery action which can play the role of financial intermediary through Internet technology. InChina, there are four kinds of Internet of Finance: the method of payment; the financialproducts; product sales channels; the financial institutions themselves. Compared totraditional financial industry, the risks of Internet of Finance lie in those fields: first, theregulatory can’t keep up with the pace of Internet of Finance; Second , the Internet of Financerisks are bigger than traditional ones; third, the development in China is slow. The country iscurrently facing the dilemma which means traditional financial regulatory is not so effective,and there is a vacuum of Internet of Finance regulatory. In order to end this situation, weshould build a regulatory system, based on the principles including efficiency and fairness,safety, bottom line of thinking, etc.

Yu E Bao, a money-market fund promoted by Alipay rewrites the development directionof China's fund industry, changes the way of financial products sales, and injects Internetfactors into the traditional financial sector. We should take it more carefully and make aseries of regulatory which includes some details and some kind of Macro regulations.

In addition to this introduction and conclusion altogether is divided four chapters.

The first chapter discusses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financial innovation and the Internet,mainly discusses the Internet becomes an accelerator of financial innovation, a new field inthe Internet is financial development. Through the Internet technology and Internet thinking,financial innovation can be independent of the traditional financial industry. Mainly discussesthe concept and characteristics of financial innovation and financial characteristics of theInternet and the Internet financial participation main body. Notable is the subject of Internetfinancial participation should be divided, divided into three major categories: engaged inInternet Financial Internet enterprise, engaged in Internet financial financial enterprises andengaged in Internet Financial Internet financial enterprises.

The second second chapter discusses the Chinese Internet financial status, riskcharacteristics, including the Internet financial innovation pattern of Internet financialsupervision, as well as the general theory and foreign experience. This chapter mainlydiscusses the risk characteristics of the Internet financial, the characteristics of the particularobject of Internet financial supervision in china.

The third chapter discusses China's current Internet financial supervision system,analyzes the legal dilemma and institutional obstacles, the present financial supervision, putsforward five principles of design to establish the Internet financial supervision mechanism ofour country and the specific mechanism.

The last chapter in the development and regulation of balance treasure as content,mainly inspects the development process and legal attribute of balance treasure, through theanalysis of balance treasure innovation ability, combining the concrete construction discussedabove Internet financial supervision system, puts forward suggestions of legal regulation ofbalance treasure.

Keywords: Internet Financial innovation Supervision Legal supervision

目 录

摘 要

Abstract

1 引 言

1.1 选题背景和研究意义

1.1.1 选题背景

1.1.2 研究意义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

1.2.1 国内研究现状

1.2.2 国外研究现状

1.3 研究方法及创新点

1.3.1 研究方法和思路

1.3.2 本文可能的创新点

2 金融创新和互联网金融

2.1 金融创新概述

2.1.1 金融创新的概念

2.1.2 金融创新的特点

2.1.3 创新金融产品的财产性质

2.2 互联网金融概述

2.2.1 互联网金融的概念

2.2.2 互联网金融的参与主体

2.2.3 互联网金融与传统金融的区别

3 我国的互联网金融

3.1 互联网创新的模式

3.1.1 支付方式

3.1.2 金融产品

3.1.3 营销渠道

3.1.4 金融机构

3.2 我国互联网金融的风险特征

3.2.1 互联网金融监管无法跟上互联网金融的发展

3.2.2 互联网金融风险比传统金融机构更大

3.2.3 互联网金融向纵深发展的动力不足

3.3 金融监管一般理论

3.3.1 创新和监管的竞赛关系

3.3.2 监管的外国经验——来自东西方的版本

4 我国互联网金融监管体系的构建

4.1 法律困境与制度障碍

4.1.1 互联网金融的安全问题既是基本问题也是复杂问题

4.1.2 互联网金融的金融问题是核心问题也是最难以解决的问题

4.2 我国金融监管现状

4.2.1 互联网金融创新模仿痕迹明显

4.2.2 金融创新监管机制对金融创新回应慢

4.2.3 金融监管机制的发展不够成熟

4.3 监管原则

4.3.1 兼顾效率与公平、安全

4.3.2 兼顾市场与国家

4.3.3 兼顾金融因素与互联网因素

4.3.4 借鉴成熟监管经验

4.3.5 严守监管底线

4.4 监管机制的具体内容

4.4.1 主体监管机制

4.4.2 辅助监管机制

5 余额宝创新的法律规制

5.1 余额宝的法律属性

5.1.1 余额宝的发展历程

5.1.2 余额宝的特点

5.1.3 余额宝的法律关系

5.2 余额宝的创新价值

5.2.1 余额宝改写了中国基金业的发展方向

5.2.2 余额宝改变了金融产品的销售方式和功能

5.2.3 余额宝给传统金融业注入互联网因素

5.3 余额宝的法律规制

5.3.1 余额宝的风险

5.3.2 余额宝法律监管的必要性

5.3.3 美国的“余额宝”监管模式借鉴

5.3.4 我国余额宝法律规制的建议

结 论

参考文献

题目呢?你不说我该怎么答?

新型互联网金融问题研究论文

摘 要 :互联网金融和金融互联网是目前包括我国在内的市场经济体的新兴业态,越来越多的金融产品创新发生,并且不断冲击着原有的金融监管体系和互联网社会。以华尔街为代表的金融行业从业者不断地创造出适应于社会发展需要、投资者需求的各种各样的金融产品。当世界进入到互联网时代之后,乘着互联网技术的东风,互联网金融蓬勃发展起来。互联网金融可以泛指一切运用互联网技术、运用互联网虚拟社区来实现传统资金中介作用的行为。就我国来说,互联网金融的创新主要出现在以下领域:第一,支付方式;第二,金融产品;第三,产品销售渠道;第四,金融机构本身。相比较传统金融行业来说,互联网金融的风险体现在三个方面:第一,互联网金融监管的发展无法跟上互联网金融的发展脚步;第二,互联网金融风险与传统金融机构相比只多不少;第三,中国的金融市场化程度较低,互联网金融向纵深发展的动力不足。而我国目前面临着传统金融监管效率不高,互联网金融监管盲点颇多的尴尬局面。为此应当建立起以兼顾效率与公平、安全;兼顾市场与国家;兼顾金融因素与互联网因素;借鉴成熟监管经验;严守监管底线思维等原则,设置互联网金融监管的具体规则。余额宝——作为我国目前最新、最火热的`互联网金融创新,其法律性质应当是一种新型的互联网基金。余额宝改写了中国基金业的发展方向,改变了金融产品的销售方式和功能内容,并且给传统金融业注入互联网因素。所以尽管余额宝还面临着货币基金的市场风险、互联网的安全风险等等一系列风险,但是我们还是应该要宽容、甚至扶持它的发展。为此,应当设置适用于余额宝的存款保险制度;纳入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基金;选择备付金银行,计提风险准备金,并且同时需要加强我国社会信用管理体系 。本文除引言与结语外共分四章。

第一章论述了金融创新和互联网之间的关系,主要论述了互联网成为了金融创新的一个加速器,互联网也是金融发展的一个全新领域。通过互联网技术和互联网思维,金融创新可以独立于传统的金融行业发生。主要论述了金融创新的概念和特点以及互联网金融的特征和互联网金融的参与主体。值得注意的是互联网金融参与的主体应当进行划分,主要区分为三类:从事互联网金融的互联网企业,从事互联网金融的金融企业以及从事互联网金融的互联网金融企业。

第二章论述了中国的互联网金融的现状,包括互联网金融创新的模式归纳、互联网金融的风险特征,以及监管的一般理论和国外经验。本章节重点论述了互联网金融的风险特征,这些特征构成了我国互联网金融监管的特定对象。

第三章论述了我国目前的互联网金融监管的体系,重点分析了我国目前的法律困境与制度障碍、现阶段金融监管现状,提出我国建立互联网金融监管机制的五大原则和具体机制设计。

最后一个章以余额宝的发展现状和监管作为内容,主要考察了余额宝的发展历程和法律属性,通过对于余额宝创新能力的分析,结合上文论述的互联网金融监管体制的具体构建,提出了余额宝的法律规制建议。

关键词: 互联网 金融创新 监管 法律规制

Abstract

Internet of Finance is a new industry among the world including China. A large numberof financial products have occurred through financial innovation, and have begun to impactthe existing financial regulatory system and all the Internet community. Wall Street, therepresentative of the financial industry, constantly create these wide ranges of financialproducts for the demands of investors and improve the social development. When the worldgoes into the age of the Internet, the Internet of Finance flourishes. Internet of Finance meansevery action which can play the role of financial intermediary through Internet technology. InChina, there are four kinds of Internet of Finance: the method of payment; the financialproducts; product sales channels; the financial institutions themselves. Compared totraditional financial industry, the risks of Internet of Finance lie in those fields: first, theregulatory can’t keep up with the pace of Internet of Finance; Second , the Internet of Financerisks are bigger than traditional ones; third, the development in China is slow. The country iscurrently facing the dilemma which means traditional financial regulatory is not so effective,and there is a vacuum of Internet of Finance regulatory. In order to end this situation, weshould build a regulatory system, based on the principles including efficiency and fairness,safety, bottom line of thinking, etc.

Yu E Bao, a money-market fund promoted by Alipay rewrites the development directionof China's fund industry, changes the way of financial products sales, and injects Internetfactors into the traditional financial sector. We should take it more carefully and make aseries of regulatory which includes some details and some kind of Macro regulations.

In addition to this introduction and conclusion altogether is divided four chapters.

The first chapter discusses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financial innovation and the Internet,mainly discusses the Internet becomes an accelerator of financial innovation, a new field inthe Internet is financial development. Through the Internet technology and Internet thinking,financial innovation can be independent of the traditional financial industry. Mainly discussesthe concept and characteristics of financial innovation and financial characteristics of theInternet and the Internet financial participation main body. Notable is the subject of Internetfinancial participation should be divided, divided into three major categories: engaged inInternet Financial Internet enterprise, engaged in Internet financial financial enterprises andengaged in Internet Financial Internet financial enterprises.

The second second chapter discusses the Chinese Internet financial status, riskcharacteristics, including the Internet financial innovation pattern of Internet financialsupervision, as well as the general theory and foreign experience. This chapter mainlydiscusses the risk characteristics of the Internet financial, the characteristics of the particularobject of Internet financial supervision in china.

The third chapter discusses China's current Internet financial supervision system,analyzes the legal dilemma and institutional obstacles, the present financial supervision, putsforward five principles of design to establish the Internet financial supervision mechanism ofour country and the specific mechanism.

The last chapter in the development and regulation of balance treasure as content,mainly inspects the development process and legal attribute of balance treasure, through theanalysis of balance treasure innovation ability, combining the concrete construction discussedabove Internet financial supervision system, puts forward suggestions of legal regulation ofbalance treasure.

Keywords: Internet Financial innovation Supervision Legal supervision

目 录

摘 要

Abstract

1 引 言

1.1 选题背景和研究意义

1.1.1 选题背景

1.1.2 研究意义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

1.2.1 国内研究现状

1.2.2 国外研究现状

1.3 研究方法及创新点

1.3.1 研究方法和思路

1.3.2 本文可能的创新点

2 金融创新和互联网金融

2.1 金融创新概述

2.1.1 金融创新的概念

2.1.2 金融创新的特点

2.1.3 创新金融产品的财产性质

2.2 互联网金融概述

2.2.1 互联网金融的概念

2.2.2 互联网金融的参与主体

2.2.3 互联网金融与传统金融的区别

3 我国的互联网金融

3.1 互联网创新的模式

3.1.1 支付方式

3.1.2 金融产品

3.1.3 营销渠道

3.1.4 金融机构

3.2 我国互联网金融的风险特征

3.2.1 互联网金融监管无法跟上互联网金融的发展

3.2.2 互联网金融风险比传统金融机构更大

3.2.3 互联网金融向纵深发展的动力不足

3.3 金融监管一般理论

3.3.1 创新和监管的竞赛关系

3.3.2 监管的外国经验——来自东西方的版本

4 我国互联网金融监管体系的构建

4.1 法律困境与制度障碍

4.1.1 互联网金融的安全问题既是基本问题也是复杂问题

4.1.2 互联网金融的金融问题是核心问题也是最难以解决的问题

4.2 我国金融监管现状

4.2.1 互联网金融创新模仿痕迹明显

4.2.2 金融创新监管机制对金融创新回应慢

4.2.3 金融监管机制的发展不够成熟

4.3 监管原则

4.3.1 兼顾效率与公平、安全

4.3.2 兼顾市场与国家

4.3.3 兼顾金融因素与互联网因素

4.3.4 借鉴成熟监管经验

4.3.5 严守监管底线

4.4 监管机制的具体内容

4.4.1 主体监管机制

4.4.2 辅助监管机制

5 余额宝创新的法律规制

5.1 余额宝的法律属性

5.1.1 余额宝的发展历程

5.1.2 余额宝的特点

5.1.3 余额宝的法律关系

5.2 余额宝的创新价值

5.2.1 余额宝改写了中国基金业的发展方向

5.2.2 余额宝改变了金融产品的销售方式和功能

5.2.3 余额宝给传统金融业注入互联网因素

5.3 余额宝的法律规制

5.3.1 余额宝的风险

5.3.2 余额宝法律监管的必要性

5.3.3 美国的“余额宝”监管模式借鉴

5.3.4 我国余额宝法律规制的建议

结 论

参考文献

在中国庞大的应用市场和人群下,深入观察变化且复杂的市场,探索以大数据为基础的解决方案成为了银行提高自身竞争力的一大重要手段。大数据技术是互联网金融的一大技术支撑,通过对人们在互联网上活动信息形成的数据的收集、挖掘、整理、分析和进一步应用,来创新思维、产品、技术、风险管理和营销。而数据是互联网金融的核心,未来计算机网络互联网金融业的竞争力将取决于数据的规模、有效性、真实性以及数据分析应用的能力。

一、我国互联网金融的概况

互联网金融作为二十一世纪高新产物,是传统的金融行业与互联网时代的有机结合,利用互联网技术和信息通信技术实现资金融通、支付、投资和信息中介服务的新型金融业务模式。这种新型金融模式具有颠覆式的影响,创新型巨大改革,不仅推动了我国利率市场化的进程,甚至影响整个经济与社会发展水平。

二、互联网金融的运作模式

(一)第三方支付模式

第三方支付模式,即某些具有一定实力和信誉保障的第三方独立机构,与各大银行签约后所提供的交易支持平台。

(二)P2P模式

又称点对点信贷,即一方贷款,一方借款,通过互联网作为中间平台的新型模式。这个模式对于微型小额的'信贷以及需要紧急周转资金的创业者是一个很好的选择。

(三)众筹模式

众筹就是大众筹资,需要筹资的企业或个人通过互联网这个众筹平台运用自己独特的号召力并发挥创意,获得来自大众的资金援助。

(四)互联网金融门户

互联网金融门户的核心就是“搜索比价”的模式,采用垂直比价的方法让顾客在互联网上“货比三家”,选择自己最满意的商品。

(五)大数据金融

大数据金融就是从大量数据中提取有利用价值的信息,以云计算为基础来进行融资的模式。最具代表性的就是余额宝,用高于银行的利率吸引消费者融资,不断推动着金融业的发展与进步。

三、互联网金融中的大数据应用及意义

(一)反映市场情况:电商和统计部门通过利用大数据对指数的编制来反映市场的基本情况,有效的分析交易数据,识别出市场交易模式,帮助决策者制定高效率的套利战略。比如国家的统计局与百度、阿里巴巴等电商、电信、互联网企业签订合作协议,共同开发利用大数据。

(二)金融产品定价:金融的核心内容之一就是金融产品定价问题(尤其是金融衍生产品定价),这一直是大家关心的重要领域,其中涉及有计算和数学建模等。以信用违约互换定价为例,除了考虑违约的传染性和相关性,还要考虑违约过程的建模和估计,通常需要复杂的数学模型并且验证困难。最近一种基于大数据的解决方法即利用实际交易数据估计违约概率使其简单方便。因此大数据能为互联网金融市场提供运营平台,有效的整合互联网金融资源,,促进资源优化配置。

(三)精确营销:通过对一些场景类环境数据、朋友关系和用户经历的人文数据、位置和购物等的行为数据,建立模型进行分析,进一步细分客户。之后,可以定向推出产品并投放广告,实现精确营销。这也符合STP战略思想。大数据通过分析社交网络市场的信息, 特别关注搜索引擎中的搜索热点,从而制定投资策略,使互联网金融实现了一种新的营销模式。

(四)监管风险:互联网金融虽提高了金融效率,但也使风险呈现出许多新形式。因此需要对互联网金融活动产生的大数据进行分析,及时准确发现风险暴露,采取相应的措施加以规避、防范,提高互联网金融安全性,促进互联网金融的创新。

(五)信用:利用大数据,可以在法律和道德所容许的范围内对评估对象的静态动态信用行为进行收集、整理、分析挖掘,使人的信用立体化,进而评估个人或群体的信用,建立用户的增信模型和信用评分,打破了金融机构垄断用户信息的状况。

四、互联网金融大数据应用中存在的问题

互联网金融业本就拥有大数据,已成为自然产生大数据的重要领域,因此在互联网金融大数据应用中体现出了一些问题和挑战。

1、大数据处理速度满足不了各方的需求,体量大,噪声水平、数据来源和其他因素引起的内容和频率变化快,增加了大数据问题的复杂性。

2、大数据中含有大量的噪声信息甚至是虚假信息,出现信息过载的问题。

3、部分企业不愿公开、上传数据,造成不公开数据部门占便宜、公开数据部门吃亏的状况,形成了数据的公开、共享等方面不尽人意的局面。

4、容易泄露用户信息,造成滥用法律法规建设及滞后的现象。如商家对客户交易信息的过度营销,下载不安全的APP、用户扫描二维码支付都可能泄露个人的信息,买卖用户信息的不法交易等。

5、并非互联网金融的所有参与者都具备大数据分析的能力,数据分析挖掘能力不平衡。

五、结论

通过对互联网金融大数据的运行模式以及应用初步探究,我们发现还有很多问题等待我们去解决,严峻的考验只会让我们的路走得更稳固,金融业近些年的巨大发展和变革让我们更加坚定的去深思时代产物与新型科技的碰撞带来的丰硕成果,不断更新互联网金融时代,带领我们进入更美好的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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