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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丧葬的英语论文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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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丧葬的英语论文参考文献

For today's Christian, the origin of Christmas is, and should be, the birth of Jesus Christ as recorded in the Bible. Nothing more and nothing less. However, most of what we witness on December 25th each year has absolutely nothing to do with that blessed day, which probably occurred in late summer or early fall about 2,000 years ago. In fact, most of the customs and traditions of Christmas actually pre-date the birth of Jesus, and many of them are downright deceptive in their meaning and origin. Anyway, who cares when Christ was born? Christmas Day,the 25th of December,is the biggest festival(节日)celebrated in the Christian countries of the everyone enjoys Christmas Day,it is particularly enjoyed by children,who get very excited because of the presents they know they are going to children believe that their presents are brought by Father Christmas(圣诞老人).Father Christmas is a kind of old man who,the children are told,lives at the North travels through the sky on a sleigh(雪撬) which is pulled by reindeers(驯鹿) and loaded with(装满) on the roof of houses,he enters by climbing the chimney(烟囱).When small children go to bed on Christmas Eve,they hang a stocking at the end of their parents warn them not to try to look at Father Christmas,or he will not leave them they wake,they find their stockings filled with are very excited on Christmas morning and always wake up early. Christmas is also a family any members of the family as possible gather to eat,play party games and watch the special Christmas programmes on TV. Christmas The Feast of Christmas It is not easy to pin-point the origins of the Christmas feast, today the more important feast of the Christmas season in most western Christian churches. One can only say for certain that the birth of Jesus Christ was being celebrated in Rome by the year 336 .; afterwards the feast was celebrated in other Christian churches throughout the world. Why it was celebrated on December 25th is another question. No date for the birth of Jesus can be found in the New Testament, which is concerned more with the question "Who is Jesus?" than the date of his birth. Early Christian speculation about his birth date was influenced by the symbolism of the changing seasons, then popular in religious thought, which paid careful attention to the equinoxes and solstices of the sun. Christian scholars speculated that Jesus was conceived at the spring equinox (March 25th) and therefore was born on December 25th, the date of the winter solstice. In many of the Christian churches, March 25th is still the Feast of the Annunciation, when the Angel Gabriel announced to Mary that she was to be the mother of Jesus. Possible impluse for the feast of Christmas may have came too from the establishment of the pagan feast of the "Unconquered Sun-God" by the Emperor Aurelian in 274 . to be celebrated on December 25, the day of the winter solstice in Rome and throughout the empire. In response, Christians could celebrate the feast of the "Sun of righteousness" (Malachi 4,2), Jesus Christ, who called himself " the light of the world." Father Christmas It is said that in the year of 300 AD, there was a kind old man and his name was Saint Nicholas. He was always ready to help the poor and often gave presents to them. Today, Father Christmas is an imaginary figure, but nearly all young children believe in him. They think he is a happy old man with a long white beard and a long red robe. On the night of the twenty-fourth of December every year, Father Christmas from some cold northern land comes down the chimney of the fireplace to put presents by the beds of children or to fill their stockings. So when children go to bed that night, they hang up their stockings, and on Christmas morning they wake to find them full of presents. Of course, it's really their parents who fill the stockings. Another name for Father Christmas is Santa Claus.||:此外的书籍有《从日常生活禁忌语看中西文化差异》论文文献综述,需要杜学增的《中英(英语国家)文化习俗比较》, 唐纳的《西方禁忌大观》,郁龙余的《中西文化异同论》。【采纳后赞一下!】

死亡对于人们来说是没有办法避免的,茫茫宇宙,大千世界,人们在这里诞生、成长,直到最后的死亡。几千年来人们形成的丧葬礼仪,是既要让死去的人满意,也要让活着的人安宁。在整个丧葬的过程中,是生者与死者的对话,两者之间存在着一个坚韧的结——念祖怀亲。这个结,表现在生者和死者之间的实体联系中,也表现在两者之间的精神联系之中。而这就揭示了中国人生死观的深层内涵。 停尸仪式 他被移到正屋明间的灵床上,在亲属们的守护下度过生命中最后的时刻,这叫做"挺丧 报丧仪式 报丧可以说是人死后的第一种仪式了,它用发信号的方式把有人逝世的消息告诉亲友和村人。 招魂、送魂仪式 客死在他乡的魂魄,找不到归途.除非他的家人替他"招魂",使他听到那企望着他的声音,他才能够循着声音归来。 做‘七’仪式 人们认为,人死后七天才知道自己已经死了,所以要举行"做七",每逢七天一祭,"七七"四十九天才结束。这主要是受佛教和道教的影响。 吊唁仪式 一般吊唁者都携带赠送死者的衣被,并在上面用别针挂上用毛笔书写的"某某致"字样的纸条。 入敛仪式 入殓有"大敛"和"小敛"之分。小敛是指为死者穿衣服,"大殓"是指收尸人棺,汉族民间俗称为"归大屋"。 丧服仪式 在丧礼中,晚辈给长辈穿孝主要是为了表示孝意和哀悼。这本来是出自周礼,是儒家的礼制,后来,又被人们引申成为亡人"免罪"。

中国要火化的 中国请自己所有的亲戚去痛苦一场国外不需要 而国外不一样

1. 华人风俗 传统华人的丧葬习俗,一般是原始观念和封建观念的混合体,千百年来一直在民间流传,形成各地风俗民情。 江汉平原:红白喜事一样锣鼓 江汉平原上人们娶亲一般是又吹喇叭又打锣鼓,为死人送葬只打锣鼓不吹喇叭,但潜江浩口镇一带风俗特殊,不管是娶亲还是送葬,只打锣鼓不吹喇叭。 传说,从前潜江有个县太爷是有名的色鬼,一听见娶亲的喇叭响,就吩咐手下人把新娘子拖进县衙过一夜,许多青年男女与之抗争丢了性命。 有一位穷秀才娶媳妇前灵机一动,用送葬鼓乐迎亲,即娶亲时只请打锣鼓的、放鞭炮的,不请吹喇叭的。果然,穷秀才平安地娶回了媳妇,县太爷却全然不知。 后来人们就学着穷秀才的样子娶亲,时间长了逐渐成为风俗传承到今。现潜江一带依然娶亲时不吹喇叭。 荆州:阎王请喝忘魂汤 “出门三五里,各处一乡风”。荆州各县的丧葬习俗不尽一致各有特点。据说阎王爷派阴差“无常”专门摄取那些在生死簿上已被注销了的人。因此,松滋县有这样一个习俗:病人弥留之际,其亲属要请健壮男子手执刀剑,围坐在病床前,还在床上罩上渔网,说这样可以阻止“无常”接近病人。人一旦撒手西去,家人却刻在门外烧“落气纸”,这是给阴差送的草鞋费,让他在押送阴魂时不要太粗野;人们还要请僧道“开路”,烧纸轿、纸马供死人代步用;“开咽喉”目的是让死者在阴间也能进食。 仙桃地区还有这样一个风俗,人死之后,在死者嘴里放几片茶叶。传说,人死了后也不忘亲人,天天哭泣不肯去见阎王。阎王就做了一种“忘魂汤”,又在汤里放上几片茶叶,派夜叉端去劝死者喝。死者口哭干了,以为端来的是茶,接过就喝,结果这一喝把什么都忘记了,乖乖地去见阎王了。 这件事不知怎么让死者的家人知道了,他们不愿意死者忘记自己的亲人,就设法糊弄夜叉。事先在死者嘴里放上几片茶叶,待夜叉来劝喝“忘魂汤”时,看见死者嘴里有茶叶渣,以为已经喝了“忘魂汤”。这样死者也就不会忘记自己的亲人了。 鄂东北黄冈:夫亡丧妻哭姐妹 鄂东北黄冈有一个奇特的风俗,不管是丈夫死了妻子,还是妻子失去了丈夫,他(她)们在哀诉哭泣时,总是一口一声“我的姐妹呀!”为什么不称夫妻而称姐妹呢?据说这是自古传下来的风俗。 相传盘古开天劈地时,世上还没有人。盘古琢磨着怎样造出人来,一抬头看到太阳和月亮兄妹俩,就要他们结为夫妻生儿育女。 月亮妹妹性情乖巧,听了盘古的话,吓得脸色发白,忙躲到树林里去了。太阳哥哥脸色绯红,冲着盘古说:“我们是兄妹,怎能结为夫妻?”盘古说:“世上没有人,要你们太阳月亮做什么事?这样吧,我这里有一副石磨,你们一人拿一块磨,从天上往地下滚,要是磨合在一起,你们就结为夫妻;若磨合不到一起,你们就还做兄妹”。太阳这才点头同意。 盘古将磨交给太阳和月亮,他们提起往下一滚,盘古暗中用手一点,滚下去的磨正好合在一起。盘古说:“这是天意,你们只好这样办。”太阳还在犹豫,怕后人笑话,盘古给他一把针说:“要是有人敢看着你笑,你就用针扎他的眼睛。” 太阳哥哥和月亮妹妹结为夫妻。此后,世上夫妻都称为兄妹。后人也不敢看太阳,一看眼睛就针扎样疼。 满梅:将逝世者捆在椅子上 在满梅有一个奇特的风俗,即人死后要把尸体扶到椅子上坐着,还要用一根绳子捆起来,死者面前再放一张小方桌。 为什么有这样的习俗呢? 据说从前有一个媳妇常虐待婆婆,婆婆年纪老了只好忍气吞声。 不久,婆婆死了,尸体被放在椅上坐着,亲戚朋友都来吊丧,媳妇也到椅前哭几声应景。不料婆婆阴魂不散,一下子从椅子上跳起来,把媳妇死死抱住,人们怎么也掰不开。 媳妇知道婆婆死也记住了自己的不孝,只好当着众多乡亲面,将自己如何虐待婆婆之事一一讲出。大家都跪下为媳妇求情,婆婆这才把手慢慢松开坐到椅子上。 后来人们怕再有这样的事发生,就把死人捆在椅子上,面前还放一张桌子挡住,这样死人也就跳不起来了。 土家人:欢喜跳丧送亡人 跳丧是土家人特有的丧葬习俗,又叫“散忧祸”、“撒尔活”。这种在亡灵前跳一夜丧鼓舞的习俗,据说是由巴人传下来的。 在土家山寨,不论哪家死了老人,乡邻们都不顾劳累从各家赶来,为亡人跳一夜“撒尔活”。长阳就有这样的歌谣:“半夜听到丧鼓响,不管是南方是北方,你是南方我要去,你是北方我要行,打不起豆腐送不起情,打一夜丧鼓送人情。”死者的家人也早早地准备好姻酒,腾出跳丧的场子,将亡人的棺材停放在堂屋正中,在棺材的左前方放一个自制的大牛皮鼓。 随着门外“嗵、嗵、嗵”三声铳炮响起,一班班男女老少涌进堂屋,他们在棺材前的空地上互相邀约,踩着鼓点边歌边舞。他们的头、手、肩、腰、臂、脚上下一齐协调动作,跳着变幻多姿的舞步。他们时而相互击掌;时而绕背穿肘;时而扭肩擦背;时而嘴唇触地衔物,说是“燕子含泥”;时而蹲下踮脚打旋;时而相互嬉戏;时而沉默;时而呼啸唱和。是欢乐还是悲哀,难以说清。不过土家人有这样一个习惯:热热闹闹陪亡人,欢欢喜喜办丧事。 武汉:清明扫墓奇观 每当清明前后,一向冷清寂静的石门峰、扁担山、九峰等公墓区顿时热闹起来。车声、鞭炮声、哭声、嬉笑声以及小商贩叫卖香烛、纸线、食品的吆喝声遍于四野。只见满山烟雾缭绕、火光点点,从山脚到山顶布满了人群,形成了武汉地区独特的祭扫习俗景观。 武汉人最看重的是庙祭和山头祭。从前富裕人家要烧91斤纸钱,表示对死者“九死一生还”的寄托,还要点9柱香、9支红烛,供奉的食物由必须有肉包子和香饼,以使死者在生还转世步出阴间时免受恶狗的缠噬。 当然,这些老规矩如今大多已不复存在了,但武汉人还是保留了一些传统习俗,只是在形式上加以变异。如扫墓时携同家人和朋友踏青,祭毕,人们围坐在一起吃一笼酒菜或面包冷饮,然后春游踏青,边聊边挖野菜,据说这种野菜吃后可使人避邪防病。有的人家并无家人坟冢,但也随扫墓人流来到郊外,选择一环境优雅之处,用树枝就地划一圆圈,权当祖宗之墓烧纸焚香,然后席地而坐野餐,最后踏青于郊野。这样的人家是以祭扫为次,郊游为主。 葬礼习俗:殓期 殓期指的是人死后至入棺这个阶段。孝在中国传统文化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被视为德之本。孔子早在二千多年前就对以孝著称的门徒曾子说过:“夫孝,始于事亲,中于事君,终于立身。”但自古以来,衡量“孝”的普遍标准,主要是看其对父母“生养死葬”的态度,因此丧葬仪礼一开始,其孝亲的特色就十分显著。 泉俗凡己50岁或做“公(爷爷)妈(奶奶)辈”者,在病危临终之际,均要“上厅边”,即让其卧于本家或祖厝厅堂边由四块床板临时搭成的简易床铺上,儿孙,媳妇都守候在旁送终。死者即将断气时,亲眷要边哭边为其更换寿衣,穿上鞋袜,动作要快,如迟至断气后,有“死者得不到”之嫌。死者寿终正寝后,当即用其被单复盖躯体与面部,亲眷围尸恸哭,治丧即告开始。 孝男出门,自池旁、埂边或大路口取回泥土一块,用瓦片取回,土上插香,置于尸体脚端处的地上,以示“人死入土为安”,并置米饭一碗,上插竹筷一双,称“脚尾饭”,或叫“辞生饭”。亲眷要不断地续香,焚烧冥纸(说是阴间使用的纸币),为死者前往阴间准备足够的“盘缠”。为让死者在冥冥之中走向光明,尚须点白烛一支或油灯一盏,要注意不使熄灭,称“点脚尾烛”。如再加上早在死者生前为备“百年”之后启用所“竖”之“生寿”(俗称“起大厝”),以及寿终之后“做功德”时所焚烧的纸糊大厝(内有纸糊的各种日常生活用品,甚至有佣人、汽车等),可谓是对死者的衣、食、住、行诸方面都考虑到了,而且类似的做法,在整个丧葬仪礼过程中,还会不断地出现。 治丧之家要在大门上挂上一块白布,或于原贴红联处覆盖白纸,让周围的人们都知道,并向堂亲姻戚报丧,给在外地或海外亲人发讯,子女闻讯奔丧。其中向姻戚报丧,尤要慎重。我国古代多流行族外婚,同姓不婚,因此联婚就成为加强部落、氏族、家族、各姓氏之间关系的极其重要的感情纽带。故《礼记.昏义》在记述婚姻的功能时,首先强调的就是“合二姓之好”。但联婚的成果,常因一方的不幸去世而产生波折。在泉州,有的外家因怀疑女儿在夫家受虐待而死于非命(有的也确为事实),就纠集人马前往亲家“吃人命”的事时有所闻。因此民间在为女性长辈举办丧事时,十分注意姻亲关系,并形成了一些相应的习俗,这在新编的《安溪县志. 风俗志》中有比较详细的记载。 收殓前,孝男年长者要手提小桶,领全家孝眷到附近公用井乞水,回到家门口,取水一碗进屋洗尸,余水倾倒门外,然后为死者举行“辞生祭”,即可入殓。入殓时,凡生肖五行与死者相克者,均应回避,以免犯“冲煞”,收殓后,孝男孝女需将死者生前所用过的日常生活用品,送至郊外或村外焚化,俗称“送草”,或叫“送脚尾”。事毕,再由道士在室内外进行一些祓凶驱邪的仪式,俗称“收乌”(或于守灵结束进行)。 ttp:// 想了解的仔细就买本书看求采纳

丧葬仪式的论文参考文献

在丧葬过程中于死者的灵堂上点长明灯,是民间风俗。把油灯当做死者的灵魂之所,如果油灯保持不灭,那么死者的灵魂就可以保持完整,进而顺利的转世轮回。

守灵期间,灵堂的供桌上燃有一盏油灯,时时加油,不使熄灭,号为"长明灯"。现在有特大号的蜡烛,能连续燃烧几天,可减轻守灵人的负担。

民间认为,守灵时围观伴宿者越多,丧家脸上就越光彩。

灵前安放一张桌子,悬挂白桌衣,桌上摆着供品、香炉、蜡台和长明灯等。在没有收殓之前,这盏长明灯不管白天晚上都要有人看守,不能让它熄灭。

据说,这盏灯就是死者的灵魂。尸体和灵柩都忌讳停放在光天化日之下。据说,怕受所谓"日晶月华",更怕冲犯上天过往的神灵。因此只要是举行简单的祭奠仪式,就必须要搭灵棚。

古时候的人们相信灵魂不死,他们认为死亡仅仅是灵魂摆脱了肉体的束缚,必须使灵魂有一个安顿之处,演变到后来,便出现了灵堂。人死后,丧家在家门口外搭建灵棚,或在厅堂内设灵堂,使死者灵魂有安息之处,也是亲友吊丧死者的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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丧葬文化

中国的丧葬文化其实是一个漫长的过程,原始社会时期,人死后像动物一样,无人问津;在氏族公社时期,活人不忍心看见逝者身体腐坏,便为逝者盖上柴草,埋于野外,这其实就是最早时期的土葬。

当人类开始相信有灵魂的存在后,便添加了随葬品的应用。继而,柴草换成了棺材,随葬品的样式也越来越丰富;等级制度存在后,人们开始有了宗教信仰。

丧葬仪式便开始分为三六九等,厚葬之风开始盛行,奴隶主利用宗教维持其统治,大力提倡厚葬,甚至把奴隶作为殉葬品埋葬。

天子、诸侯、大夫、士、百姓、奴隶,在殓、殡、祭上,都有等级的区分;民俗理念的出现,人们对丧葬文化又添加了许多神话色彩,奈何桥、望乡台、孟婆汤、恶狗村就是这一时期的产物。

丧葬主要包括停尸仪式、报丧仪式、吊唁仪式、入殓仪式、丧服习俗、出丧择日仪式、哭丧仪式、下葬仪式、做七习俗、招魂送魂习俗、下葬择日这十一个部分,每一个部分都有其重要的意义,都是一门艺术。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灵堂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丧葬文化

北京市殡葬改革30年成果概况北京市殡葬管理机构是北京解放以后,从接收和改造“杠房”等旧的殡葬服务行业发展而来。作为政府管理殡葬事务的职能部门??北京市殡葬管理处于1984年正式成立。随着北京市各项民政事业的发展,北京市的殡葬工作坚持殡葬改革的方向,逐步走上了法制化、规范化轨道,为首都殡葬业健康、有序、持续发展提供了保障。同时,北京市殡葬管理处把目光放在树立殡葬行业新形象上,促进了首都精神文明建设,维护了社会稳定。改革开放以来,北京市殡葬事业呈现出蓬勃发展的势头,取得了突出成就。一、深化殡葬改革北京是六朝古都,市井风俗独特,从晚清延续下来的旧丧葬习俗颇多,既是佛、道等宗教仪式和纯民俗的混合,又兼有满、汉等民族特色,既隆重又繁琐。其中,以土葬为主的丧葬习俗亟需变革。1956年4月27日,毛泽东等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率先在实行火葬倡议书上签字,揭开了中国殡葬改革的序幕,大大加速了全国人民由土葬习俗到火葬改革的转变过程。作为首善之区的北京,殡葬改革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与时代同步,殡葬习俗发生了根本的转变。推行火葬是我国殡葬改革的核心内容,火化率是推行火葬成绩的重要标志。北京市自从推行火葬以后,火化率一直保持全国前列,但是在80年代,由于旧的丧葬陋俗有所抬头,土葬回潮,造成火化率下滑。90年代以来,北京市及各区县民政局和各殡葬事业管理部门加大力度,积极组织开展殡葬改革宣传活动,充分发挥各基层殡葬网络组织和居(家)委会红白理事会的作用,把殡葬改革纳入精神文明建设活动中,引导广大群众摈弃旧的丧葬陋俗,倡导文明节俭的殡仪新风。为此,北京市殡葬管理处采取有力措施,协调各级民政部门层层抓落实,签订责任书,明确职责和任务,采取说服教育与行政手段相结合的方式,提高火化率遏制土葬陋俗,有效控制了土葬及尸体外运事件,使北京市的火化率从1984年的64%稳步提高到1994年的98%。1994年以后持续保持在98%以上,18个区县中有15个火化率达到100%。北京市还一直把提高火化率与治理乱埋乱葬现象结合起来,对平坟工作长抓不懈。由于平坟工作复杂,往往是平而复起,屡平屡起,一些干部只能“望坟兴叹”。1998年是北京市平坟工作具有里程碑的一年,北京市各级领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管理、切实保护耕地的通知》精神和市领导关于“要彻底治理乱埋乱葬”的指示要求,把平坟专项治理作为综合治理的一项重要内容。在行动中,市及各区、县的领导亲自抓,有的区县领导亲自平掉自家祖坟,起到了带头作用。同时,给平坟户采取一些优惠政策及建立公益性骨灰林、骨灰堂等措施,深受广大群众欢迎。仅1999年,全市共平坟7万多个,净化了公路、铁路两侧、河湖、旅游风景区可视范围内的环境,既防止了乱埋乱葬,也堵塞了土葬陋习的回潮。骨灰安置也是殡葬管理的一个重要问题。1987年以前,主要依靠骨灰堂安放骨灰,场地狭小,祭扫不便,且容易造成人员拥挤,形成事故隐患。1987年清明节老山骨灰堂前因祭扫群众过多,拥挤不堪,险些造成重大事故。为解决这一问题,90年代以来,北京市先后兴建了近30个公墓以解决骨灰安置问题。但仍面临着严峻的形势:人口迅速增长与对墓地不断需求的矛盾日益突出。北京市每年人口死亡数约为7万多人,如果都要占地修墓的话,人们的生存空间就会被逝者大量占用,骨灰安置方式的改革刻不容缓。为此,北京市大力推行骨灰处理多样化、立体化,推出了骨灰堂、骨灰墙、骨灰廊、骨灰塔、骨灰深葬亭等方式。这样不仅可以节省土地,也节约了修墓所需的费用。随着时间的推移,北京市加大宣传力度,推广新的安葬方式,引导人们把保留骨灰向少占地或不占土地的方向发展,进而达到不保留骨灰的目的。从20世纪90年代初期,北京市在一些陵园建设骨灰林试行植树葬。骨灰林由殡葬部门管理,参照林业部门经营管理办法,结合殡葬行业的特点实行科学化管理。园方负责树木保活,并允许丧家根据亡者生前的爱好、习俗、信仰、身份等选择不同的树种,可由园方植树,也可由丧家自己植树,允许丧主与其直系亲属的骨灰安葬于同一棵数下。骨灰林不占耕地,将荒山瘠地绿化,既可减少国家对绿化的投资,又大大减轻了国家对增设骨灰安放设施而增加的财政负担。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率先垂范,身体力行。李先念、陈云、聂荣臻、彭真、杨得志等同志的骨灰深植在八宝山革命公墓的常青树下。2001年10月,北京市首家花园型无墓碑公墓??北京长青园正式营业,海淀区、丰台区、昌平区也先后建成以绿葬为主的陵园。在这里,传统的墓碑被各类树木和花草所取代,草坪葬、植树葬、骨灰墙代表了绿色殡葬的发展方向,标志着以绿色环保为主旨的“绿色安葬”方式开始在北京正式推行。更令殡葬工作者欣慰的是,经过多年的宣传推动,很多人开始逐步认可不保留骨灰的骨灰海撒方式。1994年5月,北京市成功组织了首次海撒活动,共有185位亡者的骨灰伴着鲜花与思念从天津渤海湾撒入浩瀚的大海。从1994年5月到2007年底,北京已组织了60次海撒,共有11332人参加,有5303位亡者的骨灰撒入大海。由厚葬、土葬到薄葬、火葬,从保留骨灰到骨灰撒入大海,人们的思想观念不断更新,社会文明程度不断提高。二、加强法制化、规范化和干部职工队伍建设北京市殡葬改革在取得可喜成果的同时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这些问题如不加以纠正解决,将阻碍殡葬事业的发展,有的甚至会酿成社会不稳定因素。据统计,截止1994年底,北京市先后出现39座非法公墓,共占地600亩,兴建坟墓万余座。对此,殡葬管理部门认识到:虽然遗体火葬这一文明的丧葬习俗已被绝大多数群众接受,但要改变中国几千年遗留的丧葬观念,需要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制度去规范人们的丧葬行为,巩固已取得的殡葬改革成果。1996年7月11日,北京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在全国率先通过了《北京市殡葬管理暂行条例》,2001年进行了修订,正式颁布了《北京市殡葬管理条例》(简称《条例》),标志着北京市的殡葬管理已逐步走向了法制化轨道。北京市除了加大宣传力度外,还于同年10月成立了全国第一支殡葬管理行政执法队伍,全面负责北京市的殡葬行政执法工作,并对区县的殡葬行政执法进行检查、监督和指导。执法人员必须执证上岗,北京市民政局每年举办执法培训班,邀请专家讲解有关法律、法规,提高殡葬执法人员的整体素质和业务能力,促进了执法的规范化。北京市政府专门发文,对取缔、改造非法公墓和平坟工作提出具体要求,责成有关部门将这项工作与精神文明建设和治理“脏、乱、差”结合起来,从根本上清理整顿。北京市殡葬管理处依据《条例》及市政府指示精神,先后制订了《北京市殡葬管理行政执法办法》等四个行业管理规范性文件,并与各区县执法人员联合作战。他们从严整顿、清理了北京市的非法公墓,取缔非法殡仪机构和无照摊贩,没收、销毁了一大批丧葬迷信用品,平毁几万座散葬公墓,对8个城区的寿衣店进行常年检查,严厉处罚和取缔出售丧葬迷信用品的经营网点。1997年至2008年间,北京市共开展殡葬执法19300人次,纠正违法行为6793起,罚款、没收违法所得821943元。而且,所有的殡葬管理行政执法行为均未引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随着改革开放的逐步深入,北京市将市场机制引入殡葬行业中,用激励机制催化职工潜能,用淘汰机制吐故纳新,为殡葬行业的发展注入了活力。按照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并重的原则,对殡葬事业的经营管理进行了重大改革。一是进一步明确了岗位责任制,以制度规范职工行为。1994年,八宝山革命公墓骨灰堂实行代班主任制度,让职工直接参与管理,实现了民主管理,调动了职工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增强了职工的主人翁责任感。东郊殡仪馆也建立了每日主任值班制度,负责处理当班的业务工作,解决突发问题,考核当日值班人员,收集丧家意见等。二是继续完善经营承包办法,把管理、服务、经营和经济指标逐级分解承包到班组或个人,改革分配办法,打破平均主义和大锅饭的模式,实行奖效挂钩,拉大奖金差距,使殡葬一线的职工获得较大的经济效益。坚持定期对职工进行业绩考核,做到奖勤罚懒,对工作不积极以及出现业务差错的同志扣发奖金或调离岗位,对表现突出,成绩优异的给予相应奖励。目前,北京殡葬管理已建立了基本合理的用人机制、分配机制、激励机制和竞争机制。殡葬业是伴随着人类的文明进程而演绎变革,但它的发展相对滞后,且不平衡。在长期的演变中,不同地区、不同信仰、不同生活习性,演绎了不同的殡葬方式、殡葬理念。如何剖析现状,引导突破,这也正是时代赋予殡葬文化的重任。北京市殡葬管理部门顺势而为,注重营造整个行业的文化氛围,发挥理论先导作用,在以往文化建设成就基础上,成立以殡葬工作研究和殡葬文化研究为主的机构,并出版体现北京殡葬行业特点的杂志《八宝山》。良好的行业文化形象,吸引了一批批人才加盟殡葬事业行列。过去,曾被人们看不起的下九流“杠业”,如今吸引了一只只凤凰到这里栖息落户。北京市殡葬管理处立足于提高全员素质,在科技振兴行业的人才战略下,从“育才、引才、用才、爱才”四个方面构建和实施“人才工程”,积极拓宽渠道,引进人才。通过组织调配、社会招聘、引进大学毕业生、接收部队转业干部和聘请科技顾问等多种形式,广纳贤士。引进各类高学历人才近200名,与此同时重视人才的培养使用及全员素质提高。坚持采用技能教育、学历教育与岗位培训相结合,每年举办计算机、财会、统计、人事管理、礼仪服务等培训班。95%以上的干部职工参加了培训,并取得了单项合格证书,40%以上的职工成为规范服务先进个人,鼓励职工在岗参加函授学习,并从时间、资金方面给以支持,北京市殡葬全行业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干部,由1994年的6%提高到2008年的49%,这些具有不同特长的各类人才在自己的岗位上发挥着聪明才智。八宝山殡仪馆的技术人员集众多智慧,成功研制了国内先进的CH-93型自动程序控制火化炉,并通过部级鉴定,荣获北京市科学技术进步奖。在殡仪服务、管理体制的研究中,大量论文被中国殡葬协会和各级报刊选用,为首都殡葬事业的快速发展提供了智力支持。

中国汉族传统习惯,结婚时要贴红对联,戴红花,新郎新娘要披红挂彩,故称为“红事”。人死了,其子孙要披麻戴孝,一律用白布,故称为“白事”。红白喜事的操办由于民族风俗的不同而异。随着人们文化水平的提高和移风易俗,红白喜事的操办也已大大从简。 1.婚姻习俗我国婚姻习俗有几千年悠久历史,特别经过封建时代的演变与丰富,形成一整套婚俗规范。婚姻习俗直接受婚姻制度的影响,我国由于多民族及其社会发展不平衡,在婚姻的发展过程中形成了众多的婚俗形式,有些婚俗至今都还存在一定影响。就我国民族的婚俗现状来看,我国婚姻目前至少有以下几种礼仪,即求婚、合婚、相亲、订婚(过小节)、完聘(过大节)、定婚期、迎聚、拜堂、婚宴、合卺、闹房、归宁。这些程序联系起来构成了完整的婚礼。 2.丧葬习俗人死为丧,为死者举行一定的安葬仪式称为葬。不以礼仪的葬叫做埋。丧葬礼简称丧礼、葬礼。丧礼的程序一般有停、奔丧、挂孝、坐夜(守灵)、入殓、吊孝、出殡。葬礼有集体葬、合葬、迁葬、蒿葬、水葬、风葬、悬棺、洞穴葬、火葬、土葬、天葬等。现代丧葬礼仪有下面一些具体礼节:成立治丧组织、发讣告、赠挽联、唱挽歌、献花圈、戴黑纱白花、守灵、向遗体告别、开追悼会、致悼词等。

北京市殡葬改革30年成果概况北京市殡葬管理机构是北京解放以后,从接收和改造“杠房”等旧的殡葬服务行业发展而来。作为政府管理殡葬事务的职能部门??北京市殡葬管理处于1984年正式成立。随着北京市各项民政事业的发展,北京市的殡葬工作坚持殡葬改革的方向,逐步走上了法制化、规范化轨道,为首都殡葬业健康、有序、持续发展提供了保障。同时,北京市殡葬管理处把目光放在树立殡葬行业新形象上,促进了首都精神文明建设,维护了社会稳定。改革开放以来,北京市殡葬事业呈现出蓬勃发展的势头,取得了突出成就。一、深化殡葬改革北京是六朝古都,市井风俗独特,从晚清延续下来的旧丧葬习俗颇多,既是佛、道等宗教仪式和纯民俗的混合,又兼有满、汉等民族特色,既隆重又繁琐。其中,以土葬为主的丧葬习俗亟需变革。1956年4月27日,毛泽东等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率先在实行火葬倡议书上签字,揭开了中国殡葬改革的序幕,大大加速了全国人民由土葬习俗到火葬改革的转变过程。作为首善之区的北京,殡葬改革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与时代同步,殡葬习俗发生了根本的转变。推行火葬是我国殡葬改革的核心内容,火化率是推行火葬成绩的重要标志。北京市自从推行火葬以后,火化率一直保持全国前列,但是在80年代,由于旧的丧葬陋俗有所抬头,土葬回潮,造成火化率下滑。90年代以来,北京市及各区县民政局和各殡葬事业管理部门加大力度,积极组织开展殡葬改革宣传活动,充分发挥各基层殡葬网络组织和居(家)委会红白理事会的作用,把殡葬改革纳入精神文明建设活动中,引导广大群众摈弃旧的丧葬陋俗,倡导文明节俭的殡仪新风。为此,北京市殡葬管理处采取有力措施,协调各级民政部门层层抓落实,签订责任书,明确职责和任务,采取说服教育与行政手段相结合的方式,提高火化率遏制土葬陋俗,有效控制了土葬及尸体外运事件,使北京市的火化率从1984年的64%稳步提高到1994年的98%。1994年以后持续保持在98%以上,18个区县中有15个火化率达到100%。北京市还一直把提高火化率与治理乱埋乱葬现象结合起来,对平坟工作长抓不懈。由于平坟工作复杂,往往是平而复起,屡平屡起,一些干部只能“望坟兴叹”。1998年是北京市平坟工作具有里程碑的一年,北京市各级领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管理、切实保护耕地的通知》精神和市领导关于“要彻底治理乱埋乱葬”的指示要求,把平坟专项治理作为综合治理的一项重要内容。在行动中,市及各区、县的领导亲自抓,有的区县领导亲自平掉自家祖坟,起到了带头作用。同时,给平坟户采取一些优惠政策及建立公益性骨灰林、骨灰堂等措施,深受广大群众欢迎。仅1999年,全市共平坟7万多个,净化了公路、铁路两侧、河湖、旅游风景区可视范围内的环境,既防止了乱埋乱葬,也堵塞了土葬陋习的回潮。骨灰安置也是殡葬管理的一个重要问题。1987年以前,主要依靠骨灰堂安放骨灰,场地狭小,祭扫不便,且容易造成人员拥挤,形成事故隐患。1987年清明节老山骨灰堂前因祭扫群众过多,拥挤不堪,险些造成重大事故。为解决这一问题,90年代以来,北京市先后兴建了近30个公墓以解决骨灰安置问题。但仍面临着严峻的形势:人口迅速增长与对墓地不断需求的矛盾日益突出。北京市每年人口死亡数约为7万多人,如果都要占地修墓的话,人们的生存空间就会被逝者大量占用,骨灰安置方式的改革刻不容缓。为此,北京市大力推行骨灰处理多样化、立体化,推出了骨灰堂、骨灰墙、骨灰廊、骨灰塔、骨灰深葬亭等方式。这样不仅可以节省土地,也节约了修墓所需的费用。随着时间的推移,北京市加大宣传力度,推广新的安葬方式,引导人们把保留骨灰向少占地或不占土地的方向发展,进而达到不保留骨灰的目的。从20世纪90年代初期,北京市在一些陵园建设骨灰林试行植树葬。骨灰林由殡葬部门管理,参照林业部门经营管理办法,结合殡葬行业的特点实行科学化管理。园方负责树木保活,并允许丧家根据亡者生前的爱好、习俗、信仰、身份等选择不同的树种,可由园方植树,也可由丧家自己植树,允许丧主与其直系亲属的骨灰安葬于同一棵数下。骨灰林不占耕地,将荒山瘠地绿化,既可减少国家对绿化的投资,又大大减轻了国家对增设骨灰安放设施而增加的财政负担。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率先垂范,身体力行。李先念、陈云、聂荣臻、彭真、杨得志等同志的骨灰深植在八宝山革命公墓的常青树下。2001年10月,北京市首家花园型无墓碑公墓??北京长青园正式营业,海淀区、丰台区、昌平区也先后建成以绿葬为主的陵园。在这里,传统的墓碑被各类树木和花草所取代,草坪葬、植树葬、骨灰墙代表了绿色殡葬的发展方向,标志着以绿色环保为主旨的“绿色安葬”方式开始在北京正式推行。更令殡葬工作者欣慰的是,经过多年的宣传推动,很多人开始逐步认可不保留骨灰的骨灰海撒方式。1994年5月,北京市成功组织了首次海撒活动,共有185位亡者的骨灰伴着鲜花与思念从天津渤海湾撒入浩瀚的大海。从1994年5月到2007年底,北京已组织了60次海撒,共有11332人参加,有5303位亡者的骨灰撒入大海。由厚葬、土葬到薄葬、火葬,从保留骨灰到骨灰撒入大海,人们的思想观念不断更新,社会文明程度不断提高。二、加强法制化、规范化和干部职工队伍建设北京市殡葬改革在取得可喜成果的同时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这些问题如不加以纠正解决,将阻碍殡葬事业的发展,有的甚至会酿成社会不稳定因素。据统计,截止1994年底,北京市先后出现39座非法公墓,共占地600亩,兴建坟墓万余座。对此,殡葬管理部门认识到:虽然遗体火葬这一文明的丧葬习俗已被绝大多数群众接受,但要改变中国几千年遗留的丧葬观念,需要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制度去规范人们的丧葬行为,巩固已取得的殡葬改革成果。1996年7月11日,北京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在全国率先通过了《北京市殡葬管理暂行条例》,2001年进行了修订,正式颁布了《北京市殡葬管理条例》(简称《条例》),标志着北京市的殡葬管理已逐步走向了法制化轨道。北京市除了加大宣传力度外,还于同年10月成立了全国第一支殡葬管理行政执法队伍,全面负责北京市的殡葬行政执法工作,并对区县的殡葬行政执法进行检查、监督和指导。执法人员必须执证上岗,北京市民政局每年举办执法培训班,邀请专家讲解有关法律、法规,提高殡葬执法人员的整体素质和业务能力,促进了执法的规范化。北京市政府专门发文,对取缔、改造非法公墓和平坟工作提出具体要求,责成有关部门将这项工作与精神文明建设和治理“脏、乱、差”结合起来,从根本上清理整顿。北京市殡葬管理处依据《条例》及市政府指示精神,先后制订了《北京市殡葬管理行政执法办法》等四个行业管理规范性文件,并与各区县执法人员联合作战。他们从严整顿、清理了北京市的非法公墓,取缔非法殡仪机构和无照摊贩,没收、销毁了一大批丧葬迷信用品,平毁几万座散葬公墓,对8个城区的寿衣店进行常年检查,严厉处罚和取缔出售丧葬迷信用品的经营网点。1997年至2008年间,北京市共开展殡葬执法19300人次,纠正违法行为6793起,罚款、没收违法所得821943元。而且,所有的殡葬管理行政执法行为均未引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随着改革开放的逐步深入,北京市将市场机制引入殡葬行业中,用激励机制催化职工潜能,用淘汰机制吐故纳新,为殡葬行业的发展注入了活力。按照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并重的原则,对殡葬事业的经营管理进行了重大改革。一是进一步明确了岗位责任制,以制度规范职工行为。1994年,八宝山革命公墓骨灰堂实行代班主任制度,让职工直接参与管理,实现了民主管理,调动了职工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增强了职工的主人翁责任感。东郊殡仪馆也建立了每日主任值班制度,负责处理当班的业务工作,解决突发问题,考核当日值班人员,收集丧家意见等。二是继续完善经营承包办法,把管理、服务、经营和经济指标逐级分解承包到班组或个人,改革分配办法,打破平均主义和大锅饭的模式,实行奖效挂钩,拉大奖金差距,使殡葬一线的职工获得较大的经济效益。坚持定期对职工进行业绩考核,做到奖勤罚懒,对工作不积极以及出现业务差错的同志扣发奖金或调离岗位,对表现突出,成绩优异的给予相应奖励。目前,北京殡葬管理已建立了基本合理的用人机制、分配机制、激励机制和竞争机制。殡葬业是伴随着人类的文明进程而演绎变革,但它的发展相对滞后,且不平衡。在长期的演变中,不同地区、不同信仰、不同生活习性,演绎了不同的殡葬方式、殡葬理念。如何剖析现状,引导突破,这也正是时代赋予殡葬文化的重任。北京市殡葬管理部门顺势而为,注重营造整个行业的文化氛围,发挥理论先导作用,在以往文化建设成就基础上,成立以殡葬工作研究和殡葬文化研究为主的机构,并出版体现北京殡葬行业特点的杂志《八宝山》。良好的行业文化形象,吸引了一批批人才加盟殡葬事业行列。过去,曾被人们看不起的下九流“杠业”,如今吸引了一只只凤凰到这里栖息落户。北京市殡葬管理处立足于提高全员素质,在科技振兴行业的人才战略下,从“育才、引才、用才、爱才”四个方面构建和实施“人才工程”,积极拓宽渠道,引进人才。通过组织调配、社会招聘、引进大学毕业生、接收部队转业干部和聘请科技顾问等多种形式,广纳贤士。引进各类高学历人才近200名,与此同时重视人才的培养使用及全员素质提高。坚持采用技能教育、学历教育与岗位培训相结合,每年举办计算机、财会、统计、人事管理、礼仪服务等培训班。95%以上的干部职工参加了培训,并取得了单项合格证书,40%以上的职工成为规范服务先进个人,鼓励职工在岗参加函授学习,并从时间、资金方面给以支持,北京市殡葬全行业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干部,由1994年的6%提高到2008年的49%,这些具有不同特长的各类人才在自己的岗位上发挥着聪明才智。八宝山殡仪馆的技术人员集众多智慧,成功研制了国内先进的CH-93型自动程序控制火化炉,并通过部级鉴定,荣获北京市科学技术进步奖。在殡仪服务、管理体制的研究中,大量论文被中国殡葬协会和各级报刊选用,为首都殡葬事业的快速发展提供了智力支持。三、优化殡仪服务殡葬行业属于特殊的服务性行业,随着社会进

丧葬文化论文参考文献

论文开题报告基本要素

各部分撰写内容

论文标题应该简洁,且能让读者对论文所研究的主题一目了然。

摘要是对论文提纲的总结,通常不超过1或2页,摘要包含以下内容:

目录应该列出所有带有页码的标题和副标题, 副标题应缩进。

这部分应该从宏观的角度来解释研究背景,缩小研究问题的范围,适当列出相关的参考文献。

这一部分不只是你已经阅读过的相关文献的总结摘要,而是必须对其进行批判性评论,并能够将这些文献与你提出的研究联系起来。

这部分应该告诉读者你想在研究中发现什么。在这部分明确地陈述你的研究问题和假设。在大多数情况下,主要研究问题应该足够广泛,而次要研究问题和假设则更具体,每个问题都应该侧重于研究的某个方面。

摘 要:汉语委婉语是丰富的,其中应首推“死亡”委婉语的使用。“死亡”同根委婉语以其独特的构词方式,展现中国死亡禁忌文化。关键词:死亡;同根词作者简介:王亚鹏(),汉,现为吉林师范大学2010级汉语言文学专业的硕士研究生。 [中图分类号]:H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2139(2012)-16-0-01 死亡,虽然被认为是不受欢迎的结局,却是人类从古至今都无法躲避的终结之处。在中国社会里,人们几乎从不直言死亡,对“死”字避而远之,古人更甚。人类对“死亡”禁忌的心理特征,使得汉语词汇中涌现出一批“死亡”委婉语,其中某些词语由相同词根组成,聚合为“死亡”同根委婉语,以其独特的构词形式讳称“死亡”。 一、同根词 同根词是指以一个相同的语素构成的一群词,就复合词而言,有AB式或BA式。它与同源词、同义词并不完全相同。王力先生说:“凡音义皆近,音近义同,或义近音同的字,叫做同源字”,认为同源词必须有共同语源,必须有音义上的承传联系。同义词是指语言中意义相同或相近的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词。其本质特征就是“有同有异”,它不需要语音的相同或相近,也不要求意义上的渊源关系。而同根词主要从词的外部形式而言,它是人们思维中类推现象在词语上的类聚反映。 二、“死亡”同根委婉语 1、以“眠”为词根的词语 《玉篇·目部》:“眠,同瞑。”《篇海类编·身体类·目部》:“眠,寐也。”《字汇·目部》:“眠,翕目也。”《正字通·目部》:“眠,寝息也,俗谓之睡。”唐李白《寻雍尊师隐居》:“花暖青牛卧,松高白鹤眠。”人死后静静地躺着那里,就好像睡着了似的,故后人常用与“睡眠”有关的词语来婉言死亡,如:安眠、长眠、永眠等。 2、以“泉”为词根的词语 《说文》:“泉,水原也。象水流出成川形。”“泉”的本义指泉水。人死后埋于地下,其深与泉相及,古人迷信,认为人死之后灵魂并未消失,故后引申泉下,指人死后所在的地方。三国魏王粲《七哀诗》:“悟彼下泉人,喟然伤心肝。”以“泉”为词根构成的合成词有:黄泉、九泉、命赴黄泉等。 3、以“归”为词根的词语 归,指“返回”的意思。《广雅·释言》:“归,返也。”万事万物都是一个循环的过程,生命也不例外。人为大自然所孕育,死后必然要回归到最初的形态,返本归元,故“归”又指人死。《尔雅·释训》:“归,鬼之为言归也。”郝懿行义疏:“生,寄也;死,归也。”故《列子·天瑞篇》云:“鬼,归也。”又云:“古者谓死人为归人。”以“归”作为基本语素婉言死亡的词语有:归土、归西、归天、归去、归阴、归丘、归山、归泉路等。 4、以“弃”为词根的词语 《说文》:“弃,捐也。”有“舍去,抛开”之义。宋陆游《夜读东京记》:“壮士放当弃躯命,书生讵忍开和好。”死亡,意味着生命的逝去。生命的消逝使得人类不得不放弃世上的一切,故人们用放弃了表达死亡的概念,如弃世、弃身。古代称天子死为弃朝、弃群臣、弃天下;称士大夫死为弃禄;称平民死为弃馆舍、弃堂帐;弃平居;称父母死为弃养。 5、以“捐”为词根的词语 捐,与“弃”相近,有“舍弃”之义。《说文》:“捐,弃也。从手,肙声。”《孙子·军争》:“举军而争利,则不及;委军而争利,则辎重捐。”曹操注:“置辎重捐,则恐捐弃也。”古人常将“捐”与表示房屋的词语搭配,用人舍弃所居之处,来喻指人之死亡,例如:捐馆舍、捐朱邸、捐华屋、捐华馆等。同时,“捐”还与一些词语搭配,表示为正义事业而献身,如:捐躯、捐生、捐命等。 6、以“殒(陨)”为词根的词语 “殒”指死,亡。《玉篇·歹部》:“殒,殁也。”《集韵·隐韵》:“殒,殂也。”《史记·汉兴以来诸侯年表》:“大者叛逆,小者不轨於法。以危其命,殒身亡国。”同时,“殒”通“陨”,表“坠落”。《正字通·歹部》:“殒,别作陨。”《淮南子·泰族》:“(赵王)思故乡,作为山水之呕,闻者莫不殒涕。”以“殒(陨)”为词根构成的合成词有:星殒(陨)、殒(陨)落、殒(陨)坠、崩殒(陨)、殒(陨)命、殒(陨)身、殒(陨)首、香消玉殒等。 7、以“徂”为词根的词语 《尔雅·释诂上》:“徂,往也。”《方言》卷一:“徂,往也。徂,齐语。”古人认为死亡不过是肉体的毁灭,其灵魂依然存在,人死只是从一个世界到另一个世界,故徂,通“殂”,死亡的婉称。《六书故·人九》:“徂,人死因谓之徂。生者来而死者往也。《史记·伯夷列传》:“于嗟徂兮,命之衰矣。”司马贞索隐:“徂者,死也。”以“徂”为基本语素构成的词语有很多,如:薨徂、崩徂、徂谢、徂没、徂世、徂逝等。 8、以“背”为词根的词语 背,本义为脊背。《说文·肉部》:“背,脊也。”段玉裁注:“脊者,背之一端,背不止于脊。”引申为离开。《荀子·解蔽》:“明月而宵行,附见其影,以为伏鬼也,仰视其发,以为立魅也。背而走。”杨倞注:“背,弃去也。”人类习惯于将“死亡”看做是“归”和“离”。“离”是以现世作为参照,人死后就是离开现世的所有,由现世转到彼世。故“背”用以作为“死”的婉称,如“背世”即离开人世,作为死的婉称。又如薨背、弃背、见背。 三、小结 死亡是人类最严肃、最忌讳的话题,人们往往对其存而不论,不直言“死”字,而是用某些与己身息息相关的事物来造字或造词,代替“死”,如:以“眠”、“泉”、“背”等为词根构成的“死亡”同根婉语,试图以此来转移注意力,缓解死亡对生者带来的悲痛。汉语“死亡”委婉语是丰富多彩、耐人寻味,对“死亡”委婉语的探究,将有助于我们构建完整的汉民族丧葬文化。 参考文献: [1]、韦丁榛.古代汉语中“死”类词语微探[J].考试周刊,2009年,第42期 [2]、温丽.汉语中的“死亡”委婉语[J].科教文汇,2008年,第22期 [3]、邹小宇、黄琳.汉语中“死亡”委婉语说略[J].文学教育,2011年,第4期 [4]、温丽.汉语中的“死亡”委婉语[J].科教文汇,2008年,第22期 [5]、孙向华.汉语死亡委婉语的文化解读[J].焦作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5年,第1期

墓室壁画的丧葬文化探讨的论文

西汉早中期的壁画墓

中国墓葬装饰的历史,至少可以追溯到殷商时期。由于商周时期的墓葬结构还未形成一种“建筑”,因此这一时期的墓葬装饰仅仅是简单的装饰。墓室壁画作为墓葬建筑装饰形式的一种,大约肇始于战国末年,经过长期发展,在西汉中期以后才逐渐流行。西汉早中期是我国壁画墓葬酝酿、形成和发展的重要时期。受考古发掘材料的限制,目前仅发现河南永城芒砀山柿园壁画墓和广州南越王石室墓两座。

芒砀山的汉墓设计独具特色,面积庞大且“斩山为廊、穿石为藏”。在生产力极其低下的社会中,规模巨大的工程让我们无法想象是如何完成的。更重要的是这些地下皇宫形成的时期比明十三陵要早1300年,而且建筑的面积规模远远胜出四倍。伟大的诗人李白曾有诗篇进行高度赞扬:“万人凿盘石,无由达江浒。君看石芒砀山,掩泪悲千古”。如果从梁孝王算起的话,足有八代九王及王后葬于此,这些罕见的地下墓葬皇宫被当今的中外学者们誉为“天下石室第一陵”。在壁画墓的发掘中具有重大的发现,就是墓室彩色巨幅壁画《四神图》,它的发现成为我国唯一一幅西汉早期的墓室壁画,具有重大研究价值。经学者研究表明,该壁画的形成年代比敦煌壁画还要早630多年。《四神图》彩色大型壁画出土于芒砀山柿园壁画墓[1]。芒砀山柿园壁画墓俗称柿园汉墓,位于永城市芒砀山的保安山东南部的余坡,全长达米。全墓由墓道、甬道、主室、巷道以及各个侧室组成,墓室内建有排水系统。墓道长60米、宽米,分东、西两段;西段长30米,位于山体之上,地面全部用褐色纯净土夯筑;东段为凿山而建,南北两壁上下垂直;在墓道的尽头、甬道门前,有一东西长米、南北宽米、深米的长方形石坑。东段墓道内用长方形石块封填。甬道东西全长米、南北宽米、高米。甬道口设有门道。门道进深米、南北宽米、高米;甬道呈斜坡状,西高东低,顶与底平行倾斜,南北两壁垂直;甬道尽头有设一长米、高米的平底墓室门道,门道内墓室门的结构与墓门相同。

《四神图》彩色大型壁画位于主室顶部,从西端向东宽米,南北长米,面积平方米。“壁画主要内容包括:青龙、白虎、朱雀、怪兽、灵芝、云气纹等。在黑、白、绿、红四色构成的画面上,奇禽异兽、瑞鸟祥云,各有不同的寓意和象征。其中青龙处在中间的显要位置,占整个壁画面积的一半以上,龙头顶长角,长须飘飘,张口吐舌,舌尖卷一怪兽。龙翼丰满,两前足一踏云气一足踏翼,两后足一接朱雀尾一足生花朵,尾端伸出一株长茎花,满身鳞纹”[2]。朱雀绘制于龙身中段的东侧,口衔龙角,胫生花苞,背部装饰圆点纹样,足踏在边框上。白虎绘于龙身的西侧,足踏云气,仰首张口,欲吞一灵芝草。怪兽位于画面的南端,头作鸭嘴形,长颈,满身鱼鳞纹,背长巨刺,尾巴似鱼。画面所要表达的涵义是快乐、祥和、生机盎然,或许代表着墓室主人对死后幸福的美好向往与祈求,同时也映出了当时社会的繁荣、昌盛、和谐以及国富民强的盛世面貌。

西汉晚期的壁画墓

西汉晚期,壁画开始在中等规模的砖室墓中逐渐出现并流行。目前发现的西汉晚期壁画墓主要集中在西安和洛阳两地,主要有洛阳卜千秋壁画墓、洛阳烧沟61号壁画墓、洛阳浅井头壁画墓、西安交大壁画墓、西安理工大学壁画墓等,其中西安交通大学西汉壁画墓壁画最为典型。此壁画墓位于陕西省西安市的西安交通大学附属小学的校园内,在西汉时期它属于上林苑的东部方位,墓葬坐北朝南,平面呈‘古’字形,由斜坡墓道、东西两耳室和主室几部分组成。

2011年,笔者就西安交通大学西汉壁画墓进行了深入的分析与研究[3]。墓道全长米,上口的宽度为米,底部的宽度为1米。耳室平面呈长方形,位于墓道东西的两侧,主室平面呈长方形,南北深米、东西宽米、高米。墓门位于南壁的中间,宽米、残高米,原装配有木质门,门框前设有竖砖的保护。壁画直接绘制于主室内部的四壁和顶部,底色的处理分为两层,最下面的一层为白色,上面的一层是赭石色。保存下来的面积大约24平方米。在墓室的中部有一周红色菱形装饰带,把壁画分为上、下两部分,上面部分的幕顶为天象图壁画,下部的四周绘制流云和动物图像。上部的壁画主要包括券顶和后壁的上部两部分。券顶部分以天象图和仙鹤、彩云为主,天象图绘以青龙、朱雀、白虎、玄武四象与星辰相配,内外各有两个大的同心圆圈。在星辰圈的中间南北一线,南边有一直经30厘米的朱红色太阳,中间还有一只展翅飞翔的金乌。北边同样有一圈黑色的轮廓线,中间绘制玉兔和蟾蜍。太阳和月亮的周围有彩绘‘S’形的四方连续图案(云彩图案),云彩之间配有白色、黑色的仙鹤。在星辰圈之外也布满了云彩和仙鹤。后壁的上部画面呈半圆形,正中间绘有动物,头似鹿角,身体的部位由于时间流逝已经残缺不全。其东西两侧有两只相对上飞的仙鹤,下部有一只卧倒的鹿。下部壁画包括墓室的四壁,均绘制有‘S’形的流云纹,云纹之间绘有各种动物和飞禽,各具情态,栩栩如生。

西安曲江池壁画墓,位于西安市雁塔区曲江乡西曲村西南约1公里处,是1985年发现的一座壁画墓。墓葬坐西面南,平面呈“甲”子形,由墓道、甬道、耳室、墓室组成,全长米、深米。壁画绘于墓圹第一层台阶以上及墓道第一层台阶以上,用料为白色粉状物,其内容多是食草类动物,其大小与实物相同。壁画轮廓清晰,线条洗练,风格粗狂豪放,造型生动,内容别具一格,在汉代墓葬壁画中也极为罕见。

汉代墓室壁画与汉代丧葬文化

中国的丧葬文化与许多传统礼仪一样,是社会发展到一定程度后才逐渐形成的,而各个时期的丧葬文化又因其背后的经济、政治、思想观念等诸多方面的变化而有所不同。对于古人来说,丧葬并不是单纯地安葬死者,而直接关系到整个社会伦理规范和阶级秩序。汉代的墓室壁画在形式上和发展过程中受到先秦两汉的思想和信仰的影响,结合当时观念、思想、习俗等形成了具有时代性的画像图式。先秦时期的思想观念、信仰内容广泛,直接影响到汉代人对天、对生死、对鬼神的看法,也是形成墓室壁画具体内容与结构的基本背景。

《易系辞上》曰:“天尊地卑,乾坤定矣”[4]。可见汉代以前,中国人已经以“天”为尊。《礼记郊特性》曰:“地载万物,天垂象,取财于地,取法于天,是以尊天而亲地也”[5]。汉代人对天的崇拜与注重,从两汉墓葬出现的数幅天象图壁画可以得到充分反映。汉墓中出现的大量羽翼仙人以及羽翼神兽的绘像、雕塑等,与汉代流行的.升仙思想有着密切的关系。值得注意的还有汉墓中的“天门”形象。屈原《楚辞九歌大司命》中提到:“广开兮天门,纷吾乘兮玄云。”所谓天门即天上之门,要登上天之门都要通过这道门。湖南马沙马王堆一、三号墓出土的两幅“T”形绯衣帛画就是典型的代表,分为天上、人间和地下三个部分。陕西旬邑县百子村一号东汉壁画墓后室后壁中间绘有一个很特别的“T”形图案,图案由黄、红两种颜色组成,门框用红线勾勒,然后用深赭黄色涂抹在门面上,被称之为“天门”图案。

在汉代流行的谶纬思想与董仲舒“天人感应”、“神权神授”论的影响下,汉代人也普遍相信上天会借助文字或图像向世人预示祸福吉凶,也会向仁君显示祥瑞的图像,这是祥瑞图在汉代广泛流行的主要原因。汉代人视墓室为死后安乐之处,或称之为现世家居的翻版,甚至墓室内的布局结构、家居用品、室内装饰等都要一应俱全。因此,墓室内出现了令后世瞩目的墓室壁画以及不同题材的画像装饰。从复杂结构中可以看出,汉墓一方面象征宇宙,上置天界星辰与神像、下置人间各种生活景况;另一方面又是人死后的居处,被刻意装修成阳宅家居的模样,有的分前堂后室,有的绘画或雕刻以象征天井。对汉代人来说,死亡不是生命的终结,而是另一个阶段的开始,这是基于人死而灵魂不灭的观念。汉代人对天上世界有很多美丽的联想,认为这个缤纷的天界是人死后灵魂理想的归宿。汉代人对死后的阴间世界则显得很抗拒,有关的文字和图画都不多,墓室内也罕见相关画像的描绘,这个地下世界的画面相对模糊。汉代人对天界、对天界内的天象神灵敬畏有加,但对阴间地府的恶鬼则避而远之。

墓室壁画在汉代墓葬中的作用或地位与画像石或画像砖相近,概括地讲包括三方面:图像式的墓葬记铭;记载或叙述具体场景与情节;记录或折射具有时代意义的观念。“图像式的墓葬记铭”:墓室壁画是一种舍文字而取图像形式的记铭,提供了比文字更为具体的形象画面。尤其是在记叙墓主的生平事迹方面,以及表彰其成就和品德的作用上,比文字形式的墓葬记铭更具体和更有感染力。但由于没有形成一种固定的形制,还不能称作“墓志”。从在墓葬内“标志墓主”的作用上看,它们与后来的墓志有相近之处,可以算是墓志的先声。

火葬和土葬作为中国传统的丧葬办法,较之天葬、水葬、树葬等丧葬办法较为先进、也较符合传统文化的内在含义,所以被较大范围的人们所接受。清朝入关之前,中原地区的汉民族在传统儒家文化的影响和熏陶下,讲究“死者为大、入土为安”,一般奉行土葬的习俗;偏居关外的女真族因为游牧特点,居住地点不固定等因素而更适应简便、快捷的火葬办法。清朝入关以后,满族成为中原地区的统治阶层,在汉民族思想文化的巨大影响下,清朝统治者一改本民族的丧葬习俗,将火葬改为土葬,并为此制定了严苛的刑法予以明确。二十世纪开始,火葬因为节约土地、保护环境等因素而开始被世界各地所提倡,我国的火葬习俗由来已久,根据考古资料证明,早在新石器时代,中国境内就已经出现火葬现象。但火葬又因为与传统儒家文化中的思想观念相违背,儒家认为火葬乃身后之戮,是十分残忍和大逆不道的事情,所以在中原汉人中不易流行。而对于儒家文化中“众生必死,死必归土”、“人死曰鬼,鬼者归也,精气归于天,肉归于地。”的观念则更容易被汉民族接受,所以中原地区一般以土葬为主。土葬坟茔然而距离中原较远的周边地区的民族,如在女真族中,则往往通行火葬。少数民族推行火葬习俗的历史文献记录最早可以追溯到《墨子·节葬》中对于秦国周边的义渠国丧葬习俗记载:“秦之西义渠国者,其亲戚死,聚柴薪而焚之”。土葬习俗的历史同样悠久,据考证,土葬习俗起源于原始社会。进入阶级社会以后,有了明显的尊卑贵贱的等级差别。至秦汉时期,统治者以“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为由,禁民火葬,土葬遂成为汉民族的通用葬式,并世代沿袭。土葬制度的形成同人们的文化观念有着直接关系,战国末年所成《礼运》一书记载:魂气归于天,形魄归于地。古人认为人死后形体埋入地下,脱离形体的灵魂才可以归于天。随着历史的发展,土葬繁琐复杂的仪式也成为封建等级社会礼制重要的组成部分,而被统治阶层大家推崇,以进一步凸显等级分明的统治观念。作为本民族的传统习俗,满族人死后,一般情况下是“人死焚化之后,将骨灰置于锦缎袋或布袋中,然后移入瓮罐内,通常为两罐,将罐口对接套在一起,埋在地下。”也就是奉行火葬的习俗。努尔哈赤、皇太极甚至顺治皇帝等清初帝王都有明确的历史文献记载能够证明他们驾崩后奉行的就是火葬。01清初时期,清朝皇室乃至满洲贵族阶层的火葬情况努尔哈赤时代和清代前期的满洲,主要是沿袭金代女真人的火葬习俗,即焚尸而埋骨灰的复合葬。《建州闻见录·礼俗》中就曾经记载了当时旅居后金的朝鲜人所见过的满族火葬情形:死则翌日举之于野而焚之。其时,子孙族类咸聚会,宰牛马,或哭或食,蒙白二三日除之。清崇德八年,皇太极突然崩逝于盛京后宫,《清实录·世祖实录》中就详细记载了皇太极的盛大葬礼,根据《清实录》中的记载看来,皇太极身后依然奉行了火葬习俗:诸王等近焚塌前举哀,焚化御衣及陈设等物,丙寅葬大行皇帝。中宫太后率众妃及公主等诣焚化处举哀。毕,捧御体安放金宫内,置御案之上,跪献三爵,行三扣头礼。内大臣、辅国将军、锡翰捧金宫由中阶升陵殿,奉安于地宫。葬毕,陈设祭物,荐名昭陵。记录只的“金宫”就类似于现今社会的骨灰盒,这表明皇太极被葬入皇陵之前是被火化了以后再行安葬的。皇太极作为清朝的建立者,乃系清朝的最高统治者,他所使用的丧葬办法最能代表当时关外满族的丧葬习俗。由此可见,火葬在皇太极驾崩之时,仍然是满族奉行的主要丧葬习俗。另外,通过对清朝历史文献的研读和分析,可以看出,除了清朝皇室,满族贵族阶层等有大多奉行火葬的民族习惯,甚至专门就爵位、官职的等级不同而制定了不同的丧葬规定:和硕亲王薨,停丧于家,俟造坟完,方出殡,期年而化;多罗郡王,多罗贝勒,停丧五月出殡,七月而化;固山贝子以下,公以上,停丧三月出殡,五月而化;官民停丧一月出殡,三月而化。由此可以看出,在诸王贝勒和满洲贵族阶层,自亲王爵位到普通旗民,按照规定全部奉行“化”也就是“烧”的丧葬规定。对于满族奉行火葬习俗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1、民族传统的沿袭清朝前期的火葬与沿袭辽、金女真人火葬习俗有着很大关系,金代女真人受到契丹人的影响,对于火葬办法极为推崇,明清时期的女真族人延续了这种丧葬传统,并逐渐将其作为本民族的民族文化加以发扬广大而逐渐取代了较为落后的树葬、水葬甚至兽葬等习俗。2、游牧民族生活习惯所致女真族自祖先开始便以游牧狩猎为主,逐水而居的生活决定了他们并没有规定的居住区域,采用火葬的办法能够让不断迁徙的女真人更方便快捷的处理死者尸体,并将骨灰随身携带以便于祭祀。游牧民族形象3、清初时期战事频繁导致明末清初时期的女真人所在区域,因为努尔哈赤的存在而战火不断、战事频频。统一建州女真、统一女真三部而后建立后金政权,同明朝对抗,都伴随着大规模的军事行动。频繁的军事行动就会出现大量的阵亡将士,而机动性极强的军事行动又决定了军队不会浪费大量的时间在将士葬礼上,八旗兵在无法携带尸体长途跋涉的情况下,只能将死者火化后带着他们的遗骨返回故里,然后再安葬他们的遗骨。对于战争中阵亡将士不得不使用火葬办法处理的现象,乾隆皇帝曾经给予过说明:“本朝肇迹关东,以师兵为营卫,迁徙无常。遇父母之丧,弃之不忍,携之不能,故用火化。”清朝入关以后直到至清康熙朝之间,是满族丧葬文化和中原地区汉民族丧葬文化强烈的对碰和融合期。但各个方面都不如汉文化先进、系统、理性的满族文化很快被同化。在汉族传统文化的冲击下,满族社会进入封建化过程的快速发展阶段。满族固有文化受到了前所未有的冲击,满族丧葬文化也深受影响。汉族儒家思想认为人死后最理想的归宿应该是土葬。在儒家思想的影响下,加上当时的战事逐渐减少,满族也由火葬的葬俗逐步转为土葬。02清朝时期,从火葬向土葬的转化清朝入关以后,在治国政策和法律制度方面大多承袭明朝旧制,对于丧葬制度的管理规定也基本依照了前明王朝的成例。《大清律辑注·礼律·丧葬》记载:“其从尊长遗言,将尸烧化及弃置水中者,杖一百。从卑幼,并减二等”由此可见,早在顺治朝,清朝统治阶层就已经将土葬作为法定丧葬制度列入了国家管理层面,并对于火葬的旧俗予以较为严厉的惩罚。但是,该条仅是因袭明律,并没有真正得以实施。火葬作为满足历史悠久的民族丧葬习俗,和中原地区被强制“剃发易服”一样,一时间是无法彻底改变的!再加上,中原地区的汉民族也并不是全部奉行土葬的习俗,明末清初的“三大儒”之一顾炎武所著《日知录》就曾经对中原地区的火葬习俗有过相关记载:火葬之俗,盛行于江南。《禁火葬录》中也曾记载刑部侍郎钱宝廉奏折中对于南方火葬习俗的描述:“火葬之习,浙江杭、嘉、湖三府皆有之,而莫盛于嘉属之石门、桐乡等县。”在上述原因的影响下,清顺治年间对于土葬的丧葬制度规定和推行并没有收到明显的成效。所以,清朝统治阶层在顺治五年又将土葬的推行制度予以了缓冲:“其有愿从旧制焚化者,听之。凡发引焚葬,俱不得过所定之期。不及期者,听从其便。”顺治九年再次更定祭葬礼,特议定了火葬制度:“官民停丧一月而殡,三月而化,不许逾期。如有在定期内出殡焚化者,听。上坟亦听其便。”由此可见,在顺治朝时期,满族统治阶层在面对本民族丧葬习俗和中原地区汉民族丧葬习俗的选择上曾经一度犹豫或者碍于皇权统治的综合考虑,既不想放弃本民族的传统习俗,又在汉文化的巨大冲击和影响下土葬在传统文化中的有利地位和影响予以推崇中原地区的汉民族对于火葬的排斥最具代表性的就属顾炎武所著《日知录》中对于火葬违背“孝道”的说明:“为迁其亲之尸而动之也,况可得而火之邪,举其尸而畀之火,惨虐之极无复之道,虽蚩尤作五虐之法,商纣为炮烙之刑,皆施之于生前,未至戮之于死后也。生身父母遭此身后之大戮邪,震久切痛心。人之焚其亲,不孝之大者也。”火葬焚化尸骸的做法与汉族固有的文化传统相抵触,一直深受社会秉礼重孝的士绅们所抨击。汉族以保存先人遗体为孝,儒家伦理亦强调慎终追远、事死如事生,在这种传统文化的熏陶下,火化祖先尸体是不孝的、残忍的行为。统治者在接受传统儒家文化之后开始对火葬习俗进行反思,并对原有的火葬习俗逐步改变直至明令禁止。顺治皇帝以后的康熙皇帝对于火葬、土葬之别并没有做出过明确的规定,想必在儒家文化的影响下,康熙皇帝也对满族和汉族之间丧葬习俗的不同出现了矛盾心理。雍正朝时期,雍正皇帝和其父康熙皇帝抱有同样的态度,只是不断调整和改变火葬、土葬的限定人群和限定期限,只不过在康熙皇帝驾崩后首先奉行土葬的做法来看,清朝统治阶层已经开始全面接受汉民族的土葬方式。雍正十三年,雍正皇帝驾崩于圆明园,初一继位的乾隆皇帝立马发布了一则关于丧葬制度的上谕:“朕思人子事亲送死最为大事,岂可不因时定制而痛自猛省乎。嗣后除远乡贫人不能扶柩回里,不得已携骨归葬者,姑听不禁外,其余一概不许火化。倘有犯者,按律治罪,族长及佐领等隐匿不报,一并处分。”而后,随着乾隆皇帝的这则上谕被写入《大清律例》,在国家层面上,火葬被清廷明令禁止,而土葬成为唯一的丧葬习俗。03清朝统治阶层改变本民族习俗,火葬向土葬改变的原因探究火葬主要存在于清入关之前以及入关之初的一段时间内,从顺治朝到雍正朝,土葬这一丧葬形式逐步走向制度化、法律化,乾隆年间,土葬已成为最主要的丧葬形式,但火葬却又未完全消失。清朝入关以后,为了避免满族文化和习俗被强大的汉文化所同化,强制推行“剃发易服”乃至“禁止缠足”等严重伤害中原地区民族感情和民族传统文化的政策。但为何独独在丧葬制度上,主动向中原地区汉民族的土葬习俗靠拢,甚至将之上升到法律化,严令禁止本民族的火葬呢?1、满族文化和汉族文化的剧烈碰撞就满族“逐水而居”、“不断迁徙”的游牧特性而言,火葬乃系满族入关之前最佳的丧葬方式。而且,根据乾隆皇帝对于入关前,满族奉行火葬习俗的说明,彼时的火葬乃系“不得已而为之”的权宜之计。这说明入关后的清朝统治阶层已经逐步认识到了火葬乃系民族陋习,在汉文化的严重影响下,对于汉族土葬习俗越来越认可。儒家传统文化中认为的“死者为大、入土为安”并不是泛泛之谈,而是迎合清朝皇权统治中“仁孝”治国之根本的。在满族文化和汉族文化的剧烈碰撞中,汉文化因为历史悠久,更系统、更先进的优势而逐步走向主导地位,这并不是清朝统治阶层几项硬性规定就能改变和废黜的。丧葬制度作为传统文化中最为重要的组成部分,和服饰、发型等不同,他和孝道、伦理、纲常等紧紧联系在一起而成为汉民族必须坚持的文化。眼见于此,清朝统治阶层不得不做出让步,让土葬成为国家主流丧葬制度,代替本民族的三张传统——火葬。2、国家富强、战事逐步减少清朝入关以后,经过多尔衮和顺治皇帝对中原地区的武力平定;康熙皇帝开启的“康熙盛世”;雍正皇帝十三年的殚精竭虑、死而后已;乾隆皇帝继位时,清朝综合国力走向了巅峰状态,国家富庶、百姓安乐个土葬制度的推广提供了必要条件。一方面,国家的稳定繁荣、全国的统一使得皇室、贵族、百姓都有了固定的居所,甚至士兵也不会像战争时期那样具有很大的流动性,这为土葬的实行提供了客观可能性及良好的经济后盾。另一方面,随着战争的减少乃至消失,少数民族和汉族之间经济、文化等各方面的交流渐趋增多,且更加趋向于自觉。在此期间的丧葬制度并不以统治者的权利意识而改变,而是依据自然的“优胜劣汰”和“文化信仰”辨识淘汰。就当时的文化背景而言,土葬明显更合乎人们对于“孝道”的认知。3、清朝统治阶层维护皇权统治的政治需要土葬的实行,伴随着等级森严、制度明确的丧葬流程和陵墓规制,这也让丧葬制度成为了封建宗法社会等级制的重要体现,土葬制度下的墓葬保留了死者生前的社会地位以及权势,使得等级制度更加森严,代表着满族封建化进程在加快。所以,土葬制度的推行能够进一步凸显清朝统治阶层的权威性和合法性,这对于巩固清朝皇权统治,从传统文化方面进一步彰显对汉民族的征服和统治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作为游牧为生的少数民族,清朝入关之前奉行火葬制度有其民族特性的制约因素,更有传统习俗的承继和发扬,但入关后,面对中原地区以“孝”为代表的儒家文化冲击下,清朝统治阶层明智的将丧葬制度逐步由火葬向土葬转化,并在国家层面予以法律化、制度化明确。这是历史发展的必然,更是清朝统治阶层出于维护皇权统治的妥协性选择。参考文献:《墨子·节葬》、《礼运》、《建州闻见录·礼俗》、《清实录·世祖实录》、《大清律辑注·礼律·丧葬》、《日知录》、《禁火葬录》、《大清律例》、《清代丧葬制度研究》、《论清代丧葬制度的渊源和演变》、《清代满族丧葬习俗变迁》、《清代丧葬法律及习俗》

河洛丧葬文化的文献论文

死亡对于人们来说是没有办法避免的,茫茫宇宙,大千世界,人们在这里诞生、成长,直到最后的死亡。几千年来人们形成的丧葬礼仪,是既要让死去的人满意,也要让活着的人安宁。在整个丧葬的过程中,是生者与死者的对话,两者之间存在着一个坚韧的结——念祖怀亲。这个结,表现在生者和死者之间的实体联系中,也表现在两者之间的精神联系之中。而这就揭示了中国人生死观的深层内涵。 停尸仪式 他被移到正屋明间的灵床上,在亲属们的守护下度过生命中最后的时刻,这叫做"挺丧 报丧仪式 报丧可以说是人死后的第一种仪式了,它用发信号的方式把有人逝世的消息告诉亲友和村人。 招魂、送魂仪式 客死在他乡的魂魄,找不到归途.除非他的家人替他"招魂",使他听到那企望着他的声音,他才能够循着声音归来。 做‘七’仪式 人们认为,人死后七天才知道自己已经死了,所以要举行"做七",每逢七天一祭,"七七"四十九天才结束。这主要是受佛教和道教的影响。 吊唁仪式 一般吊唁者都携带赠送死者的衣被,并在上面用别针挂上用毛笔书写的"某某致"字样的纸条。 入敛仪式 入殓有"大敛"和"小敛"之分。小敛是指为死者穿衣服,"大殓"是指收尸人棺,汉族民间俗称为"归大屋"。 丧服仪式 在丧礼中,晚辈给长辈穿孝主要是为了表示孝意和哀悼。这本来是出自周礼,是儒家的礼制,后来,又被人们引申成为亡人"免罪"。

在以礼仪着称的中国,丧葬也是格外的讲究,而不同的城市有着不同的信仰和丧葬传统。百善孝为先,丧葬也能够体现出是否有着孝道。而河南的丧葬文化也体现出了河南文化的历史悠久,那么,对于河南的丧葬文化您了解多少呢?和我一起来看看吧。 汉族人亡后,首先立丧主(死者的长子或长孙,无孙则以次子)、丧妇(死者之妻,无者为丧主之妻)和司礼,置棺椁寿衣,棺椁用料以松柏为上,桐木、杉木次之。棺木的板数须成双成对,厚2-3寸,4寸为好,5寸更佳。外形一头大、一头小。薄棺俗称匣子,多用于幼丧。外刷土漆,呈深黑色,有的黑中杂以红色,内外刷桐油。富有之家棺内底部铺炼熟的糯米灰数寸厚,还有的熔入麻油、松香等。寿衣习惯用单数,5件、7件不等,蓝、藏青、灰色均可,忌用黑色。不缀钮扣,缀布带系着。 衣外系一条白色棉线腰带,线的根数与死者的年龄相同。脚穿棉鞋。死者弥留之际,亲属静候身旁“送终”。气绝后,烧落气纸,将尸体移至正屋,置于床板或草铺上,头向下方,脸盖黄被纸。板下点长明灯,设牢盆(即泥糊盆),烧纸及纸人,又扎纸台插于门外树上,称“望乡台”。死者子女披麻戴孝,孝子手持哭丧棒,长约3尺。父丧用竹,母丧用桐,取父节在外、母节在内之意,棒上用白纸条缠绕。身系草绳或缠黑纱,穿草鞋或白面布鞋,有的地方赤脚不穿鞋。光山、新县等地,男性死了,孝鞋口左边披脸子,女性死了则为右边,父母双亡则 为双边。接着给死者沐浴,前身7次,后身8次,有的前后各擦3次,穿上寿衣后人验。棺底铺香末,末上垫纸或褥,有的还置5枚铜钱。抬尸时,丧主抱死者头部入棺,头朝棺木大头,平直仰卧。头枕3块瓦,脚垫2块砖。口中含钱,或食物、珠玉。 盖棺后,用3枚大钉封口。光山县忌用钉,用木楔,棺口用糯米粥糊纸密封。入殓后,棺立中堂为灵堂,亲人按尊卑长幼,男女有序,肃立守灵。亲朋至吊,送以银钱、孝幛、祭牲(鸡、鱼、肉)、纸钱等物,家人不论长幼均跪门迎接。吊丧期间禁忌颇多,非葬事不谈,面污禁洗,女忌脂粉等。 旧时人们吊唁所送挽幛,书写、落款有一定的格式。 若男丧,右写“大懿德考讳×××老大人之灵次”,正中写“跨鹤仙游”(或“名垂玉帛”、“鹤驾蓬莱”等)4个大字,若女丧,右写“大懿德×母×老子于人之灵次”,正中写“懿德流芳”(或“贞心化玉”、“瑶池添座)4个大字。左下方落款处,若送幛人祖父母俱在写“×××重庆下”,若父母俱在写“俱庆下”,若父在母故写“严命下”,-若母在父亡写“慈命下”,若父母双亡写“永感下”。建国后,挽幛的书写简化,右上书“沉痛哀悼××千古”(或直接居中),中间写一大字“悼”或“奠”,右下落款“××敬挽”。 出殡前,请道士做斋,和尚念经,超度亡魂,模拟阴间阎府种种酷刑,请其一一破除,以拯救亡魂,免遭阴间之苦,将纸扎金银山、楼宅亭阁、佣人仆役、车马服饰、望乡台等焚化,供亡人阴间使用,做堂祭,由丧主或司礼哭诉祭文,追述亡人生平事迹和德行。宫绅之家为取吉祥,对此仪极为重视,往往设大型道场,搭祭坛、祭棚,念经数日,小礼1日,大礼3、5、7日不等,奢费无数。1、3、5日的不树幡,只挂各种神像,7日斋的要树大幡,道士采八卦和二十八宿,意为上天进表。 做斋最后一日,在一空地上铺一层柴草,将死者所用衣物付之一炬。出殡通常在亡后3日,富者有“五七”、百日、三年出殡的,拘忌风水者,有停数十年不葬的。出殡之际,亲友全体举哀,助丧者将牢盆举起,让丧主头顶片刻后摔碎于地,即碎便起棺,鞭炮、鼓乐齐鸣,孝匾、挽联、挽幛与执法器风的道士、和尚、风水先生及吹打乐班先导,丧主手持招魂幡或手捧亡人遗像“拽纤”(长约4尺的白布一头束于丧主头上,另一头搭在棺头)随后而商行,抬棺者8人,俗称“八仙”。 途中亲友设路祭,须停棺受祭,孝子陪拜叩谢。 坟地位置由阴阳先生确定,葬前打井坑,须一次挖成。棺至后,先绕坟坑3周,再由丧主在坑内略躺片刻,谓之暖坑。坑内撒五谷,将一定数量的陶、石器、钱币等随葬,俗称散财。棺落坑小头朝前(方向一般为东南)、大头朝后,由风水先生“分经调向”,定好棺位,然后用石灰填筑,封土。 亡人安葬后,还要举行各种祭奠活动。 3日内,每日夜晚亲眷到坟上送火把。第三日孝眷到坟前摆祭,接土圆坟。 从亡人死亡之日起,每7日为一期(即“一七”),到灵前焚香化纸。“五七”时,到坟前烧纸,并将纸制人、马、屋及生活用具烧掉。孝子在“五七”之内(光山等县是百日内)不能理发剃须,不穿红戴绿,不赴喜宴,名曰“囚七”,替亡人坐牢。下葬后,将亡人灵牌按男左女右安置在供桌上,每日早晚一炉香,中午供饭,直至满周年。 周年时,焚香、化纸,亲友参加祭奠。孝子守父母之孝为3年,伯叔兄弟和夫妻之丧为1年。男穿白鞋3年,女穿白鞋8个月。3年内,头年春节不贴春联,只贴菱形白纸,子孙不外出拜年,近族人家不贴红联,亲朋在正月十五前后为亡灵拜新年,烧新年纸,第二年贴黄或蓝色春联,第三年贴紫或绿色联,3年后方可贴红联。满3周年时,隆重祭奠后焚化灵牌,孝子除孝服,去掉白鞋。

河洛文化是指起源于河洛地区的区域性文化,中华文化的源头之一,中国5000年华夏文明的源泉与主脉。 河洛文化以洛阳为中心,西至潼关、华阴,东至荥阳、开封,南至汝颖,北跨黄河至晋南、济源一带。在古代雄踞于中原,为“天下之中”(《史记·周本记》),即所谓“中国”(西周何尊铭文),是古代中国东西南北的交通中枢。河洛地区先民们创造的河洛文化是以中原文化为代表的黄河文明的核心和发祥地,河洛文化是中华文明的摇篮文化,是数千年来的中国传统文化的主体,因而河洛文化在中国古代文化史上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河洛地区文化积淀厚重,历代名家辈出。这里是河图洛书的发源地,研究易经的人寻根拜祖,哪个不到河洛汇流处?这里是少林拳,太极拳,轨迹拳,苌家拳的发源地,欲学武术真功的人,舍此何求?我们依托资源的优势,开设河洛讲坛,传承文明,开拓创新!中华民族的核心文化大量考古发现资料和古代文献记载说明,华夏文化是汉文化、中华民族文化的母体文化。华夏文化主要源自中国古代早期国家夏商文化及其更为久远的河南龙山文化,多年来的考古发现与研究已经证实,河南龙山文化是夏文化形成的直接源头。河洛地区是河南龙山文化的重要分布地区,就这点而言,河洛地区可以说是夏文化、华夏文化的发源地及其形成、发展的核心地区,也可以说是以后汉文化、中华民族文化的发源地。

河洛文化以中原(河南)洛阳为中心,西至潼关、华阴,东至荥阳、郑州,南至汝颖,北跨黄河至晋南、济源一带。 河洛地区,地处中原腹地,历史上是我国经济、政治、文化的中心,所以古有"居天下之中"的 说法。河洛地区古代文化博大精深,据传,龙马负图出于河,神龟背书出于洛。"河"指黄河," 洛"指洛河,在黄河与洛河交汇的流域,古代人民创造了灿烂的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形成了华夏 文明源头之一的河洛文化。目前巩义的河洛镇就是洛瑞的交汇处。河洛,客家人的祖地。关于河洛与中国详见何尊。

有关丧葬文化的论文开题报告

因为在古人的思想当中,当亲人死去的时候,就是另一个人生的开始,所以才会这样想。

北京市殡葬改革30年成果概况北京市殡葬管理机构是北京解放以后,从接收和改造“杠房”等旧的殡葬服务行业发展而来。作为政府管理殡葬事务的职能部门??北京市殡葬管理处于1984年正式成立。随着北京市各项民政事业的发展,北京市的殡葬工作坚持殡葬改革的方向,逐步走上了法制化、规范化轨道,为首都殡葬业健康、有序、持续发展提供了保障。同时,北京市殡葬管理处把目光放在树立殡葬行业新形象上,促进了首都精神文明建设,维护了社会稳定。改革开放以来,北京市殡葬事业呈现出蓬勃发展的势头,取得了突出成就。一、深化殡葬改革北京是六朝古都,市井风俗独特,从晚清延续下来的旧丧葬习俗颇多,既是佛、道等宗教仪式和纯民俗的混合,又兼有满、汉等民族特色,既隆重又繁琐。其中,以土葬为主的丧葬习俗亟需变革。1956年4月27日,毛泽东等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率先在实行火葬倡议书上签字,揭开了中国殡葬改革的序幕,大大加速了全国人民由土葬习俗到火葬改革的转变过程。作为首善之区的北京,殡葬改革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与时代同步,殡葬习俗发生了根本的转变。推行火葬是我国殡葬改革的核心内容,火化率是推行火葬成绩的重要标志。北京市自从推行火葬以后,火化率一直保持全国前列,但是在80年代,由于旧的丧葬陋俗有所抬头,土葬回潮,造成火化率下滑。90年代以来,北京市及各区县民政局和各殡葬事业管理部门加大力度,积极组织开展殡葬改革宣传活动,充分发挥各基层殡葬网络组织和居(家)委会红白理事会的作用,把殡葬改革纳入精神文明建设活动中,引导广大群众摈弃旧的丧葬陋俗,倡导文明节俭的殡仪新风。为此,北京市殡葬管理处采取有力措施,协调各级民政部门层层抓落实,签订责任书,明确职责和任务,采取说服教育与行政手段相结合的方式,提高火化率遏制土葬陋俗,有效控制了土葬及尸体外运事件,使北京市的火化率从1984年的64%稳步提高到1994年的98%。1994年以后持续保持在98%以上,18个区县中有15个火化率达到100%。北京市还一直把提高火化率与治理乱埋乱葬现象结合起来,对平坟工作长抓不懈。由于平坟工作复杂,往往是平而复起,屡平屡起,一些干部只能“望坟兴叹”。1998年是北京市平坟工作具有里程碑的一年,北京市各级领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管理、切实保护耕地的通知》精神和市领导关于“要彻底治理乱埋乱葬”的指示要求,把平坟专项治理作为综合治理的一项重要内容。在行动中,市及各区、县的领导亲自抓,有的区县领导亲自平掉自家祖坟,起到了带头作用。同时,给平坟户采取一些优惠政策及建立公益性骨灰林、骨灰堂等措施,深受广大群众欢迎。仅1999年,全市共平坟7万多个,净化了公路、铁路两侧、河湖、旅游风景区可视范围内的环境,既防止了乱埋乱葬,也堵塞了土葬陋习的回潮。骨灰安置也是殡葬管理的一个重要问题。1987年以前,主要依靠骨灰堂安放骨灰,场地狭小,祭扫不便,且容易造成人员拥挤,形成事故隐患。1987年清明节老山骨灰堂前因祭扫群众过多,拥挤不堪,险些造成重大事故。为解决这一问题,90年代以来,北京市先后兴建了近30个公墓以解决骨灰安置问题。但仍面临着严峻的形势:人口迅速增长与对墓地不断需求的矛盾日益突出。北京市每年人口死亡数约为7万多人,如果都要占地修墓的话,人们的生存空间就会被逝者大量占用,骨灰安置方式的改革刻不容缓。为此,北京市大力推行骨灰处理多样化、立体化,推出了骨灰堂、骨灰墙、骨灰廊、骨灰塔、骨灰深葬亭等方式。这样不仅可以节省土地,也节约了修墓所需的费用。随着时间的推移,北京市加大宣传力度,推广新的安葬方式,引导人们把保留骨灰向少占地或不占土地的方向发展,进而达到不保留骨灰的目的。从20世纪90年代初期,北京市在一些陵园建设骨灰林试行植树葬。骨灰林由殡葬部门管理,参照林业部门经营管理办法,结合殡葬行业的特点实行科学化管理。园方负责树木保活,并允许丧家根据亡者生前的爱好、习俗、信仰、身份等选择不同的树种,可由园方植树,也可由丧家自己植树,允许丧主与其直系亲属的骨灰安葬于同一棵数下。骨灰林不占耕地,将荒山瘠地绿化,既可减少国家对绿化的投资,又大大减轻了国家对增设骨灰安放设施而增加的财政负担。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率先垂范,身体力行。李先念、陈云、聂荣臻、彭真、杨得志等同志的骨灰深植在八宝山革命公墓的常青树下。2001年10月,北京市首家花园型无墓碑公墓??北京长青园正式营业,海淀区、丰台区、昌平区也先后建成以绿葬为主的陵园。在这里,传统的墓碑被各类树木和花草所取代,草坪葬、植树葬、骨灰墙代表了绿色殡葬的发展方向,标志着以绿色环保为主旨的“绿色安葬”方式开始在北京正式推行。更令殡葬工作者欣慰的是,经过多年的宣传推动,很多人开始逐步认可不保留骨灰的骨灰海撒方式。1994年5月,北京市成功组织了首次海撒活动,共有185位亡者的骨灰伴着鲜花与思念从天津渤海湾撒入浩瀚的大海。从1994年5月到2007年底,北京已组织了60次海撒,共有11332人参加,有5303位亡者的骨灰撒入大海。由厚葬、土葬到薄葬、火葬,从保留骨灰到骨灰撒入大海,人们的思想观念不断更新,社会文明程度不断提高。二、加强法制化、规范化和干部职工队伍建设北京市殡葬改革在取得可喜成果的同时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这些问题如不加以纠正解决,将阻碍殡葬事业的发展,有的甚至会酿成社会不稳定因素。据统计,截止1994年底,北京市先后出现39座非法公墓,共占地600亩,兴建坟墓万余座。对此,殡葬管理部门认识到:虽然遗体火葬这一文明的丧葬习俗已被绝大多数群众接受,但要改变中国几千年遗留的丧葬观念,需要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制度去规范人们的丧葬行为,巩固已取得的殡葬改革成果。1996年7月11日,北京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在全国率先通过了《北京市殡葬管理暂行条例》,2001年进行了修订,正式颁布了《北京市殡葬管理条例》(简称《条例》),标志着北京市的殡葬管理已逐步走向了法制化轨道。北京市除了加大宣传力度外,还于同年10月成立了全国第一支殡葬管理行政执法队伍,全面负责北京市的殡葬行政执法工作,并对区县的殡葬行政执法进行检查、监督和指导。执法人员必须执证上岗,北京市民政局每年举办执法培训班,邀请专家讲解有关法律、法规,提高殡葬执法人员的整体素质和业务能力,促进了执法的规范化。北京市政府专门发文,对取缔、改造非法公墓和平坟工作提出具体要求,责成有关部门将这项工作与精神文明建设和治理“脏、乱、差”结合起来,从根本上清理整顿。北京市殡葬管理处依据《条例》及市政府指示精神,先后制订了《北京市殡葬管理行政执法办法》等四个行业管理规范性文件,并与各区县执法人员联合作战。他们从严整顿、清理了北京市的非法公墓,取缔非法殡仪机构和无照摊贩,没收、销毁了一大批丧葬迷信用品,平毁几万座散葬公墓,对8个城区的寿衣店进行常年检查,严厉处罚和取缔出售丧葬迷信用品的经营网点。1997年至2008年间,北京市共开展殡葬执法19300人次,纠正违法行为6793起,罚款、没收违法所得821943元。而且,所有的殡葬管理行政执法行为均未引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随着改革开放的逐步深入,北京市将市场机制引入殡葬行业中,用激励机制催化职工潜能,用淘汰机制吐故纳新,为殡葬行业的发展注入了活力。按照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并重的原则,对殡葬事业的经营管理进行了重大改革。一是进一步明确了岗位责任制,以制度规范职工行为。1994年,八宝山革命公墓骨灰堂实行代班主任制度,让职工直接参与管理,实现了民主管理,调动了职工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增强了职工的主人翁责任感。东郊殡仪馆也建立了每日主任值班制度,负责处理当班的业务工作,解决突发问题,考核当日值班人员,收集丧家意见等。二是继续完善经营承包办法,把管理、服务、经营和经济指标逐级分解承包到班组或个人,改革分配办法,打破平均主义和大锅饭的模式,实行奖效挂钩,拉大奖金差距,使殡葬一线的职工获得较大的经济效益。坚持定期对职工进行业绩考核,做到奖勤罚懒,对工作不积极以及出现业务差错的同志扣发奖金或调离岗位,对表现突出,成绩优异的给予相应奖励。目前,北京殡葬管理已建立了基本合理的用人机制、分配机制、激励机制和竞争机制。殡葬业是伴随着人类的文明进程而演绎变革,但它的发展相对滞后,且不平衡。在长期的演变中,不同地区、不同信仰、不同生活习性,演绎了不同的殡葬方式、殡葬理念。如何剖析现状,引导突破,这也正是时代赋予殡葬文化的重任。北京市殡葬管理部门顺势而为,注重营造整个行业的文化氛围,发挥理论先导作用,在以往文化建设成就基础上,成立以殡葬工作研究和殡葬文化研究为主的机构,并出版体现北京殡葬行业特点的杂志《八宝山》。良好的行业文化形象,吸引了一批批人才加盟殡葬事业行列。过去,曾被人们看不起的下九流“杠业”,如今吸引了一只只凤凰到这里栖息落户。北京市殡葬管理处立足于提高全员素质,在科技振兴行业的人才战略下,从“育才、引才、用才、爱才”四个方面构建和实施“人才工程”,积极拓宽渠道,引进人才。通过组织调配、社会招聘、引进大学毕业生、接收部队转业干部和聘请科技顾问等多种形式,广纳贤士。引进各类高学历人才近200名,与此同时重视人才的培养使用及全员素质提高。坚持采用技能教育、学历教育与岗位培训相结合,每年举办计算机、财会、统计、人事管理、礼仪服务等培训班。95%以上的干部职工参加了培训,并取得了单项合格证书,40%以上的职工成为规范服务先进个人,鼓励职工在岗参加函授学习,并从时间、资金方面给以支持,北京市殡葬全行业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干部,由1994年的6%提高到2008年的49%,这些具有不同特长的各类人才在自己的岗位上发挥着聪明才智。八宝山殡仪馆的技术人员集众多智慧,成功研制了国内先进的CH-93型自动程序控制火化炉,并通过部级鉴定,荣获北京市科学技术进步奖。在殡仪服务、管理体制的研究中,大量论文被中国殡葬协会和各级报刊选用,为首都殡葬事业的快速发展提供了智力支持。

死亡对于人们来说是没有办法避免的,茫茫宇宙,大千世界,人们在这里诞生、成长,直到最后的死亡。几千年来人们形成的丧葬礼仪,是既要让死去的人满意,也要让活着的人安宁。在整个丧葬的过程中,是生者与死者的对话,两者之间存在着一个坚韧的结——念祖怀亲。这个结,表现在生者和死者之间的实体联系中,也表现在两者之间的精神联系之中。而这就揭示了中国人生死观的深层内涵。 停尸仪式 他被移到正屋明间的灵床上,在亲属们的守护下度过生命中最后的时刻,这叫做"挺丧 报丧仪式 报丧可以说是人死后的第一种仪式了,它用发信号的方式把有人逝世的消息告诉亲友和村人。 招魂、送魂仪式 客死在他乡的魂魄,找不到归途.除非他的家人替他"招魂",使他听到那企望着他的声音,他才能够循着声音归来。 做‘七’仪式 人们认为,人死后七天才知道自己已经死了,所以要举行"做七",每逢七天一祭,"七七"四十九天才结束。这主要是受佛教和道教的影响。 吊唁仪式 一般吊唁者都携带赠送死者的衣被,并在上面用别针挂上用毛笔书写的"某某致"字样的纸条。 入敛仪式 入殓有"大敛"和"小敛"之分。小敛是指为死者穿衣服,"大殓"是指收尸人棺,汉族民间俗称为"归大屋"。 丧服仪式 在丧礼中,晚辈给长辈穿孝主要是为了表示孝意和哀悼。这本来是出自周礼,是儒家的礼制,后来,又被人们引申成为亡人"免罪"。

1. 华人风俗 传统华人的丧葬习俗,一般是原始观念和封建观念的混合体,千百年来一直在民间流传,形成各地风俗民情。 江汉平原:红白喜事一样锣鼓 江汉平原上人们娶亲一般是又吹喇叭又打锣鼓,为死人送葬只打锣鼓不吹喇叭,但潜江浩口镇一带风俗特殊,不管是娶亲还是送葬,只打锣鼓不吹喇叭。 传说,从前潜江有个县太爷是有名的色鬼,一听见娶亲的喇叭响,就吩咐手下人把新娘子拖进县衙过一夜,许多青年男女与之抗争丢了性命。 有一位穷秀才娶媳妇前灵机一动,用送葬鼓乐迎亲,即娶亲时只请打锣鼓的、放鞭炮的,不请吹喇叭的。果然,穷秀才平安地娶回了媳妇,县太爷却全然不知。 后来人们就学着穷秀才的样子娶亲,时间长了逐渐成为风俗传承到今。现潜江一带依然娶亲时不吹喇叭。 荆州:阎王请喝忘魂汤 “出门三五里,各处一乡风”。荆州各县的丧葬习俗不尽一致各有特点。据说阎王爷派阴差“无常”专门摄取那些在生死簿上已被注销了的人。因此,松滋县有这样一个习俗:病人弥留之际,其亲属要请健壮男子手执刀剑,围坐在病床前,还在床上罩上渔网,说这样可以阻止“无常”接近病人。人一旦撒手西去,家人却刻在门外烧“落气纸”,这是给阴差送的草鞋费,让他在押送阴魂时不要太粗野;人们还要请僧道“开路”,烧纸轿、纸马供死人代步用;“开咽喉”目的是让死者在阴间也能进食。 仙桃地区还有这样一个风俗,人死之后,在死者嘴里放几片茶叶。传说,人死了后也不忘亲人,天天哭泣不肯去见阎王。阎王就做了一种“忘魂汤”,又在汤里放上几片茶叶,派夜叉端去劝死者喝。死者口哭干了,以为端来的是茶,接过就喝,结果这一喝把什么都忘记了,乖乖地去见阎王了。 这件事不知怎么让死者的家人知道了,他们不愿意死者忘记自己的亲人,就设法糊弄夜叉。事先在死者嘴里放上几片茶叶,待夜叉来劝喝“忘魂汤”时,看见死者嘴里有茶叶渣,以为已经喝了“忘魂汤”。这样死者也就不会忘记自己的亲人了。 鄂东北黄冈:夫亡丧妻哭姐妹 鄂东北黄冈有一个奇特的风俗,不管是丈夫死了妻子,还是妻子失去了丈夫,他(她)们在哀诉哭泣时,总是一口一声“我的姐妹呀!”为什么不称夫妻而称姐妹呢?据说这是自古传下来的风俗。 相传盘古开天劈地时,世上还没有人。盘古琢磨着怎样造出人来,一抬头看到太阳和月亮兄妹俩,就要他们结为夫妻生儿育女。 月亮妹妹性情乖巧,听了盘古的话,吓得脸色发白,忙躲到树林里去了。太阳哥哥脸色绯红,冲着盘古说:“我们是兄妹,怎能结为夫妻?”盘古说:“世上没有人,要你们太阳月亮做什么事?这样吧,我这里有一副石磨,你们一人拿一块磨,从天上往地下滚,要是磨合在一起,你们就结为夫妻;若磨合不到一起,你们就还做兄妹”。太阳这才点头同意。 盘古将磨交给太阳和月亮,他们提起往下一滚,盘古暗中用手一点,滚下去的磨正好合在一起。盘古说:“这是天意,你们只好这样办。”太阳还在犹豫,怕后人笑话,盘古给他一把针说:“要是有人敢看着你笑,你就用针扎他的眼睛。” 太阳哥哥和月亮妹妹结为夫妻。此后,世上夫妻都称为兄妹。后人也不敢看太阳,一看眼睛就针扎样疼。 满梅:将逝世者捆在椅子上 在满梅有一个奇特的风俗,即人死后要把尸体扶到椅子上坐着,还要用一根绳子捆起来,死者面前再放一张小方桌。 为什么有这样的习俗呢? 据说从前有一个媳妇常虐待婆婆,婆婆年纪老了只好忍气吞声。 不久,婆婆死了,尸体被放在椅上坐着,亲戚朋友都来吊丧,媳妇也到椅前哭几声应景。不料婆婆阴魂不散,一下子从椅子上跳起来,把媳妇死死抱住,人们怎么也掰不开。 媳妇知道婆婆死也记住了自己的不孝,只好当着众多乡亲面,将自己如何虐待婆婆之事一一讲出。大家都跪下为媳妇求情,婆婆这才把手慢慢松开坐到椅子上。 后来人们怕再有这样的事发生,就把死人捆在椅子上,面前还放一张桌子挡住,这样死人也就跳不起来了。 土家人:欢喜跳丧送亡人 跳丧是土家人特有的丧葬习俗,又叫“散忧祸”、“撒尔活”。这种在亡灵前跳一夜丧鼓舞的习俗,据说是由巴人传下来的。 在土家山寨,不论哪家死了老人,乡邻们都不顾劳累从各家赶来,为亡人跳一夜“撒尔活”。长阳就有这样的歌谣:“半夜听到丧鼓响,不管是南方是北方,你是南方我要去,你是北方我要行,打不起豆腐送不起情,打一夜丧鼓送人情。”死者的家人也早早地准备好姻酒,腾出跳丧的场子,将亡人的棺材停放在堂屋正中,在棺材的左前方放一个自制的大牛皮鼓。 随着门外“嗵、嗵、嗵”三声铳炮响起,一班班男女老少涌进堂屋,他们在棺材前的空地上互相邀约,踩着鼓点边歌边舞。他们的头、手、肩、腰、臂、脚上下一齐协调动作,跳着变幻多姿的舞步。他们时而相互击掌;时而绕背穿肘;时而扭肩擦背;时而嘴唇触地衔物,说是“燕子含泥”;时而蹲下踮脚打旋;时而相互嬉戏;时而沉默;时而呼啸唱和。是欢乐还是悲哀,难以说清。不过土家人有这样一个习惯:热热闹闹陪亡人,欢欢喜喜办丧事。 武汉:清明扫墓奇观 每当清明前后,一向冷清寂静的石门峰、扁担山、九峰等公墓区顿时热闹起来。车声、鞭炮声、哭声、嬉笑声以及小商贩叫卖香烛、纸线、食品的吆喝声遍于四野。只见满山烟雾缭绕、火光点点,从山脚到山顶布满了人群,形成了武汉地区独特的祭扫习俗景观。 武汉人最看重的是庙祭和山头祭。从前富裕人家要烧91斤纸钱,表示对死者“九死一生还”的寄托,还要点9柱香、9支红烛,供奉的食物由必须有肉包子和香饼,以使死者在生还转世步出阴间时免受恶狗的缠噬。 当然,这些老规矩如今大多已不复存在了,但武汉人还是保留了一些传统习俗,只是在形式上加以变异。如扫墓时携同家人和朋友踏青,祭毕,人们围坐在一起吃一笼酒菜或面包冷饮,然后春游踏青,边聊边挖野菜,据说这种野菜吃后可使人避邪防病。有的人家并无家人坟冢,但也随扫墓人流来到郊外,选择一环境优雅之处,用树枝就地划一圆圈,权当祖宗之墓烧纸焚香,然后席地而坐野餐,最后踏青于郊野。这样的人家是以祭扫为次,郊游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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