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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农村金融发展问题研究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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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农村金融发展问题研究论文

1.广东房地产市场研究 2我国汽车金融的现状与对策3.试析我国的网上证券交易 4.对中国创业板市场建设的探讨5.对中国股市的宏观调控状况的研究 6.农村信用社中间业务发展的现状、问题与对策7.农村信贷资产证券化的初步探讨 8.认沽权证及其对我国推出金融衍生品的指导9.我国证券市场的IPO热发行 10.玩具市场分析及奥迪公司营销策略研究11.米德冲突下人民币均衡汇率分析 12.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RETIs在中国发展的可行性13.广东农业风险的实证研究 14广东外商直接投资的区位分布以及广东的区位优势因素15.广东省农业保险情况分析和研究 16.浅谈独生子女时代的理财规划17.浅谈我国企业债券发展的必要性 18.浅谈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在中国的发展19.谈论商业系统成长企业市场(宝石) 20.如何扩大农业利用外资规模、提高利用外资效率的对策21.探讨我国利率市场化的问题 22.我国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产品销售方针分析23.我国现状信用卡发展方向研究 24.我国商业银行中间业务的发展现状及对策25.国有商业银行竞争力影响因素分析 26.中国个人投资理财的初步研究27.中国蔬菜出口贸易发展的政策 28.外汇保证金交易在我国金融市场的发展分析29.“返券促销”对企业和国家的影响 30.外资的引进对我国股份制商业银行的影响以及对策研究31.中国证券投资的基金投资行为 32.论农村信用社产权制度的改革和创新33.新股发行制度改革 34.浅析我国农村小额信贷发展现状及对策35.中国通货膨胀率与失业率关系初探 36.探讨祢合农村资金供求缺口的对策37.浅析怎样提高中国IPO发行效率 38.我国金融衍生品市场发展的税收模式39.中美两国股市相关性研究 40.对我国国有商业银行不良资产处置问题的探析41.我国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研究 42.我国商业银行综合竞争力分析43.中国资信评级业发展现状 44.关于我国银行资产证券化研究45.探索我国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模式 46.农村小额信贷可持续发展研究47.信用卡的风险控制与管理 48.国际资本流动对我国市场体系的影响49.解读UCP600及应对之策 50.中国网上银行发展现状及对策51.我国开发环境责任保险的初步探究 52.对我国保险公估业发展的探讨53.论中国信用卡市场的创新 54.风险导向下的商业银行资本管理研究55.我国化妆品品牌营销管理 56.中国汇率制度改革:选择有管理的浮动57.通货膨胀的成因及应对措施 58.关于在农村居民中开展个人理财的研究59.中国通货膨胀的货币性分析 60.我国个人理财与外汇相关的理财研究61.不同学历水平的教育投资成本与收益

我国农村金融创新发展研究论文

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高度重视农村经济在国民经济中的基础性地位,始终不渝地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部工作的重中之重,作为事关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全局的头等大事来抓,采取了一系列支农惠农的重大政策,扩大和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切实加大对农村发展的资金投入,农业和农村发展出现了积极变化,迎来了新的发展机遇。但是,农业和农村发展仍然处在艰难的爬坡阶段,农业基础设施脆弱、农村社会事业发展滞后、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扩大的矛盾依然突出,在很大程度上制约着我国工业化、城镇化的进程。解决这些问题,需要多方面的政策支持,其中,加大资金投入是关键,党中央、国务院也明确要从建设资金、财政支出、银行信贷等方面切实向农村倾斜。加大对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资金投入,除了国家财政投入外,更多的是要依靠农村金融。这就要求深化农村金融体制改革,规范发展适合农村特点的金融组织,充分发挥好政策性金融和商业性金融的作用,建立农村信贷投入稳定增长的机制。同时,我们希望各级政府要为农村金融机构可持续发展创造良好的生态环境:一要完善法治环境,有效遏制恶意信用欺诈和逃废金融债务行为,保护农村金融机构债权;二要加强诚信制度建设,建立完善社会信用体系,规范市场中介机构行为,努力培植诚信文化;三要转变政府职能,维护金融机构经营的自主性和独立性。下面,我就完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问题谈几点意见。

聚焦农村金融村金融发展,是我国金融体制改革过程中的薄弱环节,对该问题的梳理是十分有意义的。改革开放以来,农村经济发展积累的金融总量相比于城市,存在巨大的差距,原因是,我们缺乏对农村金融需求全面、深刻的认识,而导致农村金融供给的制度性和功能性缺失。下面本文将回溯性地考察上述问题,并尝试提出建设性的解决方案。 农村金融中介的变迁 从组织形式的规范性看,在我国广大农村存在着正规、非正规两种金融中介。现有资料显示,农村的金融中介形式要比城市丰富得多,这里只做简单介绍。 1.正规金融中介形式的变迁及其特征 我国正规农村金融中介以农村信用社为标志。1958年实现人民公社化后,根据当时“两放、三统、一包”的财经管理体制,农村信用社下放给人民公社管理,变为集体金融中介,实质上成为其的一部分,管理集体储蓄。后来,随着中国农业银行农村金融业务的逐步专业化,农信社转为农行的基层组织。直到1994年以前,农行是农村的唯一正规金融中介,一方面开展政策性金融业务,一方面吸纳农业储蓄为城市国有部门的经济增长提供金融支持。1994年农业发展银行成立,专门经营从农行剥离出来的政策性金融业务。1996年,农信社与农行“脱钩”,恢复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合作金融中介性质,而农业银行则收缩农村业务向城市进一步纵深。 上述农村金融中介形式的变迁有两个明显特征:一、正规金融中介具有强外生性。农信社、农行和农发行的设立、合并、拆分都是自上而下的政府强制性行为,而不是自下而上的诱致性政府行为,更非农村经济主体——农户的自主性行为;二、正规金融中介的经营效率——对农村经济的金融支持并未随组织形式变迁而发生质的提高。笔者(2004)在一项研究中发现转轨以来,除了金融中介行政化扩张的数目与农业绩效高度相关外,金融中介自身经营水平、人员素质以及市场化水平等效率因素与农业绩效基本不相关。 2.非正规金融中介的形成与发展 非正规金融中介又称为民间金融中介。活跃在农村生活中的非正规金融中介的组织形式大致有以下几种: 合会。合会已有上千年历史,如今仍活跃在农户的生产生活里。合会按各地习俗有不同的形式,比如:标会、拔会、轮会等,各会都有自己一套运行规则,同时又有合会的一般原则。合会作为金融中介,主要是融通资金,建立一种借贷联系。 钱庄。钱庄始于明清,起初经营货币汇兑业务,逐步开展起存贷业务。目前,钱庄小范围地存在于闽浙一带,又称为“钱背”、“钱中”。由于国家法规明令禁止私人公开挂牌经营金融业务,钱庄由“地上”转为“地下”,其活动能力似乎丝毫未受影响,倒是当地的税收减少了一大块。郭斌等(2003)一项研究表明,浙江温州地区的地下钱庄为当地民营经济的迅速崛起发挥了显著作用。然而,钱庄也存在一些问题,比如:规模较小,由于信用问题引发金融纠纷,甚至暴力冲突等。 农业合作基金会(简称农金会) 。农金会始建于1984年,是乡村集体经济组织,其成员遵从自愿互利、有偿使用原则,主要从事集体资金管理和融通活动,通过调节资金余缺,支持本地农户及乡镇企业发展生产。农金会强调互助性,不以盈利为目的,故不办理存贷款业务,会员筹资多用于短期、小额的农业生产活动性周转。 从上述分析不难看出,比之正规金融中介,非正规金融中介似乎更贴近农户的生产生活,更符合农村经济发展需要。那么,为什么非规范性、半公开性的民间金融中介如此生机盎然,而置正规金融中介于在农村难以施展的尴尬境地呢?似乎答案除了与前文已经提到外生性正规金融中介的自身问题有关以外,更重要的是在于农户的金融需求,下文将给予详细的阐述。 农村的金融需求考察 本文认为,农村的金融需求,是以我国农村典型的小农经济(农户经济)为基础。小农经济一直是我国农村经济运行的基础,其基本特征:农户及其行为,是经济单元与社会单元的统一以及生产和消费的统一。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实行,农户有了劳动自主权和收益权,农户从事的产业逐渐多元化和非农化,收入货币化程度逐步提高,农户已成为农村经济发展的主体和经济活动的决策者,成为农村发展和农业现代化的基础力量。 1.农户的经济特征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东中西部的区域差异逐步扩大的同时,农户经济特征也区域化地分为三类: 第一类农户是基本融入到现代市场经济环境的农户,主要分布在东部经济较发达地区,无论以粮食生产还是以其它农产品生产为主,都以通过市场,最大限度实现产品价值增值为目的(孔祥智,1999),因此,农户除了务农,还从事着加工、销售等下游产业。他们的主体要素是资金,除了运用自家的劳动力以外,还常常从外地雇佣人手帮农、帮工。 第二类农户指从自然经济或小商品经济向完全市场经济过渡时期的农户,大体分布在经济欠发达的中部地区。他们的主体要素是劳动力和少量资金,他们在做经济决策时,通常要考虑劳动生产率和资金生产率两个因素:劳动力较多而资金较少的农户可能倾向于选择在保证粮食生产的基础上外出打工;反之,资金充裕而劳动力较少的农户可能更倾向于选择资金密集型的农或非农产业(黄宗智,2000)。 第三类农户即自然经济或小商品经济条件下的农户,主要分布在西部地区,并且以贫困地区农户为代表,其经济行为特征侧重于满足基本生活需要,农户收入主要是实物收入,现金收入很少(彭川西,2001)。他们的储蓄能力很低,而外部注入资金又很少,无法新增农用生产资料或改进投入品质量,农业生产一般维持在简单再生产水平上。 2.农村金融需求的特征 上述农户经济特征基本勾勒出了他们金融需求的特征。农户金融需求分为:融出资金需求与融入资金需求。前者比较简单,主要是储蓄;后者相对就复杂一些,尽管是借款,但却表现出许多值得关注的特点: (1)从借款额度看,普遍比较小,但借款额度总体与各地农村经济发展水平呈正相关。借款额度小,是由我国农户家庭经营规模较小决定的 ,中西部地区农户借款额度大多在几百、几千元左右,东部地区农户借款则可达万元以上。 (2)从借款来源看,农户价款中正规金融机构贷款的比重较低,民间金融特别是民间借贷比重较大。根据央行的一个研究课题(温铁军,2000)显示,农户从民间金融中介处借贷比重约70%;正规金融中介贷款比重约25%左右。在正规金融中介中,农村信用社所占比重较大,但仍然不到农户借款总额的20%。 (3)从借款用途看,主要分为生活性贷款、生产性贷款和非正常贷款。在大多数地区,农户生活性贷款超过了生产性贷款。而且随着人均收入的增加,生活性借款需求呈递减趋势,生产性借款需求呈增长态势。这样的趋势与东、中、西部地区经济发展差距基本吻合。 (4)从借款方式看,农户希望采用较少或无抵押贷款方式。农户收入水平虽比改革前有所提高,但除住房(而且很多农户住房是祖辈留下的,不到万不得已,绝不可能抵押、变卖,否则会受到舆论谴责。)外,农户可用于抵押的资产很有限。这样农户就很难从一般商业化组织贷到款,往往会从当地合作性民间金融机构那里,凭人脉关系贷款。 (5)从借款程序看,农户希望办理贷款时手续简便、灵活。由于认识和理解等方面的原因,农户往往难以应付复杂的贷款手续,加之,农户贷款需求具有很强的时效性,烦琐的手续经常会贻误时间。中国人民银行广东茂名支行抽样调查中发现,约有87%的农户不愿到正规金融中介组织贷款,是因为手续烦琐、耗时太多(刘为霖等,2001)。除此以外,农户借款还要考虑交通便利性等一些实际因素。 显然,经济越发达的地区,各种交易活动越活跃,金融需求也就越旺盛、越复杂,当外生性金融中介不能满足融资需求时,活跃的交易环境会内生出替代的安排。因此,农村经济活动越活跃的地方,正规金融中介之外的民间组织就越多、越发达。 通过上述农户金融需求特征的描述,我们就能清楚,农户的一般融资次序是:内部融资、熟人借贷,自发性融资合作组织(比如:合会,农金会)、民间私人金融中介(钱庄,典当)、正规金融中介(农信社,农发行,商业银行)。 农村金融中介体系的建立 上述分析表明,构建服务于农村经济发展的金融中介,首先应考虑农户的金融需求,这样才能更好地利用农村金融资源,更有效地调动农民的生产积极性,促进农村经济发展,改善农民生活。为此,我们应尽快建立以合作性金融、政策性金融和商业性金融相结合的农村金融中介体系。 1.合作性金融中介 第一,鼓励引导如合会这样的金融中介公开化、规范化。这类组织规模不宜过大,以便于管理,加强联系,充分发扬互助合作传统。第二,突出农金会的民办性。恢复农民对农金会的自治性,让农民成为真正的负责人和受益人。鼓励农金会资金分流管理,一部分资金发挥互助作用,为成员提供优惠贷款,加强成员向心力;一部分资金发挥商业性作用,成立专门的投资性机构,以盈利为目标,增加成员福利。至于像钱庄这样的非正规金融中介,经过金融监管部门核查,可效仿台州商业银行,转变成名符其实的私人银行,纳入统一的商业银行监管框架中。 2.政策性金融中介 政策性金融的唯一承担组织是国家农发行,这一点在转轨过程中必须明确。这意味着农发行提供的金融支持是完全意义的公共产品,是对农户的脱贫支持,而不是致富支持。这种支持直接面对农村及农户,提供基建资金,平抑主要农产品价格波动,降低农民系统性风险。政策性金融的任务在西部广大农村比较艰巨,甚至要在西部农村金融问题上起主导作用。 3.商业性金融中介 当一些农村地区已经进入城镇化建设,传统的小农经济开始被现代集约化农业经济替代,产业结构高度化产生大量金融剩余后,商业性金融中介会自然而然地进驻或自发形成。就目前状况看,东南部农业经济发达省份有条件发展商业性金融中介,一方面原有的农信社通过股份制和商业化完成自身改造;另一方面逐步放开对设立私人商业银行的限制,尽快形成农村商业金融中介竞争的局面,提高农村金融剩余的使用效率。 综合来看,农户可以通过合作性金融支持满足日常生活生产需要,享受简捷便利的金融服务,加强相互间联系,通过政策性金融支持努力脱贫维持简单再生产,减轻各种系统、非系统风险造成的损失负担,在商业性金融的竞争条件下,真正具备经营能力的农户可以实现扩大再生产,甚至进行非农再投资,拓宽创收渠道。

1.广东房地产市场研究 2我国汽车金融的现状与对策3.试析我国的网上证券交易 4.对中国创业板市场建设的探讨5.对中国股市的宏观调控状况的研究 6.农村信用社中间业务发展的现状、问题与对策7.农村信贷资产证券化的初步探讨 8.认沽权证及其对我国推出金融衍生品的指导9.我国证券市场的IPO热发行 10.玩具市场分析及奥迪公司营销策略研究11.米德冲突下人民币均衡汇率分析 12.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RETIs在中国发展的可行性13.广东农业风险的实证研究 14广东外商直接投资的区位分布以及广东的区位优势因素15.广东省农业保险情况分析和研究 16.浅谈独生子女时代的理财规划17.浅谈我国企业债券发展的必要性 18.浅谈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在中国的发展19.谈论商业系统成长企业市场(宝石) 20.如何扩大农业利用外资规模、提高利用外资效率的对策21.探讨我国利率市场化的问题 22.我国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产品销售方针分析23.我国现状信用卡发展方向研究 24.我国商业银行中间业务的发展现状及对策25.国有商业银行竞争力影响因素分析 26.中国个人投资理财的初步研究27.中国蔬菜出口贸易发展的政策 28.外汇保证金交易在我国金融市场的发展分析29.“返券促销”对企业和国家的影响 30.外资的引进对我国股份制商业银行的影响以及对策研究31.中国证券投资的基金投资行为 32.论农村信用社产权制度的改革和创新33.新股发行制度改革 34.浅析我国农村小额信贷发展现状及对策35.中国通货膨胀率与失业率关系初探 36.探讨祢合农村资金供求缺口的对策37.浅析怎样提高中国IPO发行效率 38.我国金融衍生品市场发展的税收模式39.中美两国股市相关性研究 40.对我国国有商业银行不良资产处置问题的探析41.我国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研究 42.我国商业银行综合竞争力分析43.中国资信评级业发展现状 44.关于我国银行资产证券化研究45.探索我国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模式 46.农村小额信贷可持续发展研究47.信用卡的风险控制与管理 48.国际资本流动对我国市场体系的影响49.解读UCP600及应对之策 50.中国网上银行发展现状及对策51.我国开发环境责任保险的初步探究 52.对我国保险公估业发展的探讨53.论中国信用卡市场的创新 54.风险导向下的商业银行资本管理研究55.我国化妆品品牌营销管理 56.中国汇率制度改革:选择有管理的浮动57.通货膨胀的成因及应对措施 58.关于在农村居民中开展个人理财的研究59.中国通货膨胀的货币性分析 60.我国个人理财与外汇相关的理财研究61.不同学历水平的教育投资成本与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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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民间金融的发展问题研究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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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金融的发展与创新

民间金融(Informal Finance)界定为“非正规金融(informal finance)”,是指在政府批准并进行监管的金融活动(正规金融)之外所存在的游离于现行制度法规边缘的金融行为。民间金融不是现在才有,早在民间存在,只是没有公开化,近几年来,随着金融市场的日渐发达和复杂化,金融失衡不仅周期性地发生,而且与宏观经济失衡彼此强化,将金融体系的改革与发展置于 社会 舆论的风口浪尖,带来民间金融市场的蓬勃发展,民间借贷成为舆论关注的焦点话题。这样,民间借贷有何特点?发展中存在怎样的风险?政府将如何规范其发展?成为了行业内炙手可热的话题,从金融学的角度而言,民间金融暴露了金融研究存在的问题,并对金融学的发展与创新提出了新的要求。

民间金融存在的缺陷

细观过去民间金融发展脉络,以往所谓的地下钱庄,地下民间借贷,同业拆借,主要来源于“熟人圈子”内部行为。即借款方对贷款方经济状况、经营手段、财务状况都有长期累积起来的了解,可以说是熟人、亲戚、同行间知根知底的借款行为,虽有风险,但贷款方可以相应拟出与该风险对应的利率,不存在较大的信息不对称问题。到了今时今日,民间金融虽然表面上是市场化的交易,但由于市场不仅仅再只是某一个区域或圈子,借款方或担保方难以对客户的真实情况有深入、透彻的认知,容易产生信息不对称,使得融资方承担的利率未必与其自身真正的风险相符,从而产生系统性金融风险长期会被低估。如何进一步规范民间金融 健康 发展、提升民间金融的透明度?如何提高民间金融的效率、引导民间资本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民间金融因素在经济运行中的性质和机制远未得到充分认识,如何控制风险?规范民间金融提升中国金融生态质量值得关注。

牵制民间金融发展的始终是“风险”两字 。民间金融,就是为了民间经济融通资金的所有非公有经济成分的资金活动。这一定义存在的主要问题是金融发展越来越脱离实体经济,金融与实体经济之间的关系有待进一步厘清。按照这个定义,民间金融必然会大大冲击正规银行的市场,民间金融融入互联网、推动金融改革是中国金融生态质量提升的动力,同时也会便利客户的需求。自莫迪里亚尼—米勒定理论证了完善市场条件下经济决策独立于融资决策后,金融因素就逐渐被主流经济学所忽略。如何做大规模?目前民间金融入驻的小额贷款及担保机构只在小数,而真正开门营业的更寥寥无几。民间借贷实际的市场规模巨大,就是灵活方便的因素在里面,如何通过竞争淘汰现有的地下借贷、非法集资的行为,将是一个艰巨的过程。而当规模做大的时候,能否在场内对所有借贷行为进行严格的监管,这又将成为一个新的问题。然而,牵制民间金融发展的始终是“风险”两字,建立在有效市场和分散化原理基础上的现代金融风险理论,表面上看逻辑严密、无懈可击,但金融风险并不是真正消失了,而是被数理推导之前的那些近乎臆断的前提假定掩盖了。由于民间金融防风险方法上的机械性,这些建立在 历史 统计数据基础上的经验模型不仅完全忽视了风险的动态积累机制,而且从根本上排除了时间和空间动态性所带来的关键参数的系统性变化,使人们一次又一次地低估系统性风险的发生概率。

牵制民间金融壮大的始终是“资金”两字 。近年来,在金融创新的推动下,民间金融资产数量的成倍扩张早已打破了传统古典和新古典经济学中的“储蓄—投资”转化和平衡机制,说实话,没有人愿意将钱存放在风险没有保障的民间金融部门,“储蓄—投资”只有正规金融才能实现,随着小额贷款公司等机构的发展,应该将这类经批准从事专业放贷业务的机构或组织从一般意义的民间借贷主体中分离出来,作为专业放贷人对待。要发展,没有资金是不行的,怎样吸收存款确实是难题,缺口资金怎么办?这可能是民间金融部门最头痛的事。与其他经济活动一样,民间借贷也会伴生一些违法犯罪行为,主要由公安、司法等部门通过行政及司法手段予以处罚和打击。对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高利转贷、洗钱、金融传销、暴力催收导致的人身伤害等违法犯罪行为,应当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严厉打击和惩治。而当实体经济活动的一些标准(如实体投资的机会成本)变为要由金融交易来确定时,正规金融部门实际上在很大程度上主导了实体经济。可以预见,民间金融不可能停滞不前,融资扩张所带来的“量变”,由投资判断标准(机会成本)改变所带来的“质变”,定会导致过度金融创新和经济泡沫化。

牵制民间金融经营的始终是“监管”两字 。民间金融从未公开经营到公开经营,存在一定程度的认知缺陷,牵制民间金融经营的始终是“监管”两字。如何界定高利贷行为?对于畸高利率我国如何处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各地人民法院可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具体掌握,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4倍。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对借贷双方因利率问题产生的争议,如畸高利率等,司法机构可依据民法通则、合同法规定的公平原则、诚实信用原则判定合同的有效性和双方的权利义务。对于个人或单位以转贷牟利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高利转贷他人,违法所得数额较大的,可依刑法第一百七十五条的规定,以高利转贷罪论处。这样,民间金融从最初的“公理”利率逐渐被替代为各种“合规”监管。这些监管事实上大都被在追求形式完美的氛围下,使得系统性风险的传染不仅存在于现实的经济世界,现实“理想图”被搁置一旁,与正规金融在一定程度上同质化和机械化,正常约束着民间金融经济思想本身的发展。

民间金融的时代使命与发展方向

随着全球经济金融格局的变化和中国国际地位的提高,如何在吸取发达国家经验教训的基础上,民间金融要立足国情,兼容并蓄地发展,实现国家金融战略和经济发展和谐统一,成为新阶段客观规定了民间金融的时代使命与发展方向:

思想理念在转变 。民间金融的发展会扩大金融供给,通过让更多的人参与融资服务,既有效解决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又有利于分散金融风险、实现金融稳定。其次,融资主体的多样性意味着更多的人参与发展成果的分享。在民间金融模式下,更多的经济主体进入融资市场,公众配置金融资源面临更多的可能性,而且利率市场化等金融要素价格改革的深入,有利于提升公众的金融资产选择权和议价能力,并获得更高的回报。应认识到,如果金融理论要对政策制定有所裨益,就必须在民间金融中也是一种可能或者可容的事。如何从不切实际的模型建构转向真正具有洞察力和敏感性的建树,开展互补合作,共同挖掘客户融资需求。中小企业或者是个体户经营者,由于缺乏优质的抵质押物,财务数据不合要求,或者难以找到合适的担保公司,很难符合银行贷款的硬性指标和条件,面对资金的周转需求时只能求助于熟人圈子借贷、以信用卡消费套取现金等手段。民间金融市场就是面对该类群体的需求,采取利率较高、周期较短的小额融资满足客户需求。当中小融资公司及担保企业发掘到硬性指标条件较好,融资周期要求较长且对利率敏感的客户,可以推荐到正规金融办理各种流动类资金贷款。最具有积极意义的应该是民间金融中小融资市场能够与正规金融形成互补的桥梁关系,共同发觉客户利益,共同创造价值。

在金融创新中完善 。在现代金融市场上,一切要素都可以资本化。所谓要素资本化,即向某一种要素融资,未来通过要素回报完成对融资成本的覆盖,加强要素金融体系建设,金融要素配置的民间性推动增长的包容性。首先,融资主体的多样性有助于分散经济增长的风险并保持金融稳定。民间金融与包容性增长具有相同的理念,因而发展民间金融不仅是深化金融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也是实现包容性增长的必然选择,应注意“移植适用性”问题。不同国家的金融发展面临不同的“初始条件”,这些源于 历史 、制度、文化和 社会 的“初始条件”是建设适用于现实需要的金融为基本出发点。单纯移植正规金融做法而忽略民间金融实际,无论理论研究还是金融实务都很难取得突破性进展。因此,在引进、消化和吸收经验的过程中,应特别注意“移植适用性”的问题。民间金融通过民间借贷市场较以往走向更规范合理的目标,并制定出符合本地市场的行业标准。例如,借贷利率的上下限,中小融资企业的各种准入要求和财务数据要求,其业务范围规定,融资的具体流程和要求,各种未成熟的标准,需要在经营主体的不断摸索创新中完善。

正规金融的有益补充 。民间金融是一个能够有效、全方位地为 社会 所有阶层和群体提供服务的金融体系,旨在让每一个人都有获得金融服务的机会,尤其注重对贫困群体和小微企业发挥“雪中送炭”的作用。民间借贷是正规金融的有益补充,应走宏观和微观深度融合的道路。在目前的民间金融学体系下,宏观金融分析和微观金融分析之间缺乏深入的理论沟通是一个非常突出的问题。解决这一问题,必须走宏观和微观金融深度融合的道路,而真正从思维理念和方法上将在坚持微观基础和宏观视野相统一的总体框架下,致力于在微观基础和宏观行为之间建立起逻辑可信的联系,才能迈上一个新的高度。与正规金融机构融资相比,民间金融有其自身特点和优势,如信息搜集和加工成本低,手续便捷、方式灵活、交易成本低,灵活的贷款催收方式和特殊的风险控制机制等。可以说民间借贷是正规金融有益和必要的补充。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部分 社会 融资需求,特别是缓解了一些中小企业和“三农”的资金困难,增强了经济运行的自我调整和适应能力,有利于形成多层次信贷市场,是满足各类市场主体融资需求的一个补充渠道。

在不断解决问题上合规经营 。真正有生命力的金融研究需要立足经济现实,以经济直觉为基础,以充满洞察力的经济思想为核心,真正构建具有良好解释力的理论逻辑和分析框架。经过一段时间的 探索 ,民间借贷在不断解决问题上合规经营,现具有制度层面的合法性。民法通则、合同法等法律法规构筑了民间借贷合法存在与发展的法律基础和制度环境。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前提下,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之间有自由借贷的权利。只要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民间借贷关系都受法律保护。如果违约,可以协商,也可以通过民事诉讼的途径解决。我认为,在逆周期的金融宏观审慎管理制度框架内,将金融改革延伸到民间金融体制与资产管理体制改革之中,开辟多元化民间投资渠道,构建多层次融资服务体系,建立健全系统性民间金融风险预警机制、危机处置机制、金融监管机制是规范发展民间金融的基本保障,这也是金融改革的内在要求。

民间金融存款保险须先行 。民间金融发展到一定时段,亟需摆脱“短板”地位 渴求更大突破。我认为,民间资本进入金融业,对于动员 社会 资金进入实体经济,促进金融机构股权结构多元化,激发金融机构市场活力意义重大。在这一过程中,除了应遵循金融业自身发展规律,法律制度的完善和金融监管的改进也应同步推进。因为要发展,就要鼓励民间资本进入,要有资本进入,就要有进入后的防风险保障,《银行破产法》以及存款保险制度要先行,毋庸置疑,这样才能给资本进入吃下“定心丸”。如果制度建设滞后,大幅度降低准入条件、大量增加资本,很可能会带来巨大的道德风险和系统性金融风险。因此,建立健全存款保险制度已势在必行。国外的金融实践也证明,存款保险制度对可能出现的道德风险具有有效的、硬性的市场约束。中国现行的法律是以司法解释为主,目前没有从专业的角度对于民间金融活动予以规范。民营资本进入金融业市场的准入制度、资本金制度、存款准备金制度、市场退出机制等,都没有明确的界定,这样就使得民间金融的很多活动都处在灰色地带。对此,应尽快确定民间借贷的门槛条件,规定债务人、债权人条件和要求,对民间借贷实行债权债务人登记制度,不登记的,属于非法,要承担刑事责任。

实现互联网金融与民间金融有效嫁接 。民间金融是间接融资服务体系,缺少正规金融系统结算上的优势,也缺少机构遍布的办事条件。民间金融融入互联网、推动金融改革是中国金融生态质量提升的动力,在市场竞争如此激烈的环境下,必须走跟正规金融不一样的道路,在互联网金融的基础上嫁接重组而成是有希望的,互联网金融的创新为解决民间金融困境提供了解决方式。民间金融面临的很大一部分问题,来源于其对风险的控制能力较弱。而互联网所提供的数据分析和挖掘技术,能对用户信息进行有效处理,基于此建立的信用评估体系,能够为民间金融的风险控制提供有力支撑。此外,互联网金融为民间金融的阳光化、规范化提供了新途径,规范运作的网络贷款公司给予网络特性,具备更高的透明度,能够详细记录借贷行为,也有可能实现技术和制度双重红利。随着互联网交易的崛起和大数据时代的到来,互联网与传统金融的融合催生了互联网金融,金融服务的广度和深度得到极大拓展,进一步推动民间金融发展。一方面,应鼓励互联网企业加强合作,创新业务模式和服务方式,让更多困难群众能及时有效地获得价格合理、便捷安全的金融服务。另一方面,随着互联网金融的快速发展,金融风险将呈现突发性强、蔓延速度快、影响面广等特点,需要创新监管手段,加大监管力度,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切实保护公众利益。

聚焦农村金融村金融发展,是我国金融体制改革过程中的薄弱环节,对该问题的梳理是十分有意义的。改革开放以来,农村经济发展积累的金融总量相比于城市,存在巨大的差距,原因是,我们缺乏对农村金融需求全面、深刻的认识,而导致农村金融供给的制度性和功能性缺失。下面本文将回溯性地考察上述问题,并尝试提出建设性的解决方案。 农村金融中介的变迁 从组织形式的规范性看,在我国广大农村存在着正规、非正规两种金融中介。现有资料显示,农村的金融中介形式要比城市丰富得多,这里只做简单介绍。 1.正规金融中介形式的变迁及其特征 我国正规农村金融中介以农村信用社为标志。1958年实现人民公社化后,根据当时“两放、三统、一包”的财经管理体制,农村信用社下放给人民公社管理,变为集体金融中介,实质上成为其的一部分,管理集体储蓄。后来,随着中国农业银行农村金融业务的逐步专业化,农信社转为农行的基层组织。直到1994年以前,农行是农村的唯一正规金融中介,一方面开展政策性金融业务,一方面吸纳农业储蓄为城市国有部门的经济增长提供金融支持。1994年农业发展银行成立,专门经营从农行剥离出来的政策性金融业务。1996年,农信社与农行“脱钩”,恢复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合作金融中介性质,而农业银行则收缩农村业务向城市进一步纵深。 上述农村金融中介形式的变迁有两个明显特征:一、正规金融中介具有强外生性。农信社、农行和农发行的设立、合并、拆分都是自上而下的政府强制性行为,而不是自下而上的诱致性政府行为,更非农村经济主体——农户的自主性行为;二、正规金融中介的经营效率——对农村经济的金融支持并未随组织形式变迁而发生质的提高。笔者(2004)在一项研究中发现转轨以来,除了金融中介行政化扩张的数目与农业绩效高度相关外,金融中介自身经营水平、人员素质以及市场化水平等效率因素与农业绩效基本不相关。 2.非正规金融中介的形成与发展 非正规金融中介又称为民间金融中介。活跃在农村生活中的非正规金融中介的组织形式大致有以下几种: 合会。合会已有上千年历史,如今仍活跃在农户的生产生活里。合会按各地习俗有不同的形式,比如:标会、拔会、轮会等,各会都有自己一套运行规则,同时又有合会的一般原则。合会作为金融中介,主要是融通资金,建立一种借贷联系。 钱庄。钱庄始于明清,起初经营货币汇兑业务,逐步开展起存贷业务。目前,钱庄小范围地存在于闽浙一带,又称为“钱背”、“钱中”。由于国家法规明令禁止私人公开挂牌经营金融业务,钱庄由“地上”转为“地下”,其活动能力似乎丝毫未受影响,倒是当地的税收减少了一大块。郭斌等(2003)一项研究表明,浙江温州地区的地下钱庄为当地民营经济的迅速崛起发挥了显著作用。然而,钱庄也存在一些问题,比如:规模较小,由于信用问题引发金融纠纷,甚至暴力冲突等。 农业合作基金会(简称农金会) 。农金会始建于1984年,是乡村集体经济组织,其成员遵从自愿互利、有偿使用原则,主要从事集体资金管理和融通活动,通过调节资金余缺,支持本地农户及乡镇企业发展生产。农金会强调互助性,不以盈利为目的,故不办理存贷款业务,会员筹资多用于短期、小额的农业生产活动性周转。 从上述分析不难看出,比之正规金融中介,非正规金融中介似乎更贴近农户的生产生活,更符合农村经济发展需要。那么,为什么非规范性、半公开性的民间金融中介如此生机盎然,而置正规金融中介于在农村难以施展的尴尬境地呢?似乎答案除了与前文已经提到外生性正规金融中介的自身问题有关以外,更重要的是在于农户的金融需求,下文将给予详细的阐述。 农村的金融需求考察 本文认为,农村的金融需求,是以我国农村典型的小农经济(农户经济)为基础。小农经济一直是我国农村经济运行的基础,其基本特征:农户及其行为,是经济单元与社会单元的统一以及生产和消费的统一。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实行,农户有了劳动自主权和收益权,农户从事的产业逐渐多元化和非农化,收入货币化程度逐步提高,农户已成为农村经济发展的主体和经济活动的决策者,成为农村发展和农业现代化的基础力量。 1.农户的经济特征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东中西部的区域差异逐步扩大的同时,农户经济特征也区域化地分为三类: 第一类农户是基本融入到现代市场经济环境的农户,主要分布在东部经济较发达地区,无论以粮食生产还是以其它农产品生产为主,都以通过市场,最大限度实现产品价值增值为目的(孔祥智,1999),因此,农户除了务农,还从事着加工、销售等下游产业。他们的主体要素是资金,除了运用自家的劳动力以外,还常常从外地雇佣人手帮农、帮工。 第二类农户指从自然经济或小商品经济向完全市场经济过渡时期的农户,大体分布在经济欠发达的中部地区。他们的主体要素是劳动力和少量资金,他们在做经济决策时,通常要考虑劳动生产率和资金生产率两个因素:劳动力较多而资金较少的农户可能倾向于选择在保证粮食生产的基础上外出打工;反之,资金充裕而劳动力较少的农户可能更倾向于选择资金密集型的农或非农产业(黄宗智,2000)。 第三类农户即自然经济或小商品经济条件下的农户,主要分布在西部地区,并且以贫困地区农户为代表,其经济行为特征侧重于满足基本生活需要,农户收入主要是实物收入,现金收入很少(彭川西,2001)。他们的储蓄能力很低,而外部注入资金又很少,无法新增农用生产资料或改进投入品质量,农业生产一般维持在简单再生产水平上。 2.农村金融需求的特征 上述农户经济特征基本勾勒出了他们金融需求的特征。农户金融需求分为:融出资金需求与融入资金需求。前者比较简单,主要是储蓄;后者相对就复杂一些,尽管是借款,但却表现出许多值得关注的特点: (1)从借款额度看,普遍比较小,但借款额度总体与各地农村经济发展水平呈正相关。借款额度小,是由我国农户家庭经营规模较小决定的 ,中西部地区农户借款额度大多在几百、几千元左右,东部地区农户借款则可达万元以上。 (2)从借款来源看,农户价款中正规金融机构贷款的比重较低,民间金融特别是民间借贷比重较大。根据央行的一个研究课题(温铁军,2000)显示,农户从民间金融中介处借贷比重约70%;正规金融中介贷款比重约25%左右。在正规金融中介中,农村信用社所占比重较大,但仍然不到农户借款总额的20%。 (3)从借款用途看,主要分为生活性贷款、生产性贷款和非正常贷款。在大多数地区,农户生活性贷款超过了生产性贷款。而且随着人均收入的增加,生活性借款需求呈递减趋势,生产性借款需求呈增长态势。这样的趋势与东、中、西部地区经济发展差距基本吻合。 (4)从借款方式看,农户希望采用较少或无抵押贷款方式。农户收入水平虽比改革前有所提高,但除住房(而且很多农户住房是祖辈留下的,不到万不得已,绝不可能抵押、变卖,否则会受到舆论谴责。)外,农户可用于抵押的资产很有限。这样农户就很难从一般商业化组织贷到款,往往会从当地合作性民间金融机构那里,凭人脉关系贷款。 (5)从借款程序看,农户希望办理贷款时手续简便、灵活。由于认识和理解等方面的原因,农户往往难以应付复杂的贷款手续,加之,农户贷款需求具有很强的时效性,烦琐的手续经常会贻误时间。中国人民银行广东茂名支行抽样调查中发现,约有87%的农户不愿到正规金融中介组织贷款,是因为手续烦琐、耗时太多(刘为霖等,2001)。除此以外,农户借款还要考虑交通便利性等一些实际因素。 显然,经济越发达的地区,各种交易活动越活跃,金融需求也就越旺盛、越复杂,当外生性金融中介不能满足融资需求时,活跃的交易环境会内生出替代的安排。因此,农村经济活动越活跃的地方,正规金融中介之外的民间组织就越多、越发达。 通过上述农户金融需求特征的描述,我们就能清楚,农户的一般融资次序是:内部融资、熟人借贷,自发性融资合作组织(比如:合会,农金会)、民间私人金融中介(钱庄,典当)、正规金融中介(农信社,农发行,商业银行)。 农村金融中介体系的建立 上述分析表明,构建服务于农村经济发展的金融中介,首先应考虑农户的金融需求,这样才能更好地利用农村金融资源,更有效地调动农民的生产积极性,促进农村经济发展,改善农民生活。为此,我们应尽快建立以合作性金融、政策性金融和商业性金融相结合的农村金融中介体系。 1.合作性金融中介 第一,鼓励引导如合会这样的金融中介公开化、规范化。这类组织规模不宜过大,以便于管理,加强联系,充分发扬互助合作传统。第二,突出农金会的民办性。恢复农民对农金会的自治性,让农民成为真正的负责人和受益人。鼓励农金会资金分流管理,一部分资金发挥互助作用,为成员提供优惠贷款,加强成员向心力;一部分资金发挥商业性作用,成立专门的投资性机构,以盈利为目标,增加成员福利。至于像钱庄这样的非正规金融中介,经过金融监管部门核查,可效仿台州商业银行,转变成名符其实的私人银行,纳入统一的商业银行监管框架中。 2.政策性金融中介 政策性金融的唯一承担组织是国家农发行,这一点在转轨过程中必须明确。这意味着农发行提供的金融支持是完全意义的公共产品,是对农户的脱贫支持,而不是致富支持。这种支持直接面对农村及农户,提供基建资金,平抑主要农产品价格波动,降低农民系统性风险。政策性金融的任务在西部广大农村比较艰巨,甚至要在西部农村金融问题上起主导作用。 3.商业性金融中介 当一些农村地区已经进入城镇化建设,传统的小农经济开始被现代集约化农业经济替代,产业结构高度化产生大量金融剩余后,商业性金融中介会自然而然地进驻或自发形成。就目前状况看,东南部农业经济发达省份有条件发展商业性金融中介,一方面原有的农信社通过股份制和商业化完成自身改造;另一方面逐步放开对设立私人商业银行的限制,尽快形成农村商业金融中介竞争的局面,提高农村金融剩余的使用效率。 综合来看,农户可以通过合作性金融支持满足日常生活生产需要,享受简捷便利的金融服务,加强相互间联系,通过政策性金融支持努力脱贫维持简单再生产,减轻各种系统、非系统风险造成的损失负担,在商业性金融的竞争条件下,真正具备经营能力的农户可以实现扩大再生产,甚至进行非农再投资,拓宽创收渠道。

我本科论文写的 关于中国股市 是否是 政策市的问题里面有个小模型 当然得用软件不过我是 学统计的

中国农村金融发展研究毕业论文

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了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伟大历史任务。如何在支持新农村建设中实现防范化解风险、支农和自身发展的共赢是个现实的课题,需要各有关方面认真地研究。 二、新农村建设给农村信用社风险防范化解带来的挑战 (一)支农优惠政策可能增加农村信用社道德风险。道德风险是指由于某些制度性的或其他的变化,而引发的私人部门改变行为,或者有意去冒更大的风险以谋取厚利;或者虽无意冒险但却疏于防范,使损失发生的可能性更大。为提高农村信用社支持新农村建设的能力,国家将陆续出台许多支持农村信用社发展的政策措施,这些优惠政策措施可能使农村信用社经营管理压力减少,疏于风险防范化解。同时,一些支农信贷政策可能成为某些农村信用社冒险放贷的借口。 (二)农村巨大资金需求可能诱发过度信贷风险。金融机构所具有过度信贷的内在冲动,是造成金融体系内在脆弱性或内在不稳定的核心原因。新农村建设进程中农村信用社过度信贷主要来自以下两方面原因:一方面,新农村建设资金需求总量巨大。据国家统计局初步测算,到2020年,新农村建设新增资金需求总量为5万亿元左右。按照过去农村投入资金中财政资金、信贷资金和社会资金的经验比例,即使考虑到公共财政加大对新农村建设投入的情况,新农村建设资金需求中的大部分仍将由银行业金融机构提供。而农村信用社目前和将来一定时期内仍是支农信贷的主渠道。另一方面,农村信用社目前是我国金融机构中的弱势群体,自身治理结构不完善。在农村经济出现繁荣景象的诱导和有关部门不当引导、干预下,农村信用社可能放松贷款条件,满负荷或超负荷扩张信贷规模。 (三)多因素积聚加剧农村信用社流动性风险。除上述过度信贷因素外,还存在以下三个因素造成信用社流动性风险上升:1、分流农村信用社资金来源的渠道增多。按照《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在保证资本金充足、严格金融监管和建立合理有效的退出机制的前提下,鼓励在县域内设立多种所有制的社区金融机构,允许私有资本、外资等参股。大力培育由自然人、企业法人或社团法人发起的小额贷款组织,有关部门要抓紧制定管理办法。引导农户发展资金互助组织”。这些新成立的机构和组织将直接分流农村信用社资金。2、农民边际长期储蓄倾向降低。随着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农村社会医疗保险、农村社会救助和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等制度的建立健全,农民养老、看病和供子女上学等大项支出中由公共支出承担的部分逐渐增加,农民边际长期储蓄倾向减弱。3、农村信用社资金变动季节性特征减弱。以前农民年度性收入和支出主要围绕种植业变动,农村信用社存款增减和贷款收放呈现明显的季节性特征。新农村建设进程的推进使农民收入和支出渠道呈现多元化趋势,种植业收入在农民总收入中比重下降。农村信用社资金变动季节性特征减弱,资金头寸匡算和调配比以前复杂。 三、抓住机遇 应对挑战的对策 (一)以外部治理促进内部治理完善。 农村信用社完整的治理结构包括内部治理结构和外部治理结构,外部治理结构的建立健全有助于促进内部治理结构运行机制的完善。经过近几年的改革探索,农村信用社普遍建立了股东大会-理事会-主任-监事会的内部治理框架。相对于内部治理,外部治理发育不全。随着新农村建设进程的推进,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日益增多,农民的参与意识和民主法制意识增强,为培育农村信用社的外部治理结构提供了契机。建议:1、吸收农村信用社存款人和贷款客户等利益相关者进入信用社的“三会”,遏制内部人的道德风险。2、开拓农村信用社的“经理人”市场。信用社高管人员面向社会选拔,培育竞争性经理人市场,减少代理问题的发生。3、加大市场退出监管的力度。对于存在严重清偿性风险的农村信用社及时进行接管、重组、关闭或解散,严厉追究责任人责任,充分发挥市场的惩戒作用。 (二)以支农合力化解过度信贷压力。1、围绕增强支农功能加快农村金融机构改革的步伐。农业银行要按产权股份化方向加快改革步伐,加大对农村资金的市场化支持力度;农业发展银行要按功能扩大化方向进行改革,扩大业务范围和服务领域,增强支农服务功能;邮政储蓄机构要按照机构企业化方向进行改革,开展抵、质押贷款业务,建立完善邮储资金回流农村的机制。商业银行在农村地区设有网点的,也应将一定比例的资金投放到农村。鼓励在县域内设立多种所有制的社区金融机构,允许私有资本、外资等参股。积极引导农户发展资金互助组织。尽快改变目前主要靠农村信用社一农支“三农”的局面。2、统筹规划,合理调配财政资金与信贷资金、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政策性金融和商业金融在支持“三农”中的分工,提高资金整体使用效率。农村信用社资金运用应坚定立足于“小额、短期、低风险”。大额、长期资金需求由财政性资金或政策性银行提供。3、明文规范农村信用社在支持新农村建设中的资金运用,防止内部人以支持新农村建设为名滥贷寻租。 (三)以增量激活存量。目前农村信用社普遍资产质量不高,资产负债比例居高不下,农村信用社可用支农资金余地较小。同时,农村信用社不良贷款借款人已经占农户的一定比例,如果按照现行的贷款管理办法,这些借款人在新农村建设过程中得不到新的信贷支持。因此,以新增贷款增量激活不良贷款存量是实现支农和化解信贷风险的理想渠道。思路有二:一是保全旧贷增加新贷。允许农村信用社在以农民土地承包权和宅基地房地产权做抵押等方式把以前不良贷款中的信用贷款变成抵、质押贷款的前提下,增加对原借款人的贷款。二是还二贷一。不良贷款借款人如在信用社约定的时间和金额内归还一定金额的贷款,即使借款人在信用社贷款仍有余额,信用社可按照还二贷一的原则增加新贷款。上述两种方式并没有增加信用社的信贷风险。 (四)以系统性风险防范遏制单体风险蔓延。1、尽快建立存款保险制度,构筑农村信用社安全放火墙,增强公众信心。2、建立金融机构伙伴风险的缓冲机制。随着新农村建设进程的推进,金融机构城乡一体化趋势不可阻挡。农村信用社是我国银行业金融机构体系中最为薄弱的环节,阻滞城乡金融机构伙伴风险的传播有利于维护农村信用社的安全稳健运行。思路之一如:其他金融机构从农村信用社划入大额款项,划入方金融机构应提前一定时间预约通知信用社。3、拓宽农村信用社的筹资渠道。畅通农村信用社从银行同业资金市场筹资渠道,拓宽信用社应急筹资渠道;允许农村信用社采取发行债券等方式筹集长期资金,增强农村信用社资金来源的稳定性。4、在确保不会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风险的前提下适时引爆已经出现清偿性危机的单体信用社风险,缓释风险能量,防止风险集中爆发。

改革开放三十年来,我国的金融发展和经济增长都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下文是我为大家搜集整理的关于金融学毕业论文范文的内容,欢迎大家阅读参考!金融学毕业论文范文篇1 浅议农村金融监管法律制度 中国农村金融体系在改进货币资源的配置、服务农业和农村建设,繁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为确保金融的核心作用能够得到更为有效的发挥与更加高效的运行,切实防范与控制金融领域的风险,健全完善农村金融法律监管制度显得极为迫切。因为当前我国的农村金融法律制度设计依然具有相当带有强烈的计划经济以及行政干预色彩,因为也就导致了金融抑制。目前的改革也仅仅是在机制上进行了一些局部上的调整,但是并没有对制度体系以及核心内容实施全面而深入的变革,导致形式上的制度在具体运行过程中产生诸多问题。实施正确而合理的农村金融监管法律制度,不但能够有效地防范金融组织的风险,而且还能提升金融服务的效率,更是确保我国农村经济快速而稳定发展的重要保障。 1我国农村金融监管法律制度存在的问题 (一)没有形成完善的农村金融监管法律制度体系 (1)目前的金融监管法律制度体系不够齐全,显得系统性不够强。当前我国的金融监管立法主要包括了《人民银行法》、《商业银行法》、《保险法》、《证券法》以及《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等,其中都对金融监管进行了规定。但是以上立法中往往具有大量原则性的规定,但是却缺乏具体可操作性的条款,同时,监管的内容过于简单,大大落后于我国金融业的实际发展状况,并且随着我国农村金融市场的发展随之而得到持续发展,对于一部分新型金融业务与金融产品尚缺少一定的法律规定,尤其是对农村地区的民间融资没有采用法制化的方式加以引导,对于高利贷仅仅按照传统社会上的公德意识来加以制约,而且就如今的金融监管法制总体结构来观察,规章的比例太大,实施就缺少足够的权威性。同时,在构成目前的金融监管法制体系之中的各项规范性法规之中部门规章所占比例太大一旦实施起来就缺少权威性。 (2)法律规范所具有的操作性不够强。在目前我国的金融监管体系之中,对于市场准入、市场督查、市场退出等均有所覆盖,但是更多的则是原则性规定,缺乏相应的实施细则,因而可操作性不大。 (二)缺乏公平竞争的农村金融监管工作理念 制度不但要富有效率地合理安排权利资源,而且还应当更加公平地安排权利资源,从而实现各类金融市场主体权利实施平等性保护。缺少公平正义目标的金融市场并非是现代金融市场,而脱离开正义理念的金融监管法制并非是现代法制所倡导的制度性安排。如今的农村监管法律制度体系体现出对于民间资本以及非公行的漠视与不公。笔者觉得,民间资本与国有资本均为社会资本中不一样的形式,而是应当分别享有相同的国民待遇。农村民间借贷监管机制应当积极促进而且体现出民间借贷监管机制之形成与发展,而不是为保护少数市场主体所具有的特殊利益。 (三)忽略甚至漠视农村地区群众的金融权利 在相当长的时间中,我国的金融法律制度体系把金融问题看作是经济发展层面上的问题,也就是看作是资源配置方面的问题,在具体制度的设计上对于民生保障这类问题的考虑不够周到,甚至会为了金融之稳定而选择牺牲公民自由融资之权利。尽管我国政府己有充分认识并且采用小额贷款的方式,允许设置村镇银行与借贷公司等形势尽可能多地增加农村资金之供给,但是这些基本上均为具体手段层面上之改革,整个农村金融监管机制在基本的理念上尚未产生根本性转变。因为农村金融市场在监管法律体系上具有局限性所以也就产生了农村地区金融资源在总量上的不足,当前,我国金融资源在分布上具有显着的地域上的不平衡性,诸多农村资本外流,从而极大地削弱了我国农村金融在供给上的能力,同时也造成了弱势农村群众在金融资源上获得之不足,尤其是对农村小微企业以及农户的金融供给上有所不足。我国农村金融市场监管体系在相当大的程度上限制了农村金融市场取得新的发展,造成了我国农村地区尚未真正形成能有针对性地面对不同客户和不同需求层次,能够提供显着差异性金融服务的现代农村金融监管体系,以至于造成了我国农村金融产品以及金融服务的种类相待单调,难以满足我国新农村建设中对于金融服务具有多样化与多层次之需求,进而造成农民群众无法分享到金融改革之成果。 2进一步健全我国农村金融监管法律制度的策略 (一)形成完善的农村金融监管法律制度体系 现代金融属于法治金融,而政府的权力对于金融市场所进行的监管主要是运用金融监管法制调整与规范加以实现的。健全而完善的法律体系是监管机构实施依法监管的重要前提,集中了监管绩效和金融监管立法之健全完善与否、质量优劣等具有非常直接的关系。为更好地促进我国农村金融市场实现更为健康的发展。随着我国农村金融服务质量的不断提高,应当积极顺应农村金融市场所出现的新变化,及时而有效建立健全符合我国实际的农村金融监管法律制度体系。具体来说,在今后的一段时间,我国应当积极强化农村地区的基础性金融监管法建这一基础,积极顺应中国农村金融市场发展进程之中的趋势性要求,从而健全完善我国农村金融监管法律制度体系。 (l)要及时健全完善农村金融监管的主体性法制体系,制定出与之相适应的具体实施细则,从而强化可操作性,并且对有关法律制度加以清理,尤其是对不适应条款加以废除或者进行修订。 (2)要依据中国农村金融市场的具体发展状况、监管情况和我国农村金融市场改革之趋势,形成合理的法律法规制度,进而弥补我国在农村金融监管立法领域之中的空白。 (3)要积极顺应我国农村金融改革发展之趋势,以保障我国农村金融市场的安全以及促进农村资本市场的发展为基础,制定出能够兼顾实效性、操作性与相应前瞻性的现代农村金融监管法律制度体系,进而实现对农村金融市场所进行的监管,维护农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以及社会的稳定。 (二)着力凸显公平保护的法律工作理念 金融监管是依据经济发展之所需而诞生的,其主要目标是推动经济的发展,而且金融业安全并非是金融监管之重要目标,也不是金融业目前存在与发展之最终目标。从这一视角来看,农村金融监管的最终目标应以全面满足农村金融业的繁荣发展为目标,从而促进我国社会经济更为稳定的发展,提升社会福利。因为我国农村经济社会结构相对来说较为特殊,而农村金融并不完全属于商业金融之范畴,农村现代金融机制应以促进我国农村居民更加公平地获得发展良机与结果为其主要目的。 (三)保障公民金融权利的实现 生存权与发展权是人权中的重要内容,切实维护与保障我国公民的存在权与发展权,这是所有法律一定要加以坚持的基本价值取向。金融之本质在于为民众的生产与生活提供资金领域的融通,切实保障民生。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之中,主体和利益变得愈来愈多元化,大量公民进入到市场中开始从事生产经营类活动,因为资金也就成为人们开展生产经营的重要条件,特别是在农村地区,融资实质上己成为公民生存和发展的重要条件,融资权成为公民生存权与发展权的基本构成部分之一。在当前我国的金融资源配置显着不均衡与不合理的条件,各中小企业以及农户得到融资显得相当困难,农户与农村工商业者在资金的需求上从未得到满足,而民间借贷也就具备了更加突出的能够解决民生问题之功能。就这一意义而言,监管制度能够严格地限制甚至几各类非正规金融机构之存在,全面惩罚私自放贷人员。所以,我国农村金融监管法律制度建设之本质是为各位公民的融资提供相应的安全保障,而不是简单地排斥或者压制资金上的流动。 (四)强化监管制度施行金融创新 我国农村金融监管对于金融创新作用主要表现为: (1)金融监管机制之制定应当具备前瞻性。金融监管方面的政策措施应当适应于我国金融业今后的发展与变化的趋势。为有效防控金融风险与金融危机,我国金融监管机构应当在制定金融机构稳定性指标过程中充分考虑到今后金融市场的创新问题与金融机构资产变化问题等。同时,要通过健全完善农村金融监管预警体系,强化对金融体系所施行的社会性监测,从而确保农村金融体系得到稳健地运行。 (2)大力鼓励农村金融创新。金融监管所造成的影响是多种多样的,应当尽可能地发挥出其所具有积极性,也就是鼓励实施金融创新,与此同时还应当尽可能地抑制其不利的一面,也就是要控制消极的金融创新。唯有如此,才能运用金融监管让金融创新成为促进金融改革的生力军。 (3)改进农村金融监管的模式。因为金融监管部门对于金融创新弊端所作出的反应通常比较慢,而金融行业协会的反应则相当灵敏,所以,对于金融创新所实行的监管需要更加多地依赖于实施内部监管,从而适时地调整金融监管,进而适应金融创新取得新的发展。 3结束语 综上所述,农村金融监管法律制度作为中国金融监管体系中一个十分重要的组成部分,对于维护我国农村金融市场的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因为受到城乡二元金融结构造成的影响,我国农村的金融监管法律制度如今正面临着愈加复杂的形势。如今,我国农村金融监管法律制度不但承担着维护我国整体金融形势稳定的重要任务,而且还将履行切实解决我国农村金融资源赓乏这一重大挑战,这就需要高度重视农村金融监管法制建设工作,切实保障我国农村金融不断取得新的发展。 金融学毕业论文范文篇2 浅析第三方支付引发的洗钱问题及对策 互联网金融服务相比传统金融服务模式而言,有低成木、便捷、省时等优点,第三方支付作为以实际电子商务交易为依托,利用网络支付的金融服务形式,在我国获得了较人成功,第三方支付金融服务的额度、规模在逐年递增,而且服务的层次也在不断得以拓展,如企业的市场资金管理均已成为第三方支付涉及的服务领域。木文将剖析第三方支付的运作模式,基于反洗钱风险的防控目标来探析第三方支付引发的洗钱问题,并提出相应对策,建立一套完善的第三方支付洗钱风险防控体系,促进第三方支付服务的健康发展。 一、第三方支付相关理论概述 (一)第三方支付定义 第三方支付依附于交易商业行为的交易而存在,开展第三方支付金融服务的独立机构通过网络平台,参与两方之间信任度较低的商业机构或者个人之间的交易服务,在实际运营上,购方付款后相关款项首先“寄存”于第三方支付平台,供货方发货,而后在购方收到货物且无任何纠纷异议的情况下以通知方式将货款支付到供货方账户。第三方支付多依附于电子商务活动,以合作银行信用为依托,在一定程度上不存在信用问题。 (二)我国第三方支付服务发展现状 在我国,第三方支付包括包含网上支付、电子货币发行与清算、银行卡和票据跨行清算及几种代收代付服务方式,另外,第三方支付还存在于一些产品销量较人、信誉较好的企业,主要以预付卡业务的形式存在,通过系统终端处理第三方支付服务交易。在盈利模式上,我国第三方支付平台的利润源主要来白手续费和客户备付金,第三方支付平台将手续费与传统商业银行之间制定分利标准。而随着第三方支付市场竞争的激烈,一些第三方支付企业为提高市场份额,甚至处在亏损经营状态,而我国又进一步限制第三方支付企业动用客户备付金开展其他商业活动,在这样的状态下,第三方支付企业积极探索扩展利润源的经营模式,但就当下而言,第三方支付企业之间的竞争还处在价格竞争、服务质量、增值服务费等方面的竞争,第三方支付企业在业务运作过程中还未形成明确且稳定的新利润源。 二、第三方支付模式的洗钱风险分析 (一)网络支付的隐秘性造成的监管难度 诚然,互联网的兴起为支付服务带来了巨人的便利,且使交易双方的信任度得以上升,但是通过网络系统进行资金转移与直接汇款的支付方式相比,在交易的过程中,第三方支付机构还未建立完善的客户身份审核机制,通过电子商务平台直接进行匿名交易是较为容易的,这就很容易越过银行系统的身份审核监管体系,难以追溯交易资金的来源,给洗钱行为敞开了缝隙,在洗钱案件的查证过程中,一些虚拟物品的交易很难实现准确求证,交易过程较为隐秘,一些犯罪分子可以将赌博、贩毒等非法资金通过第三方交易平台实现“洗自”。 (二)交易记录的不完整导致查证困难 在第三方支付交易运作的过程中,出于客户信息安全的考虑,一般通过网络密钥对交易双方的身份信息进行保护。但是在对洗钱案例的监控和查证过程中,多采用跟踪交易记录的方式来进行,但以网络信息技术为支撑的用户资料及交易记录保护机制增加了案件查证难度。其次,通过网络交易,交易平台难以完全掌控交易的地点、时间等信息,使得交易记录信息有限,增加了在第三方支付领域开展反洗钱案件查处的难度。 (三)相关法律法规有待完善 近年来,第三方支付市场呈现迅猛发展态势,但是基于反洗钱为目的针对第三方支付的相关法律法规还不够完善,针对性立法的缺失,使得在第三方支付平台上出现的洗钱犯罪行为在法律责任追究上难度较人,法律法规的滞后是第三方支付市场反洗钱监控与查处难度人的重要因素,《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是我国第一部关于反洗钱的专门性法律,但是此法与我国刑法中均未涵盖第三方支付洗钱犯罪的相关监管内容。 三、建议 (一)基于反洗钱为目的加强对第三方支付企业监管 首先是源头管理,抬高第三方支付企业市场准入门槛,金融监管机构要在牌照发放环节加强对第三方支付企业的审查,包括对信息系统建设、客户信息审核软硬件等方面的审查要严格开展,严格按照《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的要求进行审查,从而在鼓励金融创新的同时,减小反洗钱案例查处的难度。第三方支付机构应完善信息系统建设,提高白身对客户身份信息、资信状况、业务范围等方面的审核和信息收集能力,从而有效配合相关机构对反洗钱行为的监管和查处,各交易主体也应在业务开展过程中做好客户信息的收集工作,各方要合作建立一个有反洗钱监管机构参与审阅的信息系统,保障反洗钱监管工作的常态化开展,从而在案件发生时能够收集完善的证据。第三方支付企业应不断完善反洗钱检测系统,加强技术能力,提高平台对交易信息的完整性。 (二)加强反洗钱技术队伍建设 不仅要在反洗钱监管部门建立一支具有专业信息管理知识的人才队伍,还需要第三方企业能够通过教育培训,提高业务人员、技术人员对反洗钱犯罪行为的敏感性,并拥有健全的支付业务知识和反洗钱技术知识,能够有能力及甲-发觉可疑交易信息,形成对洗钱行为的有效监督管理。 (三)商业银行要加强对备付金监管力度 第三方支付行为主要依托银行进行资金转移来完成支付行为,商业银行是备付金的实际管理者,故此,商业银行应该完善第三方支付备付金管理制度,对备付金进行实时监测,利用白身的信息优势,对备付金账户各种交易信息进行综合分析,及时将违规操作反馈至金融监管机构,形成对交易风险的及时预警。 猜你喜欢: 1. 本科金融毕业论文范文精选 2. 金融毕业论文范文大全 3. 金融研究毕业论文范文 4. 金融本科毕业论文范文 5. 金融毕业论文免费范文

你论文选题定好了吗?开题报告选题老师同意了?开题报告格式要求准备好了没还有什么不懂的地方可以问我,希望能够帮到你?你论文选题定好了吗?开题报告选题老师同意了?开题报告格式要求准备好了没还有什么不懂的地方可以问我,希望能够帮到你?开题报告的基本内容及其顺序:论文的目的与意义;国内外研究概况;论文拟研究解决的主要问题;论文拟撰写的主要内容(提纲);论文计划进度;其它。 其中的核心内容是“论文拟研究解决的主要问题”。在撰写时可以先写这一部分,以此为基础撰写其他部分。具体要求如下: 1.论文拟研究解决的问题 明确提出论文所要解决的具体学术问题,也就是论文拟定的创新点。 明确指出国内外文献就这一问题已经提出的观点、结论、解决方法、阶段性成果、……。 评述上述文献研究成果的不足。 提出你的论文准备论证的观点或解决方法,简述初步理由。 你的观点或方法正是需要通过论文研究撰写所要论证的核心内容,提出和论证它是论文的目的和任务,因而并不是定论,研究中可能推翻,也可能得不出结果。开题报告的目的就是要请专家帮助判断你所提出的问题是否值得研究,你准备论证的观点方法是否能够研究出来。 一般提出3或4个问题,可以是一个大问题下的几个子问题,也可以是几个并行的相关问题。 2.国内外研究现状 只简单评述与论文拟研究解决的问题密切相关的前沿文献,其他相关文献评述则在文献综述中评述。基于“论文拟研究解决的问题”提出,允许有部分内容重复。 3.论文研究的目的与意义 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 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 简单阐述如果解决上述问题在学术上的推进或作用。 基于“论文拟研究解决的问题”提出,允许有所重复。 4.论文研究主要内容 初步提出整个论文的写作大纲或内容结构。由此更能理解“论文拟研究解决的问题”不同于论文主要内容,而是论文的目的与核心。

我国农村发展路径研究论文

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任务是: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意义 (一)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与解决“三农”问题是相互统一的。在构建和谐社会的进程中,解决"三农"问题始终是全局性、根本性的问题。构建和谐的农村社会与城市不同,应与农村建设的实际紧密结合起来,把农村建设成为经济繁荣、设施配套、功能齐全、环境优美、生态良好、文明进步的社会主义新农村。 (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统筹城乡发展、实现共同富裕的根本途径。社会公平、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也是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基本特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要坚持以发展为重、发展为先,以经济建设为中心,通过加快农业产业化、农村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的步伐,不断缩小城乡差距,从而实现农村社会由温饱到小康,由局部小康到全面小康的跨越,最终实现共同富裕的奋斗目标。 (三)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农村"三个文明"建设的可靠保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是一个系统工程,对农村社会经济生活的各个方面都有明确的目标和要求,既包括物质文明建设,也包括政治文明建设、精神文明建设;既要促进农村经济发展,提高农民的生活水平,也要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提高农民的科技文化素质,形成良好的社会风尚。 因此,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新形势下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的重大战略部署,是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必然要求,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重大举措,是改变我国农村落后面貌的根本途径,是系统解决"三农"问题的综合性措施。 资料来源:

新农村经济发展对于“三农”问题的解决和我国社会整体经济发展以及全面现代化的实现意义重大。下面是我为大家整理的新农村经济发展论文,供大家参考。

新农村经济发展论文 范文 一:小康社会下新农村经济发展思路

摘要:对于当前我国农民利益而言,农村经济的发展是其实现的基础,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经济支撑。党的提出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要求,因此,推动我国农村经济发展,是小康社会的主要内容,同时也是关键所在。本文对当前我国农村经济发展状况进行分析,继而探讨如何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背景下进一步加快推动我国农村经济的发展。

关键词:小康社会;农村经济;新农村

一、当前我国农村经济状况

就目前我国农村经济发展状况来说,尽管产业结构方面有了一定的调整,却依旧是将传统的农业作为主要产业,很多农村居民依旧是将外出务工、粮食作物以及家禽养殖等作为主要的经济收入。相关的调查显示,当前我国农村局面中有大约百分之四十的收入是来自外出务工部分,有百分之四十五的收入是来自农作物耕种,只有百分之十五的收入是来自小家禽养殖。整体来说,农村经济发展过程中依旧是将外出务工以及传统农作物耕种作为主要的部分,传统作物自身增收比较难,同时效益也较低,农村中外出务工的人员越来越多,很多农村的劳动力涌向城市,继而使得当前农村经济发展缺少足够的人员支撑。产业结构不是十分合理,农村在增强作物 种植 的过程中没有重视畜牧业等方面的发展,对家禽养殖行业的发展及投入依旧十分低。此外,农产品自身的输出以及相关销售市场上的价格也不是很乐观,由于村民难以走出农村,加上经济发展理念和科学素质较低,很难真正找到销售和推广农产品的有效途径与 渠道 ,继而也就使得农村经济发展受限。

二、如何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背景下推动农村经济发展

(一)转变生产经营方式,调整产业结构

对农村的产业结构做出转变和调整,继而使得农村产业结构更加科学化以及合理化。加强对农村畜牧产业建设力度,使得畜牧产业进一步拉动农村经济发展,另外还应当进一步发展观赏种植业,伴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人们在物质追求得到满足之后,也开始有了精神层面的追求,对农村的产业结构加以完善和优化,继而有效避免农村的经济发展过程中产业结构层面上的单一性。对传统农村生产经营方式加以转变,使得其能够更好地向着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发展。

(二)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推动农村经济发展

对于农村经济发展来说,基础设施是其中一项硬性条件也是基础条件,基础设施建设是否做到完善在很大程度上直接影响和决定农村的经济是否会实现较好发展,要是基础设施不够完善,农村经济的良好发展往往就只是一句话而已。进一步加强我国农村的基础设施建设,不仅能够提高我国农村产业自身的抵抗风险的能力,同时还能够确保我国农村各个产业都能够顺利发展。进一步加强农村的基础设施建设,还有助于更好地引进优秀生产技术和农业生产 文化 ,真正实现农村经济发展中的改革与创新。需要注意的是,在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做到加强的同时,还应当依据自身的环境因素以及自身的地理位置等,突出发展自身的特色产业,积极进行招商引资,继而使得农村的产业效益能够得到充分的发挥,通过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以及完善来使得农村的经济发展得到不断完善。

(三)进一步加强村民思想 教育 ,完善产业理念

当前我国农村村民自身的思想观念比较落后,这样就需要基层的领导需要通过多种多样的方式和途径来进行宣传教育,继而使得村民自身的思想文化素质得到进一步的提升。比如说在农村的宣传栏中鼓励以及支持村民进行大胆创新和实践,引导农村村民摒除等要靠等落后的思想和意识,进一步宣传农民生活中农业发展的作用和重要意义,在农村积极构建文化站来实现科技兴农,通过这一文化站为农民更好地引进生产和种植技术,通过这样的方式使得农业生产能够实现增产和增加效益,同时还应当积极开发多种振兴农业发展的产业项目,多为当前农村居民积极谋划致富的途径和渠道。这就需要基层的干部在农村经济发展过程中发挥积极作用,多为农村产品拓展和寻找新的销售市场,积极招商引资以及创建新的企业,通过这样的方式使得农村中的人口有更多收入来源和机会,避免农村劳动力的流失,通过多方面的发展推动农村经济的增长。

(四)积极创造条件吸引大学生人才加入农村建设

人才是发展的关键,对于农村经济建设而言,大学生人才更是在其中发挥着不可获取的作用,通过创造以及完善农村环境和条件,继而吸引更多的农村大学生人才加入到农村经济建设中来。对于农民而言,农村为其提供了良好的发展和致富的空间与机会,可是当前我国农民自身的文化和素质水平相对较低,在农村经济发展过程中往往会有一定的盲目性,这样就需要农村积极引入优秀大学生投入到农村经济建设中来,其中大学生村官的招录机制就是其中一个相抵较好的方式和途径,大学生村官自身的文化素质较高,贴近农村之后,能够更好地了解农民自身的实际状况,能够更加有效的将科学知识和文化理念进行有效地结合,将其带入农村经济建设中来,使得农民自身的种植技术以及文化知识都得到进一步提升,引导农民走上发家致富的道路,帮助农村领导对产业结构进行有效地调整,对农村的经济发展模式进行逐步完善,继而使得农村经济发展得到有效的促进和推动,这样就需要国家和政府应当从财政等方面入手加大支持力度,使得对学生村官的待遇能够有所提高,使得其自身的发展机会和空间能够更加明晰,只有这样才能够吸引更多的大学生人才加入到农村经济建设过程中来。

三、结束语

综上所述,我国小康社会的建设需要农村发展的支持,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背景下,如何更好地推动农村经济发展成为当前社会需要亟待思考和解决的重要问题。农村经济在整个国民经济中占据重要比例,国家针对农村经济以及农业的发展出台了诸多扶持政策,但是就目前的状况来说,我国农村经济发展状况依旧有一些不完善之处,比如说农村产业结构不够完善,经营管理方面不够科学,农民自身的意识以及素质较低等等,这样就需要政府以及全社会共同努力,加大农村经济发展的投入力度,想方设法增加农民自身的收入,对农民的生活条件进行逐步完善,继而使得我国农村经济发展得到有效地推动,继而早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参考文献:

[1]张志强.新农村建设中的农村经济发展研究[J].安徽农学通报,2010.08.

[2]金红静.新农村建设中的农村经济发展研究:内涵界定与建设路径[J].湖湘论坛,2011.08.

新农村经济发展论文范文二:新农村经济与金融支持体系创建思考

【内容摘要】随着我国新农村的快速建设和迅猛发展,新农村经济的快速增长对我国社会发展和国民经济增长已经产生了举足轻重积极推动作用,金融业作为资金融通的主要渠道,在新农村的建设和发展过程中也起到了很大的推动作用。随着我国新农村建设进程的加快,针对农村发展的特定金融体系与服务也亟待完善和发展。研究分析新农村经济与金融体系建设的问题,对于稳步推进我国新农村建设有着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通过对河北省保定市顺平县台鱼乡葛家庄村、小水村、宅仓村、先锋村等村落深入走访调查发现,在一些并不是很发达的山区农村,金融业还是相当欠缺,这已经严重影响到部分新农村的建设和发展。本文基于我国经济与金融发展对新农村建设的现状及构想进行了分析与 总结 ,在此基上探讨经济与金融发展对新农村的作用机制,并分析我国新农村对经济发展与金融业体系建设的强烈需求,然后进一步通过实践论证我国经济与金融对新农村建设发展的重大的影响,通过深入调查总结出新农村发展对经济与金融支持体系建设的现状与构想。

【关键词】新农村;经济建设;金融支持

一、引言

在全新的历史背景下,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的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具有更为深远的意义和更加全面的要求。新农村建设是在我国总体上进入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发展新阶段后面临的崭新课题,是大时代发展和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当前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点难点都在农村,而重中之重又在偏远地区的山区农村。在我国,大部分农村地理位置以及自然条件是制约农村经济发展的主要因素,通过多年来的发展来看,地域性经济、人文性经济尤为凸显,以地域经济来划分可粗略划分为两大类:一是平原地区农村,二是山区分布的农村,从目前经济发展与金融建设体系的走向来看,平原地区农村的经济,特别是发达地区的周边农村配套与服务相对比较完善,而我国大部分山村经济的发展和金融体系建设与分布相对滞后,有一部分偏资源型山区农村除外。在河北省保定市西部山区几个村落调查中发现:目前,原有的信用站大部分基本已经撤销或者撤回乡镇,就连农民一些果品收入的钱款也必须去乡镇存取,一些小个体经营者、养殖和种植户的资金往来非常困难,更提不上小额贷款的金融支持了。这已经严重制约了山区新农村的建设和经济的发展。新农村建设是我国现代化发展的必由之路,是解决农业、农村、农民等三农问题的重要途径,尽管关于经济与金融对新型农村建设的支持研究还处在进一步探索和发展阶段,并且没有形成固有的服务模式,但无论是从理论方面还是实证方面,经济与金融体系发展都是新型农村建设与发展的源动力,为新型农村建设发展提供必要条件与支持,促进经济与金融服务体系的发展,为新型农村建设健康发展起到一定的推动作用。

二、新农村经济与金融支持体系建设的现状及构想

经济与金融服务体系建设是促进新型农村发展的一项系统工程,它涉及到全方位、多领域改革与发展。在充分认识新型农村发展的趋势、路径和主要特征的前提下,应更好地把握前瞻性和统筹性,不断加快金融服务体系建设和发展,更好地完善小微金融体系,强化金融功能,更为高效有力地促进我国新型农村经济发展和转型升级。

(一)现状。在河北省保定市西部山区走访调查中发现,造成经济发展与金融体系建设脱节的主要原因有以下几点:一是一些山区农村经济发展相对滞后,这些农村因为地块分散,机械化程度较低,资源匮乏,甚至有的地方还是靠天吃饭,设立的金融机构(信用站)成了摆设,根本就完不成指标,所以金融机构为了压缩开支,干脆撤掉或者撤回乡镇;二是随着我国城镇的飞速发展,大部分农村青壮年劳力涌向城市做起了农民工,即便是想设立信用站也没有合适的人选,据一部分村民介绍:由于缺少监管,原来的信用站工作人员出现过私自放贷,挪用等非法行为,造成诸多不良的后果,由于信任的缺失,个别农户宁可把钱埋到地下,也不肯放在信用站;三是新型农村建设中出现的新型金融机构缺少公信度,由于监管缺失,陷入非法集资,高利贷等怪圈,其中也不乏卷钱跑路的个别现象。综上所述,建设发展具有符合新型农村经济发展,又能保证金融机构利益和安全的途径亟待产生。

(二)构想。在河北省石家庄政府官方网站一则报道中了解到:“千场电影进社区、万场电影进农村”的大型公益文化活动已连续7年被列为石家庄市委、市政府为民办实事活动内容。石家庄市电影发行放映公司作为这项公益活动的承办单位,已先后与山庄老酒、古贝春酒业、河北经济频道、河北农民频道、北国商城、大中电器、长城汽车、百事可乐、光大银行、中信银行、兴业银行、长安区工会、裕华区工会、桥东区工会、新华区文体局、团省委等几十家重点企业和政府行政部门合作,为社区文化建设和企业宣传推介作出了积极贡献。目前我国大部分乡村已经在村村通的活动中受益,基础设施建设已经有了明显的改善,根据走访地区几个农村发展的特点,不妨这样设想一下:把偏远山区农村的产业归为三大类:一类是从事个体经营商户、一类为从事养殖产业的专业户、另一类则是从事传统的种植产业者,这部分群体年龄偏高。而个体经商户和养殖专业户对金融体系完善的需求基本相同,其主要特点是长期需求。金融机构可尝试抽调部分业务人员培训这部分群体的网络金融能力,也可以有针对性地安装存取柜员机等便捷金融设备,既方便快捷,成本也相对低廉。而种植专业户的特点是:正如老百姓所说的,一年一个秋,也就是说在经济发展过程中对于金融机构要求的服务时间段比较集中,一是春天播种的季节,一部分农民需要购进种子和化肥,一部分农民需要购进新型农机具等耕作设备。二是收获的季节,就是到了秋天。在走访的几个山区农村中,农民种植的品种大部分是:桃子、苹果、杏、柿子、葡萄等农副产品,在调查现场看到,一辆三轮车水果,以太行山磨盘柿为例,大概是卖700元左右,每天一个农户平均可采摘两车,由于采收的季节性很强,在抢收期间,大部分果农都把钱存放在家里,等到秋收结束后一次性存到乡镇的银行或信用机构,这不仅造成了很大的安全隐患,也白白地损耗了资源配置。可以有针对性、季节性地设立流动金融服务车,流动金融服务车可以有针对性地在农民需求的季节提供全方位的金融服务。在农民播种的季节可以小额放贷,以便于农民对种子化肥和农机具的采购,在收获的季节集中存储,有效地利用有限的资源,随着农民土地流转政策与土地、宅基地确权的政策推行,其对于农民和金融机构来说都不失为一种最佳的发展途径和机遇。此举能够完全有效地吸引民间资本,在一发达国家的农村与城镇化进程中,各国政府都有效地运用了各种金融服务支持和手段,充分体现了资本主体的多元化,资金来源的多渠道及投资方式的多样化,从而彻底实现了新型农村建设向城镇化发展进程中资金融通渠道。

三、结语

我国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经济建设与建设,主要指在全面发展农村生产的基础上,实现农民大幅增收、经济快速发展、方便民众的长期有效机制,千方百计增加农民收入,实现农民的共同富裕,努力实现城镇乡村和谐发展,大幅度缩小城乡差距,所以新农村发展对经济与金融服务支持体系建设的完善,探索新型农村经济发展背景下的新型金融服务体系具有更深远的现实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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