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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年人养老模式的研究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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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年人养老模式的研究论文

人口城镇化步伐的加快和人口流动方式的改变,导致相当多的老年夫妇和独居老人固守乡村,也使养老关系中的载体与对象发生了空间分离,养老的难度增加。由此产生了一系列问题,具体体现在以下方面: 1、经济收不高,生活质量较差。目前我县除部分留守老人享受低保外,绝大多数老年人没有养老保障。农村留守老人的经济来源主要依靠自己的劳动所得和子女贴补。据了解,老人的劳动主要是种地,但因子女不在身边,许多农活要请人,成本高,收入低,很多老人农忙时都舍不得花钱请人帮忙,致使劳动强度极大。随着孝道观念的不断淡化及子女在外务工谋生压力的加大,子女贴补缺乏稳定性,农村老人的经济收入更是少得可怜,因此,老年人生活相当俭朴。2、生活缺乏照顾,孙辈抚养负担重。由于子女不在身边,日常生活的一些小事,对农村留守老人而言都成为难题。同时,子女外出打工后,部分老人独居或配偶同居,大部分的老人与孙辈组成“隔代家庭”。还有不少留守老人的子女全部外出打工,仅留下老年父母及未成年的小孩,留守老人基本上没有子女在身边照顾。因此,老年人极害怕生病,害怕没有人照顾。很多老人都谈到“有子女在身边要安心得多,有个照应。”并且留守老人代为照顾的孙辈0—4个不等,负担极重。有的孙子年纪小,不能离身,给老人农作及家务劳动带来极大不便。3、隔代教育问题突出,心里压力较大。如果单从照顾孙辈的生活起居方面而言,只是增加老人的生活压力,增加劳动强度。但对小孩教育方面心理负担更重,主要因为农村老年人大多数识字不多,无法辅导小孩的学习,担心学习成绩差。特别是目前农村交通、通讯得到迅速改善,电视、网吧到处有,孩子在外的时间长,担心发生一些意想不到的事情。老年人总觉得管理小孩力不从心。当孩子上中学后,由于相处时间大幅减少,孩子自控能力差,老人家庭管理鞭长莫及,这让老人极度担心却又无法监督管教。 4、家庭氛围缺失,精神生活单调。老年人口身体素质的下降和生理的自然老化,决定了老年人的晚年生活并不仅仅需要经济保障,精神慰藉也同等重要。农村老年人过惯了苦日子,对物质生活往往没有过高的奢求,因此来自于子女的精神慰藉是老人身心健康所必不可少的。据调查,子女外出后,电话就成为留守老人与子女交流沟通的主要方式和精神慰藉的主要途径,除此就是子女逢年过节回乡探家。而实际上,有些老人连这样简单的基本精神慰藉都没有,有的子女一去就是多年却杳无音讯,有些老人甚至“不知子女是死是活”由于子女不在身边,农村留守老人大多过着 “出门一孤影,进门一盏灯”的寂寞生活,缺乏家庭温暖,使他们倍感孤独。特别是独居老人感到有时候心里话没处诉说,有时间没法打发,很可能出现抑郁症状,觉得生活没有意思。随着年龄的增高,留守老人行动越来越不方便,他们与外界的接触也相应地越来越少。除了看电视、聊天,老人基本上没有别的消遣方式,精神生活异常单调。5、医疗难问题突出,健康保障丞待加强。在调查中发现,农村留守老人常年患病的比率高达70%以上,许多人是多病缠身。由于子女务工带来的收入提高,加之新农合的实施,留守老人就医条件虽然有所改善,但仍然处于较低水平,留守老人也只是对于一般的小病可以治疗,普遍存在“生不起病、拿不起药”的情况。而且老年人发病往往具有突然性,家中无人或抢救不及时,可能会错过治疗时机,导致严重后果。对农村留守老人来说,“小病抗,大病拖”,已成了一种潜意识。农村留守老人除了存在上述这些主要问题外,留守老人家庭很容易成为盗贼的目标;而缺少青壮年男子在家中,也很容易沦为弱势群体,造成利益受损。三、对策与建议综上所述,劳动力外流引起的家庭结构、居住距离的变化直接和间接地削弱了家庭的养老功能,导致老年人的代际支持特别是经济和情感支持的减少,同时引起了隔代家庭的增加,加重留守老人的劳动、生活、精神以及抚养孙辈的负担。因此,为了适应这些变化,社会必须作出相应的调整。(一)坚持政策导向,着力构建良好环境。 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根本目的是为了人的和谐发展,经济建设、社会建设亦如此。政策导向体现了一个价值观的导向问题。因此,在制定政策时,应坚持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站在人性化的角度,从提高生活质量、稳定家庭关系的角度出发,立足构建和谐社会、和谐乡村、和谐家庭,审视和对待农村留守老人问题。在经济布局上应尽可能考虑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就近就业,大力发展本地经济,充分发挥本地非农产业务工成本低以及打工、务农可以兼顾的优势,吸引农村剩余劳动力就地转移,这既缓解了农忙时节和农村公益事业劳动力短缺的矛盾,又可以缓解“空巢老人”、“留守儿童”无人照管等社会问题。(二)坚持制度支撑,健全保障体系。一是完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以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社会慈善为主要内容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加大农村社会救助和农村社会福利投入,保证保障性收入分配到位。积极争取上级放宽条件,扩大农村低保比例,力争把符合条件的农村留守老人纳入低保范围,从经济上保证留守老年人达到基本生活水平。二是完善农村养老保障制度,逐步建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逐步由家庭养老方式向社会养老方式过渡。三是加大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做好宣传工作,扩大覆盖面,特别是力争把留守老人全部纳入新合疗范畴。如果财力允许,可以在中央、省财政补贴的基础上,适当提高合作医疗的报销比例,切实地解决农民特别是留守老人“就医难、费用高”的问题。四是要彻底打破城乡分割的二元化制度,给予进城农民工以市民待遇。在居住权、劳动保障权、子女教育权、医疗、福利等各方面给予农民工和城市市民同等待遇,降低农民工在城市生活的成本,彻底实现外出务工农民的身份和职业转变,促使农民工由“单飞式”转移向“挪窝式”转移,实现由暂时性转移向永久性转移方式的转变,尽可能减少留守老人的数量,让尽可能多的外出务工农民有一个完整的家庭。同时,各级应共同协调努力,妥善安排城市外来人员的子女上学问题,降低外来人员在城市生活的门槛和限制,从而减轻老人因为子女外出而产生的隔代照料负担。(三)坚持创新方式,夯实经济供养基础。 1、多方争取资金。农村老人(包括留守老人)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稳定家庭关系和农村大局作出了积极重大的贡献,全社会都应当自觉承担他们的养老扶助责任。要坚持舆论宣传引导、政策推动、制度促进等方式,引导多方各界出钱出力,参与解决农村老人特别是留守老人养老资金问题,形成家庭、企业、社会、个人、政府等多方共同出力、踊跃分担的局面,确保妥善安排留守老人问题资金需要。 2、发展农村地方经济,加强社区经济“养老”的支持力度。社区是老年人最集中的地方,也是社会支持过程的展演平台。社区对农民养老的经济支持,是非常重要的。但这一点要以雄厚的集体经济为基础。村组应从各自的资源(并非仅指自然资源)状况出发,以市场为导向,大力发展村办企业和集体经济。是那些不能下地从事重体力劳动及经济来源较少、较单一的留守老人们就可以发挥自己所长,在村办企业中从事一些力所能及的劳动,使老年人学会“自我保障”,为“老有所为”创造条件,增强老人们的自信心,提高老人的社会地位,增加他们的经济收入,提高物质保障。 3、增加农业创收,增强子女支付养老费用的能力。政府应立足于实际,在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基础上,积极地探索农业的规模化、产业化经营,提高科学技术在农业收益中的贡献率。大力拓宽农产品的销售渠道,加快农产品流通体制的改革。大力发展乡镇企业,加快农村产业结构调整,为农民发家致富创造条件,提高农民收入,为养老奠定经济基础。 4、倡导男女平等地位,解决嫁女不养老问题。儿子和女儿在赡养老人、继承遗产方面享有平等的权利和义务,纠正只有儿子才能养老的错误观念,适当明确女儿在养老中的责任与义务。在访谈中我们发现,外嫁的女儿基本上不负担养老,但女儿的居住距离通常小于外出的儿子(一般女儿嫁在本县而儿子是在县外务工),更便于提供经济和情感支持,因而这一点显得尤为重要。(四)坚持各方联动,营造社会养老氛围。针对留守老人的家庭照顾,要加大宣传强化子女对老人照顾的责任和义务,教育引导农村外出务工人员充分履行自己在照料、教育子女方面的责任,切实减轻留守老人照看孙辈的负担。1、巩固家庭养老模式。家庭养老在今后相当长的一段时期里仍然扮演和发挥养老的重要角色和作用。要继续采取多种方式,稳定家庭养老关系,完善家庭养老模式,使其成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养老的重要方式。 2、构架集中供养体系。随着经济条件的改善和社会的发展,留守孤寡老人的增多,集中供养已成为农村养老发展的方向,因此构建健全的集中养老体系成为各地方迫切需要探索的问题。这一点,我们县已经有了一定的探索。如我们正在建设的中心敬老院,可集中供养500人,同时,配合各乡镇敬老院,目前已基本能解决我县农村孤寡留守老人养老问题。这样既可缓解留守老人的养老问题,又可增加新的就业途径和岗位,还可以把一部分外出人员留在本地,实现多方得利共赢。3、重视农村基层社团组织的助老作用。通过老年人协会等社团组织加快建立志愿者队伍,实现与留守老人的互助。鼓励农村中的中青年人、健康的低龄老人、邻居等都可作为志愿者,在志愿者与需要照料的留守老人、留守老人的外流子女之间建立长期的联系,形成社会助老养老的良好氛围。(五)坚持畅通渠道,搭建精神慰藉平台。电话是留守老人与子女联系的主要交通工具,是留守老人精神慰藉的主要途径,除此就是子女逢年过节回乡探家。目前,我县电话普及率有所提高,农村大多数都是无线电话。但是这些还是完全不够的,社会、家庭都应当给予老人更多的关怀。1、积极推进农村通讯建设。农村通讯设施建设的投入,加快农村电话的普及,为留守老人与外出子女之间的联系搭建平台,满足老人的精神需求。积极联系协调电信、移动、联通等通讯部门,开发创建适合留守老人的资费服务产品,便于老人们沟通。2、加强活动场所建设。支持村委会集体建设,并充分发挥农村老年协会和老年活动室的作用。各级政府对此应当加大支持力度,加大投入,以保障其正常开展活动。老年协会作为农村基层社团组织,应该组织起老人开展一些适合老年人的文艺活动、身体锻炼、育儿讲座等,实现“老有所学、老有所乐、老有所为”。大力发挥村委会在解决留守老人养老问题重要作用,村委会可以充分整合利用闲置资产、闲置土地改建、扩建托老所,建立农村的公共事业服务阵地,为有托管需求留守老人困难人群提供托管服务。根据现有条件,可对乡村小学校等实现多功能开发,开办形式多样的留守老人活动中心、娱乐室。3、不断加强孝道宣传。教育外出务工人员尊重父母,时时与父母保持联系,大事与老人商量,尊重老人的意见;按时给老人寄钱送物;让老人无后顾之忧。“常回家看看”,记得挂念家庭,时常打电话回家了解父母的生活状况及身体状况,更好地敬老爱老。4、引导留守老人自我调节。要充分发挥农村留守老人自身的积极性和能动性,让他们积极参与各项社会活动。如可以引导他们积极参加村里的文化活动,参与邻里纠纷调节,担任村组经济发展参谋等,帮助村里做些力所能及的工作,把自己融入到社会中去。只有这样,才能使农村留守老人逐步改变自己的思维方式,从而更新观念,树立现代生活理念,充分享受到现代文明的成果。

老人他们的孩子去哪啦!都是不孝顺的人才有这样的问题。

一、我国城镇社区互助养老实践探索 (一) 青岛模式 1、整合资源,不断创新。为了有效缓解养老问题对市民家庭、政府和社会造成的负担,青岛市结合实际情况,重新整合资源,在居家养老、社区养老等传统的养老模式的基础上,创新建立了社区互助养老模式,成效十分显著。 青岛市建立的这种养老模式中,在各个社区设立互助养老点,由政府负责为互助养老点购买娱乐设施、补贴水电费等,并加强引导扶持、组织开展活动,经济条件相对宽裕的老人家庭提供活动场所,或者由社区内企事业单位提供闲置场所或提供赞助,有效整合了政府、社会和家庭资源。同时,养老互助点以老年人“自愿结合、互助养老、互相帮助、共建和谐”为基本原则,以“为社区老人养老创造健康快乐的生活环境”为理念,倡导由低龄老人照看高龄老人、身体状况好的老人照顾身体偏弱的老人,使老年人活动由以前的扎堆娱乐型向团结互助型发展,形成老人之间相互关心、相互照应、互相牵挂、相互帮助的良好局面。 2、和谐社区,成效显著。在政府的引导下,互助养老点经常组织开展扑克比赛等有益的活动,参与邻居节、读书节等全区性的文化活动,有效地提高了老人参与社区建设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同时,互助养老点还充分发挥老人们自身的组织能力、协调能力,组织竞技性文体活动,让老人们重新体验到比学赶超的乐趣,促使自我价值的实现,丰富老人晚年的精神生活。 3、互助养老,任重道远。社区互助养老是对现代社会养老模式的探索创新,但由于经济条件、观念更新等主客观方面因素的限制,当前社区互助养老模式的推广与老年人对社区互助养老服务的需求相比,还存在较大差距。如何使之适应经济社会的发展需求,实现社会和谐发展的总体目标,必须加强领导、增加投入、健全网络。 青岛市四方区根据老年人的身心特点和特殊需求,着眼于在社区养老上下功夫,通过政府在政策、资金、环境上的扶持和引导,探索创新了新型的社区互助养老模式,不仅满足了老年人高层次的物质文化需要,促进了四方区的精神文明建设,也体现了政府高度的公共服务意识。可以说,社区互助养老模式是社区养老的一种崭新的尝试,十分值得肯定。 (二)江苏海安模式 海安县在职参加社会养老保险人员达11万,离退休人员2.9万,在职人员与离退休人员的比例是4:1,通俗地讲就是4个在职人员负担1个老职工,随着人口老龄化的加剧,再过30年,这一比例将下降为2:1,与西方国家相比,我国是“未富先老”。每年4月是海安退休职工到社区养老认证的日子,退休人员状况一览无余。我们发现,大部分老年人普遍对社区周围发生的事情很少关心,很少参与社区内的活动,也极少运用社区资源。 江苏海安社区以记录服务时间、服务内容方式安排50-60岁老年人到生活不能自理的老人家里,像小时工一样为老人提供居家清洁、代缴水电费、心理防护,陪老人聊聊天、解解闷等等。服务者与被服务者之间不发生任何经济关系,只是把劳动时间进行“存”和“取”,这样既解决了部分高龄老人雇不起保姆的困难,又解决了部分工资偏低的低龄老人居家养老的后顾之忧,体现了社会统筹养老的精神所在。 (三)北京丰台模式 北京市丰台区西洼地社区是一个老社区,建于上世纪50年代,常住1006户,60岁以上老人占社区总人口的31.2%,空巢户占总户数的46%,老龄化程度比较严重。西洼地社区周边生活配套设施不完善,服务网点较少,老年人生活中遇到的困难比较多,2008年成立的居家养老互助会,受到了社区居民的好评,居家养老互助会实行会员制,分红本、绿本两种会员,持红本者为志愿者,持绿本者为受助者。考虑到社区老人不想麻烦别人及自卑心理,社区内决定让需要服务的居民每年交10元会费,用于互助会购买必要的服务用品。志愿者的付出,也将作为“爱心储蓄”,提供义务服务满5年,今后可终身享受服务。 二、互助养老探索阶段的主要问题 互助养老模式目前已经在多个省市试点,在许多地区取得了显著的成效,但是针对社区互助这一养老方式,各个社区中的居民有的反对有的赞成,在实施不断进展的过程中也遇到了一些问题。 (一)老年人的个人自由受限 目前,我们发现许多老年人对社区发生的事情很少关心,他们平时的生活大多局限于在家里做些家务,照看孙子、孙女等。所以有的老年人认为这种新型的社区“互助型”养老模式,会影响到个人自由,使他们没有时间去照料家中的事。所以这种养老模式需要转变为以自愿为前提,在不限制老年人个人自由的基础上去实施。 (二)“银色银行”制度设计缺陷 江汉区“银色银行”于2009年8月28日正式启动。该区老龄办主任方三勤介绍,当时是采取老年人自愿报名、社区群干推荐等方式,根据社区最需要帮扶的老年人数量,按一定比例招募社区老年志愿者,上门为需要帮助的老人提供服务。当志愿者本人及配偶需要帮助时,可向社区老协提出申请,由老协安排护理人员上门服务。 这一模式启动三年来,发展并不顺利,有的服务单靠手写记录,一旦记录丢失就无法找回,并且志愿者们有“存”无“取”至今无一人回领“爱心服务”。 “银色银行”发展遇到瓶颈,并不代表它是失败的。只是它的组织体系尚未成熟,市民养老观念尚未转变。资金、技术等也不充足。需要民政、教育、工青妇等部门都应参与配合,必要时请企业和专业养老机构参与管理,这一制度就能有很大的改观。 (三)互助养老缺乏稳定性 呼和浩特市成立的首家自发组织的互助敬老院,使首批空巢老人过上了集体生活。形成了集中养老、吃住免费、自管互助的敬老院,给老人们实实在在地解决了最基本、最迫切的生活困难。目前,互助敬老院完全靠社会爱心人士捐助,但是这样的大锅饭能吃多久,仍然是个未知数。 隐忧的是,目前这种互助养老模式并不稳定。要是有一天养老院没了粮食,办不下去了,老人们就要先各回各家。等化缘回来有了钱、有了粮食才能再开伙。这意味着,爱心力量稍有松懈,老人们就得恢复从前的生活状态。虽然当今公益事业蓬勃发展,但仅靠爱心人士支撑,互助养老能走多远还真是个问号。 (四)由自发向自觉转变缺乏制度安排 现阶段的城镇社区老年群体“互助养老”还处于探索阶段,处于老年群体的自发摸索阶段。如何从老年群体的自发转向自觉探索,自觉普及,我国城镇管理制度设计方面,还处于制度设计的空白或缺失。如,对互助养老的资金支持制度、设施投入制度、互助养老内容统一、规范化制度设计等等,所有这些制度性安排,还没有成为政府管理制度的有机部分,至少在县区一级政府还没有成为公共管理制度安排的构成要素。 三、日本互助养老的经验借鉴 (一)日本“邻里互助网络”建立的经验 日本社会转型后所形成的现代都市社区,居民间共通性的减少和异质性的增多,使得社区内部无法达到均衡和共同的意识,而培养市民(居民)的主体意识,更多地顾及个体的需要,在社区层面上发展个性化的组织生活以构建公共性社区生活的要求便日趋迫切。共建和谐美好的社区生活,除了如相当于居民委员会这样的传统地缘组织的协助之外,更需要居民自身的积极参与和配合,如自发组成的邻里互助网络。这些团体在吸收志愿者成员之后,将人力资源进一步组织化和合理配置,从而形成了一种新的人际网络,促进了社区组织结构的优化。 (二)互助活动制度化、规范化、快乐化 邻里互助网络主要是通过协会所组织的各种活动来实现高龄老人之间的互助或对他们的帮助。从已开展的活动来看,主要包括聚会、聚餐、无障碍旅游及健身等几个类型。而且在活动展开时,主办人将一些关怀主题如医疗保健、生活防范及实务援助等融入其中。这样,使老人们既排遣了孤独,又增加了自我保护等生活技能。 (三)日本互助养老生活方式的启示 这样的邻里互助关系网络之所以能够建立起来,得益于以下几方面的因素:第一,来自于市民、居民的自觉性和主体性。第二,来自于伙伴意识和平等民主的观念。第三,来自于家庭主妇们的生活智慧和灵活处理事情的方式。第四,核心人物的领导能力和“专业”的态度。 四、普及城镇社区互助养老模式的制度设计与管理思路 (一)普及老年群体的互助伦理观念 1、普及老年助人为乐的道德规范。老年伦理最大误区之一就是“以邻为壑”,一些老年朋友总是把不愉快的生活挫折汇集大脑,在社区互助养老的模式下,我们要多向老年人普及助人为乐的道德规范,鼓励他们慈悲为怀乐于去帮助他人,尤其是身边其他需要帮助的老年人,让他们了解助人为乐不仅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能增强老人独立完成某种工作的自信心,提高老人的自我效能感,从而促进身心健康,减少他们的孤独感。这样,就能使这种互帮互助的养老模式更好地开展下去。 2、支持各种宗教组织的慈善信仰教育。要教育老年人有信仰,因为有信仰的人,无论信佛陀、主、上帝或者其他,都是信仰善、信仰美、信仰真!因为有信仰,才能舍弃财富,花费精力,纯粹帮助别人,不求回报。要教育老年人有信仰,教育他们把与人为善落实在彼此之间互帮互助的行动上,这样才会改变社会的风气,让善长存。 3、树立互助型的老有所为典型。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身边的榜样更是无穷中之无穷。互助组织定期选出思想健康向上、具有长者风范、家庭和睦、在群众中有较高威信的老年人,作为榜样。评为“老有所为楷模”,这一做法十分值得互助型养老模式去借鉴,社区可以定期评比出年度或季度“老有所为之星”调动老年人互相帮助的积极性,同时优秀典范的实际也值得大家一起学习。 (二)城镇社区互助养老机构设置 1、完全自愿进出制度设计。城镇社区老年群体“互助养老”模式要建立在民主、自由的基础上,在照顾老年人生活的同时,不影响和剥夺老年人自身的权利。完全自愿进出制度是指社区里的老年人可以自愿加入到互助养老的队伍中,享受社区互助服务。也可以不参加到这一模式中,是否加入全凭老年人自己的意愿。 2、互助领袖民主选举制度设计。互助养老团体中的领军人物是不可或缺的。遵循民主原则,这一领袖人物,需要由社区互助养老群体自身选举产生。他们本身需要有专业的态度,甚至为了这项事业不断学习,取得专业资格,即使如此,在处理重要问题上,他们还会将自己放在“渠道”的中介位置,而借助专家和专门机构的优势,寻求最快最妥当的解决方式。这样,选举产生的老年领袖有威信和说服力,在协调各项事务上也更加有优势。 3、资金管理完全公开透明。社区互助养老模式的资金管理和来源要完全公开透明化,让社区居民了解每一笔互助养老资金的来源和用处。资金来源主要分为四大部分:财政补贴或福利基金、慈善基金、社区居民捐助、县区范围的社会捐助。将这四部分资金来源分类输入社区网络平台,要充分有效地利用资金,认真规划老年群体在生活娱乐上的补贴。同时,多为老年人的健康着想,运用资金对老年人做定期体检,并为老年人购置常用的医疗器械、药物等。 4、明确互助重点对象以及重点内容。要建立互帮互助的群体养老模式,首先要明确重点帮扶对象,在社区中重点需要帮扶的老年人类型有:空巢老人、丧失自理能力的高龄老人、具备自理能力的中高龄老人、残疾老人和独居老人。不同种类的老人需要的帮助内容是不同的。 丧失自理能力的高龄老人社区互助组织需提供医疗、康复、护理、洗涤、购物、送饭、心理疏导等生活照料服务;针对空巢家庭的老人,因身边没有子女照料需要比较多的生活服务,如家政服务、医疗服务,同时可以鼓励他们多参加社会公共活动,更好地体现他们的重要性,提升他们内心的存在感,使他们身心得到愉悦;具备自理能力的中、高龄老人,可以为他们设立一个康复护理中心,白天在社区一同进行康复护理活动,同时可以消除寂寞有益于身体健康;残疾老人、独居老人需要结合政府救助,为他们开设应急呼叫电话、组织其他老年人开展一对一帮扶活动,以保障他们的安全。 (四)互助养老的老年互助技能培训 1、邀请医疗、心理等各类相关专业人士志愿培训。由于许多老年人缺乏医疗急救知识和对老年人的护理知识,使互助养老模式无法正常开展,对此社区可以邀请专业的医疗工作者以及专业的心理健康人士,为社区老年群体提供义务辅导。 2、驻地企业无偿提供培训基地的沟通。邀请社区内企事业单位提供闲置场所为互助老年群体进行培训,不仅可以丰富老年人的生活,同时还可以提高企业知名度,促进社区经济发展,十分有效地整合社区资源,同时要落实老年群体互助的培训地点。 3、鼓励支持知识型老年人参加互助技能培训。社区可以建立老年人人才中心,让有一技之长的老年人自愿报名,实现老有所教、老有所学,鼓励知识型老人为其他老年人进行培训学习,这样,不仅可以使老年人学到东西,而且还实现了许多老年人的自身价值,弥补了他们在退休后心灵上的空缺。鼓励大家互助互学,相互咨询,定期交流学习心得。 (五)完善社区互助养老服务设施 1、老年养生讲座。为使社区老人们了解健康生活常识,养成良好健康的生活习惯,提高老人的生活质量,互助养老组织可以定期举办老年养生知识讲座,让老年人学习现实生活中的相关养生保健知识,对老人饮食、运动、心态调整等方面给予科学指导,增加对疾病的认识,转变观念,从过去的看病、医病向防病保健的意识转变。教会老年人通过科学方法,平衡膳食,适度运动以促进身体健康。 2、老年心理咨询服务。社区中很多独居、空巢老人都患有不同程度的心理问题,但却很少有人能主动找心理咨询师咨询。所以,互助组织要为老年人开设专门的心理咨询服务。老年人心理问题形成的原因很复杂,一般都是环境、人格等多重因素长期作用形成的。很多老年人出现心理问题后,都会出现一些异常行为,如失眠、食欲降低、焦虑、烦躁等,这些现象的背后其实是心理疾病在作怪,所以,必须要防治老年人患上心理疾病。社区对于行动不便的老人,就要发挥互助组织的作用,通过一帮一互助的方式,定期上门服务,根据每个老人的情况,量身打造个性化的服务菜单,让他们感受到关爱。 3、老年自我保护帮扶和预警教育。为提高老年人自我保护和安全防范能力,保证他们安定和谐的生活,社区互助组织可以定期举办“老年人自我保护知识讲座”,邀请社区民警结合当前针对老年人的案件,采取以案讲法的形式,向老年人讲解安全防范知识。提醒大家要提高警惕,加强安全防范,看病、购买物品一定要到正规的医院、商场,不能因贪图小便宜而吃亏上当,切实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组织大家观看“安全防范”宣传片。 4、老年文体活动中心。互助组织要多在社区举办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例如:老年合唱团、健身操、戏曲俱乐部等活动。坚持以活动为载体,通过开展社区文体活动,愉悦老年人身心,丰富广大老年人精神生活。积极挖掘社区文化资源,从老年人喜闻乐见的文化活动入手,利用社区活动广场等资源,组织文艺汇演、亲子互动游戏等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文化活动,把社区文化渗透到街道的各个角落。同时,社区的图书室、棋牌室、微机室、健身室等活动场所,无偿向社区老年人开放,实现了社区资源共享,让老年群体在健康向上的氛围中,接受现代文明的熏陶,所有这些都有力地促进了社区精神文明健康发展。

养老院老年人心理护理的研究论文

我们在提高老年人生理健康的同时,也要同时预防和治疗老年人的心理问题。下面是我给大家推荐的浅谈老年人常见心理问题及自我调节的论文,希望大家喜欢!

《略论老年人常见心理问题及自我调节的方法》

[摘要]本文结合作者从事高校离退休工作的经验,探讨了老年人常见的心理问题,提出了要全面了解老年人的思想、需求,帮助老年人做好自我心理调节和自我保健。

[关键词]老年人;心理问题;自我调节;自我保健

衰老是个体生长、成熟的必然的连续变化过程,是人体对内外环境适应能力减退的表现。进入老年,从外观到内在生理代谢、器官功能都有相应变化,主要会有以下特点。

一、老年人常见心理问题

1、人老健忘。离退休老干部的健忘主要表现为近事记忆障碍,也叫近事遗忘。也就是说老年人遗忘得主要是近期发生的事情,新接触的事物或是学习的知识,特别是人名、地名、数字等没有特殊定义或是难以引起联想的东西都忘得特别快。但是,对于谢谢陈年旧事却往往记忆犹新,说起来绘声绘色,活灵活现。而对这些远事记忆的影响只有在发生大脑器质性疾病时,才会发生,即出现远事遗忘。这也是老年人健忘的一个规律。

2、孤独寂寞。造成离退休老干部孤独的最普遍原因是:退休在家,离开了工作岗位和长期相处的同事,终日无所事事,孤寂凄凉之情油然而生。儿女分开居住,寡朋少友,缺少社交活动。丧偶或离婚,老来孑然一生。老年人最怕孤独,因为孤独使老人处于孤独无援的境地,很容易产生一种“被遗弃感”,继而使老人对自身存在的价值表示怀疑、抑郁、绝望。

3、空虚无聊。这种问题多见于退休不久或对退休缺乏足够思想准备的老干部。他们从长期紧张、有序的工作与生活状态突然转入到松散、无规律的生活状态,一时很难适应,经常感到时间过的很慢,度日如年。

4、情绪多变。老年期是人生旅途的最后一个阶段,也是人生的“丧失期”,例如“丧失”工作、丧失权力和地位、丧失金钱、丧失亲人、丧失健康等。一般而言,退休老干部的情感趋于低沉,这与他们的历史经历和现实境遇是分不开的。另外,由于大脑和机体的衰老,他们往往产生不同程度的性情改变。

5、产生衰老感。离退休老干部产生衰老感的原因有很多。首先是身心状态的变化,感知能力下降。如,头发有青丝变成花白,健步如飞变成步履蹒跚,精神饱满变成气力衰弱等。其次是生活、工作及社会环境的改变。如,退休赋闲,与子女分居,亲人朋友的离世等。还有就是周围的人把自己奉为老人,处处被当作老人看待。衰老感的产生是一个人精神衰老,失去了生活的动力和积极性的开始。因为衰老感无形中致使人的意志衰退,情绪消沉,甚至使老人生理衰老、心理功能降低,或是出现新的疾病。

老年人动作和学习速度减慢,操作能力和反应速度均降低,加之记忆力和认知功能的减弱和人格改变,常常出现生活自理能力的下降。要全面了解老年人的思想、需求,帮助老年人做好自我心理调节和自我保健。

二、老年人自我调节、自我保健的方法:

1、更新观念。首先要对老龄这个概念有一个新的认识,“人生七十古来稀,而今八十不稀奇”。老年人要树立自信、自强、自立观念。日本提倡老年人要做到经济自立、身体自立、精神自立、凡事靠自己,这种精神状态,可以抗衰老。在心理上摆脱“老年意识”,保持“永远年轻”的心态才能推迟衰老。

2、要正确对待疾病,树立与疾病作顽强斗争的信心。俗话说“年老多病”这话虽非绝对,但多少是人们经验的概括。如老年人易患骨质疏松,容易发生骨折,但不能因怕骨折而整天户外不出,甚至卧床不动。而应该增加饮食中钙的摄人量,多喝奶,多运动,防治骨质疏松。另外,由于老年人的抵抗力、免疫功能和应激能力较弱,常同时患有数种疾病,更易受到慢性病的侵袭。因此,要注意心理因素在疾病中起的作用。

3、生命在于运动。适当地合理地体育锻炼可以改善老年人的心理状态,使精神饱满,力充沛,生气勃勃,青春焕发。适合老年人的体育活动是多方面的,如做体操、练气功、早晚散步、慢跑、打羽毛球、兵乓球、骑自行车郊游等,锻炼时应注意因人而异,遵循机体机能规律,养成稳定型的有规律的活动习惯,动静结合,循序渐进,持之以恒。许多事例都证明,坚持各种体育锻炼,能够增强体质,丰富生活,推迟衰老和延年益寿。

4、开展有益于身心健康的活动,充实老年生活。心理学的研究表明,每个人的心理活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它所处的环境。老年人诸多心理不适,追根溯源是生活中缺少积极健康、丰富多彩的生活内容。鉴于老年人本身的惰性,我们更要努力创造条件,帮助他们寻找适合自己特点的休闲方式,例如知识型休闲、旅游型休闲、收藏型休闲等。同时,我们每个人特别是近亲属千万不要把老年人的心理问题误认作精神病讳病忌医,适当的时机应取得心理医生的积极治疗,效果会很好。

5、要学会与人相处。人生活在社会之中就要相互依赖、相互交往。老年人由于记忆力下降、注意力不集中给阅读带来困难;视力模糊,给外出带来不便;听力减退,导致交际困难。由于身体衰老引起的生活困难所产生的消极心理反应,是老年人经常遇到而又难以排解的心理问题。老年人最易产生的心理疾病是孤独。所以老年人要学会与人相处,与朋友保持联系,经常地给别人友爱和温暖,并从别人那里得到友爱和温暖。心理学家发现,与朋友接触,可以解除痛苦和紧张,可以促进疾病的治疗,促进身体健康。老年人还要学会交一些年轻朋友。一则可以使自己年轻,二则从年轻人那里也可以学到许多知识,加强与青年人的思想沟通减少认识上的代沟。因此,老年人要尽自己所能,多与社会保持联系,为别人,特别是年轻人做些力所能及的事,使自己处于一种年轻活泼的氛围中,使自己从心理上感觉自己还年轻。

6、精神上、感情上要有寄托。上了年纪的人,要避免激烈的情绪波动,万事要采取乐观的态度。如到了应该退休的年龄,高高兴兴退下来享受晚年的幸福生活,这是一件大好事。可是往往有些老年人离开工作岗位,社会交往少了,每天习惯做的工作不做了,每天接触的人已不见或少见了,这样往往失去工作时的节奏感和责任感,而在生活上感到空虚,精神上若有所失,因此产生孤寂感,情绪低落,意志消沉。这种心理上的变化,会给健康带来不利。因此,要正确理解退休、年老是自然发展规律,万事要想得开。应当继续振作精神,乐观积极,重新替自己安排合理的生活、学习和工作计划,发挥余热,给人民做些有益的事,这样使晚年过得更充实和有意义,就可以消除寂寞、孤单焦虑和忧郁。

老年护理是为老年人提供预防、保健、护理、康复和健康 教育 为一体的连续性、综合性的服务。下面是我为大家整理的老年护理 毕业 论文,供大家参考。

【摘要】我国随着人们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加上20世纪70年代以后所实施的计划生育政策,使人口的结构比例不断改变。老龄化的速度很快,1990年以来,我国老年人口以每年3.22%的速度增长,到2000年已进入老龄化社会。[1]我国是世界上人口老龄化最快的国家之一,而我国的老年人进入老年期后的时间里,预期健康寿命只占1/3左右。老年期的患病随年龄的增长呈正增长,而在各种患病因素中,心理因素占有非常大的比例。所以,做好心理护理以预防和降低老年人易患疾病的发病率,对提高老年人生活质量起了非常大的作用,为实现健康老龄化这个永恒的主题起了不可低估的作用。

【关键词】老年人心理护理心理保健护理

【中图分类号】R248 【文献标识码】A 【 文章 编号】1004-7484(2010)03-00-01

老年期是人生命过程中的重要阶段,此阶段人处于衰老的过程,身体各个结构老化,功能下降,出现一系列的生理改变,如老年斑增长,骨质疏松,泌尿生殖系统改变等;而从社会角度讲,老年期面临着许多重大生活改变,如退休,配偶亲人死亡等,对老年人来说这些变化都是痛苦的,生活改变随之会出现相应的心理改变,那么老年人的心理变化的原因有哪些呢?

1 老年人的心理变化的原因

1.1 老年人的心理变化的因素

老年人心理变化的因素包括:生理改变 、 社会地位改变、环境因素、疾病因素 、生活方式 文化 程度、营养缺乏及生活事件的影响。

2 老年人常见的心理问题及护理

老年人最易出现的心理问题及所给予的心理护理:

2.1 孤独

2.1.1 孤独的心理护理

①维持与社会的接触,应给予老年人特别的关心,经常主动与他们进行沟通,帮助他们通过各种方式走向社会,保持与人交往,从社会生活中寻找生活动力,来摆脱孤独。

②保持家庭关系和谐,老年人身边关心和亲近的人越多,生活将越充实。因此要维持家庭关系和谐,使家庭成员之间相互适应。在护理中应与老年人的家庭保持多方面的联系,要求家属密切配合。

③帮助老年人调整情绪,护理人员对老年人应给予特殊照顾,热情的关怀减少其精神刺激。除了用语言交流外,还应增加一些非语言的交流。

④帮助老年人积极参加各项活动:在考虑老年人身体状况允许的情况下,鼓励老年人参加适当的活动。例如,下棋、听音乐、 唱歌 等娱乐活动,以及打 太极拳 、练气功、自我按摩等。

⑤保持性格开朗,情绪乐观:应经常指导老人保持开朗、平静、乐观的情绪。培养其生活情趣,使老人摆脱抑郁等不良情绪的影响,保持乐观、开朗、健康的心境。

⑥做好躯体疾病的护理:帮助老年人正确对待疾病;如果老年人患有某种躯体疾病,可能会加重他们的孤独心理,护理人员和蔼、友善、热情的服务,可使老年人增加信心,同时,应有针对性的介绍疾病的基本知识,治疗及康复锻炼等情况,帮助老人正确认识疾病,树立生活的信心。

⑦确保老年人安全,重点护理有消极言行的老人,以防发生自杀等意外事故。

2.2 抑郁

2.2.1 抑郁的护理

①给予老年人心理上的支持,包括了老年人的思想变化和情绪波动,经常与他们交流,态度和蔼,语言亲切温柔,处处尊重老人,以获得老年人的信任。

②让老人们参加一些力所能及的运动和室外活动,保持一定体力,维持自理生活的能力。

③组织老年人适当参加文化娱乐活动,使其精神愉快,减轻衰老的感觉及疾病的负担。

④帮助老人们学会自我排遣寂寞,调剂生活的办法,使老年人克服困难,保持良好心态。

2.3 健忘

2.3.1 健忘的护理

①安排规律的生活:老年人有时会将生活用品一放就忘,因此应指导老年人有规律的安排日常用品,形成固定的位置,或制定日程安排,以便于加深记忆,例如,将每日服用的药物固定摆放,安排合理的日程表,保持用规律的日常活动。

②加强健康教育及护理:应告诉老年人健忘是正常的衰老现象,不要过分担心。同时,应经常提醒老年人,减少因健忘所带来的麻烦和影响。

③加强健脑锻炼:健忘是一种衰老的表现,老人们仍然不应放弃健脑锻炼,护士应教育和鼓励老年人经常做加强记忆的思维活动锻炼,如背诵诗词,英文单词,经常下棋等,有条件都还可以学习计算机。

3 老年人的心理保健护理

目前我国城市老人前三位的死因是脑血管疾病、恶性肿瘤和冠状动脉硬化性心脏病,其致病原因多与社会、心理因素有关。例如,我国胃癌流行病学研究表明,受过精神刺激和爱生闷气的人,易患胃癌,专家认为,忧郁消沉的人,其免疫力下降,促使癌症发生或日趋恶化,乐观爽快的,其免疫力增高,肿瘤生长受到抑制。[2]因此,老年的心理卫生保健显得尤为重要,不仅可预防疾病和生理改变给老年人带来的影响,还能使老年人较好地处理各种自身的、家庭的以及社会的问题,让老年人保持较好的心理,利于健康长寿。

3.1 老年人心理保健护理的 方法

3.1.1 首先应教育老年人:对人生要有坚强的信念、树立正确的生死观、提高自我控制能力。

3.1.2 向老年人讲述及示范各种情绪调解法,如自我教育法,言语暗示法,活动转移法,沟通调节法,环境调解法及适当发泄法。

3.1.3 培养适当的兴趣及 爱好 ,老年人退休后有一定的空闲时间,因此应帮助老年人培养丰富的生活情趣、多用脑、积极参加各种社会活动等。

3.1.4 消除老年人的消极心理因素。

参考文献

[1]李小妹.《社区护理学一》,湖南科学技术出版社,2001.

[2]许能锋.《预防医学二》,人民卫生出版社,2003-1-1.

?【摘要】 目的 总结 各种老年人的家庭护理的 措施 。方法 阅读文献,总结老年人家庭护理的措施,得出全面的结论。结果 开展老年人家庭护理,对于老年人及家人的健康教育和指导至关重要。结论 老年人家庭护理模式还不完善,不能全面维护和促进老年人的健康,还有待完善。

?【关键词】 老年人;家庭;护理

随着经济的发展,人口老龄化已逐渐成为全球化的问题。我国居家养老模式还处于起步阶段,家庭养老护理员尚缺乏规范性的培训。由此就需要多方面的理论对老年人的家庭护理提供更好的依据,包括健康教育、健康指导、康复指导、老年病人及健康老人的营养指导和生活指导、老年人保健及心理咨询。

1 家庭护理?

家庭护理是以家庭为服务单位,家庭成员为服务对象,护士与家庭成员共同参与,维护家庭健康的系列化和多样化护理活动。以促进和保护家庭健康为目的,预防家庭成员发生或减少疾病及并发症,并帮助家庭成员护理和适应疾病,以发挥成员最大的健康潜能,家庭健康护士需在健康连续状态的任何领域为家庭提供护理,家庭护士还可选择不同的地点为家庭提供护理服务,如可在社区护士的办公室里、在家庭所在地或家里等。同时,家庭护士还要为不同的家庭提供护理服务,包括处在不同发展阶段的家庭,有急、慢性病人的家庭,正处在变革中的家庭等。

2 方 法

?2.1 老年人常见疾病的家庭护理

?2.1.1 高血压家庭护理1 高血压冠心病是我国老年人常见的心血管疾病,对心、脑、肾各重要脏器有严重损害。

?2.1.1.1 依据病情指导病人按医嘱用药 服用降压约应从小剂量开始,逐渐加量。同时,密切观察疗效,如血压下降过快,应调整药物剂量。在血压长期控制稳定后,可按医嘱逐渐减量,不得随意停药。某些降压药物可引起体位性低血压,在服药后应卧床2—3小时,必要时协助病人起床,待其坐起片刻,无异常后,方可下床活动。

?2.1.1.2 保证合理的休息及睡眠 避免劳累提倡适当的体育活动,但需注意劳逸结合,避免时间过长的剧烈活动。

?2.1.1.3 帮助病人避免遗忘 将服药和生活中的某些必做的事相联系,将药物放在醒目的位置,用醒目的字体标明用药剂量和服药时间,让老年人易于识辨。

?2.1.1.4 注重心理护理 加强卫生宣教 根据病人特点,有针对性地进行心理疏导。同时,让病人了解控制血压的重要性,帮助病人训练自我控制的能力,参与自身治疗护理方案的制订和实施,指导病人坚持服药,定期复查。饮食上应选用低盐、低热能、低脂、低胆固醇的清淡易消化饮食。鼓励病人多食水果、蔬菜、戒烟、控制饮酒等刺激性食物。肥胖者应限制热能摄入,控制体重在理想范围之内。

?2.1.2 老年糖尿病的家庭护理 病情不重的老年人,只需要饮食加以控制,口服一种降糖药片就可以了。若出现并发症则应及时就医。糖尿病人饮食要按病人的身高、体重、性别、和血糖、尿糖的变化来定,再按工作性质、生活习惯计算出每天总热量和三餐分配,并按食物成分转为食谱。这些应由医师和医院营养师提出,有家庭护理遵守实施。为了测定血尿糖变化家庭护理人员要学会使用尿糖试纸。

?2.1.3 老年震颤的家庭护理

?2.1.3.1 保持情绪稳定 患者的震颤症状与精神因素、心理状态密切相关。应避免刺激和情绪激动。因此,无论是患者还是其家属,都应对这一疾病有充分的认识和思想准备,应始终保持精神愉悦、情绪稳定。

?2.1.3.2 生活上多照顾 肌肉的震颤、关节功能的障碍,家人应给予多方面的照顾。患者服药时,要事先为其准备好开水;穿着选择容易穿脱的拉链衣服及开襟在前、不必套头的衣服。刮胡子使用电动刮须刀,使用纸杯或塑料杯刷牙。进餐时不要催快吃快喝,喝冷饮可选用有弹性的塑料吸管,喝热饮用有宽把手、且质轻的杯子。在患者的碗成盘子下放一块橡皮垫以防滑动。

?2.1.3.3 坚持终身服药 由于治疗所用的药均有一定的副作用,因此必须强调按时、定量服用,不要轻易停止或自行改用其他药或加大剂量。对于中晚期病人应把药物送至病人口中,看着他服下。

?2.1.4 老年痴呆的家庭护理

?2.1.4.1 理解和宽容老人 对于老人的唠叨不要横加阻止或指责。不能使用伤害感情或损害老人自尊心的语言和行为,不能侮辱人格,或采用关、锁的方法来处理。可以把病人的姓名,地址,电话写在卡片上,放在他的口袋里。

?2.1.4.2 注意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加强安全防范措施,老人所服药品要代为妥善保管,送服到口,看着服下;睡床要低,必要时可加栅栏。

?2.1.4.3 注意饮食营养及个人卫生 进食缓慢,防止呛咳引起吸入性肺炎。保持皮肤清洁干燥。防止褥疮发生。

?2.2 老年人心理家庭护理

?2.2.1 掌握特性有的放矢 老年人的心理危机几乎每个老年人身上都有,只是程度不同而已。要充分了解老年人的个性脾气,做到有的放矢,因时而变,合理适度。

?2.2.2 热情关怀,精神安慰 帮助老年人正视现实,鼓励老人要有新的人生追求,要不断加强自我修养,胸怀坦荡,情绪乐观。同时要多关心老人物质和精神需要,与其共享天伦之乐。

?2.2.3 稳定情绪,启发疏导 老年人处境特殊,常因生活中细小事件引发不良情绪。因此,护理中要注意细微观察,尽量满足老人的物质及精神需求。督促和帮助老人注意仪表整洁,将衰老的不良刺激降低到最小限度。另外,在老人面前尽量避免谈论家里或个人不愉快事件,避免谈论死亡话题,减少不良心理反应。

3 小 结?

居家护理人员应向患者提供全方位的护理服务,促进健康。运用现代护理技术,通过护理手段尽可能稳定或延缓慢性病的发展,一旦发展则给予及时治疗和处理;预防各类并发症,减轻伤残程度;对慢性病的晚期和生活不能自理的患者提供安全的姑息性诊疗护理支持系统,以提高患者的自主能力和生活质量;向患者及家属提供生活、饮食营功能性康复和心理康复等卫生保健方面的建议和技术指导,使人们确切了解自己的健康状况,处于接受有效护理的最佳心身状态。

参考文献?

[1] 王建荣,刘玉春,马燕兰.老年护理新观念及老年人特殊问题的护理[J].中华护理杂志,2003,38(12):959—961.

?[2] 乐晓平.从日本老年介护发展过程看中国老年护理事业发展需求[J].中国护理管理,2007,7(1):73—75.

老年人养老产品国外研究现状论文

国内农村社会保障政策研究现状目前,城市居民大部分都已纳入了社会保障体系。然而在农村经济不发达的地区,农民还没有得到最基本的社会保障,目前农村社会保障仍是中国社会保障建设中最薄弱的环节。为了适应深化社会保障体制改革的基本要求,实现国家多次提出的健全中国社会保障体系的宏伟目标,近年来对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的建立、发展和改革等问题进行了大量深入的调查研究。并从宏观的角度,就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立的必要性、存在的问题、实践中的区域差异、今后发展方向、对策和建议等方面进行了广泛的讨论和研究,其中既有共识也存在争议。现就几个主要问题综述如下:1.建立全国范围内统一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的现实可行性争论近年来,学术界和政府实际工作部门对这一问题的探讨存在着一些不同看法。其主流观点认为,依据农村经济发展状况,中国现阶段尚无能力建立全国范围内统一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杨翠迎、张晖等人对中国农民社会养老保险的经济可行性进行分析后认为:目前建立全国范围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是不可行的,只有东部和中部一些省份才具备开展这项工作的条件。另一种观点则认为:建立中国范围内统一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是可行的。但要与当地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分步骤、分阶段、“渐进式”发展。任保平认为:应从实际出发,走“渐进式”发展的路子,坚持社会保障范围由小到大,项目由低到高,积极稳妥地建立起低水平、全方位、不遗漏、多层次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2.经济因素对构建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的影响占主流地位的观点认为:经济发展水平是制约农村社会保障发展的重要因素,因此制定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的实施目标必须以经济发展水平为重要依据,社会保障水平必须与经济发展相适应。在建立全国统一的或城乡一体化的社会保障体系目标可行性的讨论中,不少观点多是强调经济因素的影响作用。另一种观点认为,不能片面夸大经济因素对构建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的影响。经济因素并非是建立城乡一体化社会保障体系的唯一充分条件,政府在社会保障中的主体地位和作用是搞好农村社会保障体制建设的重要保障。3.土地社会保障功能在构建农村社会保障体系中的地位和作用关于这一问题的讨论,学术界也存在着明显分歧。主流地位的观点:强调土地保障功能在农村以及全社会稳定中的重要性,认为必须“以土地承包权为主要依据”建立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孟祥林指出:这里所指的“土地承包权”是:创新土地流转制度、更新与变革土地保障形式意义上的“土地承包权”。可以把土地保障分为两种形式:一是直接的传统意义上的保障,土地由各家各户农民耕种,用所生产的产品来满足农民的基本生活需要;二是间接的与使用权流转相联系的保障,即在坚持农户对土地承包权不变的前提下,土地集中耕种和规模经营,农民依据自己的土地承包权得到用以保障基本生活的相应收益。4.构建我国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的对策和建议在构建农村社会保障体系过程中,应注重转变政府和学术界在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中的“重城镇轻农村”的观念。一是各级党政部门在思想上要高度重视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的建设,积极推进农村城镇化进程,力争早日建成我国完整的社会保障体系。二是进一步加强农村社会保障理论研究,以指导中国农村社会保障体制改革的实践。三是搞好农村社会保障的普及教育和宣传,增强农民的社保意识,调动农民参与社会保障的积极性。四是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增强集体补贴能力和个人缴费能力,为农村社会保障提供强大的经济基础。五是建立和健全农村社会保障机构,实现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科学化、社会化、法制化,加强社会保障法制建设。充分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加快农村社会保障的社会化进程,分步骤、分阶段在全国范围内的农村逐步建立起能够替代家庭和土地社会保障模式的低水平、广覆盖、多层次、不分地区、不分年龄、性别和不分职业的全体农村公民均能享受的社会保障制度,是构建我国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的最终目标和发展趋势,进一步树立完善我国社会保障体系势在必行的理念。现代社会保障制度作为人类文明进步的产物和工业化发展的结果,在维护社会稳定和促进经济发展方面发挥着不可或缺的作用,然而,由于理论支撑、不同的发展阶段、不同社会制度及经济发展模式、水平等因素的差异性和一国发展需要,不同国家的社会保障制度也会存在差别。不过,我们可以从发达国家的社会保障制度模式中借鉴合理成分从而完善我国的社会保障制度。国外以美国为例一、美国社会保障制度形成的背景分析凯恩斯主义主张国家全面干预和调节经济生活,否定了“供给自动创造需求”的萨伊定律,认为资本主义存在生产过剩经济危机和失业问题,其原因在于有效需求不足。所谓有效需求是指市场上有支付能力或有购买力的需求,并且是社会总需求。总需求包括消费需求和投资需求,由于边际消费倾向递减规律、资本边际效率递减规律和流动性偏好规律导致有效需求经常低于社会总供给,造成就业小于充分就业水平。针对有效需求不足造成的失业问题,凯恩斯提出实行扩张性财政政策,用举债方法扩大政府支出,承担公共事业投资,承担社会福利责任,对生活在贫困线以下的人实行社会救济,对私人企业进行订货和贷款。凯恩斯还主张实施补偿性财政政策,根据经济情况变化,有意识地扩大或紧缩政府支出,使财政起到反危机的作用。凯恩斯主张实施扩张性货币政策,由政府增发货币,刺激投资。凯恩斯主义从维系再生产的角度出发,主张通过财政政策大幅提高社会福利水平,属于有限再分配,以此理论建立的社会保障制度属于有限责任的社会保障,强调个人责任,政府负担较轻,政府对社会保障制度的干预也是有限的,以实现充分就业为目的。在凯恩斯理论基础上建立的美国社会保障制度被称为保障型社会保障制度,在该制度模式中,政府、企业和个人都是责任主体,在不同的保障项目中扮演不同的角色,如在社会保险中,企业和个人是主要缴税人或缴费人,政府充当最后责任人;在社会救济、社会福利中,政府是最主要的责任人。二、美国社会保障制度的效应分析社会保障制度作为社会经济制度,属于上层建筑,是由经济基础——社会生产力水平所决定的,一般来说,经济发展水平高,则社会保障的项目更齐全、覆盖面更广、保障标准更高,这也是发达国家社会保障水平普遍高于发展中国家社会保障水平的根本原因。美国社会保障立法虽然较晚,但随着经济发展水平的提高而超常规发展,其立法种类、保障范围与水平均达到美国经济发展和资本增值所提出的基本要求。社会保障制度对美国社会经济发挥了以下积极作用:一是维护社会经济持续稳定发展和促进社会生产率稳定提高,在一定程度上调节了美国经济的运行状况,如通过强制性保险和补助性救济及工作性培训使劳动力得到保护并适应经济结构调整的变化,又如为经济发展积累资金;二是促进资源优化配置,如降低贫穷人口的比重,在一定时期内补偿失业者,照顾弱势群体,通过收入累进税和社会福利开支调节经济周期,通过加强教育培训提高劳动力素质以促进资源配置等。此外,美国的公共年金计划是发达国家中运行最有效的,与其他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成员国相比,其特点是低税率、低保障水平,一个重要原因是退休金的工资替代率低,从而为企业年金的发展留下很大的空间,促进了基金业乃至整个金融业的发展,成为社会保障促进经济增长的一个典范。三、健全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思考美国的社会保障制度是建立在一定的经济背景和理论基础之上的,也是和该国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从总体上看美国的社会保障制度对其国家的发展发挥了重要的作用,美国多年发展的经验和教训,对于我们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背景下,建立健全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保障体系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一)明确指导思想首先,应以马克思关于社会总产品分配的学说为理论依据,马克思在《哥达纲领批判》中提出“六个必要扣除”,其中扣除的“用来应付不幸事故、自然灾害等的后备基金或保险基金”和“为丧失劳动能力的人等设立基金,总之,现在所谓官办济贫事业的部分”就是建立社会保障基金的来源。其次,应以毛泽东、邓小平和江泽民等领导同志的社会保障思想为指导。毛泽东在《论十大关系》中指出,要正确处理“国家、生产单位和生产者个人的关系”,必须兼顾国家、集体、个人三方面的利益,“拿工人来讲,工人的劳动生产率提高了,他们的劳动条件和集体福利就需要逐步有所改进”。邓小平指出社会主义的本质是“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江泽民“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指出,中国共产党要始终代表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上述重要论述都是我国建设社会保障制度的指导思想。(二)扩大社会保障范围,提高社会保障水平社会保障制度作为上层建筑,是以一定的社会生产力水平为基础的,社会保障水平要与我国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总结美国的经验教训,我们发现,当社会保障水平限制在经济发展可以承受的范围之内时,社会保障制度促进了经济的发展,两者是良性互动的,而当社会保障支出的增长超过经济增长时,社会保障就会引发财务危机,损害了经济的发展。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较低的生产力水平决定了我国社会保障只能实行“广覆盖,低水平”,并随着经济发展水平的提高而相应提高,但是有一个逐渐推进的过程。当前,我国应当继续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推进做实个人账户扩大试点工作。健全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制度,健全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加快建立适合农民工特点的社会保障制度,特别是全国范围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重点推进农民工工伤保险和大病医疗保障工作。(三)完善社会保障负担模式由于我国是社会市场经济国家,国家和市场在整个国民经济发展都具有重要的作用,因此我国的社会保障形式,既不采取完全市场形式,也不采取国家包揽形式,而是将效率与公平、自由市场与国家干预结合起来,在经济增长与社会发展之间求得平衡,在社会保障领域,主张国家负责与个人负责并重,走国家和市场共同负担的社会保障模式,由国家、非政府机构和个人共同参与提供保障,国家提供非普遍的社会服务,帮助最需要帮助的社会成员,提倡发展私人的和志愿的福利事业作为补充,引进竞争机制和消费者选择福利服务的自由。在这里我们强调要正确处理社会保障制度中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从社会保障制度的社会稳定功能角度出发,为保护社会弱势群体,国家或政府应承担制度的设计、执行和调整等职责,还要负责筹措资金和承担最后资金责任;从社会保障制度的经济发展功能这个角度出发,它是国家管理经济的一种宏观调控工具,它的运行应建立在市场这个基础之上,以成本效益分析作为服务是由国家提供还是由市场提供的衡量工具,这一点也为20世纪70年代以来社会保障私有化改革取得的成效所证明。(四)充分发挥社会保障的功能充分发挥社会保障的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的双重功能。社会保障制度保护了社会弱势群体,具有社会稳定功能,还可充当需求管理工具,以及通过社会保障基金的有效管理推动资本形成和经济增长,发挥经济发展功能。因此,改革我国社会保障制度也须充分发挥上述两重功能。以我国正在改革和完善的养老保险制度为例,社会统筹账户和个人账户分开管理、做实个人账户,一方面可以为迎接人口老龄化做好充分的准备,消除后顾之忧,稳定人心,另一方面,还要创造条件让养老基金投资于资本市场,既实现保值增值,又促进经济繁荣。在社会保障体系方面,在社会保险制度上尝试建立基本保险、强制性企业保险和个人储蓄性保险相结合的多支柱体系。参考文献:[1]徐丙奎.西方社会保障三大理论流派述评[J].理论参考,2007,(4).[2]邓大松.美国社会保障制度研究[M].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2005.楼主您不知道看看内容自己总结一下么。。。别人又不知道你的l论文要写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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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家居在发达国家,特别是美国、日本、韩国这些电子产品先进的国家应用版都比较普遍权。信息技术的发展,人口老龄化的程度日益加深,智慧养老已经成为趋势,接下来我们来分析国外养老智能家居发展现状,通过对国外智慧养老的经验和问题的研究,能够对我国智慧养老的发展提供借鉴。

国外留守老人不常见。虽然子女不跟他们住在一起,但还是会常常看望老人,再加上外国人少,所以说中国的留守老人是比较多的。

国外养老模式研究的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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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引言 我国作为世界上人口最多的国家,同时也是世界上老龄化人口最多的国家,社会保障和医疗保健压力巨大。根据国际通用解释,若65岁以上人口的比例超过总人口的7%,就是老龄化的社会;超过14%,就是老龄社会。目前,大多数发达国家都属于老龄化的社会,如法国、美国、英国、日本等等。据统计,从65岁以上人口的比例超过总人口的7%上升到14%,法国用了114年,美国用了65年,英国用了45年,日本用了24年,而我国只用了20年,预计到2050年中国老龄化人口将会达到全国人口的三分之一。 老龄化问题产生的原因主要两个:一为寿命延长,伴随着人们生活水平和医疗保健水平的提高,中国的人均寿命由1949年的35岁达到现在的75岁,翻了一番还多,反映出祖国的社会变迁,这是国富民强的象征;二为非均衡生育,未实行计划生育政策前,中国“一家多胎”现象严重,自1983年开始的计划生育政策,减缓了中国的人口增长速度。 如何解决中国老龄化问题,基于以上两点原因,提出不同的对策。寿命延长导致的老龄化问题不可避免,由此带来的后果通常为养老金不足和养老保障措施不配套,只能通过延迟退休和加强养老保障措施来解决;非均衡生育带来的老龄化问题,只能通过均衡生育来应对,根据2010年的人口普查结果,显示在过去的10年中,中国人口增加了7000多万,但是生育率却低于1.5,即每个负率平均生了不到1.5个小孩,远远低于2.1的更替生育率,这就意味着中国的下一代人会比上一代人的数量少30%,不远的将来,中国人口将进入负增长的时期,人口老龄化问题将更加突出。 二、城市老人生活现状 (一)家庭基本状况 计划生育政策实行30年来,第一二代出生的独生子女已经进入结婚和生育的年龄,在这种背景下,“四二一”家庭模式逐渐普遍起来,即四个老人,一对夫妻和一个孩子的家庭模式。四个老人需要两个独生子女赡养,同时还要抚养一个孩子,加上独生子女本身存在的严重依赖性,在社会飞速发展、竞争压力剧增的今天,往往力不从心,照料不及。 另外,“空巢家庭”和鳏寡孤独家庭逐渐增加,其原因多种多样:(1)老年人希望独立生活,不愿离开久居的环境;(2)老人希望与子女住在一起,但由于生活方式、价值观念的不同,为避免冲突矛盾而选择独立生活;(3)子女工作忙、住房紧张,客观条件不允许;(4)因子女婚嫁离开父母异地成家;(5)不愿赡养父母等。 (二)经济状况 与农村老年人相比,城市老年人退休后基本上都有退休金,加上普遍存在的储蓄习惯,因此经济收入和消费水平较高。据统计,城市中85%的老人退休后的主要来源为退休金,13%的老人依靠子女的资助。由此可见,老年人的主要收入来源为退休金。但是,不同单位的退休人员在退休金待遇上有明显差距,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待遇较企业离退休人员高很多。 (三)健康状况与医疗需求 随着医疗水平的不断提高,城市老年人的寿命不断延长。但是,寿命的延长不代表健康状况的延长。目前,我国城市老年人的健康状况堪忧,只有1/3的老人身体健康状况较好,其余2/3的老人都患有不同程度的疾病,所患疾病多以慢性病为主,其中较常见的为高血压、高血脂、糖尿病等,一半的城市老人还同时患有多种以上疾病,城市老年群体的生活自理能力、身体健康状况都不如人意。 老年人的医疗需求中遇到的最大困难是经济因素,其次是手续繁琐,再有是行动和交通不便。除了上述因素,不同地区的老人还有不同的困难,在城区的老人还经常面临报销不便,挂号难、住院难等,而郊区的老人面临的主要问题是周围没有好医院,常常无法及时就医。调查显示,慢性非传染性疾病已经成为危害城市老人健康的最大杀手,但是有三分之一的患病老人没有去治疗,而且有四分之一的患病老人由于各种原因无法就诊。因此,老年人的医疗服务呈现出个性化和多样化的特点。 三、养老模式探析 (一)家庭养老模式 目前最适合中国国情且经济成本最低的养老模式为家庭养老。现阶段很多老人都由子女赡养,与子女吃住在一起,身体健康的老人通常还会帮衬带带孩子,甚至买菜、煮饭。但是还存在一部分身患疾病的老人,需要子女照顾,特别是患有半身不遂、瘫痪在床的老人,身边不能没有人照料,这对普通公民的经济和生活状况无疑是雪上加霜。 为了改善家庭养老模式的现状,我们提出一种专业化家庭养老模式:中国城市中有40%的人群属于低收入群体,对于这类人群,可以给予选择提前退休去照顾自己家的老人,由政府拨出专项资金发放社会工资。这些回家照顾老人的劳动者,需要参加各种专业培训并与社区签订协议,通过社区的社会工作机构定期对劳动者的家庭照料做出评估,从而给予报酬。这样,不仅使老人得到悉心的照料,还解决了低收入群体的工作问题,一举两得。 (二)社区养老模式 社区养老模式是以老人的子女、亲戚、朋友为核心,以社区为依托,以专业化的服务队伍为依靠,为城市中在家居住的老年人提供生活照顾、医疗保健以及法律援助的养老模式。这种养老模式的特点是老人住在自己家里,得到子女照顾的同时,由社区的服务机构和专业人士提供上门服务,对老年人的身心健康有利,同时还弥补了因各种原因子女无法照顾老人的缺憾,并在一定程度上节省了建设养老院的资金。 社区养老模式不同于家庭养老模式,它的实质是社区中的家庭养老模式;与机构养老模式相比,将社会机构中的养老服务引入了社区,吸收了家庭养老模式和机构养老模式的优点,是处于社会转型期的中国面对老龄化问题提出的一种新型养老模式。 社区养老模式中主要服务群体为社工,目前我国社工的发展状况不尽人意,原因包括:(1)我国对社工这个职业的认识不到位,没有专门的机构对社工进行培训,内地大多数大学都没有社会工作会专业,而在香港和国外这个专业已经发展成熟;(2)政府对社工服务的投入不够,导致社会工作者没有良好的工资薪酬和福利制度,社会地位不高;(3)中国人传统观念严重,存在“家丑不可外扬”的思想,通常不愿雇佣社工来解决家庭问题。 (三)机构养老模式 机构养老模式的主体是养老院、福利院、医院以及各种康复中心,老年人通过入住养老院、福利院等养老机构,进行集中供养和居住,由专人负责照料日常生活。这种养老模式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子女的负担,同时避免了因为生活习惯、价值观念等问题引起的生活冲突。其次,在一定程度上分散了家庭的养老风险,实现了养老资源的共济和共享。 社区养老模式的成本很高,同时无法满足老年人对亲情交流的渴望,无法提供精神慰籍。我国的养老院大部分都是早期建立,其服务设施和专业服务水平很难跟得上社会的发展和需要,养老机构的设备条件普遍很差,专业服务人员水平不高,管理模式滞后,无法满足标准化、规范化的管理。 四、对养老问题的一些想法 在生活方面,政府可否对老年人方法生活补助费,每月300元,独立于养老保险之外。截止到2013年,中国有大约2亿的老龄化人口,2×12×300=7200亿,而我国的2013年GDP预计将达到10万亿美元,不会对我国财政造成很大负担。 在医疗方面,政府可否对老年人开放免费医疗。虽然全民医疗到现在还不现实,但只是针对老年人的免费医疗并非不可行。 在精神需求方面,政府文化部门应经常组织针对老年人的文化活动,组织老人观看电影、戏剧等活动,同时建设老年大学和老年娱乐活动设施。 五、结束语 在现阶段,笔者认为应加强对养老问题的政府投入,以家庭养老模式和社区养老模式为主,机构养老模式为辅,使养老医疗服务专业化,资源配置合理化、社区规模体系化、管理标准化,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的养老模式,更好的满足我国对养老问题的基本需求。

国内农村社会保障政策研究现状目前,城市居民大部分都已纳入了社会保障体系。然而在农村经济不发达的地区,农民还没有得到最基本的社会保障,目前农村社会保障仍是中国社会保障建设中最薄弱的环节。为了适应深化社会保障体制改革的基本要求,实现国家多次提出的健全中国社会保障体系的宏伟目标,近年来对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的建立、发展和改革等问题进行了大量深入的调查研究。并从宏观的角度,就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立的必要性、存在的问题、实践中的区域差异、今后发展方向、对策和建议等方面进行了广泛的讨论和研究,其中既有共识也存在争议。现就几个主要问题综述如下:1.建立全国范围内统一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的现实可行性争论近年来,学术界和政府实际工作部门对这一问题的探讨存在着一些不同看法。其主流观点认为,依据农村经济发展状况,中国现阶段尚无能力建立全国范围内统一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杨翠迎、张晖等人对中国农民社会养老保险的经济可行性进行分析后认为:目前建立全国范围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是不可行的,只有东部和中部一些省份才具备开展这项工作的条件。另一种观点则认为:建立中国范围内统一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是可行的。但要与当地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分步骤、分阶段、“渐进式”发展。任保平认为:应从实际出发,走“渐进式”发展的路子,坚持社会保障范围由小到大,项目由低到高,积极稳妥地建立起低水平、全方位、不遗漏、多层次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2.经济因素对构建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的影响占主流地位的观点认为:经济发展水平是制约农村社会保障发展的重要因素,因此制定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的实施目标必须以经济发展水平为重要依据,社会保障水平必须与经济发展相适应。在建立全国统一的或城乡一体化的社会保障体系目标可行性的讨论中,不少观点多是强调经济因素的影响作用。另一种观点认为,不能片面夸大经济因素对构建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的影响。经济因素并非是建立城乡一体化社会保障体系的唯一充分条件,政府在社会保障中的主体地位和作用是搞好农村社会保障体制建设的重要保障。3.土地社会保障功能在构建农村社会保障体系中的地位和作用关于这一问题的讨论,学术界也存在着明显分歧。主流地位的观点:强调土地保障功能在农村以及全社会稳定中的重要性,认为必须“以土地承包权为主要依据”建立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孟祥林指出:这里所指的“土地承包权”是:创新土地流转制度、更新与变革土地保障形式意义上的“土地承包权”。可以把土地保障分为两种形式:一是直接的传统意义上的保障,土地由各家各户农民耕种,用所生产的产品来满足农民的基本生活需要;二是间接的与使用权流转相联系的保障,即在坚持农户对土地承包权不变的前提下,土地集中耕种和规模经营,农民依据自己的土地承包权得到用以保障基本生活的相应收益。4.构建我国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的对策和建议在构建农村社会保障体系过程中,应注重转变政府和学术界在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中的“重城镇轻农村”的观念。一是各级党政部门在思想上要高度重视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的建设,积极推进农村城镇化进程,力争早日建成我国完整的社会保障体系。二是进一步加强农村社会保障理论研究,以指导中国农村社会保障体制改革的实践。三是搞好农村社会保障的普及教育和宣传,增强农民的社保意识,调动农民参与社会保障的积极性。四是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增强集体补贴能力和个人缴费能力,为农村社会保障提供强大的经济基础。五是建立和健全农村社会保障机构,实现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科学化、社会化、法制化,加强社会保障法制建设。充分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加快农村社会保障的社会化进程,分步骤、分阶段在全国范围内的农村逐步建立起能够替代家庭和土地社会保障模式的低水平、广覆盖、多层次、不分地区、不分年龄、性别和不分职业的全体农村公民均能享受的社会保障制度,是构建我国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的最终目标和发展趋势,进一步树立完善我国社会保障体系势在必行的理念。现代社会保障制度作为人类文明进步的产物和工业化发展的结果,在维护社会稳定和促进经济发展方面发挥着不可或缺的作用,然而,由于理论支撑、不同的发展阶段、不同社会制度及经济发展模式、水平等因素的差异性和一国发展需要,不同国家的社会保障制度也会存在差别。不过,我们可以从发达国家的社会保障制度模式中借鉴合理成分从而完善我国的社会保障制度。国外以美国为例一、美国社会保障制度形成的背景分析凯恩斯主义主张国家全面干预和调节经济生活,否定了“供给自动创造需求”的萨伊定律,认为资本主义存在生产过剩经济危机和失业问题,其原因在于有效需求不足。所谓有效需求是指市场上有支付能力或有购买力的需求,并且是社会总需求。总需求包括消费需求和投资需求,由于边际消费倾向递减规律、资本边际效率递减规律和流动性偏好规律导致有效需求经常低于社会总供给,造成就业小于充分就业水平。针对有效需求不足造成的失业问题,凯恩斯提出实行扩张性财政政策,用举债方法扩大政府支出,承担公共事业投资,承担社会福利责任,对生活在贫困线以下的人实行社会救济,对私人企业进行订货和贷款。凯恩斯还主张实施补偿性财政政策,根据经济情况变化,有意识地扩大或紧缩政府支出,使财政起到反危机的作用。凯恩斯主张实施扩张性货币政策,由政府增发货币,刺激投资。凯恩斯主义从维系再生产的角度出发,主张通过财政政策大幅提高社会福利水平,属于有限再分配,以此理论建立的社会保障制度属于有限责任的社会保障,强调个人责任,政府负担较轻,政府对社会保障制度的干预也是有限的,以实现充分就业为目的。在凯恩斯理论基础上建立的美国社会保障制度被称为保障型社会保障制度,在该制度模式中,政府、企业和个人都是责任主体,在不同的保障项目中扮演不同的角色,如在社会保险中,企业和个人是主要缴税人或缴费人,政府充当最后责任人;在社会救济、社会福利中,政府是最主要的责任人。二、美国社会保障制度的效应分析社会保障制度作为社会经济制度,属于上层建筑,是由经济基础——社会生产力水平所决定的,一般来说,经济发展水平高,则社会保障的项目更齐全、覆盖面更广、保障标准更高,这也是发达国家社会保障水平普遍高于发展中国家社会保障水平的根本原因。美国社会保障立法虽然较晚,但随着经济发展水平的提高而超常规发展,其立法种类、保障范围与水平均达到美国经济发展和资本增值所提出的基本要求。社会保障制度对美国社会经济发挥了以下积极作用:一是维护社会经济持续稳定发展和促进社会生产率稳定提高,在一定程度上调节了美国经济的运行状况,如通过强制性保险和补助性救济及工作性培训使劳动力得到保护并适应经济结构调整的变化,又如为经济发展积累资金;二是促进资源优化配置,如降低贫穷人口的比重,在一定时期内补偿失业者,照顾弱势群体,通过收入累进税和社会福利开支调节经济周期,通过加强教育培训提高劳动力素质以促进资源配置等。此外,美国的公共年金计划是发达国家中运行最有效的,与其他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成员国相比,其特点是低税率、低保障水平,一个重要原因是退休金的工资替代率低,从而为企业年金的发展留下很大的空间,促进了基金业乃至整个金融业的发展,成为社会保障促进经济增长的一个典范。三、健全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思考美国的社会保障制度是建立在一定的经济背景和理论基础之上的,也是和该国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从总体上看美国的社会保障制度对其国家的发展发挥了重要的作用,美国多年发展的经验和教训,对于我们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背景下,建立健全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保障体系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一)明确指导思想首先,应以马克思关于社会总产品分配的学说为理论依据,马克思在《哥达纲领批判》中提出“六个必要扣除”,其中扣除的“用来应付不幸事故、自然灾害等的后备基金或保险基金”和“为丧失劳动能力的人等设立基金,总之,现在所谓官办济贫事业的部分”就是建立社会保障基金的来源。其次,应以毛泽东、邓小平和江泽民等领导同志的社会保障思想为指导。毛泽东在《论十大关系》中指出,要正确处理“国家、生产单位和生产者个人的关系”,必须兼顾国家、集体、个人三方面的利益,“拿工人来讲,工人的劳动生产率提高了,他们的劳动条件和集体福利就需要逐步有所改进”。邓小平指出社会主义的本质是“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江泽民“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指出,中国共产党要始终代表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上述重要论述都是我国建设社会保障制度的指导思想。(二)扩大社会保障范围,提高社会保障水平社会保障制度作为上层建筑,是以一定的社会生产力水平为基础的,社会保障水平要与我国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总结美国的经验教训,我们发现,当社会保障水平限制在经济发展可以承受的范围之内时,社会保障制度促进了经济的发展,两者是良性互动的,而当社会保障支出的增长超过经济增长时,社会保障就会引发财务危机,损害了经济的发展。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较低的生产力水平决定了我国社会保障只能实行“广覆盖,低水平”,并随着经济发展水平的提高而相应提高,但是有一个逐渐推进的过程。当前,我国应当继续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推进做实个人账户扩大试点工作。健全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制度,健全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加快建立适合农民工特点的社会保障制度,特别是全国范围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重点推进农民工工伤保险和大病医疗保障工作。(三)完善社会保障负担模式由于我国是社会市场经济国家,国家和市场在整个国民经济发展都具有重要的作用,因此我国的社会保障形式,既不采取完全市场形式,也不采取国家包揽形式,而是将效率与公平、自由市场与国家干预结合起来,在经济增长与社会发展之间求得平衡,在社会保障领域,主张国家负责与个人负责并重,走国家和市场共同负担的社会保障模式,由国家、非政府机构和个人共同参与提供保障,国家提供非普遍的社会服务,帮助最需要帮助的社会成员,提倡发展私人的和志愿的福利事业作为补充,引进竞争机制和消费者选择福利服务的自由。在这里我们强调要正确处理社会保障制度中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从社会保障制度的社会稳定功能角度出发,为保护社会弱势群体,国家或政府应承担制度的设计、执行和调整等职责,还要负责筹措资金和承担最后资金责任;从社会保障制度的经济发展功能这个角度出发,它是国家管理经济的一种宏观调控工具,它的运行应建立在市场这个基础之上,以成本效益分析作为服务是由国家提供还是由市场提供的衡量工具,这一点也为20世纪70年代以来社会保障私有化改革取得的成效所证明。(四)充分发挥社会保障的功能充分发挥社会保障的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的双重功能。社会保障制度保护了社会弱势群体,具有社会稳定功能,还可充当需求管理工具,以及通过社会保障基金的有效管理推动资本形成和经济增长,发挥经济发展功能。因此,改革我国社会保障制度也须充分发挥上述两重功能。以我国正在改革和完善的养老保险制度为例,社会统筹账户和个人账户分开管理、做实个人账户,一方面可以为迎接人口老龄化做好充分的准备,消除后顾之忧,稳定人心,另一方面,还要创造条件让养老基金投资于资本市场,既实现保值增值,又促进经济繁荣。在社会保障体系方面,在社会保险制度上尝试建立基本保险、强制性企业保险和个人储蓄性保险相结合的多支柱体系。参考文献:[1]徐丙奎.西方社会保障三大理论流派述评[J].理论参考,2007,(4).[2]邓大松.美国社会保障制度研究[M].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2005.楼主您不知道看看内容自己总结一下么。。。别人又不知道你的l论文要写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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瘫痪老人的养老问题研究论文

老人他们的孩子去哪啦!都是不孝顺的人才有这样的问题。

一、引言 我国作为世界上人口最多的国家,同时也是世界上老龄化人口最多的国家,社会保障和医疗保健压力巨大。根据国际通用解释,若65岁以上人口的比例超过总人口的7%,就是老龄化的社会;超过14%,就是老龄社会。目前,大多数发达国家都属于老龄化的社会,如法国、美国、英国、日本等等。据统计,从65岁以上人口的比例超过总人口的7%上升到14%,法国用了114年,美国用了65年,英国用了45年,日本用了24年,而我国只用了20年,预计到2050年中国老龄化人口将会达到全国人口的三分之一。 老龄化问题产生的原因主要两个:一为寿命延长,伴随着人们生活水平和医疗保健水平的提高,中国的人均寿命由1949年的35岁达到现在的75岁,翻了一番还多,反映出祖国的社会变迁,这是国富民强的象征;二为非均衡生育,未实行计划生育政策前,中国“一家多胎”现象严重,自1983年开始的计划生育政策,减缓了中国的人口增长速度。 如何解决中国老龄化问题,基于以上两点原因,提出不同的对策。寿命延长导致的老龄化问题不可避免,由此带来的后果通常为养老金不足和养老保障措施不配套,只能通过延迟退休和加强养老保障措施来解决;非均衡生育带来的老龄化问题,只能通过均衡生育来应对,根据2010年的人口普查结果,显示在过去的10年中,中国人口增加了7000多万,但是生育率却低于1.5,即每个负率平均生了不到1.5个小孩,远远低于2.1的更替生育率,这就意味着中国的下一代人会比上一代人的数量少30%,不远的将来,中国人口将进入负增长的时期,人口老龄化问题将更加突出。 二、城市老人生活现状 (一)家庭基本状况 计划生育政策实行30年来,第一二代出生的独生子女已经进入结婚和生育的年龄,在这种背景下,“四二一”家庭模式逐渐普遍起来,即四个老人,一对夫妻和一个孩子的家庭模式。四个老人需要两个独生子女赡养,同时还要抚养一个孩子,加上独生子女本身存在的严重依赖性,在社会飞速发展、竞争压力剧增的今天,往往力不从心,照料不及。 另外,“空巢家庭”和鳏寡孤独家庭逐渐增加,其原因多种多样:(1)老年人希望独立生活,不愿离开久居的环境;(2)老人希望与子女住在一起,但由于生活方式、价值观念的不同,为避免冲突矛盾而选择独立生活;(3)子女工作忙、住房紧张,客观条件不允许;(4)因子女婚嫁离开父母异地成家;(5)不愿赡养父母等。 (二)经济状况 与农村老年人相比,城市老年人退休后基本上都有退休金,加上普遍存在的储蓄习惯,因此经济收入和消费水平较高。据统计,城市中85%的老人退休后的主要来源为退休金,13%的老人依靠子女的资助。由此可见,老年人的主要收入来源为退休金。但是,不同单位的退休人员在退休金待遇上有明显差距,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待遇较企业离退休人员高很多。 (三)健康状况与医疗需求 随着医疗水平的不断提高,城市老年人的寿命不断延长。但是,寿命的延长不代表健康状况的延长。目前,我国城市老年人的健康状况堪忧,只有1/3的老人身体健康状况较好,其余2/3的老人都患有不同程度的疾病,所患疾病多以慢性病为主,其中较常见的为高血压、高血脂、糖尿病等,一半的城市老人还同时患有多种以上疾病,城市老年群体的生活自理能力、身体健康状况都不如人意。 老年人的医疗需求中遇到的最大困难是经济因素,其次是手续繁琐,再有是行动和交通不便。除了上述因素,不同地区的老人还有不同的困难,在城区的老人还经常面临报销不便,挂号难、住院难等,而郊区的老人面临的主要问题是周围没有好医院,常常无法及时就医。调查显示,慢性非传染性疾病已经成为危害城市老人健康的最大杀手,但是有三分之一的患病老人没有去治疗,而且有四分之一的患病老人由于各种原因无法就诊。因此,老年人的医疗服务呈现出个性化和多样化的特点。 三、养老模式探析 (一)家庭养老模式 目前最适合中国国情且经济成本最低的养老模式为家庭养老。现阶段很多老人都由子女赡养,与子女吃住在一起,身体健康的老人通常还会帮衬带带孩子,甚至买菜、煮饭。但是还存在一部分身患疾病的老人,需要子女照顾,特别是患有半身不遂、瘫痪在床的老人,身边不能没有人照料,这对普通公民的经济和生活状况无疑是雪上加霜。 为了改善家庭养老模式的现状,我们提出一种专业化家庭养老模式:中国城市中有40%的人群属于低收入群体,对于这类人群,可以给予选择提前退休去照顾自己家的老人,由政府拨出专项资金发放社会工资。这些回家照顾老人的劳动者,需要参加各种专业培训并与社区签订协议,通过社区的社会工作机构定期对劳动者的家庭照料做出评估,从而给予报酬。这样,不仅使老人得到悉心的照料,还解决了低收入群体的工作问题,一举两得。 (二)社区养老模式 社区养老模式是以老人的子女、亲戚、朋友为核心,以社区为依托,以专业化的服务队伍为依靠,为城市中在家居住的老年人提供生活照顾、医疗保健以及法律援助的养老模式。这种养老模式的特点是老人住在自己家里,得到子女照顾的同时,由社区的服务机构和专业人士提供上门服务,对老年人的身心健康有利,同时还弥补了因各种原因子女无法照顾老人的缺憾,并在一定程度上节省了建设养老院的资金。 社区养老模式不同于家庭养老模式,它的实质是社区中的家庭养老模式;与机构养老模式相比,将社会机构中的养老服务引入了社区,吸收了家庭养老模式和机构养老模式的优点,是处于社会转型期的中国面对老龄化问题提出的一种新型养老模式。 社区养老模式中主要服务群体为社工,目前我国社工的发展状况不尽人意,原因包括:(1)我国对社工这个职业的认识不到位,没有专门的机构对社工进行培训,内地大多数大学都没有社会工作会专业,而在香港和国外这个专业已经发展成熟;(2)政府对社工服务的投入不够,导致社会工作者没有良好的工资薪酬和福利制度,社会地位不高;(3)中国人传统观念严重,存在“家丑不可外扬”的思想,通常不愿雇佣社工来解决家庭问题。 (三)机构养老模式 机构养老模式的主体是养老院、福利院、医院以及各种康复中心,老年人通过入住养老院、福利院等养老机构,进行集中供养和居住,由专人负责照料日常生活。这种养老模式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子女的负担,同时避免了因为生活习惯、价值观念等问题引起的生活冲突。其次,在一定程度上分散了家庭的养老风险,实现了养老资源的共济和共享。 社区养老模式的成本很高,同时无法满足老年人对亲情交流的渴望,无法提供精神慰籍。我国的养老院大部分都是早期建立,其服务设施和专业服务水平很难跟得上社会的发展和需要,养老机构的设备条件普遍很差,专业服务人员水平不高,管理模式滞后,无法满足标准化、规范化的管理。 四、对养老问题的一些想法 在生活方面,政府可否对老年人方法生活补助费,每月300元,独立于养老保险之外。截止到2013年,中国有大约2亿的老龄化人口,2×12×300=7200亿,而我国的2013年GDP预计将达到10万亿美元,不会对我国财政造成很大负担。 在医疗方面,政府可否对老年人开放免费医疗。虽然全民医疗到现在还不现实,但只是针对老年人的免费医疗并非不可行。 在精神需求方面,政府文化部门应经常组织针对老年人的文化活动,组织老人观看电影、戏剧等活动,同时建设老年大学和老年娱乐活动设施。 五、结束语 在现阶段,笔者认为应加强对养老问题的政府投入,以家庭养老模式和社区养老模式为主,机构养老模式为辅,使养老医疗服务专业化,资源配置合理化、社区规模体系化、管理标准化,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的养老模式,更好的满足我国对养老问题的基本需求。

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化,我国社会保障事业得到了迅速发展 。下文是我为大家整理的关于社会保障的论文范文的内容,欢迎大家阅读参考!

浅论社会保障权的宪法保障

摘要:伴随着社会生活的不断进步,社会保障权在一国所受的保障情况得到了越来越多的关注。本文从社会保障权的概念与性质出发,在对社会保障权应受宪法保障的原因进行分析的基础上,结合我国社会保障权宪法保障的现状与其它国家的宪政实践,得出了我国社会保障权宪法保障的完善策略。对我国社会保障权的完善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关键词:社会保障权宪法保障修宪

从社会保障权的发展进程来看,目前已经成为衡量一个国家是否进步的标志。而我国现有的社会保障权的确认与保护还存在着一定的问题,主要表现为已有的社会保障权缺少宪法的有利保护。因此,本文从社会保障权的宪法保障层面出发对社会保障权进行深入的研究与分析。

一、社会保障权

社会保障制度是指国家为公民提供一系列的基本生活保障,使得公民在年老、疾病、失业、灾害及丧失劳动能力等情况下,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制度。而该制度的核心,即社会保障权,也成为了公认的公民所应当享有的基本权利�P。作为公民基本权利的社会保障权,具有法定性、复合性、非对等性以及母体性等法律特征。社会保障权之所以是公民的基本权利,是因为:首先,社会保障权是为了实现人的生存权与发展权而存在的,社会保障权是维系生存权与发展权的必备组成要素,因而其应属于公民的基本权利之一;其次,社会保障权随着人类历史进步而逐步确立,同时社会保障权在权利保障方面与其它的公民基本权利存在着区别,社会保障权的保障需要国家和社会作为保障义务的主体确保社会保障权的实现。

二、社会保障权应受宪法保障的原因分析

社会保障权作为一项权利受到宪法的保障是有一定的必然性的。本文从社会保障权的历史进程与其作为公民的基本权利这两个不同的角度进行分析。

十九世纪末期二十世纪初社会主义运动中所提倡的人权主要指的是社会权。与第一代人权相比,社会权的提出,体现了社会公平应有的价值,其存在的目的是为了纠正由于过度的自由竞争而导致的社会不公平,确保社会正义与安全,进而实现人们能够有尊严的生活。社会权所具有的内容体现在各国的宪法与国际性人权文件中。学者们将狭义的社会基本权确定为社会保障或社会安全相关的权利。中间的社会基本权被分为社会安全、社会保障和经济权利,广义的社会基本权则包含经济、文化与社会三方面的权利。从学者的三个不同的分类已看出社会保障权都包含在社会权之中。从社会保障权的历史进程而已看出,其的实现需要国家积极行为的配合,社会保障权能否实现对保障公民的基本生活有着极其重要的作用。

公民的基本权利是由宪法规定的,公民为实现自身必要利益、主张或者自由。也就是说,社会保障权作为公民的基本权利之一,其不但依赖于宪法中的有关规定,同时还要设计包括社会因素以及观念因素等诸多因素的影响,尤其是社会政治状态对社会基本权利的影响极大。社会保障权作为公民的基本权利是个人针对国家所提出的作为或不作为的权利,是公民作为个人为了维持自身存在的最基本的基础权利。社会保障权作为维护公民作为个人的尊严与价值有着不可取代的地位,其本身是无法用其它公民的基本权利所取代的。宪法作为国家根本大法,其必然要发挥在保障公民的基本权利方面的作用,因而,社会保障权应受宪法保障。

三、我国社会保障权宪法保障的现状

我国2004年修订的宪法中,在第14条、第33条、第44条以及第45条,都为我国公民享有社会保障权奠定了法律上的基础。也就是说,我国社会保障权已经在宪法中得到了体现,取得了应有的宪法地位,但是这并不等于社会保障权在我国已经成为宪法所确定的公民的基本权利。从我国目前社会保障权保障的实际情况来看,和社会保障权联系密切的宪法规范还存在一定的不完善。

《宪法》第33条3款规定:国家尊重与保障人权。该条款从表述上来说,是人权保障原则的概括,其本身只是方针条款,不具有具体法规范所具有的拘束力,公民的包括社会保障权在内的相关权利受到侵害后,是无法援引该条款来获得权利上的救济的。

《宪法》第14条4款规定:国家应建立健全社会保障制度;第44条规定:国家实行退休制度。这两点规定是社会保障权的制度保障,但是宪法并没有规定公民可以据此提出权利要求与权利救济。尤其是后面一点,其仅仅规定退休制度,使得享受该制度的主体范围确定为我国的部分公民。

《宪法》第45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年老、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国家发展为公民享受这些权利所需要的社会保险、社会救济和医疗卫生事业。国家和社会保障残废军人的生活,抚恤烈士家属,优待军人家属。国家和社会帮助安排盲、聋、哑和其他有残疾的公民的劳动、生活和教育。该条款作为社会保障权方面的核心条款,在表述上没有采用社会保障权的概念,而是用的物质帮助权。物质帮助权在我国没有明文的权威解释,因而导致其本身的含义不明。同时,该条款中的一些规定具有方针性特点,是作为政策性条款存在的,其本身在性质与效力方面与第44条和第55条关于社会保障权的作用相同。

综上所述,社会保障权的宪法保障在我国现有的宪法规定中只设定了以上四个条文,因而其在社会保障权的宪法保障方面还应进一步完善。

四、我国社会保障权的宪法保障的完善策略

上个世纪以来以宪法保障的方式确认社会保障权所具有的地位已经成为国际趋势。社会保障权通过宪法确定地位开始于1917年的《墨西哥宪法》,该宪法规定了社会保障权的内容。除了此种宪法保障方式外,还有的国家以司法判例解释宪法的方式进行社会保障权的确认。结合我国现有的社会保障权宪法保障的实际情况,可以确定如下的社会保障权的宪法保障的途径有两种:一是对宪法进行解释说明;二是宪法修订。

对宪法中所规定的社会保障权进行解释说明,即通常所说的释宪,其方式是通过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所具有宪法解释权,将我国现有宪法中所规定的物质帮助权作扩张解释,将其扩张解释为社会保障权。该策略的采用就会导致与现有宪法的第14条、第44条中的相关规定存在冲突。因而该途径是不适合采用的。

宪法修订,即直接对宪法进行修改。该方式在很多国家中被采用。在该方式的应用中,我国可以借鉴其他国家或者国际人权法中关于社会保障权宪法保障的相关经验,对宪法进行修改,在对现有宪法中规定的社会保障权相关内容的基础上,确定社会保障权的宪法新条文。在新条文中从国家义务与公民权利两方面出发,来确定社会保障权的内容。一方面确定国家在社会保障方面应尽的义务;另外一方面从公民权利角度出发,确认社会保障权中公民应有的基本权利。除此以外,民法以及刑法等其他相关法律以及法规也配合我国宪法保障社会保障权的需要,进行合理的调整。只有这样,才能真正的实现社会保障权的宪法保障。

总之,社会保障权不仅仅是作为人权的要素之一,同时也是宪法应保护的基本权利。宪法保障在社会保障权保护方面所具有的不可比拟的优势成为社会保障权实现的最优途径。因而,有必要随着我国宪政与法治的发展,通过对社会保障权进行宪法保障的努力,而确保宪法保障社会保障权功能的实现。

参考文献:

[1]富龙飞.社会保障权研究文献述评.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学报.2011(10).

[2]黄小云.美国与德国对社会保障权的宪法规范模式分析.法制与经济(上旬刊).2010(4).

[3]刘婧婧.社会保障权之基本权利属性探析――基于学理和宪政实践的双重考察.行政与法.2011(1).

[4]李运华.论社会保障权之宪法保障――以社会保障权宪法规范的完善为中心.江苏社会科学.2011(6).

[5]付龙飞.社会保障权司法救济机制研究.经济经纬.2011(3).

浅析老年社会保障问题

【摘 要】 本文分析了老年社会保障现状及存在问题,提出了完善老年人社会保障的途径。要完善各项社会保障制度,提高社会保障服务管理水平,增加财政社会保障投入,多渠道筹集社会保障基金。

【关键词】 老年人;社会保障现状;生活现状;政府职责;社会服务

人口老龄化是经济发展带来的一个大趋势。联合国曾规定:60岁及以上人口超过总人口比重的10%,或65岁及以上人口超过总人口比重的7%,即可称为老龄化国家。根据我国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65岁及以上人口为1.18亿,超过总人口8.87%,表明我国已进入老龄化社会。同时自20世纪70年代起执行计划生育政策,使得现阶段独生子女越来越多,随之而来的就是老人的养老问题从以往传统的依靠子女的家庭养老转变为依靠政府及社会的养老模式。因此中国的老年社会保障问题已经成为摆在各级政府面前的一个严峻而紧迫的民生问题。

一、老年社会保障现状及存在问题

1、老年人社会生活现状

(1)随着计划生育刚性政策的推行,中国的独生子女越来越多,如果依靠传统的家庭养老,一般正常情况下,一个成年的独生子女在结婚前要照顾两位老人,而在婚后一对夫妇要照顾四位老人和一个孩子。由于现今城市住房、生活习惯、个人性情等因素,老人大多数情况下不会和子女居住在一起,从而使得中国传统意义上的依靠子女的家庭养老模式发生了改变。要么老人各自生活成为空巢老人;要么也只能有一对老人跟随子女生活,但是,在这种情况下,老人的居住地与户籍所在地不一定一致,有的针对户籍地的优惠政策或补贴由于老人居住地与户籍地的不一致而无法享受。

(2)“双轨制”的存在,使得老年社会保障制度缺乏公平性,而区域差异、职业差异、城乡差异等更加剧了老人晚年生活的不同,特别是农村失去了劳动能力的老人,若没有子女的照顾生活将会变得更加困难。根据老龄委发布的《2010年中国城乡老年人口状况追踪调查主要数据报告》显示,2010年我国社会养老保障的覆盖率城镇达到了84.7%,月均退休金1527元;而农村只有34.6%,月均养老金只有74元,这无异于杯水车薪,根本无法解决老人的养老问题。

(3)随着年龄的增长,老人的身体条件也变得越来越差,因此老人的医疗保障问题成为每个家庭关心的问题。

随着医疗保险的逐步深入,住院报销的比例及门诊报销的慢性病种类也在逐步扩大。但是,由于受到使用条件和人员限制,好的医疗设施相对集中于大医院,而大医院则多数都在大中城市,因此对于医疗保险存在地区差异,而这种差异将会导致贫富悬殊加大。例如,生活在城镇的老人生病可以直接就近到医院看病,需要住院则直接报销,住院成本小;但是生活在乡村的老人受条件限制是小病扛、大病才去医院,但是有的大病当地医院受医疗设施和人员的限制,可以做出诊断但是无法医治或医治效果不佳,需要转院到大医院。先不说由此产生的生活成本,单就医疗报销来说就会减少10%-20%,甚至30%,使得本就不很富裕的家庭更加贫困。

2、老年人社会保障现状

(1)养老保障制度始于20世纪90年代中叶,起步较晚,还没有建立起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养老制度。

如资金困难、养老金基金增值难以保证、政府执法不严、最棘手的农村养老保障等问题还有待进一步解决。特别是农村养老的基础保险金和养老金标准过低,无法满足农民的养老需求;另外,计划生育政策与传统养老模式的矛盾都表明中国的养老保障还没有从制度上得到完善。

(2)政府及社会的责任和服务意识不强。

由于独生子女越来越多,家庭趋于小型化,再加上经济发展推动人员流动,加剧了空巢老人比例的加大。到2010年,我国城乡空巢率分别为49.7%和38.3%。空巢老人普遍存在日常生活无人照料,精神缺乏安慰,经济、物质生活困难,疾病无人过问,孤独寂寞等问题,特别是高龄、独居、体弱多病的老人这一现象更为明显。而从空巢老人对政府及社会的帮助情况来看,根据民政厅的调查有62.3%的老人对社区(村)医疗保健服务的满意度评价为一般或不满意,有66.9%的老人从未得到过帮扶。因此,空巢老人不仅需要子女及亲朋的照料,更需要政府及社会帮助体系的建立健全。另外,对于跟随子女一同居住的老人,特别是对居住地与户籍地不一致的老人,也有享受政府补贴和社会帮助的权利。但是,根据我国现行制度,对老人医疗报销、健康体检、政府补贴等一些优惠政策都需要在户籍所在地进行办理,致使这部分老人不但享受不到优惠,而且还加重了经济负担。使得老人只能在做空巢老人放弃亲情和得到亲情放弃优惠之间做出两难的选择。

二、完善老年人社会保障的途径

1、完善各项社会保障制度

各级政府、各职能部门都要依法完善职能,严格执法,落到实处,结合中国国情制定出符合中国社会的养老保障制度。特别是棘手的农村养老保障,要根据农村老人的实际,制定出符合农村养老保障的制度及新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截止2009年,我国参加新农合的农民达到了8.33亿,参合率为94.1%,中央及地方各级财政落实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助资金达627亿元,占新农合筹资比例的76.4%。但是这些都没有改变地区差异、城乡差异所带来的看病难、看病贵等问题,农民看病依然成本偏高,小病不用看,大病看不起。因此,需要进一步完善医疗保障制度,将现行的按地区统筹改为全国统筹,真正做到“病有所医”,不“因人而异”、“因地而异”。另外,由于农村经济条件差别大,收入不稳定等因素,因此在缴费数额及补助比例上要有灵活性。

2、提高社会保障服务管理水平

鉴于目前独生子女越来越多的现状,急需健全社会保障经办管理体制,建立更加便民快捷的服务体系。目前全国60岁以上的老人有1.69亿,养老床位150万张,仅占老年人口的1.5%,同时还需要至少1000万名养老护理人员。因此社会保障服务要做到覆盖范围广,需要合理配置养老资源。不仅要有收住经济实力强、条件好的高标准、高档次的养老机构,更多的要有面向全社会的、收住低收入人群的一般养老机构。对于居住地与户籍地不一致的老人,需要更灵活、更人性化的服务。例如,对老人是否在世的审验能否利用网络等高科技手段进行,而不需老人每隔一定时间就要回户籍地一次进行签字确认;又或者能否对60岁以上的老人放宽户籍管理政策,让老人有更多的选择余地,使得各项优惠政策能够切实落实到位,真正做到老人 “老有所依”、“老有所靠”、“老有所养”。

3、增加财政社会保障投入,多渠道筹集社会保障基金

通过建立专门的社会保障预算,明确各项社会保障资金的来源和用途,扩大社会保障基金的筹资渠道。建立社会保障基金投资运营制度,确保基金安全和保值、增值。并且随着中国经济实力的不断增强、城乡居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政府应不断提高社会保障支出在各级财政支出中所占的比重。

总之,社会老年保障问题的解决是一个不断完善、不断进步的过程,需要政府及全社会的共同关注。只要各级政府能充分利用市场机制,引导和扶持企事业单位为老年人提供多样化的产品和服务,积极发挥社会力量在老年社会保障中的作用,推动各地老年基金会等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开展慈善救助和社会互助,有针对性的创造结对帮扶、认养助养、志愿服务、走访慰问等形式多样的救助帮扶体制,只有这样,才能普遍为贫困老人提供多样帮扶,社会老年保障问题才能进一步得到有效缓解。

【参考文献】

[1] 张敏杰.老年社会保障——一个严峻而紧迫的民生问题[J]. 理论与研究,2013(1)32.

[2] 王向阳.浅议老年人社会保障的法律[J]. 经济研究导刊,2013(6) 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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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老年人养老模式的研究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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