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回答数

    2

  • 浏览数

    209

criminalabuse
首页 > 期刊论文 > 期刊管理条例

2个回答 默认排序
  • 默认排序
  • 按时间排序

Lily20131010

已采纳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和促进本市图书、报刊出版事业的繁荣和发展,维护出版活动的正常秩序,保护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出版管理条例》和《印刷业管理条例》,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第二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图书、报刊出版经营活动,适用本条例。本条例所称出版经营活动,包括图书、报刊的出版、印制、进出口、批发、零售、出租、展览、展销。内部资料性图书、报刊的委印、承印活动,适用本条例。第三条从事图书、报刊出版经营活动,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不得损害国家和人民的利益。禁止出版经营非法的和含有国家明令禁止内容的图书、报刊。第四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扶持图书、报刊出版事业,鼓励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设立专项资金或者以其他方式,支持、保障学术科技著作和教科书的出版。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繁荣图书、报刊市场,保障合法的出版经营活动不受任何组织和个人的非法干扰。各级人民政府对执行本条例成绩显著或者揭发、协助查处违法出版经营活动有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第五条市新闻出版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全市图书、报刊出版经营活动的管理和监督工作。区、县新闻出版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各自辖区内图书、报刊印制、发行活动的管理和监督工作。公安、工商、海关、税务等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负责相关的管理工作。邮政、民航、铁路、交通等单位,应当协助新闻出版行政管理部门对图书、报刊进行管理。第二章出版管理第六条设立图书、报刊出版单位,其主办单位应当向市新闻出版行政管理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市新闻出版行政管理部门应当自接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审核完毕,同意的,报国务院出版行政管理部门审批。市新闻出版行政管理部门应当自接到国务院出版行政管理部门的批准决定之日起十日内通知主办单位。主办单位应当自接到批准通知之日起六十日内到市新闻出版行政管理部门登记,领取出版许可证,并持出版许可证向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领取营业执照。申办自然科学、技术类期刊出版单位,按照国务院出版行政管理部门和科学技术行政管理部门的规定执行。第七条图书、报刊出版单位应当具备法人条件,经核准登记后取得法人资格,以其全部法人财产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法人出版报纸、期刊不设立报社、期刊社的,其设立的报纸编辑部、期刊编辑部视为出版单位,编辑部的民事责任由设立编辑部的法人承担。第八条图书出版单位登记后未开展出版活动满一百八十日或者停止出版活动满一年的,由市新闻出版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分别注销其许可证和营业执照。报刊出版单位登记后未出版报刊满九十日或者停刊满一百八十日的,由市新闻出版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分别注销其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第九条出版单位改变名称、主办单位、业务范围,合并或者分立,出版新的报纸、期刊或者报纸、期刊改变名称、刊期的,应当按照本条例第六条规定重新办理审批手续。第十条禁止伪造、假冒、买卖、转让出版单位的名称、书号、刊号和准印证号。第十一条出版单位以外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出版在社会上公开发行的图书、报刊。自费出版图书,按照国务院出版行政管理部门有关规定办理。第十二条图书出版单位应当遵守国务院出版行政管理部门关于专项选题备案、协作出版、代印代发等规定,对限制印数的图书不得擅自增加印数。出版期刊的增刊,应当向市新闻出版行政管理部门申请领取增刊许可证件。市新闻出版行政管理部门应当自接到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作出决定。第十三条图书、报刊应当载明版本记录。期刊在封面上不得以总序号代替年度号,不得以要目代替或者压过刊名。出版单位使用的书号、刊号,不得相互代替。第十四条以未成年人为对象的图书、报刊不得含有诱发未成年人模仿违反社会公德的行为和违法犯罪的行为的内容,不得含有恐怖、残酷等妨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内容。第十五条本市选用或者自编中小学教科书,须经市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审定,由市新闻出版行政管理部门指定的单位出版、印制和发行。第十六条出版单位出版涉及民族、宗教内容的图书、报刊,应当根据情况征求市民族、宗教事务管理部门的意见,再按出版管理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用于宗教内部的图书、报刊,应当经市宗教事务管理部门批准,取得市新闻出版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许可证件后,由市新闻出版行政管理部门指定的单位印制。

312 评论

嘟嘟07179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中医药学术期刊管理,提高中医药学术交流质量,促进中医药学术发展,特制订本条例。第二条中医药学术期刊系指全国性或省、市、自治区中医药学术团体,科研机构和大专院校主办,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获出版部门期刊登记证,并公开发行的定期学术刊物。第二章指导思想和任务第三条中医药学术期刊坚持为人民健康服务,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的宗旨,贯彻“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突出中医特色,形成各自的风格和特点,正确处理继承与发扬,普及与提高的关系,为振兴中医、繁荣和发展中医药学术做出贡献。第四条中医药学术期刊的基本任务是: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科研工作方针和中医政策,交流学术经验,传递国内外学术信息,促进中医药科学的发展。第三章工作机构和人员第五条中医药学术期刊应建立杂志社或编辑部,杂志社或编辑部一般为处级建制。月刊可编制12-15人;双月刊6-10人;季刊4-6人。杂志社或编辑部应设主编和副主编。第六条杂志社或编辑部的职责范围:制定期刊编辑出版计划,征集稿件,审查稿件,及时完成编辑任务,保证期刊按期出版。第七条加强编辑队伍的培养和建设是办好期刊的关键。编辑人员一般应具备大学以上或相当于大学的文化、专业程度,热爱编辑工作,既要懂得中医知识,熟悉编辑业务,又要有较高的文字水平和一定的组织与社会活动能力。第四章编辑委员会第四章编辑委员会第八条编委会由热心于期刊编辑发行工作的中医药专家和其他有关专家、管理人员组成,设主任委员1名,副主任委员和编委若干名。第九条编委会是期刊的学术领导机构。其主要工作任务是:研究确定期刊的方向和基本任务;审定编辑大纲和编辑计划;对编辑、出版发行工作实行有效的指导帮助和提供学术咨询;对重要的稿件进行审查把关。第十条编委会成员实行任期制,每届任期3-4年。换届时,应按新老交替原则,补充一定数量的中青年专业技术人员。第五章编辑、出版发行工作第五章编辑、出版发行工作第十一条编辑工作是整个期刊工作的中心环节,必须坚持质量第一的原则。要根据编辑工作的特点,建立健全必要的规章制度、工作规范、期刊质量标准和考核办法,保证各项工作有秩序地进行。第十二条期刊编辑、出版发行工作实行岗位责任制,明确各类编辑人员的职责范围和考核办法。经有关机关批准,确定保密负责人,定期检查保密工作。第十三条负责编务、编稿、审稿、校对、发行等各个不同环节的具体工作人员,既要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又要互相配合,密切协作,共同保证期刊按期出版发行,并不断提高质量。第六章经费和经营管理第十四条中医药期刊的经费应列入各级科协与卫生事业计划,实行定额拨款。有一定经济收入的期刊其经费可采取差额补贴的形式加以解决。第十五条中医药期刊是传播中医药科技知识的一种智力投资性社会公益和科学文化事业。因此在经营管理上应坚持以社会效益为主,重视经济效益的原则。要把科学管理同有效的经营手段结合起来,改善经营管理,加强经济核算,以提高社会效益和取得必要的经济效益。第七章附则第十六条各中医药学术期刊杂志社或编辑部可根据本条例,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期刊工作细则。c27423--010203xxj

335 评论

相关问答

  • 财务管理论文格式条例

    财务管理论文提纲格式 范文一 论文题目:中小企业财务管理的若干问题研究 引言 一、中小企业财务管理的现实状况 (一)财务管理模式僵化 (二)缺乏明确的产业发展方

    晚上吃白片 3人参与回答 2023-12-12
  • 大学毕业论文管理条例

    毕业论文写作要求及管理办法详解 毕业论文写作是大学教学计划所规定的学习任务之一,也是大学生知识与能力结合提升理论水准的一项重要环节,为了加强对学生教育科学研究能

    菜菜爱榴莲 2人参与回答 2023-12-07
  • 管理期刊

    管理类期刊排名: 1 、《销售与市场(管理版)》 郑州,中原出版传媒集团 ,以全球化视野,关注中国市场发展趋势,致力为中国企业指引方向,提供最先进的营销理念与实

    赵家小燕儿 3人参与回答 2023-12-06
  • 教学管理期刊

    《教学与管理》属于北大核心期刊

    京荣盛门业 3人参与回答 2023-12-09
  • 期刊管理条例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和促进本市图书、报刊出版事业的繁荣和发展,维护出版活动的正常秩序,保护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出版管理条例》和《印刷业管理条例》,结

    criminalabuse 2人参与回答 2023-1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