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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之门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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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之门论文

法律是国家的重要组成部分,法学专业的人才培养也越来越重要。下面是我为大家整理的本科法学 毕业 论文,供大家参考。

[摘要]近代中国私立法律 教育 经历了由严禁到准允的转变,打破了官办法律教育的专制垄断体制,为这一时期法律教育的发展作出了贡献。其从无到有,大量涌现,很快就遍布全国,并在适应社会发展的客观要求中形成了自己的办学理念。其办学理念的时代意义主要包括三个方面:一是办学主体观念的转变;二是教育体制的完备;三是教学内容及形式的改善。在其一波三折的发展历程中,形成了一些可以辨识的价值和特点,启示着我们进一步认识法律教育现代化进程中的若干基本矛盾和基本问题。

【关键词】近代中国;私立法律教育;办学理念;现代化

中国传统教育向来是官学和私学并存,及至近代中国的大学教育仍承袭了这一传统。但近代中国新式法律教育在清末一度是被官办学校所垄断的,后因立宪形势紧迫才开通禁令。就近代中国私立法律教育而言,其经历了由严禁到准允的转变。私立法律教育从无到有,再到大量涌现,并很快遍布全国。虽打破了官办法律教育的专制垄断体制,在近代中国新式法律教育办学主体上增加了一种新形式,是对官办法律教育的一种补充,为这一时期法律教育的发展作出了贡献,但毋庸讳言,由于其发展中呈现出泛滥成灾的趋势,也产生了一些消极的影响。本篇拟以办学理念为视角,探索近代中国私立法律教育的发展,并 总结 其正反两方面的历史 经验 和教训。

一、近代中国私立法律教育的办学理念

近代中国的新式法律教育是伴随着法律制度的变革发展起来的。写作论文在清末法制改革中,为适应社会发展的迫切需要,清政府不得不把法律人才的培养和法制变革紧密结合起来,开始以西方资产阶级法学教育的思想、 方法 来培育法律人才。但在其起始阶段,私立法律教育并未纳入清廷政策的许可范围。1904年的《学务纲要》明令规定:“私学堂禁专习政治法律”。直到1910年清廷才明令准办并推广私立法政学堂的设置。此后,私立法政学堂从无到有到大量涌现,很快就遍布全国,并在适应社会发展的客观要求中形成了自己的办学理念。

第一,以养成专门法政学识,足资应用为宗旨。清末,由官治走向自治,在时人看来,“所有议员自治职员审判官吏,非有法政之素养不足以趋赴事机,需才既众,自宜广加培成以资任使,若专恃官立学堂为途未免稍狭”,需要另辟办学 渠道 、扩大办学规模,进而培养大批具有法学专门知识的人才,进入立法、司法、执法和行政部门。也就是在这一背景之下,1910年学部奏议复浙江巡抚折,准予私立学堂专习政治法律。同年,为进一步适应立宪形势发展的需要,学部在改订法政学堂章程的立学总义中.将此前的“以造已仕人员,研精中外法律各具政治知识足资应用为宗旨”,[2]改定为“以养成专门法政学识,足资应用为宗旨”。[3]这一培养宗旨的调整,不仅突破了先前“以造已仕人员”的局限,将招生对象扩大了,而且用“以养成专门法政学识”置换“研精中外法律各具政治知识”,很显然较之前更强调法政学堂教育的应用性。

第二,取法日本法学教育模式,与官办法政学堂整齐戈哇一。在1910年的《学部奏改定法政学堂章程折》中,虽明言“参考各国学制,拟具改订法政学堂章程三十一条”,但无论是其课程体系设置,还是其课程所反映的教学内容大多都蹈袭日本,这一局面及至民初也没有大的改变。为整肃私立法政教育,不仅在此前颁布的《学部奏议复浙抚奏变通部章准予私立学堂专习法致折》中规定,“各科课程、学生入学程度均按照官立法政学堂本科章程办理”,而且在《学部奏改定法政学堂章程折》中又申令,此后京外新开的私立法政学堂,均按照此改定章程办理。

第三,适应时势变化的客观需要,因时制宜调整办学层次和规模。在《学部奏议复浙抚奏变通部章准予私立学堂专习法政折》中,为防范“趋于简易,以滋速成之弊”,明令私立法政学堂“附设别科,惟不得专设别科”。但时隔半年之久,面对当时中学毕业生人数过少,各处法政学堂的正科难以正常开办的实际困境,为应一时之需,学部认为“自应量予变通,准其先设别科,以应急需,俟将来中学堂毕业生渐多,再将别科章程废止,¨做了应时变通的调整。及至民国二年,“各处法政专门学校纷纷添设别科,入学新生,动辄数百。考其内容,大率有专门之名,无专门之实。”学部为遏止流弊的发生,则严令“不得再招考别科新生”。同年,教育部又通咨各省,严令“所有省外私立法政专门学校.非属繁盛商埠、经费充裕、办理合法、不滋流弊者,应请贵民政长酌量情形,饬令停办或改为法政讲习所可也。”通过强化监督管理,关闭了一些条件不合格的私立法政学校。

第四,适当放宽办学地点,使用统编的审定教材。1910年,清廷在解禁私立法政学堂之始,为便于监督,参照日本的做法,将私立法政专门学堂的办学地点限于省会。但时隔不到半年,鉴于“按照光绪三十四年宪政编查馆奏定逐年筹备清单,省城及商埠地方等处各级审判厅须于第三年内一律成立。则通商口岸须用司法人材实与省城同关紧要,自应将私立法政学堂限于省会一节,酌量推广”,规定“凡繁盛商埠及交通便利之地,经费充裕课程完备者,一律准于呈请设立法政学堂,以广造就。”[7]与此同时,学部基于“各国法政之学派别不同,各有系统,必折衷于一是,始可以杜歧趋而崇政体”的判断,拟取京师法政学堂和京师法律学堂的各科讲义,“慎选妥员审定刊行,以资研究而端趋向,庶于制宜通变之中,仍寓划一整齐之意。”[8]在解禁私立法政学堂的同时,设想以颁发统一教材的办法来加以调控。

近代中国私立法律教育的办学理念集中体现了社会转型对新式法律人才的需求,而由于私立法律教育本身是在转型社会矛盾运动中发展起来的,所以在其发展的不同时期,其办学理念自然不可避免地包含着某些它自己无法彻底解决的矛盾,清末民初私立法政教育的畸形繁荣就是其外在的表现。

二、近代中国私立法律教育办学理念的时代意义

任何时代的特定社会的教育,都是这一时代和特定社会的产物。写作毕业论文近代中国私立法律教育也不例外。其办学理念所体现的就是尽可能满足和适应时代和社会的需要。可以说,它既是社会历史发展的产物,也是社会历史发展的构成。近代中国私立法律教育产生和发展不仅仅表现在新式法律教育量的增加和扩展,更体现于其办学理念的时代意义中。具体而言,其办学理念的时代意义主要包括三个方面:一是办学主体观念的转变;二是教育体制的完备;三是教学内容及形式的改善。

在1904年《学务纲要》中,清政府出于对濒危政治统治自救的目的,一方面,肯定了学习外国法律的重要意义,反对那种认为学堂没立政法一科将启自由民权之渐的观点;另一方面,又“害怕学生们可能会反对它而闹事,会蔑视皇帝的权威和不分轻重地一味坚持他们的权利”,极力诋毁人们谈论民权自由,严令“除京师大学堂、各省城官设之高等学堂外,余均宜注重普通实业两途。其私设学堂,概不准讲习政治法律专科,以防空谈妄论之流弊。应由学务大臣咨行各省切实考察禁止”,、法律教育完全官方垄断而排除私人加入。[10]

但在新政浪潮的推动下,法律教育变革的风帆已经高高扬起,没有任何势力能阻止其前进的步伐,转型社会的历史推动着清政府不由自主地进行变革。1907年10月,清廷谕令在中央设资政院不久,又令各省在省会设咨议局,并预筹各府州县议事会。接着,1908年7月22日颁布《咨议局章程》62条和《咨议局议员选举章程》l15条,限令各省于一年内成立咨议局。新政的迅猛发展,要求打破官办法律教育的专制垄断体制,开禁民间法律教育.从而满足社会变革对新式法律人才的广泛需求。为此,1909年浙江巡抚增韫上奏清廷,要求变通部章,准予私立学堂专习法政。1910年,学部奏准“各省私立学堂专习法政,以广教育而重宪政。”[11]自此,近代中国法政教育官方一统的垄断局面彻底被打破,办学主体走向多元化。

清政府由严禁私立学堂专习政治法律,到明令准办并私立法政学堂的设置,这不仅在办学主体上增加了一种新形式,带来了办学主体观念的转变,而且更重要的是办学主体观念一定程度的转变也促进了教育体制的完备,法律教育的布局、层次和结构日趋复杂多样。在私立法政学堂开禁之初,虽规定开办地点应局限于省会,但此后不久,这一规定即被突破,私立法政学堂扩展到包括繁盛商埠及交通便利之地,官办和私立法政学堂迅速地遍布全国。在1913年,仅江苏一省就兴办了15所官办、私立法政大学和法政专门学校,学生数为4742人。其中,私立法政大学和法政专门学校有13所。[12]

为配合法政教育的发展,1910年,学部参考各国学制,拟定了改订法政学堂章程,出台了一整套法政教育的具体规划。分设正科和别科,正科分法律、政治和经济三门,均四年毕业。别科不分门,三年毕业。如因学生过少,正别两科不能同时许设的,准其先办一科。正科学生须在中学堂得有毕业文凭者,经考试录取后,始准入学。别科学生以已仕人员及举、贡、生、监,年在二十五岁以上、品行端正,中学具有根底者,经考试录取后始准入学。每年级学生名额,按照各地方情形酌定,但每级至少在百名左右。[13]列官办法政教育与私立法政教育并重政策的制订,一定程度上扭转了以往法政教育偏狭的局面,推进了法律教育的大发展。

教育体制的完备要求教学内容的相应改善,其努力方向是进一步规范专业教学的课程设置,提升办学层次。自清束至民国,学部(教育部)都与时俱进改革原有课程,增设新课,对于法律门(科)的应设课程作了详细规定。在1910年的《学部奏改定法政学堂章程折》中,其明确规定:“从前所定法政学堂章程,其应修改者,约有三端:一日课程。当订章之际,各种新律均未颁布,故除大清会典、大清律例之外,更无本国法令可供教授。今则宪法大纲、法院编制法、地方自治章程等,均经先后颁行,新刑律亦不日议决,奏请钦定施行,此后法政学堂此项功课,自当以中国法律为主,此应改者一。”在其法律门课程表下又特附注:“民法、商法、诉讼等法,现暂就外国法律比较教授,俟本国法律编订奏行后,即统照本国法律教授。”及至民国,教育部在1912年公布的《专门学校令》中,又首次提出“专门学校以教授高等学术、养成专门人才”的教育宗旨,规定“专门学校学生入学之资格,须在中学校毕业或经试验有同等学力者”,将法政专门学校完全定位为高等学校层次。与此同时,在同年教育部颁布的《法政专门学校规程》十条中,又把法律科的必修课目定为:宪法、行政法、罗马法、刑法、民法、商法、破产法、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国际公法、国际私法和外国语;把法律科的选修课目定为:刑事政策、法制史、比较法制史、财政学和法理学。此时,法律教育虽仍处于模仿引进阶段,但较之以前课程设计明显趋于成熟。

三、近代中国私立法律教育的历史 反思

在我国传统法律教育向现代法律教育的转型中,近代中国私立法律教育的产生和发展无疑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其一波三折的发展历程形成了一些可以辨识的价值和特点,启示着我们进一步认识法律教育现代化进程中的若干基本矛盾和基本问题。具体而言有:

第一,法律教育不应是政治的简单附庸,不应是服务于短期政治目标的实用工具。教育既有别于政治,写作硕士论文又从属于政治。可以说,任何一个国家的法律教育制度,都不可能游离于这个国家的社会政治制度。近代中国私立法律教育的发展史不仅反映了近代中国法律命运的变迁史,而且也折射出了近代中国政治制度的演变。“新政”之初,在清廷统治者看来,“盖科学皆有实艺,政法易涉空谈,崇实戒虚,最为防患正俗要领”,因而私立法政学堂“概不准讲习政治法律专科,以防空谈妄论之流弊。”一直至1910年,才因立宪政治对新式法律人才的急需而有限开禁。很显然,新式法律教育在近代中国的发展,不单单是教育事业自身发展的结果,政治因素的影响也至为明显。清政府在法律教育发展之初就已把兴办法律教育与政治稳定联系在一起,且服从于政治发展的需要,对法律教育本身的价值和特点重视不够,忽视了其发展的独立性。这就导致近代中国新式法律教育从一开始就染上了政治至上的病毒,并一直隐藏于其肌体中起着不同程度的破坏性作用,严重制约了法政教育的健康发展,使得近代中国新式法律教育在产生的阶段就是个先天不足的畸型儿。近代中国法律教育现代化之所以表现出贫困和幼稚,这可以说是病根之一。

第二,时代落差造成的近代中国法律教育现代化变革,其形式上的模仿并不等于已认识到了西方近代法律教育的真正内涵。由于近代中国法律教育的现代化发展并非是传统社会的自我演进,而是在西方法 文化 与中国传统法文化的冲撞交融中整合而成的,从已经凝固的文化心理、情感和观念出发,中国传统法文化必然对西方法文化产生某种抗阻。在新式法律教育中,往往是封建思想的束缚依然故我,“新式法律教育”培养的只是“本领要新,思想要旧”的“新人才”。以《学部奏议复浙抚奏变通部章准予私立学堂专习法政折》为例,清廷学部就明言:“学术之所宗,必求与政治相应”,“盖君主立宪政体之国,一切法制必择其与国体相宜者然后施行,无杆格之弊,此则讲求法政学者所必应共喻者也。”[15]很显然,中国新教育的主持者并未真正领悟西方近代法律教育的精髓,不过是为消解内忧外患的交相煎迫,运用“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的推证,极力模仿西方法律教育制度而已。这就使得在磨难中产生的近代中国法律教育陷入既丰富多样又肤浅粗糙的困境,最终难以形成一个适合中国国情的严密的法律教育体系。

第三,如果没有一个清晰的价值目标和高昂的教育理想,法律教育发展就会丧失意义和迷失方向。清末民初,为适应国家由专制而走向立宪、进而创共和的形势需要,私立法政学堂从无到有到大量涌现,很快遍布全国,出现了举国学法政的繁荣景象。但其数量的增长和质量的提高并未同步实现。据1913年教育部经过调查后发现,数量众多的私立法政专门学校,多为迎合人们寻找新的入仕之阶而设,“考其内容,大率有专门之名,而无专门之实。创办者视为营业之市场,就学者藉作猎官之途径,弊端百出,殊堪殷忧”,[16]一些私立法政专门学校的办学已完全背离了教育部制订的法政专门学校规程,沦为失去灵魂、见利不见人的“教育工厂”。

第四,私立法政专门学校的畸形繁荣,导致教育设置的结构性失调。私立法政专门学堂自清末设立并推广后,进入民国即在数量上高居不下,写作医学有泛滥成灾之势。黄炎培在《读中华民国最近教育统计》一文中径言:“盖当民国初元,国家乍脱专制而创共和,社会对于政治兴味非常亢进;一时法政学校遍于全国,有以一省城而多至八九校者,其获列于政府统计,仅其一部分耳。”据其在民国二年的调查统计,在江宁、苏州、上海、镇江、清江等五处,即办有13所私立法政专门学校。对此,他大声疾呼:“诸学校之学生,与法政学校之学生较,其数乃不足十之一。”[17]这种私立法政专门学校过度兴旺的发展态势,自然阻碍了此时整个教育体系中门类的协调和均衡的发展,带来法政人才的相对过剩。与此同时,这种畸形的比例又掩盖了另一种不合理的现象。据(1916年8月一l9l7年7月全国专门学校统计表》统计,吉林、黑龙江、安徽、陕西、甘肃和察哈尔等省份,名义上虽已遵照新学制办起了高等教育,但实际上仅仅办了一所法政专门学校,造成地区分布上的严重失衡。这种教育结构发展不合理的现状,必然会对一些地区社会文化的综合发展产生消极的影响,长期以往,将会造成一种恶性循环,带来长久的社会不稳定因素。超级秘书网

第五,在谋求现代化急速发展的后进国家,法律教育必须协调好发展规模与综合国力的关系。清末民初,为满足政治制度由封建帝制到民主共和的人才需求,私立法律教育一哄而上。但此时因综合国力太弱,造成师资、生源、经费、设备和校舍等配套条件都无法跟上。私立法律教育的实际情况是,“大致以各校无基本金,仅恃学费收入,支给校用”,“教员资格不合,学生程度甚差,规则违背部章,教授毫无成绩,学额任意填报,学生来去无常,教习常有缺席,实属办理敷衍”,[18]教育质量毫无保证。1913年,教育部虽通咨各省酌量停办私立法政学校或改办讲习科,但并未起到明显的抑制作用。“以一个法治健全社会的标准衡量,这种局面是极为危险的,因为法学的失误可能导致灾难性的结果”。[19]

平心而论,近代中国私立法律教育对中国法律教育的现代化发展,既有适应和促进的一面,又有制约和滞后的一面。而在此双重效应中,适应大于制约是毋庸置疑的。近代中国私立法律教育中产生的问题,比之官办法律教育的一统局面,总是一大进步。关于这一点,可以从近代中国新式法律教育在社会极其动荡的环境下仍有较大发展的事实中得到证明。可以说,近代中国波涌浪击、多元并争的法律教育浪潮,拓展了中国教育界的视野,促进了中国新式教育的实践和理论的发展。近代中国私立法律教育的产生和发展昭示我们:法律教育制度要在实践中逐步完善,其现代化是一个长期且艰难的历史进程。

参考文献

[1][8][I1][15]学部奏议复浙抚奏变通部章准予私立学堂专习法敢折[A].朱有璃.中国近代学制史料(第2辑下册)[C].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1983:490,491,490,491.

[2]外务部右侍郎伍刑部左侍郎沈奏请设立法学学堂折(附章程)[A],朱有璃.中国近代学制史料(第2辑下册)[C].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1983:471.

[3][4][13]学部奏改定法政学堂章程折[A].朱有璃.中国近代学制史料(第2辑下册)[C].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1983:493,492,493.

[5]教育部限制法政学校招考别科生令[A].朱有璃.中国近代学制史料(第3辑上册)[C].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1983:613.

[6]教育部通咨各省私立法政专门学校酌量停办或改为讲习科[A].朱有璃.中国近代学制史料(第3辑上册)[C].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1983:615.

[7]学部附奏推广私立法政学堂片[A].朱有璃.中国近代学制史料(第2辑下册)[C].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1983:491—492.

[9]费正清,刘广京.剑桥中国晚清史(下卷)[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5:442.

[10][14]张百熙,荣庆,张之洞.学务纲要[A].舒新城.中国近代教育史资料(上册)[C].北京:人民出版社,1981:206,206.

[12][17]黄炎培.教育前途危险之现象[A].朱有璃。中国近代学制史料(第3辑上册)[C].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1990:656,656.

[16]教育部通咨各省私立法政专门学校酌量停办或改为讲习科[A]。朱有璃.中国近代学制史料(第3辑上册)[C].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1990:615.

[18]1913年教育部派员察视私立法政之结果[A].朱有璃.中国近代学制史料(第3辑上册)[C].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1990:647.

[19]杨振山.中国法学教育沿革之研究[J].政法论坛.2000,(4)。

现各高职院教都开设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实践证明,法律基础知识的教学重要性日益突出。下面是我为大家整理的法律基础小论文,供大家参考。

摘要:案例教学法是法律课堂常用的教学形式。所谓的案例教学法就是通过对现实案例的解读,让学生充分理解 法律知识 。案例教学法充分结合了现实情况,考虑到了多方面的联系,将法律基础知识运用到了极致。本文深入解读了如何在法律基础课中充分发挥案例教学法的作用。

关键词:案例教学法 法律基础知识 应用 教学活动

随着社会的进步,法律不断得以完善,在各个方面都基本实现了有法可依。在法律基础知识的教学活动中,教师应注重对法律基础知识的利用,而不是单纯的进行知识讲解。学生通过案例教学的方式可以对知识的具体利用一个有清晰的认识,从而将法律条文转化为解决实际问题的依据,做到活学活用。本文将案例教学法在法律基础知识课堂中的运用进行了深入分析,希望可以为教学实践提供帮助。

一、 案例教学对法律基础知识学习的作用

案例教学是开展法律基础知识教学离不开的一种教学方式。法律基础知识是客观固定的,是在国家长期发展过程中形成的,具有一定的稳定性。然而,现实生活中一个案例往往会涉及到多个法律知识,那么如何合理地运用知识解决现实中的问题,就成为了学习法律基础知识的关键性问题。案例教学正好补充法律知识运用的空白,给了学生运用法律基础知识的空间。

案例教学法是在案例的基础上。结合教学知识点所开展的教学活动。教师和学生针对案件的具体情况,会做出自己的评析,并从法律知识层面进行深入解读。案例教学法可以为学生法律知识起到良好的促进作用。首先,让学生摆脱了枯燥的单纯法律知识的学习,切实体会到法律知识的作用;其次,学生从案例中学到了法律知识的具体运用,提高了学生素质;最后,案例将法律知识与现实情况联系到了一起,锻炼了学生分析处理法律事件的能力。

二、 案例教学法选取案例的基本条件

在开展法律基础知识教学的过程中,教师应根据学生对法律的了解以及教材的安排,确定具体案例的选择。总的来说,案例不可随便从电视栏目或是新闻中选取,而应按照教学要求进行法律知识的普及。案例教学法中所选择的案例需要满足以下几个条件:第一,符合教学大纲要求。法律基础知识课程是按照教学要求开展的,所有的教学内容都应符合教学大纲的要求,对于参考价值不高的案例应及时摒弃,以免耽误时间。第二,内容较为单一,针对性强。教师选择的案例内容不能过于复杂,以免给学生的学习带来压力,应将一些难度适中、易于分析并且涉及知识点较为单一的案例选进来,保证教学的质量。第三,具有启发意义。教师选择的案例应具备启发性,有利于学生的自主学习。学生在课堂上学习的不仅仅是案例本身,还需要根据案例进行独立自主的思考。因此,对案例的选择需要格外重视,要减少由于选择不当而造成的教学效果下降。

三、 案例教学法的具体运用

案例教学法是教师讲授法律基础知识的关键 方法 ,也是直接影响教学效果的教学活动。教师和学生应重视案例教学在整个教学活动中的作用,从案例中积极学习、快速掌握法律知识的具体运用。在教学活动中,可以采用以下教学形式开展案例教学活动。

(一)在课堂教学中加入案例视频分析

有关法律知识的课堂教学占据了学生学习法律知识的绝大部分时间,同时也占据着学生的精力。案例教学应充分利用课堂时间,将理论知识的教学与案例分析结合起来。这样不仅可以使学生更加充分的理解法律知识,还可以增强课堂的趣味性,丰富课堂内容,调动学生的积极性。在课堂上播放案例视频的方式简单、迅速、省时,优势十分明显。教师在对视频案例进行分析的时候,学生可以放开思路,积极思考,进行多维层面的知识拓宽。这个过程对学生的学习有着极大帮助。

(二)采用适当的方式接入案例

每一个案例与教材知识都存在着差异,没有为教学活动而特地发生的案例。因此,教师应采用适当的方式将案例接入课堂,否则,将起不到运用案例教学法开展教学的目的。教师可以采用课前导入的方式或是课堂讨论的方式,带动学生的听课兴趣,诱发学生积极思考,为法律知识的传授打下良好的基础。案例导入的方式不同所起到的作用也不同,由此,教师应重视自己对案例使用时间和时机的把握,争取将案例的作用发挥到最大,使学生在案例学习中可以充分理解法律基础知识并形成完整的系统,以帮助其顺利解决现实问题。

(三)组织室外活动,深入 社会实践

案例的来源比较宽泛,可以是电视栏目中的内容,也可以是开庭审理的实录。除此之外,教师还应开展室外活动,带领学生进入社会实践,比如法庭旁听和模拟法庭。从这些活动中,学生会体会到法律制度的完善性,增强法律意识,做一名合格的守法公民。室外活动增加了学生的学习乐趣,使他们认识到了法律对实际生活的意义。

(四)多种教学形式并用,发挥各自长处

案例教学法并不是唯一的教学方式。这种方式也存在着一定的缺点,需要用其他的方式进行弥补。教师应充分运用不同的方法,发挥出不同方式的优势,进行优势互补,以达到良好的教学效果。案例教学法与其他的教学方式并不是对立的,教师在开展教学活动的过程中,不能认为案例教学法是最重要的教学形式,而应正确地看待其作用,从课堂教学的需要出发,避免造成课堂时间的浪费,从而影响最终的教学效果。

四、结语

案例教学可以快速提高学生对法律基础知识的理解能力和运用能力。学生从案例教学活动中可以认识到法律基础知识运用与理论之间的差别,认识到法律基础知识的具体利用方式。同时,案例教学法也存在着一定的弊端,教师和学生应认识到这种方式的短处,利用其他教学方式进行补充,以便达到教学大纲要求。

参考文献:

[1]王山林.案例教学法在政治课教学中的运用[J].中学政治教学参考,2003(Z2).

[2]郑金洲编著.案例教学指南[M].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0.

[3]高其才编著.法律基础[M].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07.

摘要:知识产权专业教学中,由于需要突出知识产权专业知识、知识产权 管理知识 等知识的教学,因而压缩了普通法律知识的教学的课时,造成学生法律知识学习缺乏系统性。在对法律知识进行类型化的基础上,区分不同的法律知识,突出教学重点,可以有效地解决这一难题。

关键词:知识类型化;法律思维;知识产权;教学

中图分类号:G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 编号:16723198(2015)17016302

1问题的提出

在知识产权专业的课程设置中,法律类的课程无疑占了较大的比例;并且,在我国的学科分类体系中,知识产权本身也被分在了法学项下。然而,现实中知识产权专业却与法学专业有着一定的不同:通常知识产权专业招生的对象为理科生,就业方向偏重于专利代理人等方向,学生除了法学知识以外,还要开始一些非法学课程,如管理学、机械制图等;而就法学课程的开设本身而言,知识产权专业因其专业特性,通常要突出“知识产权”的学科属性,因而会增加知识产权相关专业的比重,对于专利、商标、著作权等往往单独开设课程。这种情况会使得知识产权专业法学课程的比重相对降低,有些专业的法律核心课程不再开设:如《宪法》、《国际法》、《国际经济法》、《国际私法》、《中国法制史》,有些法律课程会某种程度上“缩水”,如《经济法》仅开设《竞争法》等等。开设课程与课时量的有限,在一定程度上使知识产权专业的学生,在法律知识学习方面不如其他法律专业学生那么系统化。但就现实需求而言,社会作为需求方,需要的仍然是受过系统法律训练的知识产权专业学生,并不会考虑知识产权专业开课时课时量的有限性。这就对于知识产权专业的法律课程教学提出了新的要求,如何在有限的时间内使学生受到更为专业、系统而有效的法律专业培训?

结合笔者多年来作为学生参与法律课程学习,作为编辑参与法律教材编辑、参与法律教材编写,以及作为教师进行法律专业课程讲授的 经验 ,笔者认为,在有限的时间内做到更为有效地传达法律知识,需要对现有的法学 教育 体系进行更为深入的研究与剖析,提炼其更为有效的部分,删除或者简略讲述一些冗余部分,方能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目前法学教材的编写,多着眼于一种学科的整体叙事,例如,一个学科是如何产生、如何发展,等等,有哪些整体叙事所需要的原则,有哪些基础概念,哪些基础规则,等等。事实上,各学科的教材之间一定程度上缺乏必要的勾连,如“法律关系”“法律行为”这种基础概念,在法理、民法课上讲授,但不一定能贯穿到行政法等课程中去。同一套教材中,有时甚至会出现不同分册基于不同的学科立场,出现编排知识的重叠、冲突,以及一些知识的遗漏等等。而现在高校的教学又往往是某一学科由专门的老师负责,一个教师通常不会去深入了解其他学科的课堂给学生讲授了些什么,不同的学科之间呈现各自为战的情况。如果每个教师仅着眼于本课程的教材对学生进行讲授,则两种情况难以避免:不同课程之间的知识缺乏配合与衔接,知识出现重叠或冲突;各学科基于本学科立场的知识过多,加大了教学负担。

2现代法学教材中的三种知识

基于这种现实,笔者以为,需要对于各学科的法律知识进行一种整体上的评估,在此基础上对相关的法学知识进行通盘的考虑,以培育学生准入法律共同体以及掌握相关法律实务技巧为目标,重新考量不同课程中哪些知识需要向学生讲授、不同的知识如何向学生讲授,以及不同的课程如何相互配合形成一个整体的法学知识体系。

在这种背景下,笔者以为首先要区分法学教材里的三种不同的知识:法律知识、法史知识与比较法知识、法哲学知识。上述三种不同的法学知识往往被参杂在一起共同构成了法学教材的内容,但这三种知识其实是不同的知识,并且对于培养学生的法律实务能力有着不同的意义。

法哲学方面的知识主要是一种对于法律整体性理解的知识,如法律到底是什么?法律在本土维度如何界定?我们应该如何看待法律?法律现象要体认哪些价值完成哪些社会功能?等等,上述知识其实并不仅仅体现在法理学中,其他部门法多少也会有些涉及,如民法如何自我定位,等等。这类知识严格意义上都属于法哲学方面的知识。这种知识对于学生整体上认知法律现象会有一定的帮助,但需注意:这些知识往往存在着很多分歧,如关于法律的概念,不同的法理学派认知差异很大;对于什么是知识产权,学界其实也不存在完整意义上的通说。因此,法哲学知识本身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并且,法哲学知识本身与法律实务之间的关系不大,因而陈卫东等教授甚至曾经建议在司法考试中取消法理学的部分。而对于普通的本科生教学而言,法哲学的知识产权对于进行法律研究意义非常重大,但对于培养学生的法律实务能力意义有限,因而在教学体系中,教师应该有所区分,对于多数学生,可以缩减法哲学的授课内容,并且保证法哲学方面的授课保证在相关知识已有共识的基础上。当然,对于培养学生最基础的法律认知、法律方法等方面的法哲学知识,依然需要重点向学生讲授,当然这种讲授不是帮助学生提升对法现象更为深刻的认知,而是帮助学生学习其他部门法知识做有益的铺垫。目前有的高校法理学被划分为法学导论、法理学两门课程,事实上法学导论课程就担负着上述铺垫的功能。

法史以及比较法方面的知识通常出现在各部门法的教材中。一般的部门法学科都会对自己的学科史进行一个回顾,建构本学科的一个延续的叙事。同时会将其与该部门法相关他国家的对应法律制度纳入进来。法学教材的这种书写方式其实是为了建构独立的部门法叙事,使一个部门法形成内在的特有的知识谱系。但是,需注意,法史的知识以及比较法知识,都不是现行有效的国家实定法,如果学生不能有效地从部门法叙事中区分出这两种知识,误以为这两种知识本身是有效的本国实定法知识,反而无助于学生实务能力的培育,甚至会潜在地削弱法治所必须的法律人尊重本国现行实定法的伦理要求。因此,首先需明确,法史知识与比较法知识对于法学学科建设有意义,但对于法律实践意义不大,并且在中国现实语境中,这些知识都只是描述性的,而不具备法律上的规范性;因而可缩减这类知识的讲授比例;同时,在讲授时,需要教师着重提醒学生这类知识并不是我国生效的实定法知识,本身不能作为生效的法律规则而援引,以免给学生不必要的误导。 相比上述法哲学知识、法史与比较法知识,真正的法律知识应是基于国家实定法的一天阐释体系。这种知识是面向实践的,是学生应该重点学习的。下文将对这类知识进行进一步的剖析。

3对于法律知识的类型化

如笔者上文所言,相对于法哲学知识、法史与比较法知识而言,法律知识的传授才是我们本科法学教学的重点。而如果跨过学科的藩篱对于法律知识进行具体剖析,则可以发现事实上存在三种不同层面的法律知识。

第一个层面是经验描述层面。这个层面的法律知识是最基础的,包括实定法文本知识,以及法教义学所提炼的概念、规则、原则等法律三要素,同时还包括由规则组成的制度。这些知识是法科学生学习法律的基础。对于这种知识的学习,主要靠的是学生的记忆。而教师则需要从实践运用的需要出发,对众多的实定法文本知识进行鉴别分类。对于最基础最重要在实践中最常用的知识,应该要求学生准确记忆;对于一些在实践中有可能用到,但运用频率相对较低的知识,则需要学生熟悉、了解,避免可能的错误理解即可;而对于那些在实践中运用频率较少的知识,则需要学生大致了解一下知识的基本脉络,例如什么样的法律文本在做相应的规定,碰到类似问题应该到按照什么样的方向检索知识,即可。而不必一味地强求学生记忆所有的实定法文本。

第二个层面的知识是实践运用层面的知识。单一的经验描述层面的知识,还不足以使一个学生具备运用法律知识解决法律问题的能力。这种情况下,实践运用层面的知识就显得非常必要,只有具备了这种知识,学生才能够说真正具备了法律实务方面的“技能”。在具体而言,在法律的实践运作中,三种技能非常重要。其一是事实认定方面的技能,具体而言又包括两种技能:阅读事实材料,从中发现相关的法律意义;寻找相关的证据,为自己的法律主张辩护。只有具备了上述两种技能,一个法务工作人员才能有效地将生活事实与法律规范勾连起来,从而使法律适用于相关事实。其二是以法解释学为基础的法律方法。法律文本通常本身并不一定具有确定的规范意义,尤其是对个案的规范意义,这就需要解释技巧、推理技巧,从客观的文本中去发现有关于个案的意义,从分散的条文中去 总结 完整的法律规整。因此,几种主要的解释技巧以及基础的逻辑推理方式的培训,对于法科学生同样不可或缺。其三是查找法律的方法。如上所述,法科学生无法也没必要机械记忆所有的条文知识,在这种情况下,遇到具体个案时,去查找检索法律的能力就非常重要了。只要学生能够有效运用各种工具查找到相应的法律条文,即便他不能准确记忆这些条文,他仍旧能够较好地运用相关法律知识处理问题。

第三个层面的知识是思辨层面的。这种知识往往伴随着一些法律学科的主流的价值观念。这种知识虽不直接面向实践,但却往往作为法律共同体理解法律条文的共同前见而在场,因而学生也有必要学习一些这方面的知识。另外,思辨层面的知识对于培育学生的自主思维能力,养成独立思考、批判性思维等作为大学生乃至作为研究者非常重要的思维习惯,从而实现学生素质上的提升,也是非常必要的。

4以知识类型化为基础的知识产权教学

结合到具体的知识产权专业法学教学,上述三个层面的知识,对于学生而言,第一个层面的知识显然是基础,也是目前教学的重点,但笔者以为,对于这种记忆性的知识,没有必要投入过多的教学时间,尤其是现代检索手段已经非常发达,没必要让学生死记硬背所有的文本知识。更多的应是了解即可。第二个层面的知识其实对于学生的学习非常必要,但却恰恰是教学中容易忽视的。笔者认为,可在法理、民法等相应课程中有意识地加入一些法律技能培养方面的能力,对学生进行更多法律技能方面的训练。至于第三个层面,对于以研究为学习目标的学生非常重要,但对一般学生,其意义限于培养法律人共同的思维前见。因而对于这类知识的传授可针对不同的学生分别进行,做到因材施教。

参考文献

[1]葛云松.法学教育的理想[J].中外法学,2014,(2).

你好,法律方面的论文大部分是按照这个思路去写的:1.选题,你在生活中发现存在哪些法律问题,你对这个法律问题有看法。比如:论保险代位求偿行使中的若干法律问题。2.选好你要写的论题后,就开始查找有关论题方面的资料,比如现行规定,学者们对这方面的定义,主流的观点,这方面的案例等。3.大概熟悉在你论题方面的基本知识和对问题的认识后,就可以开始着手正文了。4.各个学校都有对论文格式的要求,一定要严格按照学校要求的格式来完成论文。多和同学交流,不懂就问老师。5.跟你说说正文怎么写。本科论文可以分成三部分进行,第一部分是中文摘要,引言,相关概念特征,立法现状等;第二部分,重点是第二部分,这一部分要求你提出在存在的问题,然后针对问题给出解决的办法。第三部分就是把你的参考文献列出,再致谢就可以了。谢谢,请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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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球之苑杂志

足球吗!那是一项体育运动,始创于春秋时期,可以锻炼身体,不过,重要的是足球里包含着友谊!激情!快乐!迷上了可以让你的生活充满味道!!加油!去踢足球吧!

以脚为主支配球的球类运动。足球运动对抗性强,运动员在比赛中采用规则所允许的各种动作包括奔跑、急停、转身、倒地、跳跃、冲撞等,同对手进行激烈的争夺。比赛时间长、观众多、竞赛场地大,是其他任何运动项目所不及的。【足球的起源】 足球运动是一项古老的体育活动,源远流长。最早起源于我国古代的一种球类游戏“蹴鞠”,后来经过阿拉伯人传到欧洲,发展成现代足球。所以说,足球的故乡是中国。据说,希腊人和罗马人在中世纪以前就已经从事一种足球游戏了。他们在一个长方形场地上,将球放在中间的白线上,用脚把球踢滚到对方场地上,当时称这种游戏为“哈巴斯托姆”。到19世纪初叶,足球运动在当时欧洲及拉美一些国家特别是在资本主义的英国已经相当盛行。直到1848年,足球运动的第一个文字形式的规则《剑桥规则》诞生了。 然而众多的资料表明,中国古代足球的出 现比欧洲更早,历史更为悠久。我国古代足球称为“蹴鞠”或“蹋鞠”, “蹴”和“蹋”都是踢的意思,“鞠”是球名。“蹴鞠”一词最早记载在《史记匪涨亓写》里,汉代刘向《别录》和唐人颜师曾为《汉书·枚乘传》均有记载。到了唐宋时期,“蹴鞠”活动已十分盛行 ,成为宫廷之中的高雅活动。1958年7月,国际足联现任主席阿维兰热博士来中国时曾表示:足球起源于中国。当然,由于封建社会的局限,中国古代的蹴鞠活动最终没有发展成为以“公平竞争”为原则的现代足球运动。这个质的飞跃是在资本主义的英国完成的。 【汉代蹴鞠石刻】 2004年初,国际足联确认足球起源于中国,“蹴鞠”是有史料记载的最早足球活动。《战国策》和《史记》是最早记录蹴鞠的文献典籍,前者描述了2300多年前的春秋时期,齐国都城临淄(现山东淄博)流行蹴鞠活动,后者则记载,蹴鞠是当时训练士兵、考察兵将体格的方式(“蹹鞠,兵势也,所以练武士,知有材也”)。宋前蹴鞠简况"蹴鞠"一词,最早载于《史记·苏秦列传》,苏秦游说齐宣王时形容临苗:"临苗甚富而实,其民无不吹竿、鼓瑟、蹋鞠者。""蹋"即"蹴",踢的意思。"鞠",球,即古代的足球。 汉代的《西京杂记》、《盐铁论》、《蹴鞠新书》、《刘向别录》中都有关于蹴鞠的记载。 三国两晋南北朝时,蹴鞠之习依旧流行未衰。 唐代时,蹴鞠仍是一项很普遍的运动,杜甫有诗曰:"十年瞰鞠将雏远,万里秋千风俗同"。但是,却有了很大的发展。主要有三: (1)有了充气的球:《宋朝事实类苑》中载:"颜师古注霍去病芽域踢鞠云:'鞠以皮为之,实以毛,蹴蹋而戏也。'颜谓鞠乃如此,至晚唐己不同矣。"徐坚《初学记》:"今蹴鞠曰戏毬。古用毛纤结之,今用皮,以胞为里嘘气闭而蹴之。" (2)设立了球门:《文献通考》"蹴球盖始于唐,植两修竹,高数丈,络网于上,为门以度球;球二分左右朋,以角胜负,岂非时鞠之变欤?" (3)踢法多样:双球门踢法:唐人仲无颜《气球赋》中有记载。单球门踢法:从《蹴鞠图谱》中可窥一斑。无球门踢法:一人或几个人单独踢,称为打鞠;二人对踢叫白打;三人以上共踢称为场户,如三人场户、四人场户。 【第一个有记载的球迷】 西汉时期的项处是第一个有记载的球迷,不过他的经历却很不幸。《史记·扁鹊仓公列传》记载:名医淳于意为项处看病,叮嘱他不要过度劳累,但项处不听,仍外出踢球,结果呕血身亡,这也使得项处成为了世界上有史可查的第一个狂热“球迷”。【史上第一份首发名单】 汉唐两代是中国古代足球发展最兴盛的时期,发展出直接对抗的竞赛。到了唐朝(公元六一八至九○七年),蹴鞠所用的皮球,由内填毛发改为由人用嘴吹气,同时用两个球门代替“鞠室”。至宋代(公元九六○至一二七九年),蹴鞠更发展了双球门及单球门的竞赛,还有称作齐云社或圆社的球会组织出现,而且所用皮球由人用嘴吹气,发展到用气筒打气,愈来愈接近现代足球。 汉代蹴鞠是训练士兵的手段,制定了较为完备的体制。如专门设置了球场,规定为东西方向的长方形,两端各设六个对称的“鞠域”也称“鞠室”,各由一人把守。场地四周设有围墙。比赛分为两队,互有攻守,以踢进对方鞠室的次数决定胜负。 经过汉代的初步流行,唐宋时期蹴鞠活动达到高潮,甚至出现了按照场上位置分工的踢法。唐代蹴鞠已有多种方式,有比赛巅球次数的“打鞠”,有场地中间挂网、类似网式足球的“白打”,有多人参与拼抢的“跃鞠”,还有了设立球门的比赛,这种方式每队有一定人数和固定位置,规定队员只能在自己的位置上踢,不能移动。 南宋《武林旧事》曾列出了“筑球三十二人”竞赛时两队的名单与位置:“左军一十六人:球头张俊、跷球王怜、正挟朱选、头挟施泽、左竿网丁诠、右竿网张林、散立胡椿等;右军一十六人:球头李正、跷球朱珍、正挟朱选、副挟张宁、左竿网徐宾、右竿网王用、散立陈俊等”。这恐怕是历史上的第一份足球“首发名单”了。【足球的历史】 公元前307年,也就是战国时期,赵武灵王改革,推行“胡服骑射”,赵国人学会了骑马射箭。赵王经常带着其亲信骑着马出城闲逛,好不威风。一日,来到一树林,看到林中有野兔数只,国王金口一开,“抓活的”,遂兵分四路,合而逮之,不想惊吓之中,野兔横冲直窜,从马群的平缝中纷纷逃去,一无所获,众人摇头叹着。一谋士突然眼前一亮,上前献计“大王,这种围猪很有趣,我们不妨用球代替兔子,不出宫门便可天天玩之。”“好主意”赵王大加赞赏“这件事就交给你全权负责”。于是,足球运动便在中国诞生了。但当时还属于骑在马上运动,称之为“蹴鞠”。 到了汉代,有了专供比赛的足球场,称之为“鞠城”,鞠城为长方形,两端各有6个鞠室,呈月洞形,互相对称,场地四周有围墙。唐代是蹴鞠活动的昌盛时期,这一时期,不仅有了很大发展,而且足球运动开始对外出口,首先登陆的地方的英国。 蹴鞠本是作为一项完整的产品对外出口,便由于当时交通不发达,交通工具十分落后,经过数月的长途跋涉,蹴鞠在到达英国时,马匹已经累死,只剩下一个球了。但就是这样一个球,英国仍视之为珍宝,只限为王室的专有活动,禁止民间享受这种娱乐活动。 11世纪,丹麦人入侵英格兰。一天,英格兰人在挖战场时,偶然挖出了几个丹麦人的头骨。想起丹麦人入侵的罪恶,这些英格兰人极为愤怒,他们抬脚狠狠的冲着骷髅头踢去,解愤之余,又颇觉有踢足球的乐趣。于是,挖战场的英格兰人越来越多的参加了这个踢“球”的行列。这种爱国行为打动了英国国王,为了奖励人民,英国国王下令王室足球对民间开放。很快,足球运动在民间传播开来,成为流行的体育娱乐活动。 12世纪初,英国开始有了足球赛。比赛是娱乐活动,一年两次,一般在两个城市之间举行。主持人把球往空中一抛,比赛就算开始。双方就会一捆而上,大叫大喊,又踢又抱,哪一方能将球踢进对方的闹市区,哪一方就算胜利。如果球中途窜入居民屋里,运动员也就一窝蜂的冲进去乱打乱踢,常常把屋里的东西砸得稀巴烂,房主只好自叹倒霉。路上行人碰到球滚来,就会遭受一场飞来的横祸。因此在当时,球赛一来,人们就得躲避灾难,关门闭户,一直到球赛结束,才恢复正常。这样的球赛遭到市民的强烈反对,英国政府便下了一道禁令:规定足球比赛要在空地上进行,进入闹市区者重罚,于是就出现了专门的足球场。 1863年10月26日,在伦敦成立了世界上第一个足球运动组织——英格兰足球协会,并统一了规则,现代足球运动正式确立。 中国古代把脚踢球叫“蹴鞠”。早在2,000多年前的春秋战国时代,就有了蹴鞠游戏。西汉时修建有“鞠城”,专供竞赛之用。唐代是蹴鞠活动的昌盛时期,出现了用灌气的球代替了过去用毛发之物填充的球,称为“气毯”,并用球门代替了鞠室。而在西方,公元10世纪以后,法国、意大利、英国等一些国家有了足球游戏。到15世纪末有了“足球”之称,后逐渐发展成现代的足球运动。1863年10月26日,英国人在伦敦成立了世界上第一个足球运动组织——英国足球协会,并统一了足球规则,人们称这一天为现代足球的诞生日。这次制定的足球规则共14条,它是现今足球规则的基础。从1900年的第2届奥运会开始,足球被列为奥运会正式比赛项目,但它不允许职业运动员参加。1904年5月21日,国际足联在巴黎成立。1930年起,每4年举办一次世界足球锦标赛(又称世界杯足球赛),比赛取消了对职业运动员的限制。从此,现代足球运动日益发展。 传说在11世纪,英格兰与丹麦之间有过一场战争,战争结束 后,英国人在清理战争废墟时发现一个丹麦入侵者的头骨,出于愤恨,他们便用脚去踢这个头骨,一群小孩见了便也来踢,不过他们发现头骨踢起来脚痛,于是用牛膀胱吹气来代替它——这就是 现代足球的诞生。 在中世纪的英国,足球以成为许多年轻人所热衷的一项活动。 他们在狭窄的街道上追逐皮球,经常将皮球踢到街边人家的窗子 上。于是英国国王不得不下令禁止踢足球。从12世纪到16世纪, 英国国王先后四次发布过“足球禁令”。不过,由于足球运动的 特殊魅力,禁令也未能使它夭折。 1835年,在英国设菲尔德成立了世界上第一个足球俱乐部。 1863年,在英国又成立了第一个足球协会。从此,有组织的、在一定规则约束下的足球运动开始从英国传遍欧洲,传遍世界。在19世纪末,足球运动在西欧国家已相当普及。在1896年第一届奥运会上,就将足球列为比赛项目之一,结果丹麦队以9:0 战胜希腊队,成为奥运会足球比赛的第一个冠军。 1904年,英国、法国、荷兰、比利时、西班牙、瑞典和瑞士 七个国家的足球协会在法国成立了国际足球联合会,并推选法国 人盖兰为第一任国际足联主席。【最早的著名球星】 宋代,踢球的艺人们组织了自己的团体,称为“圆社”,专门推广蹴鞠活动和比赛。北宋时期的高俅就出身于圆社,王明清的《挥尘后录》记载,高俅球技高超,因陪侍宋徽宗踢球,被提拔当了殿前都指挥使,这要算是最早的著名球星之一了。 宋人刘邠的《中山诗话》则记载了另一个因踢球而扬名的人,秀才柳三复球技出众,他知道宰相丁谓喜欢踢球,为了升官,他天天等候在宰相府球场的围墙外,有一天终于等到球飞出了墙外,柳三复捡起球以还球为名进了相府,在拜见丁谓时,他把球抛在空中,一面跪拜,一面用头、肩膀、后背等部位巅球,球一直未落地,丁谓见此大悦,给了柳三复一个官职。 从春秋时期到元明时代,蹴鞠经历了发展到高潮的过程,但到了清代,这项活动却走入了衰落。1863年,现代足球运动在英国诞生,揭开了足球发展的又一历史篇章。【现代足球的诞生】1893年观众观赛 从8世纪到19世纪,现代足球运动的前身以各种方式在欧洲存在着,直到1863年,第一份正式的足球比赛规则在英国创立,这也标志着现代足球运动的诞生。一个男孩的冲动 19世纪,足球运动得以恢复,并在英国的一些学院内广泛开展。那时的足球赛没有统一规则,比赛在长方形场地内进行,时间和参赛人数由双方临时商定,球踢到对方的门杆内为得分。这段时期,剑桥大学、哈顿公学、新克利夫顿大学等学院都有各自的踢法,没有人想到要统一足球运动的规则。那个时候,最倒霉的人要算为比赛特设的“公证调解人”,他们是裁判的前身,负责记录进球数并调解纠纷和争议,但由于没有统一规则,这些调解人总难服众,经常受到全场数十人的追打和围攻。 一个男孩的冲动改变了一切。1823年11月21日,在一场比赛中,一个名叫威廉-韦伯-埃斯利的15岁男孩突然用手捡起球,抱着它冲向对方场地发动进攻。这个动作后来引发了有关足球规则的大争论,人们也意识到有必要设定统一的足球规则。在争论中,赞同手脚并用的一方,逐渐将比赛发展为了今天的橄榄球,而坚持只能用脚的一方,则开始了现代足球比赛规则的摸索和创立。【酒馆中诞生世界第一运动】现代足球的生日 伦敦皇后大街共济会酒馆,这是现代足球的诞生地,足球史上里程碑式的会议在这里召开。此前的1848年,剑桥大学分院曾尝试创立一部有关足球比赛的规则,虽未受公众认可,但统一规则已经成为共识。1863年10月26日,来自11个伦敦俱乐部和学院的代表们在共济会酒馆召开会议,制定规则并创立权威的足球组织,这一天也被公认为现代足球的生日。会上关于规则的争论十分激烈,以甘贝尔代表的少数人坚持手脚并用,最终表决结果13比4,现代足球运动不允许用手的标志性规则通过。为此,甘贝尔等人愤怒离开会场,后于1871年创立了英式橄榄球联合会。共济会酒馆 在共济会酒馆的这次会议上,还成立了英格兰足总,并以文字形势记载了世界上第一部统一的足球运动规则,两个月后的1863年12月26日,英足总在伦敦克鲁米沙街的一家小酒店内再度召开会议,将足球运动规则细化为14条,并开始在全国范围内推广足球比赛,如今风靡全球的世界第一运动也由此诞生。参加共济会酒馆会议的11家俱乐部及学院:森林俱乐部(后改名为巡游者);吉尔伯恩;巴恩斯;战争办公室;十字军战士;帕西瓦尔;布莱克海斯俱乐部;肯辛顿学院;索尔比顿;布莱克海斯学院;水晶宫。最早的一部足球规则1.场地面积,在长150码,宽100码以内。 在每条边线上距端线25码处,各树立两根标志杆。2.球门由两根立竿组成,相距英尺.3.用投币选择球门或开球权。4.上半时比赛时间结束后,交换场地。5.当队员将球踢出时,同队任何队员站在球的前面较对方队员更接近对方端线时,不得参加比赛接触球,也不得以任何方式阻碍其他队员接触球。 6.当球被踢出边线外则为死球,由对方在出界地点 将球直接踢入场内,恢复比赛。7.当一队将球踢出 对方端线时,对方任何队员谁先拿到球便可持球在垂直端线25码处发任意球。8.当球踢来时,队员在对方端线后面不可触球。9.如果球落到端线之后和边 线标志杆之外时,任意球应该在距端线25码处发。10.当一队员踢任意球时,同队队员不得处在他与对方端线之间,并且对方队员不可站在距离他10码之内.11.队员可选择任何方式踢任意球。12.球从两竿之间或从其间上方无限高度穿过,算胜一球。13. 在比赛进行中,可用身体任何部位接触球,但不得用手、臂、肩部持、击球。14.所有冲击都是公平合法的,但禁止用手抱、推,用脚绊掉或吵闹。 这套正规原始规则经英格兰足协主席公布刊登在(BELIS LIFE)杂志上。三年后足协补充规定,球门高度为6码,宽度为8码,两立柱之间拉上一条绳,作为球门高度。 近代的足球,最早在19世纪的英国产生。人类进入20世纪,足球也进入了20世纪。无论是传说的那战场上的敌人的头颅,还是万人同踢一个足球在两个城市之间比赛,都已经成为过去。现代足球就要起步,并逐渐形成了职业联赛。 1903年,比利时,丹麦,法国,荷兰,西班牙等国商议成立一个国际足球组织,然而英国作为足球的发源地却热情不高。然而足球还是开始在欧洲及美洲普及。在意大利英国移民早在1893年就建立了热那亚队,1899年,英国人和意大利人又联手建立了今天的绿茵豪门-AC米兰,1899年。,意大利又创办了联邦锦标赛,前7届热那亚六夺冠军,AC米兰则在1901年夺得冠军。 在南美,足球也被英国的水手,移民带到了这里,托马斯。利普顿爵士创办了利普顿杯赛,成为了拉普拉塔河两岸的乌拉圭和阿根廷之间的对抗赛现在最知名的足球联赛是欧洲的五大联赛(意甲。英超,西甲,德甲,法甲)【足球规则】11人制足球规则 ★ 足球比赛场地介绍 (一)球场1、 球场面积必须符合规则的规定。国际足联曾规定世界杯决赛阶段比赛场地为长105米、宽68米。国内基层比赛的场地可因地制宜,但在任何情况下,边线的长度必须长于球门线的长度,场内各区域的面积不得变更。 2、 球场地面必须平坦,硬度合适,以不伤害运动员和不影响球的正常运行为原则。国际足联世界杯赛组织委员会曾指令世界杯足球赛不得在人造草皮球场上进行。(二)界线1、球场各线须与地面平齐,不得做成V型凹槽或高出地面的凸线。线的颜色须清晰。土地球场最好用白灰粉或灰浆画线,天然草皮球场宜用熟石灰粉画线,不要用生石灰粉或灰浆浇画。为了防止雨水冲刷,亦可用白色涂料画线,但不得用木条、砖石或碎瓦等物填平的沟槽作界线。 2、场地各线的宽度不超过12厘米(一般以12厘米为宜)。边线与球门线的宽度应包括在场地面积之内,其他各线宽度亦应包括在该区域面积之内。球门区和罚球区的丈量,都应从球门柱内侧和球门线外沿量起。球门线的宽度必须与球门柱的宽度相等。(三)边线与球门线1、边线与球门线划定的足球场是足球比赛时队员的基本活动区域。比赛开始后,未经裁判员许可,队员及其他人员不得擅自进场。 2、当球的整体从地面或空中越过边线或球门外的球门线时,即为球出界而成死球,分别以掷界外球、踢球门球或角球恢复比赛。3、球门间的球门线是判断球是否进门的标准线,只有当球的整体从地面或空中越过球门内的这条线时方可算球进门。4、执行罚球点球时,防守方守门员应站在球门间的球门线上。5、在对方罚球区内踢间接任意球时,如果球距球门间的球门线不足米,则允许防守方队员站在球门线上。(四)中线1、中线把全场划分为两个相等的半场,中线的宽度应包括在每个半场的面积之内。 2、开球时,双方队员必须站在本方半场内(且守方队员不得进入中圈)。当裁判员鸣哨后,球被踢并向前移动时,比赛方为开始,这时双方队员可进入对方半场。3、 队员在本方半场无越位犯规。(五)球门区1、可以在球门区内的任何一点踢球门球及本方的任意球。2、当球在球门区内时,裁判员令比赛停止,若以坠球恢复比赛时,应在停止比赛时球所在地点最近的、与球门线平行的球门区线上坠球。3、凡在对方球门区内踢间接任意球时,应在离犯规地点最近的、与球门线平等的球门区线上执行。(六)罚球区1、守门员在本方罚球区内可以用手触球。2、队员在本方罚球区内违犯规则第十二章可判为直接任意球的十种犯规中的任何一种时,都应判罚球点球。 3、踢球门球或在本方罚球区内踢任意球时:(1)对方应退出罚球区。(2)必须把球直接踢出罚球区,比赛才能恢复。4、罚球点球时,除主罚队员与对方守门员外,其他队员均须在罚球区及罚球弧外的场内、罚球点的后面;当球被踢并向前移动,比赛即为恢复,此时队员方可进入罚球区。(七)角球弧踢角球时,球必须放定在角球弧内。(八)罚球点罚球点球时,球必须放定在罚球点上。因大雨冲刷,罚球点模糊不清时,由裁判员确定罚球点的位置。 (九)中点中线的中点俗称开球点。开球时,球必须放定在该点上。(十)中圈开球时,守方队员须站在中圈以外的本方半场内。这同踢任意球时,守方队员须站在至少距球米处的意义相同,其作用是保证攻方队员踢球时不受对方阻碍。(十一)罚球弧罚球点球时,除主罚队员与对方守门员外,其他队员均须在罚球区及罚球弧外的场内、罚球点的后面;当球被踢并向前移动,比赛即为恢复,此时队员方可进入罚球弧。(十二)角旗1、角旗是场地四周的标志,应垂直竖于边线与球门线外沿的交点处。2、角旗杆的高度(杆顶至地面)不得低于米,杆的顶端应为平顶,以防刺伤队员。角旗颜色应与助理裁判员用旗和场地颜色有明显区别,晚间比赛使用灯光时,可用白色角旗。角旗可用布或绸料制成,规格一般为30厘米×40厘米。(十三)中线旗在中线两端距边线外至少1米处,可各竖立一面与角旗大小相同的中线旗,作为中线的标志。它对判断越位有益。(十四)球门比赛场地的球门应是固定的,门柱及横梁的宽度与厚度均应相同。球门颜色必须是白色。(十五)球门网1、球门网的作用是帮助裁判员看清球是否进入球门,因此球门网只能挂在球门后面,牢固地附加在球门横梁、立柱上,下端钉在地上,不得使球穿过。挂钩不得钉在门柱侧面或横梁的下沿。 2、球门网应适当撑起,使守门员有充分活动的空间,并在球进网后不致弹出。一般较多采用从球门后面用绳将网拉起的方法。(十六)场地四周1、按照比赛组织机构的要求,可在球门线的外面(一般距角旗2米、球六区线与球门线的交点米、球门柱6米)画一条摄影人员限制线,摄影人员应在这条线的后面。如有广告牌的后面。2、第四官员的席位设在场外靠近中线的延长线处;替补员的席位设在距第四官员席位两侧各10米左右并与之相齐处。各队的教练员、替补员及工作人员应在替补席上。替补席的席位数按照比赛组织机构的要求确定,目前我国确定为14个席位。3、技术区域。技术区域一词在《足球竞赛规则》第三章中国际足球理事会决议的第二条已经提及,区域内有为球队的技术人员和替补队员提供的座位。技术区域可以根据场地情况做大小和位置上的调整。以下是对技术区域设置的一般性指导:(1)技术区域是从替补席两侧向外1米、距边线1米以内的区域。(2)建议用标记线明确该区域。(3)技术区域内的人数由竞赛规程规定。(4)根据竞赛规程,技术区域内的人员应在比赛开始前确认。(5)每次只允许一人在技术区域内进行战术指挥,指挥结束后应立即退回替补席。 (6)教练员和其他官员必须在限定的技术区域内,除非遇到特殊情况,例如理疗师或队医在得到裁判员的允许进场察看受伤队员时。(7)技术区域内的教练员和其他人员必须对自己的行为负责。(十七)检查场地裁判员应认真检查比赛场地。比赛开始前和中场休息时,对于模糊不清的界线(尤其是球门附近的界线)要令有关人员重新画出。如因雨雪致使场地泥泞、界线不清时,可在场地四周的规定位置插上10面小旗,小旗距界线均为1米,小旗的规格与角旗相同,以有助于裁判员作出判断国际足协规则小组决议 (1)国际比赛球场最大面积为:长度一一0公尺、宽度六四公尺。 (2)各国足球协会必须严格遵照规定的面积,布置球场。在举办国际比赛时,必须于赛前,将比赛地点及球场面积,通知客队的国家足球协会。 (3)国际足球协会规则小组,已同意规则中所用的英制与公制对照如下: 一百三十码……….一百二十公尺 一百二十码……….一百一十公尺 一百一十码……….一百公尺 一百码…………….九十公尺 八十码…………….七十五公尺 七十码…………….六十四公尺 五十码…………….四十五公尺 十八码…………….十六公尺五十公分 十二码…………….十一公尺 十码……………….九公尺十五公分 八码……………….七公尺三十二公分 六码……………….五公尺五十公分 一码……………….一公尺 八英尺…………….二公尺四十四公分 五英尺…………….一公尺五十公分 二十八英寸……….七十一公分 二十七英寸……….六十八公分 五英寸…………….十二公分 四分之三英寸…….一点九公分 二分之一英寸…….一点二七公分 八分之三英寸…….一公分 (4)端线的宽度,应和球门柱及横木的厚度相同,因此球门柱内外边的 线应是一样宽。 (5)为了划球门区域及罚球区域,在端线上量的六码及十八码的距离, 必须从球门柱的内方量起。 (6)球场的面积,包括场内各区域界线的宽度在内。 (7)所有的比赛,应依照足球规则供给标准设备,特别是国际比赛,尤应注意皮球的圆周及其它设施。若有不合标准的设备,必须向国际足球总会报告。 (8)根据比赛规则进行的球赛,如困横木脱落或折断,应即停止比赛,甚至将这场比赛取销,除非横木已装回原来的位置,或新安装的横木对球员已无危险性。不能用绳子来代替横木。 在友谊比赛中,经双方同意,可以用没有横木的球门继续比赛,但应将已坏的横木移去,使对球员不致发生危险。在这种情形下,可用绳子来代替横木,如果不用绳子,皮球从门柱之间全部越过端线,裁判员认为是在横木下面穿过时,他应判为胜一球。 球赛的从新开始,应由裁判员在球赛停止时,皮球所在地坠球继续比赛。 (9)各国足球协会可在规则第一章规定的范围内,对横木及门柱的厚度,阔度的最大量与最小量作适当的规定。 (10)门柱及横木必须用木材,金属或随时经国际足协规则小组认可的物质做成。它的形状可以是正方形、长方形、圆形、半圆形或椭圆形。不可用其它物质将门柱及横木做成其它的形状。 (11)于国际比赛前,加插「序幕赛」,须于比赛当天由两国协会代表,及担任该场国际比赛的裁判员,审察当时场地情形来作决定。 (12)国家足球协会,特别是主办国际比赛的协会,必须限制摄影人数,并在距球门线外不超过十公尺的地方,划一至少两公尺长的线,距角旗竿的距离大致相等,应禁止摄影人员超过这界线,更应禁止使用闪光灯。 球材料及标准 球是圆形的,以皮革或其它合适的材料制成。球体的圆周,不得超过70公分(28吋),不得少于68公分(27吋)。球 的重量,在比赛开始时,不得超过450公

杭州百科名片 杭州地图杭州位于中国东南沿海北部,是浙江省省会,副省级城市,也是长三角第二大经济城市,南翼经济、金融、物流、文化中心。浙江省政治、经济、文化中心,中国东南重要交通枢钮。中文名称: 杭州 外文名称: Hangzhou 别名: 杭 行政区类别: 副省级城市 所属地区: 中国浙江 下辖地区: 8城区、3个县级市、2个县 政府驻地: 杭州市政府位于环城北路318号 电话区号: 0571 邮政区码: 310000 方言: 吴语 机场: 杭州萧山国际机场、杭州笕桥机场 火车站: 火车城站、火车东站、火车南站 车牌代码: 浙A 海拔: 平原海拔高度在20~60米 经济: 全市实现生产总值亿元 市树: 香樟 市花: 桂花 市歌: 梦想天堂 目录[隐藏]杭州概况自然环境资源状况旅游资源地理气候人文环境城市人口行政区划民族宗教教育状况科技事业天堂硅谷文化事业文化艺术环境保护历史沿革经济情况 经济总量劳动就业人民生活交通运输旅游名胜西溪西湖千岛湖京杭大运河钱塘江良渚遗址湘湖天目山富春江—新安江风景名胜区南宋遗址及御街超山杭州特产其他信息老字号杭州人物友好城市杭州之最杭州概况自然环境 资源状况 旅游资源 地理气候人文环境 城市人口 行政区划 民族宗教 教育状况 科技事业 天堂硅谷 文化事业 文化艺术 环境保护历史沿革经济情况 经济总量 劳动就业 人民生活 交通运输旅游名胜 西溪 西湖 千岛湖 京杭大运河 钱塘江 良渚遗址 湘湖 天目山 富春江—新安江风景名胜区 南宋遗址及御街 超山杭州特产其他信息 老字号 杭州人物 友好城市杭州之最 [编辑本段]杭州概况 杭州是浙江省省会,长江三角洲南翼中心城市,浙江省政治、经济、文化、科教中心。也是中国最著名的风景旅游城市之一,“上有天堂、下有苏杭”,表达了古往今来的人们对于这座美丽城市的由衷赞美。元朝时曾被意大利著名旅行家马可·波罗赞为“世界上最美丽华贵之城”。 有着2200年的悠久历史的杭州还是我国八大古都之一,江南忆,最忆是杭州! 杭州有多项旅游景点入选中国世界纪录协会世界纪录,创造了一批世界之最、中国之最![编辑本段]自然环境 资源状况 杭州有着江、河、湖、山交融的自然环境。全市丘陵山地占总面积的%,平原占%,江、河、湖、水库占8%,世界上最长的人工运河—京杭大运河和以大涌潮闻名的钱塘江穿城而过。杭州西部、中部和南部属浙西中低山丘陵,东北部属浙北平原, 江河纵横,湖泊密布,物产丰富。杭州素有“鱼米之乡”、“丝绸之府”、“人间天堂”之美誉。 杭州属亚热带季风性气候,雨量充沛。全年平均气温℃,平均相对湿度%,年降水量1139毫米,年日照时数1762小时。杭州生物种类繁多,国家一级保护动物有13种,二级保护动物有55种,二级保护植物有13种。全市平均森林覆盖率为%。矿产资源有大中型的非金属和金属矿床。临安昌化出产一种世界罕见的鸡血石,为收藏石和图章石中的珍品。旅游资源 杭州拥有两个国家级风景名胜区—西湖风景名胜区、“两江一湖”(富春江—新安江—千岛湖)风景名胜区;两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天目山、清凉峰自然雷锋塔保护区;六个国家森林公园—千岛湖、大奇山、午潮山、富春江、青山湖和瑶琳森林公园;一个国家级旅游度假区—之江国家旅游度假区;全国首个国家级湿地—西溪国家湿地公园。杭州还有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25个、国家级博物馆9个。全市拥有年接待1万人次以上的各类旅游景区、景点120余处。目前杭州正在以“三江四湖一山一河一溪三址”为重点发展观光游,以把西博会打造成世界级会展品牌为目标发展会展游,以举办2006年世界休闲博览会为契机发展休闲游,形成观光游、会展游、休闲游“三位一体”的新格局,合力打响“游在杭州”品牌。地理气候 杭州市地理坐标为东经118°21′-120°30′,北纬29°11′-30°33′。杭州位于浙江省西北部,东临杭州湾,南与绍兴、金华相接,北与湖州、嘉兴两市毗邻,西与安徽省交界。杭州地处长江三角洲南沿和钱塘江流域,地形复杂多样。杭州市西部属浙西丘陵区,主干山脉有天目山等。东部属浙北平原,地势低平,河网密布。具有典型的“江南水乡”特征。省内最大河流钱塘江由西南向东北,流经全市大部分地区。东苕溪通过临安、余杭等地汇入太湖。 杭州市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20°12′,北纬30°16′。 杭州处于亚热带季风区,四季分明,夏季气候炎热,湿润,有小火炉之称,相反,冬季寒冷,干燥。春秋两季气候宜人,是观光旅游的黄金季节。 杭州的城市原点(零公里标志)设在上城区紫薇园坐标原点。紫薇园坐标原点从1913年开始就作为杭州市的中心。城市内的建筑、道路、水系及名胜古迹,都可根据该原点标出方位和与原点的距离。[编辑本段]人文环境 城市人口 人口2009年末全市常住人口达810万人,比上年末增加万人。其中户籍人口万人,比上年末增加万人。在户籍人口中,农业人口万人,非农业人口万人。按公安部门统计的全市人口出生率为‰,人口自然增长率为‰。 城市地位及荣誉 依靠深厚的文化及历史底蕴,旅游资源;随着浙江经济的不断发展;杭州作为浙江省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其城市地位也与日攀升。浙江政府提出了要在十一五期间把杭州打造成长三角第二大中心城市的目标口号。 2001年,杭州在公安部评比的“中国最具安全感的城市”中名列第一。 2001年,杭州获得“联合国人居中心”颁发的世界人居环境改善方面的最高奖项——“联合国人居奖” 。 2002年,杭州获得“国际花园城市”的美誉。 2003年,杭州在“世界银行”公布中国的120个城市投资环境中排名第一杭州夜景。 2004年,杭州加冕由中央电视台评选的“中国十大最具经济活力城市”。 2004年,杭州在人民日报社评选的“中国十大协调发展城市”荣登榜首。 2004年至2008年,杭州市连续五次在《福布斯》“中国大陆最佳商业城市榜”中荣登榜首。 2006年,杭州被“世界休闲组织”授予“东方休闲之都”称号。 2006年,杭州被“国家旅游局”与“世界旅游组织”联合授予当年“中国最佳旅游城市”称号 。 2007年,杭州获“国际旅游联合会”颁给的“国际旅游金星奖”,成为获此殊荣的第一个也是唯一一个中国城市。 2008年,杭州在《了望东方周刊》“中国最具幸福感城市”评比中名列第一。这是自2004起,连续五年蝉联“中国最具幸福感城市”。 2010年,杭州被评选为“中国十大最奢侈城市”。 此外,杭州还得过以下荣誉称号:全国社区建设示范市,全国绿化先进城市,全国园林城市,全国城市环境综合整治优秀城市,中国人居环境奖,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全国科教兴市先进城市,全国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先进城市,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全国双拥模范城,全国无障碍设施建设示范城市。行政区划 * 面积、人口据“杭州地名网”。资料截至2009年8月24日。注:部分面积数据与《简册》有所不同。 * 杭州市总面积万平方公里,其中市辖区3068平方千米。总人口万人,其中市辖区万人。辖8个市辖区、2个县,代管3个县级市,共57个街道、110个镇、39个乡(包括1个民族乡),678个社区、65个居民区、3666个行政村;其中市辖区共有44个街道、49个镇、3个乡,597个社区、4个居民区、807个行政村。 上城区 面积平方千米,人口万人。区人民政府驻清波街道惠民路3号,邮编310002。辖6个街道:清波街道、湖滨街道、小营街道、望江街道、南星街道、紫阳街道。 下城区 面积平方千米,人口万人。区人民政府驻文晖路1号,邮编310004。辖8个街道:武林街道、天水街道、朝晖街道、潮鸣街道、长庆街道、石桥街道、东新街道、文晖街道。 江干区 面积平方千米,人口万人。区人民政府驻庆春东路1号,邮编310002。辖6个街道、4个镇:凯旋街道、采荷街道、白杨街道、下沙街道、闸弄口街道、四季青街道;笕桥镇、彭埠镇、丁桥镇、九堡镇。 拱墅区 面积平方千米,人口万人。区人民政府驻台州路1号,邮编310015。辖8个街道、2个镇:米市巷街道、湖墅街道、小河街道、和睦街道、拱宸桥街道、大关街道、上塘街道、祥符街道;半山镇、康桥镇。 西湖区 面积平方千米,人口万人。区人民政府驻浙大路1号,邮编310013。辖10个街道、2个镇:转塘街道、北山街道、西溪街道、留下街道、蒋村街道、灵隐街道、翠苑街道、文新街道、古荡街道、西湖街道;双浦镇、三墩镇。 滨江区 面积平方千米,人口万人。区人民政府驻西兴街道,邮编310051。辖3个街道:浦沿街道、西兴街道、长河街道。 萧山区 面积平方千米,人口万人。区人民政府驻北干街道金城路685号,邮编311200。辖11个街道、17个镇:城厢街道、北干街道、蜀山街道、新塘街道、靖江街道、南阳街道、河庄街道、义蓬街道、新湾街道、临江街道、前进街道;临浦镇、义桥镇、戴村镇、河上镇、楼塔镇、浦阳镇、进化镇、瓜沥镇、衙前镇、坎山镇、党山镇、党湾镇、益农镇、新街镇、宁围镇、所前镇、闻堰镇。 余杭区 面积平方千米,人口万人。区人民政府驻临平街道西大街33号,邮编311000。辖5个街道、14个镇、1个乡:临平街道、南苑街道、东湖街道、星桥街道、五常街道;乔司镇、塘栖镇、崇贤镇、余杭镇、闲林镇、仓前镇、良渚镇、瓶窑镇、鸬鸟镇、黄湖镇、百丈镇、仁和镇、运河镇、径山镇;中泰乡。 建德市 面积2321平方千米,人口万人。市人民政府驻新安江街道新安路1号,邮编311600。辖3个街道、12个镇、1个乡:洋溪街道、更楼街道、新安江街道;梅城镇、下涯镇、杨村桥镇、乾潭镇、三都镇、寿昌镇、大同镇、航头镇、李家镇、大洋镇、莲花镇、大慈岩镇;钦堂乡。 富阳市 面积平方千米,人口万人。市人民政府驻富春街道桂花西路25号,邮编311400。辖4个街道、15个镇、6个乡:富春街道、东洲街道、春江街道、鹿山街道;高桥镇、受降镇、场口镇、常安镇、万市镇、洞桥镇、胥口镇、新登镇、渌渚镇、灵桥镇、大源镇、常绿镇、龙门镇、里山镇、永昌镇;环山乡、湖源乡、上官乡、渔山乡、春建乡、新桐乡。 临安市 面积平方千米,人口万人。市人民政府驻锦城街道衣锦街398号,邮编311300。辖4个街道、15个镇、7个乡:锦城街道、玲珑街道、上甘街道、青山湖街道;横畈镇、於潜镇、藻溪镇、太阳镇、昌化镇、龙岗镇、岛石镇、湍口镇、三口镇、高虹镇、河桥镇、潜川镇、太湖源镇、清凉峰镇、大峡谷镇;板桥乡、千洪乡、横路乡、乐平乡、马啸乡、新桥乡、西天目乡。 桐庐县 面积1825平方千米,人口万人。县人民政府驻桐君街道迎春南路298号,邮编311500。辖2个街道、7个镇、4个乡(包括1个民族乡):桐君街道、旧县街道;富春江镇、横村镇、分水镇、凤川镇、百江镇、瑶琳镇、江南镇;钟山乡、新合乡、合村乡、莪山畲族自治乡。 淳安县 面积4427平方千米,人口万人。县人民政府驻千岛湖镇新安北路18号,邮编311700。辖12个镇、18个乡:千岛湖镇、临岐镇、威坪镇、姜家镇、汾口镇、大墅镇、唐村镇、梓桐镇、中洲镇、文昌镇、石林镇、枫树岭镇;屏门乡、浪川乡、安阳乡、王阜乡、郭村乡、里商乡、金峰乡、瑶山乡、光昌乡、宋村乡、鸠坑乡、严家乡、白马乡、左口乡、汪宅乡、富文乡、界首乡、横沿乡。民族宗教 杭州是汉族聚居、少数民族散杂居的地区。1982年全国第三次人口普查时,全市有汉、畲、回、满、蒙古、壮、苗、朝鲜、侗、土家、布依、高山、傣、瑶、彝、佤、水、维吾尔、白、达斡尔、藏、黎、塔塔尔、僳僳、纳西、锡伯、俄罗斯、等27个民族,总人口万人。除汉族以外的26个少数民族人口13,383人,占全市总人口的。杭州各少数民族一般讲汉语,用汉名、服饰、生活习惯等亦与汉族大致相同。 杭州有道教、佛教、伊斯兰教、天主教和基督教五个宗教,除道教外,其他各教均系国际性宗教。 - 基督教——约18万人,其中萧山区占一半以上,老市区3万人,39处堂点:崇一堂,思澄堂,天水堂,鼓楼堂,城北堂,笕桥堂 ,杭州崇一堂是全球最大的华人教堂。 - 佛教——灵隐寺,净慈寺,上天竺法喜讲寺,中天竺法净禅寺,下天竺法镜讲寺,韬光寺(灵隐山半山巢枸坞) - 道教——抱朴道院 - 伊斯兰教——4000人,凤凰寺等 - 天主教——2000多人,天主教堂11所:圣母无原罪大堂 杭州市人民政府宗教事务所处于1952年10月成立后,贯彻执行我国政府制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在宗教界开展反帝国爱国运动;近行社会主义教育;保障正常宗教活动,打击违法犯罪活动;帮助各爱国宗教团体办好宗教事业,落实好政府对宗教的各项具体政策;积极引导宗教不情之请付义社会相适应。近年来,杭州市宗教界爱国人士在抗灾救灾、支持少数民族贫困地区办教育及捐款资助伤残人等各项社会公益事业中成绩斐然,为杭州的两个文明建设作出了贡献。教育状况 关于杭州教育事业规模 市属高校6所【杭州师范大学、浙大城市学院、杭州职业技术学院、杭州科技职业技术学院(杭州电大)、杭州万向职业技术学院、浙江育英职业技术学院】,在校学生万人(其中研究生1329名),教职员工5258名。 全市中小学共有807所【其中小学417所,初中(含九年一贯制)252所,普通高中(含完全中学)75所,中等职业学校(含职高、中专、技校)63所】,学生91万人(其中小学万人,初中万人,普通高中万人,中等职业学校万人);中小学教职工64082人。特殊教育学校10所,在校学生2533人,教职工375人。幼儿园972所,在园幼儿万人,教职工22970人。 全市共有专修学院14所,社区学院13所,社区学校165所,乡镇成人文化技术学杭州校192所,民办培训学校(教育机构)258所。 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共24所,其中普通高中14所,在校学生21852人,教职工2258人;中等职业学校8所,在校学生15249人,教职工1138人;聋人学校1所,在校学生342人,教职工90人;工读学校1所,在校学生270人,教职工47人。 关于教师队伍建设 全市共有教职工92685名,其中市属高校5258名(其中副高以上1062名),中小学64082名(其中小学专任教师25242名,初中专任教师17317名,普通高中专任教师8751名,中等职业学校专任教师4973名),特殊学校375名,幼儿园22970名。幼儿园、小学、初中教师具有高一层次学历比例分别达到、、76%,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中“双师型”教师比例达到。全市拥有178位在职省特级教师,占全省在职特级教师总数近1/3。首次开展“感动杭城十大教师”评选活动。全市义务教育阶段42457名公办教师实施了绩效工资,对18783名退休教师实施了统一的生活补贴。2007年至2009年,共解决教育系统突出贡献人才住房116套,落实中小学教师经济适用专项用房951套。启动第二轮中小学(幼儿园)名师培养工程,选拔名师培养人选110名,学科带头人培养人选440名。 一类重高: 杭州外国语学校 杭州高级中学 杭州市第二中学 杭州学军中学 浙江萧山中学 杭州市萧山区第二中学 杭州市萧山区第三中学 杭州第十四中学 杭州第四中学 浙江大学附属中学 杭州师范大学附属高级中学 杭州市长河高级中学 杭州市萧山区第五中学 杭州余杭高级中学 杭州余杭第二高级中学 二类重高: 杭州第七中学 杭州西湖高级中学 杭州第十一中学 杭州第九中学 杭四中分校 杭州市萧山区第八中学 杭州市萧山区第九中学 杭州市塘栖中学 三类重高: 杭州第十中学 杭州源清中学 杭二中分校 杭州绿城育华学校 杭州夏衍中学 杭州长征中学 杭州市萧山区第六中学 杭州市瓶窑中学 优质大学: 浙江大学(211,985) 中国美术学院 浙江工业大学(通过211预审) 浙江师范大学(杭州幼儿师范学院) 杭州师范大学 杭州电子科技大学 浙江理工大学 浙江农林大学 浙江中医药大学 浙江工商大学 树人大学 中国计量学院 浙江外国语学院 浙江科技学院 浙江警察学院 浙江财经学院 浙江传媒学院 浙江海洋学院萧山科技学院 独立学院: 浙江大学城市学院 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 杭州电子科技大学信息工程学院 浙江理工大学科技与艺术学院 浙江林学院天目学院 浙江中医药大学滨江学院 杭州师范大学钱江学院 浙江工商大学杭州商学院 中国计量学院现代科技学院 浙江财经学院东方学院 高等专科学校和职业学院: 浙江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浙江水利水电高等专科学校 浙江电力职业技术学院 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浙江工商职业技术学院 浙江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浙江建设职业技术学院 浙江艺术职业技术学院 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 浙江商业职业技术学院 浙江经济职业技术学院 浙江旅游职业学院 浙江警官职业学院 浙江金融职业学院 杭州职业技术学院 浙江万向职业学院科技事业 2009年全市专利申请量达26075件,专利授权量15507件,分别比上年增长%和%。2009年新增国家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302家,累计达到1236家;累计培育认定研发中心521家,其中省级182家;企业技术中心454家,其中国家级14家,省级132家。年内新增12个中国驰名商标,累计已达78个。天堂硅谷 杭州是国家信息化试点城市、电子商务试点城市、电子政务试点城市、数字电视试点城市和国家软件产业化基地、集成电路设计产业化基地。近年来,杭州致力于打造“天堂硅谷”,以信息和新型医药、环保、新材料为主导的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势头良好,已成为杭州的一大特色和优势。通讯、软件、集成电路、数字电视、动漫、网络游戏等六条“产业链”正在做大做强,有12家企业进入全国“百强软件企业”行列,15家企业进入国家重点软件企业行列,14家IT企业在境内外上市。中国国际动漫节在杭州安家落户,并陆续出台了一系列重大举措打造“动漫之都”。杭州还有先进的IP宽带网,2006年底将在全省范围内全面开通数字电视,率先实现“模转数”。文化事业 不完全统计,全市有公共图书馆13个,总藏量903万册,文化馆14个,博物(纪念)馆51个,剧场16个,群艺馆3 个,音乐厅2个,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25处(群)。新增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基地2个,5家画廊被命名为“中国诚信画廊”,5个广场被命名为“全国特色文化广场”。 著名博物馆: - 中国茶叶博物馆 - 中国丝绸博物馆 - 中国印学博物馆(西泠印社) - 中国刀剪剑博物馆 - 中国水利博物馆 - 中国伞博物馆 - 中国扇博物馆 - 中国中药博物馆 (胡庆余堂) - 中国西药博物馆(民生药业陈列馆) - 中国京杭大运河博物馆 - 中国湿地博物馆 - 中国钱币博物馆 - 中国动漫博物馆 - 中国民营企业博物馆 - 中国围垦博物馆 - 中国江南水乡博物馆 - 中国围棋博物馆 - 杭州古城墙陈列馆 - 杭州碑林(杭州孔庙) - 浙江博物馆 - 南宋官窑博物馆 - 黄宾虹纪念馆 - 章太炎纪念馆 - 苏东坡纪念馆 - 潘天寿纪念馆 - 西湖博物馆 - 西湖博览会博物馆 - 杭州历史博物馆 - 浙江省自然博物馆 - 都锦生织锦博物馆 - 杭州南宋钱币博物馆 - 西湖综合保护工程陈列馆 - 浙江朱炳仁铜雕艺术博物馆 - 大韩民国临时政府杭州旧址纪念馆 - 苏白二公祠文化艺术 2009年全市获国家级、省级文艺、广播影视、动漫类奖131项。年末有各类专业艺术表演团体20个,公共图书馆16个,文化馆13个,博物馆、纪念馆62个,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24处(群)。全市有线电视用户万户,其中数字电视万户。电视、广播综合覆盖率分别达到%和%。广播电视“村村通”实现全覆盖。成功举办第五届中国国际动漫节、第十一届西湖博览会等重大文化活动。蚕桑丝织技艺、西泠印社“篆刻”列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 广播电视 至2006年末,杭州拥有电视台2座22套节目,广播电台9座18套节目,全市电视覆盖率和广播覆盖率分别达%和%。全市有线电视入户数达万户,增长%。其中数字电视在全国率先实现整体转换覆盖百万用户的目标。有线电视“村村通”工程继续推进,全市有3543个行政村和13980个自然村开通有线电视,有线电视覆盖率达%。 新闻出版 2006年,全市共出版报纸亿份、杂志亿册、图书亿册。著名的有《都市快报》、《今日早报》、《钱江晚报》、《杭州日报》等。 黄龙体育中心 体育运动 2009年,杭州籍运动会员获第十一届全运会5金12银15铜。成功举办第十七届市运会、冲浪中国高峰论坛、国际冲浪嘉年华活动、世界汽车飘移大赛杭州站比赛、汽车“王中王”争霸赛等有影响力的大型赛事。群众体育活动深入开展。完成新建各类体育健身场所2088个。组织举办了市冬泳表演赛、传统武术锦标赛、市桥牌联赛、羽毛球俱乐部联赛、全国门球邀请赛、全国桥牌邀请赛等活动。 杭州拥有中超的杭州绿城,CBA的浙江广厦和浙江金牛,乒超的浙商银行,以及浙江开元女排和浙江利群男排等球队,陈经纶体校以及各支俱乐部等也为国家输送了如罗雪娟、吴鹏等许多优秀运动员。 同时,杭州也在通过各种方式积极推动全民体育的发展。不仅有许多体育场馆供市民免费活动,还会经常性地举办各种体育赛事或全民活动,如女足世界杯、2011年亚洲杯预选赛等等。 杭州不仅拥有黄龙体育中心这座设施一流、可以举办国际赛事的大型体育场,还有杭州市体育中心、杭州体育馆等,以及准备建设拥有八万人体育场的奥体中心。环境保护 继续实施“蓝天、碧水、绿色和清静”工程,不断加大环境保护和污染治理力度,整体生态环境继续改善。2006年,全市用于环保的资金投入达65亿元,相当于杭州市生产总值的%。二氧化硫排放达标率、工业废水综合排放达标率分别达到%和%。主要水系监测断面水质三类以上比例达%。市区空气质量优良天数为299天,优良比例达%。市区全年扩绿地面积468公顷。至年末,市区人均园林绿地面积达平方米,人均公共绿地面积平方米,分别比上年末增长%、%。市民的生活环境得到改善。[编辑本段]历史沿革 (1)从“余杭”到“钱唐” 杭州在周朝以前,属“扬州之域”。传说在夏禹治水时,全国分为九州,长江以南的广阔地域均泛称扬州。公元前21世纪,夏禹南巡,大会诸侯于会稽山(今浙江绍兴),曾乘舟航行经过这里,并舍其余杭(“杭”是方舟)于此,故名“余杭”。一说,禹至此造舟以渡,越人称此地为“禹杭”,其后,口语相传,讹“禹”为“余”,乃名“余杭”。 春秋时,吴越两国争霸,杭州先属越,后属吴,越灭吴后,复属越。战国时,楚灭越国,杭州又归入楚。 秦统一六国后,在灵隐山麓设县治,称钱唐,属会稽郡。《史记·秦始皇本纪》中记载:“三十七年十月癸丑,始皇出游……过丹阳,至钱唐,临浙江,水波恶……。”这是史籍最早记载“钱唐”之名。现在的市区,当时还是随江潮出没的海滩,西湖尚未形成。 西汉承秦制,杭州仍称钱唐。新莽时一度改钱唐为泉亭县;到了东汉,复置钱唐县,属吴郡。这时杭州农田水利兴修初具规模,并从宝石山至万松岭修筑了第一条海塘,西湖开始与海隔断,成为内湖。 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杭州为吴国的吴兴郡,属扬州。因外族相继入侵,晋室南迁,促进了江南和钱塘江两岸经济文化的发展。这时,西湖已有“明圣湖”、“金牛湖”之称。东晋咸和元年(326年),印度佛教徒慧理在飞来峰下建了灵隐寺,这不仅是西湖最古的丛林建筑,也是江南最古老的名刹。随后有方士许迈及葛洪等人在武林山下、韬光、宝石山一带进行写书、炼丹等活动,传播宗教,西湖名山胜水也渐次开拓。梁武帝太清三年(549年),升钱唐县为临江郡。陈后主祯明元年(587年),又置钱唐郡,辖钱唐、于潜、富阳、新城四县,属吴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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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大学法律专业几年毕业论文

法学硕士读两年,法律硕士读三年。。。

你好 自考论文报考,是需要答辩的,报考毕业论文一般大部分学校要求是通过所有课程,也有学校规定通过多少课程就可以报考的,具体按照学校的要求报考,咨询学校或是学校网站查询。

厦门大学的法律专业(本科段) 自考2010年下半年实践环节考核时间安排 课程及实践性环节 毕业论文(设计)答辩 报名时间 2010年6月21日-25日 实践考核时间 2010年9月25日-26日

大专毕业起码要工作五年以上才可以去考厦门的硕士,如果想考厦大的本科只有两种办法,一种是去读厦大的成年教育,一种是回去高考。

关于股权众筹之法律规制论文范文

2014年12月18日:《股权众筹融资管理办法(试行)》平台定义】股权众筹平台是指通过互联网平台(互联网网站或其他类似电子媒介)为股权众筹投融资双方提供信息发布、需求对接、协助资金划转等相关服务的中介机构。【备案登记】股权众筹平台应当在证券业协会备案登记,并申请成为证券业协会会员。证券业协会为股权众筹平台办理备案登记不构成对股权众筹平台内控水平、持续合规情况的认可,不作为对客户资金安全的保证。2013年6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是为了规范证券投资基金活动,保护投资人及相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证券投资基金和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而制定的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是2002年10月28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5次会议通过,自2004年6月1日起施行。现行版本为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修正。2013年3月15日:《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2010年5月7日:《国务院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2008年1月21日:《关于证券投资基金宣传推介材料监管事项补充规定》法律风险是我们在进行众筹投资时较大风险之一,举个例子:之前深圳房产众筹十分火爆,被政府直接颁布法律条例进行了制止,给平台和投资者带来了不小的麻烦。因此我们在投资之前,一定要事先了解一下该行业涉及的法律风险,这关乎我们的投资收益。

法律分析:众筹是一种全新的经济运作形态,要求从项目的启动、市场定位等各个环节都保证公开透明。非法集资一般来说是指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或经无审批权限的部门批准或有审批权限的部门越权批准的集资方式,集资者不具备集资的主体资格,承诺会在一定期限内对出资人还本付息,且面向的对象是社会公众而非特定少数人。非法集资主要涉及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和集资罪;2、众筹与非法集资存在四个明显差别。一是投资人的参与度不同。二是两者目的不同。众筹对发起人而言不仅追求资金,还有口碑等,而非法集资主要是为了解决资金短缺问题。三是风险不同。众筹是一种风险分担,资金风险压力较小。非法集资的风险较大。四是运作方式不同。众筹强调公开透明,而非法集资在运营过程中十分缺少信息公开;3、虽然众筹和非法集资存在许多明显的区别,但在实务中二者的界限还是经常容易模糊。因此,众筹时应注意避免陷入非法集资的法律风险中。要注意三点:一是不面向陌生人集资。二是进行股权众筹时发起人人数不要超过200人,避免触碰法律底线。三是不承诺回报。

法律依据:《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规定的“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

1、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500万元以上的;

2、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对象100人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对象500人以上的;

3、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给存款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50万元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给存款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250万元以上的;

4、造成特别恶劣社会影响或者其他特别严重后果的。

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的数额,以行为人所吸收的资金全额计算。案发前后已归还的数额,可以作为量刑情节酌情考虑。

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主要用于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能够及时清退所吸收资金,可以免予刑事处罚;情节显著轻微的,不作为犯罪处理。

股权 转让合同 的生效是指对合同各方当事人产生法律约束力的问题。下面是我为大家整理的股权转让 协议书 ,仅供参考,更多股权转让协议书点击“ 股份转让 ”查看。

股权转让协议书范本合同1

转让方(甲方):党#####

受让方(乙方):易#####

原公司股东:罗#####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甲方持有的岳阳#####宾馆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给乙方持有的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信守。

1. 转让方(甲方)转让给受让方(乙方)岳阳#####宾馆有限公司有限公司的50%股权,受让方同意接受,原公司股东同意该转让事项。

2. 股权转让价格为人民币八十万元。转让款在本协议签订的第二天以现金方式一次性支付。

3. 本协议生效且乙方按照本协议约定支付股权转让对价后即可获得股东身份。

4. 乙方按照本协议约定支付股权转让对价后立即依法办理公司股东、股权、章程修改等相关变更登记手续,甲方应给与积极协助或配合,变更登记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5. 受让方受让上述股权后,由新股东对原公司成立时订立的章程、协议等有关文件进行相应修改和完善,并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6. 甲方及原公司股东应保证股权转让前公司的债权债务已了结。如未了结的,或因转让前的事由使公司产生债务或 其它 纠纷的,转让人及原公司股东承担相应的连带责任,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7. 股权转让后,受让方按其在公司股权比例享受股东权益并承担股东义务;转让方的股东身份及股东权益丧失。

8. 本协议自三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协议签订后,如甲方或乙方违约,需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八万元。

9. 在履行本协议书中,如发生争议,应尽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本协议签署地法院提起诉讼。

10. 本协议正本一式五份,立约人各执一份,公司存档一份,报工商机关备案登记一份。

转让方:

受让方:

原公司股东:

协议签订时间:__年12月27日

协议签订地点:岳阳市岳阳楼区

股权转让协议书范本合同2

甲方:(出让人)____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龄: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让人)____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龄: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于_____________________市签署

鉴于:

1.甲方系________有限公司的股东,出资额为________万元,占公司总股本的________%(下称“合同股份”);

2.乙方愿受让有述股份;

经友好协商,双方立约如下:

一、合同股份的转让及价格

甲方同意将合同股份转让给乙方。乙方以现金受让合同股份。经双方协商,合同股份定价为__________元/股,股份收购总价款为____________元。

二、付款期限

在本合同签署之日起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之前,乙方向甲方一次性支付股份转让款。

三、交割期

双方确定,本合同自签署后之日起______日内为交割期。在交割日内,双方依据本合同及有关法规的规定办理合同股份过户手续。

四、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并经_________有限公司股东会通过后生效。

五、税费

合同股份转让中所涉及的各种税项由双方依照有关法律承担。

六、甲方的陈述与保证

1.不存在限制合同股份转移的任何判决、裁决。

2.甲方向乙方提供的一切资料、文件及所作出的一切声明及保证都是完全真实、完整、准确的,没有任何虚假成份。

3.甲方保证认真履行本合同规定的其他义务。

七、乙方的陈述与保证

1.乙方保证履行本合同规定的应当由乙方履行的其他义务。

2.乙方保证完整、准确、及时地向甲方以及相关机构提供其主体资格、业务范围以及其他为核实公司受让合同股份资格条件的证明资料。

八、违约责任

一方违约,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应当向守约方支付合同总价款_______%的违约金。

九、争议的解决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提交__________________公司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依法裁决。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股权转让协议书范本合同3

甲方:____ 身份证号:____ 居住地址:____

乙方:____ 注册地址:____ 法定代表人:____

____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在深圳市成立,注册资本为人民币____元,其中,甲方持有公司股份____股,占____股份。

公司股权结构如下表所示:

甲方愿意将其中____股转让给乙方,乙方愿意受让。现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 》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经协商一致,就转让股份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股份转让的价格及转让款的支付期限和方式:

1、甲方将其所持公司____股,以每股____元的价格,共计人民币____元的价格转让给乙方。

2、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乙方应按前款规定的币种和金额向甲方指定的`的账户。

3、因股权转让所产生的所有税费,由交易双方按有关法律法规各自承担。

二、甲方保证对其拟转让给乙方的股份拥有完全处分权,保证该股份没有设定质押,保证股份未被查封,并免遭第三人追索,否则甲方应当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三、有关公司盈亏(含债权债务)的分担:

1、本协议书生效后,乙方按受让股份的比例分享公司的利润,分担相应的风险及亏损。 2、如因甲方在签订本协议书时,未如实告知乙方有关公司在股份转让前所负债务,致使乙方在成为公司的股东后遭受损失的,乙方有权向甲方追偿。

四、违约责任:

1、本协议书一经生效,双方必须自觉履行,任何一方未按协议书的规定全面履行义务,应当依照法律和本协议书的规定承担责任。

2、如乙方不能按期支付股份转让款,每逾期一天,应向甲方支付逾期部分转让款的万分之一的违约金。如因乙方违约给甲方造成损失,乙方支付的违约金金额低于实际损失的,乙方必须另予以补偿。

3、如由于甲方的原因,致使乙方不能如期办理变更登记,或者严重影响乙方实现订立本协议书的目的,甲方应按照乙方已经支付的转让款每日万分之一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如因甲方违约给乙方造成损失,甲方支付的违约金金额低于实际损失的,甲方必须另予以补偿;

4、如乙方未按本协议第一条规定,在规定时间内配合甲方解除共管手续,每逾期解除一天,则乙方按转让款金额每日万分之一支付赔偿金。

五、协议书的变更或解除: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协议书。经协商变更或解除本协议书的,双方应另签订变更或解除协议书。

六、有关费用的负担:

在本次股份转让过程中发生的有关费用(如鉴证或公证、评估或审计、工商变更登记等费用),由甲方承担。

七、争议解决方式:

因本协议产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应由各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由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贸仲委”)按照申请仲裁时适用的贸仲委仲裁规则裁决。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均有约束力。

八、生效条件:

本协议书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双方应于协议书生效后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九、本协议书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公司留存一份,其余报有关部门,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转让方:____________ 受让方: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股权转让协议书范本合同4

股权认购协议书

甲方:

乙方:身份证号码:

鉴于:

1、甲方是依法成立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企业法人,注册资本30万元。

2、根据甲方相关股东会决议,决定众筹20万元作为的运营及品牌推广资金,甲方出让20%股权,平均分成24股,万元/股,1股起购,每人限购5股。

3、乙方已对甲方进行了考察和了解,自愿按照本协议规定条款和条件认购众筹股本,本次认购的股本为股,金额为元。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就乙方认购甲方众筹股权事宜达成一致,特制定本协议,以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认购及众筹目的

甲、乙双方同意以发挥各自的优势资源为基础,建立全方位、多功能长期合作关系,保证双方在长期合作中共同发展,利益共享。

第二条认购众筹股份的其它事项

1、甲方公司的资产,任何众筹股东不得请求分割,不得私自转移,挪用或侵占公司财产,否则违约方承担全部责任。

2、甲方公司独立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

3、由于乙方个人行为造成公司损失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三条甲、乙双方同意,在甲方收到乙方汇入的股份认购款项后向乙方出具认购股份资金 收据 ,并提供价值 元酒划算提货单。

第四条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应依法、合规经营;

2、甲方负责日常经营管理工作,就相关事项作出决策等;

3、甲方应保证乙方汇入的认购股份资金的用途,不得挪作他用;

4、甲方有义务在其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为乙方投资实现

利益最大化。

第五条乙方的权利义务

1、听取和审查关于公司工作情况的 报告 ;

2、当本协议约定的条件发生变化时,有权获得通知并发表意见;

3、除享有相应股权的分红权外,不享有公司的表决权等其他任何股东权利,但如若项目失败,参与众筹股东可以全额退股,发起股东以等价红酒支付。

4.不参与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等,不得以任何理由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秩序,但可以每季度在约定时间里检查经营账目,如发现不实账目可按原价退还股份,发起股东必须以现金支付。

5、乙方应当以自有货币资金入股,并按规定一次性交清,不得以借贷资金入股,不得以实物资产、债券、有价值证券等形式入股,并保证其投资金额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6、乙方应及时足额缴纳其所认购股份应缴纳的款项,并将货币资金汇至甲方指定的账户中。

第六条股份转让及退股

1、乙方股权封闭期为2年(即2年期间不得要求退股),该期间内可以参与分红,但不必承担亏损;2年封闭期满,可选择继续保有股权或原价退还股金。

2、乙方如需退股,可由其他内部股东或甲方受让,转让给其他第三人时,应征得甲方同意。

3、符合第五条第3、4款情况。

第七条股权分红

1、公司盈利后,以所获得利润及基数,按乙方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获取分红。

2、公司以12个月为一年,每年分红一次。

第八条违约责任

乙方如有违反本协议其他约定的,则视作乙方单方终止本协议,甲方有权书面决定取消乙方的股东资格,乙方所出投资金额的__%将作为违约金赔偿给甲方。

第九条争议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在本协议履行中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其他约定

1、对本协议及其补充协议所作的任何修改、变更,须经双方共同在书面协议上签字方能生效。

2、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商议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为本协议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协议签订之前,所协商的任何协议内容与本协议内容有冲突的,以本协议所规定的内容为准。

4、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签字):

代表人: 住址: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年月日 年月日

股权转让协议书范本合同5

甲方(出让方):

乙方(受让方):

根据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甲方同意将____的企业股份及资质转让给乙方,特订如下协议:

1、双方约定的转让款:____元整。

2、员工相关事宜(员工清单见合同附件1):

甲方原公司员工包括但不限于工程师、建造师、五大员(安全员、施工员、质检员、材料员、资料员)及技术员等相关人员的聘用及其相应证书管理和使用,截止____年____月___日,在期满后无条件退还,(办理完上述人员劳动关系变更手续之后,甲方无条件退还给乙方,注:在非乙方原因导致不能办理劳动关系变更手续的情况下,甲方仍负有退还上述保证金的义务)。

3、未完工程事宜(未完工程清单见合同附件2):

公司转让后,未完工程,双方约定按:____________。

①由受让方全权接收,具体结算见双方签定的工程情况交接清单。接收条款见补充协议。

②由出让方继续履行完工程合约,对工程质量负责,工程款到达原公司帐户后,受让方不得无故拖扣款项。须在到帐三天内支付给工程责任人。

4、甲方须保证:

①被转让的股权及相应资产的拥有权。转让前,在该股权上未设定有如质押、抵押等各种他项权利;乙方受让该股权后,该股权不会被任何人主张权利或要求用该股权协助执行。并保证工商、税务、其他管理部门等不存在不合法律法规事宜。

②甲方须及时签署应由其签署并提供的与该股权转让相关的所有上报审批及相关文件。

③甲方有完全合法的权利签署和有能力履行本协议。并承诺配合乙方办理转让,对外公示等相关事宜。

5、关于收购基础及收购款项的支付约定:

①该 意向书 签订二两日内,乙方支付甲方总收购款的____%做为收购的定金。在定金到位三天内,甲方应将原公司所有原始资料,报表,经营历史资料等交接给乙方,并协助乙方办好股份转让手续。

②所有工商转让资料递交工商部门时乙方必须支付收购款付至50%。乙方应在营业执照变更好三天内,去相关的税务部门进行税务变更,出让方应全力配合,并承担公司转让前的所有税务及工商不合规等整改补交费用。

③在工商变更同时,出让方应协助受让方办理原公司施工资质各项变更事宜,能顺利变更各项营运所需的执照,资证证书,是本次收购的前提,出让方在意向签订时对以上事项进行承诺。

④税赋承担:因本次股权转让所涉及的相关税费,均由各方承担各自税赋。

6、关于违约责任:

如甲方无故不履行收购协议的,应视为违约,意向协议及相关补充中甲方所承诺,

却未履行,而导致收购无法完成的。应视为违约,乙方可要求退回定金并赔偿违约金_______。

如乙方在意向书签订后没有按规定支付定金的,视为违约,需赔付违约金____。

在支付定金后,没有按双方约定的进度支付收购款的,视为违约,甲方有权没收定金,并可追究违约责任,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____。

其他双方约定的违约责任:________

7、公司转让后至20____年____月____日止,甲方及其股东须保证乙方对受让公司在合乎法律法规的规定下能够正常从事经营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公司的相应资质等。

8、转让相关具体事宜,甲乙双方另行以补充协议的方式约定。

9、本协议壹式贰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

乙方:________

代表:

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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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对众筹出台了以下法律法规:

2014年12月18日:《股权众筹融资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

【平台定义】股权众筹平台是指通过互联网平台(互联网网站或其他类似电子媒介)为股权众筹投融资双方提供信息发布、需求对接、协助资金划转等相关服务的中介机构。

【备案登记】股权众筹平台应当在证券业协会备案登记,并申请成为证券业协会会员。

证券业协会为股权众筹平台办理备案登记不构成对股权众筹平台内控水平、持续合规情况的认可,不作为对客户资金安全的保证。

2013年6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是为了规范证券投资基金活动,保护投资人及相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证券投资基金和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而制定的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是2002年10月28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5次会议通过,自2004年6月1日起施行。现行版本为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修正。

2013年3月15日:《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

2010年5月7日:《国务院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

2008年1月21日:《关于证券投资基金宣传推介材料监管事项补充规定》.

扩展资料:

国家对众筹的政策:

1、京沪“互联网+”行动意见涵盖股权众筹;

2、暂停股权众筹企业注册引发巨震;

3.众筹纳入“十三五”规划纲要:

4.股权众筹信息披露规范初步成型;

5.多地叫停房地产众筹;

6.《“十三五”国家科技创新规划》定性众筹;

7、网络借贷与股权众筹业务被政策隔离:《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出炉;

8.捐助型众筹模式受认可;

9.股权众筹整治大幕开启;

10.互联网非公开股权融资限制准入;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众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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