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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理情论文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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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讨论我国的受贿罪法律完善对策(一)取消“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规定笔者认为,应当取消刑法对于受贿罪客观要件中“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规定, “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规定使刑法理论上争论不断,也给司法实践带来诸多困难。把这个规定取消,至少有如下优点:1.取消“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规定符合受贿罪本质犯罪的本质特征是社会危害性,这是我国刑法理论界的通说。任何犯罪都可以用很多事实来描述,但并非每个事实都是犯罪构成的要件。只有对社会危害性及程度具有决定意义的那些事实才是犯罪构成要件,才能反映犯罪的本质特征,达到形式与内容的统一。[①]受贿罪的危害或受贿罪本质不在于为他人谋取利益,而在于收受贿赂行为本身。[②]因此,贿赂罪侵犯的客体是职务行为的廉洁性,收受贿赂行为即对廉洁性产生危害,具有了受贿犯罪本质特征,能够构成受贿罪。至于是否有“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许诺或行为,是不能够决定或消除行为的社会危害性的,仅是社会危害性程度上的差异。无论是否为他人谋取利益,行为人的受贿行为都侵犯了犯罪客体,从犯罪本质考虑,该行为即构成受贿罪,根本不需要“为他人谋取利益”这一要件。因此,取消“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规定,符合受贿罪本质的要求,而且使立法更加简明扼要。2.取消“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规定体现了立法目的的要求从受贿罪立法初衷看,对于公职人员利用职权收受贿赂的行为,应该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因为受贿罪的目的就是为了防止权力的异化,防止职务行为廉洁性受到侵害。而我国现行立法认为仅此还不能认定受贿罪,还要求“为他人谋取利益”要件。立法这样规定显然不能很好的实现立法目的,不利于立法宗旨的实现。从目前政策来看,这样规定也与“从严治党”“从严治吏”基本精神不符,与人民群众要求更是格格不入,只有取消这一要件,才能理顺这些关系,做到理论与实践的统一。取消“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规定,并不意味着在立法中无视这一因素的存在和作用。众所周知,行为的社会危害性程度是刑罚设置的主要依据,行为人的社会危害性程度不仅取决于在客观上给社会所造成的危害,而且还取决于行为人的主观恶性。本文建议取消“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规定,并非在立法中无视“为他人谋取利益”这一因素,收受贿赂的公职人员为“他人谋取的合法利益”是按国家法律法规,相对人应当获得的利益,无需违背职责即可实现,其侵害的还仅是职务行为的廉洁性。而“为他人谋取的非法利益”是按国家法律法规,相对人不应获得的利益,相对人若要实现利益,收受贿赂的公职人员必然要违背职责,这样行为人在侵害职务行为廉洁性的同时又破坏了职务行为正常管理秩序,其行为无论在社会危害程度上还是在主观恶性上都重于前者,对其量刑从重或加重设置是罪责相适应原则的要求,也是世界上通行的做法。如美国刑法将贿赂罪分为轻型贿赂罪与重型贿赂罪,其划分标准就是以是否存在“枉法意图”,“枉法意图”与我国的“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相似,有“枉法意图”即为重型贿赂罪,其刑罚设置明显重于无枉法意图的轻型贿赂罪。[③]3.取消“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规定有利于打击受贿行为从司法实践的角度来看,取消这一规定可以使法网更加严密,使那些收受贿赂又不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腐败分子无法逃脱制裁。同时,取消这一规定能够减轻司法机关在证明为他人谋取利益这一要素上、及收受他人财物与为他人谋取利益之间因果关系上的困难,有利于加大打击受贿犯罪的工作力度。有人担心,取消这一要件,会混淆受贿罪与亲友间馈赠的界限,可能会导致扩大打击面。实际上,这种担心是多余的,贿赂归根到底是建立在公职人员的职务权力的制约性基础之上的,是职权的衍生物,因此,亲友间馈赠无论是在缘由上还是在数额上都与受贿罪截然不同。(二)贿赂内容扩大为“不正当好处”笔者建议,在我国刑法对的受贿罪规定中,用“不正当好处”取代“财物”,“财物”一词外延过窄,其不足前面已作阐述。不正当好处,既包括财物等物质性利益,也包括非物质性利益,前文已作出论述,此处不再赘述。建议用“不正当好处”取代“财物”,意义如下:1.贿赂的内容扩大为“不正当好处”更符合受贿罪本质从贿赂罪的本质来看,非物质性利益同物质利益一样,都是能满足人们某种需要的利益。收受物质性利益和非物质利益一样,都会侵害公职人员行为的廉洁性。而且,“权钱交易”发展到“权利交易”是当前犯罪的新特点,是犯罪手段翻新的具体表现。如前所述,以《公约》为代表的国际通行做法都将“贿赂”扩展到“一切不正当好处”,我国采用这种做法,不仅是遵守国际义务的要求、顺应了反腐败斗争进一步深入的要求,而且符合受贿罪的犯罪本质。受贿罪是以权谋私的犯罪,其本质是对公职人员职务行为廉洁性的侵犯。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无论收受或索取的是财物还是其他不正当好处,都毫无疑问地构成对国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廉洁性的侵犯,其社会危害性的本质是一样的。在人的需要和欲望多元化的现实生活中,无论是财物还是其他不正当好处,都能满足以权谋私者的心理、生理、物质或者精神需求。如果我们一方面打击受贿犯罪,另一方面却把贿赂限制在财物或财产性利益上,势必会放纵犯罪。因此,将公职人员利用职务之便、谋取财产性利益或非财产性利益的行为规定为受贿罪,完全符合受贿罪的本质。正因为收受财物以外的其他财产性利益或其他不正当利益也能够体现受贿罪的本质及其危害性,所以,把它们包括在贿赂范围之中是合理的。2.贿赂的内容扩大为“不正当好处”能够使立法更加科学从立法上考虑,将什么样的行为规定为犯罪、纳入到刑法规制之中,取决于这种行为的“客观性、惩治的必要性和可行性”等多方面因素。所谓“客观性”,是指这种危害社会的行为必须是现实生活客观存在的现象,或者虽然当前尚不存在,但根据科学预测,在社会发展进程中确有可能出现的现象。如果现实不存在,将来又根本不可能出现,现行法律便没有必要作出规定。随着我国市场经济进程的不断推进,贿赂的内容已经不再仅限于财物。公职人员在经济交往中接受公款旅游、色情消费等变相“权利交易”的现象不断出现,产生了一个“权钱交易、权益交易”的特殊阶层,在社会上造成极为恶劣的影响。如果这种现象不受刑律惩处,将有损法律的严肃性。[④]所谓“必要性”,是指客观存在的行为,其社会危害性已达到一定的严重程度,到了必须用刑罚规制、否则不足以预防、惩治和遏制的地步,但现行刑法又无法适用的情况,应当在立法中考虑,将其纳入刑法规定中。目前,我国正处在体制转轨时期,法制有待于健全。各个领域,尤其是行政、经济领域暗箱操作等现象比较普遍,这给贪污受贿犯罪行为的产生提供了厚实的土壤。尽管我国当前加大了反腐力度,但贪污受贿行为屡禁不止。从司法实践看,甚至在同一个地方受查处的领导有“前仆后继”的现象,而且腐败涉嫌金额还不断攀升。这种现象产生的根源在于“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索取或收受“财物”会受到惩处,财物之外的贿赂则被认为名正言顺。人们的需求并不是单项的,物质外利益的一时满足,可能转而促使行为人贪求更多的物质,以便再次或多次满足前次的非物质享乐,物质与非物质性利益在贪污贿赂犯罪中交迭,滚雪球式越滚越滚大。所以有必要修改现行刑法中不合理规定,将贿赂范围扩大为“不正当好处”,将一切财产性和非财产性利益都囊括进来。所谓“可行性”,是指适用刑罚方法惩治贿赂行为在司法实践中具有实施的可能性。作为贿赂的利益都是客观实在的,在司法实践中是可能和能够加以具体认定的。无论贿赂的内涵如何变化,但有一点是共同的——能够作为贿赂的,不论是物质、物质性利益还非物质性利益,必然都具有实用性这一特点,它一方面能够满足受贿人的物质上、精神上或其它方面的要求,另一方面也能为行贿人换回某种好处,从这两点来认定是否接受了贿赂,在司法实践中具有较强的操作性。[⑤](三)设置受贿罪独立的法定刑,合理确定“数额”在受贿罪刑罚中的地位现行刑法典没有受贿罪的独立法定刑的规定,刑法典第386条规定,对犯受贿罪的,根据受贿所得及情节,依照贪污罪的法定刑的规定处罚。笔者认为此种立法是不科学的,受贿罪从行为特征到保护法益均不同于贪污罪,应该拥有独立的,能正确反映行为危害大小的法定刑。贪污犯罪和受贿犯罪从犯罪本质看是不同的,贪污罪一定侵犯了财产所有权,非法占有财物的数额可以衡量其危害程度,“计赃定罪量刑”有其合理性和正当性。而受贿罪是贪利性犯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的廉洁性,损害的是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威信,贿赂的多寡不影响其用权换利的本质特征,所以它的法定刑设置应该和罪质相匹配,将受贿罪的法定刑依照与其直接客体完全不同的贪污犯罪显然缺乏合理性和科学性。立法以具体的数额来划分受贿罪量刑的标准,结合收受贿赂还要以为他人谋取利益作为要件,所告知社会成员的是受贿是数额犯,且不为他人谋利的利用职权收受贿赂不是犯罪。受贿罪中的这两个因素,宣示了侵害了社会根本利益的行为可能不受刑罚处罚。立法通过“情节”、“数额”、“为他人谋取利益”等限制了刑罚适用的范围,造成受贿罪法网不密。当然受贿罪刑罚的一旦趋密,会客观上扩大犯罪的范围,但“密而不厉”的刑罚设计是符合现代刑法要求的,可以从刑罚方式多样化、非刑罚方法以及严格限制重刑上兼顾“密”和“不厉”的双重要求,从而也顺应刑罚轻缓化的世界潮流。现行刑法典对受贿在5000元以上不满10000元,犯罪后有悔改表现、积极退赃的,规定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反之,在公司、企业人员的受贿中,立法没有规定任何情况下可以减、免刑事责任的从宽情节。这种实际对国家工作人员网开一面的立法规定,与受贿罪作为国家工作人员的职务犯罪,对此类特殊身份犯应该从重处罚的这一普遍原则相背离。有观点认为,现行立法对贪污贿赂罪的起刑数额之规定与盗窃罪等贪利性普通犯罪之数额标准严重失调,不能体现刑罚的公平。[⑥]笔者不同意此观点,从刑法第383条第1款第4项规定看,即使贪污受贿不满5000元且情节较轻,也被立法认定为犯罪,而且从罪状描述看,受贿罪无数额的规定,反之,对盗窃罪等贪利性普通犯罪立法是做数额较大的成罪要求。之所以有以上观点,是来源于“两院”有关受贿罪立案标准的司法解释。而现行受贿罪立法刑罚量刑幅度过宽,不能够很好的对应刑法第五条,“刑罚的轻重,应当与犯罪分子所犯罪刑和承担的刑事责任相适应”的规定,笔者认为依据受贿罪的社会危害性和行为人的责任,可以紧缩量刑幅度,对几类危害性特别严重的受贿犯罪明确“重罚”外,对普通受贿犯罪可以采用短期监禁刑,并根据受贿罪的职务经济犯罪特点,多采用罚金刑和资格刑,使得罚当其罪。鉴于上述分析笔者建议,根据受贿罪的本质特征为其叙明新的罪状并设立独立的法定刑,立法中取消“数额”、“情节”的具体规定,从而严格限制司法解释对立法的扩张性解释,明确告知社会成员本着从严治吏的精神,国家对受贿行为不论数额均作刑法上之否定;而对于需要裁判者加以主观判断的因素,如“数额”、“情节”和其他影响罪行等级,可以以立法解释或司法解释的形式确立。(四)严格限制受贿罪死刑适用的范围有观点认为,我国对受贿等经济犯罪规定死刑,是一种不符合刑罚的效益观念的选择,成了一种以剥夺价值大的权益为代价保护价值小的权益的手段,如此分配的死刑不但明显的构成成本大于收益、投入大于产出的选择,而且给国民培植了诸如财产与生命可以等价的观念,从而人为贬低了人的生命价值,因而对受贿这样犯罪的死刑应予废除。[⑦]笔者认为,如果单从死刑本身看,它既不能杜绝或减少犯罪的发生,也不能因其残酷而就此遏止住“行恶”之动机,从来就没有因为严刑峻罚人类就改恶从善,因而不是受贿罪的死刑不符合刑罚之效益,而是死刑本身就是非理性的。笔者认为在短时期内取消受贿罪死刑缺乏背景条件:我国刑法分则十章中涉及死刑罪名有70个(不包括选择性罪名),而其中两章职务犯罪中有死刑规定为2个即贪污罪和受贿罪,反观分则第三章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中规定的死刑就有17个,如果只单独取消受贿罪的死刑,对官员的贪污腐败深恶痛绝的人民群众很难认同;在司法实践中,职务犯罪不仅会造成经济上的危害后果,也有导致严重人身伤亡后果的,而在读职罪中并无极刑之规定,公众感情很难接受我国死刑适用范围较广的情况下,单单对职务犯罪网开一面的做法,所以受贿罪死刑的保留是一种“补漏”。笔者认为,受贿罪死刑的废除必须与我国总的死刑政策相匹配,在现阶段不宜单独废除受贿罪之死刑。那么,现行受贿罪死刑适用的立法规定是否合理?依照贪污罪死刑适用的标准,刑法典将受贿罪死刑的范围确定为“受贿在10万元以上,情节特别严重的”,笔者认为,这一标准无论从刑罚效益还是司法实践看都是弊大于利,且超过了一般预防的限度。将受贿罪适用死刑的外延定在10万元,即使仅从当前的社会生活条件看,也是不合理的。从法律追求看也有悖于限制乃至废除死刑的历史趋势,10万元作为受贿罪死刑适用的“准用”条件在司法实践中的意义不大,造成受贿可能处以极刑的条件—涉案数额规定的范围过于宽泛,使得该罪死刑缺乏严格的限制条件,立法或司法解释对情节特别严重又无明确规定,造成司法实践领域中的死刑风险处于不确定状态,罪行的严重性与法定刑的幅度已无比例关系,有违罪刑相适应原则。现时存在受贿千万未处极刑,而受贿百万却被判死刑的情况,又造成公众的质疑。如果说受贿涉案金额对死刑无影响,但为何立法明确规定对死刑无影响的数额条件,反而对有实质意义的特别严重的情节不加以规定。参考文献:1.张旭:《国际刑法——现状与展望》,清华大学出版社2005年第1版。2.马长生:《国际公约与刑法若干问题研究》,北京大学出版社2004年第1版。3.毕志强、肖介清、汪海鹏、张宝华:《受贿罪定罪量刑案例评析》,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2003年第1版。494.范春明:《贪污贿赂犯罪的法律适用》,人民法院出版社2001年第1版。5.林谭:《联合国反腐败公约》,中国方正出版社2004年第1版。6.孟庆华:《受贿罪研究新动向》,中国方正出版社2005年第1版。7.马克昌:《犯罪通论》,武汉大学出版社2005年第3版。8.高明暄主编:《刑法专论》,高等教育出版社2002年第1版。9.张明楷:《刑法分则的解释原理》,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4年第1版。10.陈兴良:《当代中国刑法新境遇》,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2年第1版。11.王云海:《美国的贿赂罪——实体法与程序法》,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2年第1版。12.储槐植:《刑事一体化与关系刑法论》,北京大学出版社1997年第1版。13.肖扬:《贿赂犯罪研究》,法律出版社1994年第1版。14.杨兴国:《贪污罪贿赂罪法律与司法解释应用问题解疑》,中国检察出版社2002年第1版。--------------------------------------------------------------------------------[①] 马克昌:《犯罪通论》,武汉大学出版社2005年第3版,第135页。[②] 刘系琳:《论受贿罪的客观方面》,《兰州商学院学报》2002年第1期,第18页。[③] 王云海:《美国的贿赂罪——实体法与程序法》,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2年第5版,第128页。[④] 林锦征:《试论我国受贿罪立法的完善》,《河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学报》2004年第1期,第24页。[⑤] 林锦征:《试论我国受贿罪立法的完善》,《河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学报》2004年第1期,第11页。[⑥] 何承斌:《贪污犯罪比较研究》,法律出版社2004年第1版,第225页。[⑦] 邱兴隆:《刑罚的哲理与法理》,法律出版社2003年第l版,第534、539页

法政系本、专科生毕业论文参考选题一、 经济法类:1. 试论企业集团的法律地位2. 企业集团反垄断问题探讨3. 企业兼并法律问题探讨4. 我国外商投资企业税收问题探讨5. 试论我国自由贸易区立法6. 浦东新区土地有偿使用的法律问题探讨7. 浦东开发中利用外国政府贷款的法律问题初探8. 税收担保问题探讨9. 反避税的法律对策10. 出口退税问题探讨11. 社会保险税问题探讨12. 证券税收问题探讨13. 加强证券市场管理法律对策14. 资产评估立法中相关问题探讨15. 论外资银行和中外合资银行管理的若干法律问题16. 涉外土地批租的法律问题初探17. 试论我国出口加工区立法18. 建立我国涉外反倾销法律制度探讨19. 略论经济犯罪案件的查账20. 论论审计机构的法律地位和作用21. 我国养老保险法律制度探讨22. 试论我国劳动保险法律制度的若干问题23. 完善我国劳动争议处理程序的法律思考24. 进一步完善我国劳动合同法律制度的思考25. 加强和完善我国环境立法的思考26. 加强和完善我国环境执法的思考27. 论建立我国的技术开发区法律对策28. 商品销售中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若干法律问题探讨29. 期货立法若干法律问题探讨30. 论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法律保护31. 试论反暴利立法的必要性32. 关于土地使用权问题的法律思考33. 房地产市场监管法律制度研究34. 我国投资立法初探二、商法类:1. 论股份有限公司的组织机构管理原则2. 论一人公司的法律规制3. 论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制度4. 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探究5. 论股东代表诉讼制度6. 论设立中公司的法律地位7. 论公司瑕疵设立制度8. 论公司内部监督制度9. 论控股股东的义务与责任10. 论关联交易的法律规制11. 论公司股份回购制度12. 论保险的功能 --兼论与侵权损害赔偿功能的比较13. 论保险合同中的代位求偿权14. 保险业现金运用法律监督的问题研究15. 论强制保险制度16. 保险费管理法律问题初探17. 论消费保险合同18. 论信贷合同的担保19. 股份合作制企业若干法律问题探讨20. 试析票据制度中善意第三人利益的保护21. 试论我国破产制度的完善22. 论自然人破产制度三、民法类1. 论胎儿利益的民法保护2. 关于完善我国监护制度的法律思考3. 论法人越权行为性质及效力--评我国《合同法》司法解释第十条4. 论尸体的法律地位--兼评我国遗体及其器官捐赠与移植立法5. 论表见代理的制度价值6. 浅析人格权的本质——兼评我国民法草案关于人格权的规定7. 论网络隐私权的法律保护8. 由“借腹生子”所引发的思考--论民法中的身体权9. 试论名誉权--兼论死者名誉的法律保护10. 论隐私权与知情权的冲突与协调11. 不动产物权预告登记及其价值研究12. 不动产物权顺位登记及其价值初探13. 论公信原则及对第三人利益的保护14. 简论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制度15. 简论物业管理合同的性质及效力16. 试论我国拾得遗失物制度的完善17. 添附规则与其相关规则的比较研究18. 论我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19. 试论商品房抵押及效力20. 商品房预售法律问题初探21. 在建工程抵押若干问题思考22. 共同抵押及其效力探析23. 最高额抵押的设定及效力24. 股份出质的设定及其效力实现25. 商品房按揭与让与担保制度的比较研究26. 论代位权的效力:兼评最高院《司法解释》第20条27. 关于我国代位权与代位权执行制度整合之研究28. 债权人的撤销权与破产法上撤销权的整合研究29. 债权人撤销权要件中的善意分析30. 论保证合同的无效及其责任的承担31. 试论担保物权与保证的竞合32. 论悬赏广告的性质及效力33. 浅析信赖利益的损害赔偿34. 论无权处分合同:兼论《合同法》第51条35. 合同变更与合同解除法律后果的比较研究36. 论预期违约责任--兼谈与不安抗辩权的区别37. 论违约损害赔偿的范围界定38. 论可预见性规则及其在违约损害赔偿中的作用39. 论出卖人的瑕疵担保责任40. 转租的性质及效力思考41. 浅论租赁权的物权化及其法理依据42. 浅析房屋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43. 浅议租赁物上增设物的归属44. 建设工程合同中的法定抵押权分析--兼评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司法解释45. 浅议旅客运输合同中承运人的安全保护义务46. 货物联运合同中的责任承担初探47. 见义勇为的报酬请求权--从完善无因管理相关规定谈起48. 雇主责任浅析49. 交通事故民事责任的保险与赔偿50. 医疗风险防范与损害赔偿的协调51. 试论侵权损害赔偿范围的界定52. 我国精神损害赔偿制度的立法缺陷及完善53. 简论分家析产的法律性质及其效力54. 关于遗赠扶养协议中的若干问题的法律思考55. 论隐私权的法律保护56. 论人格权的法律保护57. 试析违约责任中的可预见规则 58. 论我国婚姻无效制度的构建59. 离婚损害赔偿制度探析60. 浅议精神损害赔偿制度61. 网络音乐著作权问题探析62. 论地理标志的知识产权保护63. 试论计算机软件的法律保护64. 略论“驰名商标”的法律保护65. 论发行权穷竭原则66. 论网络环境下的著作权限制制度67. 网络言论自由及其法律规制68. 网络服务商侵权责任探析69. 网络环境下的著作权保护四、诉讼法类:1. 论我国现行审级制度的不足与完善2. 论我国民事证据制度的改革与发展3. 试析民事诉讼的第三人制度4. “陷阱取证”引发的法律问题探究5. 审判监督程序利弊谈6. “小额消费诉讼”的法律问题探析7. 关于公益诉讼的立法保护8. 民事诉讼保全制度探究9. 论民事诉讼中的抗辩10. 地域管辖中的若干问题探究11. 举证妨碍问题探讨12. 抽象行政行为的司法审查制度探析13. 浅谈行政听证制度14. 论行政程序的司法审查15. 试论行政诉讼中的司法变更权16. 论行政诉讼中的举证责任17. 民事诉讼陪审制度改革初探18. 论民事诉讼中调解程序制度的完善19. 论遗产继承中的共同诉讼人20. 民事诉讼中本证与反证辨析21. 关于人民检察院抗诉的若干问题探讨22. 论刑事诉讼的监督机制23. 论我国刑事诉讼庭审制度的改革24. 论律师在侦查阶段的地位与作用25. 试论刑事诉讼各阶段的证明要求和证明标准26. 刑事诉讼中证据开示制度探究27. 我国刑事诉讼证人制度探讨28. 沉默权问题研究29. 试述非法证据的证明效力问题五、刑法类:1. 论特殊主体犯罪2. 论挪用公款罪3. 论无罪推定原则在我国刑事司法中的适用及不足4. 论罪刑法定原则5. 商业贿赂罪与国家工作人员贿赂罪之比较6. 略论正当促销手段与贿赂罪7. 安乐死问题探究8. “非法经营罪” 探究9. 网络犯罪问题探究10. 新型金融犯罪问题探究11. 论侵犯商业秘密罪12. 未成年人犯罪刑事责任问题研究13. 论我国刑法中的结果加重犯14. 论不作为犯罪15. 浅谈股票贿赂案犯罪数额的确认问题16. 论投案自首的认定及刑罚的适用17. 试论我国假释制度的完善18. 结果犯及其形态探究19. 浅析我国数罪并罚制度的不足及完善20. 死刑存废问题探究21. 论我国罚金刑制度的完善22. 精神病人的刑事责任及其法律适用问题探讨23. 流动人口犯罪问题探究六、宪法、行政法、法理、法史、国际法类:1. 试论罗马法的基本原则及其影响2. 浅析中国近代宪政立法3. 论沈家本修律与中国近代法律制度的建立4. 试析汉代法律的儒家化5. 论君权、父权、夫权与中国古代法律6. 谈无讼与息讼7. 论法律与道德的冲突与调适8. 论法律职业化与司法改革9. 行政执法难成因探究10. 关于改革和完善我国宪法监督体制的思考11. 论宪法诉讼制度的构建12. 我国宪法司法化探析13. 司法审查制度探究14. 法律移植问题探讨15. 论法的时代精神16. 论国家主权豁免17. WTO国际争端解决机制探究18. 试析世界贸易组织的法律体系19. 对反倾销立法及其适用的法律思考20. 论国际私法中的公共秩序保留制度21. 试论国际私法中法律选择的方法22. 论国际民商事案件管辖权冲突的解决23. 论我国涉外合同关系的法律适用罗马法所有权理论的当代发展三、所有权理论的当代发展与一物一权主义 任何一个法律制度的突变都会使既有的制度体系受到冲击和挑战,因为绝对所有权分离与裂变而直接受到冲击和挑战的是大陆法系物权制度的一物一权原则。在这场变革中,不乏学者挥洒笔墨质疑一物一权原则,认为,一物一权的原始涵义是一物之上只存在一个所有权,因此,自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产生之后,尤其是现代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产生,在任何一个不动产上都可能存在多个物权,甚至是多个所有权。一物一权原则在历史上也许很必要,但现在已经彻底过时了。而且,作为法学的概念,一物一权原则非但不科学,还常常对实践发生误导。故应当废除。也有学者站在相对的立场上以否定双重所有权为基点坚决捍卫一物一权原则,认为近代大陆法的所有权制度之所以选择了罗马法的模式,而没有选择日尔曼法的模式,即从西欧中世纪的双重所有权到资本主义时代的一物一权,是人类社会摧毁以身份等级为特征的封建制度清除财产上的封建身份束缚所做的重要努力。如果今天我们承认双重所有权,就会使具有身份性质的所有权制度或观念死灰复燃。这种二元结构的所有权制度一旦建立,现存的所有权制度即会因所有权的肢解而丧失其逻辑支撑以至崩溃。没有一物一权精神的物权决不是大陆法系物权制度的物权,否定一物一权,即否定物权概念、物权制度本身。当然也有学者采折衷的态度,认为股东和公司两种形态的所有权的分离是以公司的存在为根据的,公司有可能因为法定原因发生终止,一旦发生终止,权利分离的根据丧失,清算后的财产要返回股东,从而使所有权的权能完全复归于股东,这种返回正是所有权弹力性的表现。因此,多重所有权的存在与一物一权主义并不发生矛盾,在法人存续期间并存的两种所有权仅仅是一物一权的例外现象和特殊的表现形式。 笔者认为,从大陆法上所有权发展的轨迹来看,其确实经历了从日尔曼法的双重所有权到罗马法的绝对排他所有权的变革历程,而且确实通过确立所有权制度废弃了封建的身份关系的束缚,张扬了所有权人的人性与自由。但如果仅以此作为论据,就导出“承认双重所有权,就会使具有身份性质的所有权制度或观念死灰复燃”,便是历史的倒退的结论,这一结论其实是欠缺必要的前提而不能成立的。因为绝对所有权的分割与碎变并非由封建身份关系所致,亦非导致封建身份关系束缚之结果,恰恰相反,它是绝对所有权人对其权利的自由表达,表明基于契约关系而各司其职的所有权主体各方地位完全平等,不受任何身份关系的束缚,决不是简单地向封建所有权制度的回归。肯定所有权自由分割的这种全球化的发展趋势,不是法制的倒退,而是法制的前进。 物权具有排他性,这也是物权法的本质属性所在,否则,物权法就不称其为物权法。但是,物权的排他性不是绝对的,而是相对的。在同一物上所有权与用益物权的并存、所有权与担保物权的并存、罗马法所有权理论的当代发展担保物权与用益物权的并存,以及担保物权与担保物权的并存就是相容性的最好例证—物权兼具排他性与相容性双重属性。如果片面夸大物权的排他性,而否定物权的相容性,同样就如同否定物权的排他性一样,将使精心构筑与设计的大陆法物权体系遭致毁灭性的灾难。经过分割而在同一物上存在的多重所有权同样具有排他性与相容性,相容性决定一物之上可以存在多重所有权,所有权保留买卖中,在买卖标的物上存在的出卖人法定所有权和买受人的实意所有权即所有权相容性使然;而排他性又决定在同一物上不可能存在性质相互冲突的两个所有权,出卖人保留的法定所有权只能为出卖人一人所有,在同一出卖物上,不可能存在两个以上保留的法定所有权,同理,在同一出卖物上也不能存在两个以上实意所有权。物权的排他性与相容性是对立的,但又相互依存,相辅相成,二者的统一构成物权的完整属性。因此,只要我们依然坚持物权的排他性,尽管承认物权的相容性,承认在同一物之上可以存在双重所有权,反映排他性的一物一权原则仍然可以在物权法中占据重委的地位。易言之,承认双重所有权与捍卫一物一权并不发生根本性冲突,大可不必谈虎色变,诚惶诚恐。 一物一权原则的核心内容是一物之上只能存在一个所有权,正视所有权的当代发展与变革又坚持物权法的一物一权原则,这正是摆在我们面前的重要问题。对此应该有两种不同的解决办法,其一,在保持原有一物一权概念的基础上,将双重所有权解释为一物一权的例外或特殊表现;其二,在现代法的语境下对于一物一权予以全新的阐释。国内外学者在阐释法律原则时颇有共识:“法律原则是可以作为众多法律规则之基础或本源的综合性、稳定性的原理和准则”,法律原则“是法律精神的最集中的体现,是法律制度的原理和机理。”任何一项规则、制度及规范都不得和法律原则的精神相悖,因此,法律原则是对各项制度、规则和规范起统帅和指导作用的立法方针。“原则可能互相冲突,所以原则有份量,就是说,互相冲突的原则必须互相衡量与平衡。”每一项原则均有其自身的价值和它所追求的价值,当某一个具体的案件适用不同的原则将有不同的结果时,就需要在不同的原则之间进行平衡和衡量,适用价值最大者。原则之间可以相互冲突或相互衡量,但原则项下不可以有例外,否则,法律原则不称其为法律精神的最集中体现,也不称其为对法律制度、法律规则与法律规范起统帅和指导作用的立法方针。作为民法基本原则的诚实信用原则如果有例外或特殊表现形式,很难想象那应当是怎样的例外或怎样的特殊表现形式。一物一权原则既然作为物权法的基本原则,同样不应该有例外。显然,第一种解决问题的办法虽然本意在于解决矛盾,却又将自己陷人新的矛盾之中。台湾学者黄茂荣先生谈及概念之演变时,以德国学者的名句作为论据:“法律必须随时间经过而演进,始能符合因时间之经过而变更之社会,应无疑义。其结果,构成法律规定之概念,自与法律同样常有历史性的时间结构,必须随历史之变迁而演进。”[41]“没有一个法律概念,在教条上是完全不变的”,[42]现代法所有权制度的发展与演变,使得一物一权等物权法上的概念也必将随之发生改变,这样一来,第二种方法似乎才是最符合逻辑的。 中外学者对一物一权的界定,文字的多寡不同,但就其所揭示的内涵可以概括为一句话:一物之上只能存在一个所有权,不能同时存在两个以上内容、性质相互冲突的他物权。[43]实际上,我们无须浪费太多的文字,只要将“内容、性质相互冲突”这一修饰语放在更准确的位置上,传统的一物一权概念便会有相当大的改观:在一物之上不能存在两个以上内容、性质相互排斥的物权。这一概念具有两重含义:1一物之上可以存在多个物权,包括一物之上可以存在两个所有权、所有权和他物权,或所有权和若干他物权。就是说,物权可以竞存,前提是,各种物权之间具有包容性,可以和平共处。但是,包容是暂时的,不是永久的。当潜在的物权排他性终于按耐不住物权的包容性而从骨子里进发出来时,竞存的物权便发生生死存亡的激烈冲突,解决冲突的手段是物权与生俱来的,或法律后天赋予的优先效力。物权优先效力的价值就存在于物权排他性取代物权相容性的变革之中,这场变革也造就了物权的优先效力;当然,所有权(母权)与自所有权中分离出去的他物权或自所有权中分割出来的它种意义的所有权(子权)[44]之间竞存的解体与优先效力无关,而由子权最终要向母权回归的本性所决定。2.性质或内容相互排斥的物权,即不相容的物权在一物之上只能有一个,包括所有权和他物权。这是一物一权原则的本质内涵所在,是物权的排他性使然,是放之四海而皆准的道理。任何物权相互之间只要具有天然的排斥性,就不可能在同一物上竞存,一个权利在某一实在物上生成了,另一相斥之权利则自始不能生成:取得质物占有之人成就了质权,未取得占有之人不可能成就质权。当然,转质可以生成另一质权,但是转质权必须以原质权的有效存在为前提,依附于原质权而存在,原质权消灭,转质权随之消灭,转质权实际上是原质权的衍生物,在质物上存在的原质权与转质权并不是两个独立的质权。所有权保留买卖中,出卖人一经将标的物交付买受人,买受人的实益所有权即产生,同一标的物上不可能同时存在另一实益所有权。这期间,如果由于出卖人一物二卖,抑或买受人将自己的实益所有权出让他人而导致再行转让的实益所有权成立,那么,原实益所有权将于次实益所有权成立之时自行消灭。[45]这种天然的排斥性来源于物权本性与内容的同一性,正所谓“同性相斥”。典权可以与抵押权并存,但不可以与另一典权并存,因为两个典权同以占有为要件,并具有相同的使用、收益之内容。同理,基于信托关系而产生的法定所有权可以与受益人的实益所有权并存,但在信托财产上决不可以再设定他人相同内容的法律所有权。总之,无论所有权制度的发展会给所有权,乃至于整个物权体系带来怎样的变化,一物一权原则不容置疑。 注释:尹田:《论一物一权原则及其与‘双重所有权’理论的冲突》,载《中国民法学精萃》2003年卷,机械工业出版社2004年版,第 241页。 参见王利明:《民商法研究》第2辑,法律出版社2001年版,第278页。 〔美〕托马斯·C.格雷:《论财产权的解体》,高新军译,《经济社会体制比较》1994年第5期。 参见欧阳坷:《人性光辉下的所有权》,吉林大学2004年民商法硕士学位论文,第4页。 陈华彬:《外国物权法》,法律出版社2004年版,第9页。 参见前引〔5〕,陈华彬书,第11页。 梅夏英:<当代财产的发展及财产权利体系的重塑》,载王利明主编:《民商法前沿论坛》,人民法院出版社2004年版,第80页。 参见前引〔5〕,陈华彬书,第11页。 参见前引〔7〕,梅夏英文,第80页。 前引〔2〕,王利明书,第286页。 前引〔5〕,陈华彬书,第9页以下。 参见前引〔2〕,王利明书,第289页。 前引〔5〕,陈华彬书,第16页以下。 肖厚国:《所有权的兴起与衰落》,山东人民出版社2003年版,第35页。 参见[英〕亚当•斯密:《国富论》下卷,郭大力、王亚南译,商务印书馆1995年版,第1页以下。 GottfriedDietze,InfnseofproPer,ThejohnsHOpkinsPress,1971,p.126. 参见【日」我妻荣:《物权法》,岩波书店1995年版,第2页,转引自前引〔2〕,王利明书,第294页。 宋刚:《信托财产的独立性及其担保意义—从大陆法系责任财产角度》,清华大学2005年法学博士学位论文。 谢哲胜:《台湾物权法制发展》,《财产法暨经济法》2005年第2期。 申卫星在他的博士论文中对诸种形式的所有权保留做了详细论述。简单的所有权保留指卖方将标的物交付给买方,在买方支付该特定标的物的价款前,该标的物的所有权仍由出卖人保留,其保留所有权的客体仅限于根据本合同占有的特定的标的物;延长的所有权保留中,买受人购买标的物不是用于消费或自己使用,而是为了将标的物转售他人,或者是对标的物进行加工、添附后再行出售,为了保证卖方的价金债权,卖方保留所有权的客体可以延长到买方的转售所得或加工物之上。在延长的所有权保留中,买方在完全支付价金后方可取得标的物的所有权,在全部价金交付之前,买方有权对标的物进行处分。扩大的所有权保留,是指当事人约定当买方不仅清偿了全部价金,而且清偿了出卖人与买受人基于其它生意而产生的或即将产生的债务后,买方才可以获得标的物所有权的制度。参见申卫星:《期待权理论研究》,中国政法大学2001年博士学位论文,第68页以下。 沈达明:《法国/德国担保法》,中国法制出版社2000年版,第148页。 参见前引〔20〕,申卫星文,第51页。 转引自前引〔2的,申卫星文,第91页。 转引自刘德宽:《民法诸问题与新展望》,五南图书出版公司1995年版,第7页。 笔者曾经主张,所有权保留中存在双重所有权,卖方所保留不是实益上的所有权,只有在买方没有按照约定交付价金时,这种所有权才具有意义,成为出卖人所有物返还请求权的权利基础;买受人以自己所有的意思占有、使用标的物的权利是真正意义上的所有权,只是这种所有权于买受人未按约定交付价金时终止而已。故可以借鉴英美法的经验,将两种所有权分别称为取回所有权和附条件的所有权。参见马新彦:《美国财产法上的土地现实所有权研究》,《中国法学》2001年第4期。 王利明:《论公司所有权的二重结构》,载前引〔2〕,王利明书,第78页。 前引〔l〕,尹田文,第249页以下。 梅夏英教授在他的论文《当代财产的发展及财产权利体系的重塑》中也认为:“法人可以享有所有权所包含的一切权能,但不是严格意义上的所有权。因为所有权是就个人对物本身权利义务的描述,法人作为一个法律构建的实体,本身便是一个团体的概念,这种由团体占有形成的法律上的主体本身便与’绝对所有权’的个人主义隐喻相悖”。参见前引〔7〕,梅夏英文,第82页。 前引〔7〕,梅夏英文,第84页。 以所有权保留为例,买受人未按约定支付价金的,其所有权终止,并回归于出卖人,出卖人的所有权由法律所有权转变为完整意义的所有权,有权利向买受人主张所有物返还请求权;买受人依约支付价金的,价金一经交付,出卖人的法律所有权自行终止,买受人的所有权转变为完满状态的所有权。 前引〔1〕,尹田文,第252页。121法学研究2006年第1期这种抽象的所有权的结果”。 GyorgyDiosdi,nersnPinAneetanre一classcazRomaLaw,pp.135、133、134.转引自前引〔2〕,王利明书,第275页。 傅静坤:《论美国契约理论的历史发展》,《外国法译评》1卯5年第1期。 孙宪忠:《中国物权法原理》,法律出版社2004年版,第142页。 前引〔1〕,尹田文,第249页;孟勤国:《物权二元结构论》.人民法院出版社2002年版,第104页。 参见前引〔2〕,王利明书,第79页。 张文显主编:《法理学》,法律出版社1997年版,第71页,第72页。 同上 参见梁慧星:《民法总论》,法律出版社1996年版,第40页。 迈克尔•D•贝勒斯:(法律原则—一个规范的分析》,张文显等译,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年版,第13页。 [41]Laren:,Meth记enlehrede:Reehtswissenschaft,3.Aufl.1975,5.124f;GerhartHusserl,Reehtundzeit,1955,s一off.,转引自黄茂荣:《法学方法与现代民法》,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第83页。 [42]前引〔41〕,黄茂荣书,第83页。 [43]如日本学者川岛武宜所言:一物一权主义是指一个物权的客体仅为一个独立的有体物,在同一物之上不能存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独立的物权,尤其不能设立两个以上所有权。我国学者对此也有同样的表述,一物一权原则指一物之上只能设定一个所有权;一物之上不得设定两个以上内容相冲突的他物权。参见王利明:《物权法研究》,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第82页。 [44]为行文方便,我们在此将所有权称为母权,分离或分割后产生的物权称为子权。 [45]实意所有权指不具有所有权的法律责任,但具有所有权本质属性的所有权,亦称实质意义上的所有权,或实质上所有权,英美法上相应为衡平法上的所有权。与此对应的是法律所有权,指由法定公示方式表征的所有权,又称为法律上所有权,或形式上所有权,英美法中相应为普通法的所有权。另外,站长团上有产品团购,便宜有保证

论中国的死刑废除〔摘 要〕世界上很多国家都已经废除死刑,死刑的废除似乎已经成了一种趋势。既然如此,中国就应该顺应这种历史的潮流,那么中国废除死刑的原因是什么呢?〔关键词〕 中国 刑罚 死刑 废除从封建社会进入近现代社会后,刑罚体系发生了很大变化。古代的极不人道的刑罚如死刑、杖刑、笞刑已经逐渐被近现代西方的刑罚体系所代替。古代那些如凌迟、枭首、车裂等死刑也被一些能尽量减少人痛苦的死刑如枪决、针刑、毒气所代替,尽量减轻死刑犯的痛苦,以示对生命的尊重。可是现在死刑不但失去了其在刑法体系中的核心地位,而且限制、减少死刑乃至废除死刑已经成为世界性的潮流与趋势。 现在尊重人权的呼声越来越烈,而生命权是人权的重要内容,因此许多国家都相继废除了死刑。生命是人类最宝贵的东西,一旦失去,生命便不会重来一次,所有的一切也就无从谈起,所以我认为废除死刑是历史的必然,中国应该废除死刑。早在清末时期,著名法学家沈家本就提出了限制乃至废除死刑的观点,沈家本从传统的“王道仁政”出发坚定地认为:“臣等窃维治国之道,以仁政为先,自来议刑法者,亦莫不谓裁之以义而推之以仁,然则刑法之改重为轻,固今日仁政之要务,而即修订之宗旨也。”并且强调“化民之道,固在政教,不在刑威也。”可见废除死刑的观点是由来已久的,那么我认为中国应该废除死刑的原因是什么呢?在下文我将浅谈一下我的观点。首先,改革开放后,中国积极加入世界市场,并且中国国际化的程度也是越来越深。从2005年10月4日到现在,世界上一半以上的国家在法律或实践上废除了死刑。具体情况如下:对所有罪行都废除死刑的国家有68个,普通罪行废除死刑的国家有11个,实践中废除死刑的国家有24个,所以,在法律或实践中废除死刑的国家总计有121个,保留死刑的国家仅有75个。而且最近几十年情况显示,平均每年有三个国家在法律或实践中废除了死刑。可见废除死刑在整个世界上都已经成为了一种趋势。因此,中国若想在世界舞台上更好的展现自己的魅力,赢得更多国家的尊重,就应该与世界接轨,废除死刑。其次,“杀人偿命,欠债还钱”的观念从西汉就根植到了人的脑海中,或许现在这种观念对人还有很大的影响。但是这种观念并不是成为中国废除死刑的一个障碍。很多时间若是问大家一个人杀了另外一个人,应该对杀人的人怎么办,大家肯定会说应该给他判处死刑,但是如果情况并不是你想象的那么简单呢?比如,甲要强奸乙,乙在甲未得逞之继而因为防卫过当将甲致死,这时候大家可能并不认为乙应该被处死,反而会因为乙的勇敢而称赞乙。再比如,一个男人回家后看到妻子正和第三者通奸,然后火气大发,用菜刀将妻子和第三者砍死。此时,如果按照中国现行的法律,此男人必将会被处死,可大家可能大多数都会有一些同情该男人,认为他不应该被处死,任何男人遇到了这种情况都会一时间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绪的。可见,“杀人偿命”在很大程度上是受条件的限制的,人们真想让杀人者死的是那些罪大恶极的,极度危害社会的罪犯。但是这种罪犯在社会上不是多数,为何不废除死刑呢?再次,死刑并不比终身监禁具有更大的威慑力。迄今为止,并没有研究表明重罪的发案率与死刑的存废之间有必然的联系。有研究表明人在犯罪后被判为死刑对社会的威慑力并不比终身监禁的威慑力大,而且如果被判处死刑,犯罪率依然保持在原先的水平。从实践中考察,死刑也从未对犯罪产生过有效的威慑力。 因为一个人若是明确知道了自己何年何月何日死,刚开始可能会恐惧,但是随着他意识上的逐渐接受,到真正执行死刑时却不是太害怕了,可见死刑的威慑力难以持久,而且威慑效果的巩固期有明显缩短的趋势。如果一个人不知道自己何时会死,整日活在对自己死期的猜测之中,这时的威慑力才是更大的。西方废除死刑的国家对重刑判罪时一判就会判个几百年。中国完全可也借鉴这种刑罚,当人犯也被判几百年后,即使该罪犯在狱中表现良好,获得减刑,那么他还是无法走出牢狱,对社会的危害也就无从谈起。第四,当谈到一个人被判为死刑时,大多数人可能都会想是不是该犯人杀了人。其实并不是仅仅杀了人才会被判为死刑的,一些经济犯虽然并没有犯杀人罪但是却也会判为死刑的。经济上的犯罪无非是官僚贪污了,企业逃税了,盗国家财产了,他们之所以会在经济上犯罪很可能是因为自己思想上一时出了差错或者是受到了他人的教唆,如果立即执行死刑,便等于夺取了他们改过自新的机会。他们是完全有可能在经过改造后重新成为对社会主义建设有用的人,可是一旦生命权都没有了,还何谈改过自新呢?还何谈更好的建设祖国呢?从矫正论的角度看,是否所有的死刑犯都不能够改造呢?死刑剥夺了刑罚积极的、改造的价值。第五,人无完人,只要是个人即使他再怎么细心也是会犯错的。古往今来,发生了许多的冤假错案,中国古代的窦娥不就是很好的例证吗?冤假错案并不会随着时代的进步而消失,好比再精密的仪器也有出差错的时候。德国国际记者协会日前在欧洲范围内进行了一次调查,调查对象是欧洲各国的检察官、法官等执法人员以及一些律师组织。调查的内容是刑事重罪案件的误判比率。调查结果出人意料,这类案件的误判率为0.5%,记协据此得出结论:欧洲每年至少有数百起重罪案件存在误判现象。由此可以看出,作为大陆法系国家的代表,德国的冤假错案并没有随着时代的进步而消失。那么可以判断出中国每年的冤假错案的数量也是为数不少的。死刑之误判率高,而冤狱之发现与平反又非常困难,所以生命刑应该废止。 如果废除了死刑,虽然嫌疑人被判了终身监禁,可一旦事实的真相被查明,那么嫌疑人就会成为自由身,所有的一切还可以重新开始,如果执行了死刑,不仅仅他被冤枉,而且会给他的家人,亲属带来多么大的伤痛,我相信那个判刑的法官也会一辈子无法安心。有学者以充满人文关怀的语调写道:生命一次性让人对它珍惜;生命的美好使人为它感到伤感;死者亲属的伤痛使人同情;罪犯临行前的恐惧让人怜悯;一旦错判难以纠正使人感到后悔;任何罪犯都有可以让人宽宥的原因。总之,生命是宝贵的,一旦一个人的生命被剥夺,一切就无从谈起,所以从上面的五个方面我一一论述了我认为中国应该废除死刑的理由。可是从现在中国的国情来看,中国废除死刑仍然是任重而道远的。但是死刑已成为强弩之末,丧失了昔日的威风,废除死刑是人类法制文明高度发展的产物,是刑罚改革的大方向。 废除死刑是历史的必然,因此我依旧会充满信心,我相信死刑会走向它的终点,走进历史博物馆,终究有一天中国大地上不会再出现死刑![参考文献]1、崔敏:《死刑考论—历史 现实 未来》,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2、陈琴:《刑法中的事实错误》,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3、何显兵:《死刑的适用及其价值取向》,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4、黄晓亮:《暴力犯罪死刑问题研究》,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5、李交发:《简论沈家本的废除死刑观》,载《现代法学》2005年版。6、赵秉志主编:《中国废止死刑之路探索》,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7、赵秉志主编:《死刑改革研究报告》,法律出版社2007年版。

在论文的写作过程中,法学论文的参考文献引用应当实事求是、科学合理,不可以为了凑数随便引用。下文是我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法学论文参考文献外文的内容,欢迎大家阅读参考! 法学论文外文参考文献(一) [1]范愉.司法制度概论[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3:23. [2]付子堂.法律功能论W].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9:252. [3]罗斯.社会控制[M].北京:华夏出版社,1989,:353. [4]王利明.法治的社会需要司法公正[M].北京:法制出版社,2005. [5]程竹汝.司法改革与政治发展[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1:5. [6]张晋藩.中国法律的传统和近代转型[M].北京:法律出版社,2006. [7]董必武.董必武政治法律文集[M]北京:法院出版社,1982. [8]罗.庞德.通过法律的社会控制、法律的任务[M]北京:商务印书馆,1984:8-9. [9]孟德斯鸠.论法的精神[M]北京:商务印书馆,1982:154. [10]庞德.通过法律的社会控制、法律的任务[M]北京:商务印书馆,1984:42. [11]孙万胜.司法权的法理之维[M]北京:法律出版社,2002:134. [12]苏力.送法下乡一中国基层司法制度研究[M].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0:200. [13]范偷.纠纷解决的理论与实践[M].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07:547-555. [14]田有成.乡土社会的民间法[M].北京:法律出版社,2005:4. [15]顾培东.构建和谐社会背景下的纠纷解决之道[M].北京:中国政法大学,2004:1. 法学论文外文参考文献(二) 1.沈跃东:《乡镇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职权的法规范分》,《法治研究》2012年第3期。 2.徐亚文:《口述历史与法律》,《中共青岛市委党校.青岛行政学院学报》2012年第1期。 3.陈瑞华:《从 经验 到理论的法学 方法 》,《法学研究 》2011年第6期。 4.薛以胜:《法学研究方法初探》,《科技信息》2011年第3期。 5.崔二玲:《浅析法律方法》,《法制与社会》2011年第1期。 6.罗旭南:《法学方法多样化在中国法律史教学中的适用》,《海南大学学报》(文社会科学版)2011年第4期。 7.刘颖:《法学方法与法律方法的耦合》,《中南林业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1年第4期。 8.李云海:《中国法学研究方法浅》,《经济研究导刊》2011年第31期。 9.谢晖:《论规范分析方法》,《中国法学》2009年第2期。 10.冀海虹:《司法过程中法学方法之解读——以价值分析法为核心》,《山东省农业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9年第2期。 11.王丽霞:《<法学方法论>与法学方法 教育 》,《山西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8年第4期。 12.冯 果:《法解释学等传统法学方法——未来中国经济法学的主流研究方法》,《重庆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08年第5期。 13.刘连泰:《分析实证主义法学方法在宪法研究中的局限性——以“分离命题”为中心》,《厦门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8年第1期。 14.张传新:《法律方法的普遍智力品格及其限度——从法律方法与法学方法称谓争论谈起》,《求是学刊》2008年第5期。 15.魏治勋:《“规范分析”概念的分析》,《法学论坛》2008年第5期。 法学论文外文参考文献(三) [1]王名扬:《英国行政法》,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87年版. [2]黎宏:《不作为犯研究》,武汉大学出版社1997年版. [3]马生安:《行政行为研究—宪政下的行政行为基本理论》,山东人民出版社2008年版. [4]罗豪才主编:《中国司法审查制度》,北京大学出版社1993年版. [5]张文显:《法哲学范畴研究》,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 [6]陈新民:《公法学札记》,法律出版社2010年版. [7]陆伟明:《服务行政法论》,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12年版. [8]周叶中:《代议制度比较研究》,武汉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 [9]袁裕来:《特别代理:民告官手记Ⅷ》,中国检察出版社2012年版. [10]张文显主编:《法理学》,高等教育出版社、北京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 [11]应松年主编:《外国行政程序法汇编》,中国法制出版社2004年版. [12]王利明:《侵权行为法归责原则研究》,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 [13]张明楷:《刑法格言的展开》,法律出版社2003年版. [14]梁津明、郭春明、郭庆珠、魏建新:《行政不作为之行政法律责任探究》,中国检察出版社2011年版. [15]王振宇:《行政诉讼制度研究》,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2年版. 法学论文外文参考文献(四) [1]任丁秋.私人银行业与资产管理---瑞士范例[M].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00. [2]邢毓静,巴曙松.经济全球化与中国金融运行[M].北京:中国金融出版社,2000. [3]倪受彬.国有商业银行资本信托运营法律问题研究[M].北京:法律出版社,2008. [4]盛学军.全球化背景下的金融监管法律问题研究[M].北京:法律出版社,2008. [5]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稳定分析小组.中国金融稳定 报告 2012[M].北京:中国金融出版社,2012. [6]连建辉,孙焕民.走近私人银行[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6. [7]李春满.私人银行业务[M].吉林:吉林大学出版社,2008. [8]曹彤,张秋林.中国私人银行[M].北京:中信出版社,2010. [9]李开国,张玉敏.中国民法学[M].北京:法律出版社,2002. [10]徐保满.金融信托与租赁[M].北京:科学出版社,2007. [11]孟建华.洗钱与银行机构反洗钱[M].福州:福建人民出版社,2006. [12]卓泽渊.法律价值论[M].北京:法律出版社,1999. [13][英]莫德.全球私人银行业务管理[M].刘立达译,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07. [14]王征宇,于江等编著.美国的个人征信局及其服务[M].北京:中国方正出版社,2003. [15]丁邦开,何俊坤等.社会信用法律制度[M].南京:东南大学出版社,2006. 法学论文外文参考文献(五) [1]陈卫东主编《模范刑事诉讼法典》,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5年9月第1版 [2]张月满着《刑事证人证言规则》中国检察出版社2004年第一版 [3]《法国刑事诉讼法典》译者:罗结珍,中国法制出版社2006年1月第1版 [4]孙孝福《刑事诉讼人权保障的运行机制研究》法律出版社,2001年6月版 [5]田圣斌着《刑事诉讼人权保障制度研究》法律出版社2008年1月第1版 [6]宋英辉孙长永刘新魁等着《外国刑事诉讼法》法律出版社2006年1月第1版 [7]刘根菊等着《刑事司法创新论》,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年3月版 [8]陈永生:《刑事诉讼的程序性制裁》,《现代法学》2004年第1期 [9]孙晶:《亲属作证特免权研究》,吉林大学2008年硕士学位论文 [10]张新宝《隐私权的法律保护第二版》群众出版社2004年5月版 [11][德]尧厄尼希着,周翠译,《民事诉讼法:第27版》法律出版社2003年7月第1版 [12]程海霞:《刑事诉讼中的证人作证特免权制度研究》,安徽大学2006年硕士学位论文 [13]中国抗日战争史学会、中国人民抗日战争纪念馆编着(宋金寿主编):《抗战时期的陕甘宁边区》,北京出版社1995年版. [14]厦门大学法律系编着:《中华苏维埃共和国法律文件选编》,江西人民出版社1984年版. [15]韩延龙、常兆儒编着:《中国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根据地法制文献选编》(第3卷),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1年版. 猜你喜欢: 1. 法学毕业论文参考文献 2. 法学论文参考文献 3. 法学本科毕业论文参考文献 4. 法学论文的参考文献 5. 法律本科毕业论文的参考文献

情绪研究理论与方法论文参考文献

情绪是影响身心健康的重要因素。处于青春期后期的大学生,有着丰富的情感体验,情绪波动大,所以他们的心理健康在很大程度上依赖情绪的健康与否。下面是我给大家推荐的有关情绪的大学生心理健康论文2500字,希望大家喜欢!

《大学生情绪差异的心理学分析》

【摘要】 情绪是指人们对环境中的某种客观事物和对象所持态度的身心体验,是最基本的感情现象。本文就是从大学生情绪状态及其相关社会 文化 因素的关系出发,从心理学的角度分析了影响大学生个体情绪差异的因素:与父母文化、个人特质、性别角色及社会文化、及大学不同年级有关。还有一个群体指标就是农村来源大学生某些情绪指标差于城市来源的大学生。

【关键词】 大学生;个体情绪差异;心理分析

一、情绪的认知

情绪是影响身心健康的重要因素。处于青春期后期的大学生,有着丰富的情感体验,情绪波动大,所以他们的心理健康在很大程度上依赖情绪的健康与否。消极以及不好的情绪状态都会降低大学生的学习和工作效率,严重的情绪困扰可能会导致大学生的身心健康。所以认知情绪,了解情绪的发生原理,明白情绪对大学生心理的影响,学会自我调节与控制,对提高大学生心理素质有着不可掩盖的作用,也对促进大学生的健康成长有着重要的意义。情绪是人们对环境中的某种客观事物和对象所持态度的身心体验,是最基本的感情现象,也是一种对人生成功具有显著影响的非凡智力因素。情绪的力量以及人们尝试着对情绪进行的调节和控制是日常生活中常见的现象,也是日常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一般认为,情绪包括基本情绪和复杂情绪。Izard指出有8—11种基本情绪,如快乐惊奇、愤怒、悲伤、恐惧、厌恶、兴趣、羞涩羞愧、蔑视、内疚等。复合情绪(如抑郁)是多种基本情绪的混和体。(一)情绪(1)有其生理反应:在不同的情绪状态下,会出现不同的生理特征。如在愤怒的状态下会出现面红耳赤,汗腺的分泌等。(2)是一种内心感受:不同的情绪状态必然会反映到人的知觉以及意识上来。从而形成人的不同内心体验。如:再有人受伤时,会感到痛苦。(3)会表现在行为中:面部表情最直接的反映着人的情绪状态。例如:当自己所希望的球队获胜时,脸上会不由自主地会喜笑颜开;当有的学生遇到挫折时,会愁容满面。还有就是情绪也可以通过体态行为和声音语态来体现。(二)情绪的作用(1)自我保护的功能;如被人伤害时,愤怒的情绪会促使人奋起反抗,自我保护。(2)人际沟通;(3)信息传递功能;如一个微笑一个眼神就可以互表爱意。在了解到情绪的产生原理及情绪的作用。我们引出了一个话题:为什么不同的人对于相同的情景与相同的遭遇会表现出不同的情绪反应,下面就这个问题展开探寻。

二、影响个体情绪差异的因素

1、什么个体情绪差异?

“个体情绪差异”是面对同一件事或同一情景,每个人所表现出的不同的情绪。

2、影响大学生个体情绪差异的因素

2.1、社会文化

不同地区的人,在对待同一件事时会有不同的看法。如:信____的杰克与来自神秘草原的安妮在同一所大学读书,由于暑假俩人由于天气炎热的原因生病了。在杰克看来他生病是因为他暑期去教堂祈祷的时候心里想的不是上帝,这是上帝对他不虔诚的惩罚,是自己罪有应得;而安妮认为这次的生病是巫术造成。巫术是一股不可预知的力量,所以安妮感到害怕、焦虑。这一个案例正说明了不同文化背景导致了对“生病”产生的反应及情绪有较大的差异,情绪体验可以完全体现人类的本质及社会文化。当然这也不能意味着文化之间不存在相似之处,有些理论认为,害怕;悲伤和快乐等是超越文化鸿沟,普片存在的情绪体验,但就是因为社会文化背景的,相同的情绪会有不同的表达方式和不同的含义。大学是一个不同区域群体的聚集地,是由具有不同文化习俗的人所组成的。所以不同的文化对大学生的情绪有所影响。

2.2、家庭背景与教养差异

家庭背景:大学中,部分贫困家庭的大学生心理压力较大,常常会为了生活困难,学费及家庭的债务而感到困惑、焦虑、忧郁。同时家庭富裕的学生,他们优越的家庭环境与大学艰难的学习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因此,也会出现厌学,无生活目标,无所事事等情绪困扰。家庭教养:其教养方式分为独裁型,放任型和民主型,由于教养方式各具特色,之女在其中所感受到的情绪以及发展出的应对情绪的方式也就各有差异。我们来看一个属于独裁型的简单例子:大学里小美和阿伟相恋了,可是她却变得越来越迟凝,虽然知道阿伟对自己很好,但考虑到母亲不喜欢阿伟,嫌弃阿伟家庭背景不好,总是有意无意的把阿伟与亲戚比较,现在自己都不确定是不是要继续与阿伟交往下去了。妈妈的态度让小美有一种不安,惶恐的感觉,没有妈妈的认同,小美对场恋爱真的没有信心。对于这个不稳定的恋爱大学中普片存在,通过这个简短的例子我们会发现不同的类型的家庭教养方式,会给子女们带来不同的情绪发展,以及我们会做出不同的情绪表达方式。

2.3、性别角色与城乡差异

不同性别在情绪状态上也呈现出差异性。通过研究表明,女性对情绪的沟通与表达比男生自在;有耐心;也更清晰,对非语言信息的传达与接收也比男性熟练,也比男性善于处理情绪的相关问题,男性则易于处境沮丧的人,容易忽略对方的感受,但不排除男性没有处理情绪方面的长处,例如在保证、原谅、尝试妥协方面就做的比较出色。另外男女大脑的构造不同也会造成女性的感情洞察力较为优于男性,情绪的感受及表达方式也有着大大的差异及生理上的差异也会造就情绪的变化。另外,城乡不同来源的大学生其焦虑情绪、抑郁情绪以及自尊、主观幸福感等有明显的不同。一般情况看,农村来源的大学生在以上心理体验上要差于城市来源的大学生,主要表现为:状态焦虑、内射性抑郁、自杀危险性高和自尊感、幸福感低。本研究提示我们在进行大学生心理健康 教育 时,应对农村来源的大学生给予特别的关注。首先了解其经济状况,采取必要的改善 措施 。另外,情感上的社会支持也是重要的环节,尤其是建立比较密切和稳定的人际关系,是提高其综合应对能力,保持情绪健康的重要基础。在常规的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应为保持情绪健康开展一些团体活动和辅导,让每个同学都建立必要的人际关系支持系统。另外,这类活动也可以满足大学生情感倾诉和人际交流的需要,可以促进大学生的自我探索、相互理解和共同发展。

三、结论及大学生情绪管理

掌握影响大学生情绪差异的因素,了解到情绪的对大学生的健康成长起着重要的作用,虽然在不同的个体之间存在情绪差异,可每一个所拥有的情绪是一样的,只是所表达的方式以及不同的肢体与表情的反映。“情绪管理”即是以最恰当的方式来表达情绪,如同亚里士多德所言:“任何人都会生气,这没什么难的,但要能适时适所,以适当方式对适当的对象恰如其分地生气,可就难上加难。”据此,情绪管理指的是要适时适所,对适当对象恰如其分表达情绪。大学生需要觉察自己和他人真正的情绪,并学会适当的表达、有效调控自己的情绪,提高自身的情绪智力,同时,大学生要改变观念,树立正确的人生观,认清人生的价值与意义,正确面对生活中的挫折、烦恼,对自我进行恰当的评价,确立健康的人生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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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1.刘高升(1981-),男,成都师范学院教师,学士,研究方向:教育心理学,心理学。

2.周锐(1984-),女,四川 财经 职业学院教师,硕士,研究方向:课程与教学论,高校经济学课程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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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绪研究理论与方法论文参考文献 参考文献:[1]乔建中。情绪研究:理论与方法[M]。南京: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03. [2]叶素珍,曾振华。情绪管理与心理健康[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7. [3]蔡秀玲,杨智馨。情绪管理[M]。合肥:安徽人民出版社,2001. [4]孟昭兰。情绪心理学[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请继续阅读相关推荐: 毕业论文 应届生求职 毕业论文范文查看下载 查看的论文开题报告 查阅参考论文提纲 查 阅更多的毕业论文致谢 相关毕业论文格式 查阅更多论文答辩 ;

疫情时期情绪管理论文参考文献

新型冠状病毒让这个假期不太安宁,不断增加的确诊病例、防护物资供应紧张、疫情笼罩下人性的光辉与阴影、生活范围被限缩由此带来的不便,让我们的心情由最初的怀疑、恐慌,到焦虑、迷茫,再到无聊、盼望。因此,我们要学会调整情绪,规划好学习和工作,保持积极的生活状态,才能赢得这场博弈的胜利。疫情终会过去,生活还得继续。一、 理性管理信息,接纳情绪1. 减少因信息过载带来的心理负担。从官方平台获取有关疫情的信息,科学认识疫情,不过分关注负面报道,不轻信传言,同时学习掌握防控知识。尽量控制自己每天接收有关信息的时间不超过一个小时,在睡前不宜过分关注 。2. 要学会接纳和面对自己的情绪。面对这场突如其来的疫情,暴露在大量信息中的我们不免会体验到焦虑、恐惧等不良情绪,也可能伴有失眠、身体不适等身体反应。这些是人在应激状态下出现的正常心理反应,学会理解自己的情绪反应,并正向积极地面对情绪。3. 用正向思维面对当下的生活。如:多回忆在每一次遇到危机时你曾如何面对,重新肯定自己身为一个个体的能力;不能肯定将来会怎样,但这一刻我仍然拥有健康,我可以继续努力生活;即使我真的生病,也会有很多人陪伴我一起面对。二、充实居家生活,稳定情绪1.让生活作息维持规律,是处理危机的必要条件,也有助于稳定情绪,如合理的作息时间与正常的饮食习惯等,同时保持平时的健身习惯,开展居家运动。2.制定学习和工作规划,利用延长的假期,把精力放到更有价值、更有兴趣的事情上,增强内心的富足感。假期这么漫长,不正是一个专心学艺、精进成长的好时机吗?同时“有事可做”,焦虑与无聊将会被一扫而光。三、 获得支持系统,释放情绪1.与家人、朋友积极沟通共处,居家生活恰恰增加了与家人深入交流的机会,把呆在家中的时光变成家人的亲密时光、高质量的陪伴时光。2. 寻找合适的情绪疏泄方式,如向家人朋友倾诉、做瑜伽、看娱乐节目等。当恐惧、抑郁情绪难以承受并感到痛苦时,可以到心理咨询机构或心理专科医院找心理从业人员获取专业的援助。

1.打破生活秩序。

在疫情环境下,越来越多的学生对失去正常学习秩序而感到困扰,虽然有网课的介入,但学习效果差强人意,学习进度被打乱,部分学生家庭受疫情影响,经济得不到保障,家庭关系不和谐。

毕业计划的改变等一系列突发状况,都会引发学生焦虑。因此这种不受控制的

感觉以及对未来的不确定性造成了严重的心理困扰,长时间的焦虑,使学生对重回校园有了更迫切的期待。

大学生要学会做情绪的主人,掌握情绪而不是被情绪主宰

200钱,我给你写

1、吹气球法。如果你经常发脾气,可以在身上备几个小气球。当因某件事愤怒,憋不住想要爆发时,就拿出气球用力吹,将“火气”全部撒在气球里。气球有可能会爆炸,听到 “砰”的一声,就意味着你的愤怒已经被自己消灭。

2、撕纸法。疫情期间,我们每个人或多或少会有不良情绪。这时你需要拿出一张纸,将这些感受写出来、画出来,用自己的方法表达在这张纸上。当你写好以后,看一看自己表达的内容,慢慢体会。然后把这张纸撕碎。

3、感觉抚慰法。例如通过观看美丽图片、自然风景等来抚慰视觉;通过聆听愉悦的声音、音乐来抚慰听觉;通过闻喜欢的味道来抚慰嗅觉;通过吃自己喜欢的食物来抚慰味觉;还可以通过抚摸宠物、按摩等来抚慰触觉。

扩展资料

疫情期间注意事项:

1、正确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尽量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建议步行、骑行或乘坐私家车、班车上下班。如必须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务必全程佩戴口罩。途中尽量避免用手触摸车上物品。

2、进入办公楼前自觉接受体温检测,体温正常可入楼工作,并到卫生间洗手。若体温超过37.2℃,请勿入楼工作,并回家观察休息,必要时到医院就诊。

3、防疫期间,摘口罩前后做好手卫生,废弃口罩放入垃圾桶内,每天两次使用75%酒精或含氯消毒剂对垃圾桶进行消毒处理。

情绪管理论文的参考文献

大学生情绪管理研究摘要:文章揭示了情绪管理的内涵,从大学生的情绪特点及常见的情绪困扰阐述了加强大学生情绪管理的必要性,提出应加强大学生的情绪教育,消除他们的不合理信念,锻炼理性思考并发展学生情绪智力的具体措施。关键词:大学生;情绪管理;情绪智力一、情绪管理的内涵情绪由刺激所引发,当我们有情绪产生时,在心理、生理、行动等几个层面都会有所表现,而且表现的方式也会因人而异。情绪对每个人而言都很重要,它可以传递信息,了解引发情绪的刺激可让人更了解事实的真相,因此更能掌握主动权。同时,情绪也是一个调适系统,压抑、沉溺或过度反应都会有问题产生。情绪管理是通过有效的方法,合理地控制和调节自己的情绪,使自己总是处于一种积极的状态。如果人们能够在日常学习、工作和生活中有效地进行情绪管理,挖掘和培植自己的情绪智商,培养驾驭自己的情绪能力,建立和维护良好的情绪状态,就能时时刻刻体会到积极的情绪带来的心理和生理上的变化,不断提高自己的身心健康水平。二、大学生情绪管理存在的问题进入青春期的大学生,大多是独生子女,处于特殊的身心发展期,表现出特定群体的情绪特点,首先是多样性,随着自我意识的不断发展,各种新需要的强度不断增加,具有多样性的自我情感,如自尊、自卑、自负等。其次是冲动性,表现在对某一种情绪的体验特别强烈、富有激情。随着大学生自我意识的发展,对各种事物都比较敏感,再加上精力旺盛,因此情绪一旦爆发就较难控制。虽然,同中学生相比,大学生对自我情绪具有一定的理智性和控制能力,但在激情状态下,表现的容易感情用事。再次是矛盾性,大学生睛绪的外在表现和内心体验,并不总是一致的,在某些场合和特定问题上,有些大学生会隐藏、文饰和抑制自己的真实情感,表现的含蓄、内隐。同成年人相比,大学生的情绪仍带有明显的波动性,有时情绪激动,有时平静如水,有时积极情绪高昂,有时消极情绪颓废。同学关系的好坏或学习成绩的优劣,都能引起情绪的波动。最后是易于心境化,即尽管情绪状态有所缓和,但拉长了这种情绪状态,其余波还会持续相当长的时间。由于大学生的这些情绪特点,容易产生一些常见的情绪困扰。情绪困扰是一种心理状态,是个体受到外界事物、事件等客观环境的影响或个体内部发生矛盾、冲突而无法及时有效解决而产生的一种负面的、消极的情绪体验。大学生常见的情绪困扰表现为:(1)焦虑,即对将发生的某种情景或事件感到担忧和不安,又无法采取有效的措施加以预防和解决时产生的情绪体验。如考试焦虑、适应焦虑、健康焦虑、选择焦虑等,使人处于一种无所适从的状态,总是担心将要发生的事情,容易导致坐立不安、忧虑、担心、恐惧或过度警觉等不良反应。(2)自卑,是由于某种心理或生理上的缺陷或其他原因而引起的自我轻视的情绪体验,主要表现为对自己的学识、能力等自身因素评价过低。由于生活环境、学习环境的改变,部分大学生由高中时期的“佼佼者”变成大学校园中的“普通一员”,这种地位的改变是造成部分大学生自卑的重要原因,还有一些学生由于家庭条件差或自身某些不足而自卑。(3)抑郁,是大学生对自己某一方面的需要得不到满足而引起的一种持续稳定的心理状态。当个体感到无法面对外界压力时,常常会产生这种消极情绪。一部分大学生由于不喜欢所学的专业,感到前途渺茫,或是由于人际关系处理不当、失恋等问题而导致情绪低落,甚至委靡不振,自暴自弃,体验不到生活、学习的乐趣,并伴有食欲减退,失眠等。(4)人际交往障碍,在人际交往中常常表现出紧张、不自然,讲话缺乏逻辑性,有时甚至不知所措,缺乏自信心,或是对他人的言行敏感、多疑、不信任等。(5)易怒,研究表明,青春期的大学生内分泌系统处于空前活跃时期,大脑神经过程的抑制和兴奋发展不平衡,内制力较差,容易冲动。有的大学生因为一件小事或一句话便暴跳如雷,或出口伤人。大学生情绪困扰的直接后果是导致行为和社会适应不良,进而导致心理疾病。研究表明人在生气的时候,体内免疫细胞的活性下降,人们抵御病毒侵害的能力减弱,这样会引发有机体本身器官功能障碍,甚至躯体疾病。消极情绪会干扰人的理性判断,而且,消极情绪还具有感染性和弥散性,故学会情绪管理对情绪稳定,适应能力和心理健康水平有一定的促进作用。通过加强情绪管理,使学生对自身心理状态加以有效调节,保持良好、健康、积极的情绪状态,将有助于提高学生对外界环境的适应能力和心理健康水平。三、情绪管理的策略(一)加强情绪教育作为教育者,在平时的日常学习生活中,应加强学生的情绪教育,让学生能及时觉察自己的情绪状态,并能运用语言准确的描述出来。让学生不仅学会控制自己的情绪,不让情绪干扰当前的活动,并能够从消极的情绪困扰中迅速恢复过来,而且懂得移情,能够设身处地地为他人着想,体验他人的情绪感受。作为学校管理者,平时就应该组织学生,对可能会引起情绪问题的一切话题进行讨论,寻找解决的方案,让学生平时对这些问题就有思想准备,避免突然面对问题时手足无措,从而导致情绪障碍。(二)消除不合理信念情绪的产生总离不开特定的诱发事件,但同样的诱发事件对不同的人会产生不同的情绪反应,这是因为对诱发事件的看法、解释和评价不同。这就要教导学生们如何改变直接导致其困扰情绪结果的非理性信念,教导他们如何主动有力的驳斥自己的非理性信念。心理学家韦斯勒(Wessle)较为全面的总结出不合理信念的三个特征12],这些特征是(1)绝对化要求(demanding—ness),即总以自己的意愿为出发点,对某一事物怀有认为其必的人必须对我好”等。(2)过分概括化(over generalizafion),即以偏概全,以一概十的思维方式。一次考试失利就认为自己一无是处,自惭形秽,自暴自弃等。(3)糟糕至极(awfulling),认为如果一件不好的事情发生将是非常可怕,非常糟糕的,这种想法会导致个体陷入极端不良的情绪体验,如耻辱、自责、焦虑、悲观等。故首先应学会从理性的角度去审视这些信念,并且探讨这些信念与所产生的情绪之间的关系,从而认识到某些困扰情绪之所以发生,是由于自己存在不合理的信念,这种失之偏颇的思维方式应当由自己负责。其次,可以通过与他人讨论或实际验证的方法来辅助自己转变思维方式,与自己的不合理信念进行辩论,动摇并最终放弃不合理信念。这样,随着不合理信念的消除,那些困扰情绪开始减少或消除,并产生出更为合理、积极的行为方式。行为所带来的积极效果,又促进着合理信念的巩固与情绪的轻松愉快。最后,个人通过情绪与行为的成功转变,从根本上树立起合理的思维方式,不再受情绪的困扰。(三)锻炼理性思考艾利斯(Eros)认为理性思考就是个体将所发生的一切事情作为一种自然规律,作为一件事去接受它,而不是把已发生的事情或正在发生的事情作为糟糕的事情来看待,并一致期待能阻止事情的发生翻。理性思考者能以较客观、合理的方式观察行为表现,不受外界评价左右,对事情能作出合理的分析。当然理性思考者也会有强烈的情绪,但会以适当的方式表达出来。理性思考的人会更加珍惜生命,通过思考和学习推动行为迈向实现人生理想和价值的目标。相反,非理性思考则使人固执、自怨自艾、盲目冲动或要求自己和他人十全十美,由于对环境和他人要求过高,因而难于与他人建立和谐的关系,在孤独和苦闷中生活,必然会产生许多情绪上的困扰。(四)发展情绪智力情绪智力(emotional intelligence)的概念是由萨洛维(Salove)和玛伊尔(Mayer)提出,指“个体监控自己及他人的情绪和情感,并识别、利用这些信息指导自己的思想和行为的能力”。闱萨洛威认为,情绪智力主要体现在以下五个方面:(1)认识自身情绪的能力,就是能认识自己的感觉、情绪、情感、动机、性格、欲望和基本的价值取向等,并以此作为行动的依据。(2)妥善管理自身情绪的能力,指对自己的快乐、愤怒、恐惧、爱、惊讶、厌恶、悲伤、焦虑等体验能够自我认识、自我协调,主动摆脱焦虑和不安情绪。(3)自我激励,指面对自己欲实现的目标,随时进行自我鞭策、自我说服,始终保持高度热忱、专注和自制。使自己有高度的办事效率。(4)认识他人的情绪,即对他人的各种感受,能设身处地地、快速地进行直觉判断。了解他人的情绪、性情、动机、欲望等,并能作出适度的反应。(5)人际关系的管理,指管理他人情绪的艺术。一个人的人缘、人际和谐程度都和这项能力有关。作为学校教育的管理者和决策者,应充分认识到提高学生情绪智力的重要意义,从以上五方面把情绪智力的培养纳入学校的整体运行机制中,将其作为一项教育内容和考核指标,在课程活动的安排、制度的建立、校风的建设等方面,有针对性地开展一系列能发展学生情绪智力的工作。参考文献[1] 贾晓明,等.大学生心理健康与咨询[M].北京:中国经济出版社。1995.

《情绪调节对大学生心理健康的影响》 一、情绪、情绪调节与情绪调节策略 情绪是人类心理的一个重要方面。情绪的力量以及人们尝试着对情绪进行的调节和控制是日常生活中常见的现象 , 也是日常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一般认为 , 情绪包括基本情绪和复杂情绪。 Izard指出有 8—11种基本情绪 , 如快乐惊奇、愤怒、悲伤、恐惧、厌恶、兴趣、羞涩羞愧、蔑视、内疚等。复合情绪(如抑郁)是多种基本情绪的混和体。 情绪调节是个体管理、调整整合改变自己(或他人)情绪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 , 通过一定行为策略和机制 , 情绪在主观感受、表情行为、生理反应等方面发生一定的变化。 情绪调节策略是建立在情绪调节的基础上。广大学者不仅研究了情绪调节策略的类型, 还注重研究了情绪调节策略的个体差异, 以及情绪调节策略对认知、社会行为、心理健康等问题的影响。 有关成人情绪调节策略 , 早期研究主要集中在负性情绪的调节和心境调节 , 主要是通过开放式问卷、个体访谈、座谈等方式 , 了解当一个人处于抑郁状态时 , 应该如何调节自己的情绪。 国外有学者在研究避免抑郁行为时 , 发现情绪调节方式使用频率由多到少依次是思考原因注意力转移、积极行为和欣赏音乐。在比较这些方式的有效性时 , 认为社会支持、思考原因、注意力转移、宗教活动、锻炼等积极行为是比较常用和有效的。 国外学者还通过问卷、访谈和文献检索等方法收集了百余种不同的情绪调节方式 , 初步归纳出回避(从情绪或关注对象中转移注意力)、分心 (寻找注意和行动的替代性焦点) 、面对(对情绪和关注对象的积极活动)、接受(被动地授受发生的结果)四种情绪调节策略。 二、大学生的情绪特点 大学阶段是人生的第二个 “心理断乳期 ”,是一个非常关注自我 , 注重个性表达 , 情绪体验丰富 , 情绪波动起伏的时期。大学生常见的情绪有: 快乐、兴趣、羞愧、内疚、羞涩、悲伤、惊奇、敌意、愤怒、蔑视、厌恶、恐惧等。大学生情绪具有如下几个特点: 1、情绪的丰富性。从自我意识的发展看 ,大学生出现较多的是自我体验 , 自我尊重的需要强烈 , 易产生自卑、自负等情绪; 从社交看 , 大学生的交往范围日益扩大 , 同学、朋友及师长之间交往频繁 , 有的大学生开始了恋爱 , 情绪表现得更细腻、更复杂; 大学生通过各种活动了解社会 , 学习社会的道德规范 , 对自己的身份、角色、志向、价值等问题有了更深入的思考 , 理智感、美感、集体荣誉感等高级情感也有所发展。 2、情绪的不稳定性。由于大学生的人生观、价值观还未完全定型 , 认知能力还有待提高 , 大学生的情绪活动往往强烈而不能持久 , 情绪活动随着认知标准的改变而改变。喜怒哀乐无常、阴晴雾雨变化是大学生情绪常见的现象 , 风平浪静之后可能就是疾风暴雨。大学生情绪容易从一个极端走向另一个极端 , 高兴时忘乎所以 , 看什么都顺眼 , 消沉时心灰意冷 , 看什么都别扭 , 情绪呈现不稳定状态。 3、情绪的掩饰性。大学生随着知识水平的提高 , 思想内涵的丰富 , 在情绪反映上较隐晦。他们已具备在一定的情景下压抑控制自己愤怒、悲伤等情绪 , 而将真实的情绪掩饰起来的能力 ,形成外在表现和内心体验不一致的特点。他们会根据一定的条件来表达情绪 , 如对一件事情或对某人明明是厌烦的 , 但由于种种原因 , 可能表现出较好的或不在意的态度。 4、情绪的冲动性。有的心理学家把青年期形容为 “疾风怒涛 ”时期。大学生的情绪往往表现得快而强烈 , 常因一点小事振奋不已 , 豪情万丈。大学生情绪的冲动性一般表现为对外部环境或他人的不满 , 情绪失控 , 语言、行动极富攻击性 , 如果不予以引导 , 会给大学生本人以及社会带来危害。 三、大学生心理健康状况及存在的主要问题 天之骄子的大学生 , 作为国家的希望 , 未来的人才 , 应试是充满信心和蓬勃朝气的。但是 ,由于生活节奏的加快 , 竞争压力的增大 , 面临的心理负荷却越来越重。据南京脑科医院统计 , 在2 200多人心理疏导门诊中 , 90%是大学生; 国家教委对 1216万大学生调查表明 , 有 2013%存在心理问题; 天津市对 5万名大学生调查发现 ,有 26%存在心理问题; 云南师大调查发现有2617%存在心理问题; 北京 16所大学统计 , 因心理疾病休学的逐年上升。 目前 , 大学生常见的心理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1、环境适应问题。经过 10年寒窗苦读, 刚进大学校园的大学生常常会 “自我感觉良好 ”,但是, 经过一段时间的比较, 发现 “天外有天 ”、“强者更有强中手 ”之后, 不仅自我感觉一下子消失, 还会产生强烈的失落感。有些学生面对新 的生活环境、新的集体、新的学习方式不能及时调整心态和习惯, 会产生失眠健忘、精神恍惚、沉默寡言等问题。长期的心情压抑、无精打采、情绪低落最终会产生抑郁、焦虑等心理疾病。 2、人际关系协调问题。当代大学生个性比较强 , 强调自我意识 , 不知道如何与人沟通 , 不懂人际交往的技巧与原则 , 处理问题常常以自我为中心 , 对别人要求严 , 对自己要求松。有的大学生不愿与人交往 , 孤芳自赏 , 缺乏全局意识和团队精神 , 不善于同他人开展合作, 人际关系协调能力差。有的大学生由于不擅长协调人际关系 , 合作能力差 , 走入工作岗位后不受单位的欢迎 , 也得不到应有的重用。 3、承受挫折能力问题。目前在高校就读的大学生大部分没有经历过挫折。在进入大学之前 , 他们是老师喜欢的好学生 , 父母的掌上明珠。多数学生只能接受表扬和赞许, 而无法接受来自身边人的批评。当他们面临学业、生活、感情、就业等方面的压力、挫折时 , 就会显得无所适从 , 不知所措 , 对生活失去了信心 , 甚至会怀疑人生。贫困学生在独立性、未来感、自由感、自信心等方面更容易受挫折。 四、情绪调节对身心健康的影响 1946年第三届国际心理卫生大会提出的心理健康标准有以下四个方面: (1 )身体、智力、情绪十分协调。 (2 )适应环境 , 人际关系彼此谦让。 (3 )有幸福感。 (4 )在职业工作中 , 能充分发挥自己的能力 , 过着有效率的生活。 部分国内学者认变 , 心理健康的大学生应该能够正确表达自己的情绪; 自我评价正确; 具有较强的自我调节能力; 意志健全; 保持人格的完整与健康; 能积极主动地适应新环境 , 调节、平衡各方面的心理冲突; 能够从心理上接纳自己;勇于面对现实; 对生活、对自己充满信心; 学习方法得当等。 情绪是心理因素中对健康影响最大, 作用最强烈的因素, 强烈的负性情绪会影响到大学生的学习、生活和健康。现代医学证明, 精神状态不佳、情绪不稳定, 可能导致不少疾病, 如头痛、神经衰弱、消化不良等。情绪问题不仅会使大学生身体上会出现病症反映, 还会导致学习能力降低, 如不能有效地记忆、想象和思考等。 当大学生的情绪处于良好状态时, 身体各器官功能协调, 有益于身心健康。当大学生处于内疚、悲伤、愤怒、厌恶、恐惧等负性情绪状态时身体内部各器官功能紊乱, 引起消化系统、神经系统等方面的问题, 使大学生身体健康受到损害。 研究表明 , 情绪调节对心理健康的影响较大 , 积极的调节能提高大学生心理健康水平 , 而消极调节则会降低大学生的心理健康水平 , 且消极调节对心理健康的消极影响更为显著。所以在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 , 应引导大学生认识自己的情绪特点 , 尝试进行情绪自我调节。 五、如何进行情绪调节 1、自我控制。它是个人对自身的心理和行为的主动掌握 , 是个体自觉地选择目标 , 在没有外界监督的情况下 , 适当地控制、调节自己的行为 , 抑制冲动 , 抵制诱惑 , 坚持不懈地保证目标实现的一种综合能力。当某些消极情绪被激发起来后 , 有的大学生会哭泣、吼叫、打人、骂人甚至采取一些极端的行为。这时就要先冷静下来 , 有意识对自己的情绪进行控制 , 先要仔细考虑采取这种行为的利与弊 , 然后选择一种适宜的行为方式表达自己的情绪。另外 , 平时要注意不能随意乱发脾气 , 要求在生气、发怒时尽量控制自己 , 不能随意扩大某事的严重性 , 尽可能做到“大事化小, 小事化了 ”, 这样能更好地促进自我控制能力的提高。 2、注意转移。把注意力从引起不良情绪反应的刺激情境转移到其它事物上去或从事其他活动的情绪调节方法。当出现情绪不佳的情况时, 要把注意力转移到使自己感兴趣的事情上, 或暂时避开令人伤心的地方。如: 外出散步, 看电影, 听听笑话, 看看幽默小说, 打球, 下棋, 找朋友聊天, 换换环境等, 这些活动有助于使情绪平静下来, 在活动中寻找到新的快乐。这种方法, 一方面中止了不良刺激源的作用, 防止不良情绪的泛化、蔓延; 另一方面, 通过参与新的活动, 特别是自己感兴趣的活动而达到增进积极情绪的目的。 3、自我安慰。这种情绪调节方法主要是当一个人追求某个事物而不能实现, 为了减少内心失望, 找一个借口或理由, 以缓解矛盾冲突, 消除焦虑、抑郁、烦恼和失望情绪。人不可能处处顺心事事顺利, 学习、就业、人际交往中遇到了困难和挫折, 在经过最大努力仍不能改变状况时, 可适当地进行自我安慰, 要说服自己适当让步, 将不成功归因于客观条件和客观现实, 同时要勇于承认并接受现实。这种方法, 对于帮助人们在大的挫折面前接受现实, 保护自己, 避免精神崩溃是很有益处的。经常用 “胜败乃兵家常事”、“塞翁失马, 焉知非福”、“坏事变好事”等词语来进行自我安慰, 可以摆脱烦恼, 缓解矛盾冲突, 消除焦虑、抑郁和失望, 达到自我激励、总结经验、吸取教训之目的有助于保持情绪的安宁和稳定。 4、适当发泄。当情绪发作时, 人体内潜藏着一股能量 , 过分压抑只会使情绪困扰加重 , 积聚起来有害身心健康。大学生有焦虑、烦闷、抑郁等负情绪时 , 也不能一味地把不良心情绪藏在心底 , 进行适度的宣泄 , 使压抑的心境得到缓解和改善 , 有利于大学生的身心健康。 情绪的发泄有直接和间接两种, 直接的宣泄就是直接针对引发情绪的刺激来表达情绪。当直接发泄对于别人或自己不利时, 则可以用间接发泄, 如找个僻静地方大声叫骂、抨击、使人恼怒的对象; 或是尽情地向亲朋好友倾诉的不平和委屈; 或是通过体育运动、劳动等方式来尽情发泄或是在感觉生活压力太大时, 通过写日记的办法将负性情绪用文字的形式记录下来。一旦发泄完毕, 心情也就随之平静下来, 负性情绪得以缓解。 在采取宣泄法来调节自己的负性情绪时 , 要有一定的自制力 , 不能随便发泄 , 要采取正确的方式 , 要把握 “放松自我 , 利己利人 ”的原则选择适当的场合和对象 , 以免引起不良后果。 结束语: 大学阶段是一个人人格发展、世界观形成的关键时期。大学生面临着大学生活的适应、专业知识的学习、交友恋爱、择业应职等一系重大的人生课题。由于大学生身心发展尚未完全成熟情绪的自我调节和自我控制能力不强 , 复杂的自身和社会问题 , 往往容易导致大学生强烈的心理冲突 , 从而产生较大的心理压力 , 甚至产生心理障碍和心理疾病。因此 , 研究大学生情绪调节及情绪调节策略 , 帮助大学生进行负性情绪的自我调节 , 缓解大学生的心理压力 , 提高身心健康水平 , 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来源:中国学术期刊全文数据库。参考资料:呵呵 学校期刊网很多的啊

心理学有关情绪的论文

情绪管理是心理学和管理学的一个交叉研究,是对个体和群体情绪的感知、控制和调节的过程。本文浅谈进化心理学视角下的情绪管理,欢迎阅读了解。

摘 要 进化心理学做为心理学研究的一种新取向,探讨情绪从种族进化的角度在生存中获得的适应价值,表明消极情绪和积极情绪在进化过程中对个体起着不同的作用。进化心理学给情绪管理以新的启示:(1)调整认知,消极情绪是人类的一种自我保护行为;(2)大自然是我们最原始的母体,亲近大自然有利于放松身心;(3)从负面情绪寻找工作的突破口。

关键词 进化心理学 情绪管理 积极情绪 消极情绪

情绪是人对客观事物所持的态度体验,它作为个体一种重要的心理过程,对个体认知和行为的影响备受心理学家的重视。随着社会的进步与发展,个体必须面对越来越快的生活节奏,承受越来越大的工作压力,快节奏生活方式使个体容易产生紧张情绪。情绪失控对个体的伤害就像钉进木板的钉子,即使拔出来依然有个难以弥合的孔。因此情绪管理在改善个体的精神健康和提高企业效益方面有很大潜力。①

1 情绪管理的界定

丹尼尔戈尔曼最先提出情绪管理,他认为当我们对生活中的事件或矛盾引起的不良反应进行有效的自我掌控或调节,能以幽默、乐观的态度及时缓解自己的紧张心理状态时,就是有效的情绪管理。②

不同领域对情绪的研究均以否定消极情绪的作用为基点,认为个体应该回避和抵制消极情绪,从而使个体在认识上形成了排斥消极情绪,认为消极情绪只能破坏生活,而对个体没有任何帮助的片面性立场。根据普拉契克的观点,从种族进化的过程来看,情绪不仅是进化的产物,还是一种为了适应生存的心理工具。 情绪做为有机体的一种全身心心理活动,是有机体为了控制和应付生存环境,为了增强生存能力而出现的。③

2 情绪管理的进化视角

2.1 什么是进化心理学

进化心理学是近年在西方心理学中出现的一种新的研究取向。进化心理学的基本理念是:进化心理学是纵向研究,因此过去是理解有机体心理机制的关键;理解有机体心理机制的主要途径为功能分析;有机体的心理机制被假设为是模块性的整体组织;有机体是在解决问题的过程中慢慢演化来的一些特定的心理机制;心理机制与环境互动的共同作用导致有机体的行为。④

2.2 进化心理学对情绪的解读

普拉契克从进化心理学的视角指出,情绪在发生上处于心理活动前沿,是有机体及时的反应和信号;情绪的变化为个体提供了生理准备;情绪生成的表情外显行为便于个体之间的信息传递,直接构成社会化媒介;人类意识的形成和发展离不开个体对情绪的主观体验。因此普拉契克认为情绪是个体在进化过程中为生存斗争产生的适应手段,而非被动或偶然生成的心理副产品。⑤

3 进化心理学视角下的消极情绪和积极情绪

积极情绪是有机体的一种愉快感受,而消极情绪是有机体需要得不到满足时产生的不愉快感受。二者在进化过程中产生不同的生理反应,具有不同的适应意义。⑥

3.1 消极情绪

消极情绪对于个体都是唯恐避之不及的对象,如生气、厌恶、愤怒和恐惧等一直被个体所排斥,个体所关注的均是“如何克服消极情绪”。研究表明消极情绪会产生不利于人体的`激素,因此在已往的研究中,消极情绪毫不犹豫地标签为被打击对象。

进化心理学的研究结果为消极情绪洗刷了冤屈,进化心理学认为像厌恶、恐惧和愤怒等消极情绪是人类在进化过程中个体在抵御外来威胁时产生的适应行为,因此消极情绪是具有适应意义的产物。进化心理学解释,愤怒是个体为了增强生存能力,促使个体快速做出攻击行为而产生的;厌恶是为了使个体利益不受侵害,促使个体快速做出驱逐行为而产生的;而恐惧情绪是个体在面临威胁时为了生存所需,促使个体快速做出逃跑行为而产生的等等。

因此上述可以看出,当个体处于消极情绪时,其思维都集中在引起其产生消极情绪的情境中或事件上,使身心在最短时间内做好准备,以随时抗争消极情境,从而保护个体的生命在可能随时受到威胁的环境中获得生存。

3.2 积极情绪

从进化心理学的角度来讲,积极情绪不同于消极情绪,积极情绪是为了解决个体的成长与发展问题,而不是为了解决个体的生存问题。如快乐、满意、自豪、高兴以及爱等积极情绪,虽然表现形式略有不同,但其意义一致。积极情绪的共同效果是它们都能激发个体思维;增强个体智力、体力、心理调节能力与社会协调能力等使个体获得更多个人资源等等。

积极情绪拓展个体的认知、注意和思维等范围,便于个体快速获得信息,合理分析,从而进行更恰当的创造性行为活动。此外积极情绪还能产生积极连锁反应,如处于愉悦情境的个体往往其如智力、心理和社会适应等方面都表现出拓延能力。⑦

4 进化心理学对情绪管理的新启示

本文针对已往研究比较容易忽视的地方提出几点看法:

(1)调整认知,消极情绪是人类的一种自我保护行为。进化心理学认为,消极情绪是人类进化过程中具有适应意义的产物,是我们祖先在面对威胁时为增强有机体的生存能力而出现的适应行为。因此消极情绪并非总是无用,我们有必要重新认识消极情绪。如当自己的需求无法得到满足而产生挫败感时,换一种思维方式,寻找消极情绪的积极意义,使自己从不满、不安等消极心理状态中解脱出来,让自己少受伤害。

(2)放松身心,亲近大自然。亲近大自然有利于情绪管理。因为我们的祖先在这里孕育,大自然是我们最原始的母体。法国作家莫罗阿这样形容大自然对人的抚慰:“最广阔最仁慈的避难所是大自然。森林、崇山、大海之苍茫伟大,最能抚慰平复人的心灵创伤。”

(3)从负面情绪寻找工作的突破口。进化心理学将职员工作中的负面情绪解释为个体利益受到侵犯时的适应行为。企业应重视对员工的情绪管理,保护其既得利益。这样既能减少员工的情绪过激行为,也是寻找工作突破口的良好方法。

注释

① 刘朝阳.企业情绪管理现状及对策初探.企业技术开发,2008.4.27(4).

② Walden T A,Smith M C. Emotion regulation Motivation and Emotion[J].1997(2l):7-22.

③ Eisenberg N,Moore B S. Emotional regulation and development [J]. Motivation and Emotion,1997(21):1-6.

④ 许波,车文博.当代心理学发展的一种新取向――进化心理学.心理科学Psychological Science,2004.27(1):2-4.

⑤ 乔建中.情绪研究:理论与方法.2003.11:96-98.

⑥ 杨丽珠,董光恒,金欣俐.积极情绪和消极情绪的大脑反应差异研究综述.心理与行为研究,2007.5(3):224-228.

⑦ 孔凡俊.积极情绪在促进成人自我导向学习中的作用.河北大学成人教育学院学报,2009.9.11(3).

心态到了低谷首先你要告诉自己:OK!这已经是我的极限了,不会让我更难受了.如果你感觉自己一无所有,那调整起来更快.因为什么都没有的人,不会再丢什么,接下来的肯定是收获.心态调整了以后好好的想想是什么问题让你到了心情的低谷仔细分析一下产生问题的原因把自己以及他人的责任划分清楚千万不要想着责任都是别人的因为一个巴掌拍不响 自己肯定或多或少有失误的地方至于别人不对的地方就不用管了 对方是死是活不关你事但自己不对的地方要认识清楚 以后尽量避免再发生类似的情况当你把影响你心情的事情仔细搞明白以后你会发现 原来事情不过如此 就是这样会有一种放松感 那么你就把自己调整好

优秀情绪管理论文参考文献

心态到了低谷首先你要告诉自己:OK!这已经是我的极限了,不会让我更难受了.如果你感觉自己一无所有,那调整起来更快.因为什么都没有的人,不会再丢什么,接下来的肯定是收获.心态调整了以后好好的想想是什么问题让你到了心情的低谷仔细分析一下产生问题的原因把自己以及他人的责任划分清楚千万不要想着责任都是别人的因为一个巴掌拍不响 自己肯定或多或少有失误的地方至于别人不对的地方就不用管了 对方是死是活不关你事但自己不对的地方要认识清楚 以后尽量避免再发生类似的情况当你把影响你心情的事情仔细搞明白以后你会发现 原来事情不过如此 就是这样会有一种放松感 那么你就把自己调整好

大学生情绪管理1500字论文篇三 《大学生情绪管理策略》 摘要:情绪对大学生身心健康 发展至关重要,本文阐述了情绪及情绪管理的概念和大学生的情绪特点,提出通过培养大学生的情绪智力、增强情绪的自我管理能力、组织团体辅导活动、营造良好的学校环境等策略,使大学生能够有效调控自己的情绪,形成健康的人生态度。 关键词:大学生情绪管理策略 情绪的力量以及人们尝试着对情绪进行的调节和控制是日常生活中常见的现象,也是日常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大学生处于由学校到社会的转折期,是一个非常关注自我、注重个性表达、情绪体验丰富、波动起伏的时期,他们在面对学业、感情、交友、就业等问题时往往比较敏感,常常会出现失落、沮丧、空虚、焦虑、自卑、易怒等负面情绪,且很容易陷入情绪困扰,造成心情不愉快、人际关系紧张,甚至做出一些丧失理智的举动。这些负面情绪会影响到大学生的身心健康,甚至造成不可挽回的后果,影响他们的未来,作为 教育工作者应该加以关注。 一、大学生情绪的特点 1、情绪易冲动且复杂多样 大学生有着丰富、强烈而又复杂的感情世界,情绪体验快而强烈,喜怒哀乐常常一触即发,再加上精力旺盛,因此情绪一旦爆发就较难控制。虽然,同中学生相比,大学生对自我情绪具有一定的理智性和控制能力,但在激情状态下,表现得容易感情用事。这种冲动性的情绪尤其在群体中往往会变得更激烈。大学生有较强的群体认同感,喜欢模仿,易受暗示,容易受当时情境气氛的感染、鼓动,表现出去个性化,降低责任心。 2、情绪的波动性和弥散性 同成年人相比,大学生的情绪仍带有明显的波动性,有时积极高昂,有时消极颓废,同学关系的好坏或学习成绩的优劣,都能引起情绪的波动。同时,大学生的情绪还有较强的弥散性,一种情绪一经产生,就可能越出原先的对象而扩散开来,在不自觉中,使得他们把自己的情绪赋予外物,转移到 其它 事物中去,而且其情绪余波会持续比较长的时间,使他们有时很难保持实事求是的客观态度。 3、情绪的矛盾性和文饰性 大学生情绪的外在表现和内心体验并不总是一致的,在某些场合和特定问题上,有些大学生会隐藏、文饰和抑制自己的真实情感,表现得含蓄、内隐。但相当多的大学生常常感到自己的情感不能尽情地得到倾诉,这种感觉有些是自己意识到的原因引起的,有些则是连自己也不知道究竟这种压抑来自何方,只觉得自有一种不满、烦恼,有一种空虚感、孤寂感。这与大学生具有的丰富情感是相矛盾的,长期压抑自己的情绪又会引发各种各样的异常情绪,如焦虑、忧郁、骄傲、愤怒、嫉妒等。 二、大学生情绪管理的策略 1、培养大学生的情绪智力 情绪智力(emotional intelligence)的概念是由美国耶鲁大学的萨洛维(Salove)和新罕布什尔大学的玛依尔(Mayer)提出的,是指“个体监控自己及他人的情绪和情感,并识别、利用这些信息指导自己的思想和行为的能力”。 萨洛维认为,情绪智力主要体现在以下五个方面:(1)情绪的自我觉察能力,就是能认识自己的感觉、情绪、情感、动机、性格、欲望和基本的价值取向等,并以此作为行动的依据。(2)情绪的自我调控能力,指对自己的快乐、愤怒、恐惧、爱、惊讶、厌恶、悲伤、焦虑等体验能够自我认识、自我协调,主动摆脱焦虑和不安情绪。(3)情绪的自我激励能力,指面对自己欲实现的目标,随时进行自我鞭策、自我说服,始终保持高度的热忱、专注和自制,使自己有高度的办事效率。(4) 对他人情绪的识别能力,即能设身处地站在别人的立场,为别人设想,了解他人的情绪、性情、动机、欲望等,并能作出适度的反应。(5)处理人际关系的能力,指善于调节与控制他人情绪反应,并能够使他人产生自己所期待的反应的能力。 一般来说,能否处理好人际关系是一个人是否被社会接纳与受欢迎的基础。作为学校的管理者和决策者,应充分认识提高学生情绪智力的重要性,把情绪智力的培养纳入学校的整体运行机制中,在制度的建立、课程活动的安排、校风的建设等方面,有针对性地开展一系列能够发展学生情绪智力的工作。 2、增强大学生情绪的自我管理能力 情绪无好坏之分,任何一种情绪都有其价值,我们要了解、接纳情绪,掌握情绪管理的几种方法。 (1)心理暗示法,就是个人通过语言、形象、想象等方式,对自身施加影响的心理过程。这个概念最初由法国医师库埃于1920年提出,他的 名言 是“我每天在各方面都变得越来越好”。通过积极的自我暗示,能在不知不觉之中对自己的意志、心理以至生理状态产生影响,令我们保持好的心情、乐观的情绪、自信心,从而调动人的内在因素,发挥主观能动性。心 理学的实验表明,当一个人静坐时,默念“喜笑颜开”之类的语句,那么他的心里面也会产生一种乐滋滋的体验。 (2)适度宣泄法。当大学生遭到负面情绪的困扰时,过分压抑只会使情绪困扰加重,而适度宣泄则可以把不良情绪释放出来,从而使紧张的情绪得以缓解、放松。如可以尽情地向至亲好友倾诉,或是通过 体育运动 、劳动等方式来尽情发泄。但是,在采取宣泄法来调节自己的不良情绪时,必须增强自制力,不要随便发泄不满或者不愉快的情绪,要采取正确的方式,选择适当的场合和对象,以免引起不良后果。 (3)合理情绪疗法,即ABC理论,20世纪50年代由艾利斯在美国创立。在ABC理论模式中,A是指诱发性事件;B是指个体在遇到诱发事件之后相应而生的信念,即他对这一事件的看法、解释和评价;C是指特定情景下,个体的情绪及行为的结果。一般我们总是认为是事件直接引发了我们的反应,但是实际上是我们的观点造成的反应。我们需要首先认清引发情绪的根源,也就是我们的观念,理清情绪发生的来龙去脉,才能去调控情绪。ABC理论有助于大学生正确认知自己,从而有效地管理自己的情绪。 3、组织团体辅导活动,有效疏导大学生的不良情绪 团体辅导是在团体情境下进行的一种心理辅导形式,它是以团体为对象,运用适当的辅导策略与方法,通过团体成员间的互动,促使个体在交往中通过观察、学习、体验,认识自我、探讨自我、接纳自我,调整和改善与他人的关系,学习新的态度与行为方式,激发个体潜能,增强适应能力的助人过程。通过团体成员间的互动,个体在与他人的交流中能够更正确地评价自我,并掌握自我心理调节的方法,提高情绪调适的能力,从而具有健康的态度行为和主动 发展的意识和能力。通过团体辅导,提前对大学生进行情绪管理的干预,能够避免不良问题的发生。 4、营造良好环境,稳定学生情绪 进入大学之后课余时间比高中多了很多,学习也不像高中那么紧张了,很多同学不能很好地安排自己的时间,浑浑噩噩地虚度光阴或者沉迷于 网络世界不能自拔,等到毕业时才追悔莫及。创设良好的学习、生活氛围有利于学生情绪的稳定,组织学生参加各种活动,增长知识的同时,也加强了同学之间的沟通交流,从而找到集体归属感,让学习、生活的意义得到升华,一些不良情绪容易被释放,使大学生在活动中不断认识自我、锻炼自我、提升自我,也在活动中发展了自我。 总之,情绪不仅对大学生的身心健康至关重要,而且对于大学生人格的形成与发展具有同样的重要作用。良好的情绪有助于增加学习兴趣、提高学习效率、促进潜能开发,并有助于人的自信心的建立。大学生需要觉察自己和他人真正的情绪,并学会适当地表达、有效地调控自己的情绪,提高自身的情绪智力,正确面对生活中的挫折、烦恼,对自我进行恰当的评价,确立健康的人生态度。 参考 文献 [1]孟昭兰 情绪心理学[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 [2]叶素珍 曾振华 情绪管理与心理健康[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7。 [3]朱艳新 大学生情绪调节策略的结构、特点及有效性研究[D].沈阳:辽宁师范大学,2009。 大学生情绪管理1500字论文篇四 《大学生浮躁情绪原因及其管理》 大学生是一个特殊的社会群体,一直以来他们都是天之骄子,但是当今社会的特殊化使得大学生无形中已经变成一个弱势群体,他们的就业问题,爱情问题,还有社会赋予他们的各种压力都使得大学生这个浮躁的群体更加难以管理,本文就从大学生浮躁情绪的来源和管理方式做一些分析。 大学生浮躁情绪管理就业 一、造成大学生浮躁的原因 1.理想与现实的脱离 大学生一直是生活在校园里长大的孩子,对于现实和理想的差距认识随着年龄的和知识面的增长而增长,在进入大学的那一刻开始,他们好像就已经认清楚了自己所面临的严峻的现实,有很大一部分学生接受不了理想和现实所带来的落差感,而产生浮躁和不安的情绪,更有胜者开始自暴自弃。就像网络上出现的大学生不去上课的原因是:上了不一定能听懂,听懂了不一定考,考了不一定过,过了不一定毕业,毕业了不一定找上工作。在这种无限放大的悲观情绪的影响下,学生会不断的加深浮躁的情绪,最后有时候会导致其价值观和人生观,世界观的扭曲,这是我们不愿意看到的。 2.社会大环境的恋爱观失衡,攀比严重 我们经常在大学比较集中的地方看到学生们成双成对,莺莺燕燕的女学生和三三两两的男学生搂肩搭背,或者卿卿我我,一对对大学生情侣们迫不及待地享受爱情的甜美,在他们的观念中,爱情这东西已经是一种随时皆可抛的一种需求品,只在乎曾经拥有,不在乎天长地久的观念促使学生们有一种尽情挥霍青春的洒脱。而在同学之间攀比现象也很严重,一个宿舍中,如果有多数有对象,那么剩下的那几个少数就做不住了,在这个大环境崩塌了的小社会中,纯情似乎显得那么的飘渺,少男少女们攀比的开始交往,看谁玩的大胆,谁放的开,殊不知,这些在大学期间留下的阴影将是他未来人生中最不得谈起的一段往事。在学校附近应时而生的各种钟点房和招待所得生意也就火了起来。产生大学生恋爱观念出现问题的主要原因在于我们学校方面教育管理出现漏洞。一是教师在学生学习目标和培养其社会责任感方面管理上的缺失;二是老师和学生交流不够,很多老师仍然将自己和学生放在对立面上,有种各扫自家门前雪的感觉,下课转身就走,像完成任务一样,走的是混工资的套路。学生本应该最亲密的辅导员工作也做的不到位,有和没有差不多,这都是问题的来源。 3.“围城”心理作祟 在校学生难免会跟自己已经毕业参加工作的学长或者乡党们进行经验上的交流,在谈话期间,普遍现象是,已工作的学生经常有一种对现状不满的抱怨交流给在校学生,他们总幻想着跳槽,换一个新工作,但又担忧找不到更好的,所以在校生听了以后也会在无形中产生一种毕业了也没有一个好点的工作,现在是拼爹的时代,是走关系的时代,进而不思进取,因为往往有那么几个家世比较好的人工作比较好,于是他们也就开始学会了往更好的围城里奔往的想法,不脚踏实地,产生破罐子破摔的情绪,时常感觉压抑,想发泄,但又迷茫的不知道该怎么样去宣泄。于是有很大一部分学生就走进了网络这个虚拟的世界,希望在虚拟的世界里找到所谓的公平,借此来宣泄情绪,平静自己。 二、如何做好大学生浮躁心理的预防和克服工作 伴随着社会制度的完善和现代生活压力的多元化现象的出现,教育部对于大学生心理疏导工作做出了相应的要求,如何做好大学生的心理辅导作用,让他们能够以平成心态安稳的读完大学,进而更好地学好知识,为他们能够稳健地迈出走向社会的步伐是现在学校所面临的一大任务,我们力图从现状中寻找成因所在,探究对大学生教育指导的有效办法: 1.给学生更多去 社会实践 活动中得到锻炼的机会,从而根本上改观学生的懒惰习惯 大学生浮躁的一大成因就是感觉大学生活平淡无聊。作为咱们新社会这批生在新中国,长在红旗下的八零后和九零后们,他们的生活没有战争的洗礼,缺少生活的锻炼,他们一直被家长们视为自己的掌上明珠,是父母亲对于自己未完成的事业的一个希望,父母亲把所有的事情都办好了,只力求他们能够好好学习,超越自我,过的幸福。然而一路被铺的平坦的一马平川的生活道路让他们感觉到生活中缺乏了乐趣,三点一线式的基础教育和中学生活,在他们走入大学校门的那一刻,他们渴望自由,渴望打破这种平淡了这么上时间的单调生活。于是浮躁情绪自然就困扰着他们。我们要做的就是让他们多参加社会实践,打零工,做义工,暑假期间当家教,参加学校社团,让多姿多彩的生活填满他们的业余生活,让他们在实践中懂得背负责任,独自面对困难,解决问题从而克服盲从和浮躁。 2.兴趣引导、确定任务、建立目标、集中精力学习,克服浮躁情绪 通过有效的方法,把学生的注意力都集中到学习上去,这样让学生能够乐于专注于自己的本职工作,是克服浮躁情绪的主要办法。笔者认为主要应做好以下两方面工作:兴趣引导和建立目标。 首先,是调动兴趣,提高学习主动性。做好学生兴趣的引导工作主要落在教学老师的身上,一位优秀的老师,他必然应该有他吸引学生的地方,在一所大学中经常见到的现象是有的老师讲的精彩,能吸引学生的兴趣,讲课的娓娓道来,听课的如饥似渴的接受着知识;有的老师上课照本宣科,学生睡倒一大片,老师讲的没精神,学生学得没兴趣。所以说老师教学水平的提高和 教学方法 的科学化是吸引学生的王道。老师们必须在教学之余有效地提高自己的知识层次和教学水平,因为很多学生都认可“只有不会教的老师,没有教不会的学生”。其次,是设定目标让生活充满意义。科学、合理地根据学生兴趣和教学要求,给学生树立一个学习目标,让他们自己去为达到目标而学习,这样哪还有学生去浮躁。 3.完善社会就业公平机制,减少学生茫然无措的就业心理 完善社会就业公平机制,是对我们国家教育制度和企业用人制度提出的一个要求,毕业学生迫切的需要一个公平的,透明的企业用人制度,尽量让学生毕业以后都能有一个和自己专业相关而且满意的工作,给学生一个恰当的步入社会的门槛,让他们有信心通过自己的努力,就能达到自己的人生目标,这样做就是解决了在校学生的后顾之忧,在校学生除了努力学习专业知识,丰富自我之外,再无他想。 参考文献: [1]高留才.大学生心理危机的成因及其防治策略[J].学校党建与思想教育,2010,(28). [2]庞龙.大学生浮躁心理现象探析[J].魅力中国,2010,(17). [3]董朝宗.大学生浮躁心理探析[J].中国成人教育,2007,(03). 猜你喜欢: 1. 大学生情绪管理相关论文 2. 大学生情绪管理论文2000字 3. 有关大学生情绪管理论文 4. 大学生情绪管理论文 5. 关于大学生情绪管理论文

一、情绪、情绪调节与情绪调节策略 情绪是人类心理的一个重要方面。情绪的力量以及人们尝试着对情绪进行的调节和控制是日常生活中常见的现象 , 也是日常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一般认为 , 情绪包括基本情绪和复杂情绪。 Izard指出有 8—11种基本情绪 , 如快乐惊奇、愤怒、悲伤、恐惧、厌恶、兴趣、羞涩羞愧、蔑视、内疚等。复合情绪(如抑郁)是多种基本情绪的混和体。 情绪调节策略是建立在情绪调节的基础上。广大学者不仅研究了情绪调节策略的类型, 还注重研究了情绪调节策略的个体差异, 以及情绪调节策略对认知、社会行为、心理健康等问题的影响。 有关成人情绪调节策略 , 早期研究主要集中在负性情绪的调节和心境调节 , 主要是通过开放式问卷、个体访谈、座谈等方式 , 了解当一个人处于抑郁状态时 , 应该如何调节自己的情绪。 二、大学生的情绪特点 大学阶段是人生的第二个 “心理断乳期 ”,是一个非常关注自我 , 注重个性表达 , 情绪体验丰富 , 情绪波动起伏的时期。大学生常见的情绪有: 快乐、兴趣、羞愧、内疚、羞涩、悲伤、惊奇、敌意、愤怒、蔑视、厌恶、恐惧等。大学生情绪具有如下几个特点: 1、情绪的丰富性。从自我意识的发展看 ,大学生出现较多的是自我体验 , 自我尊重的需要强烈 , 易产生自卑、自负等情绪; 从社交看 , 大学生的交往范围日益扩大 , 同学、朋友及师长之间交往频繁 , 有的大学生开始了恋爱 , 情绪表现得更细腻、更复杂; 大学生通过各种活动了解社会 , 学习社会的道德规范 , 对自己的身份、角色、志向、价值等问题有了更深入的思考 , 理智感、美感、集体荣誉感等高级情感也有所发展。 2、情绪的不稳定性。由于大学生的人生观、价值观还未完全定型 , 认知能力还有待提高 , 大学生的情绪活动往往强烈而不能持久 , 情绪活动随着认知标准的改变而改变。喜怒哀乐无常、阴晴雾雨变化是大学生情绪常见的现象 , 风平浪静之后可能就是疾风暴雨。大学生情绪容易从一个极端走向另一个极端 , 高兴时忘乎所以 , 看什么都顺眼 , 消沉时心灰意冷 , 看什么都别扭 , 情绪呈现不稳定状态。 3、情绪的掩饰性。大学生随着知识水平的提高 , 思想内涵的丰富 , 在情绪反映上较隐晦。他们已具备在一定的情景下压抑控制自己愤怒、悲伤等情绪 , 而将真实的情绪掩饰起来的能力 ,形成外在表现和内心体验不一致的特点。他们会根据一定的条件来表达情绪 , 如对一件事情或对某人明明是厌烦的 , 但由于种种原因 , 可能表现出较好的或不在意的态度。 4、情绪的冲动性。有的心理学家把青年期形容为 “疾风怒涛 ”时期。大学生的情绪往往表现得快而强烈 , 常因一点小事振奋不已 , 豪情万丈。大学生情绪的冲动性一般表现为对外部环境或他人的不满 , 情绪失控 , 语言、行动极富攻击性 , 如果不予以引导 , 会给大学生本人以及社会带来危害。 三、大学生心理健康状况及存在的主要问题 天之骄子的大学生 , 作为国家的希望 , 未来的人才 , 应试是充满信心和蓬勃朝气的。但是 ,由于生活节奏的加快 , 竞争压力的增大 , 面临的心理负荷却越来越重。据南京脑科医院统计 , 在2 200多人心理疏导门诊中 , 90%是大学生; 国家教委对 1216万大学生调查表明 , 有 2013%存在心理问题; 天津市对 5万名大学生调查发现 ,有 26%存在心理问题; 云南师大调查发现有2617%存在心理问题; 北京 16所大学统计 , 因心理疾病休学的逐年上升。 目前 , 大学生常见的心理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1、环境适应问题。经过 10年寒窗苦读, 刚进大学校园的大学生常常会 “自我感觉良好 ”,但是, 经过一段时间的比较, 发现 “天外有天 ”、“强者更有强中手 ”之后, 不仅自我感觉一下子消失, 还会产生强烈的失落感。有些学生面对新 的生活环境、新的集体、新的学习方式不能及时调整心态和习惯, 会产生失眠健忘、精神恍惚、沉默寡言等问题。长期的心情压抑、无精打采、情绪低落最终会产生抑郁、焦虑等心理疾病。 2、人际关系协调问题。当代大学生个性比较强 , 强调自我意识 , 不知道如何与人沟通 , 不懂人际交往的技巧与原则 , 处理问题常常以自我为中心 , 对别人要求严 , 对自己要求松。有的大学生不愿与人交往 , 孤芳自赏 , 缺乏全局意识和团队精神 , 不善于同他人开展合作, 人际关系协调能力差。有的大学生由于不擅长协调人际关系 , 合作能力差 , 走入工作岗位后不受单位的欢迎 , 也得不到应有的重用。 四、情绪调节对身心健康的影响 1946年第三届国际心理卫生大会提出的心理健康标准有以下四个方面: (1 )身体、智力、情绪十分协调。 (2 )适应环境 , 人际关系彼此谦让。 (3 )有幸福感。 (4 )在职业工作中 , 能充分发挥自己的能力 , 过着有效率的生活。 部分国内学者认变 , 心理健康的大学生应该能够正确表达自己的情绪; 自我评价正确; 具有较强的自我调节能力; 意志健全; 保持人格的完整与健康; 能积极主动地适应新环境 , 调节、平衡各方面的心理冲突; 能够从心理上接纳自己;勇于面对现实; 对生活、对自己充满信心; 学习方法得当等。 情绪是心理因素中对健康影响最大, 作用最强烈的因素, 强烈的负性情绪会影响到大学生的学习、生活和健康。研究表明 , 情绪调节对心理健康的影响较大 , 积极的调节能提高大学生心理健康水平 , 而消极调节则会降低大学生的心理健康水平 , 且消极调节对心理健康的消极影响更为显著。所以在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 , 应引导大学生认识自己的情绪特点 , 尝试进行情绪自我调节。 五、如何进行情绪调节 1、自我控制。它是个人对自身的心理和行为的主动掌握 , 是个体自觉地选择目标 , 在没有外界监督的情况下 , 适当地控制、调节自己的行为 , 抑制冲动 , 抵制诱惑 , 坚持不懈地保证目标实现的一种综合能力。当某些消极情绪被激发起来后 , 有的大学生会哭泣、吼叫、打人、骂人甚至采取一些极端的行为。这时就要先冷静下来 , 有意识对自己的情绪进行控制 , 先要仔细考虑采取这种行为的利与弊 , 然后选择一种适宜的行为方式表达自己的情绪。另外 , 平时要注意不能随意乱发脾气 , 要求在生气、发怒时尽量控制自己 , 不能随意扩大某事的严重性 , 尽可能做到“大事化小, 小事化了 ”, 这样能更好地促进自我控制能力的提高。 2、注意转移。把注意力从引起不良情绪反应的刺激情境转移到其它事物上去或从事其他活动的情绪调节方法。当出现情绪不佳的情况时, 要把注意力转移到使自己感兴趣的事情上, 或暂时避开令人伤心的地方。如: 外出散步, 看电影, 听听笑话, 看看幽默小说, 打球, 下棋, 找朋友聊天, 换换环境等, 这些活动有助于使情绪平静下来, 在活动中寻找到新的快乐。3、自我安慰。这种情绪调节方法主要是当一个人追求某个事物而不能实现, 为了减少内心失望, 找一个借口或理由, 以缓解矛盾冲突, 消除焦虑、抑郁、烦恼和失望情绪。人不可能处处顺心事事顺利, 学习、就业、人际交往中遇到了困难和挫折, 在经过最大努力仍不能改变状况时, 可适当地进行自我安慰, 要说服自己适当让步, 将不成功归因于客观条件和客观现实, 同时要勇于承认并接受现实。这种方法, 对于帮助人们在大的挫折面前接受现实, 保护自己, 避免精神崩溃是很有益处的。经常用 “胜败乃兵家常事”、“塞翁失马, 焉知非福”、“坏事变好事”等词语来进行自我安慰, 可以摆脱烦恼, 缓解矛盾冲突, 消除焦虑、抑郁和失望, 达到自我激励、总结经验、吸取教训之目的有助于保持情绪的安宁和稳定。 4、适当发泄。当情绪发作时, 人体内潜藏着一股能量 , 过分压抑只会使情绪困扰加重 , 积聚起来有害身心健康。大学生有焦虑、烦闷、抑郁等负情绪时 , 也不能一味地把不良心情绪藏在心底 , 进行适度的宣泄 , 使压抑的心境得到缓解和改善 , 有利于大学生的身心健康。 结束语大学阶段是一个人人格发展、世界观形成的关键时期。大学生面临着大学生活的适应、专业知识的学习、交友恋爱、择业应职等一系重大的人生课题。由于大学生身心发展尚未完全成熟情绪的自我调节和自我控制能力不强 , 复杂的自身和社会问题 , 往往容易导致大学生强烈的心理冲突 , 从而产生较大的心理压力 , 甚至产生心理障碍和心理疾病。因此 , 研究大学生情绪调节及情绪调节策略 , 帮助大学生进行负性情绪的自我调节 , 缓解大学生的心理压力 , 提高身心健康水平 , 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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