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虾米啊1
首页 > 论文问答 > 未通过考核,不予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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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ggiemou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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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会担心这担心那的,如果考核期时间不长,你干脆略过算了,就不提。取而代之找些无关紧要的经历给HR说说。或者随便编理由,说毕业那段时间家里有什么什么事,一直在家呢~~~最保险的就是我提到的最后一种啦,编理由说在家呢。实话实说,换到哪,HR问起来都是伤。找工作真心不容易,我们这么做其实没有错,只要认真工作并没有对不起公司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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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小电1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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虾虾虾虾酱

公司的做法涉嫌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你有权要求公司支付《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的二倍的赔偿金,理由如下:为期三年的劳动合同,约定三个月的试用期,符合法律规定。但你是8月31日入职的,试用期间为8月31日—11月30日,如果试用期间你不符合公司录用条件,公司可以解除与你的劳动合同,且无需支付经济补偿。但问题在于公司以所谓的“未通过试用期考评”为由,要求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时间是在12月9日,已经超过了约定的三个月试用期间,应视为无效(通俗的话讲,就是即使辞退你也应该在11月30日前,此时为辞退,就意味着你已经通过了转正)。且所谓的“团队意识不强,综合评分比较低”,不是硬指标,没有考量标准,纯系公司单方面行为,不可以作为不符合录用条件的标准。所以,公司的做法涉嫌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你可以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要么要求公司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要么要求公司支付一个月工资的二倍的赔偿金。扩展资料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参考资料来源:中国政府网--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中国政府网--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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恋水无痕

应该说这个是符合劳动法的规定的,因为是试用期内,试用期内考核不合格,人家用人单位应该是可以解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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臭豆腐精

只要事先在入工前说明并且有文字依据是合法的,只要入工了每天都能算考核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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辉帅LED照明

合同上有说明是合法的,但是企业要按规定给你结工资合同上有说明是合法的,但是企业要按规定给你结工资合同上有说明是合法的,但是企业要按规定给你结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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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凯瑞砖家

首先,试用期内不符合岗位要求而解除员工,是需要有明确的证据,能够证明“不符合岗位要求”,这就是说,单位要解除您,那第一,岗位要求是什么?有什么证据能够证明公司把岗位要求告知员工,并且员工知悉的岗位要求和公司解除所使用的岗位要求是一致的?比如有无岗位说明书,员工入职时有无签署岗位知悉相关的东西。包括试用期考核内容,是否告知,是否员工签字认可了?如果冷不丁就搬出来说你不符合岗位要求,但是根本没告诉你岗位要求是什么,考核内容是什么,或者说你不合格的地方,根本不是你的岗位要求范围,那这样是不可以随便解除的。然后,即使岗位要求和考核内容十分明晰并且员工签字确认过,那下一步,有无证据能够证明你不符合岗位要求?考核分数其实是企业在取证不合格的一个手段,但员工可以反驳,提出异议。除非企业有明确证据,比如严重的工作失误导致企业受到较大损失,有明确的证据这种,否则无缘无故说你不符合岗位要求,证据呢?无缘无故考核分数低,证据呢?这时候如果企业说客户服务不好,工作态度不好,但员工有证据证明客户多次表扬与认可你的工作,并且有邮件或微信记录作为证据,你的考勤情况,加班情况,都可以作为证据体现工作态度如何。企业是不可以随便说不好就把人开掉得。第三,就算有充分的证据能够证明确实不符合岗位要求,企业也需要做转岗或培训,并且再次考核,还是不合格,才能以不符合岗位要求解除合同。单扔出来一个低分就开人,是不行的。所以从员工的角度,如果被企业提出试用期不符合岗位要求而解除,那请你向他们要求提供证据,并且赶紧保留充分的证据保护自己,可以保存邮件记录,微信截图,通话记录,面谈录音,考勤明细或系统截图,加班审批及休假记录,工作结果确认记录等等。作为保护自己的证据留存下来。然后,在这期间,一定要保持全勤,不要因为不给你事情做或者跟你口头上说最近不用来了,就不去了,企业可能反过来会说你缺勤严重,旷工,而你没有休假申请和审批记录,就是无故旷工。再者,在这期间保持无功但无过状态,不要让企业捏到把柄。其实当企业下定决心不要你了,可能出于各种原因,这样的情况下你已经没有必要非得在这待着了。你可以开始找找新机会换工作,但不可以直接试用期不符合岗位要求被解除,尤其是莫名被解除。因为被解除是会影响到你找下一份工作的,而试用期内被解除,企业没有补偿金需要付。所以这时你需要做的是保护自己的利益,并且争取最大的止损措施。建议你最近轻易不要签字,考核表不要签,甚至发邮件告知对考核内容和结果有异议,不认可。该保留的证据留好,该做的做了,然后找企业谈判。如果你因为压力,面子等原因,主动提出离职了,那你就啥也没有,净身出户了。但如果你谈判的到位,有可能能谈出一部分补偿,还有对你有利的离职证明,背景调查也会按照对你有利的口径去说,这些都能对你找别的工作有帮助,而不是有伤害的。即使试用期内被解除有的不需要支付补偿金,但有的时候企业为了息事宁人,也会给钱走人的。如果企业不按照合规操作去做,那你可以提出仲裁,或找到一些企业违规的地方告发。比如五险一金是否按照规定基数和比例缴纳的?工资是否按照规定交税了?有无提成等方面的东西是偷税漏税了?加班费是否拖欠不给,等等。你可以保存证据,比如社保缴纳记录,工资条,加班记录等等,然后举报到相应的部门。无论大企业还是小企业,频繁被举报,他们也受不了。而且一旦进入政府黑名单,企业很麻烦的。所以在谈判的时候,这些都可以谈进去。最近接到的所有电话都录音,无论是微信语音还是电话,全部录音。自己说话时要注意措辞,不骂人,但不利于自己的不说,谨慎一些。能文字的不口头,以便留证。希望能够帮助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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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食家Kitty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所以,如果你在适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未通过试用期考评),用人单位是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而且这种情况不属于《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需要支付经济补偿的范围。所以,你是无法得到什么赔偿的。 如果,你对用人单位的考评结果有异议,或者对用人单位与你解除劳动合同不服,你可以去当地劳动局申请劳动仲裁,用人单位就必须负举证责任,证明你确实不符合录用条件,如果他们的举证被采纳,你可能会被开除并无法得到补偿。如果他们的举证没被采纳,或者无法举证,他们就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你可以要求继续履行或者支付你赔偿金。 对劳动仲裁结果不服,你还可以去当地法院提起诉讼。 另外,你还可以看看你们的适用期约定是否违法,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如果,试用期约定违法,你也可以一起去劳动局申请仲裁并要求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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