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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外关于法治教育研究的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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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外关于法治教育研究的论文

法律教育作为我国教育内容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我国人才培养效益的提升具有积极作用。下文是我为大家搜集整理的关于法律教育论文下载的内容,欢迎大家阅读参考!法律教育论文下载篇1 浅谈医疗纠纷的法律教育 一、当今医疗面临的法律问题 1.1医患关系日益紧张 众所周知医生的主要职责是治病救人,但由于医学科学具有高度的专业性和复杂性,而医生执业行为的后果又直接指向患者的生命,通常医患双方对医疗结果的认识有分歧,焦点又在于不良后果产生的原因,因此这个行业具有高风险性。近年来,医患关系日益紧张,医患矛盾激化,引发大量的伤医和杀医案件,从同仁医院的徐大夫被砍伤,哈医大实习医生命陨刀下,到浙江温岭大夫血洒诊室然而,每次惨剧后医生群情激愤,悲伤不已,而医生之外的群体,则少见关心,更别提感同身受的悲愤。这些鲜血的事实,已经让很多的家长和医学生在思索医疗工作的人身安全问题,甚至考虑转换专业。 1.2医疗纠纷已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 每年医疗纠纷均呈上升态势,已经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具体表现为医疗投诉多,要求进行医疗技术鉴定及伤残鉴定的多,要求医院巨额赔偿的多,医院败诉的多,新闻媒体参与的多,纠纷处理困难的多,社会影响增大的多。目前我国与医疗相关的法律法规尚不是很健全,因为医疗是专业行为,所以一旦发生医疗纠纷,要求是举证倒置,医院和医生必须举证伤残或死亡与常规的医疗行为无关,而部分患者或家属在不理解医疗过程及结果,或是高额的赔偿不能满足时,就反复向卫生行政部门、司法部门投诉,动辄聚众闹事,打骂伤害医护人员,打砸医院财物,甚至聘请职业医闹将问题升级。部分媒体缺乏医学知识,盲目炒作,推波助澜,是医疗纠纷的社会影响进一步扩大。 1.3医生的法律知识缺乏 现有的医学培养体系更注重的是医学专业知识和技能的传授,往往忽略了对医学生的法律知识的普及,部分医护人员更是法律意识淡薄,缺乏起码的自我保护意识。如在进行病案的记录时,作为医护人员可能存在“记录不全”的情况,但在法律层面上则不是单纯的“记录不全”,而被视为“证据不全”,往往会直接导致医疗官司败诉,医护人员受到不公平对待。有些医护人员对患者的知情权、同意权等认识不到位,在进行手术或医疗操作之前未尽到很好的医疗告知义务,或是措辞不当,未让患者充分理解手术的风险性和术后并发症及合并症的存在性。往往会导致部分患者误以为手术完就万事大吉,一旦在术后出现并发症或其他原因造成患者死亡或预后不佳时,就迁怒于医院或医生,引发纠纷。另外部分医生忽视病人的隐私权和选择权,在进行临床见习生和实习生的带教时,在未与患者充分沟通,取得患者同意的情况下,超范围使用实习医生,或让其独自处理病人,造成医疗纠纷。 1.4医疗体制及医疗现状问题 看病难、看病贵一直都是民众的抱怨。目前我们的医疗资源存在分布不均,大城市相对优质医疗资源集中,而边远地区则医疗资源匮乏,造成三甲以上医院人满为患,三甲以下医院则门可雀罗,民众就医困难。医疗改革将医疗市场化,要求医院自负盈亏,不排除部分医院过度医疗情况存在,加重患者负担。而“以药养医”等不合理的制度依旧无法破解,让医生成为直面矛盾的具体对象,承受更多的伤害。医疗市场化也让民众以为医疗过程如同日常消费,往往忽视医疗过程的专业性,按照自身意愿来解决医疗问题,在医疗后果达不到自身意愿时,及迁怒于医生,无形中将医生与患者的关系对立化,造成伤医甚至杀医问题频发。 1.5社会舆论推波助澜 近年来,部分新闻媒体在不了解医疗事实真相的情况下,将医疗纠纷当作社会新闻热点,连篇累牍地报道。并且部分报道过分渲染医院的阴暗面,如不合理收费、收受红包、服务态度不好等,而选择性地忽视医护人员的救死扶伤,容易误导患者在治病过程中如若遇到不理解的问题时,就联想到医院闹事,损害医院及医生声誉,将当事医生及医院推至舆论的风口浪尖,影响事件的依法合理解决。 二、加强医学生的法律知识学习的途径 2.1了解法律知识教育的意义 有调查显示目前的医学生不了解法律法规,缺乏学习法律法规的主动性,认为只要自己不违法,没必要学习法律知识,甚至认为专业课程太多,没空学习。在全民法律意识增强的同时,从事医疗高风险行业的医生更应该增强法律意识,作为未来医生的医学生要认识到学习医疗相关法律知识和学习医学专业知识同等重要,是全面素质教育的重要环节。我们所从事的所有的医疗教学和科研,都要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实施,师生都应该学法、懂法、用法、守法,加强法制观念,依法办事。 2.2完善培养方案,增设医疗相关法律课程 目前的医学生培养方案,重医疗专业知识的学习,轻执业素质及执业法规方面的学习。而现实的医学学科发展中,出现很多诸如安乐死、脑死亡、器官移植、试管婴儿、基因工程等医疗工作,不再是单纯的医疗事件,而涉及了众多的法律、伦理知识。大部分的医学院校的临床医学专业均未开设专门的医疗相关法律的课程,我校也仅有预防医学专业有16学时的选修课学习《卫生法》。因此可以说对于医疗相关法律的学习,目前在高校都是一片空地,需要我们从培养方案着手,增加相关法律的学习课程,才能通过共同努力,培养出即懂医学又懂法学的医学生,在遇到涉及法律问题的医疗活动时不会手足无措,无法可依,甚至出现违法行为。 2.3端正师生教法、学法的态度 由于长期应试教育的原因,使得高校师生对于不在教学培养方案内的医疗相关法律知识的传授和学习的重要性都认识不够。医学由于其专业的特殊性,仅医学专业知识的学习任务,相较于其他专业都要难而重,因此大部分学生都关注专业知识的学习,而忽视对整个医疗行业及个体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的学习。端正教法、学法的态度,认真学习相关法律知识,从大方向来讲,有助于改变目前的医患关系紧张、矛盾尖锐,医疗纠纷繁多的现状,小的方面也能在医疗工作中维护医护人员的自身合法权益,避免受到伤害。 2.4改变教学方式,融普法教育于专业课堂 在推进医学生强化法律知识的过程中,除开展专门的法律知识学习的课程外,改变传统的仅传授医学专业知识的教学方式,在教学过程中,采用社会上影响较大的实际案例,在结合学习医学知识的同时,普及法律知识,是不错的选择。如我们在讲述硅肺时,选择的就是河南开封张海峰“开胸验肺”事件,此案例社会影响大,学生有兴趣从专业角度了解事件的医学知识,还对相关的法律知识感兴趣。学习的过程中,他们明白从患者角度讲是维权,对职业病防治所的工作人员来讲,是渎职,犯罪。将法律知识的灌输融合到具体的专业知识的学习过程中,日积月累,医学生的法律意识会逐渐增强。 2.5开办普法知识讲座 在没有条件开设医疗相关法律课程的院校,可以通过邀请校内外的法学专业人士,利用当前频发的医疗纠纷相关的社会案件,对医学生进行普法知识讲座。目前非过错的医疗纠纷增多,主要原因是医患双方医学知识的不对称性导致对医疗活动及后果理解的差异,如对手术成功和患者痊愈的理解,大多数患者及家属等同二者,然而在医学上两者是截然不同的概念。如果医生未尽到很好的告知和解释,那么会出现医学上的肿瘤手术成功,但患者及家属认为就是痊愈,一旦出现肿瘤转移或复发,就会归咎于医生,认为存在医疗过错,导致医疗纠纷。 三、结语 目前整个医疗及相关行业从业人员所面临的法律问题日益突出,医患双方的矛盾日渐尖锐,作为医学生,加强法律知识的学习,从自身素质的提高开始,不仅有助于逐步改善目前的矛盾,还可以在冲突中保护自身作为公民的同等合法权益。而整个社会医患对立关系的转变尚待体制、医方、患方及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 法律教育论文下载篇2 浅谈医事法律专业法律诊所教育 摘 要 在医事法律实践教学中引入法律诊所教育,可以培养师生的实践能力,促进学生职业素养的形成,加强医学与法学复合型人才适应社会的能力。开办医事法律专业的高校在引进法律诊所教育时,应针对我国目前“大法学”法律诊所教育中存在的问题,在机构、经费、师资、制度、案源等方面给予一定的政策倾斜和保障。 关键词 医事法律 实践 法律诊所 一、法律诊所教育在我国的发展现状 法律诊所教育起源于美国20世纪初,兴起于20世纪60、70年代,并于2000年引入中国法学教育中。到2011年底,已有144所高校引进了诊所式法律教育。法律诊所教育是对我国传统法学教育的一次成功改革,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和经验,特别是在提高法学学生实践能力、动手能力等方面起到了不可忽视的作用,但我国目前的法律诊所教育还存在诸多困境和问题,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相关法律规定的缺失导致诊所及学生的主体地位尚未明确。法律诊所教育被引入后,就和中国的法律援助结合在一起,从事的主要工作是向社会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援助。高校设立的法律诊所只是一个民间组织,法律诊所开展法律援助等工作就缺乏法律上的支持和保障,学生在法律援助工作中的身份和地位也难以明确,进而影响了社会各届对法律诊所的信任和支持。 第二,经费不足。一方面是学校本身教育经费支持有限,另一方面是由于案件基本上都是法律援助案件,没有代理费用这方面的收入。 第三,案源不充足。高校设立的法律诊所专业性强,援助对象有限;且社会各届特别是当事人对这一新生事物尚不了解、不信任,故法律援助案件十分有限,不能满足学生的实践需求。 第四,课程设置尚未明确。因为要求学生具有一定的法律知识,我国开设法律诊所课程的法学院校一般将该课程定为大三以上及研究生的选修课,但高年级学生本身就业压力大、学习任务重,如何将课程设置合理并达到预期目的,各高校尚未达成统一的认识,对课程的实施缺乏总体规划和明确安排。 第五,评价体系不明。作为新兴事物的法律诊所实践教学,因其涉及环节多、周期长、分散性强、可控性差等特点,对如何评价其教学成果、如何保证其教学质量还缺乏教学管理制度、教学评价标准、质量监控体系等系统的健全的教学质量评价体系。 二、医事法律专业引入法律诊所教育的意义 (一)培养学生实践能力 开办医事法律专业的各高校对医事法律人才培养目标定位不尽相同,但是为社会培养复合型、应用型、创新型人才是其共同的目标,医法人才的这些特性都要求其应具有较强的实践能力才能更好地服务于社会。 在法律诊所中,学生在诊所教师的指导下,通过接触真实的当事人和处理真实的案件,运用法律知识解决医疗纠纷或其他医事案件,逐步学会处理医事案件的步骤、技巧和方法,在现有理论知识的基础上加深对实践技能理解和掌握,使教与学达到有机统一。在实践教学的过程中,能培养学生的独立解决问题的应对能力和与人相处的协调能力,也能够在此锻炼和实战阶段增强学生的自信心,使学生毕业后能够很快地进入社会。 (二)培养学生的职业素养 通过积极参加实践,让学生了解本专业的教学目标和对人才的社会要求,加深学生对于本专业的理解,正确地定位自己,促使学生对自己的职业进行合理规划,并能在实践的活动中明白自己知识结构的“短板”,使得学生能够完善自己的知识体系。同时,通过帮助当事人解决实际问题等实践活动,让学生对社会有一定的了解,在诊所教师的引导下去感受作为一名法律工作者应肩负的社会责任和社会对法律工作者的希望和寄托,从而培养其坚定的法律信念、理想和职业道德,培养其过硬的职业素质。 (三)有利于双师型教师的培养 医事法学专业的师资有着比单纯法学专业教师更高的要求,就是要具备文科与理科双思维、医学与法学双背景、理论与实践双能力,而现实中这样的复合型人才又相对缺乏。法律诊所教育不仅能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而且有利于教师在指导学生实践、参与法律实务工作的同时,培养和提高自身的实践能力、科研能力和学习能力,实现理论与实践的对接,成为既能从事理论教学,又能指导学生实践的“双师型”研究人员。 三、医事法律专业实施法律诊所教育的相关前提和保障 (一)机构的保障 大学生进行实践活动离不开实践活动环境,开办医事法律专业的各高校实施法律诊所教育,首先要设立“法律诊所”,加强实验设施投入,为学生的实践活动创造良好的条件。根据国内“大法学”开设法律诊所的情况,法律诊所机构主要是民间性质的法律援助中心,其法律地位、职能及作用尚未得到法律的相关保障,故笔者建议高校应争取当地政府的支持,成立经政府批准的法律援助中心某某高校工作站,以真正实现学生走出校门、服务社会的教学目的。同时,高校应充分利用现有的实习基地(如法院、检察院、司法机构等)资源,通过让法学专职教师带队参与、指导学生实习的办法,开展诊所法律实践活动,使学生在实践活动中全程、系统地了解司法活动。最后,笔者建议有条件的高校可争取建立司法医学鉴定机构。医事法律专业的学生参与司法医学鉴定活动,一方面在鉴定专家的指导下参与医学鉴定,增强医学实践知识;另一方面在法学教师的指导下讨论和解决鉴定所涉的医事案件和法律,学习法律职业技能技巧,提高法律实践能力,从而达到法律诊所的教学目的。 (二)经费的保障 由于法律援助服务的对象主要为弱势群体,法律援助机构基本上没有创收的条件。因此,一方面学校应加大对法律援助机构的教育经费支持,设立医事法律专业学生实践教学专项基金;另一方面法律援助机构应争取地方政府的经费支持以及通过与校外的法律援助机构横向合作获取资金;同时,因法律援助是公益性的,法律援助机构也可争取社会的捐助。如高校设有司法医学鉴定机构,则高校应加大对该机构的投入,完善设施、设备,既是保障司法医学鉴定实践教学模式的顺利实施,也是为了保证鉴定结论的科学性、公正性和权威性。当然,司法医学鉴定机构也应在产生良好的社会效益的前提下争取经济效益,对既承担鉴定又承担实践指导教学的老师给予经费上的倾斜,以支持法律诊所教育的顺利实施。 (三)师资的保障 在以学生为主体的诊所法律的实践教学中,教师不再是传统法学教育中的绝对主体,而只是充当辅助者、引导者、资源提供者、协调者和督促者等角色,而且需要系统、全面地了解案情并全程指导学生。高校医事法律专业的专职法学教师虽然可以担任法律援助的导师,但因其时间精力有限,容易使指导效果大打折扣。因此,笔者建议可以聘请退休法官、检察官等为兼职实践指导教师参与指导,这样不仅可以保证实现全程、系统的指导,还可以保证实践指导的质量,同时还可以通过交流和合作提高专职法学教师的实务能力。实践指导教师可以由司法鉴定专家来担任,但如同本校的专职法学教师一样,本校的教师和专家兼任的鉴定人虽然层次高、水平高,但不稳定且自身的教学和科研任务日益繁重,这不仅会影响司法鉴定工作的业务扩展和发展规模,还会使司法实践指导工作流于形式。因此,学校应积极为鉴定人争取利益,调动鉴定人的工作热情,同时,吸引品德高尚、业务过硬的高层次人才到高校司法鉴定机构,走专职鉴定人与兼职鉴定人并行的道路,以保障司法医学鉴定实践教学模式的顺利开展和取得实效。 (四)制度的保障 首先是学校层面上的制度保障。学校应将诊所法律教学作为一门实践性教育课程纳入教学计划,贯穿于人才培养的全过程,制定具有一定弹性的教学大纲和模块式的教学内容,并根据教学目标采用学生自我评价、学生互评、教师评价、客户评价等综合评价方式进行评价,形成一个系统的培养方案。同时,在加强对实践环节的规范化管理的基础上,学校在职称评聘和核算工作量等环节应给予实践教学与理论教学平等的待遇,以促进教师的积极性。 其次是所设机构内部制度上的保障。法律援助中心某某高校工作站和司法法学鉴定机构应制定收结案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培训交流制度、文书档案管理制度、案件集体讨论制度、民主管理制度、法律服务质量管理制度、保密制度、回避制度、监督考核制度等一系列的规章制度,以保证机构的管理规范和学生法律实践的顺利实施、开展。 (五)案源的保障 真实的案件是法律诊所教育主要的教学资源。因此,不管是法律援助中心,还是司法医学鉴定机构,都要通过各种办法广开案源。一方面,法律诊所可通过网络在线解答、电话咨询、在医院设咨询点、进社区提供咨询服务等方式宣传法律诊所,争取当事人上门;另一方面,应加强与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律师事务所、妇联、卫生行政部门、劳动监察机构、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其他法律援助机构等相关部门的联系并得到其大力支持,争取充足案源,并为需要帮助的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 参考文献: [1]马林东,阮敏尔.“诊所式”法律教育实践性研究――以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法律诊所为例.青年与社会.2012(2). [2]熊跃敏,汤晓贺.法律诊所教育:价值诉求与本土化实践.沈阳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5(3). [3]胡利平,景强,许冰莹,等.高校司法鉴定机构实验室认证认可与《法医物证学》教学标准化体系的构建.中国科教创新导刊.2004(4). [4]伍奕.法律诊所老师指导方法探析.大学教育.2013(1). [5]金鑫.高校司法鉴定机构的现状与未来.法制与社会.2010(30). [6]熊跃敏,汤晓贺.法律诊所教育:价值诉求与本土化实践.沈阳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5(3). [7]郑晓静.法律诊所的定位与发展――以西南政法大学法律诊所为例.法治论坛. 猜你喜欢: 1. 关于法制教育的论文 2. 本科法律专业毕业论文下载 3. 关于法律教育研究论文范文 4. 法律毕业论文范文下载 5. 关于法制教育的毕业论文

法制 教育 对每一个公民都具有深刻的意义。大学生作为新一代重要群体,在法制教育上必须着重加强。下面是我给大家推荐的大学生法制教育探究论文,希望大家喜欢!

《大学生法制教育探究》

摘 要:法制教育是普及公民 法律知识 、培养个人法律观念的主要途径。国家通过法制教育让每一个公民了解法律内容,培养公民规范的社会参与意识,帮助公民树立正确的法律信仰。法制教育对每一个公民都具有深刻的意义。大学生作为新一代重要群体,在法制教育上必须着重加强。

关键词:法制教育;大学生;依法治国

中图分类号:D920.4 文献标志码:A 文章 编号:1002-2589(2016)01-0120-02

大学生作为国家可持续发展的有生力量必须具备较高的政治素质和较高的法律素养,作为国家发展的先锋力量,只有在懂得维护社会法律秩序的前提下进行发明创造才能推动国家和社会的发展。因此在大学期间重视大学生法律思想的培育也成了大学生学习的重要部分,国家和社会应该加以重视。

一、大学生的法制教育形势严峻

党的十五大明确提出“依法治国”到提出要“全面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本治国方略不断被贯彻、落实。这说明了社会主义法制化建设的迫切性。“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民主、平等、公正、法治四个词也强调了法制的重要性。提高公民的法制观念是落实依法治国方略的有效手段,从大学生的层面上看,更应具有法治观念和法律常识,这样才能全面促进社会的法制化。大学生法制教育的重要性我们必须提上一个高度。

当代大学生作为新一代知识分子,对科学知识有着极高的学习欲望,但忽略了对法律知识、观念的学习和培养,在法律素质方面显得十分薄弱。大学生在大学校园内外违法案件频发,涉及方面众多。例如:财产纠纷、暴力伤人、团伙勾结以及高智商犯罪。

曾有过一项调查:中国犯罪研究会会长、北京大学法学教授康树华对大学生犯罪细致调研后得出了一些结论:“从‘“”’前,20世纪50年代末到60年代中叶,那时候青少年的犯罪几乎很少,大概仅占总体犯罪人数的20%到30%左右,当时高学历、高智商的大学生犯罪几乎屈指可数,只占到青少年犯罪的1%;但是由于各种社会因素的转变,在‘“”’期间,青少年犯罪人数也急速增加,最多的时候大约能占到犯罪总人数的60%,当时由于大学生思想严谨约束力强、思想淳朴,大学生人群的犯罪率也仅仅增长了2.5%;自20世纪70年末期到改革开放以来,青少年群体成为我国刑事犯罪的重灾区,刑事犯罪人数中的80%左右来自青少年,而70%的青少年犯罪都是大学生所为,这也占到了全国高校总人数的1.26%”。人群数目庞大触目惊心。近些年,大学生在社会上引起多次反响的典型案例也有很多,例如:西安音乐学院药家鑫撞人后害怕担责任连捅伤员数刀、北京邮电大学世界学院祁可欣不顾儿女砍死自己妻子、复旦大学医学院的林森浩运用 医学知识 的高智商投毒等。日益复杂的社会环境导致大学生初入社会之时便误入歧途,这正是法制观念淡薄的表现。

有很多大学生会选择传销这种违法的行当,找工作期间经常受到非法商业人士的欺诈,有的侥幸躲过了这些灾难,但是在后来的生活和工作当中变成了非法商人的傀儡,做违法的商业活动和买卖牟取暴利。如此看来,缺乏法制教育成为非法者利用大学生的原因,大学生不但没有用自己的力量报效国家,反而因为法律观念淡薄导致违法犯罪。

现代的大学生基本上都是没有步入社会的青年学生,从小只是受到学校的科学知识教育,法律层面还是空白,有极强的可塑性。如果没有法律知识和法律信仰的约束,就会出现违法行为,对社会造成严重危害。十八届三中全会第四次会议提出《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国家强调了依法治国的主题,体现了法制教育的必要性和重要性。看到这些,我们应该意识到大学生法律教育应该跟上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步伐,如果法律教育体制不完善就会减缓我国依法治国的社会主义法制进程。

二、大学生的法制教育存在的不足

提到了大学生的法律教育问题,我们常常单纯地认为是学校教学出现了巨大漏洞,把责任推到了大学校园。其实,大学生的法律教育工作是国家进行普法的主要途径,学校教育也是大学生人群普法的常用手段,国家应将大学生法制教育作为全方位的工程展开。教育主体需要在国家社会的带领下,多 渠道 、多手段、多方面来实施法律教育。由于大学生是一个相对特殊的群体,其法制学习的途径主要来自于课堂教育,所以必须加大学校法制教育中的课堂教育。同时,法制的教育体制改革必须把目标转向国家、社会、学校、家庭等方面,从诸多因素综合起来看待大学生法制教育问题,绝不是在发生事故的情况下推卸责任,把所有的矛头都指向学校教育方面。

学校的法制教学由于课程的局限性和对法律教育的不重视也只能做到法律知识的传播。不管是大学生还是其他的国家公民提高法律素养的途径也不能仅仅依赖于法律常识的学习,当你遇到突发事件的时候其实并不是没有了解相关法律内容,而是缺乏法律信仰和法律信念,一时糊涂知法犯法,甚至是法学专业的大学生也不能做出理性的选择。所以说法律不光光是单方面教育可以解决的问题,法律信念和法律信仰是需要长时间从社会国家各个层面慢慢培养的。

这样看来,我国法治化进程需要的是全民积极响应国家出台相应政策,从而推动社会法治化的进一步发展。全民法制的形成就使得社会与大学校园之间存在了良性的互动,进而形成有利于发展的态势。假如仅仅是从学校法制教育单一的角度切入,古板地去要求大学生从法律知识的学习中去提高学生的法律素养,造成的结果也可能只是优化了表面现象,而本质性的东西没有改变。

在国家和社会的公共层面上我们应该如何合理地看待和评判法制教育实施手段的合理性呢?基本上归结为两个方面:第一个方面:应该从法制教育的实施者、受益者、具体实施 方法 分析。第二个方面:法制教育是循序渐进的过程,多元化的教育要从国家的法治建构、执法部门和司法机关的执法方式和宣传手段、社会舆论、媒体宣传、学术研究做起,这些都将影响大学生在校园和社会生活中对法律的认知和认同。所以法制教育还是需要宣扬法治的精神,教学中的法制教育和家庭中的法制观念的传播具体而且直接,也应该继续发展学校家庭的法制教育。

三、对当代大学生法制教育现状的思考

(一)大学生法制教育存在的问题

在对当代大学生法律教育问题的调研中发现了诸多问题所在,从中 总结 了以下几点。

第一,大学生法制教育的地位,即法制教育的地位和其应履行的责任大相径庭,因此,为了更好地履行其职责必须重新定义其地位。

第二,大学生法制教育的内容,广泛而空洞,形式单一,欠缺一定的针对性,而且缺乏相应的师资力量,况且如今的应试教育又使得大学生的法制教育被边缘化。

第三,现代信息化社会的发展在带来信息便捷的同时不良信息的传播速度也变得极为快速,产生了更多公民犯罪的诱因,也严重影响着大学生法制教育的外部环境。除此之外,法制教育在我国一直不受关注,主要是因为我国是一个受儒家 文化 传导的国家,礼大于法的观念一直存在我们的思想里。一方面学校的法制教育一直是以辅助教学出现,教学中存在着教育观念的次要引导;另一方面学生从小受到的传统观念影响,在家庭和社会中道德礼仪成为代替法律出现的一种教育手段。这使得学生经常混淆道德和法律的区别,对法律的强制性观念十分欠缺。

(二)加强大学生法制教育的对策

首先,我们需要制定法制教育的基本目标和实施原则。我们对大学生的法制教育已经不仅仅定格在普及法律知识的表层,而是需要重点培养大学生的法律素养。所以我们提出的建议是“三个结合两个渗透”原则。在法制教育的课堂内容里要体现出法律知识与法律实践相结合、理论研究与案件评述相结合,法律信仰和德育理念相结合,在其他课程中希望可以在教材设计和选取上下功夫,在相关教学课程中对法律知识进行渗透。还可以在课下的校园活动中开展与法律相关的宣传,将知识从生活中渗透进学生的内心里。

其次,要优化大学生法制教育的具体内容。第一,规范法律的认知。明白国家出台法律政策的意义和目的,懂得法律的强制性,从而为大学生建构内心的法律框架,引导学生在社会生活中的具体行为;认知法律规范使得大学生懂得运用法律规范来衡量自己的行为,对其社会生活进行有效的约束。第二,法制 思维方式 的培养。注重法制思维的培育是为了在大学生遇到法律问题时可以运用法律的标准,分析和判断,从而合理有效地处理突发事件中的法律层面部分。第三,坚定法制信仰。这是法律教育的最高要求和最高目标。在大学生内心里还没有形成完整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时让法律教育深入学生心中,这对大学生三观的塑造是无比重要的。因为信仰是自我行为约束的主要内心反映,而维护国家社会稳定,主要是靠每一个公民的自我约束而完成的。之所以要形成法律信仰是为了法律可以被有效执行,在维护了利益的同时更有效地保护了自己。

最后,不断地拓宽大学生法制教育的路径。第一,基本路径。课堂教学是必不可少的教育组成部分。基于当代法制教育的现状我们主要是要对法律教育课程的重要性提出要求。在学习法律知识、传导法制观念、坚定法律信仰上下功夫,教育深度必须提高上来。第二,拓展路径。拓展需要的是多元化拓展,不仅仅是传统意义上的参观和写 观后感 ,而是从多角度多侧面地发散性拓展,让法律融入大学生活。例如:让大学生将课堂的法律知识向外在社会进行宣传,不但可以提高大学生的法律自信,还可以更有效地检验大学生的法律素养。第三,探索路径。探索路径指的是要实践调研,在我国依法治国方略的指引下进行科学的考察和结论建议的提出。我国的法律还不够健全,需要我国法律人才和高智商人才对法律的全面性进行考察,找出不足,提出建议。在探索中让大学生更深刻地理解法律的意义和依法治国的重要性,进而坚定法治信仰,遵守法律规范,从而投入到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队伍里。

四、结语

总之,大学生法制教育是一个持久全面的教育工程,不是纸上谈兵就能够完成的,需要一个漫长的过程。我党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就必须用法制观念作为指引,对大学生的法制教育体系进行进一步的优化与改造。各个学校要紧跟政策,做好大学生法制观念和法律信仰的引路人,提高大学生的综合素质,培养“人才”不培养“人柴”。另外,学校更要为学生营造一个民主、理性的法制校园环境,让学生们意识到法律就在我们身边。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将大学生的法制教育真正地落实下去,为加快社会主义法治化贡献一分力量。

参考文献:

[1]于飞.加强和改进法制教育的研究[D].成都:成都理工大学,2012.

[2]崔长珍.关于加强大学生法制教育的思考[J].河南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6(1).

[3]陈美香.论高校法治教育的现状及对策[J].法制与社会,2010(23).

[4]张阔海,宋宝萍.大学生法制教育困局探析[J].教育与职业,20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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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法规,生命之友 随着人类文明的进步,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收入的增加。交通也在不断发展,出行早已经以车代步了。人们在走亲访友、外出旅游的同时也在追求更舒适、更便捷、更快…… 自行车、摩托车、轿车也已经进入了居民的生活。 但在此同时,一个个忍不惨睹的故事又时时提醒着人们生命的可贵。那触目惊心的交通事故不禁使人毛骨悚然,他无情的吞噬着人的生命,他不知使多少家庭面临妻离子散的惨剧,使他们从此失去笑容。 记得去年的一天,在遥远的西藏南路发生了一场惨绝人寰的事故——那是一个妇女在黄灯的时候,一下子骑得很快,眼睛只盯着对面的黄灯,就在黄灯转为红,灯的那一刻,她突然转弯,可是她万万想不到身后一辆大桥二线向她驶来,由于骑得太快,而且距离车太近,所以她根本无法停下来,就在女儿一声凄惨的叫声中,母女俩人倒在了车下,而且女儿的身体还被压在了车下,就这样两人躺在血泊之中……那时候就因为这位妇女的一句:"还要等,很烦。"就失去了自己和女儿宝贵的生命。就因为她没有遵守最最基本的交通法规才使这惨剧发生。同时验证了"交通法规生命之友"这句话。 不仅如此,很多人应该知道发生在我们身边的故事,这使多少人伤心?使多少人受伤?甚至使一些刚踏入人生的孩子留下难以抹去的阴影…… 不少同学经常以为这种事情论不到“我”,以为自己的骑车技术十分“棒”,以为自己有多了不起,但当你骑着车在马路上追逐,当你与伙伴在马路上玩耍时,你是否想过危险就在身边;当你的亲朋好友不顾一切乱穿马路、闯红灯的时候,你可想到这时的死神正在向他们招手……你知不知道这些会带来什么?是伤?是残?是死?是痛苦?是悲剧?是一个破碎的家庭?还是…… 我们应该从一点一滴做起,一点一滴积累,遵守交通。 在这生命与血换来的教训中,我们应“文明骑车、文明走路、文明乘车”让悲剧不在发生,让安全的警钟在我们耳畔长鸣。

国外关于劳动教育的研究论文

劳动教育的意义和内容论文如下:

懒惰——它是一种对待劳动态度的特殊作风。它以难以卷入工作而易于离开工作为特点。——杰普莉茨卡娅

伟大的成绩与辛勤劳动是成正比的,有一分劳动就有一分收获,日积月累,从少到多,奇迹就可以创造出来。——鲁迅

大学生参加社会服务劳动无疑是对大学生自己的身心发展是极其有利的。这种好处不止作用于身体,也作用于精神。对个人、高校、社会、国家同样有着重要的意义和价值。

像我们大一的大学生,有很多都是没怎么走向社会,导致我们对我们对身边人的态度以及如何融入社会的能力都有所欠缺。但如果你参加了社会服务劳动,那么这个情况就会有很大的改善。人们总说劳动最光荣,没错,积极参与劳动能够让我们体会到劳动的辛苦,让我们不再轻视劳动行为。

同时积极参与社会服务劳动可以增加个人与集体的关系,增加集体劳动感,增进人与人之间的默契配合,让我们更加理解合作精神的可贵。而且,在我们参与社会服务劳动的时候,我们能够最大程度的贴近社会生活,增加我们对社会的认知。

通过社会的劳动,我们会慢慢的适应社会,与此同时,我们能够默默的对社会做出贡献,为社会的发展献出自己的一份力量。不仅如此,劳动可以增强我们的体魄,增进血液循环,让身体更健康,思维更清晰。无论是身体还是精神,劳动都能促进我们的发展。

对于学校来说,学生的教养与能力间接地反映这个学校的水平,同时学校的实力能够直接的吸引优秀人才。大学生参与社会服务劳动在使学生受益的同时也间接地宣传着学校,大学生在社会中的所作所为能够直接看出学校的大概。

其实大学生参与的社会服务劳动不仅仅只能在社会中进行,也可以在学校中进行,因为大学本身就是一个特殊的社会。社会中每个地区都有其相应的管理者,他们都希望自己的这片地区能够欣欣向荣,学校也是如此,学校的老师们都希望自己的学生能够为学校做出贡献,老师通过辛勤的劳动引导学生们,使得学生们在做社会服务劳动的同时也不忘记自己的学校。

人类社会是通过劳动产生的。生产劳动为人类的生存和发展提供了物质基础,为人们从事其他活动提供了物质条件。而服务劳动增强了人们在社会中生存的舒适度,同时也使得社会向更美好的方向发展。当我们大学生服务社会的时候,社会会因为我们的劳动而受益。

如今的我们早就已经脱离了担心食物问题的阶段,早已因劳动满足了自身生存的需要。现在这个阶段,人们已经开始追求更高层次的生活需要了,而我们大学生如今参加的社会服务劳动恰恰就满足了人们对高层次生活的需要。劳动不仅仅是我们在社会中立足的手段,更是我们社会发展所需要的必不可少的东西。

劳动对一个国家、一个民族发展至关重要。技术人员的劳动是支撑中国制造、中国创造的重要基础,对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有着重要作用。我们服务社会就是为国家做贡献,众所周知,我们国家的发展是离不开劳动的。从石器时代开始,人们就通过劳动打出了一片天地,他们通过捕猎,经营农业,度过了人类发展史上最艰难的阶段。

秦始皇为什么能够统一全国,就是因为他的法律激励了人们努力的劳动,最终经过不断的积累是的秦国成为当时最强盛的国家,最终统一诸侯国。在现代邓小平提出的改革开放激励着人们劳动,使得中国的国力不断增强,最终,我们通过努力的劳动改变了中国贫穷落后的局面。

如今,看似我们的劳动与国家没有什么直接的关系,但是,我们通过服务社会,促进社会发展的同时,国家也在不断进步。

随着社会的发展,社会中的劳动种类越来越多,我们所进行劳动的机会也越来越多。在现代社会中,“劳动”一词也是频繁出现,网络上有很多夸赞劳动的评论,这表明我们的社会对劳动的态度是极其赞扬的,也表示着劳动并不是单纯一个人的事情,而是需要我们大家一起努力。

(一)劳动是锻炼学生意志品质的有效手段

苏霍姆林斯基认为:“劳动不仅使人心地正直,而且能使人身强力壮。”对学生进行早期劳动教育能培养学生珍惜劳动成果,培养学生尊重劳动人民的感情,让学生体会劳动创造世界的真实含义,从而促进学生良好个性、道德品质的发展。若想学生有一个聪明好学的品质,有强不息的性格,须尽早培养学生勤劳节俭的思想和行为,切勿剥夺了学生早期劳动训练的机会。平日多让学生做力所能及的家务事,多参加学校的简易劳动以及一些社会劳动实践活动。学生有了爱劳动的习惯,就会随之热爱学习。

反之,不爱劳动的学生也难以热爱学习。独立自主、坚毅和自信是一个成功者必备的品质,而这样的品质只有经过长期的磨练才能获得。一般来说,劳动的过程其实也是一个体验成功的过程,它有助于历练意志、品质。学生在做家务劳动时会遇到许多困难和挫折,每一次困难和挫折都是对学生意志、能力的磨炼,每一次磨练都会让学生增长克服困难的勇气和抑制自身的惰性。并且在做家务劳动中,学生能体验到劳动带来的成就感,这种成就感的不断积累,就会形成独立自主、坚毅和自信的心理品质。

(二)劳动是促使学生更具责任心的抓手

家庭教育家伊丽莎白·邦得里说:“习惯于承担家务的孩子,在走向成年的过程中,往往比那些缺乏这种体验和责任感的孩子更容易适应生活。”试想,一个不爱劳动的学生又怎能积极主动地做其他事情?那些从一年级开始就自己主动打扫卫生的学生,在参加班级及校内外活动方面都表现出了高度的责任感。教师和家长不单要关注学生的学习情况,更重要的是要让学生接受承担责任的素质教育,这样他们长大后才能承担起对家庭、对社会的责任。

国外关于音乐教育内容的研究论文

随着新课程 教育 理念的提出,在教育教学中提出的要求也越来越高,音乐教育在教育教学中的作用不仅仅是为了让学生掌握相应的基础知识和技能技巧,更为重要的是能够提升自身的审美能力。下文是我为大家搜集整理的关于音乐教育学论文参考文献的内容,欢迎大家阅读参考!音乐教育学论文参考文献(一) [1] 付娜. 儿童 二胡启蒙教材的比较研究[D]. 河南大学 2014 [2] 王扬扬. 唐代教坊考述[D]. 河南师范大学 2013 [3] 王珣. 邓州罗卷戏的历史与现状[D]. 河南师范大学 2011 [4] 汪怡帆. 小学音乐教材中的歌曲分析及歌曲钢琴伴奏的特点[D]. 中央音乐学院 2014 [5] 张倩. 两汉魏晋太常音乐机构考辨[D]. 河南师范大学 2011 [6] 杜化丽. 《全唐诗》中琵琶史料的研究[D]. 河南师范大学 2011 [7] 刘欢. 义务教育音乐课程标准实施及教学现状探析[D]. 贵州师范大学 2014 [8] 李建荣. 姜夔自度曲的音乐创作风格研究[D]. 河南师范大学 2012 [9] 桑玉婷. 少年儿童手风琴启蒙教材研究[D]. 上海师范大学 2014 [10] 王婷. 郑州市小学校外古筝教学现状调查研究[D]. 河南师范大学 2014 [11] 王越. 论发展我国小学音乐教育中的个性化音乐修养[D]. 中央音乐学院 2014 [12] 陈兆君. 钢琴即兴演奏在小学音乐课中的运用[D]. 中央音乐学院 2014 [13] 柴森. 新课标下小学音乐课堂教学的思考与探索[D]. 河北大学 2014 [14] 孙近钧. 新乡市小学生管乐课外实践活动的形式与途径研究[D]. 河南师范大学 2014 [15] 陈晓静. 谈明清时期以“真”为美的音乐审美观[D]. 河南师范大学 2012 音乐教育学论文参考文献(二) [1] 李雪晗. “幼儿园选择”问题的深层含义及其社会学思考[J]. 当代学前教育. 2009(03) [2] The Child Care and Development Block Grant:Background and Fundin. [3] Sheridan,S.,Schuster,K.M.Evaluation of pedagogical quality in early childhood education:across national perspective. Journal of Research in Childhood Education . 2001 [4] Powell.Families and Childhood Programs. . 1989 [5] 胡彩云,__宇. 城乡家长对幼儿园期望的比较[J]. 学前教育研究. 2009(06) [6] 连玥,马玉俊. 浅析父母对托幼机构的教育需求[J]. 科教文汇(下旬刊). 2008(11) [7] 李江帆,主编.教育服务产品理论研究[M]. 中山大学出版社, 2009 [8] 徐晓东,邵文其,洪仙瑜等着.社会转型与办学体制创新[M]. 浙江大学出版社, 2004 [9] 朱家雄着.幼儿园课程[M]. 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 2003 [10] Jane King Teleki,Sherry Buck-Gomez. Child Care and Early Education: Satisfaction with Services Among Rural Families[J]. Early Childhood Education Journal . 2002 (3) [11] Bernard Spodek. Reform of Chinese kindergartens: the preparation of kindergarten teachers[J]. Early Child Development and Care . 1988 (1) [12] 张丽娟着.儿童教育与幼儿园管理研究[M]. 河北人民出版社, 2002 [13] 比尔·约翰逊(BilJohnson)着,李雁冰主译.学生表现评定手册[M]. 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 2001 [14] 潘月娟,刘焱. 美国托幼机构教育质量研究述评[J]. 比较教育研究. 2008(08) [15] 刘晓晔. 对家长学前教育价值观的调查与思考[J]. 学前教育研究. 2008(04) 音乐教育学论文参考文献(三) [1] 梁龙芳. 幼儿园区域活动中教师非言语行为的个案研究[D]. 西北师范大学 2014 [2] 丁文婷. 公办幼儿园非在编教师职业生存状态研究[D]. 西北师范大学 2014 [3] 丁洁. 民族地区学前双语教师培训研究[D]. 西北师范大学 2014 [4] 张婉莹. 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幼教师资补充研究[D]. 西北师范大学 2014 [5] 丁文婷. 公办幼儿园非在编教师职业生存状态研究[D]. 西北师范大学 2014 [6] 丁洁. 民族地区学前双语教师培训研究[D]. 西北师范大学 2014 [7] 杨晓红. 幼儿园饮食营养教学活动开展现状与对策研究[D]. 西北师范大学 2014 [8] 邢羽佳. 兰州市中职学前教育专业学生科学素养的调查研究[D]. 西北师范大学 2014 [9] 钟映. 中职学前教育专业师资培训现状及对策研究[D]. 西北师范大学 2014 [10] 贾玉新着.跨 文化 交际学[M]. 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 1997 [11] 李振村,庄锦英着.教师体态语言艺术[M]. 山东教育出版社, 1993 [12] 钟启泉编译.现代教学论发展[M]. 教育科学出版社, 1992 [13] 朱智贤 主编.心理学大词典[M]. 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 1989 [14] (美)库利(Coodley,C.N.)着,包凡一,王源译.人类本性与社会秩序[M]. 华夏出版社, 1989 [15] 张银萍. 非言语行为与课堂教学[J]. 哈尔滨职业技术学院学报. 2011(04) 猜你喜欢: 1. 音乐教育论文参考文献 2. 教育学论文参考文献 3. 音乐论文的参考文献 4. 浅谈音乐教育改革论文

参考文献是指作者在音乐 教育 论文中引用、参考过的文献资料,包括观点出处和引文出处,是音乐教育论文中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下文是我给大家带来的关于音乐教育论文参考文献的内容,欢迎大家阅读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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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外关于生育率的研究论文

在国家加大教育投入的当下,鼓励生育当然是和女孩形成生产力相违背的,同时基础物质条件不够丰裕男女也很难有生儿育女的成本、时间和精力,而物质贫困还要强生的只会让家庭愈发贫困,使得该地区婴幼儿夭折率升高、失学率升高,造成人口结构失衡引发社会动荡,这和小康社会的国家总期战略又是相违背的。生育率的问题在于保持不能多生不能不生,二孩为先,那么怎么样促成这样的生育效果呢?奖励生二孩的,惩罚不生孩子的。参照春秋两汉时期的无节操促生制度,可以做到有效促生,但那是农耕社会,阶层分化简单,只要有土地就能形成生产力,但这种促生方式管杀不管埋,人口爆炸这些人没有受过工业化教育就会沦落为农业人口,这与国家农业方面上的收田集约化耕作战略又是矛盾的。促生的目的是什么?提高生育率的目的是什么?是为了保持充足的劳动力,保持充足的工业人口(维持现有生产力),保持具备消费能力的人口,这个目的在工业智能化未实现前很重要(一旦工业智能化实现,不需要熟练工了,那就对劳动力没需求了)。为了实现这样的目的,同时奖惩相间来达成想要的效果,究竟该怎么做呢?①解决养育的成本,尤其是育儿成本、家庭教育成本、义务教育成本,从个税抵扣来让一个家庭养育两个孩子的成本接近养育一个孩子的成本。譬如双胞胎子女、二胎家庭子女在同一学校上学的课本费、学费、校服费只出一份额,做到“买一赠一”的促销效果,经济适用房优先供给二孩家庭;②增加不生育的生活成本,包括不限于25-35为量化周期,每年会有比例逐年增加的一笔育儿金,不生的话育儿金缴纳比例逐年增高,如果过了三十五还没生育那么这十年的育儿金会合并到集体育儿金里不予退还,35岁之后就放弃督促这部分人生育了任由他去。反之,25-35之间越早生育越有利,这笔育儿金会逐年返还,而且具备国债安全性和理财收益,理财收益是25-35逐年降低,享有收益直到35岁,譬如25-27生育,理财收益就是年化利率7%,譬如28-30生育就是5.5%,31-32生育就是4.5%,33-35生育就是3.5%,当然本金少了这个收益利率也没意义,所以这个是可以加入一个额外条款的——家庭年合法收入可以放入该育儿金中享受收益红利,这样的话为了赚钱25—27的青年生育率也会变高。因为这种育儿金是双方分别拥有的,也就是存在一种可能让老牛吃嫩草为了享受年轻人的理财收益而不断和新人结婚,所以要添加补偿条款补上漏洞,家庭育儿金会合并以利率最高的一方为准,为了鼓励同龄和近龄人结婚,一旦有一方超过35,育儿金失效双方都不能享有此收益,这样就能避免有些人钻空子。年轻时候生可以薅国家羊毛,过了35再生就是损失,25-35越早生越划算,越早生国家给托底,这样家庭压力和三十岁以后有积蓄的人是一样的。通过这些手段来调控就能有效改善家庭生育成本,提高生育率。提高生育率可以通过政治的、经济的、法律的、行政的手段来完成。比如大力宣传多生孩子的好处,形成全民竞相生育的好氛围(政治手段),国家对多胎家庭实行补贴,免税(经济手段),严禁堕胎(法律手段),对不生育或生育少的家庭予以处罚(行政手段)等等。多管齐下,生育率很快能上来。

生育率一旦降低是很难回升的。

这段时间根据全国数据调查,2020年全国人口出生率首次跌破1%,随后这个数据冲上了各大网络媒体的热搜,自己也对这个数据比较关注,很多人也因此出现了很多担忧,因为中国这几年的出生率一直是断崖式下降,尤其是突破1%的大关,可以说人口出生率变得越来越低,人口危机将会提前到来。

很多人都在积极地为人口出生率出谋划策,也建议国家出台相应的政策来调整人口出生率。根据我的观察和发现,我个人认为随着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社会的不断进步,中国的出生率将会变得越来越低,可能会出现回升的情况,但是这种事情变得比较低。

为什么会这么说?

主要有以下三方面的原因。

首先中国经过30年的改革开放,已经从农业社会变成工业国家,刚开始中国处在农业社会就需要大量的人口才能不断提高生产力,才能满足社会和家庭的需要,因此中国当时的人口出生率比较高,是当时的社会环境以及所处在的历史阶段造成的。

当中国进行改革开放以后,工业时代改变了人们的生产力关系模式,原来的人力已经慢慢地被机器所取代,所以根本不需要大量的人口来维持生产力的需要因此人们的出生率也就变得越来越低。

其次和中国的生育政策有极大关系。中国从上世纪80年代开始实行独生子女计划,目的就是要减少出生人口,以降低国家和社会的压力,这项国策的发布也是基于当时中国的国情所决定的。从当时的角度来看这项国策是正确的,但是国策实行的时间太长,人们的观念已经发生了深刻变化,独生子女观念已经深入人心,因此现在的人们已经不再追求高生育率,反而追求个性独立自主的生活,因此很多年轻人不再喜欢多养育孩子,而是喜欢把更多的时间留给自己,从这一层面上也导致了中国人口出生率一直在走下坡路。

最重要的一点是整个社会养育孩子的成本太重,导致很多普通年轻人在养育一个孩子之后根本无力承担养育第2个孩子的能力,这也导致很多年轻人在结完婚之后只敢生育一胎没有胆量再去生育,第2胎,如果再去生育第2胎,只会让自己的生活质量变得越来越低,金钱压力将会变得越来越大。

另外整个社会的房贷车贷以及年轻人的收入都出现了一些矛盾问题,这些问题也间接影响了整个中国年轻人一代的生育率,所以从目前整个社会的状况来看,中国的出生率问题将会成为长期困扰社会的系统性结构问题,必须要经过长时间的治理,才能慢慢把问题解决。

从“全面二孩”到“全面放开”,也是指日可待。原本放开二胎后,以为会有一个“补偿性”的生育高峰,觉得新生儿数量会升上来。但事实是与2016年相比,2017年全国出生人口下降了88万人。2018年全年度新生儿出生率下降15%。也就是说,自2016年全面放开二胎以来,我国新生儿数量不升反降,所谓补偿性生育高峰并没有出现。这下一贯预测出错的专家们大气都不敢喘了。为什么中国生育率下降如此之快?经过细致的调查研究,发现以下几个原因。1、是适龄妇女数量的持续减少,生育意愿的持续降低。现在是90后处于生育高峰期,在未来的十年里,处于生育高峰期的女性数量将减少40%以上。这是非常触目惊心的变化。而民众极低的生育意愿和极高的养育痛苦指数,是阻挡生育的客观条件,中国人要面临最高的机会成本、最重的教育负担,以及最贵的房价,这三座大山的存在,在源头上遏制了生育率的提升。对比其他国家,中国妇女的机会成本体现在高就业率方面,比东亚、其他发达国家都高。同时,中国家长对于教育的重视程度,也增加了家庭的教育负担。而中国高房价更是不争的事实。被遏制了的生育意愿,直接造成了中国的大城市的生育率极低,部分大城市目前已经下降到了0.6-0.7。2、女性的职场隐形歧视严重!中国的整个职场环境本身就不容女性多生孩子,从应聘到晋升,生育都是女性职场发展的绊脚石。尤其二胎放开之后,很多公司(哪怕是体制内企业)更不敢轻易要女员工——确实我也有女同事入职不久就怀孕休产假,生完刚复职不久又怀了二胎准备休产假。企业的逻辑只求自己利益最大化,在经济不景气的时候更不愿意承担这样社会福利的成本,因而现在一些企业招聘时一听说女性已婚未育,哪怕你发誓将来丁克不生都不信,直接拒绝,因为他们会觉得“你们每个人都说自己是丁克,结果都是一进来就生孩子”。站在企业的角度来说,除非不打算长期聘用,否则一个女员工的孕产假几乎就是一个不知何时会发作的定时炸弹,为了规避这一“风险”,甚至在招聘时就直接问:“你能保证在两年内不生孩子吗?可以的话就录取你。”这样,一个中国女性如果要生孩子,需要付出很大的生育成本,这还不仅仅是抚养孩子的经济支出和自己的精力,更重要的是在一定程度上牺牲掉自己的职场机会、甚至一部分的自我。社会一方面要求女性多生,但自相矛盾的是,又不做任何能有助于她们抚育后代的改善举措。国家想要人口红利,呼吁多生孩子,但尚未见到实质性的补助:虽然法律规定了孕产妇的合法权利,但这部分的生育成本都由企业买单,而企业又忙不迭地推给个人——在现实生活中,有时家人和丈夫也帮不上,那就只有女性自己单独承担。“人口红利”是归国家和社会的,但生育成本则落在你自己肩上,这自然让许多人“想生都不敢生”。自“十三五”以来,上海女性总体就业形势稳定,城镇女性从业人员比重基本保持在40%左右,但很不平衡。最新的分区数据显示,2017年上海总体城镇女性就业率为40.3%,但有9个区该比重未达40%,其中最低仅为26.5%。调查者分析,其中一个重要原因是,生育政策的调整,特别是全面两孩政策实施后,加重了女性的家庭角色属性。用人单位在用工选择上的隐性歧视加重,女性在劳动力市场中面临新的挑战。

在刚过去的周末,“2020年全国人口出生率首次跌破1%”上了各大平台的热搜。根据最新出版的《中国统计年鉴2021》,在过去的一年中,全国人口出生率为8.52‰,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的最低出生率。中国人口学会副会长、南开大学经济学院人口与发展研究所原新教授向八点健康解释,“2020年出生人口1202万,死亡人口998万,净增长204万,而在14亿的人口基数面前,204万是一个很微小的数字,几乎相当于没有。”“按照这样一个数字判断,相对而言,基本上可以认为中国人口已经进入了人口零增长的阶段,出生和死亡几乎抵消了。”“根据国际组织和中国科研机构的多个人口预测方案,之前是预估2027~2032年才进入人口负增长,但现在看来,随着人口出生率的进一步下跌,人口老龄化的加速推进导致死亡率逐渐上升,基本上可以判断,中国人口绝对意义上的零增长,也就是近一两年的事儿,在那之后,中国人口就会转成负增长。”有意思的是,这个结果,早在今年5月份的第七次人口普查数据公布时也曾公布过。不过在当时,出生率并没有引起大家过多的关注,更多的关注集中于生育率——2020年,中国的总和生育率低至1.3,是生育率最低的国家和地区之一。出生率是新生儿数量在平均人口中的占比,而生育率则是出生人口与育龄女性的比率。如果说生育率可以反映一个国家的生育意愿和状态,出生率则可以体现人口增长情形。在2020年,这两个创下新低的指标,都昭示着中国的人口问题越来越不容乐观。消失30年的生育潮自2011年始,中国的生育政策开始掉头,双独二孩,单独二孩,全面放开二孩,放开三孩……从限制生育到鼓励生育,然而,女性的生育意愿一去不复返,预期中的生育潮一次又一次落空。根据最新的人口普查数据,2020年,中国的人口出生率为8.52‰,总和生育率是1.3。一位育龄女性,平均生育2.1个小孩,也就是总和生育率保持在2.1,才能保证正常的人口更替水平——也就是下一代的人口总数不增不减。1963年,在新中国的第二次出生人口高峰期间,中国的生育率高达7.5。在50-60年代的多数年份里(除三年困难时期),中国的生育率都保持在6以上,出生率都保持在30‰以上。新中国72年的历史上,这样的出生人口高峰有过三次。第一次出生人口高峰出现在新中国刚成立后1949-1958年,10年间累计出生人口2.06亿,根据《统计年鉴》,1952年的人口出生率达到了30‰,几乎有2020年出生率的4倍还多;第二次出生人口高峰从1962年开始,那一年,人口出生率又一次跃升至37%以上,年出生人口超过2000万人的状态持续到了1975年,14年间为中国带来了3.64亿的出生人口;这两次生育潮,让中国的人口总量从建国时的5.5亿人口直接跳涨到9.3亿,创造1964年到1974年期间,平均每5年净增加1亿人的人口高速增加的奇迹,要知道,在那个时代,全世界只有中国、印度、美国和前苏联四个国家的总人口在1亿人以上,我国十年间净增加了2亿人。从某种意义上说,中国经济近40年的强劲增长和韧性,都受惠于这两次人口高峰带来的人口红利。不过在当时,生育潮并不是一个受欢迎的趋势。全社会的舆论风向和政策风向,都认为出生高峰是“严峻挑战”和“考验”,是需要被“平缓”的。于是在第二次人口高峰的末尾,中国开始了影响深远的计划生育政策。1973年,中国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成立。整个70年代中国的计划生育政策,以“晚,稀,少”为主——“晚”是指男25周岁、女23周岁才结婚;“稀”指拉长生育间隔,两胎要间隔3-4年左右;“少”是指三个多了,两个正好。严格的生育政策,开始抑制人们的生育意愿和生育行为。到中国的第三次人口高峰期,实际上是第一个和第二个生育高峰出生人口进入了生育期,育龄人群快速增加,虽然出生率水平赶不上前两个生育高峰,但是年出生人口超高2000万人却持续了17年,从1981年延续到1997年,累计出生人口达到3.75亿人。但这一次的出生人口高峰,并不是由于女性的高生育率带来的,而是当时育龄女性的庞大数量带来的。实际上,中国的生育率和女性的生育意愿自80年代开始大幅下降——第三次出生人口高峰期,中国的生育率的已经在1991年降至更替水平,并从1992年至今一直维持在更替水平以上,跨入了低生育率水平时代且保持了30年。和迅速下降的生育率和生育意愿相比,中国的生育政策越发严格。到80年代以后,中国开始实行独生子女政策,一对夫妻生育超过一个孩子,被定义为超生,并受到经济和行政处罚。这一政策延续了30多年,直到2016年废止。在2007年的时候,原国家人口计生委预计,中国将迎来为期五年的第四次出生人口高峰,“必须下最大力气做好稳定低生育水平工作”。然而,中国的第四次出生人口高峰迟迟没有到来。实际上,自第三次生育高峰1991年结束至今,已经整整30年,中国再没有出现过一个出生人口高峰期。年轻人为什么不想生了?房价高,育儿成本高,工作内卷,加班严重……在社交媒体上,这些都被认为是影响生育意愿的原因。而早在2017年,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研究员田丰在一篇关于生育意愿的研究论文中便曾指出:衡量生育意愿的关键因素之一是生育成本。这些成本中,有直接成本,“子女的养育费用及子女将来的婚嫁费用”;也有间接成本,“即生育和照料子女给家庭带来的机会成本和时间成本”。而因生育造成的机会成本降低,在女性身上的表现尤为明显。中国人民大学社会与人口学院副教授靳永爱提到:“现代社会,女性在外部(职场)与男性的差距越来越小,地位越来越高,但在家庭中,女性仍是家务劳动的主要承担者,照料的主要承担者,面临工作家庭平衡的巨大挑战。多生孩子,就意味着需要花费更多的时间精力在孩子身上,这对女性的生育意愿有很大的压抑作用,而且现代社会的生育行为,女性的自主决策权还是很高的,低生育率也就不可避免了。”复旦大学公共卫生学院、上海市妇幼保健中心等机构的数位学者访谈了多名育龄女性和相关工作人员,于2021年4月发表了论文《上海地区生育决策决定因素的定性研究》,其中提到:住房和养育经济成本高、教育竞争激烈、工作时间长、因工作和观念导致的父亲缺席、女性职业生涯受影响等,是当前中国许多女性不愿生育或少生育的理由。而间接成本之外,生育的直接成本同样惊人。生育需要结婚,而结婚往往需要有房子。统计数据显示,中国住房支出在居民所有的消费支出中所占比重最高。从2012年年底全部金融机构消费信贷情况来看,个人住房贷款占全部消费信贷余额的比重约为76.3%,信用卡贷款占11.1%,汽车贷款余额占比约为1.5%,其他各类消费信贷占比约为10%。影响生育意愿最为重要的两大经济因素,除了住房,还有教育,“双减”更曾被认为是为了减轻育儿负担,提升生育意愿而祭出的大杀招。在生育友好型社会,鼓励生育的政策框架已较为完善,包括:经济支持政策(津贴或减税)、时间政策(产假或育儿假、弹性工作时间等)、托育服务供给和职场权益保障(保留工作岗位、提供培训等)。此外,“生育友好”还应当对男女两性都友好,不把生养责任推给一方独自承担。而在目前的中国,大部分地区产假仍只有3-4个月。产假结束后,年轻母亲就面临着孩子谁来带的问题。中国的学前托育、教育资源仍然供给不足。0~3岁儿童主要由母亲或祖辈照顾,2019 年全国0~3 岁儿童入托率仅为 4.3%,现有资源远远无法充分满足家庭的需求。此外,许多女性“不生、少生”的原因是担心影响职业发展、遭遇“母职惩罚”。生育后的女性晋升机会减少、地位被边缘化等情况,并不罕见。还有研究者计算出,中国女性每生育一个子女,工资收入就减少7%。而同时,男性法定陪产假只有15天,育儿责任仍然更多在女性身上。打造一个职业友好的环境对提升生育率非常重要,靳永爱提到,“从实践的角度来看,北欧很多国家在女性的劳动参与率越高的时候,生育率是越高的。劳动参与度与生育率是一个正相关的关系,而不是一个负相关的关系。”要想生育政策的政策效用充分释放,全社会必须转变生育的价值理念,明确生育不仅是女性自己的事,也是一个家庭的事,同时也是一个社会、一个国家的事。中国何以未富先“少”?与上一代人想生而不能生不同,当下社会的年轻人是“发自内心地不想生了”,人口学上将这种由生育观念引起的生育行为的变化,叫做内生性因素引起的低生育,与之相对的,由生育政策限制引起的叫做“外生性低生育”。某种程度上来说,这种内生性低生育是人类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经济的发展,收入、教育、就业状况的改善,社会竞争的加剧,以及各种社会保障制度的建立,都会使得人们的倾向于为维持较高的生活水平而主动限制生育,这是人们自发的少生,是内生性因素变化的结果”。“不只中国,全世界都是这样子的,发达国家就这么走过来的”, 原新教授认为,中国唯一的特殊之处在于,人口生育率的转变发生得太快了,“给我们预留的认识和应对人口问题的时间都非常急促。与中国经济奇迹相伴而生的,是中国的社会奇迹,原新向八点健闻解释,经济的快速发展也带动了中国社会的加速演化,“社会发展太快了,而且在开放的这样一个政策下,我们接受接纳了许多新思想,接受得非常快,而且也非常彻底”,在其中,中国传统的家庭-生育观念在潜移默化中被彻底改变了。原新举例,现代化过程中,人才竞争激烈,教育周期越来越长,这不仅压缩了个人生命周期当中的生育空间,高昂的抚育成本也会让人们逐渐形成了少生孩子、不生孩子以降低生存成本的价值观。越来越多的科技产品、万物互联、虚拟生活、数字化和智能化时代,部分替代了生育孩子的需要和乐趣。而且高昂的养育成本也是发展的题中之义,“创造更好的条件让下一代去生存发展,这也是发展的结果,是文明的标志”。原本由传统家庭提供的赡养、生育、感情等职能有了更多替代选择,如福利政策的建立,使得中国传统养儿防老的“家庭养老体系”逐渐瓦解。当家庭、生育不再是必选项,不婚不育、低出生率低生育率便成为了社会问题。这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规律,而中国的计划生育政策作为一种外生性的力量,无疑与经济社会发展促进生育率下降相向而行,“加速了中国的生育率的下降或者说是稳定了中国的低生育率水平”。在中国,外生政策和内生因素同向而行,都指向了“少生”,二者还会产生加速度,政策也深深地影响了人们的生育观念,这就使得中国快速步入了人口零增长阶段。“从生6个孩子左右减少到生2个孩子,发达国家大概用了80年以上的时间,而中国只用了20年”。这样多重因素作用下的彻底改变,往往也带着巨大的惯性,外生性的政策易改,但很难拉住不断下滑的生育意愿。2013 年,我国开始启动“单独两孩”政策。2016 年,我国开始实施全面两孩政策。政策放开的第一年,人口出生率出现了大幅增长并达到了近十年来的最高点,但是,接下来的 3 年却连续下跌。在拥有14亿人口的中国,出生率的下跌带来的劳动力流失及老龄化问题短时间内或许不足为惧,原新反对将少子化与老龄化过度捆绑,“现在多生,十年、二十年以后是劳动力,但是60年以后又是老龄化,老龄化是另一个不可避免的发展结果,它更多地关乎越来越长寿的人们如何死去”。任何一个社会公共政策和社会现象,都应该坚持利弊分析,事实上,它们本身就客观存在利与弊。但“过低生育率维持的时间过长,就关乎人口安全”,原新告诉八点健闻,“如果我们一直维持1.8的适度生育率,300年后中国人口只剩5亿人,超低生育率维持的时间过长,就是人类的慢性自杀,这是人类社会问题”。“生育率低,这不是问题,关键是不能让他在低或者超低阶段的时间过长,千万不要陷在低生育率、尤其是超低生育率的泥潭当中,要扭转这个趋势,才是问题的关键”。错过的20年中国人口与发展研究中心研究院茅倬彦2018年发表的一篇文章中提到,“人口问题一旦出现,意味着解决人口问题的最佳时机已经过去了”。“船大难掉头!”北京大学人口研究所教授穆光宗告诉八点健闻,早在2000年五普时期就应该有所警觉,至晚到2010年六普时就应该全面放开了。第五、第六次人口普查数据显示,到这一阶段,总和生育率已经从人口出生高峰期(世纪70年代)的5.79降到了2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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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毕业论文网 >> 教育论文 >> 诚信教育论文 >> 诚信原则的人性检讨 诚信原则的人性检讨 摘要:诚信原则是指在当事人从事民事活动中,应进行民事行为信息的充分披露,以谋求各方利益较量均衡所应遵循的准则。从用的层面解析人性善恶,并整合出六大类二十一种交易模式。唯恶大善制恶大善、小恶制小恶、小恶制恶大善三种交易模式符合诚信交易,成为诚信交易模式。而诚信交易模式又要通过其内在机制运作(监督和竞争)、外在诚信建构和制度违反惩罚三个方面加以实现。 关键词:人性 善恶 交易 诚信 诚信原则乃市民社会必须遵守的信条,同时也是市民社会法的基本原则。其地位一提再提,以至有的学者命之为“帝王条款”。①其结果,诚信原则可指导当事人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可解释、评价和补充法律行为,甚至可解释和补充法律,似与法律正义原则相比。这种在理论上无限扩张,实践上到处滥用,必将导致“帝王”之死,失去其规范意义和操作价值,实际上已进入了法律精神领域。为此,笔者拟从人性视角检讨诚信原则的内在结构、理想化模式及践行机制,以捡回其固有价值,取得规范界定和实践操作的生机。 一. 诚信与人性 (一) 诚信原则的内涵 笔者以为,对民事诚信原则的完整把握须从规范上去界定,从学说上去认识。但诚信原则内涵在中外规范和学说上极不统一,比如在法律上,《法国民法典》第1134条规定:契约应以善意行之;《德国民法典》第242条规定:债务人须依交易惯例,履行其给付;《瑞士民法典》第2条规定:无论何人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均应以诚信为之;我国《民法通则》第4条规定:民事活动应遵循诚信原则。在学说上,对诚信原则的本质学说主要有道德理想说、道德伦理说和利益平衡说三种。②依据上述法律规定,我们可界定法国采意思主义,德国采客观主义,瑞士和我国法律规定有较高的抽象性和指导性,在界定上须从主客观两个方面去把握,称为折中主义。学术上的三种观点,以道德理想说理解诚信原则,可将之推崇到“帝王条款”之位,但同时它也就失去了法律规范意义;道德伦理说虽含有较强的价值评价,但终未渗入法律而形成法律的强制评价机制,所以最终又回到了道德理想说;利益平衡说是用经济学方法评判诚信原则,与道德伦理说一样,终未渗入法律而形成法律的强制评价机制,最终形成市民社会不能自为的状态。总之,法律意义上的诚信原则必须具有法律上的主客观评价机制,道德上的人性基础和市民社会中的利益追求。所以,笔者将诚信原则定义为在当事人从事民事活动中,应进行民事行为信息的充分披露,以谋求各方利益较量均衡所应遵循的准则。根据该定义,我们可得出诚信须具备两个要件:(1)行为要件,指信息的披露充分,包括法律的主客观评价和道德的人性基础;(2)结果要件,指利益的较量均衡,体现出市民社会中的利益追求。所谓信息,指与交易有关的所有资讯,包括交易人的个人情况、交易价格、标的等。行为要件要求交易人各方获取的信息须对称。所谓利益,这里是指适法的意思效果利益,结果要件就要求在行为要件的前提下,达到各方的选择目的,两个要件缺一不可。交易是市民社会的普遍行为,但不意味是其唯一的行为;善意只是诚信内涵的似是而非的描述,所以,唯坚持依诚信的行为和结果两个要件判断,方可进行法律认定和实践操作,否则,将会造成法律的专制与实践的混乱。 (二) 从人性视角检讨诚信原则 全文共7页:

写中法对比,或者文化交流的好写。去年我毕业的时候也苦于写不出,还是学姐给介绍的莫文网,很专业的说,没几天就OK了中法宴饮“礼仪文化”比较研究关于里昂中法大学的几个问题论美国与中法建交的关系法国通用工程师培养模式在中国本土化的研究——北航中法工程师学院学生问卷分析中法奢侈品消费动机比较研究中法建交中的美台因素中法合资企业跨文化冲突管理研究中法高等工程教育体系中的毕业设计比较研究法国退还庚款与兴学——中法教育基金委员会研究中法庚款案中的无利债券问题中越历代疆界变迁与中法越南勘界问题研究通用工程师毕业生去向解析——基于北航中法工程师学院的案例中法青年旅游者出行决策对比研究中法奢侈酒电视广告的叙事比较中法越南交涉中的文化冲突中法建交过程中的阿尔及利亚问题和台湾问题中法著作权法律制度比较研究从隔阂到建交:一九四九年至一九六四年的中法关系仲景“建中法”的研究晚清清流派与中法越南交涉徐延旭与中法战争中法古典园林艺术比较时间序列分析在国际关系预测中的应用——以中法关系为例工程师法语教学在中国的探索与实践——以北航中法工程师学院为例民国赴法留学变迁研究——从勤工俭学到里昂中法大学中法关系50年:合作的基础和新型关系的构建中法奢侈品消费者行为比较分析与实证研究近代中法高等教育交流史研究

中法电影文化小析;法国旅游现状;中法酒文化中的人文关怀;浅谈法国式民主;O(∩_∩)O哈哈哈~

常见的是写些法国的文化比如法式大餐;法国香水啊,法语在中国的推广啊,法资工资在华现象啊,法国奢侈大牌对中国的影响啊,法国电影啊,法国教育体系啊,法国的咖啡文化和中国的茶文化对比啊。。。一下给你了好多题目了,你看看有没有你想写的~~la cuisine françaiseles parfums en Francela cinéma françaisel'influence des grandes marques en ChineLes entreprises en Chinele system educatif en Francele français en Chine L’humour chinois et l’humour français Les influences du parfum en France L’humour française L’influence du film français La protection sociale Les sciences et technologie après la deuxième guerre mondiale L’usage du tu et du vous dans la langue française Les mots dérivés dans le français Le rhétorique dans les manuels français La fonction des mots empruntés dans la langue française Les mots étrangers et la civilisation étrangère Le sport en France Les loisirs en France La discrimination sexuelle dans la langue française Le café en France et le thé en Chine la réflexion sur la situation de la jeunesse à l’heure actuelleL’économie française sur l’influence de la construction de l’Europe La nouvelle relation sino-française depuis les années croisé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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