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实话 很多都是这个现象!只不过一稿的换成多稿了!就是那种换汤不换药的!!我做这行时间也不短了,这都是我做这么久以来的总结。
先说一稿多登,一篇论文在多个期刊刊登,显然对出版商不利,对写论文的人(我们称为“文人”吧)是有利的,有句话说得好,这事没有对错,只有利弊。不过,本人认为一稿多登是不合理的,虽然这样想是偏袒出版商的。我们主要不是讨论一稿多登,而是一稿多投,所以,接下来我们就从一稿多投说起,先假设一稿多登是不合理的。一稿多投是指,一个稿件投给多个期刊,但是录用与否在于出版商。我认为一稿多投是合理的。理想的情况是这样,首先,“文人”一稿多投到不同期刊,然后,期刊审核,有的接收,有的拒绝,最后,“文人”选择自己想投的期刊。这是非常合理的方式啊!下面我们分析几个“大家”认为一稿多投不合理的原因:1.版权问题。显然这不涉及版权问题,我只是说一稿多投,不是一稿多登,版权问题是不涉及的。2.诚信问题。如果“文人”和出版商协商好,不能一稿多投,那么“文人”私下还一稿多投,那肯定是不诚信。但我们现在讨论的是一稿多投合理不合理,而不是在协商好禁止一稿多投的情况下再违反的合理性。就是说,这种约定禁止一稿多投合不合理。3. 自我抄袭。我觉得这个迷惑性很强。问题是,一稿多投和自我抄袭是两码事。现在假设有两种情况:A.禁止一稿多投情况下自我抄袭B.允许一稿多投情况下自我抄袭结果是,我管你允许不允许一稿多投,和我自我抄袭没有关系。你禁止我一稿多投,我还是可以改改,英文改中文或者内容稍改一下作为不同的稿件投,你允许我一稿多投,我改改投还是不诚信不合理的,况且你允许我一稿多投了,我还改什么。反正最后只能一家刊登。自我抄袭是为了刊登在不同期刊,不是为了多投。投稿与登稿是两件不同的事。4.浪费审稿人时间。我觉得这是最不合理的原因。难道不能浪费审稿人的时间就能浪费“文人”的时间了?这是多么不公平和霸权主义的想法!竟然有些“文人”也这么认为,我觉得就像热锅里的青蛙,这样的人已经被制度化了。我投一个稿,审稿有半年之久,我得等你说了要或者不要,我才允许投了一个期刊,我的时间不是浪费了吗?而且,举几个类似的例子,你申请美国高校不是允许你都几十个都没问题,最后你从接收你的学校里挑;还有,找工作不也是吗,海投简历,我再从给offer的公司里选;买衣服不也是吗,你可以随便挑,随便试,觉得合适再买,不合适不买,难道我能说,不买别试?!----------总之,为什么在“文人”圈子里,这么强调民主与自由的圈子里,竟然是最不平等,最专权独裁的圈子!
“近来想投一篇文章,可是看了很多期刊,都声明严禁一稿多投。我觉得这种约定完全是对作者的限制,耽误了作者的时间。所以我很纳闷为什么不能一稿多投呢?我同时投稿给两个期刊,谁先录了,我就在谁上面发表。假如两个期刊都同时录取了的话,我给哪个期刊发审稿费,该期刊才会录用啊。这样就不会出现一稿重复发表的问题。”相信大家都有过类似的想法或者做法,这样做看似很巧妙,事实是这样吗?今天来说一下“一稿多投”行为的危害 :什么是一稿多投?比较规范的定义是:“一稿多投是指同一作者或同一研究群体不同作者, 在期刊编辑和审稿人不知情的情况下, 试图或已经在两种或多种期刊同时或相继发表内容相同或相近的论文, 国际上也称该种现象为重复发表(repetitive publication), 多余发表(redundant publication)或自我剽窃(self-plagiarism)。”简单来讲,一稿多投有两层含义:一是同一篇文章在两个或者多个刊物刊登;二是同一篇文章向两个或者多个期刊投稿。“一稿多登”,是绝对禁止的。这是科学界严厉指责的行为, 因为其:不必要地浪费了期刊版面及编辑和审稿人的时间;对相关期刊的声誉造成不良影响;搅乱了依据科学成果的发表所建立的学术奖赏机制。另外我国的法律也是明确禁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三十一条有明确的规定:“图书出版者对著作权人交付出版的作品,按照合同约定享有的专有出版权受法律保护,他人不得出版该作品”。接下来具体说一下“一稿多投”的问题。在文章送审的时候,每个杂志社都有一个投稿须知,其中有一条非常清楚:请勿一稿多投。在双方约定之后,作者继续把文章投稿至另外的编辑部,很明显这是作者首先违约。外国杂志社间都有一个联盟,如果发现作者一稿多投,所有的杂志基本都会作者挂上黑名单!这就意味着以后你就别想在这个期刊上面发文章了。国外对一稿多投处理较严重,一般来说被发现之后,该期刊所在的数据库以后你也不必投稿了。当然有的人耍小聪明,跨库一稿多投,被发现后,两个数据库都会把它列为黑名单。国内杂志社之间目前还没有形成如国外那样规范的联盟,但是小联盟是存在的。你可能不知道,很多社是兄弟社。很多社里的社长之间,主编之间,责编之见,小编辑之间存在着或深或浅的关系,或者他们本身就是朋友、同学、老乡之类的关系。他们私下里有沟通、交谈、交流,一旦你被某个编辑发现一稿多投,你不仅仅只上了这个期刊的黑名单,其实你已经上了所有与这个社有接触的兄弟社的黑名单。另外,国内的检测系统都是有记录功能的,你的文章每检查一次都会被记录,等你第二次、第三次投稿检测的时候,编辑是会看到的,很明显就知道是一稿多投。所以,为了您自己的学术未来,还是不要自作聪明的好,可能你们从来就没有想到过影响面会这么广,会这么严重。中州期刊联盟,专注学术发表。
这个算一稿多投!不过正式发表应该会向你收取版面费用的!你给一家别交就是拉!
在IEEE的官方页面上对一稿多投的定义很简单,文章需要是未曾发表,同时也未在审稿状态中。
其实所有作者都知道同一稿子不能发表在多个期刊上的,从婚姻角度上说就是犯了重婚罪了。而且那样很容易就能被检索出来,后果很严重,所以真正去这么做的人是极少数的。但是对于一稿多投的畏惧感却少了很多,因为如果投的两个甚至几个期刊隔的很远,编辑跟审稿人又不相同,给发觉的可能性是比较小的。再说了,文章不是还没有发表出来嘛。如果只有一个期刊录用的话,那就没有任何一稿多发的风险了。在那种需要论文毕业或者评职称的时候,作者往往会受到现实压力而主动选择一稿多投。或者是首先投的期刊审稿时间太长或者失去联系的时候,作者也会被迫的选择投稿到其他的期刊。
对于一稿多投的界定正常情况下是没有用处的,因为极少情况下才会同时看到投到不同期刊上的相同稿件,所以要抑制一稿多投,更多的还是需要道德上的自我约束。
一稿多投是影响很不好的学术道德问题。
IEEE官网上也说得很简要 [1]:
主要就是浪费了编辑跟审稿人的时间。而一旦被多个期刊同时发表出来,会让人在引用文章的时候很困惑。
一稿多投一旦被发现,除了文章肯定被拒之外,一些期刊还会通知相关的单位。最后怎么处理,每个单位可能不同,但是总会影响作者的诚信度,妨碍以后的文章发表。作者们还是不要抱着侥幸的心理去越界,要是有发表文章期限上的压力的话,还是要早做打算,早点投稿或者多花时间润色文章,提高文章的被录用率为好。
首先来回答一下你的疑惑:
1.一稿多投属于学术不端的行为,我国法律有明确表示不可取——《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三十一条有明确的规定:“图书出版者对著作权人交付出版的作品,按照合同约定享有的专有出版权受法律保护,他人不得出版该作品”。
2.核心的审稿期现在是确实比较长,很多作者的时间都是比较紧张的,这也是为什么经常说要提前一年准备核心的原因。但是这并不是一稿多投的理由。
3.学术期刊现在是收版面费的,就算N家杂志同时录用,你不给其他的交版面费,他们是不给你出刊的,所以这样看,其实是可行的。但是往深层次说,很多杂志社之间是互通消息的,特别是同类型的,你多了很多家,很可能会被编辑部发现,如果被他们拉黑名单了,怎么办?
4.已经发表的论文可以在检测系统里面查到,国内的检测系统都是有记录功能的,你的文章每检查一次都会被记录,等你第二次、第三次投稿检测的时候,编辑是会看到的,很明显就知道是一稿多投。
5.你以为是小概率的事情,发生的却挺多的。
6.一稿多投是节省了作者的时间,但是编辑部的时间成本怎么算,谁来弥补?一稿多投的危害比较多,这里列举三个:①不必要地浪费了期刊版面及编辑和审稿人的时间;②对相关期刊的声誉造成不良影响;③搅乱了依据科学成果的发表所建立的学术奖赏机制。
所以,为了您自己的学术未来,还是不要自作聪明的好,可能你从来就没有想到过影响面会这么广,会这么严重。
中州期刊联盟,专著学术发表。
杂志社初审会知网系统检测文章,凡是知网查重都有记录,如果你投了A期刊,A期刊检测了文章;同时你又投了B期刊,B期刊也会检测文章。知网查重报告出来后,会提示文章已经提前检测并且显示检测时间,如果时间间隔时间短,那就是说明一稿多投了,杂志社编辑一眼就能看出来。
为什么不能一稿多投:
一稿多投是学术界明令禁止的学术不端行为,同时投稿或者在一家杂志社还没有明确拒稿的情况下再投稿这些都是一稿多投,一稿多投对杂志社来说影响非常不利,因为涉及到版权问题,严重的会给杂志社惹来官司,所以杂志社对于这种行为向来是严查的。
各个专业内的学术期刊之间也有一定的关系网,杂志社与杂志社并不是完全孤立存在的,有的可能就是兄弟期刊,有着密切的联系,一旦作者上了一家杂志社的黑名单,结果可能就是本专业的其他期刊也都会拒收该作者的文章,这个后果可以说是非常严重的。
杂志社发现一稿多投的行为后,还可能会通报作者单位,对作者的个人发展是极为不利的,所以一稿多投的行为作者一定要杜绝。
不会一稿多投
会议论文不收录的不算一稿多投,如果是中文的文章翻译成英文的,也不算一稿多投,毕竟面对的读者不一样。
一稿多投在任何情况下都是不被允许的,如果这样做了就必须承受可能出现的学术不端的后果。但是你反映的情况不知道算不算一稿多投,因为没有看到你的两篇文章是不是重复的内容。
1、会议论文一定是针对某个学术会议投稿,并且由学术会议的会务组决定是否录用,期刊论文肯定是针对某学术期刊投稿,而且是期刊编辑部决定是否录用,而不是审稿专家,审稿专家只是审稿并返回意见,真正决定录用权在期刊编辑上。
2、会议论文录用后,可以选择参加会议或者不参加会议,但是学术会议必须召开,而期刊论文录用后只需等着出版即可。
3、会议论文出版后一般会寄送你论文集(部分会议会将论文提交到国际期刊上发表,并寄送你期刊),但是期刊论文出版后一定是寄送你期刊。
4、会议论文一般审稿周期都比较短2周左右,快的1周,甚至野鸡会议几天就可以录用,但是期刊论文相对慢些,国内中文核心期刊一般2个月,普刊也得1-3周左右,当然部分水刊也可以几天录用甚至1天录用。
5、会议论文现在很多都比较水,期刊的话,也有很多水刊,建议大家尽量投权威点的会议或者期刊,太水的会议或者期刊很多单位都是不认可的。
可以。如果该会议是各个期刊支持的会议,那属于投期刊,参加会议两不误。如果会议自己是由会议论文集的,不依托期刊,那么小心一稿多投。
内容一样,都是一稿两投。会议论文,经过加长之后是可以投期刊的,但必须有至少30%的新增内容.想了解详细些不妨去百度搜下。
七猫小说同时投几个编辑不可以。同一份稿件只需跟一位编辑投稿沟通以及修改,一稿多投增加编辑的审稿时间是不可以的。一稿多投多位编辑。小说允许一稿多投,允许同时投给多个不同的网站编辑,不允许投给同一家网站的多位编辑。
在网上发表的话,你是可以一稿多投的,但是,你若是与某个网站签约了,那么你就不可以再和别的网站签约了,也不可以一搞多投了,-------要说火的中文网,当然是起点了,但是起点大神太多,新人去了不行,一开始你还是找相对弱一点的网站吧,比如,逐浪,天下书盟,幻剑书盟,这几个都可以希望采纳
可以的,不管在起点还是红袖投稿,在填写作品信息时,都会有“本站首发”或是“在其他网站上已经发过”这一类的选择,在这两个网站投稿,版权都算自己的,所以不算侵权。
我来回答你的问题,我认为一稿多投是不允许的。不能一个稿件同时投两个期刊。
如果发生一稿多投,相关的期刊有可能会采取 答案是:一般情况下一稿多投行为如果在稿件的同行评议过程中被发现,通常会被简单地退稿,有些期刊编辑部可能会在退稿的同时函告作者所在单位的相关部门。 正规期刊都是严禁一稿多投的,不论是国内期刊还是国外期刊,因为一稿多投是一种学术不端的行为,不仅仅给作者带来不利影响,也会给杂志社带来负面影响,甚至惹上一些版权纷争等。简介: 投稿,是作者将自己享有著作权的某一未发表作品投寄给报刊杂志社、广播电视台或出版社并希望被采用的行为。 从作者与媒体出版部门之间就因投稿形成了合同法律关系,投稿无疑是形成这一关系的前置环节;从合同法角度看,投稿这一民事行为应属于“要约邀请”而非“要约”。 最终的法律关系形成,还需满足有投稿→愿接受→遵守事先公约。
说实话 很多都是这个现象!只不过一稿的换成多稿了!就是那种换汤不换药的!!我做这行时间也不短了,这都是我做这么久以来的总结。
“近来想投一篇文章,可是看了很多期刊,都声明严禁一稿多投。我觉得这种约定完全是对作者的限制,耽误了作者的时间。所以我很纳闷为什么不能一稿多投呢?我同时投稿给两个期刊,谁先录了,我就在谁上面发表。假如两个期刊都同时录取了的话,我给哪个期刊发审稿费,该期刊才会录用啊。这样就不会出现一稿重复发表的问题。”相信大家都有过类似的想法或者做法,这样做看似很巧妙,事实是这样吗?今天来说一下“一稿多投”行为的危害 :什么是一稿多投?比较规范的定义是:“一稿多投是指同一作者或同一研究群体不同作者, 在期刊编辑和审稿人不知情的情况下, 试图或已经在两种或多种期刊同时或相继发表内容相同或相近的论文, 国际上也称该种现象为重复发表(repetitive publication), 多余发表(redundant publication)或自我剽窃(self-plagiarism)。”简单来讲,一稿多投有两层含义:一是同一篇文章在两个或者多个刊物刊登;二是同一篇文章向两个或者多个期刊投稿。“一稿多登”,是绝对禁止的。这是科学界严厉指责的行为, 因为其:不必要地浪费了期刊版面及编辑和审稿人的时间;对相关期刊的声誉造成不良影响;搅乱了依据科学成果的发表所建立的学术奖赏机制。另外我国的法律也是明确禁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三十一条有明确的规定:“图书出版者对著作权人交付出版的作品,按照合同约定享有的专有出版权受法律保护,他人不得出版该作品”。接下来具体说一下“一稿多投”的问题。在文章送审的时候,每个杂志社都有一个投稿须知,其中有一条非常清楚:请勿一稿多投。在双方约定之后,作者继续把文章投稿至另外的编辑部,很明显这是作者首先违约。外国杂志社间都有一个联盟,如果发现作者一稿多投,所有的杂志基本都会作者挂上黑名单!这就意味着以后你就别想在这个期刊上面发文章了。国外对一稿多投处理较严重,一般来说被发现之后,该期刊所在的数据库以后你也不必投稿了。当然有的人耍小聪明,跨库一稿多投,被发现后,两个数据库都会把它列为黑名单。国内杂志社之间目前还没有形成如国外那样规范的联盟,但是小联盟是存在的。你可能不知道,很多社是兄弟社。很多社里的社长之间,主编之间,责编之见,小编辑之间存在着或深或浅的关系,或者他们本身就是朋友、同学、老乡之类的关系。他们私下里有沟通、交谈、交流,一旦你被某个编辑发现一稿多投,你不仅仅只上了这个期刊的黑名单,其实你已经上了所有与这个社有接触的兄弟社的黑名单。另外,国内的检测系统都是有记录功能的,你的文章每检查一次都会被记录,等你第二次、第三次投稿检测的时候,编辑是会看到的,很明显就知道是一稿多投。所以,为了您自己的学术未来,还是不要自作聪明的好,可能你们从来就没有想到过影响面会这么广,会这么严重。中州期刊联盟,专注学术发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