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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同仁堂的论文期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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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同仁堂的论文期刊

是什么类型的?一般是有分普刊与核心的 普刊像《医学信息》,《现代诊断与治疗》《中国现代医生》《中国当代医药》《实用中医内科杂志》,核心《西部医学》《中国实用神经疾病杂志》《实用癌症杂志》都是可以的,还有不懂的也可以跟我们精品书厢了解下

同仁堂(英文)【英文篇名】 Venerable Tong Ren Tang Goes Global 【作者英文名】 staff reporter SUN LI; 【文献出处】 China Today,今日中国(英文版),2005年 06期 期刊荣誉:ASPT来源刊 CJFD收录刊 【摘要】 TO any...

强化商标保护对中药产业的发展至关重要。当前,尤其要解决中药企业的“老字号”问题。长期以来,“老字号”已经成为困扰中药企业未来发展的一个潜在问题。例如,“同仁堂”是个已有300多年的中药老字号,但是,由于历史原因,现在除了北京同仁堂外,还有南京同仁堂、天津同仁堂等。这些“同仁堂”们都以中药为主业,但是相互之间却没有任何利益连带关系。因此,一旦哪个“同仁堂”出了什么质量问题,就很可能会产生连带影响,重演“冠生园陈馅月饼”的悲剧(2001年9月,南京冠生园食品有限公司使用“陈馅月饼”被媒体曝光,上海冠生园集团也受到“株连”,10天内月饼销售量急剧下跌50%。于是,上海冠生园首先站出来声明自己“与南京冠生园毫无关系”,后来四川新都冠生园又联合全国20多家冠以“冠生园”名称的食品企业,准备向南京冠生园“讨个说法”。冠生园品牌系由1918年到上海经商的广东人冼冠生先生所创,最早经营粤式茶食、蜜饯、糖果。1925年前后,上海冠生园在天津、汉口、杭州、南京、重庆、昆明、贵阳、成都开设分店,在武汉、重庆投资设厂。其南京分店即是现“南京冠生园”的前身。1956年,冠生园进行公私合营。冼氏控股的冠生园股份有限公司解体,上海总部“一分为三”,各地分店成为隶属地方的独立法人,与上海冠生园再无关系。时至今日,全国已有数以百计的食品生产企业共占着这个知名商标的使用权)。对这个问题,可以考虑根据新商标法有关驰名商标、集体商标以及“权利在先原则”的规定,结合行政与市场手段,实现“老字号”的整合与一体化。(二)中药知识产权的行政保护中药的行政保护主要包括新药保护与品种保护制度。尽管行政保护的初衷是为了规范中药产品的市场秩序,但是由于行政保护实际上是一种全面的保护,因而对中药知识产权来说,也是一种有效的保护措施。现在的问题是,10多年前的行政保护制度到如今已经成为中药知识产权保护领域所面临的最大的问题,必须对其进行调整与改革。具体内容如下:1.就中药而言,取消新药保护制度。新药保护政策主要是为了便于我国西药企业仿制国外专利药,但是,加入WTO之后,这种作用显然已不再存在了。2001年12月1日开始实施的新的《药品管理法》对此也没作要求。实际上,如果对品种保护政策进行修改,新药保护制度的某些功能完全可以合并到品种保护政策当中来。2.修改中药品种保护条例。新的《药品管理法》明确规定,“国家实行中药品种保护制度”(第三十六条)。但是,在新的历史条件下,1993年的“中药品种保护条例”显然已经不适合WTO框架下的经济全球化的需要,因此必须对其进行修改。重要的是,中药品种保护的宗旨要从提高中药品种质量、维护中药企业利益转移到促进中医药现代化以及中药企业技术创新上来。为此,中药品种保护制度可做下列修改:(1)调整保护范围。第一、被保护的必须是符合中医药基本理论与原则的中药品种,已经西药化的药品不能作为接受保护的中药品种。第二、取消第二条 “申请专利的中药品种,依照专利法的规定办理,不适用本条例”,除了列入国家药品标准的中药品种外,还应当将获得发明专利的中药品种纳入其中,并且在一段相当长的时间内,逐渐过渡到专利中药品种上。第三、由于行政效力只在一国国内有效,因而品种保护仍然是在我国国内生产的中药品种。但是,在加入WTO之后的国际化经济环境下,这里的“国内生产”不仅包括内资企业,也会包括外资企业,从而体现WTO的“国民待遇”原则。这就表明,中医药产业的发展将采取开放政策,借助跨国制药企业的科技实力,让其与国内企业一道,为中医药的现代化发展而共同努力。另外,如果今后逐渐过渡到专利中药品种的话,中药专利的国际保护也将得到保障。同时,中药行业的低水平重复生产问题也将得到根本的解决。第四、中药保护品种必须体现环境保护的要求,鼓励开发野生中药材的人工制成品。中药品种保护必须用好世界贸易组织贸易技术壁垒协议(WTO/TBT)的有关措施,利用绿色技术管理体系保护我国中药产业。(2)改善保护机制。第一、专利保护机制与分类保护相结合。利用专利保护机制的科学性,使中药创新进入一种良性循环;同时,根据中医药基本理论与原则所确定的中药品种的“三性(创造性、新颖性、实用性)”差异,对不同的专利中药品种实行分类保护。因为,专利制度实行的是无差异的等同保护,即对所有获得发明专利的产品一律实行20年的保护期限。不同的发明专利,其“三性”差异可能会比较大,在许多行业里,甚至还存在着垃圾专利的情况。以专利机制对中药品种进行分类保护的目的,就在于通过行政手段对真正的创新药品进行差异化保护,真正地促进中医药产业的现代化与科技创新步伐。第二、分类保护。行政保护自然要实行分类保护,可以考虑结合现有的新药保护和品种保护的分类标准,将其划分为4类或5类。从实际效果来看,这套机制就相当于让专利保护与中药品种保护成为中药的两种可供选择的保护方案。虽然法律效力高于行政效力,但是,由于目前我国知识产权法律在保护效率与力度方面尚嫌不足,而行政保护则具有便利、快捷的特点,因而能够适应企业对中药行政保护的依赖性。与此同时,如果行政保护程度高于专利保护的话,中药企业将优先选择中药品种保护。此外,由于中药行政保护结合了专利制度,因而避免了与WTO有关法律与原则的冲突。(3)合并保护期限。合并新药保护与品种保护之后,行政保护的期限应该减少,但是必须长于专利保护的20年,以真正体现差异化保护的目的。在WTO的机制下,这种较长期限的保护将促进跨国制药企业进入中医药行业,传统的中医药理论也许会因此获得新生。(4)改革管理机构。目前的中药品种保护审评工作由“国家中药品种保护审评委员会”具体负责。中编办明文规定,国家中药品种保护评审委员会为事业编制,经费自理。但是,品种保护整合了中医药知识产权与药政管理职能,就我国现实情况来看,显然属于政府职能。因此,将“国家中药品种保护评审委员会”定为“事业编制”且“经费自理”,会给具体的评审工作带来不利影响。考虑到中医药现代化的需要以及中药品种保护的特殊性,未来的国家中药品种保护评审委员会应当是个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的专职部门,其委员除了“中医药方面的医疗、科研、检验及经营、管理专家”外,还应该包括来自知识产权领域的专家,这是因为纳入专利中药品种将对审评机制产生影响。此外,应该将审评工作纳入电子政务系统以提高审评效率,真正做到“公平、公开、公正”。(5)明确利益主体。现在的条例保护的是中药品种,但是对被保护的中药企业所应该具备的规模条件未作明确要求。实际上,现在的知识产权战略完全建立在庞大的企业规模之上,技术创新主要是建立在规模经济效益的基础之上,跨国制药公司庞大的企业规模、强大的技术力量、雄厚的资金实力以及丰富的市场营销经验是其经营知识产权的强大后盾。因此,未来的中药品种保护条例应该明确地将品种保护向那些规模较大的中药制药企业倾斜,允许中药保护品种作价转让,使之成为促进中药企业资产重组以及中药产业结构优化的工具。我国中药的知识产权保护对策来源:中国论文下载中心 [ 06-07-14 10:51:00 ] 作者:未知 编辑:studa20我国的中药正面临着严峻的局面。当前,我国中药在理论发展与技术创新方面与西药相去甚远,在中药的生产、管理与质量方面落后于日本和韩国;在国际市场上,我国生产的中药产品无足轻重,只占中药国际贸易的5% 左右;而且,即使是在国内市场上也正面临着外国中药产品的强烈竞争。因此,国产中药正处于生死攸关的转折点。这种严峻局面已经引起我国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从1998年开始,国家将“中药现代化研究与产业化开发”列入“九五”重中之重项目,对“九五”、“十五”期间的中药现代化计划提出了具体的目标与方案;在“十五”计划里,中医药产业化发展工程又被列入国家高技术产业发展计划中的生物技术产业的22个重大专项之一,对中医药的产业化给予了多方面的支持。但是,实际上,由于加入WTO后的市场环境的变化以及中药自身的特殊性,中药的知识产权问题将构成中药现代化的核心,对于如何实现中药由传统向现代的对接、如何实现中药从中国向世界的传播与扩散,都具有重要意义。因此,必须从战略高度重视中药的知识产权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政策措施。一、以知识产权作为中药现代化的表现形式及有效工具千百年来,我们的祖先根据中医理论,经过无数次的实验与改进,已经形成了非常完整的中药制造体系,在植物的药学属性与药用植物选择、中药材栽培、种植、炮制、成药的加工等所有方面都已经初步建立了自己的规范。这些都构成中华民族造福于全人类的宝贵的知识财富。因此,中医药同样也是一种知识产权。中药知识产权涉及的范围非常广泛,包括专利、商标、著作权等诸多方面;内容包含中药材、饮片、处方、制药工程、文献及信息资源等。例如,由动植物原料制造成中成药,要经过诸多生产制作工序,像中药材生产、中药炮制与饮片、组方(处方与配方)、中药制药工程技术等,其中的每个工序都可能包含诸多的知识产权内容,涵盖知识产权的各个方面。因此,中药知识产权应该构成中药现代化的核心内容。但是,对于中药现代化,人们强调得更多的是如何采用各种规范以及何种新技术应用于中药产业,而对于知识产权在中药现代化中的作用却认识不够。实际上,知识产权已经成为物力、财力和人才之后的又一种新的经营资源,被人们称为“第四经营资源”。中药现代化将产生众多的技术创新与市场价值,而现代化的这些成果只有固化为受到法律保护的各种知识产权,才能真正保护中药企业的合法利益、规范中药市场秩序。中医药理论与知识产权制度并不矛盾。专利制度的“三性(创造性、新颖性、实用性)”要求适用于所有行业,中医药行业也不例外。实际上,知识产权不仅可以作为中药现代化的表现形式,而且可以成为推进中药现代化的有效工具。经过数百年的发展,以专利保护制度为代表的知识产权制度已经发展成为一种促进产业步入良性循环发展的有效机制,成为促进技术创新的加速器。因为,一方面,知识产权制度通过给予发明人一定期限的垄断权利而鼓励人们发明创造的积极性;另一方面,通过公开发明内容,后人可以在更高水平的基础上进行新的发明与创造,既避免了社会的低水平重复,又减少了资源的浪费,从而推动社会快速向前发展。二、继承和发扬中医药理论传统是中药现代化及其知识产权保护的基本原则以知识产权制度作为中药现代化的工具,并不表明可以无须坚持中医药的基本特征了。目前,对中药未来的发展,有这样一种看法,就是认为中药应该按照西药的人体解剖学以及生化生理理论来加以改造,强调中药西药化,要求中药“与国际接轨”。其实,这样一种观念不但不会使中药得到发展,还可能导致中药与中医相分离,最终使中药走入死胡同。这是因为,中药知识产权具有不同于西药的特征,它与中医理论密不可分,脱离了中药的基本原则,药物也就不成其为中药了。实际上,在中医药的国际化与现代化过程当中,绝大部分标准规范,只能由中国自己利用知识产权制度的有效机制、依据几千年的中医药理论与实践来制定;并且要在此基础上,通过国际交流与合作,使之获得国际认可并成为国际植物药的规范与标准。三、建立中药知识产权的创造、保护、有效利用以及人才培养体系中药知识产权本身是个完整的体系,包括知识产权的创造、保护、有效利用以及人才培养等诸多环节,而每个环节又都包含众多的内容。因此,中药知识产权不仅仅是个保护的问题,必须将其作为一个完整的体系来对待。(一)中药知识产权的创造中药知识产权具有长链性(中药主要以动植物资源作为自己的原料来源。由动植物原料制造成中成药,必须经过诸多生产制作工序,其中的每个工序都可能包含诸多的知识产权内容,涵盖知识产权的各个方面。这就是中药知识产权的长链性)。由于历史传统,我国在这个长链中的每个环节都未能建立起现代规范科学的知识产权体系。与此同时,许多有关中药的知识与技术大都还是以比较原始的方式存在着,面临着如何以现代技术进行表述与改造的问题。因此,我国在中药知识产权方面将大有可为。1.理清中药知识产权的链条,明确各环节的具体情况、技术创新内容以及知识产权的表述方式(专利、商标、著作权)。根据特点,可以将中药知识产权的链条连结成中药材资源及其生产、中药炮制与饮片加工制造、处方与配方管理、中药制药工程技术、中药质量控制与保障技术、中药产品的包装、中药基础研究、中药临床用途等几个环节。每个环节都可结合不同特点,选用不同形式的知识产权方式,对中药知识产权链条进行全方位的保护,使我国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对中药的国际贸易加以控制。2.中医药知识产权要以现代科学技术为工具,选择那些共性的关键技术(根据有关专家的意见,这些共性技术主要包括指纹图谱技术、超临界二氧化碳萃取技术、大孔吸附树脂分离技术以及膜提取分离技术等)为突破口,以克服中药知识产权的难表达性,并在一些重要领域取得战略性的知识产权优势。我国已有民方和验方十万个之多,我国必须在此基础上对所有民方和验方进行单方分解,对每种药材的有效部位、有效组分甚至是化合物结构及其各类药物特性进行分析,完成“现代李时珍”的创举。与此同时,按照现代科学技术,以现代科学范式对四气、五味、归经以及“君、臣、佐、使”等中医药基础理论与原则进行重新表述,为中医药知识产权的现代化与国际化提供操作规范以及可供国际交流的平台。3.中医药信息资源将是创造中医药知识产权的重要领域,也将为中医药知识产权的创新和保护提供有效工具。目前,我国中医药信息资源的分布比较散乱,因此中医药信息资源的系统化将是一项非常紧迫的任务。建议由国家中医药管理机构成立医药分类以及数据库软件系统开发与管理的权威组织,建立包括中药材资源分布和中成药等在内的各类中医药信息标准数据库,完善数据库加工与检索系统,使中医药的知识产权的创造、利用与保护建立在现代信息技术的基础之上。(二)中药知识产权的有效利用我国中药行业的知识产权一直未能得到有效利用,造成这种状况的主要原因,一是我国中药企业习惯于以商业秘密的方式进行保护,知识产权的数量少、质量不够,专利、商标等意识也强烈;二是非职务发明比例远远高于职务发明,不利于知识产权的利用;三是行政保护为企业提供了过度的保护,企业对现行的行政保护过于依赖;四是中医药的研发与产业化相互脱节。因此,要提高中药知识产权的利用效率,必须在这些方面加以改进与提高。与此同时,要充分利用信息网络技术的优势,以加快中医药知识产权信息的检索、查新以及知识产权申请工作步伐。此外,进一步完善各类已完成与政府机构脱钩的中介性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建立健全中药知识产权服务体系。(三)中药知识产权的人才培养体系中药知识产权的人才培养体系由知识产权申请、代理、中药企业的知识产权管理以及司法等几个方面。我国知识产权的专业人员本来就非常缺乏,由于中医药行业的专业性,这方面的人才就更是稀少。为此,除了加快高等院校的中医药知识产权人才培养之外,还应当加快相关的人才培训步伐。四、完善中药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完善中药知识产权保护体系的关键在于根据中医药知识产权特征,协调知识产权法律与行政保护法规之间的关系。(一)中药知识产权的法律保护从最近对商标法、著作权法以及专利法的修改情况来看,我国已经建立起了与WTO的TRIPS相一致的新的知识产权法律体系。现在的问题在于,知识产权这套制度如何与中医药行业自身的特点相结合。就专利制度而言,在中药专利的申请过程当中,可以考虑将中医药的理论与原则融入到专利的“创造性、新颖性、实用性”要求之中,制定适合中药专利审批的具体规则(为此,国家专利局可以考虑将隶属于“化学发明审查一部”的“中药处”单列出来,成为专司中药专利审查工作的“中药发明审查部”,从组织上保证中药专利审批制度的建立与完善),使得中医理论与中药本身都可借助专利机制而获得创新与发展(中医药理论的专利化问题,可以参考世界上某些国家的软件专利化的做法)。只有与现代专利制度对接,古老的中医药才能真正地获得新生。转贴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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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是核心期刊啊,不过没那么高要求的话省级的就可以

同仁堂重塑研究论文

关于企业盈利能力分析的论文范文

无论是在学习还是在工作中,大家都写过论文,肯定对各类论文都很熟悉吧,论文一般由题名、作者、摘要、关键词、正文、参考文献和附录等部分组成。怎么写论文才能避免踩雷呢?下面是我为大家收集的关于企业盈利能力分析的论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一、哈药盈利能力纵向分析

盈利能力分析指标是企业经营管理水平的主要衡量指标。通过借助哈药近五年的部分财务指标数据,分析其数据的变化走势、变化原因等等,从而借以预测企业未来的可能趋势,或是预测可能存在的危机风险等。以下是哈药2011年至2015年的总资产净利率、销售净利率、销售毛利率以及净资产收益率四个重要指标数据,以这几个指标作为基础来进行相关分析。

(1)总资产净利率

从表1的数据中可以得知,哈药的总资产净利率,从2011年至2015年整体呈现先降后升的走势,其中2011年至2013年间,该指标从4.96%降到了0.85%,下降幅度在该阶段略大,说明这三年中哈药运作资产获利的能力越来越低,资产的利用效果不佳,盈利能力减弱,这也可能是受到了2011年哈药收购了哈药生物工程有限公司的原因,引起后期经营期间的短期不稳定。但从2013年之后开始回升,由2013年的0.85%上升到了2015年的4.1%,可以看出哈药在这三年加强了经营管理水平,但是整体趋势还是呈现下降,需要维持和稳定现阶段状况的基础下,再度提高经营效率。

(2)销售净利率

该指标也是先降后升的趋势,2011年至2013年前三年的下降趋势与总资产净利率指标的走势相似,可见哈药的营业收入对净利润的促进作用下降,直到2015年,从五年间的最低点0.85%反弹到了3.88%,说明这年哈药开始扩大了业务,营业收入创造利润的能力正在提高。

(3)销售毛利率

哈药的销售毛利率指标从走势来看,五年间只有2012年的指标最高为31.87%,其余年均处于相对较低的指标水平,且数据波动不大。除了2012年,其他指标均处于低水平的原因,可以单从财务报表分析。由合并报表利润表中得知,2011到2013年,其营业成本的增长率为73.05%,营业收入其增长率为34.14%,因此,营业成本大于营业收入,可能导致后面几年该指标未回升到最佳水平。而且2014年,2015年与前面几年相比,营业收入的.下降幅度略大于营业成本的下降幅度,也能反映出哈药近几年的公司战略还没有达到效果。

(4)净资产收益率

净资产收益率同总资产净利率变化趋势一致,也同销售净利率的走势相似。显然。净资产收益率指标越高,说明投资活动带来的收益也就越高,2011年由9.08%下降到2013年的2.07%,下降趋势略大,不过与另外两个指标一样在此后开始出现回升的趋势,结合销售毛利率指标来看,哈药需要同时提高营业收入,扩大业务,改善日常管理等。

从哈药的四个财务指标以及每股收益指标来看,哈药在2013年的整体盈利能力情况不佳。从近两年的数据可以看出,每股收益开始逐年上升。就哈药本身发展趋势来看,经营状况逐渐回到良好趋势,发展能力也开始变强,也可以增加投资者的回报率,但是同2011年相比,哈药支付股利的能力还有待提高。

二、哈药盈利能力横向分析

横向分析是指一个企业与其他企业在不同时期的比较分析,上图中把哈药与同行业的进行了盈利能力主要财务指标的比较,哈药2015年的这几个指标在近五年中处于中上等的发展水平。

结合上图表,可以明显的反映出:哈药四个指标均比同行要低,其中有两个公司都出现了最高的指标,分别是九芝堂和云南白药,九芝堂在销售净利率和销售毛利率两个指标中处于最高水平,云南白药则在剩下的总资产净利率和净资产收益率中取得最高水平。

再进一步对比哈药和九芝堂的各个指标,计算得知,九芝堂的总资产净利率是哈药的3.47倍,其余的三个指标销售净利率、销售毛利率、净资产收益率分别是哈药的13.93倍、3.18倍、1.5倍。相比于同行业来说,哈药的营业成本对于营业收入比例更大,而且运用营业收入创造利润,或利用资产投资盈利的能力较小,需要进一步提高盈利能力和同行竞争的能力。

如上图,把哈药与同仁堂进行两项指标的对比,近年来,两家公司销售规模不断扩大,营业收入持续增长,但原材料价格、租金及国家监管等给企业带来了不小的压力。从总体上来看,两个公司的销售毛利率都比较平稳,盈利能力稳定,但缺乏增长性。同仁堂的销售毛利率明显高于哈药,说明其日常经营活动的盈利能力较强。同仁堂的销售净利率在毛利率保持稳定的情况下持续上升,说明其在保证销售收入的同时大力控制成本费用,为企业带来了更多的净利润。与同仁堂稳定且略有上升的趋势不同,哈药的销售净利率在2013年以前持续下滑,从公司公告可以得知,主要是由于收购了哈药生物疫苗有限公司,导致销售费用和管理费用大幅增加。

1、销售毛利率,是毛利占销售收入的百分比

其计算公式为:销售毛利率=[(销售收入-销售成本)/销售收入]×100%。它反映了企业产品销售的初始获利能力,是企业净利润的起点,没有足够高的毛利率便不能形成较大的盈利。与同行业比较,如果公司的毛利率显著高于同业水平,说明公司产品附加值高,产品定价高,或与同行比较公司存在成本上的优势,有竞争力。与历史比较,如果公司的毛利率显著提高,则可能是公司所在行业处于复苏时期,产品价格大幅上升,2003年的钢铁行业就是典型的例子。在这种情况下投资者需考虑这种价格的上升是否能持续,公司将来的盈利能力是否有保证。相反,如果公司毛利率显著降低,则可能是公司所在行业竞争激烈,在发生价格战的情况下往往是两败俱伤的结局,这时投资者就要警觉了,我国上世纪90年代的彩电业就是这样的例子。

2、销售净利率,是净利润占销售收入的百分比

计算公式为:销售净利率=(净利润/销售收入)×100%。它与净利润成正比关系,与销售收入成反比关系,企业在增加销售收入额的同时,必须相应地获得更多的净利润,才能使销售净利率保持不变或有所提高。通过分析销售净利率的升降变动,可以促使企业在扩大销售的同时,注意改进经营管理,提高盈利水平。

3、营业利润率,是营业利润占销售收入的百分比

计算公式为:营业利润率=(营业利润/销售收入)×100%。它比销售净利率能更好地刻画公司主营业务对盈利的贡献情况,因为净利润是以营业利润为基础加上投资收益,补贴收入及营业外支出净额后得到的,而这些收入或损失的持续性较差,排除这些影响能更好地反映公司盈利能力变化及不同公司盈利能力的差别。

4、资产净利率,是净利润除以平均总资产的比率

计算公式为:资产净利率=(净利润/平均资产总额)×100%=(净利润/销售收入)×(销售收入/平均资产总额)=销售净利润率×资产周转率。资产净利率反映企业资产利用的综合效果,它可分解成净利润率与资产周转率的乘积,这样可以分析到底是什么原因导致资产净利率的增加或减少。

5、净资产收益率,是净利润除以平均所有者权益的比率

计算公式为:净资产收益率=净利润/平均所有者权益总额×100%=(净利润/平均总资产)×(平均总资产/平均所有者权益)×100%=(净利润/平均总资产)/(1-平均资产负债率)

这是综合性最强、最具有代表性的一个指标,数值越高,表明企业的盈利能力越好,它受资产净利率与平均资产负债率的影响。

网络营销与传统营销的整合研究字数:12681,页数:16 论文编号:YX001【摘 要】随着信息时代的到来,电子商务正在成为全球商务不可逆转的潮流,网络营销作为电子商务的一个部分,也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特别是对传统的营销活动产生了巨大的影响。本文将在对网络营销和传统营销分别进行阐述的基础上,从网络营销对传统营销的影响进行说明,并重点指出在目前的情况下怎么样处理好网络营销与传统营销的关系,怎么样整合好网络营销与传统营销,使两者能够相互影响、相互促进、相互补充,充分发挥出各自的优势,达到企业的营销目的。【关键词】网络营销;传统营销;整合研究 Abstract With the arrival of information age, e-commerce is becoming the trend with irreversible global commercial affair, the cyber marketing is influencing the production and operating activities of enterprises to a great extent too as a part of e-commerce, especially have a enormous impact on traditional marketing activity. This text will be on the basis of explaining to cyber marketing and traditional marketing respectively, prove from the impact on traditional marketing of the cyber marketing , and point out especially how to deal with the ralationship between cyber marketing and traditional marketing in present cases, how combine good cyber marketing and traditional marketing, enable the two to influence each other , mutually promote , supplement each other, fully give play to one's own advantages, achieve the marketing purposes of enterprises.Keyword Cyber Marketing; Traditional Marketing; Combine research 目录【摘 要】 .................................................................1Abstract..................................................................11网络营销与传统营销的概况....................................................21.1传统营销的概况 ..........................................................21.2网络营销的概况 ..........................................................31.2.1网络营销的概念 .........................................................31.2.2网络营销的现状..........................................................32网络营销对传统营销的影响 ....................................................42.1对产品策略的影响.........................................................42.2对定价策略的影响.........................................................42.3对渠道策略的影响..........................................................52.4对促销策略的影响.........................................................62.5对市场策略的影响 ........................................................63网络营销与传统营销的整合....................................................73.1网络营销与传统营销需要整合的原因分析.........................................73.2网络营销与传统营销整合的内容................................................93.2.1顾客概念的整合..........................................................93.2.2产品概念的整合 .........................................................93.2.3营销组合概念的整合.....................................................103.2.4企业组织的整合 ........................................................103.3网络营销与传统营销整合的手段...............................................113.3.1开展网上网下联合宣传 ..................................................113.3.2开展网上网下互动营销 ...................................................113.3.3提供免费网络资源促进网下销售............................................123.3.4网上网下联合提高售后服务质量............................................123.3.5利用互联网会员巩固与客户的关系 ..........................................133.3.6建立网上网下企业营销联盟................................................134结论.....................................................................13参考文献..................................................................14致谢......................................................................15以上回答来自:

强化商标保护对中药产业的发展至关重要。当前,尤其要解决中药企业的“老字号”问题。长期以来,“老字号”已经成为困扰中药企业未来发展的一个潜在问题。例如,“同仁堂”是个已有300多年的中药老字号,但是,由于历史原因,现在除了北京同仁堂外,还有南京同仁堂、天津同仁堂等。这些“同仁堂”们都以中药为主业,但是相互之间却没有任何利益连带关系。因此,一旦哪个“同仁堂”出了什么质量问题,就很可能会产生连带影响,重演“冠生园陈馅月饼”的悲剧(2001年9月,南京冠生园食品有限公司使用“陈馅月饼”被媒体曝光,上海冠生园集团也受到“株连”,10天内月饼销售量急剧下跌50%。于是,上海冠生园首先站出来声明自己“与南京冠生园毫无关系”,后来四川新都冠生园又联合全国20多家冠以“冠生园”名称的食品企业,准备向南京冠生园“讨个说法”。冠生园品牌系由1918年到上海经商的广东人冼冠生先生所创,最早经营粤式茶食、蜜饯、糖果。1925年前后,上海冠生园在天津、汉口、杭州、南京、重庆、昆明、贵阳、成都开设分店,在武汉、重庆投资设厂。其南京分店即是现“南京冠生园”的前身。1956年,冠生园进行公私合营。冼氏控股的冠生园股份有限公司解体,上海总部“一分为三”,各地分店成为隶属地方的独立法人,与上海冠生园再无关系。时至今日,全国已有数以百计的食品生产企业共占着这个知名商标的使用权)。对这个问题,可以考虑根据新商标法有关驰名商标、集体商标以及“权利在先原则”的规定,结合行政与市场手段,实现“老字号”的整合与一体化。(二)中药知识产权的行政保护中药的行政保护主要包括新药保护与品种保护制度。尽管行政保护的初衷是为了规范中药产品的市场秩序,但是由于行政保护实际上是一种全面的保护,因而对中药知识产权来说,也是一种有效的保护措施。现在的问题是,10多年前的行政保护制度到如今已经成为中药知识产权保护领域所面临的最大的问题,必须对其进行调整与改革。具体内容如下:1.就中药而言,取消新药保护制度。新药保护政策主要是为了便于我国西药企业仿制国外专利药,但是,加入WTO之后,这种作用显然已不再存在了。2001年12月1日开始实施的新的《药品管理法》对此也没作要求。实际上,如果对品种保护政策进行修改,新药保护制度的某些功能完全可以合并到品种保护政策当中来。2.修改中药品种保护条例。新的《药品管理法》明确规定,“国家实行中药品种保护制度”(第三十六条)。但是,在新的历史条件下,1993年的“中药品种保护条例”显然已经不适合WTO框架下的经济全球化的需要,因此必须对其进行修改。重要的是,中药品种保护的宗旨要从提高中药品种质量、维护中药企业利益转移到促进中医药现代化以及中药企业技术创新上来。为此,中药品种保护制度可做下列修改:(1)调整保护范围。第一、被保护的必须是符合中医药基本理论与原则的中药品种,已经西药化的药品不能作为接受保护的中药品种。第二、取消第二条 “申请专利的中药品种,依照专利法的规定办理,不适用本条例”,除了列入国家药品标准的中药品种外,还应当将获得发明专利的中药品种纳入其中,并且在一段相当长的时间内,逐渐过渡到专利中药品种上。第三、由于行政效力只在一国国内有效,因而品种保护仍然是在我国国内生产的中药品种。但是,在加入WTO之后的国际化经济环境下,这里的“国内生产”不仅包括内资企业,也会包括外资企业,从而体现WTO的“国民待遇”原则。这就表明,中医药产业的发展将采取开放政策,借助跨国制药企业的科技实力,让其与国内企业一道,为中医药的现代化发展而共同努力。另外,如果今后逐渐过渡到专利中药品种的话,中药专利的国际保护也将得到保障。同时,中药行业的低水平重复生产问题也将得到根本的解决。第四、中药保护品种必须体现环境保护的要求,鼓励开发野生中药材的人工制成品。中药品种保护必须用好世界贸易组织贸易技术壁垒协议(WTO/TBT)的有关措施,利用绿色技术管理体系保护我国中药产业。(2)改善保护机制。第一、专利保护机制与分类保护相结合。利用专利保护机制的科学性,使中药创新进入一种良性循环;同时,根据中医药基本理论与原则所确定的中药品种的“三性(创造性、新颖性、实用性)”差异,对不同的专利中药品种实行分类保护。因为,专利制度实行的是无差异的等同保护,即对所有获得发明专利的产品一律实行20年的保护期限。不同的发明专利,其“三性”差异可能会比较大,在许多行业里,甚至还存在着垃圾专利的情况。以专利机制对中药品种进行分类保护的目的,就在于通过行政手段对真正的创新药品进行差异化保护,真正地促进中医药产业的现代化与科技创新步伐。第二、分类保护。行政保护自然要实行分类保护,可以考虑结合现有的新药保护和品种保护的分类标准,将其划分为4类或5类。从实际效果来看,这套机制就相当于让专利保护与中药品种保护成为中药的两种可供选择的保护方案。虽然法律效力高于行政效力,但是,由于目前我国知识产权法律在保护效率与力度方面尚嫌不足,而行政保护则具有便利、快捷的特点,因而能够适应企业对中药行政保护的依赖性。与此同时,如果行政保护程度高于专利保护的话,中药企业将优先选择中药品种保护。此外,由于中药行政保护结合了专利制度,因而避免了与WTO有关法律与原则的冲突。(3)合并保护期限。合并新药保护与品种保护之后,行政保护的期限应该减少,但是必须长于专利保护的20年,以真正体现差异化保护的目的。在WTO的机制下,这种较长期限的保护将促进跨国制药企业进入中医药行业,传统的中医药理论也许会因此获得新生。(4)改革管理机构。目前的中药品种保护审评工作由“国家中药品种保护审评委员会”具体负责。中编办明文规定,国家中药品种保护评审委员会为事业编制,经费自理。但是,品种保护整合了中医药知识产权与药政管理职能,就我国现实情况来看,显然属于政府职能。因此,将“国家中药品种保护评审委员会”定为“事业编制”且“经费自理”,会给具体的评审工作带来不利影响。考虑到中医药现代化的需要以及中药品种保护的特殊性,未来的国家中药品种保护评审委员会应当是个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的专职部门,其委员除了“中医药方面的医疗、科研、检验及经营、管理专家”外,还应该包括来自知识产权领域的专家,这是因为纳入专利中药品种将对审评机制产生影响。此外,应该将审评工作纳入电子政务系统以提高审评效率,真正做到“公平、公开、公正”。(5)明确利益主体。现在的条例保护的是中药品种,但是对被保护的中药企业所应该具备的规模条件未作明确要求。实际上,现在的知识产权战略完全建立在庞大的企业规模之上,技术创新主要是建立在规模经济效益的基础之上,跨国制药公司庞大的企业规模、强大的技术力量、雄厚的资金实力以及丰富的市场营销经验是其经营知识产权的强大后盾。因此,未来的中药品种保护条例应该明确地将品种保护向那些规模较大的中药制药企业倾斜,允许中药保护品种作价转让,使之成为促进中药企业资产重组以及中药产业结构优化的工具。我国中药的知识产权保护对策来源:中国论文下载中心 [ 06-07-14 10:51:00 ] 作者:未知 编辑:studa20我国的中药正面临着严峻的局面。当前,我国中药在理论发展与技术创新方面与西药相去甚远,在中药的生产、管理与质量方面落后于日本和韩国;在国际市场上,我国生产的中药产品无足轻重,只占中药国际贸易的5% 左右;而且,即使是在国内市场上也正面临着外国中药产品的强烈竞争。因此,国产中药正处于生死攸关的转折点。这种严峻局面已经引起我国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从1998年开始,国家将“中药现代化研究与产业化开发”列入“九五”重中之重项目,对“九五”、“十五”期间的中药现代化计划提出了具体的目标与方案;在“十五”计划里,中医药产业化发展工程又被列入国家高技术产业发展计划中的生物技术产业的22个重大专项之一,对中医药的产业化给予了多方面的支持。但是,实际上,由于加入WTO后的市场环境的变化以及中药自身的特殊性,中药的知识产权问题将构成中药现代化的核心,对于如何实现中药由传统向现代的对接、如何实现中药从中国向世界的传播与扩散,都具有重要意义。因此,必须从战略高度重视中药的知识产权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政策措施。一、以知识产权作为中药现代化的表现形式及有效工具千百年来,我们的祖先根据中医理论,经过无数次的实验与改进,已经形成了非常完整的中药制造体系,在植物的药学属性与药用植物选择、中药材栽培、种植、炮制、成药的加工等所有方面都已经初步建立了自己的规范。这些都构成中华民族造福于全人类的宝贵的知识财富。因此,中医药同样也是一种知识产权。中药知识产权涉及的范围非常广泛,包括专利、商标、著作权等诸多方面;内容包含中药材、饮片、处方、制药工程、文献及信息资源等。例如,由动植物原料制造成中成药,要经过诸多生产制作工序,像中药材生产、中药炮制与饮片、组方(处方与配方)、中药制药工程技术等,其中的每个工序都可能包含诸多的知识产权内容,涵盖知识产权的各个方面。因此,中药知识产权应该构成中药现代化的核心内容。但是,对于中药现代化,人们强调得更多的是如何采用各种规范以及何种新技术应用于中药产业,而对于知识产权在中药现代化中的作用却认识不够。实际上,知识产权已经成为物力、财力和人才之后的又一种新的经营资源,被人们称为“第四经营资源”。中药现代化将产生众多的技术创新与市场价值,而现代化的这些成果只有固化为受到法律保护的各种知识产权,才能真正保护中药企业的合法利益、规范中药市场秩序。中医药理论与知识产权制度并不矛盾。专利制度的“三性(创造性、新颖性、实用性)”要求适用于所有行业,中医药行业也不例外。实际上,知识产权不仅可以作为中药现代化的表现形式,而且可以成为推进中药现代化的有效工具。经过数百年的发展,以专利保护制度为代表的知识产权制度已经发展成为一种促进产业步入良性循环发展的有效机制,成为促进技术创新的加速器。因为,一方面,知识产权制度通过给予发明人一定期限的垄断权利而鼓励人们发明创造的积极性;另一方面,通过公开发明内容,后人可以在更高水平的基础上进行新的发明与创造,既避免了社会的低水平重复,又减少了资源的浪费,从而推动社会快速向前发展。二、继承和发扬中医药理论传统是中药现代化及其知识产权保护的基本原则以知识产权制度作为中药现代化的工具,并不表明可以无须坚持中医药的基本特征了。目前,对中药未来的发展,有这样一种看法,就是认为中药应该按照西药的人体解剖学以及生化生理理论来加以改造,强调中药西药化,要求中药“与国际接轨”。其实,这样一种观念不但不会使中药得到发展,还可能导致中药与中医相分离,最终使中药走入死胡同。这是因为,中药知识产权具有不同于西药的特征,它与中医理论密不可分,脱离了中药的基本原则,药物也就不成其为中药了。实际上,在中医药的国际化与现代化过程当中,绝大部分标准规范,只能由中国自己利用知识产权制度的有效机制、依据几千年的中医药理论与实践来制定;并且要在此基础上,通过国际交流与合作,使之获得国际认可并成为国际植物药的规范与标准。三、建立中药知识产权的创造、保护、有效利用以及人才培养体系中药知识产权本身是个完整的体系,包括知识产权的创造、保护、有效利用以及人才培养等诸多环节,而每个环节又都包含众多的内容。因此,中药知识产权不仅仅是个保护的问题,必须将其作为一个完整的体系来对待。(一)中药知识产权的创造中药知识产权具有长链性(中药主要以动植物资源作为自己的原料来源。由动植物原料制造成中成药,必须经过诸多生产制作工序,其中的每个工序都可能包含诸多的知识产权内容,涵盖知识产权的各个方面。这就是中药知识产权的长链性)。由于历史传统,我国在这个长链中的每个环节都未能建立起现代规范科学的知识产权体系。与此同时,许多有关中药的知识与技术大都还是以比较原始的方式存在着,面临着如何以现代技术进行表述与改造的问题。因此,我国在中药知识产权方面将大有可为。1.理清中药知识产权的链条,明确各环节的具体情况、技术创新内容以及知识产权的表述方式(专利、商标、著作权)。根据特点,可以将中药知识产权的链条连结成中药材资源及其生产、中药炮制与饮片加工制造、处方与配方管理、中药制药工程技术、中药质量控制与保障技术、中药产品的包装、中药基础研究、中药临床用途等几个环节。每个环节都可结合不同特点,选用不同形式的知识产权方式,对中药知识产权链条进行全方位的保护,使我国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对中药的国际贸易加以控制。2.中医药知识产权要以现代科学技术为工具,选择那些共性的关键技术(根据有关专家的意见,这些共性技术主要包括指纹图谱技术、超临界二氧化碳萃取技术、大孔吸附树脂分离技术以及膜提取分离技术等)为突破口,以克服中药知识产权的难表达性,并在一些重要领域取得战略性的知识产权优势。我国已有民方和验方十万个之多,我国必须在此基础上对所有民方和验方进行单方分解,对每种药材的有效部位、有效组分甚至是化合物结构及其各类药物特性进行分析,完成“现代李时珍”的创举。与此同时,按照现代科学技术,以现代科学范式对四气、五味、归经以及“君、臣、佐、使”等中医药基础理论与原则进行重新表述,为中医药知识产权的现代化与国际化提供操作规范以及可供国际交流的平台。3.中医药信息资源将是创造中医药知识产权的重要领域,也将为中医药知识产权的创新和保护提供有效工具。目前,我国中医药信息资源的分布比较散乱,因此中医药信息资源的系统化将是一项非常紧迫的任务。建议由国家中医药管理机构成立医药分类以及数据库软件系统开发与管理的权威组织,建立包括中药材资源分布和中成药等在内的各类中医药信息标准数据库,完善数据库加工与检索系统,使中医药的知识产权的创造、利用与保护建立在现代信息技术的基础之上。(二)中药知识产权的有效利用我国中药行业的知识产权一直未能得到有效利用,造成这种状况的主要原因,一是我国中药企业习惯于以商业秘密的方式进行保护,知识产权的数量少、质量不够,专利、商标等意识也强烈;二是非职务发明比例远远高于职务发明,不利于知识产权的利用;三是行政保护为企业提供了过度的保护,企业对现行的行政保护过于依赖;四是中医药的研发与产业化相互脱节。因此,要提高中药知识产权的利用效率,必须在这些方面加以改进与提高。与此同时,要充分利用信息网络技术的优势,以加快中医药知识产权信息的检索、查新以及知识产权申请工作步伐。此外,进一步完善各类已完成与政府机构脱钩的中介性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建立健全中药知识产权服务体系。(三)中药知识产权的人才培养体系中药知识产权的人才培养体系由知识产权申请、代理、中药企业的知识产权管理以及司法等几个方面。我国知识产权的专业人员本来就非常缺乏,由于中医药行业的专业性,这方面的人才就更是稀少。为此,除了加快高等院校的中医药知识产权人才培养之外,还应当加快相关的人才培训步伐。四、完善中药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完善中药知识产权保护体系的关键在于根据中医药知识产权特征,协调知识产权法律与行政保护法规之间的关系。(一)中药知识产权的法律保护从最近对商标法、著作权法以及专利法的修改情况来看,我国已经建立起了与WTO的TRIPS相一致的新的知识产权法律体系。现在的问题在于,知识产权这套制度如何与中医药行业自身的特点相结合。就专利制度而言,在中药专利的申请过程当中,可以考虑将中医药的理论与原则融入到专利的“创造性、新颖性、实用性”要求之中,制定适合中药专利审批的具体规则(为此,国家专利局可以考虑将隶属于“化学发明审查一部”的“中药处”单列出来,成为专司中药专利审查工作的“中药发明审查部”,从组织上保证中药专利审批制度的建立与完善),使得中医理论与中药本身都可借助专利机制而获得创新与发展(中医药理论的专利化问题,可以参考世界上某些国家的软件专利化的做法)。只有与现代专利制度对接,古老的中医药才能真正地获得新生。转贴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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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仁堂之所以能够成为一家基业长青的百年老店,这个跟同仁堂的祖训还有他们的做事原则是分不开的。首先从他们经营的药品来看,因为他们经营的药品都是正宗的。并且他们的药品都能够保质保量的。第二个就是他们在生产的过程中,他们的工艺都是精益求精的都能够非常完善的把药品做到非常完美的地步。第三个就是他们经营策略上都是非常尊重客户的。他们的服务也是非常到位的。能够给代理商一个很好的政策。很好的扶持,那么就会有更多的代理商去推广他们的药品。总地来说,同仁堂之所以成为一家基业长青的百年老店主,要是以智取胜,无论他们药材的品质。他有药材的做工上都是非常讲究的。都是非常完美的。

北京同仁堂毕业论文

同仁堂之所以能够成为一家基业长青的百年老店,这个跟同仁堂的祖训还有他们的做事原则是分不开的。首先从他们经营的药品来看,因为他们经营的药品都是正宗的。并且他们的药品都能够保质保量的。第二个就是他们在生产的过程中,他们的工艺都是精益求精的都能够非常完善的把药品做到非常完美的地步。第三个就是他们经营策略上都是非常尊重客户的。他们的服务也是非常到位的。能够给代理商一个很好的政策。很好的扶持,那么就会有更多的代理商去推广他们的药品。总地来说,同仁堂之所以成为一家基业长青的百年老店主,要是以智取胜,无论他们药材的品质。他有药材的做工上都是非常讲究的。都是非常完美的。

北京同仁堂历数代而不衰,载誉达三百年之久,成为中国医药史上的一个奇迹。这一成就的取得,主要得益于经营者坚持品质第一,从而为同仁堂树起了一块金字招牌。即使在动乱年代,同仁堂也不放松对质量的监控。

同仁堂质量文化可以概括为:“安全有效方剂;地道洁净药材;依法科学工艺;对证合理用药。”它所形成的一种对药品质量高度负责的文化理念,以药品疗效为核心的全面质量保障体系和现代制药规范,渗透于制药、营销管理和各项工作之中。

扩展资料

同仁堂已经形成了在集团整体框架下发展的现代制药工业、零售医药商业和医疗服务三大板块,配套形成了十大公司、两大基地、两个院、两个中心的“1032工程”。

同仁堂人有信心有能力把同仁堂集团建设成为以现代中药为核心,发展生命健康产业、国际驰名的中医药集团,通过全面提升同仁堂现有的生产经营及管理水平,实现中医药现代化发展的新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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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的经营管理宗旨范例十篇

1、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

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国际惯例,采用规范化的股份公司运作模式,以诚实信用为基础,以合法经营为原则,发挥股份制、多元化的经营优势,不断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水平,促进公司全面发展,努力使全体股东的投资安全、增值,获得满意的收益,并创造良好的社会效益。

2、百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二条公司经营宗旨:公司将以专业的管理、创新的精神、合作的理念,把企业建设为现代的大型企业集团,实现股东利益和社会利益最大化。

3、中国人寿 保险 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条公司的经营宗旨是:坚持“成己为人,成人达己”的经营理念,遵循“诚信为本、稳健经营”的经营方针,以市场为导向,以经济效益为中心,努力提高经营管理水平,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切实保障公司、员工和股东的利益。

4、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二条公司的经营宗旨:顺应国家信息化带动工业化的政策导向,依托高等院校的技术创新优势、人才资源优势,致力于开发以信息技术为主体的高科技产品、实现科技成果产业化,构建21世纪的具有高度竞争力的新型高科技企业;在创造良好社会效益的同时,最大限度地为全体股东创造良好的经济回报。

5、中南出版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三条公司的经营宗旨:以传承 文化 、传播思想为社会使命,以投资与经营传媒产业为核心业务,以多介质媒体锁定目标市场,把公司建设成为中国文化产业界具有全球视野、世界影响、中国特色的优势传媒企业、重要战略投资者和传媒出版基地,为公司股东带来持续、稳定、增长的投资回报。

6、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专注乳品和食品行业,做中国乳品专家,不断创新,以追求人类健康生活为己任。与时俱进,勇于探索,广泛合作,不断超越,实现引领中国乳业、打造世界知名品牌的愿景。为股东创丰厚收益,为员工谋良好发展,为社会尽更多责任。

7、北京王府井百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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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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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保利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始终坚持经济效益为中心,以房地产为主业,立足市场、务实创新、规范经营、追求卓越,形成有特色的产品和服务,全面实施品牌战略,为员工创造机会,为客户创造价值,为社会创造财富,实现股东利益的最大化。

10、雅戈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让消费者满意、使合作者发展;装点人生、回报社会;创国际品牌、铸百年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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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企业文化宣传方案范文4篇

强化商标保护对中药产业的发展至关重要。当前,尤其要解决中药企业的“老字号”问题。长期以来,“老字号”已经成为困扰中药企业未来发展的一个潜在问题。例如,“同仁堂”是个已有300多年的中药老字号,但是,由于历史原因,现在除了北京同仁堂外,还有南京同仁堂、天津同仁堂等。这些“同仁堂”们都以中药为主业,但是相互之间却没有任何利益连带关系。因此,一旦哪个“同仁堂”出了什么质量问题,就很可能会产生连带影响,重演“冠生园陈馅月饼”的悲剧(2001年9月,南京冠生园食品有限公司使用“陈馅月饼”被媒体曝光,上海冠生园集团也受到“株连”,10天内月饼销售量急剧下跌50%。于是,上海冠生园首先站出来声明自己“与南京冠生园毫无关系”,后来四川新都冠生园又联合全国20多家冠以“冠生园”名称的食品企业,准备向南京冠生园“讨个说法”。冠生园品牌系由1918年到上海经商的广东人冼冠生先生所创,最早经营粤式茶食、蜜饯、糖果。1925年前后,上海冠生园在天津、汉口、杭州、南京、重庆、昆明、贵阳、成都开设分店,在武汉、重庆投资设厂。其南京分店即是现“南京冠生园”的前身。1956年,冠生园进行公私合营。冼氏控股的冠生园股份有限公司解体,上海总部“一分为三”,各地分店成为隶属地方的独立法人,与上海冠生园再无关系。时至今日,全国已有数以百计的食品生产企业共占着这个知名商标的使用权)。对这个问题,可以考虑根据新商标法有关驰名商标、集体商标以及“权利在先原则”的规定,结合行政与市场手段,实现“老字号”的整合与一体化。(二)中药知识产权的行政保护中药的行政保护主要包括新药保护与品种保护制度。尽管行政保护的初衷是为了规范中药产品的市场秩序,但是由于行政保护实际上是一种全面的保护,因而对中药知识产权来说,也是一种有效的保护措施。现在的问题是,10多年前的行政保护制度到如今已经成为中药知识产权保护领域所面临的最大的问题,必须对其进行调整与改革。具体内容如下:1.就中药而言,取消新药保护制度。新药保护政策主要是为了便于我国西药企业仿制国外专利药,但是,加入WTO之后,这种作用显然已不再存在了。2001年12月1日开始实施的新的《药品管理法》对此也没作要求。实际上,如果对品种保护政策进行修改,新药保护制度的某些功能完全可以合并到品种保护政策当中来。2.修改中药品种保护条例。新的《药品管理法》明确规定,“国家实行中药品种保护制度”(第三十六条)。但是,在新的历史条件下,1993年的“中药品种保护条例”显然已经不适合WTO框架下的经济全球化的需要,因此必须对其进行修改。重要的是,中药品种保护的宗旨要从提高中药品种质量、维护中药企业利益转移到促进中医药现代化以及中药企业技术创新上来。为此,中药品种保护制度可做下列修改:(1)调整保护范围。第一、被保护的必须是符合中医药基本理论与原则的中药品种,已经西药化的药品不能作为接受保护的中药品种。第二、取消第二条 “申请专利的中药品种,依照专利法的规定办理,不适用本条例”,除了列入国家药品标准的中药品种外,还应当将获得发明专利的中药品种纳入其中,并且在一段相当长的时间内,逐渐过渡到专利中药品种上。第三、由于行政效力只在一国国内有效,因而品种保护仍然是在我国国内生产的中药品种。但是,在加入WTO之后的国际化经济环境下,这里的“国内生产”不仅包括内资企业,也会包括外资企业,从而体现WTO的“国民待遇”原则。这就表明,中医药产业的发展将采取开放政策,借助跨国制药企业的科技实力,让其与国内企业一道,为中医药的现代化发展而共同努力。另外,如果今后逐渐过渡到专利中药品种的话,中药专利的国际保护也将得到保障。同时,中药行业的低水平重复生产问题也将得到根本的解决。第四、中药保护品种必须体现环境保护的要求,鼓励开发野生中药材的人工制成品。中药品种保护必须用好世界贸易组织贸易技术壁垒协议(WTO/TBT)的有关措施,利用绿色技术管理体系保护我国中药产业。(2)改善保护机制。第一、专利保护机制与分类保护相结合。利用专利保护机制的科学性,使中药创新进入一种良性循环;同时,根据中医药基本理论与原则所确定的中药品种的“三性(创造性、新颖性、实用性)”差异,对不同的专利中药品种实行分类保护。因为,专利制度实行的是无差异的等同保护,即对所有获得发明专利的产品一律实行20年的保护期限。不同的发明专利,其“三性”差异可能会比较大,在许多行业里,甚至还存在着垃圾专利的情况。以专利机制对中药品种进行分类保护的目的,就在于通过行政手段对真正的创新药品进行差异化保护,真正地促进中医药产业的现代化与科技创新步伐。第二、分类保护。行政保护自然要实行分类保护,可以考虑结合现有的新药保护和品种保护的分类标准,将其划分为4类或5类。从实际效果来看,这套机制就相当于让专利保护与中药品种保护成为中药的两种可供选择的保护方案。虽然法律效力高于行政效力,但是,由于目前我国知识产权法律在保护效率与力度方面尚嫌不足,而行政保护则具有便利、快捷的特点,因而能够适应企业对中药行政保护的依赖性。与此同时,如果行政保护程度高于专利保护的话,中药企业将优先选择中药品种保护。此外,由于中药行政保护结合了专利制度,因而避免了与WTO有关法律与原则的冲突。(3)合并保护期限。合并新药保护与品种保护之后,行政保护的期限应该减少,但是必须长于专利保护的20年,以真正体现差异化保护的目的。在WTO的机制下,这种较长期限的保护将促进跨国制药企业进入中医药行业,传统的中医药理论也许会因此获得新生。(4)改革管理机构。目前的中药品种保护审评工作由“国家中药品种保护审评委员会”具体负责。中编办明文规定,国家中药品种保护评审委员会为事业编制,经费自理。但是,品种保护整合了中医药知识产权与药政管理职能,就我国现实情况来看,显然属于政府职能。因此,将“国家中药品种保护评审委员会”定为“事业编制”且“经费自理”,会给具体的评审工作带来不利影响。考虑到中医药现代化的需要以及中药品种保护的特殊性,未来的国家中药品种保护评审委员会应当是个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的专职部门,其委员除了“中医药方面的医疗、科研、检验及经营、管理专家”外,还应该包括来自知识产权领域的专家,这是因为纳入专利中药品种将对审评机制产生影响。此外,应该将审评工作纳入电子政务系统以提高审评效率,真正做到“公平、公开、公正”。(5)明确利益主体。现在的条例保护的是中药品种,但是对被保护的中药企业所应该具备的规模条件未作明确要求。实际上,现在的知识产权战略完全建立在庞大的企业规模之上,技术创新主要是建立在规模经济效益的基础之上,跨国制药公司庞大的企业规模、强大的技术力量、雄厚的资金实力以及丰富的市场营销经验是其经营知识产权的强大后盾。因此,未来的中药品种保护条例应该明确地将品种保护向那些规模较大的中药制药企业倾斜,允许中药保护品种作价转让,使之成为促进中药企业资产重组以及中药产业结构优化的工具。我国中药的知识产权保护对策来源:中国论文下载中心 [ 06-07-14 10:51:00 ] 作者:未知 编辑:studa20我国的中药正面临着严峻的局面。当前,我国中药在理论发展与技术创新方面与西药相去甚远,在中药的生产、管理与质量方面落后于日本和韩国;在国际市场上,我国生产的中药产品无足轻重,只占中药国际贸易的5% 左右;而且,即使是在国内市场上也正面临着外国中药产品的强烈竞争。因此,国产中药正处于生死攸关的转折点。这种严峻局面已经引起我国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从1998年开始,国家将“中药现代化研究与产业化开发”列入“九五”重中之重项目,对“九五”、“十五”期间的中药现代化计划提出了具体的目标与方案;在“十五”计划里,中医药产业化发展工程又被列入国家高技术产业发展计划中的生物技术产业的22个重大专项之一,对中医药的产业化给予了多方面的支持。但是,实际上,由于加入WTO后的市场环境的变化以及中药自身的特殊性,中药的知识产权问题将构成中药现代化的核心,对于如何实现中药由传统向现代的对接、如何实现中药从中国向世界的传播与扩散,都具有重要意义。因此,必须从战略高度重视中药的知识产权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政策措施。一、以知识产权作为中药现代化的表现形式及有效工具千百年来,我们的祖先根据中医理论,经过无数次的实验与改进,已经形成了非常完整的中药制造体系,在植物的药学属性与药用植物选择、中药材栽培、种植、炮制、成药的加工等所有方面都已经初步建立了自己的规范。这些都构成中华民族造福于全人类的宝贵的知识财富。因此,中医药同样也是一种知识产权。中药知识产权涉及的范围非常广泛,包括专利、商标、著作权等诸多方面;内容包含中药材、饮片、处方、制药工程、文献及信息资源等。例如,由动植物原料制造成中成药,要经过诸多生产制作工序,像中药材生产、中药炮制与饮片、组方(处方与配方)、中药制药工程技术等,其中的每个工序都可能包含诸多的知识产权内容,涵盖知识产权的各个方面。因此,中药知识产权应该构成中药现代化的核心内容。但是,对于中药现代化,人们强调得更多的是如何采用各种规范以及何种新技术应用于中药产业,而对于知识产权在中药现代化中的作用却认识不够。实际上,知识产权已经成为物力、财力和人才之后的又一种新的经营资源,被人们称为“第四经营资源”。中药现代化将产生众多的技术创新与市场价值,而现代化的这些成果只有固化为受到法律保护的各种知识产权,才能真正保护中药企业的合法利益、规范中药市场秩序。中医药理论与知识产权制度并不矛盾。专利制度的“三性(创造性、新颖性、实用性)”要求适用于所有行业,中医药行业也不例外。实际上,知识产权不仅可以作为中药现代化的表现形式,而且可以成为推进中药现代化的有效工具。经过数百年的发展,以专利保护制度为代表的知识产权制度已经发展成为一种促进产业步入良性循环发展的有效机制,成为促进技术创新的加速器。因为,一方面,知识产权制度通过给予发明人一定期限的垄断权利而鼓励人们发明创造的积极性;另一方面,通过公开发明内容,后人可以在更高水平的基础上进行新的发明与创造,既避免了社会的低水平重复,又减少了资源的浪费,从而推动社会快速向前发展。二、继承和发扬中医药理论传统是中药现代化及其知识产权保护的基本原则以知识产权制度作为中药现代化的工具,并不表明可以无须坚持中医药的基本特征了。目前,对中药未来的发展,有这样一种看法,就是认为中药应该按照西药的人体解剖学以及生化生理理论来加以改造,强调中药西药化,要求中药“与国际接轨”。其实,这样一种观念不但不会使中药得到发展,还可能导致中药与中医相分离,最终使中药走入死胡同。这是因为,中药知识产权具有不同于西药的特征,它与中医理论密不可分,脱离了中药的基本原则,药物也就不成其为中药了。实际上,在中医药的国际化与现代化过程当中,绝大部分标准规范,只能由中国自己利用知识产权制度的有效机制、依据几千年的中医药理论与实践来制定;并且要在此基础上,通过国际交流与合作,使之获得国际认可并成为国际植物药的规范与标准。三、建立中药知识产权的创造、保护、有效利用以及人才培养体系中药知识产权本身是个完整的体系,包括知识产权的创造、保护、有效利用以及人才培养等诸多环节,而每个环节又都包含众多的内容。因此,中药知识产权不仅仅是个保护的问题,必须将其作为一个完整的体系来对待。(一)中药知识产权的创造中药知识产权具有长链性(中药主要以动植物资源作为自己的原料来源。由动植物原料制造成中成药,必须经过诸多生产制作工序,其中的每个工序都可能包含诸多的知识产权内容,涵盖知识产权的各个方面。这就是中药知识产权的长链性)。由于历史传统,我国在这个长链中的每个环节都未能建立起现代规范科学的知识产权体系。与此同时,许多有关中药的知识与技术大都还是以比较原始的方式存在着,面临着如何以现代技术进行表述与改造的问题。因此,我国在中药知识产权方面将大有可为。1.理清中药知识产权的链条,明确各环节的具体情况、技术创新内容以及知识产权的表述方式(专利、商标、著作权)。根据特点,可以将中药知识产权的链条连结成中药材资源及其生产、中药炮制与饮片加工制造、处方与配方管理、中药制药工程技术、中药质量控制与保障技术、中药产品的包装、中药基础研究、中药临床用途等几个环节。每个环节都可结合不同特点,选用不同形式的知识产权方式,对中药知识产权链条进行全方位的保护,使我国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对中药的国际贸易加以控制。2.中医药知识产权要以现代科学技术为工具,选择那些共性的关键技术(根据有关专家的意见,这些共性技术主要包括指纹图谱技术、超临界二氧化碳萃取技术、大孔吸附树脂分离技术以及膜提取分离技术等)为突破口,以克服中药知识产权的难表达性,并在一些重要领域取得战略性的知识产权优势。我国已有民方和验方十万个之多,我国必须在此基础上对所有民方和验方进行单方分解,对每种药材的有效部位、有效组分甚至是化合物结构及其各类药物特性进行分析,完成“现代李时珍”的创举。与此同时,按照现代科学技术,以现代科学范式对四气、五味、归经以及“君、臣、佐、使”等中医药基础理论与原则进行重新表述,为中医药知识产权的现代化与国际化提供操作规范以及可供国际交流的平台。3.中医药信息资源将是创造中医药知识产权的重要领域,也将为中医药知识产权的创新和保护提供有效工具。目前,我国中医药信息资源的分布比较散乱,因此中医药信息资源的系统化将是一项非常紧迫的任务。建议由国家中医药管理机构成立医药分类以及数据库软件系统开发与管理的权威组织,建立包括中药材资源分布和中成药等在内的各类中医药信息标准数据库,完善数据库加工与检索系统,使中医药的知识产权的创造、利用与保护建立在现代信息技术的基础之上。(二)中药知识产权的有效利用我国中药行业的知识产权一直未能得到有效利用,造成这种状况的主要原因,一是我国中药企业习惯于以商业秘密的方式进行保护,知识产权的数量少、质量不够,专利、商标等意识也强烈;二是非职务发明比例远远高于职务发明,不利于知识产权的利用;三是行政保护为企业提供了过度的保护,企业对现行的行政保护过于依赖;四是中医药的研发与产业化相互脱节。因此,要提高中药知识产权的利用效率,必须在这些方面加以改进与提高。与此同时,要充分利用信息网络技术的优势,以加快中医药知识产权信息的检索、查新以及知识产权申请工作步伐。此外,进一步完善各类已完成与政府机构脱钩的中介性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建立健全中药知识产权服务体系。(三)中药知识产权的人才培养体系中药知识产权的人才培养体系由知识产权申请、代理、中药企业的知识产权管理以及司法等几个方面。我国知识产权的专业人员本来就非常缺乏,由于中医药行业的专业性,这方面的人才就更是稀少。为此,除了加快高等院校的中医药知识产权人才培养之外,还应当加快相关的人才培训步伐。四、完善中药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完善中药知识产权保护体系的关键在于根据中医药知识产权特征,协调知识产权法律与行政保护法规之间的关系。(一)中药知识产权的法律保护从最近对商标法、著作权法以及专利法的修改情况来看,我国已经建立起了与WTO的TRIPS相一致的新的知识产权法律体系。现在的问题在于,知识产权这套制度如何与中医药行业自身的特点相结合。就专利制度而言,在中药专利的申请过程当中,可以考虑将中医药的理论与原则融入到专利的“创造性、新颖性、实用性”要求之中,制定适合中药专利审批的具体规则(为此,国家专利局可以考虑将隶属于“化学发明审查一部”的“中药处”单列出来,成为专司中药专利审查工作的“中药发明审查部”,从组织上保证中药专利审批制度的建立与完善),使得中医理论与中药本身都可借助专利机制而获得创新与发展(中医药理论的专利化问题,可以参考世界上某些国家的软件专利化的做法)。只有与现代专利制度对接,古老的中医药才能真正地获得新生。转贴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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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四世同堂的研究论文

2008年度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法国作家让·马瑞尔·古斯塔夫·勒·克莱齐奥曾给《四世同堂》的法文版写序《师者,老舍》。他说自己尤喜中国现代小说家的作品,如鲁迅和巴金,“我发现老舍小说中的深度、激情和幽默都是世界性的,超越国界的。”在序言的结尾,克莱齐奥写道,“老舍以大师的眼光,给我以启迪

都很惨,本文主要走悲文路线

祁老太爷:代表着清朝人。一脑子的中庸之道,主张一切事情“忍”为先。总希望和平,希望四世同堂的和睦景象。祁天佑(太太):代表着清朝与民国之间的人。一个正直的生意人,一个总以“和气生财”为宗旨的人,因不忍于日本人“我是奸商”的侮辱而选择跳河自杀。老大瑞宣:纯粹的民国人。与祖父在年纪上只差四十岁,而在思想上却相差有一两个世纪,是四世同堂的顶梁柱;是一个想革命而不能革命的人;知识渊博,懂英语,为谋生而屈于英国府作事。也因之被日本人带入狱一次,后配合老三搞地下工作,敢于承担大事,时时忧国,是本书真正的主角。老二瑞丰、蓝东阳、冠晓荷(丁约翰):瑞宣眼中的一群最无聊的人。除晓荷外,他们都曾有过一个属于自己的时代,正如书中所说:“他们丑,脏,无耻,狠毒,他们是人中的垃圾,而是日本人的宝贝”,是由日本的“支那通”鉴定的超等顺民;他们敢于巴结日本人,他们敢于落石下井,特别是瑞丰,在老大入狱时,竟能心安理得的离去,无不使人“佩服”得五体投地。老三瑞全(高弟):活力的象征,希望的所在。敢于反抗日本人的中国人的代表。其勇敢,机智,果断和日渐的成熟,使每个中国人都感到激动和欣慰,虽然他只出现在故事的一前一后,但他抗战的身影却始终伴随着我们,直到胜利。小顺儿、妞子:将来的中国人。也许他们会过早的成熟,但我们希望他们永远有儿童的天真、可爱。战争告诉我们:即使是将来的人,也会死于饥荒(像妞子)。但愿将来的世界不再有战争,但愿世界永远和平!钱默吟:由诗人演变成战士,无疑是一个巨大的痛苦。虽己年逾花甲,却仍奔忙于抗日的活动之中,其坚定的信仰、顽强的毅力,让人自惭形秽。如果在现实中碰到这样的一个人,我想你一定会自觉地向他敬礼。大赤包(招弟,胖菊子):乱世中崛起的一条母狼。她的独挡一帜,她的雷厉风行,使人佩服;她的狠毒,她的阴险绝不亚于西大后。如果有霸主的话,她就是北平城天字第一号的女霸主。李四爷(白巡长,长顺):一个“喜欢”办丧事的人,不过,在这样一个动乱的年代,不能缺少这样乐于助人的人,可悲的是,到最后他不能替自己办丧事。

《四世同堂》这部近九十万字的长篇小说,以其丰富的蕴含为多种角度的研究提供了可能性。本文试图从文化角度切入,通过对作品文化意义的阐释,完成对作品的再评价。 一老舍创作《四世同堂》的时候具有自觉的文化意识。这是无须证明的,只要看一看作品中关于“文化”的议论就可以明白。问题在于:文化意识在《四世同堂》中究竟处于怎样的位置?笔者认为:文化问题是《四世同堂》的核心问题。具体表现在:自觉的文化意识不仅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小说中人物与环境的性质,而且成为老舍思考国家和民族命运的出发点。 先看小说人物。在过去的老舍研究中,《四世同堂》中的人物主要是被从国家、民族或者生存方式的角度来认识的。有的研究者把《四世同堂》概括为“被征服者的愤史”,[①]就是把人物作为中国人——被日本人奴役、做了亡国奴的中国人——来认识的。有的研究者在把老舍作为“北京市民社会的表现者和批判者”来论述的时候,也论及《四世同堂》中的人物[②],注重的就是人物的生存方式、生活环境与社会地位。这些看法当然符合人物的实际存在状况,但如果从老舍赋予人物的文化意义来看,许多人物则完全应当作为“文化角色”(文化象征物)来认识。老舍自觉地把文化意识融入人物形象之中,在使文化获得实践性存在方式的同时,也使小说人物成为文化的载体。而且,如果说人物的国家、民族、市民属性是“自然生成”的,那么,人物的文化属性则是老舍“刻意追求”的。应当说明的是,上述四种文化角色的划分是就其基本倾向而言的,因此是相对的而非绝对的。有的人物有时徘徊于两种文化之间(如瑞宣曾被老舍称作“新旧文化中的钟摆”——第六十章),不同的文化形态有时是交叉的(传统文化有缺乏生命活力这一点上与市民文化相通,并与原始文化相关联——老舍赞美黄土地上的农民们时说他们“心中印着三千年传下的道德”)。 在《四世同堂》中,被老舍赋予文化意义的并不仅仅是人物,而且包括环境。小说取名“四世同堂”,这个题目不仅是对祁家家庭环境的描述,同时又是一个具有高度概括力的文化象征——象征着中国人传统的人生观和伦理观,象征着一种具有封闭性、保守性和稳定性的文化形态、生活形态。因此老舍说:“在这样一个四世同堂的家庭里,文化是有许多层次的,象一块千层糕”(第六十章)。北平和荒漠的黄土地,则分别被作为都市文化和原始文化的总体象征来描绘。所以,作为“都市文化的一个蛔虫”的冠晓荷走出城门才会那样茫然若失,惊恐万状。“他的空气是暖的,臭的,带着香粉或油条味儿的;城外的清凉使他的感官与肺部都觉得难过,倦怠。他是温室里的花,见不得真的阳光与雨露”(第六十六章)。而当未经人力雕琢的黄流和小山村在瑞全眼里与北平形成对比的时候,黄流与小山村也就成了文化(原始文化)的象征。就是说,《四世同堂》中的家庭、北平、黄土地,同样可以作为“文化角色”来认识。 老舍不仅赋予人物和环境以文化意义,而且从文化角度解释人、国家和民族的命运。小说第十一章有这样一个情节:钱默吟的二儿子钱仲石与一汽车日本兵同归于尽的消息传到小羊圈胡同的时候,李四爷说:“咱们要是都象人家钱二少,别说小日本,就是大日本也不敢跟咱刺毛啊!”这里,老舍把亡国、当亡国奴的原因归结于北平人自身,也就是归结于北平文化,因为北平人的苟且偷生与懦弱是文化毒害的结果。在小说第二十六章,老舍甚至这样议论道:“他(瑞宣——引者)知道,他不应当以勇敢或懦弱评判任何个人,而应当先责备那个甚至于把屈膝忍辱叫做喜爱和平的文化。那个文化产生了静穆雍容的天安门,也产生了在天门安前面对着敌人而不敢流血的青年!不,他似乎连那个文化也不应责备。难道喜爱和平是错误吗?”虽然有些犹豫,但在认为青年的胆怯、国家的危机是文化造成的这一点上,老舍并没有改变。即使是对于奋起反抗的中国人,老舍也同样从文化方面找原因。在小说三十六章他让瑞宣“发现了一个事实:知识不多的人反倒容易有深厚的情感,而这情感的渊泉是我们古远的文化。……上海与台儿庄的那些无名英雄,岂不多数是没有受过什么教育的乡下人么?” 根据上面的论述我们可以下这样的结论:在最深刻的意义上,《四世同堂》是一部文化反思、文化批判之作。如果说对北平人在日伪统治下生存状态的描绘、对北平市民生活形态的展示构成了《四世同堂》的一个层面,那么,文化反思与文化批判则构成了《世同堂》更深刻的层面。甚至可以说,在《四世同堂》中,沦陷后北平人的生活常常是作为文化反思与文化批判的“材料”而存在的。 这个结论是否符合四十年代老舍的思想实际?回答是肯定的。关于《四世同堂》,老舍谈得不多,但他在《四世同堂》前二年创作的话剧《大地龙蛇》为我们提供了这方面的答案。《大地龙蛇》是东方文化协会“以东方文化为题”委托老舍创作的,在剧本的“序”中,老舍明确指出:“抗战的目的,在保存我们文化的生存与自由;有文化的自由生存,才有历史的繁荣与延续——人存而文化亡,必系奴隶。那么,在抗战时期,来检讨文化,正是好时候,因为我们既不惜最大的牺牲去保存文化,则文化的力量如何,及其长短,都须检讨”;“一个文化的生存,必赖它有自我的批判,时时矫正自己,充实自己;以老牌号自夸自傲,固执地拒绝更进一步,是自取灭亡”;“我们的不大识字的军民,敢与敌人的机械化部队硬碰,而且是碰了四年有余,碰得暴敌手足失措——必定有一种深厚的文化力量使之如此”[⑤]。这种文化检讨意识更充分、更全面地体现在《四世同堂》的创作实践中,因此这篇“序”完全可以看作《四世同堂》有注释。也许有人会说,老舍自认为《四世同堂》是他“从事抗战文艺的一个纪念品”。但事实上,过去的人们大都片面地、断章取义地理解了老舍的意思,因此过于强调《四世同堂》宣传抗日的一面。老舍的原话是这样的:“我决定把《四世同堂》写下去,这部百万字的小说,即使在内容上没有什么可取,我也必须把它写成,成为从事抗战文艺的一个较大的纪念品”[⑥]。“内容上没有什么可取”,说的就是小说和一般直接宣传抗日的作品不同,与抗日没有太直接的关系。“内容上没有什么可取”,而又要成为“从事抗战文艺的一个较大的纪念品”,说明他是他是企图在另一种意义(即文化意义)上来思索国家和民族的命运。 弄清文化意识在《四世同堂》中的位置之后,这样两个小问题是也可以重新解释。一是小说的创作方法。过去的研究者们大都认为《四世同堂》是现产主义的,甚至誉之为“一部优秀的现实主义作品”[⑦]。仅就对北平市民生活形态的忠实描写而言,这种概括无疑是正确的,而且指出了小说创作方法的基本倾向。但是,如果从老舍的文化意识与《四世同堂》中人物、环境的关系来看,应当说《四世同堂》又具有很大的象征性——许多人物和某些环境都是“文化”的象征物,而且,这些象征物构成了相对完整的文化象征体系。二是《四世同堂》的创作契机。对此,老舍夫人胡絜青作过这样的表述:1942年(当为1943——引者)秋她带着三个孩子逃出日伪统治下的北平,到重庆与离别六年的老舍相聚。“我们在重庆北碚安家后,新老朋友,更是迫不及待地向我打听各种情况。当我一次又一次地叙述日本侵略者对沦陷区人民,特别是对北平人民的奴役和蹂躏的时候,老舍总是坐在一旁,吸着烟,静静地听着,思考着。就这样,使他心中那旧日的北平,又增添了沦陷后的创伤和惨痛”。“终于,老舍经过一年多时间的构思,在1944年元月开始写以沦陷了的北平为题材的长篇小说”[⑧]。在另一次谈话中,她对此作了更详细的描述[⑨]。这种解释无疑是正确的,但仅仅这样解释又显然不全面。东方文化协会委托老舍写剧本这件事,同样应当看作老舍创作《四世同堂》的重要契机。因为,正是这种委托触发了老舍在抗日救国的大背景上对文化问题进行思索。只有把上述两件事都看作《四世同堂》的创作契机,才能解释为什么作品中既有对沦陷区人民悲惨生活的描绘,又有强烈的文化批判意识。 二 从前文文化角色的划分可以看出,《四世同堂》主要涉及四种文化形态:传统文化,市民文化,原始文化,“前文化”(如果这也算是一种文化的话)。那么,老舍的文化倾向性是怎样的? 老舍的文化倾向性是通过对不同文化角色命运和结局的安排体现出来的。对于市民文化和“前文化”,老舍持明确否定态度,因此他让小崔、孙七、瑞丰乃至冠晓荷等人在偷生、忍耐、麻木、苟且中走向毁灭,让蓝东阳死在广岛的原子弹爆炸声中。对传统文化,老舍肯定其高雅、文明的一面,而否定其缺乏进取、扼杀人的抗争意识的一面。“象田园诗歌一样安静老实的文化……也许很不错,但是它有个显然的缺陷,就是:它很容易受暴徒蹂躏,以至于灭亡”(第二十七章);“‘雅’是中国艺术的生命源泉,也是中国文化上最贱劣的油漆”(第五十三章);“文化就是衣冠文物。有时候,衣冠文物可变成了人的累赘”(第五十章)。——这类议论都说明老舍注意到了传统文化的两面性。这种两面性体现在瑞宣身上,就是他既理智、高雅、善良,但又软弱、犹豫、总是生活在惶惑之中。不过,就基本倾向而言,老舍对传统文化更多持否定态度,典型体现就是陈野球这个“传统文化的创造物”由堕落而毁灭。老舍还通过凶残的侵略者对中国文人生活方式的“赞美”、对中国传统文化的“宽容”,深刻揭露传统文化的危害性。——日本人对钱默吟说:“你是老一辈的中国人,喝喝酒,吟吟诗,我最喜欢你这样的人!”“真正的中国人是要慢条斯理的!”(第三十四章)。日本人要求中国人烧毁“洋书”,却允许保留、阅读《孝经》、《四书》、《西厢记》等等(第三十六章)。对于原始文化,老舍不仅肯定,而且向往。从前面引录的那些高充满激情的描写不难看出这一点。体现在人物塑造方面,不仅黄土地上不识多少字的士兵和农民被赞美,甚至颇有英雄气要的金三爷和英勇地与一汽车日本兵同归于尽的钱仲石都有几分“蒙昧”特征:金三爷为人简单、粗暴,“踢过梅花桩,摔过私跤,扔过石锁,练过形意拳,而没读过一本书”(第十八章);钱仲石只是个汽车司机,“不爱线装书,也不爱洋装书”(第五章)。 显然,四种文化形态中只有原始文化赢得了老舍的肯定与向往。这种肯定与向往具有历史必然性,也是老舍文化价值观的时代特征。忧国忧民的老舍,在祖国的半壁河山沦入敌手、民族处于生死存亡的危机关头这一特定时代检讨中国文化,自然而然地会倾向于原始文化。因为只有原始文化的负载者(不识多少字但敢于拼杀的士兵和农民)才能承担抗击日寇、救国救民的历史使命,而那些虽然饱读诗书但手无缚鸡之力的文化人缺乏这种能力(苟且偷安的小市民和没有道德感的“前文化角色”就更不用说)。钱默吟在金三爷面前的自卑就充分说明了这一点,他对瑞宣说:“在这年月,有金三爷的身体比咱这一肚子书强得太多了!三个读书的也比不上一个能打仗的!”(第二十七章)。在这个意义上,对原始文化的肯定与其说是老舍的选择,不如说是时代的选择。不过,对原始文化的肯定并没有使老舍流于文化虚无主义和蒙昧主义。小说第四十五章写到金三爷在失去钱诗人的教导之后忘记恨日本人而钻进钱眼里,第九十三章又写到他头脑简单上了日本人的当,致使钱默吟再度入狱。这种描写体现了老舍对“原始文化角色”之局限性的认识,说明他已经把愚昧从单纯、质朴、顽强中剥离出来予以否定。同时,这种描写也包含着对作为清醒而富于智慧的文化人(钱默吟)的肯定。这种肯定与前述老舍对传统文化的辨证态度具有内在的相通。 那么,怎样的文化才是老舍理想中的文化?——这就是传统文化通过创造性转换与原妈文化达成的和谐统一。用钱默吟(老舍的代言人)的话说,就是“诗人文化”与“猎人文化”的统一:“诗人与猎户合并在一起,我们才会产生一种新的文化,它既爱好和平,而在必要的时候又会英勇刚毅,肯为和平与真理去牺牲”(第五十章)。这种文化思想的典型体现者,就是钱默吟和祁瑞全这两个“跨文化角色”。他们的共同之处,就是改造或抛弃自己固有的文化(传统文化或市民文化),通过对原始文化的吸收或认同,完成自我文化性格的重铸,从而获得新生。他们的生命历程,本质上是从一种文化角色向另一种文化角色转变的过程。钱默吟在经历了日本人带给他的灾难之后,认识到了那种“田园诗歌一样安静老实的文化”的局限性,于是脱下长衫,丢开诗和茵陈酒,离开家庭,“由栽花饮酒的隐士变成敢流血的战士”——和不识字的士兵一样顽强、英勇的抗日战士。但他的转变并非完全抛弃中国传统文化,而是保留传统文化的精华,完成传统文化的转变与革新。老舍从瑞宣的角度这样写道:“老人所表现的不只是一点点报私仇的决心,而是替一部文化史作正面的证据。钱先生是地道的中国人,而地道的中国人,带着他的诗歌,礼义,图画,道德,是会为一个信念而杀身成仁的。……他(瑞宣——引者)一向自居为新中国人,而且常常和富善先生辩论中国人应走的道路——他主张必定铲除了旧的,树立新的。今天他才看清楚,旧的,象钱先生所有的那一套旧的,正是一套可以革新的基础”(第四十章)。瑞全这个大学生也是在北平沦陷后逃出文化过熟的北平,来到黄土地上,和乡民们打成一片。“他想,新的中国大概是由这些坚实纯朴的力量里产生出来,而那腐烂了的城市,象北平,反倒也许负不起这个责任的”,“他甚至于觉得乡民身上若有虱子,他就也应当有几个”,“假若他要结婚,他须娶个乡下姑娘!”(第八十二章)。老舍明确说:“老三(瑞全——引者)已不是祁家四世同堂的一环,而是独挡一面的一个新中国人”(第八十七章)。 三 《四世同堂》这部作品的成功或局限,都可以而且应当从老舍自觉的文化反省意识得到解释。 自觉的文化意识决定了《四世同堂》在中国现代文学史乃至中国现代思想文化史上的独特地位。这种地位是一般简单宣传抗日的作品很难获得的。 关于“五四”之后中国思想发展的基本走向,李泽厚将其概括为从“启蒙与救亡的相互促进”到“救亡压倒启蒙”[⑩]。陈独秀、李大钊、胡适、瞿秋白、茅盾等“五四”精英的思想轨迹和生活道路,证明李泽厚的概括符合历史事实。这种转换的核心问题,就是群体意识取代个性意识,求生存的愿望压倒自我批判精神,政治斗争这民族解放运动冲淡了文化反省与文化批判。而《四世同堂》的独特之处正在于:在抗日救亡的旗帜下,它不仅揭露日本侵略者的凶残、贪婪,汉奸的卑劣、丑恶,而且从中国人自身寻找国土沦陷、民族陷于生存危机的历史原因,从而进入文化反思和对民族劣根性的批判。这样,四十年代被许多人淡忘了的“五四”启蒙主题在《四世同堂》中重新得到表现。从总体上看,老舍对文化问题的反省和对民族劣根性的批判至少在五个方面与“五四”精神、鲁迅思想一脉相承。第一,在《四世同堂》中,人不仅是被作为类型化的客体(即各阶级、各阶层的中国人作为一个群体被日本侵略者残害)来认识的,而且是被作为缺乏生命活力与反抗意志的主体来认识的。李四爷那句“咱们要是都象人家钱二少,别说小日本,就是大日本也不敢跟咱刺毛啊!”体现的就是老舍对人的自我意识、主观能动性的强调。而这种自我意识和主观能动性,正是宝贵的“五四”精神遗产的重要组成部分。第二,老舍通过钱默吟对传统文化的批判,通过瑞宣、瑞全对传统伦理道德以及家庭观念的批判,是“五四”新文化运动的重要内容,也是鲁迅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而且,老舍的批判更富于理性精神和辨证的态度,摒弃了“五四”时期狂热的“全盘否定”。第三,小说第五十三章描写了北平人过年时怎样去看日本人组织的化装滑冰比赛:“过度爱和平的人没有多少脸皮,而薄薄的脸皮一旦被剥了去,他们便把屈服叫作享受,忍辱苟安叫作明哲保身。……有钱的、没钱的,都努力的吃过了饺子,穿上最好的衣裳;实在找不到齐整的衣服,他们会去借一件;而后穿到北海——今天不收门票——去看升平的景象。他们忘了南苑的将士,会被炸弹炸飞了血肉,忘记了多少关在监狱里受毒刑的亲友,忘记了他们自己脖子上的铁索,而要痛快的,有说有笑的,饱一饱眼福”。这种描写揭露的正是鲁迅深恶痛绝、奋力鞭笞的中国人的麻木、健忘、自欺欺人以及“看客”心理。鲁迅说:“群众,——尤其是中国的,——永远是戏剧的看客。牺牲上场,如果显得慷慨,他们就看了悲壮剧;如果显得觳觫,他们就看了滑稽剧。”[⑪]第四,老舍通过揭露大赤包、蓝东阳、冠晓荷等人对权势和钱财的贪欲,批判了“传统的升官发财的观念”(第五十章),这与鲁迅对中国人传统价值观(人生观)——“威福,子女,玉帛”[⑫]——的批判正相一致。第五,老舍批判的中国人的等级观念以及中国人人格中“主子心态”与“奴才心态”的两面性——所谓“一方面想作高官,一方面又甘心作奴隶”(第五十章),也曾被鲁迅批判过。鲁迅说:“我们自己是早已布置妥贴了,有贵贱,有大小,有上下。自己被人凌虐,但也可以凌虐别人;自己被人吃,但也可以吃别人。一级一级的制驭着,不能动弹,也不想动弹了”[⑬]。此外,“五四”前期鲁迅对中国人的那种“哀其不幸,怒其不争”的态度,也正是《四世同堂》中老舍对北平人的态度。所以,把老舍看作鲁迅之后批判国民性的又一面旗帜,一点也没有夸张。过去的研究者恰恰是没有理解这一点,因此批评《四世同堂》“对于人民群众坚持奋斗方面就写得不够,减少了作品的鼓舞力量”[⑭]。从文化反省与批判民族劣根性的角度看,《四世同堂》追求的也许根本不是“鼓舞力量”,而是反省、批判力量。否则就难以理解作者为什么给小说的前两部取名“偷生”、“惶惑”。 就对日本侵略者的揭露、对北平人悲惨生活的展示而言,《四世同堂》属于那个时代,但是,就文化反省与对民族劣根性的批判而言,《四世同堂》超越了那个时代。属于时代而又超越时代,就是《四世同堂》的独特价值。李泽厚把“五四”至八十年代中国现代思想的发展过程概括为“启蒙与救亡的双重变奏”[⑮],而这种变奏中的两个主旋律——“启蒙”与“救亡”,早已被老舍和谐地容纳在一部《四世同堂》之中。 对于某些优秀作品来说,一方面的成功往往是以另一方面的损失为代价的。《四世同堂》也不例外。自觉的文化检讨意识在使作品获得较大思想深度和特殊历史地位的同时,也给作品带来了不容忽视的局限性。 这局限性主要在于由文化检讨意识过强而导致的文化决定论倾向。这涉及人的本质问题。将人看作文化的产物无疑是正确的,“文化具有连续性。……尽管所有具体的文化每一代的承担者完全不同,但它都会作为独一无二的唯一存在的实体存在下去。而且每一代文化,也都会作为一个整体传给新一代。从而,一代一代传下去”[⑯]。只有从文化的角度认识人,才能揭示人作为“历史性的哺乳动物”[⑰]的内在必然性。德国哲学家恩斯特·卡西尔正是从文化角度认识人,才在人的认识方面达到了前人没有达到的深度。[⑱]但是,文化角度揭示的仅仅是人的一个层面,而且是作为历史性存在的那个层面,而作为现实性存在的人,则受到许多“文化”之外的因素制约——政治、社会因素等等。在这个意义上,柏拉图和马克思对人的理解同样具有真理性。柏拉图认为:“人的本性是以大写字母写在国家的本性上的”;[⑲]马克思说:“人的本质并不是单个人所固有的抽象物。在其现实性上,它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⑳]只有从不同的角度理解人,对人的认识才是全面的、科学性的(在这个意义上卡西尔、柏拉图、马克思对人的理解都有“片观性”,因为他们各自注重的是“人”的个别层面)。就北平人而言,他们的苟且、懦弱,他们的成为亡国奴,是由多种原因造成的,比如近代以来中国社会的落伍,旧中国的黑暗政治,国民党当局的消极抗战,等等。文化问题只是致使他们成为亡国奴的原因之一——而且不是直接原因。因此,对北平人性格与命运的思索不仅应当导致文化批判,而且应当导致历史批判、政治批判和社会批判。文化批判不与历史批判、政治批判、社会批判相伴随并以历史批判、社会批判、政治批判为基础,其批判力量必然被削弱。 此外,文化意识的高度自觉还导致了个别人物形象的“概念化”倾向——即如研究者已指出的,祁瑞全和成为抗日志士后的钱默吟有“概念化”倾向[22]。具体说就是:一方面,老舍在人物身上寄托的文化理想某种程度上冲淡了人物自身性格的丰富性,另一方面,人物身上蕴含的两种文化性格——诗人文化性格与猎人文化性格——也难以达到和谐的统一。而且,他们作为老舍理想中的文化性格的体现者,很难在老舍的生活范围内找到原型,所以也就不可能被塑造得如同市民形象那样血肉丰满、呼之欲出(与此形成对比的是作为传统知识分子的“前期钱默吟”非常真实)。严格说来,钱默吟和瑞全这两个人物体现的与其说是生活的真实,不如说是老舍的心理真实。不过,究竟是应当怀疑这两个人物的真实性,还是应当把这两个人物作为某种具有象征意味的形象来认识,尚且是有待于进一步探讨的问题,这涉及《四世同堂》的创作方法以及总体美学风格。 四 最后要谈的是《四世同堂》在老舍作品中的位置。 在历来的老舍研究中,《骆驼祥子》总是比《四世同堂》受推崇。不同版本的文学史著作无一例外地把《骆驼祥子》看作老舍的代表作。在近年出版的《老舍创作论》中,《骆驼祥子》被誉为老舍“创作道路上的高峰”,而《四世同堂》仍然不过是块“丰碑”[23]——“丰碑”怎么也高不过“高峰”。造成这种情形的原因主要有两点。一是政治原因。《四世同堂》写的是沦陷地区人民的“惶惑”、“偷生”和“饥荒”,亡国奴们寄希望于蒋介石的“国军”(不是共产党八路军)、向往青天白日旗(不是五星红旗),因此它当然不如《骆驼祥子》这部以“劳动人民”为主人公的作品更适合新中国成立后三十余年间的政治环境(改革开放以后“劳动人民”似乎有些“降价”)。二是出版方面的原因。《四世同堂》只在解放前出版了前两部,建国后直到1979至1983年间才以完整的面目走向社会,这对于作品的流传和研究无疑是十分不利的。而《骆驼祥子》在1955年出版了修订本之后,一直广为流传。实际上,将《骆驼祥子》看作老舍的代表作,并不符合老舍的创作实际。这部长篇小说当然十分优秀,但是,就描写的生动性与艺术感染力而言,老舍1933年创作的《离婚》完全可以和它媲美;就生活画面的丰富、思想的深度与广度而言,《四世同堂》显然在它之上。而且,被看作老舍代表作的《骆驼祥子》是建国初期老舍的修订本,它体现的根本不是“历史事实”。 因此,如果要举出一部小说作为老舍的代表作,我认为应当是《四世同堂》,而不是《骆驼祥子》。关于《四世同堂》,老舍曾经说过:“就我个人而言,我自己非常喜欢这部小说,因为它是我从事写作以来最长的,也可能是最好的一本书”[26]。这说明老舍很有“自知之明”。遗憾的是关于《四世同堂》的研究远远不够。本文,也仅仅是一篇抛砖引玉之作。

北京同仁堂偿债能力毕业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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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目:偿债能力分析、资产运用效率分析、获利能力分析、综合分析答题要求:1.以提供的公司资料为基础进行分析;2.除了题目提供的基础资料外,还必须从各种渠道搜集选定公司的其他相关资料(包括同行业资料)。3.根据要求,选用恰当的分析方法,进行必要的指标计算及分析说明,并作出相应结论。资产负债表 (所属行业:医药业)时间 2008-12-31是否合并报表 合并截止日期 2008-12-31流动资产:货币资金 1,180,364,784.08交易性金融资产应收票据 69,244,761.10应收账款 330,891,674.76预付款项 26,862,949.54其他应收款 13,183,545.84应收关联公司款应收利息应收股利存货 1,780,483,653.92其中:消耗性生物资产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其他流动资产流动资产合计 3,401,031,369.24非流动资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长期应收款长期股权投资 48,176,699.49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 986,603,644.10在建工程 2,505,784.62工程物资固定资产清理生产性生物资产油气资产无形资产 99,077,947.02开发支出商誉 25,975.62长期待摊费用 4,387,271.63递延所得税资产 8,263,764.41其他非流动资产非流动资产合计 1,149,041,086.89资产总计 4,550,072,456.13流动负债:短期借款 173,000,000.00交易性金融负债应付票据应付账款 492,744,625.70应收款项 35,193,897.22应付职工薪酬 26,284,367.28应交税费 -4,850,932.18应付利息应付股利 159,250.00其他应付款 119,586,530.19应付关联公司款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其他流动负债流动负债合计 842,117,738.21非流动负债:长期借款应付债券长期应付款 399,799.18专项应付款预计负债递延所得税负债 1,984,275.00其他非流动负债 27,583,520.45非流动负债合计 29,967,594.63负债合计 872,085,332.84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实收资本(或股本) 520,826,278.00资本公积 796,604,792.22盈余公积 265,756,785.80减:库存股未分配利润 1,292,671,265.17少数股东权益 823,239,615.69外币报表折算价差 -21,111,613.59非正常经营项目收益调整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3,677,987,123.29负债和所有者(或股东权益)合计 4,550,072,456.13利润表时间 2008年度一、营业收入 2,939,049,511.33减:营业成本 1,721,837,973.25营业税金及附加 34,154,774.40销售费用 507,281,852.14管理费用 242,857,097.99堪探费用财务费用 4,784,178.98资产减值损失 21,665,414.66加:公允价值变动净收益投资收益 1,623,741.06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权益 1,623,741.06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408,091,960.97加:补贴收入营业外收入 8,914,332.92减:营业外支出 1,074,354.23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净损失 397,335.84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415,931,939.66减:所得税费用 65,294,600.07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350,637,339.59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258,946,471.84少数股东损益 91,690,867.75五、每股收益(一)基本每股收益 0.50(二)稀释每股收益 0.50现金流量表时间 2008年度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2,594,577,684.51收到的税费返还 16,539,523.70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18,447,068.54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629,564,276.75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1,023,757,662.94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419,907,532.31支付的各项税费 374,690,024.88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388,419,124.98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206,774,345.1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22,789,931.64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800,000.00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1,049,711.00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6,009,614.35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7,859,325.35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40,486,925.96投资支付的现金 510,000.00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2,369,716.00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43,366,641.96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5,507,316.61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2,749,000.00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173,000,000.00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75,749,000.00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173,000,000.00分配股利、利润或偿还利息支付的现金 102,623,961.60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2,387,406.99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78,011,368.59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02,262,368.59四、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 -5,412,039.65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289,608,206.79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余额 890,756,577.29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余额 1,

晕死。。。这样也可以啊..........我当初写这论文的时候,怎么没想起来,来个公告呀。哈...天明,你太有才了。

偿债能力指标分为短期偿债能力与长期偿债能力.而短期偿债能力指标又包括很多具体的指标,这些具体的指标都是能够通过企业的财务报表能够计算出来的.而长期偿债能力指标也包括很多具体的指标,而这些具体指标也是能过财务报表能够计算出来的.所以啊,你这篇论文应该反映是企业偿债能力的具体应用. 而如何运用一些图啊,就是说你把这些具体指标知道后,一定要通过具体的图解进行分析.比如短期偿债能力具体指标当中有一个叫营运资本指标.营运资本=流动资产-流动负债,而流动资产和流动负债能通过财务报表看出来.所以.你应该能过本年的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的比值与去年相比,计算出来增长或下降了多少.能过一个表列出来,就能更好反映出这个比率在社会当中的应用.然后再用简单的语言再描述一下,这样就可以把这个指标分析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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