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清河中
摘要:本文围绕濒危物种的保护,首先简述物种灭绝危机的现状;既而从灭绝的原因着手,谈论保护物种的途径,譬如保护生境、建立基因库、杜绝过度捕杀和采挖等。濒危物种等级体系包括下列五个等级:(1)绝灭(Extinct);(2)野生绝灭(Extinct in the wild);(3)极危(Critically endangered);(4)濒危(Endangered);(5)易危(Vulnerable);(6)低危(Lower Risk)。1 何为濒危物种?濒危物种指所有由于物种自身的原因或受到人类活动或自然灾害的影响而有灭绝危险的野生动植物。一个关键物种的灭绝可能破坏当地的食物链,造成生态系统的不稳定,并可能最终导致整个生态系统的崩解。2 濒危物种的灭绝原因要解决物种不断减少的问题,首先要弄清楚造成这种状况的原因。现在被普遍接受的一个观点就是:现代物种灭绝的第一位原因是确定性的人为因素的作用,尤其是生境丧失、生境破碎化、无节制地捕杀和过度利用对物种生存威胁最为严重。其中,生境消失被确认是大多数目前正濒于灭绝的脊椎动物所遭受的基本威胁。仅是在我国的海南岛,20世纪50年代初有天然林约87万h平方米,森林覆盖率26%,到1979年,森林面积仅存52万h平方米,覆盖率仅为9.8%。在57个旧大陆热带国家中,有47个国家的原有森林消失率超过50%,这不可避免地造成了许多生物的分布区不断的缩小。生境破碎化是指由于某种原因而使一块大的、连续的环境,被分割成两个或更多片的过程。这导致外来因素对生境的干扰增强,并有可能限制一些物种潜在的散布;由于资源的季节性和分布的不均衡性,动物的觅食能力还可能因此降低。3 保护濒危物种的几种途径:3.1 就生境恢复和保护而言,研究土地合理使用的策略和措施将为之提供依据;而最重要的应该是改变人的思想,这一点,在我看来,也是最根本的。它可以保证人们自觉地通过各种方式保护生境,如世界各国都建立了许多自然保护区和国家公园;并且能够将过度捕杀等人为破坏生境的行为扼杀在萌芽状态,这对许多物种的延续无疑具有非常深远的意义,因为现今如大野牛、剑齿虎、穿山甲、狼、藏羚羊、渡渡鸟等众多动物的灭绝,均与过度捕杀有关。3.2 建立遗传基因库就是一个可行并且已初见成效的手段。所谓基因库就是一个群体中所有个体的基因型的集合,几乎包含了该物种的所有遗传信息。基因资源库主要包括生殖细胞库、体细胞库、基因组DNA文库和cDNA文库等几个子基因库,其中DNA由于是遗传信息的直接物质载体而最为重要。可以预见未来给DNA测序将实现自动化。对任何一种生物,只要对其遗传物质DNA采集方法恰当,就可以完整的得到它的基因组并进行测序,并建立基因库。有了基因组和基因库的信息,不但能重组这种生物,还能重组由其进化而来的近亲物种,对濒危物种的保护和恢复无疑将具有重要的意义。此外,基因库信息在对市场进行监测的过程中也有重要作用,市场上出售的鲸类制品被抽检,与禁捕鲸类的DNA样本比较,可以确认产品中是否有受保护的鲸类肉。在濒危物种保护的其他方面基因库也发挥着其特有的作用。例如,美国科学家通过对加利福尼亚神鹰成对的DNA样板进行标识跟踪,探测到了其遗传性软骨营养障碍的致病基因;同样是美国,研究人员在通过对佛罗里达州的美洲豹进行遗传多样性的观察和研究后,采取人工干预的方法增加其变种。3.3 特定的保护策略:虽然同属于濒危物种,但是不同的种群、各异的生长环境、面临威胁的程度上的差异等都决定了在实施保护时,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量身定制切实有效的保护策略。例如,墨西哥国立大学生态学院的GerardoCeballos提出,“对哺乳动物要实施全面的保护策略,详细分析物种分布的模式,进而充分考虑涉及到的问题,重点关注受威胁的物种和濒危物种”。而对待鲨鱼种群,有些积极保护动物的团体正奋力从宠物店、饭馆和夜总会中拯救它们,让其起回归“野外”,获得自由,但是放归行为的利弊仍然存在许多争议。4 各个国家和机构的努力:首当其冲的是各国相关法律的制定、出台与完善,以及国际间的合作与支持。如我国于2006年7月1日起施行的《畜禽遗传资源保种场保护区和基因库管理办法》。4.1 我国云南省建成世界上最大的少数民族基因库,世界上采集民族样本最多、样本量最大的遗传信息资源库。专家从云南当地25个世居少数民族中采集的1250名男性的DNA基因样本目前已全部存放云南大学基因库,这将为少数民族的遗传多样性和遗传疾病提供最原始的研究材料4.2 越南重引入濒危叶猴和小蜂猴,并于1995年颁布《越南生物多样性行动计划》,制定了全面的战略,以解决如何在可持续的框架内保护生物多样性资源问题。4.3 美国进步科学协会筹建物种基因库网站,专门用于登记物种的遗传资源和建立DNA库,以帮助反映现存某物种的生存范围,供保护区的建立和规模建设参考。4.4 欧洲也欲在月球建基因库存储地球物种基因。各国共同努力促进IUCN红色名录的完善,推动红色名录优先评估工作的进一步开展-----首先筛选出红色名录评估时应该优先考虑的种群。参考文献:《珍稀濒危植物保护生物学》《基因时代的恐慌与真相》
逍遥无涯子
野生植物保护存在的问题与策略论文
在学习、工作生活中,大家总少不了接触论文吧,论文是描述学术研究成果进行学术交流的一种工具。那么一般论文是怎么写的呢?下面是我精心整理的野生植物保护存在的问题与策略论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摘 要 :
随着国民经济飞速发展,人们的观念日益转变,开始对野生植物保护有了清醒的认识。加强野生植物的保护对于保护物种多样性,推动人类可持续发展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然而,目前云南省野生植物生存状况不容乐观,对于野生植物的保护也存在诸多问题,法律保护体系不够健全。本文通过对野生植物保护存在的问题与策略进行深入地分析与研究,唤起人们对野生动物保护的重视。
关键词 :
野生植物;保护;不足;
我国疆土幅员辽阔,一年四季季节分明,山和湖泊众多,地理条件优越,是各种生物生存和发展的自然天堂,这也促使我国成为世界上野生资源最为丰富的国家之一。然而,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和科技的不断进步,人类对植物资源的依赖性也越来越明显,过度的开采成为人们满足私欲的手段,致使野生植物资源急剧下降,加之管理制度不完善,更是加快了野生植物灭绝的速度。为了人类长久发展,合理利用和保护野生植物资源成为了亟待解决的问题。
1.我国野生植物保护存在的不足
1.1管理部门间的配合不和谐
野生植物保护是一项比较复杂而繁琐的工作,这需要多个部门互相配合,才能保证这项工作的平稳顺利发展。然而,现在相关的管理部门并未设立良好的配合制度,各部门之间缺乏沟通和交流,导致矛盾冲突的存在和工作配合不谐调,致使野生植物保护工作的进行举步维艰,令人担忧。在我国很多地区存在有贩卖野生植物的不良现象,如在云南、贵州等地的农贸市场上,有野生兰花、野杨梅、火棘等许多珍贵的野生植物出售。导致这一现象的根本原因就是:野生植物管理部门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之间的管理配合出现严重漏洞,才使贩卖野生植物的不法分子如此猖獗。
1.2部分地区文化素质有限,保护野生植物的意识偏低
中国地大物博,自然资源广阔,许多野生植物生长在偏僻的山区,而生活在山区的人们由于所受教育水平有限,加之文化传播交流的阻塞,致使绝大多数的居民对野生植物认识不足,更别提保护意识了。人们往往仅根据自家的需要而随意采摘野生植物,甚至过度开采,这对野生植物资源造成了极度迫害。另外,社会的发展也促进了我国木材市场的发展,木材的价格也一路飙升,许多无知的居民为了眼前的一些利益,将许多珍贵的野生树木砍伐变卖,使我国野生植物资源蒙受巨大的损失。导致这一系列现象的原因是科技知识普及不到位,因此加强野生植物保护知识的普及势在必行。
1.3相关的法律法规不完善
所谓无规矩不成方圆,野生植物的保护工作需要健全法律法规做后盾。然而到目前为止,我国还没有颁布任何一部专门的野生植物保护法,这对于野生植物的保护极其不利。因为没有法律的有效制约,部分人便可有恃无恐,为一己之利而贩卖野生植物的行为屡见不鲜,这不得不给相关部门敲响警钟,颁布一部严格的野生植物保护法律法规已经刻不容缓了。
1.4野生植物保护资金投入不足,管理人员素质不高
在我国,从事野生植物保护工作的专家和学者有限,其发挥的作用有限。此外,野生植物管理部门和执法部门的工作人员的文化素质和业务水平普遍偏低,不能完全胜任野生植物的保护工作,还需要进一步加强和提高。在野生植物资源保护的研究上,由于国家投入的资金有限,致使研究的基础设施缺乏,技术设备和管理方法落后,从而导致科研深度达不到要求,许多濒临灭绝的物种无法得到及时的保护而灭绝,这对于我国来说是不可估量的损失。
1.5野生植物生存环境受污染
在经济飞速发展的二十一世纪,工业、农业、交通也在飞速发展,而其发展却带来了意想不到的问题,如三废的不规则排放、农药化肥的过度使用、汽车尾气的排放,这些对野生植物的生存环境产生了许多负面的影响。保护不好环境就保护不好野生植物的生存环境,保护不好野生植物的生存环境就保护不了野生植物。因此,环境污染程度对于野生植物的保护至关重要。
2.野生植物保护措施
2.1建立健全相关的法律制度
野生植物的保护离不开相应法律法规的支持,因此要有一部专门的且具有约束力和强制性的野生植物保护法,以此来限制人们的盲目开采和破坏,使野生植物得到持续性发展。同时务必要加强野生植物保护法的执行力度,做到严格执法违法必究,用法律这一强大的武器打击不法分子的嚣张气焰,提高公民对野生植物的认识,以及全社会公民的法律意识和自觉性,使野生植物能够得到及时有效的保护。另外,野生植物保护相关的管理机构也要密切合作,加强执法监督力度,还可以组织开展一些专项行动,依照法律规章制度严厉打击破坏野生植物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对于一些贩卖野生植物的商贩,要严惩不贷,确保类似事件不再发生。
2.2普及野生植物保护知识
在很多人的潜意识里,野生植物与普通的草木没什么本质区别,只是数量上比较少而已,其用途也不见得比普通植物多,保不保护都无所谓。正是这种淡薄的保护意识,致使许多珍贵的野生物种灭绝。因此,相关部门要大力加强宣传教育工作,通过各种形式宣传教育,如广泛宣传《森林法》、《野生植物保护条例》及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提高全社会对野生植物保护的认识,形成人人爱护野生植物的良好社会风气。
2.3加强科研资金的投入,提高保护技术
社会的发展离不开科技,科技的研发离不开资金,因此要想更好的保护野生植物资源,加大投入资金于抢救性濒危野生植物的科学研究工作势在必行。有了充足的资金,才能研发出高效的保护技术,如可以利用现代的高科技生物学技术研究野生植物的基因,对于一些濒临灭绝的野生植物可采用建立基因库的办法,永久保存该物种的基因。另外还可以开展野生植物遗传多样性的研究,及时发现某些野生植物的潜在利用价值,并在今后的发展过程中合理应用,这样既促进野生植物的持久发展,也为人类的发展提供契机,获得双赢的局面。
2.4就地保护与迁地保护联合应用
就地保护是保护野生植物最基本最重要的方法之一。何为就地保护?即把珍贵的濒危植物比较集中的地区建成自然保护区。值得注意的一点是:保护区的建立要符合动植物的类型、数量以及相互之间生存的关系,确保该自然保护区能长久健康发展。对于一些极度濒危物种就要采用迁地保护措施。由于各种不利因素导致这些物种的原生环境彻底改变,已经不能生存,为了使珍惜的野生物种不灭绝,就要建立该植物的基因库,应用科技手段进行人工培育。这两种保护措施相辅相成,在野生植物保护上意义重大。
2.5合理引进国外先进技术
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每一个国家的发展都离不开世界,加强国际间的交流,根据我国国情适当引进国外先进技术,这对我国野生植物保护事业必不可少。我们应该把我国野生植物资源向国际社会开放,并认真学习国外在管理、科研等方面的先进技术,从而促进我国野生植物保护工作的顺利进行。
3.结束语
我国野生植物的保护工作已经取得了一些成就,但是还是存在有很多不足,如管理不当、资源利用不合理、法律法规不健全等,这些有待继续加强。野生植物的保护工作任重而道远,这不仅需要专业人员的参与,更需要广大人群的支持。每一位公民都要从基础做起,为野生植物的长远发展贡献一份力量。
【参考文献】
[1]张蓬涛,李香云.西北干旱区野生植物及野生药材资源保护中的资源法规分析[J].干旱区地理,2002,25(1):35-39.
[2]周化斌,金建钰.温州珍稀濒危植物资源及保护对策[J].温州师范学院学报(自然科学版),2004,25(2):87-91.
[3]万自明.中国野生动植物进出口管理实用手册[M].北京:中国林业出版社,2001.
摘 要:
伴随时代的不断发展,人们逐渐意识到野生植物的重要性。野生植物的保护对保障生物的多样性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然而城镇化进程的加速及环境的日益破坏造成野生植物无法较好的生存下去。本文分析了目前我们国家在保护野生植物环节所存在的不足,同时提出了相应的解决措施。
关键词:
野生植物;保护;不足;措施
1 前言
野生植物是整个地球生态体系最为主要的构成环节,其对生态体系的平衡与稳定有着大的影响。在近几十年时间内,因为人口的迅速曾都,人均所能运用的资源不断减少,造成野生植物遭受巨大的破坏,水土大量的严重,自然灾不断出现,对人们的生存环境造成了巨大的影响。野生植物与化石、矿藏等其它的资源并不一样,其具备多样性、生态性以及遗传性等特征。恰是由于以上特征明确了野生植物资源在我们国家的国民经济与社会进步环节处于极为重要的位置。所以,保护野生植物是达到可持续发展的关键所在。
2 野生植物保护的重要意义
野生植物资源是生态体系最为主要的构成环节,其不但保持着野生种群、人类社会以及生态体系之间的能量流通与生态稳定,同时还为人类社会的不断进步奠定了较好的基础。因为野生生物资源具备可再生性、生态性以及多样性等其它的优势,所以其对于推动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有着重要的作用。第一,野生植物在保持生态体系稳定及完善生态环境层面起到了巨大的作用。第二,野生植物可以达到经济进步对于物质生活的多元化要求,可以合理的推动经济与社会的共同进步。野生植物是一种绿色植物,可以形成有机物质,达到了自然界能量循环运用的要求,并且还可以达到人们科学探索的需求。因此能够得知,对于野生植物资源实施保护对保持生态稳定及推动国民经济的逐渐进步均有着非常大的作用。
3 我国野生植物保护存在的问题
3.1 保护意识薄弱
稀缺野生植物大都存在于边远区域,然而当地的人们所接受的教育非常之少,大部分人员并不认识稀缺野生植物,保护理念薄弱,再加之对于稀缺野生植物缺少长时间的宣传普及,并未经过电视、图书、报纸以及电影等方式实施宣传,所以,大部分人员均不了解国家所着重保护的野生植物。在较长一段时间内,“野生无主,谁采谁有”的传统理念已经深入人心,再加上经济利益的驱使与保护思想的欠缺,盲目开采、超负荷开采的问题依然非常的普遍,严重侵犯了野生植物资源。除此之外,伴随城市园林绿化大量的创建,非常多的古树被当地的人们以私有财产的形式对外售出,由深山转移到城市之中,然而部分百年以上的古树在远离原先的自然环境便无法成活,造成野生植物资源的大量损失。
3.2 资金短缺、科研力度较低
当前,我们国家从事保护野生植物相关工作的人员并不是非常之多,管理者自身的综合素质以及科研水准依然需要增强。即使相关的研究组织实施了大量全面的调研与专题研究,然而分析并不透彻,加之资金有限,国家投入较少,缺乏相应的`设施,技术设施与保护方式相对滞后,部分濒临灭绝的物种无法获得即时、高效的保护。
3.3 法律法规不完善
当前,我们国家还没有制定一个专门的野生植物保护法律,仅有1996年出台的《野生植物保护条例》。然而,此《条例》并不具较强的可操作性,其间已经有非常多的规定无法满足要求,造成保护工作无法进行。
3.4 各部门间缺乏合作
野生植物资源的保护牵扯到的机构非常之多,所以需所有机构之间增加合作才可以更加好的对野生植物资源进行保护。在具体工作环节,所有机构间并未创建高效的合作制度,造成部分侵害野生植物资源的活动未获得即时的制止,加大了资源保护的难度。
4 完善我国野生植物保护的对策
4.1 增强宣传教育
增强宣传教育,以提升人们保护野生植物的观念。运用各类媒体,经过各式各样的方式,全面进行与野生植物以及保护等相关内容的普及教育,以使得人民群众与所有的领导人员能够了解与野生植物保护相关的知识,增强其对于野生植物的认识,加强野生植物的保护观念。
4.2 加大科研投入
运用现代化的生物技术对于野生植物实施全新基因的发掘,采集处在濒危状况的野生植物,创建起野生植物品种以及其近源种的基因库;针对野生植物遗传的多样进行探讨,以挖掘具备隐藏运用价值的种质原料,推动野生植物资源的科学开采运用,以使得野生植物能够为人们提供更加好的服务。增大资金投入的力度以进行对于抢救性保护濒危野生植物的科研工作,增强野生植物资源的维护、良好的种源以及优良单株选育、天然母树林的改建、人工繁育以及人工林较高效率的培育等,推动野生植物资源的维护、拓展以及持续不断的运用。加速促进野生植物开采运用的技术变革,研发全新的产品,对于具备重要经济运用价值的野生植物实施生物技术开采,大力开展人工种植野生植物。
4.3 健全相关法律
对于野生植物的保护需要创建完善的法律体系,例如:濒危物种保护法、野生植物保护法等等,以替代之间所具备的各类法律法规,以使得其具备更加强的强制性与约束力,降低人为侵犯与随意的开发运用,促进野生植物的维护、繁植、开采、运营等等均有法可依。并且还需要增强保护野生植物的普法与执法等,全面贯彻所制定的规章制度,凭借法律所具备的威慑力严厉的惩罚侵害野生植物的活动,以增强整个社会对于野生植物与自身的认识,加强整个社会的自觉性与法律观念,能够从根本层面对野生植物进行保护。
4.4 增强管理
坚决杜绝以各式各样的方式对于野生植物的侵害以及消极的人为影响,禁止随意对野生树木进行开采。限制毁林开垦、火烧、采伐等其它的破坏性行为。需要全面落实国家所出台的规章制度,运用科学合理的方式约束乱砍乱伐的行为,严厉惩处各类偷运、贩卖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的人员,对于处在濒危状态的野生植物着重进行保护。对于濒危植物的保护并不是简单的对其进行保留,更为主要的是如何使得此物种能够继续生存与繁衍下去,其与野生植物此可再生资源的长期性运用、对于生态体系稳态的保持及各类物质的长期性储存有着非常大的关联。
5 结语
可持续发展的目标需要有关机构完成好与野生植物资源保护相关的工作,完全发挥出野生植物资源对于人类所具备的积极作用。所以有关机构需要对于当前我们国家野生植物资源保护所出现的问题,运用相应的完善对策,以增强对于野生植物资源的保护,创建和谐社会,以达到可持续发展的目标。
参考文献:
[1]葛景强.我国野生植物资源保护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城市地理,2014(08).
[2]陈彤.我国野生植物资源保护的现状、特点和对策[J].北京农业,2014(06).
[3]王惠萍,杨凤军.试析植物多样性生态保护[J].黑龙江科技信息,201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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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加入WTO后我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的完善 黄松林* 摘要:随着形势的发展,尤其是在我国加入WTO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进一步完善,我国现行的《野生动物保护法》已越来越不能适应新时期野生动物保护和管理工作的需要,本文针对该法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进行了论述,并提出了相应完善的对策。 关键词:WTO 野生动物保护法 完善 我国现行的《野生动物保护法》颁布于1988年11月8日,是建国以来我国第一部专门保护野生动物的法律。它对于规范我国野生动物的保护和管理起到了重要作用。但是,随着我国野生动物资源状况的变化和社会经济、政治、法律、文化等各方面的发展,尤其是在我国加入WTO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进一步完善,这部法律已越来越不能适应野生动物保护和管理工作的需要,因为该法不论在立法指导思想或具体的规定上,还是在立法的技术上都存在一系列的问题亟需改进。 一、《野生动物保护法》立法中存在的几个主要问题 (一)立法指导思想落后 立法的指导思想是指立法者在创制法律的过程中所遵循的主导着法律制定、修改、补充、完善以及废止的思想观念或意识。立法的指导思想总是与该国在一定时期或阶段的根本任务和中心工作相适应的。 我国现阶段法律体系的总体指导思想,是邓小平理论和党的基本路线。各项具体法律、法规的创立都应以这一思想为指导,并服从和服务于这一指导思想所确立的“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等一系列基本原则。野生动物保护法虽属于自然资源法的范畴,具有特殊性,但作为我国法律体系中的一员,在总体的指导思想上也不应例外。该法通过保护野生动物资源,维护生态平衡,实现社会对于野生动物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服务于国家和社会可持续发展的目标。其立法的目的最终仍在于“发展”二字。但是在具体的指导思想上,该法已经明显落后于时代的需要,主要表现为: 1.计划经济思想的束缚。该法的形成过程正值计划经济时期,在总体和局部构成上都充满了计划经济的色彩,由此造成野生动物管理和保护的机制不灵活。一方面,该法规定野生动物资源属于国家所有,这种单一的产权形式严重制约了保护、开发、利用者的积极性;另一方面,在研究、保护、开发、利用上限制过多过严,参与的社会力量过少。例如,该法第4条规定:国家鼓励开展野生动物科学研究。但是,这种科学研究的开展并没有引入市场机制,缺乏具体的激励或保障措施。而且,实践中这种研究往往由事业单位进行,具有一定经济实力的企业参与过少。其次,存在着以保护促保护的局限性。现阶段,我国野生动物资源的保护主要还是以保护促保护,而不是以利用促保护。所谓以保护促保护,即主要依赖于国家专门款项来保护。这是一种静态的保护。由此产生了一系列限制长久和有效保护的问题。例如,保护经费不足、积极性不高等。以利用促保护,是指通过利用野生动物资源创造收益,而后将这种收益再用于保护的方法。我国野生动物保护和管理的经费一般由国家提供,除此之外,至多再有一些民间捐助或国际援助。虽然一些地方或单位将从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的经营中获得的收益投入于野生动物资源的管理和保护,但这种以利用促保护和管理的措施目前只是得到政策上的提倡,在立法上还缺乏鼓励,也因此在实践中缺乏普遍性,尤其是在一些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总体来说,计划经济的思想仍贯穿和影响于该法的各个部分,限制着管理、保护、开发、利用野生动物资源的灵活性和有效性,从而制约了野生动物资源的保护。 2.重保护轻利用传统观念的束缚。保护野生动物是《野生动物保护法》的基本目标。只有通过保护,才能保障该种资源得以永续利用。但是,一直以来这种注重保护的思想受到过多的强调,甚至于连本法也以“保护”二字命名,而利用的观念却过少。实际上,野生动物不仅需要保护,而且也需要利用。这种保护有余而利用不足的思想,往往导致实践中不但利用不合理,而且保护也不到位。即使进行了一定的利用,也不能保证真正以利用来促进保护。固然,这种重视保护的传统有其社会历史原因,又具有一定的合理性。比如,当时的野生动物资源受到较严重的破坏,资源种类和数量呈现下降的恶化趋势、传统自然伦理观念的影响等等。但是,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环境下,这种过于和片面注重保护的思想已制约了对野生动物的保护。例如,某些种类的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如扬子鳄等)因国家的切实保护,种群已有了很大的发展,现已不存在该物种濒危或灭绝的问题,但由于重保护轻利用思想的束缚(这种束缚与国际压力也有重大关系),在法律上并没有放开或改变对该物种进行开发和利用的限制规定,以至于不能把资源转化成效益,只有投入没有产出,造成不必要的资源浪费。该法颁布至今,我国的社会经济、法律体系、自然环境以及野生动物资源状况本身等各方面都发生了巨大的变化。法律虽必须保持一定的稳定性,但也应及时反映客观情况的变化,兼顾一定的灵活性,而该法没有进行过一次修改,以至于不能适应当前野生动物管理和保护的客观需要。 (二)调整对象的片面性 1.所调整的社会关系的片面性。《野生动物保护法》通过调整社会关系,来达到协调人与野生动物关系的目的,从而实现对于野生动物资源的可持续利用。这种社会关系是人们在管理、保护、开发、利用野生动物资源过程中形成的,即凡从事野生动物管理、保护、开发、利用等任何一种能影响野生动物生存和发展的活动所形成的社会关系都应纳入该法的调整范围。但是,该法只强调将保护、驯养繁殖、开发利用等关系作为调整对象,却没有将野生动物管理关系作为主要调整对象。所谓野生动物管理关系,即野生动物行政主管机关在行使其相应管理职权的过程中所产生的社会关系。该法第2条第1款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野生动物保护、驯养繁殖、开发利用活动,必须遵守本法。”该条款并没有明确地将野生动物管理关系纳入调整范围。虽然在第7、10、15、16条也有关于管理的一些规定,但这些规定仅是关于管理者和管理权限的划分,至于具体该怎么管、应依据什么程序管等问题则并无涉及。这种现状容易导致实践中管理的任意性大、管理目标的规格和要求不统一、受人为因素影响较大以及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得不到切实保护等一系列问题,不符合野生动物长远保护和依法治国的要求。可以说,野生动物保护法首先应调整的就是这种管理关系,因为野生动物保护的首要环节是国家的管理,要使这种管理科学有效,就必须将其纳入法制化的轨道。依法治国的核心是依法行政,保护野生动物的核心自然应该是依法管理。现行野生动物保护法在立法上调整社会关系的片面性易导致实践中相对人的义务较多,权利过少,而管理者则权力较多,义务较少。例如,依据该法,相对人若违反规定,可能会承担罚款、拘留、赔偿等各种责任,第31-37条都是关于相对人法律责任的具体规定,而对于管理者的责任却只在第38条有一抽象规定:管理者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严格地说,这不是对于管理者的责任规定,只是对于管理者工作人员的责任规定。依据这种抽象的规定,其责任往往是不了了之。这不但不能加强管理者的责任心,不利于野生动物的管理和保护,而且也不符合社会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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