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垂杨紫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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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霖霖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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演说是演讲者面对广大听众发表的口头演讲,这决定了它在文体风格方面与其它的体裁会有所不同。美国总统就职演说是新当选总统在上任时面对广大民众进行的首次演讲,其意图在于阐释新政府的行动纲领,鼓舞人们共同行动。经过反复的推敲、润色,美国总统就职演说大多成为演说中的经典之作,成为我们学习英语的良好素材。一、词汇总统就职演说,通常借助词汇手段来实现演说的目的。奥巴马的就职演说中,总词数为2382个,多次使用带有感情色彩的词汇来达到预期的效果。演说开始,奥巴马提到美国面临的现实情况时,用到了带有贬义色彩的名词crisis, violence, hatred, irresponisibity, failure, adversary, fear, decline, challenge, conflict, discord, grievance,如:例(1),例(2),从而从听众传达了美国现在正处于危机之中这一信息: 例(1)That we are in the midst of crisis is now wellunderstood. ( para 4 )例(2)Today I say to you that the challenges we faceare real. ( para 6 )奥巴马的就职演说中,第一人称复数的相关形式全文共出现140次。在演说中,使用第一人称复数可以缩短演讲者与听众之间的距离,使听众更容易接受演讲者的观点和想法。二、句子奥巴马就职演说的总句数为106句。从句子种类看,陈述句为97句,占总句数的91.5%;祈使句为9句,占总句数的8.5%,其中,know引导的祈使句为5句,let句式在篇末出现4次。这是由于在就职演说中,演说者主要是向听众介绍施政纲领,并呼吁他们积极采取行动,因此,陈述句占多数,祈使句占少数。奥巴马就职演说的句子类型分布情况:简单句为56句,占总句数的52.8%; 主从复合句为39句,占总句数的36.8%; 并列句11个句,占总句数的10.4%。句子类型分布合理,简单句和复合句搭配使用。简单句的使用能够让听众易于理解,主从复合句的使用能够表达丰富的内容,增强语言的气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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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likedianping225

20世纪70年代在进步摇滚乐队Rush中的音乐家们的锁链最近激励了一个研究小组把摇滚歌手的名字借给三个有着类似乐队成员头发的流动鞭毛的微生物。

不像加拿大乐队,这些微生物是在白蚁,它们帮助昆虫消化木本植物中的化合物。它们属于假毛虫属,最早于1910年被发现,包括单细胞微生物,称为原生生物,有一个单核和丰富的“头发”排在大多数细胞体。

三种新的微生物物种-命名为拉什歌手和贝司手盖迪李,吉他手亚历克斯·利森和鼓手尼尔·皮尔特-根据一项新的研究,在北美和澳大利亚的两种白蚁中发现了假毛蝇,P.lifesoni和P.pearti。[明星:以名人命名的物种]

帕特里克·基林,这项研究的主要作者,不列颠哥伦比亚大学的微生物学家-和加拿大人-曾建议他的一位共同作者听拉什作为“好加拿大音乐”的例子,基林在一份声明中说。当研究小组描述了长鞭毛覆盖的微生物时,不可避免地会与1976年份发布的专辑“2112”封面上的长毛猛犬的照片进行比较。“KDSPE”“KDSPs”细胞使用鞭毛来推进自己,许多人至少有一些类似毛发的结构。但是这些微生物被成千上万的鞭毛所覆盖,研究作者报道。基林在一封电子邮件中告诉《生活科学》,为什么这些微生物如此“多毛”尚不确定,但这可能与它们的进食方式有关。

“它们在肠道中就像沙丁鱼一样挤在一起,所以可能不是为了‘游泳’,”他在一封电子邮件中写道我认为这是在原细胞周围移动肠液,让它们能够接触到它们吃的小块木头。因此,它们会在肠道液体中产生电流,将食物带到它们身上。”[宏伟的显微摄影:50个小奇迹]

拉什的全盛时期是几十年前的事了,但是微生物与白蚁宿主的关系可以追溯到很久以前,基林告诉《现场科学》。基林说,这种微生物属只在约4000万年前与其他白蚁不同的白蚁群中发现,因此将这种关系定义为至少4000万年是“相当安全的”,

不仅让科学家们对激发他们灵感的同事或名人表示钦佩,也吸引了人们对这个新发现的关注,这是地球上大量物种尚未被发现的重要提醒。

科学家最喜欢的音乐家经常出现在新物种的名字中。今年8月,一只侏罗纪鳄鱼的亲戚以已故的莫特黑德贝斯手兼歌手伊恩·莱米·基尔米斯特的名字命名为莱米苏克斯·奥布西登斯。其他物种已被命名为传奇吉他手吉米·亨德里克斯(一个华丽的肉质植物,Dudleya hendrixii),乡村歌手作曲家约翰尼·卡什(狼蛛Aphonopelma johnnycashi)和雷鬼超级巨星鲍勃·马利(寄生甲壳动物Gnathia marleyi)。“KDSPE”“KDSPs”物种名称也可以反映科学家的古怪兴趣,如以《星球大战》前传中阿米达拉女王的名字命名的一种已灭绝的长颈鹿,有着不寻常的头饰,名叫阿米达拉猎豹。[9种以星球大战命名的动物]

世界领导人也获得了分类学荣誉:巴拉克奥巴马总统命名了一种地衣(Caloplaca obamae)、一种活板门蜘蛛(Aptostichus barackobamai)和一种原产于夏威夷附近水域的色彩鲜艳的鱼二(托萨诺ides奥巴马)。

但有时,科学家们一次发现了如此多的新物种——正如一个研究小组在2013年在新几内亚发现了数百种未记录的象鼻虫物种时所做的那样——他们只是从电话簿中随机挑选名字。

拉什都以歌词闻名,歌词挖掘科幻和幻想意象,但也包含哲学、文学和历史元素。有些歌曲甚至有明显的科学参考,如乐队为1980年的专辑“永久波”所写的“自然科学”。在这首歌中,李安演唱了“螺旋排列的轮子里的轮子/如此壮观而复杂的图案”,来描述一个潮汐池,然后发展到“时间和空间的量子跃进,当他唱起宇宙膨胀的歌时,

拉什同样以其复杂的音乐节奏而闻名,而以标志性鼓手皮尔特命名的微生物也保持着与其同伴不同的节奏。在P.pearti细胞内,研究人员发现了一种独特的旋转结构,他们称之为“旋转体”。

Peart经常用一种称为“旋转体”的鼓来实现他独特的敲击声,这种鼓没有外壳,通过旋转来调谐。但是皮尔蒂体内旋转结构的功能还不清楚,尽管研究人员希望进一步的分析能最终揭示其目的,他们在研究中写道:

“许多关于旋转体的功能和形式的问题仍然存在,希望能在很长的时间内得到解决,这项研究的作者在他们的论文中写道,论文发表在11月27日的《自然:科学报告》杂志的网络版上。

是关于生命科学的原始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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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eekalong

一、 奥巴马当选的主观原因(一)奥巴马的家庭背景 在许多人看来,奥巴马的家庭似乎并不幸福。 他的家庭并不完整,父亲、母亲都多次结婚和离婚,这使得奥巴马在很小的时候就不得不面对这种离异带来的心理压力。另外,他的黑皮肤也让他倍感自卑和压抑。奥巴马九岁时在一本杂志上看到一个黑人为除去黑皮肤,用强力化学淡化剂最终几乎毁坏了他所有的皮肤,照片让他如遭电击。这种如影随形的自卑要么会导致一个人沉沦,要么就会让他迸发出惊人的斗志,产生强烈的成就欲望,在奥巴马身上正是产生了积极的强大动力,从社区工作者、博士、教授、州议员、国会议员一路走来,并最终锁定最高奋斗目标。 在奥巴马的成长中,家庭带给他的伤害其实并不大。他的亲人都是和善的人,合不来就分开,而不是无休止的争吵和经年累月的折磨。奥巴马在这样的氛围中自由长大,伙伴很多,不会激起过强的青春期叛逆。虽然他也迷茫过,吸食毒品,沉迷酒精,但没有人逼迫和扭曲他,他终究会茁壮成长。 因为美国的家庭教育基本都是人本理念的,他们相信人有自我成长的能力,人能找到自己的方向并实现自己的理想,所以奥巴马不是在说教中长大的,是在感受下成长的。他的梦想也是一个黑人青年因社会不公而挣扎中获得的。他自小感受了国际关系大家庭,所以有兴趣在大学选择了国际关系专业,做社工让感受了更多底层人的生活,决定从政,并唤起更大兴趣考进哈佛大学攻读法学博士,这是他成长的内在需要,而不是为了一份工作、一张文凭。 从这一切都可以看出,奥巴马有着独特的成长环境。他从小就具有的深深的恐惧和自卑让他变得异常敏感和早熟,他深知黑人所受的歧视,也理解白人的观念。所以他能在敏感的种族问题上赢得绝大多数人的支持,也正是出于这样的背景,他提出的“共同的美国”可以消除美国的隔阂和不安。 (二)个人魅力深得民心奥巴马年轻、健康、英俊、极具活力,这是他先天就具有的优势,也是许多选民对他一眼就产生好感的原因。早在党内初选时,奥巴马独特的个人魅力就已吸引了不少美国民众。出身平民的他关心社会底层,为人亲切和善,极具感染力。而他的对手希拉里则是一位不折不扣的政坛“铁娘子”,高贵的出身使她带着居高临下的盛气,过分硬朗的形象也让人觉得难以亲近。相比之下,民心向奥巴马一方倾斜也就不足为奇了。 在大选中,落败的麦凯恩虽然资历丰富,但他主要输在理念不清和年纪、口才、形象上。麦凯恩是共和党内出名的边缘派,动不动就和本党作对,做些所谓“超党派”的举动。而这些举动,主要来自麦凯恩的保守主义理念不清晰、不坚定。正是理念不坚定,让坚定的保守派不满,甚至愤怒。导致他代表共和党出线,保守派基本没有激情,甚至有著名保守派组织“反麦凯恩”的运动,说宁可失去白宫,也不可失去原则。麦凯恩之所以在三次总统候选人公开电视辩论会上都输给了奥巴马,主要也是因为理念不清晰、不坚定,所以才无法理直气壮,更无法抓到重点。 除此之外,奥巴马的形象、口才也远在麦凯恩之上。麦凯恩已72岁,奥巴马才47岁,整整相差一代。在今天的电视时代,麦凯恩的老态和奥巴马的活力,对比非常明显。在电视辩论会上,麦凯恩不断翻带过去的本子,看讲话大纲和一些数字,而奥巴马一张纸都没有拿。按理说,麦凯恩当过三十年参议员,美国大选那几项关于税收、福利、健保、社安基金等问题,应该闭上眼睛都会记得。但麦凯恩实在太老了,已记不住那些数字。而奥巴马正当壮年,不仅记忆力好,还有天生的口才,讲话有节奏、起伏和感染力。相形之下,麦凯恩就显得笨拙、老态。这次很多年轻人出来投票,他们本能地就会对具有同样活力的奥巴马好感。根据《纽约时报》公布的出口民调,在18到29岁这个年龄段的选民中,奥巴马拿到了66%,麦凯恩只拿到31%,是所有年龄段中差距最大的。在女性票中,奥巴马也以56%比43%大赢麦凯恩,这也和形象有关。可见,选举的成功与否不是完全取决于党派或政府,更重要的是参选者自己的公众形象和个性是否能为多数民众所接受。(三)提出政策可靠实际奥巴马相当关注社会底层,他围绕着能源、医疗、教育等一系列人民最关心的问题提出了切实可行的政策措施,迅速赢得人民支持。对于备受压力的战争问题,奥巴马从一开始就反对伊拉克战争,并宣布,如果当选将尽快撤回大部分军队,因而深得人心。他获胜的一个战略是,把他的对手麦凯恩与布什的失败政策联系在一起。而麦凯恩只是采取消极战略,告诉选民奥巴马经验不足。此外,70%的欧洲人支持奥巴马成为美国总统。一种可能的原因是,他的外交政策基于他对世界具有全球性的看法。他1961年出生在夏威夷,约10岁时在印度尼西亚过了几年。在国外生活的经验给他提供了不同于纯粹美国人的视角。许多只生活在美国的美国人只会从美国的角度来看问题,这往往意味着,认为美国的方式是对全世界人民都正确的方式。布什总统和他的高级阁员在中东推行美国式民主就是这种美国式傲慢的典型例子。奥巴马的视角比较广阔,他比较谦虚,不认为美国模式对任何一个国家都是最好的,他不会把美国模式强加给其他国家。他愿意与外国有不同政见的领导人进行协商。他的中国政策将基于充分的理解,而不是把美国观念强加给中国。他将不会考虑把打击恐怖主义作为处理美国与其他国家关系的唯一目标,比以前大多数总统更加开明。这些政策都表明奥巴马将会成为美国和世界所共同期待的一位总统。(四)现代科技运用得当 在竞选过程中,奥巴马充分利用现代科技,使自己的名字迅速为美国和世界熟知,也为自己争取到了众多支持者。 奥巴马是第一个通过其个人主页向公民筹集到大部分总统竞选资金的总统候选人,并且通过这一方法募集到了美国历史上最庞大的竞选资金。而在他之前,所有候选人都是通过向既得利益集团(西部石油派或东部银行派)进行筹款的。 奥巴马的筹款方法:靠竞选官网的“捐款”按键,汇聚了选民“每人几十美元” 的政治捐款,遂取得了巨大的“业绩”:从310万选民身上筹得 6.05亿美金竞选资金!远超历任有大财阀支持的总统竞选人!这使我们不得不佩服其对现代科技的运用能力。 47岁的奥巴马作为一名来自草根阶层的总统,和美国大多数人一样,也很喜欢使用Facebook、Myspace和Youtube等社交媒体工具。外国有一个统计网站做了个简单的比较,发现奥巴马赢麦凯恩,在互联网新媒体上争取到政治倾向摇摆中的年轻人,即是互联网新媒体受众,赢得不少功劳。 另外,据2008年5月美国联邦选举委员会文件披露,奥巴马在1-4月里的广告花销绝大部分砸在了互联网媒体、社区和搜索引擎。从披露信息来看,奥巴马的网络营销组合布局(尤其是给Google的280万美金广告),对争取选民,效果十分出色。 但此时,竞选对手麦凯恩,只是按照常规路子,把大量的广告费花在了电视和纸媒上。 从这方面来看,奥巴马在选举的过程中已做到了创新,起码和群众的距离拉近了。他选择的方式是正确的,能随着时代的步伐作出改变,是一个领导人都应有的能力。二、 奥巴马当选的客观原因(一) 美国社会阶层的不平等美国一直宣扬平等,但社会现状仍然划分三六九等,界限虽然日趋模糊,但贫富依然存在,不平等在激增。对美国社会流动性(家庭在经济阶梯上的上下移动)的新研究表明,它远远低于经济学家原来以为的水平,也低于大多数人的认识。事实上,许多研究者说,曾经激励美国人奋斗的社会流动性近来已渐近趋平,甚至可能下降了。社会流动性是美国梦的核心,它给人以希望。据信,他能让贫富之间日益扩大的鸿沟不那么难以忍受。个中的逻辑是这样的:美国社会当然会有贫富之分,但只要两者可以互相转化,只要有类似于机会均等这样的事,贫富之间的差别就不会构成难以逾越的阶层界限。一方面,对少数杰出人士来说,登上财富的顶峰变得容易了,而另一方面,对其他许多人来说,从一个经济阶层升入另一个更难了。可以说,与30年前相比,现在的美国人更有可能终其一生都属于同一阶层。美国新的英才制度的核心隐藏着一个矛盾。用人唯才取代了过去的世袭特权制度,但归根结底,“才”至少是部分建立在阶层的基础之上的。有钱、受过良好教育又有关系的父母,可以为孩子培养英才制度所赏识的种种习性。而当他们的子女取得成功时,便被认为是靠才干赢得的。 某些社会学家和营销顾问认为,人们通常认为的三大阶层(上等、中产和劳工阶层),已经细化成由职业或生活方式决定的数十个微阶层。加利福尼亚大学伯克利分校社会学教授迈克尔·豪特说:“阶层意识和阶层语言正在渐趋模糊,但与此同时,阶层也在重组美国社会。我认为这些关于‘阶层消亡’的讨论是幼稚并且颇有讽刺意味的,因为我们处在一个不平等激增的时代。”正是这些不平等的激增,使得越来越多的美国人,特别是处于劳工阶层的人对美国失去信心,对美国的未来充满疑惑与焦虑。奥巴马的平民出身和他的成功是“美国梦”的最好见证,激起了众多美国人对生活的热情和信心,他把美国梦带回给了美国,迅速获得来自社会各阶层的支持。(二)经济环境不佳的影响统计研究表明,经济条件是影响总统大选结果的一个重要的决定因素。良好的经济条件有利于现任总统连任或与他同党派的候选人当选;经济条件不好时,在野党的候选人会当选。现在金融危机当前,经济条件非常恶劣,这无疑为奥巴马提供了一个有利的经济背景。美国民众早已对布什的政策不满,加之世界金融海啸使美国的霸主地位岌岌可危,美国人普遍感到焦虑不安,他们急需一位非常不一样的总统来改变美国现状。(三)“家族王朝”不得人心 经历了大小布什和克林顿的掌政,美国人早已厌烦了由一个或几个家族轮流上台的“家族王朝”。人们心中理想的总统并不需要显赫的出身。布什是美国多年来最不受欢迎的总统,选民对他的总统功绩满意的比例还不到30%。除了经济形势不好,另一个重要原因是他在伊拉克战争问题上的处理不当。他和他的父亲大布什都发动了战争,耗费了大量人力物力,国内外的反对呼声日益高涨,这使绝大多数人都意识到不能再由某个家族垄断美国权力了。而众所周知,希拉里是曾任美国总统的克林顿的妻子,克林顿相当卖力地为妻子竞选加油助威,但却更招来了民众的厌烦,因为谁也不想再经历一个“克林顿王朝”。正是出于这样的原因,奥巴马家庭背景不重的政治色彩恰恰迎合了美国人摆脱“家族王朝”的需要。所以,以上种种都表明奥巴马的成功既是偶然的,又是必然的,是一个时代、一个时势所造就的奇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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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評狂魔

因为美国政府缩减资金,学校不得不把其自有资金更多投入到对学生的经济支持上,因而造成了运营的困难。也正因为如此,对于文理学校和公立大学来说,有能力支付全额学费的外国学生要比以往来得更有诱惑。 美国的高等教育正面临着重压,对于想要在美国学习的中国学生而言,这意味着机会。 自从2008年经济衰退以来,美国许多州政府缩减了对于学校的资金支持。这使得公共学校和私立学校都不得不大幅增加学费,不少甚至提升到了让家长愤慨的地步——要知道,他们这些人本身的经济状况就不甚良好。在这种情况下,有能力支付学费的中国学生和其他国际学生对于所有美国学校而言都显得极有诱惑力。 美国大约有2000所高等学院和大学(大学本质上就是拥有超过一个学院的机构,比如说拥有一个文科学院以及一个商学院等)。因此,如果允许我简要言之,美国存在着四种基本学府机构类型。 第一种是社区学院。美国大约有1000所两年制社区学院,绝大多数由当地政府运营。对国际学生而言,这些学院能够提供出人意料的机会和效率。我会在后文中给出解释。 第二,美国大约有几百所公立大学。它们可以被分成几类,比如“区域”大学(如西伊利诺伊州立大学)和“旗舰”大学,也就是一流公立学校,比如我曾经任教的伊利诺伊大学厄巴纳-香槟分校。 第三种类型是全国性的私立文理学院,大约有200来所。之所以被称为全国性学院,是因为它们在全国享有声誉并且从各地录取学生。这些学校通常较小,学生数量一般在1000至3000名左右。 营利性学校是最近新兴的一种类型,发展相当迅猛。有些学校——比如DeVry大学提供非常好的技术和工程学科。也有不少把目光集中于赚取学费而不是学生本身。 最受尊重的学校一般而言是那些“研究中心”,拥有相当口碑的博士点,并且每年能获得成百上千万研究经费。 哈佛大学既是一所出色的文理学院,也是研究中心。不少公立学校,比如加州大学、密歇根大学和伊利诺伊大学的主要重心在于其研究生教育,而非本科生教育。 略有讽刺意味的是,以我个人在各种类型学校教书的经验而言(除了营利性学校外),那些相对并不那么知名的学校常常能为本科生提供最好的教育。 举例来说,社区学校一般开展小班教学,老师也不会因学术研究压力而无心授课。文理学院既能提供小班教学,每个学生还能获得老师更多的关注。 社区学校拥有“开放招生”系统,这意味着几乎所有学生都能被录取,但差生会很快被淘汰。这些学校不但有以就业为导向的技术专业,而且还能提供向四年制大学的“无缝”衔接。 两年制大学的学费也较为低廉,国际学生的学费大约为每年7000美元。一个比较好的例子是在伊利诺伊拥有两个校区的黑鹰学院(Black Hawk College),它不需要有托福成绩。 我认识一个在黑鹰学习过的中国学生(那里没有华人社区,因此学习英语的速度会加快)。这个学生后来转学到威斯康星大学麦迪逊分校,这绝对是一所一流的研究型大学(她没有被要求考托福,因为已经有了社区学校文凭)。这名学生之后又去华盛顿特区的乔治·华盛顿大学念了研究生,这也是一所非常不错的学校。 总体而言,文理学院可能会为每个学生的发展提供最好的指导和最多的关怀。教授会为了学科做一些研究工作,但是他们的关注重点首先是学生本身,而不会为了谋终身教职而成天忙碌于论文发表之中。 这些学校也经常会邀请一些优秀的外来教授,比如复旦大学的顾丽梅教授不久之前就在伊利诺伊州诺克斯学院担任访问教授,我曾经在这所学院教学,奥巴马总统最近也在那里发表过演讲。 排名前一百位左右的文理学院都是高质量的学校。然而,其中不少都承受着高压,为了保证教学场所的运营(比如实验室和大量运动场所和设备),这些学校不得不将学费提高到每年3万-4.5万美元。与此同时,政府减少了对于学生的经济支援(私立学校的学生也可以申请政府资助)。 绝大多数文理学院能获得的经济资助都不多,因此它们主要“依靠学费”支持。在文理学院,事实上很少会有美国学生支付全额学费,大多数人能够得到联邦政府和州政府的某些支持,或者是学校本身的资金支持。 但是因为政府缩减资金,学校不得不把其自有资金更多投入到对学生的经济支持上,因而造成了运营的困难。也正因为如此,对于文理学校和公立大学来说,有能力支付全额学费的外国学生要比以往来得更有诱惑。 在美国,许多经济条件不佳的父母会把他们的孩子送进社区学校念两年书(教育优良,学费低廉),然后继续进入一流的文理学院或者公立大学(更有名气),再然后则可能会进入一流的研究生院或者是法学院和医学院。 但是值得指出的是,美国大学学生录取办公室对于国际学生的申请也很敏感。他们事实上很担心有些申请人被“过度训练”在考试中获得好成绩,有些人甚至会强记要求写作的文章。 只要可能,面试官会尝试在Skype上面试申请人,让这些申请人“离开文稿”,离开他们所强记的一切,从而发现申请人的真实水平。 有人告诉我,中国父母非常重视排名,希望他们的孩子都去念哈佛或是斯坦福,但是能够进入这些学校的只有极少数。这两所学校虽然非常出色,但并非每一项都排名前列。比如说,伊利诺伊州大学的计算机系和电子工程系排名要远高于哈佛。密歇根大学和威斯康星大学也有不少学科的排名在哈佛和斯坦福之上。美国的高等教育存在着许多机会,完全可能让你通向口碑一流的研究生和职业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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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jgirl2008

那你就去白宫找星巴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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