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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想政治工作是党的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社会生活中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努力提高其针对性、实效性,是目前党建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下文是我为大家搜集整理的关于基层思想政治工作政研论文的内容,欢迎大家阅读参考!
浅谈基层思想政治工作
[摘 要] 思想政治工作是我们党的政治优势和光荣传统,是联系干部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抓好思想政治工作,就等于把握住了打开干部群众心灵之锁的钥匙,就等于启动了思想创造和精神力量的源泉,就掌握了一切工作的主动权。作为党的基层组织肩负着做好思想政治工作的责任。能不能切实加强思想政治工作的领导,关键在各级领导能否起到带头和表率作用,能否以身作则。基层领导要充分发挥带头作用,首先要带头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落实科学发展观,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基层一般都有这样几个特点:一是工作辛苦;二是工作头绪多、事情繁杂;三是大部分基层员工专业知识、思想状况等参差不齐。新时期思想政治工作者,必须在思想观念上有一个大的转变,要转变认识,抓住中心,与时俱进,创造新路子,研究、解决新问题。
[关键词] 基层 思想政治工作 浅谈
思想政治工作是我们党的政治优势和光荣传统,是联系干部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抓好思想政治工作,就等于把握住了打开干部群众心灵之锁的钥匙,就等于启动了思想创造和精神力量的源泉,就掌握了一切工作的主动权。当前,我们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处在改革的攻坚阶段,加强和改进新时期思想政治工作,是当前摆在各部门和各级领导干部面前的一个重大课题。尤其是在改革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面对各种思想文化的影响和侵蚀,各阶层、各方面的干部群众在思想观念、价值取向、生活方式等方面都发生了巨大变化,给我们做好思想政治工作也带来了许多新情况和新问题。即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挑战,又面临者创新发展的巨大机遇。面对新情况、新问题,我们必须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针对工作中的实际情况,不断地探索人员的思想状况,领导艺术和思想政治工作的规律,才能使思想政治工作适应形势的发展和需要,在深化改革开放和加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一、基层领导干部在思想政治工作中应起到带动和表率作用
领导我们事业的核心力量是中国共产党。中国共产党是执政党,党的领导是做好思想政治工作的保证。作为党的基层组织肩负着做好思想政治工作的责任。能不能切实加强思想政治工作的领导,关键在各级领导能否起到带头和表率作用,能否以身作则。基层领导干部是思想政治工作的组织者、领导者,同样也是执行者,由于其地位特殊、责任重、作用大,其一言一行,一举一动,他们的思想状况、工作作风、行为举止以及思想政治工作的认识、态度及理解都对群众有很大影响,在很大程度上直接关系着思想工作的开展。因此,加强和改进新形势的思想政治工作,必须抓好领导干部的带动和表率作用。
应当肯定,在党的教育和培养下,大多数领导干部都注重自己的表率作用,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善于做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并带领群众做好本职工作。但也有少数领导干部自己谋私利,却要别人克己奉公;自己争名利、闹地位,却要别人大公无私,服从分配;自己腐化堕落,却要别人廉洁自律。员工对这种人极为反感,让这些人去做员工的思想政治工作,不仅做不好,还将极大地损害我们党思想政治工作的威信,是得我们的思想政治工作失去说服力。重要的是言行一致,要以自己的良好形象教育和影响群众,身教重于言教,自身形象不佳,必然影响思想教育的说服力。领导干部的表率作用、模范作用起好了,他们做思想政治工作就会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就能让人心服口服,就会带动群众做好一切工作。
基层领导要充分发挥带头作用,首先要带头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落实科学发展观,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其次要将基层实际和思想政治工作有机结合起来。要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同时,基层领导要清醒的看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既要有真理的力量,又来自于人格的魅力,要努力把真理的力量和人格的魅力统一起来。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要求别人做不到的,自己坚决不做;赏罚分明,公平公正,一视同仁,模范带头,廉洁自律。
只有这样,才能以自己的人格力量去信于员工,才能教育、引导广大干部员工树立坚定的思想信念和职业道德。要想有好的表率作用,首先要提高理论修养,注重业务学习,强化服务意识,把坚定的理想信念作为自己的立身之本,无论置身什么样的环境和条件,都能做到身正行端;其次要不要把职务和权利看作自己的责任,把党的事业摆在第一位,把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心上,认真履行职责,带头遵守制度、政策和法规;再次要把廉洁从政作为力量源泉,把以身作则作为密切干部群众关系的关键,时时处处检点自己的行为审视自己的形象,自觉在思想道德、工作作风等方面为干部员工作出表率,落实科学发展观,发挥好领导干部在思想政治工作中的带头和表率作用。
二、认清和把握基层的特点,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基层一般都有这样几个特点:一是工作辛苦;二是工作头绪多、事情繁杂,容易产生工作责任心问题和麻痹思想、厌烦情绪;三是大部分基层员工专业知识、思想状况等参差不齐,还有待于提高。针对这些特点,要求各级领导要有驾驭全局的能力,具体问题具体分析,要把准脉搏,对症下药,分析产生的根源,思考解决的办法。
一是结合基层实际,围绕生产开展各种各样的学习教育活动。如结合党和国家的政策,由浅入深,循序渐进,通俗易懂的进行教育疏导,对新的法规进行有组织的学习培训,提高政策理论水平和自身修养,增强廉洁意识;
二是充分发挥各部门的作用,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陶冶广大员工的情操,调动大家的积极性,培养集体荣誉感,搞好各种屏蔽竞赛,增强激励机制,使大家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
三是做好基层福利工作。社会要发展,物质是基础,没有物质上的保障,人们的思想就会乱,就会影响正常工作。同时应当看到还有生活困难者,需要我们的帮助,需要我们的关心和爱护。
四是抓好两个文明建设,树立好先进。常言说火车跑得快,全靠头来带,一个好的榜样是一代人乃至几代人的偶像,无形中就是思想政治工作最好的老师;
五是要讲究工作艺术,践行“三个代表”,落实科学发展观,做责任心、平常心、愧疚心干部,多听、多看、多走、多想,不怕、不烦、不燥、不偏,和各种人交朋友,多谈心,常深入基层,和员工交心换心,使员工们感到领导就是他们的贴心人,有话就想给领导说,有困难就想找领导解决。思想政治工作是做人的工作,最终目的是调动广大员工的生产积极性和创造性,充分发挥个人的主观能动性,提高工作效率,为完成任务铺平道路。因此,思想政治工作要求领导坚持民主的原则和疏导的方法,离开位子,放下架子,充分尊重人、理解人、关心人、体贴人,不能感情用事做到动之以情,晓之以理,以理服人,以情感人。
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推进,社会生活的多样化,势必带来人们思想认识、价值观念、思维方式的多样化。基层的思想政治工作必须针对这些新的情况和问题,引导人们树立正确的为人民服务的观念。增强思想政治工作的针对性,就要在实际工作中把握它的切入点,必须根据新的形势和任务,确定工作重点。
总之,基层要以科学发展观作为开展思想政治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把加快进度,提高质量作为衡量思想政治工作的根本标准,把广大员工团结在党组织周围,把大家的思想和力量凝聚到各项工作上了。
三、领导干部要转变观念,与时俱进,争做新时期思想政治工作的行家里手
新时期思想政治工作者,必须在思想观念上有一个大的转变,要转变认识,抓住中心,与时俱进,创造新路子,研究、解决新问题。基层的思想政治工作不可缺少,而且在实际工作中十分重要,各级领导干部必须清楚地看到,自己就是思想政治工作的执行者和践行者。首先要认识到,在新形势下党的中心工作的转移不是一句空话。要用新的眼光和思想观念来对待思想政治工作,必须围绕基层工作的大局去做。思想政治工作其本身不是目的,二是通过思想政治工作,来提高人的主观能动性,从而提高劳动效率,更好地产生经济效益,这才是思想政治工作的目标、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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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专业职务评定工作暂行规定 日期: 2010年04月06日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企事业单位思想政治工作人员评定政工专业职务,是党和国家重视思想政治工作、关心广大政工人员的具体体现,也是党中央加强企业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举措。认真做好这项工作,对于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旗帜,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稳定企业政工队伍,调动广大政工人员的积极性,培育“四有”职工,加强和改进企业思想政治工作,保证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的顺利贯彻执行,促进企业平稳健康发展,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第二条 思想政治工作既是一门专业,也是一门科学。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专业职务的评定,要按照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和中宣部、中组部、人事部、劳动部、财政部及全国企业政工人员专业职务评定工作领导小组的文件规定和有关精神,严格、认真、审慎地进行。要严格标准条件,严把政治关,严肃纪律,确保质量。第三条 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专业职务的评定工作要在各级党委和政府领导下进行。具体工作由各级党委的宣传部门负责组织实施。第四条 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专业职务的评定,实行“评聘分开”的原则。各级政工专业职务评定工作部门和评审委员会,对参评人员进行评审,为符合条件者评定任职资格,颁发任职资格证书;聘任与否,由参评人员所在单位根据设岗需要自主决定。受聘后的待遇,按照中办发〔1990〕8号文件中关于“受聘担任思想政治工作专业职务的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与担任其它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享受同等的工资福利待遇”的规定执行。第五条 各级政工专业职务评定工作主管部门对取得各相应档次政工专业职务的政工人员进行管理,并定期对其进行考核和培训,帮助他们不断提高水平,发挥作用。第二章 参评范围第六条 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专业职务的参评单位包括:国有企业,集体企业,设有党组织和专职政工人员的民营企业、外商投资企业,企业化管理和实行经费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第七条 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专业职务参评的对象包括:第六条所列参评单位的党委(党总支、党支部)专职书记、副书记及在党办、纪检、组织、宣传、统战、工会、共青团部门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的专职人员;在精神文明、武装、保卫、计生、信访、老干部、调解、人事、文秘等岗位上以主要精力从事宣传思想政治工作的人员。以上参评对象包括实行聘任制的政工人员。不设专职党务干部的单位中主管思想政治工作或以主要精力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的行政领导,经其上级主管部门证明和相关政工专业职务评定部门认定后,可以参评。书记、厂长一人兼而未评定其它专业职务者,可以参加政工专业职务的评定;已经评定了其它专业职务者,一般不再参加政工专业职务的评定。申报评定教授级高级政工师必须是大中型企业中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的中层领导干部,县处级以上事业单位中科级以上政工人员以及科级事业单位中的主要负责同志。教授级高级政工师的结构比例,原则上控制在在职高级政工师人员总数的10%以内。第八条 在每次申报截止时间之前3年内受党纪、政纪和刑事处分的人员,不得申报任何档次的政工专业职务;所受处分撤销后,所在单位可根据其所犯错误的性质、本人态度及工作表现,决定其可否参加政工专业职务的评定。第九条 停薪留职人员、上年度申报截止时间以前退居二线的人员、当年申报截止日期前已离开思想政治工作岗位的人员,不参加政工专业职务的评定。第三章 标准条件第十条 政工专业职务设五个档次:政工员、助理政工师、政工师、高级政工师、教授级高级政工师。第十一条 申报评定思想政治工作专业职务人员必须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马克思主义理论水平;遵纪守法,作风正派,思想品德优良,能够以身作则,密切联系群众;身体健康,能够坚持正常工作,积极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第十二条 政工员应具备的条件:一、比较熟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以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二、有做一般思想政治工作的能力,能胜任本岗位的工作,能够起草与本职工作有关的文稿。三、大专毕业,从事政工满1年;高中、中专毕业,从事政工满3年。第十三条 助理政工师应具备的条件:一、熟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以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二、比较熟悉党的思想政治工作的方针、原则、优良传统和中国革命史等知识及中国国情,具备从事本职工作的理论水平、实际能力和经验。三、联系群众,能帮助群众解决一般思想认识问题,并有一定的工作实绩。政工成果分数累计达到3分以上。四、大专毕业,担任政工员职务2年以上或从事政工3年以上;中专、高中毕业,担任政工员职务5年以上或从事政工8年以上。第十四条 政工师应具备的条件:一、熟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并能结合实际较好地加以运用和贯彻。二、熟悉思想政治工作的方针、原则、优良传统以及历史、教育、法律等相关的专业知识,熟悉本职业务,具备做好思想政治工作的理论水平、实践经验,并有较好的工作实绩。三、能独立对群众做宣传讲解工作,有较强的口头表达能力、文字表述能力和宣传教育活动的组织能力,能起草本职工作范围内的文件,在市(地)级以上报刊发表过政工方面的研究成果,成果分数累计达到6分以上。四、大专以上学历,担任助理政工师职务4年以上;双学位获得者或研究生班毕业,担任助理政工师职务3年以上;博士学位获得者。五、政绩特别突出者,可提前申报评定政工师职务。第十五条 高级政工师应具备的条件:一、比较系统地掌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能够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分析和处理思想政治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二、对党的思想政治工作的方针、原则、优良传统及国内外有关的新情况、新问题、新矛盾、新经验有较深的研究,具有比较系统的历史、教育、法律等知识,有较高的理论水平和丰富的思想政治工作经验,善于做群众工作,在群众中有较高的威信;能组织、指导完成重要的综合性思想政治工作任务,并有突出的工作实绩。三、具有较强的研究、写作和口头表达能力,起草或主持起草过重要报告、文章。取得中级专业职务以来,至少在市(地)级以上报刊正式发表2篇研究成果或1篇省级以上正式出版发表、获奖研究成果,成果分数累计达到10分以上。四、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担任政工师职务5年以上;博士学位获得者,担任政工师职务3年以上。五、在参评单位内部,从行政、业务等岗位转到政工岗位,又没有获得其它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者,不得直接申报评定高级政工师职务。六、政绩特别突出者,可提前申报评定高级政工师职务。第十六条 教授级高级政工师应具备的条件:一、能系统地学习和掌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自觉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分析和处理思想政治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和基本纲领,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思想品德优良,善于做群众工作,群众威信高。二、具有系统的思想政治工作专业知识和哲学、历史、政治、教育、法律、心理、伦理、文学等有关专业知识,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分析判断能力、专业研究能力、文字写作能力和口头表达能力。三、担任高级政工师职务以来,主持过重要的思想政治工作课题研究,在省部级以上报刊发表过3篇以上有份量、有影响的思想政治工作研究成果(包括获得全省思想政治工作优秀研究成果奖),或在国家级和省部级报刊各发表过1篇以上有份量、有影响的思想政治工作研究成果(包括获得全国思想政治工作优秀论文奖),或在省部级以上出版社正式出版过1本以上(合著2本以上)政工理论专著,成果分数累计达到18分以上。四、能领导、组织、指导完成重要的综合性思想政治工作任务,在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促进改革、发展和稳定中取得突出成绩;在思想政治工作实践中总结出新经验,在全省、全行业乃至全国产生过重要影响。在下列条件中具备其中一条:①取得高级政工师专业职务以来(初次参评人员在申报截止日前5年内),获得全国政工方面个人荣誉称号或为所在单位获得全国政工方面集体荣誉称号做出主要贡献;②取得高级政工师专业职务以来(初次参评人员在申报截止日前5年内),同时获得两项省级政工方面个人荣誉称号;或获得一项省级政工方面个人荣誉称号,又为所在单位获得省级政工方面集体荣誉称号做出主要贡献;或为所在单位获得两项省级政工方面集体荣誉称号做出主要贡献。五、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担任高级政工师职务5年以上;博士学位获得者,担任高级政工师职务3年以上。六、在参评单位内部,从行政、业务等岗位转到政工岗位,又没有获得其它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者,不得直接申报教授级高级政工师职务。七、政绩特别突出者,可提前申报评定教授级高级政工师。第十七条 1978年1月1日后参加工作的,申报政工师、高级政工师和教授级高级政工师,要基本熟悉一门外语。第十八条 对个别不具备规定学历,但属于单位工作骨干,思想政治工作业绩突出,并获得过相应荣誉称号的人员,可破格申报评定相应的(教授级高级政工师除外)专业职务任职资格。第四章 申报评审第十九条 个人申报一、企事业单位政工人员申报评定政工专业职务,先由个人向所在单位党组织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填写由山东省企业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专业职务评定工作办公室统一制发的《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专业职务申报表》。申报初级专业职务填写一式2份、中级专业职务填写一式3份、高级专业职务填写一式4份。二、提交上级组织人事部门签署意见并盖章的工作履历表1份。三、提交2000字左右的业务工作总结(指思想政治工作方面的业务)1份。总结的内容,包括本人的政治表现、思想作风、工作态度、研究成果、历年工作所受到的奖惩情况。四、按申报档次提交本人获得前一档次专业职务以来的政工研究成果原件,其中如有获奖的成果需同时提供获奖证书原件。五、提交政工方面荣誉证书原件。六、提交学历证书原件。七、正常晋升人员提交本人前一档次专业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原件。八、所有表格在填写时间或数字时,一律用阿拉伯数字填写。《推荐评审专业职务任职资格人员情况表》一律采用5号仿宋字体打印,用B4复印纸复印,方可上报,否则不予受理。九、各市、大企业、省直有关单位要逐级对报送的申报表做好审核工作。要求书写工整,填报准确。填写潦草、字迹不清楚、项目不全、填报内容不准确的,不能上报。第二十条 考评与推荐申报人员所在单位成立考评小组,对申报人员从政治素质、工作态度、学识水平、专业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并填写由山东省企业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专业职务评定工作办公室统一制发的《考核意见表》1份,作为推荐及评审的依据之一。同时,对申报人员的全部材料进行认真审查核实,对基本符合条件的,填写并打印由山东省企业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专业职务评定工作办公室统一制发的《推荐评审政工(高、中、初)级专业职务任职资格人员情况表》(中、初级一式15份,高级一式20份),由主管部门统一报送相应的职评工作部门。第二十一条 定职对国家教委承认的全日制院校毕业生实行见习期满考核定职。符合下列条件者,可经本人提出申请,填写考核定职表,由所在单位对其德、能、勤、绩进行全面考核,按所定专业职务档次,报送相应的政工职评工作部门审查合格后,确认其相应的专业职务任职资格,并负责备案和颁发资格证书,不需评委会评审。大专毕业,在政工岗位见习期满1年,再从事思想政治工作2年,可确认助理政工师资格。大学本科毕业,从事政工见习1年期满,可确认助理政工师资格。双学位获得者或研究生班毕业并胜任现职工作者,可确认助理政工师资格。硕士学位获得者,从事政工满3年,可确认政工师资格。博士学位获得者,可确认政工师资格。第二十二条 评审省里设高级评审委员会,负责对全省申报评定高级政工师和教授级高级政工师专业职务人员的资格评审。高评委由省委宣传部负责组建,一般由17至19人组成,其中具有高级专业职务的委员应占2/3左右。市、大企业及省直有关部门(单位),分别设立中级评审委员会。中评委由同级党委宣传(政工、人事)部门负责组建。中评委负责对本地区或本系统申报评定政工师专业职务人员的资格评审以及对申报高级政工师、教授级高级政工师专业职务人员的推荐。中评委一般由13至15人组成,其中具有高级专业职务的委员应占1/2以上。县(市、区)、市(地)有关主管部门及省直系统直属的有关企业事业单位,分别设立初级评审委员会,由同级党委宣传(政工、人事)部门负责组建。初评委负责本地、本部门、本单位政工员及助理政工师任职资格的评审和对申报中级、高级政工人员的推荐。初评委一般由9至11人组成,其中具有中级以上专业职务的委员应占2/3以上。评审委员会应由具有较高政治理论水平和政工专业水平、作风正派、办事公道、群众公认的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成员实行聘任,每届作适当调整,每次调整人员掌握在1/3左右。评委会开会时,出席委员不得少于全体委员的2/3。在认真审核申报人员材料和充分讨论的基础上,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赞成票超过评委会全体成员的三分之二方为有效。第二十三条 评审中,要严格审查申报人员的学历、政工专业工龄、政工研究成果,然后按照规定的标准条件,做出科学的符合客观实际的评定。各档次的申报人员,必须持有国家教委承认的大学、大专、中专、高中毕业证书。肄业、结业和相当学历,不作为核定申报政工专业职务任职资格的正式学历。各种专业证书,在评定政工专业职务时,不按大专或中专学历掌握。军队转业干部持有的无法认定其学制、脱产与否和学历水平的毕业证书、结业证书,不作为学历依据。第二十四条 公示评审会议上评委表决通过的结果,报相应的主管部门,经审核同意后,通知各相关职评工作部门,在需公示人员所在单位组织实施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内容包括个人年龄、学历、参加工作时间、现任职资格、任现职年限、工作岗位及职务;近五年来政工研究成果及获奖情况;提前晋升者所具备的提前晋升条件;初次参评人员参评条件;转评人员从事政工专业年限;推荐单位考核意见以及上级主管部门办公地址、邮编、电话等。公示期间,若有异议,应实名向上级主管部门举报,由上级主管部门负责核实,以确定当事人是否具备任职资格。公示结束后,若无异议,由各相关政工职评办公室出具相关材料,并加盖公章,上报上一级政工职评办公室。公示结束后,相应的职评工作部门行文通知呈报单位,由呈报单位逐级通知申报人所在单位,并由相应的职评工作办公室向获得任职资格者颁发任职资格证书。第二十五条 检查验收每年的评定工作结束后,要逐级进行检查验收。检查验收的重点内容包括:有健全的评审机构和办事机构;必要的工作制度和工作纪律;严格执行上级有关政策;规范的评审工作程序;完备的材料和手续;对人民来信来访的处理情况;妥善保管有关档案资料;评定结果公布以后的社会效果;按中央规定落实受聘担任政工专业职务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情况,等等。通过检查,总结经验,肯定成绩,弥补不足。第五章 工作机构第二十六条 山东省企业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专业职务评定工作办公室,设在省委宣传部企业宣传处。其主要职责是:制定全省政工专业职务评定、管理、培训等方面的有关文件,解释有关政策;负责对全省各级政工专业职务评定工作的组织协调和高级政工师、教授级高级政工师材料的审查;负责高级评审委员会组成人员的提名;负责向获得高级政工师、教授级高级政工师资格的人员颁发任职资格证书;负责对全省各级政工专业职务评定工作进行检查和指导。第二十七条 市(地)政工专业职务评定工作办公室,设在宣传部企宣科,省直和大企业设在党委宣传(政工、人事)部门。其主要职责是:根据中央和省里的有关文件精神,制定本地区、本部门的具体实施办法;负责对本地区、本系统政工专业职务评定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政工师、高级政工师、教授级高级政工师申报材料的审查;负责有关考试的组织工作;负责中级评审委员会组成人员的提名;负责向获得中、初级政工专业职务资格的人员颁发任职资格证书;负责对本地区或本部门政工专业职务评定工作进行检查和指导。第二十八条 县(市、区)政工专业职务评定工作办公室,设在县(市、区)和市(地)主管局的党委宣传(政工、人事)部门。其主要职责是:负责对本地、本部门的政工专业职务评定工作的组织协调和初级政工专业职务的评审;负责对政工师、高级政工师、教授级高级政工师材料的初审;负责初级评审委员会组成人员的提名;负责上级政工专业职务评定主管部门指示精神在本地、本部门的贯彻落实。第六章 评审纪律第二十九条 政工专业职务评定工作,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各级职评工作部门的工作人员,应认真学习上级有关文件精神,提高政策水平,增强纪律观念。坚持民主公开的原则,把有关的政策通过适当形式,向广大政工干部和职工群众讲清楚,把申报和评审的全过程置于群众的监督之下,做到政策标准公开、申报人员及其条件公开、评审结果公开,增强职评工作的透明度。严格控制参评范围,不准随意开口子,防止乱搭车;坚决执行政策,不降低政治标准,不放宽条件。严格审查申报人员提供的各种材料,防止弄虚作假,对虚报资历、假冒岗位、伪造学历、剽窃成果等不正当做法,查实后,取消其参评资格,情节严重的给予通报批评。对弄虚作假取了任职资格的,一经查实,除取消其任职资格外,还要给予通报批评,3年内不能再申报评定政工专业职务。认真听取群众反映的意见,认真受理群众来信来访,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模范地遵守关于党政干部勤政廉洁的规定,做到廉洁自律,秉公办事,自觉抵制各种不正之风。严格按照物价部门批复的收费标准收取评审费并做到专款专用,不准违反规定乱收费或巧立名目变相乱收费。第七章 附则第三十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以往有关规定凡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一律以本规定为准。本规定的解释权属于山东省企业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专业职务评定工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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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思想政治工作政研论文篇2 浅谈做好基层政治思想工作的方法 摘 要:本文作者结合思想政治工作的特点,分析探讨了加强基层思想政治工作的方式方法。 关键词:基层;思想政治工作;方法; 一、 思想政治工作的特点 (一)政党性特点。思想政治工作是党的工作的一条重要战线。它是直接为党的事业服务的,为党的路线服务的,直接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服务。在党内,这项工作直接关系到党的思想建设的好坏,直接关系到党员和干部的素质,直接关系到党的先锋队性质。由此可见,思想政治工作这门科学和一般的社会科学不同,它具有鲜明的无产阶级党性,是区别于其他任何政党工作的一个重要标志。 (二)群众性特点。思想政治工作是做人的工作,必须面向群众。党的“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就充分体现了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党的一切工作都是为人民服务,党的先进性更是体现党是怎样为群众服务的。党的基层组织和广大党员,都要联系群众,做好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所以,思想政治工作的群众性是由党的先锋队性质和任务决定的。 (三) 广泛性特点。思想政治工作不同于其他工作,其范围是很宽广的。这是因为:1、在建设社会主义事业中,无论是工、农、兵、学、商,还是年龄差异的老、中、青乃至少年儿童,都有思想政治工作要做,这是由思想政治工作的群众性带来的。2、做任何一项工作,至始至终都要做思想政治工作。3、思想政治工作贯穿于每一过程的各个侧面,各个环节。4、从做思想政治工作的人员来说,不仅领导同志应该做,干部要做,全党各级组织,每个党员都要做。 (四)针对性特点。思想政治工作对象是人,由于每个人在社会经济活动和政治活动中所处地位不同,其思想活动的内容和特点也必然千差万别、错综复杂。这就要求要因人而宜,有的放矢,对症下药,一把钥匙开一把锁。经常而又大量地做一人一事的个别工作,是思想政治工作的又一特点。 (五)时间性特点。思想政治工作虽然是上层建筑,但它来自实践,又为实践服务,立足于实践,又受实践的检验。在不断提高认识的基础上,才能逐渐总结出一套思想政治工作科学理论。思想政治工作的实践性是由群众性决定的,因为群众是实践的主体。 二、加强基层思想政治工作的主要方法 (一)思想工作是理论教育的奠基力。 坚持用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江泽民“三个代表”的要求、胡提出八荣八耻和习的科学发展观教育广大干职工,提高全体干职工思想觉悟的根本途径。进行理论教育,关系到思想教育的方向,它的基本功能是从根本上提高人的思想觉悟,在改造客观世界的同时,逐步实现人们世界观的根本转变,使干职工对我们所从事的事业在思想理论上起到奠基作用。这是一种奠基育根的“治本型”教育,是单位思想政治工作的“基本建设”。目前,在理论教育方面存在种种倾向。有人认为:理论教育“不务实”,因而出现了大道理不管用,小道理无人管。从而导致讲实惠代替思想政治工作,结果是“治标”不“治本”,甚至使一些目光短浅的人遇事在个人主义的“圈子”里打转转,只讲索取,不讲奉献。实践证明,不讲革命的大道理,小道理就会导出“歪道理”,一切事情就难处理。作为政治工作者要理直气壮地讲,要善于讲,要把深奥的道理浅显化,抽象的理论形象化。深入抓住干职工的“热点”,联系实际回答他们最关心的问题,干职工是能够坐得住,听得进,信得过,照着做的。 (二)思想工作以情动人的感化力。 情是思想工作的一个重要源泉,是开展思想互助的必备前提,情投则意合,情通则达理。当今,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年轻人,普遍重感情。他们都需要理解、信任、关心和爱护,如果我们的政工干部性格孤僻、观念陈旧,就会失去了拨动干职工心弦的动力,给干职工带来负面作用,干职工产生的抗拒心理,即使讲话十分正确,让干职工也有怨气。“话不投机半句多”,社会学的“互助”原理告诉我们,只能用心来交换心,相互信任,入情入理,才能人心,时刻关心,把其当作主人,以深厚的热情对待他们,要看到他们的可塑性,善于发现他们身上的“闪光点”,尊重他们的民主权利。关心他们的成长和成才愿望,努力造成一种宽松、和谐的环境,才能动之以情,导之以行。 (三)思想工作以制度的规范力。 制度是长期工作经验的结晶,是干职工行动的准则,它具有很大的约束力和规范力。但是,这种约束力和规范力必须建立在干职工的高度自觉的基础之上,而这种高度自觉,除靠平养成外,一个很重要的因素是通过思想教育才能实现,否则,高度自觉的基础将不坚实。平时,我们往往可以看到这样一种情况,有个别同志喜欢搞“意行不一”的事。其原因之一是与我们管理和教育相脱节有直接关系。在干职工的管理和教育的关系上,要注意克服两种倾向:一是为思想教育是“软指标”,可有可无,可多可少;另一种认为管理教育是“硬指标”。必须把管理和教育密切配合,通力合作,教管一致,教中有管,管中有教,才能充分发挥制度的规范功能,收到其应有的效果。 (四) 思想工作以典范示的赶超力。 抓好典型,用典型事迹带动广大群众,是思想政治工作常用的重要方法。通过典型的直观性、示范性,形成一种强有力的说服效应赶超功能,通过这种功能和运用。能够把思想教育的内容尽快转换为行动,推进思想教育效果。实践证明,凡是运用典型好的单位,工作就会有声的色,有突破,出现后进赶先进,先进更先进的比学赶、比着超的良好局面。但是。目前在运用典型上确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求全责备,苛求完美无缺,形成典型难当;二是有的不是用典型引路子,而是拿着典型当“鞭子”,常常使典型成为群众的对立面;三是弄虚作假,对典型不是帮而是吹,出现了里外不一的情况。因此,要辨证地观点看待典型,正确地运用典型,实事求是地宣扬典型,才能使典型示范赶超力的功能在思想教育整体中发挥应有的效能。 三、结束语 要做好基层的思想政治工作,还有一个关键是要靠基层领导干部的率先垂范、廉洁奉公来凝聚人心。只有基层领导干部认清了形势,转变了观念,增强了信心,才会真正转变工作作风,积极团结和带领广大员工在实际工作中开创新局面,创造新业绩。思想政治工作无处不在,它就像一杆无形的尺,用“心”刻画的准星。只要我们用心去做,这杆尺衡量起来就显得越来越精密。只要我们加强感情投入,凝聚人心,使全体员工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利益观。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和人生坐标。通过思想引导和交流,达到营造一支团结、友爱、进取、和谐的过硬团队。 猜你喜欢: 1. 思想政治工作优秀论文 2. 2017基层思想政治工作总结 3. 思想政治工作论文 4. 思想政治工作研讨论文 5. 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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