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飞猪
独任制审判是指由一名审判员独自对案件进行审判,并对自己承办的案件负责的审判制度。独任制是相对合议制而言的。 《民事诉讼法》规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 独任制是由一名审判员对具体案件进行审理和裁判的制度。它是基层人民法院和它的派出法庭适用简易程序审判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的民事案件的组织形式。 依照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除选民资格案件或者重大、疑难的案件外,其他案件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对于案情重大、复杂、涉及面广、争议较大的案件则不属简单民事案件不能独任审判,而应组成合议庭进行审判。 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判的案件,同样应当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审理。
青木震雷
独任制适用于以下情形:
1、基层人民法院及派出庭用简易程序审理的一审案件;
2、特别程序(选民资格和重大疑难案件除外);
3、非讼程序(公示催告程序中的除权判决程序除外);
公示催告阶段、督促程序。
4、适用法院:基层法院及派出法庭。
5、适用简易程序审判简单民事案件,适用特别程序审判非重大、疑难的非讼案件。
扩展资料
优缺点
权力集中、指挥灵敏、责任明确、减少扯皮,办事果断行动迅速、效率较高。
缺陷在于
由于一个人的知识、能力、经验、精力等毕竟有限,处理事务难免有思考欠周之处。虽然在现代领导体制中广泛地应用专家智囊机构,帮助领导者科学决策,但因领导者有决策权和否决权,因此并不能完全补上这一缺陷。
另外,主要负责人如果选择不当,还可能造成独断专行、滥用权力,从而出现营私舞弊,危害国家或集体的现象。
通常适用于权责明确、专一,而且机动性、技术性和时间性强的行政组织。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首长制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独任制
馨悦心辰辰
独任制适用案件范围如下:1、简易程序;2、特别程序,但选民资格案件或者重大、疑难案件应用合议制;3、督促程序;4、公示催告阶段,注意不是公示催告程序。独任制,“合议制”的对称。是指人民法院审判组织形式之一。由一名审判员独自对案件进行审判,并对自己承办的案件负责的审判制度。根据中国诉讼法的规定,仅适用于民事诉讼和刑事诉讼。在民事诉讼中,基层人民法院及其派出的人民法庭,适用简易程序审判简单民事案件,适用特别程序审判非重大、疑难的非讼案件,由审判员一人独任进行;在刑事诉讼中,基层人民法院对第一审自诉案件和其他轻微刑事案件,可以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判。独任制适用于以下情形:1、基层人民法院及派出庭用简易程序审理的一审案件;2、特别程序(选民资格和重大疑难案件除外);3、非讼程序(公示催告程序中的除权判决程序除外)。独任制适用于以下情形:1、基层人民法院及派出庭用简易程序审理的一审案件;2、特别程序(选民资格和重大疑难案件除外);3、非讼程序(公示催告程序中的除权判决程序除外);公示催告阶段、督促程序;4、适用法院:基层法院及派出法庭;5、适用简易程序审判简单民事案件,适用特别程序审判非重大、疑难的非讼案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六条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公开审理的,应当公告当事人姓名、案由和开庭的时间、地点。第一百三十八条 法庭调查按照下列顺序进行:(一)当事人陈述;(二)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三)出示书证、物证、视听资料和电子数据;(四)宣读鉴定意见;(五)宣读勘验笔录。
什么题目的任务书,一般任务书要求都是老师给的,如果老师让自己来定要求,那你可照我
独任制审判是指由一名审判员独自对案件进行审判,并对自己承办的案件负责的审判制度。独任制是相对合议制而言的。 《民事诉讼法》规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
家庭教育论文:谈独生子女的家庭教育独生子女教育问题,已关系到我国二十一世纪的科学技术、国民素质、道德水准、社会风尚等诸多方面的发展提高。由于计划生育这项基本国策
1. 注重选题的实用价值,选择具有现实意义的题目 理论联系实际,运用自己所学的理论知识对实践活动进行研究,提出自己的见解,探讨解决问题的方法,不仅能使自己所学的
大学生适应学校的研究论文 大学阶段是人生发展的重要阶段,是大学生从依赖走向独立,从迷茫走向成熟的关键时期,大学生能否适应不同于中学的教学方式和学习方法,与来自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