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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今,论文抄袭是一种很普遍的现象。学术界的权威人士也不乏抄袭行为。但是现在我想说的是大学生的大学生论文抄袭想象。在这样子的学术抄袭氛围下面,究竟是哪里出现了问题? 在你结束你美好的大学生活之前,你还需要给你的大学生活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那就是一份含金量很高的论文。但是有很多即将毕业的大学生都面临这样的一个问题,选题还没有选好,不确定自己要写的是什么。所以,唯有临时抱佛脚,东抄西借,随便上网复制粘贴人家的成果,这就是我们屡见不鲜的论文抄袭现象。当然,也不乏有一些人抄的很有技术水平。但是,这些东西不会是属于你的,即使你抄得再好,那还是别人的东西。不过还是有一些人抄袭得就很没有技术含量了,文不对题,在外人看来,只会觉得可笑罢了。那么我们究竟该怎么来看待大学生普遍的论文抄袭问题呢? 我们不排斥可以引用别人的成果,但是过度地引用那就成为无耻地抄袭了。假设自己的成果被别人窃取了,我们自己是什么感觉呢?优秀的东西可以借鉴,这是没有错的,但这并不是提倡大家完全借鉴,你还得有自己的想法和思想。有很多人都说,自己已经没有东西可以写了,因为都给别人写了。但是在我看来,你完全可以另辟蹊径,从不一样的角度去思考问题。可以写的东西那么多,只是怪你没有认真地去想罢了。在抱怨的同时,有没有想过为什么别的人可以交出那么好的答卷,而你却只能抄袭别人的东西,那是因为你没有抢占先机,怨不得别人。论文是对我们大学四年的检验和考察,每个人都希望自己能给自己四年的大学生涯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假如你抄袭了别人的成果,这既是对他人的不尊重,也是对自己的不尊重。 其次,论文的抄袭还涉及到个人的道德诚信问题。这也彻底说明了当代大学生的道德意识方面的薄弱。我们应该意识到的是在我们开始走抄袭的道路的同时,我们的个人诚信问题已经显露无疑。这篇论文无时无刻不在提醒你正面的面对你的道德诚信问题。然而为了一篇论文,就彻底沦为道德和诚信的,试问这样子的结果值得吗?当你的丑陋行为就这样暴露在别人面前的时候,你有没有想过以什么样的心态去面对来自四面八方的谴责。这也会给你的人生抹上污点。因为在这个时候,你已经触犯了人们心中对于诚信定义的底线,你即将遭遇前所未有诚信危机。 当然,除了个人要严格要求自己之外,学校也必须要严厉打击论文抄袭现象。学校必须营造一个良好的学术交流环境,严肃对待大学生论文抄袭这个问题。现在大学的教育制度已经千疮百孔。学校只是注重大学生知识方面的学习,却恰恰忽略了对于大学生个人人格和道德素质的培养。难道我们再谴责大学生个人的时候,不应该也应该看到现在大学教育的不足之处吗?在这个问题面前,我们唯有说,做好自己就好,千万不要走进抄袭的死胡同。
小红红黑黑
3月15日,浙大公开对“贺海波论文造假事件”进行了处理:贺海波因8篇论文存在剽窃、抄袭等学术不端行为,被开除教师队伍;贺海波所在的中药药理研究室主任吴理茂被解聘。打击学术造假,需用重典!这样的处理结果,让人拍手称快!目前,学术造假、学风不正、粗制滥造,抄袭剽窃的现象,在一些高校、科研院所不同程度地存在,社会影响非常恶劣。15日,教育部负责人表示,要像体育界反对兴奋剂一样,不护短、不姑息、不手软。打击学术遭假,“重典”不可或缺。然而,打击学术造假,治标更需治本!亡羊补牢,莫如事前防范,社会监督、法律威慑。打击学术造假,当务之急,要彻底清理滋生造假的土壤,改变目前以论文数量为主的考核导向,建立以论文质量为导向的考核体系,从源头上扭转急功近利的学术风气。著名华裔数学家丘成桐认为,导致大陆教育、科研质量不高的原因,就是有些高校和主管部门喜欢“亩产万斤”,不考虑教育、科研的使命。大多数学科,没有一二十年的积累难以出成果,“板凳坐得十年冷”。但目前各高校考核教师,基本是重论文、论文发表数量和SCI(即美国《科学引文索引》),论文与票子、房子、位子等自身利益挂钩,这些硬性考核指标导致科研人员坐不得“冷板凳”。在无形的压力下,浮躁心态逐渐蔓延,有的教师不是认真搞研究,而是热衷“搞关系”,拉项目,充当“学术包工头”。有的教师一年发表十多篇“核心刊物”论文,而且年底得表彰者,往往是这些学者。打击学术不端,应该建立自律与他律相统一、内部治理与社会监督相结合的预防惩治体系。学术造假不光是道德问题,仅靠自律难以铲除,必须制定可操作的学术道德行为规范;建立独立于行政体系之外的学术道德委员会,对学术道德实行一票否决。目前,教育部已着力构建惩治和预防工作体系,发挥社会力量进行监督。打击学术腐败,走出“自己人监督自己人、自己人查处自己人”的模式,也有必要。我国至今没有建立全国性的学术打假机构,对政府资助项目的质量和真伪也缺乏有效检验。对造假事件多是学校单独处理,有的院校、科研机构态度暧昧模糊,甚至姑息迁就——近年来,造假事件不少,得到严肃处理的不多。在该问题上,一些国家的做法值得借鉴,美国在公众与卫生服务部下,设立了“研究诚信办公室”,对政府资助项目真实性进行调查,造假者在一定年限内不能参与任何政府资助的研究项目。打击学术造假,也需法律支持。在我国,论文作假最严厉的处罚莫过于解聘和解除公职,与造假成功获得的巨大名利相比,风险很小。近邻韩国,在“克隆之父”黄禹锡造假事件后,不但首尔大学撤销了其教授职务;韩国检察机关也对黄禹锡及其科研小组进行调查,认定他欺诈挪用“政府科研资金”,对其提起诉讼。相比之下,我国法律在打击学术造假方面明显滞后,无法追究学术造假者的刑事责任。道德自律不是万能的。只有改变指挥棒,依靠制度约束,发挥社会监督和法治力量,多管齐下,才能使学者不愿违背、不敢违背、也不能违背学术道德,学术造假这个毒瘤才有可能越来越小、直至最终被铲除。
写论文的时候,个人觉得最好是要写自己真实的感想,并不是抄袭,抄袭剽窃也是需要负法律责任的。
是侵犯著作权的行为。我国《著作权法》第四十六条和第四十七条对于侵犯著作权的行为分别做了规定。其中,第四十六条规定了下列侵犯著作权的行为:(1)未经著作权人许可,
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欺方法,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这样的犯罪行为十分普遍,但由于代写、代发论文本身就是不光彩的事情,因此很多被害人在收到代写的文
如何避免学术不端: 一、保持原创性 二、严禁抄袭和作弊 三、注意小组合作时的规定 四、避免粗心或过度依赖
只要不要发表等利用这篇文章,就绝对没有问题的。放心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