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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国际的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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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国际的论文

国际经济地理是以人类经济活动的地域系统为中心内容的一门学科,它是人文地理学的一门重要分支学科,包括经济活动的区位、空间组合类型和发展过程等内容。下文是我为大家搜集整理的关于国际经济地理论文的内容,欢迎大家阅读参考! 国际经济地理论文篇1 浅析国际贸易专业经济地理课程改革 一、经济地理课程的基本情况 目前,广西高职院校国际贸易专业以服务泛北部湾区域经济发展为宗旨,通过产学合作、工学结合教育模式创新,为中国—东盟经济第一线培养系统掌握国际经济与贸易知识,具备专业素质,实践技能强、富于创新精神和职业素养的高技能应用型人才。经济地理作为高职院校国际贸易专业的基础课程,有利于加深学生对世界各国家与地区社会经济发展状况的了解,熟悉通行国际贸易规则与惯例,更全面、系统而有针对性的完善知识结构。 经济地理学是一门综合性学科,除了讲授自然环境、人文环境、自然资源和社会资源等系统知识,还引入经济环境的概念,阐述国际、区域经济及政治格局的发展,使地理科学研究和经济理论研究相辅相成。为更好的适应经济发展对高职院校人才的需求,使学生掌握经济地理基本知识与一般规律,学会运用经济学思维去分析和解决经济地理问题,强化培养学生的创造性思维和能力,高职院校在国际贸易专业中专门开设了经济地理课程。其教学内容既有广度又有深度,切合当前国际、区域经济建设实际。 二、经济地理课程的主要特点 第一,涉及面广,课程综合性强。经济地理课程内容涉及地理学、国际贸易、国际关系、国际政治与经济以及国际经济合作等学科。因此该专业学生在学习这门课程时,需要建立多学科基础理论的概况,在综合性思维的前提下,更好地理解和掌握课程内容。 第二,实用性强,针对专业提高学生专业水平。经济地理课程的设置是针对性培养和增强国际贸易专业的学生的国际经贸能力,提供实用的各经济区域知识和理论,使学生能将相关理论和知识运用到实践当中。通过课程学习,还可以进一步拓宽学生知识面,增加知识结构的纵深,形成综合看待问题和解决问题的思维,培养和加强在经济全球化和区域经济一体化过程中对各种经济行为效应的分析能力。 三、经济地理课程现存问题 目前经济学科综合性和实践中综合素质受到重视,广西高职院校经济类专业都逐步开设了经济地理课程。但随着教学实践的开展,一些问题也逐渐显露。 (一)缺乏有针对性的教材 首先,现阶段主要采用的教材多为地理概述,分析问题的视角基本上建立在地理知识的陈述,与经济类理论知识结合较少;其次,教材内容缺乏科学性,知识结构欠合理,导致教学实践环节薄弱,教学实践任务不明确、不系统,没有明确的目标和切实可行的实践措施,尚未形成一套培养学生经济地理实践能力的实施方案。最后,教材的知识模块与相关课程重复较多,同一内容在教材总论和分论中重复较多,学生重复学习,既浪费宝贵时间,又容易产生厌学心理。 (二)教学条件、方法单一 经济地理课程属于综合类学科,在教师配置上,既具备经济学理念和知识,又具备扎实的地理学知识的教师数量较少,往往只能选择偏重其中一项的教师担任授课,教师无法很好地把握课程的深度与广度等;在教学手段上,多采用“填鸭式”为主的教学模式,教学手段单一。 (三)学生重视程度不足 由于缺乏针对性的教材,师资不足,教学方法单一,学生对经济地理课程理解程度低,容易失去学习的兴趣和动力;还有的学生单纯地从字面上去理解学科内容,片面认为这是一门单纯的地理课程,因此忽视课程的学习。 三、经济地理课程教学的改革 (一)明确教学思路,重设课程教学 1.合理定位教学思路。 经济地理课程作为高职院校国际贸易专业的专业基础课程,具有基础理论性、综合交叉性、典型区域性、实践应用性等特点。基础理论性要求我们主动吸收学科发展新成果,主动借鉴相关学科的最新理论;边缘交叉性要求我们不断借鉴历史学、心理学、管理学、社会学、人类学、民俗学、生态学等学科的理论研究方法;典型区域性要求我们主动根据特定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实际,不断丰富和完善教学内容、手段和方式,让课程教学和经济产业走向有机结合,进一步强化教学的针对性和应用性。经济地理课程与国际贸易实务、国际贸易理论等课程一样,是国际贸易专业的基础知识,应该受到重视,合理安排教学,不能简单的作为辅助类学习或者兴趣类学习。 2、优化教材与教资。 经济地理作为一门综合性较强的课程,不能单纯的使用地理环境概述、经济环境概述类或者写实类纪录性作品作为教材,经济学专业教师与地理学专业教师应共同开发新的教材以适应该学科教学的需要。同时,应注重选择既具备良好的经济学类理论和实践经验,又具有丰富的人文素质和理知识的综合性人才任教。 3.丰富教学内容。 国际贸易专业学生在整个课程学习中需要学习国际贸易、国际关系、国际政治经济以及国际经济合作等理论的运用。因此,经济地理教学就需要教师在讲述自然环境、人文环境知识的同时,巧妙地引入上述相关理论,使学生更深刻地把握课程教学的内容。 (二)多手段相结合,强化课程教学 地理知识的修养可以增加知识厚度,经济的思维可以强化分析、处理问题能力。高质量的经济地理教育可以使学生形成良好的思维品格、思辨能力和创造素质,使他们更加全面客观的看待事物。所以,教师应该以多种手段强化教学。 1.以讲授法夯实基础知识。 讲授法是教师通过口头语言运用讲述、讲解、讲读等方式,向学生系统地传授知识的方法。讲授法具有传递信息密度大,学生接受知识效率高,教学可控性强的优点。同时,通过对世界经济发展分析及相关基础理论的教学,教师可以使用讲授法最大限度地将国际政治经济基础理论,如经济全球化和区域经济一体化理论知识传输给学生,有助于学生更好的学习。 2.以多媒体教学丰富知识载体。 通过多媒体教室的硬件条件,借助视频、音频、课件等软件条件,以其图、形、声、色对学生进行感官刺激,为学生感知、理解、记忆创造条件。如在介绍柬埔寨、老挝、缅甸、泰国、越南五国地理知识时,引入中央电视台拍摄的电视纪录片《同饮一江水》,让学生对该地区的人文、物产有更加直观的认识。讲述纷繁复杂的交通线路时,可以引入3D立体影像,将众多交通线路、地名等地理事物和现象更加生动的反映出来,让学生一目了然。 3.以案例实践增进课程互动。 案例教学的出发点是激发学生个体的探究兴趣和动机,适合教学内容的案例所创设的情景能够激发学生的求知欲,主动寻找答案。国际贸易是一项复杂的经济活动,它涉及法律、法规、惯例等,有很多经典案例可供分析和借鉴。在讲授专业课时,可引用典型案例进行详细分析,加深学生对理论知识的理解,引导学生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 4.以体验式教学法引导学生实践。 国际贸易行业具有很强的实际操作性,单纯依靠书本理论知识和传统的多媒体教学方式是远远不能反映该行业的特性的。因此,在教学方法上,注重采用体验式教学法,确保学生在掌握理论知识的同时,通过角色扮演、小组合作等训练,有效调动学生的学习兴趣,提高教学效果。2004年以来,中国—东盟博览会落户广西南宁市,不仅大力发展地区间经济贸易往来,也为学生的实践提供了实际项目。教师可以引导学生,通过各种项目的实践,亲身参与博览会,研究东盟各国,研究东盟经济贸易区,置身于一系列真实案例中进一步去掌握区域经济发展和经济全球化的概念。同时,在教学过程中的实践,还能够较为全面客观地反映学生对经济地理知识和能力的掌握程度。 【参考文献】 [1]吕虹.经济地理课程教学现状及对策探讨[J].教育科学,2011(12) [2]刘存明.与时俱进,拓展高职中国经济地理教学新思路[J].职业与教育,2011(7) [3]陈慧.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课程的实践与思考[J].今日南国,2009(6) 国际经济地理论文篇2 浅谈新经济地理与国际贸易 【摘要】20世纪末,经济地理引起越来越多的经济学家的关注。以克鲁格曼为代表的经济学家们打破了传统的国际经济学中的国家界限,从区位的角度讨论规模收益递增、外部性、比较优势等对产业的区位分布产生的影响。本文总结了新经济地理近年来取得的主要成绩,并着重分析了新经济地理在国际贸易理论方面的发展和应用情况。 【关键词】新经济地理 关联作用 聚集力 一、新经济地理的主要理论基础 1、新贸易理论 传统的贸易理论是在完全竞争和要素不可流动的条件下由李嘉图模型发展而得,认为要素的相对丰裕程度是国际分工和贸易的根本原因,具有不同资源禀赋的国家会生产并交换不同的产品。传统贸易理论只能解释具有不同资源禀赋的国家之间的商品贸易,而对于产业内贸易则失去了理论意义。新贸易理论则是建立在不完全竞争基础上,为了解释产业内贸易而发展起来的,它在传统贸易理论的基础上有了新的突破:各国分工和专业化生产是为了利用其收益递增的优势;而分工在一定程度上受到历史条件的影响,具有“路径依赖”性;由于不完全竞争和规模收益递增,各国可以制定策略性的贸易政策,创造比较优势,改变专业化模式。 2、区位理论 1826年冯・杜伦(Von Thunen)在其名著《孤立国》中提出了著名的圈层布局论,奠定了区位理论的基础。100年之后,在继承和发展冯・杜伦理论的基础上,克里斯泰勒(Christaller,1933)的《德国南部的中心地》以及勒施(Losch1940)的《区域经济学》提出了“中心区位理论”。但是对新经济地理影响最大的还是哈里斯(Harris,1954)和普雷德(Pred,1966)在区位理论方面的贡献。 哈里斯(1954)认为制造商会选择接近市场的地方建立工厂。为了说明这个问题,他利用“市场潜力指数”测量美国各县接近市场的程度,该指数实际上是与各县附近市场购买力的加权平均,其权重取决于该地区与市场的距离并与距离成反比。结果表明:美国工业集中地区都具有较高的市场潜力,而且生产的聚集能够自我加强。厂商选择离市场较近的地区进行生产;但同时接近市场的地区也是其他厂商会选择的地区。普雷德(1966)则关注于地区经济增长的动态变化,他采用了 “基础乘数”分析法。他认为收入中用于当地支出的份额并不是固定不变的,而是取决于当地市场的规模,那么随着该地区的经济增长,市场会大到足以支撑一个高效的规模企业,从而使得本地提供更大范围的商品和服务变得有利可图,如此反复,便会启动区域经济增长的积累过程。 3、规模经济和外部性 新经济地理和传统的经济地理最大的不同之处就在于规模经济的引入。因此,要理解新经济地理,就要从规模经济和外部性开始,其中影响最甚的当然要数马歇尔模型。该模型将规模经济看作是外部的,是由于劳动的专业化分工而引起的。马歇尔认为厂商之所以集中有三种不同的原因:首先,厂商的集中形成了劳动市场的集中和共享;其次,产业的集中能够降低投入品的获得成本;最后,集中还会带来技术的外溢。马歇尔的外部性理论被克鲁格曼用来解释产业地方化的动机,而这种解释也渐渐被后人所接受。因此我们在新经济地理的许多文章中都能发现,其实所谓的前向关联和后向关联正是这种外部性理论的延伸。 二、新经济地理的基本理论 克鲁格曼(1991)第一次试图用经济学的模型来解释哈里斯和普雷德所提出的观点。他利用DS方法,建立了一个最简单的两个地区模型。在这个模型中只存在两个行业:农业和制造业,农业是规模报酬不变的,制造业规模报酬递增;农产品没有贸易成本,而制造品的贸易存在运输成本。为了简化模型,他将生产要素分为专门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民和专门从事制造业生产的工人,并且限制农民不能在两个地区之间自由流动,工人则是可以自由流动的要素。 在均衡的形成过程中,要受到“向心力”和“离心力”的影响。“向心力”是指使得制造业集中于一个地区的作用力,其作用与外部经济相似。向心力主要来自于规模经济、运输成本和要素的流动性三个方面的互相作用。简单的说,规模经济和运输成本的存在使得厂商总是想聚集在靠近市场和供应商的地方进行生产;但同时靠近市场和供应商的地方也是别的厂商选择的地方。这样的一个不断循环的过程就造就了经济中的“聚焦”现象。而“离心力”则是那些阻止厂商聚集在一块儿的力量,例如农业生产受地理限制。 当运输成本较高的时候,很少有区域间贸易,工人的收入主要取决于当地的竞争,随着工人人数的增加,收入减少。此时的均衡就是制造业人口均匀分布于两个地区。当运输成本很低的时候,一个典型的厂商会在两个地区都销售其产品;但是如果它位于人口较多的地区,就会更加接近市场,因此也能提供更高的工资;反过来,工人由于接近市场,其工资能够转化成高的购买力。因此,在低运输成本的情况下,实际工资会随着人口的增加而增加。在此时,生产集中于两个地区的任何一个都是均衡的,因为工人不会有离开的动机。除此以外,人口在两个地区均匀分布也是一种均衡,因此,运输成本较低时存在三个可能的均衡。当运输成本中等程度的时候,离心力和向心力旗鼓相当。 如果两个地区的差异较大,向心力占优势;而当两个地区条件相似的时候,离心力占优势。因此,在运输成本中的时候,存在五种可能的均衡状态。是否所有的均衡都能稳定存在?答案是否定的。当经济中具有很高的运输成本时,均衡只有一个――制造业在两个地区之间平均分布;若运输成本逐渐降低,经济会达到一种临界状态,这时对称分布的均衡不再稳定。只要某个地区的制造业少许增长就会导致几乎全部制造业集中于该地区,最后该区成为了制造业的“中心”。经济的这种自发调节过程,可能只依赖于一件十分偶然的历史事件,但历史并不是全部起作用的因素,在一定程度上,人们的预期也会影响经济的走向。克鲁格曼对历史与预期给均衡带来的影响进行了分析。他指出历史与预期究竟哪个起决定性作用,取决于三个参数:贴现率、外部经济的影响力大小和调整速度,如果贴现率很大、外部经济作用小或者调整速度很慢,历史会起决定作用,克鲁格曼的这些理论给经济学家们留下了引路石,后来的研究虽然引入了新的元素,但是其基本的结构和建模方式在很大程度上受到了他的影响。 三、新经济地理和国际贸易 目前,新经济地理的研究可以分为两个方向,一方面以区域经济学和城市经济学为主要目标,研究城市的形成和发展;另一方面是以克鲁格曼和维纳布尔斯为代表的国际经济学家,致力于将新经济地理模型引入到国际贸易的研究中,分析国家之间差异的形成原因,聚集对经济的影响等等。 1、基本模型 随着全球化的进程逐渐加快,际经济学和区域经济学之间的界限越来越模糊。但是,真正用地理模型来说明国际贸易还是克鲁格曼和维纳布尔斯(1995)的模型。这个建立在克鲁格曼(1980)和伊希尔(1982)基础之上的经济地理模型,既不同于传统的国际贸易模型,也不同于克鲁格曼的模型(1991)。为了体现国家和区域间的区别,该模型取消了劳动力具有流动性的假设,而加入了中间品贸易。这样一来,导致产业活动集中分布的不再是厂商和工人之间的联系,也不是厂商和消费者之间的联系,而变成了厂商和厂商之间的联系。而这种联系又进一步被解释为成本关联和需求关联。在其他条件相同的情况下,如果一个地区拥有较大的制造业部门,该地区便能为中间品提供较大的市场,这就使得这个地区能够吸引来更多的制造业厂商,这是所谓的需求关联(其含义类似于后向关联)。另一方面,如果这个地区能够生产较别地更多的中间产品,那么该地区的最终产品生产成本就要比别处低,这是成本关联(其含义类似于前向关联),这两种联系使得厂商越来越多的聚集于该地。当运输成本降低到一定程度,世界经济就会自发的形成以制造业为中心,非工业化地区为外围的产业分布。 他们还进一步解释:如果制造业部门足够大,还会造成国家之间的工资差异。前向关联和后相关联会使得工业化地区的劳动力需求增大,而其他地区的工业逐渐衰落则会降低该地区对劳动力的需求。这样一来,成为制造业中心的地区实际工资会上升,而非工业的外围地区实际工资下价,全球的经济一体化导致了不平衡的发展。但是如果运输成本继续下降,厂商会逐渐失去由于接近市场和供应商所带来的前向关联和后相关联的优势。同时,外围的非工业化地区,由于具有较低的工资率从而具备了较低的生产成本。当运输成本降低到足够低时,外围地区低成本的优势将足以抵消远离市场和供应商带来的不便。此时,制造商将搬出中心地带,到外围地区进行生产,从而使得中心和外围地区的工资率差距逐渐缩小。所以随着贸易自由化程度的逐渐增大,各国的工资差异经历了一个由小到大再变小的过程。 克鲁格曼和维纳布尔斯(1995)采用了更极端的模型向我们展现了一个没有国界的世界――地区不再是可分的断续的数值,而是完全连续的。他们认为,一个“平坦的世界”――所有产品和要素均匀分布的世界即使存在,也是不稳定的。劳动力的分布若发生些微变化,整个世界就会自发的形成一个个具有一定规模和一定距离的中心-外围结构。在这样的结构中,参数的变化将会导致“断续均衡”,即一旦区域专业化结构建立起来,即使经济体中的条件发生改变,在一定时间还是会继续存在下去的。但是当条件的改变达到一定的临界值,专业化结构就会变得不稳定,从而出现另一种经济地理结构。 2、聚焦与经济增长 克鲁格曼和维纳布尔斯(1995)迈开了经济地理迈向国际贸易的第一步,他们建立起了产业聚集和国际贸易之间的桥梁,这篇文章被后来的学者们认为是经济地理在国际贸易发展中的一个里程碑。帕格和维纳布尔斯(Puga&Venables,1996)在多产业的均衡方面又进一步深化,提出了聚集对经济增长的影响。他们从工业化的角度出发,分析产业聚集对世界经济的拉动作用。他们将制造业的发展作为聚集的一个动力,而不再仅仅局限于运输成本的降低。我们已经知道,不完全竞争、运输成本和投入――产出关联之间的相互作用会刺激厂商在接近市场和供应商的地方生产。而这种聚集使得某些国家的工业化程度提高,同时也具有了较高的工资。如果工业化国家的制造业继续膨胀,会使得该国的工资过高,刺激厂商从该国转移到非工业化的外围进行生产。如果产业继续膨胀,外围国家也会逐渐变为工业化国家,进而厂商会继续向更加落后的国家转移。这种过程不断重复,工业化就犹如一股浪潮,从中心国家逐渐波及外围国家。在不同的行业中,产业间关联较弱的行业,处于上游位置的行业或是劳动密集度较弱的行业,在工业化的蔓延中会先行调整,然后再波及到其他行业。 鲍德温和福斯里德(Baldwin&Forskild,1997)借助内生增长理论的分析方法,也提出了一种新的地理和贸易模型。这个模型中的循环因果涉及到的不是要素的流动而是要素的积累,拥有较大市场的国家往往会进行较多的投资,而这些投资又进一步扩大了该国的市场。 3、贸易政策与经济福利 新贸易理论认为,单边贸易壁垒的提高,有助于降低该国国内产品的价格。鲍德温(1999)利用存在聚集力的模型也得出了相同的结论,并指出聚集力的存在强化了贸易保护的降价效应。然而这种效应是从一系列简化的假设结果。虽然单边贸易保护政策,从提高本国工业生产份额这个意义上说,可以促进本国工业化的发展,但这也并不是在任何情况下都会发生的,这需要一定的条件,其实贸易自由化也可以促进工业化的发展。帕格和维纳布尔斯(1997)首次对贸易自由化促进工业化发展的可能性进行了研究,指出单边自由贸易政策与进口补贴虽然在吸引外资的效果上较为接近,但是前者能够产生更高的经济福利。 鲍德温和福斯里德(2002)详细分析了自由贸易协定所带来的经济影响,他们指出全球经济自由化有利于大国而不利于小国。在多边自由化过程中,最小的国家首先失去其所有工业,随着自由化的推进,其他国家依市场规模小于平均市场规模的程度,依次变为“边缘”国家。当贸易完全自由化时,所有工业将集中于市场规模最大的国家。如果这些国家之间取消贸易壁垒,就会形成很大的市场,从而引起投资创造和投资转移效应。而自由贸易协定的成立会使成员国的居民实际收入增加,非成员国的经济利益受损。而贸易集团的形成,也会产生一种自我强化的作用,从而导致一种“多米诺”效应,导致贸易自由化向全世界逐步扩散。 地理和贸易本来是密不可分的,新经济地理打开了一扇大门,为贸易理论的研究引进了区位的分析方法。而经济学家们在这方面的工作“更多的是提出问题,而不是解答问题”。但更重要的是,经济学家们已经开始意识到地理的重要性,并且应用到了模型中去。 【参考文献】 [1] 藤田昌久、保罗・克鲁格曼、安东尼・J・维纳布尔斯著,梁琦主译:空间经济学――城市、区域与国际贸易[M].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5. [2] 保罗・克鲁格曼著,张兆杰译:贸易与地理[M].北京大学出版社,2000. [3] 安虎森:空间经学原理[M].经济科学出版社,2005. 猜你喜欢: 1. 国际贸易地理论文 2. 国际经济论文 3. 经济贸易地理论文 4. 关于国际经济的论文 5. 关于国际经济的论文免费下载

国际商务的本质是“跨国界”,最基本的国际商务活动是跨国界的经济交易活动。下面是我带来的关于国际商务论文题目的内容,欢迎阅读参考! 国际商务论文题目(一) 1. 国际服务贸易的发展趋势及我国的对策研究 2. 绿色贸易壁垒对我国××行业的影响及其应对策略分析 3. 跨国公司管理本土化的障碍与对策研究——以××公司为例 4. 贸易自由化趋势下的农产品贸易保护分析 5. 跨国公司在华投资趋势及对我国的启示 6. 我国国际教育服务贸易的发展现状及对策研究 7. ××公司国际市场营销中的品牌策略研究 8. 中美(日/欧)双边贸易关系发展现状及趋势分析 9. 金融危机对我国对外贸易的影响及对策分析(以某一行业或内蒙古为例) 10. 我国中小企业在国际化经营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 11. 我国加工贸易面临的挑战与对策 12. 我国技术引进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研究 13. FDI项目中环境保护问题研究----以××项目(或企业)为例 14. 迪斯尼公司的跨文化管理策略及启示 15. 跨国公司管理本土化的障碍与对策——以××企业为例 16. 海尔在欧洲的营销策略研究 17. 从星巴克的营销模式看外资餐饮服务业在中国的营销策略 18. 我国××自主品牌汽车应对全球化竞争的策略研究 19. ××跨国公司在华投资的人才本土化策略与启示 20. 我国服装加工贸易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 国际商务论文题目(二) 1、 我国纺织服装出口面临的挑战及对策 2、 我国绿色贸易发展存在的问题、原因及对策 3、 我国纺织品出口企业应对国外技术性贸易壁垒对策 4、 我国出口退税政策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5、 中国服务贸易国际竞争力研究 6、 人民币汇率升值对我国外贸的影响 7、 纺织服装技术贸易壁垒及应对研究 8、 反倾销对我国纺织品的影响及对策 9、 环境政策对国际贸易的影响研究 10、 国际货物贸易合同中常见陷阱及对策 11、 中小外贸企业如何树立自己的品牌 12、 论我国中小企业国际市场营销策略 13、 中小出口企业核心竞争力问题探讨 14、 我国中小型企业跨国经营的思考 15、 进口汽车价格下降及国产汽车的应对措施 16、 论绿色壁垒对我国蔬菜出口的影响及对策 17、 中小企业开拓国际市场的思考 18、 ××地区外贸出口竞争力的实证分析 19、 我国外贸出口品牌战略的实施与研究 20、 跨国公司的本土化经营战略及其实施 国际商务论文题目(三) 1. 我区乳品企业如何提高出口竞争力 2. 跨国公司对呼和浩特快餐业的影响及对策研究 3. 我区稀土出口竞争策略研究 4. 我国大豆行业受国际环境影响的现状及对策研究 5. 外商直接投资对内蒙古环境的影响分析 6. 跨国银行进入对中国银行业的影响及对策研究 7. 中国教育服务贸易进出口现状及对策研究 8. 我国外贸出口品牌战略的实施与研究(以海尔为例) 9. 中国纺织品出口国际竞争力研究 10. 中国钢铁企业在铁矿石谈判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 11. 我国商业银行国外发展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 12. 中国企业在出口信用风险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 13. 我国面临对国外反倾销的策略研究 14. 国际货物贸易合同中常见陷阱及对策研究 15. XXX企业如何提高出口竞争力研究 16. 国际服务贸易的发展趋势及我国的对策研究 17. 蒙牛品牌建设和营销策略研究 18. 论跨国公司在华本土化的对策及成就--以肯德基为例 19. 中国跨国公司的人力资源本土化战略研究 20. 跨国公司对华技术转让的发展趋势及对策研究 21. 复杂环境下高技术企业营销风险研究 22. 我国大宗商品进口的现状及对策研究 猜你喜欢: 1. 2017年国际商务专业毕业论文选题 2. 最新国际贸易论文题目 3. 关于国际贸易论文题目 4. 国际贸易毕业论文题目 5. 关于国际贸易的论文题目

国际贸易论文主要是对跨越国境的货品和服务交易中的问题及一些时实进行研究,本篇文章就向大家介绍一些探讨国际贸易论文题目,供给大家作为自己论文的选题参考,希望对大家选到一个适合自己的论文题目。 一、 国际贸易论文题目 1、互联网电商对传统国际贸易的影响分析及对策研究 2、论低碳经济下的国际贸易新发展 3、论国际贸易实务中的国际市场营销策略 4、树立合作式国际贸易摩擦解决机制的中国理念 5、国际贸易与民生百态 6、信息化教学下国际贸易实务课程混合式教学设计 7、农药国际贸易领域英语应用研究 8、新国际贸易形势下广东外贸企业转型升级的策略 9、探析国际贸易风险及防范对策 10、中国铁矿石国际贸易现状与战略分析--评《中国铁矿石资源国际合作研究》 11、国际物流与国际贸易的相互促进关系研究 12、大数据背景下国际贸易面临的挑战与应对策略 13、《国际贸易规则与惯例》课程设计研究 14、进一步扩大开放背景下国际贸易专业课程体系的优化 15、国际贸易正在发生结构性的动态调整 16、基于知识产权及国际贸易的中美竞争力比较研究 17、国际贸易实务中区域经济产品品牌价值链构建探讨 18、区块链正在改变国际贸易 19、《国际贸易问题》选题参考 20、国际贸易背景下激励科技企业发展的技术路径 21、农产品国际贸易环境壁垒的透视及应对 22、略论当代国际贸易新发展与中国外贸新变化 23、国际贸易中预借提单的成因及预防 24、浙江制造认证推进国际贸易便利化 25、文化对企业国际贸易的影响 26、国际航运与国际贸易的协同发展研究--"一带一路"倡议下 27、浅谈国际贸易摩擦的产生及其应对方法 28、上海:用区块链技术保障企业国际贸易便利性 29、浅论国际贸易中商务英语合同翻译的策略与技巧 30、基于农产品产业内贸易的中俄国际贸易研究 31、高职国际贸易专业任务引领型教学模式的构建 32、国际贸易新通道背景下的陇南特色文化之城建设 33、高职院校国际贸易实务课程教学模式创新探讨 34、国际贸易+英语双专业培养模式及课程体系分析 35、浅议民办院校国际贸易专业教学改革 36、互联网+新形态下国际贸易实务课程的教学方式探析 37、政治冲突与国际贸易:韩国萨德事件对中韩贸易的影响分析 38、跨境电商发展环境下的国际贸易人才培养策略研究 39、翻转课堂在国际贸易实务课程教学中的应用 40、试论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框架背景下的国际贸易新方案 41、互联网+下国际贸易方式转变分析 42、试论电子商务在国际贸易中的应用与发展策略 43、从国际贸易母国效应视角探析中美贸易摩擦的原因 44、国际贸易结算中的人民币使用与中国的财富损失 45、电子商务与国际贸易发展研究 46、国际贸易强度、空间溢出与高技术产业区域创新效率 47、加强国际贸易型企业人力资源绩效管理质量的措施研究 48、跨文化对国际贸易的影响及对策 49、经济新常态下跨境电商对国际贸易的影响研究 50、经济全球化环境下大数据对企业国际贸易的影响 51、案例教学法在商务英语国际贸易课程中的应用 52、建立绿色有机产品国际贸易平台 53、国际贸易正义问题的中国解决方案研究 54、国际贸易正义缺失下中国的应对策略 55、电子商务对我国国际贸易的影响及发展对策 56、中企如何应对国际贸易新格局 57、注意力配置、互联网搜索与国际贸易 58、跨境电商时代国际贸易专业人才培养改革研究 59、海南国际贸易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研究 60、创新国际贸易发展的策略分析 61、国际贸易新动态及对策探讨--基于"一带一路"背景 62、区块链技术在国际贸易领域中的应用研究 63、行动导向教学法在高职院校国际贸易实务教学中的应用 64、数字工程认证服务国际贸易便利化 65、高职国际贸易实务专业现代学徒制模式探究 66、一带一路对我国农产品国际贸易的影响 67、农产品国际贸易变化的影响与对策研究 68、探讨中国国际贸易竞争力及其影响因素 69、商业银行国际贸易融资创新能力的问题及对策探讨 70、一带一路背景下国际贸易专业外语课程教学改革 71、论国际贸易收益来源的发展综述 72、经济新形势下国际贸易产业结构的优化与调整 73、新常态经济下我国国际贸易发展模式与路径分析 74、移动互联网对国际贸易的影响及对策研究 75、高职国际贸易专业的实践教学改革分析 76、低碳经济对国际贸易发展的影响 77、实训基地建设对国际贸易专业实践教学作用的探究 78、浅论国际贸易信用证结算方式的风险及防范 79、国际贸易对地区劳动力技能升级的影响--基于中国大陆地区地级市的数据分析 80、国际贸易投资规则的新发展趋势和中国外资法 81、基于物流成本对国际贸易的影响分析 82、论国际贸易实务中国际市场营销策略 83、网络经济对国际贸易的影响 84、移动互联网营销对国际贸易的影响及对策 85、国际贸易中的质量竞争力建设 86、当前国际贸易中商务英语要素分析及其应用价值 87、新形势下我国国际贸易经济的生态化战略选择 88、一带一路背景下河南省农产品国际贸易发展研究 89、电子商务对国际贸易的影响与对策--以义务为例 90、国际贸易中货物风险转移时间的确定 91、电子商务对我国中小企业国际贸易的影响及对策 92、电子商务对国际贸易的影响与对策 93、互联网背景下《国际贸易学》翻转课堂教学创新研究 94、我国国际贸易发展模式与路径的分析 95、当前我国面临的国际贸易摩擦分析与对策探讨 96、新常态下国际贸易本科人才培养模式研究 97、中小企业国际贸易融资问题之我见 98、中小企业国际贸易融资风险控制研究 99、国际贸易英语笔译中的常见问题及策略研究 100、如何提高国际贸易实务性人才的外贸函电应用能力 101、黄金中游产品国际贸易网络演化特征研究 102、我国铜资源国际贸易研究 103、从中美贸易摩擦看国际贸易法发展及中国的对策 104、高职国际贸易实务课程与PBL教学法的有机结合分析 105、国际贸易网络枢纽地位的决定机制研究 106、《国际贸易问题》选题参考 107、中远海运国际贸易有限公司陈学文总经理到访协会 108、一带一路能源合作对我国天然气国际贸易竞争力的影响分析 109、互联网对国际贸易的影响机制与策略研究 110、国际贸易中商务英语翻译的文化差异及应对 111、电子商务在国际贸易中的应用与发展策略 112、国际贸易单一窗口让营商环境持续优化 113、谈"互联网+"背景下的国际贸易创新 114、经济新形势下国际贸易发展路径研究 115、文化差异对中国国际贸易商务活动的影响分析 以上就是为大家精选的"国际贸易论文题目(优选范文题目115个)"的全部介绍,希望以上的范文题目对大家论文选题有一定的参考作用。

国际金融货币国际化的研究论文

我有,发给你吧。是pdf格式的对美国金融危机的思考林正平①摘 要:美国金融危机不可避免的对中国经济的发展造成冲击。在此背景下,审视改革开放三十年来中国经济发展状况,可以看到中国经济在取得长足发展的同时,也面临着新的机遇和挑战。现阶段,坚持改革开放,稳定国内金融市场,深化金融改革,坚持发挥政府调节和市场配置资源的作用,积极参加国际合作等举措,都将有助于中国更好地应对国际金融危机所带来的负面影响。关键词:美国金融危机;改革开放;新兴市场国家;政策主导中图分类号: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9-4768(2008)12-0017-05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强调指出,当前国际金融市场动荡加剧,全球经济增长明显放缓,国际经济环境中不确定因素明显增多,国内经济运行中也存在一些突出矛盾和问题。告诫全党增强忧患意识,积极应对挑战,最重要的是把我国自己的事情办好。最近美国经历的上世纪三十年代以来全球最大的金融危机,对国际市场造成的严重冲击和对世界各国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带来的影响,已引起世界各国政府和人民的忧虑。我们要以国际视野和战略眼光,审视这场危机的起因、过程、负面效益以及对我国经济的影响,冷静观察,认真应对,继续解放思想,不断拓展对外开放的广度和深度,在应对危机中着力增强国际竞争力。同时,负责任地同国际社会一道,努力维护国际金融稳定和经济稳定。我们应抓住历史赋予的机遇,通过总结经验教训,更加自觉地践行科学发展,坚持改革开发,继续推进经济又好又快的发展。一、美国金融危机的主要症结经济全球化的本质是各种资源在全球范围内优化配置,生产要素跨越国界流动。具体包括贸易自由化、生产国际化和投资跨国化、金融全球化,其中贸易、生产的全球自由化是全球化的基收稿日期:2008-10-11作者简介:林正平,男,福建中诚信信用评级咨询有限公司,高级经济师。国际金融危机专栏18础。由于经济运行日益以金融活动为中心,以金融关系为纽带,所以金融全球化是经济全球化的核心,并成为全球化新的主导动力;也因此金融成为新自由主义、经济全球化和金融化三者之中的主导力量。在这样特定的新国际环境中,美国为挽救经济推行了一种借钱消费的经济增长方式,利用美元霸主权地位和投资者对美国经济的信心,滥用金融衍生品。在无力监管的情况下,通过各种金融工具诱导人性的贪婪与投机,在消费模式上,从以收入为基础的储蓄模式向以资产为基础的储蓄模式转变,不断扩大消费信贷,带来了大量的透支消费和高负债;金融职业道德上,高薪激励离开了合理边界,高管与普通员工的薪酬差距无限制地放大,大搞金融冒险,设计的金融产品无限延长了信用链,不断升高虚拟性,信用关系高度复杂化,产权关系越来越模糊,可控性越来越低,风险性越来越大。特别是危机已经开始扩散,如花旗、美林、瑞银等大型金融机构出现巨亏,市场流动性骤减,还继续推出金融资产违约保险。所谓“信用违约互换”(CDS),这个产品说是保险,但担保对象不透明,已经看不到其价值所在,不能定价,也不能很好地在市场上交易,实际已经异化为买卖双方的对赌行为。最后风险爆发,根本不能避险,反而加剧了信用危机。二、透过危机看中国经济发展二十一世纪是二战以后全球经济最好时期。这个时期全球经济的特点,基本是美国凭借其相对发达的金融体系和先进技术,依托资产价格泡沫的财富效应,支撑了亚洲制造圈的迅速扩张,进而带动了中东能源及国际大宗商品供应国的发展,推动了全球大宗商品价格,最终造成全球经济增长潜力的过度消耗。国际收支表现上基本是东亚国家输出实体商品,资源国家输出资源,美国输出美元及金融产品以换取商品和资源。在这场全球产业大转移中,中国在改革开放之初既求生存,又求发展,以政策性开放为主导,选择了国家主导性的市场经济模式,并以渐进式区域开放为经济转型的主线,实现了开放与改革的良性互动,使整个经济向开放型转变。这个阶段中国的比较优势得到充分体现,主要依靠政府主导的低成本劳动力优势,付出资源环境代价,依赖扩大出口来平衡国内储蓄,通过商品输出消化吸收国内过剩的储蓄资源,从而迅速提升了国家工业化水平,也壮大了整体经济规模,为继续发展打下了结实基础。无疑这是一个必然而成功的选择。改革开放三十年,我国实现了从半封闭经济到全方位开放,进出口贸易增长104 倍,在世界贸易中的位次从32 位到2004 年开始稳居世界第三位;占世界贸易总额的比例,从1978 年的不到1%提高到2007 年的8%;从1993 年起,连续15 年成为发展中国家吸引外资最多的国家,到2007 年底,全国外商直接投资以年均的速度增长。近几年全球经济从不平衡到平衡的发展循环,是建立在支持经济平衡的新兴市场国家自身不平衡的基础上。我国的政策性开放的发展路子得到了利益也带不少问题:首先,世界出现了以美国为代表的资产膨胀型的过度消费模式和以中国为代表的新兴市场过剩生产型增长模式的结构失衡。那些过度消费模式的欧美国家在虚拟经济过度膨胀的条件下,长期奉行低利率政策,货币过度发行,加剧了金融体系乃至金融市场、金融机构的脆弱性。而发展中国家大量出口,推进了投资,压抑了本国消费,加剧了经济结构不平衡。改革开放的开始年份,我国投资与消费的拉动作用基本交替变化,其规律是出口增长快、经济高速增长年份,投资对经济增长率贡献高于消费;经济比较正常年份,消费贡献率则高于投资。但2001-2006 年消费增长拉动力明显减弱,进出口对任务贡献率在1999 年前呈起伏不定,往后年平均在7%左右,2005 年开始稳定在20%到24%之间。而消费率却低于50%,有的年份只40%左右,一般要比世界平均水平低20 个百分点。其19次,由于投资、出口对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越来越大,我国进入世界资源型产品的最大生产国、最大需求国和最大消费国的行列。2007 年以来虽然重要矿种对外依存度有所下降,但如原油、铁矿石等仍在50%以上,已出现大量的资源环境问题。第三,近几年我国国际收支不仅总量规模快速增长,而且已出现经常项目、资本和金融项目“双顺差”为特征的势头,2000-2007 年国际收支总顺差逐年扩大,2007 年达4453 亿美元,年均增长53%,顺差占同期GDP 的比例越来越高,平衡状态偏离度在逐步扩大,给宏观调控尤其是货币政策带来越来越大压力。现在我们处于更加开放和伟大变革的时代,我国出口已占 GDP 的37%,而美国这个比例不足10%。这种结构已被世界各国走过的历程证明,非常容易受外国经济的影响。随着全球化的不断深入,世界范围内产业转移、转型和升级还在继续延伸,而全球市场是一种零和博弈,市场变化最终都表现为财富和资产的转移,我们应该抓住机遇,加快调整经济结构,坚持改革开放,把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推上一个新的平台。三、我国应对金融危机的举措胡锦涛总书记在十七大报告中强调,全党同志一定要居安思危,增强忧患意识。改革开放是中国发展的永恒动力,根据当前国内外政治经济形势,我们应该用发展创新思维来转变引导社会的思维定式,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始终围绕科学发展这个主题,突出实践特色,继续解放思想,把自己的事情办好,立足自身是应对危机最重要的有效手段,也是对世界最大的贡献。(一)认识自己,增强信心,抓住机遇,积极应对这场金融危机在一定程度上是长期积累的失衡矛盾最终释放的必然结果,风险前所未有,机遇前所未有,我们要在困难中发现机遇,在风险中寻求发展。目前金融危机继续向实体经济转移,国际金融市场剧烈动荡,外部风险加剧。虽然目前我国各项经济指标都很健康稳定,我国金融市场体系相对独立,受到这场危机的直接冲击要好于欧洲等其他国家,但要看到我国经济的负面问题,已经越来越表现为经济下行的风险。欧美需求减缓,由于价格成本和改革开放时间的长短,以及认识深化等原因,我国的外部需求减缓程度可能更甚于全球其他新兴市场国家。目前中央已把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防止经济大起大落,作为科学发展的首要目标,着力扩大消费需求,特别是居民消费需求,提高消费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同时努力促进国际收支基本平衡。当前的问题是:(1)扩大居民消费需求受居民实际可支配收入增长缓慢、资产财富缩水、社会保障制度完善尚待时日、农村改革发展需要一个过程等因素的制约;(2)我们在践行科学发展中,要重新定位和纠正过去那种牺牲劳动者利益、损害环境、滥用土地、削弱经济自主性等行为,必然要推高劳动成本、环保成本,甚至必要时提高农产品价格;(3)作为新兴市场经济国家,不可避免要经受一个与国际价格体系接轨的长期痛苦的通货膨胀。美国是黄金储备大国、石油储备大国和农产品出口大国,从次贷危机看,不否认美国通过降低美元利率的预期,促使大宗商品暴涨,从中获得巨大利益。美元今后会不会再次走弱和大宗商品阶段性上涨,如何判断美元走势,已成为我国外汇增值以及与外汇有直接间接关系的产业、企业的关键和核心问题之一。这些问题突出表现为当前我国国内能源、土地矿产资源等重要资源紧缺、劳动力成本上升、人民币升值等因素相互叠加,给部分劳动密集型企业和中小企业造成巨大的压力,进而给经济增长、劳动就业、币值稳定及国际收支平衡带来许多不确定因素。中国目前经济基本面是好的,有条件、有能力抵御外部冲击。但是目前我国还是依赖出口和外资的经济增20长模式,近年来我国每年10%左右的GDP 增长中有2~3 个百分点来自外需贡献,国家统计局初步测算,今年前三季度增速回落 个百分点,其中有 个百分点来自出口减速。财政收入8月份增速还能坚持两位数,9 月份回落到,而财政支出压力在不断增强。外汇储备也出现异常现象,9 月份新增214 亿美元,低于FDI 和外贸顺差之和,一反过去高于而且有的月份高很多的现象。应该看到我国经济在全球化和遭遇全球性危机的冲击,还显得比较脆弱。所以,发展仍是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高速增长仍是我国和平崛起的必要条件。当前首先要减少、消除危机冲击的损失,进而利用危机削弱竞争对手的机遇,建立巩固国家和民族资本对国内市场的主导,同时积极参与国际市场竞争。全球经济发展格局在不断调整,各国经济增长模式都应不同发展阶段的经济背景条件变化和要素约束而变化。根据我国当前经济发展条件,要把发展理念、措施、政策引导到真正的经济增长上来,不断提高生产率和技术水平,不能无限的增加投入。经济工作要保发展、保民生、保稳定,在推动经济三大轮子中,坚持“三架马车”均衡拉动,三大产业协调运行。在着力扩大消费需求的同时,投资与出口以及利用外资方面都不能偏废,着重点在加快结构调整。投资仍是目前保增长的重要动力,我国资本/劳动力比率还远低于美国、日本水平,城市化率不仅低于韩国,也低于菲律宾。同时铁路、公路等大项基础设施还有很大发展空间(可以总结1998 年实行的积极财政政策,通过增发长期建设国债,甚至允许财政收入有稳定来源、财政盈余稳定的省市发行地方建设国债,增加基础产业和基础设施的投入)。房地产业在投资中的比重约1/4-1/5 之间,涉及50 多个行业,对于保增长和劳动就业有许多积极作用,仍要作为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重在结构调整。出口对经济发展的拉动力目前仍处于重要地位,至今我国作为全球重要制造业的基本地位没有改变,出口的比较优势还没有消退。现在贸易政策上应有战略作为,要着力于通过政策制定培育我国经济的竞争优势,稳定出口,同时加强外贸产品和区域的结构调整。据海关统计数据,1996-2007 年我国与欧盟15 国的贸易增长还超过中美贸易增长,亚欧之间经济上互有需求是增长合作的主要动力所在,同时要大力开拓拉美、东南亚、非洲等新兴市场。(二)坚持发挥政府调节和市场配置资源的作用这场危机给世界各国一个重要警示,那种认为政府对经济“无为”的自由主义经济的英美模式再次接受检验而适当淡化,中国模式引人注目。市场确实具有高效、自我平衡和自愈功能,但自由市场经济引发的道德风险在这次危机中得到全面彻底暴露。充分说明市场功能还不足以与市场自身的问题所产生的巨大破坏力相抗衡,政府管制是必须的,宏观调控更需要贯穿市场经济的全过程。改革三十年来我国选择政策主导的市场经济模式,不改变国家的控制和管理,由国家主导工业化和管理资源、能源产业,政府是强大的经济组织力量,体现了国家经济的控制力和政府管理的主导性作用,实践证明是正确的。同时也要看到近几年全球化深刻改变了我国经济增长的外部环境,发达国家基本吸纳了我国由于日益增长的、庞大的国内储蓄,通过庞大的投资活动而形成日益增长的产能所产出的剩余产品,在一定意义上是外部失衡掩盖了内部失衡。今天我们要从战略上解决现阶段生产过剩的矛盾,不能长期用价格管制和政策性补贴的方法应该理顺价格市场形成机制。不然,扭曲了市场,扭曲了企业利润,还扭曲了许多问题,随着时间推移,问题会越积越多。(三)深化金融改革,为科学发展提供良好的金融环境随着我国经济下行风险和行业风险的逐步暴露,流动性风险将越显突出。前一段物价上涨,某种意义上是价格形成机制逐步成熟的必然结果。目前我国应对通货膨胀的措施和效果要好于周边国家,统计数据已出现CPI 连续五个月的减缓趋势。虽然目前还不能因此对物价控制放松,但21当前信心是第一位,在实行适度放松的货币政策中,应该增强市场参与者的信心,保证金融体系尤其是银行的流动性。预计短期内我国仍然保持负利率时代,人民币汇率相对稳定,央行在进一步完善流动性管理,商业银行应顺应宏观调控政策,履行社会责任,实行区别对待的信贷政策。增加流动性有可能带来通货膨胀压力,现在的难点在于既要考虑货币的波动,更要考虑由此带来的信心散失问题,这就是宏观调控科学性所在。这场危机暴露了美国虚拟经济过度脱离实体经济,最后变成祸害社会的“洪水猛兽”。我国今天则完全不同,虚拟经济整体还处于浅层次阶段,与实体经济的匹配总体还有较大的距离。虚拟经济的适度发展,不但可以使经济社会中投资与金融商品的货币需求量增加,推动储蓄转化为投资,还可以吸收过多的流动性,而且可通过金融产品发现价格和定价功能,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金融资源的配置效益,进而影响实体经济。特别是在开放条件下,在一个国际化环境中,一流的企业更需要一流的金融服务。目前当务之急要深化金融改革,建设多层次、能适应各种所有制、行业、企业金融需求的金融体系,为科学发展提供良好的金融环境。目前应该解除一些不必要的金融管制,解决金融压抑问题,建设一个充满活力的金融体系,否则,只能成为金融风险的被动承担者。当然,金融与实体经济之间有一个稳定关系,不能无限延升信用链和过高的杠杆比率,假使过多的脱离实体经济,必然要造成庞大的泡沫。金融业要炼好内功,尤其要完善治理结构,明晰产权关系,加强内控机制,使每个从业人员都具有很强的风险意识,同时让所有市场参与者承担风险,并在承担风险中得到应有的回报。(四)积极参加国际合作,为建立公平、公正、包容、有序的新国际金融货币体系而努力由于全球化的深化,国与国之间的关系和影响在不断加深。随着中国在世界经济中地位的上升,我国将在全球的经济、汇率、环境乃至防病卫生等方面负起最大的发展中国家的责任。面对这场危机,我们同样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为应对这场危机作出经济努力,同国际社会一道努力维护国际金融稳定和经济稳定。当前国际和国内都是一个转折点,都要关注美国这样一种债务帝国的发展方式能不能持续下去,美元的世界主导地位是否会动摇,美国的霸权地位走势如何,美元能否回归现实,等等。目前这些问题还难以回答,但必须看清其大体走势,从长期看必须呼唤公平合理的国际新秩序,建立公平合理的新国际货币体系,让发展中国家有更多的话语权;从现阶段看要同世界各国一道关注国际资金在全球流动的监管,同时从中发现蕴藏着的发展机会,并维护国家经济金融的安全。这些方面的努力是长期的,也是艰苦的,我们要有充分的思想准备。

我建议可以这样写1. 论文的目的,所讨论的重点2. 说明当前经济发展状况,人民币的走势,世界经济走势,中国经济走势3. 如果人民币国际化对中国/世界的影响,从好坏分析(得出结论是否要国际化,下面从是的角度探讨)4. 结论:人民币是否要国际化?5. 人民币国际化的障碍(包括国家管控手段)6. 目前政府的策略和下一步你的建议(结合最近颁布的人民币相关条文入手)7. 总结,人民币国际化是个必然的潮流...之类的我的观点,人民币需要国际化,美国战后对欧援助,让欧洲使用美元结算,使得美元成为国际货币,大部分国家使用美元作为外汇储备,使得美国经济对世界举足轻重。现在持续美元疲软,部分国家对美元信心不强,部分东南亚国家已经开始使用人民币作为外汇储备,而且很多地方开始使用人民币作为结算手段,但由于中国限制在中国境外的银行开展人民币业务,因此人民币还没有走入世界

国际金融危机传递机制初探【摘 要】研究国际金融危机传递机制,对于防范金融风险,建立有效风险防范机制具有重要意义。国际金融危机传递与传递源、被传递对象、传递媒介、传递途径、传递过程、各国的经济实力和经济结构等相互关联。国际金融危机的传递力度一般与传递源的距离、各国的经济实力、金融体系的健全程度等成反比。拯救国际金融危机的方法对迅速中止危机的传递起着关键的作用。【关键词】国际金融 金融危机 传递机制 研究国际金融传递机制,对于防范国际金融风险,建立有效防范机制具有重要意义。国际金融传递可分为正常传递与非正常传递两种类型。正常传递指在维持各国汇率稳定和金融市场正常运行的条件下国际资本的流动和影响,非正常传递指引起各国汇率剧烈波动和金融市场秩序混乱的国际资本流动,它不仅由一国的金融危机影响到另一国,而且造成各国和地区之间的连锁反应,即危机“传染”。本文所讨论的国际金融机制,主要指后一种类型。 一、传递源与被传递对象 在经济全球化和区域化的国际环境下,由于种种原因首先爆发金融危机的国家(地区)称为“传递源”。受传递源影响,同样的危机很快出现在其临近或周围的国家或地区,这些国家或地区称为“被传递对象”。一般情况下,国际金融危机的“传递源”多发生在区域经济链条较为薄弱的环节上。那些被传递的国家或地区,往往与传递源国家在经济类型、金融体制、发展模式等方面有相似之处,具体来说,可大致分为两种情况: (一)经济一体化区域内高度相关的投资贸易关系。以这次东南亚货币危机为例,东盟五国较为全面地进入区域经济一体化合作阶段是在1976年2月五国签署《东南亚友好合作条约》,以区内实行特惠关税区时算起。当时东盟各国为了迅速发展经济纷纷实行50出口导向的外向型经济发展战略。由于当时美、日、欧占东盟进出口总额的60%,使得东盟各国经济极易受到西方经济波动的影响。为此,东盟决定采取扩大区内贸易的政策,政策的实施使得东盟五国的内部贸易、投资比重迅速上升,各国经济命运由此被紧密地联系在一起了。同时对东盟的这些经济总量相对较小的国家来说,对外部波动极为敏感,加上各国在产业和进出口结构上有很大的相似性及竞争性,那么一旦某国货币受到投机者冲击而汇率发生大幅波动和下跌时,自然也会迅速影响到其它国家的外汇市场,从而造成货币危机的传递。 (二)国家之间存在某种货币一体化安排。1992年欧洲外汇市场波动的背景正是国际投机势力看准了欧盟货币体系中,成员国虽然安排了相互间汇率浮动上下不超过的界限,这种货币一体化安排客观上要求各国一致的货币政策和利率水平。但由于当时东西德统一不久,德国政府对赤字融资的需要要执意维持马克较高的利率,最终以英镑为首的其它低利率货币遭受投机者抛空而跌破限界,退出欧洲汇率机制,整个西欧经济也陷入衰退。在这种一体化的货币安排下,任何一种薄弱的货币受到攻击都可能引起整个区域的市场动荡。 二、传递媒介、传递途径与传递过程 在全球金融市场一体化、资本市场自由化的国际环境中,货币政策传递机制越来越依赖于市场价格即汇率和利率等竞争性变量。区域金融危机发生,汇率和利率成为国际金融传递的主要媒介。特别是汇率变动直接对国际和一国经济发生作用。在上述两个例子中,作为传递源的国家都因过去的刻板的盯住汇率政策不能应付国家经济和金融环境的变化,并都改变了汇率制度,实行浮动汇率制度,从而引起货币大幅贬值而发生金融危机。既然国际金融的传递媒介是利率和汇率,那么样国际金融市场特别是外汇市场和资本市场就自然成为主要的传递途径。 国际金融危机传递的过程可概括如下(以东南亚金融危机为例):由于泰国周边国家的货币大多与美元挂钩,当泰铢贬值后,泰国的出口竞争力便得到加强。与泰国出口结构相似的周边国家为了维持本国产品的出口竞争力,也会竞相使本国货币贬值。正是基于这种预期,国际投机者必然要对这些国家的货币做空头,而投机性的抛售就会对这些国家的货币产生巨大的贬值压力。另外,心理因素也会加速金融危机的传递。由于经济类型的接近,东南亚国家在不同程度上都存在与泰国类似的经济问题,如汇率制度缺乏必要的灵活性,不良债权、经常项目逆差等,投资者也害怕当地会发生金融危机,于是干脆把资本从新兴市场撤走,从而导致其它国家的金融危机实际发生。 三、现代国际投资组合理论———金融危机传递机制的一种理论解释 投资组合理论是现代投资组合行为的基础理论。而近年来的研究表明,随着各国国内经济的发展,当前分散投资决策的主要因素已经由证券的种类构成转向证券的地区构成上来了。马克维茨的资产组合理论认为,每一种资产组合的风险可以用其收益的方差来度量,整个资产组合的风险大小取决于三个方面的因素:组合中各资产的风险大小、各类资产所占比重以及不同资产之间的相互关系。那么在分散投资时,在既定收益下必须尽量减少资产之间的相关度,从而降低总体风险。目前西方发达国家由于长期的经济往来和一体化发展,其证券之间的相关系数已经变得很大,仅限于发达国家的投资组合已经无法很好地削减风险。在这种情况下,西方的投资组合必然会把部分投资换成回报。而这些发展中国家和新兴市场往往被划分为不同的区域投资板块加以管理,一旦其中某一国的货币风险上升,国际投资组合即对自身做出修正,这种修正行为就是把属于该地区板块的证券和货币抛出,从而引起该板块对应的整个地区的货币动荡。 四、传递力度与传递中止 国际金融危机的传递力度一般与传递源的距离成反比,距离越近被传染的程度越大。同时,传递力度与各国的经济实力、金融体系的健全程度、金融市场的开放和管理程度以及汇率制度的灵活性、有效性成反比,被金融危机传染的国家,这些指标往往不佳,相反,则传染的程度相对要轻一些。 国际金融危机的传递中止,与区域内有无中流砥柱,即经济强国的实力及其解救他国金融危机的态度,并与国际社会援助的方法和及时性有着很大关系。在东南亚金融危机爆发之初,如果区内强国对泰国的问题能给予重视并及时资助,危机不至于会扩散到后来那么大。

内容提要:人民币国际化指人民币由不可兑换货币通过不同阶段的可兑换,最终成为国际货币的全过程。随着我国综合国力的不断增强和对外经贸往来的进一步扩大,人民币已越过国界,在我国周边国家和地区广泛流通,在此背景下,我国应顺应形势发展,在进一步深化金融体制改革、完善监管体系的基础上,稳步推进人民币国际化的进程。关键词:人民币 国际化 探讨伴随中国经济的高速增长,人民币汇率的持续稳定,以及中国对全球经济增长所发挥的重要作用,使人民币的国际声誉大大提高,人民币已在周边国家或地区广泛流通,开始了它的国际化进程。笔者认为,人民币在走向国际化的战略选择上,应根据中国的国情并借鉴其他各种货币国际化的途径来设计具体的方案,以渐进方式稳步推进人民币国际化的进程。一、 人民币国际化的现状人民币国际化是一个长期的战略。人民币作为支付和结算货币已被许多国家所接受,事实上,人民币在东南亚的许多国家或地区已经成为硬通货。从近几年人民币在周边国家流通情况及使用范围可分为三种类型:第一种、在新加坡、马来西亚、泰国、韩国等国家。人民币的流通使用主要是伴随旅游业的兴起而得到发展的。我国每年都有大批旅游者到这些国家观光旅游,因而在这些国家可以用人民币购买商品的购物店越来越多,可以用人民币兑换本国货币的兑换店和银行也开始出现。笔者赴韩国考察发现,在韩国比较知名的购物商场、酒店、宾馆等每日都公布人民币与本地货币、本地货币与美元的比价。人民币同本地货币和美元一样,可以用于支付和结算。在韩国几乎所有的商业银行都办理人民币与韩币、人民币与美元的兑换业务,也可以随时用人民币兑换欧元、日元、英镑等所有的硬通货。尤其在去年12月29日,中国银联宣布,从2005年1月10日起正式开通“银联卡”在韩国、泰国、新加坡的受理业务。使持卡人在韩国、泰国和新加坡可以使用“银联卡”进行购物消费、也可以在这些国家的取款机上支取一定限额的本国货币。从2005年12月开始又在德国、法国、西班牙、比利时、和卢森堡五国率先开通了中国银联卡ATM受理业务。这一切,都表明人民币的国际地位进一步提高,而且使人民币的国际化进程得到进一步推进。第二种、在中越、中俄、中朝、中缅、中老等边境地区。人民币的流通使用主要是伴随着边境贸易、边民互市贸易、民间贸易和边境旅游业的发展而得到发展的。人民币作为结算货币、支付货币已经在这些国家中大量使用,并能够同这些国家的货币自由兑换,在一定程度上说,人民币已经成为一种事实上的区域性货币。在朝鲜罗津-先峰自由经济贸易区的集市贸易市场上,当地的摊主们无论是销售中国的商品还是朝鲜的地方产品,大都习惯于用人民币计价结算。人民币在朝鲜几乎所有的边境城市甚至在全境,已经成为人们结算货款、进行商品交易、当作硬通货储备的货币之一。在越南、俄罗斯、朝鲜、缅甸等国家大多与旅游有关的行业、部门、以及商品零售业均受理人民币。并且逐日公布人民币与本国货币的比价。随着我国与周边国家、地区经贸往来的进一步扩大以及旅游业的不断发展,人民币的流通和使用范围也越来越广,人民币区域化的范围也必将进一步扩大,区域性货币的地位也将日益巩固,尽而推进人民币走向国际化。第三种、在我国的香港和澳门地区。由于内地和港澳地区存在着密切的经济联系,每年相互探亲和旅游人数日益增多,人民币的兑换和使用相当普遍。资料显示,目前在香港已有100多家货币兑换店和近20家银行开办了人民币兑换业务。很多宾馆、购物商场、尤其是游人的购物点都报出人民币与港币的汇率并直接受理人民币。由于港币可以随时兑换成美元,实际上人民币也可以随时通过港币这个中介兑换成美元。据专家估算,目前在香港流通的人民币已达700多亿元,成为仅次于港币的流通货币,据国家外汇管理局研究人员调查统计,人民币每年跨境的流量大约有1000亿元,在境外的存量大约是200亿元。我国人民币供给量(M2)约为20000亿元,这意味着境外人民币大约是人民币总量的1%。由此可见,人民币已经在一定程度上被我国周边国家或地区广泛接受,人民币国际化处于渐进发展的阶段。二、人民币国际化背景分析(一)经济实力和综合国力的不断增强使人民币的国际地位不断提高。国家主席胡锦涛在2005年北京《财富》全球论坛开幕式发表演讲时说:“新中国建立以来,特别是1978年以来中国发生了前所未有的深刻变革,从1978年到2004年的26年间,中国国内生产总值从1473亿美元增长到16494亿美元,年均增长9、4%;进出口总额从206亿美元增长到11548亿美元,年均增长超过16%;国家外汇储备从1、67亿美元增长到6099亿美元”这些数据表明,我国综合国力显著增强。专家普遍认为,今后10年我国经济仍将保持较快的发展速度,这就为人民币成为被世界各国和地区可以放心使用的货币奠定了坚实基础。我国长期以来实行稳定的货币政策,为人民币树立了较高信誉,深受周边国家和地区的欢迎。(二)人民币币值的稳定为推进人民币国际化创造了前提条件。我国一直实行稳定的货币政策。近几年治理通货膨胀,维持人民币币值的对内稳定和对外稳定成效显著。在亚洲金融危机中,其他国家货币大幅度贬值,而人民币则保持了汇价稳定,防止了危机的进一步扩大和加深,为人民币奠定了牢固、可靠的信用基础。为推进人民币国际化创造了前提条件。(三)中国政府高度重视,使人民币国际化迈出积极的步伐。2003年9月,国家外汇管理局颁布了《边境贸易外汇管理法》,允许在边境贸易中用人民币计价和结算,鼓励我国边境地区商业银行与周边国家地区银行建立代理行关系以通过银行进行边境贸易结算。这项规定对人民币国际化具有积极的影响。人民币被周边国家或地区所采用的一个重要原因是边境贸易,边境贸易的进一步发展将会促进人民币的区域化。国家外汇管理局针对边境地区的实际情况出台相应法规,将消除周边国家或地区居民的后顾之忧,促进人民币在周边国家或地区的流通。(四)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建立为人民币境外流通提供了广阔空间。自由贸易区的建立将形成一个拥有18亿人口、国内生产总值达到3~4万亿美元、贸易总额达到万亿美元的经济区域;自由贸易区的建立将使东盟对中国出口增长48%,中国对东盟的出口增长55%。贸易投资的快速发展催生了人民币的境外需求。在人民币汇率稳定的前提下,一些与中国贸易、投资往来频繁、数额较大的国家和地区,愿意接受人民币作为计价结算货币。比如在越南、泰国、缅甸等国的贸易中,人民币事实上已经成为结算货币之一。(五)人民币在香港地区的广泛流通和使用为人民币国际化提供了有益经验。2003年11月,中国人民银行发布公告:为在香港办理人民币存款、兑换、汇款和银行卡业务的银行提供清算服务。内地居民可以使用内地银行发行的人民币银行卡到香港用于消费支付和在自动取款机上提取港元现钞,香港居民也可以使用香港银行发行的人民币银行卡到内地用于消费支付和在自动取款机上提取人民币现钞等等。这些办法和政策对人民币的境外流通作了尝试,也为人民币的境外流通提供了有益经验。三、各种货币国际化对人民币国际化的启示通过各种货币国际化途径的比较,可以使我们吸取其他国家本币国际化的经验和教训,减少人民币国际化过程中的风险,使人民币国际化能够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到目前为止,货币国际化的途径主要有三条。第一种途径、美元和英镑的国际化首先是由经济基础决定,然后凭借大国在政治、经济上的优势地位以国际协议的形式确定下来。美元和英镑都是通过国际货币制度从中心货币演变为国际货币的。第二种途径、有策略有计划地培养区域内货币,然后发展为国际货币,即欧元式途径。欧盟区域经济一体化是政府政策有意推动的结果,欧元的诞生是区域内各国协调与合作的结果,是货币国际化的一种创新。通过建立区域内的关键货币和区域合作的方式来推进国际化进程,这对人民币的国际化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第三种途径、是通过货币可兑换的若干阶段逐步发展成为国际货币。即日元途径。可以说,目前许多新兴工业化国家正在通过这一途径使本币走向国际化。四 、政策建议:人民币国际化的对策选择各国货币国际化的经验值得我们借鉴。目前出现的人民币国际化主要是以实际经济、贸易为基础自然发展的过程,它是中国改革开放后经济持续增长的一种反映。笔者认为,在人民币走向国际化的战略选择上,应根据中国的国情并借鉴各国货币国际化的经验来设计最佳方案,以稳步推进人民币国际化的进程。第一、积极创造人民币国际化的政治、经济条件。中国经济必须持续稳定增长并在亚洲地区保持领先地位,继续保持人民币币值的相对稳定,这是人民币国际化的基础。同时,加强与周边国家和地区高层政府间的交流,成为国际经济活动的重要参与者和推动者。从而消除周边国家和地区对我国的担心和疑虑。进一步加强与周边国家和世界各国的直接投资与贸易,改进金融服务,加强对人民币跨境流通的统计监测,设立人民币自由兑换试验区。这是推动人民币国际化的重要力量 。第二、进一步放宽人民币出入境限制。建议在中国与越南、老挝、缅甸的边境毗邻地区,逐步取消人民币出入境的政策性限制,使其在有法可依的条件下,推进人民币成为区域性的国际支付手段和区域性国际储备资产。笔者认为,在一些边境地区取消人民币出入境的政策性限制,有利于双边经济、贸易往来的进一步发展;有利于出口收汇、出口核销真实性问题的解决,有利于对“地摊银行和地下钱庄”行为的遏制,进一步规范边境贸易结算,从而切实推进人民币国际化的进程。第三、设立人民币自由兑换试验区。建议选择对人民币认同感较高国家接壤的边境地区,如在广西、云南边境地区实行人民币特殊管理政策,两地居民、非居民持有的人民币资金可通过银行途径兑换为可自由兑换货币或毗邻国家货币。与此同时,对人民币兑换、跨境流动、汇率变动情况进行统计监测,以便及时、准确掌握周边国家和地区接受和使用人民币的状况。通过试验区的运作,为人民币国际化积累经验。第四、国家对人民币境外流通采取鼓励和保护政策。一是在对外经济往来中主动使用人民币。在条件成熟时,中国企业、事业等单位,在对外贸易和其他经济往来中可主动使用人民币。在发展初期可以考虑对愿意使用人民币的外商,在价格等方面酌情给予优惠。二是根据我国经济发展和改革开放的客观需要,有选择、分步骤放宽对跨境资本交易活动的限制,将那些对促进经济增长和提高对外开放水平有积极作用、对消极影响可控的资本项目挑选出来,先行试点,逐步扩大,促进人民币的国际化第五、要进一步解决境外人民币回流的问题。如果人民币没有畅通渠道回流到我国,周边国家或地区难以将人民币作为区域储备货币。除了继续允许在边境贸易中使用人民币结算以外,还可以进一步允许我国与周边国家或地区在一般贸易中使用人民币结算。另外,可以考虑允许周边国家用人民币购买我国政府债券或对我国进行直接投资。这意味着我国不仅把人民币的使用从边境贸易推广到一般贸易和政府债券的交易,而且还可以改进境外居民只能用外汇才能对我国进行投资的政策。我国已经实现了人民币在经常项目和部分资本项目的可兑换,人民币终究要走向可兑换,还将走向国际化,这必将进一步提高人民币在国际货币体系中的地位,在经济全球化深入发展的条件下,中国的发展正在成为世界经济发展新的推动力量,世界经济发展也将给中国的发展带来新的重要机遇,人民币必将实现国际化。

国际法渊源研究的论文

国际软法的概念及作用分析

论文摘要:

国际软法作为学界一个新兴学科分支,国际学界对此的研究比较深入,而国内的软法研究主要是基于法领域的国内法研究,在国际法层面的软法研究相对比较滞后,在这方面的成果也寥寥可数。作为一个全新的研究领域,国际软法或者说软国际法在国际法理论和实践中发挥着日益重要的作用,尤其在关乎全球性问题的国际事务上所发挥的特殊作用。因此,加强国际软法研究对于国际法的发展甚至国际战略的调整都有重要的意义。从国际软法概念的缘起出发,主要述及了国家软法的特征以及内涵、外延,并剖析了国际软法在实践过程中所发挥的作用。

关键词: 国际软法;国际法;国际关系;影响

“软法”作为领域新型的一门学科领域,以其独特的软法实践效用而受到法学界的关注。应当说,国内法层面的“软法”研究在一定程度上取得了积极的成果。尽管软法在司法实践中还未真正落实,但从法学理念和观念而言,软法所发挥的作用是独特的、积极的,因此正视软法对的补充和实践的作用是十分必要的。而在国际法层面,无论国际抑或国内,国际软法方面的研究相对滞后。本文从国际软法概念的缘起,主要述及了国家软法的特征以及内涵、外延,并剖析了国际软法在实践过程中所发挥的作用。

1 从“软法”说起

“软法”(soft Law)这一概念是舶来品,作为法的一种表现形式,软法(soft law)在世界各国不仅早已存在,而且普遍存在。软法最早适用于国际法领域,但随着全球化的推进和的发展,软法现象迅速地在其他领域大规模涌现,尤其在保护、国际争端、知识产权保护等领域运用广泛。然而,针对软法这一概念,学界的争议比较大。最为典型也最为广泛的是法者Francis Snyder在上世纪九十年代做的定义,他认为,软法是原则上没有法律约束力但有实际效力的行为规则。而中国学者则认为,软法实际上是一个概念性的词语,被用于指称许多法现象,这些法现象有一个共同的特征,就是作为一种事实上存在的,可以约束人们行动的行为规则,而这些行为规则的实施总体上不直接依赖于国家强制力的保障。也有国内的法学家从法的效力性质上将法分为“硬法”和“软法”两类,硬法是指,是正式法律规范体系;而相对于硬法而言,软法可以概括为国家法之外的,具有相当于或类似于法律的约束力的行为规范体系。更进一步讲,软法是指那些结构未必完整,无需依靠国家强制保障实施、但能产生社会实效的法律规范。从国内法和对法的传统界定,软法自然不属于典型意义的法即国家法。但是从两者的效力来讲,硬法为硬约束,软法为软约束。无论硬约束、还是软约束,都要通过相应的“责任”体现出来。只不过软法的约束不必由国家强制力量(包括机制)保障其实施,但仍有其他的社会或机制去推动实现。因此,笔者还是倾向于将软法归于广义的法的范畴。

从国际法层面来讲,软法一般被分成两类:一类被称为non-legal soft law,一类称作Legal soft law。

前者的定义与我国大部分法学家的观点相符,即软法是一些既不具有严格意义上的法律约束力又在法律意义上根本无效的原则,但这些规则可能演变成国际习惯。

后者是指规定在条约中但又缺少义务本质(less-than-obligatory nature)的那些规范,这类规范多出现在一些宣示性的条约(aspirational treatise)中。

前者这一定义应该说得到了国内软法学者的`普遍认同,无论从软法的效力还是软法的范畴,国际国内学界还是有相当一致的观点。而对于第二种软法现象,国内有学者并不认同将软法定义为被用于说明条约中那些缺少强制性和明确义务性的条款和规范。该观点认为,一项权利义务或规则原则,一旦被规定在条约中就具备了国际法上的意义,这是条约区别于其他非法律形式的最重要标志。事实上,在《奥本海国际法》针对一般条约中主要条款以外的序文时就主张:为了解释条约规定的目的,序文是条约上下文的一部分,甚至条约的名称,可能表明整个条约的精神和意思。因此,对于软法在法律规范的约束力问题上,只存在两种判断,或有或无,而不会居于中间状态。很显然,从国际法层面来讲,第二种软法状态在国际法实践中事实上是不存在的。凡条约中出现的一切条款甚至序文都属于国际条约的范畴,同属于国际法的渊源。当然,需要强调的是,此处的国际法即一般意义上的在国际条约或国际习惯的基础上形成的国际硬法体系。

2 “国际软法”的概念内涵及外延

前文从国际国内两个层面述及了学界对于“软法”在概念定义上的主要观点,而国际软法(international soft Law)是软法在国际法上的延伸和发展,甚至软法这一概念事实上是最先出现在国际法领域的。笔者之所以特别强调“国内软法”与“国际软法”的区别,是因为国内的软法研究基本是国内法方向的,而且主要是行政法方向的软法研究,属于国内公法范畴。软法与国际软法在概念上既有联系又有区别。二者同属软法(Soft Law)范畴,内涵基本一致。在外延上,国内软法与国际软法很显然是两个不同的领域。

相对于“国际软法”概念的出现,国际法学界提出了将国际法区分为“国际硬法”和“国际软法”的观点。国际硬法即传统意义上我们所说的国际法中的国际条约和国际习惯法,它对所有的国际法主体具有法律上的强制力;而国际软法则对国际法主体没有直接的法律约束力,因此往往不被视为国际法的渊源。和“软法”一样,“国际软法”这一概念在界定上仍存在着比较大的争议,国际法学界主要有以下几种观点:

(1)国际软法是指国际趋向于形成而尚未形成的规则或原则,这种观点试图将国际软法理解为介于白色的和黑色的非法律之间存在的灰色地带,并且作为灰色区域的国际软法可能强有力地影响白色的法律区域。这一观点的主要进步性在于承认了在法律与非法律视阈之外客观存在的软法视域,并且承认了软法实际影响力的存在,从法理上说,软法本身没有法律约束力,但可以通过一定的程序,使之转化为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这一观点不仅指出了国际软法的存在状态,还预示了国际软法的发展方向。

(2)国际软法是介于所谓的国际硬法(如国际条约、国际习惯法)与纯粹的性承诺之间的规则与原则。持这种观点的学者认为,国际软法就是指那些倾向于形成但尚未形成的未确定的规则与原则,或者说是敦促性或纲领性的规定。它介于国际硬法与纯粹的政治性承诺之间。这样的界定似乎缩小了国际软法的视阈范围,然而该观点最大的不足在于如何界定同样没有法律约束力的国际软法和纯粹政治性承诺之间的区别。

(3)国际软法是指在国际社会中,各种主体在利益平衡的基础上,为了达到某种共同目标而形成的自愿遵守的共同行为准则。这种观点尽管对国际软法的一些特点进行了较好的概括和,但是并没有明确国际软法的制定主体,更模糊了国际软法和国际硬法的界限。因为自愿遵守的共同行为准则既可以包括国际硬法,也有可能包含国际软法。笔者以为,尽管学界对国际软法的定义仍存争议,但基本取得了以下共识:国际软法是没有法律约束力的;其次,国际软法的作用对象与的作用对象基本吻合;再次,国际软法在一定程度上发挥了法的效力,具有非法律意义上的约束作用,尤其在国际经贸领域和国际环保领域。因此,笔者以为,国际软法是国际社会倾向于形成或尚未完全形成的具有一定法的效力的规则或原则,可以将之视为正在发展中的国际法,在广义上应当将之归纳于法的范畴。

与国际软法概念的界定一样,国际软法从国际法院大法官麦奈尔创造“软法”这一概念以来,国际界对国际软法的外延及属性一直存有分歧。针对国际软法的外延,有学者认为,所有不包括在《国际法院规约》第三十条第一款国际法渊源之内的那些国际规范、原则都属于国际软法的范畴。因为这些规范和原则缺乏具体的规范性内容,无法产生可以执行的权利和义务,但能产生一定的“法律效力”。也有学者将国际软法直接等同于那些包含行为规则的书面文件,认为国际软法不具有法律约束力,因此不受条约法的规制。或者将国际软法等同于条约之外的包含原则、规范、标准或者其他预期行为声明的任何国际文件。笔者认为,这种非此即彼的二元分法是欠妥的,在论及国际软法的概念时,笔者已经指出,国际软法应当是介于国际硬法(即条约、习惯法等)和非法律之间的一种灰色状态,是一种发展中的国际法形态。因此,在界定国际软法外延及属性时,我们要仔细分析。首先,从形式上理解,国际条约和国际习惯法属于国际硬法,具有法律约束力;除硬法之外,一些没有法律约束力的非条约性协议或政治性宣示,是否属于国际软法范畴还有待甄别。笔者以为,最重要的还要看其是否具有一定的约束效力或事实效应。从这一界定标准出发,我们可以将国际组织、多边外交会议通过的包括决议、宣言、声明、指南或者行为守则等等在内的一系列能产生重要法律效果的非条约性协议纳入国际软法范畴。尽管这些协议性文件与条约存在很大的差异,但其内容通常为一些不涉及可具体执行的规范、原则。此外,笔者之所以强调这些协议性文件必须能产生某种程度上的法律效果才将之纳入国际软法范围,是因为国际软法尽管本身并不具备直接的法律约束力,但存在潜在的非法律约束力,而且能达到同样的法律效果。正是基于国际软法的这种特殊效力,甚至有国际法学者将国际软法看作是国际法的“第三渊源”。

3 国际软法的作用   第一,国际软法为某些事实上已经存在的国际习惯或国际法规范起到证明的效力。在现实情况中,许多的国际软法的到了世界上大多数国家的赞同,反映了国际社会普遍一致的国家实践和法律确信,因此,这些国际软法可以作为国际习惯或者国际法规范得以存在的证据,甚至还可以在实践中演变成习惯国际法。

第二,国际软法还经常在实践中被国际司法机构援引。因此,在一定程度上,起着对国际法的补充与辅助的作用。我们知道,国际社会在不断前进与发展,而国际法相对于现实的变化具有相对的稳定性,但同时也存在滞后性,在一定程度上无法适应国际社会出现的新情况、新变化。如果频繁地修改国际法势必会对法律的效力和权威造成重大影响,而国际软法具有相对的灵活性,能根据国际社会的变化作出相应的调整与修正。因此,在司法实践中往往援引一些国际软法作为对现有国际法体系的补充,以防止国际法规则过失导致的不合理不公正现象。

第三,国际软法主要对某些国际争端起了协调与妥协的作用,从而缓和了该地区的紧张局势,为该地区的和平与稳定创造了条件。在现代国际关系中,国家利益的谋取仍然是国家对外关系的主要目标。因此,在某些区域性问题上,区域内各国经常会因为争夺该地区的国家利益产生摩擦,甚至冲突。最为典型的当属中东地区,该地区因为争夺石油、水源、领土等资源抑或因为宗教信仰而成为国际关系中最不稳定的地区之一。在这些国际关系紧张的地区,有强制法律约束力的国际法往往无法发挥作用,甚至适得其反,恶化该地区的局势。因此,以国际协调和地区间妥协形成的国际软法反而更能在真正意义上推动该地区的和平进程。

第四,国际软法在某些国际性问题上提高了全球性共识,引起了国际社会的广泛关注。如为了解决全球环境、人权等领域的各种国际问题,许多国际组织或者多边外交会议制定了一系列包括宣言、指南、协议在内的各种国际软法。这些国际软法在有效地规范国际组织、国家或者非政府组织、方面的国际行为之外,还使某些领域的国际问题在国际社会上引起了广泛关注。以解决全球气候变暖为例,哥本哈根气候变化会议以及墨西哥坎昆会议等一系列行动都在这一国际软法的协议性框架下开展的。通过国际软法来协调解决国际问题正逐渐成为这个时代最鲜明的特色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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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试析国际合作原则在国际环境法中的发展 》论文摘要:国际合作原则是国际环境法的一项基本原则,它对于国际环境保护事业而言,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该原则以国际宣言为依据,具有广泛的内容,是人类应对环境危机的必然、理性的选择。但其实施现状并不乐观。国际社会分而治之的政治格局与生态系统的整体性存在矛盾,为促进国际环境合作的发展,各国需以人类共同利益为出发点,让渡主权,坚守合作的承诺,以求实现保护地球环境的最终目标。论文关键词:国际合作原则;国际环境合作;途径;主权一、国际合作原则的依据及有关规定国际合作原则的依据是《联合国宪章》、《人类环境宣言》和《里约宣言》。《联合国宪章》的序言宣布各成员国为促成社会进步和改善民生,要“力行宽恕,彼此以善邻之道,和睦相处”。第一条死三款规定联合国的宗旨为“促成国际合作,以解决国际间属于经济、社会、文化及人类福利性质之国际问题”。《人类环境宣言》第7条规定:“种类越来越多的环境问题,因为它们在范围上是地区性或全球性的,或者因为它们影响共同的国际领域,将要求国与国之间广泛合作和国际组织采取行动以谋求共同的利益。”此条款尤其强调为实现环境目的,需要共同的努力,即“为筹措资金以支援发展中国家完成它们这方面的责任所需要进行的国际合作”。第22、24、25条都有关于这一原则的规定。《里约宣言》中,有9项原则规定了加强磋商、合作的内容。其中有的是重申《人类环境宣言》的有关内容,是它的具体化。如原则24,关于战争破坏问题,规定各国“应遵守国际法关于在武装冲突期间保护环境的规定,并按必要情况合作”最后一项原则明确规定:“各国和人民应诚意地本着伙伴精神合作”,将这一基本原则概括升华到一个新的水平。二、国际合作原则的必然性首先,国际环境问题的特点决定了各国必须合作,国际环境问题的特点包括全方位,全因子,整体问题与局部问题交叉和互相促进,既有当前症状又有滞后效应等。环境问题的这些特点决定了它的解决不是世界上任何一个国家所能单独胜任的。其次,国际社会由于在政治、经济、科学等方面存在巨大差异的不同国家所组成这一基本事实决定了各国必须合作。这些差异导致了各国之间存在很多利益冲突,尤其是经济和正式利益的冲突,这就反感了各国在国际环境保护领域中的协调行动。各国唯有加强国际合作才能克服这些利益上的冲突,共同致力于国际环境的保护。最后,国际环境立法和国际环境法的实施要求各国进行合作。国际合作是国际环境立法和国际环境法的实施的必要条件。唯有通过国际合作,各国才能克服利益冲突,制定表现为各国之间的协调意志的国际环境法规则。所有国际环境法律文件的形成过程都是国际合作或经过斗争达到合作的过程。在合作的前提下,各国才能克服利益冲突和政治、司法制度等方面的差异,有效的实施国际环境法。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世界正在变得越来越小。在这一背景下,国际关系呈现两种趋势。一方面,由于科学技术的发展及越来越多的国家参与国际事务的能力增强,加之危机意识的增强、安全概念的扩展,使国家间的利益冲突、权利分配问题敏感而又复杂,体现出一种无法形成“合力”的“离心”倾向,各国均有意强化政府职能,捍卫主权独立;另一方面,全球化导致国家间的联系日益增多,而由此引发的公共问题——无论是金融危机、跨国犯罪、瘟疫流行、环境问题,都使国界形同虚设。这些问题单凭一个国家或几个国家的努力是不能解决的,无论他们有多么强的实力。为了生存,国家之间需要联合起来,共同应对这些问题,他们由此产生一种“合力”。三、国际合作原则的实施现状(一)在环境问题上采取自扫门前雪的态度许多国家和地区不关心其他区域或其他国家的环境整治只关心自己领域范围内的环境保护。由于区域经济发展不平衡规律的作用,经济实力较强的国家和地区有可能将更多的资金投入到环境治理上来,这样就导致了在一些国家和地区环境问题日益缓和的同时,另一些国家和地区环境问题日益尖锐。这样全球和地区性的环境问题与矛盾也就往往通过发达和不发达区域显示出来。(二)南北双方在承担环境保护责任方面存在重大分歧发达国家在几百年的发展中排放了大量污染物,最终酿成了当今世界的重大环境问题,如臭氧层破坏、温室效应、酸雨等全球环境问题,都是长期积累形成的,发达国家利用地球资源的人均数量高出发展中国家几十倍。而广大发展中国家普遍面临着发展经济与保护环境的双重挑战,发达国家理应为发展中国家解决环境问题提供资金和技术。然而,多数发达国家非但没有积极履行自己的义务,反而回避和推卸责任,甚至利用环境保护限制发展中国家的发展。这就形成了南北之间在环境保护问题上的主要分歧。(三)南北双方环境权益的斗争异常尖锐长期以来,发展中国家与发达国家的经济关系,一直是控制与被控制、剥削与被剥削的关系,是一种不公正、不平等和不合理的关系。发展中国家同发达国家在国际生产体系分工、国际金融贸易等方面的斗争,特别是关于环境权益的斗争非常激烈。发达国家出于自身利益的考虑,片面强调环境保护的重要性,将环境与发展割裂开来;利用环境保护干涉别国内政,要求各自放弃一些主权,尤其是在国家对本国自然资源的主权问题上表现得尤为突出;在国际环境合作上缺乏诚意。发达国家在上述问题上采取的立场观点是与发展中国家对立的,不符合发展中国家的根本利益。对此,发展中国家从促进发展、推动建立公正合理的国际秩序以及有效解决全球环境问题出发,在一系列原则性问题上始终坚持自己的原则立场。四、推进国际合作原则实施的途径(一)推动全球环境法制化环境问题对国际关系和国际安全的影响正在逐步加深,环境问题将会引起越来越多的国际冲突。面对环境安全对国际政治的深刻影响,国际社会已认识到环境问题不能停留在各种论坛上的一般性讨论,必须寻求制定有法律约束力的国际公约,确保各国加强合作,采取切实有效的行动。国际立法是一种强制性手段,无论哪一国家加入国际环境保护公约,他就在法律上承担了相关的义务与责任;否则,就要在政治上外交上蒙受国际社会的压力,或在国际贸易上处于不利地位。近年来,新的全球性、区域性和双边环境保护条约不断出台,领域不断扩大。国际环境法的迅速发展增强了国际环境保护措施的有效性和强制性,同时也对各国经济和社会发展进程产生深刻影响。(二)开展环境问题上的南北对话和东西协商我们共享同一个地球,任何一个局部地区的环境恶化都会对全球环境产生重大影响。因而,不发达国家在改善环境时遭遇到资金、技术、设备、人才等方面的障碍时,发达国家基于历史和未来的考虑,应给予大力帮助。比较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由于环境治理基点的不同,在发展中国家环境投资的边际成本明显高于发达国家。可见,从全球来看,环境保护和投资的重点应放在生态环境脆弱的发展中国家,发达国家应支持发展中国家改善环境的各种努力。尽管在环境问题产生的原因上,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之间始终存在争议,但“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这一环境保护领域特有原则的最终确立,使国际环境合作具有了更加灵活的实现方式。这一原则号召各国积极应对环境危机,克服环境合作中的分歧与困难以达成共识。(三)建立可持续发展指导下的国际环境保护合作关系可持续发展作为一种全面的发展观,深刻影响和改变着人类的经济行为和生活方式,调整人类经济社会活动与自然之间的相互关系。环境与发展大会以后,可持续发展的观点逐步从理论走向实践。为确保持续发展,各国将在制定经济、社会、财政、能源、交通、农业、贸易及其他政策时,进行环境与发展综合决策,并寻求更大范围的国际参与。国际社会也必须在政策、措施上实行更大范围的协调配合,以解决任何可能影响整个生态系统平衡的环境与发展问题。可以相信,未来世界对环境问题的关注将超过以往任何时候,人类在追求与自然和谐相处的道路上将最终走到一起。从全球主义者角度看,生态环境危机造成的一个国际结构性的变化是,国家的传统权利及权力在淡化,而国际社会的共同职责在加强,影响在扩大;变化的特点是,从最低限度的合作目标,朝建立国际规则和承担更大责任的方向前进,朝改善及改造国家内部的组织功能的方向演进,朝形成共同的星球意识的方向演进。这是一个前所未有的主权弱化的时代。国际环境合作的成功与否依赖各合作主体的合作诚意及采取的实质措施,需要主权国家更多地站在人类共同利益的角度,更多地让渡主权,以长远利益为重,同心协力,保护人类赖以生存的地球环境。

论国际法的研究方法论文

国际经济法是调整国家、国际组织以及不同国家的法人与个人之间在国际经济活动中所产生的国际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下文是我为大家搜集整理的国际经济法的论文参考论文的内容,欢迎大家阅读参考!国际经济法的论文参考论文篇1 论国际法中的经济制裁 在中文中,“制裁”的基本释义是“用强力管束并惩处,使不得胡作非为”。而在英文中,sanction由法令、庄严的协定等含义发展出多种释义:一是从法律角度指为保证法律得到遵守而采取的手段,包括对于违反法律实行的各种惩罚和为了预防违法而采取的奖赏的形式;是从道德的角度指维护道德的约束力;三是从国际法或国际政治的角度指几个国家通常一致采用的一种强制性手段,迫使违反国际法的国家停止违法活动或服从裁决,尤指采取不给贷款、限制双边贸易,或者采取武装干涉或封锁等 措施 。国际经济制裁一般是指一国或多国对另一国或多国所实行的一种经济惩罚,其实质是以制裁为手段达到一定的政治目标及 其它 目标。西方国家直言不讳地宣称,制裁是其推行外交政策的“一种强有力的工具”。联合国有时也以通过某些决议的形式迫使会员国参与集体制裁。20世纪以来,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加速发展,其使用频率越来越高。据K·A·伊利沃特(K·A·Elliott)和.哈夫波尔(G·C·Hufbauer)对1914年到1998年170件案例的分析,150多件发生在战后50多年的时间里,而在90年代不到10年的时间里就发生了50多件。 通观战后国际经济制裁实例,可以得出所采取的形式主要有三种: 第一种也是应用最普遍的即战略禁运。禁止向被制裁国提供核武器、常规武器和军民两用技术产品,阻止高科技及其产品进入被制裁国;而在通常没有必要进行战略禁运时,一般综合贸易禁运。对被制裁国实行进出口禁运以及资金与人员往来限制。此外还有专项贸易禁运。重点选择关于被制裁国国计民生的若干贸易项目进行禁运。被选择的项目通常是粮食和石油等。 国际经济制裁的特点 首先是强制性。在强度上经济制裁是介于外交手段和军事手段之间的一种手段。制裁方为达到目的,不会顾及被制裁方的感受。 其次是对抗性。制裁者在实施制裁的时候从不掩饰自己所要制裁的对象以及所要达到的目标,这就使得制裁者与被制裁者之间处于一种公开的对抗状态。 此外还有相关性。经济制裁是使双方利益均受损失的双刃剑,而且制裁还会影响到第三国的利益。经济关系越密切,所受的损失就越大。经济制裁的这一特点决定了大多数的制裁难以成功,因为在利益的驱动下,不仅制裁国的公司有可能违背政府意旨而行事,而且制裁联盟的成员国也会各行其事,从而使制裁效果大打折扣。 国际制裁的核心问题是效率问题,即如何以最小的代价,最少的时间达到是对方屈服的目的。伊利沃特等对大量案例的实证分析后发现,经济制裁的成功率在不断下降,1938-1972年间,迫使对方做出让步、达到制裁预定目标的为67%,1973-1990年则下降到22%,即使在90年代,经济制裁的成功率也只有大约1/4。在影响经济制裁效率的因素中,首要的是目标国所承受的经济成本。伊利沃特的统计发现,大多数成功的案例中,制裁所造成的成本超过目标国GDP的2%,而失败的案例中这一比例不到一半。 经济制裁的所造成的损失是要由民众来承担的。一般来说,经济制裁会造成民众的损失,导致民众对政府不满,进而影响政府的决策。这个假设是建立在受制裁政府是民选政府的前提上的。假若被制裁的国家政权不是民选政权,那么制裁的效果值得推敲的。例如像朝鲜这样的国家,政府控制了全部的媒体,民众得到外部消息的唯一来源就是官方消息,在这种情况下,只要稍作煽动,民众对所遭受苦难的痛苦情绪很容易就转化为对制裁方的仇恨。这样不仅达不到发动制裁的目的,反而使受制裁国的政权更加稳固。海湾战争后,联军对伊拉克的制裁一直延续到2003年,大大地削弱了伊拉克的实力,从而为后来的军事行动铺平了道路。但是制裁的最初目的——希望伊拉克人自己反抗来推翻萨达姆政权—无疑是失败的。 经济制裁往往对制裁国自身也会造成很严重的损失。例如二十世纪七十年代美国为了迫使苏联撤离阿富汗,对苏联发动了粮食禁运,随后又发动了油气管道禁运。对苏联的粮食和油气管道禁运严重损害了美国农场主和工业企业以及相关产业的利益,最后在利益集团的压力下,美国后来不得不主动取消了这一制裁。当然这也和阿富汗战争的进程和国际形势的转变有关。美国七八十年代对伊朗和利比亚的资产冻结,既包括保存在美国本土的两国资产,还涉及到美国银行海外分公司及其附属机构中的资产。其实施不仅引起与离岸金融市场所在地的法律冲突,损害到该地的主权和金融界的利益,也损害了美国金融界的利益。 "从更广阔视野看,更重要和攸关美国国家利益的是,客户对美国银行服务能力的信心的丧失,将不可避免地导致这类顾客离开纽约或美国其他市场,到诸于伦敦这类被认为能够提供比较公平环境的外国市场"。据国际经济研究机构在1995年的 报告 称,制裁给美国公司造成的损失在150亿到190亿美元之间,并且影响到约20万工人的就业问题,其结果必然引起相关行业的不满。 至于民主国家之间,政治体制越发成熟,国家间的联系日趋紧密,牵一发而动全身,在这种情况下,很难做出会受到制裁的行为,更不用说去制裁别人了。 所以,有时候,往往制裁不一定给力,直接采用军事手段,才是最有效的 方法 。随着地球上敢于公然进行独裁的国家越来越少,可以预见的是,制裁这种手段,离消失已经不远了。 国际经济制裁的法律地位 一般说起来,国际经济制裁的法律地位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制裁国在什么样的情况下有权采用经济制裁。二是制裁国在什么样的程度上有权使用经济制裁。前者系指国际经济制裁的程序性规定,后者即国际经济制裁的实质性规定。 国际上第一个涉及国际经济制裁的公约,是1919年巴黎和会结束时签订的《国际联盟盟约》。该盟约第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对于联盟会员国不顾以仲裁解决争端的规定而从事战争者,“应即视为对于所有联盟其它会员国有战争行为。其它各会员国担任立即与之断绝各种商业上或财政Α之关系,禁止其人民与破坏盟约国人民财政上、商业上或个人往来”。这就是说,第一,经济制裁是针对特定的战争行为,该行为一旦发生,其它会员国实行制裁的义务即自动产生;第二制裁是全面、彻底的,是“全面的经济制裁”;第三,不仅会员国,非会员国也得参加经济制裁,因而是“全球性的经济制裁”。 然而,如此严厉的经济制裁的法律规定不久便为国联大会一项关于“经济武器”的决议所取代。这项决议提出:破坏盟约的战争行为是否存在,由各会员国自己决定;国联行政院可对此提出咨询意见,但不能作出约束性的决定。这一修改,限制了国联行政院的权力,加强了各会员国的任意性,削弱了1935年对意大利经济制裁的力量,同时,也为此后单边国际经济制裁的根据留下了伏笔。 同多边制裁和全球性制裁的法律地位相比,单边经济制裁的法律地位则至今尚未明确。一方面,根据国际法的基本原则,一个国家决定同另一个国家建立或断绝经济、贸易往来,纯属该国内政,系该国主权的体现,外界不得干预。西方有些国际法学者还找出前面提到过的国联决议来论证单边经济制裁的合法性。他们提出,由于联合国的无能为力,促进和维持国际和平的任务已经落在各个成员国之上,而各国的主要工具就是经济制裁。 另一方面,国际上也有个趋势,主张对国际经济制裁加以限制。如联大1970年《关于各国依联合国宪章建立友好关系及合作之国际法原则之宣言》和1974年《各国经济权利和义务宪章》(第32条)就曾规定:任何国家均不得使用或鼓励使用经济、政治或任何它种措施强迫另一个国家,以取得该国主权权利行使上之屈从,并自该国获取任何种类之利益。但是,什么是“外国不得干预的主权行为”,什么是“迫使一主权权利行使之屈从”,则各国都有自己的标准,很难达成一致的定论。 目前的习惯国际法是,一国对另一国的经济制裁只要不牵涉军事行动或武装封锁,只要不牵涉它国的司法管辖权(1984年1月美国总统里根宣布扩大对苏联出口石油和天然气设备的禁运范围后,美国就曾同英、法、西德等西欧国家就管辖权问题发生过争执),一般并不会引起别国的非议,当然也不会引起国际法上的国家责任。 参考文献 [1]现代汉语词典,北京,商务印书馆,2002年版第1492页 [2]牛津当代大辞典,广州,世界图书出版公司,1997年版第1644页 [3]国际经济制裁的效率与外部性分析,武汉大学学报,第五十八卷,第三期 [4]HAASS,R. N. Sanctioning Madness [J]. ForEign Affairs,1997,76. 国际经济法的论文参考论文篇2 浅析国际经济法视野中的主权基金 [摘要]主权基金是一种全新的专业化、市场化的积极投资模式。从国际经济法视野来看。主权基金对于现代国际经济新秩序的建立发挥着重要作用。主权基金是国际经济法中国家经济主权原则与国际合作发展原则的充分体现,使得全球资本市场更为安全、稳定。从所有权的角度来看,主权基金的兴起也将使世界经济重心从私营部门转向国有部门。因此,主权基金的良性运作与健康发展需要在全世界范围内营造公平互利的法治环境。 [关键词]主权基金国际经济法法治环境 在2009年4月的伦敦G20峰会中。西方各国一再强调中国应在主权基金领域担负起大国的责任。2009年4月18日,中国投资公司董事长楼继伟在博鳌论坛“国际金融体制改革:新兴经济体的作用”分论坛演讲时称,主权财富基金是现存的不合理的货币体系的必然产物。从50年来的历史上看,主权财富基金在市场上没有不良记录,是现代市场经济的稳定性力量。 主权基金(Sovereign Fund)又称主权财富基金,是指掌握在一国政府手中用于对外进行市场化投资的资金,主要来源于国家财政盈余、外汇储备盈余、自然资源出口盈余等,由政府设立专门的投资机构管理。主权基金是一种全新的专业化、市场化的积极投资模式,其投资方向不仅包括股票和其他风险性资产在内的全球性多元化资产组合,也拓展到外国房地产、私人股权投资、商品期货、对冲基金等非传统类投资类别。 主权基金的崛起与经济全球化密切相关。进入21世纪以来,以中国、新加坡、印度等为代表的新兴工业化国家已经实现了经常项目巨额顺差常态化,而这些国家又不希望汇率上升过快,于是外汇储备急速膨胀;此外,以俄罗斯和海湾国家为代表的另一批新兴国家则直接受惠于全球化带来的能源需求激增,在石油价格、矿产品价格居高不下的背景下,凭借国家对资源开发权力的拥有。也积聚了大量国家财富。这些国家具有政府主导的传统,市场运作下的理财工具又不完善,于是财富大量集中在主权基金手中。目前,主权基金已经成为国际金融市场一个日益活跃的参与者,其资金规模已经超过对冲基金和私募基金,市场影响力正不断增强。据统计,1990年全球主权基金的规模仅有约5亿美元;而2007年全球已有36个国家和地区设立了主权基金,资金规模约万亿美元。其中,最大的阿联酋阿布扎比基金规模高达9000亿美元;中国和俄罗斯拥有的主权基金规模也分别达到2000亿和1280亿美元。从发达国家与新兴市场国家双赢的角度考虑,主权财富基金的存在不应被视为一种威胁,只要各国努力规范其行为并改善其透明度和信誉,主权财富基金理应为世界金融市场的稳定作出积极的贡献。 从国际经济法视野来看,主权基金对于现代国际经济新秩序的建立发挥着重要作用。 首先,主权基金是国际经济法中国家经济主权原则的直接体现。该原则规定每个国家对其全部财富、自然资源和经济活动享有永久主权,不受任何外来干涉。而主权基金本身就是一国对经济活动的自主决定权和对自然资源所有权的延伸,属于国家利益的范畴,一国政府对其主权基金享有完全的占有、管理和支配权。主权基金主要来源于属于国有资产的财政盈余、外汇储备和自然资源出口盈余,是国家主权财富在现代国际经济法律关系中的重要表现形式。特别是对于广大发展中国家而言。主权基金不仅是国家经济主权的象征。更是保障其在国际经济活动中获得平等的参与和决策权,进而实现国际经济格局多元化的有力武器。根据美国主权财富基金研究所(Sovereign Wealth Fund Insti-tute)2009年4月发布的数据,截至2008年,中国外汇储备管理局旗下的华安投资管理公司管理资产约为3471亿美元,位居世界第三;中国的另一只主权财富基金――中国投资有限公司以1900亿美元资产排名第八。2004年,具有主权基金背景的联想集团以亿美元成功收购IBM全球Pc业务,在一定程度上扭转了中国在中美高科技贸易中相对弱势的地位,使中国在国际经济活动中获得了更多的话语权。2008年6月,在第四次“中美战略经济对话”宣布正式启动中美双边投资保护协定(BIT)谈判中,美方也明确表态:欢迎来自中国的主权基金,并将在修改投资法时认真考虑中方的立场。 其次,主权基金的积极发展是国际经济法中国际合作与发展原则的充分体现,使得全球资本市场更为安全、稳定。由于主权基金具有相对的稳定性和低风险,当资本市场面临崩溃危机时,投资者不必担心主权基金会陷入恐慌性抛售中,而且大部分主权基金并不像养老基金一样需要定期支付红利,从而避免频繁地在证券市场上套现。因此。主权基金能够成为一个长期战略投资者参与世界各国的区域经济合作,这将有助于稳定国际股票和债券市场。此外,主权基金的兴起使得新兴市场国家从发达国家的债权人转变成资产所有者,使国际金融市场的权力重心发生根本性转移,全球金融市场格局将从美国一元支配格局向欧亚国家和能源输 出国 共同参与的多元体系转变,发展中国家正逐渐成为国际金融投资的强势力量,这些都充分体现出国际经济法中的国际合作与发展原则。据美国财政部统计,仅2006年以主权基金为主体的跨国投资就使得美国资产净增加兆美元,为社会提供了1000万个就业机会,并对研发支出有13%的贡献。 最后,从所有权的角度来看,主权基金的兴起也将使世界经济重心从私营部门转向国有部门。据美国财政部估计,当前由各国政府控制的金融资本(外汇加上主权基金)约有万亿美元,相当于全球总产出的15%。长期居于主导地位的跨国公司将面临实力更强的、由政府投资的主权基金的竞争,各国的国有资产通过优化整合以后将以更加灵活的姿态投入到国际资本市场中,这将使传统的以跨国公司为主体的国际投资法律体系面临重大挑战。推动了国际经济法理论研究和制度创新,美国近期酝酿修改投资法就是一个明显的例证。 尽管主权基金的出现对国际经济法产生了十分积极的影响,在现阶段实现主权基金的法制化仍然面临着种种困境。首先,由于上千亿美元的主权基金规模十分庞大,远远超过普通的国际投资,在债券之外的市场往往会因流动性和交易量不足而难以对其充分吸纳,使得各国现行的投资法律体系无法进行有效监管。其次,由于目前大多数国家立法缺乏对主权基金信息披露的规定,使得主权基金的运作缺乏透明度,既没有准确披露是由谁控制着这些庞大的资本。也没有定期公布投资策略和资产报表等可靠信息,而相关的国际组织也没有制定严格的信息披露标准,使得对主权基金进行信息披露 的法律规制处于事实上的缺位状态。最后,基于政治与国家安全等非商业因素的考虑,部分发达国家对主权基金背后的国家背景十分谨慎,导致主权基金缺少足够的商业性与运作独立性,容易引发投资保护主义,形成投资壁垒。近年来,美国国会腰斩迪拜港口公司收购美国港口。中海油收购优尼科未果以及华为收购3Com遭美国外国投资委员会(CHIUS)否决,都带有明显的投资保护主义色彩。 主权基金的良性运作与健康发展需要在全世界范围内营造公平互利的法治环境。目前,各国已经开始重视运用法律手段来管理和规范主权基金,通过立法明确主权基金的管理体制、具体运作和投资审查,提升主权基金运作的透明度。2007年美国《外国投资与国家安全法案》规定:在涉及主权基金投资时,授权CFlUS进行为期90天的调查。直至认定该投资不会危及美国国家安全;2008年2月,在中铝收购力拓的背景下,澳大利亚政府也公布了6项法律原则,宣布将对政府控制的外国投资者加大审查力度。上述立法试图通过对主权基金加大审查力度来规范主权基金的运作,这既是一种公司治理模式,也是其保护战略资产意愿的结果。相比之下,欧盟对主权基金采取了更为积极的开放态度。为实现投资自由化的目标,2008年2月,欧盟宣布将出台主权基金行为准则,试图通过制定全球性的自律性规范来消除法律对主权基金在世界范围内自由流动的限制。欧盟贸易委员曼德尔森建议,为保护具有战略意义的欧盟公司不被主权基金收购,欧盟应考虑实施“黄金股份”制度(即政府持有带有特定权利的股份。这种股份份额很小,通常为一股,但对公司重大战略决策拥有发言权和否决权),使政府对一些涉及重要敏感行业的外来投资拥有否决权。欧盟准备出台主权基金自律准则的同时,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也在制定旨在规范主权基金的行为指南。该组织已经明确要求新加坡、挪威和阿联酋等国为其主权基金制定详尽的披露标准,并开始推广挪威立法对主权基金信息披露的强制性规定,认为通过信息披露立法能够促使主权基金的规范运作,避免投资保护主义。 主权基金本质上是专业化的商业机构,而非政府的行政机关。套用行政模式势必压抑专业精神与商业 文化 ,导致类似于官僚组织的死板僵化,显然不利于其高效率运作。因此,应尽量避免对主权基金的行政干预,确保主权基金市场运营的自由度。例如,为了最大程度保证实现良好投资回报率的核心目标,阿联酋与新加坡的主权财富基金员工队伍中极少有公务员,而是竭力在国际金融市场网罗吸引招聘一流金融人才,绝大部数基金经理包括首席投资官都是外聘的专业人员。 另外,主权基金要想成为国际金融市场的一员,还必须通过立法明确主权基金的商业性、专业性和独立性,打消被投资国的政治疑虑和阻挠。在投资法中,应明确主体投资应该交由外部基金,进行第三者管理,从而淡化政治色彩,建立多策略、多通道的投资组合,加强基金间的竞争。弥补主权基金自身在资源、人才、内部监控上的不足。 [参考文献] [1]吴金勇。黄继新,伦敦G2O峰会的“教堂”价值[N],商务周刊,2009-04-20。 [2]王志刚,主权财富基金法律问题研究[J],法学与实践。2008。(4)。 [3]杨燕,主权财富基金对世界经济的影响[J],中共石家 庄市委党校学报,2009,(1)。 [4]IFSL:垒球主权财富基金增至万亿美元[N],经济参考报,2009-03-04。 [5]刘婷婷,沙特预建世界最大主权基金[N],中华工商时报,2007-12-25。 猜你喜欢: 1. 国际经济法论文题目参考目录 2. 国际经济法论文题目参考 3. 国际经济法论文免费范文 4. 国际经济法毕业论文 5. 国际经济法相关论文范文

《 试析国际合作原则在国际环境法中的发展 》论文摘要:国际合作原则是国际环境法的一项基本原则,它对于国际环境保护事业而言,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该原则以国际宣言为依据,具有广泛的内容,是人类应对环境危机的必然、理性的选择。但其实施现状并不乐观。国际社会分而治之的政治格局与生态系统的整体性存在矛盾,为促进国际环境合作的发展,各国需以人类共同利益为出发点,让渡主权,坚守合作的承诺,以求实现保护地球环境的最终目标。论文关键词:国际合作原则;国际环境合作;途径;主权一、国际合作原则的依据及有关规定国际合作原则的依据是《联合国宪章》、《人类环境宣言》和《里约宣言》。《联合国宪章》的序言宣布各成员国为促成社会进步和改善民生,要“力行宽恕,彼此以善邻之道,和睦相处”。第一条死三款规定联合国的宗旨为“促成国际合作,以解决国际间属于经济、社会、文化及人类福利性质之国际问题”。《人类环境宣言》第7条规定:“种类越来越多的环境问题,因为它们在范围上是地区性或全球性的,或者因为它们影响共同的国际领域,将要求国与国之间广泛合作和国际组织采取行动以谋求共同的利益。”此条款尤其强调为实现环境目的,需要共同的努力,即“为筹措资金以支援发展中国家完成它们这方面的责任所需要进行的国际合作”。第22、24、25条都有关于这一原则的规定。《里约宣言》中,有9项原则规定了加强磋商、合作的内容。其中有的是重申《人类环境宣言》的有关内容,是它的具体化。如原则24,关于战争破坏问题,规定各国“应遵守国际法关于在武装冲突期间保护环境的规定,并按必要情况合作”最后一项原则明确规定:“各国和人民应诚意地本着伙伴精神合作”,将这一基本原则概括升华到一个新的水平。二、国际合作原则的必然性首先,国际环境问题的特点决定了各国必须合作,国际环境问题的特点包括全方位,全因子,整体问题与局部问题交叉和互相促进,既有当前症状又有滞后效应等。环境问题的这些特点决定了它的解决不是世界上任何一个国家所能单独胜任的。其次,国际社会由于在政治、经济、科学等方面存在巨大差异的不同国家所组成这一基本事实决定了各国必须合作。这些差异导致了各国之间存在很多利益冲突,尤其是经济和正式利益的冲突,这就反感了各国在国际环境保护领域中的协调行动。各国唯有加强国际合作才能克服这些利益上的冲突,共同致力于国际环境的保护。最后,国际环境立法和国际环境法的实施要求各国进行合作。国际合作是国际环境立法和国际环境法的实施的必要条件。唯有通过国际合作,各国才能克服利益冲突,制定表现为各国之间的协调意志的国际环境法规则。所有国际环境法律文件的形成过程都是国际合作或经过斗争达到合作的过程。在合作的前提下,各国才能克服利益冲突和政治、司法制度等方面的差异,有效的实施国际环境法。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世界正在变得越来越小。在这一背景下,国际关系呈现两种趋势。一方面,由于科学技术的发展及越来越多的国家参与国际事务的能力增强,加之危机意识的增强、安全概念的扩展,使国家间的利益冲突、权利分配问题敏感而又复杂,体现出一种无法形成“合力”的“离心”倾向,各国均有意强化政府职能,捍卫主权独立;另一方面,全球化导致国家间的联系日益增多,而由此引发的公共问题——无论是金融危机、跨国犯罪、瘟疫流行、环境问题,都使国界形同虚设。这些问题单凭一个国家或几个国家的努力是不能解决的,无论他们有多么强的实力。为了生存,国家之间需要联合起来,共同应对这些问题,他们由此产生一种“合力”。三、国际合作原则的实施现状(一)在环境问题上采取自扫门前雪的态度许多国家和地区不关心其他区域或其他国家的环境整治只关心自己领域范围内的环境保护。由于区域经济发展不平衡规律的作用,经济实力较强的国家和地区有可能将更多的资金投入到环境治理上来,这样就导致了在一些国家和地区环境问题日益缓和的同时,另一些国家和地区环境问题日益尖锐。这样全球和地区性的环境问题与矛盾也就往往通过发达和不发达区域显示出来。(二)南北双方在承担环境保护责任方面存在重大分歧发达国家在几百年的发展中排放了大量污染物,最终酿成了当今世界的重大环境问题,如臭氧层破坏、温室效应、酸雨等全球环境问题,都是长期积累形成的,发达国家利用地球资源的人均数量高出发展中国家几十倍。而广大发展中国家普遍面临着发展经济与保护环境的双重挑战,发达国家理应为发展中国家解决环境问题提供资金和技术。然而,多数发达国家非但没有积极履行自己的义务,反而回避和推卸责任,甚至利用环境保护限制发展中国家的发展。这就形成了南北之间在环境保护问题上的主要分歧。(三)南北双方环境权益的斗争异常尖锐长期以来,发展中国家与发达国家的经济关系,一直是控制与被控制、剥削与被剥削的关系,是一种不公正、不平等和不合理的关系。发展中国家同发达国家在国际生产体系分工、国际金融贸易等方面的斗争,特别是关于环境权益的斗争非常激烈。发达国家出于自身利益的考虑,片面强调环境保护的重要性,将环境与发展割裂开来;利用环境保护干涉别国内政,要求各自放弃一些主权,尤其是在国家对本国自然资源的主权问题上表现得尤为突出;在国际环境合作上缺乏诚意。发达国家在上述问题上采取的立场观点是与发展中国家对立的,不符合发展中国家的根本利益。对此,发展中国家从促进发展、推动建立公正合理的国际秩序以及有效解决全球环境问题出发,在一系列原则性问题上始终坚持自己的原则立场。四、推进国际合作原则实施的途径(一)推动全球环境法制化环境问题对国际关系和国际安全的影响正在逐步加深,环境问题将会引起越来越多的国际冲突。面对环境安全对国际政治的深刻影响,国际社会已认识到环境问题不能停留在各种论坛上的一般性讨论,必须寻求制定有法律约束力的国际公约,确保各国加强合作,采取切实有效的行动。国际立法是一种强制性手段,无论哪一国家加入国际环境保护公约,他就在法律上承担了相关的义务与责任;否则,就要在政治上外交上蒙受国际社会的压力,或在国际贸易上处于不利地位。近年来,新的全球性、区域性和双边环境保护条约不断出台,领域不断扩大。国际环境法的迅速发展增强了国际环境保护措施的有效性和强制性,同时也对各国经济和社会发展进程产生深刻影响。(二)开展环境问题上的南北对话和东西协商我们共享同一个地球,任何一个局部地区的环境恶化都会对全球环境产生重大影响。因而,不发达国家在改善环境时遭遇到资金、技术、设备、人才等方面的障碍时,发达国家基于历史和未来的考虑,应给予大力帮助。比较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由于环境治理基点的不同,在发展中国家环境投资的边际成本明显高于发达国家。可见,从全球来看,环境保护和投资的重点应放在生态环境脆弱的发展中国家,发达国家应支持发展中国家改善环境的各种努力。尽管在环境问题产生的原因上,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之间始终存在争议,但“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这一环境保护领域特有原则的最终确立,使国际环境合作具有了更加灵活的实现方式。这一原则号召各国积极应对环境危机,克服环境合作中的分歧与困难以达成共识。(三)建立可持续发展指导下的国际环境保护合作关系可持续发展作为一种全面的发展观,深刻影响和改变着人类的经济行为和生活方式,调整人类经济社会活动与自然之间的相互关系。环境与发展大会以后,可持续发展的观点逐步从理论走向实践。为确保持续发展,各国将在制定经济、社会、财政、能源、交通、农业、贸易及其他政策时,进行环境与发展综合决策,并寻求更大范围的国际参与。国际社会也必须在政策、措施上实行更大范围的协调配合,以解决任何可能影响整个生态系统平衡的环境与发展问题。可以相信,未来世界对环境问题的关注将超过以往任何时候,人类在追求与自然和谐相处的道路上将最终走到一起。从全球主义者角度看,生态环境危机造成的一个国际结构性的变化是,国家的传统权利及权力在淡化,而国际社会的共同职责在加强,影响在扩大;变化的特点是,从最低限度的合作目标,朝建立国际规则和承担更大责任的方向前进,朝改善及改造国家内部的组织功能的方向演进,朝形成共同的星球意识的方向演进。这是一个前所未有的主权弱化的时代。国际环境合作的成功与否依赖各合作主体的合作诚意及采取的实质措施,需要主权国家更多地站在人类共同利益的角度,更多地让渡主权,以长远利益为重,同心协力,保护人类赖以生存的地球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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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币升值对我国对外贸易的影响. 摘要:当前,随着中国经济的飞速发展和经济实力的日益增强,人民币在国际市场上面临严峻的升值压力,人民币升值必然对我国对外贸易的发展产生一定的影响。在了解人民币升值的背景、原因及过程的基础上,重点从正反两方面分析人民币升值对我国对外贸易的影响,进而探寻针对人民币升值的应对策略及措施,以促进我国对外贸易健康、有序地发展。 关键词:人民币升值;对外贸易;贸易结构 一、人民币升值概述 (一)人民币升值的背景及原因 自2003年以来,中国经济已连续五年维持10%以上的高增长,如此强劲的经济发展态势,这在世界上是非常罕见的。尤其中国巨额贸易顺差的持续扩大,外汇储备的不断增长,使中国遭到了以美国为首的国际社会强烈要求人民币升值的巨大压力。 可以说,人民币汇率自1994年以来已近10年没有进行调整,而这10年中国经济和国力已经发生了深刻的变化。20世纪90年代以来,一些权威的国际机构和贸易伙伴一直就认为人民币存在不同程度的价值低估。同时,按照国际经济学的理论,外汇节余过多本身就表明外币定价过高,本币定价过低,本币有升值压力。 从2001年以来,世界各主要货币包括东南亚国家的货币对美元都大幅度升值,只有人民币对美元的汇率一直没有调整,即人民币实际上也跟随美元对其他货币大幅度贬值。对美国来说,通过美元贬值,既能减轻其外债负担,每次美元大幅贬值都能使美国债务减少1/3,又能刺激其产品的出口,还能转嫁其各种经济危机,成为其对其他国家进行剥削的主要形式。然而,中国实行的“盯住美元汇率”政策,使美元贬值的积极效用没能全面发挥,只是“极大地增强了中国企业的出口竞争力,刺激了中国产品的出口”。根据中国海关总署发布的统计数据,2006中美贸易顺差达到1 亿美元,2007年中美贸易顺差1 亿美元,中美巨额贸易顺差屡创新高,使世界头号强国美国深深感到了中国经济的增长所带来的巨大压力。于是,美国便以中国工人抢去了美国工人的饭碗,巨额贸易顺差造成其损失为理由,对中国进行经济“敲诈”,妄图使人民币升值。实际上造成美国外贸逆差剧增的原因有很多,也很复杂,不在于中国的人民币汇率政策本身,比如中国的劳动力价格优势,中国经济高速发展的推动以及跨国公司对中国市场的垂涎等等,还有美国产业结构调整、对外直接投资扩大、个人消费支出的增长等多种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例如,美国的公司把厂开到中国,再向美国输出成品,表面上是美国吃了亏,但实际上真正赚走大部分利润的还是美国的公司。不难看出,人民币汇率之争的根本目的,就是美国希望通过人民币升值,阻碍中国商品大规模进入美国。 我们知道,人民币汇率问题不仅是单纯的经济问题,更是复杂的国际政治问题。一些西方国家更是附和美国频频呼吁人民币升值,当然他们的目的不尽相同,有的是出于嫉妒,有的是为了转移国内对当局的指责,有的则是为了争取国内制造业的选票。他们认为人民币汇率过低,提出应将人民币汇率确定在1美元兑元人民币左右的水平;中国外汇储备过高,中国加入WTO以来,并没有出现进口激增,相反贸易顺差大幅增加;指责中国廉价商品大量出口造成世界通货紧缩,中国应使人民币升值,在世界经济中担负相应责任。 近年来,关于“亚元”问题的讨论已越来越热,谁能成为未来亚元的主导,已变成一个日益敏感的话题。日本由于其经济十年来的萎靡不振,日元充当亚洲货币主导的可能性在变小。而中国由于经济高速增长,已经逐渐成为亚洲经济发展的“火车头”和世界经济发展的“引擎”,因此,人民币的价值日趋明显,在中国周边国家已经开始形成一个“人民币地带”,导致日本对此忧心忡忡。在2002年日本对华出现50亿美元顺差的背景下,日本财长盐川正十郎提出议案,提请七国集团通过“与1985年针对日元的‘广场协议’类似的文件”,逼迫人民币升值,将全球压制人民币升值的声浪推至顶峰,目的就在于想通过人民币升值,打垮人民币对日元的挑战,确保日元的未来主导地位。 为了确保中国经济长期、稳定、快速的发展,缓解中国对外经济摩擦日益加剧的局面,营造和谐的国际政治环境,中国进行了人民币汇率制度的改革,人民币升值的步伐逐步加快。 (二)人民币升值的过程 2005年7月21日,迫于美国的强大压力,也为了给中国经济发展营造一个良好的外部环境,中国政府终于做出了人民币升值的决定。1美元兑人民币从先后突破了、、关口,2005年升值幅度达3%。 进入2006年,人民币更是一路“高歌猛进”。2006年1月4日人民币汇率中间价以起步,人民币汇率经历了从缓步上行到快跑,再到“加速跑”的过程。按照12月29日的汇率中间价计算,人民币在这一年中升值了2 615个基点。2006年1月4日的报价与上年最后一个交易日完全相同。从这一天开始,询价交易这一国际主流交易机制被引进中国,揭示了外汇交易方式和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的重大改革,人民币汇率中间价也被赋予了更为市场化的形成方式。人民币汇率注定在这一年里以更富弹性的方式运行。2006年5月15日,人民币汇率中间价首度突破1美元对8元人民币。在此后的2个月内,人民币汇率始终围绕着这个重要关口上下波动。7月20日,人民币汇率中间价再次“破8”后一路向下,从此告别了这个关键的位置。8月30日破,9月28日破,10月30日人民币汇率突破。此后的一个月间,人民币汇率相继突破、、,11月29日突破关口,12月4日人民币汇率中间价再破关口,以再创汇改以来新高。12月14日,首次中美战略经济对话举行的当天,人民币汇率中间价首度突破了关口。第二天,人民币汇率中间价又以再创汇改后的新高。按照当日的数据计算,汇改之后人民币已累计升值超过。12月29日,人民币汇率再创汇改以来的新高,并首次突破关口达到。而来自中国外汇交易中心的数据显示,2006年人民币的月平均汇率已从1月份的升值至11月份的。2006年第二季度开始,美国经济引擎明显减速,市场对于美联储降息的预期增强,令国际汇市美元全面走软,从而引发了人民币汇率的持续走高。另一方面,中国外汇储备10月份突破了1万亿美元大关,而前10个月的贸易顺差累计已达到1 336亿美元,这些都成为人民币升值的重要推动因素。 2007年伊始,市场比较一致的预期是年内人民币对美元汇率升值5%左右。实际上,截至12月20日,人民币升值幅度已达到。从1月4日年初首个交易日人民币对美元汇率中间的,到上半年最后一个交易日6月29日的,半年内人民币对美元汇率中间价累计升值。7月2日,人民币对美元汇率中间价突破关口,次日整数关口告破。11月22日至27日,人民币汇率中间价连续4个交易日创出汇改以来新高。12月11日至13日,受美联储降息和第三次中美战略经济对话的影响,人民币对美元汇率中间价连续突破、和关口,升值速度明显加快。经济专家们认为,2007年人民币持续升值的主要推动力来自于贸易顺差持续加大和外商投资保持强劲增长势头。 今年以来,人民币对美元升值步伐进一步加快,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授权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公布的最新数据,2008年4月10日,银行间外汇市场人民币对美元汇率中间价首度“破7”,为元人民币兑换1美元。人民币对美元汇率中间价创出新高。以2005年汇改前的人民币对美元比价计算,目前人民币对美元累计升值超过18%。也就是说,同样兑换1美元,如今可以少花元人民币。 未来的趋势怎么样,谁都不敢说,但有一点是确定的,那就是人民币在一段时间内还是有一定的升值空间的。 二、人民币升值对我国对外贸易的影响 (一)人民币升值对我国对外贸易的积极影响 1.有利于进口成本的降低 人民币升值,国外的能源、原料与生产资料价格都相对便宜了,这就降低了我国引进国外先进技术、设备以及很多重要战略物资的购买成本,增强了购买力。在我国,进口依存度较高的行业主要有石油、天然气、航空、电力设备等,人民币升值将使大宗交易的进口成本降低,进而增强相关行业部门的盈利能力,提高产品的竞争力。 长期以来,我国推行“大进大出,两头在外”的外向型经济发展战略。加工贸易总额超过一般贸易额,加工贸易顺差已成为我国外贸顺差的最重要来源。加工贸易中产品复出口成本中其进口成本比例一般都在50% ~100%之间,在短期内对进口商品的价格比较敏感。如果人民币升值,进口商品的本币价格降低,这样导致加工贸易的生产成本降低,自然以加工贸易方式的出口商品外币价格下降,因此,这部分依赖进口原料的复出口商品仍具有一定的国际竞争力。可见,人民币升值会促进进口的增加,并以进口带动出口,其关联性得到加强。 2.有利于促进贸易结构优化升级 长期以来,中国对外贸易实行的是以“重出口,轻进口”为主要特征的出口导向战略,这一战略的实施在推动中国经济增长的过程中发挥了巨大的作用,但同时也产生了对出口的依存度过高,不仅使中国的经济增长和就业面临着潜在的风险,而且也产生了企业过度依靠廉价劳动力的价格优势出口,单方面的贸易顺差引起其他国家反倾销诉讼频繁;劳动密集型出口行业的低成本、低市场准入引起的投资过度供给所导致的企业低价恶性竞争;以及只重视价格,不重视国际市场需求而引起的出口贸易和就业易受到国际经济形势波动影响等一系列问题和矛盾。可见,这种长期依赖于出口单一增长的对外贸易结构很不合理。而人民币的升值,必然会引起一定程度的出口减少和进口增加,这样就能够改变我国进出口贸易结构不均衡的局面。 在我国,外贸增长方式主要靠出口劳动密集型产品,而真正体现技术水平和要素含量的高新技术设备和中间投入品等生产要素要从国外进口,导致经济效益低下。人民币升值将激励出口企业更多地依靠技术进步和提高附加价值,而不是低价竞销占领市场。人民币升值将使一部分只靠低成本竞争,技术含量低,高污染、高耗能的企业被挤出市场。从长远看,人民币升值有助于我国外贸增长方式从原来的粗放型转向高质量和高效益的集约型,这会带来出口结构的改善,这符合中国产业结构转变的发展方向。同时,人民币升值会引起行业内更加激烈的竞争,激励企业通过自主研发和技术创新来提高其国际竞争力。可见,人民币升值对于推动我国对外贸易结构的优化升级,激发国内企业自主创新,实现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3.有利于缓解贸易摩擦 根据中国海关总署发布的最新数据,2007年中国的对外贸易顺差达到2 622亿美元的历史高位,较2006年的1 亿美元增长了,位居世界第一。中国对外贸易总量则首次突破2万亿美元大关,达到21 738亿美元,较2006年增长。其中出口为12 180亿美元,较上年增长;进口9 558亿美元,较上年增长了。根据中国海关总署的统计,自2001年底加入WTO以来,中国的对外贸易已连续六年以20%以上的速度增长,2007年的对外贸易总值比2001年总值增长了倍。然而,中国对外贸易顺差的增速远远超过了贸易总值的增速,2007年的贸易顺差额比2001年增长了倍。外贸顺差增长过快,加剧了中国与主要贸易伙伴如欧盟及美国的贸易摩擦。欧盟在2007年已多次表态希望中国加快人民币的升值步伐,以减少中欧之间的贸易顺差;美国国会则在2007年提出了50多项对华贸易保护议案,尽管这些议案大都由于美国政府的反对而未能变为法律,但仍增加了两国贸易关系的紧张气氛。 人民币升值可增加我国的进口总额,从而有利于减少贸易顺差的数值。通过人民币升值,适当提升出口产品的外币价格,有助于减少其他国家对我国产品的低价倾销诉讼。低价竞销和出口受到抑制,放慢出口,增加进口,有利于减弱我国贸易顺差不断扩大势头,减少一些贸易伙伴对我国进行保护主义贸易攻击的借口。人民币的适当升值,有助于缓和我国与主要贸易伙伴的关系,减少经贸纠纷,促进我国经济和贸易的和谐发展,创造和保持更加平稳的贸易环境。 4.有利于改善贸易条件 国际经济学中,贸易条件=出口价格指数/进口价格指数,贸易条件的改善意味着同等数量的商品出口可以换回更多的进口商品。我国虽然每年的贸易顺差很大,但由于出口商品价格不断下降而导致贸易条件持续恶化,需要出口大量的劳动密集型产品才能换回少量的国外高科技产品或稀缺资源。人民币升值以后,出口产品的价格相对提高,就可以用较少的出口产品换回本国所需要的各种产品。出口利润不断增加,就可以改善我国目前的贸易条件。同时,人民币升值也将会降低进口产品价格,特别是原材料和高科技设备的价格。企业将会加速技术引进,提高生产效率,实现产品动态比较升级。同时,由于进口产品绝大部分用于复出口,故随着企业生产率提高,出口产品质量得到提高,有助于我国企业从产品产业链低端向中高端延伸,使贸易条件得到改善。 5.有利于中国企业“走出去” 人民币升值意味着中国企业到海外投资的成本相对来说比以前下降,这使得他们能以较低的成本在国外投资设厂,从事跨国经营。根据投资地的区位优势充分利用全球资源,降低生产和交易成本,实现规模经济,建立全球性的生产、营销网络。所以说,人民币升值有利于那些实力雄厚的中国企业“走出去”,实现其全球发展的战略,造就出中国真正具有国际竞争力的跨国公司。 (二)人民币升值对我国对外贸易的消极影响 1.削弱我国出口商品的国际竞争力,不利于我国外贸出口增长 人民币升值将提高我国出口商品的外币价格,直接削弱我国出口的价格竞争优势。人民币升值后,出口企业为维持一定的利润,必须提高商品在国外市场的销售价格,而这样做的后果势必会削弱我国出口商品的国际竞争力,不利于出口持续扩大和在国际市场上占有率的提高;尤其是我国出口主要以劳动密集型商品为主,科技含量和附加值都比较低,一旦提高出口商品在国外市场的价格,将造成这些低端产品低价格优势的丧失,极易被一些东南亚国家所取代,从而影响到出口规模的扩大。然而,假如保持出口商品的国际市场价格不变,则势必要挤压出口企业的利润空间,出口利润的减少又将严重打击国内出口企业的积极性,从而造成出口数量的减少,在一定程度上会对我国外贸出口造成冲击。但是,人民币升值对我国出口的影响是有限的,因为它还受到一些其他外在因素的制约,如国内外经济形势、出口商品结构以及贸易方式等。 2.严重冲击科技含量较低、以低价格取胜的出口行业 显然,对出口贸易依存过大、出口价格弹性较低和科技含量较低的出口行业,在人民币升值过程中,将受到较大的冲击,如果没有提前做好应对的准备,甚至可能会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被淘汰。我国的纺织、服装、家电、化工、电子机械制造业等主要出口型行业都属于这一类型,其中纺织服装业对出口贸易的依存度高达50%,附加值和出口价格弹性都很小,因此受人民币升值的影响最大。根据公开资料显示,人民币每升值1%,棉纺织、毛纺织、服装行业的利润率将分别下降、和。以服装行业为例,目前绝大多数外贸服装订单的毛利在元人民币,即出口1美元的产品,毛利在元人民币。如人民币对美元小幅升值2%,则意味着外贸企业每出口1美元的产品,毛利将损失元人民币。可见,加速我国外贸出口结构的优化升级意义重大。 3.国外商品的进口增加,竞争加剧,不利于国内企业的发展 人民币升值后,进口商品在国内的销售价格将降低,国内消费者用同样的货币可以购买更多的进口商品。这将严重影响到国内相关生产企业的生存与发展,尤其是那些在质量、品牌、技术含量等方面与世界先进水平还有距离的企业,甚至有可能会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被淘汰,短期内不利于国内企业的经济增长和市场占有率的提升,但从长期看竞争对国内企业的长足发展不无裨益。 4.加大我国国内就业压力 目前,由于我国出口的商品大部分是技术含量较低、附加值较低的劳动密集型产品,随着人民币的升值,削弱了劳动密集型产品的出口,导致可以吸纳众多劳动力的加工型出口企业利润下降,这些企业投资转向技术或资本密集型产业后,必然会使许多素质较低的就业者面临失业危机。并且当前我国很大部分的新增就业机会主要是由出口和外贸企业提供的,人民币升值影响了出口和外商直接投资,进而对当前就业环境的改善带来一定的冲击。在目前的中国,劳动力资源尚未转化为人力资源, 具有优势的仅仅是熟练工人。所以,发展加工贸易,着重提高产业层次和加工深度,增强国内配套能力,依靠我国劳动力优势发展加工贸易仍将是我国长期的经济内容。 三、针对人民币升值的应对策略及措施 鉴于人民币升值对我国对外贸易的影响,我们应该采取相应的措施,以强化和扩大人民币升值对我国外贸发展的积极影响,缓解和减少其消极影响。 (一)要有步骤地推进完善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改革 在人民币汇率改革之前,由于人民币汇率低估,导致国内外商品价格的扭曲,出口商品价格低廉,进口商品价格高昂,致使我国在过去很长一段时间内,出口额不断攀升,贸易赢余不断增加,连年持续出现巨额贸易顺差,引起了与贸易伙伴之间的频频贸易摩擦。 自2005年7月21日起,我国开始实行以市场供求为基础、参考一揽子货币进行调节、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度。这一新的汇率形成机制在短期内会对经济增长和就业产生一定影响。但总体上利大于弊。我们应积极稳妥地推进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改革,要逐步提高汇率生成机制的市场化程度,使人民币汇率浮动更具弹性,汇率波动能够更加显著地反映出市场供求的变动,并要加强本外币政策的协调,充分发挥汇率在平衡国际收支、抵御国际资本流动冲击方面的作用,以适应对外开放和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总之,人民币汇率改革应该从我国的经济需求面出发,考虑与贸易伙伴之间的贸易往来与相互之间的经济利益,实现双赢。 (二)积极扩大国内市场需求,减少外贸出口依赖 在过去很长时期内,由于人民币汇率的相对低估,导致出口强劲增长,我国外贸持续出现巨额顺差。很多企业对出口贸易趋之若鹜,致使资本、劳动等生产要素大量涌入出口部门,社会资源不能根据市场实现优化配置,从而造成我国经济内需不足却过分依赖外贸出口的局面,这对我国经济长期、稳定、可持续的发展是非常不利的。我国有13亿人口,庞大的人口背后隐藏的是庞大的国内消费市场,要真正实现我国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我们必须调整经济结构,减少对外贸出口的依赖,尽快实现由“出口导向型”经济发展战略向“以内需为主”的可持续发展战略转变,树立正确的、科学的发展观。同时,政府要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各种配套改革,积极培育、扩大国内消费市场,鼓励投资,尤其是民间投资,重点扶持有核心竞争力的企业。 (三)优化升级我国对外贸易结构,提高出口产品的技术含量和附加值 长期以来,在我国出口产品中,附加值较低、技术含量低的劳动、资源密集型产品占据着主导地位。由于我国的出口企业大多从事技术含量和附加值较低的加工贸易,工人亦多从事重复、熟练劳动,盈利空间受到极大限制。随着人民币的升值,我国劳动力价格低廉的比较优势难以发挥,出口企业很难再以单纯依靠低廉劳动力和国家制定的低汇率政策开拓海外市场。为了中国对外贸易的长足发展和中国经济的持续增长,我们必须调整对外贸易结构,通过提高出口产品的技术含量和附加值,促进我国外贸结构优化升级。有资料显示,许多欧美跨国公司都已经把技术创新和研发融入其企业发展战略,并且有自己完备的研发中心,且投入大量研发资金。而在中国很多企业甚至连自主研发和技术创新的意识还没有。他们所谓的核心技术和装备基本依赖国外进口。 可以说,汇率机制的改革和人民币升值对出口企业有一些压力, 作为出口企业,应该积极调整经营理念和出口战略,加大自主研发和技术创新的力度,应以满足个性化消费需求为目的,进行产品概念创新、产品功能创新、产品形态创新、产品包装创新、产品运用创新等,以人民币升值为契机,提高出口产品的技术含量和附加值,加速产品的升级换代,提高出口产品档次, 提升产品的品牌内涵和设计能力, 创建出口产品品牌优势,从而确立企业核心竞争力,提高出口产品的价格,以积极的姿态应对人民币的升值,在对外贸易中赢得主动。同时,出口企业应重视开发新产品、引进新技术、进口新设备,加快对引进技术的吸收、消化和再创新的步伐,减少高科技新产品,如光学、医疗、精密仪器和设备等对国外的依赖,通过在进出口两方面的努力来调整我国贸易结构,减轻人民币升值对我国贸易的不利影响。 (四)政府应加强对我国进出口企业在政策上的引导和扶持 在人民币升值的大背景下,中国政府应该在进一步优化出口商品结构,遏制对外贸易顺差过快增长,促进我国产业结构升级方面有所作为。主要体现在政策上对进出口企业进行适当地引导和扶持。例如,政府在2007年采取的一系列调整措施,包括对“两高一资”(高耗能、高污染、资源性)产品加征出口关税及降低出口退税,降低暂定进口关税税率、取消自动进口许可管理等方式鼓励进口等;在WTO规则允许的范围内采取一定的出口补贴,主要包括鼓励研发的补贴、支持落后地区的补贴和环保项目的补贴;完善出口信用保险制度,比如出口信贷、出口信贷担保和出口信用保险等出口的公共支持;还可设立专门机构为国内出口企业提供各种信息和咨询服务,包括国际市场行情、市场调查、潜在贸易对象及投资环境等,帮助国内出口企业开拓国际市场。同时,加强对绿色贸易壁垒和技术性贸易壁垒的学习和运用, 防止外国高污染、低质量产品进入国内冲击我国同类产品。

随着服务业的国际化发展,对外直接投资转向服务业已经成为一个不争的事实。下面是我为大家整理的服务业对外投资论文,供大家参考。

摘要:随着中国服务业领域对外开放的进一步扩大,将吸引更多的跨国公司进入该领域。跨国公司投资服务业,对东道国服务业的发展既有积极影响即外溢效应,也有消极影响即内敛效应。本文主要探讨服务业跨国投资对我国的双重影响,分析利弊,提出对策,并为即将全面开放的服务业市场提出一些建议。

关键词:服务业;外溢效应;内敛效应

一、服务业跨国投资的双重影响

(一)正面影响:外溢效应

外溢效应,是指外商直接投资对东道国的经济效益和经济增长或发展能力发生无意识影响的间接作用。这种外溢效应既可表现为正面的,也可表现为负面的。在这里,我们主要讨论正面的外溢效应。外商直接投资的外溢效应主要表现为除资本和劳动力之外的其他影响经济增长的因素,从而使全要素生产率提高,实现对经济增长的促进作用。全要素生产率对经济的贡献主要可分为产业结构变动、技术进步和制度变迁三个方面。

1.产业结构效应。产业结构变动主要是指第一产业、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产值占国民生产总值比重的变化情况。经济增长理论认为,一国经济发展的过程是工业和服务业取代农业在国民经济中的重要地位的过程。第一产业的产值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越小,说明产业结构变换的速度越迅速,产业结构的高级化程度越高。关于外国直接投资的产业结构效应,以日本学者赤松要的“雁行模式”最为著名。赤松要认为,一国某产业的发展大致经历进口、当地生产、开拓出口、出口增长等几个发展阶段。某产业随着进口的不断增加,先后出现国内生产和出口,其图形如飞行的雁群。“雁行模式”表明,外国直接投资的产业结构效应来源于有效地利用东道国的比较优势。外国直接投资所带来的“一揽子”资源,尤其是技术和管理技能,不仅有助于中国建立新产业,而且还能使传统产业升级,使内向型产业向出口导向型、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产业演进。

随着加入WTO,我国大多数第三产业部门对外开放度的提高和利用外商直接投资政策的调整,第一产业的投资比重已经逐年下降,而第二产业制造业的比重日益提高,这与前几年跨国投资集中在制造业领域密切相关。作为投资新 热点 的第三产业服务业尽管增长率不明显,但是服务业投资已经成为全球投资的趋势,因此,第三产业投资占GDP的比重会日益提高,从而带动我国的产业结构升级,由制造业大国转向服务业大国。

2.技术外溢效应。技术是一个广义的概念,它不仅包括生产技术和 方法 ,也包括管理技术和劳动者素质的提高等方面。因此,这里主要用人力资本和R&D资本来衡量技术进步。根据内生增长理论的分析,技术进步主要来源于人力资本和R&D资本的生产。因此外国直接投资的技术外溢效应也应通过人力资本和R&D资本两个 渠道 来实现。对人力资本的影响主要是跨国公司在中国的分支机构培训当地雇员。而受过培训的雇员的“跳槽”是技术扩散的主要途径。外国直接投资R&D资本的影响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跨国公司国外分支机构在中国进行的研发活动在一定程度上增强了技术扩散效应;二是跨国公司参与中国市场竞争而产生的竞争效应。从长期来看,当外国公司与当地公司在同一个市场上相互竞争时,当地公司为了在竞争中不处于劣势,必然会增加研发经费,提高企业的技术水平。服务业FDI带来了先进技术、知识与技能,包括诸如设备和工艺流程的硬技术以及管理、营销等软技术。但是,服务业中包含的技术组合不同于制造业,FDI并非是服务业获得硬技术的主要途径,而软技术却是转让知识和技术的主要形式。例如,在银行、 保险 和饭店等行业,投资方会对其子公司进行一系列的技能与知识培训。

3.制度变迁效应。制度因素对经济增长的影响主要表现为制度变迁,中国经济制度的变迁主要表现在产权制度的变迁、市场化程度提高、分配格局变化和对外开放程度四个方面。一国经济增长是在一定的制度框架中实现的,利用外国直接投资作用是中国对外开放的行为之一,其本身就是一种制度变迁。此外,外国直接投资主要来源于发达的市场经济国家,为了吸引更多投资,必须改善市场环境,从而促使中国市场化程度不断提高。根据新制度经济学的观点,制度是一种重要的经济增长要素,一国通过制度变迁会促进经济增长及发展,从而产生制度绩效。外国直接投资在中国产生的制度绩效,主要是指它通过影响中国决定制度供给和制度需求的某些因素,来促进中国经济的发展。

(二)负面影响:内敛效应

1.大部分服务业FDI旨在市场开拓,寻求非交易性活动,并有可能以对外支付的形式进行利润汇出,所以,不仅可能对增加外汇收入无任何作用,反而可能对国际收支造成负面影响。许多跨国公司通过利润转移方式来进行逃税,从而严重干扰了东道国的市场秩序。20世纪90年代后期,跨国企业逃税一年高达300亿元人民币,相当于近年中国财政收入的二十分之一。六成以上的外企存在非正常亏损,虚亏实盈。目前中国40多万家外资企业,年亏损金额逾1200亿元,但其中有相当数量的外企通过各种避税手段转移利润,造成账面上大面积亏损。

2.东道国相关行业受到很大冲击。在东道国原有的高度保护下,诸如银行、电信、旅游等行业,其国内市场是非完全竞争的,甚至是垄断的,因而适应市场的能力和提高竞争优势的自身能力有限。随着外资在这些行业的进入,东道国国内原有企业从资金、 经验 、技能和创新方面都受到巨大挑战。跨国公司往往凭借其资金雄厚的优势大规模收购当地同行业企业甚至龙头企业及其原有品牌,从而在当地形成技术、品牌、市场和产业垄断。这种情况在我国的许多行业都存在,有些还十分突出,不仅严重压抑了民族产业的发展,而且在形成品牌市场垄断后还会侵害消费者权益,对我国的经济和产业安全都构成严峻挑战。

3.外资服务机构将与东道国本地企业更加激烈地争夺人力资源,其工作条件与薪酬状况可能导致大批优秀人才流向外资企业,这样对本地企业的发展带来更多困难。以金融业为例,外资银行进入中国后,大量中资银行的骨干跳槽或被高薪聘请去外资银行,这对于发展不够完善的中资银行来说带来的风险和压力是双份的。

4.服务业FDl可能带来三方面的风险。如果东道国政府管理控制不善,缺乏有效的 规章制度 ,有可能在体制方面带来严重的本国经济动荡;如果在管理公用事业和私有化时缺乏有力控制,有可能导致私人垄断;此外,因为各国在社会 文化 背景上差异极大,外资在这些领域的运作容易造成冲突和伤害。

二、我国服务业的对策

中国在2000年到2002年间服务业FDI的平均流入量为亿美元,2002年存量为亿美元;服务业占2002年FDI总流入的,占总存量的;我国将履行入世承诺进一步开放服务业,因此在吸引更多的服务业FDI上有很大潜力,并且,我国服务业的“走出去”仍处于起步阶段,因此在这种“引进来”和“走出去”的进程中,在机遇与挑战并存的前提下,我们应该科学地分析环境,建立和强化自己的比较优势与竞争优势,最大限度地利用服务业FDI所产生的正向效应,同时提高我国对外直接投资的水平和能力。

1.进一步提升国内服务业产业结构,提高承接服务业国际直接投资的能力。

根据产业投资的一般规律,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投资主体的等量资本投资在与母国产业发展结构水平相同或较高地区比投资在产业结构发展水平较低地区可能获得更高的收益。就服务业国际直接投资而言,由于国际服务业的结构朝着知识密集型方向发展,因而只有发展知识密集型服务业的国家(地区)才能为国际直接投资提供更高的收益,也才能吸引更多的国际直接投资。鉴于中国目前服务业结构水平较为低下,餐饮、商业零售、交通运输等劳动和资源密集型的传统服务业仍然占据主体地位,现代服务业如电讯服务、信息技术服务、现代物流、现代金融等比重偏低的状况,无论就中国今后自身产业结构调整而言,还是就吸引更多的国际直接投资而言,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改造和提升传统服务业,不断优化服务业结构,提高整体素质和国际竞争力都是十分必要的。提升国内服务业产业结构,提高承接服务业国际直接投资的能力应从两个方面入手。

一是优先发展信息服务、现代金融、现代物流、电子商务等支持国民经济高效运行的生产性服务业,大力发展咨询、法律服务、科技服务等中介服务行业,积极发展旅游、文化、体育等需求潜力大的行业。这些都属于知识技术密集型的服务行业,只有充分发展这些行业,才能形成高水平、结构合理的现代服务业结构体系。

二是充分利用各种形式的服务业国际产业转移。一般而言,国际产业转移有项目外包、业务离岸化、外商直接投资三个层面,具体形式包括新设投资、收购兼并、风险投资等。服务业国际产业转移也不例外。我们应创造有利的政策环境,支持中国企业承接国际项目外包,有关部门要为国内企业提供必要的信息和咨询服务,引导其积极参与国际项目外包市场,承接外包项目,与外国服务企业进行有效合作;允许并鼓励境外投资者通过并购等方式对中国进行投资,培育有利于吸纳并购投资的制度环境,为服务业跨国公司参与企业的改组、改造创造有利条件。

2.尽可能地利用FDI的外溢效应,努力减少内敛效应。

外溢效应是否容易实现取决于东道国公司从事投资和学习吸收外国知识和技能的能力和动机。外资不仅带来了丰富的资金、技术、知识,通过外资在中国的运作和培训,可以学习到先进的专业技能、营销理念以及科学的管理经验。其间接效应有二,一是服务于我国的制造业发展,二是为我国的服务业发展树立典范。中资企业可以尝试加入跨国公司战略联盟,参加到它们的产业链和本土化进程中,获得提高自主研发与创新的能力。

建立健全国内的机构和机制,监控外资在中国的发展,减少内敛效应。联合国贸发会议认为,发展中国家有必要对服务业吸收外资持谨慎态度。因为在一些垄断性的行业(如电信服务)或公用、基础设施中,如果缺乏有效监控,容易发生市场权力滥用的问题,导致私人垄断。此外,跨国公司利用转移价格,也会对国内经济造成损害。在人力资源上,我国政府应该加大 教育 投资,提升人才的总体水平,同时改革户籍和人才管理制度,减少人才流动的成本,不仅为跨国公司来华投资提供人力资源,也在一定程度上减少其与中资企业争夺优秀人才的优势,保证中资企业充足的人力资本、知识积累和技术创新能力。

3.提高国内服务消费水平,解除服务业国际直接投资的后顾之忧。

投资所生产的产品能否实现市场出清是影响投资的最终限制性因素。理论上,只有所有产品都能销售出去,实现市场出清,投资才能顺利实现再生产。服务业的投资也不例外。目前中国人均收入水平还不高,城市化进程较慢,城乡差距过大,客观上限制了服务业发展的需求空间;另一方面,由于过去对服务业和服务消费认识上存在某些偏见,把服务业作为非物质生产而忽视其高附加值的特点,把工业化简单等同于工业发展而忽视服务业对产业竞争力提高的支撑作用,过分强调服务业的消费性而忽视其产业性,造成对服务业发展长期重视不够,服务消费在低水平徘徊。国内一些服务业得不到发展,外资引不进来,与缺乏市场需求不无关系。因此,培养居民服务业消费能力,提高国内服务业消费水平,也就成为解除服务业国际直接投资后顾之忧、吸引更多国际直接投资的重要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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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服务业投资壁垒的界定

按照《与贸易有关的投资 措施 协定》(TRIMS)的规定,投资壁垒是指为了促使外国投资者达到某种业绩标准而采取的措施,包括投资准入壁垒、投资经营壁垒和投资退出壁垒。TRIMS所指的投资壁垒仅限于扭曲国际货物贸易的投资措施。联合国贸发会议(UNCTAD)把外国直接投资(FDI)壁垒分为市场准入限制、所有权和管理限制以及运营限制三大类。因此,一般来说,投资壁垒主要是东道国政府设置的、对外国企业在本国的投资行为有障碍作用的政策措施,也就是说,凡是直接或间接地使外资企业增加生产或销售成本的政策措施,都有可能被外国服务厂商认为属于投资壁垒。

迄今为止,对于服务业投资壁垒还没有一个具体的国际多边协定对其进行明确界定,但是在许多国际和区域性贸易协定中所规定的投资措施实际上就是服务贸易中的投资壁垒。本文主要针对中国服务业中政策性投资壁垒的演变过程讲行分析。

二、中国服务业投资的开放过程

(一)严格限制准入:1979~1987年

改革开放初期,中国的经济发展水平较低,对外开放采取“摸着石头过河”的渐进式开放模式,因此实行国际上先工业后服务业的开放路径。该阶段是中国利用外资的起步阶段,初步建立了管理外商直接投资的政策框架,创造了基本的投资环境,制定并颁布了管理FDI的法律法规,形成初步的FDI政策框架,实行区域性的FDI优势政策,对FDI准人的行业进行严格限制等。在此期间,允许准入的行业主要在制造业部门,服务业总体的投资壁垒非常高,但在旅游、房地产和餐饮服务业部门对外资的限制相对较松。1987年底,原国家计委颁发了《指导吸收外商投资方向暂行规定》,把外商投资项目分为鼓励、允许、限制和禁止四类,其中对外资准人领域做了较大的限制,服务业的对外开放还没有提上议程,禁止性和限制性投资壁垒都很高。

(二)跟随性发展:1988~1995年

经过一段时间的发展,中国的投资环境逐步规范改善,但对外开放的部门依然集中在第二产业,对服务业外商直接投资的政策没有明显的放松,投资壁垒依然较高。大多数服务部门,特别是生产者服务部门还没有对外资企业开放。199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实施细则》第四条规定,下列行业禁止设立外资企业:(1)新闻、出版、广播、电视、电影;(2)国内商业、对外贸易、保险;(3)邮电通信;(4)中国政府规定禁止设立外资企业的其他行业。第五条规定,下列行业限制设立外资企业:(1)公用事业;(2)交通运输;(3)房地产;(4)信托投资;(5)租赁。可以看出,禁止性和限制性部门主要集中在服务业。虽然对外资企业所作的出口规定及其对出口比率的限制作了根本性变更,从过去的70%下降到40%,但是由于服务业的投资壁垒很高,这些规定对服务业利用外资并没有产生实质性的激励作用。

1992~1995年是中国外商直接投资自由化快速发展的阶段,但该阶段主要是放松第二产业的投资壁垒。对服务业而言,一方面由于重工业、轻服务业的思想存在,服务业对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性还没有受到重视;另一方面,由于认为金融、电信、交通运输等服务业属于自然垄断部门,不适宜对外资企业和内资企业开放,因此实行严格的市场准入限制。1995年,中国重新发布了《指导外商投资方向暂行规定》,同时发布《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将鼓励类、限制类和禁止类项目具体化,除此之外,皆为允许对外开放的领域。《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成为指导外资进入的重要法律文件。

(三)逐步降低:1996-2001年

1995年底到2001年11月15日是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关键阶段。随着中美双边关系的发展和高层互访,中国政府代表团权限增大,关键时刻政治决断,1999年和美国达成双边协议,清除了中国人世的主要障碍。之后,中国又和欧盟就中国人世达成一揽子协议。这些谈判的障碍主要体现在:农产品关税减让和服务贸易开放领域和开放程度。在此期间,中国颁布了一批新的涉外法律法规,其中一些就是专门针对服务业外商直接投资的。例如,2001年8月14日,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发布《外商投资租赁公司审批管理暂行办法》,允许投资性公司为国内企业提供相关技术培训。但要求只能采用合资或合作形式,设立外商投资租赁公司,应引进国际上先进的租赁企业的经营管理经验,促进中国租赁业的发展,产生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2000年6月23日,卫生部和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联合发布了《中外合资、合作医疗机构管理暂行办法》,对在中国中、西部地区或老、少、边、穷地区设立合资医院的条件适当放宽。此外,相关部门还发布了《中外合资对外贸易公司试点暂行办法》、《外商投资商业企业试点办法》、《外商投资铁路货物运输业审批与管理暂行办法》、《外商独资船务公司审批管理暂行办法》等。通过公布这些规定,允许外国投资者以合营方式从事铁路货物运输;扩大了投资者在中国从事医疗机构、租赁、船务公司等行业可以拥有的股权和管理经营权。

《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在1997年再次修改,使得对外资开放的行业和部门大幅度增加,许多新的领域逐步开始向外商开放。例如,在交通运输、邮电通讯、矿产开发等行业,许多国家视为涉及本国经济命脉和国家安全的领域,中国将其列入了鼓励类的外商投资行业。最引人注目的是对银行、保险、外贸、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零售商业等服务行业有限度的开放,此举走在了许多发展中国家的前列。完全禁止外国投资的行业已经比较有限,其中服务业主要是新闻业和广播影视业。

在该阶段,中国也开始认识到服务业在国民经济增长中的重要作用,同时出于人世谈判中服务业对外开放的压力,开始放松对服务业的管制,降低对服务业利用外资的限制。

(四)严格遵守入世承诺:2002~2006年

2001年12月11日,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成为世贸组织的一员。在人世法律中,中国对服务贸易作了相当大的承诺,其中绝大部分是针对服务业外商直接投资的。按照人世承诺,扩大服务业对外开放,在商业、外贸、运输、医疗、教育、金融、保险、电信等各类中介服务等服务贸易领域进一步放宽对外商投资的限制,使外商在更广阔的层面对促进中国经济发展发挥作用。同时,国家相关部门制定或修改了《外商投资电信 企业管理 规定》、《外商投资商业领域管理办法》、《外商投资电影院暂行规定》等,加强对服务业开放的管理。

为适应加入WTO的需要,

2002年3月11日又重新修订了《指导外商投资方向的规定》和《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在投资准入方面进一步开放。主要变动如下:一是将鼓励类目录由186条增加到262条,而限制类目录则由112条减少到75条,大幅度放宽了行业准入限制,其中最为突出的是将原先禁止外商投资的电信、燃气、热力、供排水等城市管网建设首次列为对外开放领域。二是进一步扩大服务贸易领域开放度,如外资银行、保险、证券、基金、金融、商业、外贸、运输、旅游、法律服务、会计审计、音像制品、外商商业特许经营、直销经营等行业,均按照中国加入世贸组织的承诺,在开放的地域、数量、经营范围、股比要求上做出了更为宽松的规定,使得服务贸易成为新的外国直接投资热点。与此相适应,在外商投资服务贸易领域的法律体系构建方面,有关建筑、会计服务、教育、商业、物流、医疗、教育、民航等行业的市场准人规定及相关法律规范正在制定中。2004年,国务院根据发展需求,对《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进行第五次修订,进一步缩小服务业限制和禁止的范围。

(五)全面降低:2007年至今

2006底人世过渡期结束,中国全面履行了服务业对外开放的承诺。随后,新修订的《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也于2007年12月1日起生效。在服务业领域,新版《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在全面落实中国加入世贸组织承诺的同时,积极稳妥扩大开放,增加承接服务外包、现代物流等鼓励类内容;减少限制类和禁止类条目,将原限制外商投资的货物租赁、货运代理、外贸公司等调整为允许类条目,将原禁止外商投资的期货公司、电网建设和经营列为对外开放领域;对金融业外资投资限制尺度有所放宽,鼓励类包括银行、金融租赁公司、财务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货币经纪公司;保险公司(寿险公司外资比例不超过50%);证券公司(限于从事A股承销、B股和H股以及政府和公司债券的承销和交易,外资比例不超过1/3);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外资比例不超过49%)以及保险经纪公司和期货公司(中方控股)。但对部分涉及国家经济安全的战略性和敏感性行业,对外资开放较为谨慎。

新版《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标志着中国服务业进入对外资企业全面开放阶段,投资壁垒进一步降低。但是,为了抑制房地产泡沫,新版《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将房地产业列人限制外商投资产业目录,以规范对房地产市场的管理。

三、政策启示

从中国服务业投资壁垒的演进过程来看,中国服务业的对外开放是渐进发展的。投资壁垒的设置既与中国服务业的发展水平相关和国家产业政策相关,也与国际压力(如人世谈判)相关。目前,中国服务业利用外商直接投资依然存在较多限制。随着人世过渡期的结束,服务业外商直接投资自由化将面临进一步的压力与挑战。在全球服务业外商投资自由化的背景下,政府有两个策略选择:对外逐步降低投资壁垒和对内促进服务业竞争。

(一)对外降低投资壁垒

在服务贸易自由化的背景下,降低服务业投资壁垒已经成为各国政府不能回避的问题,但是鉴于降低投资壁垒所带来的负面效应以及部分服务部门在国家政治、经济与文化安全中的重要地位,东道国不会盲目降低投资壁垒。迫于国际压力,开放是必然的,但不是一蹴而就。由于不同的服务部门具有明显的异质性,因此在设置投资壁垒时对不同的服务部门应该选择不同的投资壁垒。对于发展较成熟的服务业部门,可以选择较低的投资壁垒;而对于发展还处于初级阶段的部门,可以选择较高的投资壁垒。对于不涉及国家安全的服务部门,可以选择较低的投资壁垒;而对于涉及国家安全的服务部门,则可以选择较高的投资壁垒。并且,对同一个服务部门,可以时间作为自由化的控制手段,在不同的时间选择不同的投资壁垒。在该部门竞争力比较弱的时候,选择较高的投资壁垒;当该部门具备一定的国际竞争力时,就可以选择较低的投资壁垒。可见,中国可以通过投资壁垒的灵活控制,有步骤、有计划地对外资开放本国的服务业市场。在每一阶段,都要选择最具有竞争力的部门首先开放,对于那些不具备开放条件的部门,要创造以后能够开放的条件。

(二)对内促进服务业竞争

中国服务业垄断程度高,市场竞争严重不足。中国在对外开放的同时,要打破国内服务业的部门垄断,降低市场准入壁垒,依靠国内服务行业自身竞争促进发展,增强国际竞争力水平。虽然促进服务业国内竞争会使本国服务生产企业的生存压力加大,但本国的服务消费者或使用者(比如服务作为商品或其他服务生产中间投入时)将因为服务价格的下降而得到实实在在的好处。同时,鼓励竞争将有利于本国服务业发展,同时抑制外资企业在本国市场上的扩张。因此,东道国政府应该积极采取措施促进除涉及国家利益不宜对外开放外的其他服务部门进行充分竞争,并把促进竞争当作推动本国服务业发展的长期战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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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摘要 ……………………………………………………… 1Abstract ………………………………………………… 2引言 ……………………………………………………… 3正文 …………………………………………………… 4-121电子商务的内涵及其应用优势…………………………电子商务的内涵……………………………………… 电子商务的应用优势………………………………… 42电子商务的发展与国际电子商务立法…………………电子商务与电子商务立法概况……………………… 国际电子商务立法的特点…………………………… 53电子商务在国贸应用中面临的主要法律问题…………电子商务合同中的法律问题………………………… 电子签名和认证问题………………………………… 电子提单的转让问题………………………………… 电子支付问题………………………………………… 税收问题……………………………………………… 发展中国家问题……………………………………… 94推进电子商务立法的建议 …………………………… 完善国际电子商务立法的几点建议…………………促进我国电子商务立法的建议………………………11结束语 …………………………………………………… 13致谢 ……………………………………………………… 14参考文献 ………………………………………………… 15摘要随着信息技术特别是网络技术的不断发展,国际互联网的全球化热潮使人类社会进入了一个新的信息时代。由于国际互联网具有不受时间、地域限制的特性,一种与传统交易形态截然不同的通过国际互联网进行交易的方式应运而生。在未来若干年内,国际互联网将成为全球最大的交易市场所在地,其蕴含的商机无可限量。电子商务的产生与发展,为国际贸易带来了极大的冲击,一些新的问题由此产生。如网络交易如何征税、交易的安全性如何保证、交易书面形式要求、签名的确认、合同的拟订、电子提单的转让等。这些问题的解决直接关系到网络交易的发展。但是,由于法律本身的滞后性,传统法律尚未针对网络交易这一新型交易方式进行补充或修正,造成许多衍生的法律问题无法用现行法律进行规范与调整。这使得许多准备从事网络交易的商家望而却步,影响到这一商业运作方式的迅速发展。因此积极加强对网络交易的研究,建立规范网络交易的灵活法律框架,不仅可保障进行网络交易各方面的利益,而且还可保障网络交易的顺利进行。本文拟就有关问题进行探讨。关键词:电子商务 国际贸易 立法AbstractAlong with the information technique especially the network technique develops continuously, the upsurge of the international Internet makes the human society entering a new information age. Because Internet has characteristic not limited by time and region, one kind of trade completely different from traditional trade shape arises at the historic moment by way of trading in Internet. Over the next several years, Internet will become the largest trade market site in the world; its business opportunity contained knows no measure. Production and development of Electronic Commerce, have brought the great impact to international trade, some new problems are caused by this production. Such as how the network concludes the business levies taxes, how to guarantee the security of the trade, trade written form require, affirmation, work out, transfer of the electronic bill of lading, etc. The solution to these problems concerns the development of the trade of the network directly. However, because of the lagging of the law itself, the traditional law has not been carried on supplementally and revising to this new-type trade way of the trade of the network yet, which causes a lot of legal questions derived unable to carry on standardizing and adjust with the current law. This makes a lot of plan to hang back in the trade company engaged in trade of the network, influence the rapid development of this commercial operation way. So strengthening the study on trade of the network actively, setting up the flexible legal frame of standardizing trade of the network, not only can ensure carrying on the benefits of various fields of trade of the network but also can ensure the harmony of the trade of the network. This text plans to carry on the discussion on relevant words: Electronic Commerce International Trade Legislation引言电子商务是伴随着网络信息技术的发展和计算机应用的普及而产生的一种新型的商务交易形式。这种新型的国际贸易方式以其特有的优势(成本低、易于参与、对需求反映迅速等),已被愈来愈多的国家及不同行业所接受和使用。这种新兴贸易方式对传统法律(无论是英美法系,还是大陆法系)关于合同的成立条件、合同有效性规范、支付方法、提单的转让等一系列法律法规和要求,提出了严肃的挑战。现行的法律法规已无法满足电子商务发展的需求,阻碍了电子商务的正常发展。因此,有必要为电子商务建立起一套必要的法律法规和共同遵守的商业规则,为电子商务的动作提供法律依据,以促进国际贸易更好的发展。电子商务在国际贸易应用中的法律问题及立法建议1电子商务的内涵及其应用优势电子商务的内涵电子商务(Electronic Commerce)是通过电信网络进行的生产、营销、销售和流通等活动,它不仅指基于因特网上的交易,而且指所有利用电子信息技术来解决问题、降低成本、增加价值和创造商机的商务活动,包括通过网络实现从原材料查询、采购、产品展示、订购到出口、储运以及电子支付等一系列的贸易活动。从贸易活动的角度分析,电子商务可以在多个环节实现,由此也可以将电子商务分为两个层次,较低层次的电子商务如电子商情、电子贸易、电子合同等;最完整的也是最高级的电子商务应该是利用INTERNET网络能够进行全部的贸易活动,即在网上将信息流、商流、资金流和部分的物流完整地实现,也就是说,从寻找客户开始,一直到洽谈、订货、在线付(收)款、开具电子发票以至到电子报关、电子纳税等通过INTERNET一气呵成。要实现完整的电子商务还会涉及到很多方面,除了买家、卖家外,还要有银行或金融机构、政府机构、认证机构、配送中心等机构的加入才行。由于参与电子商务中的各方在物理上是互不谋面的,因此整个电子商务过程并不是物理世界商务活动的翻版,网上银行、在线电子支付等条件和数据加密、电子签名等技术在电子商务中发挥着重要的不可或缺的作用。 电子商务的应用优势电子商务将传统的商务流程电子化、数字化,一方面以电子流代替了实物流,可以大量减少人力、物力,降低了成本;另一方面突破了时间和空间的限制,使得交易活动可以在任何时间、任何地点进行,从而大大提高了效率。 电子商务所具有的开放性和全球性的特点,为企业创造了更多的贸易机会。 电子商务使企业可以以较低的成本进入全球电子化市场,使得中小企业有可能拥有和大企业一样的信息资源,提高了中小企业的竞争能力。 电子商务重新定义了传统的流通模式,减少了中间环节,使得生产者和消费者的直接交易成为可能,从而在一定程度上改变了整个社会经济运行的方式。 电子商务一方面破除了时空的壁垒, 另一方面又提供了丰富的信息资源,为各种社会经济要素的重新组合提供了更多的可能,这将影响到社会的经济布局和结构。2.电子商务的发展与国际电子商务立法 电子商务与电子商务立法概况 电子商务发展始于上个世纪90年代中期,美国政府1995年成立电子商务工作组,1996年提出发展电子商务的战略框架,1997年又提出全球电子商务框架。于是,电子商务很快风靡全球。电子商务无论是作为一种交易方式、传播媒介还是企业组织的进化,近几年来在广度与深度等各方面均取得了前所未有的进展,其发展速度是传统商务所不能比拟的,同时也显示了非常强大的生命力。然而,由电子商务引发的许多问题也正在逐渐显现,尤其是各种法律问题,比如:电子合同的法律效力、网上支付各当事人之间的法律关系、电子身份认证的法律地位、物流配送的物权归属、网上消费者权益保护、税收征管、知识产权保护、电子商店的法律责任等等,这些法律问题用传统商务法律规范很难解决,但如不能及时有效地予以解决,这些法律问题的出现必将成为制约电子商务进一步发展的瓶颈。从电子商务发展的历史轨迹来看,在短短几年里,电子商务经历了大起大落的严峻考验,有过飞速发展的所谓“烧钱”时期,也经历了“泡沫”破灭后的困难时期,这就说明了一个问题:电子商务要进一步发展尚缺乏完善的法律支撑环境。 在国际电子商务的发展过程中,相关的电子商务立法起到过非常重要的作用。1998年5月世贸组织在一次部长级会议上通过了《关于全球电子商务宣言》、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1998年10月推出了《全球电子商务行动计划》、欧盟于2000年5月通过了《电子商务指令》、美国1998至2000年相继出台了《互联网免税法案》、《统一电子交易法》、《互联网保护个人隐私的政策》、《电子签名法》,欧日等国也先后提出了《欧洲电子商务行动方案》、《欧盟支持电子商务共同宣言》、《欧盟电子签名的法律框架指南》以及《日本改善电子商务环境》文件……,这些法律规范为有关国家清扫发展电子商务的部分障碍,推动与保障电子商务的繁荣,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也正是有了电子商务立法的相关保障和促进的作用,才促使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后一定时期内各国电子商务快速发展。从目前我国电子商务发展情况来看,尽管电子商务的发展速度、发展前景很被看好,但仍受到安全、支付、配送、网上消费者权益保护等基础环境的制约和影响。其实这并不是我国的电子商务在技术上不能完全实现安全保障,网上支付体系和物流配送系统不能很好地建立起来,而主要在于我国电子商务的相关立法还相当滞后,从而制约了我国电子商务的进一步发展。因此,电子商务立法已经成为我国电子商务进一步发展的必备前提。国际电子商务立法的特点国际电子商务立法先于各国国内法的制订以往的国际经济贸易立法通常是先由各国制订国内法律,然后由一些国家或国际组织针对各国国内法的差异和冲突进行协调,从而形成统一的国际经贸法律。90年代以来,由于信息技术发展的跨跃性和电子商务发展的迅猛性,在短短的几年时间里,即已形成电子商务在全球普及的特点,因而使各国未能来得及制订系统的电子商务的国内法规。同时,由于电子商务的全球性、跨国界的特点,任何国家单独制订的国内法规都难以适用于跨国界的电子交易,因而电子商务的立法一开始便是通过制订国际法规范而推广到各国的。如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1996年颁布的《电子商务示范法》,规定了电子合同的效力、电子合同履行的标准、电子签名的可接受性等,该法虽然没有法律效力,却为逐步解决电子商务法律问题奠定了基础。随后,不少国际组织和发达国家以示范法为范本,纷纷制订各种法律规范。国际电子商务立法具有边制订边完善的特点由于电子商务发展迅猛,目前仍在高速发展过程中,电子商务遇到的法律问题还将在网络发展过程中不断出现,因而目前要使国际电子商务法律体系一气呵成是不可能的,只能就目前已成熟或已达成共识的法律问题制订相应的法规,并在电子商务发展过程中加以不断完善和修改。典型法规为联合国贸法会的《电子商务示范法》,该法规第一部分为“电子商务总则”,第二部分为“电子商务的特定领域”,目前只制订了“第一章货物运输”,该部分其余章节则有待内容成熟后再逐章增加,该法于1996年通过后不久,其第一部分内容即于1998年6月由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作了补充。联合国《电子商务示范法》的这一特点是以往国际经贸立法中所罕见的,也是与国际电子商务发展的特点相适应的。国际电子商务立法重点在于使过去制订的法律具有适用性电子商务的发展带来了许多新的法律问题,但电子商务本身并非同过去的交易方式相对立,而只是国际经贸往来新的延伸。因此,电子商务国际立法的重点在于对过去制订的国际经贸法规加以补充、修改,使之适用于新的贸易方式。例如,1980年通过的,《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在制订时并未预见到电子商务的发展,因而其合同订立方面的规定实质上是对《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补充和完善,而并非推倒重来。又如国际商会2000年1月1日生效的《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在使用电子方式通讯方面,基本延用了1990年修订本的表述方式,而并未作推倒重来式的修订。国际电子商务立法相对于传统立法更加繁多复杂电子商务的一个显著特点是超越时间和空间的限制,能够有效打破国际和地区之间各种有形和无形的壁垒,对世界经济贸易将产生难以估量的影响,同时,由于电子商务有效的降低了中小企业参与国际贸易的门槛,使电子商务中的国际化成分较其他贸易形式有所增加,这种特点决定了它的规则制定和执行具有国际性。国际电子商务立法在制定时就自然会面临各国社会制度、政治状况、经济发展程度、法律法规、文化传统千差万别的难题。3.电子商务在国贸应用中面临的主要法律问题电子商务的法律问题,从狭义上讲只属于商法或国际商法的范畴,主要涉及在电子商务活动中出现的各方当事人之间的法律关系,即电子合同、电子身份认证、电子证据的确认、网上支付、物流配送、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所引起的法律问题;不过,由于商务活动涉及到社会经济生活的方方面面,电子商务也不例外,并且电子商务是以网络为运作平台的,其交易场所虚拟化、表现形式多样化、交易范围国际化,因而从广义上讲它还包括税收征管、知识产权的保护、管辖权的确定、网络安全和管理、网上拍卖、市场准入、法律冲突、发展中国家电子商务发展等多方面的法律问题。总之,需电子商务立法解决的法律问题是十分庞杂的。下面主要以狭义的电子商务立法为出发点,简单分析目前电子商务在国际贸易应用中存在并需通过立法来解决的几个问题。 电子商务合同中的法律问题电子合同是合同双方当事人以计算机网络为媒介,通过在网上发出要约和承诺,达成意思表示一致而订立的合同。电子合同从根本上改变了传统合同的订立方式,因此,对于法律法规来说,就有一个怎样修改并发展现存合同法,以适应新的贸易形式的问题。要约的撤回与撤销在传统贸易中,要约(OFFER)可以撤回,只要撤回通知早于或与该要约同时到达受要约人。在电子合同的订立过程中,要约的撤回和撤消是十分复杂的问题。首先,撤回几乎是不可能的,因为在网络中要约的传递和接受几乎是同时发生的,目前还没有一种传递方式,能让自由文本的撤回通知先于发盘到达或同时到达受要约人。在传统贸易中,要约在一定条件下是可以撤销的。但在网络交易的环境中,要约人没有撤销通知的标准格式,只有用自由文本来撤销,不能使撤销通知在受要约人发出接受通知之前或在要约人收到受要约人的接受住处之前到达受要约人。接受的生效和撤回在网上交易中,接受(ACCEPT)的含义及其成立条件,与传统贸易是一样的,即受要约人发出的接受被要约人接收电脑接收时,构成要约的接受,合同的成立,宜采用大陆法系的“到达主义”原则。传统贸易中接受是可以撤回的,只要撤回通知在接受原应生效之前或同时到达要约人。而在网上贸易中,由于电子计算机发出的接受在瞬间就送达对方,在过程中没有停留时间,接受一经送达要约人,合同就已成立,再撤回接受就等于撤销合同。因此接受是不能撤回的。合同的形式问题电子合同相对于传统的合同,其形式发生了很大的变化。 首先,传统合同的口头形式在贸易上常常表现为店堂交易,并将商家所开具的发票作为合同的依据。而在电子商务中标的额较小、关系简单的交易没有具体的合同形式,表现为直接通过网络订购、付款,例如利用网络直接购买软件。但这种形式没有发票,电子发票目前还只是理论上的设想。其次,订立合同的双方或多方都在虚拟市场上运作的,其信用依靠密码的辨认或认证机构的认证,表示合同生效的传统签字盖章方式被数字签字所代替。电子合同的条款,不可能像传统的书面合同那样齐全、措辞严密,在这种情况下如何避免可能发生的商业纠纷,就需要国家贸易法律进一步明确规定。电子合同证据的保全问题电子合同的一个主要特点就在于销毁、更改或补充非常方便,一旦电子合同遭到篡改或破坏,很难复原,即使发现留有拷贝,也很难判定拷贝的内容是否也被 篡改过,以此类推,原件的内容也就无从知晓。纸质书面文件则不然,如果当事人能出示原件,其真实性很容易被论证。即便纸质文件的原件丢失,法院对书面复印件真实性的确认要比对电子文件的真实性确认容易得多。因此,尽管现代科学技术对电子合同使用了管理和技术上的防范措施,但很多国家仍然怀疑由于这些技术的不当使用或出现失灵,可能会使电子合同的不确定性和不可靠性大大增加,作为证据更加难上加难。因此,电子证据的确定就需要由严格的法律审查制度来规定。电子签名和认证问题传统合同中签名或盖章的行为有两种功能:一是表明合同各方的身份;二是表明签名者已确认文件所载之内容。各国法律主要是把签名作为一种认证的手段。而书面形式是签名的物质基础,换言之,签名的实现是以书面文件的存在为前提的。在电子商务活动中,交易和通讯均在网上进行,参与交易的各方可能在整个交易过程中自始至终不见面,无法当面进行身份识别,不可能通过电子数据来传递亲笔签名,传统的签名方式很难应用于这种网上交易,这就产生了在计算机上以何种方式签名才能为法律所认同的问题。按照信息发达国家的做法,在网络上通过电子签名的方式来确定交易方的身份。这种电子签名是由符号及代码组成的,它具备了上述签名的特点和作用。对每一方来讲,具体采取什么符号或代码,将根据现有的技术、相关经验、可应用标准的要求及使用的安全程序来做出决定。任何一方的电子签名可以不时地改变,以保护其机密的特征。因此,电子签名的产生和广泛运用给电子商务立法带来了两个新的课题,即电子签名是怎样认定和电子签名是否有效的问题。数据电讯的商业化应用,除了需要电子签名作为认证手段之外,在因特网等开放性网络环境下,认证中心的服务也是必不可少的。电子签名侧重于解决身份辨别与文件归属问题,而电子认证解决的是密钥及其持有人的可信度问题,因为密钥并不是万无一失的,它存在着丢失、被盗、被破译等风险,这就产生了公开密钥的辨别与认证的有效性问题。即需要由一个权威的机构对公开密钥进行管理,以减少密钥丢失、被盗、被冒用而造成的损失。电子身份认证机构通过对公钥密码体制、数字签名、数字信封等密码功能的运用建立起了一套严密的认证系统,从而在技术上对电子商务起到了安全保障的作用。但是,由谁来管理认证机构,由谁来充当认证机构,认证机构应具体有那些权利,承担何种责任,就成了必须解决的问题,电子认证的法律效力也仍需通过立法得到确认和保障,电子身份认证机构行为规则以及涉及交互各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等需要通过立法来规范。因此,要使电子身份认证机构能真正发挥其在电子商务中的安全作用,促使电子商务真正走向国际贸易应用,必须通过立法加以保障,或者作严格的法律规范。 电子提单的转让问题 特权凭证是海运提单的一个最重要的作用。传统的纸张型海运提单可通过背书转让货物的所有权。电子提单与传统的纸面提单相比发生了质的变化,它是利用电子数据交换系统传送出来的关于海上货物运输合同和转让货物所有权的电子数据,是电子数据交换与提单相结合的一种形式,通过计算机,提单信息被转换为数字信息后,在网络间高速传递,最后由接受方计算机处理为原信息。在流转上,电子提单快捷便利,顺应着国际贸易的时代要求,成了传统提单的当然替代物。但是电子提单不可能背书签名来进行转让。如何转让电子提单不仅成了一个技术问题,也带来了法律解释的问题。票据法中票据的转让和承兑以及信用证转让也存在着相似问题。电子支付问题 支付方式是真正决定电子商务意义的环节,也是电子商务最终得以实现的关键,任何一笔成功的商务都要归结到资金的支付与结算上来。电子商务在我国的最终发展不是很快,其瓶颈之一就是电子支付。电子支付所产生的法律问题包括了各种支付工具(信用卡、电子货币、电子支票等)的发行应用标准和条件、电子支付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电子支付命令的签发与接受、执行、以及风险责任的承担等。电子支付涉及当事人众多,包括消费者、商家、银行和认证中心等,各当事人之间的法律关系较为复杂,有买卖合同关系、金融服务合同关系、电子身份认证关系,如在立法上不加以明确,必会阻碍电子支付在电子商务中的运用。税收问题税收是一个国家重要的财政来源,是一个国家经济主权的最基本的体现。由于电子商务的交易活动是在没有固定场所的国际信息网络环境下进行,造成国家难以控制和收取电商务的税金。.常设机构的概念和范围界定遇到了困难许多客户通过互联网购买外国商品和劳务,外国销售商并没有在该国拥有固定的销售场所,其代理人也无法确定。这样,就不能依照传统的常设机构标准进行征税。.国际税收管辖权的冲突在一国对非居民行使什么样的税收管辖权的问题上,目前国际上一般都坚持收入来源地税收管辖权优先的原则。随着电子商务的出现,各国对所得来源地的判定发生了争议。美国作为电子商务发源地,1996年11月发表了《全球电子商务选择性的税收政策》一文,声称要加强居民(公民)税收管辖权。这样,发达国家凭借其技术优势,在发展中国家属地会强占其原属本国的税源,使发展中国家蒙受税收损失。 .国际投资所得避税问题将更加严重随着电子商务的日益完善,导致网上国际投资业务的蓬勃发展,设在某些避税地的网上银行可以对客户提供完全的“税收保护”。假定某国际投资集团获得一笔来自全球的证券投资所得,为躲避所得税,就可以将其以电子货币的形式汇入此类银行。因此,在制定与电子商务有关的政策法规时,需要重新审视传统的税收政策和手段,建立新的、有效的税收机制。发展中国家问题根据WTO的基本原则,发展中国家在一般贸易中享有一定例外待遇,以鼓励发展中国家的积极参与。如何在电子商务问题上体现这一原则,不但是发展中国家自身的要求,也是对发达国家的要求。由于发达国家具有资金、人才、技术优势,因而其电子商务程序远远高于发展中国家。发展中国家电子商务尚处于起步阶段甚至尚未开展,因而在电子商务立法方面,有关电子商务立法的各种构想都大多是发达国家,主要是美国和欧盟提出的,尤其是美国处于主导地位,而发展中国家处于被动地位,即使此种立法对本国造成不利,也只能被迫接受。如,1996年11月美国财政部发表《全球电子商务选择性的税收政策》报告认为,税收中性是指导电子商务征税的基本原则,不通过开设新的税种或附加来征税,而是通过修改现有税种,使它适用于电子商务,确保电子商务的发展不会扭曲税收的公平。但对于发展中国家来说,采取简单的中性原则,有可能会损害作为电子商务中净进口国的财政利益。1998年美国又向WTO提出电子商务免税的建议,虽然一些发展中国家存在种种担心和疑虑,但最后只得同意,即是典型案例。4推进电子商务立法的对策建议随着经济、信息全球化,正确认识电子商务所产生的以上的法律问题,并在法律上做出相应的调整和变更,确定企业和企业间、政府和企业间、企业和消费者间、政府和政府间进行电子商务时所必需明确和遵守的法律义务和责任,并严格依法管理,规范电子商务的市场秩序,有利于保护贸易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国际贸易遵循统一的国际条约和国际惯例运行。完善国际电子商务立法的几点建议 修改现行法律是适应电子商务不断发展的需要对现有的法律进行修订或扩展,或制定专门适用于网上贸易的法律法规,不仅是贸易技术上的革命,也是国际民商法律制度上的革命。因为现有法律没有涵盖所有的电子商务法律问题,电子商务与传统的商务有很大的不同,而这种不同迟早会反映到对法律的要求上。既然我们认为电子商务是新经济,那么就必然有它新的地方,就应该反映到法律层面上。如为解决涉外电子商务合同的签名问题,需要对“签名”作扩大解释。《汉堡规则》第14条规定:“提单上的签名可以手写、印戳、打孔、盖章、符号或如不违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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