头头的奋斗
广西桂林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晚间通报,当天20时10分许,桂林市象山区环城西二路西门菜市铁路立交由东往西方向,发生一起大客车撞限高栏的道路交通事故。事故造成1人死亡,6人受伤。
我们再换位思考一下,如果这次车祸,撞死的是司机,又该怎么办?公司赔偿吧。公司设计出或者使用了危险的设备,工业设计上很常见没有考虑到产品设计的不合理的状况,(就像程序员永远无法避免写Bug),导致员工如果有操作失误则导致严重事故。员工失误是个概率问题不可避免,这种产品生产出来了,处罚员工的目的是尽可能减小这种概率和防止员工因主观原因造成事故,而公司比员工更要承担主要责任。
就像如果车上有一个按钮,按一下车子就会爆炸,然后某超市遭遇自杀式汽车袭击。我们不能仅仅谴责和处罚按下这个键的人不是规矩,而更应该谴责和处罚设计这个键的人,更应该谴责这个产品存在安全隐患。不是限高杆的问题,这种大巴车确实是少有的有安全隐患的汽车,就算不撞限高杆撞树枝上也成问题。但限高杆可以设置成塑料的感应式限高杆,如果超出限制标准可以警告,在装感应钉刺带来减速,这样至少能保证事故发生减少人员的伤亡。并且强制执行让大巴车安装导航地图,并且输入车体信息,根据车的质量,高度,来判预先断能否通过路线。
个人观点,和限高杆无关。车道的高度不同,事故车那么大还走了小车及非机动车的车道。车速估计很快,限高杆都发生这么严重的事故,如果撞到桥上后果更加不可想象。开大巴车还第一次经过这个地方,不知道这批人是否是来旅游的。如果是,希望以后公司能够加强司机的培训。
ni入戏太深
交通安全是很重要的。几乎每一天,都会发生一起交通事故,小的是轻伤,大的是多人伤亡,每当想到这里,我就十分紧张,真害怕第二天遇到车祸的就是我。 其实,交通事故也未必都是行人造成。有的是因为司机野蛮造成的,比如说前一阵《齐鲁晚报》上刊登的“宝马撞人案”,“宝马”的主人实在是野蛮,人家不注意把葱挂在你的车头镜上,又不是故意的,再说也没有人员受伤,并向你赔礼道歉了,你干吗杀人灭口?就算人家弄得有人伤亡,也不该报复,应该让法律来处理才对。 有的是因为司机酒后驾车,因神志不清导致交通事故,在此提醒广大的司机叔叔阿姨们,希望您少喝酒,酒后一定不要逞能,要坐公交车或出租车回家,避免交通事故给您带来麻烦。 还有的交通事故确实是行人造成的,主要是行人不注意交通安全所造成的。有的是闯红灯或横穿马路造成的,前人发明红绿灯是有原因的,不要怕麻烦,有句话说的好“红灯无数次,生命只一次”,红灯会闪烁无数次的,而生命只有一次,用完了就没有下一次了,在红灯没有灭的时候,我们绝对不可以冒险过马路,哪怕两边没有车,也绝对不能穿过马路。有的是在马路上打闹、玩耍造成的,放学后几个同学在一起走,说说笑笑,时而甩掉别人的帽子,扔到马路对面,那个同学便到马路对面去拣,由于着急,也顾不上环视四周的车辆就跑,如果这个同学有福气,那还好;可如果正好有一辆车经过,那后果可不堪设想。因此,同学们千万不要在马路上打闹,这样太危险。 也有的是行人翻越护栏造成的,请大家不怕麻烦绕过护栏吧! 同学们,读了刚才我讲述的这些,你们一定心中有数吧!让交通安全伴你行。
谁可知心029
一起交通事故我家门前的这条小石子路真是小得可怜,说它是迷你型的也不算过分,我邻居叔叔开的一辆小矫车也曾多次摔入路边的沟渠中,两辆摩托车交叉而过还可以,要和一辆三轮车交叉而过确是有点难度,再加上,骑三轮车的大多是一些老年人,反应不是很灵敏,撞车的可能性就更大了。走在这条石子路上时,妈妈总免不了要说“唉,这条路什么时候会建得宽阔一点呢!”瞧,今天又发生了一起交通事故。大约8点,有一个老爷爷和一个中年男子相撞了。只听得一阵急刹车,接着就是“扑通”一声,原来是一位中年男人骑着摩托车正飞速前进,在下斜坡时迎面赶来了一位骑着三轮车同样“飞速”前进的老爷爷,那个中年男人躲闪不及撞了老爷爷,中年男人连人带车一同滚到了坡下,掉进了泥潭,一时爬不起来,老爷爷的三轮车也撞在路边的电线杆上。恰逢这时走来一位好心人,把中年男人从泥潭里拉了出来,并且把摩托车捞了起来推上了小路。两人顾不上上路迫不及待地向老爷爷询问有没有受伤,要不要去医院。尽管老爷爷毫发无损,中年男人还是主动地陪给老爷爷50元钱。接着中年男人才光着脚,拎着粘满污泥的鞋袜,来到池塘边清洗,好一副狼狈样!赤脚的中年男人跨上摩托车拉开油门,踩几下发动杆,正急着要离开,可是发动机坏了,怎么也发动不了,尽管要急着上班,可他只能无奈地推着车步行离开。同时,老爷爷的三轮车也只能勉强推着,不时发出“嚓咔嚓咔”的响声,不用说,那三轮车的故障也不小。“‘让’出平安,‘抢’出祸端!”这句安全宣传语说得一点也不错,我们小学生可要吸取教训,在上学放学的路上,不要争先恐后,牢记安全第一
~凭凑不齐~
大巴被限高杆削顶,刚知道这条消息时小编也吓了一跳,大巴里人员密集,且事发时正处在晚间,大家都有一点困意,很多人会在座椅上打盹,在这种情况下大巴撞上限高杆,势必会造成伤亡,接下来小编就带大家深入了解本次事件。
4月17日晚间在桂林市象山区环城西二路与东安路交叉口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辆灰色外观大巴被限高杆穿过车体,大巴玻璃窗、座位等损坏。
限高杆切削位置在车窗下方1/3处。从车中乘客坐姿来看,切削位置大约在乘客的肩膀位置。正常身高的乘客如果将靠背放下一些,应该不会有严重伤害。如果身材较高,且事故发生时为正常坐姿,就可能有生命危险。
桂林市消防救援支队119指挥中心接警后即调派42名指战员赶赴现场处置。支队全勤指挥部遂警出动。
当消防救援人员到达现场后发现:一辆核载55人的旅游大巴车撞到限高的横栏上,有7人被困。敲碎大巴玻璃窗后,消防救援人员从车厢内,用担架将伤者抬出,部分救援人员在大巴车外接住伤者。在经过30分钟的救援后,所有被困人员被救出并第一时间移交医护人员进行救治。
目前受困的7人中1人死亡6人受伤。据了解,今年一月份在同一位置,一辆房车也被同一个限高杆削去了顶棚,万幸的是车内司机和乘客无碍。
如果限高架设置合理的话,事故责任还是很大可能还是在公交车司机身上,或者限高架周围没有醒目的警示标志。
事故里大巴车的车辆高度肯定是合规的,市政部门的限高杆设置也没问题,那为何大巴会被限高杆削顶?原来大巴司机是走的电动车的专属道,专属道的限高杆也是为了限制电动车及其所载物品的高度,所以限高杆高度不高,下面那一条道才是机动车的道路。
司机可能是为了快点到达目的地而走的小车道,也可能是因为不熟悉路况走错了车道,在专属道行驶,撞上专属道的限高杆,从而导致本次事故的发生。
近些年,双层客车和公交频频撞击限高架的案例,几乎每年都会大量出现,让人们不得不思考,限高架的设计有没有缺陷,能否进一步优化。
限高架,是一种很常见的路障,其核心作用就是让不符合规定的车辆无法通过,进而保证道路安全。
事故发生点是在高架桥下方,桥下的限高架是为了防止超高车辆撞桥,上桥处的限高架是为了防止超重超载车辆上桥。还记得黑龙江那个被超载货车压垮的高架桥么?为了桥梁本身的安全,为了桥上桥下其它车辆行人的安全,为了维护市内秩序。
城市管理者也通常禁止大货车驶入市内。所以很多城市都在市内高架桥的入口设置了限高架,这个限高架的目的并不是为了限高,而是单纯的为了防止超载大货车的驶入,且结实的硬质限高架是完全有必要的。
需要知道的是一条道路上限高杆要采用同一高度,公路分为高速公路、一级公路、二级公路,三级公路、四级公路的净高,其中高速公路、一级公路、二级公路的净高应为5.00m;三级公路、四级公路的净高应为4.50m。净高意思就是要确保这个高度下的空间是畅通的。如果限高杆低于这个高度,那么限高就应该是违反标准的。
容易发生撞限高杆事故的,除了大巴车,更多的则是大货车。他们往往是跑长途,不熟悉路况。大部分司机都是在导航的指引下前进,在注意力不集中的情况下,很容易发生事故。这时,司机肯定是弱势群体。除去自己修车,还要赔付撞坏限高杆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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