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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家庭关系论文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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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家庭关系论文范文

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范文有如下:

在日常填写家庭成员表格时,通常只需填写配偶、子女、父母主要家庭成员的情况。家庭成员。主要填写配偶、子女、父母情况,填写时,称谓、姓名、年龄、政治面貌、工作单位及职务要填写准确,尚在读书的家庭成员应标明学校,如“重庆大学学生”。

范文:

家庭主要成员:

父亲xxx政治面貌工作单位及所任职务。

母亲xxx政治面貌工作单位及所任职务。

姐姐xxx政治面貌工作单位及所任职务。

主要社会关系:

外公xxx政治面貌工作单位及所任职务。

外婆xxx政治面貌工作单位及所任职务。

舅舅xxx政治面貌工作单位及所任职务。

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范文篇1我家有六口人,爷奶,爸妈和我。爷今年八十多岁了,身体还很硬朗。奶已经七十多岁了,身体也不错。爸妈都是工人,工作都很忙。我在一个中学上学,学习成绩不错,在班里名列前茅。我还是个体育健将,在学校里,我是班级篮球队和排球队的队员,我还参加了学校的田径队,并在学校运动会上取得了优异成绩。我的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就是这些,我的家庭很和谐。

家庭 教育 是指在家庭互动过程中父母 对子 女的成长发展所产生的教育影响,良好的家庭教育对孩子的成长有着重要的作用。下面是我为大家整理的家庭教育论文,供大家参考。

摘要:家庭教育与学校教育、社会教育一起构成了人类所接受的全部教育。家长的观念、教育方式、自身的素质等因素决定了家庭教育的质量。面对当今激烈竞争的社会形势,改进了教育 方法 ,在家庭教育方面取得了可喜的成果。但是,也有不少家长的家庭教育观念陈旧,方法失当,教育效果不佳。针对目前教育水平低下的家庭教育的现状,本文通过对开心(化名)的个案分析,从家长、学校、社会等层面探讨指导家庭教育的 措施 ,力求对家庭教育能够起到指导作用。

关键词:家庭教育;个案分析;家长;教育观念

一、问题提出

父母都有共同的心愿——“望子成龙”、“望女成凤”。面对在生理和心理上渐趋成熟,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正在形成的高中生,许多家长转变了教育观念,使自己的孩子在德、智、体、美各方面都有了较大的发展,在家庭教育方面取得了可喜的成果。但是,不少家长面对接受新生事物快、渴望独立的高中生,其家庭教育观念陈旧、方法失当,尽管为孩子操碎了心,结果事与愿违。

二、个案情况

1.本人情况。开心是市直某高中的一名女生,具有朗诵、主持、写作等天分和 爱好 。平时在学校积极参加活动,不爱多说话,但善于表达自己的想法。遇到生活和学习上的问题懂得向老师诉说、与同学交流。然而在家中,经常与父母整天不说话,除非有事,例如缴费向家长张口,一般不交流。与妹妹不能和睦相处。

2.事情的起因:(1)在学期伊始,班主任调查学生的心理困惑,开心这样写道:“谢谢老师给我这样一个机会,听我 说说 心里话……我不想和父母解释什么,他们不了解我。我一回家就心情压抑,不想和任何人说话。”(2)班主任就此事跟母亲进行了沟通。据其母介绍,开心放寒假在家经常看电视,母亲劝其学习不听,就要求她作为老大带头干家务准备过年,开心心里不痛快与母亲不说话。 春节 父亲回家,开心和妹妹为争电视频道争吵起来,被父亲吵了一顿,父亲认为作为老大应该让着妹妹。而开心认为不是自己的错,觉得父母总偏向妹妹,于是和父亲不再说话。母亲恳求班主任教育一下开心:家长的话孩子听不进去,什么事也不跟家长说。这么大了一点事都不懂,家长辛苦为她操劳,不但听不到一句感谢的话,看不到一点感恩的表现,家长很伤心。(3)班主任就此事跟开心进行了沟通。了解到:开心很心疼父母,但她不愿意用语言去表达。母亲平时只关心她的学习。她看电视是关心时事,这是作为文科生必须具备的知识。开心觉得母亲一味地唠叨,说不到点子上,对她的实际帮助不大。

经过调查,近七成学生认为家长对他们的学习和心理帮助不大,家长只关心他们的生活与学习成绩,不了解他们的心理需求,无法帮助他们排遣来自学校和社会的一些问题。

三、成因分析

1.教育观念落后。(1)家庭教育观念并未真正形成,“分数代表一切”思想仍然十分普遍。(2)不尊重、不真正了解孩子的家长为数不少,有些家长把自己认为正确的理念强加给孩子,其实并不知道孩子内心想要什么。

2.教育方式不科学。(1)平时家长对孩子缺乏正确的教育,有些自身 文化 素质不高,又忙于工作,所以对孩子的关心很少,没有实质的帮助。(2)平等、民主的家庭氛围并未普遍形成,孩子的个性难以得到张扬。(3)与孩子沟通意识不强,互信程度低。在和家长的接触中,听得最多的是:“我的孩子交给老师了,您多费心,该打就打、该骂就骂。”“家长说啥都不听,您多说说他。”

3.教育水平低下。(1)家长文化素质不高,致使教育水平不高,也造成孩子不信任。调查发现:家长文化素质高的家庭教育水平总比文化素质低的家庭高。(2)家庭教育缺乏有效的指导,教育能力差。(3)在成才观上有误区。绝大多数家长认为只有考上大学,才算对孩子的教育成功了。这对孩子的全面发展是不利的。

四、采取对策

1.家长层面:家长要更新家庭教育观念,逐步提升对家庭教育的理性认识。从单纯依靠学校转变为与学校、社会配合。家庭教育与学校教育的目的一致,家长应经常与教师取得联系,通报孩子在家中的情况,了解孩子在学校的表现,了解学校的教育要求,有的放矢地开展家庭教育工作。在教育态度上,从自由放任或严加管教,转为自觉地教育孩子。改变孩子,父母首先要改变自己的态度。在教育方式上,家长对孩子要民主,主动倾听他的意见,注重与孩子平等沟通。

2.学校层面:(1)学校要将家庭教育指导作为学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帮助家长走出迷茫、不知所措的心理误区。(2)学校可以通过班主任,以家长会等方式,帮助家长树立正确的教育理念、教育方法;让家长真正了解学生实际,给予实实在在的帮助;指导方式要创新,从单一到多元,从单向转向互动。

3.政府层面:政府的重视是做好家庭教育工作的保障,应该加强政府领导,加大政府的宣传力度。政府要尽最大可能挖掘社区的教育资源,尽最大努力发挥社区教育功能。

论文关键词:家庭教育;身教

论文摘要:家庭教育作为社会整个教育事业的组成部分,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家教的主要内容应是德育;婴幼儿时期是家教的关键期;家教场所随意化可以遇物则教,遇事则诲。与学校教育不同,家庭教育更重视身教。

一、家庭教育的主要内容

随着社会分工日益细化,生存技能的复杂化,在现代,家庭教育与学校教育的机制有所分化,功能形成互补。家庭生活包括人类基本的衣食住行等维持生存的活动,以亲子、血缘为纽带的交往活动,日常生活的观念活动,其特点是直观性、重复性、 经验 性和习惯性。学校教育更多的是以言传的形式教学生以知识和技能,与这种智育相比,德育更具生活化的特征。而家庭教育的生活性,也就决定了家庭教育的主要内容,延续传统,重视道德教育。

家庭德育主要是指在家庭环境中,亲代对子代在道德发展方面的全部影响和作用。德育的目的不仅是使孩子知善,更是希望孩子行善。就 儿童 道德学习、道德发展而言,家庭所独具的生活性机制,还有家庭所承载的礼俗的德育功能也与家庭德育融为一体,构成家庭独具的德育功能。

二、家庭教育的关键期

中国家庭历来重视早期教育,《易经·蒙》写:“蒙以养正,圣功也”。根据弗洛伊德的潜意识理论,儿童的早期经验对潜意识的影响尤为重要,而潜意识对人的行为的支配力量远大于意识所产生的,这就是为什么说人的早期经验影响人的一生。

人在婴儿以及幼儿时期,家庭对儿童的影响,相比学校教育和社会教育而言,几乎具有独揽性的价值。人类较之其他生物而言,从出生到能独立行走乃至独立生存的时期较长,在这个时期对养育者的依赖程度可想而知。

父母和长辈要尽可能多与孩子进行联系和互动,与孩子建立亲密温和的依恋关系。蒙台梭利认为,婴儿时期是一个创造性的时期,在这个时期,一个个未来的个性被确定下来;婴儿的精神世界与所处的外界环境不断地交流,因此成长中的婴儿需要外界环境充满着爱的温暖,这个时期有如神助,婴儿的心灵得到神秘力量的激发,……这种无声无息默默的、内在的爱的激发,必将留下高贵的品质,并将伴随儿童一生。[1]

三、家庭教育场所的随意化

从教育过程实施的组织形式来看,教育大体可以分为正规教育和非正规教育两大类,家庭教育是一种非正规教育,它没有固定的时间和地点,一般都是在家庭的日常生活中,随时随地实施的。教育场所的随意化,需要父母无时无刻注意自己的言行,并善于发现可供教育的素材,遇物则教遇事则诲,适时对子女进行教育。古代有很多以言行一致、身教统一、以自己的人格力量去感动子弟,成功教育的名人。如唐朝皇帝李世民,虽日理万机,仍然抓紧点滴时间教育自己的子弟。尤其是废承乾、立李治为太子之后,更是“遇物必有诲谕。”例如,吃饭时就问:你知道饭吗?李治说不知。于是就教育他不夺农时:“凡稼穑艰难,皆出人力,不夺其时,常有此饭。”见李治骑马,就问他:你知道马吗?他回答不知。便教育他不尽民力:“能代人劳苦者也,以时消息,不尽其力,则可以常有马也。”见李治乘船,又教育他:“舟所以比人君,水所以比黎民,水能载舟,亦能覆舟。尔方为人主,可不畏惧!”见李治在曲折的树下休息,又教诲他:“此木虽曲, 得绳则正; 为人君虽无道, 受谏则圣。此傅说所言,可以自鉴。”由此可见,李世民善于以小见大、深入浅出地进行为君道德教育, 使子弟在日常生活中逐渐培养作为贤明君主所必需的素质。这几则短短的事例,也充分反映李世民的高超家教艺术。[2]

四、家庭教育的主要方式

与学校教育不同,家庭教育更重视身教。身教,是以自己的实际行动做榜样,对人进行教育。源自《后汉书·第五伦传》:“其身不正,虽令不行;以身教者从,以言教者讼。”在本文中,也可作示范理解。我国古代就很重视身教,孔子早就说过:“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不能正其身,如正人何?”

从家教的主要内容来看,德育的生活化的特征需要身教的影响;家教的关键期方面,婴幼儿的生理特征离不开身教;家教场所的随意化更需要言行一致、身教统一。

马卡连柯说过,“父母监督自己的每一个行动是首要的、最主要的教育方法!”还告诫父母:“你们自己的行为是最有决定意义的东西。不要以为只有当你和孩子谈话,或教训他,或嘱咐他的时候才是教育孩子。你们在生活中时时刻刻都在教育孩子,即使你们不在家的时候,也在教育孩子。你们怎样穿着打扮,怎样和别人交谈……你们怎样快乐和忧伤,怎样对待朋友和敌人,怎样笑,怎样读报——这一切对孩子都有很大的影响……父亲和母亲本人以身作则是家庭中教育孩子的主要方法之一。如果父母给孩子提供了一个反面的榜样,那么任何特殊的努力都不能产生良好的效果。如果你在家里很粗暴,或者爱吹牛,或者常酗酒,那么你就别想教育孩子了;你已经教育了自己的孩子,教育得很糟。”[3]

参考文献:

[1][意]玛利亚·蒙台梭利著:《童年的秘密》,中国发展出版社2003年版,第28页。

[2]马镛著:《中国家庭教育史》,湖南教育出版社1997年版,第179页。

[3][苏]马卡连柯著:《马卡连柯全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400页。

【摘要】文明礼貌是最受各国人民重视的品质。礼仪教育的过程就是礼仪习惯的养成过程,也就是社会的个体化再到个体的社会化的过程。家庭礼仪教育是社会个体化的有效载体。“礼”指的就是社会生活中由于风俗习惯而形成的为大家共同遵守的仪式,是一定的社会规范和道德规范在社会生活中的体现和反映。因此,家庭礼仪教育的一个最重要的目的就是培养孩子的礼仪习惯。

【关键词】礼仪教育礼仪意识家庭教育

柏拉图曾指出,“开一个好头对于做任何事情都是最重要的,尤其是那些尚处于年青和稚嫩阶段的事物,因为这时正是个性形成的时候,此时下的印象也是最深刻……”。亚里士多德也说过,“幼年时形成的良好习惯可以改变一生。”在倡导终身教育、构建学习化社会的今天,首先要接受最需要接受的礼仪教育。本文仅就家庭礼仪教育问题作一粗浅的探索。

1.崇礼重礼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崇礼重礼,古今中外皆然。这里的“礼”,指的就是社会生活中由于风俗习惯而形成的为大家共同遵守的仪式,是一定的社会规范和道德规范在社会生活中的体现和反映。

当今社会是高度开放的社会,也是高度协作化的社会。任何单一的个体都必须与其他的个体或群体交往、合作。任何不礼貌和不文明的行为不仅使人生厌遭人唾弃,无助于建立世人间健康有序、友好和谐的人际关系,而且还必将“严重危害当今社会各阶层的合作与团结”。我国著名的文学艺术翻译家傅雷先生在给他儿子傅聪的一封信中也表达了同样的意思。他这样写着:“你所来往的圈子特别是有教育的圈子,一举一动务须特别留意。对客气的人,或是师长,或是老年人,说话时手要垂直,人要立直。你这种规矩成了习惯,一辈子都有好处。”

2.礼仪教育,基础在家庭,关键也在家庭

礼仪教育的过程就是礼仪习惯的养成过程,也就是社会的个体化再到个体的社会化的过程。其实质是要把一个具有自然属性的个体的人培养成为适应时代要求的社会的人。而作为个体的人降临人世步入社会,首先接触到的就是父母,就是家庭。就教育而言,家庭是孩子的第一所学校,孩子从小生活在家庭里,受到最初的、往往也是最有影响的启蒙教育。他们在家庭中生活和活动,经过耳濡目染、潜移默化,逐渐形成各种思想意识、行为习惯。其中有好的,也有坏的。这对他们以后的发展,产生着极大的影响。

家庭礼仪教育是社会个体化的有效载体。在家庭里,教育者(主要是父母)能够把已习得的礼仪要求,通过平时家庭成员间在共同生活中的相互接触、交流、教育、影响自己的孩子养成必要的礼仪习惯,从而为他们今后走上社会适应社会准备了良好的礼仪素质。这是学校教育、社会教育所不具备的条件。

庭礼仪教育是个体社会化的有力支撑。“人的本质并不是单个人所固有的抽象物。在其现实性上,它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每一个人都必须是社会的人,都必须进入社会适应社会。家庭是社会的基础细胞,是我们一切习惯的渊源。个体能否成功地进入社会适应社会并为社会所悦纳,在很大程度上将取决于他接受的家庭礼仪教育。

庭礼仪教育架起了个体与社会的坚实桥梁。社会个体化再到个体社会化,其间联结的纽带就是家庭礼仪教育。家庭教育中最重要的内容,不只是给孩子多灌输知识,而是帮助孩子养成礼仪习惯,能够与人友好相处,在共同的进步中发展中更进一步地充实、发展、完善自己。在这方面,家庭礼仪教育以其独特的即是首发站又是终点站的家庭的地位,无疑是起到了桥梁与纽带的作用。

3.家庭礼仪教育看平时,重养成

家庭是孩子日常生活中最理想的港湾,它既是遮风挡雨的寓所,也是孕育希望和放飞理想的锚地。家庭礼仪教育的一个最重要的目的就是培养孩子的礼仪习惯。看平时,重养成,自然是家庭礼仪教育实施的应有之义。具体可由以下四方面着手。

以礼带礼,突出家长表率作用。家庭礼仪教育的实施,应该加强教育者(主要是父母)自身的礼仪修养。“孩子是父母言行的一面镜”;“父母是对孩子影响最先、最深的人,是孩子模仿最早、最多的形象”。“孩子常常把自己的行为与父母相对照,甚至父母行为中的某些失当之处,也往往会成为一些孩子开脱自己错误的‘口实’。孩子既可以从父母身上学到优点,又可学到缺点。”“为人父母者要教育好自己的孩子,必须从自己日常生活的一言一行做起。”作为家长,我们的那些做父母应该切实提高自己的礼仪修养,认真负责地扮演好孩子人生道路的引路人的角色,努力践行规范的 文明礼仪 ,让孩子看得见、摸得着,从而自然地接受影响、教育,自觉地付诸实践。

以小促大,紧抓日常生活规范。 俗话说:“坐有坐相,站在站相,吃饭有吃饭的相道”。《礼记・冠义》中也有这么一句话,“礼义之始,在于正容体,齐颜色,顺辞令。”家庭礼仪教育的实施,应该从身边细小的事情做起。如孩子刚刚学会说话,能听懂一些简单的指示和要求时起,就有意识地在各种场合下,告诉她应该怎样做。比如:“早晨离开家时,要和家里人说‘再见’,到托儿所要问‘阿姨好’,‘小朋友好’等等”。“在街上,吃剩的果皮和冰棍杆,都让她亲手送到垃圾箱里,不随意往地上乱扔。乘公共汽车,当别人让座时,要说声谢谢。每当看到环卫工人或园艺工人顶着烈日清扫一街路、美化环境时,都要赞扬他们对城市对社会的贡献,告诉孩子要尊重他们的劳动……等等。”教育过程本身就是一个由浅入深,从低到高,循序渐进,不断发展的动态过程。“父母对子女的示范应该体现在日常生活中的时时处处,点点滴滴。”作为家长,那些做父母的应该遵循孩子生理心理发展变化的一般规律,以日常生活规范的教学与落实为基础,从最基本的抓起,逐步提高完善。

以无胜有,营造家庭文化氛围。“与善人居,如入芝兰之室,久而不闻其香,则与之化矣;与恶人居,如入鲍鱼之肆,久而不闻其臭,则与之化矣。”孔子的话其实说的是环境熏陶及良好的心理环境形成为对人的深远影响问题。家庭礼仪教育的实施,应该营造一定的氛围,制造一定的舆论,以感情的变化促进礼仪活动的开展。“生活环境,是孩子品德最好的教师”。“对儿童最深刻的教育,言误不如行动;对孩子性格形成的重要因素,遗传不如环境”。“长大的孩子身上任何一点不良品格,都可以从他幼年的环境中找到形成的原因”。“长期处于愉快心理环境下的孩子,往往表现为精神振奋,性格豁达,活泼乐观,充满自信。”许多家教成功的父母都“十分留心在每日的生活,在欢愉的气氛中,对孩子进行启蒙。”现代人本主义教育思想也认为,创设彬彬有礼,愉快活泼,和谐协调,相互尊重关心、理解和信任的教育氛围是搞好教育的主要条件。作为家长,应该努力建议一个充满理解、信任和亲情的幸福家庭,这正是孕育良好礼仪素养的摇蓝。

以练导行,强化孩子礼仪意识。我国著名的心理学家、教育学家林崇德教授也指出,“重复和练习是习惯形成的关键。无论是良好的道德行为习惯还是不良的道德行为习惯,都是靠重复和练习而形成的。要使文明用语普及,唯一的办法是在明确意义的情况下反复练习,使之习惯化。良好的文明习惯和道德习惯,我们提倡重复和练习养成。”作为家长,必须向孩子提供良好习惯的训练,不时地对孩子进行有意识地礼仪重复、练习。

文明礼貌是最受各国人民重视的品质。礼仪是发展社会交往的润滑剂,是沟通人际关系的调节器。在文明、礼貌、得体的交往中,我们快乐地成长!让我们在对礼仪的思考、感悟中,抱着对民族对国家对社会高度负责的态度,结合《公民道德建议实施纲要》等的具体要求,切切实实地深入开展家庭礼仪教育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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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关系问题研究论文

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和睦、安宁的家庭关系,不仅是每个家庭成员人生幸福的重要内容,也是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础之一。值得关注的是,关于家庭暴力问题的法律理论研究及司法实践,已经日益成为我国法律工作的热点。 第一章 家庭暴力的概述 第一节 家庭暴力的概念 一 国外和国内的不同认识 在国外,关于家庭暴力的研究及立法较我国进行得早,并已经有了多年的理论研究和实践经验。有代表性的,如英国学者认为:"家庭暴力是指男性伴侣为了支配和控制女性,在他们关系存续期间或终止之后对女性所施行的暴力和虐待行为".从英国学者观点看出:"家庭"不仅指有婚姻关系、身份关系的生活共同体,而且还包括同居关系及婚姻关系终止后出现的暴力行为,"暴力"主要指男性对女性实施的有害行为。 在我国,一般认为家庭暴力是指在以婚姻,血缘和法律关系为基础而构成的家庭中,家庭成员以暴力、胁迫、摧残、折磨或其它手段侵害家庭成员身体、精神和性等人身权利的强暴行为。 二 社会学的认识 社会学者认为:家庭暴力不仅是法律问题,更是社会问题。要有效遏止家庭暴力,必须在修改现有法律的同时,开展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的反家庭暴力公众运动,通过培训、宣传等社会手段改变传统文化中的性别歧视,转变社会公众对家庭暴力的认识。为家庭暴力受害者(主要是妇女)提供有效的社会救助,以及增进两性在家庭内部的平等,将反对家庭暴力作为维护家庭的和睦与社会和谐的重要内容。 三 我国法律对家庭暴力的界定 《婚姻法》修正案第三条规定"禁止家庭暴力".《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一条对家庭暴力的范畴作了明确表述:"家庭暴力是指行为人以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给其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伤害后果的行为". 家庭暴力基本上是家庭中居于强势地位的成员对处于弱势地位的成员实施的。以前受害者主要是妇女、儿童和老人,但随着社会的发展,有一个新的趋势在发展,男性也开始成为家庭暴力的受害者。本文所指的"家庭暴力",主要是指家庭成员中,夫妻之间即婚姻主体之间的暴力行为。 第二节 家庭暴力的形式和产生原因 一 家庭暴力的形式 从目前的表现形式看,家庭暴力主要有三种形式,即身体暴力、精神暴力和性暴力。 1身体暴力是指行为人以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给其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伤害后果的行为。 2精神暴力和性暴力是指通过暗示性的威胁、言语攻击、无端挑剔,或漠不关心对方、停止或敷衍性生活等隐性暴力行为,以及故意攻击性器官、强迫发生性行为、性接触等,这种暴力的实施其危害性较之身体暴力要严重得多。 二、家庭暴力的产生原因 1 传统男权文化的影响是产生家庭暴力的重要原因。我国长期以来的文化基础是男性中心本位文化,男女在家庭及社会结构中的地位极不平等,我国古代封建礼教所宣扬的"三从"思想更是其极端表现。根深蒂固的男权主义虽然已经有很大的改变,但遗留的影响依然存在。 2 家庭成员的经济和社会地位的差别。处于强势地位的成员在家庭生活中往往居于主导和支配地位,而处于弱势地位的成员往往在经济和生活上依赖于他们,一旦发生家庭矛盾,处于弱势地位的成员通常会成为发泄的对象,并且大都表现出逆来顺受。而这种软弱的反应使得施暴者无需为自己的行为承担任何责任。 3 随着社会的发展,工作和生活节奏不断加快,人们面临的压力越来越大,心理负担越来越沉重,长期积聚需要得到彻底的发泄,一旦这种情绪被错误地带到家中,就很容易成为家庭暴力的导火索。 4 社会整体环境的影响。一方面,社会对酗酒、吸毒、重婚、"婚外情"等很容易引发家庭暴力的丑恶现象尚没有形成有效的解决手段。另一方面,家庭暴力长期来被视为家庭私事,在通常情况下,很少会有相关部门主动管理。尽管家庭暴力性质比社会上一般暴力恶劣,但它成了相关部门不予介入,惩治过轻的真空地带。实际上是对施暴者姑息纵容,失去了法律应有的震慑和预防作用。第三节家庭暴力的社会危害家庭暴力不但直接损害妇女的身心健康和人格尊严,导致婚姻破裂、家庭解体,以及伤害儿童的身心健康。更为危险的是,因家庭暴力而引起的自杀、杀人,严重地影响了社会的稳定和安全,阻碍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设。 一 导致婚姻破裂、家族解体 丈夫对妻子施暴,使妻子的身心健康严重受损,同时也损害了家庭的和睦、夫妻间的感情。妻子面对残暴的丈夫,心中已无爱意,只有选择离婚。 二 严重伤害儿童的身心健康 有统计表明,60%以上的人在对配偶实施暴力的同时,也经常对子女实施暴力。而专家指出,即使没有受到殴打,见到家庭暴力和受到身体虐待的孩子所受的伤害同样严重。他们会性情忧郁,变得懦弱或残暴,学习成绩下降,有自杀倾向等,这些影响在成年后仍会存在。另外,有暴力的家庭,其孩子长大后大多也有家庭暴力行为,违法犯罪的比例也较高。 三 导致以暴制暴 有些妇女蒙受家庭暴力后,没有通过有效的途径解决问题,来自肉体上和心理上的痛苦,使她们产生以暴制暴的想法,这就是所谓"受虐妇女综合症",已严重地影响着家庭和睦和社会安定。 四 制造社会不安定因素 家庭暴力在直接损害妇女的身心健康和人格尊严的同时,带来了社会不安定因素,也进一步推动了性别不平等和暴力等不良文化的传播。它对生命和资源的巨大伤害表明:家庭暴力的影响远远超过了家庭的范围。不论对个人、家庭还是社会都有极大的危害,预防和制止家庭中的暴力行为势在必行。 第二章 我国家庭暴力的现状和法律干预 第一节 家庭暴力的现状 一 家庭暴力的具体情况 1 家庭暴力对妇女权益的侵害在数量上呈上升趋势。据不完全统计,与上个世纪80年代相比,90年代我国家庭暴力上升了.以青岛市妇联为例,"91该组织接待来访的家庭暴力事件358件,占该类来访的,到1996年已增加到. 2 家庭暴力成为引起婚姻关系破裂的主要原因。据司法部门资料表明,家庭暴力案件约占婚姻案件的30%,个别地区达50%. 3 家庭暴力日益影响社会稳定和安定团结。2000年,江苏省妇联在南通监狱女子分监进行了相关调查,调查结果显示在237个存在暴力的家庭中,有125人的犯罪直接与家庭暴力有关,占%。125个直接因家庭暴力而犯罪的女性中有93人长期受到丈夫的殴打、虐待,占%。她们所犯罪种涉及到杀人、介绍容留卖淫、伤害、拐卖、盗窃、、抢劫、纵火、爆炸等,有62人犯故意杀人罪,占%;伤害、投毒、爆炸、纵火等恶性案件17起,占 %。栖霞区某镇妇女胥某因家庭暴力引发的矛盾,在两年中频频到镇、区两级政府上访闹事,严重干扰了政府机关的正常工作秩序。 二 反家庭暴力的形势 中国政府历来重视对妇女权益的保护,为了切实保护妇女的人身权利和实现各个领域的男女平等,近年来,在反家庭暴力方面,采取了一系列措施。积极动员全社会力量,鼓励多部门合作共同反对家庭暴力,包括:成立维护妇女儿童权益的专门性政府机构;成立多部门合作维护妇女儿童权益的协调议事机构;在公安机关建立家庭暴力投诉受理机构;建立法院特邀陪审员制度;建立妇女法律援助机构;建立家庭暴力伤残鉴定中心和庇护所;充分发挥妇女组织反家庭暴力的优势。 许多省、自治区、直辖市也就反家庭暴力相继出台了有关地方性法规或政策性文件。政府部门、司法机关和妇联组织等联合成立的维护妇女权益协调机构、 "110"家庭暴力报警中心、家庭暴力伤残鉴定中心、庇护所等社会干预机制纷纷建立,同时在国家级立法中对家庭暴力问题予以明确规定的社会呼声越来越高。 第二节 "家庭暴力"作为法律问题发展衍变的三个阶段 一 第一阶段 1995年北京举办第四次世界妇女大会之前。在这一阶段,中国颁行的宪法以及刑法、妇女权益保障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婚姻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都体现了国家保护家庭成员权利,禁止家庭暴力的精神。但是事实上,家庭暴力问题尚未引起社会公众和执法机关的普遍重视。家庭暴力事件通常被作视为家庭纠纷,主要通过民间调解等手段来处理。二第二阶段从1995到2001年《婚姻法》修正案通过之前。1995年,中国政府成功地在北京举办了第四次世界妇女大会,《北京宣言》和《行动纲领》都再次强调和重申了国际社会反对家庭暴力的决心和态度。家庭暴力问题越来越广泛地引起中国社会的关注,反对家庭暴力的宣传力度显著加大,相关立法研究工作增强,法律干预和司法支持手段明显增多。 特别值得注意的是,1996年,湖南省长沙市通过《关于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若干规定》,这是中国出台的第一个反对家庭暴力的地方性政策。2000年3 月,湖南省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关于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决议》,这是中国第一部反对家庭暴力的地方性法规,"家庭暴力"一词第一次出现在中国的法规中。 三 第三阶段 2001年《婚姻法》修正案通过之后。2001年4月2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决定》。修改后的《婚姻法》在总则中明确规定"禁止家庭暴力",将实施家庭暴力作为法院应准予离婚的法定情形之一,并专门规定了对家庭暴力受害人的救助措施和施暴人的法律责任。这是中国第一次在国家级立法中对家庭暴力问题作出明确规定,是中国反家庭暴力立法的重大突破,具有里程碑的意义。此后,反家庭暴力的法律干预工作得到进一步重视,最高人民法院颁布《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从而为各级法院正确适用婚姻法,审理涉及家庭暴力的案件提供了依据。 第三节 法律干预 一 立法 我国现在初步建立了以宪法为基础,包括民法通则、婚姻法、妇女权益保障法以及各种法律法规在内的法律体系。 1 国际条约 中国已经签署了《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的歧视公约》、《儿童权利公约》等国际公约,是《北京宣言》、《行动纲领》等国际文件的承诺国,已向全世界庄严承诺采取有效措施,制止家庭暴力,保护妇女、 &/92(*"3(-7%+2$儿童、老人等一切弱势群体权益。 2 国家级立法 (1)《宪法》关于保障公民权利、男女平等等规定是中国反家庭暴力的立法依据。 (2)《妇女权益保障法》明确规定妇女在政治的、经济的、文化的、社会的和家庭的生活等方面享有同男子平等的权利。虽然没有使用"家庭暴力"的概念,但全法始终贯穿了反对包括家庭暴力在内的一切形式对妇女的暴力,保护妇女权益的精神(总则、第33-35条、第40-42条)。 (3)《未成年人保护法》的相关规定体现了禁止对未成年人的家庭暴力,保护未成年人权益的精神(总则、第二章、第47、52条)。 (4)《民法通则》规定保护公民的生命健康权、名誉权、婚姻自由权等权利(第98、101、103条),并规定了相应的侵权责任形式(第134条)。 (5)《婚姻法》是中国第一部明确规定"禁止家庭暴力"的法律。其中规定了对家庭暴力受害人的救助措施:受害人有权向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所在单位和公安机关等寻求救助(第43条);相应机构应当应受害人要求采取救助措施;对构成犯罪的,司法机关应依法追究刑事法律责任(第43、45条)。规定实施家庭暴力为法院准予离婚的法定情形之一(第32条),并规定因家庭暴力导致离婚的,受害人有权请求损害赔偿(第46条)。 (6)《继承法》规定家庭暴力行为可能引起继承权的丧失:"故意杀害被继承人"、"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遗弃被继承人或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丧失继承权(第7条)。 《刑法》通过对杀人罪、伤害罪、强奸罪、侮辱罪、非法拘禁罪、拐卖妇女儿童罪、暴力干涉他人婚姻罪、虐待罪、遗弃罪等罪名和刑罚的规定,对实施家庭暴力构成犯罪的人予以惩处(第232-238条、第240、246、257、260、261条)。 (7)《行政法》通过规定行政处罚和行政处禁止家庭暴力行为。如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对侵犯他人人身权利尚不够刑事处罚的"殴打他人、造成轻微伤害"、"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虐待家庭成员,受虐待人要求处理"等规定应由公安机关予以拘留、罚款或警告(第22条)。 (8)诉讼法,包括《刑事诉讼法》、《民事诉 讼法》和《行政诉讼法》,规定了家庭暴力受害人寻求司法救济的途径:通过民事诉讼程序追究施暴人的民事责任;对构成犯罪的,依照刑事诉讼程序提起自诉,或通过告诉,由司法机关依法定程序追究施暴人的刑事责任;对公安机关不依法履行制止或处罚家庭暴力职责的,受害人可按行政诉讼法的规定要求其限期履行并赔偿相应损失。  (9)地方性法规。妇女权益保障法颁布实施以来,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都先后出台了确保妇女权益保障法贯彻落实的实施办法。截止2003年7月为止,已有湖南、四川、宁夏、江西、陕西、湖北、黑龙江等7个省、自治区人大先后通过了《关于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决议》等专门性反家庭暴力的地方性法规。 二 有关司法措施 反对和制止家庭暴力,不仅需要完善的立法,更需要法律的有效执行,在司法实践中,家庭暴力案件有民事案件和刑事案件之分,涉及家庭暴力的刑事案件是指在家庭成员之间的伤害,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而构成犯罪的案件。涉及家庭暴力的民事案件是指发生在家庭成员之间的伤害,依照有关民事法律规定而处理的案件。这两类不同性质的案件,在法律运用,处理方式、基本程序上有所不同。 1 涉及家庭暴力刑事案件的法律执行 (1)实践中,涉及家庭暴力的刑事案件主要有:因家庭暴力导致的轻伤案件;因家庭暴力导致的重伤案件,因家庭暴力杀人案件 以及受虐妇女由受害者变为施暴者导致的家庭暴力的刑事案件。 (2)审判程序 对于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而构成犯罪的家庭暴力案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程序进行审理。主要包括第一审程序、第二审刑法学程序、审判程序和执行程序。 2 涉及家庭暴力的民事案件的法律执行 (1)我国目前的立法没有规定"家庭暴力"这个案由,司法实践中,法官审判的家庭暴力案件主要是:因家庭暴力引起的离婚案件和侵犯妇女人身权利引起的损害赔偿条件,有些也尝试着直接立为"家庭暴力案件". (2)审判程序对于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婚姻法》等民事法律的家庭暴力案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民事审判程序进行审理和判决。主要包括第一审程序、第二审程序、审判监督程序和执行程序。 特别要提出的是,无论因家庭暴力导致何种案件,都不应适用调解的方式解决。在这种方式下,施暴人和受害人之间权力结构不平衡,受害人无法在平等的前提下争取自己的权利。 第三章 反家庭暴力存在的法律问题 第一节 立法缺陷和司法不力 虽然我国已形成了一套针对家庭暴力的法律干预体系,但家庭暴力范围不明晰,家庭暴力举证难司法机关介入家庭暴力难等立法以及司法上的问题,仍然制约着反家庭暴力工作的推进。 一 立法缺陷 1 我国现行法律针对家庭暴力虽有一些具体规定,但这些条款大都是从宏观上立论的,如《妇女权益保障法》中规定"禁止歧视、虐待、残害妇女""妇女生命健康不受侵犯"等条文,在明确提到家庭暴力的《婚姻法》中也只是笼统的规定"禁止家庭暴力".只有在最高院的司法解释中明确了家庭暴力的概念,并且所采用的是严格的界定标准,这也导致了法庭认定这一事实的比率低。 2 目前,我国《宪法》、《刑法》、《婚姻法》、《妇女权益保障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等法律法规,虽然对家庭暴力行为都有禁止性规定,但缺乏明确的认定和制裁条款。可操作性较差,对家庭暴力惩治不力。 3 我国没有针对家庭暴力的专门证据法规则。家庭暴力多发生在家庭内部,很少有目击证人,而相当一部分当事人在遭到暴力后,因缺乏法律常识没有报案或去医院开具诊断证明,这样当对方否认有暴力行为时,便无据可查。单凭受害人陈述又不能作为定案依据,给法院认定家庭暴力行为带来困难,使很多家庭暴力案件因缺乏证据无法立案。 4 家庭暴力受害者精神损害赔偿无法可依。《婚姻法》明确规定,家庭暴力的受害方可以提出民事赔偿,但受害妇女请求精神损害赔偿仍然困难。 5 现行法律主要适用对施暴者进行事后制 裁,缺乏对家庭暴力正在发生及持续过程中的救济措施。我国法律着重于制裁造成严重后果的暴力行为,对于多发性的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家庭暴力行为缺乏措施。另外,着重于行为发生后的制裁,缺乏预防行为发生和制止行为继续的手段。二司法不力1社会公众对家庭暴力认识不足,其观念仍停留在"家务纠纷"层面上。对向法院控告丈夫的妻子尤其难以理解,并因此责备受害妇女,受害妇女权利难以保障。 2 司法人员中对我国家庭暴力的定性、定量上认识不一,仍有相当一部分人因受中国传统观念的影响,对家庭暴力存在模糊甚至错误的认识,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司法人员对家庭暴力的法律干预力度。例如:公安人员缺乏社会性别观念,一些派出所以家庭纠纷不属其工作范围为由不予处理,立案不及时,直接导致鉴定难。派出所对家庭暴力案件不能及时立案侦查,不给受害人出具委托鉴定函。而没有法医鉴定书,就无法追究施暴者的刑事责任。 3 受虐人往往希望维持家庭,她们投诉的目的只是制止施暴而不是使对方被拘禁或罚款,更不想因此使婚姻关系破裂。如何确定司法机关的角色定位,使司法更积极更妥当的介入家庭暴力也是亟待解决的问题。 4 执法机构的干预是制止家庭暴力的最有效手段,而现在因家庭暴力的执法主体部门虽然多但不够明确,各个主体部门之间的执法还需进一步磨合,以及执法程序不规范,也造成了对家庭暴力的制裁不力,致使家庭暴力总是游离于法律之外,受虐妇女也得不到有效的保护。 第二节 办理家庭暴力案件的四项实际困难 一 社会公众对家庭暴力认识不足,导致取证难 对于家庭暴力,社会公众的观念仍停留在"家务纠纷"层面上,导致律师向受害妇女亲朋邻居乃至居委会工作人员取证时,他们含糊其词,甚至拒绝作证,造成取证困难,受害妇女权利难以保障。 二 公安人员缺乏社会性别观念,立案不及时,导致鉴定难 多数派出所的公安人员对家庭暴力案件不能及时立案侦查,不给受害人出具委托鉴定函。律师说,因没有法医鉴定书,就无法追究 暴者的刑事责任。 三 家庭暴力立法不完善,对家庭暴力行为认定难、刑事处罚难 目前我国没有针对家庭暴力的专门证据法规则,通常是适用普通案件的证据规则。而家庭暴力多发生在家庭内部,很少有目击证人,单凭受害人陈述又不能作为定案依据,给法院认定家庭暴力行为带来困难,使很多家庭暴力案件因缺乏证据无法立案。 四 对施暴者进行制裁难 现行法律主要适用对施暴者进行事后制裁,缺乏对家庭暴力正在发生及持续过程中的救济措施。一些受害妇女希望,在遭受家庭暴力时法律能对丈夫采取一定的强制措施。而现在公安机关或居委会能做的只是让施暴丈夫写保证书,形不成任何约束力,有的丈夫可能前脚写了保证书,后脚回家继续施暴。 第三节 影响家庭暴力案件办理的一些消极社会因素 由于目前我国社会中,还存在一些消极的社会、道德、伦理因素,影响了家庭暴力案件办理,主要包括:在中国的传统社会中,认为女性的理想角色就是局限于家庭范围内,恪尽本分地做个贤妻良母,在家中孝敬公婆、照顾子女、操持家务;男尊女卑的夫权思想仍残留在一些人的脑海中,认为男人是家庭的主人。而女性则被认为是男人的附属品依附于男人而存在。在部分人的思想观念中,当男人运用暴力手段从肉体上精神上统治奴役女性时,是被容忍和允许的,打老婆是天经地义、理所当然的事情。妇女在遭受家庭暴力后,为了维护家庭的"面子"而极力掩盖,认为那是家丑,同时惧怕遭来丈夫更大的暴力,于是默默忍受,不愿声张。部分女性经济地位的相对低下,认为自己是靠丈夫而生活的,丈夫为了养家,在外面奔波劳累,回到家中发发脾气是情理之中的事情。 如此种种消极的社会、道德、伦理原因,导致家庭暴力案件办理困难。尽管"家庭暴力"问题已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但从统计数字来看,法庭最终认定构成"家庭暴力"的却是凤毛麟角。1980年,以家庭暴力为由离婚的占%,2001年新婚姻法颁布后初期因该原因离婚的也比率相当。 第四章 解决家庭暴力的法律对策 第一节 立法 完善立法是提高法律干预效果和解决家庭暴力的根本办法。法律干预家庭暴力的根本难点在于,我国没有专门的反对家庭暴力的法律。现有法律、法规的具体运用也缺乏可操作性。一立法形式的选择我们国家目前没有专门用于制止家庭暴力的单项立法,有关家庭暴力的立法分散于《宪法》、《民法》、《刑法》、《婚姻法》、《妇女权益保障法》以及其它机关的法律法规之中。下一步,是根据反家庭暴力的实际与司法需要逐一修改现行各法的某一个方面,还是应多采取专门立法的形式学界也有不同的意见。 但是,我认为在解决家庭暴力的法律改革的宏观战略上还是应当走专门立法的道路。主要是因为: 首先,用分散的各种法律适用甚至是套用反家庭暴力案件是片面的、有限的。将反家庭暴力纳入婚姻法调整,而婚姻法性质上是民事法律,它主要是从权利义务的角度对夫妻和家庭成员在家家庭生活中的行为予以调整、约束力、救挤力有限。而套用《刑法》和《治安处罚条例》的故意伤害和虐待罪等条款,因为法律规定的笼统、具体操作措施的缺乏,使得司法实践中由于证据不足或情节不够恶劣达不到法定罪名的最低标准而使受害人得不到保护,施暴人受不到制裁的案例屡见不鲜。 其次,反家庭暴力是一个社会系统工程,涉及到社区干预,行政干预和司法干预诸多方面,不仅有民事法律问题,还涉及到行政法、刑法等实体和程序法的诸多方面。各个法律的结合适用不完全符合其本身性质对一个综合法律的要求。 .':&4."*$,; 同时,根据我国的实际情况,开展反家庭暴力的时间很短,而家庭暴力的情况在不断上升的趋势,逐一修改现行各相关法律,那么,这样的修改会有很多,需要的时间也会很长。这很难适应当前反家庭暴力的实际需要,不利于对家庭暴力受害人的保护,也不利于对施暴者的教育矫治和惩处。 一些地方立法已经为国家专门立法做了有益的尝试。从1996年湖南长沙市出台《关于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若干规定》至今,全国已有3省11市出台了这样地主性防止和制止家庭暴力的法规、条例或法规性文件,把过去比较零散的法律条文加以集中,并细则化、具体化,加强了可操作性,法律效果明显,中国法学会反家庭暴力项目的法学家们也开始了《家庭暴力防治法》的草拟工作。 综上,我认为,一部对家庭暴力的定义、社会救助、行政措施、司法救济、法律责任都做了具体规定的专门性法律——《家庭暴力防治法》,可以为家庭暴力受害者提供最大限度的保护,最有效地预防暴力的再次发生。 二 立法内容 现阶段要完善法律中关于家庭暴力的内容,应着重注意增强法律的可操作性和威慑力,主要是: 1、细化家庭暴力的定义。目前主要是我国对家庭暴力的法律概念所采用的是严格的界定标准,规定"家庭暴力是指行为人以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其他手段,给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伤害后来的行为".根据这一定义,我国是套用刑法的相关规定,以情节恶

学校教育与家长家庭教育的优秀论文

一、邀请家长,参与学校教育活动

学校教育离不开家长的配合,要想让家长配合学校的教育工作,就得让家长了解学校的教学理念和教育形式。为了促进学校各项教育工作的开展,就要邀请家长积极参与学校的教育教学活动。学校在学期开始,可以通过各班主任把学校的有关规定、班级教学计划及学校的活动安排通过网络或书面材料与家长进行交流沟通,征求家长的意见,这样不仅可以使家长对学校的教育活动有所了解,还可以抽出时间协助和参与学校的教育工作。学校邀请家长参与学校教育时,可以采取多种形式:如召开家长会、主题教育活动、亲子活动,也可定期组织家长参加学校、班级组织的各项活动,参与学生特长展示评比活动等。这样不仅使家长进一步了解自己的孩子,还可以使家长们互相交流教育孩子的方法,感受家校教育的协作力量,多数家长都会乐于参加。通过这种教育活动,家长们会认识到,孩子的成长是学校、家庭、教师、家长共同的责任,只有在思想观念上与学校保持一致,在行动上支持和配合学校开展各项教育活动,孩子才会有全面的发展。

二、建立家长学校,形成正确的育人观念

家长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家庭教育的好坏直接影响了孩子的`成长;家庭是孩子的第一所学校,父母在孩子的一生中具有重要的影响。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家长越来越重视孩子的教育,也会通过书籍、网络学习一些家庭教育理论。因此,学校可以建立家长学校,请专家来指导家长进行家庭教育,帮助家长更新教育观念,掌握科学的教育方法,形成正确的育人观念。

(一)营造和谐的家庭关系

要有好的家庭教育,就要营造和谐融洽的家庭氛围。一个完美的家庭,一种和睦的家庭气氛是孩子健康成长不可缺少的条件。父母之间互相关心、互相尊重,对孩子要有思想上和生活上的关怀,每天抽出时间与孩子进行交流,有利于父母与孩子的关系。如家长和孩子可以像朋友一样将自己的工作趣事和学习经验与孩子交流,加以正确引导,可以达到激励的目的;同时也可以引导孩子谈谈自己在学习上的成功和困惑,相互鼓励,得到孩子的理解、信任与配合,让他们感到心理上的满足,从而使他们健康成长。社会生活需要新一代人具有民主平等、自立自强的意识,家庭成员之间的关系也是如此。

(二)要有良好的家庭环境

家庭环境是家庭教育的一个组成部分。作为家长既要为孩子提供生活必需的物质条件,为孩子创造良好家庭环境,又得为孩子提供丰富的精神养料。如有的家长热情好客,兴趣广泛,经常请朋友在家中小聚,但为了孩子,应适量为孩子着想,安排次数不应太密或换一个场所,时间不宜过久,特别是有的家长经常和朋友聚在家中打牌、打麻将,对孩子的学习影响特别大,此类家长应注意留给孩子一些学习、休息的时间和空间。再有父母是孩子最为依赖、最为信任的人,如果父母之间经常吵架不和,势必会给孩子造成心理负担和影响;和谐的家庭氛围有利于孩子的心理健康发展。

(三)把握正确的教育观点和策略

家长要增强自身道德修养,不断充实和更新自己各方面的知识,为孩子作表率。一味的关心、爱护孩子并不等于会教育孩子。家庭教育是一门科学,也是一门艺术,家长不仅要有广泛的知识,还需要遵循教育规律。家长对孩子的家庭教育和引导一定要抓住正确的时机,把握正确的方向。一些家长为了孩子能掌握更多的本领不惜家庭教师或者送孩子参加各种培训班,可谓是用心良苦,但这些是不是孩子所需要和喜欢的,这些都需要教师加以指导,根据孩子的特点而选择,使之真正做到学习有用的,能发挥自己特长的知识。教育孩子还要善于运用鼓励和表扬,灵活运用批评。家长要避免打骂孩子,要善于发现孩子的优点,并给予他自信,给予他一点成就感。让孩子愿意学习、想学习,学得开心、学得轻松。如:一次我在辅导自己在上小学的孩子完成生字练习时,发现他写字不专心,动作慢,且字写得也不工整。我就耐心地教给他如何写,当他再写完一个字时,及时给予充分肯定:写得好看多了,有进步,接着再激励他要是能写得快些就更好,果然小家伙很快地把练习写完了。为了能更好地发挥家校结合的作用,我们在教育中要加强家校之间的密切配合,将家庭教育与学校教育的优势互补,架起家庭和学校沟通的桥梁,为我们的基础教育提供有利条件,使我们的学生得到全面而健康的发展。

家训宜早,始自婴孩 颜之推认为,人生的奠基阶段在幼年时期,因为幼年可塑性较大,因此他十分强调及早施教,甚至应该从胎教开始。在《教子》篇中说道:“古者,圣王有‘胎教’之法:怀子三月,出居别宫,目不邪视,耳不妄听,音声滋味,以礼节之。书之玉版,藏诸金匮。生子孩提,师保固明,仁孝礼义,导习之矣。”可见《颜氏家训》中对早教的重视程度之高。而之所以早教效果比较好,是因为“人生小幼,精神专利,长大以后,思虑散逸”,也就是说,人在幼小的时候,精神专注敏锐,长大以后心思容易分散。勉子自立,读书致用颜之推在《勉学》篇中反复的告诫子孙,学习是人生的大事,切不可荒废学业,任何人都要努力的学习,其言道:“自古明王圣帝,犹须勤学,况凡庶乎!”颜之推还强调读书是立身之本,他经历了乱世沉浮,从自己的经验出发,告诫子孙要立足于社会,就要把书读好,读书是求取名利的正道和大道。“父兄不可常依,乡国不可常保,一旦流离,无人庇荫,当自求诸耳身。谚曰:‘积财千万,不如薄伎(同‘技’)在身。’伎易习而可贵者,无过读书也。”对于学习的内容,颜之推认为首先要读儒家经典,当然对于佛学也不要忽视;然后要学习书法、数学、医术、绘画、琴瑟、下棋、 射箭 、投壶等“杂艺”,这些要兼习却不专精。颜之推还劝诫子孙年幼要读书,但年纪大了也不能不读书,人的一辈子都要努力读书。 3颜氏家训对当代家庭教育的启示 《颜氏家训》内容丰富,体系庞大,涵盖了多个领域,也提出了一些行之有效的教育方法和教育主张,这些内容都对后世影响深远,至今仍具有时效性,对当代的家庭教育具有重要的启示。 及早施教,勿失良机 在上一节介绍《颜氏家训》的主要内容时我们已经提到,颜之推认为“家训宜早,始于婴孩”,重视早教,甚至从胎教开始。之所以重视早教,是因为“人生小幼,精神专利,长大以后,思虑散逸”。这对我们当家时代的家庭教育的启示是,对孩子的教育要尽早开始,按照孩子发展的阶段。早教的第一个阶段是胎教。现代医学已经证明,胎儿有接受教育的潜在可能因此在孩子没有出生之前就可以开始教育,母亲在怀孕期间就可以通过听音乐、读书等对胎儿进行熏陶。早教的第二个阶段是学前教育。孩子一生下来就有很多潜能,要给予各种感官刺激来发挥潜能,同时要抓好婴儿发育的关键期,进行有针对性的教育。 寓爱于教,严慈相融 在教育子女的问题上,颜之推主张爱教结合,反对只爱不教,“吾见世间,无教而有爱,每不能然”,并指出了溺爱对子女的危害,认为溺爱会毁掉孩子的一生。然而当今很多家庭,把孩子捧在手里怕掉了,含在嘴里怕化了,对孩子溺爱有加,家长认为这是对孩子的爱,殊不知这样只会害了孩子。因此颜之推认为对待孩子要严慈相融。首先对孩子要慈爱,同时该严格的时候一定要严格,这样孩子才会尊重和信服自己的父母。如果只严格,那么孩子就会害怕父母,在此环境下孩子只会变得胆小懦弱;如果只爱而不教,父母对其听之任之,那么会使孩子变得非常肆无忌惮,这两种都不利于孩子的发展。 均爱诸子,平等对待 颜之推在《教子》一篇中特别强调做父母的对待子女不能偏爱,要平等对待。父母一旦有了偏爱的情况,就可能会造成子女之间的不和谐,甚至是仇视,不管是受宠和被冷落,都对孩子带来很大的影响。然而在当今的多子女家庭中也依旧存父母偏心的情况,有的父母偏爱幼子、有的父母偏爱男孩儿……均爱原则对当今的家庭教育也有很多启示,面对不同的孩子,家长应该尽可能地为孩子提供不同的发展舞台,相信每一个孩子都有自己的优点与长处,身为家长要尽力去发现孩子的长处,为孩子创造一种机会,一种成长的机会,用平等的眼光去看待自己的孩子,对待孩子一视同仁,和孩子共同成长。 作者:董晓捷 单位:湖南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院 参考文献: [1]王长金.传统家训思想通论[M].长春:吉林人民出版社,2006:67. [2]王利器.颜氏家训集解[M].北京:中华书局,2014:8,135,287. [3]武海燕.《颜氏家训》对于当代家庭教育的意义[J].教育探索,2002(12):49. 家庭家教家风论文篇三:父亲在幼儿家庭教育中的角色定位 摘要:父亲在幼儿家庭教育中扮演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父亲帮助幼儿在成长的过程中建立性别角色的同一性,促进幼儿的认知发展以及幼儿的社会交往等能力,父亲角色应当在幼儿家庭教育中发挥其独特价值,然而现实却是中国幼儿家庭教育中面临着父亲角色在功能实现上的“缺失”,认知观念上的“误区”,行为扮演上的“极端”等问题,究其原因,与整个社会、家庭以及父亲本身有着必然的联系,确立父亲在幼儿家庭教育中的正确位置,不仅需要社会建立健全亲职教育的体系,家庭建立和谐良好的氛围,还需要父亲自身不断地进行自我学习促进角色成长。 关键词:幼儿家庭教育;角色定位;策略研究 家庭是幼儿出生以后所接触到的第一个社会“微系统”,父母是家庭中与幼儿接触时间最长,关系最为亲密的两个角色,对幼儿的成长发展有着最直接、最深远的影响。孩子的成长离不开母亲的温情滋养与细心呵护,同样也不能缺少父亲的参与。著名的心理学家格尔曾说:“父亲的出现是一种独特的存在,对培养孩子有一种特殊的力量。”中国的传统家庭教育中,父亲一直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三字经》中曰:“养不教,父之过”,可见在中国的 传统文化 当中父亲在教育子女方面便肩负着巨大的责任。纵观历史长河,父亲这一角色在家庭教育中发生着些微变化,从最初作为一家之主的“严父”,到权威逐步瓦解的“慈父”,亲子之间由“上下级的权威”关系慢慢走向“民主平等”的关系。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当今社会对父亲这一角色提出了全新的要求,父亲的职能也由单纯的“精神领袖”或者“养家糊口”走向了全方位、多功能对子女和伴侣有着重要意义和价值的角色。如何正确确立父亲这一角色在幼儿家庭教育中的位置,是目前我们所要探讨和研究的问题。 一、父亲角色在幼儿成长中的重要作用 家庭教育是人一生成长教育的起始阶段,尤其对于幼儿阶段的孩子来说,早期的家庭教育对未来 儿童 人格塑造、认知发展以及社会性发展等方面均具有重要影响,父亲在幼儿家庭教育中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父亲能够帮助孩子确定自己的性别角色。根据弗洛伊德的理论,处在幼儿阶段的儿童会产生“恋父情节”和“恋母情节”,基于对父母权威的崇拜,他们逐渐从与自己相同性别的父母身上获得性别的认同,而模仿是幼儿性别认同的主要方式。男孩子可以在父亲身上学习到男性的基本行为模式,有利于培养男孩子坚强刚毅、进取和拼搏之心,女孩子则可以从父亲身上了解到异性的特征,获得与异性交往最基本的安全感和信任感。父亲能够促进幼儿的认知发展。“父亲粗犷的爱,是孩子认识力量的源泉,父亲的男人气质是孩子性格形成的源泉;父亲的广阔视野、丰富的知识,是孩子认知能力发展的源泉;父亲在言谈举止、举手投足间,含蓄地传递着对子女的关爱和影响。”国内外的不少研究也显示,由男性带大的孩子在智商水平上会更高,在学校能够取得更好的成绩,在社会上也更容易取得成功。父亲能够提高幼儿的社会交往能力。有一项研究显示,父亲跟子女接触的时间越多,孩子的社会交往能力就会越强。五个月大的婴儿跟父亲接触和互动较多,在面对陌生人的时候会表现出更好的适应能力,对陌生人有更多的语音回应。此外,还有研究显示,跟父亲接触比较多的孩子,会有更强的安全感和自信心,在成人后会表现出更多的同情心,而这些都有利于与别人建立良好的人际关系。 二、幼儿家庭教育中父亲角色定位存在的问题 父亲在幼儿的成长教育当中具有独特的贡献,是幼儿家庭教育中不可或缺的重要角色,然而当代现实生活中,父亲的角色定位依然存在着诸多问题。 (一)在角色功能的实现上存在“缺失” 在当代社会的家庭中,父亲角色的缺失已经成为一个非常普遍的社会性问题,这种“缺失”主要表现在“身体上的缺失”以及“心理上的缺失”两种情况,前者主要是指由于离婚分居或者死亡而导致的父亲角色在家庭中的缺位,而后者主要是由于父亲工作繁忙或是个人意识的欠缺而未尽到父亲在家庭中应当尽到的职责。无论是哪种情况,父亲角色缺失的家庭孩子会较少或者无法感受到父亲的关爱,而父亲会表现出不参与或者较少参与孩子的教育以及生活照料。根据相关调查显示,幼儿家庭中父亲参与幼儿的教育程度要远远低于母亲的参与程度,其中有的家庭,是父亲作为家庭中教育幼儿的主体,而的家庭是母亲担任教育幼儿的重任,而在生活照料上,父母之间的参与程度悬殊更大,有的家庭是主要有母亲来照顾,只有的家庭,孩子主要由父亲照顾。可见无论在子女的教育方面还是在生活照料方面,父亲所承担的比重都比母亲要低很多。在健全的家庭结构中,父亲的家庭教育职能和养育职能存在“缺失”,对于单亲家庭、父母离异家庭以及农村留守儿童的家庭而言,这种“缺失”就更为明显。近些年,全世界的离婚率呈现上升趋势,欧美国家的离婚率长期居高不下,如今亚洲的离婚率也有接近欧美国家的趋势,中国的离婚率连续七年递增,另一个数据显示,离婚后的子女抚养权,只有10%交由父亲抚养,这也就意味着绝大多数的单亲家庭的幼儿面临着父亲“缺位”的现实。 (二)在角色观念的认知上存在“误区” 中国自古以来就有着“男主外,女主内”的传统思想,在传统思想的影响下,父亲对家庭角色的分工存在着认识上的偏见和误区。其一,很多男性家长始终认为教育和抚养子女是母亲应当做的事情,而父亲更应当扮演“养家糊口”“在外挣钱”的角色,这种传统角色分工的观念在广大农村地区就尤为突出,因此不少留守儿童只能常年在母亲或者隔代长辈的陪伴下成长。事实上,随着时代的发展和社会的转型,传统的男女分工已经无法满足当今社会的要求,当更多的女性走出家庭步 入职 场,也就同时意味着家庭内部的职责包括抚养子女和料理家务应当成为男女双方共同承担的责任。其二,大多数的男性家长对于父亲这一角色在家庭教育中的独特作用缺乏认识,认为父亲的职责就是为家庭提供经济基础,父亲对子女的关爱更多的应当体现在物质上的支持,而不是教育和陪伴。2004年,天津的一项关于父亲角色认知的调查显示,仅有的父亲知道“父亲带大的孩子更加聪明”,25%的父亲完全不知道自身对于儿童教育的作用,只有23%父亲能够说出自己的言行是儿童的榜样。 (三)在角色行为的扮演上存在“极端” 在幼儿家庭教育中,父亲的教养方式往往出现两种极端,要么是“漠不关心”要么是“独断专制”,前一类型的父亲更多的沉浸在自己的需要之中,奔波于自己的工作和事业,很少关心子女的情感和心理需求,亲子之间缺乏必要的沟通和交流,对子女也缺乏必要的要求,听之任之,放任不管。而专制型的父亲则常常从自己的主观意志出发去命令和操纵着子女的一切,用简单粗暴的方式去教育子女,态度冷漠,强迫孩子接受自己的想法和认识,期望高,宽容少,限制多,温情少。相关研究显示,父母对子女采用严厉、拒绝否认的教养方式增多,其子女越可能多地表现出孤独,不关心他人、难以适应外部环境等特征。而且由于经常遭到拒绝,子女自我接纳程度减低,易产生自卑、无助、不安全感。相反,在情感温暖的家庭中,如果得到父母的关爱和温情多的子女,成长后会表现出更加稳定的情绪、有较高的安全感、适应能力强,相应的自信心以及自尊感也会比较强,容易形成比较健全的人格。可见父亲极端的角色定位和教养行为直接关系到幼儿日后的人格发展。然而在现实生活中,温情民主的父亲形象在家庭生活中并不普遍,究其原因,与整个社会的外部经济和文化大环境有关,同样也与父亲自身的个人素质和教育观以及儿童观息息相关。 三、父亲角色定位存在问题的根源探析 父亲角色在家庭教育中对幼儿的发展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然而在现实社会的背景下,随着社会的转型,家庭结构的多元化以及传统的性别角色分工的颠覆,父亲角色的定位存在着功能实现上的“缺位”,认识观念上的“误区”,以及行为方式上的“极端”等问题,那么这些问题的根源何在呢?笔者试图从社会因素方面,家庭因素方面以及个人因素方面寻找原因。 (一)社会因素 伴随着中国经济的高速发展、社会竞争的日趋激烈以及产业结构的不断调整,两地家庭、外地务工家庭以及单亲家庭等新型家庭模式产生。激烈的社会竞争,物价上涨,高昂的教育成本和生活压力让父亲这一角色不得不背负着经济的重担将更多的精力投入到“养家糊口”当中,此外,城市化的进程不断加快,大批的农民改变了以往在家种田的生产模式,进城打工成为了很多农村家庭获得经济入手的重要来源,进城务工这部分人群,在城市虽然拥有了一份工作,但相应的医疗、住房以及子女教育等问题尚未得到相应的解决,巨大的生活压力常常使一家人分居两地,养育子女的责任便更多地由母亲承担,“父亲”已然成为了家庭中的“隐形人”,成为了电话那头一个遥远的“问候者”,成为了一年偶尔回来几次的“远方客人”。然而留守在家中的母亲或者隔代长辈,受文化素质和教育理念方面的局限,也无法很好的意识到自身是父亲和子女之间交流和沟通的桥梁。对于城市的家庭而言,由独生子女构成的核心家庭,家庭模式也由亲子关系为轴心向以夫妻关系为轴心转变,也这就意味着,她们在婚姻上更加注重夫妻双方的感情和个人的感受而不再为了孩子或者生存而迁就,因此离婚率逐年上升,随之而来的家庭教育缺位也日益普遍。不完整的家庭结构让父亲难以尽到应有的职责,对于完整的家庭而言,社会大众的传统思想和舆论导向也认为父亲应当更多地投入到家庭生计当中,而对于父亲在教育子女方面的重要性缺乏必要的认识。 (二)家庭因素 费孝通教授曾经说过亲子关系与夫妇关系是相互影响的,“这两种关系不能分别独立,夫妇关系以亲子关系为前提,亲子关系也以夫妇关系为必要条件,这是三角形的三边,不能短缺的[1]”,另有相关研究发现,母亲对父亲的支持,会影响到父亲家庭教育的实现,那些受到妻子鼓励的父亲会觉得自己更能够当一名好父亲,因此,一个家庭中的夫妻关系直接会影响到父亲角色的实现,夫妻关系的质量会影响父亲与孩子直接互动。[2]有研究显示,从儿童出生6个月到18个月,父亲的婚姻满意度呈现下降的趋势,母亲的婚姻满意度也从怀孕到产后两年存在下滑趋势,这也就意味着夫妻间的关系在幼儿刚出生到幼儿出生没多久这段时间处在比较紧张的时期,这与有了孩子之后父母亲所面临的经济压力、照料孩子的压力、新的家庭责任以及父母亲双方所面临的角色转换和角色分工相关。中国目前的幼儿家庭,在角色分工方面,很多母亲喜欢大包大揽,主动承担起家庭教养的责任,对父亲参与幼儿照料和教育子女缺乏信心,,对父亲的育儿行为不能够有耐心有意识的加以引导和鼓励,这种默认的角色分工让父亲不自觉地成为了家里的“甩手掌柜”;另有一部分的家庭,母亲除了担任照顾家庭的责任以外,还忙于 职场 ,奔波于职场和家庭的妇女对父亲在家庭中照料和教育子女方面便有了更高的期待,她们希望无论是在外工作还是在家养育子女都应当是两人所共同承担的事情,如果父亲在家庭职责上无法满足母亲的要求,会直接影响到夫妻之间的关系,进而影响到父亲角色的实现。 (三)个人因素 在幼儿家庭中,初为人父人母的夫妻双方都面临着角色的转换问题,女性除了当好妻子之外开始学习如何做一位好母亲,对男性而言同样面临着要学习如何从一个丈夫的角色转化成一个父亲。如果说十月怀胎和婴幼儿的哺育能够让女性顺利的完成母亲角色的转换,那么对于男性而言,如何当好父亲是需要学习和培养的。在很多的幼儿家庭中,绝大多数的父亲并没有意识到父亲角色对幼儿成长所带来的巨大影响,也没有树立起正确的教养观和亲子观。即使有些父亲意识到自身角色的重要性,但在教育子女的过程中也会面临着教育方式不得法等问题,很多父亲采用专制甚至简单粗暴的方式对待子女,结果使得父亲和子女之间的关系更加疏远,遭受的挫折之后的父亲很难能够继续投入到家庭教育当中,并默认自己并不擅长照料子女,因此父亲面临着难以确定自己在家庭中的角色位置,即便确定的自己的位置也难以实现。 四、父亲在幼儿家庭教育中的角色定位策略 (一)建立社会父职教育体系 绝大多数的父母在成为父亲母亲之前并没有接受过系统的亲职教育的培训,事实上,在很多国家和地区的父职教育已经较为成熟并值得我们借鉴,比如美国的全国父亲网络从1985年就逐渐发展起“父方支持方案”,通过“父职课程”的有效实施,来提升父职教育的目标。台湾地区的“爸爸学校”也旨在通过课程的传授教导父亲如何明确自己在家庭中的重要角色和使命。我国父亲缺失现象非常普遍,但是相应的父职教育体系并不完善,针对我国农村和城市地区的父亲角色缺失现象,政府首先应当在社区街道以及农村留守儿童聚居地建立父职教育培训机构,由专业的亲职教育专家和培训人员进行培训,帮助父母了解自己在家庭中的职责,树立正确的教育观,掌握与子女进行沟通和交流的技巧,如何处理亲子之间的关系等等。除此之外社区街道和农村村委会还可以联合当地的幼儿园和小学,多开展亲子活动,增进一家人的感情,定期开展父亲或者母亲交流大会,共同分享育儿经验。尤其对于单亲家庭或者贫困家庭面临的经济和情感上的困境,政府要给予帮助。在法律方面,通过完善相应的法律明确父亲的职责维护父亲的权益,并通过法律的形式来保障亲职教育的有效实施。同时,整个社会要树立起正确的舆论和价值导向,重视父亲角色在家庭教育中的重要作用,改变以往传统守旧的观念,呼吁全社会参与到亲职教育中。 (二)发展和谐良好的家庭关系 “父亲关系是家庭的根基,亲子关系是家庭的枝叶”,家庭是建立在父亲、母亲和子女三者和谐统一的基础上才能发挥最佳作用,父亲的缺失对母亲而言也会造成一定的困扰,对于父亲长期在外的家庭,母亲会相应的承担更多照料子女的责任,对于母亲而言,她不仅要学会如何尽到一个母亲应有的职责,还应当学会如何在父亲缺失的状态下满足子女对父爱的渴望,正确引导子女健康成长,并协调子女与父亲之间的关系,做好两者的纽带和桥梁作用。对于离异的家庭而言,母亲要帮助子女正确面对离异问题,不要因为夫妻之间的感情而影响到父亲在子女心目中的地位,要帮助子女学习如何与父亲和谐相处。在父亲意识薄弱的家庭中,母亲要从怀孕开始就鼓励父亲参与到教育子女的过程中,并帮助父亲增强教养子女的自信心,帮助父亲认识到父亲角色在家庭教育中的重要作用,夫妻双方应当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明确彼此的家庭分工,相互协助,共同努力营造一个和谐温馨的家庭环境。 (三)促进父亲角色的自我成长 “所有角色的内涵,都是由特定的时代和具体的生活方式所赋予的”,[3]时代在变,生活方式在变,这也就意味着父亲这一角色也要不断调整来适应社会的要求。促进自身不断成长,从不胜任到胜任,从不成熟到成熟,无论时代如何发展变化,父亲角色是自我成长“为人父”的内在需求,也是社会发展的外在要求。对于父亲而言,他们要不断的提升自我,在观念上首先要解构原有的守旧思想,对自我的角色认识不能只停留在赚钱养家,还要意识到教育子女不仅仅是母亲的责任,父亲是幼儿家庭教育中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发挥父亲的教育职能,父亲要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和育儿观,在子女面前树立良好的榜样,帮助子女形式正确的性别角色意识,父亲要在尊重子女的基础上采用民主温和的教养方式,“自由”而不“放纵”,“威严”而不“专制”,通过与子女的沟通,了解孩子内心的真实需求,满足幼儿对父爱的渴望,给予儿童发表自己想法和看法的权利,尊重儿童的意愿并科学的加以引导。即使工作繁忙或是无法与子女一起生活,父亲也要尽自己所能,抽出时间积极投入到亲子活动和亲子互动中,无论是否在子女身边都要与子女保持良好的沟通,给予充足的关爱。 作者:刘艳珍 宋晓晓 单位:山东英才学院 参考文献: [1]费孝通.生育制度.费孝通文集.第四卷[M].北京:群言出版社,1999:60. [2]李燕.父亲参与及其对儿童发展影响的研究综述[J].外国中小学教育,2010(5)18—20. [3]周晓虹.现代社会心理学[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99. [4]孙元升.父亲缺失类型分析及其对策研究[D].上海师范大学,2014. [5]赵娜.父亲角色对儿童发展的影响[D].东北师范大学,2007. 猜你喜欢: 1. 家风家教的征文1500字 2. 家训家风家教心得体会6篇 3. 家风伴我成长演讲稿 4. 家风家教的励志日志 5. 有关家风的经典散文随笔 6. 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心得体会

农民工家庭关系研究论文

人口城镇化步伐的加快和人口流动方式的改变,导致相当多的老年夫妇和独居老人固守乡村,也使养老关系中的载体与对象发生了空间分离,养老的难度增加。由此产生了一系列问题,具体体现在以下方面: 1、经济收不高,生活质量较差。目前我县除部分留守老人享受低保外,绝大多数老年人没有养老保障。农村留守老人的经济来源主要依靠自己的劳动所得和子女贴补。据了解,老人的劳动主要是种地,但因子女不在身边,许多农活要请人,成本高,收入低,很多老人农忙时都舍不得花钱请人帮忙,致使劳动强度极大。随着孝道观念的不断淡化及子女在外务工谋生压力的加大,子女贴补缺乏稳定性,农村老人的经济收入更是少得可怜,因此,老年人生活相当俭朴。2、生活缺乏照顾,孙辈抚养负担重。由于子女不在身边,日常生活的一些小事,对农村留守老人而言都成为难题。同时,子女外出打工后,部分老人独居或配偶同居,大部分的老人与孙辈组成“隔代家庭”。还有不少留守老人的子女全部外出打工,仅留下老年父母及未成年的小孩,留守老人基本上没有子女在身边照顾。因此,老年人极害怕生病,害怕没有人照顾。很多老人都谈到“有子女在身边要安心得多,有个照应。”并且留守老人代为照顾的孙辈0—4个不等,负担极重。有的孙子年纪小,不能离身,给老人农作及家务劳动带来极大不便。3、隔代教育问题突出,心里压力较大。如果单从照顾孙辈的生活起居方面而言,只是增加老人的生活压力,增加劳动强度。但对小孩教育方面心理负担更重,主要因为农村老年人大多数识字不多,无法辅导小孩的学习,担心学习成绩差。特别是目前农村交通、通讯得到迅速改善,电视、网吧到处有,孩子在外的时间长,担心发生一些意想不到的事情。老年人总觉得管理小孩力不从心。当孩子上中学后,由于相处时间大幅减少,孩子自控能力差,老人家庭管理鞭长莫及,这让老人极度担心却又无法监督管教。 4、家庭氛围缺失,精神生活单调。老年人口身体素质的下降和生理的自然老化,决定了老年人的晚年生活并不仅仅需要经济保障,精神慰藉也同等重要。农村老年人过惯了苦日子,对物质生活往往没有过高的奢求,因此来自于子女的精神慰藉是老人身心健康所必不可少的。据调查,子女外出后,电话就成为留守老人与子女交流沟通的主要方式和精神慰藉的主要途径,除此就是子女逢年过节回乡探家。而实际上,有些老人连这样简单的基本精神慰藉都没有,有的子女一去就是多年却杳无音讯,有些老人甚至“不知子女是死是活”由于子女不在身边,农村留守老人大多过着 “出门一孤影,进门一盏灯”的寂寞生活,缺乏家庭温暖,使他们倍感孤独。特别是独居老人感到有时候心里话没处诉说,有时间没法打发,很可能出现抑郁症状,觉得生活没有意思。随着年龄的增高,留守老人行动越来越不方便,他们与外界的接触也相应地越来越少。除了看电视、聊天,老人基本上没有别的消遣方式,精神生活异常单调。5、医疗难问题突出,健康保障丞待加强。在调查中发现,农村留守老人常年患病的比率高达70%以上,许多人是多病缠身。由于子女务工带来的收入提高,加之新农合的实施,留守老人就医条件虽然有所改善,但仍然处于较低水平,留守老人也只是对于一般的小病可以治疗,普遍存在“生不起病、拿不起药”的情况。而且老年人发病往往具有突然性,家中无人或抢救不及时,可能会错过治疗时机,导致严重后果。对农村留守老人来说,“小病抗,大病拖”,已成了一种潜意识。农村留守老人除了存在上述这些主要问题外,留守老人家庭很容易成为盗贼的目标;而缺少青壮年男子在家中,也很容易沦为弱势群体,造成利益受损。三、对策与建议综上所述,劳动力外流引起的家庭结构、居住距离的变化直接和间接地削弱了家庭的养老功能,导致老年人的代际支持特别是经济和情感支持的减少,同时引起了隔代家庭的增加,加重留守老人的劳动、生活、精神以及抚养孙辈的负担。因此,为了适应这些变化,社会必须作出相应的调整。(一)坚持政策导向,着力构建良好环境。 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根本目的是为了人的和谐发展,经济建设、社会建设亦如此。政策导向体现了一个价值观的导向问题。因此,在制定政策时,应坚持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站在人性化的角度,从提高生活质量、稳定家庭关系的角度出发,立足构建和谐社会、和谐乡村、和谐家庭,审视和对待农村留守老人问题。在经济布局上应尽可能考虑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就近就业,大力发展本地经济,充分发挥本地非农产业务工成本低以及打工、务农可以兼顾的优势,吸引农村剩余劳动力就地转移,这既缓解了农忙时节和农村公益事业劳动力短缺的矛盾,又可以缓解“空巢老人”、“留守儿童”无人照管等社会问题。(二)坚持制度支撑,健全保障体系。一是完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以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社会慈善为主要内容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加大农村社会救助和农村社会福利投入,保证保障性收入分配到位。积极争取上级放宽条件,扩大农村低保比例,力争把符合条件的农村留守老人纳入低保范围,从经济上保证留守老年人达到基本生活水平。二是完善农村养老保障制度,逐步建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逐步由家庭养老方式向社会养老方式过渡。三是加大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做好宣传工作,扩大覆盖面,特别是力争把留守老人全部纳入新合疗范畴。如果财力允许,可以在中央、省财政补贴的基础上,适当提高合作医疗的报销比例,切实地解决农民特别是留守老人“就医难、费用高”的问题。四是要彻底打破城乡分割的二元化制度,给予进城农民工以市民待遇。在居住权、劳动保障权、子女教育权、医疗、福利等各方面给予农民工和城市市民同等待遇,降低农民工在城市生活的成本,彻底实现外出务工农民的身份和职业转变,促使农民工由“单飞式”转移向“挪窝式”转移,实现由暂时性转移向永久性转移方式的转变,尽可能减少留守老人的数量,让尽可能多的外出务工农民有一个完整的家庭。同时,各级应共同协调努力,妥善安排城市外来人员的子女上学问题,降低外来人员在城市生活的门槛和限制,从而减轻老人因为子女外出而产生的隔代照料负担。(三)坚持创新方式,夯实经济供养基础。 1、多方争取资金。农村老人(包括留守老人)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稳定家庭关系和农村大局作出了积极重大的贡献,全社会都应当自觉承担他们的养老扶助责任。要坚持舆论宣传引导、政策推动、制度促进等方式,引导多方各界出钱出力,参与解决农村老人特别是留守老人养老资金问题,形成家庭、企业、社会、个人、政府等多方共同出力、踊跃分担的局面,确保妥善安排留守老人问题资金需要。 2、发展农村地方经济,加强社区经济“养老”的支持力度。社区是老年人最集中的地方,也是社会支持过程的展演平台。社区对农民养老的经济支持,是非常重要的。但这一点要以雄厚的集体经济为基础。村组应从各自的资源(并非仅指自然资源)状况出发,以市场为导向,大力发展村办企业和集体经济。是那些不能下地从事重体力劳动及经济来源较少、较单一的留守老人们就可以发挥自己所长,在村办企业中从事一些力所能及的劳动,使老年人学会“自我保障”,为“老有所为”创造条件,增强老人们的自信心,提高老人的社会地位,增加他们的经济收入,提高物质保障。 3、增加农业创收,增强子女支付养老费用的能力。政府应立足于实际,在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基础上,积极地探索农业的规模化、产业化经营,提高科学技术在农业收益中的贡献率。大力拓宽农产品的销售渠道,加快农产品流通体制的改革。大力发展乡镇企业,加快农村产业结构调整,为农民发家致富创造条件,提高农民收入,为养老奠定经济基础。 4、倡导男女平等地位,解决嫁女不养老问题。儿子和女儿在赡养老人、继承遗产方面享有平等的权利和义务,纠正只有儿子才能养老的错误观念,适当明确女儿在养老中的责任与义务。在访谈中我们发现,外嫁的女儿基本上不负担养老,但女儿的居住距离通常小于外出的儿子(一般女儿嫁在本县而儿子是在县外务工),更便于提供经济和情感支持,因而这一点显得尤为重要。(四)坚持各方联动,营造社会养老氛围。针对留守老人的家庭照顾,要加大宣传强化子女对老人照顾的责任和义务,教育引导农村外出务工人员充分履行自己在照料、教育子女方面的责任,切实减轻留守老人照看孙辈的负担。1、巩固家庭养老模式。家庭养老在今后相当长的一段时期里仍然扮演和发挥养老的重要角色和作用。要继续采取多种方式,稳定家庭养老关系,完善家庭养老模式,使其成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养老的重要方式。 2、构架集中供养体系。随着经济条件的改善和社会的发展,留守孤寡老人的增多,集中供养已成为农村养老发展的方向,因此构建健全的集中养老体系成为各地方迫切需要探索的问题。这一点,我们县已经有了一定的探索。如我们正在建设的中心敬老院,可集中供养500人,同时,配合各乡镇敬老院,目前已基本能解决我县农村孤寡留守老人养老问题。这样既可缓解留守老人的养老问题,又可增加新的就业途径和岗位,还可以把一部分外出人员留在本地,实现多方得利共赢。3、重视农村基层社团组织的助老作用。通过老年人协会等社团组织加快建立志愿者队伍,实现与留守老人的互助。鼓励农村中的中青年人、健康的低龄老人、邻居等都可作为志愿者,在志愿者与需要照料的留守老人、留守老人的外流子女之间建立长期的联系,形成社会助老养老的良好氛围。(五)坚持畅通渠道,搭建精神慰藉平台。电话是留守老人与子女联系的主要交通工具,是留守老人精神慰藉的主要途径,除此就是子女逢年过节回乡探家。目前,我县电话普及率有所提高,农村大多数都是无线电话。但是这些还是完全不够的,社会、家庭都应当给予老人更多的关怀。1、积极推进农村通讯建设。农村通讯设施建设的投入,加快农村电话的普及,为留守老人与外出子女之间的联系搭建平台,满足老人的精神需求。积极联系协调电信、移动、联通等通讯部门,开发创建适合留守老人的资费服务产品,便于老人们沟通。2、加强活动场所建设。支持村委会集体建设,并充分发挥农村老年协会和老年活动室的作用。各级政府对此应当加大支持力度,加大投入,以保障其正常开展活动。老年协会作为农村基层社团组织,应该组织起老人开展一些适合老年人的文艺活动、身体锻炼、育儿讲座等,实现“老有所学、老有所乐、老有所为”。大力发挥村委会在解决留守老人养老问题重要作用,村委会可以充分整合利用闲置资产、闲置土地改建、扩建托老所,建立农村的公共事业服务阵地,为有托管需求留守老人困难人群提供托管服务。根据现有条件,可对乡村小学校等实现多功能开发,开办形式多样的留守老人活动中心、娱乐室。3、不断加强孝道宣传。教育外出务工人员尊重父母,时时与父母保持联系,大事与老人商量,尊重老人的意见;按时给老人寄钱送物;让老人无后顾之忧。“常回家看看”,记得挂念家庭,时常打电话回家了解父母的生活状况及身体状况,更好地敬老爱老。4、引导留守老人自我调节。要充分发挥农村留守老人自身的积极性和能动性,让他们积极参与各项社会活动。如可以引导他们积极参加村里的文化活动,参与邻里纠纷调节,担任村组经济发展参谋等,帮助村里做些力所能及的工作,把自己融入到社会中去。只有这样,才能使农村留守老人逐步改变自己的思维方式,从而更新观念,树立现代生活理念,充分享受到现代文明的成果。

他们 在城市尽头,没有繁华的街市,闪亮的霓虹;在城市的尽头,只有破旧的棚户区,有饱经生活风霜的生命;在城市的尽头,有他们这样一群人。让我怎样称呼他们?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农民子弟?亦或是农民工二代?不,我不想用这些冰冷的名字称呼他们,我多想叫着他们带着泥土气的乳名,拉着他们的小手,走近他们的生活……他们从小生长在故乡的青山绿水中,纯洁的灵魂在田野里抽穗拔节。在山野的风中,他们奔跑着,憧憬着。风从田野中吹过,吹进了城市,为了生计,为了未来,他们跟从父母来到了城市,在城市的尽头扎下了根。于是习惯了青山绿水的双眸第一次触碰到了高楼大厦、车水马龙。他们不知道怎样穿过六车道的马路,小小的手指怎么也数不清写字楼的层数。繁华的现代文明不曾给他们带来任何快乐,这一次,却在心上烙下了深深的痕迹。他们背起书包,小心翼翼地融入城市的生活。可是却在“城市人”异样的眼光中,第一次明白了户口与暂住证的区别。他们都是父母心头的宝啊!却过早地承担了不属于这个年龄的负担。放学回家,他们做好简单的晚饭,父母还在工地或菜场上劳作;午夜醒来,泪眼中城里的星空没有家乡的明亮;悄悄许愿,希望明天他们的打工子弟小学不会因交不出电费而被查封……然而,在他们日益长高的身体上,我看到了他们的成长。记得一位记者问一个打工子弟学校的孩子,学成后是否会回到家乡时,小姑娘毫不犹豫地说:当然,一定回去!那一刻,我差点落下泪来,为他们的成长。记得那年春晚他们稚气的宣言:“我们的学校很小,但我们的成绩不差”“我们不和城里的孩子比爸爸”“北京的2008,也是我们的2008!”他们逐渐成熟,告别昨天的羞怯,开始迎接新的一天。虽然,他们还在为不多的学费而苦恼;虽然,学校还是交不上水电费;虽然,还有好多体制还不够完善……虽然有好多个“虽然”,但是,只有一个“但是”就足够了,已经有好多视线转向他们,他们正在茁壮地成长。太阳从地平线上升起,照亮了城市的尽头,照亮了他们的生活。他们,终将会成为我们。

目前,我国较为重视农村发展,做好农村社会管理工作有助于我国更好的提高农村人们的生活水平。下面是我带来的关于农村社会管理论文的内容,欢迎阅读参考!农村社会管理论文篇1:《如何加强农村的社会保障管理》 1.我国农村社会保障的现状 自从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农村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农民的生活水平在大幅度的提高,农村的各项事业都得到了很大的发展。但是与现在情况不相适应的是,我国的农村社会保障管理相对落后,广大的农民一直处在社会保障网之外,他们的生活情况和生老病死大多数都是由个人和家庭负责,这种情况的存在不利于国家深化对农村的改革和农村经济的发展,最重要的是不利于整个经济社会、城乡的协调发展。 农村的社会养老 措施 不理想 从社会保障费用的支出来看,占人口总数80%左右的农民的社会保障支出费用所占比例只是十分之一,而占人口总数20%的城镇居民的社会保障支出却有十分之九,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城乡差距不断的扩大,主要原因就是农村的社会保障制度不健全,对农民的养老问题不够重视,尤其是贫困偏远地区。民政部自1986年起就开始对农村的养老 保险 问题进行积极的探索和解决。在各个地区的试点活动逐步开展,虽然表面上看农村养老保险的工作开展的不错,但是实际上在具体实施的方面开展的并不理想,参加保险的人数并不够多,推行的也不够全面,经过了好多年的开展和运行,仍然只有12%的农民参加到了农村养老保险的活动中,仍有88%的农民游离在社会保障之外。 农村医疗保险系统不完善覆盖率低 虽然很多地区努力恢复合作医疗,但是由于缺少国家给予的经济支持和有效的制度规范,所以恢复的情况并不理想。目前,我国农村地区的医疗保险覆盖率十分低,即使是在新建的农村合作医疗的高峰期,合作医疗人口的数量也十分低、覆盖率也不够广泛。另外,根据我国卫生部的调查显示,有86%的农民还是没有任何的社会医疗保障,仍然在看病的时候是自费。 从社会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的具体实施情况来看,大部分的农民仍然是处在社会保障网之外的。 2.现行的农村保障存在的问题 农村社会保障资金的来源狭窄、覆盖面小 我国农村的社会保障资金来源不够合理,没有体现全社会的责任,在保险金的基础上,坚持以个人的纳税为主,集体的补助为辅,国家给予政策的扶持原则。这样的规定下,使国家所体现的责任过小,对农村建设的投入过少,这样使农民和贫困地区没有经济能力能够承担社会的保障资金。社会保障资金获得的 渠道 也狭窄,与城镇的社会保障覆盖面差距过大,而且,农村的社会保障包括养老、合作医疗、低保、特困户基本生活补助等社会救济。 农村社会保障管理不够科学 现行的农村保障项目管理十分混乱,规模不够科学规范,存在管理体制不合理、保障资金成本高和基金运营的不合理等问题。农村社会的保障水平低还集中体现在对保险基金的管理上,我国农村社会保障基金多是从地方征缴、管理和使用的,缺乏有效地监控和管理,导致我国农村基金的使用存在着很多的风险。 农村社会保障缺乏法制的保障 从我国农村目前的社会保障立法情况来看,存在着很多的问题。虽然在过去我国的农村社会保障方面有一些法律法规和条文规定,但是大多是单项的、功能单一的、存在漏洞的,没有形成有机合理的法律体系。我国迄今为止仍没有一部专门性的有关社会保障方面的法律法规,只是可以在相关的法律中找到一些关于社会保障问题的条款,没有完整、可造作性强的程序。 3. 从实际出发,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因地制宜,平面展开 社会保障的管理要先从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开始,创造保障条件,逐步分层次开展。在 经济相对落后的贫穷地区,要有机地把 社会 保险与救济 工作相统一,扶持贫困特困户参加到社会保险中,提高他们脱贫致富的能力。党和国家也逐渐认识到农村是我国医疗卫生工作的重中之重,近几年来,先后出台了一系列的政策措施来逐步完善新型的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主要坚持以农民自愿为主,以大病统筹为主,辅助兼顾小病,农民承担一部分,剩下的由国家或地区进行补贴,由此建立起合作医疗基金,农民可以按比例报销医药费。自2003年开始在部分地区进行试点后,全国农村基本上实现了医疗保障。几年来的试点工作已经初步看到了成效,有效地减轻了农民看病难负担重的问题。 建立起完善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农村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我国为保证农民贫困人口收入难以维持在最基本生活水平的人口而建立的社会救济制度。传统的救济 方法 的实施范围面窄,覆盖率低,而且标准偏低,难以保证救助对象的基本生活水平;保障工作的随意性大,缺少科学性和贯彻性;救济的方式多是临时救助较多。目前,我国农村贫困的问题还是很严重,城乡差距大,如何解决这一问题,并建立起完善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成为大家关注的 热点 问题。这就需要制定科学的保障标准,确保标准的实效性、要合情合理,能够正在的解决农民的生活问题。 探索建立健全农村的养老保险制度 受我国传统 文化 的影响,农村的养老保障多是由家庭完成的。目前,我国60岁以上的老人已达到亿,超过我国总人口的10%,其中65岁以上的老人达到了亿,占我国总人口的。我国人口老龄化的问题已经越来越突出,解决这一问题以及迫在眉睫,在 发展市场经济的今天,建立在自然经济上的家庭保障功能已经降低,特别是 计划生育政策之后,独生子女家庭增多,青年人的价值观念发生转变,虐待老人的现象经常会发生。因此,在农民的温饱问题解决后,政府还要积极的引导农民开展养老保障活动。 建立多层次的社会保障体系和有权威的社会保障机构 我国的农村发展很不平衡,在同一个地区的村庄之间的收入都相差很大,收入水平也存在着很大的差异。单一的农村社会保障很难满足不同方面的需要。我国应该建立起以法律为基础的社会保障体系,乡村保障和家庭储蓄保障为辅的多层次的社会保障体系。并成立有 财政、民政、劳动等部门共同参与的社会保障机构,来负责农村的社会保障。根本上还是要增加农民的财政收入,提高农民的生活水平,减少对医疗卫生社会保障方面的需要。还要提高农民的社会保障意识,要从 心理上、价值取向上改变,摒弃以前旧的思想。 4.结论 农村的社会保障问题是关系到农民的切身利益的社会热点问题,这几年来,党中央政府高度重视农村农民的生活情况、社会保障问题,并按照城乡协调发展的宗旨进行不断的完善和改革,进一步的建设和完善农村的社会保障 管理体系,加大对农村社会保障方面的财政投入,让农民可以享受到公共财政带来的实惠,确保国家经济发展的成果能够惠及到农民,解决农民生活的后顾之忧。所以,不断加强和完善农村社会保障的管理势在必行。 农村社会管理论文篇2:《农村社会管理体制创新》 摘要:本文分析了农村社会管理体制创新的重要性,指出当前农村社会管理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创新农村社会管理体制的具体策略。 关键词:农村 管理 体制创新 一、农村社会管理体制创新的重要性 1、社会进步的客观要求 胡锦涛同志指出: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是继续抓住和用好我国发展重要战略机遇期、推进党和国家事业的必然要求,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是维护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必然要求,是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必然要求,对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实现党和国家长治久安具有重大战略意义。从社会发展和管理转变的长远趋势来看,社会自主性在不断加强,社会管理方面呈现出社会化的趋势。这一趋势就需要继续创新当前的农村社会管理体制,进一步加强对农村社会事务的管理。 2、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根本要求 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是长期系统性的工程,只有不断加强农村社会管理体制方面的创新,进一步完善党对农村各项工作的领导,实现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伟大目标。 3、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 在当前的市场经济社会当中,所有的个体都需要依托社会才能存在,这需要政府职能从政治统治职能的角色转向全面社会管理角色当中来。 二、当前农村社会管理存在的问题 1、农村社会非正式组织相对较少 当前农村的社会组织方面,大多数农村都有社会基层管理组织,比如医疗卫生机构、红白理事会、妇女组织等相关组织,但是文化娱乐组织、治安巡逻队等相关非正式组织却比较少。 2、社会事务单方面处理 农村社会事务处理上,虽然村民和村干部能正确反映出婚姻关系、家庭关系和邻里关系等较为和谐,但出现问题之后,多数人一般是采用非正式方式进行解决,有的甚至出现没有解决的途径;另外,农村 教育 事业得到了发展,但当前文体方面的活动还是比较少,还存在村民自发组织状态。 3、干部未认清创新农村社会管理体制的重要性 当前农村将经济发展当成是头等重要的大事来抓,认为农村管理体制是表面上的东西,不如直接经济效益,更能体现出村干部的政绩。在这种潜意识的支配下,农村社会管理体制的创新被搁置在了一边。 三、创新农村社会管理体制的具体策略 1、加强和完善农村社会管理格局,转变村级党组织的基本功能 将党支部直接管理生产与管理农村社会事务的功能,逐渐转变成社会关怀与各方利益协调者的轨道上来,淡化行政色彩,真正将社会、行政、经济、政党等归之于其各自的任务中来。强化村民委员会的社会管理职能和服务职责,加强自身建设、增强服务社会能力,支持农村中的非正式组织参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发挥群众参与社会管理的基础作用。 2、探讨农村治理的新模式,完善党和政府主导的维护群众权益机制 真正去认真探讨农村治理的新模式,将农民自治的管理权,交给交予地方人大,这样做的好处是不仅有效扩大了当地人大的民意基础,加强了权力机关的权威,进一步理顺好了权力系统的内部错综复杂的关系,还能通过人大对政府所实行的有效监督,进一步规范了政府本身的指导行为,确保了农村治理模式能够不断走向完善。 另外,还需要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党和政府主导的维护群众权益机制,形成科学有效的利益协调机制、诉求表达机制、矛盾调处机制、权益保障机制,加强社会矛盾源头治理,妥善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3、正确引导并规范农村中的非正式组织 要将广大的基层农民群众组织起来,引导并规范好农村当中的非政府组织,一方面就是在制度方面要进行创新,为农村的非正式组织提供法律方面的保障,另外一方面,也应该积极鼓励多种方式的农民组织的发展,并且妥善处理好正式组织和非正式组织之间的关系,充分认清加强对农村当中的非正式组织的管理,应该提倡并发展村民自治组织建设与扶持经济合作型组织时,还应该充分认识到其余非正式组织在农村中的社会地位与影响力,对其社会功能与合理性等方面进行充分调研,正确引导并规范农村中的非正式组织,做到整合农村社会秩序,维护农村和谐稳定。 4、完善农村社会管理服务和公共安全体系 加强和完善农村管理和服务体系,把人力、财力、物力更多投到农村,努力夯实农村基层组织、整合基层资源、强化基础工作,强化农村社区自治和服务功能,健全新型农村社区管理和服务体制。加强和完善农村公共安全体系,健全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机制,完善农村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完善应急公共安全管理体制。 5、提升基层农村领导干部素质 大力提升基层农村领导干部的素质,是创新农村社会管理体制创新的关键。一是提升基层农村干部抓重点,破解农村难题的基本素质与能力,这主要是将发展作为一切中心,将农民增收作为工作的重点,不断破解在农村社会管理体制中出现的新问题与新矛盾,紧密围绕这一点来不断提升领导干部的基本素质与本领;二是不断提升因地制宜与分类指导本领,农村社会管理体制的创新,需要始终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做到因地制宜;三是不断提升依托群众与服务群众的本领,在农村社会管理体制创新中,基层领导干部应该充分确立并且进一步强化依靠并且服务群众的大局意识,真正深入农村基层,充分了解广大人民群众的意愿,解决在农村社会管理创新中出现的各种问题。 6、根据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做好群众思想工作,提高农民整体素质 按照当前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大力做好群众思想工作,提升农民整体素质。一是强化形势政策教育,让农民群众正确的认识自我,加强责任感与使命感,增强农民大局意识;二是强化思想道德教育,要在广大农民群众当中广泛开展文明新风教育活动,形成团结友爱的和谐人际关系;三是强化农村科技教育,紧密围绕着生产发展与农民增收,针对实用技术大力开展培训与应用工作,提升农民知识技能。与此同时,还应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观念宣传教育,增强农民的法制意识,深入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 农村社会管理论文篇3:《中国农村社会管理》 [摘要]借助于费孝通先生的《乡土中国》一书对中国现代农村社会现状进行 反思 ,中国传统农村属于礼法社会,现代社会需要农村转型为法治社会。转型期不可避免会出现各种问题。《乡土中国》对中国传统农村社会研究精彻,本文主要借助于费孝通先生《乡土中国》中的重点理论从农村中独特的乡土经济、乡土政治两方面展开阐述。 [关键词]乡土 传统礼法 社会管理 农村 诚如费孝通先生所说:“乡土中国,并不是具体的中国社会的 素描 ,而是包含在具体的中国基层传统社会里的一种特具的体系,支配着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①本书中,“乡土中国”和“中国乡村”这两个词中间可以加上约等于号。“乡土中国”或可称之为“乡土的中国”或“中国的乡土”。 一、传统中国农村的社会管理 历史上,中国是传统农业社会,农业及其承载农业的农村是中国传统社会最为广阔坚实的经济、政治支柱。尤其在封建社会,国家主要依赖于农业,农业在经济上为国家提供坚实的经济基础,在统治方式上,通过将农民束缚在土地上以维持国家的稳定。在军事上,农民提供了源源不断的兵员。纵观中国历史不难发现,任何一个朝代的覆灭都是因为天灾人祸,帝国最庞大的群体――农民阶级,失去了继续存活的基础――土地。不仅在古代,即使在近代中国,工业化发展水平有限,工业尚未发展到能够独立成为国家的经济支柱时,农业责无旁贷地艰难维持着经济的正常运转。 中国不同于西方社会,工业及早地从农业中脱离出来,成为独立的经济组合体之一。但是,在相当长一段时间内,中国的经济政策是绝对倾向于工业,特别是重工业的。为了发展工业,不惜牺牲农业及农民的利益,实行工农业产品价格剪刀差。到了现代社会,工业发展已初具规模,过渡到 “工业反哺农业”的阶段。中央及地方提出一系列政策,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三农问题”“农村社区”等,可是,我们尴尬地发现,农业发展并不像工业投入资金、技术即可发展那样简单。被称之为国民经济支柱的农业及农村、农民以一种“实质上不可或缺,但表面上已被所谓的现代社会排斥”的状态游走于现代社会边缘。 二、中国农村社会管理的现状 难道在建国后的几十年,中国农村的整体状态是裹足不前,原地踏步吗?显然不是。变动最明显的就是农村的经济状况。那么为什么还会出现上述情形呢?这就是研究费孝通先生《乡土中国》的现实意义所在。 《乡土中国》成书于1947年,时至今日,已有60多年历史,令人汗颜的是,我们发现60多年前的思想在当下的中国农村社会仍然适用。农村的变动发展,不能仅仅浅薄地从经济上判断,更为重要的是农村思想观念的变动。农村中没有变动的,恰恰是思想观念。 费孝通先生在《乡土中国》一书中首先对中国农村的整体形态做出评价,引用了著名社会学家迪尔凯姆的团结理论,即社会形态可以分为两种:有机团结和机械团结,用中国人自己的话来说,分别为礼俗社会和法理社会。费孝通先生指出,“生活上被土地所囿住的乡民,他们平素所接触的是生而与俱的人物,正像我们的父母兄弟一般,并不是由于我们选择得来的关系,而是无须选择,甚至先我而在的一个生活环境。”②即中国农村的整体形态是没有一定目的,只是因为在一起生长而发生的社会。 之所以会形成这种社会,主要是由于历史原因造成的,传统中国是典型的农业社会,农民被束缚在土地上。“乡土社会是安土重迁的,生于斯、长于斯、死于斯的社会。不但是人口流动很小,而且人们所取给资源的土地也很少变动。”③传统农业属于劳动密集型产业,不需要细密的技术分工,农业本身的保守性进一步加强了农村的保守性。久而久之,形式上的保守转化为深刻的观念上的保守。 关于这一点,费孝通先生与梁漱溟先生的观点不谋而合。同样承认中国是典型的礼法社会,梁漱溟先生所谓的“伦理本位”是礼法社会的一个具体表现。中国古代历来实行“外儒内法”的统治模式,以儒家的“孝悌忠信”来引导民众的思想,希望以思想上的教化实现社会安定,对于越轨者则采用残酷的法家手段予以打击,儒家的思想教化往往失效,最终能够真正达到震慑邪恶,维持社会秩序的反而是理论上起辅助作用的法家手段。相对来说,农村对法家的刑罚手段做了“因地制宜”的改动,变成了费孝通先生所说的“长老统治”,公法在乡村蜕变成私法。这种现象在现今乡村仍然可见,如两家人发生纠纷,小到偷鸡摸狗,大则甚至于人命纠纷,村民采取的不是诉诸法律,而是私了。 如果说固定的土地在经济上将农村与外界社会割裂,那么,“长老统治”则割裂了农村与外界在政治上的联系。两方面作用下,中国乡村形成了自己独特的政治、经济运行方式。若无强力的政策支持,或在一定程度上可以称之为“暴力”的手段,外界是很难改变农村整体形态的。比如中国农村历史上的两次变革,建国前后的土地改革和1978年的家庭联产承包。前者通过“打土豪,分田地”这种相对来说较为“暴风骤雨”似的手段进行,而后者则是通过强力的政策支持最终达到目的。否则,外力最终往往会被乡村中固有的统治方式无声的拒斥,即使接受,也会被扭曲。 三、对中国农村社会管理的思考 现今中国正经历着前所未有的大变革,传统社会必须进行大刀阔斧的整改以进入现代社会。在这样一个农村人口占绝大多数的国家里,改革的最大难点就是农村。历史 经验 告诉我们,温情脉脉的教化式改革往往多以失败告终。从当前国家一系列农村政策中可以看出,国家正在极力避免这一现象,借助国家权力和行政力量直接作用于农村,这种势头最早可以追溯到“普法下乡”活动。国家上层希望用现代社会的法律击溃礼法社会农村中的陈旧统治方式,进一步取而代之,使农民能从心里接受现代社会的标志――法律。与法律相比,礼法毕竟具有几千年历史,并且在农村中占据主导地位。在乡民眼中,法律无异于一纸空谈,是空洞的,不如乡间礼法现实直观。 表面上看,这是传统礼法与现代法治的较量,实际上,更深层的是中国 传统文化 与由西方传入的法制文化的激烈交锋。法制在中国作为尚不完善的新兴事物,即使它是先进的,可是想要在急切间摧毁根深蒂固的传统礼法,亦非一蹴而就之事。在中国人尤其是乡民眼中,法律可能有作用,可是法律只是在迫不得已的时候才起作用,它只是一种辅助手段,而不能占据绝对支配地位。另外一个农村不能直接接受法律的原因是由于历史上“自古衙门朝南开,有理无钱莫进来”观念的影响,乡民认为,衙门多是藏污纳垢的所在,打官司耗费不起。 然而,礼法社会毕竟是要转入法治社会的。所以,现在出现了诸如“并村”等现象,国家和各级政府试图通过“新农村建设”等办法,制定相关 政策法规 以改变农村落后状况。使乡民认识到最基本的身份就是法律统治下的公民,而不是乡民。同时,经济手段同样起着弱化、消解乡间礼法统治的作用。通过提高传统耕作中的科技含量和产值,农村产生了大量剩余劳动力。他们离开农村,走向城市,于是,中国出现了一个特色名词――农民工。值得庆幸的是,农民工群体越来越受到社会的关注,有学者将之划分为一个阶层。 关于转型期的农村经济将何去何从,费孝通先生主张在农村中发展手工业,即“乡镇企业”就地解决剩余劳动力问题,不主张农民进城。通过农村手工业的发展,逐步过渡到正规工业。这与中国当前的农民工进城,以推动城市工业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思路是迥然相异的。青年农民离开了乡村,相对落后的农村因为这些相对高素质年轻人口的不断外流而更加落后。事实证明,费孝通先生的设想更具有现实性,以城市带动乡村经济发展的弊端已经逐渐暴露。 注释: ①费孝通.乡土中国.上海世纪出版集团2005年版,第4页. ②同上,第9页. ③同上,第48页. 猜你喜欢: 1. 浅谈农村发展的论文 2. 浅谈农业农村发展形势论文 3. 浅谈农村文化建设论文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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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把地点改一下就行了2004年10月16日至25日,我们深入省会石家庄道桥处、建设集团公司、中建一局六公司等单位所属的十个建筑工地,对农民工状况进行了调查,在作业现场、工棚、食堂分别与96名农民工进行深度座谈(其中熟练工37人,技术工44人,管理人员19人),并选择了南宫市、四川广原县两个打工者进行了个案访谈,同时与23位包工头进行了交流,还与十个建筑施工队的领导以及上级主管单位进行沟通,掌握了农民工的基本工作、生活状况,并有96张有效调查问卷统计结果佐证。 一、农民工队伍的鲜明特征 1、先进性。一提到农民工,人们总以为他们最大的特点是素质低,但如果把谁最具有市场意识、最能适应市场经济作为衡量标准,可以说,与城市职工相比,农民工更具先进性,直到今天,当一些城市职工还在被动等待政府安置就业的时候,早在20年前农民工就已经开始走向城市自主谋生了,从这个角度来说,农民工是在改革开放中最先行动起来的群体,是市场经济的生力军和推动者。作为农村剩余劳动力资源,他们不等不靠,完全依靠市场配制实现自身迁徙目标,调查显示,通过组织介绍出来打工的仅占。 2、目的性。70%以上的农民外出打工的主要目的是挣钱,这可以做三个方面的比较。第一个比较:打工比种地好。来自张北县的一个民工反映,家里有10亩地,亩产只有100斤,收获的粮食比种子多不了多少,而自己在这里打工,年收入最少5000元。第二个比较:打工比养殖好。饲料长价,养殖户增多,竞争加剧,搞养殖常常蚀本。元氏县一个农民工说,自己养鸡两年多,收入甚微,最后只好把鸡场卖掉,来石家庄市打工。第三个比较:打工比在乡镇及县里的企业好。石家庄周围县域经济不发达,在本地小工厂做工很难挣到钱,加之有的企业倒闭破产,也促使劳动力不断向省会城市转移。当问到你的打工收入占家庭总收入的比例时,有一半农民工回答占40%以上,可见善待农民工就是善待中国小康社会的未来。 3、地域性。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农民工的输出地比较集中,主要是石家庄附近郊县的民工居多,占71%,外省民工偏少,主要是四川、河南以及省内的邯郸、邢台等地。二是农民工的专业特征因为输出地的不同呈现出明显的地域色彩,比如在建筑工地,木工、混凝土工大都是元氏县的,瓦工大都是藁城县的,木工则以正定县居多,从而在劳动力市场上形成了一种不自觉的招工符号和地域标志。 4、家族性。血缘关系、老乡关系,是缔结农民工的“核心”。以包工头为中心人物,一个包工队,常常是一个家族队,一个村落队,一个老乡队。据农民工反映,有不少大的施工队,全部是一个村的村民组成。这种特征,使得农民工在迁徙转移、劳动分工、收入分配等方面,步调一致,没有重大反差,并使互相理解、互相帮助等亚团队精神得以凸现,比如有的农民工就是靠亲友介绍出来打工的。 5、稳定性。由于家族性的原因,农民工队伍在人际关系上,表现出明显的稳定特征。一是民工与民工之间的稳定性。我们看到很多民工,长年在一起打工、一起迁徙,形成了固定的工友关系。二是农民工与包工头之间的稳定性。由于亲戚、同乡关系充斥在施工队中,所以雇佣关系很少破裂。在回答老板对自己态度如何时,62%的认为比较关心。当问到你是否决定跳槽另谋工作时,有60%的农民工回答不打算,还有的农民工回答一年内不打算。三是包工队与建筑单位的契约关系比较稳定。一个建筑单位,往往总有相对固定的木工队、电工队、瓦工队、抹灰工队等包工队来承包工程,有的业务关系已经维持了十几年。 6、专业性。农民工队伍在成长,不仅表现在数量上,也表现在质量上,最突出的就是专业技能增强了,内部分工越来越细密,这在前些年是没有过的现象。比如,过去瓦工和抹灰工,常常不细分,一个人可以既当瓦工又当抹灰工,现在严格分开了;过去内墙装饰和外墙装饰不分,现在也严格分开了。细密的分工,既提高了农民工技术素质,又保证了建筑施工质量。 7、边缘性。城市“中心地带”与“边缘地带”对比十分强烈,一边是享受着高度物质和精神文明的市民,一边是被现代文明几乎遗忘的边缘人,两个地带如犬牙一样交错于都市的版图,但比邻若天涯。农民工衣着陈旧,居住简陋,饮食简单,绝大多数人没有自行车。只要农民工一涉足于“严阵以待”的居民小区,一些市民就浑身不自在,轻者皱眉头翻白眼,重者谩骂、驱逐、大打出手。这里的“边缘地带”,并不只是地理空间上的分布,更重要的是制度、心理、习俗、阶层的阻隔。 8、层次性。农民工内部阶层的分化日趋明显。有的成为了大的包工头,有的一直是普通打工者;有的把配偶、孩子接到了石家庄定居,有的多年来一直孤身在外;少数人收入明显增加,甚至出现暴富,多数农民工维持着五、六千元的年收入。改革开放以来,一直作为弱势群体的农民工阶层,其内部的次阶层划分越来越明显。 二、农民工今年以来的满意程度升高 今年从中央到地方一系列针对农民工的政策措施比较得力,使农民工比往年感到轻松愉快了许多,主要表现为8个满意。 1、对拖欠工资现象得到遏制感到满意。各工地发放工资的时间不一样,一般是按工程进度发放,比如按楼层结算,盖好一层,结算一层(建设单位通常是付给包工队80%的工程款,扣20%的质量保证金,待工程结束验收后全额支付),也有按月、按季度结算的。83%的农民工回答今年没有拖欠工资行为,基本能按时领到工资;有11%的职工回答有时延期,只有6%的职工回答经常被拖欠。石家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七分公司项目经理说,我们严格按照楼层进度结算,给包工头结算时,都是当着农民工的面现场结算,之后包工头立即给足农民工工资,不得拖延,必须当日全部结清,不准农民工工资在包工头手里过夜。石家庄卫生学校工地的张工程师说,为了防止包工头挟款逃匿,我们还随时准备直接把工资发给农民工。华丰建设集团是一家私营建筑企业,负责人反映,为了防止包工头坑害农民工,我们采取由包工头提交工资发放表,我们逐一调查属实后,当着全体农民工的面支付工程款,由包工头现场支付工资。调查中,有两个包工头也说,建设单位虽然拖欠了我们工程款,但我们不能拖欠民工工资,料钱可以欠,工钱绝不能欠。一个老板被拖欠工程款数千万,于是贷款100万为农民工发了工资。农民工自己的维权意识也明显提高,学会了用脚投票。石家庄没有发生民工荒现象,但今年一些工地招工比以往年度难度增加了,说明农民工对老板的博弈势能有所增强。值得注意的一个现象是,包工头给自己的亲戚发工资,时间拖得长,但数额比较高。 2、对生活费有保障感到满意。由于一些工地是按工程进度支付工资,有时会跨月、跨季,甚至时间更长,这期间,农民工个人的生活费用(吃饭、抽烟、买日用品等),以及家庭费用(子女入学、请人收种、买种子化肥等),一般情况是,由农民工向包工头说明情况,都能得到一笔生活费,数额在100—500元不等,数额虽不多,但无青黄不接之虞。 3、对子女入学与市民同等待遇感到满意。调查中,有7个农民工反映,他们的子女入学费用降下来了,以前一学期400多元,今年实行了“一费制”,一学期总共才140元,和市民的孩子一样,为此感到非常满意。 4、对老板的某些善举感到满意。10个工地中,有9个工地劳动关系比较融洽,以人为本的管理思想开始萌芽。今年中秋节时,火车站筑路工地,老板为农民工买了一箱酒,到饭店定了菜肴,每人发了月饼,大家一起欢度中秋佳节,一醉方休。北方大学建筑工地,为欢度中秋,老板除了给大家发月饼、沽酒、开联合会之外,还专门买了一头猪改善生活,民工们兴奋异常。 5、对私企也搞劳动竞赛感到满意。一些私营建筑单位,借鉴国有企业的做法,在农民工中开展了技术大比武活动,电工、瓦工、木工、管工等都可以参赛,选拔出好的民工,参加河北省青年技术大赛,参赛者跃跃欲试,群情高涨。 6、对安全事故率低感到满意。一位老板说,哪座大桥下不埋着几具冤魂呢?令人庆幸的是十个工地今年没有发生过一起伤亡事故。原因是安全措施比较到位,各工地都按照规定配备了安全检查员,省安检部门加大了检查、培训力度,对安全员的管理更加严格规范了。中建一局六公司建安大街建筑工地的安全员说,我是一个“旁站安全员”,我上面还有分包队的安全员,我现在一年至少参加两次培训,所有培训费用全部由企业担负,企业也乐于担负。此外,对所有工程,上级都强制建筑单位为农民工交纳了意外伤害保险。 7、对工会的一些做法感到满意。今年石家庄市总工会建立了进城务工人员培训中心、图书馆、阅览室,还送电影到工地,搞慰问演出,帮助农民工讨要工资,开展法律咨询业务等,让很多农民工认识了工会,也认可了工会。 8、对石家庄的良好社会风气感到满意。一位在北京、太原都打过工的农民工说,北京管理太苛刻,遇到没有暂住证的人往往不问青红皂白,就遣送回原籍,太原又比较乱,石家庄市相对来说比较好,有人也查暂住证,但只要讲清楚是那个建筑公司的就行了。南宫市农民工刘文星说,来石家庄,有两件事让我很感动。一次是我到一个商店买苹果,我拿出5块钱给老板,老板接过钱对我说,您给我的是50元,不是5元,我仔细一看果然是一张50元的钱,我很感动。还有一次,晚上逛大街,听卡拉OK,有人喊谁的手机丢了?最后找到失主。一个手机,最少也大几百元,可以说是拾金不昧了。 三、几个引人深思的重大反差 1、农民工个人及建筑单位的命运反差。对农民工个人来说,其命运像喜剧,充满戏剧性。昔日不起眼的打工者,几年后可能成为富翁;现在的大老板,明天也许会沦为普通打工者。命运变化多端,身份宁有种乎!某建筑公司的一名普通学徒工,现在成了华丰建筑集团的大老板,原来的师傅兼领导,现在却成了他的雇员,这样的例子在建筑业非常多。对建筑单位来说,昔日不起眼的小团伙,几年后可能成为市场霸主;现在的龙头老大,明天也许会烟消云散。原来南通某建筑公司只是一个小小的施工队,靠着中建一局六公司这个大树的阴凉存活,让干什么活就干什么活,从来不打折扣,10年后的今天,该施工队已经发展成一家超级大公司,成为了国家特一级企业,对中建一局六公司的施工任务开始讨价还价了,非大包工程不干,企业力量对比完全颠倒。正所谓十年河东,十年河西,英雄莫问出处。其实,这正说明市场经济的无情铁律在建筑市场上发挥了作用,而与市场经济结合最紧的就是农民工了。 2、本地民工和南方民工的重大反差。早在300多年前,顾炎武有言:北方人“饱食终日,无所用心”;南方人“群居终日,言不及义”。今天,从农民工看来,南人、北人差异犹存。下面是调查中发现的一系列细微区别,列表以供参考:本地民工与南方(四川、浙江)民工行为模式之比较 比较项目 本地民工 南方(四川、浙江)民工 打工态度 愿意做日工 愿意做包工 打工目的 比较单一(挣钱) 趋向多元 工作时间 一天8小时左右 常12小时以上 工资标准 每天50元左右(以技术工人为例) 每天80元左右(以技术工人为例) 伙食标准 每天2.5—5元 每天7—10元 服装 上街不换服装,穿工装 上街换上西服革履 吸烟标准 价格在1元左右,如灵芝 价格3元以上,如红梅 喝酒标准 价格在3元左右,如泥坑 价格在3元以上 炊具 象征“稳定”下来的大锅台 象征流动的煤气灶、柴油炉等 回家次数 一年10次以上 常年在外,有的三、五年回去一次 管理 比较松懈 非常严格,甚至军事化管理 …… …… ……以上比较没有定量,只是从与民工的交谈中获取的信息,但定性的结论没有太大出入,由此可见本地民工和南方民工的重大反差。比如劳动努力程度,大家一致反映南方民工要比当地民工好。高教区建筑工地的工程师举过一个自己亲眼见到的例子,在工地上运钢筋,北方民工两个人抬一根,一根9公斤,浙江民工一个人扛同样的钢筋三根。南方民工付出的劳动多,工作时间长,收入和消费也高。据菜市场的人反映,北方民工从来不买鸡、鱼等食品,而南方民工经常买,甚至常常买乌鸡、烤鸭。 3、国有建筑企业和民营建筑企业的重大反差。国有建筑企业举步维艰,缺乏活力;民营建筑企业来势汹汹,蒸蒸日上。当国有建筑企业还在为如何安置职工一筹莫展时,民营建筑企业却在农村招兵买马开赴建筑工地了。 国有建筑企业和民营建筑企业比较 比较项目 国有建筑企业 民营建筑企业 经营方式 规范但死板 灵活多样 工程数量 很少甚至常常揽不到工程 常年有工程 用人机制 死板 灵活 管理人员数量 超额,一人活两人干 极少,一个人干三个人的活 人才 招不来,留不住 趋之若骛 资本集中程度 资本分散在众多的小股东手中 资本集中在老板一人或几个寡头手中 退休职工 数量多,负担重 没有或很少 竞争活力 极弱 极强 …… …… ……比如人才问题,石家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一个副总,在本单位年收入2万元,最近到了民营企业,年薪20万元。再比如资本集中程度问题,石家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二次改制后,股份最多的也不过10万元,而南通二建最少的股份是40万元,省四建老板一人就200多万元,而资本集中程度与资本持有者对企业的关心程度完全正向相关。 4、本地与外地政府、企业(北京、河南)对民工关爱程度的反差。北京建筑工地的管理很好,民工只要18岁到50岁的,小于18岁或大于50岁的都不要,可是我们的工地上,65岁的都有。再比如安全问题,北京新工人都有严格培训,工地上有标语牌、图片展,一看就明白,石家庄则很少,甚至没有,新工人来了,有的不培训就直接上班。河南组织民工到新疆摘棉花,并评选状元,还在北京评比优秀河南籍农民工,得到农民工普遍好评。南通一个施工队,为河北医科大学搞建筑,几个月期间频频开展文化娱乐及体育活动,而旁边本地的建筑队却死气沉沉。 四、存在的几个突出问题 1、工程款拖欠十分严重。石家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和市道桥处均被拖欠1个多亿,中建一局六公司也被拖欠一个亿,石家庄市第三建筑公司被拖欠6000多万元。值得注意的是,政府工程、国有企业拖欠工程款占全部拖欠数额的40%之多。造成这种状况的原因,源于于一个连续的不等式:建筑队伍 > 建筑单位 > 建设项目 > 建设资金。还有一个重要的非经济因素是一些地方政府大兴土木,亮点工程越多越好,将建设成绩看作升迁的必要前提,由于资金不够,只好拖欠建筑商。针对这一问题,企业都专门成立了法律事务处,积极依法讨债,但收效甚微,因为拖欠一方往往是政府或权力部门。比如石家庄市第三建筑公司1999年承建的政府第一号工程、道桥处2001年承建的拆墙透绿工程和槐南路高架桥工程,至今依然被拖欠巨额工程款。据调查,拖欠工程款最多的除政府工程外,还有省二建、卓达集团、河南安阳某建筑公司。 2、建筑市场不规范。工程款不到位也能开工,没有资质的企业可以揽到工程,垫资现象有增无减,正常的市场秩序被打乱,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造成恶性竞争和恶性循环,既影响了工程质量,也不利于市场的发育。 3、劳务市场发育不完善。人们普遍反映劳务市场、特别是自发的劳务市场太多,有时老板民工,有时民工老板。有34%的职工回答在求职中至少过一次。在的农民工中,以初出茅庐、没有任何社会阅历的青年为主。正定县一个老板,到南三条劳务市场招收了几个民工,民工说我们还没有吃饭呢,老板把他们安排到餐馆,自己有事出去了,一会儿回来发现这几个民工已经吃喝了好几百元,感到不可靠,不想再雇佣他们,而这些民工却说,让我们回去可以,但必须给足路费,无奈,老板又凑了100多元,才打发他们回去。相反的例子也不少,赞皇县的一个民工在劳务市场认识了一个四川包工头,跟着包工头打了一个月的工,谈好的工钱给不了,也没有活干,每天还被老板扣7块钱伙食,他着急地说,要这样下去,我的工钱就被他扣完了,一个月就白干了。 4、农民工就业问题没有走上法制化轨道。我们调查的十个工地,普遍没有劳动合同,没有参加任何社会保险,更没有集体合同、工资协议。有些农民工名义上集体加入工会了,但根本没有会员意识,有的连工会是什么都不知道。对国家法定节假日,有的农民工回答全部都有,的回答有一部分,40%的回答没有。有92%的农民工每天工作时间在8小时以上,其中12小时以上的占22%。另外不按规定发放劳保用品的占40%。 5、劳动部门的管理存在霸王条款。比如劳动部门规定,建筑单位必须按工人人数交纳培训费,每人200元,名为培训费,其实根本不培训,况且农民工数量众多,要培训也培训不过来,只要交钱,就给办证。基本上是一个工程交一次培训费,施工队对此意见很大。 6、农民工素质有待提高。农民工素质低的主要表现,是技术素质差。这与传统师徒关系的解体有关,现在的建筑施工单位,没有师傅带徒弟、三年出徒的说法了,有的只是亲友传帮带,学徒不严格,技术不稳定,双方都缺乏积极性。 7、上级有关部门为农民工办事存在形式主义现象。有的不了解农民工的真正需求,有的图虚名多办实事少,值得引起警惕。 五、12条可操作性建议 1、在省会所有建筑工地公示劳动监察大队举报电话,鼓励职工在遭遇被恶意拖欠工资等侵权事件时,直接向劳动监察部门举报,由劳动监察部门在查证属实后依法责令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工资及经济补偿金。也可以把工会的维权热线公示到每一个工地上。 2、扩展城际间工会法律援助协议的城市范围。目前我市与另外三个城市建立了维权协议,数量偏少,应该与更多的城市签定协议,尤其是要与农民工输入输出大省的省会城市首先签定协议,比如今年年底前可以与郑州、合肥、南昌等地签定。 3、政府要改革官员的政绩考核制度。在考核过程中,对农民工劳动合同签定、社会保险金的交纳、工资发放情况的考核要优先于政府税赋征收。 4、增加劳动监察人员。据了解,目前我市劳动监察人员70多名,而打工者有70万,比例为1:70000,深圳是1:20000,香港是1:4000。劳动监察人员过少,根本没有精力监督打工人员的权益落实情况,所以增加劳动监察人员数量势在必行。 5、落实农民工的选举权与被选举权等政治权利。适应“静态社会”向“移民社会”的转变,不论有没有户口或暂住证,要赋予所有在石家庄市长期工作的农民工以政治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提高农民工在市人大代表与市政协委员中的比例,比例数字可以根据全体农民工与全市人口之比例确定。同时增加农民工劳模的比例,比例数字可以根据全体农民工与全市职工之比例确定。 6、探索建立农民工参保新模式。如果让所有农民工与本地劳动力一视同仁,按照同样比例缴纳各种社会保险,根本不现实,所以应该借鉴上海、成都等地的做法,探索建立综合保险模式,等时机成熟后,再与本地劳动力参保标准对接。 7、要学习外地的先进经验。比如河南对待民工的做法值得借鉴,大力开展为劳务输出人员服务的各项活动,包括评比状元、技术练兵等,可以在输入城市选树我们河北石家庄的农民工典型。 8、深入开展送文化到工地活动。包括送图书、送电影、送节目等。同时投资一批电视,为农民工比较集中工地配备电视,并安装有线服务。 9、在比较稳定的农民工中签定劳动合同,流动性大的农民工不必强签。 10、工会要实行会员一卡制。要与外地工会建立联系,探索使工会会员卡成为“全国粮票”的新办法,无论在哪里打工,都可以享受优惠服务,起码要在与我们签定过城际维权协议的3家城市里通用。 11、建设“民工之家”。仿照国有企业建设职工之家的做法,在工地开展建设“民工之家”活动。 12、加大农村劳动力转移力度。与南方相比,石家庄地区农村劳动力转移力度不够,制约了农村经济的发展,为此必须采取鼓励、引导、扶持等措施,把更多的农民从土地的束缚中解放出来。 最后的结论:农民工已经成为工人阶级的主体和工会会员的主要来源之一,与其说农民工需要工会,不如说工会更需要农民工,抓住了农民工,就抓住了工会的未来,丧失了农民工,就丧失了工会的未来。形势逼人,我们任重道远!

关于家庭教育研究的论文

家庭 教育 是指在家庭互动过程中父母 对子 女的成长发展所产生的教育影响,良好的家庭教育对孩子的成长有着重要的作用。下面是我为大家整理的家庭教育论文,供大家参考。

摘要:家庭教育与学校教育、社会教育一起构成了人类所接受的全部教育。家长的观念、教育方式、自身的素质等因素决定了家庭教育的质量。面对当今激烈竞争的社会形势,改进了教育 方法 ,在家庭教育方面取得了可喜的成果。但是,也有不少家长的家庭教育观念陈旧,方法失当,教育效果不佳。针对目前教育水平低下的家庭教育的现状,本文通过对开心(化名)的个案分析,从家长、学校、社会等层面探讨指导家庭教育的 措施 ,力求对家庭教育能够起到指导作用。

关键词:家庭教育;个案分析;家长;教育观念

一、问题提出

父母都有共同的心愿——“望子成龙”、“望女成凤”。面对在生理和心理上渐趋成熟,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正在形成的高中生,许多家长转变了教育观念,使自己的孩子在德、智、体、美各方面都有了较大的发展,在家庭教育方面取得了可喜的成果。但是,不少家长面对接受新生事物快、渴望独立的高中生,其家庭教育观念陈旧、方法失当,尽管为孩子操碎了心,结果事与愿违。

二、个案情况

1.本人情况。开心是市直某高中的一名女生,具有朗诵、主持、写作等天分和 爱好 。平时在学校积极参加活动,不爱多说话,但善于表达自己的想法。遇到生活和学习上的问题懂得向老师诉说、与同学交流。然而在家中,经常与父母整天不说话,除非有事,例如缴费向家长张口,一般不交流。与妹妹不能和睦相处。

2.事情的起因:(1)在学期伊始,班主任调查学生的心理困惑,开心这样写道:“谢谢老师给我这样一个机会,听我 说说 心里话……我不想和父母解释什么,他们不了解我。我一回家就心情压抑,不想和任何人说话。”(2)班主任就此事跟母亲进行了沟通。据其母介绍,开心放寒假在家经常看电视,母亲劝其学习不听,就要求她作为老大带头干家务准备过年,开心心里不痛快与母亲不说话。 春节 父亲回家,开心和妹妹为争电视频道争吵起来,被父亲吵了一顿,父亲认为作为老大应该让着妹妹。而开心认为不是自己的错,觉得父母总偏向妹妹,于是和父亲不再说话。母亲恳求班主任教育一下开心:家长的话孩子听不进去,什么事也不跟家长说。这么大了一点事都不懂,家长辛苦为她操劳,不但听不到一句感谢的话,看不到一点感恩的表现,家长很伤心。(3)班主任就此事跟开心进行了沟通。了解到:开心很心疼父母,但她不愿意用语言去表达。母亲平时只关心她的学习。她看电视是关心时事,这是作为文科生必须具备的知识。开心觉得母亲一味地唠叨,说不到点子上,对她的实际帮助不大。

经过调查,近七成学生认为家长对他们的学习和心理帮助不大,家长只关心他们的生活与学习成绩,不了解他们的心理需求,无法帮助他们排遣来自学校和社会的一些问题。

三、成因分析

1.教育观念落后。(1)家庭教育观念并未真正形成,“分数代表一切”思想仍然十分普遍。(2)不尊重、不真正了解孩子的家长为数不少,有些家长把自己认为正确的理念强加给孩子,其实并不知道孩子内心想要什么。

2.教育方式不科学。(1)平时家长对孩子缺乏正确的教育,有些自身 文化 素质不高,又忙于工作,所以对孩子的关心很少,没有实质的帮助。(2)平等、民主的家庭氛围并未普遍形成,孩子的个性难以得到张扬。(3)与孩子沟通意识不强,互信程度低。在和家长的接触中,听得最多的是:“我的孩子交给老师了,您多费心,该打就打、该骂就骂。”“家长说啥都不听,您多说说他。”

3.教育水平低下。(1)家长文化素质不高,致使教育水平不高,也造成孩子不信任。调查发现:家长文化素质高的家庭教育水平总比文化素质低的家庭高。(2)家庭教育缺乏有效的指导,教育能力差。(3)在成才观上有误区。绝大多数家长认为只有考上大学,才算对孩子的教育成功了。这对孩子的全面发展是不利的。

四、采取对策

1.家长层面:家长要更新家庭教育观念,逐步提升对家庭教育的理性认识。从单纯依靠学校转变为与学校、社会配合。家庭教育与学校教育的目的一致,家长应经常与教师取得联系,通报孩子在家中的情况,了解孩子在学校的表现,了解学校的教育要求,有的放矢地开展家庭教育工作。在教育态度上,从自由放任或严加管教,转为自觉地教育孩子。改变孩子,父母首先要改变自己的态度。在教育方式上,家长对孩子要民主,主动倾听他的意见,注重与孩子平等沟通。

2.学校层面:(1)学校要将家庭教育指导作为学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帮助家长走出迷茫、不知所措的心理误区。(2)学校可以通过班主任,以家长会等方式,帮助家长树立正确的教育理念、教育方法;让家长真正了解学生实际,给予实实在在的帮助;指导方式要创新,从单一到多元,从单向转向互动。

3.政府层面:政府的重视是做好家庭教育工作的保障,应该加强政府领导,加大政府的宣传力度。政府要尽最大可能挖掘社区的教育资源,尽最大努力发挥社区教育功能。

论文关键词:家庭教育;身教

论文摘要:家庭教育作为社会整个教育事业的组成部分,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家教的主要内容应是德育;婴幼儿时期是家教的关键期;家教场所随意化可以遇物则教,遇事则诲。与学校教育不同,家庭教育更重视身教。

一、家庭教育的主要内容

随着社会分工日益细化,生存技能的复杂化,在现代,家庭教育与学校教育的机制有所分化,功能形成互补。家庭生活包括人类基本的衣食住行等维持生存的活动,以亲子、血缘为纽带的交往活动,日常生活的观念活动,其特点是直观性、重复性、 经验 性和习惯性。学校教育更多的是以言传的形式教学生以知识和技能,与这种智育相比,德育更具生活化的特征。而家庭教育的生活性,也就决定了家庭教育的主要内容,延续传统,重视道德教育。

家庭德育主要是指在家庭环境中,亲代对子代在道德发展方面的全部影响和作用。德育的目的不仅是使孩子知善,更是希望孩子行善。就 儿童 道德学习、道德发展而言,家庭所独具的生活性机制,还有家庭所承载的礼俗的德育功能也与家庭德育融为一体,构成家庭独具的德育功能。

二、家庭教育的关键期

中国家庭历来重视早期教育,《易经·蒙》写:“蒙以养正,圣功也”。根据弗洛伊德的潜意识理论,儿童的早期经验对潜意识的影响尤为重要,而潜意识对人的行为的支配力量远大于意识所产生的,这就是为什么说人的早期经验影响人的一生。

人在婴儿以及幼儿时期,家庭对儿童的影响,相比学校教育和社会教育而言,几乎具有独揽性的价值。人类较之其他生物而言,从出生到能独立行走乃至独立生存的时期较长,在这个时期对养育者的依赖程度可想而知。

父母和长辈要尽可能多与孩子进行联系和互动,与孩子建立亲密温和的依恋关系。蒙台梭利认为,婴儿时期是一个创造性的时期,在这个时期,一个个未来的个性被确定下来;婴儿的精神世界与所处的外界环境不断地交流,因此成长中的婴儿需要外界环境充满着爱的温暖,这个时期有如神助,婴儿的心灵得到神秘力量的激发,……这种无声无息默默的、内在的爱的激发,必将留下高贵的品质,并将伴随儿童一生。[1]

三、家庭教育场所的随意化

从教育过程实施的组织形式来看,教育大体可以分为正规教育和非正规教育两大类,家庭教育是一种非正规教育,它没有固定的时间和地点,一般都是在家庭的日常生活中,随时随地实施的。教育场所的随意化,需要父母无时无刻注意自己的言行,并善于发现可供教育的素材,遇物则教遇事则诲,适时对子女进行教育。古代有很多以言行一致、身教统一、以自己的人格力量去感动子弟,成功教育的名人。如唐朝皇帝李世民,虽日理万机,仍然抓紧点滴时间教育自己的子弟。尤其是废承乾、立李治为太子之后,更是“遇物必有诲谕。”例如,吃饭时就问:你知道饭吗?李治说不知。于是就教育他不夺农时:“凡稼穑艰难,皆出人力,不夺其时,常有此饭。”见李治骑马,就问他:你知道马吗?他回答不知。便教育他不尽民力:“能代人劳苦者也,以时消息,不尽其力,则可以常有马也。”见李治乘船,又教育他:“舟所以比人君,水所以比黎民,水能载舟,亦能覆舟。尔方为人主,可不畏惧!”见李治在曲折的树下休息,又教诲他:“此木虽曲, 得绳则正; 为人君虽无道, 受谏则圣。此傅说所言,可以自鉴。”由此可见,李世民善于以小见大、深入浅出地进行为君道德教育, 使子弟在日常生活中逐渐培养作为贤明君主所必需的素质。这几则短短的事例,也充分反映李世民的高超家教艺术。[2]

四、家庭教育的主要方式

与学校教育不同,家庭教育更重视身教。身教,是以自己的实际行动做榜样,对人进行教育。源自《后汉书·第五伦传》:“其身不正,虽令不行;以身教者从,以言教者讼。”在本文中,也可作示范理解。我国古代就很重视身教,孔子早就说过:“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不能正其身,如正人何?”

从家教的主要内容来看,德育的生活化的特征需要身教的影响;家教的关键期方面,婴幼儿的生理特征离不开身教;家教场所的随意化更需要言行一致、身教统一。

马卡连柯说过,“父母监督自己的每一个行动是首要的、最主要的教育方法!”还告诫父母:“你们自己的行为是最有决定意义的东西。不要以为只有当你和孩子谈话,或教训他,或嘱咐他的时候才是教育孩子。你们在生活中时时刻刻都在教育孩子,即使你们不在家的时候,也在教育孩子。你们怎样穿着打扮,怎样和别人交谈……你们怎样快乐和忧伤,怎样对待朋友和敌人,怎样笑,怎样读报——这一切对孩子都有很大的影响……父亲和母亲本人以身作则是家庭中教育孩子的主要方法之一。如果父母给孩子提供了一个反面的榜样,那么任何特殊的努力都不能产生良好的效果。如果你在家里很粗暴,或者爱吹牛,或者常酗酒,那么你就别想教育孩子了;你已经教育了自己的孩子,教育得很糟。”[3]

参考文献:

[1][意]玛利亚·蒙台梭利著:《童年的秘密》,中国发展出版社2003年版,第28页。

[2]马镛著:《中国家庭教育史》,湖南教育出版社1997年版,第179页。

[3][苏]马卡连柯著:《马卡连柯全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400页。

【摘要】文明礼貌是最受各国人民重视的品质。礼仪教育的过程就是礼仪习惯的养成过程,也就是社会的个体化再到个体的社会化的过程。家庭礼仪教育是社会个体化的有效载体。“礼”指的就是社会生活中由于风俗习惯而形成的为大家共同遵守的仪式,是一定的社会规范和道德规范在社会生活中的体现和反映。因此,家庭礼仪教育的一个最重要的目的就是培养孩子的礼仪习惯。

【关键词】礼仪教育礼仪意识家庭教育

柏拉图曾指出,“开一个好头对于做任何事情都是最重要的,尤其是那些尚处于年青和稚嫩阶段的事物,因为这时正是个性形成的时候,此时下的印象也是最深刻……”。亚里士多德也说过,“幼年时形成的良好习惯可以改变一生。”在倡导终身教育、构建学习化社会的今天,首先要接受最需要接受的礼仪教育。本文仅就家庭礼仪教育问题作一粗浅的探索。

1.崇礼重礼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崇礼重礼,古今中外皆然。这里的“礼”,指的就是社会生活中由于风俗习惯而形成的为大家共同遵守的仪式,是一定的社会规范和道德规范在社会生活中的体现和反映。

当今社会是高度开放的社会,也是高度协作化的社会。任何单一的个体都必须与其他的个体或群体交往、合作。任何不礼貌和不文明的行为不仅使人生厌遭人唾弃,无助于建立世人间健康有序、友好和谐的人际关系,而且还必将“严重危害当今社会各阶层的合作与团结”。我国著名的文学艺术翻译家傅雷先生在给他儿子傅聪的一封信中也表达了同样的意思。他这样写着:“你所来往的圈子特别是有教育的圈子,一举一动务须特别留意。对客气的人,或是师长,或是老年人,说话时手要垂直,人要立直。你这种规矩成了习惯,一辈子都有好处。”

2.礼仪教育,基础在家庭,关键也在家庭

礼仪教育的过程就是礼仪习惯的养成过程,也就是社会的个体化再到个体的社会化的过程。其实质是要把一个具有自然属性的个体的人培养成为适应时代要求的社会的人。而作为个体的人降临人世步入社会,首先接触到的就是父母,就是家庭。就教育而言,家庭是孩子的第一所学校,孩子从小生活在家庭里,受到最初的、往往也是最有影响的启蒙教育。他们在家庭中生活和活动,经过耳濡目染、潜移默化,逐渐形成各种思想意识、行为习惯。其中有好的,也有坏的。这对他们以后的发展,产生着极大的影响。

家庭礼仪教育是社会个体化的有效载体。在家庭里,教育者(主要是父母)能够把已习得的礼仪要求,通过平时家庭成员间在共同生活中的相互接触、交流、教育、影响自己的孩子养成必要的礼仪习惯,从而为他们今后走上社会适应社会准备了良好的礼仪素质。这是学校教育、社会教育所不具备的条件。

庭礼仪教育是个体社会化的有力支撑。“人的本质并不是单个人所固有的抽象物。在其现实性上,它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每一个人都必须是社会的人,都必须进入社会适应社会。家庭是社会的基础细胞,是我们一切习惯的渊源。个体能否成功地进入社会适应社会并为社会所悦纳,在很大程度上将取决于他接受的家庭礼仪教育。

庭礼仪教育架起了个体与社会的坚实桥梁。社会个体化再到个体社会化,其间联结的纽带就是家庭礼仪教育。家庭教育中最重要的内容,不只是给孩子多灌输知识,而是帮助孩子养成礼仪习惯,能够与人友好相处,在共同的进步中发展中更进一步地充实、发展、完善自己。在这方面,家庭礼仪教育以其独特的即是首发站又是终点站的家庭的地位,无疑是起到了桥梁与纽带的作用。

3.家庭礼仪教育看平时,重养成

家庭是孩子日常生活中最理想的港湾,它既是遮风挡雨的寓所,也是孕育希望和放飞理想的锚地。家庭礼仪教育的一个最重要的目的就是培养孩子的礼仪习惯。看平时,重养成,自然是家庭礼仪教育实施的应有之义。具体可由以下四方面着手。

以礼带礼,突出家长表率作用。家庭礼仪教育的实施,应该加强教育者(主要是父母)自身的礼仪修养。“孩子是父母言行的一面镜”;“父母是对孩子影响最先、最深的人,是孩子模仿最早、最多的形象”。“孩子常常把自己的行为与父母相对照,甚至父母行为中的某些失当之处,也往往会成为一些孩子开脱自己错误的‘口实’。孩子既可以从父母身上学到优点,又可学到缺点。”“为人父母者要教育好自己的孩子,必须从自己日常生活的一言一行做起。”作为家长,我们的那些做父母应该切实提高自己的礼仪修养,认真负责地扮演好孩子人生道路的引路人的角色,努力践行规范的 文明礼仪 ,让孩子看得见、摸得着,从而自然地接受影响、教育,自觉地付诸实践。

以小促大,紧抓日常生活规范。 俗话说:“坐有坐相,站在站相,吃饭有吃饭的相道”。《礼记・冠义》中也有这么一句话,“礼义之始,在于正容体,齐颜色,顺辞令。”家庭礼仪教育的实施,应该从身边细小的事情做起。如孩子刚刚学会说话,能听懂一些简单的指示和要求时起,就有意识地在各种场合下,告诉她应该怎样做。比如:“早晨离开家时,要和家里人说‘再见’,到托儿所要问‘阿姨好’,‘小朋友好’等等”。“在街上,吃剩的果皮和冰棍杆,都让她亲手送到垃圾箱里,不随意往地上乱扔。乘公共汽车,当别人让座时,要说声谢谢。每当看到环卫工人或园艺工人顶着烈日清扫一街路、美化环境时,都要赞扬他们对城市对社会的贡献,告诉孩子要尊重他们的劳动……等等。”教育过程本身就是一个由浅入深,从低到高,循序渐进,不断发展的动态过程。“父母对子女的示范应该体现在日常生活中的时时处处,点点滴滴。”作为家长,那些做父母的应该遵循孩子生理心理发展变化的一般规律,以日常生活规范的教学与落实为基础,从最基本的抓起,逐步提高完善。

以无胜有,营造家庭文化氛围。“与善人居,如入芝兰之室,久而不闻其香,则与之化矣;与恶人居,如入鲍鱼之肆,久而不闻其臭,则与之化矣。”孔子的话其实说的是环境熏陶及良好的心理环境形成为对人的深远影响问题。家庭礼仪教育的实施,应该营造一定的氛围,制造一定的舆论,以感情的变化促进礼仪活动的开展。“生活环境,是孩子品德最好的教师”。“对儿童最深刻的教育,言误不如行动;对孩子性格形成的重要因素,遗传不如环境”。“长大的孩子身上任何一点不良品格,都可以从他幼年的环境中找到形成的原因”。“长期处于愉快心理环境下的孩子,往往表现为精神振奋,性格豁达,活泼乐观,充满自信。”许多家教成功的父母都“十分留心在每日的生活,在欢愉的气氛中,对孩子进行启蒙。”现代人本主义教育思想也认为,创设彬彬有礼,愉快活泼,和谐协调,相互尊重关心、理解和信任的教育氛围是搞好教育的主要条件。作为家长,应该努力建议一个充满理解、信任和亲情的幸福家庭,这正是孕育良好礼仪素养的摇蓝。

以练导行,强化孩子礼仪意识。我国著名的心理学家、教育学家林崇德教授也指出,“重复和练习是习惯形成的关键。无论是良好的道德行为习惯还是不良的道德行为习惯,都是靠重复和练习而形成的。要使文明用语普及,唯一的办法是在明确意义的情况下反复练习,使之习惯化。良好的文明习惯和道德习惯,我们提倡重复和练习养成。”作为家长,必须向孩子提供良好习惯的训练,不时地对孩子进行有意识地礼仪重复、练习。

文明礼貌是最受各国人民重视的品质。礼仪是发展社会交往的润滑剂,是沟通人际关系的调节器。在文明、礼貌、得体的交往中,我们快乐地成长!让我们在对礼仪的思考、感悟中,抱着对民族对国家对社会高度负责的态度,结合《公民道德建议实施纲要》等的具体要求,切切实实地深入开展家庭礼仪教育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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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 教育 是由父母 对子 女施加的教育和影响。关于家庭教育的论文有哪些?本文是我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家庭教育的论文,欢迎阅读!关于家庭教育的论文篇一:家庭教育与幼儿园教育互补 家庭教育指的是在一个家庭中,家长在日常的生活中给予孩子的教育和教导,也包括家长日常生活的个人习性等方面对孩子的影响。也就是说家庭教育是家长有意识的通过自身的语言和动作给学生进行的教导和示范。家庭教育是教育领域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校园教育和社会教育的前提和基础,因而,在进行幼儿教育时,需要家庭教育这一基本的前提和基础,从而促进幼儿教育的顺利开展。现在很多家长、老师甚至孩子本身都存在类似这样的家庭教育方面的疑问,都希望能找到最合适的学习教材和教育 方法 ,培养好孩子的学习生活习惯,让孩子能积极主动地学习、健康快乐地成长,从而达到提高孩子综合素质的目的。然而,孩子终归是孩子,就好像一棵小树苗,不加以正确的引导培育就很容易东歪西倒、难以成材,凡是小孩身上总有些性格和行为上的缺点、偶尔犯一些小错误,的确会对他的学习和生活带来一定的负面影响。其实有利于教育孩子的方法有很多,你需要仔细考虑和选择恰当的方法和教材、建议也可选择观看适合自己的家教视频节目,这样综合起来才能对症下药、行之有效。 一、做好家庭教育对幼儿教育的基础作用 家庭教育是集体教育、社会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在这三大教育体系中,家庭教育又是一个别的教育体系无法代替的部分。因为家庭是社会的细胞,是人们生存的第一个环境。在这个环境里,孩子睁开眼睛看到的第一个亲人就是自己的父母。父母提供给孩子最基本的生命与生存保障,因而孩子把第一个信赖呈给了父母,也就是把自己的人生交给了父母。幼儿社会性教育中药体现人文关怀,关键在于教育者要真正理解社会行为的内涵,即从幼儿的情意出发,将关心、同情、平等、尊重、公正、差异等人文观念纳入到教育者行为模式中,使幼儿受到人文熏陶、感染,从而养成人文关怀的胸襟。杜威说“ 儿童 世界的主要特征不是什么与外界事物相符合合格意义上的真理,而是刚请于同情。”这就是说,儿童本来是富有同情与关怀之心的,问题是在教育中不要把它丢弃掉。因而,重视家庭教育对幼儿教育的基础作用,在日常的家庭教育中,家长要用自己得体的言行来感染幼儿,所谓近朱者赤,近墨者黑,让幼儿在潜移默化中习得基本的品格。 二、在幼儿教育实施过程中,家庭教育要做好延伸的作用 可以说,家庭教育除了对幼儿教育有做准备的作用外,还有对幼儿教育进行延伸的作用,它主要体现在一下四点:①智能开发。家长们都希望培育一个聪明的孩子,自然会重视对幼儿的智能开发,主要包括对3-6岁幼儿进行语言、思维、记忆、想象、创造力、动作技能的培养与开发等等。②健康教育。家长们都希望培育一个身心健康的孩子,自然不会忽视对幼儿的健康教育,主要包括对3-6岁幼儿进行营养饮食、环保衣物、游戏健身、规律作息和心理健康等方面的教育等。③品德教育。家长们都希望培育一个品德高尚的孩子,自然要重视对幼儿的品德培养,主要包括对3-6岁幼儿进行学习品质、社交礼仪、公共道德、行为习惯的培养等等。④艺术培育。家长们都希望培育一个才艺超群的孩子,自然要重视对孩子的艺术培训,主要包括对3-6岁幼儿进行音乐、绘画、舞蹈、手工、器乐、棋艺等艺术才能的培养等等。当然要根据孩子的天资禀赋与 兴趣 爱好 来帮助孩子选择合适的艺术特长。家长是孩子的第一任启蒙老师,对孩子的茁壮成长意义深远。 三、做好家庭教育对幼儿教育的补充作用 家庭教育有许多是孩子在幼儿园无法学到的东西,因而,在这一点上,家庭教育是对幼儿教育起到一定的补充的作用。那么家庭教育该如何做好补充作用呢? 1.做好对幼儿品格的培养 家庭教育是有意识的行动,但有的时候,人的本能恶性行为往往会不自觉的暴露和体现,而这往往会对孩子的三观有着一定的影响。因而,家庭教育在这种时候要注重将好的一面展现给幼儿,把那些不好的方面隐藏起来,例如家长之间的争吵等都不应当当着孩子的面展现出来,而这这说明了一个和谐友好的家庭氛围的重要性。 2.培养幼儿基本的生活技能 生活技能在幼儿教育里往往是有所欠缺的,而家庭教育可以满足这一点。例如,在日常的生活中,培养学生基本的生活习性,比如早起早睡、刷牙洗脸、盛饭时吃多少打多少等,从而在日常生活中,培养学生良好的生活作息,为幼儿教育做好补充,以便幼儿教育的顺利进行。 四、 总结 “家长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这句话是没有错误的,一个家庭教育环境的好坏,会直接影响到一个孩子正常三观的形成。因而,在做好幼儿教育的同时,也不能忽视掉家庭教育对孩子习性的影响,从而在日常的教育中,做好两者的互补作用。 作者:肖玉英 单位:赣州市南康区幼儿园 参考文献: [1]穆彦青.家庭教育该如何与幼儿园教育实现互补[J].当代学前教育,2010(3):37-40 [2]孙太英.浅谈幼儿园教育与家庭教育的互补[J].新课程:下旬,2013(11):21-21 关于家庭教育的论文篇二:家庭教育发展策略 孩子是家庭的纽带,望子成龙、望女成凤是每一位当父母的美好愿望。然而,事与愿违,许多家庭由于父母教育方法不当,导致孩子养成了错误的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两代人之间相互埋怨,甚至家庭破裂,造成社会不安定的因素。由此看来,孩子的教育显得非常重要,它不仅关系着家庭的和睦幸福,而且关系着国家和民族的兴衰。根据笔者多年的观察、了解和实际 经验 ,总结了以下几点建议,和大家探讨。 一、父母必须言行一致,让孩子从小变得诚实 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父母的一言一行深深地影响着孩子。因此,父母一定要言行一致,说到做到。比如,答应给孩子买的东西一定要买,而且要按时买、及时买。做不到的事千万不要答应,否则,就会在孩子面前失去威信,久而久之,孩子就会认为你说假话、人,不听你的话。父母不仅要经常给孩子讲《狼来了》的 故事 ,让孩子明白说谎的危害,从而不说谎;还要向古时候的曾子学习:曾子的妻子要去赶场,孩子吵着要跟着去,妻子为了哄孩子,就谎说回来杀猪给孩子吃,孩子一听很高兴,就不吵着要去了。妻子赶场回来,看到曾子正在杀猪,连忙制止,说杀猪是哄小孩的,你怎么认真呢?可曾子却认为不能欺哄孩子,说了就应该做到。做父母的说话算话,孩子就会是一个讲诚信的人。 二、父母要给孩子选择品行好的伙伴,让孩子有良好的成长环境 孩子最怕的是孤独,没有朋友。孩子间最大的惩罚是“不和你玩了”。孩子喜欢小伙伴,但父母一定要给孩子选择好的伙伴。让孩子远离那些缺少管教、思想品德不好、具有不良行为的人。俗话说“近朱者赤,近墨者黑”,和品行不端的人交往,对孩子的影响特别大。古代《孟母三迁》的故事,孟子能成为学识、声望仅次于作为中国古代最伟大的教育家、思想家的孔子的亚圣,与他的母亲三次搬家,选择具有良好品行的邻居关系很大。 三、父母教育孩子不能太严厉,要对孩子适当宽容 孩子在成长的过程中,难免会犯错误,这是很正常的。作为家长,要包容孩子,帮孩子分析,知道自己错在哪里,给孩子改正的机会。有些父母要面子,对孩子要求苛刻,不允许孩子犯一丁点错误,轻则斥责,重则拳棒相加,造成的后果是孩子做错事怕被责骂而不敢说实话。久而久之,就养成了爱撒谎的不良习惯。笔者所认识的两位教师都是学校德高望重、受人尊重的老教师,两家的家庭情况很相似,都有个儿子,年龄一般大小,都由教师带在身边读书。但两位教师教育孩子的方法却大相径庭:其中一位教师性格比较温和,遇事冷静,不温不火,孩子犯了错闯了祸,他不是马上批评,追究责任,而是先安慰孩子,然后帮助孩子分析事情的因果,如果下次孩子改好了,就鼓励和表扬。在父亲一言一行的影响下,孩子从小踏踏实实做事,规规矩矩做人。另一位教师则不同,什么事都力求完美,如果孩子犯了错,立即进行严厉的批评教育,并要求孩子保证以后不再犯,若再犯错,处罚就更严厉。为了逃避父亲的责骂,孩子只好说谎,慢慢地变得不诚实,当面一套,背后一套,最后竟然离家出走。所以,不同的家庭教育,造就孩子截然不同的成长轨迹。 四、父母不能溺爱孩子,应让其有是非观念,学会感恩 俗话说,孩子是自己的好。许多父母把孩子视为心肝宝贝,含在嘴里怕化,捧在手里怕飞,孩子的什么要求都满足,什么缺点都包庇。久而久之,孩子就会把它当成理所当然的事,这样培养出来的孩子很自私,不知道感恩,不会关心别人。笔者认识一家人,父母特别溺爱孩子,单位、邻里只能说他家的孩子好,不能说差,否则父母就会和人翻脸。结果,等到孩子都长大了,两个老人却被儿女从屋里赶出来,没地方去。而且他们的几个儿女因为吸毒,天天找父母要钱,两个老人天天胆颤心惊,过着生不如死的生活,这就是溺爱孩子造成的恶果。另外,父母平时要多和学校、教师、邻里沟通,及时掌握孩子的表现,和学校、家庭、社会形成合力共同教育孩子。总之,父母教育培养自己的孩子一定要根据孩子的年龄特点,疼爱但不溺爱孩子,要给孩子适当的空间,教育孩子尊老爱幼,要让孩子学会感恩,注意孩子的思想动向,让孩子树立远大的理想,在家做个好孩子,在学校做个好学生,在社会做个好公民,只有这样,孩子才会健康成长,成为对社会有用的人。 作者:彭湖斌 单位:攀枝花市仁和区大田镇中心学校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义务教育思想品德课程标准(2011版)[S].北京: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11. [2]林格.教育就是培养习惯[M].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11. [3]陈德军.父母怎样正确教育孩子[M].北京:金盾出版社,2011. 关于家庭教育的论文篇三:家庭教育存在的误区及对策 “家庭教育是指在日常生活中,由父母及家庭中的其他年长者对子女及年幼者施加的教育和影响。”①由此可见,家庭教育在人的启蒙、成长、成才中所起的作用是无法估量的,良好的家庭教育会使人终生受益。目前,家长越来越重视对子女的教育,但在教育过程中仍存在不少误区,对孩子的心理健康、性格形成、行为举止、社会适应性等方面的发展产生了严重影响。因此,如何正确实施家庭教育,进而促进子女健康成长的问题已经迫在眉睫。 1当前家庭教育存在的误区 “虽然中国人现在已经很重视家庭教育这一途径,但由于人们头脑中传统的封建意识根深蒂固,加之封闭式的应试教育的影响又特别深,所以我国目前的大部分家庭教育仍处于朴素的、自发的、随意的阶段,科学的、系统的家庭教育还很不普及。”②家庭教育的误区主要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在教育观念上的误区 目前,大部分家长认识到了家庭教育在孩子成长中的重要性,然而在教育过程中,多数家长的家庭教育观念仍然陈旧。许多父母总是将自己认为最重要的东西全部给予自己的子女,认为给予孩子最好的物质生活条件就是对子女的“爱”,而忽视了子女真正的想法和想要的东西。这种思想来源于中国几千年来的传统思想,同时也受到当今社会不正当的竞争理念的影响,因此,当今社会不自觉的形成这样一种风气,即父母总是不计成本的满足孩子的一切愿望,给孩子穿最贵的衣服,吃最好的食物、买最好的玩具,上最优的早教、幼儿园,参加最好的培训班等等。在孩子成长中总是时时刻刻关注着孩子的一言一行,深怕孩子摔倒,父母总是想当然的照顾、保护孩子,对他们抱有很大希望,期待他们无论在学习上还是 毕业 后,都能具备超强的能力,成就美满的未来。但事实上却总是事与愿违。家长操碎了心,往往为孩子付出了一切,孩子却变得越来越叛逆、逃课、早恋、以自我为中心、冷漠、追求个性自由等等。从整体的家庭教育视角来看,这样的结果是必然的,因为父母总是为子女安排好了一切,而忽视了培养他们养成良好的生活、学习、交友等习惯。在日常生活中不重视培养子女自强、自重、独立思考等优秀的品格,孩子很难在短时间内会有所突破。 在教育方式上的误区 “调查表明,父母教养方式对子女的心理素质、生活习惯、学习行为、各项能力等的发展有直接影响,是影响其心理健康和人生成就的重要因素。”③一是过分保护子女,近年来,大多数家庭都是独生子女,家长对孩子百依百顺、有求必应,把满足孩子的一切愿望与要求当作对孩子的爱,忽视了父母自己作为家庭教育中的教育者对孩子的尊老爱幼、谦虚礼让等德行品格教育的职责;二是对子女过分干涉,很多家长总是把自己没有实现的愿望,强行寄托给孩子,没有考虑到孩子自己的需求与想法。虽然父母给予了孩子生命,但子女有自由来选择适合的生活方式和理想目标;三是鼓励孩子的报复行为,鼓励和赞赏孩子的报复性行为,极易使孩子忽视自身的错误,进而形成自私、崇尚武力等的不良品质。 在教育内容上的误区 在这充满竞争的现代社会,父母望子成龙、望女成凤的心情更加急切,再加上多数家庭都是独生子女,对孩子寄托了很大的期望。主要体现在对孩子的教育内容规划不够科学,家长只是凭借自己的意愿或者经验来给孩子制定计划,并没有遵循孩子的实际情况;甚至有的家长一厢情愿的进行攀比和跟风,看到别人的孩子在学什么,也要求自己的孩子去学,完全不尊重孩子的意愿,强制孩子学一些自己不喜欢的东西,结果造成孩子的特长没有发挥出来,也没有学好父母安排的课程。进而使孩子形成一种逆反心理,扼杀了孩子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在教育环境上的误区 有些家庭因为教育者自身素质比较低,家庭收入水平不高,生活环境比较差等原因,在家庭内部总是引起一系列的家庭矛盾与纠纷,家庭内部人员关系不和睦,争吵不断,忽视孩子的感受与意见,这样的生活环境,必然影响到孩子健康心理和健全人格的形成。同时,家庭 文化 氛围在很大程度上影响孩子的成长。许多家长忙于在外奔波,以为只要满足孩子物质方面的需要就可以了,不重视孩子心理方面的需要,忽视了对孩子精神上的观察和体贴,更不注重家庭中文化氛围的营造。可想而知,没有良好的家庭教育环境,孩子的心理、品德等方面的健康成长与完善一定会受到严重影响。 2家庭教育误区的原因分析 在家庭教育中,家庭教育实践活动的基本要素包括教育者、受教育者及教育影响。家庭教育的好坏、正确与否直接影响着一个人的健康发展。 家庭教育环境的影响 “著名心理学家丹尼什把孩子的成长生动地比喻为一棵树的生长:心里就像树根一样,虽然看不见,但却非常重要;看不见的部分关系着一棵树的高大强壮,关系着一个人的生存发展。他指出,树根的成长期是五年到十五年,十五年后才是树干与树叶的成长,一个孩子心理建设的重要成长期也是在人生的头十五年。”④由此可见,家庭对子女心理健康发展及其成长的重要性。家庭成员间关系和睦民主、互助互爱、相互理解与尊重,让孩子生活在良好的家庭环境中,从小耳濡目染,有助于孩子养成良好的待人待物的习惯,进而具备谦虚礼让、自强独立等优秀的品质。目前,社会的迅速发展不断地冲击着人们的生活方式及习惯,一些家庭也面临着更多的挑战,矛盾冲突也层出不穷。 教育者自身水平的影响 父母作为家庭教育中的教育者对子女无论是心理还是生理的健康发展,都承担着重要的职责。家长自身要不断地学习充实自己,严格自律,为孩子树立榜样。同时营造积极健康的生活、学习氛围。如果父母待人宽厚、真诚,性格积极乐观、勇于奋斗等,他们的这些性格、品质就会在日常生活中不自觉地感染到子女,让孩子们形成健康乐观的品格;相反,如果家长自身素质比较低,总是不顾场合的发牢骚、埋怨不公,对家庭成员中的其他人言行粗俗、自私自利等,不能树立很好的形象,就会在孩子成长中无形地形成消极的心理暗示,久而久之孩子的身上也会折射出他们的影子。 对受教育者的认知具有局限性 随着时代的发展,孩子与父母之间的鸿沟渐渐拉大,很多父母在教育子女方面还习惯用陈旧的教育方式。在家庭教育过程中,教育者往往认为受教育者只是是接受教育的主体,而忽视了受教育者也是具有主观能动性的独立的个体。因而,家长要不断学习与沟通,摆脱陈旧的教育观念,充分地了解孩子身上的优点及特长,根据孩子的爱好与特长来规划孩子的未来,而不是一味的要求孩子按照自己安排的道路走下去。现在的孩子与父母当年享有的物质条件、所处的学校社会环境等都有着很大的差别,积极主动了解现代孩子的心理需求及生活圈,可以促进与孩子的交流沟通,从而培养孩子积极健康的心理和生活、学习方式。 3走出家庭教育误区的对策 “现在很多研究已经证明:儿童良好的性格特征、道德品质、行为习惯以及对待世界的态度看法,都是在父母平时点滴交流沟通中形成的。”⑤因此,在家庭教育中特别要做到以下几点: 营造积极、和谐的家庭环境 人的思想经验总是来源于实践,来源于人生存的环境。因此,良好的家庭氛围有益于家庭成员每一个人的健康,在温馨、和谐的家庭中,更能让孩子不自觉地学会尊老爱幼、谦虚宽容等的优秀的道德品质和心理素质。家长应该重视家庭环境的构建,积极营造一种和谐的人文家庭环境,不仅要重视孩子理论课的学习,还要多方面的培养孩子的气质、兴趣和能力。加强家长自身与孩子之间的沟通、理解与交流,充分满足孩子的归属感、尊重感与成就感。同时,家长也需顺应时代发展潮流,不断提升个人素质,增强终身学习的观念,扩充和更新知识,了解孩子的心理世界和新观念,改变传统的教育观念和方法,用全新的方式来教育孩子。进而营造健康的家庭文化教育环境,给孩子的成长提供坚实的保障。 善于用赏识的教育方式 家长要不断革新旧的教育观念,看到孩子身上的优点和闪光点善于赏识孩子。在教育中并不只是在孩子犯错误时要矫正孩子的错误,同时要主动发现孩子身上的优秀品质和特点,并在现实生活中不断培养孩子的这些优秀品质和爱好。“好孩子是表扬出来的”是有心理学理论依据的。家长对孩子的评论都会影响到孩子的自我评论与发展。所以在日常生活中,孩子做了值得表扬的事情后,要善于发现并开口表扬孩子的行为。 尊重孩子,学会换位思考 父母应该理解和尊重孩子,主动与孩子沟通,在理解的前提下,相互交流观点,尊重孩子的个人想法,同时抓住时机进行正确的引导。而不是强行让子女遵循家长“设计”的道路,要明白孩子是一个独立的个体,有自己选择的权利与自由。在日常生活中,父母要多与孩子相处,多倾听孩子的心声,多与孩子进行良好的互动,学会换位思考,设身处地的为孩子着想,关注孩子的内心感受和变化。另外,教导孩子时,说话要有“含金量”,使孩子心悦诚服的接受你的观点与建议,而不是在孩子耳旁唠唠叨叨地不停的讲,这样反而会起到反作用。也要培养孩子积极乐观的情绪,使他在今后成长中遇到困难后仍能够坚强面对。 注意观察、学会判断孩子的心理变化 父母要时刻关注孩子的心理状况变化,判断孩子的心理问题。孩子的异常心理通常主要表现在情绪、行为和心理等三个方面。在情绪上主要体现为易怒、恐惧、焦虑等;在行为上往往有行为异常、注意力难以集中、离群独居等;心理上容易患自闭、抑郁等疾病。父母发现孩子在这三方面的异常时,要及早采取 措施 和行动,积极开导和合理引导。严重者采取相应的心理治疗方法,帮助孩子及早走出心理上的困境。成就其健康、快乐的一生。

家庭教育是学校教育的重要补充,从某种程度上可以说孩子的品质、性格养成主要依靠的是家庭教育而不是学校教育。下面是我给大家推荐的有关家庭教育的论文,希望大家喜欢!

《浅议当今家庭教育》

摘 要:随着现代文明的不断演进,教育已经成为我国亿万家庭的热门话题,家庭教育也越来越被家长们所重视,因为家庭是孩子的第一所学校,也是一所永不会毕业的学校,而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望子成龙是每个父母的心愿。而当今的许多父母在家庭教育中缺乏艺术,使家庭教育非但不能促进孩子健康成长,还使孩子在家庭教育中失去了应有的自然成长。家庭和教育有着天然的姻缘关系,因此家庭教育在我国的教育发展中会愈来愈重要。给孩子一个良好的家庭教育,为孩子提供一片成长的肥土,让孩子去发现生活的光点、人性的亮点、生命的真谛。本文从对子女影响的角度强调了家庭教育的重要性,根据实际情况列举出了现有家庭中的几种亲子关系,并分别研究了其对子女的影响,最后,就怎样让孩子拥有良好的家庭教育提出建议,希望所有的父母都能重视家庭教育,给孩子一个健康的成长环境。

关键词:家庭教育;子女;影响;健康

中图分类号:G622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002-7661(2014)23-162-01

一、当代家庭教育中存在的问题

从理论上来说,家庭是孩子的天然学习环境,父母是孩子的启蒙老师这都是正确无误的,但是实际生活中又能实现多少呢?显然是有差别的。因为有些家长甚至还不明白什么才是真正正确的家庭教育,因此造成我国目前家庭教育问题重重。

1、对孩子过分溺爱。当今的中国家庭,多数都是“421”组合,四个老人,一对年轻夫妻生下一个小孩,当成宝样心疼,“含在嘴里怕化了,捧在手里怕掉了”凡事都包办代替,爱子如命,处处呵护,事事顺从,他们将自己的子女视若掌上明珠,孩子要吃的,玩的,样样都是百依百顺,该孩子做的事情父母都一一代劳,甚而有些祖父母代替孩子去参加学校劳动,逐渐发展成为溺爱。这实际是剥夺了孩子在生活中学习生活、在逆境中锻炼意志的机会。使得孩子变得没有了勤俭和爱惜的品格,没有了自理、自立的能力,更没有了责任感、上进心。家长的这种教育方式其实是对孩子没有任何期望值的表现,放弃了教育的主动权,没有尽到教养责任。

2、过分注重智力的发展。父母对子女的期望值的不合理。这是普遍存在于现在我们这个社会中的家庭现象。它导致了家长对孩子在教育上的“太过”和“不及”。望子成才的心态与迫切的心理,使得很多家长把希望或者自己不能实现的目标寄托于自己的孩子,这虽然是人之常情,是父母对子女爱心的体现,然而他们的期望值过高,使其陷入苦恼的误区。有的家长教育观念陈旧,以孩子上重点大学为唯一出路,只注重孩子智力的发展,以孩子成绩的优劣来评判孩子,不注意孩子在“德、体、美、劳”等方面的发展,以及孩子个性的发展。促使一些孩子出现“智高德差、智高体弱”,或由于思想压力过大而产生心理障碍。一个朋友的孩子,以前成绩特别好,每次考试都是班上第一名,但由于一次考试他考了第二名,他不能接受自己是第二名的现实,便从此患上了忧郁症而无法继续再上学。由此可见在家庭教育中,家长不仅要注意孩子在智力方面的发育,更应注意孩子在孩子其他方面的教育,才能促进孩子身心健康的发展。

3、家庭氛围差,家长教育方法简单粗暴。有的家长对孩子采取高压政策,认为孩子应该绝对服从自己的意志,面对孩子的错误以简单粗暴的方式解决。孩子犯了错或成绩不好,不问青红皂白的揍一顿,稍有不丛便发火、训斥。长此以往,使孩子产生“最多打一顿”的消极想法或是抵触的情绪。久而久之,孩子在家长面前便不敢敞开心扉,家长与孩子之间出现了沟通问题,使孩子的心情长期处于压抑状态。这类情况还有很多,不一一说了。

二、让孩子拥有良好家庭教育的建议

1、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念。作为家庭的主要经营者――父母,首先要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念,面对孩子不溺爱,不推卸责任,漠不关心,把握好对孩子的爱的距离,在美国的家庭教育法则中就有一个20码法则,父母与孩子的距离相距20码,这样能培养孩子的独立能力。在不纵容孩子的基础上,面对孩子的错误应该循循善诱,以理服人。

2、树立正确的人才观。俗话说:“三百六十五行,行行出状元。”父母们应树立正确的人才观。美国心理学家詹姆斯有句名言:“人类本质中最殷切的需要是渴望被赏识。”所谓赏识,其实是一种激励,它要求家长善于发现孩子的优点和长处,加以肯定与赞赏,通过积极的心理暗示,不断培养孩子的自尊和自信,激发孩子的内驱力,从而使其不仅有勇于进取的信心,也能有不断进取的动力。詹姆斯还发现,一个没有受过激励的人仅能发挥其能力的20%~30%,而当他受到激励后,其能力是激励之前的3~4倍。每个孩子都有自己优秀的一面,都有闪光的地方,作为父母应该有一双善于发现的眼睛,有赏识的、发展的眼光去看待孩子,让孩子在父母这里得到鼓励和努力的动力,让孩子朝着个性的方向发展。

3、建立良好的家庭氛围。我国著名的教育家陈鹤琴说:“家庭教育,对父母来说首先是自我教育”。[1]父母自身具备的人格修养会潜移默化地对孩子产生影响。孩子来到世界上,首先是从父母那里开始学会认识世界的,父母的言行举止、家庭的生活氛围,每时每刻都会给子女的情感、行为、道德、个性产生着丝丝缕缕的影响。家长要坚持言教和身教并施,身教重于言教的原则。这是家庭教育中的大前提。所谓言教,就是父母对子女进行语言的教育、劝戒、开导、鼓励、批评等,也包括用文字、书信、立家规等形式。在家庭教育中,言教是了解孩子诸方面的情况,交流感情,沟通思想,进行指导,传授知识,进行鼓励、劝戒批评等的方法和渠道。

良好的家庭情感氛围促进孩子的心理健康和品德的发展;良好的家庭民主氛围增强家庭的内聚力和相互间的沟通、交流,维护家庭成员之间温馨和谐的关系,促进孩子个性和社会性能力的发展;良好的家庭文化氛围启迪孩子的智慧,扩大文化视野,提高审美情趣,促进认知能力的发展;良好的家庭秩序氛围培养孩子独立自理生活习惯,认真有序的学习习惯和能自制、负责任的行为习惯。由此可见,良好的家庭氛围确是塑造幸福人生、保证全面发展的基础,也是进行良好的家庭教育的必备条件。

参考文献:

[1] 黄 舟.家庭教育的重要性.[J]家庭教育报,2005

[2] 王文忠.家庭教育手册[J].

[3] 谢沫珠.家庭教育的价值分析[J].长春工业大学学报,2009(30)

[4] 吴家晓.家庭教育对子女成长的影响[J].

[5] 汪 春.良好的家庭氛围是教育的前提和基础[J].中国家长网,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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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暴力防范与研究论文

家庭暴力的成因及对策本文从分析家庭暴力的现状及成因,探讨家庭暴力的司法救济不力的原因,从而提出如何完善对家庭暴力的司法救济。一、家庭暴力的现状及危害从广义上讲,家庭暴力既包括应受刑法惩罚的暴力犯罪行为,也包括应受治安管理条例处罚的违法行为,还包括应受民事制裁的一般侵犯妇女人身权利的行为。从实践中看,构成犯罪应受刑法惩罚的家庭暴力案件只占家庭暴力行为的15%左右,但却属恶性暴力案件,危害性极大,能被社会所关注和对施暴者给予应有的制裁。而其他家庭暴力行为虽然也具有违法性,应受行政制裁或民事制裁,但却被视为家庭内部矛盾而忽视了它的危害性,客观上起到了纵容暴力行为的后果。由于长期放纵这类暴力行为,导致了家庭暴力行为的升级。据调查,20世纪全世界有25%-50%的妇女曾受到过丈夫或男友的虐待,而在一些国家,这个比例高75%。家庭暴力不仅直接对家庭成员的身心健康构成严重伤害和威胁,而且还会破坏家庭的稳定和安宁,甚至影响社会的安定和发展。有多少触目惊心的家庭恶性刑事案件的起因是丈夫对妻子实施的家庭暴力或是妻子不堪忍受丈夫的暴力而实施的极端报复行为。因此,不管是构成犯罪的家庭暴力行为,还是一般违法的家庭暴力行为,都应当采取措施加以减少和消除。惩治家庭暴力,是实现男女平等,保护妇女、儿童和老人的合法权益原则的重要保障,有利于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有利于促进社会的安定。二、家庭暴力的成因(一)立法不完善和执法不严格家庭暴力的解决缺乏必要的法律依据(:1)对某些家庭暴力行为,即使已构成犯罪,社会也不能主动干预。(2)家庭暴力受害者的损害赔偿没有法律规定,是使家庭暴力问题难以解决的另一原因。(3)对于一些特殊的家庭暴力如婚内强奸行为,立法当前尚是一片空白,使司法实践无所适从。执法不严格,使得家庭暴力得不到应有的惩罚。我国相关法规本来就不完善,再加上执法不严,使得对家庭暴力的司法救济更加脆弱。司法人员无法摆脱传统观念的束缚,认为家庭暴力只要不出人命就不是什么大事,正是由于这种心理“,110”出警后得知是夫妻打架掉头就走;民事法官在处理离婚案件时,尽管当事人之间武力相向已是家常便饭,却总是判决不予离婚;刑事法官在处理家庭暴力引起的案件时,也会处处对被告人明显轻判的现象。正是这种“放纵”使法律在家庭暴力面前失去了应有的威慑力。(二)传统观念的影响传统观念的影响是家庭暴力产生的思想根源。传统的家庭观、婚姻观以其强大的惯性影响了人们的思想模式和行为方式,严重削弱了我国现有的尚不完善的法律制度,成为家庭暴力产生的思想根源(。1)施暴者认为“国有国法,家有家规”,秉承了中国几千年封建社会中“国法不及于家”的思想,认为家庭之间的事是私事,其他人无权管“,打家里人不犯法”(。2)受害者往往出于家丑不可外扬的心理不愿控告,他们宁可牺牲个人的安宁也不愿破坏家庭的稳定。于是,他们选择了逆来顺受、委曲求全的态度。可正是这种逆来顺受使暴力一步一步升级,也使得司法机关无法介入。(3)对司法人员而言,对他们影响较大的则是“清官难断家务事”这种观念。因为家庭暴力并非一般的治安问题,还涉及到感情因素。(三)社会控制手段缺乏有效性对家庭暴力的社会控制手段政出多门,缺乏有效的协调和配合。中国目前存在多元化的对家庭暴力行为的处理机制,除司法机关外,全国人大和地方人大的内务司法委员会设有妇女儿童专门小组,国务院和地方人民政府设立了妇女儿童工作协调委员会,还有各级妇联和工会中女职工委员会及农村中的人民调解委员会等等。但这些机构职责分工不明确,条块分割,各自为政,缺乏有效的协调和配合,致使对家庭暴力的社会控制发挥不了应有的作用,有的甚至形同虚设。三、家庭暴力的对策目前形势下应该立足于现实,用足和用好现有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并勇于突破和创新,建立一个多渠道、全方位、具有中国本土化特点的反家暴模式。具体有三个层次:一是法律层面。我国现有的制裁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暴力行为、维护公民合法权益的法律,既有实体性的规定,也有程序性的规定,且有针对某具体问题制定立法的先例,这为制定专门的单项立法奠定了基础。各地方的行政规定虽不具有法律效力,但对补充已有法律法规的不足提供了有益的建议。各地方立法的制定也有利于促成全国性法律的出台。我国立法机关还可以借鉴国外成功的经验,制定《反家庭暴力法》,在《反家庭暴力法》中应包括新婚姻法的有关规定,要明确家庭暴力的概念、范围和性质,以有利于司法实务中对家庭暴力案件的界定和有关法条的正确使用。二是行政干预层面。一方面推动公安机关在行政处罚决定书中纳入对受害者的保护性措施;一方面可以根据《妇女权益保障法》修正案中对相关单位和部门在反对家庭暴力中法定职责的规定,将反家暴的情况作为相关部门,如公安、妇联、民政等政绩考核的指标,推动这些部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三是社会救助层面(。1)推动社区调解是预防和制止家暴有效而重要的途径(;2)建立零家庭暴力社区试点,在社区内开展反家庭暴力的宣传和培训(;3)建立多机构合作机制,充分发挥公安、社区、单位、妇联、民政、医疗、心理救助、法院等各部门的作用,并加强多机构的联动与协作,使之环环相扣,使家庭暴力的预防、调解、救助、证据收集、制裁等得以有效进行。(4)办法律热线电话、接待来信来访等方式,为全国妇女提供免费法律咨询(;5)为贫困女性当事人、严重侵犯妇女权益以及重大典型案件的女性当事人免费提供法律援助;(6)对中心接待咨询及代理案件进行分析总结,针对其中重要问题进行分析、研究,向有关部门提交法律意见,并提交立法建议,推动法治建设,并通过出版和发表相关书籍与文章,以提高社会的法律意识。参考文献:[1]杨根乔.家庭暴力的现状、成因及其对策.合肥学院学报.200(86).[2]凌志东.家庭暴力产生的原因及对策.广西青年干部学院学报.2005(2).[3]高莉,郑晓斌.论家庭暴力.法制与社会.200(811).[4]罗萍.中国家庭幕力的现状、原因及法律措施浅议.新疆大学学报.1997(4).[5]孙彬,姬新江.婚姻家庭法学.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

孙鳌,陈雪梅,.政府外部性的政治经济学.学术论坛,2006,(3)王群胜,.浅析家庭暴力的原因及对策.企业家天地(下半月),2005,(9)郝春艳,.浅谈家庭暴力.理论界,2005,(S1).郭玲霞.对家庭暴力的法律思考.山西高等学校社会科学学报,2005,(9).张亚林.论家庭暴力.中国行为医学科学,2005,(5).女性弱者遇到家庭暴力该怎么办?.法制与经济,2005,(10).河北省社科规划项目课题组,.河北省县域特色产业集群发展研究.河北学刊,2006,(1)江珊,.家庭暴力缘何阴影不散.兵团工运,2006,(1)丁海霞,.家庭暴力的表现形式及预防.解放军健康,2006,(3).袁冶,.路在何方——韩流冲击下的国产家庭伦理剧.中国广播电视学刊,2006,(3)刘晓梅,.英国反家庭暴力的立法、实践及其启示.法学杂志,2006,(3).马兰花.家庭暴力犯罪类型探析.攀登,2005,(5).吴俊,郭志民.家庭伦理传统的嬗变与当代价值——第4届海峡两岸伦理学研讨会综述.伦理学研究,2005,(1).黄伟林,.透视人情人性残缺 重建家庭伦理语言——论东西的“后家庭伦理悲喜剧三部曲”.当代文坛,2006,(2).林少菊.家庭伦理语境下的犯罪原因研究.湖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5,(2).刘艳臣,.关于香港家庭伦理电视剧的一些见解.青年文学家,2005,(8)林少菊.家庭伦理与家庭暴力犯罪的成因研究.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学报,2005,(5).王群胜,.浅析家庭暴力的原因及对策.企业家天地(下半月),2005,(9).女性弱者遇到家庭暴力该怎么办?.法制与经济,2005,(10).张亚林.论家庭暴力.中国行为医学科学,2005,(5).江珊,.家庭暴力缘何阴影不散.兵团工运,2006,(1).焦少林.家庭暴力的主体与特征.安庆师范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5,(3).家庭暴力,住手!.家庭与家教,2005,(3)丁海霞,.家庭暴力的表现形式及预防.解放军健康,2006,(3).丁海霞.家庭暴力, 一杯难咽的苦酒.价格与市场,2005,(4).王海宁.孕期对家庭暴力说不.家庭医学.新健康,2005,(7) 按照这些到网上就可以找到他们的内容了。

浅论家庭暴力----对“李阳家暴”的关注与法律思考摘要:随着李阳家暴事件的愈演愈烈,“家庭暴力”这个冷酷残忍的词又再一次走入公众的视野。当前,不论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家庭暴力都不同程度的存在,这严重地侵扰着家庭的安宁,破坏了社会的稳定和发展,并且使妇女、儿童、老人和残疾人成为首当其冲的受害者。因此,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维护和保障人权,特别是从法律的角度保护妇女的合法权益,已成为一个亟待解决的全球性课题。关键词:家庭暴力 成因 法律保护 法律思考9月4日是个疯狂的日子,“疯狂英语”创始人李阳对外籍妻子KIM实施家庭暴力的消息,在微博及多家论坛疯传,引起众多网友围观。微博中,“丽娜华的Mom”如此解释李阳的名言“我热爱丢脸”: 我热爱丢脸= 我热爱打我老婆的脸。署名“丽娜华的Mom”的网友发微博称:“李阳,你需要帮助。家庭暴力是一个严重的问题。我担心我丈夫和我家庭的未来。你孩子需要她们的爸爸。我不知道怎么办!”微博中还附有一个外籍女子额头被打肿的照片,以及膝盖、耳朵受伤的照片。在微博上,“丽娜华的Mom”多是用英语在写微博,翻译成中文后,言语比较哀怨,如“It would be easier if love had just disappeared the minute that your hand struck my face, but it did not. Seeing that you were having make up applied for TV appearance while I was in hospital hurts more than your slamming my head on the floor.”(如果爱可以消失在你的手击中我脸的那一分钟,一切将会简单得多,可惜没有。当我在医院的时候你却涂脂抹粉为了在电视上亮相,看到这样的你比你让我的头撞击地面更让我受伤。)“李阳妻子遭遇家暴”的消息引起众多网友关注。同时又引发了人们对家庭暴力的深刻思考。家庭暴力已成为全球公害而为世界各国所关注。有资料显示,中国每年有10万个家庭因家庭暴力而解体;美国每年有4百万女性遭受家庭暴力;泰国曼谷50%的妇女经常遭受丈夫的肉体摧残;我国台湾地区有20%—30%的上层家庭存在暴力行为。在我国国内,广东省妇联在广州等11个城市1389个家庭进行入户抽样调查表明:有的家庭存在家庭暴力,其中有存在丈夫对妻子施暴。郑州市妇联在近3年所接待的上访投诉中,近1/3是家庭暴力案件。只有了解了家庭暴力的成因和现状,才能对症下药,防治并最终根除家庭暴力。一、 家庭暴力的成因在我国,一般认为家庭暴力是指以婚姻,血缘和法律关系为基础而构成的家庭中,家庭成员以暴力,胁迫,折磨或其它手段侵害家庭成员身体,精神和性等人身权利的强暴行为 。目前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对“家庭暴力的概念解释为:家庭暴力是指行为人以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其他手段,给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伤害后果的行为。导致家庭暴力的原因多种多样,结合中国的国情,其原因归纳起来有以下几点:1、几千年的封建残余的男尊女卑,夫权统治思想中国几千年的封建社会,“夫为妻纲”的古训在一些人的观念中根深蒂固。虽然新中国的法律规定了男女平等的原则,但“夫权”观念却不是短期内就能改变的。 而且“男主外,女主内”的千古遗训一直控制着某些人的思想,在这种观念下,女性的全面发展受到抑制,自然要依附男性;男性自身也认为自己是家庭的主宰,要担起养家的重担,这种思想注定了男性在家庭中说一不二的局面。 同时重男轻女思想也在家庭暴力中凸现出来。在遭到丈夫的虐待案例中,由于妻子没有生育男婴或女方丧失生育能力的占相当比例。2、婚姻家庭个性方面的原因婚姻质量差,婚姻基础不牢固。夫妻之间的关系处于一种松散和仇视状态,这为家庭暴力的发生埋下了隐患。如第三者插足、二奶现象。当其他家庭成员难以容忍酗酒、吸毒、赌博等恶习的时候,可能采取极端的行为。由于心理变态而发生的家庭暴力,这种情况可分为:无情型变态人格,子女往往成为家庭暴力侵害的主要对象;偏执型变态人格,容易怀疑配偶不忠,并采取暴力行为“教育”。3、法制观念淡薄,受害者软弱,不会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人们的法制意识不强,与家庭暴力形成有很密切的关系,他们通常认为夫妻之间打架不犯法,一般公民认为俩口子打架是私事,说什么:“天上下雨地上流,两口子打架不记仇,白天同吃一锅饭,晚上睡觉同枕头。”往往在夫妻之间打架时,邻里朋友劝上几句了事;而基层干部则是: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甚至夫妻打架报警,警察来了也是一样,认为“清官难断家务事”。在处理问题上有法不依,缺乏公正力度,导致家庭暴力不仅得不到有效制止,反而助长了施暴者的威风。4、我国的法律救助略显薄弱我国现行法律打击和控制家庭暴力方面处于消极和被动状态,虽家庭成员遭受到遗弃、虐待或伤害已纳入犯罪范畴,但这些案件仅是自诉案件,司法机关是不告不理,只有造成重伤或死亡时,司法机关才主动追究,那么,出现重伤以下的案件,由于受害方慑于强者的威性不敢告发,司法机关就决不多管“闲事”。大多数家庭暴力案件告到基层司法部门,均认为“家务事不好管”一劝了之,侵害方不会受到任何制约和制裁,受害者的权益得不到有效司法保护,回家之后,反遭之报复,迫使受害者忍气吞声,致使侵害者更加有持无恐。二、 我国目前有关家庭暴力的法律制度现状我国目前制止家庭暴力的法律有:《妇女权益保障法》中规定“禁止歧视、虐待、残害妇女”“妇女生命健康不受侵犯”等条文,《婚姻法》中第三条规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第四十三条规定“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家庭成员,受害人有权提出请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以及所在单位应当予以劝阻、调解。 对正在实施的家庭暴力,受害人有权提出请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当予以劝阻;公安机关应当予以制止。 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家庭成员,受害人提出请求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治安管理处罚的法律规定予以行政处罚。”目前,我国《宪法》、《刑法》、《婚姻法》、《妇女权益保障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等法律法规,虽然对家庭暴力行为都有禁止性规定,但缺乏明确的认定和制裁条款,民法中处罚和赔偿条款依据不足,刑法中没有“家庭暴力罪”等罪名来惩治,以致伤害未达到轻伤以上的无法追究法律责任。这些规定的可操作性较差,对家庭暴力惩治不力,没有针对家庭暴力的专门证据法规则。三、关于反家庭暴力的法律思考1、加强反家庭暴力行为的立法,依法预防家庭暴力。从社会发展需要出发,我国应当从整体上规划反家庭暴力的立法,其中可以从两方面进行:完善现有的法律制度,增加反家庭暴力的内容和力度和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反家庭暴力法》。从保护家庭成员的合法利益出发,应当对实施家庭暴力的行为进行科学的界定和必要的法律干预,加强对家庭暴力行为的打击力度,通过健全的法律来预防家庭暴力危害的扩大。2、发挥警力在家暴中的特殊作用。经过多年来的努力,我国已经形成了多元化的家庭暴力预防和处置机制,这些机构的积极作用显而易见,但配合的不协调,从目前看,为强化家庭暴力行为的处置机制,还有必要强化警察在处理家庭暴力中的作用。现实生活中。公安司法机关对实施家庭暴力构成违法犯罪的行为,应当依法严厉打击:对已有杀人动机但未着手实施者,可先行治安拘留,实行边拘留边教育。3、促高社会道德水加强道德教育,提高全民素质,树立良好风尚。通过多种教育活动形式加强国民的道德教育,准,制止、减少甚至消除对妇女的家庭暴力。通过教育,借助舆论的力量,倡导良好的婚姻道德风尚等以制止和消除对妇女的家庭暴力,使不道德者受到应有的舆论谴责,同时也通过教育使每个人懂得彼此尊重对方的人格和尊严的重要,充分认识到只有尊重别人的人,才能获得别人对自己人格尊严的尊重。另外,通过多种渠道对弱势群体———妇女进行“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教育,使她们提高自身素质,拥有独立的人格和尊严,从根本上摆脱家庭暴力。笔者认为,完善的立法能够为家庭暴力问题的解决提供最为坚实的基础和后盾,完善的司法能够为家庭暴力问题的解决提供最为有力的执行力保障;有效的司法干预机制能够以法律为受害人擎起没有暴力的蓝天。认真对待家庭暴力的产生和激化,正确运用法律手段对待施暴者,并加强对施暴者和受害者的法律教育,家庭暴力就会得以制止,社会也会更加和谐。参考文献:1、江珊:《家庭暴力缘何阴影不散》,《兵团工运》,2006年第一期2、丁海霞:《家庭暴力的表现形式及预防》,《解放军健康》,2006年第三期3、李思奇:《论家庭暴力的特征原因及解决方法》,《法制与社会》,2009年第三期 4、张秀玲:《农村家庭暴力探析》,《甘肃农业》,2007年四月版 5、赵丽葳:《关于家庭暴力的立法思考》,《理论研究》,2005年第二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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