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学术论文知识库 > 中国律师杂志官网

中国律师杂志官网

发布时间:

中国律师杂志官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暂行条例》(1980年颁布)中华全国律师协会成立于1986年7月,是社会团体法人,是全国性的律师行业自律性组织, 依法对律师实行行业管理。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均为本会会员,地方律师协会为本会团体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现有团体会员31个(既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律师协会),个人会员近11万人。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的宗旨是:团结和教育会员维护宪法和法律的尊严,忠实于律师事业,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提高会员的执业素质;加强行业自律,促进律师事业的健康发展,为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促进社会的文明不断进步而奋斗。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的最高权力机构为全国律师代表大会。中华全国律师协会每三年举行一次全国律师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理事会,理事会选举本会会长。付会长和常务理事。在全国律师代表大会和理事会闭会期间,常务理事行使理事会的职权,执行全国律师代表大会的决议。秘书长领导执行机构进行日常工作。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的主要职责为:(一)保障律师依法执业,维护律师的合法权益;(二)总结、交流律师工作经验;(三)组织律师业务培训;(四)进行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的教育、检查和监督;(五)组织律师开展对外交流;(六)调解律师执业活动中发生的纠纷;(七)法律规定的其他职责。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自成立以来,在对律师业务指导、交流工作经验。维护律师合法权益。加强与外国律师之间的民间交流等方面发挥了很大的作用,逐步完善行业管理体制,为我国律师事业的发展作出了贡献。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执行机构由秘书长领导,下设:办公室。会员部。业务调研部。培训部。国际部(中国国际律师交流中心),主办会刊“中国律师”杂志。

第一条:为了加强司法部部机关及直属单位期刊管理工作,根据国家新闻出版署《期刊管理暂行规定》,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部机关及直属单位主办的正式期刊和非正式期刊。第三条:凡部机关及直属单位创办正式期刊,应向部宣传司提出书面申请,并写明期刊的名称、刊期、开本、篇幅、发行范围等主要事项,经宣传司审核并报部同意后,报国家新闻出版署审批。第四条:已经批准登记的期刊改变刊名、主办单位、文种,应按创办期刊的程序向部宣传司重新申报,经宣传司审核并报部同意后,报国家新闻出版署审批;其它项目的变动,由部宣传司审批。第五条:期刊需要出版增刊的,应向部宣传司提出书面申请,内容包括:拟出增刊的文章编目(需注明发表日期)、增刊总字数、印数、印张、定价、出版日期、印刷单位等事项,经宣传司审核并报部同意后,报国家新闻出版署审批。第六条:部机关及直属单位出版与本系统、本行业业务有关的专业“年鉴”,可以作为期刊申报,申报程序同创办期刊程序相同。第七条:部机关及直属单位创办非正式期刊,由部宣传司审批,报北京市新闻出版局备案。非正式期刊改变刊名、主办单位、文种,应按非正式期刊创办程序办理。第八条:部宣传司负责统一核发部机关及直属单位期刊记者证,并负责向国家新闻出版署统一备案。各期刊需要领取记者证的,应向宣传司提出申请,并填写《领取记者证人员情况表》和《期刊社领取记者证登记表》。丢失记者证的,可以在登报声明之日起半年后予以补发;持记者证人员脱离采编岗位的,应退交记者证。第九条:部机关及直属单位主办的期刊,只能由经登记的主办单位办,不得以任何形式同其他单位搞协作、合作或委托出刊。不得以任何形式将期刊承包给个人或集体。严禁出卖、转卖、出租、出借、转让“期刊登记证”。第十条:部宣传司负责部机关及直属单位期刊的年度核验工作。第十一条:各期刊出版后应及时向部宣传司送缴样本(三本)。第十二条:部机关及直属单位期刊定期向部宣传司报告以下情况:1、每半年报送一次期刊宣传报道情况(6月25日、12月25日);2、每年12月25日报送正式期刊发行总数、非正式期刊的总数,以及期发行量、次年首期征订数、本年度与次年同期增减率等情况;3、每年度核验工作结束后5日内,报送期刊变更情况:包括期刊名称、主编、副主编、刊期、开本、定价、页码、发行范围、文种、刊社地址、电话、邮政编码等。第十三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附部机关及直属单位现有正式期刊及非正式期刊名录一、正式期刊:《司法行政》杂志部办公厅主办《人民调解》杂志部基层司主办《法律与生活》杂志法律出版社主办《中国律师》杂志全国律师协会主办《函授通讯》杂志全国律师函授中心主办《犯罪与改造研究》杂志预防犯罪与改造研究所主办《法医学杂志》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主办(上海)《政法论坛》杂志中国政法大学主办《行政法学研究》杂志中国政法大学主办《比较法研究》杂志中国政法大学主办《现代法学》杂志西南政法学院主办《法学》杂志华东政法学院主办《法律科学》杂志西北政法学院主办《中南政法学院学报》中南政法学院主办《中央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中央政法管理干部学院主办《劳改劳教理论研究》杂志中央劳改劳教管理干部学院主办二、非正式期刊:《司法业务文选》部法规司主办《新生报通讯》部劳改局主办《函授教学》中国政法大学主办《中国政法大学》中国政法大学主办《研究生法学》中国政法大学主办《政法图书馆》中国政法大学主办《政法高等教育》中国政法大学主办

责任说明:李海伟 主编主编单位:《中国律师年鉴》编辑委员会出版者:中国律师杂志社出版日期:[我看到的这个是2013年的中国律师年鉴的说明,不知道对楼主有没帮助

中国律师杂志社社长是正厅级级别。

中国医师杂志杂志官网

CA 化学文摘(美)(2014) 不是核心的 想要核心的 FOR ME

对呀、、 期刊一般分为核心级,国家级,省级和学报,核心级是国内的评审机 、构从另外三个级别中评选出来的。 (一)什么是国家级期刊?(二)什么是"省级"期刊,(三)什么是核心期刊、(四)什么是CN刊物、(五)国家级期刊与省级期刊的区别、。

期刊一般分为核心级,国家级,省级和学报,核心级是国内的评审机构从另外三个级别中评选出来的。 你说的“中华”级期刊一般都是刊物前面冠有“中华”二字,其实也就是国家级。

中华医师杂志是假刊。应该属于冒充中华系列的。根据新闻出版总署和山东期刊采编中心的查询,只有《中国医师杂志》和《中华全科医师杂志》名字比较接近。不知道楼主是写错了?还是碰到假刊。期刊名称 中华全科医师杂志 期刊CN号 11-4798/R 主管单位 中国科学技术协会 主办单位 中华医学会 文种 汉文 发行范围 公开 期刊名称 中国医师杂志 期刊CN号 43-1274/R 主管单位 卫生部 主办单位 湖南省卫生厅 文种 发行范围 公开

中国药师杂志网官网

【导读】在我国,我国相关政策规定取得我国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的人员,需要每年进行继续教育,以满足岗位需要和职业发展要求;其中取得执业药师职业资格的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并达到规定要求是执业注册的必备条件。执业药师应当按照国家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有关规定接受继续教育,更新专业知识,提高业务水平。执业药师的继续教育学分,由继续教育管理机构及时记入全国执业药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下面我们来了解中国药师协会:执业药师继续教育平台入口的具体情况。

全国执业药师继续教育平台如下:

公需科目学习方式:执业药师公需科目继续教育学习应在中国药师协会指定的网络平台进行。

根据《关于做好2020年度全国执业药师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获悉,自2020年5月1日起,统一在人社部国家人事人才培训网执业药师公需平台或手机客户端免费学习,考核合格,授予学分。

专业科目学习方式:执业药师专业科目继续教育学习可选择以下方式:

1、中国药师协会开展的示范性网络培训;中国药师协会继续教育网址:中国药师协会官方网站

2、省级(执业)药师协会组织的各类业务培训;

3、药学相关专业的在职学历(学位)教育;

4、经省级(执业)药师协会认可的其他方式。

以上就是小编今天给大家整理分享的关于“中国药师协会:执业药师继续教育平台入口”的相关内容,希望对正在备考的你有所帮助。同时值得注意的是执业药师国家相关政策解读也需要注意,免得做了无用功,好了今天的内容就分享到这里,想了解更多医学类从业资格考试,备考、提升、报名、领证等相关信息,欢迎关注小编,获取更多资讯。更有机会免费领取学习资料与免费课程哦~

执业药师申请注册,须向注册机构提供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继续教育学分。中国药师协会和省级(执业)药师协会向执业药师注册机构提供学分信息查询入口。取得执业药师职业资格的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并达到规定要求是执业注册的必备条件。所以建议要求持有执业药师资格证的每年按时参加继续教育学习,取得规定学分。(每年应参加90学时的继续教育培训,每3个学时为1学分,每年累计30学分。公需科目每年累计10学分,专业科目每年累计20学分。)执业药师继续教育关注中国药师协会官网:执业药师注册关注执业药师注册平台官网:执业药师继续教育学习方式:公需科目继续教育学习应在中国药师协会指定的网络平台进行。 专业科目继续教育学习可选择以下方式: (1)中国药师协会开展的示范性网络培训;(2)省级(执业)药师协会组织的各类业务培训;(3)药学相关专业的在职学历(学位)教育(视同已参加);(4)经省级(执业)药师协会认可的其他方式(以所在地药师协会为准)。 在网页进行搜索所在地+药师协会,即可找到所在地的药师协会首页。 譬如:北京药师协会、福建药师协会、上海药师协会等。

来稿请附第一作者单位介绍信,其内容包括稿件的真实性、保密性审查的结论,并保证未一稿多投。若属基金资助或国家攻关项目,或获省(部)级以上科技成果奖,或参加国际学术会议者均请注明。编译类稿件请附原文复印件及校者亲笔签名。 来稿请一式两份(其中1份应为原稿),以便两位审稿人同时审稿,缩短用稿周期。需快速处理的稿件请另寄软盘,或用电子邮件或传真投寄。 作者姓名、单位、地址、邮编和电话号码务请写清,部队及工矿企业单位请在文末注明详细地址,以便联系。 来稿请寄稿件处理费40元,编辑部收到稿件后立即登记,并给回执。自稿件登记之日起6个月未与作者联系,作者可改投它刊,并请告之编辑部。被录用的稿件请在收到通知后即寄出版面费。 退给作者修改的稿件若超过3个月始修回者,原则上作新稿处理,超过半年未修回者则按撤稿处理。 编辑部对来稿有修改权。

中国律师杂志社

责任说明:李海伟 主编主编单位:《中国律师年鉴》编辑委员会出版者:中国律师杂志社出版日期:[我看到的这个是2013年的中国律师年鉴的说明,不知道对楼主有没帮助

一、为律师从事商标代理业务破冰,积极拓宽律师从事知识产权服务的路径商标战略是知识产权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大力培育拥有国际竞争力的商标,发展商标经济,是增强企业国际竞争力,增加我国国际话语权的重要手段,也是服务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必由之路。过去,律师在商标代理方面存在制度壁垒,不允许代理商标申请、异议、争议、复审等案件,这使得律师与商标代理业务基本绝缘。为了排除律师代理商标业务的障碍,马翔十几年来不断通过立法建议、情况反映函、座谈会等各种形式向国务院法制办、司法部、全国律协、国家工商总局等部门呼吁,为律师从事商标代理业务松绑。《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颁布后,马翔向全国律协等有关部门提交了《关于推进知识产权战略法律服务的建议书》,分析律师具有专业的法律素质和综合的服务能力,指出律师应当成为落实国家知识产权战略服务体系中的重要部分。在司法部、全国律协等主管部门及社会各界的积极努力下,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修改了《商标代理管理办法》,2012年11月司法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联合颁布了《律师事务所从事商标代理业务管理办法》,商标代理业务之门终于向广大律师敞开。为配合办法的颁布实施,马翔向司法部、全国律协递交《律师从事商标代理业务宣传活动实施方案建议稿》,从活动开展时机、律师从事商标代理业务的重要意义、宣传目标、宣传内容、宣传方式、培训以及实施步骤等方面提出具体建议。积极在中国知识产权报、法制日报、中国律师杂志等媒体上发表文章,接受采访,对管理办法具体内容进行解读,对律师商标代理业务现状、前景进行分析,并对律师如何开展商标代理业务进行讲解,答疑解惑,激励和动员广大律师参与商标代理业务。邀请知名学者、知名企业家在中国知识产权报、普法网、CIPNEW等知名媒体发表关于律师从事商标代理的文章,提升社会公众关注度,扩大律师从事商标代理业务的影响力。二、积极引导律师从事商标业务,帮助律师增强从事知识产权服务的能力为了吸引更多的律师关注和重视商标业务,马翔在各种场合通过多种形式积极引导、鼓励律师从事商标法律服务。2004年,马翔向北京市律师协会提议成立商标专业委员会,获得了北京市律协和首都律师的大力支持,这是全国律师界第一个商标专业委员会,马翔在2005至2012年连续三届但任该委员会主任,通过专业委员会带动全市律师商标业务水平的提高,使北京律师商标业务水平居于全国领先地位。他在第九届全国律师论坛主论坛上做了题为《值得律师重视和开拓的业务-商标法律服务》,在2012年全国律师知识产权实务论坛主论坛上做了题为《方兴未艾的商标法律服务》的主题演讲。马翔还在北京市律师协会申请律师执业人员集中培训上讲授《新领域之律师商标业务》,帮助实习律师认识商标业务,为商标法律服务增添新鲜血液。为促进商标代理水平提升,编写了《商标业务指南》,该书是律师界出版的第一本商标业务用书,对从事商标业务有深刻的指导意义。同时,他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撰写了《律师从事商标业务研究报告》,从商标对企业的重要意义、商标法律服务的重要意义、当前商标业务量及今后商标业务前景展望等多个角度,勾画出了律师从事商标业务的必要性、可行性和广阔前景,得到了业内的普遍好评,该报告之后成为第九届全国律师论坛会议资料。马翔还撰写了《知识产权业务内容及相关数据统计》,通过图表、表格等形式统计分析近年来我国商标、专利、著作权的主要类型、业务量、代理组织量等,以直观的方式分析我国知识产权代理行业现状。该数据统计被作为2012年全国律师知识产权实务论坛会议资料,得到参会律师的关注和好评。马翔还结合商标法修改,制定了《律师商标代理申请业务操作指引》,细化商标代理申请步骤,帮助律师认识和抵御商标代理风险。潜心研究新商标法颁布对律师商标业务的影响,指出新法实施为律师从事商标代理业务带来了千载难逢的机遇,提振律师从事商标业务的信心。此外,还发表了多篇商标专业文章,并在全国范围内免费开展商标代理服务的基础培训。三、始终保持在商标法律服务的最前沿,被誉为知识产权领域的领头羊马翔是国内最早专业从事商标代理业务的执业律师,20年来代理了上万件国内外商标申请,上千件商标异议、争议案件,数百件商标行政确权和商标侵权案件,其中不乏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积累了非常丰富的商标法律服务经验,是国内少有的能够提供商标代理、诉讼和知识产权战略服务等全方位、高水平、多层次法律服务的律师。20年的精研,使得马翔精通商标等知识产权法律制度,谙熟商标非诉和诉讼程序,拥有丰富的诉讼代理经验,能够针对企业、行业不同特点,快速理解客户需求,为企业提供最周到的争议解决方案,帮助企业最大限度的维护权益。他尤其擅长代理商标疑难案件,其所在的律所是目前代理类似案件数量最多的律所,除代理了“荣华”、“康王”、“解百纳”、“鸭王”、“白家”、“良子”、“民生”、工字图(工商银行)、“ipad”、“长城”等家喻户晓的商标案件外,还承办了首例反向假冒商标侵权案、首例反不正当竞争案、首例确认不侵犯商标权诉讼、首例立体商标注册申请、首例服务领域驰名商标认定等数个全国“首例”,许多案例入选了全国十大知识产权案例、最高人民法院年度报告,被誉为知识产权领域的领头羊。近年来,国内发生的商标大案、要案不是由其代理或参与,就是由其应邀出具专家意见,在国内知识产权领域享有盛名。马翔还是最早将企业商标战略落入实施的律师之一,《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颁布之际,马翔就向北京市国有资产管理局、部分行业协会、部分大型企业集团以及部分高校发出了有针对性的《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建议书》,帮助接受建议方捋清本领域或本单位知识产权战略制定实施的基本思路。此外,还在国内最早组织举办企业知识产权战略实务研讨会,邀请企业、学者和律师对企业知识产权战略策划实施进行研究探讨,帮助企业树立知识产权战略指导思想。在处理商标案件中,马翔及时挖掘企业知识产权管理体系中的不足和漏洞,主动为企业提供商标战略、商标整体策划等法律服务。先后为中国工商银行、上海宝钢集团公司、百度在线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中粮集团等几十家大型企业制定并主持、协助实施知识产权战略。2007年马翔成为奥运会主要场馆国家游泳中心—水立方知识产权保护专家顾问,并在2008年荣获北京市律师行业奥运服务专业贡献奖。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的商标注册等知识产权业务也委托马翔所在的代理机构完成。马翔还被国家知识产权战略专家库收录为入库专家。2013年被北京市律师协会评为首届十佳知识产权律师;2014年被法制日报、法制网、中国律师杂志社、中国律师网评为2013年度中国律师行业最受关注新闻人物。

中国律师杂志社社长是正厅级级别

中国律师杂志社社长是正厅级级别。

中国全科医师杂志官网

首先,登录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万方数据库或者 维普数据库(此为中国三大专业文献数据库)或国外Pubmed/Medline等国外专业数据库,然后搜索相关的文献,写出您的文章。其次,再去以上数据库中搜索相关专业期刊编辑部信息(国家级或是非国家级,核心或者非核心,统计源或者非统计源期刊等等),找到投稿联系方式,这样的方法避免网上很多钓鱼网站,确保您投稿的期刊是合法的。最后,祝好运。欢迎交流。静石医疗,竭诚为您服务。

是中国科技统计源期刊(核心期刊),2008年进入的。

中国全科医学杂志是中文核心。《中国全科医学》是北大中文核心期刊。算是国家级核心期刊了。在广大专家、作者及读者朋友们的长期支持下,《中国全科医学》杂志再次入编北京大学图书馆《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2020年版(即第9版)之“综合性医药卫生”类核心期刊。

《中国全科医学》创刊于1998年,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主管,中国医院协会、中国全科医学杂志社主办的中国国内公开出版发行的全科医学学术性期刊。

据2019年7月《中国全科医学》官网显示,《中国全科医学》编委会有编委126人,青年编委57人,国际编委10人,学术顾问1人。

收录情况

《中国全科医学》是北京大学《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来源期刊(2008年版、2011年版、2014年版、2017年版),被中国科技论文与引文数据库(CSTPCD)、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CSCD)、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CNKI)、万方数字化期刊全文数据库。

中文科技期刊数据库(维普)、中国生物医学期刊文献数据库(CMCC)、CA化学文摘(美)(2014)、JST日本科学技术振兴机构数据库(日)(2018)、荷兰《医学文摘库/医学文摘》(EM)、《俄罗斯文摘杂志》(AJ)、波兰《哥白尼索引》(IC)。

EMBiology数据库(EMBiology)、EMCare数据库(EMCare)、世界卫生组织西太平洋地区医学索引(WPRIM)、乌利希国际期刊指南(Ulrich)、Scopus数据库等收录。

是科技核心。期刊名称中华全科医师杂志期刊cn号11-4798/r主管单位中国科学技术协会主办单位中华医学会文种汉文发行范围公开出版状态

  • 索引序列
  • 中国律师杂志官网
  • 中国医师杂志杂志官网
  • 中国药师杂志网官网
  • 中国律师杂志社
  • 中国全科医师杂志官网
  •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