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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药师杂志网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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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在我国,我国相关政策规定取得我国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的人员,需要每年进行继续教育,以满足岗位需要和职业发展要求;其中取得执业药师职业资格的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并达到规定要求是执业注册的必备条件。执业药师应当按照国家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有关规定接受继续教育,更新专业知识,提高业务水平。执业药师的继续教育学分,由继续教育管理机构及时记入全国执业药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下面我们来了解中国药师协会:执业药师继续教育平台入口的具体情况。

全国执业药师继续教育平台如下:

公需科目学习方式:执业药师公需科目继续教育学习应在中国药师协会指定的网络平台进行。

根据《关于做好2020年度全国执业药师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获悉,自2020年5月1日起,统一在人社部国家人事人才培训网执业药师公需平台或手机客户端免费学习,考核合格,授予学分。

专业科目学习方式:执业药师专业科目继续教育学习可选择以下方式:

1、中国药师协会开展的示范性网络培训;中国药师协会继续教育网址:中国药师协会官方网站

2、省级(执业)药师协会组织的各类业务培训;

3、药学相关专业的在职学历(学位)教育;

4、经省级(执业)药师协会认可的其他方式。

以上就是小编今天给大家整理分享的关于“中国药师协会:执业药师继续教育平台入口”的相关内容,希望对正在备考的你有所帮助。同时值得注意的是执业药师国家相关政策解读也需要注意,免得做了无用功,好了今天的内容就分享到这里,想了解更多医学类从业资格考试,备考、提升、报名、领证等相关信息,欢迎关注小编,获取更多资讯。更有机会免费领取学习资料与免费课程哦~

执业药师申请注册,须向注册机构提供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继续教育学分。中国药师协会和省级(执业)药师协会向执业药师注册机构提供学分信息查询入口。取得执业药师职业资格的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并达到规定要求是执业注册的必备条件。所以建议要求持有执业药师资格证的每年按时参加继续教育学习,取得规定学分。(每年应参加90学时的继续教育培训,每3个学时为1学分,每年累计30学分。公需科目每年累计10学分,专业科目每年累计20学分。)执业药师继续教育关注中国药师协会官网:执业药师注册关注执业药师注册平台官网:执业药师继续教育学习方式:公需科目继续教育学习应在中国药师协会指定的网络平台进行。 专业科目继续教育学习可选择以下方式: (1)中国药师协会开展的示范性网络培训;(2)省级(执业)药师协会组织的各类业务培训;(3)药学相关专业的在职学历(学位)教育(视同已参加);(4)经省级(执业)药师协会认可的其他方式(以所在地药师协会为准)。 在网页进行搜索所在地+药师协会,即可找到所在地的药师协会首页。 譬如:北京药师协会、福建药师协会、上海药师协会等。

来稿请附第一作者单位介绍信,其内容包括稿件的真实性、保密性审查的结论,并保证未一稿多投。若属基金资助或国家攻关项目,或获省(部)级以上科技成果奖,或参加国际学术会议者均请注明。编译类稿件请附原文复印件及校者亲笔签名。 来稿请一式两份(其中1份应为原稿),以便两位审稿人同时审稿,缩短用稿周期。需快速处理的稿件请另寄软盘,或用电子邮件或传真投寄。 作者姓名、单位、地址、邮编和电话号码务请写清,部队及工矿企业单位请在文末注明详细地址,以便联系。 来稿请寄稿件处理费40元,编辑部收到稿件后立即登记,并给回执。自稿件登记之日起6个月未与作者联系,作者可改投它刊,并请告之编辑部。被录用的稿件请在收到通知后即寄出版面费。 退给作者修改的稿件若超过3个月始修回者,原则上作新稿处理,超过半年未修回者则按撤稿处理。 编辑部对来稿有修改权。

中国药业杂志官网

中国药业15年之前属于统计源核心期刊!不在最新的统计源核心目录里!如帮到你,望采纳!

关注邮箱。《中国药业》杂志于1992年1月创刊,半月刊,大16开本,综合性医药科技学术期刊。录用通知是文章被接收的证明,查询录用通知非常简单方便,作者只需要关注自己的投稿邮箱即可,绝大多数期刊的录用通知都是以邮件形式发给作者的,所以也不存在什么特殊的查询流程。

可以,但是要跟杂志社沟通,期刊可以加急也可以延期,但是很多杂志社不允许

中国中草药杂志官网

刊名:中草药等级:CSCDISSN:0253-2670CN:12-1108/R 中草药杂志中草药杂志主管单位:天津市科委主办单位:中国药学会;天津药物研究院国内统一刊号:12-1108/R国际标准刊号:0253-2670

国立医学图书馆。《中国中药杂志》是由中国科学技术协会主管,中国药学会主办,中国中医科学院中药研究所承办的综合性中医药学术期刊,创刊于1955年7月。据2019年4月《中国中药杂志》官网显示,《中国中药杂志》第十届编委会拥有常务编委会委员29人,编委165人。

《中国中药杂志》创刊于1955年7月,是我国现存创刊最早的综合性中药学术核心期刊,始终保持发行量居本专业领域首位。全面反映我国中药学进展与研究动态,是中药科研最高学术水平的交流平台之一。面向国内外公开发行,为中药学术期刊中唯一的半月刊。

中国律师杂志官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暂行条例》(1980年颁布)中华全国律师协会成立于1986年7月,是社会团体法人,是全国性的律师行业自律性组织, 依法对律师实行行业管理。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均为本会会员,地方律师协会为本会团体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现有团体会员31个(既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律师协会),个人会员近11万人。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的宗旨是:团结和教育会员维护宪法和法律的尊严,忠实于律师事业,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提高会员的执业素质;加强行业自律,促进律师事业的健康发展,为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促进社会的文明不断进步而奋斗。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的最高权力机构为全国律师代表大会。中华全国律师协会每三年举行一次全国律师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理事会,理事会选举本会会长。付会长和常务理事。在全国律师代表大会和理事会闭会期间,常务理事行使理事会的职权,执行全国律师代表大会的决议。秘书长领导执行机构进行日常工作。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的主要职责为:(一)保障律师依法执业,维护律师的合法权益;(二)总结、交流律师工作经验;(三)组织律师业务培训;(四)进行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的教育、检查和监督;(五)组织律师开展对外交流;(六)调解律师执业活动中发生的纠纷;(七)法律规定的其他职责。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自成立以来,在对律师业务指导、交流工作经验。维护律师合法权益。加强与外国律师之间的民间交流等方面发挥了很大的作用,逐步完善行业管理体制,为我国律师事业的发展作出了贡献。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执行机构由秘书长领导,下设:办公室。会员部。业务调研部。培训部。国际部(中国国际律师交流中心),主办会刊“中国律师”杂志。

第一条:为了加强司法部部机关及直属单位期刊管理工作,根据国家新闻出版署《期刊管理暂行规定》,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部机关及直属单位主办的正式期刊和非正式期刊。第三条:凡部机关及直属单位创办正式期刊,应向部宣传司提出书面申请,并写明期刊的名称、刊期、开本、篇幅、发行范围等主要事项,经宣传司审核并报部同意后,报国家新闻出版署审批。第四条:已经批准登记的期刊改变刊名、主办单位、文种,应按创办期刊的程序向部宣传司重新申报,经宣传司审核并报部同意后,报国家新闻出版署审批;其它项目的变动,由部宣传司审批。第五条:期刊需要出版增刊的,应向部宣传司提出书面申请,内容包括:拟出增刊的文章编目(需注明发表日期)、增刊总字数、印数、印张、定价、出版日期、印刷单位等事项,经宣传司审核并报部同意后,报国家新闻出版署审批。第六条:部机关及直属单位出版与本系统、本行业业务有关的专业“年鉴”,可以作为期刊申报,申报程序同创办期刊程序相同。第七条:部机关及直属单位创办非正式期刊,由部宣传司审批,报北京市新闻出版局备案。非正式期刊改变刊名、主办单位、文种,应按非正式期刊创办程序办理。第八条:部宣传司负责统一核发部机关及直属单位期刊记者证,并负责向国家新闻出版署统一备案。各期刊需要领取记者证的,应向宣传司提出申请,并填写《领取记者证人员情况表》和《期刊社领取记者证登记表》。丢失记者证的,可以在登报声明之日起半年后予以补发;持记者证人员脱离采编岗位的,应退交记者证。第九条:部机关及直属单位主办的期刊,只能由经登记的主办单位办,不得以任何形式同其他单位搞协作、合作或委托出刊。不得以任何形式将期刊承包给个人或集体。严禁出卖、转卖、出租、出借、转让“期刊登记证”。第十条:部宣传司负责部机关及直属单位期刊的年度核验工作。第十一条:各期刊出版后应及时向部宣传司送缴样本(三本)。第十二条:部机关及直属单位期刊定期向部宣传司报告以下情况:1、每半年报送一次期刊宣传报道情况(6月25日、12月25日);2、每年12月25日报送正式期刊发行总数、非正式期刊的总数,以及期发行量、次年首期征订数、本年度与次年同期增减率等情况;3、每年度核验工作结束后5日内,报送期刊变更情况:包括期刊名称、主编、副主编、刊期、开本、定价、页码、发行范围、文种、刊社地址、电话、邮政编码等。第十三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附部机关及直属单位现有正式期刊及非正式期刊名录一、正式期刊:《司法行政》杂志部办公厅主办《人民调解》杂志部基层司主办《法律与生活》杂志法律出版社主办《中国律师》杂志全国律师协会主办《函授通讯》杂志全国律师函授中心主办《犯罪与改造研究》杂志预防犯罪与改造研究所主办《法医学杂志》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主办(上海)《政法论坛》杂志中国政法大学主办《行政法学研究》杂志中国政法大学主办《比较法研究》杂志中国政法大学主办《现代法学》杂志西南政法学院主办《法学》杂志华东政法学院主办《法律科学》杂志西北政法学院主办《中南政法学院学报》中南政法学院主办《中央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中央政法管理干部学院主办《劳改劳教理论研究》杂志中央劳改劳教管理干部学院主办二、非正式期刊:《司法业务文选》部法规司主办《新生报通讯》部劳改局主办《函授教学》中国政法大学主办《中国政法大学》中国政法大学主办《研究生法学》中国政法大学主办《政法图书馆》中国政法大学主办《政法高等教育》中国政法大学主办

责任说明:李海伟 主编主编单位:《中国律师年鉴》编辑委员会出版者:中国律师杂志社出版日期:[我看到的这个是2013年的中国律师年鉴的说明,不知道对楼主有没帮助

中国律师杂志社社长是正厅级级别。

中国处方药杂志官网网址

国家级刊物,但不是核心期刊。如果需要发表,本人可帮你推荐。

《中国处方药》杂志依托SFDA南方所雄厚的业内资源和人脉,自创刊伊始就以摆脱传统学术期刊办刊模式,建立通畅人脉、品牌和临床学术推广的平台为自身宗旨。至今天,《中国处方药》杂志拥有丰富的高端专家资源(逾100位两院医药领域院士,逾600位临床各科室一流专家和学科带头人),拥有雄厚的企业资源(共享拥有SFDA南方所逾4000个医药工商企业资源),拥有雄厚的临床受众群体(逾100,000名大中城市中坚医生群体,并可即时良性互动)。《中国处方药》杂志坚持自己的平台和搭桥作用,力争在传统学术文章推广模式之外,打造具有全新市场特点的新型媒体模式,杂志坚持如下三个方面的推进,并成为杂志社打造新业务模式的核心:把高端专家学者群体用于企业全方位需求;把广域临床受众群体贡献企业推广需求;把企业的品牌和产品创造性推广于临床和医生;

中国处方药杂志录用率不高,中国处方药杂志目前为普通刊物,因此中国处方药杂忘的投稿时难度相对大一些,但由于中国处方药采忘为半月刊发行,以此中国处方药张志的审稿效率还是比较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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