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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信用证欺诈案件的研究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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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信用证欺诈案件的研究论文

1. 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效应、障碍及前景分析 2. WTO争端解决机制的缺陷及其完善分析 3. 我国国际货运代理业存在的问题与对策分析 4. 中小企业应用国际保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分析 5. 江西省第三方物流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6. 商业银行开展保理业务的问题及对策分析 7. 我国出口企业应对信用证软条款问题研究 8. 江西省纺织品出口现状及发展对策分析 9. 影响我国企业国际竞争力的非技术因素分析 10. 我国出口企业开展保理业务的风险及其防范 11. 江西省加工贸易发展的问题与对策分析 12. WTO背景下江西省农产品国际竞争力分析 13. 浙江省中小企业国际竞争力提升探析 14. 几年来CEPA给珠江三角洲经济带来的影响及对策 15. 近年来我国家具出口面临的挑战及其对策研究 16. 宝洁公司CRM的经验及其对国内企业的启示 17. 宝洁公司在中国市场促销策略研究 18. 蒙牛乳业集团的市场营销策略分析 19. 中国大陆与香港CEPA中原产地规则的经济效应分析 20. 提升自主品牌轿车竞争力问题研究 21. 几年来外资对房地产业的投资注入变化分析 22. 国际市场促销方式在2010年上海世界博览会准备中的应 23. 入世几年来我国商业银行适应性调整及思考 24. 浅谈我国体育用品行业的品牌国际化以李宁体育为例 25. 肯德基品牌中国本土化营销策略的研究 26. 论我国的旅游服务业的品牌打造以海南省旅游品牌打造 27. 中国与东盟纺织品服装贸易的竞争及对策 28. 电信业领域中外企业竞争的分析以中国移动与联通时科 29. 东北一些区域经济合作对东北地区经济的影响 30. 索尼品牌在中国大陆区域的市场营销战略分析 31. 联想品牌的海外拓展分析 32. 浅论国际家电营销中的文化冲突及企业对策 33. 海尔品牌国际化塑造分析 34. 基于电子商务的一种新的身份认证方法 35. 浅析连锁便利店的电子商务化 36. 丰城农业电子商务应用研究 37. 由海尔浅析全球营销本土化对策 38. B2C电子商务网站的运营策略以eNeT硅谷动力网上商城 39. 浅谈电子商务中的知识产权保护 40. 浅谈电子商务在餐饮业的应用 41. 校园电子商务模式探讨 42. 深圳市电子政务建设问题分析 43. 电子货币对货币政策的影响及其应对措施 44. 关于医药企业电子商务的探讨 45. 浅析电子商务环境下第三方物流的发展 46. 广西农产品出口东盟市场问题探讨 47. 将深圳市保税区建成国际物流中心的条件分析 48. 浅析格兰仕国际化经营问题 49. 天津港保税区发展策略探讨 50. 浅析温州打火机行业应对欧盟反倾销策略 51. 江苏省利用外资的SWOT分析 52. 加工贸易政策调整对广东省加工贸易企业的影响及对策 53. SA8000对江西省劳动密集型产品出口的不利影响及应对 54. 山东农产品出口贸易中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方案 55. 我国中小企业国际竞争力的现状及对策研究 56. 出口企业绿色供应链构建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57. 广西口岸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分析 58. 对外资银行放宽管制后中资银行业面临的冲击 59. 肯定列表制度对我农产品出口日本的影响及对策 60. 入世后中美版权纠纷的法律原因分析 61. 外国企业进入日本市场的文化障碍及策略选择 62. 论征收环境税对企业国际竞争力的影响 63. 影响我国EKC的外贸与环境政策分析 64. 论纺织品环境标准体系建设在突破绿色壁垒中的作用 65. 上海吸引外资银行总部的优势分析 66. 论环境成本内在化对江西矿产业国际竞争力的影响 67. 论中澳FTA建设的意义和影响 68. 粤港两地环境合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应对措施 69. 江西大岭山风力发电实施CDM战略的效益分析 70. 南昌沃尔玛提高顾客满意度经营手法调研分析 71. 企业对外经营如何防范资金链断裂风险 72. 欧盟对中国鞋类产品反倾销的原因分析 73. 美国友邦保险公司在中国市场的营销手段分析 74. 菲律宾劳务输出的支持政策体系及启示 75. 南昌市建设国家级服务外包基地的条件分析 76. 江西有机农产品出口现状及进一步发展对策 77. 著名鞋类企业塑造国际品牌的路径及启示 78. 稀土低价出口形成的原因分析 79. 软件外包贸易的主要障碍点与竞争力提升 80. 铁矿石国际贸易价格形成机制分析 81. 九江市新型国际港口服务发展调研分析 82. 婺源县大鄣山有机茶出口调研分析 83. 韩国电视剧进入中国市场的营销模式分析及启示 84. 景德镇陶瓷原产地名称保护调研分析 85. 浅析国际保理在我国外贸企业中的运用现状及对策 86. 对加快台州加工贸易发展的思考 87. 对我国外贸依存度快速上升现象的思考 88. 信用证下进口押汇风险管理 89. 浅谈Oeko-Tex Standard 100对纺织品生产企业的影响 90. 取消外资超国民待遇的必要性探析 91. 绿色浪潮下的江西省农产品出路问题探析 92. 贸易便利化与中国海关管理改革 93. 从广交会看品牌发展策略对我国出口企业的影响 94. UCP600与UCP500的区别简析 95. 浅谈外贸企业的出口风险管理 96. 中俄边境贸易的现状与对策研究 97. 信用证欺诈和欺诈例外原则的权衡研究 98. WTO体制下的透明度原则新探 99. 电子商务时代的物流配送思考 100. 家电连锁经营模式的竞争优势分析 101. 跨国汽车企业进入对民族汽车工业的冲击 102. 论农业补贴政策对提高我国农民收入的影响 103. 宁夏吸引外资环境优劣势分析与对策 104. 人民币升值对我国出口贸易结构的影响 105. 日本对华直接投资趋势与对策研究 106. 跨国公司在华人才本土化研究 107. 对外直接投资与TCL集团的竞争力分析 108. 浅析高等教育的国际竞争力 109. 中式餐饮业国际化发展的定价分析 110. 关于中国外贸战略调整的思考 111. 南纺国际贸易公司竞争力分析 112. 人民币升值背景下江西纺织企业的出口经营策略 113. 我国汽车服务的发展、现状、问题及对策 114. 企业业务外包初析——以IT产业为例 115. 关于入境旅游服务市场发展的分析 116. 论我国服务贸易统计体系及完善对策 117. 广东省绿色食品竞争力分析 118. 关于留学教育服务市场发展的分析 119. 福建保险业的竞争力分析 120. 江铃汽车进入欧洲市场的可行性分析 121. 景德镇陶瓷产业竞争优劣势分析及对策 122. 对国际贸易核心理论的新思考 123. 入世后外资进入对中国汽车业带来的影响及对策研究 124. 石油行业外贸依存度与我国A股市场的关联分析 125. 影响大宗产品国际市场定价权的因素及对策 126. 对上海电子口岸建设问题的思考 127. 浅析人民币升值对南昌市房地产市场价格的影响 128. 中国移动与诺基亚进行国际技术合作的 129. 中国-东盟自贸区对中国的贸易利益和代价分析 130. 对赣州市承接国内外产业转移的一些思考 131. 中外政府网站评估标准比较研究 132. 中国政府网站的顾客满意度评估研究 133. 基于外部效益的电子政务项目综合评价方法研究 134. 基于DEA的政府网站相对绩效评价研究 135. 对电子商务信用问题的博弈分析 136. 基于博弈论视角的政府信息资源共享机制研究 137. 电子政务协同环境下的角色网络扩展模型研究 138. 电子商务环境下的消费者行为探析与应用 139. 私营企业电子商务发展途径探析 140. 电子商务模式下网络教育的发展探析 141. 深圳市移动电子商务的应用研究 142. 电子商务环境下网上支付系统应用分析 143. 中部地区发展社区服务电子商务的策略分析 144. 汽车企业电子商务实施浅析 145. B2C电子商务在小家电行业的应用研究 146. 电子商务环境下汽车企业的客户关系管理问题研究 147. 山东省中小企业电子商务发展探讨 148. 中小旅游企业电子商务的发展策略探析 149. 证券电子商务发展策略探析 150. 电子商务环境下家电企业供应链管理问题研究 151. 企业电子商务环境下的ERP整合应用研究 152. 电子商务环境下上海融氏企业CRM应用探析 153. 电子商务环境下中小企业物流配送问题研究 154. 私营企业电子商务税收问题探析 155. 探析B2C物流管理 156. 西部酒店业电子商务发展探析 157. 南昌B2C同城电子商务发展探析 158. 浅析信用证业务操作风险 159. 中部地区吸引外商直接投资问题及策略探讨 160. FDI与浙江省可持续发展的探究 161. 关于安徽省茶产品贸易与绿色壁垒问题的分析 162. 绿色贸易壁垒对西部地区的影响及其对策探析 163. 电子垃圾引起的欧盟“双绿指令”问题的分析 164. 浅析承接软件业服务外包的前景和对策 165. 中小型外贸企业面临的结汇风险及应对措施 166. 奇瑞汽车公司自主品牌海外市场拓展分析 167. 中美钢铁贸易摩擦的案例分析 168. 长江三角洲与珠江三角洲对外贸易发展比较分析 169. 如何推动婺源地方特色产品的出口以婺源茶叶为例 170. 中远集运公司的发展问题探讨 171. 石油价格上涨对汽车产业影响 172. 中国自主品牌轿车从制造到创新道路上面临的挑战及应 173. 联想、宏基国际化经营策略比较 174. 人民币汇率调整及其对江西省利用外资的影响 175. TCL、海尔国际化经营比较 176. 人力资本在江西省引进外资中的作用 177. 广东出口税的蜕变与应对分析 178. 铁矿石与石油卖方垄断策略之比较 179. 自主品牌轿车国际化经营中的营销模式创新以奇瑞为例 180. 我国财务类软件出口统计问题分析 181. 人民币汇率变动对江西有色金属工业发展的影响 182. 出口企业海外呆帐问题探析 183. 海尔和长虹的国际化经营道路之比较 184. 人民币汇率变化对石油进出口的影响 185. 中美纺织品贸易差额与人民币汇率的相关关系研究 186. 联想、惠普国际并购策略之比较 187. FDI对厦门市出口贸易的影响 188. 上海贝尔阿尔卡特公司营销策略分析 189. 我国钢铁贸易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分析 190. 解决我国对外贸易争端的品牌策略分析 191. 我国快餐业与肯德基经营模式的比较分析 192. 浅析老北京火锅特许经营对策 193. 当前中国纺织业出口应对贸易摩擦的对策分析 194. 江铃轻型商用车寻找国际目标市场的营销模型分析 195. 我国民营企业对外贸易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分析 196. 我国企业外贸出口中的品牌竞争力分析 197. 山东省蔬菜出口贸易的发展现状及对策分析 198. 优腾电工企业的网络营销现状及对策分析 199. 当前我国对外贸易摩擦现状、原因及对策 200. 我国汽车制造业国际竞争力分析 201. 我国移动电子商务的发展与应用研究 202. 外贸电子商务发展的问题、策略及趋势分析 203. 电子商务环境下的江西邮政物流发展分析 204. 透析对手心理变化对国际商务谈判的影响研究 205. FDI技术外溢效应对东部民营企业技术创新的影响 206. 谈判者的二元人格对国际商务谈判的影响分析 207. 中国自主品牌汽车海外营销研究 208. 国际商务谈判过程的博弈分析 209. 跨文化差异对国际商务谈判思维的影响 210. 论国际商务谈判中利益冲突激化的预防与解决 211. 民营资本投资电视业的模式、问题与对策分析 212. 商务谈判活动中三大模式的比较分析 213. 从法国SEB并购苏泊尔探讨跨国公司在华并购趋势 214. 论FDI技术外溢对东道国汽车产业的影响 215. 人民币升值对山东省农产品进出口贸易的影响及对策 216. 出口退税政策的调整对广东省经济的影响 217. 浅析国际商务谈判中的态度 218. 中西文化差异对我国跨文化商务谈判的影响和对策 219. 中美文化差异对中美国际商务谈判的影响 220. 中国传统文化在当代商务谈判中的应用 221. 浅析中日合作企业中的跨文化管理冲突 222. 中小企业电子商务物流模式探讨 223. B2B外贸平台在宁波外贸中的应用研究 224. 第三方物流公司合作模式探析 225. 试析中美合资企业的跨文化管理 226. 汽车行业电子商务模式探析 227. 探析中德合资企业跨文化管理经验 228. 电子商务环境下金融创新的应用分析 229. 探析日本企业文化的特点及其借鉴意义 230. 探析西部旅游业网络营销策略发展 231. 浙江纺织品贸易突破绿色贸易壁垒的对策分析 232. 浅谈温州鞋业出口如何应对反倾销 233. 山东蔬菜出口如何应对日本“肯定列表制度”的影响 234. 绿色贸易壁垒对浙江机电行业的影响及对策 235. 山东应对水产品绿色壁垒的对策 236. 江西茶业遭遇绿色贸易壁垒问题研 237. 云南茶叶出口遭遇绿色壁垒及对策分析 238. 动物福利对山东省畜禽产品出口的影响及其应对措施 239. 双绿指令下福建家电的生存与发展 240. 外资零售企业进入对我国零售业发展的影响与对策 241. 论外商直接投资与广东省出口商品结构优化 242. CEPA背景下粤港金融合作问题探讨 243. 江西省服务业利用外资探析 244. 中石油收购哈萨克斯坦PK石油公司案例分析 245. 合资企业的跨文化冲突及应对策略 246. 江西省利用外资的现状与发展 247. 中海油跨国并购优尼科失败的教训和启示 248. 中国农业利用外资规模偏低的原因分析与对策探讨 249. 外资进入我国房地产市场的影响和对策 250. 摩托罗拉在华投资的人才本土化策略与启示 251. 我国石油企业走出去的现状、困境与策略 252. 跨国公司在我国承担社会责任的现状、问题与对策 253. 借鉴美国经验完善我国对外投资保险制度研究 254. 从盛大的成功看国内网络游戏企业的核心竞争力构建 255. 探析跨国公司在华并购投资的引导和利用 256. 跨国公司在苏锡常地区的技术溢出问题探析 257. 从某些外企的“明亏实盈”看在华跨国公司的转移价格 258. 论企业跨国并购中的文化整合 259. 从海尔看国内跨国经营企业的文化建设 260. 浅析江西旅行社企业核心竞争力的培育 261. 关于江西高新技术企业引进外商风险投资问题的研究 262. 从东芝(中国)有限公司的启示思考如何强化在华跨国 263. 跨国公司的对华投资与西部汽车业的发展 264.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外贸出口产品结构变化及影响因素分 265. 跨国并购与我国利用外资新思路研究 266. 中国对美国直接投资的现状和趋势分析 267. 我国民族汽车企业海外经营的优劣势分析 268. 欧美转基因产品贸易争端对我国的启示 269. 跨国公司R&D对华转移及其影响探析 270. 从宝洁看跨国公司本土化对我国经济的影响 271. 中国对外贸易摩擦的现状及对策 272. 论电子商务对四大会计假设的冲击 273. 从文化角度探析犹太人商业成功的原因 274. EDI在上海国际航运建设中的应用分析 275. 百度和谷歌的盈利模式比较与分析 276. 个人/集体主义价值观差异对中美商务谈判的影响分析 277. 博客网络版权存在的法律问题及对策 278. 基于WPKI技术的移动电子商务应用及对策分析 279. 基于电子邮件的病毒式营销分析 280. 德国安联保险电子商务方案研究 281. 虚拟企业的网络品牌建设 282. 基于C2C电子商务的第三方支付模式分析 283. 我国电子客票分销渠道分析 284. 基于移动agent的电子商务安全问题探析 285. C2C模式下网店的推广策略研究 286. 火灾免责:中粮公司葵花籽饼案的处理及启示 287. 论反倾销法的“均衡调节器” 公共利益制度 288. 浅析预借、倒签提单行为及其风险防范 289. 浅析WTO争端解决机制中的“法庭之友”现象 290. 论国际商事争议的网上仲裁 291. 信用证方式下出口商面临的风险及防范探析 292. 从苹果汁案谈我国企业在反倾销诉讼中的应对 293. 浅析信用证与其基础合同的关系 294. 论FOB项下出口商的风险及其防范 295. 论银行业如何应对信用证欺诈 296. 江西省机电产品出口现状问题及对策研究 297. 浅析行业协会在应对纺织业特别保障措施中的作用 298. 统一内外资企业所得税对外商直接投资行为的影响 299. 跨国公司的集群效应对我国区域经济的影响分析 300. 取消外资超国民待遇的时机选择研究 301. 电子商务环境下的会计实务问题初探 302. 21世纪电子商务对商业银行的影响 303. 国际贸易与环境的协调问题 304. 电子商务对知识产权保护的挑战与对策分析 305. 人民币升值对我国经济的利与弊 306. FDI对浙江电子信息制造业集群发展的影响 307. 小论电子商务对市场销售的影响 308. 小论电子商务对旅游企业经营的影响 309. 我国 商业银行 电子银行 业务安全 问题浅析 310. 网上购物满意程度的调查报告 311. 网络购物的当前发展状况 312. 网络安全 313. 探索政府部门电子政务网站商业运作的途径 314. 浅议企业绩效管理 315. 浅谈电子商务安全隐患的防范措施研究 316. 客户关系管理的价值分析 317. 基于ASP网上商站的建设 318. 关于农村宽带市场的调查报告 319. 关于电子商务对我国中小企业的影响 320. 关于B2B电子商务网站建设的调查报告 321. 构建有中国特色的商会组织 322. 对现行公务员激励机制的思考 323. 电子政务网站开发实践报告 324. 电子商务中的个人隐私保护问题研究 325. 电子商务时代安全的保护伞 326. 电子商务环境下消费心理调查报告 327. 电信业网络安全问题和对策 328. 电脑硬件销售网站研究 329. 鞍通公司的互联网采购 330. 浅谈当代大学生炒股利与弊 331. 试论人民币升值的原因、影响及其未来变动趋势 332. 浅谈08奥运对中国茶叶出口的影响 333. 从海尔的国际化之路看我国企业的跨国经营 334. 对特思利有限公司箱包跟单的流程设计与分析 335. 信用证欺诈案例分析及思考 336. 浅论印度发展现代服务业对我国的借鉴作用 337. 外资在华并购的垄断倾向与应对策略 338. 欧盟CAP的挑战及其前景 339. 行业协会在应对反倾销中的作用分析 340. 论欧莱雅在中国市场营销策略的改善 341. 温州民营企业进一步“走出去”的策略分析 342. 从凯雷收购徐工案看我国外资并购的政策走向 343. 日本跨国公司经营战略对我国企业“走出去”的启示 344. 我国积极参与初级形状塑料国际定价问题研究 345. 中小企业“走出去”的策略探讨 346. 绿色壁垒对台州水产品出口的影响及对策分析 347. 江西藤艺家具有限公司产品出口营销策划书 348. 国际贸易对广东环境的影响及其对策 349. 中美纺织品贸易摩擦原因分析及对策 350. 论国际市场营销中的品牌策略 351. 论信用证抵押贷款业务的风险及其防范 352. 永康五金产业发展的问题和对策 353. 江西外贸出口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354. 贵州省利用外资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355. 马士基在中国的品牌策略分析及启示 356. 中俄边境贸易现状、问题及对策 357. 中国企业跨国并购动因的探析 358. 中国彩电行业在东盟市场的发展契机分析 359. FDI对山东省产业结构的影响及对策分析 360. 论电子签名法在电子商务中的应用 361. 海尔电子商务的成功及启示 362. 试析我国手机支付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363. 浅析网络外部性和中国移动的市场竞争 364. 论微软案中的网络经济现象 365. BTOC电子商务模式在房地产中介的应用 366. 浅析华夏网络传媒B2C平台模式 367. 浅析我国在线逆向拍卖采购模式的问题与对策 368. 我国手机短信广告发展初探 369. 浅析中国传统文化对电子商务发展的影响 370. 企业电子商务安全与风险管理探析 371. 论搜索引擎商务模式的发展 372. B2C电子商务交易模式分析 373. GIS技术在国美电子商务物流中的应用 374. VPN在企业中的应用分析 375. 中小型外贸企业发展电子商务的策略探析 376. 电子商务环境下的第四方物流探析 377. 论电子商务环境下的税收问题及对策 378. 基于Web架构的试题库系统设计与实现 379. 论B2B商务模式的发展和创新 380. 江西财经大学学生信息管理系统的设计与开发 381. 论加密技术在B2C电子商务中的应用 382. 在线论文提交系统的设计与实现 383. 网络游戏中的财产纠纷问题探析 384. 贵阳市电子政务的发展现状与对策 385. B2B电子商务盈利模式探析 386. 论电子商务中数据挖掘技术的应用 387. 我国中药出口现状分析及对策研究 388. 外商直接投资对山东省经济的影响及对策研究 389. 浅谈后配额时代珠江三角洲纺织品贸易发展 390. 探析广东加工贸易的现状、问题与对策 391. 贵州旅游业发展现状及对策分析 392. 浙江省农产品出口现状及发展探析 393. 宁波服装业对外贸易发展探析 394. 中小外贸企业融资与出口信用保险初探 395. 绿色技术标准壁垒与湖南省茶叶出口 396. 贵州烟草出口面临的技术壁垒及其对策研究 397. 论景德镇瓷器进入国际市场的品牌战略 398. 湖南省服务业利用外资的问题与对策 399. 外资零售业在中国的发展与启示 400. 际贸易中进一步发挥商会作用问题探析

信用证欺诈案例分析及思考 【摘 要】信用证已成为国际贸易领域普遍运用的支付手段,但在运用中其欺诈的行为也越来越严重。本文以本人实习单位涉及的二则信用证欺诈案例为背景,对信用证欺诈原因的产生进行分析,并就如何防治信用证欺诈,降低信用证在使用过程中的风险,充分发挥信用证支付方式的优点等方面进行探讨,旨在提高信用证使用的可靠性,促进我国对外贸易的进一步发展。【关键词】信用证,欺诈案例,分析,思考目 录一、企业信用证欺诈案例二则………………………………………………………… 11、案例一:“软条款” 欺诈案例………………………………………………………12、案例二:“独立抽象性原则”欺诈案例…………………………………………… 2二、信用证欺诈案例原因分析………………………………………………………… 21、商机不纯………………………………………………………………………………22、信用证体系本身存在缺陷……………………………………………………………33、从业人员素质低………………………………………………………………………34、法律制度缺陷及滞后…………………………………………………………………4三、防范信用证欺诈的措施…………………………………………………………… 41、慎重订立货物买卖合同中的信用证条款……………………………………………42、严格审核信用证,认真缮制单据……………………………………………………43、选择正确合适的国际贸易术语………………………………………………………54、加强出口信用保险……………………………………………………………………55、提高从业人员素质……………………………………………………………………5四、总结………………………………………………………………………………… 5参考文献………………………………………………………………………………… 6

它促进国际贸易的发展,信用证是国际贸易发到一定程度的历史产物,与其它国际结算方式相比,由于银行信用的介入,其可靠性得到加强,这是买卖双方乐于采用信用证结算的主要原因,但是,从上文有关信用证的理论来看,由于银行在信用证结汇中只对有关单证作表面包车审查,只要单证一致,单单一致就应对卖方付款,而对货物不予审查,这就使得一些不法商人有机可乘,卖方利用银行不管货物的特点,销售一些根本不存在的货物,并伪造提单;或者有时提单所载货物与实际货物完全不一样,在这种情况下,买方付款,却拿不到货,或者拿到的货与所订的完全不同,成为受害者,对此,国际海事局经常发布公告,提醒一些进口商当心受不法出口商欺诈,在实践中,常见的利用信用证欺诈的行为有以下几种:1 使用伪造、变造的信用证或附随的单据、文件的,使用伪造、变造的信用证行,可以是买方取卖方货物或卖方取买方开出真信用证,也可以是直接取银行付款,伪造、变造附随的单据、文件,即伪造、变造与信用证条款相一致的假单据、假文件,2 使用作废的信用证,主要主使用过期的信用证、使用无效的信用证、使用涂改的信用证等,3 取信用证,可以是开证申请人银行开具信用证,也可是别人取别人已开出的信用证行,4 利用软条款进行欺诈,所谓软条款信用证,是指在开立信用证时,故意制造一些隐蔽性的条款,这些条款上赋予开证人或开证行单方面的主动权,从而使信用证随时因开证行或开证申请人单方面的行为而解除,以达到取财物的目的,分子通过软条款信用证设下的陷井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信用证开出后暂不生效,需要待开证行签发通知后生效;(2)规定企业船名、目的港、起运港或验货人、装船时间须待开证申请人通知或须开证申请人同意,并以修改书形式通知;(3)品质证书须由开证申请人出具,或须开证行核实或与开证行存档之样相符;(4)收货收据须开证申请人签发或核实,另外有些不法分子利用一些信用证本身的特点进行活动,如利用远期信用证,由于采用远期信用证支付时,买方是先取货后付款,在信用证到期付款前存有一段时间,不法分子就利用这段时间,制造付款障碍,以达到取货物的目的,有的是取得货物后,将财产转移,宣布公司破产;有的则是与银行勾结,在信用证到期付款前,将银行资金转移,宣布银行破产;还有些不法分子,为取银行借款,预先编造虚假的事实,谎称自己有进口商需要货物,取进口商与其订立货物买卖合同后为其开具信用证,受益人在得到信用证后,向自己所在地银行出示信用证,证明其在国外有一笔生意,要求银行为其借款以筹货物,在其得银行货款后,将此款挪作他用或卷款潜逃,那么,该如何防范信用证欺诈呢?有关法律专家指出,首先是要进行深入的资信调查,这是信用证交易必不可少的环节,这里包括买方和卖方相互之间的资信解,也包括银行和开证申请人、受益人之间的资信解,其中,最重要的是,买方和卖方的资信调查,在没有搞清对方的资信之前,不进行交易,其次,是要规范业务操作,有一套完整的业务操作规则,是杜绝信用证欺诈的有效手段,在做大宗进口交易时,最好到起运港当场验货,对银行来说,规范业务操作显得更为重要,因为假冒信用证的问题经常出在密押、签字不符合要求等方面,要求银行审查时特别谨慎,否则便会带来巨大损失,近十年来,为打击信用证欺诈,我国相继出台一系列法律,1995年,全国人大通过《关于惩治金融秩序犯罪的决定》,对信用证首次作出规定,1997年出台的新《刑法》第195条进一步明确规定:进行信用证活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有法律武器,有规范的业务操作,人们有理由相信,信用证欺诈犯罪可以得到有力遏制。

反信用证欺诈的对策研究论文

随着世界经济一体化和高科技的发展,金融已成为世界经济舞台上铁马金戈,纵横捭阖的时代英雄。信用证是国际贸易中重要的信用支付工具,无论在发达国家还是在发展中国家,国际贸易结算采用信用证方式都已占很大比重。在我国,进出口贸易结算的50%以上采用信用证方式。但是,信用证业务自身的复杂性和游离于基础合同的独立抽象性加重了风险防范和金融监管的难度。世界各国不时有信用证案的发生,发展中国家更成为信用证的多发地区。信用证案数额巨大,危害严重,教训深刻。因此,有必要对信用证的原因、危害与特点进行深入的探讨。 信用证(LetterofCredit简称L/C),是危害金融管理秩序的犯罪,其产生与信用证一样有着悠久的历史,是伴随着信用证的产生、发展而产生的一种国际犯罪形式。信用证犯罪既离不开信用证这个犯罪对象,也离不开金融市场和国际贸易这个特定的犯罪领域。所以,要研究信用证犯罪,必须首先了解信用证及其在赖以生存的金融市场中的运作程序。 信用证方式的产生,很大程度上是为了防止异地、异国间贸易中存在的双方不信任与欺诈行为,但是目前世界上还没有一项制度可以完全防止欺诈,因为总会有“道高一尺,魔高一丈”的情况。信用证方式本身也不能完全避免欺诈。因为信用证的作用,仅是在双方有“信用”的前提下给以保障:对卖方是获得出口项下的货款,对买方是得到与合同相符的货物。而“信用”、是不能防止欺诈的。 一、信用证的原因 信用证自身存在的理论上的缺陷(即“独立抽象性”原则)是造成信用证的主要原因之一。信用证是针对单证文件而非货物。这一基本原则体现在UCP500(国际商会1993年修订本《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500的简称)第4条规定:“在信用证业务中,有关各方所处理的是单据,而不是与单据有关的货物、服务及/或其他行为。”但单据文件极易伪造。在印刷业发达、便利的今天,伪造美钞、名画已能以假乱真,伪造与信用证要求相一致的提单等单证文件则更为容易,也更容易成功。提单是一种物权凭证,所以,有人形容提单是一把打开浮动黄金仓库的钥匙,而伪造提单比伪造名画容易得多。那么,在信用证方式下,卖方以假单证特别是提单行,说明货物已经付运,其实没有这回事,银行仅机械地“审核信用证规定的所有单据,以确定其表面上是否与信用证条款相符”(UCP500第3条)后即支付货款,毫无义务核对受益人(卖方)所提供的单据的实际真实性,这对买方是很危险的。 根据UCP500,对单据的正确与否,银行只要认定其“表面相符”便没有任何责任。UCP500第15条规定:“银行对于任何单据的形式完整性、准确性、真实性、伪造或法律效力、或单据上规定的或附加的一般及/或特别条件,概不负责;对于单据所代表的货物的描述、数量、重量、品质、状况、包装、交货、价格或存在,或货物的发货人、承运人或保险人或其他任何人诚信或行为及/或不行为,清偿能力及资信情况等,也不负责。”这一免责条文清楚强调银行对于假单证不负任何“把关”责任。除非是单证表面已可看出有“假”,但这在现实中是不可能的。 银行也没有能力认证单证的真假。毕竟银行不懂外贸,不知道单证上各种商品货物的合理价格,不知道信用证受益人是否有可靠的货源,等等。除非和约要求银行“把关”,银行不会自找麻烦。国内、国际社会法律制裁不力,容易逃避罪责。由于信用证是一种非暴力犯罪,其危害性容易被人们所忽视而得不到足够的重视,各国有关立法及打击措施不力且差距较大。加之信用证犯罪的跨国性,涉及国际管辖、法律适用等问题,程序复杂,费用较高,追究难度较大,即使追究处罚也较轻。例如在古巴通过伪造信用证附随的提单而了900万美元的案犯,在美国迈阿密州只被判了2个月的监禁。正由于此类犯罪低风险高回报,国际上许多有组织的犯罪集团(如贩毒集团)已大规模进入此领域,信用证犯罪更为严重。1993年,俄罗斯有关银行一次被黑势力内外勾结,通过信用证损失4000万美元。 受害者的警觉性与素质不高。在信用证中,行者始终围绕着信用证自身的特点和利用被害人自身的弱点进行。我国是外国卖方利用假单证行的主要受害国,其中重要原因就是水平不高,不懂信用证业务,不懂航运,消息也不灵通,甚至缺少一般的常识与警觉,给以可乘之机。 因此,国际商会银行技术与实务委员会主席.惠布尔指出:“我们应该注意目前存在的欺诈这个重要问题,清楚地认识到欺诈的起因,首先是由于商业一方与一个无赖签订合同,但是跟单信用证只是为商业交易而办理付款,它不可能当警察来控制欺诈的发生。”所以,防止欺诈的关键是买方要“知道信任谁,信任到什么程度,应在某情况下跟谁打交道。” 二、信用证的危害 信用证方式本身不能防止欺诈,非但如此,它脱离于实体经济的独立自主性的交易规则与程式反而给不法分子进行信用证提供了可以利用的间隙。信用证业务在促进国际贸易中起重大作用的同时,亦显现出一定的负面作用,尤其是二战以来,国际金融风波迭起,信用证欺诈案时有发生,且数目惊人,所造成的损失日趋严重。虽然无法精确统计究竟发生了多少起信用证欺诈案,但毋庸置疑,利用信用证欺诈,每年可使犯罪分子获取数亿美元的纯利。1992年世界的汽车制造商——美国通用汽车公司在一起精心策划的信用证欺诈案中被了亿美元。由于可以理解的原因,受害人不愿让外人知道他们被欺诈之事。更有美国人格兰兹所为的“90年代的杰作”,其自称是“欧洲银行和金融机构的商业票券私人发行员”,编造一个只存在于世界各大银行之间的信用证市场,买进或押出信用证钱,据估计总“营业额”可能超过5亿美元,其中英国救世军1000万美元,全美教堂理事会了800万美元,芝加哥住宅局1900万美元,连远在南太平洋的岛国瑙鲁都跑不掉,1300万美元。数额之巨,惊动了美国联邦机构包括联邦储备银行、联邦存款保险公司以及国际商会的商业犯罪局和美国证管会。俄罗斯、英国、古巴等许多国家也不时有信用证案披露于报端。 我国作为发展中国家在改革开放的形势下,更是成为行的主要目标。例如1984年我国有关部门与外商签订进口钢材合同,并租用意大利某航运公司的“欧洲快车”号轮承运,船东签发假提单,给我国造成1400万美元的损失。1993年李文凯化名高桥秀雄在海外黑势力操纵下,我国国内多家单位信用证开证费、手续费2300万元,致使近百个生产厂家蒙受直接经济损失6000万元。而同年又发生中国农业银行衡水中心支行100亿美元备用信用证案,该案虽经多方努力,未造成对外支付,但为此已耗费了大量人力、物力。信用证案屡屡发生,触目惊心,危害极大。 城门失火,殃及池鱼。信用证犯罪不仅给受害公司造成巨大损失,而且也必然给银行带来影响,尤其是其信誉受到伤害。信誉是银行赖以生存的基础。对一家从事国际金融业务的银行来说,信誉是至关重要的。一旦在金融案中受到牵连,不管该银行本身是否遭到经济损失,其信誉必然会受到影响,将使外界感到该银行内部管理不严,经营不善,从而使人们对其失去信心。如果是西方国家大银行,其上市股票价格往往下跌,严重的还会导致储户挤兑,使银行的整体经营受到沉重打击。另外还会连锁引起国际金融界对其信用证不信任如不议付,不保兑或要求第三家银行为其保兑等不良反应。 近几年,日益严重的信用证欺诈案,特别是备用信用证欺诈问题,已引起了有关部门和国际司法机构的关注。1994年1月,国际商会商业犯罪局发表了一篇有关“银行投资欺诈”的特别报告,引述了备用信用证欺诈在世界范围的发生率。对此问题,国际银行法律及惯例协会还制作发行了一盘录像带和一份长达200页的资料。专门从事反国际海事犯罪的伦敦国际海事局也积极致力于反信用证欺诈,为商业界提供有关海事欺诈的咨询服务、侦察服务、谈判调解服务及鉴定分析有关单据服务。据悉国际海事局每年为中国银行鉴定单据金额达1800万美元以上。各国也都纷纷采取措施,有些西方国家制定了专门的防止国际贸易及金融欺诈犯罪的法律,有的国家专门成立了防止国际贸易和金融欺诈的机构,打击此类犯罪。 我国立法机关针对我国日益突出的金融犯罪活动,1995年6月30日通过了《关于惩治破坏金融秩序犯罪的决定》,首次规定了信用证罪,并规定了较重的处罚,以加强对者的刑事制裁。1997年新刑法肯定了这一规定。同时我国海事法院也开始受理诸如预借提单、伪造提单等信用证案件的侵权诉讼,以期从民事上追究侵权者的责任,求得经济补偿。同时亦有国内受害者被迫向外国法院起诉。 三、信用证的特点 (一)国际性 信用证支付是国际贸易支付的主要方式之一。国际贸易是在世界各国间进行的,跨洋越界,涉及的范围极为广泛,一般涉及两个以上国家,若是转手贸易或转租船舶,则要涉及多个国家。由此发生的信用证案件自然也会涉及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而且行者和受害者往往处于不同国度,诉讼必然带有涉外因素,涉及到国家间法律冲突与司法协助问题。信用证的这种跨国性使得受害方跨越国界保护自己的正当利益受到很大限制,有的甚至根本没有行使这种权利的可能。因为一旦出现,行者往往已携款物逃之夭夭,跨国追索付出的人力、物力等各项支出巨大,往往接近甚至超出所造成的损失,而且,追回的可能性微乎其微。还有的受害人基于“家丑不外扬”及自身利益与信誉考虑,遭欺诈也不报案、不通告。近年来,信用证活动之猖獗,在很大程度上就是利用了这一点。 (二)复杂性 信用证业务不仅涉及到众多处于不同国家的当事人,而且涉及到众多的环节以及国际惯例、法律和复杂的专业技术知识。例如一项进口业务涉及许多单证,包括运输单据、保险单据、商业发票及其它单据以及这些单据下面的租船、商检、配载、卸载、管理和交付等行为,还涉及到对卖方及船方的资信、货物数量和质量、船舶状况及船员配备的了解和贸易程序、水文气象、国际法等知识。对一般商人来说,全面了解和掌握这些繁琐的程序和实际情况并作出精确判断是有困难的,而且在这些环节中也不可避免地会存在一些间隙与漏洞。因银行付款时只审单不看货,一些不法商人乘机而入,编造各种不发货、少发货或以假充真、以次充好而提交假提单相欺诈,风险时常出现。随着电讯技术的飞速发展,手段也不断更换翻新,且时常各种手段交织在一起,更具隐蔽性、多样性和复杂性,给防范和侦查增加了难度,调查处理更为艰难。 (三)多重非法性 通常,信用证都具有一定的贸易背景,发生在国际贸易过程中。信用证不仅具有犯罪性质,而且具有民商法意义上的违约和侵权性质,构成多重的非法性。由于者只是利用合同和信用证作掩护,通过非法手段取得他人或银行的财产,丝毫没有履约的本意,其结果必然是造成违约和侵权。尽管在理论上和实践中信用证并非都涉及到刑事,而且实践中作为刑事案件处理的只占极少数,但从每一宗信用证所涉及的触目惊心的数额及危害后果看,几乎都已构成犯罪。可以说,信用证在法律上的违约、侵权以及犯罪是并存的。对此,施以单一的方式来打击和防范是不够的,应从不同角度,多种方式综合运用,既要采取民事处理的方式,为受害方挽回经济损失,不让者在经济上占便宜,又要采取刑事处理的方式,严厉惩罚者。 四、信用证的防范措施 信用证属高科技、高智能犯罪。因此,世界上目前没有一项措施能防止信用证欺诈,中国也不例外。信用证涉及银行在国际上的信誉,如处理不当,将会引起外国银行对中国银行的信誉的怀疑,导致不保兑中国银行的信用证,严重影响中国外贸的正常进行。正是基于此,不能采用过多的干预手段,只有加强贸易商、银行自身防范措施、严格审查信用证的表面形式,鉴别其真伪,发现被时及时向法院申请禁令,阻止中国开证银行偿还贷款给保兑或付款银行,从而防止欺诈的发生。 防范信用证,银行主要应从的方式入手审查:电开信用证密押特征及真伪,信用证有无签字或签字能否核对,印鉴是否相符,信用证纸张的质量、印刷的颜色是否正常,正副本是否相符,是否有必备条款及内容是否矛盾等。贸易商应注重了解对方的资信情况,如公司是否存在、合同条款是否完备、是否存在无法履行的条款或限制其按期履行合同的条款(如由对方签字后才能装货发运条款)等。通过贸易商、银行共同把关,防止信用证的发生。

它促进国际贸易的发展,信用证是国际贸易发到一定程度的历史产物,与其它国际结算方式相比,由于银行信用的介入,其可靠性得到加强,这是买卖双方乐于采用信用证结算的主要原因,但是,从上文有关信用证的理论来看,由于银行在信用证结汇中只对有关单证作表面包车审查,只要单证一致,单单一致就应对卖方付款,而对货物不予审查,这就使得一些不法商人有机可乘,卖方利用银行不管货物的特点,销售一些根本不存在的货物,并伪造提单;或者有时提单所载货物与实际货物完全不一样,在这种情况下,买方付款,却拿不到货,或者拿到的货与所订的完全不同,成为受害者,对此,国际海事局经常发布公告,提醒一些进口商当心受不法出口商欺诈,在实践中,常见的利用信用证欺诈的行为有以下几种:1 使用伪造、变造的信用证或附随的单据、文件的,使用伪造、变造的信用证行,可以是买方取卖方货物或卖方取买方开出真信用证,也可以是直接取银行付款,伪造、变造附随的单据、文件,即伪造、变造与信用证条款相一致的假单据、假文件,2 使用作废的信用证,主要主使用过期的信用证、使用无效的信用证、使用涂改的信用证等,3 取信用证,可以是开证申请人银行开具信用证,也可是别人取别人已开出的信用证行,4 利用软条款进行欺诈,所谓软条款信用证,是指在开立信用证时,故意制造一些隐蔽性的条款,这些条款上赋予开证人或开证行单方面的主动权,从而使信用证随时因开证行或开证申请人单方面的行为而解除,以达到取财物的目的,分子通过软条款信用证设下的陷井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信用证开出后暂不生效,需要待开证行签发通知后生效;(2)规定企业船名、目的港、起运港或验货人、装船时间须待开证申请人通知或须开证申请人同意,并以修改书形式通知;(3)品质证书须由开证申请人出具,或须开证行核实或与开证行存档之样相符;(4)收货收据须开证申请人签发或核实,另外有些不法分子利用一些信用证本身的特点进行活动,如利用远期信用证,由于采用远期信用证支付时,买方是先取货后付款,在信用证到期付款前存有一段时间,不法分子就利用这段时间,制造付款障碍,以达到取货物的目的,有的是取得货物后,将财产转移,宣布公司破产;有的则是与银行勾结,在信用证到期付款前,将银行资金转移,宣布银行破产;还有些不法分子,为取银行借款,预先编造虚假的事实,谎称自己有进口商需要货物,取进口商与其订立货物买卖合同后为其开具信用证,受益人在得到信用证后,向自己所在地银行出示信用证,证明其在国外有一笔生意,要求银行为其借款以筹货物,在其得银行货款后,将此款挪作他用或卷款潜逃,那么,该如何防范信用证欺诈呢?有关法律专家指出,首先是要进行深入的资信调查,这是信用证交易必不可少的环节,这里包括买方和卖方相互之间的资信解,也包括银行和开证申请人、受益人之间的资信解,其中,最重要的是,买方和卖方的资信调查,在没有搞清对方的资信之前,不进行交易,其次,是要规范业务操作,有一套完整的业务操作规则,是杜绝信用证欺诈的有效手段,在做大宗进口交易时,最好到起运港当场验货,对银行来说,规范业务操作显得更为重要,因为假冒信用证的问题经常出在密押、签字不符合要求等方面,要求银行审查时特别谨慎,否则便会带来巨大损失,近十年来,为打击信用证欺诈,我国相继出台一系列法律,1995年,全国人大通过《关于惩治金融秩序犯罪的决定》,对信用证首次作出规定,1997年出台的新《刑法》第195条进一步明确规定:进行信用证活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有法律武器,有规范的业务操作,人们有理由相信,信用证欺诈犯罪可以得到有力遏制。

信用证欺诈案例分析及思考 【摘 要】信用证已成为国际贸易领域普遍运用的支付手段,但在运用中其欺诈的行为也越来越严重。本文以本人实习单位涉及的二则信用证欺诈案例为背景,对信用证欺诈原因的产生进行分析,并就如何防治信用证欺诈,降低信用证在使用过程中的风险,充分发挥信用证支付方式的优点等方面进行探讨,旨在提高信用证使用的可靠性,促进我国对外贸易的进一步发展。【关键词】信用证,欺诈案例,分析,思考目 录一、企业信用证欺诈案例二则………………………………………………………… 11、案例一:“软条款” 欺诈案例………………………………………………………12、案例二:“独立抽象性原则”欺诈案例…………………………………………… 2二、信用证欺诈案例原因分析………………………………………………………… 21、商机不纯………………………………………………………………………………22、信用证体系本身存在缺陷……………………………………………………………33、从业人员素质低………………………………………………………………………34、法律制度缺陷及滞后…………………………………………………………………4三、防范信用证欺诈的措施…………………………………………………………… 41、慎重订立货物买卖合同中的信用证条款……………………………………………42、严格审核信用证,认真缮制单据……………………………………………………43、选择正确合适的国际贸易术语………………………………………………………54、加强出口信用保险……………………………………………………………………55、提高从业人员素质……………………………………………………………………5四、总结………………………………………………………………………………… 5参考文献………………………………………………………………………………… 6

证券欺诈研究论文

万福生科财务造假案例分析论文

在平平淡淡的日常中,大家或多或少都会接触过论文吧,论文对于所有教育工作者,对于人类整体认识的提高有着重要的意义。那么,怎么去写论文呢?下面是我为大家整理的万福生科财务造假案例分析论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摘要】 近年来,我国上市公司财务造假案例屡禁不止,严重损害了中小股东的利益,破坏了资本市场的秩序,同时,一旦被发现,将会大大降低公司的价值。而财务造假的最根本原因是公司治理存在缺陷。鉴于此,文章从公司治理的角度,以万福生科这一创业板造假第一为例,对其造假手段和造假的深层次原因进行剖析,进而提出防范上市公司财务造假的对策。

【关键词】 财务舞弊;公司治理;万福生科

中图分类号:F275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4-5937(2014)25-0064-03

一、引言

随着市场经济的逐步发展,资本市场的日益成熟,资本的趋利性也渐渐显现出来。近年来,我国上市公司出现了一连串的财务造假案,如之前的深圳主板上市公司“银广夏”造假案,以及中小板上市公司“绿大地”造假案。这些上市公司的造假案使投资者蒙受了巨额损失,损害了他们对上市公司以及中国资本市场的信任。虽然我国对于上市公司的监管不断加强,但是仍有部分公司受利益驱动,使用各种方法进行财务造假,2012年8月发生的万福生科财务造假案成为创业板造假第一股。

二、案例背景介绍

万福生科(湖南)农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前身是成立于2003年的湖南省桃源县湘鲁万福有限责任公司,于2011年9月27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创业板上市,股票代码为300268,股票简称“万福生科”。主要从事大米结晶葡萄糖、大米高蛋白、高麦芽糖浆等淀粉糖系列产品生产、销售,是稻米深加工副产品综合利用循环经济企业。

在上市不到一年的时间,万福生科就被曝出财务造假。在2012年半年度报告中,该公司虚增营业收入18800万元,虚增营业成本14600万元,虚增净利润万元,前述数据金额较大,且导致该公司2012年上半年财务报告盈亏方向发生变化,情节严重。因此万福生科被湖南省证监局立案调查,并于2012年11月22日被深交所公开谴责。随着案情的进一步发展,万福生科上市之前的造假行为也浮出水面。根据深交所2013年3月15日对万福生科做出的公开谴责,公司2008—2011年期间存在财务数据虚假记载情形,累计虚增收入74000万元左右,虚增营业利润18000万元左右,虚增净利润16000万元左右。其中,2011年度公司虚构营业收入28000万元,虚增营业利润万元,虚增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分别占公司已披露2011年财务报告中三项财务数据金额的、和。经对上述虚增数据进行调整后,公司2011年营业收入、营业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数额分别为27300万元、万元和万元,与公司披露的相关财务数据存在重大差异。截至2013年5月10日,万福生科的财务造假案有了最终结果,证监会对万福生科涉嫌欺诈发行及相关中介违法违规案进行了正式通报,并对相关人员做出了处罚。

三、万福生科财务造假手段简析

一般情况下,公司财务造假的结果是营业收入和利润的虚增。根据会计上三个财务报表的勾稽关系,利润表中营业收入和利润的增加反映在资产负债表上,就是资产的增加。根据万福生科的公告,其具体的造假手段主要有虚增应收账款、虚增预付账款、虚增在建工程等。

(一)虚增应收账款

根据万福生科《关于重要信息披露的补充和2012年中报更正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显示,2012年上半年的应收账款净额由原来的12830万元更正为41250万元,虚增了近876万元。另外,报告显示。前五大客户发生了很大变化,如表1显示,更正前应收账款的前五名客户在在更正后的前五名名单中并未出现,并且,前五名客户的应收账款总额由512万元减少到164万元,说明其应收账款存在严重的造假行为,包括伪造销售合同、虚拟销售业务等。

(二)虚增预付账款

预付账款是指买卖双方协议商定,由购货方预先支付一部分货款给供应方而发生的一项债权,但实际上,万福生科的这些预付账款并非都与真实交易挂钩。万福生科2011年年报上显示预付账款为10700万元,而实际更正后的金额为万元,虚增预付账款达1070万元。根据《公告》显示,2012年6月底的预付账款更正后为万元,而实际为万元,虚增了万元。万福生科通过虚假的交易,将公司的资金支付给粮食经纪人和农户。而事实上,一方面大部分的资金转移到了自己控制的银行账户,然后通过销售回款的方式收回资金;另一方面,随着工程的进一步开展,预付账款可以转向在建工程,从而达到了虚增在建工程的目的。

(三)虚增在建工程

通过在建工程达到虚增收入和利润是万福生科最为高明的手段。因为在建工程还处在建设中,具有隐蔽性,不像应收账款那样容易被察觉。《公告》显示,2012年6月底,在建工程虚增8036万元。其中,项目虚增金额较大的项目如表2所示。供热车间改造工程、淀粉扩改工程和污水处理工程三项工程总共虚增了7500万元。

四、万福生科财务造假原因分析

万福生科财务造假的发生表明其公司治理结构存在严重的缺陷。公司的治理结构是公司内部权力的划分,是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三权分立”的结果,三者各司其职,互相制约。但是,在我国上市公司中,一股独大的现象较为严重,大股东控制了董事会和经理层,同时,独立董事和审计委员会内部监督被抑制,从而导致大股东利用控制权侵占中小股东的利益。

(一)股权结构高度集中

万福生科是典型的一股独大型企业。根据2012年年报显示,龚永福和杨荣华分别持有公司的股份,而二人为夫妻关系,因此共持有公司的股份。这种高度集中型股权结构使得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龚永福夫妇二人。在缺少股权制衡的情况下,实际控制人就会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公司的重大决策完全根据他们的意志来决定,使得内部控制制度形同虚设,从而实现操纵利润、利益私人化的目的。关于万福生科2012年半年报的虚假记载和重大遗漏,万福生科也认为是因为内控松懈,内控制度没有得到很好的执行。另外,公司实际控制人龚永福既是董事长又是总经理。这一“两权合一”的公司治理结构破坏了董事会和经理层监督与被监督的机制。董事长(经理)掌握公司的日常经营业务,实际上就是经理层的自我监督,这一现象容易造成财务造假。

(二)独立董事不“独立”

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决定了董事会的监管效率,因此,我国在2001年推出了独立董事制度。由于独立董事比一般的董事具有更强的独立性,所以实行独立董事制度后,公司董事会的独立性也就有了保障。然而,我国的独立董事大多流于形式,大部分的独立董事只是兼职,根本不会把大部分时间和精力放在公司的事务上。据万福生科2011年年度报告显示,三名独立董事均参加了2011年公司召开的6次董事会,没有对万福生科财务造假行为发表任何独立意见。邹丽娟作为三名独立董事中唯一一名专业的会计人员,具有注册会计师资格证,实务经验较为丰富,对于公司造假行为不可能一无所知,说明已经失去了其应有的独立性,或者没有尽到自己的监督职责。另外两名独立董事单杨、程云辉分别是农业、生物领域的专家,说明万福生科选择行业专家作为独立董事,更多是把独立董事当成顾问,而不是监督者。因此,万福生科独立董事并没有发挥其独立性,未能发挥制衡董事会、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的作用。

(三)审计委员会失效

审计委员会大多是由独立董事构成,而且成员中必须具备会计及审计方面的专业知识,所以审计委员会作为重要的内部控制机制,对于公司内部的会计行为及披露的报表有较强的监督职能。然而,当万福生科出现较为严重的财务造假行为,审计委员会仍然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设计和执行方面不存在重大缺陷,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符合公司内部控制设计及执行情况。很显然,公司内部审计没有发挥正常作用,审计委员会对重大信息披露也未进行有效的监督,可以说万福生科审计委员会功能基本上处于缺失状态。

五、万福生科财务造假的启示

根据以上的分析得出,万福生科财务造假归根结底是其公司治理存在的缺陷,内部控制制度失效,为此,本文从公司治理的角度,提出了如下几个方面的建议,以提高公司治理效率,防范财务造假行为的发生。

(一)优化股权结构,降低大股东持股比例

股权越集中就意味着控股股东对公司的会计行为的约束能力越强。在此情况下,控股股东所受的约束力较低,为了一己私利,对会计信息作出虚假披露,从而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为此,可以逐步降低大股东的持股比例,增加机构持股、社会公众持股比例,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股权分散、大股东相互制衡的局面,建立有利害关系的股东表决权除权制度,从而防止大股东滥用表决权。

(二)完善独立董事和审计委员会制度

独立董事和审计委员会作为公司的重要治理机制,其独立性至关重要。如果控股股东掌握了董事的任免权,则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将受到破坏,审计委员会的职能也得不到很好的发挥。因此,为了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和审计委员会的作用,可以实行控股股东及其派出的董事强制性表决回避制度,由中小股东提出自己的独立董事人选,维护中小股东的利益。另外,对于独立董事和审计委员会的运行效率也要加强监督,避免形式主义。

(三)董事长和总经理两职分离

股权高度集中情况下,如果董事长和总经理为同一个人,则公司实际控制人和管理层的利益高度一致,管理层为了自身的利益,所作出的经营决策都是从自身利益出发。而董事长和总经理两职合一的公司治理模式使得决策不会受到异议。在此情况下,经理层就很容易滋生会计造假风险,从而侵占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建议董事长和总经理由相互独立的.两个人担任,从而实现不相容职务相互分离的内控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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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背景介绍

万福生科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万福生科”)是湖南省常德市的一家农产品加工企业,主营稻米精深加工系列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于2011年9月27日在创业板上市。2012年9月14日,公司发布公告称因涉嫌违反相关证券法律法规而被证监会湖南监管局立案调查。9月18日,万福生科发布公告称证监会决定对公司进行立案调查,其股票从第二天开始停牌。10月25日,万福生科发布《关于重要信息披露的补充和2012年中报更正的公告》(简称《补充更正公告》),承认其在2012年半年度报告中虚增营业收入亿元、虚增营业成本亿元、虚增净利润4 万元,进而使得公司2012年上半年利润总额由盈利2 万元变为亏损1 万元,减少了,此外还未披露公司上半年停产事项。2013年3月2日,万福生科发布自查公告,承认财务造假。至此,万福生科成为创业板造假第一股。

二、舞弊手段分析

一般情况,企业财务造假的结果是营业收入和利润的虚增。根据会计上三个财务报表的勾稽关系,利润表中营业收入和利润的增加反映在资产负债表上,就是资产的增加。根据万福生科的公告,其具体的造假手段有虚增应收账款、虚增在建工程、虚增预付账款等。

(一)虚增营业收入

万福生科的主要经营项目是销售大米、麦芽糖等多种农副产品。伪造绝大多数产品的实际销售收入,相比正常售价的四五倍以上,由此所伪造出的销售收入是真实销售收入的一百倍以上,甚至有些产品并没有实际销售额,凭空捏造销售行为的存在。糖浆的实际营业收入为万元,虚假报告则表示营业收入为万元,虚增万元;麦芽糊精营业收入为0元,虚假报告则为万元,虚增万元;产品实际营业收入为万元,虚假报告为万元,虚增万元。

日前,万福生科发布2012年年报,公司去年亏损341万元。尤为蹊跷的是,尽管去年上半年生产线大面积停产,下半年又遭遇造假危机,万福生科全年却实现了亿元的营收,同比增长。“在造假东窗事发,销售大受影响的情况下,万福生科去年下半年还实现了亿元的营收,不能不让人怀疑其业绩的真实性。”由于万福生科造假事泄,带来产业链上下游生变:上游供应商趁机提价,使得公司营业成本大增;下游客户则减少采购万福生科产品的数量,或是要求公司降价供货,公司产品销量已有明显下滑。

此外,更正前应收账款中金额前五名在更正后3名未再出现,且更正前前五名应收账款合计金额达万元,比实际情况万元虚增了万元。说明应收账款存在严重造假行为。据调查,万福生科在销售合同中披露的与华源粮油经营部签订的两份合同,与傻牛食品厂签订的三分合同经两家企业老板及老板娘表示均不存在;而亿德粮油贸易行所有人黄德义与万福生科控股股东为亲属关系,由此可以看出企业存在伪造销售合同,虚拟销售业务等行为。

(二)虚增预付款

应付账款和预付账款中不仅包含工程款,还包括日常经营产生的款项。但是,万福生科的应付账款很少,2012年上半年末仅为763万元,可以忽略不计。至于预付账款,除2011年末外,金额也一直不多,2011年末,万福生科的预付账款比上年末增长了,对此,公司方面的解释是,“主要原因系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全面启动,增加预付设备款项所致。”问题是,既然上半年末预付工程款理应减少,报表上预付账款却为什么还增加了许多?有人解释为日常经营活动中预付了很多采购款。然而,从历史数据来看,万福生科日常的经营活动产生不了太多的预付账款,从2011年上半年末预付账款同样不高来看,也不存在导致预付账款猛增的季节性因素。事实上,根据招股说明书,2011年上半年末预付账款中预付经纪人(原材料)采购款仅为955万元。

(三)虚增收入及利润

通过进行关联方交易,利用关联方虚构销售,通过销售定价差异,达到转移利润或虚增利润的目的。在万福生科的财务造假案中,出现明显地关联方交易造假行为。报告显示,湖南省傻牛食品厂、怀化小丫丫食品,贡献收入都在1300万元左右,但在更改后的`报告中,这两个公司已经从前五大客户名单中消失:湖南祁东佳美食品和津市市中意糖果公司贡献的收入分别为万元和万元,更改后变为万元和万元。

万福生科在外部设立大量虚拟供应商账户,这些账户的主人是一些真实存在的粮食经纪人,但实际由万福生科控制。通过预付款形式将自有资金转入这些账户,再从中提取现金或其他方式转回,构成销售回款,造成销售规模增加,从而虚增营业利润。

万福生科私刻客户假公章、编造销售假合同、虚开销售发票、编制银行单据、假出库单等一系列造假工序的配合,让虚增销售收入看起来合理,甚至到税务部门为假收入纳税。

虚增利润及收入,需要与“资产”相对应。万福生科在造假过程中选择了虚增“在建工程”和“预付账款”项目,它的募集资金建设项目还在建设中,降低暴露的风险,至于预付账款,是否实际发生有待查证,也许实际上是将资金过账又转回。

三、万福生科财务造假的信号分析

半年报中,企业营业总收入达2322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了而营业利润以及利润总额分别只有2554万元和2874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了和-16%。而2011年年度报告中,企业营业总收入比2010年年度增长了,营业利润增长,利润总额增长。同为一年时间,营业利润与利润总额的波动非常之大,引人怀疑。

企业存在大量预付账款,均为“预付工程、设备款,工程尚在建设中”,而对应的客户均为个人,无法查实。

企业在建工程项目金额比2011年底增加了许多,但半年内完工程度却很低。供热车间改造工程完工程度只有50%,污水处理工程完工程度只有2%,此外,从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2011年6月的在建工程的情况来看,并没有污水处理工程这一项目。那么,半年报中这个项目的真实性就很值得怀疑了。淀粉糖扩改工程,2012年半年报较2011年年报在投入金额增长了倍后,工程进度反而由90%降低到30%,而在2012年年报中则根本没有提及淀粉糖扩改工程,该工程是否存在或者已经完工不得而知。

四、财务舞弊启示

财务造假案件频频发生,不得不引起重视。更重要的是,财务造假并非一时速成的,长时间的运筹帷幄必然会有蛛丝马迹可循,我们必须反思如何充分利用上市公司的公开资料以及风险导向的审计模型,及早发现上市公司的财务造假。在万福生科的案列中,伪造了大量银行凭证,在之前问题没有暴露与审查相关凭证票据不严有必要关系。因此,审计中应该重视相关企业原始凭证等的审核。万福生科属于高科技行业,而且是地方政绩企业,对它的行业背景,上市程序,资金支持,技术研发都是关键的审计突破口。也许要加强实地走访获取直接证据,对于以销售为主的公司,其与客户之间的联系也是相当紧密。因此通过实地走访调查其各种业务的真实性,可以进一步预防和发现造假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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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欺诈论文题目

它促进国际贸易的发展,信用证是国际贸易发到一定程度的历史产物,与其它国际结算方式相比,由于银行信用的介入,其可靠性得到加强,这是买卖双方乐于采用信用证结算的主要原因,但是,从上文有关信用证的理论来看,由于银行在信用证结汇中只对有关单证作表面包车审查,只要单证一致,单单一致就应对卖方付款,而对货物不予审查,这就使得一些不法商人有机可乘,卖方利用银行不管货物的特点,销售一些根本不存在的货物,并伪造提单;或者有时提单所载货物与实际货物完全不一样,在这种情况下,买方付款,却拿不到货,或者拿到的货与所订的完全不同,成为受害者,对此,国际海事局经常发布公告,提醒一些进口商当心受不法出口商欺诈,在实践中,常见的利用信用证欺诈的行为有以下几种:1 使用伪造、变造的信用证或附随的单据、文件的,使用伪造、变造的信用证行,可以是买方取卖方货物或卖方取买方开出真信用证,也可以是直接取银行付款,伪造、变造附随的单据、文件,即伪造、变造与信用证条款相一致的假单据、假文件,2 使用作废的信用证,主要主使用过期的信用证、使用无效的信用证、使用涂改的信用证等,3 取信用证,可以是开证申请人银行开具信用证,也可是别人取别人已开出的信用证行,4 利用软条款进行欺诈,所谓软条款信用证,是指在开立信用证时,故意制造一些隐蔽性的条款,这些条款上赋予开证人或开证行单方面的主动权,从而使信用证随时因开证行或开证申请人单方面的行为而解除,以达到取财物的目的,分子通过软条款信用证设下的陷井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信用证开出后暂不生效,需要待开证行签发通知后生效;(2)规定企业船名、目的港、起运港或验货人、装船时间须待开证申请人通知或须开证申请人同意,并以修改书形式通知;(3)品质证书须由开证申请人出具,或须开证行核实或与开证行存档之样相符;(4)收货收据须开证申请人签发或核实,另外有些不法分子利用一些信用证本身的特点进行活动,如利用远期信用证,由于采用远期信用证支付时,买方是先取货后付款,在信用证到期付款前存有一段时间,不法分子就利用这段时间,制造付款障碍,以达到取货物的目的,有的是取得货物后,将财产转移,宣布公司破产;有的则是与银行勾结,在信用证到期付款前,将银行资金转移,宣布银行破产;还有些不法分子,为取银行借款,预先编造虚假的事实,谎称自己有进口商需要货物,取进口商与其订立货物买卖合同后为其开具信用证,受益人在得到信用证后,向自己所在地银行出示信用证,证明其在国外有一笔生意,要求银行为其借款以筹货物,在其得银行货款后,将此款挪作他用或卷款潜逃,那么,该如何防范信用证欺诈呢?有关法律专家指出,首先是要进行深入的资信调查,这是信用证交易必不可少的环节,这里包括买方和卖方相互之间的资信解,也包括银行和开证申请人、受益人之间的资信解,其中,最重要的是,买方和卖方的资信调查,在没有搞清对方的资信之前,不进行交易,其次,是要规范业务操作,有一套完整的业务操作规则,是杜绝信用证欺诈的有效手段,在做大宗进口交易时,最好到起运港当场验货,对银行来说,规范业务操作显得更为重要,因为假冒信用证的问题经常出在密押、签字不符合要求等方面,要求银行审查时特别谨慎,否则便会带来巨大损失,近十年来,为打击信用证欺诈,我国相继出台一系列法律,1995年,全国人大通过《关于惩治金融秩序犯罪的决定》,对信用证首次作出规定,1997年出台的新《刑法》第195条进一步明确规定:进行信用证活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有法律武器,有规范的业务操作,人们有理由相信,信用证欺诈犯罪可以得到有力遏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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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一些会计毕业论文的题目,供参考。一、会计方面(含会计理论、财务会计、成本会计、资产评估)1.金融衍生工具研究2.财务报表粉饰行为及其防范3.试论会计造假的防范与治理4.会计诚信问题的思考5.关于会计职业道德的探讨6.论会计国际化...

企业会计诚信问题探讨论文

摘 要: 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完善,经济全球化的日益加强,人们对财务信息的关注度也越来越强。自20世纪九十年代初沪深股市相继建立以来,财务舞弊现象随着股市的发展越来越多。这些公司财务信息的失真失实不仅严重破坏了市场经济的秩序,损害了社会公众的利益,而且阻碍了和谐社会、诚信社会的构建。如何采取有效措施不断提高会计的公信力、培育会计诚信并规范会计职业道德行为、提高财务信息质量,在新形势下显得尤为重要。本文在深入分析会计诚信缺失成因的基础上,提出了改善企业会计诚信问题的措施,希望可以对解决该问题提供一些新的思路。

关键词:会计诚信 财务舞弊 诚信危机

随着经济的发展,会计造假、会计舞弊现象变得十分突出,会计诚信问题已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并且演变成为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诚信缺失问题在我们的生活中已经普遍存在,从国内的琼民源、银广厦、蓝田股份,到美国的安然公司、世界通信公司等都是由于财务欺诈现象被曝光而陷入了经营困境。会计诚信缺失严重损害了投资者的利益,破坏了社会经济秩序,阻碍了经济的健康发展。加快会计诚信体系建设,营造一个良好的信用环境已经成为全世界目前亟待解决的一个重大社会问题。

一、我国会计诚信问题现状

在我国,自20世纪90年代初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证证券交易所成立以来,我国证券市场从无到有取得了飞速发展。与此同时,会计信息披露制度也逐步建立和发展起来。但是,目前我国信息披露的现状不容乐观,从两个证券所成立至今,我国上市公司的财务舞弊一直不曾断过。财务舞弊案件都有着相似之处,都是利用虚假会计信息为个人或者小集团谋取私利,不仅使银行遭受不良*款损失,也使广大投资者遭受投资损失,严重威胁经济的稳定发展。其具体表现概括为:

1.会计工作秩序混乱,会计基础不规范

主要表现为会计核算不按照规范操作程序进行;无视国家财经法规,没有按财务制度对企业经营活动进行反映、监督,盲目听从单位领导指挥。

2.会计信息失真严重,会计核算不真实、不完整

主要表现为隐瞒收入,乱挤乱摊成本、费用,编造虚假财务报表,使用虚假增值税专用发票等,造成会计核算不真实、不完整,会计信息失真现象严重。

3.会计人员职业道德低下,任意弄虚作假

主要表现为有些会计人员不求上进,缺乏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工作中主观随意性较强,不严格按制度处理经济业务,盲目听从上级命令,没有起到会计所要求的反映和监督企业日常经济活动的作用,也违反了会计职业道德中诚实守信、客观公正、坚持准则的规定。

二、出现会计诚信问题的原因

1.会计人员身份不独立

依照《会计法》的规定,我国会计人员实际上具有双重身份,他们既要维护企业的利益,又要代表国家、投资者来监督企业的财务收支。然而,在实际工作中会计人员置身于企业之中,他们自己能否在一个企业长期工作下去,除了自身因素外,主要取决于这个企业的负责人。会计人员的各项工资、奖金、福利等都要由公司经理等负责人决定,会计人员的任用、调动、撤职或免职等重大人事问题也都掌握在这些人手中。在这种现实下,会计人员的日常工作只能是对企业负责、对经理负责,按企业的旨意进行会计核算。

2.内部监督机制不健全,会计行为缺乏透明度

有些企业虽然建立了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但只是流于形式却不能真正落到实处,无法发挥内部控制的监督作用。而且随着经济业务量的增加,会计舞弊形式更加多样化、复杂化,会计舞弊手段也更加隐蔽,若不能建立有效完善的内控制度,防范舞弊也就成了无稽之谈。

3.会计人员职业道德观念淡薄

会计人员职业道德观念淡薄,很容易受到外部经济利益的诱惑而作出一系列违反会计准则的行为。例如上市公司会计人员为吸引更多的投资者而故意混淆资本性支出与收益性支出,将收益性支出列为资本性支出,或迫于公司管理层压力而故意虚增成本,减少利润以达到偷税、逃税的目的。

4.执法不严、处罚力度不大,导致会计失信行为频繁发生

现有法律法规虽然对部分不诚信行为提供了处罚依据,但还不能涵盖全部不诚信行为,这就使信用活动缺乏有力的法律支撑。按照现行的法律法规,上市公司若发生舞弊行为,往往被处以行政处分或罚款,极少数人被处以刑事处罚。而被处以的罚款金额与真正的'大股东所谋取的非法利益相比只是九牛一毛,无法起到打击和警示的作用。

三、改善企业会计诚信的措施

导致会计诚信缺失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因此,治理诚信缺失行为也要多种手段并用,才能达到目的。

1.加强单位内部审计,防范会计舞弊行为

内部审计作为内部控制系统的监督补充机制,对于防范会计舞弊具有重要意义。内部审计作为企业内部经济的监督机构,应从独立、客观的角度论证企业内部控制系统的适用性、可操作性和运营结果,揭示和评价职能部门的运作效率和工作实绩,发现、反映内部控制制度的漏洞、盲点和盲区,进而及时、客观地识别企业控制环境、会计系统是否运行正常,从而更有效地保护企业资产安全和检查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并通过向单位高层反馈,帮助决策层发现内部控制方面的薄弱环节以及企业管理方面的弱点,向企业管理人员提出建议,以此来协助遏制舞弊。

2.提高会计透明度,消除信息不对称现象

现代企业的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必然会造成财务报告的提供者和使用者对财务信息了解不对称。而处于信息占有不利地位的外部使用者,就极有可能被误导,尤其是投资者甚至会产生对资本市场的不信任,影响投资的积极性。所以,提高会计信息的透明度就成了所有问题的关键,而会计准则作为防范舞弊性财务报告的发生和防止市场经济衰落的一种法规制度安排,对满足投资人获得投资所需要的会计信息、维护我国资本市场健康有序地发展至关重要。所以,应对会计准则加以完善。

3.加强会计人员职业道德和专业素质的教育

市场经济要求以诚信为宗旨构建职业道德秩序,使职业道德能够增进社会的整体利益,能有利于理性、自律的利益主体的求利活动而不是简单地限制。因此,在我国当前经济体制由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转变的重要时期,应该而且必须大力加强会计职业道德和专业素质的教育,提高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水平,重塑诚信理念,建立一个保证企业能够良性运行的道德约束,使会计人员的行为符合社会公认的会计准则和会计职业道德的要求。加强自身诚信观念的培育、树立良好的诚信道德观,认识到诚信和职业道德是生存与发展的根本,并使其转化为工作实践上的自觉行为。

4.通过立法,加大惩治力度

我国的执法工作不仅经常受到旧思想的影响,还受到地方势力和行政权力的干扰,检查不够、处罚不够致使许多虚假会计信息未能充分暴露。在中国股市,只要缴了罚款,舞弊行为就可以一笔勾销。相对于较小的处罚力度,企业的巨额利润就显得更具有吸引力。所以相关部门要加大处罚力度,若是发现会计造假,额度较大的,可以强制让其破产清算。这样,那些妄想铤而走险的企业多少也会收敛其行为。

5.培育行业诚信文化,建立社会教育体系

市场经济本质上也是诚信经济,市场经济的正常运转需要以全社会的诚信作保障。因此,大力培育会计的诚信文化,积极营造有利于行业诚信建设的社会氛围,是当前会计行业加强会计职业道德教育的重要任务。在这一工作中,会计学会可以开展一些有利于培育会计行业诚信的活动,表彰先进分子,组织进行会计人员职业道德情况的考核检查,对会计人员的道德行为进行考核评分,并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注册登记和年检与会计职业道德检查相结合,只有这样才能真正营造一个人人遵守职业道德的好风气,才能有利于我国经济的发展和腾飞。此外,应在社会上大力宣扬诚信,将诚信作为一门学科列入教材,广泛教育,让社会每个成员都形成根深蒂固的意识,真正明白“君子爱财,取之有道”,“不义之财,取之有害”。

参考文献:

[1]周波.对消除会计职业诚信危机的思考?科技资讯, 2010(21)

[2]赵文静.论会计诚信的问题及解决对策.经济师,2010(11)

[3]曾广炜.诚信是会计工作的命脉?现代会计, 2009(04)

万福生科财务造假案例分析论文

在平平淡淡的日常中,大家或多或少都会接触过论文吧,论文对于所有教育工作者,对于人类整体认识的提高有着重要的意义。那么,怎么去写论文呢?下面是我为大家整理的万福生科财务造假案例分析论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摘要】 近年来,我国上市公司财务造假案例屡禁不止,严重损害了中小股东的利益,破坏了资本市场的秩序,同时,一旦被发现,将会大大降低公司的价值。而财务造假的最根本原因是公司治理存在缺陷。鉴于此,文章从公司治理的角度,以万福生科这一创业板造假第一为例,对其造假手段和造假的深层次原因进行剖析,进而提出防范上市公司财务造假的对策。

【关键词】 财务舞弊;公司治理;万福生科

中图分类号:F275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4-5937(2014)25-0064-03

一、引言

随着市场经济的逐步发展,资本市场的日益成熟,资本的趋利性也渐渐显现出来。近年来,我国上市公司出现了一连串的财务造假案,如之前的深圳主板上市公司“银广夏”造假案,以及中小板上市公司“绿大地”造假案。这些上市公司的造假案使投资者蒙受了巨额损失,损害了他们对上市公司以及中国资本市场的信任。虽然我国对于上市公司的监管不断加强,但是仍有部分公司受利益驱动,使用各种方法进行财务造假,2012年8月发生的万福生科财务造假案成为创业板造假第一股。

二、案例背景介绍

万福生科(湖南)农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前身是成立于2003年的湖南省桃源县湘鲁万福有限责任公司,于2011年9月27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创业板上市,股票代码为300268,股票简称“万福生科”。主要从事大米结晶葡萄糖、大米高蛋白、高麦芽糖浆等淀粉糖系列产品生产、销售,是稻米深加工副产品综合利用循环经济企业。

在上市不到一年的时间,万福生科就被曝出财务造假。在2012年半年度报告中,该公司虚增营业收入18800万元,虚增营业成本14600万元,虚增净利润万元,前述数据金额较大,且导致该公司2012年上半年财务报告盈亏方向发生变化,情节严重。因此万福生科被湖南省证监局立案调查,并于2012年11月22日被深交所公开谴责。随着案情的进一步发展,万福生科上市之前的造假行为也浮出水面。根据深交所2013年3月15日对万福生科做出的公开谴责,公司2008—2011年期间存在财务数据虚假记载情形,累计虚增收入74000万元左右,虚增营业利润18000万元左右,虚增净利润16000万元左右。其中,2011年度公司虚构营业收入28000万元,虚增营业利润万元,虚增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分别占公司已披露2011年财务报告中三项财务数据金额的、和。经对上述虚增数据进行调整后,公司2011年营业收入、营业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数额分别为27300万元、万元和万元,与公司披露的相关财务数据存在重大差异。截至2013年5月10日,万福生科的财务造假案有了最终结果,证监会对万福生科涉嫌欺诈发行及相关中介违法违规案进行了正式通报,并对相关人员做出了处罚。

三、万福生科财务造假手段简析

一般情况下,公司财务造假的结果是营业收入和利润的虚增。根据会计上三个财务报表的勾稽关系,利润表中营业收入和利润的增加反映在资产负债表上,就是资产的增加。根据万福生科的公告,其具体的造假手段主要有虚增应收账款、虚增预付账款、虚增在建工程等。

(一)虚增应收账款

根据万福生科《关于重要信息披露的补充和2012年中报更正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显示,2012年上半年的应收账款净额由原来的12830万元更正为41250万元,虚增了近876万元。另外,报告显示。前五大客户发生了很大变化,如表1显示,更正前应收账款的前五名客户在在更正后的前五名名单中并未出现,并且,前五名客户的应收账款总额由512万元减少到164万元,说明其应收账款存在严重的造假行为,包括伪造销售合同、虚拟销售业务等。

(二)虚增预付账款

预付账款是指买卖双方协议商定,由购货方预先支付一部分货款给供应方而发生的一项债权,但实际上,万福生科的这些预付账款并非都与真实交易挂钩。万福生科2011年年报上显示预付账款为10700万元,而实际更正后的金额为万元,虚增预付账款达1070万元。根据《公告》显示,2012年6月底的预付账款更正后为万元,而实际为万元,虚增了万元。万福生科通过虚假的交易,将公司的资金支付给粮食经纪人和农户。而事实上,一方面大部分的资金转移到了自己控制的银行账户,然后通过销售回款的方式收回资金;另一方面,随着工程的进一步开展,预付账款可以转向在建工程,从而达到了虚增在建工程的目的。

(三)虚增在建工程

通过在建工程达到虚增收入和利润是万福生科最为高明的手段。因为在建工程还处在建设中,具有隐蔽性,不像应收账款那样容易被察觉。《公告》显示,2012年6月底,在建工程虚增8036万元。其中,项目虚增金额较大的项目如表2所示。供热车间改造工程、淀粉扩改工程和污水处理工程三项工程总共虚增了7500万元。

四、万福生科财务造假原因分析

万福生科财务造假的发生表明其公司治理结构存在严重的缺陷。公司的治理结构是公司内部权力的划分,是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三权分立”的结果,三者各司其职,互相制约。但是,在我国上市公司中,一股独大的现象较为严重,大股东控制了董事会和经理层,同时,独立董事和审计委员会内部监督被抑制,从而导致大股东利用控制权侵占中小股东的利益。

(一)股权结构高度集中

万福生科是典型的一股独大型企业。根据2012年年报显示,龚永福和杨荣华分别持有公司的股份,而二人为夫妻关系,因此共持有公司的股份。这种高度集中型股权结构使得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龚永福夫妇二人。在缺少股权制衡的情况下,实际控制人就会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公司的重大决策完全根据他们的意志来决定,使得内部控制制度形同虚设,从而实现操纵利润、利益私人化的目的。关于万福生科2012年半年报的虚假记载和重大遗漏,万福生科也认为是因为内控松懈,内控制度没有得到很好的执行。另外,公司实际控制人龚永福既是董事长又是总经理。这一“两权合一”的公司治理结构破坏了董事会和经理层监督与被监督的机制。董事长(经理)掌握公司的日常经营业务,实际上就是经理层的自我监督,这一现象容易造成财务造假。

(二)独立董事不“独立”

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决定了董事会的监管效率,因此,我国在2001年推出了独立董事制度。由于独立董事比一般的董事具有更强的独立性,所以实行独立董事制度后,公司董事会的独立性也就有了保障。然而,我国的独立董事大多流于形式,大部分的独立董事只是兼职,根本不会把大部分时间和精力放在公司的事务上。据万福生科2011年年度报告显示,三名独立董事均参加了2011年公司召开的6次董事会,没有对万福生科财务造假行为发表任何独立意见。邹丽娟作为三名独立董事中唯一一名专业的会计人员,具有注册会计师资格证,实务经验较为丰富,对于公司造假行为不可能一无所知,说明已经失去了其应有的独立性,或者没有尽到自己的监督职责。另外两名独立董事单杨、程云辉分别是农业、生物领域的专家,说明万福生科选择行业专家作为独立董事,更多是把独立董事当成顾问,而不是监督者。因此,万福生科独立董事并没有发挥其独立性,未能发挥制衡董事会、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的作用。

(三)审计委员会失效

审计委员会大多是由独立董事构成,而且成员中必须具备会计及审计方面的专业知识,所以审计委员会作为重要的内部控制机制,对于公司内部的会计行为及披露的报表有较强的监督职能。然而,当万福生科出现较为严重的财务造假行为,审计委员会仍然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设计和执行方面不存在重大缺陷,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符合公司内部控制设计及执行情况。很显然,公司内部审计没有发挥正常作用,审计委员会对重大信息披露也未进行有效的监督,可以说万福生科审计委员会功能基本上处于缺失状态。

五、万福生科财务造假的启示

根据以上的分析得出,万福生科财务造假归根结底是其公司治理存在的缺陷,内部控制制度失效,为此,本文从公司治理的角度,提出了如下几个方面的建议,以提高公司治理效率,防范财务造假行为的发生。

(一)优化股权结构,降低大股东持股比例

股权越集中就意味着控股股东对公司的会计行为的约束能力越强。在此情况下,控股股东所受的约束力较低,为了一己私利,对会计信息作出虚假披露,从而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为此,可以逐步降低大股东的持股比例,增加机构持股、社会公众持股比例,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股权分散、大股东相互制衡的局面,建立有利害关系的股东表决权除权制度,从而防止大股东滥用表决权。

(二)完善独立董事和审计委员会制度

独立董事和审计委员会作为公司的重要治理机制,其独立性至关重要。如果控股股东掌握了董事的任免权,则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将受到破坏,审计委员会的职能也得不到很好的发挥。因此,为了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和审计委员会的作用,可以实行控股股东及其派出的董事强制性表决回避制度,由中小股东提出自己的独立董事人选,维护中小股东的利益。另外,对于独立董事和审计委员会的运行效率也要加强监督,避免形式主义。

(三)董事长和总经理两职分离

股权高度集中情况下,如果董事长和总经理为同一个人,则公司实际控制人和管理层的利益高度一致,管理层为了自身的利益,所作出的经营决策都是从自身利益出发。而董事长和总经理两职合一的公司治理模式使得决策不会受到异议。在此情况下,经理层就很容易滋生会计造假风险,从而侵占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建议董事长和总经理由相互独立的.两个人担任,从而实现不相容职务相互分离的内控制度。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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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胡伟.股权集中控制下的财务欺诈——基于万福生科的案例研究[J].商业会计,2013(12):44-46.

[3]刘航.试论我国上市公司“一股独大”问题——源于帕玛拉特舞弊事件的思考[J].当代经济,2005(2):66-67.

[4]刘晓波.云南绿大地公司财务舞弊案例研究[J].会计之友,2013(2):62-65.

[5]杨清香,俞麟,陈娜.董事会特征与财务舞弊——来自中国上市公司的经验证据[J].会计研究,2009(7):64-70.

[6]张俊生,曾亚敏.上市公司的失信行为:公司治理角度的分析[J].经济科学,2004(6):87-95.

[7]周超,魏开华.上市公司财务舞弊审计失败的原因与对策思考——基于万福生科造假的案例分析[J].西部财会,2013(7):67-70.

一、背景介绍

万福生科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万福生科”)是湖南省常德市的一家农产品加工企业,主营稻米精深加工系列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于2011年9月27日在创业板上市。2012年9月14日,公司发布公告称因涉嫌违反相关证券法律法规而被证监会湖南监管局立案调查。9月18日,万福生科发布公告称证监会决定对公司进行立案调查,其股票从第二天开始停牌。10月25日,万福生科发布《关于重要信息披露的补充和2012年中报更正的公告》(简称《补充更正公告》),承认其在2012年半年度报告中虚增营业收入亿元、虚增营业成本亿元、虚增净利润4 万元,进而使得公司2012年上半年利润总额由盈利2 万元变为亏损1 万元,减少了,此外还未披露公司上半年停产事项。2013年3月2日,万福生科发布自查公告,承认财务造假。至此,万福生科成为创业板造假第一股。

二、舞弊手段分析

一般情况,企业财务造假的结果是营业收入和利润的虚增。根据会计上三个财务报表的勾稽关系,利润表中营业收入和利润的增加反映在资产负债表上,就是资产的增加。根据万福生科的公告,其具体的造假手段有虚增应收账款、虚增在建工程、虚增预付账款等。

(一)虚增营业收入

万福生科的主要经营项目是销售大米、麦芽糖等多种农副产品。伪造绝大多数产品的实际销售收入,相比正常售价的四五倍以上,由此所伪造出的销售收入是真实销售收入的一百倍以上,甚至有些产品并没有实际销售额,凭空捏造销售行为的存在。糖浆的实际营业收入为万元,虚假报告则表示营业收入为万元,虚增万元;麦芽糊精营业收入为0元,虚假报告则为万元,虚增万元;产品实际营业收入为万元,虚假报告为万元,虚增万元。

日前,万福生科发布2012年年报,公司去年亏损341万元。尤为蹊跷的是,尽管去年上半年生产线大面积停产,下半年又遭遇造假危机,万福生科全年却实现了亿元的营收,同比增长。“在造假东窗事发,销售大受影响的情况下,万福生科去年下半年还实现了亿元的营收,不能不让人怀疑其业绩的真实性。”由于万福生科造假事泄,带来产业链上下游生变:上游供应商趁机提价,使得公司营业成本大增;下游客户则减少采购万福生科产品的数量,或是要求公司降价供货,公司产品销量已有明显下滑。

此外,更正前应收账款中金额前五名在更正后3名未再出现,且更正前前五名应收账款合计金额达万元,比实际情况万元虚增了万元。说明应收账款存在严重造假行为。据调查,万福生科在销售合同中披露的与华源粮油经营部签订的两份合同,与傻牛食品厂签订的三分合同经两家企业老板及老板娘表示均不存在;而亿德粮油贸易行所有人黄德义与万福生科控股股东为亲属关系,由此可以看出企业存在伪造销售合同,虚拟销售业务等行为。

(二)虚增预付款

应付账款和预付账款中不仅包含工程款,还包括日常经营产生的款项。但是,万福生科的应付账款很少,2012年上半年末仅为763万元,可以忽略不计。至于预付账款,除2011年末外,金额也一直不多,2011年末,万福生科的预付账款比上年末增长了,对此,公司方面的解释是,“主要原因系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全面启动,增加预付设备款项所致。”问题是,既然上半年末预付工程款理应减少,报表上预付账款却为什么还增加了许多?有人解释为日常经营活动中预付了很多采购款。然而,从历史数据来看,万福生科日常的经营活动产生不了太多的预付账款,从2011年上半年末预付账款同样不高来看,也不存在导致预付账款猛增的季节性因素。事实上,根据招股说明书,2011年上半年末预付账款中预付经纪人(原材料)采购款仅为955万元。

(三)虚增收入及利润

通过进行关联方交易,利用关联方虚构销售,通过销售定价差异,达到转移利润或虚增利润的目的。在万福生科的财务造假案中,出现明显地关联方交易造假行为。报告显示,湖南省傻牛食品厂、怀化小丫丫食品,贡献收入都在1300万元左右,但在更改后的`报告中,这两个公司已经从前五大客户名单中消失:湖南祁东佳美食品和津市市中意糖果公司贡献的收入分别为万元和万元,更改后变为万元和万元。

万福生科在外部设立大量虚拟供应商账户,这些账户的主人是一些真实存在的粮食经纪人,但实际由万福生科控制。通过预付款形式将自有资金转入这些账户,再从中提取现金或其他方式转回,构成销售回款,造成销售规模增加,从而虚增营业利润。

万福生科私刻客户假公章、编造销售假合同、虚开销售发票、编制银行单据、假出库单等一系列造假工序的配合,让虚增销售收入看起来合理,甚至到税务部门为假收入纳税。

虚增利润及收入,需要与“资产”相对应。万福生科在造假过程中选择了虚增“在建工程”和“预付账款”项目,它的募集资金建设项目还在建设中,降低暴露的风险,至于预付账款,是否实际发生有待查证,也许实际上是将资金过账又转回。

三、万福生科财务造假的信号分析

半年报中,企业营业总收入达2322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了而营业利润以及利润总额分别只有2554万元和2874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了和-16%。而2011年年度报告中,企业营业总收入比2010年年度增长了,营业利润增长,利润总额增长。同为一年时间,营业利润与利润总额的波动非常之大,引人怀疑。

企业存在大量预付账款,均为“预付工程、设备款,工程尚在建设中”,而对应的客户均为个人,无法查实。

企业在建工程项目金额比2011年底增加了许多,但半年内完工程度却很低。供热车间改造工程完工程度只有50%,污水处理工程完工程度只有2%,此外,从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2011年6月的在建工程的情况来看,并没有污水处理工程这一项目。那么,半年报中这个项目的真实性就很值得怀疑了。淀粉糖扩改工程,2012年半年报较2011年年报在投入金额增长了倍后,工程进度反而由90%降低到30%,而在2012年年报中则根本没有提及淀粉糖扩改工程,该工程是否存在或者已经完工不得而知。

四、财务舞弊启示

财务造假案件频频发生,不得不引起重视。更重要的是,财务造假并非一时速成的,长时间的运筹帷幄必然会有蛛丝马迹可循,我们必须反思如何充分利用上市公司的公开资料以及风险导向的审计模型,及早发现上市公司的财务造假。在万福生科的案列中,伪造了大量银行凭证,在之前问题没有暴露与审查相关凭证票据不严有必要关系。因此,审计中应该重视相关企业原始凭证等的审核。万福生科属于高科技行业,而且是地方政绩企业,对它的行业背景,上市程序,资金支持,技术研发都是关键的审计突破口。也许要加强实地走访获取直接证据,对于以销售为主的公司,其与客户之间的联系也是相当紧密。因此通过实地走访调查其各种业务的真实性,可以进一步预防和发现造假情况。

参考文献:

[1] 经济信息联播.创业板造假第一股调查[Z].证券市场周刊,2012,(43):8-9.

[2] 崔晓莉、武磊. 万福生科财务造假案例分析及启示[J].现代商贸工业,2013,(15)

[3] 宁平. 万福生科财务造假案例分析[J].会计之友,2014,(25)

[4] 孙旭东. 万福生科预付账款造假[J].证券市场周刊,2012,(43):48-49

[5] 付强,刘秀兰. 我国上市公司财务信息失真的表现及其影响[J]. 西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科版),2012,(4):122-126.

马上就是一轮毕业生,但是好多大学生的毕业论文不知道该怎么写,在这里我为大家推荐会计毕业论文一篇——浅谈上市公司会计造假问题,欢迎大家阅读和参考!

摘 要: 上市公司会计造假是目前的热点问题。中国自加入WTO以来,我国经济开始高速发展,但同时各种财务问题也随之而来。企业会计造假、会计信息失真,是我国财经领域存在的一个突出问题,尤其是近几年上市公司作假手段多样,主要通过提供虚假报表信息、进行关联交易和虚假上市等手段来进行会计信息造假,取股东之间的信任与支持,使自身企业获取不菲收益。这样做不仅严重的破坏了证券市场的正常运营次序,也使会计行业遭遇信誉危机。本文首先从会计造假的相关概述入手,分析了上市公司会计造假的危害性和种种原因,解析会计造假的根源。其次,再通过例举三个国内有名上市公司造假的案例,重点分析其会计造假的手段,揭露中国证券市场现存一些如市场环境、法规、制度不完善等问题,并就上市公司会计造假引发的问题作出一些思考和讨论。最后,提出一些相关建议和解决方案,以促进我国财经领域大环境健康、有序的向前发展。

关键词: 会计造假,危害及原因、手段

1 引言

当前,上市公司会计造假及其治理在中国乃至全世界证券市场都是一个备受关注的热点问题,俨然成为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

早在2001年,安然公司会计造假案轰动一时,其虚报盈利亿美元并且隐瞒债务和亏损,负责其审计、帮助其作弊的全球第五大会计师事务所安达信会计公司也随之名声扫地,最后破产。其后欧美一系列上市公司也相机爆出的财务丑闻,导致投资者遭受数以万亿计美元的损失,这在一定程度上打击了投资者的信心,扰乱了市场经济。同样,在我国有类似会计造假案发生。以1996年渤海事件为起点,上市公司会计信息造假丑闻接连曝光。在1999年至2000年期间,银广夏通过虚构巨额利润745亿元使会计造假事件可谓达到了登峰造极的程度,投资者蒙受了巨大损失。之后国家财政部门也采取相应措施想要杜绝此会计造假事件的发生。可是,上市公司会计造假问题并没有根本得以解决,反而有越演越烈之势。近几年上市公司会计造假事件仍然屡见不鲜。

上市公司会计造假已成为世人瞩目的焦点。因为会计信息是一个企业运营状况的综合反映,也是国家进行宏观调控的原始信息来源之一。治理会计信息造假和提高会计信息真实度已经刻不容缓。本文旨在研究导致上市公司会计造假的原因,例举我国上市公司会计造假的经典案例,着重分析其作假手段以及应当采用哪些对策应对上市公司会计造假问题,以促进中国证券市场健康、有序地向前发展。

2 上市公司会计造假相关概述

上市公司会计造假含义

关于会计造假的定义,国内学术界的常见定义有:(1)会计信息造假是指会计活动中行为人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制度的规定,采取欺诈手段在会计财务中进行弄虚作假,伪造编造会计事项,提供虚假会计信息,从而为小团体或个人谋取私利的违法犯罪行为。(2)会计造假是一种以获取不正当利益为目的,采用欺性手段故意谎报财务事实的行为。综合以上,我们可以把会计造假含义界定为:管理者利用信息不对称,违反会计相关法律法规,用不合法的会计造假手段进行虚假的会计信息披露,调节企业自身盈余状况,误导信息使用者的违法、犯罪行为。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知道会计造假有如下特征:事实上的虚假信息、利益驱动、主观上的故意欺诈、违法。而常见的会计造假手段有:造假凭证、做假账、制假表、假审计和假评估。

上市公司会计造假危害

对信息使用者的危害

会计信息是一种重要的社会资源,会计信息的质量直接影响信息使用者。关于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盈余情况和现金流量等方面信息,均是信息使用者进行决策依据。比如,对于银行来说,当他们选择贷款对象时,就要分析对方公司的流动比率、资产负债率等在内的短期偿债能力和长期偿债能力,衡量其贷款存在的风险;再比如中小投资者,他们都是依靠公司对外公布的财务报告进行投资分析和决策的;对于政府部门来说,他们要进行宏观调控,制定相应的经济政策,就要从总体上了解公司资产负债结构,盈余亏损,现金流转等情况。如果这些都是以虚假的会计信息为基础的话,必将导致投资者作出错误的决策,承受巨大的经济损失。更为严重的是,政府部门以此虚假信息作为宏观调控和资源配置的基础,必会造成国家资产的损失和浪费,相应的经济政策和宏观调控情况也达不到预想的应有效果,社会的正常秩序也会受到严重的影响。

对证券市场的危害

证券市场在当今经济市场中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尤其是证券市场中的股票市场。证券市场作为企业筹集资金的重要场所,对促进资源优化配置和资金流向起着重要的调节作用。全国证券市场发展至今出现许多因为会计信息造假而破产的上市公司,从琼民源到银广夏,再到涉嫌虚假上市的胜景山河,他们都是不顾中小投资者的利益,使投资者蒙受巨大损失,让投资者的信心备受摧残。另一方面,部分上市公司通过会计造假获取了不正当利益,而其他企业为了弥补自身不足,也必然会趋向于使用会计造假手段。正确真实的会计信息决定着证券市场的正常和高效运行,然而一些上市公司利用会计造假,曝露虚假财务信息,严重误导投资者进行决策,极易引发股市震荡,造成经济运行不稳定。长此以往必将导致资本市场的不稳定,扰乱经济秩序。

对公司的危害

实现利润最大化是公司的最终目标,要实现这一目标就离不开有效的管理,而有效的管理离不开真实正确的信息,特别是真实的会计信息。公司的财务会计信息是对公司过去一定时期发生的经济活动的总结。而有些上市公司受到利益诱惑,利用会计造假手段在报表上虚增支出,隐瞒利润,以逃避税收,导致了国家资产和税收大量流失;而有些公司自欺欺人,人为的调节固定资产折旧办法,造成与实际不符,存货积压严重,变现能力变差,对公司自身也带来不利影响。长此以往,必会弱化公司管理,使公司失去竞争与生存能力。而更有一些上市公司权利人,通过会计造假手段,人为调节收入、虚增虚减利润,助长了腐朽之风。这样做更会破坏企业的形象,如果企业想要长远走下去就必须以诚信为基石,诚信是市场经济的基本,一旦公司造假,就会令投资者失望,对企业形象大打折扣,不再对其投资,企业面临破产危机。

上市公司会计造假原因

会计相关法律法规的缺陷

首先,我国的.会计准侧和会计制度规范基本是参照美国原则导向性模式制定的,大多是粗线条、框架性的条规,在会计操作上起到总体引导的作用。我国《企业会计准侧》规定对于会计信息的判定和判定标准要有良好可操作性,并且上市公司会计核算要遵循稳定性原则,做好合理的资产减值准备,提高会计信息质量。但事实上我国没有一个统一的会计人员职业判断标准,这些相关法规大多模凌两可、操作性不高,会计造假行为就会趁虚而入。我国目前的会计准侧和会计制度存在一定的缺陷,会计实际操作和准侧无法同时跟进,具有一定滞后性,上市公司就可以利用这些空隙进行非法操作。如在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上做手脚,也可通过固定资产折旧时掩盖事实等等,这些都存在这很大的主观判断,为企业操纵利润带来了很大的空间,难以保证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性。

其次,对于违法行为的处置力度不够。我国目前《会计法》、《企业会计准侧》、《证券法》、《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对会计造假的处罚力度明显偏弱,处罚上市公司造假的方式大多为警告和罚款,罚款的金额在10万元到100万元之间,对于帮助上市公司造假的会计师事务所惩罚也是罚款,而最高的刑事处罚也只有三年。相对于上市公司造假获取的巨额利益,许多公司也往往选择后者。

上市公司自身治理结构缺陷

首先,上市公司所有权与经营权相分离,股权结构不合理。保证公司公司经营目标的最终实现,合理的法人治理结构必不可少。然而,一方面现代的公司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股东与经理人之间无法有效的沟通,产生代理问题。有些经理人为了自身利益,追求个人目标,例如获得升职机会或者得到灰色收入等等,他们会损害股东权益进行会计造假以获得业绩突出,谋取私利。另一方面,我国目前上市公司“一股独大”,即大股东直接控制着上市公司的总体大方向和总体经营策略。有时,这些大股东为了自己的利益,可能暗示或者给经理人施压,要求他们进行会计造假,损害中小股东的权益。另外,上市公司的董事会结构不合理,权利失衡,董事会内部董事占大多数,这就使得投票机制形同虚设,无法有效的发挥董事会作用。

其次,上市公司业绩评价体系存在缺陷。现在许多上市公司业绩考核侧重于经营结果的评价,而忽略了过程和程序是否合理。把主要精力都集中在利润、资产收益率等方面,一味的强调企业经营结果是否达到预定目标,与过去的指标相比是否有所提高。正是由于上市公司对会计信息产生过程的忽视,对经营结果更加偏爱,从而促使了上市公司使用会计造假手段想要提高经营结果,导致会计信息失真严重。

监管力度不够

尽管我国制定了一系列保证财务信息真是可靠和打击会计造假的法律法规,如《会计法》、《公司法》、《证券法》等,但会计造假事件仍然屡见不鲜,而且造假手段不断创新变化,最直接的原因就是市场监管力度不够,惩罚机制不严。大多政府部门的检查都不够严格,流于形式,并不能很好和及时的发现问题并给与制止。这样的监督不严就在一定程度上怂恿了会计造假的发生。更有甚者,某些地方政府为了完成增税任务,维护地方形象或趋于金钱欲望,干预各方面贷款给上市公司,以解决虚报利润所上交的税金,让会计造假有恃无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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