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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奥巴马的演讲的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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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奥巴马的演讲的论文

给你发个中文的 自己用百度 Google翻译一下吧。观《奥巴马开学演讲》有感 今天,我观看了《奥巴马开学演讲》的视频,无论是奥巴马作为美国总统的个人魅力,还是他对于自己演讲内容——“责任”的阐释,都令我深深折服,但令我感触最深的,却是一个名人在作演讲时的技巧。 正是由于这些技巧,为奥巴马的演讲添色不少,也是他所阐述的内容更加具有信服力。幽默 我自己就经常会因为一些毫无乐趣的演讲中“昏睡”,究其根本,我认为“幽默”是很大的一个原因。一场演讲是否精彩,关键在于他能否调动听众的胃口,能否使本来枯燥乏味、老生常谈的话题变得生动有趣,而这又是直接建立在演讲者的“幽默细胞”上的。 从奥巴马的演讲中,你可以毫无费力的找到演讲的幽默点。比如,奥巴马在讲述自己童年时母亲亲自教育自己是,用了这样一句“我妈总会用同一副表情看着我说:‘小鬼,你以为教你我就很轻松’”,引得全场一阵哄笑。其实这无意间便用自己的亲历证明的“我”与“你们”一样,“你们”宁愿放假赖床的心情我也能体会,没有大人、政客的味道,轻松,自然,更加亲近,而这也是我意识到的下一个点。亲和力 拥有亲和力的演讲者往往更能拉拢人心,这在奥巴马竞选演说时已经深有体现。那么,奥巴马是如何“拉拢”同学们的心,让他们乖乖听自己的话呢? “嗨,大家好!你们今天过得怎么样?我现在和弗吉尼亚州阿林顿郡韦克菲尔德高中的学生们在一起,全国各地也有从幼儿园到高三的众多学生们通过电视关注这里,我很高兴你们能共同分享这一时刻。” 这是奥巴马演说时的第一句话,他用第一人称、用对话的方式先向大家问候,其义为“我与你们同在”。或许就是这样一句话让一些本反感奥巴马的孩子也抛弃偏见,想要听听接下来他会说些什么。能够调动现场的气氛,提升听众对自己演讲的兴趣,这不就已经是成功过半了么,有了好的开头,接下来就容易的多了。摆事实,讲道理 是的,这就是议论文的一般格式。我自以为,作为一个总统,我无从评论他是否是成功的,但他“煽动人心”的演讲手法的确是不甚老道的。 为了引出“你们”在受教育上的责任时,他先讲述了自己儿时贫困,连学都上不起,但母亲坚持然自己接受家庭教育的经历,有力的证明了教育机会来之不易,希望同学们珍惜教育机会,做一个对自己以及未来负责的公民。 随后,奥巴马有摆出贾斯敏、安多尼和香特尔等人经历挫折人坚持接受教育最终成功的事例,证明受教育不一定是成功的必经之路,但却一定是一条捷径。增强了自己论证的说服力,令同学们开始“反思”。 讲道理,更不必说了,自始至终,道理,明显地,融入在字里行间,基本上没几句话都有他的道理在。 有这么多的闪光点在,我们凭什么不说奥巴马的演讲是精彩的,而我们有凭什么不深思自己在教育上应承担的责任呢。这不仅仅是一边简单的演讲,它留给我的是许多在不仅仅是演讲,更是在说话做人是的原则,我会不断学习这些技巧,让自己平时讲话更富逻辑,更能让人信服,毕竟这也是一个当代学生的必备素质啊。

只能说这样的一篇东西,只是一种煸情的东西,一种在那样的时刻用来鼓动美国人民团结协作,作出牺牲,共同应对危机的一件东西。觉得可以相信一个政治家的话吗?他把他的演说,建立在了三个基本点上。所谓引经据典。一是来自于开国元勋。他们所讲的,他们所做的。他们为这个国家所定下的宗旨,他们为这个国家所做出的表率。The capital was abandoned. The enemy was advancing. The snow was stained with blood. At a moment when the outcome of our revolution was most in doubt, the father of our nation ordered these words be read to the people:"Let it be told to the future world... that in the depth of winter, when nothing but hope and virtue could survive... that the city and the country, alarmed at one common danger, came forth to meet [it]."诗意的刻划,如此的煽情。同样的,面对眼前的危机,美国人民应当选择前进,选择拥抱困难,选择迎接风暴,选择继续传承自由的精神。二是来自于圣经。We remain a young nation, but in the words of scripture, the time has come to set aside childish things. The time has come to reaffirm our enduring spirit; to choose our better history; to carry forward that precious gift, that noble idea, passed on from generation to generation: the God-given promise that all are equal, all are free, and all deserve a chance to pursue their full measure of happiness.每个人都有追求他的幸福的机会。一如当年马丁.路德在同样的这个Mall上所说,I have a dream。更是煽情的东西,何况他自己就是一个杰出的例子。不是吗?一位黑人成为了美国的总统。所以,开始奋斗,开始拼搏,怀揣着梦想。上帝在庇护着你们。三是来自于美国的发家史。For us, they packed up their few worldly possessions and travelled across oceans in search of a new life.For us, they toiled in sweatshops and settled the West; endured the lash of the whip and ploughed the hard earth.For us, they fought and died, in places like Concord and Gettysburg; Normandy and Khe Sahn.今天的美国人们,也需要拿出同样的精神,一如我们的先辈们曾经的那样,一如我们的先辈的努力为美国所缔造出了繁荣与昌盛,and we are ready to lead once more。然后是他的总结:Our challenges may be new. The instruments with which we meet them may be new. But those values upon which our success depends - honesty and hard work, courage and fair play, tolerance and curiosity, loyalty and patriotism - these things are old. These things are true. They have been the quiet force of progress throughout our history. What is demanded then is a return to these truths.要不怎么人家是政治家呢。先说说这事。..., all are equal, all are free, and all deserve a chance to pursue their full measure of happiness。设想一下,成千上万的现在饱受战乱之苦的伊拉克人民,巴勒斯坦人民,涌入美国,他们说,“我也有一个梦想,我也有享用一个和平家园的权利”,在这样的一个经济危机的背景之下。美国会怎么做?美国人民会怎么做?除了把他们进行驱逐,除了把他们圈进难民营,还有其它什么吗?美国会对他们说,“all are equal, all are free"吗?可都是谁造成了他们的苦难?是美国,是美国所不遗余力支持的以色列。基于什么?基于一种莫须有的理由。再说一下这事。Know that America is a friend of each nation and every man, woman and child who seeks a future of peace and dignity, and that we are ready to lead once more。我感觉不出有哪个人不希望和平,与尊严的。也许对于“和平”、“尊严”有不同的定义方式?要么,就是这概念是可以玩弄的?美国是爱好peace与dignity的人的朋友吗?我看到的好像是,发行巨额的国债,适当的时候把美元贬贬值。朋友,都是这样account朋友的腰包的吗?朋友都是这样lead朋友的吗?我看到的还有,出现危机的时候,喋喋不休的抱怨他人,或者莫须有地树立起一个敌人,或者干脆来场战争来转嫁危机。朋友是不是都是这样利用人的?啊呀,Mr. Obama的声音一直在我耳边回响:To the people of poor nations, we pledge to work alongside you to make your farms flourish and let clean waters flow; to nourish starved bodies and feed hungry minds. And to those nations like ours that enjoy relative plenty, we say we can no longer afford indifference to suffering outside our borders; nor can we consume the world's resources without regard to effect.伊拉克人民是不是可以憧憬一下了?不过,有一件事确实是对, know that your people will judge you on what you can build, not what you destroy,当然,就更不是基于我这样的在这儿喋喋不休的行为。

《美国总统奥巴马第二任期就职演讲》之我见2013年1月21日,美国总统奥巴马在国会山公开宣誓后发表第二任期就职演讲。奥巴马的就职演说,强调了“人人平等自由”。但我认为这只是说法。中性的评价,这只是个口号;美化一点来说,这充其量就是个愿望。不客气的讲,“人人平等自由”在事实面前就是个术。因为美国做的事情比总统说的糟糕多了。1、国际。美国在建国200多年里,对美国以外的很多国家都发动了战争,难道这对别国的人民是“人人平等自由”吗?其中参与八国联军侵华,中国人深有体会;在1945年投放日本的2颗原子弹,美国士兵死的是少了,但日本人民却遭受了亘古未有的人类灭顶之灾。如果说这是过去美国犯下的罪恶,那么最近几十年在越南、科索沃、伊拉克、阿富汗、利比亚……杀死了多少人,这也是“人人平等自由”吗?除了战争,美国在世界经济上做到“人人平等自由”了吗?美国靠实力让美元成为世界货币,不久就不顾世界各国反对,单方面的让美元脱离金本位。大量发行货币,让美元不断贬值,让别国手中美元大大缩水。美国用自由贸易打开别国的市场,接着又用贸易保护主义把别国商品拒之门外……2、国内。“人人平等自由”只是安抚美国老百姓的安慰剂。美国人贫富差距很大,但美国人常常被“机会”面前“人人平等”的术糊弄过去。2008年的世界金融危机,是美国金融高管给美国和世界带来的灾难,但他们仍拿着比普通人高得多的工资。难道金融高管不管对错,都该高人一等,这难道是“人人平等自由”吗?美国的选举和国策都是有钱人说了算。试想:美国为什么是世界上罕见的没有枪支管制的国家?是枪支制造商用钱阻止了管制。这对死于枪支下的妇女儿童平等吗?美国为什么是世界上杀人武器最大的出口商?是武器制造商收买了政客。难道这对死于杀人武器下的世界各国人民平等吗?为什么当以色列发生冲突的国家、地区和人民,美国总是永远支持以色列?是有钱的犹太人收买了美国政客。以色列永远都对,这对其他国家、地区和人民平等吗?这次美国总统奥巴马第二任期就职典礼门票,最高炒到100万美元(约合622万元人民币)。这看似:是有钱人是用这笔钱买到的是奥巴马宣读誓词时,他身边那个风光座位。但研究美国政治献金的专家霍尔曼说:“这是特殊利益,尤其是有钱企业,把钱丢到总统脚边的大好机会。”“企业献金的真正目的,是买到进入白宫、影响白宫的方便之门”。 有钱能买通政要,政要能影响政府、白宫。这对无钱的人是“人人平等自由”吗?3、结论许多中国网友迷信美国到爱屋及乌的程度。难道美国真的就是那样毫无瑕疵?其实,30多年前,中国开始改革开放,美国像打开窗户后的一阵凉风让人清新。那是因为房间里的空气混浊。但几十年过去了,反复品尝这阵凉风,她已经不是那么完美了,甚至有些气味还刺鼻呛人。爱美国没有什么不妥,美国也是人类的一部分。但盲目褒美,而一味贬中,这就缺乏理性了。

那你就去白宫找星巴克了

论文答辩演讲奥

演讲稿也叫演讲词,它是在较为隆重的仪式上和某些公众场合发表的讲话文稿。下面是关于硕士毕业答辩演讲稿范例的内容,欢迎阅读! 各位老师: 大家好! 我叫xxx,我的毕业论文题目是《试论独立董事制度和小股东权益的保护》,毕业论文是在xxx导师的悉心指点下完成的,在这里我向我的导师表示深深的谢意,向各位老师不辞辛苦参加我的论文答辩表示衷心的感谢,并对三年来我有机会聆听教诲的各位老师表示由衷的敬意。下面我将本论文写作的理论和现实意义及主要内容向各位老师作一汇报,恳请各位老师批评指导。 首先,我想谈谈为什么选这个题目及这篇文章的理论与现实意义。 本文写于新《公司法》起草期间,独立董事制度是否必要订于公司法及公司法应如何加强对小股东权益的保护问题,都是学界讨论热烈的课题。对独立董事的问题,有从独立董事的责任探讨的,有从独立董事制度的可行性探讨的,有从独立董事和监事会的功能协调方面探讨的等等。对小股东权益保护的问题,有从公司法对股东权保护完善方面探讨的,有从少数股东权在股东大会中行使和保护探讨的等等。但是对独立董事制度的根本宗旨即是保护小股东权益方面探讨的不是很多。本文主要采用归纳、比较与实证的方法,在独立董事制度和小股东权效力保护的内在联系方面作一些肤浅的探讨,为独立董事制度的法定化做一些呐喊,也就如何完善独立董事制度以保护小股东权益提一点意见。 笔者认为,在新《公司法》中确立独立董事制度,使该制度法定化,并完善该制度以保护小股东权益具有极其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大家都知道,一项好的法律制度也是生产力,能促进经济的增长,近一、二百年来,在世界经济的飞速增长中,公司制度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而公司制度的基础是人民投资的热情,故股东特别是小股东的权益是否充分地得到保护关系到人民的投资热情并最终影响到经济繁荣。从国处的经验看,独立董事制度是保护小股东权益的有效手段,在我国特色下,如何引进独立董事制度、如何完善该制度保护小股东权益,以激励人民的投资热情对我国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意义重大。硕士毕业答辩演讲稿 近几十年的现代公司发展中,公司股份日益公众化、社会代、分散化,小股东因其在公司结构中所处的弱势地位,不仅要负担管理层机会主义行为的代理成本,还可能受到处于控制地位的大股东的侵害,保护小股东不受大股东与内部人滥用优势地位的损害是各国公司立法中共同面对的问题。与发达国家现代公司制度的形成更多地表现为自发性制度变迁过程不同,我国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更多地表现为诱导性甚至强制性制度变迁过程。政府在推动国有企业公司代过程中起到举足轻重的作用。 表面上看,公司化改革轰轰烈烈,大批所谓现代公司被“生产”出来。但是实际上,这种政府主导的公司化改革不可避免地带来很多先天性的缺陷,表现在股权结构上国有股权一股独大,流通股本所占比重过小且高度分散。在这种股权结构下,大股东利用其控股权选出占董事会绝对多数董事,实际控制了董事会,董事会基本上成为大股东的代理人,股东大会实际上成为大股东会议或大股东控制下的董事会扩大会议,使小股东的权益更容易受到损害。同时,我国公司治理结构的缺陷、监事会的形同虚设、股东权利保护机制的欠缺,对受损害的小股东权益无从救济。因此我国穷尽一切措施,保护小股东权益,更具迫切的现实意义。 各个国家都在探索保护小股东权益的`途径,其中独立董事制度不妨是一种行之有效的方法。独立董事制度起源于20世纪30年代美国许多投资基金的失败,因关联交易、投资基金公司的自我监督不足,公司和小股东的权益受到损害,使小股东失去了他们的投资。鉴于管理者、大股东和小股东之间利益存在的冲突,为确保小股东权益得到保护,美国国会于1940年通过《投资公司法》,要求投资公司董事会至少有40%的成员为独立董事,独立董事作为一项制度开始正式出现。在此后多年的发展中,独立董事制度在小股东权益的保护上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独立董事制度于2001年,由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以完善我国上市公司的治理结构和保护小股东利益为宗旨,正式引入我国。引入的这几年来,独立董事制度在保障了小股东的权益方面起了一定的作用,但是由于存在缺少法源基础、理论界对独立董事的作用认识不清定位不准、没给予足够的重视等问题,使我国上市公司的独立董事没有发挥好保护小股东权益的应有作用,更多的是在智囊与咨询方面发挥着积极的作用。理论界如何从独立董事制度是保护小股东权益的基石的高度定位该制度,并以应有的重视程度去研究完善该制度的措施,以促进立法界将该制度法定化,提升该制度的法阶效力,使该制度能在保护小股东权益上发挥应有的作用,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 其次,我想谈谈这篇文章的结构和主要内容。 本文分成三个部分,第一部分从独立董事制度的起源(产生的目的)、独立董事的本质特征“独立性”的内涵、及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结构中的作用来阐述独立董事制度是保护小股东权益的基石,明确独立董事对小股东权益的保护不是直接的而是通过其监督功能,监督内部董事和管理层来发挥保护小股东权益作用的。 第二部分从我国上市公司“一股独大”的股权结构特点及我国特色的“内部人控制”来阐明我国上市公司的小股东权益更容易受到损害;从我国公司治理结构中关于监事会具体规定中存在的缺陷来阐明我国的公司治理结构对受损害的小股东权益无从救济;从而推论出我国上市公司引进独立董事制度来保护小股东权益的必要性。同时,在这部分也叙述了独立董事在我国的发展,指出我国独立董事在实践上走在了制度的前面。并阐述了我国目前的独立董事制度,虽然在规范上市公司运作、使决策民主化及加强上市公司监督方面发挥了一定的作用,在一定程度上保障了小股东的权益,但是由于存在对独立董事的作用认识不清定位不准、缺少法源基础、独立董事制度的推行没发挥企业的自身作用和市场力量、独立董事和监事会等机构的关系有待理顺、独立董事的责任和回报不相称、独立董事的独立性、知情权和工作时间得不到保证等问题,使我国上市公司的独立董事没有发挥好保护小股东权益的应有作用,更多的是在智囊与咨询方面发挥着积极的作用。 第三部分是笔者从完善独立董事制度以保护小股东权益的角度提出的若干建议。包括建立公正的提名机制、采用“累积投票制”、保障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增加独立董事人数以加强小股东的代言力度等措施从程序规制上确保独立董事真正代表小股东权益;通过加强独立董事的激励机制、保证独立董事的知情权、明确独立董事的法律责任等措施从实体规制上明确独立董事保护小股东权益的权利义务;通过整合独立董事与监事会的功能定位、改变国有股“一股独大”的格局、培育独立董事的人才市场等措施为独立董事保护小股东权益创造环境条件。 最后,我想谈谈这篇毕业论文存在的不足。 这篇文章的写作过程,也是我越来越认识到自己学识浅薄的过程。虽然,我尽可能地收集材,例如毕业论文样本,但是由于识识能力的不足,在理解上有诸多偏颇和浅薄的地方,有些观点是幼稚的;也由于理论功底的薄弱,存有不少逻辑不畅和辞不达意的问题;因时间的紧迫及自己的粗心,在找印上也存在一些误、漏。以上种种,垦请各位老师见谅。无论如何我将继续努力。

马镫的演变论文研究

为了使研究尽量客观,我们尽可能地搜集经科学发掘或有准确出土地点的马镫,并参考相关的雕塑和壁画,一共选取了188件标本,绝大部分为实物马镫。由于个别地区实物标本贫乏,所以我们还选择了一些雕塑和壁画中的马镫作为补充资料。我们选取的标本年代主要集中在4世纪-9世纪。10世纪以后,马镫样式趋于统一,仅选取了这一时期有代表性的标本,以说明马镫发展演变的完整过程。尽管马销样式繁多,但是仔细分析,不难发现马镫的区别主要在于悬系部分。依据悬系部分的特征,种类繁多的马镫可以归类为四个类型,即直柄横穿型马镫、壶镫、T形柄金属马镫和8字形马镫。这四个类型既相互关联,又各自具有鲜明的地域特色。 镫柄为长条状,其长度与马镫通高之比约为二分之一,柄上部有穿,柄根部渐窄;马镫通体厚度相同,踏板略微向上凸起。此式马镫质地为木芯,三面包铜片或外包皮革。AI式马镫在3世纪中叶~4世纪中叶出现于辽宁朝阳地区,均出于鲜卑人墓葬中。 。镫柄较I式变短,为短粗的条状,其长度与马镫通高之比小于或等于三分之一,柄上部有一长方形横穿,柄根部略窄于上部。踏板微凸,其宽度与马镫通体厚度基本相同或略宽。AII式马镫质地为木芯,四面包铜片(通常鎏金)或铁片。AII式马镫4世纪开始流行于我国东北地区,5~6世纪流行于朝鲜半岛和日本。 镫柄为长条状,柄端带横穿的部分加宽,呈横置的长方形或方形。踏板宽于马镫通体厚度,有的踏板上还带有小突起。AIII式马镫最早的标本见于宁夏固原北魏漆棺画墓(固原县文物工作站, 1984: ),年代为484~486年(孙机,1996:122)。但是这种长直柄金属镫在我国流行时间不长,迅速为新式样马镫所代替;在朝鲜半岛和日本则一直沿用到7世纪。 镫柄大大缩短,其与横环连接的部分成短柱状,形似柄颈,从而使柄部看起来很像镫环上扁形的“耳”(苏联学者称为“带薄片耳”型镫),镫柄为圭首形或方形;穿位于镫柄的中部或下部。踏板一般都较为平直或略微向下弧,其宽度大于马镫通体厚度,但不像后来的金属镫那样踏板中间有一道突起的脊)。AIV式马镫质地为金属,以铁制为多,亦有铜制。目前我们所能见到的最早的AIV式马横标本是宁夏固原李贤墓出土的明器铁马镫,年代为569年。AIV式马镫的分布十分广泛,几乎传遍欧亚大陆各地。 银柄圭首形或方形,穿位于镫柄的中部或下部。镫环为马蹄形,踏板宽大,中间有一道横脊,两边略微下卷。AV式马镫均为金属质地,一般为青铜制。目前所见AV式马横标本均有豪华装饰,采用鎏金、包银或错金银工艺,制作极其精美,其中或有等级之分。这种马镫数量不多,只在内蒙古、陕西和俄罗斯米努辛斯克盆地发现了少数几例。 镫柄以方形为主,亦有圭首形;穿位于镫柄的中部或下部。踏板宽大,微微下弧,中间有一道横脊,两边下卷,有的踏板上还有接孔AVI式马镫以铁制为主,亦有铜制。AVI式马镫分布广泛,几乎遍布整个欧亚大陆。AVII式:镫柄进一步缩短,柄颈退化;穿变得宽大,其位置与镫环极为接近:一般位于紧接镫环上端处或在镫柄与镫环之间。欧洲维京人墓葬( 9-11世纪)中出现一种马镫:长镫环,镫环上端为宽大的穿,有的穿上还带攀。维京人的马镫基本上与AVI式马镫相同。AVII式马镫分布广泛,几乎遍布欧亚大陆。AVIII式:镫柄退化,仅存镫环,镫环梁部有穿。AVIII式马镫是10世纪金属马镫的典型代表,后来逐渐成为欧亚大陆马镫的主流。B型 壶镫。 直柄,柄上端有穿,整个马镫形似圆壶,将足前部包住。壶镫是一种有鲜明地域特色的马镫,目前只见于日本和朝鲜半岛南部。壶镫制作工艺分为两种:一种是先做出镫架,再把镫环前部的镫架包上皮革;另一种是用木头旋制出壶形镫。后一种马镫出现较晚,始见于7世纪。依据壶镫不同的制作工艺,可将其分两个亚型。Ba型:镫架包皮革壶镫,变化趋势与直柄横穿型马镫相似。据镫柄和踏板的变化,可以分为三式。·BaI式:长直柄,柄上端有穿,形似AII式马镫镫环前套上皮囊(表一,31)。BaI式马镫镫架为木芯包金属。无论从形制还是从材质,都表明BaI式马镫与AII式马镫有一定的渊源关系。可以说,BaI式马镫是All式马镫本地化的产物。·BaII式:长直柄,穿位于镫柄上端,踏板呈半月形(表一,34)。BaII式壶镫在6世纪采用木芯包金属雕架,6世纪末逐渐为金属镫架取代。·BaIII式:镫柄大大缩短,形成一个柄颈,将宽大的穿连接在雕环上,踏板呈半月形,镫架为金属制。Bb型:木旋壶镫,用木头旋制而成,其形制与BaII式壶镫相同,但材质不同(表一,36)。流行于7世纪。C型 T形柄金属马镫。带有T字形短直柄,踏板宽于马镫通体厚度。这种金属镫的T字形短直柄可能是直柄横穿型马镫的一种变体,因技术或其它原因无法做出穿部,而采用直柄上加横杠的工艺来代替。C型马镫仅见两件标本,均为铁制。一件发现于俄罗斯阿尔泰地区库德尔格,另一件发现于我国新疆克尔木齐。库德尔格墓葬年代为6-7世纪。克尔木齐那件马镫最初被认为是战国至汉代遗物(新疆社科院考古所,1983:图166)。从形制上看,这件马镫的踏板宽于马镫通体厚度,除了镫柄略有不同外,与郑仁泰墓、独孤思贞墓所出马镫非常接近,年代应在6—7世纪。最近出版的《新疆古迹大观》已正确将其断为唐代之物(新疆美术摄影出版社,1999年:340)。D型 8字形马镫。整个马镫的形状如同阿拉伯数字8,上面弯曲出的小圈为控系用的圈鼻,下面为销环。D型马镫均为金属质地,一般为铁制。该型马镫可分为两个亚型。Da型:马镫的镫鼻与横环连接部分不交叉,大多在镫环上方形成一个圆形或扁圆形的小圈鼻。这种类型的马镫亦有早晚之别,早晚变化主要体现在颈部的有无和踏板的宽窄,可分两式。·DaI式:长颈8字形马镫。镫鼻与错环之间采用长颈,形制上明显模仿直柄横穿型马镫,踏板略宽于马镫通体厚度。·DaII式:无颈8字形马镫。镫鼻与雕环之间无颈,踏板定于马镫通体厚度,有越来越加宽的趋势,晚期或带装饰。Db型:镫环与横鼻连接部分采用卷曲工艺,镫鼻呈圆形或三角形。8字形马镫起源于南西伯利亚,始见于6-7世纪,后来传人中亚和欧洲广大地区。这种马镫似乎从未向东方传播,中国境内、朝鲜半岛和日本至今尚未发现。8字形马镫具有鲜明的地域特色,采用西方传统的锻造工艺制作。而直柄横穿型金属马镫通常采用东方传统的铸造制作。8字形马镫的早期形式明显模仿直柄横穿型马镫。由于长直柄型马镫不适合用锻造工艺制作,长颈8字形马镫后来迅速被无颈8字形马镫取代。据以上讨论,马镫源于中国东北鲜卑墓出上的木芯长直柄马镫。5世纪在亚洲北方出现的金属马镫是在木芯长直柄马镫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后来对欧亚大陆军事变革产生直接影响的是金属马镫。直柄横穿型马镫和海东的壶镫以及南西伯利亚的8字形马镫均有渊源关系,后两种类型的马镫是在直柄横穿型马镫影响下,结合当地制作工艺特色发展起来的。

下面的网站里还有很多(一)第一部分,叫“密集型步兵时代”,主要是讲希腊、罗马的步兵方阵,特别是重装步兵的阵法。作者强调,早期作战,主要靠步兵,不靠骑兵。当时人认为,只有懦夫才骑马(24-26页和29页)。步兵是亦兵亦农的公民,骑兵是蛮族雇佣兵。交战讲究的是在两国交界的平坦地区(《左传》叫“疆埸”)速战速决(23页),双方禁止使用诡计和暗器(29页),和《左传》的“皆陈曰战”差不多。重装步兵的衰落,是因为出现外族人和低贱者当兵。我国也有“野人”当兵的历史转变和蛮夷当兵的悠久传统。希腊、罗马的步兵(infantry)是来自拉丁语的infans,本义是“儿童”,我国叫“徒卒”。《孙子》有“视卒如婴儿”的说法;重装步兵(hoplite),来自希腊语的hoplon,本义是“甲”、“盾”,我国叫“带甲”。这只是古代兵种之一,希腊、罗马还有车兵和骑兵。中国早期,商周和春秋战国,兵种组合是车、步组合,术语叫“乘法”。当时戎狄也使用战车和步兵(见师同鼎铭文和《左传》昭公元年的“毁车以为行”)。战国晚期和秦汉,匈奴入侵,是用骑兵作战,因为和他们作战,我们也开始重视骑兵(如赵武灵王和汉武帝),兵种组合是车、步、骑组合,特别是步、骑组合,南方还有水师。车兵和骑兵,数量没有步兵多,但地位比步兵高。这是我国。其情况与希腊、罗马不尽相同,但不会悬殊太大。此书的问题是,它是有意突出步兵和水师,不讲车兵,骑兵也说得很少。这种讲法,不是全貌。我怀疑,它是从现代军制追溯,故意夸大步兵和水师,贬低车兵和骑兵。车兵衰落较早,骑兵兴起稍晚,二次大战后,骑兵才逐渐退出历史舞台,被坦克、装甲运兵车和卡车取代,转赠给警察。例如本书提到的亚德里安堡之役(378年)就是哥特骑兵重创罗马步兵的著名战例,作者推崇的罗马兵书,维吉提乌斯的《关于军事问题》,也是强调步、骑混合。他们的情况与中国类似。作者把步兵传统拉成一条线,写得非常生硬。(二)第二部分,叫“石堡时代”,主要是讲中世纪。作者强调,即使中世纪,步兵也是主要兵种,骑兵不是(他是从两者的数量比例讲)。他说,骑士的作用,是文学的渲染和夸大(140-144、148-151、163-164页)。这一段,因为有蛮族入侵(如匈奴人、日尔曼人、凯尔特人、斯拉夫人)和海盗入侵(维京人),特别喜欢筑城堡(fort)。修碉堡、筑要塞是中世纪传统。欧洲的城堡和中国的城不一样,多是堡垒性质的小城,类似我们的障塞(如汉居延、敦煌、张掖、酒泉的障塞)。大工程,5世纪有哈德良长城和安东宁长城(在英 格兰),8世纪有丹威克土垒、查理曼运河和奥法堤。它们也是因山为势,堑河为堤,和中国的长城有相似性,但没有我们那么长。当时攻城,主要靠围,不靠攻。真正攻城是流行于“火药革命”后(14-15世纪)。因为有火炮出现,防守技术也相应改变,开始把原来的城堡改为棱堡。巴黎的军事博物馆就有很多棱堡模型。这一部分,也是采取突出重点的写法。问题是,作者强调的主要是古典传统的延续,而不是蛮族的贡献(很多蛮族都骑马,维京人也是以船载马进行抄掠),以及它在蛮族影响下的变形(骑兵变骑士,和步兵类型的古代战士形成对比),所以,还是继续贬低骑兵。其实,步兵取代骑兵,重新成为主要兵种,是16世纪的事,在此之前,还是起很大作用。不然,他们的情况就很怪诞,跟亚洲这边接不上,对“骑兵革命”在世界军事史上的意义也是抹杀。筑城是防骑兵,火药是助围城,这才是顺理成章的写法。 (三)第三部分,叫“枪炮和帆船的时代”,主要是讲16-18世纪的近代欧洲,即我们说的“船坚炮利”。“枪炮”(guns)是从古代的远程武器弩(crossbow)和抛石器(ballista或catapult,此书译为“弩炮”,它是“火炮”的前身)发展而来。枪,是火药和弩的结合(中国叫“铳”);炮,是火药和抛石器的结合(中国的“炮”,本来就是指抛石器,加上火药的抛石器还是叫“炮”)。我国有弩和抛石器,西方也有,但他们没有火药。14世纪,经蒙古人和阿拉伯人介绍,他们有了火药,然后才有了“枪炮”。“帆船”(sails),西方也有,但原来没有指南针,船是船,炮是炮。指南针和炮舰都是中国的发明。1200年,指南针传入欧洲。1320年,火炮传入欧洲。然后他们才有炮舰(1350年)。他们把“炮”和“舰”结合起来,发展很快,不但增加了活动范围(和马在陆地上起过的作用一样),而且可以远距离杀伤,让对手够不着,像阮小二把李逵到水里打,把对方气得不行。海湾战争、科索沃战争和最近的阿富汗战争,又重演了这一幕。17-18世纪是欧洲革命的时代,他们对内是争取自由,对外是野蛮征服。征服靠什么,就是靠“船坚炮利”。此书讲西方的征服,主要是讲对美洲的征服,一是西班牙对中南美的征服(在这一部分),二是美国对北美的征服(在下一部分),其他只在第十章讲了一点,即英国对印度、北美的征服。西班牙征服美洲,他们的对手没见过马,也没见过铁刃兵器(虽然美洲有三个地区制造青铜器),更不知枪炮为何物。他们的对手是名副其实的“手无寸铁”。西班牙人是凭这三大法宝,外加天花等疾病(起了生物武器的功能),取得“丰功伟绩”。他们把当地土著几乎杀光,移非洲奴隶填美洲,是历史上最大的种族灭绝战争,除了“罪恶滔天”,没有其他词可以形容。二次大战后,德国人向犹太人忏悔,但这三百多年里,A字打头的所有各洲,他们的冤魂孽鬼,却得不到抚慰和道歉(这才是真正的“历史教科书事件”)。这是西方历史不能进化的原因。 (四)第四部分,叫“机械化战争的时代”,主要是讲19-20世纪欧美列强间的战争。 (1)19世纪,主要是讲拿破仑战争(1803-1815年),以及克里米亚战争(1853-1856年)、普奥战争(1866年)和普法战争(1870-1871年)。当时的参战国也是后来两次大战的参战国。它是后来两次大战的演习(法、德、俄是主要对手)。 (2)20世纪上半叶,主要是讲两次世界大战。1900年,八国联军占北京,这件事对中国很重要,但此书不讲。它讲的都是大国间的战争。第一次世界大战(1914-1919年),是英、法、俄、美与德、奥、土争霸,德国和俄国最倒霉,造成法西斯与共产主义。第二次世界大战(1939-1945年),是美、英、法为一方,德、意、日为一方,苏联为一方的“战国时代。当时各国都是合纵连横,你拉我,我拉你,互相转移灾祸,苏联和美、英、法并没有两样(和帝国主义打交道,不能不采取帝国主义立场)。此书对苏联有政治偏见。讲一次大战,还是说列宁是德国间谍,布列斯特和约是帮德国忙。讲二次大战,也是把很多必讲的东西,故意略去不提。讲战功,没有苏联。讲死人和损失,也没有苏联。更不用说中国。就像美国电视台转播的奥运会,光显美国了,最多的篇幅都是花在夸对日海战和原子弹。两次大战后,英国衰落,美国是大英帝国的继续。它躲在地球背面,缺乏反殖民主义教育和社会主义洗礼,有很多偏见。 (3)20世纪下半叶,即1990年以前,是所谓“冷战时期”。它是一个让帝国主义倍感屈辱和右翼政客技痒难忍的时代(特别是对“美丽的帝国主义”)。法国一挫于奠边府(1954年),二挫于阿尔及利亚(1962年)。美国一挫于朝鲜(1950-1953年),二挫于越南(1965-1973年)。60-70年代,凡是有社会良知的人,全都谴责美国,包括美国人自己,让他们丢了脸,他们难过归难过,错是不会认,心里想的光是洗刷耻辱。这个时期,战争已远离欧洲,像西方的很多礼物(动乱、贫穷),被转送给亚、非、拉美。它们主要是发生在落后地区,特别是远东和中东(还有北非)。很多都是“代理人战争”。这两个地区,中国和伊斯兰世界,是世界古老文明的继承者,推行现代化阻力最大,当然是他们的眼中钉。最后,此书是讲海湾战争(1991年),此役已属后冷战时期。作为幸福结尾,美国打了翻身仗。

冷兵器的脚步比起我们嘴里的那对犬齿,更能说明人类自食肉动物进化而来的,也许是人类用于屠杀动物和同类的各种工具。冷兵器千奇百怪,其中不乏非常美丽的东西。至今收藏家都会为自己拥有一柄匈奴弯刀或大马士革剑而自豪。这些东西经过了时间的洗刷,其中一部分还可以发现曾经染血,无论是研究文明史的学者还是只对人们用什么东西打架感兴趣的普通人,都难免会为之着迷。对咱们中国人来说冷兵器依然是个尚未退离视野的东西;它活跃在两个领域——面向过去的武侠,和面向一切的科幻。 大约三万年前,人类开始把坚硬的东西绑在木棍上做成最原始的长矛,一般是动物骨头或石块,打磨得尽可能锋利。斧子和弓箭也是非常古老的武器,随着金属、主要是青铜在兵器制造上的使用,许多工艺复杂、样式精美的兵器出现了。三千年前的苏美尔人的标准装备是头盔、护甲、长矛和盾牌。可以想像,刚刚出炉的崭新盔甲穿在身上非常漂亮,但到后来就锈得绿油油的。人类用了很长时间完成了单兵武器的发明,但要想进行大规模的集群作战,还要求军队有良好的机动性。战车和骑兵也就渐渐进入了统治者的视线。 那时一般用青铜打制车身,只有一对车轮,军士和驾驶员站在车上,用弓箭和短矛杀伤敌人。一开始人们并不怎么内行,站在车轴上方,忍受着每一下微小的颠簸,而且马匹稍一抬身子就会让整个车身上仰;后来军人们向前移动站位,让马匹承担部分体重,这样一来战马就不需要再频繁地拉住上仰的车轭。脚下站稳了的军人们放开了手脚,战斗变得残酷起来。 “阿马宗女战士下车步战;眨眼间锋利的短枪就射穿了她的青铜胸甲,把她连马串在了一起。然后一只有力的手伸过来拔出投枪,女孩和她的马哆嗦了一下就死了。”在《奥德赛》里不仅仅写了凶险的投枪四射的战斗场面,还展示了兵车的厉害,“……又一枪刺中了迪那俄司的膝盖。就这样,阿喀琉斯像暴风猛吹着山林的野火一样势不可挡。他的战车碾轧着人的身体,鲜血喷溅在车轮上。” 我国春秋时期,尤其是赵武灵王之前,战车是最流行的主战武器。品种很多,有的保持了一般车辆的两对车轮。当时“千乘之国”已是很强大的军事实体,战争的规模很小,比起战国后期动不动就点兵数十万,要把对手打得亡国灭种,只能算小冲突了。但由于常年的、多边的战争,使军事思想有了很大的发展。比较典型的一战是晋、楚城濮之战。晋国军队先用虎皮覆盖在马匹身上,使对方的战马受到很大的惊吓;然后以一支偏师佯做溃败,诱使楚军追赶,拉长了战线;最后用世家子弟组成的战车精锐从侧面横击,将楚军截为两段各个击破。这一仗可能是最早的分割包围战例。 按人类学家的观点,车轮是个巨大的技术进步,但战争的逻辑决定了——骑兵上场。 人类很早就有驯马的历史。但骑兵如果不结成大群就不是战车的对手,随着战争的规模扩大,骑兵这种比较俭省的作战集群开始流行起来。在马镫没有发明之前,骑兵作战有很大的局限性。沉重的宽剑或斧子往盾牌上猛力一击,就能让一个威风八面的骑士摔下马去。但当那两个小小的踏脚板一出现,局面就发生了大的变化。 对马镫的作用,我国的顾准先生描述得最全面: “在有马镫之前,骑士的坐位是不牢靠的。马嚼子和刺马距可以帮助他控制他的骑乘;没有马镫的鞍子可以固定他在马上的位置,可是他的作战方法还是受到了很大的限制。他原初是一个运动迅速的射手和投枪手,剑战是不行的,‘因为没有马镫,你那位挥剑的骑士,当他出色地大挥转他的剑猛砍他的敌人的时候,只会落得一个打不中敌人却自己翻身落地。’至于说到长矛,他是在肩膀末端挥动的,打击力量来自两边和上臂肌肉。马镫使力量大得无比的一种打击方式成为可能,现在骑士可以稳稳地横矛于双臂与躯干之间来攻击他的敌人,打击不仅来自他的肌肉,而且来自他本身和他疾驰前进的骑乘的联合重量。 “马镫,除了有鞍鞯和马匹所提供的前后两方的支撑之外,又加上了侧面的支撑,于是有效地把马和骑士融合为一个足以发挥前所未有的强力的单独的战斗单位。战士的手不再直接用于打击了,它只用来指导打击的方向。马镫就这样用马力代替了人力,无限量地加大了武士损害他的敌人的能力。无须什么准备步骤,它立即使马上白刃战成为可能,而这是一种革命性的新战斗方式。” 历史上有很多次著名的骑兵会战。最富有想像力的骑兵当属蒙古人,他们发明了很多新鲜的战斗方法,被誉为“天下第一骑兵”。其标准装备是牛皮甲、弓箭、短斧和单钩枪。他们善于合作,在战场上寻找有利位置,“百骑环绕,可围万众”。他们善使弓箭,但在大战役中,那柄能把人从马上拖下来的钩枪更具威力。铁木真击溃金军主力,拔都围歼日耳曼-波兰联军都是经典战例,最典型的是“长子西征”在匈牙利首都佩斯特城的一战。当时的欧洲人喜欢列队出击,在教堂的悠长钟声中,一个个步兵盾阵和重装骑兵队鱼贯出城;蒙古人则低姿前进,遇到敌军主力冲锋就一哄而散,用弓箭阻止敌军的追击。匈牙利人在城外的第一战就荻得了胜利,使蒙军无法逼近城下;后来追兵受不了蒙古人的乱箭,就用马车围了一个大圈,上悬盾牌,主力呆在里面等待来日的决战。蒙古人抓住机会进行大迂回,完成包围后故意放了个口子,最后心慌的匈牙利人夺路而出,被对手驱赶到沼泽和灌木林中,狠加屠戮。当然,蒙古人也有硬碰硬的时候,一旦主帅认为时机已到,精锐部队(有时甚至是扩卫王族的怯薛军团)就会手执近战武器“穿凿而入,砍将夺旗”。他们虽然射术精良,遇到身着重铠的欧洲骑兵并没有多少用处,许多时候,被斧子劈翻以及被钩枪拖下来踩踏而死的人的数量远远多于被弓箭射杀。 说到弓箭,就不能不提到我国能工巧匠的作为。宋朝人被史学家认为比较文弱,屡受人欺,实际上他们发明了很多厉害的兵器。“六年襄阳”就让来犯的蒙古人流够了血。宋朝人用来守护城墙的战弩非常精良,床弩和踏张弩都是样子漂亮而又威力巨大的装备,尤其是一种称为“神臂弓”的踏张弩,用单脚踩拉弓弦,肩射,很适合单兵作战。床弩要比踏张弩大得多,往往有多条弓弦,某些品种的床弩要用辘轳甚至马匹来拉开,射力之强令人胆寒。 像炮弹一样,床弩和踏张弩的用箭比起单弓短得多,分量很重,十几台床弩的一次齐射可以让城下一个云梯方阵土崩瓦解。樊城一役,蒙古军队用几个梯队轮流进攻,经过了十四个昼夜的苦战才拿下,说明他们始终没有找到对付宋朝强弓硬弩的方法。 俗话说:北马南船。我们既然讲了半天骑兵,就不能不给战船一席之地。古希腊就有专用作战的船,一般用于接船近战,双方力争跳到对方的船上相砍相斫,打得难看。不过他们的船造得很好,船身细长,吃水浅,速度快而转身灵活。火炮出现之前,东亚的战船应该说是世界上最出色的,像朝鲜李氏王朝军队用来打日本人的“龟船”,整个就像个乌龟,桨手和射手都被覆盖住,令对手奈何不得。宋朝水师也很厉害,襄阳会战中,郢州民兵乘坐一种双体船顺汉江春潮而下,转战数十里水路,一夜间毙杀元军万余人,突防入援。这种船没有一般意义上的船底,跳上船来的敌军往往莫名其妙落入水中,不懂水性的立被盔甲拖沉;有水性的,刚一冒头就挨上长枪和拖钩,死得非常不值。 相比之下,那种我们从《三国演义》里看来的高大的楼船并不是什么好的战船,他们非常笨重,无风的时候靠桨手划动,速度极慢。有风的时候,他们又比不上欧洲带着巨大冲角的双桅战船。 随着经济的发展,富有的城市有了大量的金钱和足够的技术来构筑又高又厚的城墙。想要吃肥肉的对手必须发挥自己的聪明才智,才能抵消掉对方的优势。攻城器械随之五花八门起来。撞城锤是最早的攻城器械。公元68年罗马人进攻犹太人的帕塔约塔缄,战士们在水平放置的篱笆的掩护下将撞城锤运到堀下,结果犹太人用巨大的城墙砖把撞城锤砸断了,随之殉难的还有好几个勇敢的罗马军人。这一战的结果是罗马人最后用云梯强攻获胜。抛石机是比较有效的攻城器械,蒙古军队攻华沙时就用了抛石机。这种武器利用杠杆原理,水平放置的横梁上短的一头系上沉重的物体,长的一头是用来射石的皮兜。瞄准好之后,军士砍断拉住皮兜的绳子,短的一端被巨物压下,皮兜里的炮石即被发射。蒙古人的抛石机大概是当时个头蕞高的,绰号“回回炮”,最初是由波斯人教给他们的使用方法。这些抛石机大的有三丈高,可以将一百公斤重的炮石射出数百米远,再高的城墙也能越过。古籍上曾经记载“回回炮”在攻襄阳时发挥的巨大作用:“中人立毙,中地下陷三四尺”,比较单薄的民房挨上一两炮就会倒塌。华沙一战,蒙古军队用抛石机射出大量毒烟球,弄得全城都弥漫着砒霜和狼毒的烟雾,守军无以为抗,只得投降。 攻城塔是一种古老的器械,公元1世纪的罗马人就懂得使用它了。那是一个可以活动的城楼,当主将发现城墙上的薄弱环节后,人们就将它向前推进,然后躲在里面的兵士把他们手中的东西射出去——箭、石块、火把乃至自己的防身匕首。逼退守御者后大量的兵士就沿着攻城塔横搭着的梯子冲上城墙。守御者并非没有机会,强弩射出的数十支火箭完全可以把攻城塔点着。对付云梯一般用几人合抱的大木,奋力一撞就让它连人带梯翻倒,侧面一根飞来的绳钩——如果钩得准的话,也可以把云梯拉垮。但无论怎么做,攻守双方都要付出很大的代价。 征城掠地的战争给胜利者带来了财富和荣耀,留给失败者的则是痛苦和屈辱。喜欢征服的民族对获得战功十分热衷,兵器和战利品渐渐成为人们身份的象征。我们现在的身份象征是手提电话或车钥匙之类的东西,倒退数百年,人们的虚荣心又是怎样满足的呢? 欧洲的贵族子弟往往在战争中身先士卒,几百年的习惯使他们的文化融入了这样一种观念:有钱的人想当贵族就必须为自己的国家上战场。东方“先天下之忧而忧”的则是文人。不过,对身份高贵的骑士而言,全身披挂意味着与其他军士没有了区别,那种连头部都包得严严实实的重型盔甲太不方便,于是盾牌上的家族纹章诞生了。一张狮子的脸,七只飞燕,或者一个月桂花冠图案都成为别人不能也不敢假冒的荣誉象征。 至于东方,游牧民族对战功的奖赏一般是名马和美人。一个蒙古武士出征时往往带上好几匹马。财物和封邑则是东西方都惯于采用的奖赏方式。我国北方人有时用随身带的佩刀表示身份,但更多的时候,一匹用黄金装饰鞍辔的大宛名马是他们最想得到的东西。 随着宋、元两朝开始使用火药,冷兵器渐渐地、可以说是非常缓慢地退出了世界战争舞台。滑铁卢战役可以当做一个很经典的例子。大炮和步枪已经是主战武器,铁甲骑兵却依然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第二次世界大战中,苏、德的几次大战役也使用了骑兵。我国抗日战争中的徐州会战,汤恩伯的骑兵部队两翼包抄,十分管用。这一仗的关键当然是王铭章将军之苦守滕县,滞敌于坚城之下;但动用古老的骑兵来加快开进速度,使更现代化的日军陷入包围,不能不说是一招得分的好棋。 随着军事技术的现代化,科学家和工程师成为一个国家最有力的“武器”,二战时期就有一些著名军人抱怨“那些穿燕尾服的家伙夺去了我们的光荣”。现代战争使杀戮越来越成为一项远距离的单调工作,无法再让人们抒发狂暴激情。这对爱好和平的广大民众来说是件好事。 但我们必须正视这样一个事实:斧子砍进人的肩膀跟按下导弹发射按钮是不同的,几千年的文明不足以改变一个存在了几百万年的生物的本性。人类对创造和破坏是同样的喜爱,相比之下,冷兵器的破坏力远没有现代武器那么可怕。我们只能寄希望于人类的可塑性,否则就会应验了一些科幻大师对我们自身的判断: 理性的产生,最终意味着一个星球生物圈的灭亡。

汉代。汉代是中国古代历史的第一个黄金时期,其初步奠定了中国后世2000年的大致疆域,从此使“天下一统”的观念深入汉民族的内心深处,并且在经济、政治、文化上对周边地区甚至远至中西亚都产生了巨大影响,第一次使中国作为一个稳固强大的帝国登上世界历史的一级竞争舞台。汉朝之所以能够取得如此辉煌的成就,原因之一就在于其强有力的军事力量,这一力量的最重要来源就是它能征善战的骑兵部队。扩展资料:马鞍和马镫是全套马具中继马嚼和缰绳之后最重要的发明。在没有鞍镫的时代,人们需要骑跨于裸马的背上,仅靠抓住缰绳或马鬃并用腿夹紧马腹使自己在马匹飞驰的时候不致摔落。但这种方式是很不可靠的,首先是长时间骑马容易疲劳,同时在奔跑的马背上也难以有效地使用弓箭,而在近战中,骑手无法随心所欲地使用刀剑和长矛,劈砍或刺杀落空、双方兵刃的撞击等都随时会令骑手从马上滑下。因此的训练难度极大,规模难以成型,战斗力也不及后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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敬业与乐业读到《敬业与乐业》,心中有一些感触。 梁启超先生的演讲《敬业与乐业》,深入浅出地阐述了人们对待职业的态度问题,论述了敬业与乐业的重要性。梁先生根据自己的亲身经验,指出“责任心”和“趣味”跟“敬业”与“乐业”的关系最为密切:“责任心”就是“敬业”,“趣味”就是“乐业”。他认为做事必须具备责任心和善于“从职业中领略出趣味”。一个人对待自己的职业,能够有责任心,有趣味,发扬敬业与乐业的精神,专心致志做圆满,就是“人类合理的生活”。 “一个人对于自己的职业不敬。从学理方面说,便是亵渎职业之神圣;从事实方面说,一定把事情做糟了,结果自己害自己。所以敬业主义,于人生最为必要,又于人生最为有利。”启超先生不愧贤达,于理于事,对问题分析得事鞭辟入里,很有指导意义。教师于我而言是谋生的职业,因而我切不可因为我自己的随便和不敬而亵渎教师的称号以致于害了自己丢饭碗。 孔子“其为人也,发愤忘食,乐以忘忧,不知老之将至”的生活,是人类生活的理想境界。“乐业”的心绪是对待职业的最佳心态,孔子又说:“知之者不如好之者,好之者不如乐之者”,如果每个人都能从自己从事的职业中寻求无限趣味,那工作起来能不负责任吗?工作能做不好吗?我如今从事的教师这个职业而言,辛苦是毋庸说的,哪个行业不辛苦那?但辛苦之中也有乐趣——与同事交流的乐趣、因学生成长的乐趣、自身发展成功的乐趣……众多的乐趣充溢着我们的工作过程。设若我们把乐趣理解为轻松、理解为毫无约束的自由,恐怕这种乐趣是无法寻找的。 退一步讲,假如我们没有达到乐业这种境界(像我就存在差距),那就把“乐业”当作一种人生理想。可能明天我不做教师这个职业,“乐业”依然是我的职业理想,有这种职业理想,才能履行好自己的职业责任。 让我们为了明天的乐业,今天开始敬业吧!

1、《演讲技巧(第2版)》 苏吉·西登斯、刘芸、朱瑞博 世纪出版集团/上海人民出版社 (2006-07出版)2、《演讲态势表达技巧》 谢伦浩 石油工业出版社 (2004-01出版)3、《实用演讲技巧》康苏珊 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 (2004-01出版)4、《商务演讲技巧》 安妮·劳斯 (Laws.A.) 人民邮电出版社 (2008-08出版)5、《演讲写作技巧(第2版)》 谢伦浩 石油工业出版社 (2006-04出版)6、《向卡耐基学习演讲口才的技巧》 曾强 大众文艺出版社 (2009-11出版)7、《我的管理课堂演讲技巧课堂》 Tim Ang,姜旭平 上海交通大学出版社 (2008-01出版)8、《成功演讲技巧》 琼·戴兹、冯丁妮、马军 海南出版社 (2008-06出版)9、《成大事必备的99个演讲技巧》 盛安之 企业管理出版社 (2008-01出版)10、《卡耐基演讲说话技巧》 黎皓咏、黎皓咏 中国纺织出版社 (2003-09出版)11、《得心应口:100%的口才与演讲技巧》 汤小映、汤小映 黑龙江人民出版社 (2004-01出版)12、《大学演讲(理论与语言技巧)》 武小军 电子科技大学出版社 (2006-08出版)13、《演讲语调变化技巧》 谢伦浩 石油工业出版社14、《高效能演讲技巧:如何创作并发表赢得听众的演讲(第2版)》 罗斯·杰、安东尼·杰 经济管理出版社 (2005-11出版)15、《演讲语言技巧与实践》 唐树芝 湖南师范大学出版社 (2003-01出版)16、《实用演讲与发言技巧》 美国职业出版社、高彬 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 (2003-01出版)17、《朗文名人演讲精选和技巧解析》 冯景照、蔡宇茗、林锦和 凤凰出版传媒集团,译林出版社 (2007-04出版)18、《怎样掌握演讲口才技巧》 宏森 中国民族摄影艺术出版社 (2005-04出版)19、《演讲技巧/管理技巧丛书》 欣德尔 (Hindle)、蒂姆·欣德尔著、张再兴 上海科学技术出版社 (2000-03出版)20、《领导者演讲技巧》 叶金龙 浙江人民出版社 (2001-04出版)21、《演讲的技巧》 张志雄、李文科 内蒙古出版社 (2003-10出版)22、《演讲写作技巧》 谢伦浩 石油工业出版社23、《演说文体写作技巧与艺术/中外演讲文化系列丛书》 刘建祥、刘建祥 湖南人民出版社 (2003-10出版)还有期刊文、硕士论文,需要再联系吧。

黑人总统奥巴马议论文素材

[陆港澳译名] 奥巴马 [台湾译名] 欧巴马 [英文] Barack Hussein Obama 个人资料全名:贝拉克·侯赛因·奥巴马(小)(Barack Hussein Obama Jr.)(台湾地区译为欧巴马) 党派:民主党 身高:186cm 生日:1961年8月4日 出生地:夏威夷檀香山 居住地:伊利诺伊州芝加哥市 公职:第44任美国总统(第56届、第43位)(任期:2009年1月20日——2013年1月20日) 伊利诺伊州联邦参议员(2004年首次当选) 伊利诺伊州州参议员(1997-2004)(2005年1月3日–2009年1月3日) 职业背景:1993-2004,Miner Barnhill & Galland律师事务所律师(伊利诺伊州芝加哥) 教育背景:1983年获哥伦比亚大学文学学士学位(曾经在美国加州西方学院攻读两年,后转至哥伦比亚大学) 1991年获哈佛大学法学院法学博士学位 婚姻状况:1992年结婚,育有二女(大女:玛丽亚Malia,生于1999年;小女:娜塔莎Natasha,生于2001年) 宗教信仰:联合基督教会(新教) 著作:《希望无畏:开垦美国梦的思考》(The Audacity of Hope: Thoughts on Reclaiming the American Dream)[2006]; 《父亲留下来的梦想:种族与传统的故事》(Dreams from my Father: A Story of Race and Inheritance)[1995] 奥巴马出生于夏威夷。父亲是肯尼亚一名黑人经济学家,母亲是美国一名白人女教师。父母在奥巴马两岁的时候分手,在听说父亲1982年在肯尼亚死于车祸前,奥巴马只见过父亲一次,奥巴马跟着母亲和姥姥姥爷长大。 父亲贝拉克·奥巴马是一名在夏威夷念书的肯尼亚留学生。母亲安·邓纳姆是一个白人,原本来自堪萨斯州。当邓纳姆与老奥巴马结婚时,她刚好18岁。这一段婚姻很短暂,老奥巴马离家前往哈佛大学念经济学的博士学位,就把年轻的妻子和年幼的儿子奥巴马(那时他才两岁)抛下了,他没有钱带上妻儿同去。毕业后,他更是带着另一名美国女人露丝回到了肯尼亚,露丝成为他的第三任妻子,因为在家乡他早已娶了一任妻子。 父亲离开了,奥巴马跟着母亲长大。邓纳姆后来嫁给了一名印尼石油公司的经理罗罗·素托罗,素托罗由于工作的关系需要去雅加达,于是,邓纳姆带着6岁的奥巴马去了印尼。奥巴马在印尼度过了四年的童年时光。 10岁时,母亲与继父离婚,奥巴马回到了夏威夷,大部分的时间他和外祖父、外祖母生活在一起。邓纳姆带着她与素托罗生的女儿玛亚又回到印尼。当时,邓纳姆生活十分困难,她自己在攻读人类学博士学位,还省吃俭用供儿子读书。奥巴马老少儿童时期奥巴马一家挤在一个很小的公寓里面。奥巴马的外祖父换过多份工作,先做过家具推销员,还当过一名很失败的保险经纪。外祖母在一家银行工作。但奥巴马竟然进了夏威夷普纳后私立学校,这说明小家伙很会念书,但家里负担不轻。夏威夷普纳后私立学校是夏威夷乃至全美最优秀的私立学校,具有百年历史,学费昂贵,但凡有点钱财地位的人无论如何都是要把孩子往里塞的。一旦进去了,父母脸上有光,小孩前程似锦。 一谈到这件事,邓纳姆总是半带自豪地认为,奥巴马继承了他父亲的智慧,沿着他父亲成功的道路在走。 在2004年7月,民主党召开全国代表大会,奥巴马被指定在第二天做“基调演讲”。所谓“基调演讲”,就是民主党人阐述本党的纲领和政策宣言,通常由本党极有前途的政治新星来发表,1988年做“基调演讲”的人就是时任阿肯色州州长的克林顿。奥巴马不负众望,他亲自撰写演讲稿,并发表了慷慨激昂的演说。在演说中他提出消除党派分歧和种族分歧、实现“一个美国”的梦想。 45岁的奥巴马演说极具魅力,灿烂的笑容更虏获许多民众的心。与过去有意竞选总统的黑人前辈相比,奥巴马是首位在初选前民调获得全国性支持的明日之星,打败2008年民主党总统候选人的热门人选之一的希拉里,成为民主党总统竞选人。 奥巴马在短短两年多的时间里就已在政坛造成一股旋风,甚至有人把“奥巴马现象”拿来与前总统肯尼迪1960年挟带强大人气进军白宫来相提并论。

《知识就是力量》人之所以能够与一般的动物区分就恰恰在于人拥有无穷的知识以及丰富的情感,确实是这样的,人一旦没有知识的陪伴,那么与行尸走肉又有何分别?所以人需要拥有知识,因为知识会带来无穷的力量。知识是一盏照明灯,指引你前进的方向,由而改变人的命运。诸葛亮一生博览群书,从《出师表》中我读出他那“将率三军,北定中原,兴复汉室”的霸气,从空城计我看出他机智聪慧。之所以刘备会三次请求诸葛亮出山,正是因为诸葛亮拥有无穷的知识,也正是因为他的知识使蜀国由弱变强,他也由一介平民成为一国丞相。现任美国总统奥巴马从小表现出对知识的渴望,虽然家境贫困,但依然坚持买书自学,因为他的知识成为美国第一位黑人总统。可见有了知识,人会变得有价值,可见知识改变人的命运。知识是一台动力充沛的发动机,使国家不断前行,不断发展,逐渐走向强大。在全国解放后,中国政府希望在外留学,发展的科学家们能回国建设祖国。钱学森等有名爱国科学家回国进行建设,这表明一个国家想要强大,离不开知识人员的建设,这正是无论古代还是现代都要进行考试去选举人才的原因,国家的建设不能没有知识人员的支撑,不能没有知识的支撑。但在改革开放前,中国十分落后,主要原因可能因为许多拥有知识文化人员下放到农村进行劳动改造,缺少了拥有知识文化的人员,所以我国停止了几十年的发展,远远落后于很多国家,可见知识对于一个国家同样是多么重要。知识是一艘探索未知世界的航船,使人类不断改变,不断进步。从冷兵器到飞机、坦克。从原始社会到现代资本主义社会,从混沌无知到探索宇宙奥秘。人类不断进步着。当人类踏上月球的那一刻,我看到广阔无垠的宇宙,星光闪烁着,人们不禁感叹着知识的伟大。正是国为有了知识,人类才能不断进步,也许还有许多事物人类还不知道,但人类相信知识改变人类,知识使人类进步,知识是无穷的力量。时间是有限的,然而知识是无限的,就像鲁迅买辣椒熬夜看书一样,我们也要抓紧时间求知,也许我们不必像鲁迅那样熬夜,但认真在学校求知我们做得到,珍爱时间求知让生活充实、美好。知识就是力量,是无穷的力量,这种力量使所有处于地球上的人们受益无穷,所以赶紧去感受这种力量吧!

奥巴马的成长故事奥巴马是美国历史上第一位黑人总统和首位非洲裔总统,他的母亲无疑是一个伟大的教育者。奥巴马的母亲突破种族偏见嫁给黑人,在于奥巴马的父亲离婚后依然胸怀宽阔,为其父亲树立良好形象,并让奥巴马从小接受精英而多元化的教育,这些非常难得。我记得在翻译《我父亲的梦想——奥巴马回忆录》一书的过程中有些很难忘的细节。比如奥巴马小时候六岁跟随母亲去印尼以后,由于母亲没有钱送他去国际学校,只好就送他去了普通当地的印尼学校,而这些学校使用当地语言教学。尽管如此,奥巴马母亲却深知早期教育的重要性,她加倍努力自己亲自辅导奥巴马的教育。每周星期一到星期五,她都会在凌晨四点叫奥巴马起床,然后教他三个小时的英文,然后奥巴马再去学校接受当地教育,妈妈还要去上班。每天凌晨四点就起床教育自己的儿子三个小时,一周连续五天,这需要怎样的毅力和付出?并且他的母亲对他的寄望很高,从小教导奥巴马做人要诚恳、坦率、有主见。奥巴马的自信、魄力和拉近不同人群的能力,以及面对强势女性能处之泰然的特点,无一不反映了母亲的影响力。他们母子俩虽然长时间远隔重洋,但始终关系密切。奥巴马后来在写给自己两个女儿的信中提到母亲对他的教育:“这正是我在你们这年纪时,外婆想要教我的功课,她把独立宣言开头几行念给我听,告诉我有一些男女为了争取平等挺身而出游行抗议,因为他们认为两个世纪前白纸黑字写下来的这些句子,不应只是空话。她让我了解到,美国所以伟大,不是因为它完美,而是因为我们可以不断让它变得更好,而让它更好的未竞任务,就落在我们每个人的身上。”奥巴马的母亲把独立宣言念给奥巴马听,从小对他进行自由、民主和美国精神的教育,并且从小给他灌输了“领导国家”的理念,她对奥巴马说:“你不能像那些只顾享乐的人一样,总是坐等着机会送上门来。”正因为懂得抓住机会,才使得奥巴马总是能在机会面前抢先一步。这种对高层次理想的培养更是极难见到,当然也就造就了非同寻常的未来总统。这种严格要求的教育方式也被奥巴马运用到教育自己的两个女儿,奥巴马在给10岁的马莉娅和7岁的萨莎写的信中敦促女儿在看到错误事物要挺身而出矫正,并努力工作让其它人也能获得“你们所拥有的机会”,他希望她们能成为有同情心和有责任感的女性,以助建造一个充满梦想和希望的世界。奥巴马给她们设立以下家规:1。不准出现以下行为:抱怨、哭闹、争辩、纠缠和恶意嘲笑。2。自己的事情自己做,比如给自己冲麦片或倒牛奶,自己叠被子,自己上闹钟等等。3。如果干家务,每星期能从爸爸那里领得1美元零用钱。4。要求两个孩子安排充实课余生活:马莉娅跳舞、排戏、弹钢琴、打网球、玩橄榄球;萨莎练体操、弹钢琴、打网球、跳踢踏舞。成功的家庭教育应是,家长注重锻炼孩子独立的生活能力,可以宠爱,但不应溺爱。要有计划有意识地培养孩子的独立能力,要求一致,持之以恒。奥巴马要求孩子自己整理床铺,自设闹钟,自己起床穿衣服,干家务等,能锻炼和培养孩子的独立性、自制力、坚韧性等良好的个性品质,孩子也应参加力所能及的家务劳动,这样就能逐步形成劳动的习惯。除了很好的家教之外,奥巴马成长的过程中书籍对他的影响很大。他在美国哥伦比亚大学和哈佛大学读本科和研究生,这两所大学都是美国最顶尖的大学。学校的图书馆是奥巴马当年在哥伦比亚读书时花时间最多的地方,常常一呆就是一整天,在哥伦比亚大学期间,书籍是奥巴马最好的伴侣和朋友。现在网上最流行的一张奥巴马照片就是他在哈佛读书是手捧一本书的照片。读书的好习惯和博览群书性格帮助造就了奥巴马的成长与成功。在战后美国历届总统中,奥巴马可能是最爱读书的,而且读书的也的确很多。从他自传广博的知识和优雅流畅的语言中我们能猜想他的阅读是非常丰富的。美国媒体也认为,他是美国很长时间以来难得一见的“有文化的总统”。他在自传中提到,每次遇到问题时,他都会找来相关的书阅读,希望从书中得到些启示。奥巴马认为塑造他人生、最感动的书是《圣经》。还有莎士比亚的悲剧,不管《哈姆莱特》还是《李尔王》,每一部悲剧都那么丰富。你可以一年读一次,每年都读,年年有新意,年年都有你不曾留意的东西,书里有对人性两难境遇的洞察,非常有力著名文学学者李欧梵说:“即使奥巴马选不上总统,他也有足够资格成为一名作家。”并称赞该书是“富于文学性的大手笔”。从回忆父亲到回忆自己的幼年经历,从因身份焦虑而堕落到回到非洲寻求来自父亲的梦想,青年奥巴马的人生围绕寻求非同寻常的种族身份而展开,并被附上了找寻梦想的内涵。这样很符合政治家自传要达到宣传自己的“政治正确”的目标。当然,奥巴马又是那么诚恳地展现了他的意图,自传结构被安排得精巧别致。其中的对话和细节如同小说般生动精彩,遣词造句也凸现了英语的晓畅优美。奥巴马善于用细腻的文字氛围和诚恳的姿态带领读者去探究他最初的“政治缘起”。就这一点,奥巴马不当政治家也是个优秀的作家。于是我想到,听奥巴马的竞选成功演讲时那些让人记忆深刻的句子,我相信他的演讲稿多数是他亲自写就,因为它们的风格、遣词造句与他这本自传的语言都是一致的晓畅优雅。奥巴马的文学修养是很高的,他还喜欢一些文学性极高一般人很少涉猎的着作。奥巴马在当选总统后曾与阿根廷总统克里斯蒂娜·费尔南德斯通过电话。他在电话中谈了对阿根廷的了解:“大学时曾认真看过博尔赫斯和科塔萨尔的小说,因此非常了解。”奥巴马除了爱读《圣经》外,第二喜欢的书是什么呢?有人说就是多丽丝·古德温写的《对手团队:亚伯拉罕·林肯的政治天才》。这本书很详细地介绍了林肯内阁的内情,有人望文生义,说奥巴马在选择内阁人选方面,效仿林肯,让白宫内布满了在政治上相互竞争的对手。奥巴马爱读有关林肯的书,是很自然的。除了本书外,还有人看到,去年11月中旬时,奥巴马拿着卡普兰的《林肯传》一书。奥巴马今天当选美国总统成功,与他有一个很好的母亲,很好的家教传统和他爱好博览群书是密不可分的,且不管奥巴马未来的政治主张如何,单就其家庭教育、他母亲的育儿方式和他博览群书的习惯来说,是值得我们欣赏或予以借鉴的。延伸阅读:出生:奥巴马1961年生于美国的夏威夷。他的父亲老奥巴马是夏威夷大学的肯尼亚留学生,母亲邓纳姆是堪萨斯州白人。他们的婚礼是瞒着老师和同学悄悄举行的。当时夏威夷刚刚成为美国第50个州。这里是全美思想最开放的地方,因此白人与黑人的婚姻司空见惯。生父离家:1962年老奥巴马远赴哈佛攻读经济学博士,他想学成后回到肯尼亚。但他在那里还有一个妻子。最后奥巴马的父母选择了离婚。老奥巴马是在哈佛签字同意离婚的。老奥巴马1983年死于车祸。印尼童年:1967年奥巴马的母亲与夏威夷大学的印尼留学生苏托洛结婚,并带着奥巴马去了雅加达。奥巴马在天主教小学上学,这个块头比别人大的小外国佬总是显得很突出。他学会了和其他小孩一样吃豆腐和天培(一种大豆做的发酵食品),跟他们一起踢球、爬树摘番石榴,也不在乎同学的戏弄和“黑鬼”的绰号;他还学会了印尼语。母亲:在印尼时,母亲竭力在儿子的人生中补上黑人那一课。下班回来的她会带回美国民权运动的书籍,以及美国黑人歌手玛哈丽亚·杰克逊的磁带。她期冀种族融合,她给女儿买的布娃娃有着各种肤色,玛雅(奥巴马的同母异父妹妹)说,就“像一个联合国”。奥巴马曾在自传《来自我父亲的梦想》中写道:“在我的生命中,她(母亲)是独一无二的永恒。在她身上,我看到了最仁慈,最高尚的精神。我身上的所有优点都源于我的母亲。”在最近的一次父亲节演讲中,奥巴马再次谈到自己的单身母亲,称“她一直努力维持家庭生计,别的孩子有的她也会满足我们,扮演着父亲和母亲的双重角色”。外祖母:1971年,奥巴马10岁时,母亲把他送回夏威夷的外祖母身边,入读精英预备学校。此后很长一段时间,他都跟外祖父母住在一起。他的外祖母在上世纪60年代末70年代初是夏威夷银行第一个女性副总裁。她深具美国中西部人谨慎与苦干的本性,奥巴马越长大越觉得外婆对他具有潜移默化之功。奥巴马曾在一次竞选中深情地提到外祖母:“她和母亲一起养育了我,她一而再再而三地为我作出牺牲,她爱我就像爱整个世界。”放荡不羁的时代:外祖母为了补偿奥巴马遭遇的不幸,把他送进火奴鲁鲁最好的大型私立中学普纳荷。他从5年级开始一直读到12年级,并于1979年毕业。在中学阶段,开始明白世事的奥巴马被混血身份困扰。倍感失落的奥巴马经常在夏威夷海滩和街头游荡、逃学,甚至吸食大麻和可卡因,以“将‘我是谁’的问题挤出脑袋”。放荡不羁和英俊的奥巴马在17岁时与一名美丽的女生坠入爱河,但他仍经常背着女友拈花惹草。“中学时候的我是每一个老师的噩梦,没人知道该拿我怎么办。”大学时光:高中毕业后,奥巴马先是在加州“西方学院”就读两年,之后转学至位于纽约市的哥伦比亚大学,并在那里主修政治学,重点研究国际关系。在1983年取得文学士之后,奥巴马在国际商务公司工作了一年。芝加哥社区工:1985年,奥巴马搬到芝加哥,成为一名年薪仅1。3万美元的社区组织者,负责与芝加哥教会合作搞慈善活动。其间他主导了一个非营利计划,协助当地教堂为穷困的居民举办职业培训,帮助失业的工人安顿生计。奥巴马到现在都认为这是他“曾受到的最好训练”,他后来还把这段时间定性为一种“寻根式”的精神觉醒。哈佛法学院:在芝加哥当义工3年后,奥巴马进入哈佛大学法学院,并在毕业前一年当选全美最具权威的法学杂志《哈佛法学评论》104年历史上首位非洲裔主编。这是人才济济的哈佛法学院所有1600名学生当中的最高荣誉,奥巴马首次获得了全国性的认可。1991年,奥巴马在哈佛获得了“极优等”法学博士的学位。成家立业:回到芝加哥后,奥巴马选择了一家专门受理民权诉讼的律所工作,当了多年的“穷人代理人”,并于1992年与此前在另一家律所实习时认识的小他4岁的律师米歇尔结婚,生下两女。米歇尔出身芝加哥的工人家庭,高中毕业后考入普林斯顿大学,后来又进入哈佛法学院,曾任芝加哥大学医学中心副主任。而从1993年至2004年,奥巴马也在芝加哥大学法学院兼职教宪法学。步入政坛:1996年,35岁的奥巴马从芝加哥第13区——海德公园区以大幅的优势被选入伊利诺伊州议会,两年后取得连任。进入国会山:2002年秋,在州议会待了不到6年的奥巴马,找到该州新上任的参院民主党领袖E·琼斯,说服后者让他代表伊州民主党竞选2004年的联邦参议员。他在2004年7月27日以一个候选联邦参议员的身份,应邀在民主党全国代表大会上发表主题演讲。奥巴马不负众望,一讲成名,3个月后,他以70%比27%的高票当选为联邦参议员,成了美国历史上第五位,同时又是第三位普选产生的非洲裔联邦参议员,也是目前国会中唯一一位非洲裔参议员。问鼎白宫:2005年1月4日,奥巴马宣誓就任联邦参议员,但他在国会100名参议员中排名仅第98位。2007年2月10日,在伊利诺伊州首府斯普林菲尔德,奥巴马终于宣布参选2008。他借用林肯1858年在此地着名演讲《分裂的房子》的寓意称:“我们能打造一个更有希望的美国。在林肯呼吁结束分裂、团结一致的老议会前,希望和梦想仍在延续。”2008年11月4日奥巴马当选美国第56届总统。

nature may appear irreverent to an unpardonable degree. Usu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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