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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同仁堂毕业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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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同仁堂毕业论文

同仁堂之所以能够成为一家基业长青的百年老店,这个跟同仁堂的祖训还有他们的做事原则是分不开的。首先从他们经营的药品来看,因为他们经营的药品都是正宗的。并且他们的药品都能够保质保量的。第二个就是他们在生产的过程中,他们的工艺都是精益求精的都能够非常完善的把药品做到非常完美的地步。第三个就是他们经营策略上都是非常尊重客户的。他们的服务也是非常到位的。能够给代理商一个很好的政策。很好的扶持,那么就会有更多的代理商去推广他们的药品。总地来说,同仁堂之所以成为一家基业长青的百年老店主,要是以智取胜,无论他们药材的品质。他有药材的做工上都是非常讲究的。都是非常完美的。

北京同仁堂历数代而不衰,载誉达三百年之久,成为中国医药史上的一个奇迹。这一成就的取得,主要得益于经营者坚持品质第一,从而为同仁堂树起了一块金字招牌。即使在动乱年代,同仁堂也不放松对质量的监控。

同仁堂质量文化可以概括为:“安全有效方剂;地道洁净药材;依法科学工艺;对证合理用药。”它所形成的一种对药品质量高度负责的文化理念,以药品疗效为核心的全面质量保障体系和现代制药规范,渗透于制药、营销管理和各项工作之中。

扩展资料

同仁堂已经形成了在集团整体框架下发展的现代制药工业、零售医药商业和医疗服务三大板块,配套形成了十大公司、两大基地、两个院、两个中心的“1032工程”。

同仁堂人有信心有能力把同仁堂集团建设成为以现代中药为核心,发展生命健康产业、国际驰名的中医药集团,通过全面提升同仁堂现有的生产经营及管理水平,实现中医药现代化发展的新格局。

下面内容由我为您整理归纳,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公司的经营管理宗旨范例十篇

1、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

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国际惯例,采用规范化的股份公司运作模式,以诚实信用为基础,以合法经营为原则,发挥股份制、多元化的经营优势,不断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水平,促进公司全面发展,努力使全体股东的投资安全、增值,获得满意的收益,并创造良好的社会效益。

2、百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二条公司经营宗旨:公司将以专业的管理、创新的精神、合作的理念,把企业建设为现代的大型企业集团,实现股东利益和社会利益最大化。

3、中国人寿 保险 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条公司的经营宗旨是:坚持“成己为人,成人达己”的经营理念,遵循“诚信为本、稳健经营”的经营方针,以市场为导向,以经济效益为中心,努力提高经营管理水平,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切实保障公司、员工和股东的利益。

4、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二条公司的经营宗旨:顺应国家信息化带动工业化的政策导向,依托高等院校的技术创新优势、人才资源优势,致力于开发以信息技术为主体的高科技产品、实现科技成果产业化,构建21世纪的具有高度竞争力的新型高科技企业;在创造良好社会效益的同时,最大限度地为全体股东创造良好的经济回报。

5、中南出版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三条公司的经营宗旨:以传承 文化 、传播思想为社会使命,以投资与经营传媒产业为核心业务,以多介质媒体锁定目标市场,把公司建设成为中国文化产业界具有全球视野、世界影响、中国特色的优势传媒企业、重要战略投资者和传媒出版基地,为公司股东带来持续、稳定、增长的投资回报。

6、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专注乳品和食品行业,做中国乳品专家,不断创新,以追求人类健康生活为己任。与时俱进,勇于探索,广泛合作,不断超越,实现引领中国乳业、打造世界知名品牌的愿景。为股东创丰厚收益,为员工谋良好发展,为社会尽更多责任。

7、北京王府井百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坚持“一业为主,多种经营,零售为本,全方位发展”,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的权益,取得最好的经济效益。

8、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

遵循同仁堂“炮制虽繁必不敢省人工,品味虽贵必不敢减物力”古训,发扬同仁堂“配方独特、选料上乘、工艺精湛、疗效显著”的制药传统,实施同仁堂名牌战略,提高同仁堂产品在国内外市场的声誉和竞争能力,弘扬中华民族医药文化;以科技开发为先导,以经济效益为中心,向广大投资者提供稳定增长的投资回报。

9、保利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始终坚持经济效益为中心,以房地产为主业,立足市场、务实创新、规范经营、追求卓越,形成有特色的产品和服务,全面实施品牌战略,为员工创造机会,为客户创造价值,为社会创造财富,实现股东利益的最大化。

10、雅戈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让消费者满意、使合作者发展;装点人生、回报社会;创国际品牌、铸百年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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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商标保护对中药产业的发展至关重要。当前,尤其要解决中药企业的“老字号”问题。长期以来,“老字号”已经成为困扰中药企业未来发展的一个潜在问题。例如,“同仁堂”是个已有300多年的中药老字号,但是,由于历史原因,现在除了北京同仁堂外,还有南京同仁堂、天津同仁堂等。这些“同仁堂”们都以中药为主业,但是相互之间却没有任何利益连带关系。因此,一旦哪个“同仁堂”出了什么质量问题,就很可能会产生连带影响,重演“冠生园陈馅月饼”的悲剧(2001年9月,南京冠生园食品有限公司使用“陈馅月饼”被媒体曝光,上海冠生园集团也受到“株连”,10天内月饼销售量急剧下跌50%。于是,上海冠生园首先站出来声明自己“与南京冠生园毫无关系”,后来四川新都冠生园又联合全国20多家冠以“冠生园”名称的食品企业,准备向南京冠生园“讨个说法”。冠生园品牌系由1918年到上海经商的广东人冼冠生先生所创,最早经营粤式茶食、蜜饯、糖果。1925年前后,上海冠生园在天津、汉口、杭州、南京、重庆、昆明、贵阳、成都开设分店,在武汉、重庆投资设厂。其南京分店即是现“南京冠生园”的前身。1956年,冠生园进行公私合营。冼氏控股的冠生园股份有限公司解体,上海总部“一分为三”,各地分店成为隶属地方的独立法人,与上海冠生园再无关系。时至今日,全国已有数以百计的食品生产企业共占着这个知名商标的使用权)。对这个问题,可以考虑根据新商标法有关驰名商标、集体商标以及“权利在先原则”的规定,结合行政与市场手段,实现“老字号”的整合与一体化。(二)中药知识产权的行政保护中药的行政保护主要包括新药保护与品种保护制度。尽管行政保护的初衷是为了规范中药产品的市场秩序,但是由于行政保护实际上是一种全面的保护,因而对中药知识产权来说,也是一种有效的保护措施。现在的问题是,10多年前的行政保护制度到如今已经成为中药知识产权保护领域所面临的最大的问题,必须对其进行调整与改革。具体内容如下:1.就中药而言,取消新药保护制度。新药保护政策主要是为了便于我国西药企业仿制国外专利药,但是,加入WTO之后,这种作用显然已不再存在了。2001年12月1日开始实施的新的《药品管理法》对此也没作要求。实际上,如果对品种保护政策进行修改,新药保护制度的某些功能完全可以合并到品种保护政策当中来。2.修改中药品种保护条例。新的《药品管理法》明确规定,“国家实行中药品种保护制度”(第三十六条)。但是,在新的历史条件下,1993年的“中药品种保护条例”显然已经不适合WTO框架下的经济全球化的需要,因此必须对其进行修改。重要的是,中药品种保护的宗旨要从提高中药品种质量、维护中药企业利益转移到促进中医药现代化以及中药企业技术创新上来。为此,中药品种保护制度可做下列修改:(1)调整保护范围。第一、被保护的必须是符合中医药基本理论与原则的中药品种,已经西药化的药品不能作为接受保护的中药品种。第二、取消第二条 “申请专利的中药品种,依照专利法的规定办理,不适用本条例”,除了列入国家药品标准的中药品种外,还应当将获得发明专利的中药品种纳入其中,并且在一段相当长的时间内,逐渐过渡到专利中药品种上。第三、由于行政效力只在一国国内有效,因而品种保护仍然是在我国国内生产的中药品种。但是,在加入WTO之后的国际化经济环境下,这里的“国内生产”不仅包括内资企业,也会包括外资企业,从而体现WTO的“国民待遇”原则。这就表明,中医药产业的发展将采取开放政策,借助跨国制药企业的科技实力,让其与国内企业一道,为中医药的现代化发展而共同努力。另外,如果今后逐渐过渡到专利中药品种的话,中药专利的国际保护也将得到保障。同时,中药行业的低水平重复生产问题也将得到根本的解决。第四、中药保护品种必须体现环境保护的要求,鼓励开发野生中药材的人工制成品。中药品种保护必须用好世界贸易组织贸易技术壁垒协议(WTO/TBT)的有关措施,利用绿色技术管理体系保护我国中药产业。(2)改善保护机制。第一、专利保护机制与分类保护相结合。利用专利保护机制的科学性,使中药创新进入一种良性循环;同时,根据中医药基本理论与原则所确定的中药品种的“三性(创造性、新颖性、实用性)”差异,对不同的专利中药品种实行分类保护。因为,专利制度实行的是无差异的等同保护,即对所有获得发明专利的产品一律实行20年的保护期限。不同的发明专利,其“三性”差异可能会比较大,在许多行业里,甚至还存在着垃圾专利的情况。以专利机制对中药品种进行分类保护的目的,就在于通过行政手段对真正的创新药品进行差异化保护,真正地促进中医药产业的现代化与科技创新步伐。第二、分类保护。行政保护自然要实行分类保护,可以考虑结合现有的新药保护和品种保护的分类标准,将其划分为4类或5类。从实际效果来看,这套机制就相当于让专利保护与中药品种保护成为中药的两种可供选择的保护方案。虽然法律效力高于行政效力,但是,由于目前我国知识产权法律在保护效率与力度方面尚嫌不足,而行政保护则具有便利、快捷的特点,因而能够适应企业对中药行政保护的依赖性。与此同时,如果行政保护程度高于专利保护的话,中药企业将优先选择中药品种保护。此外,由于中药行政保护结合了专利制度,因而避免了与WTO有关法律与原则的冲突。(3)合并保护期限。合并新药保护与品种保护之后,行政保护的期限应该减少,但是必须长于专利保护的20年,以真正体现差异化保护的目的。在WTO的机制下,这种较长期限的保护将促进跨国制药企业进入中医药行业,传统的中医药理论也许会因此获得新生。(4)改革管理机构。目前的中药品种保护审评工作由“国家中药品种保护审评委员会”具体负责。中编办明文规定,国家中药品种保护评审委员会为事业编制,经费自理。但是,品种保护整合了中医药知识产权与药政管理职能,就我国现实情况来看,显然属于政府职能。因此,将“国家中药品种保护评审委员会”定为“事业编制”且“经费自理”,会给具体的评审工作带来不利影响。考虑到中医药现代化的需要以及中药品种保护的特殊性,未来的国家中药品种保护评审委员会应当是个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的专职部门,其委员除了“中医药方面的医疗、科研、检验及经营、管理专家”外,还应该包括来自知识产权领域的专家,这是因为纳入专利中药品种将对审评机制产生影响。此外,应该将审评工作纳入电子政务系统以提高审评效率,真正做到“公平、公开、公正”。(5)明确利益主体。现在的条例保护的是中药品种,但是对被保护的中药企业所应该具备的规模条件未作明确要求。实际上,现在的知识产权战略完全建立在庞大的企业规模之上,技术创新主要是建立在规模经济效益的基础之上,跨国制药公司庞大的企业规模、强大的技术力量、雄厚的资金实力以及丰富的市场营销经验是其经营知识产权的强大后盾。因此,未来的中药品种保护条例应该明确地将品种保护向那些规模较大的中药制药企业倾斜,允许中药保护品种作价转让,使之成为促进中药企业资产重组以及中药产业结构优化的工具。我国中药的知识产权保护对策来源:中国论文下载中心 [ 06-07-14 10:51:00 ] 作者:未知 编辑:studa20我国的中药正面临着严峻的局面。当前,我国中药在理论发展与技术创新方面与西药相去甚远,在中药的生产、管理与质量方面落后于日本和韩国;在国际市场上,我国生产的中药产品无足轻重,只占中药国际贸易的5% 左右;而且,即使是在国内市场上也正面临着外国中药产品的强烈竞争。因此,国产中药正处于生死攸关的转折点。这种严峻局面已经引起我国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从1998年开始,国家将“中药现代化研究与产业化开发”列入“九五”重中之重项目,对“九五”、“十五”期间的中药现代化计划提出了具体的目标与方案;在“十五”计划里,中医药产业化发展工程又被列入国家高技术产业发展计划中的生物技术产业的22个重大专项之一,对中医药的产业化给予了多方面的支持。但是,实际上,由于加入WTO后的市场环境的变化以及中药自身的特殊性,中药的知识产权问题将构成中药现代化的核心,对于如何实现中药由传统向现代的对接、如何实现中药从中国向世界的传播与扩散,都具有重要意义。因此,必须从战略高度重视中药的知识产权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政策措施。一、以知识产权作为中药现代化的表现形式及有效工具千百年来,我们的祖先根据中医理论,经过无数次的实验与改进,已经形成了非常完整的中药制造体系,在植物的药学属性与药用植物选择、中药材栽培、种植、炮制、成药的加工等所有方面都已经初步建立了自己的规范。这些都构成中华民族造福于全人类的宝贵的知识财富。因此,中医药同样也是一种知识产权。中药知识产权涉及的范围非常广泛,包括专利、商标、著作权等诸多方面;内容包含中药材、饮片、处方、制药工程、文献及信息资源等。例如,由动植物原料制造成中成药,要经过诸多生产制作工序,像中药材生产、中药炮制与饮片、组方(处方与配方)、中药制药工程技术等,其中的每个工序都可能包含诸多的知识产权内容,涵盖知识产权的各个方面。因此,中药知识产权应该构成中药现代化的核心内容。但是,对于中药现代化,人们强调得更多的是如何采用各种规范以及何种新技术应用于中药产业,而对于知识产权在中药现代化中的作用却认识不够。实际上,知识产权已经成为物力、财力和人才之后的又一种新的经营资源,被人们称为“第四经营资源”。中药现代化将产生众多的技术创新与市场价值,而现代化的这些成果只有固化为受到法律保护的各种知识产权,才能真正保护中药企业的合法利益、规范中药市场秩序。中医药理论与知识产权制度并不矛盾。专利制度的“三性(创造性、新颖性、实用性)”要求适用于所有行业,中医药行业也不例外。实际上,知识产权不仅可以作为中药现代化的表现形式,而且可以成为推进中药现代化的有效工具。经过数百年的发展,以专利保护制度为代表的知识产权制度已经发展成为一种促进产业步入良性循环发展的有效机制,成为促进技术创新的加速器。因为,一方面,知识产权制度通过给予发明人一定期限的垄断权利而鼓励人们发明创造的积极性;另一方面,通过公开发明内容,后人可以在更高水平的基础上进行新的发明与创造,既避免了社会的低水平重复,又减少了资源的浪费,从而推动社会快速向前发展。二、继承和发扬中医药理论传统是中药现代化及其知识产权保护的基本原则以知识产权制度作为中药现代化的工具,并不表明可以无须坚持中医药的基本特征了。目前,对中药未来的发展,有这样一种看法,就是认为中药应该按照西药的人体解剖学以及生化生理理论来加以改造,强调中药西药化,要求中药“与国际接轨”。其实,这样一种观念不但不会使中药得到发展,还可能导致中药与中医相分离,最终使中药走入死胡同。这是因为,中药知识产权具有不同于西药的特征,它与中医理论密不可分,脱离了中药的基本原则,药物也就不成其为中药了。实际上,在中医药的国际化与现代化过程当中,绝大部分标准规范,只能由中国自己利用知识产权制度的有效机制、依据几千年的中医药理论与实践来制定;并且要在此基础上,通过国际交流与合作,使之获得国际认可并成为国际植物药的规范与标准。三、建立中药知识产权的创造、保护、有效利用以及人才培养体系中药知识产权本身是个完整的体系,包括知识产权的创造、保护、有效利用以及人才培养等诸多环节,而每个环节又都包含众多的内容。因此,中药知识产权不仅仅是个保护的问题,必须将其作为一个完整的体系来对待。(一)中药知识产权的创造中药知识产权具有长链性(中药主要以动植物资源作为自己的原料来源。由动植物原料制造成中成药,必须经过诸多生产制作工序,其中的每个工序都可能包含诸多的知识产权内容,涵盖知识产权的各个方面。这就是中药知识产权的长链性)。由于历史传统,我国在这个长链中的每个环节都未能建立起现代规范科学的知识产权体系。与此同时,许多有关中药的知识与技术大都还是以比较原始的方式存在着,面临着如何以现代技术进行表述与改造的问题。因此,我国在中药知识产权方面将大有可为。1.理清中药知识产权的链条,明确各环节的具体情况、技术创新内容以及知识产权的表述方式(专利、商标、著作权)。根据特点,可以将中药知识产权的链条连结成中药材资源及其生产、中药炮制与饮片加工制造、处方与配方管理、中药制药工程技术、中药质量控制与保障技术、中药产品的包装、中药基础研究、中药临床用途等几个环节。每个环节都可结合不同特点,选用不同形式的知识产权方式,对中药知识产权链条进行全方位的保护,使我国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对中药的国际贸易加以控制。2.中医药知识产权要以现代科学技术为工具,选择那些共性的关键技术(根据有关专家的意见,这些共性技术主要包括指纹图谱技术、超临界二氧化碳萃取技术、大孔吸附树脂分离技术以及膜提取分离技术等)为突破口,以克服中药知识产权的难表达性,并在一些重要领域取得战略性的知识产权优势。我国已有民方和验方十万个之多,我国必须在此基础上对所有民方和验方进行单方分解,对每种药材的有效部位、有效组分甚至是化合物结构及其各类药物特性进行分析,完成“现代李时珍”的创举。与此同时,按照现代科学技术,以现代科学范式对四气、五味、归经以及“君、臣、佐、使”等中医药基础理论与原则进行重新表述,为中医药知识产权的现代化与国际化提供操作规范以及可供国际交流的平台。3.中医药信息资源将是创造中医药知识产权的重要领域,也将为中医药知识产权的创新和保护提供有效工具。目前,我国中医药信息资源的分布比较散乱,因此中医药信息资源的系统化将是一项非常紧迫的任务。建议由国家中医药管理机构成立医药分类以及数据库软件系统开发与管理的权威组织,建立包括中药材资源分布和中成药等在内的各类中医药信息标准数据库,完善数据库加工与检索系统,使中医药的知识产权的创造、利用与保护建立在现代信息技术的基础之上。(二)中药知识产权的有效利用我国中药行业的知识产权一直未能得到有效利用,造成这种状况的主要原因,一是我国中药企业习惯于以商业秘密的方式进行保护,知识产权的数量少、质量不够,专利、商标等意识也强烈;二是非职务发明比例远远高于职务发明,不利于知识产权的利用;三是行政保护为企业提供了过度的保护,企业对现行的行政保护过于依赖;四是中医药的研发与产业化相互脱节。因此,要提高中药知识产权的利用效率,必须在这些方面加以改进与提高。与此同时,要充分利用信息网络技术的优势,以加快中医药知识产权信息的检索、查新以及知识产权申请工作步伐。此外,进一步完善各类已完成与政府机构脱钩的中介性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建立健全中药知识产权服务体系。(三)中药知识产权的人才培养体系中药知识产权的人才培养体系由知识产权申请、代理、中药企业的知识产权管理以及司法等几个方面。我国知识产权的专业人员本来就非常缺乏,由于中医药行业的专业性,这方面的人才就更是稀少。为此,除了加快高等院校的中医药知识产权人才培养之外,还应当加快相关的人才培训步伐。四、完善中药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完善中药知识产权保护体系的关键在于根据中医药知识产权特征,协调知识产权法律与行政保护法规之间的关系。(一)中药知识产权的法律保护从最近对商标法、著作权法以及专利法的修改情况来看,我国已经建立起了与WTO的TRIPS相一致的新的知识产权法律体系。现在的问题在于,知识产权这套制度如何与中医药行业自身的特点相结合。就专利制度而言,在中药专利的申请过程当中,可以考虑将中医药的理论与原则融入到专利的“创造性、新颖性、实用性”要求之中,制定适合中药专利审批的具体规则(为此,国家专利局可以考虑将隶属于“化学发明审查一部”的“中药处”单列出来,成为专司中药专利审查工作的“中药发明审查部”,从组织上保证中药专利审批制度的建立与完善),使得中医理论与中药本身都可借助专利机制而获得创新与发展(中医药理论的专利化问题,可以参考世界上某些国家的软件专利化的做法)。只有与现代专利制度对接,古老的中医药才能真正地获得新生。转贴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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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同仁堂偿债能力毕业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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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目:偿债能力分析、资产运用效率分析、获利能力分析、综合分析答题要求:1.以提供的公司资料为基础进行分析;2.除了题目提供的基础资料外,还必须从各种渠道搜集选定公司的其他相关资料(包括同行业资料)。3.根据要求,选用恰当的分析方法,进行必要的指标计算及分析说明,并作出相应结论。资产负债表 (所属行业:医药业)时间 2008-12-31是否合并报表 合并截止日期 2008-12-31流动资产:货币资金 1,180,364,784.08交易性金融资产应收票据 69,244,761.10应收账款 330,891,674.76预付款项 26,862,949.54其他应收款 13,183,545.84应收关联公司款应收利息应收股利存货 1,780,483,653.92其中:消耗性生物资产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其他流动资产流动资产合计 3,401,031,369.24非流动资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长期应收款长期股权投资 48,176,699.49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 986,603,644.10在建工程 2,505,784.62工程物资固定资产清理生产性生物资产油气资产无形资产 99,077,947.02开发支出商誉 25,975.62长期待摊费用 4,387,271.63递延所得税资产 8,263,764.41其他非流动资产非流动资产合计 1,149,041,086.89资产总计 4,550,072,456.13流动负债:短期借款 173,000,000.00交易性金融负债应付票据应付账款 492,744,625.70应收款项 35,193,897.22应付职工薪酬 26,284,367.28应交税费 -4,850,932.18应付利息应付股利 159,250.00其他应付款 119,586,530.19应付关联公司款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其他流动负债流动负债合计 842,117,738.21非流动负债:长期借款应付债券长期应付款 399,799.18专项应付款预计负债递延所得税负债 1,984,275.00其他非流动负债 27,583,520.45非流动负债合计 29,967,594.63负债合计 872,085,332.84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实收资本(或股本) 520,826,278.00资本公积 796,604,792.22盈余公积 265,756,785.80减:库存股未分配利润 1,292,671,265.17少数股东权益 823,239,615.69外币报表折算价差 -21,111,613.59非正常经营项目收益调整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3,677,987,123.29负债和所有者(或股东权益)合计 4,550,072,456.13利润表时间 2008年度一、营业收入 2,939,049,511.33减:营业成本 1,721,837,973.25营业税金及附加 34,154,774.40销售费用 507,281,852.14管理费用 242,857,097.99堪探费用财务费用 4,784,178.98资产减值损失 21,665,414.66加:公允价值变动净收益投资收益 1,623,741.06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权益 1,623,741.06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408,091,960.97加:补贴收入营业外收入 8,914,332.92减:营业外支出 1,074,354.23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净损失 397,335.84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415,931,939.66减:所得税费用 65,294,600.07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350,637,339.59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258,946,471.84少数股东损益 91,690,867.75五、每股收益(一)基本每股收益 0.50(二)稀释每股收益 0.50现金流量表时间 2008年度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2,594,577,684.51收到的税费返还 16,539,523.70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18,447,068.54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629,564,276.75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1,023,757,662.94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419,907,532.31支付的各项税费 374,690,024.88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388,419,124.98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206,774,345.1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22,789,931.64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800,000.00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1,049,711.00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6,009,614.35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7,859,325.35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40,486,925.96投资支付的现金 510,000.00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2,369,716.00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43,366,641.96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5,507,316.61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2,749,000.00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173,000,000.00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75,749,000.00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173,000,000.00分配股利、利润或偿还利息支付的现金 102,623,961.60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2,387,406.99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78,011,368.59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02,262,368.59四、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 -5,412,039.65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289,608,206.79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余额 890,756,577.29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余额 1,

晕死。。。这样也可以啊..........我当初写这论文的时候,怎么没想起来,来个公告呀。哈...天明,你太有才了。

偿债能力指标分为短期偿债能力与长期偿债能力.而短期偿债能力指标又包括很多具体的指标,这些具体的指标都是能够通过企业的财务报表能够计算出来的.而长期偿债能力指标也包括很多具体的指标,而这些具体指标也是能过财务报表能够计算出来的.所以啊,你这篇论文应该反映是企业偿债能力的具体应用. 而如何运用一些图啊,就是说你把这些具体指标知道后,一定要通过具体的图解进行分析.比如短期偿债能力具体指标当中有一个叫营运资本指标.营运资本=流动资产-流动负债,而流动资产和流动负债能通过财务报表看出来.所以.你应该能过本年的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的比值与去年相比,计算出来增长或下降了多少.能过一个表列出来,就能更好反映出这个比率在社会当中的应用.然后再用简单的语言再描述一下,这样就可以把这个指标分析完了.

同仁堂重塑研究论文

关于企业盈利能力分析的论文范文

无论是在学习还是在工作中,大家都写过论文,肯定对各类论文都很熟悉吧,论文一般由题名、作者、摘要、关键词、正文、参考文献和附录等部分组成。怎么写论文才能避免踩雷呢?下面是我为大家收集的关于企业盈利能力分析的论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一、哈药盈利能力纵向分析

盈利能力分析指标是企业经营管理水平的主要衡量指标。通过借助哈药近五年的部分财务指标数据,分析其数据的变化走势、变化原因等等,从而借以预测企业未来的可能趋势,或是预测可能存在的危机风险等。以下是哈药2011年至2015年的总资产净利率、销售净利率、销售毛利率以及净资产收益率四个重要指标数据,以这几个指标作为基础来进行相关分析。

(1)总资产净利率

从表1的数据中可以得知,哈药的总资产净利率,从2011年至2015年整体呈现先降后升的走势,其中2011年至2013年间,该指标从4.96%降到了0.85%,下降幅度在该阶段略大,说明这三年中哈药运作资产获利的能力越来越低,资产的利用效果不佳,盈利能力减弱,这也可能是受到了2011年哈药收购了哈药生物工程有限公司的原因,引起后期经营期间的短期不稳定。但从2013年之后开始回升,由2013年的0.85%上升到了2015年的4.1%,可以看出哈药在这三年加强了经营管理水平,但是整体趋势还是呈现下降,需要维持和稳定现阶段状况的基础下,再度提高经营效率。

(2)销售净利率

该指标也是先降后升的趋势,2011年至2013年前三年的下降趋势与总资产净利率指标的走势相似,可见哈药的营业收入对净利润的促进作用下降,直到2015年,从五年间的最低点0.85%反弹到了3.88%,说明这年哈药开始扩大了业务,营业收入创造利润的能力正在提高。

(3)销售毛利率

哈药的销售毛利率指标从走势来看,五年间只有2012年的指标最高为31.87%,其余年均处于相对较低的指标水平,且数据波动不大。除了2012年,其他指标均处于低水平的原因,可以单从财务报表分析。由合并报表利润表中得知,2011到2013年,其营业成本的增长率为73.05%,营业收入其增长率为34.14%,因此,营业成本大于营业收入,可能导致后面几年该指标未回升到最佳水平。而且2014年,2015年与前面几年相比,营业收入的.下降幅度略大于营业成本的下降幅度,也能反映出哈药近几年的公司战略还没有达到效果。

(4)净资产收益率

净资产收益率同总资产净利率变化趋势一致,也同销售净利率的走势相似。显然。净资产收益率指标越高,说明投资活动带来的收益也就越高,2011年由9.08%下降到2013年的2.07%,下降趋势略大,不过与另外两个指标一样在此后开始出现回升的趋势,结合销售毛利率指标来看,哈药需要同时提高营业收入,扩大业务,改善日常管理等。

从哈药的四个财务指标以及每股收益指标来看,哈药在2013年的整体盈利能力情况不佳。从近两年的数据可以看出,每股收益开始逐年上升。就哈药本身发展趋势来看,经营状况逐渐回到良好趋势,发展能力也开始变强,也可以增加投资者的回报率,但是同2011年相比,哈药支付股利的能力还有待提高。

二、哈药盈利能力横向分析

横向分析是指一个企业与其他企业在不同时期的比较分析,上图中把哈药与同行业的进行了盈利能力主要财务指标的比较,哈药2015年的这几个指标在近五年中处于中上等的发展水平。

结合上图表,可以明显的反映出:哈药四个指标均比同行要低,其中有两个公司都出现了最高的指标,分别是九芝堂和云南白药,九芝堂在销售净利率和销售毛利率两个指标中处于最高水平,云南白药则在剩下的总资产净利率和净资产收益率中取得最高水平。

再进一步对比哈药和九芝堂的各个指标,计算得知,九芝堂的总资产净利率是哈药的3.47倍,其余的三个指标销售净利率、销售毛利率、净资产收益率分别是哈药的13.93倍、3.18倍、1.5倍。相比于同行业来说,哈药的营业成本对于营业收入比例更大,而且运用营业收入创造利润,或利用资产投资盈利的能力较小,需要进一步提高盈利能力和同行竞争的能力。

如上图,把哈药与同仁堂进行两项指标的对比,近年来,两家公司销售规模不断扩大,营业收入持续增长,但原材料价格、租金及国家监管等给企业带来了不小的压力。从总体上来看,两个公司的销售毛利率都比较平稳,盈利能力稳定,但缺乏增长性。同仁堂的销售毛利率明显高于哈药,说明其日常经营活动的盈利能力较强。同仁堂的销售净利率在毛利率保持稳定的情况下持续上升,说明其在保证销售收入的同时大力控制成本费用,为企业带来了更多的净利润。与同仁堂稳定且略有上升的趋势不同,哈药的销售净利率在2013年以前持续下滑,从公司公告可以得知,主要是由于收购了哈药生物疫苗有限公司,导致销售费用和管理费用大幅增加。

1、销售毛利率,是毛利占销售收入的百分比

其计算公式为:销售毛利率=[(销售收入-销售成本)/销售收入]×100%。它反映了企业产品销售的初始获利能力,是企业净利润的起点,没有足够高的毛利率便不能形成较大的盈利。与同行业比较,如果公司的毛利率显著高于同业水平,说明公司产品附加值高,产品定价高,或与同行比较公司存在成本上的优势,有竞争力。与历史比较,如果公司的毛利率显著提高,则可能是公司所在行业处于复苏时期,产品价格大幅上升,2003年的钢铁行业就是典型的例子。在这种情况下投资者需考虑这种价格的上升是否能持续,公司将来的盈利能力是否有保证。相反,如果公司毛利率显著降低,则可能是公司所在行业竞争激烈,在发生价格战的情况下往往是两败俱伤的结局,这时投资者就要警觉了,我国上世纪90年代的彩电业就是这样的例子。

2、销售净利率,是净利润占销售收入的百分比

计算公式为:销售净利率=(净利润/销售收入)×100%。它与净利润成正比关系,与销售收入成反比关系,企业在增加销售收入额的同时,必须相应地获得更多的净利润,才能使销售净利率保持不变或有所提高。通过分析销售净利率的升降变动,可以促使企业在扩大销售的同时,注意改进经营管理,提高盈利水平。

3、营业利润率,是营业利润占销售收入的百分比

计算公式为:营业利润率=(营业利润/销售收入)×100%。它比销售净利率能更好地刻画公司主营业务对盈利的贡献情况,因为净利润是以营业利润为基础加上投资收益,补贴收入及营业外支出净额后得到的,而这些收入或损失的持续性较差,排除这些影响能更好地反映公司盈利能力变化及不同公司盈利能力的差别。

4、资产净利率,是净利润除以平均总资产的比率

计算公式为:资产净利率=(净利润/平均资产总额)×100%=(净利润/销售收入)×(销售收入/平均资产总额)=销售净利润率×资产周转率。资产净利率反映企业资产利用的综合效果,它可分解成净利润率与资产周转率的乘积,这样可以分析到底是什么原因导致资产净利率的增加或减少。

5、净资产收益率,是净利润除以平均所有者权益的比率

计算公式为:净资产收益率=净利润/平均所有者权益总额×100%=(净利润/平均总资产)×(平均总资产/平均所有者权益)×100%=(净利润/平均总资产)/(1-平均资产负债率)

这是综合性最强、最具有代表性的一个指标,数值越高,表明企业的盈利能力越好,它受资产净利率与平均资产负债率的影响。

网络营销与传统营销的整合研究字数:12681,页数:16 论文编号:YX001【摘 要】随着信息时代的到来,电子商务正在成为全球商务不可逆转的潮流,网络营销作为电子商务的一个部分,也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特别是对传统的营销活动产生了巨大的影响。本文将在对网络营销和传统营销分别进行阐述的基础上,从网络营销对传统营销的影响进行说明,并重点指出在目前的情况下怎么样处理好网络营销与传统营销的关系,怎么样整合好网络营销与传统营销,使两者能够相互影响、相互促进、相互补充,充分发挥出各自的优势,达到企业的营销目的。【关键词】网络营销;传统营销;整合研究 Abstract With the arrival of information age, e-commerce is becoming the trend with irreversible global commercial affair, the cyber marketing is influencing the production and operating activities of enterprises to a great extent too as a part of e-commerce, especially have a enormous impact on traditional marketing activity. This text will be on the basis of explaining to cyber marketing and traditional marketing respectively, prove from the impact on traditional marketing of the cyber marketing , and point out especially how to deal with the ralationship between cyber marketing and traditional marketing in present cases, how combine good cyber marketing and traditional marketing, enable the two to influence each other , mutually promote , supplement each other, fully give play to one's own advantages, achieve the marketing purposes of enterprises.Keyword Cyber Marketing; Traditional Marketing; Combine research 目录【摘 要】 .................................................................1Abstract..................................................................11网络营销与传统营销的概况....................................................21.1传统营销的概况 ..........................................................21.2网络营销的概况 ..........................................................31.2.1网络营销的概念 .........................................................31.2.2网络营销的现状..........................................................32网络营销对传统营销的影响 ....................................................42.1对产品策略的影响.........................................................42.2对定价策略的影响.........................................................42.3对渠道策略的影响..........................................................52.4对促销策略的影响.........................................................62.5对市场策略的影响 ........................................................63网络营销与传统营销的整合....................................................73.1网络营销与传统营销需要整合的原因分析.........................................73.2网络营销与传统营销整合的内容................................................93.2.1顾客概念的整合..........................................................93.2.2产品概念的整合 .........................................................93.2.3营销组合概念的整合.....................................................103.2.4企业组织的整合 ........................................................103.3网络营销与传统营销整合的手段...............................................113.3.1开展网上网下联合宣传 ..................................................113.3.2开展网上网下互动营销 ...................................................113.3.3提供免费网络资源促进网下销售............................................123.3.4网上网下联合提高售后服务质量............................................123.3.5利用互联网会员巩固与客户的关系 ..........................................133.3.6建立网上网下企业营销联盟................................................134结论.....................................................................13参考文献..................................................................14致谢......................................................................15以上回答来自:

强化商标保护对中药产业的发展至关重要。当前,尤其要解决中药企业的“老字号”问题。长期以来,“老字号”已经成为困扰中药企业未来发展的一个潜在问题。例如,“同仁堂”是个已有300多年的中药老字号,但是,由于历史原因,现在除了北京同仁堂外,还有南京同仁堂、天津同仁堂等。这些“同仁堂”们都以中药为主业,但是相互之间却没有任何利益连带关系。因此,一旦哪个“同仁堂”出了什么质量问题,就很可能会产生连带影响,重演“冠生园陈馅月饼”的悲剧(2001年9月,南京冠生园食品有限公司使用“陈馅月饼”被媒体曝光,上海冠生园集团也受到“株连”,10天内月饼销售量急剧下跌50%。于是,上海冠生园首先站出来声明自己“与南京冠生园毫无关系”,后来四川新都冠生园又联合全国20多家冠以“冠生园”名称的食品企业,准备向南京冠生园“讨个说法”。冠生园品牌系由1918年到上海经商的广东人冼冠生先生所创,最早经营粤式茶食、蜜饯、糖果。1925年前后,上海冠生园在天津、汉口、杭州、南京、重庆、昆明、贵阳、成都开设分店,在武汉、重庆投资设厂。其南京分店即是现“南京冠生园”的前身。1956年,冠生园进行公私合营。冼氏控股的冠生园股份有限公司解体,上海总部“一分为三”,各地分店成为隶属地方的独立法人,与上海冠生园再无关系。时至今日,全国已有数以百计的食品生产企业共占着这个知名商标的使用权)。对这个问题,可以考虑根据新商标法有关驰名商标、集体商标以及“权利在先原则”的规定,结合行政与市场手段,实现“老字号”的整合与一体化。(二)中药知识产权的行政保护中药的行政保护主要包括新药保护与品种保护制度。尽管行政保护的初衷是为了规范中药产品的市场秩序,但是由于行政保护实际上是一种全面的保护,因而对中药知识产权来说,也是一种有效的保护措施。现在的问题是,10多年前的行政保护制度到如今已经成为中药知识产权保护领域所面临的最大的问题,必须对其进行调整与改革。具体内容如下:1.就中药而言,取消新药保护制度。新药保护政策主要是为了便于我国西药企业仿制国外专利药,但是,加入WTO之后,这种作用显然已不再存在了。2001年12月1日开始实施的新的《药品管理法》对此也没作要求。实际上,如果对品种保护政策进行修改,新药保护制度的某些功能完全可以合并到品种保护政策当中来。2.修改中药品种保护条例。新的《药品管理法》明确规定,“国家实行中药品种保护制度”(第三十六条)。但是,在新的历史条件下,1993年的“中药品种保护条例”显然已经不适合WTO框架下的经济全球化的需要,因此必须对其进行修改。重要的是,中药品种保护的宗旨要从提高中药品种质量、维护中药企业利益转移到促进中医药现代化以及中药企业技术创新上来。为此,中药品种保护制度可做下列修改:(1)调整保护范围。第一、被保护的必须是符合中医药基本理论与原则的中药品种,已经西药化的药品不能作为接受保护的中药品种。第二、取消第二条 “申请专利的中药品种,依照专利法的规定办理,不适用本条例”,除了列入国家药品标准的中药品种外,还应当将获得发明专利的中药品种纳入其中,并且在一段相当长的时间内,逐渐过渡到专利中药品种上。第三、由于行政效力只在一国国内有效,因而品种保护仍然是在我国国内生产的中药品种。但是,在加入WTO之后的国际化经济环境下,这里的“国内生产”不仅包括内资企业,也会包括外资企业,从而体现WTO的“国民待遇”原则。这就表明,中医药产业的发展将采取开放政策,借助跨国制药企业的科技实力,让其与国内企业一道,为中医药的现代化发展而共同努力。另外,如果今后逐渐过渡到专利中药品种的话,中药专利的国际保护也将得到保障。同时,中药行业的低水平重复生产问题也将得到根本的解决。第四、中药保护品种必须体现环境保护的要求,鼓励开发野生中药材的人工制成品。中药品种保护必须用好世界贸易组织贸易技术壁垒协议(WTO/TBT)的有关措施,利用绿色技术管理体系保护我国中药产业。(2)改善保护机制。第一、专利保护机制与分类保护相结合。利用专利保护机制的科学性,使中药创新进入一种良性循环;同时,根据中医药基本理论与原则所确定的中药品种的“三性(创造性、新颖性、实用性)”差异,对不同的专利中药品种实行分类保护。因为,专利制度实行的是无差异的等同保护,即对所有获得发明专利的产品一律实行20年的保护期限。不同的发明专利,其“三性”差异可能会比较大,在许多行业里,甚至还存在着垃圾专利的情况。以专利机制对中药品种进行分类保护的目的,就在于通过行政手段对真正的创新药品进行差异化保护,真正地促进中医药产业的现代化与科技创新步伐。第二、分类保护。行政保护自然要实行分类保护,可以考虑结合现有的新药保护和品种保护的分类标准,将其划分为4类或5类。从实际效果来看,这套机制就相当于让专利保护与中药品种保护成为中药的两种可供选择的保护方案。虽然法律效力高于行政效力,但是,由于目前我国知识产权法律在保护效率与力度方面尚嫌不足,而行政保护则具有便利、快捷的特点,因而能够适应企业对中药行政保护的依赖性。与此同时,如果行政保护程度高于专利保护的话,中药企业将优先选择中药品种保护。此外,由于中药行政保护结合了专利制度,因而避免了与WTO有关法律与原则的冲突。(3)合并保护期限。合并新药保护与品种保护之后,行政保护的期限应该减少,但是必须长于专利保护的20年,以真正体现差异化保护的目的。在WTO的机制下,这种较长期限的保护将促进跨国制药企业进入中医药行业,传统的中医药理论也许会因此获得新生。(4)改革管理机构。目前的中药品种保护审评工作由“国家中药品种保护审评委员会”具体负责。中编办明文规定,国家中药品种保护评审委员会为事业编制,经费自理。但是,品种保护整合了中医药知识产权与药政管理职能,就我国现实情况来看,显然属于政府职能。因此,将“国家中药品种保护评审委员会”定为“事业编制”且“经费自理”,会给具体的评审工作带来不利影响。考虑到中医药现代化的需要以及中药品种保护的特殊性,未来的国家中药品种保护评审委员会应当是个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的专职部门,其委员除了“中医药方面的医疗、科研、检验及经营、管理专家”外,还应该包括来自知识产权领域的专家,这是因为纳入专利中药品种将对审评机制产生影响。此外,应该将审评工作纳入电子政务系统以提高审评效率,真正做到“公平、公开、公正”。(5)明确利益主体。现在的条例保护的是中药品种,但是对被保护的中药企业所应该具备的规模条件未作明确要求。实际上,现在的知识产权战略完全建立在庞大的企业规模之上,技术创新主要是建立在规模经济效益的基础之上,跨国制药公司庞大的企业规模、强大的技术力量、雄厚的资金实力以及丰富的市场营销经验是其经营知识产权的强大后盾。因此,未来的中药品种保护条例应该明确地将品种保护向那些规模较大的中药制药企业倾斜,允许中药保护品种作价转让,使之成为促进中药企业资产重组以及中药产业结构优化的工具。我国中药的知识产权保护对策来源:中国论文下载中心 [ 06-07-14 10:51:00 ] 作者:未知 编辑:studa20我国的中药正面临着严峻的局面。当前,我国中药在理论发展与技术创新方面与西药相去甚远,在中药的生产、管理与质量方面落后于日本和韩国;在国际市场上,我国生产的中药产品无足轻重,只占中药国际贸易的5% 左右;而且,即使是在国内市场上也正面临着外国中药产品的强烈竞争。因此,国产中药正处于生死攸关的转折点。这种严峻局面已经引起我国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从1998年开始,国家将“中药现代化研究与产业化开发”列入“九五”重中之重项目,对“九五”、“十五”期间的中药现代化计划提出了具体的目标与方案;在“十五”计划里,中医药产业化发展工程又被列入国家高技术产业发展计划中的生物技术产业的22个重大专项之一,对中医药的产业化给予了多方面的支持。但是,实际上,由于加入WTO后的市场环境的变化以及中药自身的特殊性,中药的知识产权问题将构成中药现代化的核心,对于如何实现中药由传统向现代的对接、如何实现中药从中国向世界的传播与扩散,都具有重要意义。因此,必须从战略高度重视中药的知识产权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政策措施。一、以知识产权作为中药现代化的表现形式及有效工具千百年来,我们的祖先根据中医理论,经过无数次的实验与改进,已经形成了非常完整的中药制造体系,在植物的药学属性与药用植物选择、中药材栽培、种植、炮制、成药的加工等所有方面都已经初步建立了自己的规范。这些都构成中华民族造福于全人类的宝贵的知识财富。因此,中医药同样也是一种知识产权。中药知识产权涉及的范围非常广泛,包括专利、商标、著作权等诸多方面;内容包含中药材、饮片、处方、制药工程、文献及信息资源等。例如,由动植物原料制造成中成药,要经过诸多生产制作工序,像中药材生产、中药炮制与饮片、组方(处方与配方)、中药制药工程技术等,其中的每个工序都可能包含诸多的知识产权内容,涵盖知识产权的各个方面。因此,中药知识产权应该构成中药现代化的核心内容。但是,对于中药现代化,人们强调得更多的是如何采用各种规范以及何种新技术应用于中药产业,而对于知识产权在中药现代化中的作用却认识不够。实际上,知识产权已经成为物力、财力和人才之后的又一种新的经营资源,被人们称为“第四经营资源”。中药现代化将产生众多的技术创新与市场价值,而现代化的这些成果只有固化为受到法律保护的各种知识产权,才能真正保护中药企业的合法利益、规范中药市场秩序。中医药理论与知识产权制度并不矛盾。专利制度的“三性(创造性、新颖性、实用性)”要求适用于所有行业,中医药行业也不例外。实际上,知识产权不仅可以作为中药现代化的表现形式,而且可以成为推进中药现代化的有效工具。经过数百年的发展,以专利保护制度为代表的知识产权制度已经发展成为一种促进产业步入良性循环发展的有效机制,成为促进技术创新的加速器。因为,一方面,知识产权制度通过给予发明人一定期限的垄断权利而鼓励人们发明创造的积极性;另一方面,通过公开发明内容,后人可以在更高水平的基础上进行新的发明与创造,既避免了社会的低水平重复,又减少了资源的浪费,从而推动社会快速向前发展。二、继承和发扬中医药理论传统是中药现代化及其知识产权保护的基本原则以知识产权制度作为中药现代化的工具,并不表明可以无须坚持中医药的基本特征了。目前,对中药未来的发展,有这样一种看法,就是认为中药应该按照西药的人体解剖学以及生化生理理论来加以改造,强调中药西药化,要求中药“与国际接轨”。其实,这样一种观念不但不会使中药得到发展,还可能导致中药与中医相分离,最终使中药走入死胡同。这是因为,中药知识产权具有不同于西药的特征,它与中医理论密不可分,脱离了中药的基本原则,药物也就不成其为中药了。实际上,在中医药的国际化与现代化过程当中,绝大部分标准规范,只能由中国自己利用知识产权制度的有效机制、依据几千年的中医药理论与实践来制定;并且要在此基础上,通过国际交流与合作,使之获得国际认可并成为国际植物药的规范与标准。三、建立中药知识产权的创造、保护、有效利用以及人才培养体系中药知识产权本身是个完整的体系,包括知识产权的创造、保护、有效利用以及人才培养等诸多环节,而每个环节又都包含众多的内容。因此,中药知识产权不仅仅是个保护的问题,必须将其作为一个完整的体系来对待。(一)中药知识产权的创造中药知识产权具有长链性(中药主要以动植物资源作为自己的原料来源。由动植物原料制造成中成药,必须经过诸多生产制作工序,其中的每个工序都可能包含诸多的知识产权内容,涵盖知识产权的各个方面。这就是中药知识产权的长链性)。由于历史传统,我国在这个长链中的每个环节都未能建立起现代规范科学的知识产权体系。与此同时,许多有关中药的知识与技术大都还是以比较原始的方式存在着,面临着如何以现代技术进行表述与改造的问题。因此,我国在中药知识产权方面将大有可为。1.理清中药知识产权的链条,明确各环节的具体情况、技术创新内容以及知识产权的表述方式(专利、商标、著作权)。根据特点,可以将中药知识产权的链条连结成中药材资源及其生产、中药炮制与饮片加工制造、处方与配方管理、中药制药工程技术、中药质量控制与保障技术、中药产品的包装、中药基础研究、中药临床用途等几个环节。每个环节都可结合不同特点,选用不同形式的知识产权方式,对中药知识产权链条进行全方位的保护,使我国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对中药的国际贸易加以控制。2.中医药知识产权要以现代科学技术为工具,选择那些共性的关键技术(根据有关专家的意见,这些共性技术主要包括指纹图谱技术、超临界二氧化碳萃取技术、大孔吸附树脂分离技术以及膜提取分离技术等)为突破口,以克服中药知识产权的难表达性,并在一些重要领域取得战略性的知识产权优势。我国已有民方和验方十万个之多,我国必须在此基础上对所有民方和验方进行单方分解,对每种药材的有效部位、有效组分甚至是化合物结构及其各类药物特性进行分析,完成“现代李时珍”的创举。与此同时,按照现代科学技术,以现代科学范式对四气、五味、归经以及“君、臣、佐、使”等中医药基础理论与原则进行重新表述,为中医药知识产权的现代化与国际化提供操作规范以及可供国际交流的平台。3.中医药信息资源将是创造中医药知识产权的重要领域,也将为中医药知识产权的创新和保护提供有效工具。目前,我国中医药信息资源的分布比较散乱,因此中医药信息资源的系统化将是一项非常紧迫的任务。建议由国家中医药管理机构成立医药分类以及数据库软件系统开发与管理的权威组织,建立包括中药材资源分布和中成药等在内的各类中医药信息标准数据库,完善数据库加工与检索系统,使中医药的知识产权的创造、利用与保护建立在现代信息技术的基础之上。(二)中药知识产权的有效利用我国中药行业的知识产权一直未能得到有效利用,造成这种状况的主要原因,一是我国中药企业习惯于以商业秘密的方式进行保护,知识产权的数量少、质量不够,专利、商标等意识也强烈;二是非职务发明比例远远高于职务发明,不利于知识产权的利用;三是行政保护为企业提供了过度的保护,企业对现行的行政保护过于依赖;四是中医药的研发与产业化相互脱节。因此,要提高中药知识产权的利用效率,必须在这些方面加以改进与提高。与此同时,要充分利用信息网络技术的优势,以加快中医药知识产权信息的检索、查新以及知识产权申请工作步伐。此外,进一步完善各类已完成与政府机构脱钩的中介性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建立健全中药知识产权服务体系。(三)中药知识产权的人才培养体系中药知识产权的人才培养体系由知识产权申请、代理、中药企业的知识产权管理以及司法等几个方面。我国知识产权的专业人员本来就非常缺乏,由于中医药行业的专业性,这方面的人才就更是稀少。为此,除了加快高等院校的中医药知识产权人才培养之外,还应当加快相关的人才培训步伐。四、完善中药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完善中药知识产权保护体系的关键在于根据中医药知识产权特征,协调知识产权法律与行政保护法规之间的关系。(一)中药知识产权的法律保护从最近对商标法、著作权法以及专利法的修改情况来看,我国已经建立起了与WTO的TRIPS相一致的新的知识产权法律体系。现在的问题在于,知识产权这套制度如何与中医药行业自身的特点相结合。就专利制度而言,在中药专利的申请过程当中,可以考虑将中医药的理论与原则融入到专利的“创造性、新颖性、实用性”要求之中,制定适合中药专利审批的具体规则(为此,国家专利局可以考虑将隶属于“化学发明审查一部”的“中药处”单列出来,成为专司中药专利审查工作的“中药发明审查部”,从组织上保证中药专利审批制度的建立与完善),使得中医理论与中药本身都可借助专利机制而获得创新与发展(中医药理论的专利化问题,可以参考世界上某些国家的软件专利化的做法)。只有与现代专利制度对接,古老的中医药才能真正地获得新生。转贴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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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仁堂之所以能够成为一家基业长青的百年老店,这个跟同仁堂的祖训还有他们的做事原则是分不开的。首先从他们经营的药品来看,因为他们经营的药品都是正宗的。并且他们的药品都能够保质保量的。第二个就是他们在生产的过程中,他们的工艺都是精益求精的都能够非常完善的把药品做到非常完美的地步。第三个就是他们经营策略上都是非常尊重客户的。他们的服务也是非常到位的。能够给代理商一个很好的政策。很好的扶持,那么就会有更多的代理商去推广他们的药品。总地来说,同仁堂之所以成为一家基业长青的百年老店主,要是以智取胜,无论他们药材的品质。他有药材的做工上都是非常讲究的。都是非常完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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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仁堂(英文)【英文篇名】 Venerable Tong Ren Tang Goes Global 【作者英文名】 staff reporter SUN LI; 【文献出处】 China Today,今日中国(英文版),2005年 06期 期刊荣誉:ASPT来源刊 CJFD收录刊 【摘要】 TO any...

强化商标保护对中药产业的发展至关重要。当前,尤其要解决中药企业的“老字号”问题。长期以来,“老字号”已经成为困扰中药企业未来发展的一个潜在问题。例如,“同仁堂”是个已有300多年的中药老字号,但是,由于历史原因,现在除了北京同仁堂外,还有南京同仁堂、天津同仁堂等。这些“同仁堂”们都以中药为主业,但是相互之间却没有任何利益连带关系。因此,一旦哪个“同仁堂”出了什么质量问题,就很可能会产生连带影响,重演“冠生园陈馅月饼”的悲剧(2001年9月,南京冠生园食品有限公司使用“陈馅月饼”被媒体曝光,上海冠生园集团也受到“株连”,10天内月饼销售量急剧下跌50%。于是,上海冠生园首先站出来声明自己“与南京冠生园毫无关系”,后来四川新都冠生园又联合全国20多家冠以“冠生园”名称的食品企业,准备向南京冠生园“讨个说法”。冠生园品牌系由1918年到上海经商的广东人冼冠生先生所创,最早经营粤式茶食、蜜饯、糖果。1925年前后,上海冠生园在天津、汉口、杭州、南京、重庆、昆明、贵阳、成都开设分店,在武汉、重庆投资设厂。其南京分店即是现“南京冠生园”的前身。1956年,冠生园进行公私合营。冼氏控股的冠生园股份有限公司解体,上海总部“一分为三”,各地分店成为隶属地方的独立法人,与上海冠生园再无关系。时至今日,全国已有数以百计的食品生产企业共占着这个知名商标的使用权)。对这个问题,可以考虑根据新商标法有关驰名商标、集体商标以及“权利在先原则”的规定,结合行政与市场手段,实现“老字号”的整合与一体化。(二)中药知识产权的行政保护中药的行政保护主要包括新药保护与品种保护制度。尽管行政保护的初衷是为了规范中药产品的市场秩序,但是由于行政保护实际上是一种全面的保护,因而对中药知识产权来说,也是一种有效的保护措施。现在的问题是,10多年前的行政保护制度到如今已经成为中药知识产权保护领域所面临的最大的问题,必须对其进行调整与改革。具体内容如下:1.就中药而言,取消新药保护制度。新药保护政策主要是为了便于我国西药企业仿制国外专利药,但是,加入WTO之后,这种作用显然已不再存在了。2001年12月1日开始实施的新的《药品管理法》对此也没作要求。实际上,如果对品种保护政策进行修改,新药保护制度的某些功能完全可以合并到品种保护政策当中来。2.修改中药品种保护条例。新的《药品管理法》明确规定,“国家实行中药品种保护制度”(第三十六条)。但是,在新的历史条件下,1993年的“中药品种保护条例”显然已经不适合WTO框架下的经济全球化的需要,因此必须对其进行修改。重要的是,中药品种保护的宗旨要从提高中药品种质量、维护中药企业利益转移到促进中医药现代化以及中药企业技术创新上来。为此,中药品种保护制度可做下列修改:(1)调整保护范围。第一、被保护的必须是符合中医药基本理论与原则的中药品种,已经西药化的药品不能作为接受保护的中药品种。第二、取消第二条 “申请专利的中药品种,依照专利法的规定办理,不适用本条例”,除了列入国家药品标准的中药品种外,还应当将获得发明专利的中药品种纳入其中,并且在一段相当长的时间内,逐渐过渡到专利中药品种上。第三、由于行政效力只在一国国内有效,因而品种保护仍然是在我国国内生产的中药品种。但是,在加入WTO之后的国际化经济环境下,这里的“国内生产”不仅包括内资企业,也会包括外资企业,从而体现WTO的“国民待遇”原则。这就表明,中医药产业的发展将采取开放政策,借助跨国制药企业的科技实力,让其与国内企业一道,为中医药的现代化发展而共同努力。另外,如果今后逐渐过渡到专利中药品种的话,中药专利的国际保护也将得到保障。同时,中药行业的低水平重复生产问题也将得到根本的解决。第四、中药保护品种必须体现环境保护的要求,鼓励开发野生中药材的人工制成品。中药品种保护必须用好世界贸易组织贸易技术壁垒协议(WTO/TBT)的有关措施,利用绿色技术管理体系保护我国中药产业。(2)改善保护机制。第一、专利保护机制与分类保护相结合。利用专利保护机制的科学性,使中药创新进入一种良性循环;同时,根据中医药基本理论与原则所确定的中药品种的“三性(创造性、新颖性、实用性)”差异,对不同的专利中药品种实行分类保护。因为,专利制度实行的是无差异的等同保护,即对所有获得发明专利的产品一律实行20年的保护期限。不同的发明专利,其“三性”差异可能会比较大,在许多行业里,甚至还存在着垃圾专利的情况。以专利机制对中药品种进行分类保护的目的,就在于通过行政手段对真正的创新药品进行差异化保护,真正地促进中医药产业的现代化与科技创新步伐。第二、分类保护。行政保护自然要实行分类保护,可以考虑结合现有的新药保护和品种保护的分类标准,将其划分为4类或5类。从实际效果来看,这套机制就相当于让专利保护与中药品种保护成为中药的两种可供选择的保护方案。虽然法律效力高于行政效力,但是,由于目前我国知识产权法律在保护效率与力度方面尚嫌不足,而行政保护则具有便利、快捷的特点,因而能够适应企业对中药行政保护的依赖性。与此同时,如果行政保护程度高于专利保护的话,中药企业将优先选择中药品种保护。此外,由于中药行政保护结合了专利制度,因而避免了与WTO有关法律与原则的冲突。(3)合并保护期限。合并新药保护与品种保护之后,行政保护的期限应该减少,但是必须长于专利保护的20年,以真正体现差异化保护的目的。在WTO的机制下,这种较长期限的保护将促进跨国制药企业进入中医药行业,传统的中医药理论也许会因此获得新生。(4)改革管理机构。目前的中药品种保护审评工作由“国家中药品种保护审评委员会”具体负责。中编办明文规定,国家中药品种保护评审委员会为事业编制,经费自理。但是,品种保护整合了中医药知识产权与药政管理职能,就我国现实情况来看,显然属于政府职能。因此,将“国家中药品种保护评审委员会”定为“事业编制”且“经费自理”,会给具体的评审工作带来不利影响。考虑到中医药现代化的需要以及中药品种保护的特殊性,未来的国家中药品种保护评审委员会应当是个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的专职部门,其委员除了“中医药方面的医疗、科研、检验及经营、管理专家”外,还应该包括来自知识产权领域的专家,这是因为纳入专利中药品种将对审评机制产生影响。此外,应该将审评工作纳入电子政务系统以提高审评效率,真正做到“公平、公开、公正”。(5)明确利益主体。现在的条例保护的是中药品种,但是对被保护的中药企业所应该具备的规模条件未作明确要求。实际上,现在的知识产权战略完全建立在庞大的企业规模之上,技术创新主要是建立在规模经济效益的基础之上,跨国制药公司庞大的企业规模、强大的技术力量、雄厚的资金实力以及丰富的市场营销经验是其经营知识产权的强大后盾。因此,未来的中药品种保护条例应该明确地将品种保护向那些规模较大的中药制药企业倾斜,允许中药保护品种作价转让,使之成为促进中药企业资产重组以及中药产业结构优化的工具。我国中药的知识产权保护对策来源:中国论文下载中心 [ 06-07-14 10:51:00 ] 作者:未知 编辑:studa20我国的中药正面临着严峻的局面。当前,我国中药在理论发展与技术创新方面与西药相去甚远,在中药的生产、管理与质量方面落后于日本和韩国;在国际市场上,我国生产的中药产品无足轻重,只占中药国际贸易的5% 左右;而且,即使是在国内市场上也正面临着外国中药产品的强烈竞争。因此,国产中药正处于生死攸关的转折点。这种严峻局面已经引起我国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从1998年开始,国家将“中药现代化研究与产业化开发”列入“九五”重中之重项目,对“九五”、“十五”期间的中药现代化计划提出了具体的目标与方案;在“十五”计划里,中医药产业化发展工程又被列入国家高技术产业发展计划中的生物技术产业的22个重大专项之一,对中医药的产业化给予了多方面的支持。但是,实际上,由于加入WTO后的市场环境的变化以及中药自身的特殊性,中药的知识产权问题将构成中药现代化的核心,对于如何实现中药由传统向现代的对接、如何实现中药从中国向世界的传播与扩散,都具有重要意义。因此,必须从战略高度重视中药的知识产权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政策措施。一、以知识产权作为中药现代化的表现形式及有效工具千百年来,我们的祖先根据中医理论,经过无数次的实验与改进,已经形成了非常完整的中药制造体系,在植物的药学属性与药用植物选择、中药材栽培、种植、炮制、成药的加工等所有方面都已经初步建立了自己的规范。这些都构成中华民族造福于全人类的宝贵的知识财富。因此,中医药同样也是一种知识产权。中药知识产权涉及的范围非常广泛,包括专利、商标、著作权等诸多方面;内容包含中药材、饮片、处方、制药工程、文献及信息资源等。例如,由动植物原料制造成中成药,要经过诸多生产制作工序,像中药材生产、中药炮制与饮片、组方(处方与配方)、中药制药工程技术等,其中的每个工序都可能包含诸多的知识产权内容,涵盖知识产权的各个方面。因此,中药知识产权应该构成中药现代化的核心内容。但是,对于中药现代化,人们强调得更多的是如何采用各种规范以及何种新技术应用于中药产业,而对于知识产权在中药现代化中的作用却认识不够。实际上,知识产权已经成为物力、财力和人才之后的又一种新的经营资源,被人们称为“第四经营资源”。中药现代化将产生众多的技术创新与市场价值,而现代化的这些成果只有固化为受到法律保护的各种知识产权,才能真正保护中药企业的合法利益、规范中药市场秩序。中医药理论与知识产权制度并不矛盾。专利制度的“三性(创造性、新颖性、实用性)”要求适用于所有行业,中医药行业也不例外。实际上,知识产权不仅可以作为中药现代化的表现形式,而且可以成为推进中药现代化的有效工具。经过数百年的发展,以专利保护制度为代表的知识产权制度已经发展成为一种促进产业步入良性循环发展的有效机制,成为促进技术创新的加速器。因为,一方面,知识产权制度通过给予发明人一定期限的垄断权利而鼓励人们发明创造的积极性;另一方面,通过公开发明内容,后人可以在更高水平的基础上进行新的发明与创造,既避免了社会的低水平重复,又减少了资源的浪费,从而推动社会快速向前发展。二、继承和发扬中医药理论传统是中药现代化及其知识产权保护的基本原则以知识产权制度作为中药现代化的工具,并不表明可以无须坚持中医药的基本特征了。目前,对中药未来的发展,有这样一种看法,就是认为中药应该按照西药的人体解剖学以及生化生理理论来加以改造,强调中药西药化,要求中药“与国际接轨”。其实,这样一种观念不但不会使中药得到发展,还可能导致中药与中医相分离,最终使中药走入死胡同。这是因为,中药知识产权具有不同于西药的特征,它与中医理论密不可分,脱离了中药的基本原则,药物也就不成其为中药了。实际上,在中医药的国际化与现代化过程当中,绝大部分标准规范,只能由中国自己利用知识产权制度的有效机制、依据几千年的中医药理论与实践来制定;并且要在此基础上,通过国际交流与合作,使之获得国际认可并成为国际植物药的规范与标准。三、建立中药知识产权的创造、保护、有效利用以及人才培养体系中药知识产权本身是个完整的体系,包括知识产权的创造、保护、有效利用以及人才培养等诸多环节,而每个环节又都包含众多的内容。因此,中药知识产权不仅仅是个保护的问题,必须将其作为一个完整的体系来对待。(一)中药知识产权的创造中药知识产权具有长链性(中药主要以动植物资源作为自己的原料来源。由动植物原料制造成中成药,必须经过诸多生产制作工序,其中的每个工序都可能包含诸多的知识产权内容,涵盖知识产权的各个方面。这就是中药知识产权的长链性)。由于历史传统,我国在这个长链中的每个环节都未能建立起现代规范科学的知识产权体系。与此同时,许多有关中药的知识与技术大都还是以比较原始的方式存在着,面临着如何以现代技术进行表述与改造的问题。因此,我国在中药知识产权方面将大有可为。1.理清中药知识产权的链条,明确各环节的具体情况、技术创新内容以及知识产权的表述方式(专利、商标、著作权)。根据特点,可以将中药知识产权的链条连结成中药材资源及其生产、中药炮制与饮片加工制造、处方与配方管理、中药制药工程技术、中药质量控制与保障技术、中药产品的包装、中药基础研究、中药临床用途等几个环节。每个环节都可结合不同特点,选用不同形式的知识产权方式,对中药知识产权链条进行全方位的保护,使我国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对中药的国际贸易加以控制。2.中医药知识产权要以现代科学技术为工具,选择那些共性的关键技术(根据有关专家的意见,这些共性技术主要包括指纹图谱技术、超临界二氧化碳萃取技术、大孔吸附树脂分离技术以及膜提取分离技术等)为突破口,以克服中药知识产权的难表达性,并在一些重要领域取得战略性的知识产权优势。我国已有民方和验方十万个之多,我国必须在此基础上对所有民方和验方进行单方分解,对每种药材的有效部位、有效组分甚至是化合物结构及其各类药物特性进行分析,完成“现代李时珍”的创举。与此同时,按照现代科学技术,以现代科学范式对四气、五味、归经以及“君、臣、佐、使”等中医药基础理论与原则进行重新表述,为中医药知识产权的现代化与国际化提供操作规范以及可供国际交流的平台。3.中医药信息资源将是创造中医药知识产权的重要领域,也将为中医药知识产权的创新和保护提供有效工具。目前,我国中医药信息资源的分布比较散乱,因此中医药信息资源的系统化将是一项非常紧迫的任务。建议由国家中医药管理机构成立医药分类以及数据库软件系统开发与管理的权威组织,建立包括中药材资源分布和中成药等在内的各类中医药信息标准数据库,完善数据库加工与检索系统,使中医药的知识产权的创造、利用与保护建立在现代信息技术的基础之上。(二)中药知识产权的有效利用我国中药行业的知识产权一直未能得到有效利用,造成这种状况的主要原因,一是我国中药企业习惯于以商业秘密的方式进行保护,知识产权的数量少、质量不够,专利、商标等意识也强烈;二是非职务发明比例远远高于职务发明,不利于知识产权的利用;三是行政保护为企业提供了过度的保护,企业对现行的行政保护过于依赖;四是中医药的研发与产业化相互脱节。因此,要提高中药知识产权的利用效率,必须在这些方面加以改进与提高。与此同时,要充分利用信息网络技术的优势,以加快中医药知识产权信息的检索、查新以及知识产权申请工作步伐。此外,进一步完善各类已完成与政府机构脱钩的中介性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建立健全中药知识产权服务体系。(三)中药知识产权的人才培养体系中药知识产权的人才培养体系由知识产权申请、代理、中药企业的知识产权管理以及司法等几个方面。我国知识产权的专业人员本来就非常缺乏,由于中医药行业的专业性,这方面的人才就更是稀少。为此,除了加快高等院校的中医药知识产权人才培养之外,还应当加快相关的人才培训步伐。四、完善中药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完善中药知识产权保护体系的关键在于根据中医药知识产权特征,协调知识产权法律与行政保护法规之间的关系。(一)中药知识产权的法律保护从最近对商标法、著作权法以及专利法的修改情况来看,我国已经建立起了与WTO的TRIPS相一致的新的知识产权法律体系。现在的问题在于,知识产权这套制度如何与中医药行业自身的特点相结合。就专利制度而言,在中药专利的申请过程当中,可以考虑将中医药的理论与原则融入到专利的“创造性、新颖性、实用性”要求之中,制定适合中药专利审批的具体规则(为此,国家专利局可以考虑将隶属于“化学发明审查一部”的“中药处”单列出来,成为专司中药专利审查工作的“中药发明审查部”,从组织上保证中药专利审批制度的建立与完善),使得中医理论与中药本身都可借助专利机制而获得创新与发展(中医药理论的专利化问题,可以参考世界上某些国家的软件专利化的做法)。只有与现代专利制度对接,古老的中医药才能真正地获得新生。转贴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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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是核心期刊啊,不过没那么高要求的话省级的就可以

同仁堂发展与营销问题研究论文

同仁堂之所以能够成为一家基业长青的百年老店,这个跟同仁堂的祖训还有他们的做事原则是分不开的。首先从他们经营的药品来看,因为他们经营的药品都是正宗的。并且他们的药品都能够保质保量的。第二个就是他们在生产的过程中,他们的工艺都是精益求精的都能够非常完善的把药品做到非常完美的地步。第三个就是他们经营策略上都是非常尊重客户的。他们的服务也是非常到位的。能够给代理商一个很好的政策。很好的扶持,那么就会有更多的代理商去推广他们的药品。总地来说,同仁堂之所以成为一家基业长青的百年老店主,要是以智取胜,无论他们药材的品质。他有药材的做工上都是非常讲究的。都是非常完美的。

百年老字号企业同仁堂也要做直销?近来有消息透露,为提升集团的整体业绩,寻找新的盈利和营销模式,同仁堂集团正准备涉足直销行业。其内部已成立相关部门,具体方案正在进一步酝酿中。据悉,同仁堂集团计划涉足直销行业的主要是其中的药保健品。\x0d\x0a\x0d\x0a以同仁堂为代表的优秀中华老字号企业,代表的是中国商业的精髓与灵魂,这样的品牌已经珍贵到其在消费者心目中的形象已经不宜再改变的程度,但现在进入敏感的直销行业,其原因是业绩出现大幅度下滑而欲重新找回市场份额。然而有行业人士认为,“同仁堂在这方面是没有经验的”,这注定着同仁堂的直销只是一场试验。\x0d\x0a\x0d\x0a涉足直销的老字号\x0d\x0a\x0d\x0a北京同仁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是全国中药行业著名的老字号,创建于1669年(清康熙八年),自1723年开始供奉御药,历经八代皇帝188年。在300多年的风雨历程中,历代同仁堂人始终恪守“炮制虽繁必不敢省人工,品味虽贵必不敢减物力”的古训,树立“修合无人见,存心有天知”的自律意识,造就了制药过程中兢兢小心、精益求精的严细精神,其产品以“配方独特、选料上乘、工艺精湛、疗效显著”而享誉海内外。\x0d\x0a\x0d\x0a如今,同仁堂确定了进军直销的计划。据一位接近同仁堂的消息人士透露,为做好进入直销业的准备,同仁堂集团内部在年前已经专门成立了一个健康事业部,并分派了专门的负责人,“最终方案还未制定出来,高层还在进一步考虑。”\x0d\x0a\x0d\x0a“同仁堂也要做直销”,这的确让人感到惊奇。对此,同仁堂集团宣传部部长金永年向媒体表示,目前他没有得到领导授权,透露不出该报道之外的信息,而且说是下属子公司上市公司那边在操作,具体情况不清楚。同仁堂集团其他领导人士也都向外界保持了低调,并未透露更多消息。\x0d\x0a\x0d\x0a记者了解到,同仁堂集团计划涉足直销行业的主要是其中的药保健品。早在2004年,北京同仁堂集团与香港伟确生物结成战略合作伙伴关系,由伟确生物研发系列保健新药均使用同仁堂品牌并在全国同仁堂专卖店销售。\x0d\x0a\x0d\x0a有关人士表示,同仁堂也和商务部有关官员进行了接触,商务部对同仁堂比较欢迎。“国内直销行业目前缺少标杆企业。”商务部研究院梅新育说,如果同仁堂进入直销,不仅可以丰富直销品种,而且能起到标杆作用,“政府会欢迎”。\x0d\x0a\x0d\x0a据国都证券研究所的一篇文章显示,同仁堂集团涉足直销行业不仅有利于集团提升自身业绩、寻找新的盈利模式和营销模式,也将为公司的营销改革提供相关的经验,并为进一步提高同仁堂品牌的知名度提供有力的支持。\x0d\x0a\x0d\x0a但是也有相关人士为之担忧说,近两年,国家为了规范整顿这一行业,相继出台了《直销管理条例》、《禁止传销条例》等相关法规,直销牌照的发放也是慎之又慎。至今,仍有一些企业未能拿到直销牌照,而一些企业拿到了牌照因为违规行为被吊销执照。即便拿到牌照的企业也并不一定完全在按照法律来经营,没有拿到牌照的企业就更不必说。珍奥核酸虚假宣传、亿霖传销被查处、“完美死人事件”等等,不管是真是假,是事实还是人为操纵,直销行业仍旧问题连连,走不出诚信的阴影。\x0d\x0a\x0d\x0a有不具名的专家表示,直销行业背负着太多的问题,承受着社会异样的眼光,至少,它和诚信经营的百年老字号是不搭界的。同仁堂集团涉足直销行业,“有可能也会导致原有品牌的弱化甚至丧失,只能说它先试。”\x0d\x0a\x0d\x0a寻找新的盈利模式\x0d\x0a\x0d\x0a同仁堂涉足直销,果真会对自身的品牌产生影响吗?现在回答还为时过早。但是“商品经济离不开市场营销,企业适合哪种模式需要结合自身状况来确定。”一位业内人士判断说。\x0d\x0a\x0d\x0a近两年来,同仁堂在营销模式上下足了功夫。从2005年末就开始实施的第一轮营销改革措施:核心思路为清理10%非核心经销商,并将5个区域分公司调整为4个产品分公司。并且突出了品种责任,量身定制每个产品的推广方案。但由于模式的转换缺乏好的衔接,这一改革对同仁堂的产品销售反而造成负面影响,导致同仁堂产品销售下滑。在这样一种销售额频频下降的情况下,同仁堂涉足被大众所看好且能节省成本的直销就不足为奇。\x0d\x0a\x0d\x0a来自公开方面的资料显示,同仁堂2006年全年实现主营业务收入为23.97亿元,同比下降了8.03%;实现利润总额2.90亿元,同比下降37.20%;实现净利润1.56亿元,同比下降48.21%;净资产收益率为6.51%,比2005年减少了6.31个百分点。\x0d\x0a\x0d\x0a兴业证券医药版分析师王斌向记者分析同仁堂进军直销业务的背景时说,同仁堂业绩出现大幅度下滑,去年该公司净利润同比下降48.21%,其主要原因在于股权激励机制没有建立起来。王斌表示,如果进军直销业务,“同仁堂在这方面是没有经验的”。但“如果能将直销纳入新的营销改革,那对整个集团都是利好。”华泰证券一位分析师说。\x0d\x0a\x0d\x0a同仁堂集团总经理梅群在近日的一篇医药文章中表示,近年来,同仁堂不断加强海内外市场的开发与管理,产品行销全球40多个国家和地区。在2005年,同仁堂销售收入就达到54亿元,实现出口创汇2048.24万美元,在全国中药行业蝉联第一。\x0d\x0a\x0d\x0a记者了解到,同仁堂努力抓住突出主营业务、坚持质量第一、创新企业文化、规范品牌管理四个环节,不断加强民族品牌建设,目前已形成了制药工业、零售商业、医疗服务三大版块相互依托、相辅相成的主营业务,生产线已拥有41条,能够生产26个剂型,1000余种产品。\x0d\x0a\x0d\x0a同时,同仁堂还不断加快布局国际市场。记者从北京同仁堂集团公司外经办了解到,北京同仁堂在境外开设的分公司和药店至今已达20余家。北京同仁堂国际有限公司总经理丁永玲介绍说,同仁堂接下来还要投入更多的精力开发欧盟市场、北美市场和澳洲市场。\x0d\x0a\x0d\x0a“应该说,像同仁堂这样的企业,进入直销的条件已经完全具备,它有产品,有自己众多的店铺,而且做得很好,也有特许经营这块业务。”直销专家刘忠说,而像同仁堂这样的集团企业,如果涉足直销业务,其在销售上将更加成熟。“进入直销,对同仁堂而言是一种全新的营销模式,将会给其带来新的赢利点。”\x0d\x0a\x0d\x0a同仁堂的健康事业\x0d\x0a\x0d\x0a走进任何一家同仁堂药店,我们可以从很多细微处感觉到它对历史传承的重视。稍加注意你便能看到,同仁堂抓方的柜台有内外两层:调剂员在内层柜台里边抓药,拿药的顾客在外层柜台等候,两层柜台中间,是富有经验的老药师进行复核,这些老药师从内层柜台上拿过已抓好的药,与药方逐一核对,确认无误后才将药包好,放到外层柜台上交给顾客——这种一张方倒两遍手的做法,很好地避免了因抓错药而产生的事故。\x0d\x0a\x0d\x0a稳定的质量理念和良好的行业口碑,这一切都是北京同仁堂成功的关键驱动。3月7日,《北京科技报》和《北京青年报》联合举办品牌影响生活大型调查颁奖仪式。经过上万人次的投票评选,同仁堂同时和诺基亚、麦当劳、海尔、一汽大众、索尼、微软等国内外知名品牌一起被评为“影响生活的十大品牌”。\x0d\x0a\x0d\x0a而对于企业,直销作为一种全新的营销模式,拓展了企业产品的销售思路,而且也大大节约了成本。具有338年历史积淀、准备进入直销行业的国内中药第一品牌同仁堂,有许多地方开始了向国内直销行业老大天狮集团学习的进程。\x0d\x0a\x0d\x0a作为国内民族直销企业的天津天狮集团,通过十几年的艰苦发展,目前已经成为以高科技生物产业为龙头的多元化大型跨国企业,相继进入美国纳斯达克(NASDAQ)资本市场和美国主板证券市场(AMEX)。如今,天狮集团的业务辐射190多个国家,在105个国家和地区建立了分支机构,并与全球二十多个国家的一流企业结成了战略联盟。\x0d\x0a\x0d\x0a天狮集团以科技创新为先导,建立了技术创新机制,主要从网络精品超市、多元化品牌经营、六网互动以实现跨越发展三个方面入手,全力打造了创新型经营手段,现在又做起了直销超市。\x0d\x0a\x0d\x0a同仁堂的优势是其品牌价值,现在同仁堂的无形资产,早已超过其有形资产。记者从中国品牌研究院获悉,在《首届中华老字号品牌价值百强榜》中,北京同仁堂的品牌价值以29.55亿元高居榜首。金永年告诉《成功营销》记者,尽管以29.55亿元的身价名列第一,但这个价值评估得有点低,“同仁堂的有形资产已经达到了74亿元”。\x0d\x0a\x0d\x0a2002年时,同仁堂就制定了中长期发展规划。战略定位是:“以现代中药为核心,发展生命健康产业,成为国际驰名的现代中医药集团”。战略目标是:“奋斗十年双加零”,即到2011年总销售和利润比2001年分别增长10倍,销售额达到300亿元,利润达到13亿元。\x0d\x0a\x0d\x0a围绕这个目标,同仁堂要做的事情还很多。因为下滑的销售额、敏感的直销业、诚信的老字号,这三者的组合就非常耐人寻味。有直销专家表示,天狮已经有了十几年的发展历程了,而同仁堂的直销之路正在酝酿,还尚未起步,如何从已有的榜样中吸取经验,将是同仁堂直销过程中的重大课题。

同仁堂企业文化及宗旨 • 同仁堂的价值取向源于“可以养生,可以济人者惟医药为最”的创业宗旨。它所体现的正是儒家思想的核心“仁、德、善”。因此,“患者第一,顾客至上”始终是同仁堂追求的最高境界。同仁堂质量文化是以药品疗效为核心的全面质量保障体系和现代制药规范。它概括为“安全有效方剂;地道洁净药材;依法科学工艺;对证合理用药”。它所形成是一种对药品质量高度负责的文化理念,并渗透于制药、营销管理和各项工作之中。同仁堂经营理念是“诚信为本,药德为魂”。具体体现是以患者为中心的“以义取利,义利共生”的行为理念。它所形成的是“德、诚、信”的思想和诚信文化。仁行天下同仁堂历经沧桑,"金字招牌"长盛不衰,在于同仁堂人注重把崇高的精神、把中华民族的传统文化和美德,熔铸于企业的经营管理之中,并化为员工的言行,形成了具有中药行业特色的企业文化系统。的确,"质量"与"服务"是"同仁堂"金字招牌的两大支柱,坚持质量第一、一切为了患者是同仁堂长盛不衰的最根本原因。价格方面 降低成本。提高库存周转率,降低库存成本;准确订货,降低采购成本,提高货源满足率;保证进货质量;降低营销费用;提高库存管理水平,避免不必要的损失;降低配送发运成本;提高工作效率严密的价格控制、灵活的价格管理对于价格的控制,系统不仅提供灵活的价格管理,也提供严格的价格控制,通过事先为不同存货设定相应的最高进价、最低售价。在采购业务发生时,如果采购价格高于最高进价时,系统会自动给予报警;同样,当销售开票时,如果销售单价低于最低售价,则系统也会自动报警。从一入一出两个环节加强控制,保证企业的利益不受损失。虽然有了严密的进销价控制,但还是不完全的,在经济环境影响和国家政策调控下,药品器械的价格会时有变化,对于这种情况,系统提供了灵活的管理方式,可以对零售价格进行灵活的调整,并适时对调整过程进行记录,既保证了价格的灵活管理,又从加强控制避免价格的混乱。同时价格管理还提供了价格调价的记录,便于企业在日后进行查询。在灵活的价格管理基础上构筑严密的强价格控制,就建立起一套完整的价格体系。系统提供了一套完整的价格体系的管理,可以根据业务类型、客户分类、客户档案、存货档案进行组合定义自己公司的价格体系。这里,对其中几个重要环节进行说明。细化价格影响因素,按业务类型、单据、客户分类、客户、存货分类、批量、价格有效期间制定价格政策。为有规则可循的定价模式提供便捷的定价方法,在保证灵活性的基础上,最大限度减少建立价格档案的工作量。 定义多种价格生成规则。保存历次调价记录便于查询。 增强价格控制功能,设定最高、最低售价控制采购、库存管理水平有待提高。供应商多,价格波动大,采购管理的问题突出。由于医药的特殊性,对批次号和有效期的要求高,其销售、存储、运输规范是非常严格的,必须遵循国家药监局的GSP规定,但目前情况下管理难度较大Place同仁堂:老字号变脸 从无到有的分层营销终端建设分层营销老字号使得同仁堂在产品广告投入上相对较少。同仁堂经常销售的品种有400多个,针对不同产品、不同地区的实际情况进行宣传和推广。对于自身在销售方面的不足,同仁堂有着清晰的认识。“同仁堂是从生产型企业向生产和营销并重的方向发展的。”同仁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宣传部部长金永年表示。1997年,同仁堂改制,成立了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改制后的同仁堂或多或少还有国有企业的特点,尤其在营销方面,模式相对落后,几乎完全是以产定销,生产和销售脱节。不仅如此,多达24个剂型、800多个产品,同仁堂面临着营销网络和管理的考验。随着消费市场的扩大,制药企业开始重视营销网络的建设。一些产品相对单一的企业,有不少直接做终端,上千人的营销队伍深入到全国各地,包括县级市。“同仁堂则不是,”金永年说,“直到现在我们仍是主要依靠各大区的代理进行销售。”刺激市场还是管理失误?企业在实行现款现货前两个月,企业会有意对渠道控货, 减少发货量,目的是消化经销商库存,让渠道产生饥饿感,在正式实行现款现货政策之后,渠道商会迫于市场需求而进货。 但同仁堂专柜长期空货,包括六味地黄丸、感冒清热颗粒、牛黄解毒片、舒肝和胃片、儿童清肺口服液等“走货”较好的品种纷纷断货或缺货。无论是渠道空货还是进货结构变化,都会对同仁堂产品的销售产生极大影响。由于同仁堂的主打品种并不是独家拥有,一旦市场长期空货,其产品有被替代危险,影响公司可持续发展能力。促销促销政策落后产品销售中,厂家的销售支持很重要,很多厂家通过广告、招聘终端推销员帮助商业公司进行销售,与其它公司相比,同仁堂广告促销少,给经销商的利益也不高,近几年在品牌推广上鲜有动作。渠道的积极性没有被调动起来,对终端控制能力有限。同仁堂广告促销少,给经销商的利益也不高,比拟之下,宛西的销售措施和政策不错以往,同仁堂的销售主要是依靠品牌、自然增长的被动式营销标准样式这种标准样式导致产品出厂价混乱、窜货现象紧张,呈现复杂的应收账款,也缺少对终真个控制力从2005年底同仁堂开始奉行营销改革措施:取消首席经销商制度,替换10%的经销商;现款现货销售等公司如此改革,目的除了改善财政状况,主要是补建完善的营销渠道和网络终端、提高产品在零售终真个铺货率和首推率同仁堂以往的销售模式主要是依靠品牌、自然增长的被动式营销。这种模式导致产品出厂价混乱、窜货现象严重,出现庞大的应收账款,也缺乏对终端的控制力。从2005年底同仁堂开始推行营销改革措施:取消首席经销商制度,替换10%的经销商;现款现货销售等。终端建设在依赖代理商的同时,同仁堂加大了直接终端零售的力度,斥巨资打造了连锁体系。但批发商和药店的进货结构发生很大变化,他们一般是减少同仁堂二三线产品的进货量,对同仁堂其他弱势品种的市场推广产生影响。这与同仁堂“提高产品在零售终端的铺货率和首推率”的改革初衷明显相悖产品(质量等方面) 保证药品质量,严把选料关 一个是同仁堂人的自律意识;另一个是同仁堂的外在压力1. 代代相传的遗产:从开业之初,同仁堂就十分重视药品质量,并且以严格的管理作为保证。创始人乐显扬的三子乐凤鸣子承父业,1702年在同仁堂药室的基础上开设了同仁堂药店,他不惜五易寒暑之功,苦钻医术,刻意精求丸散膏丹及各类型配方,分门汇集成书。乐凤鸣在该书的序言中提出"遵肘后,辨地产,炮制虽繁,必不敢省人工;品味虽贵,必不敢减物力",为同仁堂制作药品建立起严格的选方、用药、配比及工艺规范,代代相传,培育了同仁堂良好的商誉。2. 三百多年来,同仁堂为了保证药品质量,坚持严把选料关。这类的例子它独有的“中成药”;中成药是同仁堂的主要产品,为保证质量,除处方独特、选料上乘之外,严格精湛的工艺规程是十分必要的。如果炮制不依工艺规程,不能体现减毒或增效作用,或者由于人为的多种不良因素影响质量,不但会影响药效,甚至会使良药变毒品,危害患者的健康和生命安全。同仁堂生产的中成药,从购进原料到包装出厂,总有上百道工序,加工每种药物的每道工序,都有严格的工艺要求,投料的数量必须精确,各种珍贵细料药物的投料误差控制在微克以下。例如犀角天然牛黄、珍珠等要研为最细粉,除灭菌外,要符合规定的罗孔数,保证粉剂的细度,此外还要颜色均匀、无花线、无花斑、无杂质。

北京同仁堂历数代而不衰,载誉达三百年之久,成为中国医药史上的一个奇迹。这一成就的取得,主要得益于经营者坚持品质第一,从而为同仁堂树起了一块金字招牌。即使在动乱年代,同仁堂也不放松对质量的监控。

同仁堂质量文化可以概括为:“安全有效方剂;地道洁净药材;依法科学工艺;对证合理用药。”它所形成的一种对药品质量高度负责的文化理念,以药品疗效为核心的全面质量保障体系和现代制药规范,渗透于制药、营销管理和各项工作之中。

扩展资料

同仁堂已经形成了在集团整体框架下发展的现代制药工业、零售医药商业和医疗服务三大板块,配套形成了十大公司、两大基地、两个院、两个中心的“1032工程”。

同仁堂人有信心有能力把同仁堂集团建设成为以现代中药为核心,发展生命健康产业、国际驰名的中医药集团,通过全面提升同仁堂现有的生产经营及管理水平,实现中医药现代化发展的新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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