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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刊出版管理规定内容(2018最新版) (3)_赢了网.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五十六条 期刊出版单位违反本规定的,新闻出版行政部门视其情节轻重,可以采取下列行政措施:. (一)下达警示通知书; (二)通报批评; (三)责令公开检讨; (四)责令改正; (五)责令停止印制 ...
第六十一条 期刊出版单位违反本规定第四条第二款的,依照新闻出版总署《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第四十八条处罚。. 第六十二条 期刊出版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新闻出版总署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行政部门给予警告,并处3万元以下罚款:. (一 ...
接受境外机构或者个人赠送出版物的管理办法、订户订购境外出版物的管理办法、网络出版审批和管理办法,由国务院出版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本条例的原则另行制定。 第七十三条 本条例自2002年2月1日起施行。1997年1月2日国务院发布的《出版管理条例》同时
第三十六条 期刊出版单位不得出卖、出租、转让本单位名称及所出版期刊的刊号、名称、版面,不得转借、转让、出租和出卖《期刊出版许可证》。 第三十七条 期刊出版单位利用其期刊开展广告业务,必须遵守广告法律规定,发布广告须依法查验有关证明文件,核实广告内容,不得刊登有害的 ...
《期刊出版管理规定》已经2005年9月20日新闻出版总署第1次署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5年12月1日起施行。 新闻出版总署 署长 石宗源 二〇〇五年九月三十日 期刊出版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五十九条 期刊出版单位违反本规定第三十六条的,依照《出版管理条例》第六十条处罚。 期刊出版单位允许或者默认广告经营者参与期刊采访、编辑等出版活动的,按前款处罚。
”《期刊出版管理规定》新闻出版总署令第31号 第五十九条第一款“ 期刊出版单位违反本规定第三十六条的,依照《出版管理条例》第六十六条处罚。”《出版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43号 第六十六条“出版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出版行政主管部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