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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尸体现象毕业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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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尸体现象毕业论文

什么题目的??我刚毕业,我去年写的还有。。是合同方面的。

法政系本、专科生毕业论文参考选题一、 经济法类:1. 试论企业集团的法律地位2. 企业集团反垄断问题探讨3. 企业兼并法律问题探讨4. 我国外商投资企业税收问题探讨5. 试论我国自由贸易区立法6. 浦东新区土地有偿使用的法律问题探讨7. 浦东开发中利用外国政府贷款的法律问题初探8. 税收担保问题探讨9. 反避税的法律对策10. 出口退税问题探讨11. 社会保险税问题探讨12. 证券税收问题探讨13. 加强证券市场管理法律对策14. 资产评估立法中相关问题探讨15. 论外资银行和中外合资银行管理的若干法律问题16. 涉外土地批租的法律问题初探17. 试论我国出口加工区立法18. 建立我国涉外反倾销法律制度探讨19. 略论经济犯罪案件的查账20. 论论审计机构的法律地位和作用21. 我国养老保险法律制度探讨22. 试论我国劳动保险法律制度的若干问题23. 完善我国劳动争议处理程序的法律思考24. 进一步完善我国劳动合同法律制度的思考25. 加强和完善我国环境立法的思考26. 加强和完善我国环境执法的思考27. 论建立我国的技术开发区法律对策28. 商品销售中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若干法律问题探讨29. 期货立法若干法律问题探讨30. 论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法律保护31. 试论反暴利立法的必要性32. 关于土地使用权问题的法律思考33. 房地产市场监管法律制度研究34. 我国投资立法初探二、商法类:1. 论股份有限公司的组织机构管理原则2. 论一人公司的法律规制3. 论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制度4. 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探究5. 论股东代表诉讼制度6. 论设立中公司的法律地位7. 论公司瑕疵设立制度8. 论公司内部监督制度9. 论控股股东的义务与责任10. 论关联交易的法律规制11. 论公司股份回购制度12. 论保险的功能 --兼论与侵权损害赔偿功能的比较13. 论保险合同中的代位求偿权14. 保险业现金运用法律监督的问题研究15. 论强制保险制度16. 保险费管理法律问题初探17. 论消费保险合同18. 论信贷合同的担保19. 股份合作制企业若干法律问题探讨20. 试析票据制度中善意第三人利益的保护21. 试论我国破产制度的完善22. 论自然人破产制度三、民法类�1. 论胎儿利益的民法保护2. 关于完善我国监护制度的法律思考3. 论法人越权行为性质及效力--评我国《合同法》司法解释第十条4. 论尸体的法律地位--兼评我国遗体及其器官捐赠与移植立法5. 论表见代理的制度价值6. 浅析人格权的本质——兼评我国民法草案关于人格权的规定7. 论网络隐私权的法律保护8. 由“借腹生子”所引发的思考--论民法中的身体权9. 试论名誉权--兼论死者名誉的法律保护10. 论隐私权与知情权的冲突与协调11. 不动产物权预告登记及其价值研究12. 不动产物权顺位登记及其价值初探13. 论公信原则及对第三人利益的保护14. 简论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制度15. 简论物业管理合同的性质及效力16. 试论我国拾得遗失物制度的完善17. 添附规则与其相关规则的比较研究18. 论我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19. 试论商品房抵押及效力20. 商品房预售法律问题初探21. 在建工程抵押若干问题思考22. 共同抵押及其效力探析23. 最高额抵押的设定及效力24. 股份出质的设定及其效力实现25. 商品房按揭与让与担保制度的比较研究26. 论代位权的效力:兼评最高院《司法解释》第20条27. 关于我国代位权与代位权执行制度整合之研究28. 债权人的撤销权与破产法上撤销权的整合研究29. 债权人撤销权要件中的善意分析30. 论保证合同的无效及其责任的承担31. 试论担保物权与保证的竞合32. 论悬赏广告的性质及效力33. 浅析信赖利益的损害赔偿34. 论无权处分合同:兼论《合同法》第51条35. 合同变更与合同解除法律后果的比较研究36. 论预期违约责任--兼谈与不安抗辩权的区别37. 论违约损害赔偿的范围界定38. 论可预见性规则及其在违约损害赔偿中的作用39. 论出卖人的瑕疵担保责任40. 转租的性质及效力思考41. 浅论租赁权的物权化及其法理依据42. 浅析房屋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43. 浅议租赁物上增设物的归属44. 建设工程合同中的法定抵押权分析--兼评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司法解释45. 浅议旅客运输合同中承运人的安全保护义务46. 货物联运合同中的责任承担初探47. 见义勇为的报酬请求权--从完善无因管理相关规定谈起48. 雇主责任浅析49. 交通事故民事责任的保险与赔偿50. 医疗风险防范与损害赔偿的协调51. 试论侵权损害赔偿范围的界定52. 我国精神损害赔偿制度的立法缺陷及完善53. 简论分家析产的法律性质及其效力54. 关于遗赠扶养协议中的若干问题的法律思考55. 论隐私权的法律保护56. 论人格权的法律保护57. 试析违约责任中的可预见规则 58. 论我国婚姻无效制度的构建59. 离婚损害赔偿制度探析60. 浅议精神损害赔偿制度61. 网络音乐著作权问题探析62. 论地理标志的知识产权保护63. 试论计算机软件的法律保护64. 略论“驰名商标”的法律保护65. 论发行权穷竭原则66. 论网络环境下的著作权限制制度67. 网络言论自由及其法律规制68. 网络服务商侵权责任探析69. 网络环境下的著作权保护四、诉讼法类:1. 论我国现行审级制度的不足与完善2. 论我国民事证据制度的改革与发展3. 试析民事诉讼的第三人制度4. “陷阱取证”引发的法律问题探究5. 审判监督程序利弊谈6. “小额消费诉讼”的法律问题探析7. 关于公益诉讼的立法保护8. 民事诉讼保全制度探究9. 论民事诉讼中的抗辩10. 地域管辖中的若干问题探究11. 举证妨碍问题探讨12. 抽象行政行为的司法审查制度探析13. 浅谈行政听证制度14. 论行政程序的司法审查15. 试论行政诉讼中的司法变更权16. 论行政诉讼中的举证责任17. 民事诉讼陪审制度改革初探18. 论民事诉讼中调解程序制度的完善19. 论遗产继承中的共同诉讼人20. 民事诉讼中本证与反证辨析21. 关于人民检察院抗诉的若干问题探讨22. 论刑事诉讼的监督机制23. 论我国刑事诉讼庭审制度的改革24. 论律师在侦查阶段的地位与作用25. 试论刑事诉讼各阶段的证明要求和证明标准26. 刑事诉讼中证据开示制度探究27. 我国刑事诉讼证人制度探讨28. 沉默权问题研究29. 试述非法证据的证明效力问题五、刑法类:1. 论特殊主体犯罪2. 论挪用公款罪3. 论无罪推定原则在我国刑事司法中的适用及不足4. 论罪刑法定原则5. 商业贿赂罪与国家工作人员贿赂罪之比较6. 略论正当促销手段与贿赂罪7. 安乐死问题探究8. “非法经营罪” 探究9. 网络犯罪问题探究10. 新型金融犯罪问题探究11. 论侵犯商业秘密罪12. 未成年人犯罪刑事责任问题研究13. 论我国刑法中的结果加重犯14. 论不作为犯罪15. 浅谈股票贿赂案犯罪数额的确认问题16. 论投案自首的认定及刑罚的适用17. 试论我国假释制度的完善18. 结果犯及其形态探究19. 浅析我国数罪并罚制度的不足及完善20. 死刑存废问题探究21. 论我国罚金刑制度的完善22. 精神病人的刑事责任及其法律适用问题探讨23. 流动人口犯罪问题探究六、宪法、行政法、法理、法史、国际法类:1. 试论罗马法的基本原则及其影响2. 浅析中国近代宪政立法3. 论沈家本修律与中国近代法律制度的建立4. 试析汉代法律的儒家化5. 论君权、父权、夫权与中国古代法律6. 谈无讼与息讼7. 论法律与道德的冲突与调适8. 论法律职业化与司法改革9. 行政执法难成因探究10. 关于改革和完善我国宪法监督体制的思考11. 论宪法诉讼制度的构建12. 我国宪法司法化探析13. 司法审查制度探究14. 法律移植问题探讨15. 论法的时代精神16. 论国家主权豁免17. WTO国际争端解决机制探究18. 试析世界贸易组织的法律体系19. 对反倾销立法及其适用的法律思考20. 论国际私法中的公共秩序保留制度21. 试论国际私法中法律选择的方法22. 论国际民商事案件管辖权冲突的解决23. 论我国涉外合同关系的法律适用罗马法所有权理论的当代发展三、所有权理论的当代发展与一物一权主义 任何一个法律制度的突变都会使既有的制度体系受到冲击和挑战,因为绝对所有权分离与裂变而直接受到冲击和挑战的是大陆法系物权制度的一物一权原则。在这场变革中,不乏学者挥洒笔墨质疑一物一权原则,认为,一物一权的原始涵义是一物之上只存在一个所有权,因此,自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产生之后,尤其是现代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产生,在任何一个不动产上都可能存在多个物权,甚至是多个所有权。一物一权原则在历史上也许很必要,但现在已经彻底过时了。而且,作为法学的概念,一物一权原则非但不科学,还常常对实践发生误导。故应当废除。也有学者站在相对的立场上以否定双重所有权为基点坚决捍卫一物一权原则,认为近代大陆法的所有权制度之所以选择了罗马法的模式,而没有选择日尔曼法的模式,即从西欧中世纪的双重所有权到资本主义时代的一物一权,是人类社会摧毁以身份等级为特征的封建制度清除财产上的封建身份束缚所做的重要努力。如果今天我们承认双重所有权,就会使具有身份性质的所有权制度或观念死灰复燃。这种二元结构的所有权制度一旦建立,现存的所有权制度即会因所有权的肢解而丧失其逻辑支撑以至崩溃。没有一物一权精神的物权决不是大陆法系物权制度的物权,否定一物一权,即否定物权概念、物权制度本身。当然也有学者采折衷的态度,认为股东和公司两种形态的所有权的分离是以公司的存在为根据的,公司有可能因为法定原因发生终止,一旦发生终止,权利分离的根据丧失,清算后的财产要返回股东,从而使所有权的权能完全复归于股东,这种返回正是所有权弹力性的表现。因此,多重所有权的存在与一物一权主义并不发生矛盾,在法人存续期间并存的两种所有权仅仅是一物一权的例外现象和特殊的表现形式。 笔者认为,从大陆法上所有权发展的轨迹来看,其确实经历了从日尔曼法的双重所有权到罗马法的绝对排他所有权的变革历程,而且确实通过确立所有权制度废弃了封建的身份关系的束缚,张扬了所有权人的人性与自由。但如果仅以此作为论据,就导出“承认双重所有权,就会使具有身份性质的所有权制度或观念死灰复燃”,便是历史的倒退的结论,这一结论其实是欠缺必要的前提而不能成立的。因为绝对所有权的分割与碎变并非由封建身份关系所致,亦非导致封建身份关系束缚之结果,恰恰相反,它是绝对所有权人对其权利的自由表达,表明基于契约关系而各司其职的所有权主体各方地位完全平等,不受任何身份关系的束缚,决不是简单地向封建所有权制度的回归。肯定所有权自由分割的这种全球化的发展趋势,不是法制的倒退,而是法制的前进。 物权具有排他性,这也是物权法的本质属性所在,否则,物权法就不称其为物权法。但是,物权的排他性不是绝对的,而是相对的。在同一物上所有权与用益物权的并存、所有权与担保物权的并存、罗马法所有权理论的当代发展担保物权与用益物权的并存,以及担保物权与担保物权的并存就是相容性的最好例证—物权兼具排他性与相容性双重属性。如果片面夸大物权的排他性,而否定物权的相容性,同样就如同否定物权的排他性一样,将使精心构筑与设计的大陆法物权体系遭致毁灭性的灾难。经过分割而在同一物上存在的多重所有权同样具有排他性与相容性,相容性决定一物之上可以存在多重所有权,所有权保留买卖中,在买卖标的物上存在的出卖人法定所有权和买受人的实意所有权即所有权相容性使然;而排他性又决定在同一物上不可能存在性质相互冲突的两个所有权,出卖人保留的法定所有权只能为出卖人一人所有,在同一出卖物上,不可能存在两个以上保留的法定所有权,同理,在同一出卖物上也不能存在两个以上实意所有权。物权的排他性与相容性是对立的,但又相互依存,相辅相成,二者的统一构成物权的完整属性。因此,只要我们依然坚持物权的排他性,尽管承认物权的相容性,承认在同一物之上可以存在双重所有权,反映排他性的一物一权原则仍然可以在物权法中占据重委的地位。易言之,承认双重所有权与捍卫一物一权并不发生根本性冲突,大可不必谈虎色变,诚惶诚恐。 一物一权原则的核心内容是一物之上只能存在一个所有权,正视所有权的当代发展与变革又坚持物权法的一物一权原则,这正是摆在我们面前的重要问题。对此应该有两种不同的解决办法,其一,在保持原有一物一权概念的基础上,将双重所有权解释为一物一权的例外或特殊表现;其二,在现代法的语境下对于一物一权予以全新的阐释。国内外学者在阐释法律原则时颇有共识:“法律原则是可以作为众多法律规则之基础或本源的综合性、稳定性的原理和准则”,法律原则“是法律精神的最集中的体现,是法律制度的原理和机理。”任何一项规则、制度及规范都不得和法律原则的精神相悖,因此,法律原则是对各项制度、规则和规范起统帅和指导作用的立法方针。“原则可能互相冲突,所以原则有份量,就是说,互相冲突的原则必须互相衡量与平衡。”每一项原则均有其自身的价值和它所追求的价值,当某一个具体的案件适用不同的原则将有不同的结果时,就需要在不同的原则之间进行平衡和衡量,适用价值最大者。原则之间可以相互冲突或相互衡量,但原则项下不可以有例外,否则,法律原则不称其为法律精神的最集中体现,也不称其为对法律制度、法律规则与法律规范起统帅和指导作用的立法方针。作为民法基本原则的诚实信用原则如果有例外或特殊表现形式,很难想象那应当是怎样的例外或怎样的特殊表现形式。一物一权原则既然作为物权法的基本原则,同样不应该有例外。显然,第一种解决问题的办法虽然本意在于解决矛盾,却又将自己陷人新的矛盾之中。台湾学者黄茂荣先生谈及概念之演变时,以德国学者的名句作为论据:“法律必须随时间经过而演进,始能符合因时间之经过而变更之社会,应无疑义。其结果,构成法律规定之概念,自与法律同样常有历史性的时间结构,必须随历史之变迁而演进。”[41]“没有一个法律概念,在教条上是完全不变的”,[42]现代法所有权制度的发展与演变,使得一物一权等物权法上的概念也必将随之发生改变,这样一来,第二种方法似乎才是最符合逻辑的。 中外学者对一物一权的界定,文字的多寡不同,但就其所揭示的内涵可以概括为一句话:一物之上只能存在一个所有权,不能同时存在两个以上内容、性质相互冲突的他物权。[43]实际上,我们无须浪费太多的文字,只要将“内容、性质相互冲突”这一修饰语放在更准确的位置上,传统的一物一权概念便会有相当大的改观:在一物之上不能存在两个以上内容、性质相互排斥的物权。这一概念具有两重含义:1一物之上可以存在多个物权,包括一物之上可以存在两个所有权、所有权和他物权,或所有权和若干他物权。就是说,物权可以竞存,前提是,各种物权之间具有包容性,可以和平共处。但是,包容是暂时的,不是永久的。当潜在的物权排他性终于按耐不住物权的包容性而从骨子里进发出来时,竞存的物权便发生生死存亡的激烈冲突,解决冲突的手段是物权与生俱来的,或法律后天赋予的优先效力。物权优先效力的价值就存在于物权排他性取代物权相容性的变革之中,这场变革也造就了物权的优先效力;当然,所有权(母权)与自所有权中分离出去的他物权或自所有权中分割出来的它种意义的所有权(子权)[44]之间竞存的解体与优先效力无关,而由子权最终要向母权回归的本性所决定。2.性质或内容相互排斥的物权,即不相容的物权在一物之上只能有一个,包括所有权和他物权。这是一物一权原则的本质内涵所在,是物权的排他性使然,是放之四海而皆准的道理。任何物权相互之间只要具有天然的排斥性,就不可能在同一物上竞存,一个权利在某一实在物上生成了,另一相斥之权利则自始不能生成:取得质物占有之人成就了质权,未取得占有之人不可能成就质权。当然,转质可以生成另一质权,但是转质权必须以原质权的有效存在为前提,依附于原质权而存在,原质权消灭,转质权随之消灭,转质权实际上是原质权的衍生物,在质物上存在的原质权与转质权并不是两个独立的质权。所有权保留买卖中,出卖人一经将标的物交付买受人,买受人的实益所有权即产生,同一标的物上不可能同时存在另一实益所有权。这期间,如果由于出卖人一物二卖,抑或买受人将自己的实益所有权出让他人而导致再行转让的实益所有权成立,那么,原实益所有权将于次实益所有权成立之时自行消灭。[45]这种天然的排斥性来源于物权本性与内容的同一性,正所谓“同性相斥”。典权可以与抵押权并存,但不可以与另一典权并存,因为两个典权同以占有为要件,并具有相同的使用、收益之内容。同理,基于信托关系而产生的法定所有权可以与受益人的实益所有权并存,但在信托财产上决不可以再设定他人相同内容的法律所有权。总之,无论所有权制度的发展会给所有权,乃至于整个物权体系带来怎样的变化,一物一权原则不容置疑。 注释:尹田:《论一物一权原则及其与‘双重所有权’理论的冲突》,载《中国民法学精萃》2003年卷,机械工业出版社2004年版,第 241页。 参见王利明:《民商法研究》第2辑,法律出版社2001年版,第278页。 〔美〕托马斯·C.格雷:《论财产权的解体》,高新军译,《经济社会体制比较》1994年第5期。 参见欧阳坷:《人性光辉下的所有权》,吉林大学2004年民商法硕士学位论文,第4页。 陈华彬:《外国物权法》,法律出版社2004年版,第9页。 参见前引〔5〕,陈华彬书,第11页。 梅夏英:<当代财产的发展及财产权利体系的重塑》,载王利明主编:《民商法前沿论坛》,人民法院出版社2004年版,第80页。 参见前引〔5〕,陈华彬书,第11页。 参见前引〔7〕,梅夏英文,第80页。 前引〔2〕,王利明书,第286页。 前引〔5〕,陈华彬书,第9页以下。 参见前引〔2〕,王利明书,第289页。 前引〔5〕,陈华彬书,第16页以下。 肖厚国:《所有权的兴起与衰落》,山东人民出版社2003年版,第35页。 参见[英〕亚当•斯密:《国富论》下卷,郭大力、王亚南译,商务印书馆1995年版,第1页以下。 GottfriedDietze,InfnseofproPer,ThejohnsHOpkinsPress,1971,. 参见【日」我妻荣:《物权法》,岩波书店1995年版,第2页,转引自前引〔2〕,王利明书,第294页。 宋刚:《信托财产的独立性及其担保意义—从大陆法系责任财产角度》,清华大学2005年法学博士学位论文。 谢哲胜:《台湾物权法制发展》,《财产法暨经济法》2005年第2期。 申卫星在他的博士论文中对诸种形式的所有权保留做了详细论述。简单的所有权保留指卖方将标的物交付给买方,在买方支付该特定标的物的价款前,该标的物的所有权仍由出卖人保留,其保留所有权的客体仅限于根据本合同占有的特定的标的物;延长的所有权保留中,买受人购买标的物不是用于消费或自己使用,而是为了将标的物转售他人,或者是对标的物进行加工、添附后再行出售,为了保证卖方的价金债权,卖方保留所有权的客体可以延长到买方的转售所得或加工物之上。在延长的所有权保留中,买方在完全支付价金后方可取得标的物的所有权,在全部价金交付之前,买方有权对标的物进行处分。扩大的所有权保留,是指当事人约定当买方不仅清偿了全部价金,而且清偿了出卖人与买受人基于其它生意而产生的或即将产生的债务后,买方才可以获得标的物所有权的制度。参见申卫星:《期待权理论研究》,中国政法大学2001年博士学位论文,第68页以下。 沈达明:《法国/德国担保法》,中国法制出版社2000年版,第148页。 参见前引〔20〕,申卫星文,第51页。 转引自前引〔2的,申卫星文,第91页。 转引自刘德宽:《民法诸问题与新展望》,五南图书出版公司1995年版,第7页。 笔者曾经主张,所有权保留中存在双重所有权,卖方所保留不是实益上的所有权,只有在买方没有按照约定交付价金时,这种所有权才具有意义,成为出卖人所有物返还请求权的权利基础;买受人以自己所有的意思占有、使用标的物的权利是真正意义上的所有权,只是这种所有权于买受人未按约定交付价金时终止而已。故可以借鉴英美法的经验,将两种所有权分别称为取回所有权和附条件的所有权。参见马新彦:《美国财产法上的土地现实所有权研究》,《中国法学》2001年第4期。 王利明:《论公司所有权的二重结构》,载前引〔2〕,王利明书,第78页。 前引〔l〕,尹田文,第249页以下。 梅夏英教授在他的论文《当代财产的发展及财产权利体系的重塑》中也认为:“法人可以享有所有权所包含的一切权能,但不是严格意义上的所有权。因为所有权是就个人对物本身权利义务的描述,法人作为一个法律构建的实体,本身便是一个团体的概念,这种由团体占有形成的法律上的主体本身便与’绝对所有权’的个人主义隐喻相悖”。参见前引〔7〕,梅夏英文,第82页。 前引〔7〕,梅夏英文,第84页。 以所有权保留为例,买受人未按约定支付价金的,其所有权终止,并回归于出卖人,出卖人的所有权由法律所有权转变为完整意义的所有权,有权利向买受人主张所有物返还请求权;买受人依约支付价金的,价金一经交付,出卖人的法律所有权自行终止,买受人的所有权转变为完满状态的所有权。 前引〔1〕,尹田文,第252页。121法学研究2006年第1期这种抽象的所有权的结果”。 GyorgyDiosdi,nersnPinAneetanre一classcazRomaLaw,、133、134.转引自前引〔2〕,王利明书,第275页。 傅静坤:《论美国契约理论的历史发展》,《外国法译评》1卯5年第1期。 孙宪忠:《中国物权法原理》,法律出版社2004年版,第142页。 前引〔1〕,尹田文,第249页;孟勤国:《物权二元结构论》.人民法院出版社2002年版,第104页。 参见前引〔2〕,王利明书,第79页。 张文显主编:《法理学》,法律出版社1997年版,第71页,第72页。 同上 参见梁慧星:《民法总论》,法律出版社1996年版,第40页。 迈克尔•D•贝勒斯:(法律原则—一个规范的分析》,张文显等译,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年版,第13页。 [41]Laren:,Meth记enlehrede:Reehtswissenschaft,,;GerhartHusserl,Reehtundzeit,1955,s一off.,转引自黄茂荣:《法学方法与现代民法》,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第83页。 [42]前引〔41〕,黄茂荣书,第83页。 [43]如日本学者川岛武宜所言:一物一权主义是指一个物权的客体仅为一个独立的有体物,在同一物之上不能存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独立的物权,尤其不能设立两个以上所有权。我国学者对此也有同样的表述,一物一权原则指一物之上只能设定一个所有权;一物之上不得设定两个以上内容相冲突的他物权。参见王利明:《物权法研究》,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第82页。 [44]为行文方便,我们在此将所有权称为母权,分离或分割后产生的物权称为子权。 [45]实意所有权指不具有所有权的法律责任,但具有所有权本质属性的所有权,亦称实质意义上的所有权,或实质上所有权,英美法上相应为衡平法上的所有权。与此对应的是法律所有权,指由法定公示方式表征的所有权,又称为法律上所有权,或形式上所有权,英美法中相应为普通法的所有权。

人死之后,立即会出现尸体变软,而后尸体开始慢慢变冷,即尸冷,由于死后血液循环停止,出现尸斑,,死后很短时间后尸体开始僵硬,即尸僵,以上这些都是早期尸体现象,接下是晚期尸体现象,即腐败,最后白骨化!很少一部分尸体会变为干尸,因为形成干尸要受气候环境等的影响,很少有地区会符合

人死了以后,心脏不再向身体的细胞和组织运送氧气,几分钟后脑细胞便会死亡,其他部分的细胞还会继续存活几天。由于血液循环停止,受重力影响,血液将集中到尸体低下部位的血管中,形成尸斑。尸斑是较早出现的尸体现象之一,通常是在死亡后2-4小时出现,经过12-14小时发展到最高度,24-36小时固定下来不再转移,一直持续到尸体腐败。

另外,人死后,体温会以约℃/小时的速率下降,直至与外界温度相等。在尸冷的过程中,还会出现尸僵,一般会在死亡1-3小时内开始,在4-6个小时内,全身肌肉都会变得僵硬。尸僵通常是从咬肌开始,逐渐发展到颈部、上肢、下肢。尸僵一般经过24-48小时会开始缓解,一周内彻底解除。

在这之后,以苍蝇为首的昆虫会闻风而来,并在尸体的开放部位产下幼虫,这些部位包括眼睛、嘴、生殖器和伤口。在尸体外部孵化出来后,仅仅一天内,蛆虫就会钻入尸体,进入幼虫生活的第二阶段,并通过获取尸体皮下脂肪来满足自身的需求。

人体细胞中的酶可以辅助新陈代谢并分解各种物质。但是当人死亡后,细胞再也没有能力控制这些酶的正常活动,这时酶就会随着细胞液溢出细胞。而眼睛,则是最先被破坏的组织之一—想象一下眼内液体迸出眼窝的恶心场景吧……在皮肤各层之间的细胞进入这一过程后,人体的表皮会逐渐变得松弛,最终就像一件人皮大衣一样包裹着尸体,甚至可以将全身的皮肤直接扯下来。

由于尸体的肠道内有大量的腐败细菌,因此尸体腐败通常是由腹部开始的,最早出现的征象就是腹部膨胀。这是因为细菌的繁殖会产生大量废气,在人活着的时候,这些废气可以及时被排出,而在尸体中,由于消化系统无法工作,废气会充盈于尸体的各处,使得某些部位逐渐膨胀。

高度腐败的尸体,由于其全身充满腐败气体,整个尸体肿胀膨大成巨人,根本看不出生前的容貌。这种现象称为腐败巨人观。膨胀会持续到死后一周左右,当尸体某些部位(比如肠,或者躯干)由于膨胀而发生破裂,气体就会被释放出体外。

由于细菌不断繁殖,菌群会越来越庞大,最终导致人体器官发生消溶。细菌的富集使肺部和消化器官首先消溶。而由于嘴部繁衍的细菌通过口腔上部进入脑部,脑部也会迅速的消溶。

之后躯体内的所有器官全部消溶,互相混杂在一起难以辨认。食肉的幼虫会伴随细菌侵蚀肌肉,而皮肤的腐烂与否取决于环境的温度。随着腐烂过程的持续,最终,尸体会全部腐烂,直至消失。

古时艺术家将人死后尸体的腐败过程绘成《九相图》:

《檀林皇后九相观》,收藏于京都桂光山西福寺:

一、新死相:死时尚如春天盛开的花朵,艳丽芬芳。

二、肪胀相:死后七日尸体日渐腐烂而膨胀,外表失去光泽,黑发往草根里缠。

三、血涂相:表皮坏死,脓血流出,尸臭弥漫空气中,肉体的不净开始浮现。

四、蓬乱相:生前是美人,死后成了蛆蝇聚集的腐肉,原型已不复见。

五、噉食相:野地乌鸦、狗、狼争相竞食腐肉。

六、青瘀相:曝尸荒野的肉体渐渐变色,融入四周景物中。

七、骨连相:血肉皮脂皆消失,仅留下白骨,却仍见人形。

僵尸新娘毕业论文

中文名:沉珂外文名:Ceekay国籍:中国出生地:湖南出生日期:1987年10月22日职业:歌手星座:天秤座血型:B型身高:163cm费尼克斯的徒弟,两人合作过一曲《忧郁童话》。低调的一个人。有人说她的形象恐怖、音乐消极。她是喜欢哥特,而且她有四分之一的爱尔兰血统,所以形象问题已经不是问题。CK的文字让人有一种很特别的感觉,她的文笔很好,写的大多数文字都透露着寂寞。从小个性孤僻给人冷漠的感觉,初中就读于长沙一所贵族学校,她的性格也可能是由于她的家庭造成的,父母经常不在身边,很少关心她,而且已经离婚。大概17岁开始吸毒,这件事不是她自己主动的,而是一位似乎对她来说很重要的一个朋友唆使的,那人也吸毒,为了找到一种东西永远让她们在一起不分离,因此义无返顾的走上这条路,还有一种说法是CK曾经的男朋友吸毒,CK就这样跟着吸了。或许吸毒能够达到她所期盼的精神世界,个性偏执固执容易走极端,她的精神世界很是痛苦,因此她有玩血和自残的习惯 ,经常用刀子把自己划得遍体鳞伤 ,用很多针管抽自己的血 ,每天都会一个人哭泣 ,她精神上特别痛苦。但是她的声音很好听,她曾经于广东在身上一个一次性在身上打过5个洞,一个眉钉, 一个舌钉 ,两个唇钉 ,还有一个乳钉。CK是双性恋 ,跟男生是谈精神上的恋爱,和女性的有肉体上的交缠(她日记里写的)她很爱她的爸爸妈妈 ,不想被遗忘 ,不想被伤害 ,每天都会一个人哭泣 。她的之后文字和她的歌声都是很深邃很寒冷的, 让人看了和听了之后跟她一起忧伤, 她是个忧郁的孩子 ,也是一个很可怜的女孩, 她的照片大部分都给人一种寒冷到害怕的感觉 ,性格也比较古怪。 沉珂的照片 博客中:——我将一次又一次的死去,以此证明,生命将是无穷无尽的。(原句出自泰戈尔)她是自杀而死,服下安眠药后不停地用刀子在自己的手腕和大腿上划,后被人发现后送往医院,但在醒来后拔了输液管,便永远的离去了。其实,她是一个很有才的女孩子,长的也很漂亮可爱,珂为什么在她生前没有人愿意承认呢,为什么都认为她很恐怖呢,她的精神境界并不是任何人可以去刺探的,也许,她曾愿意为别人打开自己的心扉,只是,她的家人和那些男生扼杀了而已!我会为她祈祷,希望她在天堂能够快乐,因为,天堂的美好只在于她只属于自己的空间,可以看到自己所在乎的人,不是吗?对于在网上也有说Ck没有死的,对于这件事,我们都不清楚,所以请大家不要随便予以猜测。 [编辑本段]相关事件 关于沉珂去世的传闻沉珂的死因是自杀。是在2008年2月13日。 沉珂的生活照 她死前嗑药,服了几十片安眠药,用匕首在手上、大腿上不停地划。后来被家人发现送到医院 ,等她醒来后自己拔掉输液管而离开人世的。之所以自杀,是因为对这个世界绝望了。 但是绝对不是为情自杀,也不是因为车祸而死。沉珂的死亡绝对不是什么哥特式死亡。死没死还是个未之数!请大家不要乱想! 网络是虚拟的!现实是真实的!美歪的《僵尸新娘》澄清由于受到《僵尸新娘》cosplay图的影响,近期出现了美歪和双方粉丝的一些小磨擦。就是以讹传讹的美歪和相互冒充事件,严重的甚至发展到人身攻击。为澄清此事件,美歪吧吧主经由美歪本人授权代表,声明: 1.本次风波的诱因是朋友空间里收藏的《僵尸新娘》COS图中的新娘身份问题,在这里重申图中的COS新娘的是美歪。 《僵尸新娘》中的美歪 2.美歪没有冒充,也没有冒充美歪。此种说法无论对美歪,还是对完全是子虚乌有的污蔑。 美歪本人从来没有说过自己是,相对的的朋友空间里虽然有美歪的照片,但也从没说过这套僵尸新娘的coser是。再则美歪与两人的发展领域完全不同,更不可能有冒充一说。3.由于近期对美歪和发生了一些人身攻击事件。美歪吧、吧 、沉珂吧、沉珂吧、CK沉珂吧在此联合呼吁双方之间不要对其进行人身攻击,一切的事端源于误会,希望美歪和的粉丝能理智对待。4.如有的FANS在为制作周边、图片的时候使用了《僵尸新娘》的图,请注明是美歪,以免今后再有类似的误会发生。 关于沉珂的传闻澄清沉珂不是非主流的教主,她最讨厌非主流。她也不是哥特式女子,纯粹喜欢哥特风格。 网络上传闻沉珂就读的贵族学校是湖南同升湖国际学校,但是事实并非如此。沉珂就读过的学校不是湖南同升湖国际学校,而是另一所学校。名字不方便透露了。大多数沉珂的歌迷将她的朋友易珑静和雪雪混淆了。其实易珑静不是雪雪。有人说沉珂的死亡是炒作,可她没有炒作的必要。沉珂的人气也不是因为她的去世而拉拢来的。因为沉珂在2004到2006年连续发表歌曲,所以她的排名从来不下选秀网排名榜前十,一些饶舌歌手已经称之为网络红人沉珂了。张婷是冒充的人。沉珂与杨诚俊更没有关系,杨诚俊是非主流天王,而沉珂只是Rapper。关于她和非主流天王的事情,也纯属捏造的。关于网络上流传的沉珂的男朋友都是假的,大家不要去相信。 [编辑本段]个人作品 1 爱成死亡时-午夜飞行2 sorrow rain( Jash 大K)3 Bye,Friend(万晨 )4 雪雪这是写给你的歌( )5 忧郁童话( 费尼克斯)6 午夜情书()7 gaara(我爱罗)(万晨) 8 镜子(呆宝静) 沉珂素颜照 9 黑色爱情(光光)10 Intro()11 伤心的歌(光光)12 飞向别人的床(光光)13 在那遥远的地方(登)14 BOOM BOOM()15 他不知道()16 and Lulu ( &Lulu )17 午夜情书() style ()19 未完成 ( &MC飞猪)20 没有放弃21 我要我们在一起 (翻)22 阳台23 All mine(翻)24 催眠 (翻)25 school()26 流年(翻)27 被遗忘的爱28 那日的合葬29 恋·湘·纪(易燃)30 baby i am sorry(万晨)31 Good Love32 To baby33 我的宝贝34 so crazy35 彻底 36 Just Play( real)37 旋步恰恰38 说爱我(翻)39 Saywut ?MC! ('5)

黑夜降临,一场婚礼悄然而至。

宾客齐聚,身着白衣的新郎正在等待着他的爱人。

奇怪的是,每个人脸上却看不出结婚时该有的欣喜,一派死气沉沉。

新娘来了,她手提裙摆款款踱步,可无论如何精致优雅,都抵不掉扑面而来的神秘诡谲之感。

古怪、压抑是这场婚礼的主题。又或者说,是婚礼,还是葬礼?

一瞬间,水面涌起,在场所有人共同沉溺深海。

新娘与白纱纠缠在一起,只有无边的窒息。

大片的猩红在水中纵横交错,紧紧跟随新郎,不死不休。

哪怕众人得救,痛苦也仍不消散,唯有新郎新娘的深深一吻镌刻永恒。

破碎的,却是浪漫的,仿佛一场虚无缥缈的梦境。

这是时装品牌Maison Margiela2021春夏系列的作品片段,系列全名Sealed With A Loving Kiss,以爱之吻封缄。也有网友称其为“僵尸新娘”。

创意总监是现代 时尚 圈传奇大师之一——“海盗爷”John Galliano

看打扮就知道他为什么有“海盗爷”这个外号了,别具一格的小胡子长发造型,再加上酷炫狂拽的气质,真的神似前往大海冒险的加勒比海盗。

说海盗爷是个 时尚 天才大概没人会反驳,他刚毕业作品就被全套收购,在Dior的15年间创下了一个又一个经典,一手造就了Dior的黄金盛世。

他风格大胆前卫,独特感满满,将想象力展现得淋漓尽致。又同时喜欢在设计中融入东方元素,端庄古典在他的手下呈现出了另一种别致的样貌。

可除了辉煌的业绩,他犯过的错误,大家对他的争议也不在少数。

海盗爷的一生正如他的设计一样,华丽且荒诞。

海盗爷生于1960年的直布罗陀,父亲是当地一位水管工,母亲是来自西班牙的舞蹈老师,跳着热情洋溢的弗拉明戈。

母亲总喜欢给他穿上最好的衣服,不管什么场合都要精心打扮一番。

因为这个,海盗爷小时候没少受别人嘲笑,但母亲的这种习惯也在潜移默化中,培养着他的 时尚 感。

他六岁时,全家搬到伦敦居住,就读于精英男校,可惜他在学业上并不出众。

然而在母亲的影响和鼓励下,海盗爷很早就发现了自己对设计的天赋和热情,并在16岁那年开始学习纺织品设计。

他也没辜负家里人的期望,20岁直接考进中央圣马丁艺术学院,这是英国最顶尖的艺术与设计学院之一。

1984年,他手拿时装设计一级荣誉学位毕业,完成了普通工人孩子逆袭进艺术殿堂的人生剧本。

他的毕设,是以法国大革命为灵感进行创作,已经能看出点狂野不羁的范儿来。

更重要的是,海盗爷不仅靠这套服装从顶尖学府毕了业,还初次在 时尚 圈崭露头角,作品被伦敦一家高级时装店的老板相中,全买了下来放在橱窗中展示。

刚毕业的大学生就能得到如此青睐,可见海盗爷的天赋和审美有多不一般。

没多久后,他又开创了自己的品牌。但毕竟这是做生意,纵使海盗爷设计能力一绝,也敌不过经营企业上的琐碎。

很快,因为缺乏商业头脑,以及平时生活奢侈花钱不节制的原因,他破产了。

事业之路到这算是经历了个不小的磨难,不过他没有沉沦太久,而后又转战巴黎寻求机会,想要重振自家品牌。

可事不尽人意,在巴黎,他虽办过时装展也小有名气,但财政方面一直是个很大的难题。简单来说就是,衣服太“艺术”了,卖不出去,又陷入了困难。

还带着他认识了一堆 社会 名流,这些操作为海盗爷后续的职业生涯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缓解了金钱难题,又深入了上流 社会 ,再加上海盗爷本就卓越的能力,他很快就得到了LVMH集团大佬的注意,1995年被任命为纪梵希的创意总监。

六个月后,他的第一个高定系列在法兰西 体育 场展出,获得了外界的一致赞赏。

从高处跌落谷底,再爬起来重新迎接热烈掌声,这几年的海盗爷经历了如戏剧一般的人生转折。

不过他和纪梵希的合作关系没持续多久,1996年Dior首席设计师Gianfranco Ferre退休后,LVMH的人立刻把海盗爷调到了Dior,从此开启了一个精彩绝伦的辉煌时代。

任职Dior期间,海盗爷名声持续暴涨,成了国际上最受追捧的人物,Dior同时也大赚一笔,将销售额翻了好几倍。

他是Dior的新鲜空气,是帮助Dior改变古老刻板印象的“救命稻草”,狂野的想象力吸引了无数年轻人的注意。

他来到Dior后设计的第一件作品,是一条蓝色丝绸连衣裙,穿上它的人是戴安娜王妃。

此后的每场高定秀更是惊才绝艳,张扬夸张奢华,也处处透露着优雅浪漫。

1997年Dior首秀,秋冬展“海上花”,一系列独具风格的旗袍设计让人大开眼界。

1998春夏高定,海盗爷带领观众观赏了一出盛大瑰丽的宴会,轰轰烈烈的绚烂尽在此刻展现。

仿佛真进入了贵族名流们那个纸醉金迷的年代。

体会了一把“乱花渐欲迷人眼”。

大都会的极致繁华正在秀场上演。

翩翩摇曳的裙摆彰显着Dior的优雅淑女范儿,可在妆容、搭配等等细节处又能看见海盗爷独一份的野性荒诞。

T台上的超模们也各有千秋,她们或艳丽妖冶。

或媚态十足。

或霸道大气。

或鬼魅邪性。

以下为2009海盗爷个人品牌秋冬场

鬼新娘们带着精致的妆容,踏着漫天飞雪赶来。

在人间留下妖魅的气息。

每一处都是海盗爷独特叛逆风格的展现,让数万粉丝甚至名人为之沉迷。

妮可基德曼、席琳迪翁、查理兹塞隆、凯特布兰切等大牌明星都穿过他的设计。

娜奥米坎贝尔、凯特摩丝等超模成为了他的至交好友。

可以说,海盗爷在当时革新了整个Dior,震撼了 时尚 圈。

俗话说盛极必衰,从神坛高处跌落,只需要一个理由。

2011年,海盗爷醉酒闹事的视频曝光,他在巴黎一家咖啡馆用种族歧视言论攻击他人:“我爱希特勒,像你这样的人今天会死。你的母亲,你的祖先,都会被毒气熏死。”

消息一出震惊全法国,到这时才有人突然发觉,原来那个才华横溢的设计师竟然是个种族主义者,再继续深扒还发现他早就顶不住巨大的生活工作压力,变成了酗酒吸毒的瘾君子。

在法国,表达这类思想是非法的,所以海盗爷遭到当局逮捕被判有罪,罚款6000欧元。

Dior在知道这个事情后几乎是立马就把他开除, 时尚 圈迅速封杀了海盗爷,再次跌落谷底。

他对此的解释是:“在我生命中的那个时刻,我已经成为了一个失忆的酒鬼。我不记得发生了什么。”

事件爆发后第一次接受采访,海盗爷也表达了他羞愧的态度:“这是我这辈子说过最糟糕的话,但我不是故意的……”,并表示自己在努力了解 历史 ,每天都在学习到底伤害了多少人。

不过人总是要为自己说过的话负责,有些代价是必须要付出的。

但不是所有人都放弃了他,康泰纳仕主席纽豪斯在海盗爷住康复医院期间,每天给他发邮件交流,希望他能克服这一困难并从中吸取教训。

超模凯特摩丝在他被封杀后依然请他帮自己设计结婚礼服,海盗爷对此很感激,直言:凯特摩丝救了我。

安娜温图尔也帮他引荐给其他品牌,到Oscar de la Renta进行工作。

事件发生近2年后海盗爷复出办了第一场秀,但并不招所有人待见,有媒体标题大写加粗地写上“侮辱犹太人的设计师”,这成了他一辈子的烙印。

后来国际 时尚 集团OTB总裁不舍得白白浪费他的才华,于是请他到Maison Margiela旗下工作,一直干到今天。

在Maison Margiela,海盗爷依然创造出了不少优秀的作品,但相比以前来说似乎少了一点张狂的感觉,更加简约。

或者说更“成熟”了,将锋芒收进刀鞘里。

但思想不灭,海盗爷的作品仍然能体现出他迷幻的主题,就像“僵尸新娘”里沉进大海的新郎新娘,让人回味无穷。

一路走高一路跌落,今年将满62岁的海盗爷经历了几轮起起伏伏,被封杀后再次靠绝佳的艺术能力回归大众视野。

Dior时期的他或许已经回不来了,但仍有不少人还像以前一样,期待着未来的他能继续用天马行空的想象力,创造出独属于他浪漫、奢华、充满内涵的作品。

感人的情感片:《阿甘正传》主演:Tom Hanks 汤姆 汉克斯阿甘在影片中被塑造成了美德的化身,诚实、守信、认真、勇敢而重视感情,对人只懂付出不求回报,也从不介意别人拒绝,他只是豁达、坦荡地面对生活。他把自己仅有的智慧、信念、勇气集中在一点,他什么都不顾,只知道凭着直觉在路上不停地跑,他跑过了儿时同学的歧视、跑过了大学的足球场、跑过了炮火纷飞的越战泥潭、跑过了乒乓外交的战场、跑遍了全美国,并且最终跑到了他的终点。 每个看过《阿甘正传》的人都会从中得到些许感悟:生命就像那空中白色的羽毛,或迎风搏击,或随风飘荡,或翱翔蓝天,或堕入深渊…… 我觉得故事里的阿甘简直就是典型的美国人,他的成长过程又正好是我们所经历的,他使我们清晰地回顾过去的历史。他是个好人,能令人落泪也能逗人发笑。 《美丽人生》编 剧:温琴佐•切拉米、罗贝尔托•贝尼尼 导 演:罗贝尔托•贝尼尼 主 演:罗贝尔托•贝尼尼、尼科雷塔•布拉斯基、焦尔焦•坎塔里尼 类 别:剧情 出品公司:梅兰坡电影公司 出品地区:意大利 影片语言:意大利语 犹太青年圭多和好友驾车来到阿雷佐小镇准备开一家书店,途中邂逅美丽的女教师多拉。两人好事多磨,终成眷属。好景不长,圭多和儿子因犹太血统被强行送往集中营。多拉虽没有犹太血统,为了能和儿子丈夫在一起,毅然同行,在集中营里毅然前同行被分开关押。圭多不愿让孩子幼小的心灵蒙上悲惨的阴影,在惨无人道的集中营里,他儿子这只是一场游戏。他以游戏的方式让儿子的童心没有受到任何伤害,自己却惨死在纳粹的枪口下。《燃情岁月》英文片名Legends of the Fall更多中文片名真爱一世情/秋日传奇骑兵上校威廉厌倦了战争,他带着全家来到西部荒原,在一处偏僻的山区开垦牧场。上校的妻子因为无法忍受艰苦的环境而抛夫弃子回到了东 部,威廉上校独自一人肩负起了养育三个儿子的重担。在艰苦的环境中三兄弟渐渐长大,他们手足情深但性格却大不相同。大哥艾尔弗莱德为人忠厚,办事认真;三弟塞缪尔是位理想主义者,深受父亲的宠爱;而老二特里斯坦则是一位狂放不羁的人,他自由奔放,常与印第安人交往,从他们那里学到了不少东西。父子四人在一个纯男性的世界里过着淡泊的生活。 然而,塞缪尔大学毕业后,把未婚妻苏珊娜带回了家里。平静的生活被打破了。艾尔弗莱德暗恋上了苏珊娜,而特里斯坦的气质却又打动了苏珊娜的心。四个年轻人在痛苦地压抑着各自的情感。就在此时,第一次世界大战爆发了。三兄弟不顾父亲的劝阻,参军前往欧洲。在战争中,特里斯坦眼睁睁地看着塞缪尔死去却无能为力。无限悲哀的特里斯坦按印第安人的方式挖出了弟弟的心脏,带回祖国埋葬。 艾尔弗莱德在向苏珊娜求婚被拒绝后离开了家乡。弟弟死亡的阴影也使特里斯坦无法面对他所深爱的苏珊娜。特里斯坦也离家出走,从此杳无音讯。在苦苦的等待中光阴流逝。苏珊娜心灰意冷,终于答应嫁给艾尔弗莱德。 这时,上校不幸中风,流浪多年的特里斯坦此时又回到了家中。在这些年中,他吃了许多苦,回来后他娶妻生子,想过上平静的生活,一切似乎就要这样平静的结束了,然而在一次进城返回途中,妻子不幸被人误杀,这再一次燃起他心中躁动的烈火。 苏珊娜一直对塞缪尔深感内疚,如今特里斯坦妻子的死又使他十分痛苦,她忍受不住这样的折磨以自杀结束了自己的生命。而特里斯坦此时已将所有的一切置之度外,他终于在父亲和大哥艾尔弗莱德的帮助下报了仇。 特里斯坦又重新过起艰苦的生活,他活的时间很长,他亲手送走了自己的父亲,又亲眼看着自己的孩子结婚生子,他是在60年代的一场与熊的激战中,被熊爪夺去生命的,他的死法很英勇。《辛德勒的名单》原 名:Schindler's List 译名:辛德勒的名单导演:史蒂文•斯皮尔伯格 Steven Spielberg制片: 布兰克•鲁斯蒂 Branko Lustig 吉兰德•R•莫兰 Gerald R. Molen 史蒂芬•斯皮尔伯格 Steven Spielberg编剧: 史蒂弗•赞林 Steve Zaillian演员: 利亚姆•尼森 Liam Neeson 本•金斯基 Ben Kingsley 拉尔夫•芬尼斯 Ralph Fiennes 卡罗兰•格代尔 Caroline Goodall 乔纳森•萨加尔 Jonathan Sagalle《辛德勒名单》真实的再现了德国企业家奥斯卡.辛德勒在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保护1200名犹太人免法西斯杀害的,真实的历史事件。 德国投机商人辛德勒1908年出生于现捷克境内的摩拉维亚。二战初期是个国会党党员。他好女色、会享受,是当地有名的纳粹分子中的坚定分子。他很善于利用与冲锋队头目的关系攫取最大资本。在被占领的波兰,犹太人是最便宜的劳工,因此这位精明的发战争财的辛德勒在他新创办的搪瓷厂只雇用纽伦堡种族法中规定的牺牲者。这些人得到搪瓷厂的一份工作,因此也就得到暂时的安全,没有受到杀人机器的肆虐,辛德勒的工厂成了犹太人的避难所。在他那儿工作的人都受到从事重要战争产品工作的保护:搪瓷厂给前线部队供应餐具和子弹。 到了1943年,克拉科夫犹太人居住区遭受到的残酷血洗,使辛德勒对纳粹的最后一点幻想破灭了。他早就知道德国人建造的火葬场及煤气室,早就听说,浴室和蒸气室的喷头上流出的不是水,而是毒气。从那时起,辛德勒只有一个想法:尽可能更多地保护犹太人免受奥斯威辛的死亡。他制定了一份声称他的工厂正常运转所"必需"的工人名单,通过贿赂纳粹官员,使这批犹太人得以幸存下来。他越来越受到违反种族法的怀疑,但他每次都很机智地躲过了纳粹的迫害。他仍一如既往地不惜冒生命危险营救犹太人。当运输他的女工的一列火车错开到奥斯威辛--比尔肯利时,他破费了一大笔财产把这些女工又追回了他的工厂。 不久,苏联红军来到了克拉科夫市,向在辛德勒工厂里干活幸存的犹太人宣布:战争结束了。下大雪的一天晚上,辛德勒向工人们告别,获救的1000多名犹太人为他送行,他们把一份自动发起签名的证词交给了他,以证明他并非战犯。同时,他们用敲掉自己的金牙和私藏下来的金首饰,把它打制成一枚金戒指,赠送给辛德勒。戒指上镌刻着一句犹太人的名言:"救人一命等于救全人类"。 辛德勒忍不住流下眼泪。他为自己还有一颗金牙而懊侮,因为这样一颗如果将它卖掉的话至少可以多救出一个人。辛德勒为他的救赎行动已竭尽自己一切所能。他在战争期间积攒的全部钱财,都用来挽救犹太人的生命...... 战后,辛德勒在瑞士的一个小镇隐居下来,身无分文,靠他曾经救助过的犹太人的救济生活。过了几年,辛德勒在贫困中死去。按照犹太人的传统,辛德勒被作为"36名正义者"之一安葬在耶路撒冷。 影片结束时,是辛德勒的坟墓,那些在战前曾经获得辛德勒救助,而几十年后已步入暮年的犹太人,以及他们的后裔代表先人走过坟墓,都在墓碑上放一个代表"感恩永远不变"的石块作为敬礼……《大河恋》一次大战前,美国蒙大拿州特律河边的小镇,住着长老派牧师雷夫伦特.麦考连(Tom Skerritt)一家。麦考连为镇上人布道之余,平时喜爱读书,更喜欢在美丽的特律河里假蝇钓鱼。麦考连家有两个男孩,大儿子诺曼稳重内敛,小儿子保罗坚强、倔强、狂放不羁。他们从父亲那儿学到了钓鱼的技艺,也学到了做人的道理。1917年,一战爆发,诺曼(Craig Sheffer)加入美国森林服务部,而保罗(Brad Pitt)做了泳池救生员,唯一不变的是他们对钓鱼的爱好。诺曼发现,弟弟慢慢不再按照爸爸教的节拍去钓鱼,他发明了自己的节奏,而他无疑是个钓鱼天才。1919年秋,诺曼前往离家几千英里的达蒙斯学院上学,一去就是六年。在学院,他发现自己其实非常擅长讲授英国文学,萌发了当教授的念头。保罗在家乡读了大学,毕业后在当地报社工作。1926年,诺曼回到了家乡。再和弟弟一起去钓鱼,他发现自己永远都赶不上弟弟了。在一个舞会上,诺曼结识了美丽的杰茜,两人很快坠入爱河。保罗则迷上了赌博,欠了一屁股债,经常因为欠债与人打架,成了警察局的常客。诺曼接到了芝加哥大学的聘书,请他担任英国文学教授,诺曼勇敢向杰茜求婚。即将离开家,诺曼与父亲和保罗再次来到特律河钓鱼,诺曼让保罗离开这个是非之地,和他一起去芝加哥,保罗拒绝了,他是一个钓鱼艺术家,他不愿意离开蒙大拿。就在诺曼动身去芝加哥的前一天,保罗被仇家杀害。诺曼在迟暮之年回到蒙大拿,在特律河边用颤颤巍巍的手抛出了鱼线,大河流淌着生命的意义……另外,经典的《泰坦尼克号》、《人鬼情未了》,比较感人,也较有意思。《魂断蓝桥》、《乱世佳人》也是相当不错的。如果带有战争方面的话,《珍珠港》也是一个不错的选择,细看其实很感人的。韩国的《蓝色生死恋》,也是一部经典的感人片子。说的都是一些老片,但老片之所以长存就是因为它们是不谓的经典。如果喜欢江南小镇,介绍你看看黄磊和刘若英的《似水年华》,讲得是发生在乌镇的一段爱情故事。

海上钢琴师【一份坚守】。肖申克的救赎【从黑暗中寻找出口】,霸王别姬【一个戏子的执着与痴迷,挺感动我的】。黑天鹅【不算励志吧,但我觉得很有意义】。八月迷情【一部有关于音乐与爱情的励志片,挺好的】。活着。返老还童【一步步地流泪,也许你会回想到自己的生活】

毕业论文造假现象

对于学位论文作假这件事究竟会对一个人的未来产生什么样的后果,我想还是因人而异的,让我们具体来说一说。

首先对于那些在本科毕业之后就进入社会工作的人来说,其实纵然这些人当初在进行本科毕业论文的写作时抄习了一些东西,只要最终他的论文过了查重,文章的查重力低于最高标准,就算是这个人论文通过了最终考核能够顺利毕业。而且对于本科生的论文来说,外行的人看不懂,内行的人不屑一顾,在一个人本科毕业之后根本没有人会去专门翻看你之前本科所写的论文,因此即使本科论文抄起来一些别的论文的观点和句子,也没有什么影响。对于现在的本科大学生来说,可能毕业论文的造假行为已经司空见惯了,有很大一部分人因因为出于某种原因,不能够自己完成最后的本科论文写作,只好在网上东拼西凑,或者是直接找人代写。然而对于这些人来说,只要最终的查重通过了,基本上这种造假行为没有多少人会去追究。

然而对于今后想要走科研道路的人来说,论文作假这件事对于他们的影响可是非常大的。前一阵子有非常多的报道是关于学位论文作假的,有非常多现在已经成为教授的学者,他们由于种种的事情被人们开始在网上人肉,最终被网友扒出他们曾经的硕士论文甚至本科论文有作假嫌疑,引起了社会上非常大的舆论。

对于这些科研人员来说,学位论文作假可以直接毁了他们的职业道路。包括去年的翟天临学位论文作假事件,到今年的知网上被人查出的有两篇完全雷同的毕业论文,学术作假这一现象在现如今的学术圈内不但没有缓解,反而愈演愈烈。因此在今年的对于毕业生的毕业论文审核,变得更加的严格,教育部希望从根源上杜绝这种学术抄袭情况。

为规范学位论文管理,严肃处理学位论文作假行为,推进建立良好学风,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教育部终于出“重典”整治学位论文造假:一旦查实3年内可能将不得再申请学位,导师和学位授予单位也要受到相应处罚。教育部起草的《关于对学位论文作假行为的暂行处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规定出现论文作假的学生,将被取消学位申请资格或撤销学位,3年内不得再申请学位。学位论文作假包括博士学位论文、硕士学位论文、本科学生毕业论文中,出现买卖、代写或者抄袭、剽窃等作假情形。除造假学生受处罚外,指导教师未尽到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教育、论文指导和审查把关等职责,将视情况获暂停招生、取消指导资格、处分直至解聘等处理。针对近年来内部学术监督机制不健全的问题,征求意见稿要求学位授予单位指定或委托专门机构对论文造假进行调查认定。如果一个学位授予单位出现多起学位论文或连续出现作假情形的,要受到停止或撤销其授予学位资格、核减招生名额等处罚,负有直接管理责任的单位负责人也要受到问责。 文章涉嫌论文造假行为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一)购买飞卖或组织论文论文买卖; (二)由别人写为别人写论文或论文代组织写道; (三)切盗取他人的工作和学术成果; (四)伪造数据; (五)有欺诈论文的其他情节严重的行为。

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如下:

第一条 为规范学位论文管理,推进建立良好学风,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严肃处理学位论文作假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向学位授予单位申请博士、硕士、学士学位所提交的博士学位论文、硕士学位论文和本科学生毕业论文(毕业设计或其他毕业实践环节)(统称为学位论文),出现本办法所列作假情形的,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处理。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包括下列情形:购买、出售学位论文或者组织学位论文买卖的;由他人代写、为他人代写学位论文或者组织学位论文代写的;剽窃他人作品和学术成果的;伪造数据的;有其他严重学位论文作假行为的。

第四条 学位申请人员应当恪守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在指导教师指导下独立完成学位论文。第五条 指导教师应当对学位申请人员进行学术道德、学术规范教育,对其学位论文研究和撰写过程予以指导,对学位论文是否由其独立完成进行审查。

第六条 学位授予单位应当加强学术诚信建设,健全学位论文审查制度,明确责任、规范程序,审核学位论文的真实性、原创性。

第七条 学位申请人员的学位论文出现购买、由他人代写、剽窃或者伪造数据等作假情形的,学位授予单位可以取消其学位申请资格;已经获得学位的,学位授予单位可以依法撤销其学位,并注销学位证书。取消学位申请资格或者撤销学位的处理决定应当向社会公布。从做出处理决定之日起至少3年内,各学位授予单位不得再接受其学位申请。

第八条 为他人代写学位论文、出售学位论文或者组织学位论文买卖、代写的人员,属于在读学生的,其所在学校或者学位授予单位可以给予开除学籍处分;属于学校或者学位授予单位的教师和其他工作人员的,其所在学校或者学位授予单位可以给予开除处分或者解除聘任合同。

学位论文作假会纳入诚信记录,一旦发生这种情况,他未来的就业和申请贷款等等行为都会有非常大的影响,有失信行为的学生很难在社会上立足,

毕业论文作假现象

为规范学位论文管理,严肃处理学位论文作假行为,推进建立良好学风,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教育部终于出“重典”整治学位论文造假:一旦查实3年内可能将不得再申请学位,导师和学位授予单位也要受到相应处罚。教育部起草的《关于对学位论文作假行为的暂行处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规定出现论文作假的学生,将被取消学位申请资格或撤销学位,3年内不得再申请学位。学位论文作假包括博士学位论文、硕士学位论文、本科学生毕业论文中,出现买卖、代写或者抄袭、剽窃等作假情形。除造假学生受处罚外,指导教师未尽到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教育、论文指导和审查把关等职责,将视情况获暂停招生、取消指导资格、处分直至解聘等处理。针对近年来内部学术监督机制不健全的问题,征求意见稿要求学位授予单位指定或委托专门机构对论文造假进行调查认定。如果一个学位授予单位出现多起学位论文或连续出现作假情形的,要受到停止或撤销其授予学位资格、核减招生名额等处罚,负有直接管理责任的单位负责人也要受到问责。 文章涉嫌论文造假行为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一)购买飞卖或组织论文论文买卖; (二)由别人写为别人写论文或论文代组织写道; (三)切盗取他人的工作和学术成果; (四)伪造数据; (五)有欺诈论文的其他情节严重的行为。

学位论文作假会纳入诚信记录,一旦发生这种情况,他未来的就业和申请贷款等等行为都会有非常大的影响,有失信行为的学生很难在社会上立足,

学位论文是一个学生毕业的重要证明。如果你做假了,就算学校审核能过的,在以后被查出来,人家会说你做假,对以后的名声是一个很大的影响。我觉得还是凭自己的实力去应对一些很重要的事情吧。

会取消学位证书,会通报批评,会记录档案,跟着你一辈子,以后也找不到好的工作,也没有好的机会了。

毕业论文抄袭现象

写论文是非常难的,写论文的压力也非常的大,想要写好一篇论文是非常不容易的,所以才会经常发生论文抄袭事件。

论文抄袭事件之所以频发,就是因为很多学生不能够规范自己的行为,并且不具有道德素养。抄袭论文不仅是一种不专业的行为,而且也会体现一个人的道德素养。无论一个人多么失败或者悲愤,都不应该做出有损人格的事情,而且也不应该违反法律法规。

作为一名学生,不应该抄袭论文,而且也不应该为了达到目的而不择手段,因为这种行为是违反了校纪校规,并且会违反相应的法律法规的。曝硕士毕业生陈杰学位论文是抄袭的,论文抄袭事件之所以频发的原因有三个:

一、有的学生为达目的不择手段。

我认为这一事件之所以频发,就是因为有的学生的确不能够寻找更加正规的解决问题的途径。他们在遇到难题时,不能够专心致志的客服难题,并且也不能够积极解决这些问题。他们希望能够减少自己的负担,因此他们会为了达到自己的目的而做出违法的事情。

二、有的学生不能够意识到抄袭行为的错误性。

这种事件之所以会频频发生,也是因为有的学生的确不能够意识到自己的错误,而且也不能够提高自觉性。他们并不认为自己抄袭论文是错误的,而且也不认为自己会受到惩罚。他们希望自己能够成为更加优秀的人,但是却不能够努力,所以他们会抄袭论文。

三、有的学生不具有崇高的道德品质。

我认为这一事件会如此频繁地发生,也是因为有的学生的确不能够塑造自己的人格,并且不能够提高自己的道德品质。他们根本不具有崇高的道德品质,而且也不能够具备专业的素养。他们既不具有专业的能力,也不具有踏实能干的精神,所以会导致抄袭事件频发。

以上就是我分析的三个原因。

因为很多的人写不出论文,非常的困难,他们就想到这个办法,去抄袭别人的,这样做省时省力,所以这种事情频频发生。

国内论文抄袭现象普遍的分析 1:社会对研究生,教授,博士这些头衔的盲目认可。 大企业对学历的青睐 我在某招聘网站查看发现,绝大多数的岗位都只对本科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开放。通常,对于初进公司的员工,抛去实际工作能力不说,研究生学历的员工的薪水基数,一开始就比本科学历的员工的多。这些公司往往都是些大公司,他们想当然地认为,一个研究生比一个本科生,能带给公司带来的价值。 而对于一些很小的私营企业来说,个人的能力则是吸纳员工更重要的指标,学历水平则是辅助参考。 国企对学历的要求 我们国家的国企需要很多人才。而因为国企在招聘人才的时候,学历是硬性指标,实际的工作能力反倒不是。没有相关的学历,就是进不了国企。而更高的学位在国企中,就意味着更高的职位和待遇。这在一定程度上,让一部分人想尽各种办法拿到相关或者更高的学位。 既然高学历最自己往后的职业生涯如此有利,那么,很多学生会想尽办法,获得高的学位。可是获得学会得写出相关的论文啊,所以"写"出论文就成了刚需,不知道怎么写,抄写得抄出来,不然怎么拿到学位,怎么找到好工作呢? 2: 论文抄袭惩罚力度小 比如我之前上的大学,毕业论文的查重只是抽查。重复率超过规定的标准后,会让学生拿回去改,也不会受什么处分。 国外的大学就不一样了,轻则处分,重则开除,不可能给学生拿回去改的机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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