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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肖像权的论文开题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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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肖像权的论文开题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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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公众人物隐私权的保护与限制姓 名:聂 胜学 号:分 校:年 级:指导教师:写作时间:论 文 摘 要隐私权与言论自由在构造完整的人格权方面具有某些相同的功能,然而在实践中二者更多地表现为冲突的一面。为了协调好言论自由与隐私权的冲突,必须在总结我国现有立法经验的基础上,借鉴他国先进做法,完善我国的相关立法。本文着重探讨世界上一些主要国家有关隐私权与言论自由的保护与限制的立法和实践,并在分析我国相关立法和实践的基础上,对如何完善我国的相关立法提出一些可行性的建议。[关键词] 隐私权 言论自由 人格权目 录一、论文摘要………………………………………………………………………1二、隐私权与言论自由的冲突……………………………………………………2三、我国现有有关立法和实践……………………………………………………3四、关于完善我国有关立法的建议………………………………………………31、把隐私权作为一项独立的人格权加以保护………………………………32、把言论自由作为一项人格权加以保护……………………………………43、详细界定言论自由与隐私权的界限………………………………………44、应列举可以获取、传播、宣扬、议论他人隐私的具体情形……………55、应对特殊人员的隐私权作特殊的保护……………………………………66、应对特殊职业人群和组织的言论自由权进行详细规定…………………6论公众人物隐私权的保护与限制隐私权与言论自由是人格权密切相关的两种重要的精神权利,在构造完整的人格权方面共同发挥着积极作用。然而,在实践中这两种权利常发生冲突,如何协调这两种权利呢?—、隐私权与言论自由的冲突隐私权,是指自然人享有的私人生活安宁与私人生活信息依法受到保护,不受他人侵扰、知悉、使用、披露和公开的权利。言论自由权则是人们自由发表言论和传递信息的权利。这两种权利有着共同的价值取向——实现人格权这一基本价值,人格权是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的,以人格关系上所体现的与其自身不可分离的利益为内容的民事权利。人格自由、人格独立、人格尊严与人格平等是人格权的基本内核。要实现完整的人格权,既要保护人的身体、思想、言论等方面的自由,又要保护隐私不受侵犯。如果没有言论自由,何来人格自由?如果个人的隐私不受法律的保护,又何谈人格尊严和人格独立呢?言论自由和隐私权本身是人格权的应有内涵,二者缺一不可。然而,言论自由与隐私权之间却存在着固有矛盾。这是因为隐私权的目的在于维护公民生活的秘密,防止任何入侵犯;而言论自由权的目的则在于维护公民“说”和“知”的权利,依法议论和获取信息,满足其“评说”的需要。公民一方面希望知道和评论更多别人的事情,另一方面又不希望自己的事让别人知道。于是,言论自由权和隐私权之间便不可避免地产生了冲突,法律协调其关系。隐私权与言论自由的冲突表现在三方面:一是公民对政府的知政权与政府官员的隐私权之间的冲突;二是公民的言论自由与社会公众人物的隐私权之间的冲突;三是公民的言论自由与普通公民的隐私权之间的冲突,随着社会的发展冲突将愈来愈多。其一,高科技的发展引发隐私权危机。科学技术迅猛发展,信息传播手段日益现代化,世界越来越小,人类收集、挑选、发送和公布个人隐私的手段和效率产生巨大变化。人们可以用多种手段在不被发觉的情况下窥探他人隐私,同时随着互联网的广污应用,个人隐私的传播速度和范围大大提高。其二,信息社会中人们对信息的需求与个人保护隐私的要求之间的冲突愈演愈烈。一方面,现代社会是信息社会,信息是巨大的财富,很多人想方设法取得更多的信息,以便在商业社会中知己知彼,百战百胜。另一方面,人的本性要求自己一些东西不想让他人知道。二、我国现有有关立法和实践。关于言论自由权,我国《宪法》第35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刑法》、《民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商业法》、《著作权法》、《专利法》等部门法中对公民言论自由权也有规定。关于隐私权,《民法通则》第101条规定,公民、法人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未成年人保护法》第30条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披露未成年人的个人隐私。在处理言论自由和隐私权的关系问题上,我国一贯坚持国家、集体的利益高于公民个人隐私的利益,使罪犯定罪伏法的社会利益高于被告的个人隐私利益。如公安执法部门在执行任务时可依法对公民人身及住宅进行检查,被检查人不得以保护隐私权为借口而拒绝接受检查。三、关于完善我国有关立法的建议。为了协调好言论自由与隐私权的冲突,必须在总结我国现有立法经验的基础上,借鉴他国先进做法,完善我国的相关立法。1、把言论自由作为一项人格权加以保护目前我国有关言论自由的立法基本上仅把其作为公民的一项政治权利加以确认,尚未把它作为一项独立的人格权在民法中加以规定,而且相关内容十分笼统,缺乏操作性。在司法实践中,当公民的言论自由被侵犯时,其不能援引相关的法律进行诉讼,公民的言论自由得不到应有的保护,因此,我国立法应在规定言论自由是公民的一项基本政治权利的基础上,把它作为一项人格权加以保护,还应制定配套的法律对公民的言论自权进行具体的保护。2、把隐私权作为一项独立的人格权加以保护在司法实践中,我国通常用保护公民名誉权的方式对公民的隐私权实行间接保护。公民隐私权的保护缺乏独立性,当公民隐私权受到侵犯,而尚不构成名誉侵害时,受害方便无法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隐私,致使隐私权在我国公民的日常生活中常常成为“纸上的权利”。另外,我国隐私权的立法十分散乱,民法、刑法、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刑事诉讼法等都作了一些原则性的规定,但都缺乏操作性。以上情况的存在,使法院在审理案件时,既觉得无法可依,又感到无所适从。所以,我们认为,要把隐私权作为一项独立的人格权在民法中加以规定,使民法对公民隐私权的保护起到主心骨的作用。3、详细界定言论自由与隐私权的界限要明确划分言论自由与隐私权的界限,就必须正确处理两个方面的问题,即隐私的概念,范围和言论自由侵犯他人隐私权的标准是什么?一般认为,隐私是涉及到公民个人生活秘密,公民不愿公开,同时又与社会公众生活或公共利益无关的那部分个人信息。从这个定义中,我们可以看出,隐私具有以下三个方面的特征:第一,隐私应该是合法的。犯罪分子的违法活动不属于隐私范围,他们不能以保护隐私权为由而拒绝提供有关犯罪的证据,新闻机构、新闻记者对违法行为进行公开报道不属于侵犯他人隐私权的范畴。第二,隐私应与社会公众生活、公共利益无关。如果公民的个人生活涉及到公众利益时,就应该让位于公共利益。第三,隐私权的客体包括:(1)身体秘密,指身体隐秘部位即生殖器官和性感器官、身高、体重、健康状况、身体缺陷等;(2)私人空间,即个人住宅及周围居住环境、私人专用箱包、日记等;(3)个人事实,指个人生活经历、生活习惯、性格爱好、社会关系、学历、婚姻状况、家庭住址、电话、收入情况等;(4)私人生活,指一切与社会无关的个人生活,如日常生活、社交和性生活等。关于言论自由侵犯隐私权的标准,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40条第1款规定:“以书面、口头形式宣扬他人的隐私,或者捏造事实公然丑化他人人格,以及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他人名誉,造成一定影响的,应当认定为侵害公民名誉权的行为。”这个意见书中关于言论自由侵犯隐私权的标准包含两个要素:第一,以口头、书面形式宣扬他人的隐私;第二,这种行为要造成一定影响。这种规定存在两个致命的缺陷:一是未穷尽以言论自由为名侵百巳他人隐私权的行为,因为侵犯他人隐私权的行为并不一定要以公开的方式进行,也可以以不公开的方式进行,如某人获取他人的隐私后并未公开,也可能导致相关人心灵的不安,从而造成了对他人隐私权的侵犯。而对于以不公开的方式侵犯他人隐私权的行为如何处置,我国法律缺乏相应的规定。二是“造成一定影响”这句话的词义十分模糊,难以判断,到底造成什么样的影响才算侵权呢?因此,在我国今后的立法中,对侵犯隐私权的标准应作一定的修改,这个标准应着眼于侵权行为的结果是否使公民产生精神压力和思想负担,是否使个人的心灵安宁受到破坏,而不是着眼于“以口头、书面形式宣扬他人隐私”并造成一定影响。4、应列举可以获取、传播、宣扬、议论他人隐私的具体情形。隐私权有时也应让位于他人的言论自由权,但是,究竟在什么情况下,可以获取、传播、宣扬、议论他人的隐私呢?我们认为,应包含以下两种情况:第一,征得当事人的同意。这种同意包括是否公开自己的隐私及在什么范围内公开自己的隐私。如病人到医院看病,就是同意看病医生知道自己的隐私,医生可以对患者的病史、病状、生活习惯进行询问,可以对患者进行必要的人身检查,包括隐私部位的检查,对患者唾液、血液、胆汁、排泄物等体液进行常规检验等,可以就这些隐私问题在医生内部讨论,但不得将此隐私泄露传播出去;新闻记者经当事人同意,可以采访、报道当事人的隐私情况;律师经当事人的同意,也可以调查、翻阅与案件有关的当事人的私人材料。第二,在一些特殊的工作中,当事人应配合工作人员的工作,工作人员在工作范围内也有权对当事人的私人材料进行询问与调查。因国家安全、集体安全或追查刑事犯罪的需要,公安机关可以依法律程序对公民的通信、住宅、人身等进行检查。我国法律虽然对这些内容有所涉及,但规定得不够详细,且比较零乱。我们建议, 相关法律应详细列举在什么情况下可以获取、传播、宣扬、议论他人的隐私,除此之外, 还应对获取、传播、宣扬、议论他人隐私的界线或范围作明确的规定。5、应对特殊人员的隐私权作特殊的保护政府工作人员、知名人士、明星等社会公众人物,由于他们在社会中的地位与一般 人不一样,因此他们个人生活的公开程度比一般人要高,在隐私权的保护方面应采取有别于一般人的标准,适当地放宽他们隐私的公开程度。某些特定的事情对普通人来说是私事,而对我们所说的公众人物来说则不是。如年龄、学历、经历、健康状况、财务来源对于普通人来说纯属个人私事,但对国家公务员来说,则是公事,因为这些是公众对之能否履行职责进行评价的依据,也是在政府官员被选举时选民应知悉的重要信息,并且政府官员所丧失的隐私利益可以从其特殊身份、地位、政绩及公众的信任中获得补偿,而这是一个普通人所不能享有或获得的利益。但这种限制应是合理的、有限度的,对于官员的与公共利益无关的纯粹的个人生活,应根据隐私权加以保护,同时,对其他社会公众人物(如影视体育明星、文学艺术家、科学家等)的隐私权也应予以限制,因为他 们作为知名人士,能从社会获得普通人无法获得的物质利益与精神满足感,但由于标准把握不好,明星告记者,明星告新闻机构的现象层出不穷。因此,在这一领域里,国家应尽快出台相关的法律,规范对社会公众人物隐私权的保护,明确社会公众人物的隐私公开到什幺程度,公开到什么范围。与此相反,对未成年人的隐私权的保护应更为严格,我国199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30条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披露未成年人的个人隐私;第42条第2款规定,对未成年人的犯罪案件,在判决前,新闻报道、影视节目、公开出版物不得披露该未成年人的姓名、住所、照片及可能推断出该未成年人的资料,但在实践中,未成年人隐私权的保护也不尽人意,原因是多方面的,最重要的一点是,法律规定不具体,司法力度不够。6、应对特殊职业人群和组织的言论自由权进行详细规定。特殊职业人群,如医生、律师、公证人、注册会计师、新闻工作者等;特殊组织,如商业银行、证券机构、网络经营者、超市等,这些主体比普通公民更容易获得或收集他人隐私材料,对所接触、收集的个人隐私负有保密义务。因此,我国法律应详细规定这些主体什么情况下可以行使自己的言论自由权,在什么情况下可以或不能获取、传播、宣扬议论他人的隐私。参考资料:(1) 王利明主编《民法》,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0年6月版。(2) 王小能、赵英敏:《论人格权的民法保护》载《中外法学》。(3) 郭卫华等:《网络中的法律问题及其对策》,法律出版社2001年版。(4) 戴学正等编:中外宪法选编(下册),华夏出版社1994年版。(5) 参见王利明、杨立新和编:《人格权与新闻自由权》,中国方正出版社 2000年4月版。

要用法语写吗?不懂法语

皇马死忠,佩服.写管理也写皇马,还是4000字,虽然我也是死忠,但是这个难度太大了.

关于肖申克的救赎论文开题报告

希望给你有帮助即使我再活个五十八年,都永远忘不了这一天。那是个宜人的星期六下午,我走着走着,在桥上垂钓的男孩告诉我,这条路叫老史密斯路。这时已近中午了,我打开带来的午餐袋子,坐在路旁一块大石头上吃起来。吃完后,小心把垃圾清理干净,这是爸爸在我和那个男孩差不多年纪的时候教我的规矩。走到大约两点钟左右,在我左边出现一大片草地,草地尽头有一堵墙,一直往西北方延伸而去,我踩在潮湿的草地上,走向那堵墙。一只松鼠从橡树上唠唠叨叨地斥责我。距离墙端还有四分之一的路时,我看见那块大石头了。一点也不错,乌黑的玻璃,光亮得像缎子一样,是不该出现在缅因州牧草地的石头,我呆呆地看了很久,有种想哭的感觉。松鼠跟在我后面,依然唠唠叨叨。我的心则怦怦跳个不停。等我情绪稍稍平复后,我走向那块石头,蹲在它旁边,用手摸摸它,它是真的。我拿起石头,不是因为我认为里面还会藏着任何东西,事实上我很可能就这么走开了,没有发现石头下的任何东西。我当然也不打算把石头拿走,因为我不认为我有权利拿走石头,我觉得把这块石头从牧草地上拿走,不啻犯了最糟糕的盗窃罪。不,我只不过把石头拿起来,好好摸摸它,感觉一下它的质地,证明这块玻璃石头的确存在。---------------《肖申克的救赎》第四章(10)---------------我看着石头下的东西许久、许久,我的眼睛早就看到了,但是我的脑子得花一点时间,才能真正意识到是怎么回事。下面赫然放着一个信封,信封很小心地包在透明的塑胶袋中,以避免弄湿。上面写着我的名字,是安迪整齐的字迹。我拿起信封,把石头放回安迪和他已过世的朋友原先放置的地方。亲爱的雷德:如果你看到这封信的话,那表示你也出来了。不管你是怎么出来的,总之你出来了。如果你已经找到这里,你或许愿意往前再多走一点路,我想你一定还记得那个小镇的名字吧?我需要一个好帮手,帮我把业务推上轨道。为我喝一杯,同时好好考虑一下。我会一直留意你的情况。记住,“希望”是个好东西,也许是世间最好的东西,好东西永远不会消逝的。我希望这封信会找到你,而且找到你的时候,你过得很好。你的朋友彼得·斯蒂芬我没有当场打开这封信。一阵恐惧袭来,我只希望在别人看到我之前尽快离开那里。回到自己房间以后,我才打开信来读,楼梯口飘来阵阵老人煮晚餐的香味——不外乎是些粉面类的食物,美国每个低收入的老人家晚上几乎都吃这些东西。看完信后,我抱头痛哭起来,信封里还附了二十张新的五十元钞票。我现在身在布鲁斯特旅馆,再度成了逃犯——违反假释条例是我的罪名。但是我猜,大概没有警察会大费周章地设置路障,来逮捕这样一个犯人吧——我在想,我现在该怎么办?我手上有这份稿子,还有一个行李袋,大小和医生的医药包差不多大,所有的财产都在里面。我有十九张五十元钞票、四张十元钞票、一张五元钞票和三张一元钞票,还有一些零钱。我拿一张五十元钞票去买了这本笔记本和一包烟。我还在想,我该怎么办?但毫无疑问,只有两条路可走。使劲活下去,或使劲找死。首先,我要把这份手稿放回行李袋。然后我要把袋子扣上,拿起外套走下楼去,结账离开这家廉价旅馆。然后,我要走进一家酒吧,把一张五元钞票放在酒保面前,要他给我来两杯威士忌,一杯给我自己,一杯给安迪。这将是我从一九三八年入狱以来,第一次以自由人的身份喝酒。喝完后,我会给酒保一元小费,好好谢谢他。离开酒吧后,我便走向灰狗巴士站,买一张经由纽约到艾尔帕索的车票。到了艾尔帕索之后,再买一张车票到麦克纳里。等我到了麦克纳里后,我猜我会想想办法,看看像我这样的老能否找机会跨过边境,进入墨西哥。我当然记得那个小镇的名字,齐华坦尼荷,这名字太美了,令人忘不了。我发现自己兴奋莫名,颤抖的手几乎握不住笔。我想惟有自由人才能感受到这种兴奋,一个自由人步上漫长的旅程,奔向不确定的未来。我希望安迪在那儿。我希望我能成功跨越美墨边界。我希望能见到我的朋友,和他握握手。我希望太平洋就和我梦中所见的一样蔚蓝。我希望……****************《肖申克的救赎》后记(斯蒂芬·金)***************我也很爱这本书里的每一个故事,而且我想我会永远喜爱这些故事,希望所有读者也喜欢,希望这几个故事能像所有的好故事一样--使你们暂时忘却积压在心头的一些现实问题,带你们到从未去过的地方,这是我所知道的最可爱的魔术。好了,我得走了,再见,请各位保持头脑清醒,读些好书,做点有用的事,快快乐乐地生活。---------------《肖申克的救赎》后记(斯蒂芬·金)(1)---------------斯蒂芬·金我在纽约待了两三天,我们绕着这个主题谈了三四次,最后的结果是在公园大道与第46街的交叉口决定的。比尔跟我正站在那里等着红灯转绿灯,注视着出租车驶进隧道中,然后比尔说道:“我想先出《二次降临》好了。”正好,我自己也比较喜欢这本——可是他的口气有点奇怪,好像不太情愿,于是我抬起头来问他是怎么一回事。“没什么,不过如果前一本书是写一个能以心灵力量移动物体的女孩,接着又出这本关于吸血鬼的书,你可能会被定型。”他说道。“定型?”我问道,真的是一头雾水,我实在看不出吸血鬼与能隔空移物的超能力之间有什么相同的地方。“什么型呀?”“专写恐怖小说的作家。”他说道,口气更勉强了。“喔!”我说道,大大松了一口气,“就这样啊!”“再过几年看看,”他说道,“到时候,看你还说不说‘就这样啊!’”“比尔,”我说,心中颇觉有趣,“在美国,没有人能专靠写恐怖小说谋生。洛夫克莱夫特洛夫克莱夫特(—1937),恐怖与奇幻小说作家,斯蒂芬·金称他为“二十世纪最伟大的古典恐怖小说作家”。长期饿肚子,布洛奇布洛奇(RobertBloch),著名作品为《惊魂记》(Psycho)。后来根本放弃而改写悬疑小说和不知算什么类型的戏谑之作。你看吧,电影《大法师》掀起的热潮只是昙花一现。”转绿灯了,比尔轻拍我的肩膀说道:“你会非常成功,但我觉得你还是不明白。”他比我更清楚真实状况,后来事实证明,在美国还真能靠写恐怖小说赚钱。《二次降临》后来改成《午夜行尸》这个书名,出版后销售奇佳。当时我跟家人已迁往科罗拉多州,着手写一本新的小说,内容是关于一间闹鬼的旅馆。有一次在赴纽约时,我和比尔在一家名为“嘉士伯”的酒吧里聊到半夜(一头淡灰色的大雄猫显然把点唱机据为己有,你得把它抱起来,才能看见有哪些歌可点),并将小说的情节说给他听,听到最后,他把手肘撑在桌上,头埋在手中,活像他得了严重的偏头痛。“你不喜欢这个故事?”我问。“我很喜欢。”他言不由衷地说道。“那么有什么不对吗?”“先是一个有超能力的女孩,再来是吸血鬼,现在又是闹鬼的旅馆跟能通灵的小男孩,你会被定型的。”这一回我比较认真地思考了一下,我想到许多恐怖小说作家,例如洛夫克莱夫特、克拉克·A·史密斯、弗兰克·贝尔克纳普·朗恩、弗里兹·雷伯、罗伯·布洛奇、理查德·麦西森、秀兰·杰克森(是的,即使她都被归为恐怖小说作家)等,多年来他们都让我得到不少乐趣。于是在嘉士伯酒吧里,看着猫睡在自动点唱机上,而坐在我身旁的编辑把头埋在手中,我明白,我的情况也可能更糟。例如,我可能成为像约瑟夫·海勒那样的“重要”作家,每七年左右才出版一部小说;或变成像约翰·加德纳这类作家,作品较艰涩,不那么大众化,读者全是些优秀学者,他们吃健康食品、开着旧绅宝汽车(车子后面的保险杆还贴着“支持金恩·麦卡锡担任总统”的褪色贴纸)。“没有关系,比尔,”我说,“如果读者喜欢,我就继续写恐怖小说好了,这样也不错。”我们再也没有讨论过这个问题;比尔仍然做他的编辑,我则继续写我的恐怖小说,我们两人都不需要看心理医生。这是一笔好交易。于是我被定了型,但我并不是很在意——毕竟大多时候,我写的确实是恐怖小说。不过我写的只是恐怖故事吗?如果你读了前面的故事,就会知道并非如此……不过每个故事里都包含了一些恐怖的元素,不仅仅是《呼—吸—呼—吸》而已——《尸体》中吸血虫那档子事就颇吓人的,《纳粹高徒》里的梦中意象也同样可怖,天晓得为什么,我的脑子好像迟早都会转回那个方向。这里的每篇稍长的故事都是我在完成一部长篇小说后写成的——似乎我每完成一项浩大的工作后,瓦斯桶中残留的燃料都刚好足够我写一篇中篇小说。最早完成的《尸体》写于《午夜行尸》之后,《纳粹高徒》则是《幽光》完成后,花了两个星期写成(《纳粹高徒》写完后,我精疲力竭,停笔了三个月);《肖申克的救赎》写在《再死一次》就绪之后,《呼—吸—呼—吸》则是四个故事中最慢完成的作品,在《燃烧的凝视》写竣之后动笔。这些故事以前都不曾出版过,甚至不曾交付出版商评估,为什么呢?因为每个故事都在二万五千字到三万五千字之间——虽不是非常精确,但大致差不多吧。我得告诉你:即使最大胆的作家,碰到二万五千到三万五千字这个数目,也会心惊胆跳。我们很难明确划定某一部作品究竟是小说还是短篇故事,至少不能以字数来界定,不过当一个作家写出近二万字的东西时,他知道这已经接近短篇故事的上限了。同样的,如果他写的故事超过四万字,就比较接近一篇小说。但是,在二万字以下与四万字以上这两块较明确的区域之间是个模糊地带,作家写到这个地方时,才猛然发觉自己来到小说中可怕的三不管地带——“中篇小说”。---------------《肖申克的救赎》后记(斯蒂芬·金)(2)---------------从艺术的角度而言,中篇小说并没有什么不对;当然,马戏团里那些畸形怪胎也没什么不对,只是在马戏团以外的世界里,你就难得看到这类人;我的意思是,伟大的中篇小说很多,可是传统上总是只能在类型小说迷的小众市场上销售(这还是客气的说法,比较不客气、但更正确的说法是:几乎乏人问津)。你可以把一部很好的中篇推理小说卖给《艾勒里昆恩推理杂志》、《麦可仙恩推理杂志》,或把中篇科幻小说卖给《惊愕》、《类比》等杂志,甚至《全知》或《科幻小说杂志》。讽刺的是,好的中篇恐怖小说也有市场:前面提过的《科幻小说杂志》是其中一个例子,《阴阳魔界》是另外一个例子,其他还有许多原创恐怖小说的选集,例如由双日书屋出版、葛兰特编辑的“幽影”系列。但是对于只能用“主流”二字来形容的中篇小说(这个形容词和“类型”一样令人沮丧)……就市场性而言,你的麻烦可大了。你忧愁地看着自己二万五千字到三万五千字的手稿,打开一瓶啤酒,在脑中听到一个很重的外国腔问道:“先生,您好,欢迎搭乘革命航空公司的飞机,旅途愉快吗?应该还不错吧!先生,欢迎加入中篇小说的行列,我猜您会很喜欢这趟旅程!来根便宜雪茄吧!把脚翘起来休息休息,我想您的小说还会放在这里很久、很久……对不对?哈—哈—哈—哈—哈!”真令人沮丧。从前,这类故事真的有市场(他哀叹)——例如《星期六晚邮报》和《柯立尔》、《美国水星》等杂志,不管长篇或短篇故事,都是这类刊物的主要内容。如果故事太长而无法在一期内刊登完毕,他们就会采取连载方式,分三期、五期或九期登完。当时还没有人想到“浓缩”或“摘要”小说的可怕方式(《花花公子》和《柯梦波丹》尤其喜欢这种糟糕的做法,你现在可以在二十分钟内读完整本小说),杂志会提供充分的篇幅来刊登小说。我还记得从前我会花一整天在家里等邮差送信,因为最新的《星期六晚邮报》即将出刊,而之前曾经预告本期将刊登雷·布莱德伯利的最新小说,或因为凯伦的连载小说将于本期刊出完结篇。(那种迫不及待的焦虑心情,让我成为醒目的目标。邮差终于出现了,当他穿着短袖夏季制服、背着邮包、踏着轻快步伐走来,我会在走道尽头等他,身体动来动去,好像急着要上厕所的样子,一颗心简直快跳到胸口。他脸上冷然一笑,递给我一张电费单,其他什么都没有。我的心陡地下沉。最后他于心不忍,终于把《星期六晚邮报》递给我,封面是由洛克威尔所绘、满脸笑容的艾森豪威尔,里面有一篇关于索菲亚·罗兰的报道,还有由派特·尼克松执笔的文章《我说他是个很棒的人》,她说的是谁呢,你猜,当然是她的先生尼克松啦。还有很多故事,有长篇、有短篇,还有凯伦连载小说的完结篇。谢天谢地!)而且这样的情形还不是偶尔为之,而是每个星期都发生!每当《星期六晚邮报》送来的时候,我猜我简直是整个东岸最快乐的小孩!现在还有一些杂志会刊登长的小说——《大西洋月刊》和《纽约客》特别同情写出三万字小说的作者所碰到的出版问题,不过这些杂志并不特别欢迎我写的故事,因为我写的东西比较平淡,文学性不太强,有时又太冗长累赘(虽然要我承认这点是非常痛苦的事)。但就某种程度而言,我猜我的小说之所以如此畅销,还得归功于这些特质(尽管这些特质似乎不太值得赞赏)。我的小说大多是发生在平凡人身上的平凡故事,就好像文学界的麦当劳推出麦香堡和大包薯条一样。我懂得欣赏优雅的散文,但是发现自己很难或根本不可能写出那样的文章(所以我欣赏的作家大都是像西奥多·德莱赛或诺里斯之类的写实作家)。如果把“优雅”这个元素抽离了作家的文笔,他就只剩下一条强壮的腿可以立足,那条腿就是“分量”。结果,我总是努力写出有分量的作品。换句话说,如果你发现你无法像纯种马一样奔驰,还是可以拚命发挥脑力(阳台上传来一个声音:“你说什么脑子?”哈!哈!很幽默,走开吧,你!)。结果就是,当谈到你刚刚阅读的这几个短篇故事时,我发现自己的处境令人困惑。人们说我的小说受欢迎的程度,已经到了即使我想拿送洗衣物单去出版都成(在批评家口中,过去八年来,我写的东西不过就是又臭又长的洗衣单),但是我却无法出版这几篇故事,因为这些故事的长度说长不长,说短又不短,如果你明白我的意思。“我明白了,先生!脱掉鞋子!喝点廉价的朗姆酒!等会平庸革命钢铁乐团就要为我们演奏几首千里达歌曲。我想你会喜欢的。还有很多时间,先生。时间还有很多,因为我想你的小说会——”——放在这里很长一段时间,对呀、对呀,太棒了,你何不找个地方去推翻哪个帝国主义的傀儡民主政权?我最后决定看看我的精装版小说出版商——维京出版社与平装版小说商——新美国图书馆出版社,对这几个故事有没有兴趣,故事分别是关于一个很特别的越狱犯、一个老人和一个男孩被困在一种相互寄生的关系中、四个乡下小孩的发现之旅,以及年轻女人决定不管发生什么事都要生下小孩的恐怖故事(或许故事其实是关于那个不是俱乐部的俱乐部),结果出版商说他们愿意出版。这就是我如何让这四篇很长的故事挣脱中篇小说的奇怪处境的经过。《肖申克的救赎》后记(斯蒂芬·金)(3)我希望你们喜欢这些故事。喔,关于定型这件事,我还有另外一件事要提一提。大约一年前,有一天我告诉我的编辑——不是比尔,而是新编辑,一个名叫阿伦·威廉斯的好人,精明、机智而能干,但经常在新泽西的某个地方担任陪审员。“爱死你的《狂犬库丘》了。”阿伦说。(当时编辑部正在准备那本小说的出版作业,内容是关于一只长毛狗的真实故事,刚刚才写完。)“有没有想到下一本要写什么?”似曾相识的感觉出现了,以前我就有过这样的谈话。“嗯,有了,”我说道,“我已经有一些概念——”“说说看。”“你觉得出版一本四个中篇小说的合辑如何?大部分都是普通故事,你觉得如何?”“中篇小说?”阿伦说道;他是个大好人,但从他的声音听来,那天的好心情好像突然打了折扣,仿佛他刚赢来两张革命航空的机票,要去某个奇怪的小小香蕉共和国。“你的意思是长篇故事?”“是的,一点也不错,”我说道,“我们就称这本书为《不同的季节》本书英文原名为Different Seasons,即“不同的季节”,台湾译本译为《四季奇谭》。什么的,这样大家看了,就知道这本书讲的不是吸血鬼或闹鬼的旅馆之类的故事。”“那么下一本小说是不是关于吸血鬼的故事?”阿伦满怀希望地问道。“不,我想不是;你说呢,阿伦?”“描写闹鬼的旅馆如何?”“不,我已经写过闹鬼的旅馆了。阿伦,你不觉得《不同的季节》听起来很不错吗?”“听起来好极了,斯蒂芬。”阿伦说着叹了口气,仿佛一个大好人坐在革命航空公司新飞机的三等舱中,看到前座椅背上有蟑螂爬来爬去时发出的无奈叹息。“希望你会喜欢。”我说。“我可不这么认为。里面能不能有一篇是恐怖故事?”阿伦问,“只要一篇就行?有点像……‘类似的季节’(而不是不同的季节)?”我微微一笑——仅仅微微一笑——一边想着史黛菲与麦卡朗医生的呼吸方法。“我大概可以加强一点恐怖气氛。”“好极了!还有那本新小说——”“写一辆闹鬼的车如何?”“这才对呀!”阿伦喊道,我感觉得出来,他待会儿回去开编辑会议(或坐上陪审席)时,会非常快乐;我也很快乐——我爱我的鬼车,我想它会让很多人在天黑后穿过闹市时变得紧张兮兮。不过我也很爱这本书里的每一个故事,而且我想我会永远喜爱这些故事,希望所有读者也喜欢,希望这几个故事能像所有的好故事一样——使你们暂时忘却积压在心头的一些现实问题,带你们到从未去过的地方,这是我所知道的最可爱的魔术。好了,我得走了,再见,请各位保持头脑清醒,读些好书,做点有用的事,快快乐乐地生活。献上我的爱与祝福斯蒂芬·金一九八二年一月十四日于美国缅因州

《肖申克的救赎》中安迪人物性格分析开题报告中研究目的怎么写?当前位置:首页 >> 范文 >> [肖申克的救赎]中安迪人物性格分析[肖申克的救赎]中安迪人物性格分析本文主要是对《肖申克的救赎》中主要人物的性格及特征进行分析,通过对主人公安迪的解读,来了解人性中最容易丢失又是最重要的东西。通过最能打动人心的故事情节,给予人们希望。准确的说,是让人们坚毅的保留希望,保留自由。首先,关于主人公安迪,他是整部作品的灵魂,他一直对生存、自由存在着希望。同时,他坚持着用“希望”来渡己渡人。在肖申克中,安迪给了犯人们自由和生存之感,更挽救了如瑞德那样迷茫的假释者。而作品中的第二主角瑞德,则是因为友谊和安迪联系在一起,除了友谊之外,瑞德还差一点走上老布鲁克斯的路——体制化。幸运的是瑞德在安迪的指引下,走出迷茫和对生活的恐惧,脱离了体制化。本文通过对主人公安迪的性格分析,如“希望”“自由”“信念”“友谊”等方面,来解读在当时的时代背景下,主人公的难能可贵之处。也给予当代人以启示。如希望、自由、信念等品质,是任何时代背景下都不该舍弃的,也是任何时期成功路上所必备的。

《肖申克的救赎》中,男主人公安迪对生的渴望、对希望的执着、对自由的向往。

肖申克救赎影评范文1500字 肖申克的救赎讲述的是这样一个故事,银行家安迪因妻子的背叛和醉酒的冲动所作出的行为被指控谋杀了与人偷情的妻子,被法庭判决为无期徒刑,关在肖申克监狱。安迪刚开始默默承受这一切,后来认识了瑞德和其他的一些人。并熟悉他们和他们成为朋友。这其间安迪被姐妹花欺负,安迪凭借着自己的才能为监狱里的看管和军官们报税,后被监狱长看上,为他洗黑钱,成为他的附庸。安迪还用自己的执着每星期给州政府写信,终于为肖申克监狱建立起一座图书馆。后来一位年轻的小伙子的到来,告知安迪是被冤枉的,却被监狱长暗杀。安迪终于决定越狱,爬过那个他用斧子挖了20年之久的洞穴,奔向自由。 一个监狱,里面的囚犯和官员,似乎是我们这个社会的众生相。 典狱长诺顿高高在上,平时道貌岸然,对圣经倒背如流,实际上攫取利益时不择手段,残酷、阴险而贪婪。狱警长海利和其他警员,凶狠残暴,充当诺顿的打手,草菅囚犯的人命。他们是不是象极了我们现实中的掌权阶层?我称之为监狱这个“小社会”的统治者。 囚犯中也有不同。除了主人公安迪之外,瑞德当然是关键人物,我认为他是整部影片的线索:其实,整部电影中对白不多,影片很多想展现的东西都是通过瑞德的独白说出来的,其中多半都是瑞德对监狱生活的反思总结和他对安迪的解读。 属于他自我的世界已经被压缩到了最小,最终他只能选择从这个已经完全不属于自己的世界消失。值得一提的是,有着同样感觉和“被制度化”感觉的瑞德却没有走布鲁克斯的老路--悬梁自尽,因为瑞德知道,还有样东西再等着他,所以他在房梁上写着“soisRed”之后就走了。这就是肖申克的救赎。 而安迪,我们的主人公,他是一个真正的人。瑞德可以说是一个“坚强”的人,而安迪则是一个“伟大”的人,他救赎的不仅是自己,他也尽一切努力拯救囚犯们的灵魂。实际上整部影片关于他挖隧道逃生的情节是惜墨如金,以至于安迪逃走那一幕让我感觉相当突兀,这说明神乎其神的逃狱并不是影片的主题。而且瑞德告诉了我们,安迪在挖好地道之后并没有立刻逃走,他最终离开是因为汤米的死让他看清了诺顿们的残忍无情,看清了自己并没有能力救赎其他的囚犯。 也就是说,尽管安迪已经做好了逃狱的准备,他也没有马上逃走,虽然他有拥抱自由的极切渴望--在他逃出监狱之后站在小河里拥抱风雨的那个俯视镜头相信观者都会印象深刻--但他仍然留在监狱帮助那些“无希望的人”。影片主要就是在这方面进行描写,我想这也是影片叫肖申克的救赎而不是安迪·杜佛瑞的救赎的原因。 肖申克的救赎里有句话感动千万人:希望是个好东西,或许是这个世界上最好的东西。安迪坚持这样的信念,所以用那把小斧子挖了20年终于把那条通往自由的道路挖通,但他并没有急于出逃,他在等待,他还在希望,希望法律能给他一个最终公正的结果。但安迪所等来的是典狱长无情的贪婪和谋杀。同时安迪也是执着的。 他每星期写一封信坚持几年之久终于为肖申克监狱建立起一个图书馆。他还帮助汤米学习,从最基本的字母学起,最终被一所学习所录取。安迪向往自由,这种自由,是发自内心的自由,所以他不顾典狱长的恐吓,为监狱所有的人,包括那些囚犯,播放那首意大利歌曲。 那首歌曲就如同自由的阳光散在了每一个“被拘禁”人的心里,飘荡在肖申克监狱的上空。人们为这种声音所陶醉,尽管他们并不知道这首歌的意义。但它代表了每一个向往自由的心,飞越肖申克监狱,奔向远方。安迪还为朋友赚得一箱冰凉的破,哪怕冒着生命的危险。他的行为,救赎了每一个在他身边的人,因为他的到来,朋友们有了欢乐,有了对自由,信念的向往。因为他的越狱,朋友们有了他无尽的开心的话题。 在监狱冤屈20之久,安迪没有抱怨,依然如我的过话。此外他觉得对不起她的妻子,尽管他并没有谋杀她,但安迪一直觉得是他间接害死了他的妻子,所以他内疚,不能原谅自己,当20年的监狱生涯到来时,他觉得自己该偿还的都已经偿还了,在最后时刻,安迪还惦念着他的好友瑞德,告诉了瑞德他关于未来生活的构想。“那是一个没有记忆的地方。”这样一个地方,对于每一个曾经痛苦过的人都是非常向往的。当瑞德出狱后,找到他的好友安迪,两人会心一笑,该是何种愉悦的心情。 肖申克的救赎观后感_1500字 肖申克的救赎是一部不可多得的优秀励志型影片。影片故事情节很简单,充满了好莱坞的传奇色彩:被诬谋杀自己的妻子及其情夫的银行家安迪被判终身监禁来到了肖申克监狱。他的与众不同引起了黑人囚犯瑞德的注意并最终结成了很好的朋友。安迪总是沉默寡言并旧能地维护自己作为一个正常人应该保有的一切。一个偶然的机会,他开始用自己丰富的金融知识帮助狱卒们“合法”地逃税,甚至帮助典狱长洗钱,以此换得一些对囚犯、对自己稍微宽松的待遇。他甚至不厌其烦地给州政府写信,并在几年后得到了回应---州政府向肖申克捐赠了图书、唱机、甚至史无前例的监狱图书基金—每年500美金。然而安迪终于从一个新来的囚犯那儿得知了自己妻子被杀的真相,当他向典狱长提出申诉的要求时却遭到了粗暴的回绝。因为此时贪婪的典狱长已将安迪当作自己谋取暴利的摇钱树,他甚至不惜杀掉那个知情的囚犯从而将安迪永远地留在肖申克来满足自己对于金钱无止境的贪欲。安迪对于法律公正的幻想破灭之后,终于不动声色地走上了自我救赎的道路—在一个月黑风高、闪电交加的深夜,安迪成功地穿越了自己十九年来挖成的秘密通道,重新获得了自由。 影片中有几句话是非常经典的。 (1)瑞德:监狱是怪地方,起先你恨它,然后习惯它,更久后,你不能没有它,这就叫体制化。 (2)安迪:世上有些地方是石墙关不住的,在人的内心,有他们管不到的东西,完全属于自己。瑞德:你指什么?安迪:希望。瑞德:朋友,我告诉你,有希望才危险。希望能把人弄疯,希望无用,你最好认命。 这无疑是部具有深刻内涵的影片。高大森严的肖申克监狱是一个含义丰富的象征,仿佛我们在现实中经常遭遇的一种冷酷的权威的代表。当我们对自己还懵懂无知的时候,我们便开始不断地接受这种权威的训练、锻造和暗示,我们不断地被告诫要完全清除干净自己内心的道路,竭力地、由衷地接受它的教化,从而赢得它的奖赏,以期获得我们做人的一切需求:被尊重并实践自己单纯的梦想。但权威却正不可感知地、潜移默化地变成了我们自己的一部分,我们的心脏和呼吸拥有了权威所赋予我们的统一的节奏,而我们自己对此却一无所知。他形象的表达了制度化之下的人是顺从制度失去自我,还是怀有希望找寻自由。 它给人一种无形的力量,它让我知道人的一生中所应该拥有的最宝贵的东西,从而珍惜你现在还拥有它的机会。因为我们人类始终是这样:只有失去了,才真正意识到它的价值,才又拼命地去争柔回来,然后又不去珍惜。希望、自由、友谊是我们最基本、最起码的感觉和需要,如果自己不珍惜,那么难道还祈求别人去珍惜和维系吗? 同时安迪的形象也刻画得非常出色。他看上去懦弱,但实际却非常坚强。他不怕毒打,坚持自己的意见。他聪明而有学识,善待他人,善待自己,从没忘记自己是个有尊严的人,从没忘记希望和自由。 瑞德(独白):于是呢,在完工前一天,49年春的公差犯人,在早上十点坐成一堆,喝着冰凉的破。鲨堡历来最狠的狱官请客,这王八蛋还装大方呢。阳光洒肩头,仿佛自由人,像在修缮自家屋顶,我们像是造物之主般自在。安迪呢,他窝在阴凉下,脸上挂着奇异微笑,看着我们喝他的酒。你可说,他想拍狱方马屁,或想博取囚犯友谊,但我认为他只想重温自由,即使只一刹那。 他敢于冒险却很细心。当瑞德认为用一把小锤要100年才能打洞逃生的时候,他实际只用了19年就做到了。他有信心和勇气。 说实话,我被这部影片彻底的震撼了,灰色高大的围墙隔开了目光,隔开了一切。漫漫无期的岁月,寂寞无望的日子,精神一点点被磨蚀,灵魂逐渐在扭曲,心灵走向麻木,直到自己已经感觉不到麻木。哀大莫过于心死,所谓的“希望”,“信念”已然连同他们的肉体一同被禁锢起来。生活就像一盒巧克力,你永远不知道你会得到什么。当一片羽毛缓缓飘荡的时候,生活被幻化成了一首优美的圆舞曲,因为不管拿到的是什么,巧克力永远都是可口的。只有费加罗的婚礼响起的那个一刻,所有的犯人被这恍如隔世的声音震撼了——一丝来自俗世的气息带着自由的感觉。哪怕只是刹那的停留,哪怕只如一个飞掠而过的闪光,却似乎唤醒了囚犯心底里一丝尚未完全泯灭的东西。或许这片刻的清醒,刹那的释放,将带来更沉重的压抑,就如揭开伤口上的血痂。 肖申克的救赎把生命变成了一种残酷的选择。肖申克的救赎是我们简单的生活中值得一再回味的东西。相信自己,不放弃希望,不放弃努力,耐心地等待生命中属于自己的辉煌,这就是肖申克的救赎。 肖申克的救赎观后感 有一种鸟儿是永远也关不住的,因为它的每片羽翼上都沾满了希望与自由的光。 ——题记 影片以安迪的狱中好友瑞德的回忆开始:“一切都宛如梦境一样地不真实,只有当夜晚降临,四周漆黑一片,听到铁门关闭的声音,才忽然意识到这一切都是真真实实的。四周一片寂静,时间漫长无边,而剩下的只有思考。” 这是一个关于美国监狱的黑暗故事。黑暗在于司法的黑暗,在于其对人性的摧残。这种摧残不但限制了囚犯的精神自由,更扼杀了他们对生活仅有的向往。影片让人心生感动之处在于,它刻画了这样一个主人公——安迪。在黑暗体制的压迫下,安迪以极大的耐心、执着的信念,忍辱负重,完成了心灵的救赎,最终逃脱牢笼,到达希望与自由的圣地——芝华塔内欧。 美国华盛顿邮报曾刊载了这样的评论:“一条漫长的自由之路,一次灵魂深处的洗涤,一部不朽的励志经典……肖申克的救赎带来的是恒久不变的真挚友情,百折不挠的灵魂锻炼和生生不息的命运之火。” 体制化下的人格畦型,是影片着力刻画的一个重点。在黑暗的肖申克监狱中,“以强凌弱、以老欺新”被视为天经地义,甚至是单调枯燥的囚狱生活中唯一的取乐方式。在这样的环境中,我们的主人公,一个有着极高的文化层次和个人修养的银行家,意外的被指控谋杀,走进肖申克监狱,开始了监狱长诺顿所谓的“心灵救赎”的漫漫之旅。在很多老犯人眼中,看起来弱不禁风、书生气十足的安迪,肯定受不了这非人的折磨,必定会在入狱第一夜失声痛哭,像其他囚犯一样的沉沦。可是安迪却用沉默和坚韧,智慧和信念经受住了所有的一切。 在弥漫残忍、变态、暴唳、扭曲的监狱中,安迪可谓其中一道独特的风景。放风时,尤如在静谧的公园中一样的闲庭信步;维修房顶时,冒着被狱警推下屋顶的风险,为狱友争取破;为了让狱友听上一段费加罗的婚礼,被关一周禁闭也在所不惜;为了让监狱不再枯燥,不停地写信给州议会,最终争取到一笔经费在监狱建起图书馆;为了心中的希望和自由,长期忍受着监狱长的苛责与呵斥,不动声色,用一把小锤子,日复一日凿出一条通往新生的暗道。 肖申克,这座囚禁之所,在漫长的囚狱生涯中,很多像老布一样的人,刚开始排斥它,慢慢习惯它,最后离不开它。得到假释的老布,离开了囚禁他大半生的地方,得到了久违的自由。但作为一个体制化的产物,对于狱外的世界他一无所知。连狱友仅有的尊重和友谊都失去的时候,最后他选择了自杀。就连充满智慧、看破一切的瑞德,也被监狱中的种种体制束缚,无法找寻真正的自由。只有安迪,凭借着内心的那份坚忍,经历了血与火的心灵救赎,逃离了这个人间炼狱。安迪最终还是走了,有些鸟儿的颜色太鲜艳了,它们是关不住的。 也许正如梭罗所说:“一个人如何看待自己,这就决定了他的命运,或者说,指明了他的归宿。”安迪始终带着一种含义不明的表情,沉默却意志坚定,机敏过人却从不无谓地冒险。一步一步靠近自己的目标。当他终于爬出500米恶臭的污水管道,站在瓢泼大雨中的时候,我仿佛看到信念刺穿重重黑幕,在暗夜中打开了一道夺目霹雳的亮光。光芒之下,那些懦弱的灵魂在安迪张开的双臂下颤抖,久久无法平息。 每个人都为希望而生存,为自由而奋斗。但是在社会、生活、家庭的种种“体制”下,希望在一点点沦丧,自由在一寸寸丧失。但愿每个心存希望梦想的人,都能从安迪身上看到,无论环境多么艰苦、挫折多么沉重,永不放弃对希望与自由的追求,为了心中的芝华塔内欧,永往直前。最后,把安迪留给瑞德的那封信送给大家:

关于配偶权论文的开题报告

开题 报告 作为 毕业 论文答辩委员会对学生答辩资格审查的依据材料之一,是论文写作或研究能否按计划实施和开展的重要保证。下面是我为大家整理的毕业论文开题报告模板以及 范文 ,希望你们喜欢。 毕业论文开题报告模板 第一步、论文拟研究解决的问题 内容要求: 明确提出论文所要解决的具体学术问题,也就是论文拟定的创新点。 明确指 出国 内外文献就这一问题已经提出的观点、结论、解决 方法 、阶段性成果…… 评述上述文献研究成果的不足。 提出你的论文准备论证的观点或解决方法,简述初步理由。 撰写方法: 你的观点或方法正是需要通过论文研究撰写所要论证的核心内容,提出和论证它是论文的目的和任务,因而并不是定论,研究中可能推翻,也可能得不出结果。开题报告的目的就是要请专家帮助判断你所提出的问题是否值得研究,你准备论证的观点方法是否能够研究出来。 一般提出3或4个问题,可以是一个大问题下的几个子问题,也可以是几个并行的相关问题。 第二步、国内外研究现状 内容要求:列举与论文拟研究解决的问题密切相关的前沿文献。基于“论文拟研究解决的问题”提出,允许有部分内容重复。 撰写方法:只简单评述与论文拟研究解决的问题密切相关的前沿文献,其他相关文献评述则在文献综述中评述。 第三步、论文研究的目的与意义 内容要求: 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 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 简单阐述如果解决上述问题在学术上的推进或作用。 基于“论文拟研究解决的问题”提出,允许有所重复。 第四步、论文研究主要内容 容要求:初步提出整个论文的写作大纲或内容结构。由此更能理解“论文拟研究解决的问题”不同于论文主要内容,而是论文的目的与核心。 关于格式的论文范文 现代汉语“X什么X”格式的语义分析 摘要:“X什么X”格式是现代汉语口语中常见的一种句式,如我们常说和常听到的“看什么看”“笑什么笑”“挤什么挤”等等。能够进入该格式的“X”可以是动词、形容词、名词等等。本文拟从语义来源及构式义等角度来进行探讨。 关键词:“X什么X”格式 语义 分析 “X什么X”格式是现代汉语口语中常见的一种句式,对其进行语义分析具有重要意义。 一、“X什么X”格式的语义来源 关于“X什么X”格式的基本语义特征,一般认为是表否定,具体 句子 有一些具体的语义特点,如不满、责骂等。但是对该语义的来源,主要有两种说法:一是由疑问代词“什么”的非疑问用法(否定用法)带来的,其中的“什么”前指X,后一个X主要强调主观抒发,突出感情色彩;二是由整个结构表达。但本文认为: (1)如果说该格式意义是由疑问代词“什么”的否定用法带来的话,那么,当X为V时,动词重叠式的意义主要用来“表现时量小、动量短或委婉态或尝试态”,而“V什么V”格式表示的显然不是对“时量小、动量短或委婉态或尝试态”的否定。 (2)“什么”本身是没有否定意义的,它的这种用法是一种语用否定形式,而非句法层面上的否定,是人们在言语交谈中为表现主观性而采取的一种语法化形式。(肖任飞、张芳,2006)并且用“什么”进行否定的意义并不单一,在一定的情况下,这种否定意义的表达需要语境的帮助。如: a、“不是告诉你了吗……;挤什么挤,要买快说……” b、挤什么挤?” a、b中的“挤什么挤”分别表示的是不耐烦和愤怒的情绪。 (3)表否定的“X什么X”格式具有泛形化的特点,除了本文讨论情况外,还有以下形式: a、“光杆的‘什么’”表否定,如“什么呀!我才不生气呢!” b、“什么+Y(Y可以是一个词或一个 短语 )”如“什么他真能干!” c、“X+什么”,如“怕什么,我还能吃了你!” d、“X什么Y”形式,其中的Y可以是NP、VP或AP形式,如“担什么心”“有什么依不得”“发什么呆呀”等。这些格式都是带上疑问代词“什么”表示否定的格式,但是它们的内部解释机制不同。 (4)“X什么X”格式还可以受状语修饰,如“还装什么装、还等什么等”,这里的“还”是修饰“X什么X”整个格式的,并不是修饰其中的某个组成成分。 因此,本文认为“X什X” 格式的否定意义是由整个格式带来的。以下本文将以构式语法理论为基础,对“X什么X”格式的构式义进行相关的分析。 根据以上论述,我们可以认为判断构式的标准为:一是构式的语义不可从其组成成分推导出来;二是构式的语义也不能从已有的句式中推导出来。而上面我们已经解释了用“疑问代词的非疑问用法或否定用法”来解释“X什么X”格式的否定意义是行不通的。另外我们都知道,在语言系统中,语法意义和语法功能完全相同的语法结构最终难以共存,一种语法形式能够在语言系统中存在,在言语交际中传承,必然有其独特的价值。而“X什么X”格式是现代汉语口语中常见的一种句式,是一种在言语交际中成熟和发展起来的语法化形式。因此本文认为,“X什么X”格式是一种构式,其否定用法是由整个格式来表达的。 二、“X什么X”格式的构式义 在“X什么X”格式的句法分析中,我们已经分析了,该格式中的“X”可以是动词、形容词、名词等语法类别,下面本文将分析该格式的构式义。 “X什么X”格式的基本语义是表否定,但是具体的句子又有自己的一些语义。先看以下例子: (1)胖胖大大的钱康从车上喝道而下:“挤什么挤?先下后上!”(北大CCL 语料库) (2)李文彬却不识眼色,梗着脖子说:“老窦,你也太心虚了,你怕什么怕?……”(同上) (3)甲:这次这事真是太谢谢你了! 乙:谢什么谢!举手之劳。(生活实例) (4)“好什么好?都是‘鸿门宴’,不是那么好吃的。”(北大CCL语料库) (5)窦夫人:“我又不是吃你,你急什么急!”(白先勇《游园惊梦》) 通过观察,我们不难发现,当X性质不同时,该格式的具体意义是不同的。 A、“X什么X”格式在句式上相当于一个否定陈述句。 1)当X为动词时,该格式表示否定X所表示的动作或行为。如(1)中听话人认为说话人不知道原因,是对说话人所表示的指导这种行为的否定,并试图劝导说话人不要多管闲事。这类动词多为“懂、了解、明白”等心理感官动词。 (2)(4)表示的也是这样一种语义,是对说活人所说的否定。 2)当X为形容词时,该句式否定性质状态,在句式上也相当于一个否定陈述,如(5)(8)中听话人对说话人所说的“好”“年轻”的状态的否定,在意义上是“不好”“不年轻”。 B、“X什么X”格式在句式上相当于一个祈使句。 1)当X为动词(V)时,否定动作行为,该格式在句式上相当于一个表示禁止或拒绝的祈使句。如(2)(5)中的“挤什么挤”“谢什么谢”表示的就是“不要挤”“不用谢”的意思,表示的都是说话者对“挤”和“谢”这一动作行为的阻止,只是在语用意义上,后者表示了一种谦逊、客气的情感。 2)当X为形容词(A)时,也是否定性质或状态,只是在句式上相当于一个表示禁止或拒绝的祈使句。如(7)中是窦夫人对听话人所表示出来的状态的否定,在语义上相当于“别急”。 3)当X为名词、副词或叹词时,该格式在语义上或相当于否定陈述句,或相当于否定祈使句,如“酒什么酒”“你什么你”“都什么都”“啊什么啊”在语义上表示的都是对说话人所发出的动作行为的否定。 通过以上分析,我们可以概括出“X什么X”格式的构式义:在一定的语境中,说话者对某种动作、行为或性质状态的主观否定。 参考文献: [1]高宁.V什么V格式研究[D].吉林大学,2009(4). [2]黄喜宏.“什么”的否定用法研究[J].上海师范大学,2008(4). [3]孙蕾.论“什么”反诘句的表达形式及其深层语义特征[J].语文学刊,2009(10). [4]朱锡明.口语中的“X什么”与“X什么X”句式[J].广西社会科学,2005(9). 看了“毕业论文开题报告模板以及范文”的人还看: 1. 本科毕业开题报告范文 2. 本科毕业论文开题报告范文 3. 毕业论文开题报告格式及论文格式 4. 大学毕业论文开题报告范文 5. 毕业论文的开题报告初稿范文

学生姓名 *** 所 在院(系) 文学院 专业 汉语言文学 论文题目: 一曲启蒙主义者的生命悲歌——魏连殳形象及其文化价值探析 课题研究意义:通过对《孤独者》中主人公魏连殳形象及其文化价值的分析,探究时代、性格、周围环境等对人物命运的影响,并从中揭示特殊时代背景下知识分子的变化规律。文献综述:《孤独者》作于1925年,自它诞生之日起,学界就对它作了很多研究,概括一下,大致有以下几个方面:一,小说的复调性。持这种观点的有北大的钱理群教授,他在《与鲁迅相遇》中作了专门讲解。另外还有西南师范大学的李铮,她在《欲将沉醉化悲凉》一文中写道:小说不只出现“我”1个叙述者,具体来说,《孤独者》中出现的叙述者有:“我”、魏连殳、房东老太太。这种结构清晰地为我们展示了一个个孤独的世界,孤独的灵魂。二,主题上,以“复仇”悲剧最为突出。钱理群先生在《心灵的探寻》一书中有过表述:面对着不被人民理解的命运,历来的中国文人(从屈原始)只是自怨自艾,痛苦不已,惟有鲁迅彻底摆脱了对人民的盲目崇拜。于是有了鲁迅式的愤怒与复仇!钱理群教授的这句话用在魏连殳身上也合适。三,人物关系复杂化。持这种观点的是延边大学的于淑娟,她在《封闭的空间 孤独的灵魂》中从人物关系的角度出发,进而剖析个体最终以自戕式的复仇来摆脱这一空间的孤独命运。四,人物形象。关于这点,学者们在对魏连殳这一形象进行分析研究时,多将他与鲁迅笔下的孤独者谱系中的人物进行对比,尤其喜欢与《在酒楼上》的吕纬甫进行对比,因为他们都被归于失落的孤独者,两人所不同的是,同样在失掉理想与奋斗的勇气后,吕纬甫选择了在现实生活里做一些空虚、无聊的事情,而魏连殳则进行了反戈、复仇。我这篇论文也是对其进行人物形象的论述,与前人不同的是在分析其人物形象的基础上又对其所蕴含的文化价值做了一番探析,从而找出了造成魏连殳悲剧的根本原因,并以魏连殳为参照物,对20世纪初中国知识分子的一般变化规律作了一番分析。主要内容:鲁迅先生笔下的魏连殳是一个具有启蒙主义思想的觉醒者形象,他以救国救民为己任,积极寻找一条光明之路。然而在当时的时代背景下,魏连殳的寻路历程注定要以失败而告终。他整个的寻路历程我们分为三个阶段:一,积极的寻路者。在这个过程中,他始终以一个知识分子和反封建的民主战士的形象出现。他有尖锐的洞察力,能够观察出当时中国现实的黑暗,并发出一些毫无顾忌的议论。在对封建制度的反抗上,他与顽固的封建势力做决绝的斗争,是一个独战多数的英雄形象。二,潦倒的失路者。社会心理学家告诉我们,每个人分属一定的群体,群体中的个人有共同的集体意识,当一个人与大多数人态度不一致的时候,他必然会感受到极大的压力,这种从众的压力甚至足以使之改变自己的观点,迎合多数。尽管此时的魏连殳还没有抛弃他的进化论思想和启蒙主义观点,但他却以社会偏离者的身份遭到了排挤与惩罚。他的生活陷入极其困顿之中。三,绝望的毁路者。鲁迅先生常说“人生最苦痛的是梦醒了无路可走”,魏连殳在遭到一系列的打击之后,终于看清眼前的现实,他开始“躬行先前所憎恶,所反对的一切,拒斥先前所崇仰,所主张的一切了”,他成了一个复仇主义者,但从某种程度来讲,魏连殳只不过又成了强大的封建制度下的一个自觉的牺牲品而已。魏连殳形象的文化价值表现在三个方面:一,自我发展历程的真实记录:自我剖析,予人光明。据胡风回忆,鲁迅当年在谈到《孤独者》这篇小说时,曾直言不讳地对他说:“那是写我自己的”,的确,从魏连殳身上我们可以看到鲁迅先生的影子。二,对启蒙主义知识分子命运的观照。魏连殳可看作为当时社会转型时期里出现的一个思想已经觉醒但个性却过于软弱的小知识分子的代表,这类知识分子出现在当时的社会里是不可避免的。三,对国民性的批判。这篇小说似乎只是简单地描述了一个启蒙主义知识分子的悲剧性的一生,文中没有如之前鲁迅先生的一些文章那样去明显地批判国民性,但是我们对魏连殳的命运进行再思考,不难发现他的沦落与他周围的环境有千丝万缕的关系。总之,魏连殳这一形象正是20世纪初中国知识分子的典型代表,鲁迅先生通过这一形象为我们再现了那个年代中国知识分子的生存处境,揭示了启蒙主义知识分子的悲惨命运,是我们了解当时社会、当时人情的有力依据。研究方法:分析法、对比法、归纳法。进度计划:1、选题(第7学期第8周)2、填写毕业论文任务书、开题报告(第7学期第9周至第12周)3、撰写毕业论文第一稿,并提交指导教师提出修改意见。(第7学期第13周至第8学期第4周)4、指导教师对提交的论文第一稿提出修改意见,指导学生修改毕业论文第一稿,并要求学生撰写毕业论文第二稿。(第8学期第5-7周)5、指导教师对提交的论文第二稿提出修改意见,指导学生修改毕业论文第二稿,并要求学生撰写毕业论文第三稿。(第8学期第8-11周)开题人(签名):***2008年11月20日

按照自己内容的研究方向和进度写,具体如下:

20xx-3-01~20xx-3-19:确定论文方向,写出开题报告。

20xx-3-22~20xx-3-26:实习准备工作,搜集相关资料。

20xx-3-29~20xx-4-04:完成论文第一章。

20xx-4-05~20xx-4-18:完成论文第二章。

20xx-4-19~20xx-5-02:完成论文第三章。

20xx-5-02~20xx-5-09:完成论文第四、五章。

20xx-5-10~20xx-5-16:检查修改完成一次论文初稿。

20xx-5-17~20xx-5-29:根据指导老师的讲评及意见,修改并提交二次论文草稿。

20xx-5-30~20xx-5-31:讲评第二次论文草稿、集中解决有关论文漏洞问题并及时修改 20xx-6-01~20xx-6-11:基本完成论文大纲要求,论文成型,指导老师讲评修改并定稿 20xx-6-12~20xx-6-18:整理打印论文、装订论文。

20xx-6-19~20xx-6-30:准备参加答辩。

毕业论文开题报告内容:

一、制作开题报告封面。

每个学校提供的格式可能不一样,一般包括学校标记、论文题目、指导老师、学生姓名、学号、专业、学院、完成时间等信息。

二、介绍课程来源。

课题来源主要有导师提供,学生自选,科研项目等等。这个并不重要,实在不知道怎么写,可以写学校自主命题。

三、说明选题的背景及意义。

这其实是开题报告中最重要的部分,也是学生最应该花时间去思考的。这部分主要说明为什么要研究、研究它有什么价值。而写开题报告的目的,其实就是要请导师来评判自己这个选题有没有研究价值、是否适合研究。

四、说明文献综述。

有些学校要求写文献综述,有些学校只要求写国内外研究现状。其实就是说说别人已经做了什么,是对参考文献的高度概括和综合阐述。写作思路包括简要介绍自己的研究课题是关于什么问题的。

国内、国外的专家学者们已经就相关课题取了哪些成果、还存在哪些问题;自己的课题的必要性及价值,可以解决上述提到的问题。

肖像权论文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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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德和政治在孔子与亚里士多德的整个思想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这是我为大家整理的道德和政治论文,仅供参考!

摘要政治学的发展总体上有现实主义政治观和理想主义政治观两种流派。现实主义政治只注重个人的权力和利益,认为政治和道德是一体不分的。所以现实主义政治也就无视道德等伦理价值。相反,理想主义政治观在重视权力和利益的同时,更侧重于政治权利、政治道德、法律治理等等社会价值。相比现实主义政治的野蛮与血腥,理想主义政治也具有了更多的人性和关怀。

关键词政治权利 政治道德 法律治理

中图分类号:D0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0592(2010)12-271-02

政治中究竟有没有道德?这是我们透彻理解政治的含义首要的必须解决的一个理论问题。

中国先秦法家信奉:政治就是法、术、势。阴阳家认为政治就是一门“厚黑学”。在西方政治人物的字典里政治就是争权夺利的斗争。为何这样阴暗?因为人们都相信人性是恶的。“人类是忘恩负义、朝三暮四者,是伪装者、冒牌货,是逃避危险、追逐名利的贪得无厌者”。①马基亚里维利在《君主论》中把政治描述得更加赤裸裸。他要求“君主不仅要有狮子的力量,更要有狐狸的狡猾”,历史证明了“那些深知做狐狸的人获得了最大的成功”。“要做一个让人敬畏的人而不是一个受人爱戴的人”,因为“用金钱买来的友谊是不牢靠的,人们冒犯一个自己所爱的人比冒犯一个自己畏惧的人较少顾虑”。②这一切都让人们在思考一个问题:“政治中究竟有没有道德可言?”,如果有,“道德在政治中的力量或作用究竟有多大”?籍此对自己的敌人应该怎么处理呢?是像鲁迅先生说的那样“痛打落水狗”,赶尽杀绝?还是要坚持佛家提倡的“我佛慈悲,得饶人处且饶人”?也就是人常说的“今天你怎样对别人,明天别人就会怎样对你”。

关于政治里究竟有没有道德呢?要想回答这个问题,首先要弄明白政治的含义和不同流派的政治观。总体上来说,政治学有现实主义政治和理想主义政治两大思想流派。现实主义政治观,认为政治就是争夺和维护私人权力和利益。在这种政治观的指导下的政治行为就是对人类的血腥的野蛮的杀戮和对权力和利益的无情的争夺。生存在这种状态下,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就如霍布斯所写的的“像狼和狼一样”,“人与人都处在战争和敌对的状态”。

在现实主义政治里,权力和利益的最大化是政治活动的最终和唯一目的。一切政治活动都是围绕着权力和利益而进行的争权夺利的斗争。权力,在英文中是power,意指影响和控制他人的能力。在这种权力观指导下对权力的争夺也是没有边界的。霍布斯说:“人们对权力的追逐是永恒的、无休止的,这种欲望只能靠主权者的最高权力才能加以控制”。他们用权力谋取个人或者集团的最大利益,用谋取得来的利益维持并不断扩大既有的权力。那些本没有权力或丧失权力的人就成了历史的殉葬品了,也只能是“人为刀俎,我为鱼肉”。现实主义政治只认准权力,盲信权力越大利益相应就越大,生存也更安全。“权力没有过错”是现实主义政治权力人心里特征的最好的描叙和写照。此外,权力和利益也只属于少数的统治集团。权力之外的人根本不被当人看待。在当今最民主的美国,在建国前一百年的时间里,黑人也只被当作3/5个人看待。

现实主义政治信奉“强者生存”的“丛林法则”。生存在这种状态下是没有人身安全和生命保障的。譬如;刘邦称帝后诛杀了韩信;宋高宗渡江后以“莫须有”的罪名而毒死岳飞;朱元璋建业后而火烧“庆功楼”。面对这种惨痛和教训,大智若愚的人选择了激流勇退才可得以保全终生。反之,留下的人却是死于宫廷。如春秋的范蠡,帮助越王勾践打败吴王夫差奠定霸业后就遁迹江湖,勤奋努力成为当时的富贾。而试图再创辉煌的伍子胥最后竟是饮剑自刎;楚汉的张良,放弃功名利禄,只选择做个留侯而得以安享晚年。而萧何是如履薄冰,韩信被诛。历史总是在演绎着“狡兔死,走狗烹;飞鸟尽,良弓藏;敌国破,功臣亡”的悲剧。这就是现实主义政治状态下的真实写照。

在这种现实主义政治中,权力人为达到自己的目的或实现利益通常是不择手段。是不讲求道德、仁义或亲情等伦理价值的。权力不仅是追逐的目的,更是实现目的追逐利益而采取的手段。唐初,李世民兄弟为争夺皇位而发生流血政变,李世民杀死了自己的哥哥李建成,逼退父亲自己登基即位成为皇帝。武则天为排除异己取幸皇帝亲手勒死自己的儿子,最终也成为了中国历史上唯一一位女皇。血腥的野蛮的政治手段得到的是功成名就和辉煌伟业。相反,讲究仁义的后主李煜只能发出“故国不堪回首月明中”的感慨了。诗词歌赋挡不住自己沦为阶下囚。

在现实主义政治里,保护自己的最有利武器就是权力和力量。约翰伦・道夫曾说:“你可以在羊皮纸上遍写限制的文字,然而只有权力才能限制权力”。铁血宰相俾斯麦也说:“这一天最重要的问题,不是由演说和投票决定的,而是由铁与血决定的”。因此,敌对的双方为自己的安全而无限的追求更大的超过对方的权力。彼此陷入了追逐权力的恶性循环。追求更大范围的权力成了永不止境。这样人与人关系也变得更加不信任,社会也变得更加不安全。最后矛盾越来越大后战争也成了不得已的选择。

总之,在现实主义政治中,只有权力和利益。没有朋友、亲人和信义等伦理价值。对待敌人不是采取佛法倡导的以慈悲为怀,宽宏大量。而是要斩草除根,免留后患。权力人时刻警惕着吴王夫差和越王勾践的恩恩怨怨,警惕着法王和教皇的河东与河西。“今天我不是你的刀下鬼,明天你就是我的阶下囚”。

但是,人类社会是随着历史的发展而向前发展和演进的,遵循着一条是由野蛮到文明、由血腥到人性的发展历程。由此,现实主义政治也必然发展到理想主义政治。

所谓理想主义政治,即这种政治的运行更加注重权力的掌握和控制,更加注重公平、正义、和谐、均衡等政治学的关怀。

具体来说,理想主义政治也强调权力在政治生活中的作用,但同时更加重视政治权利概念。权利,英文里是rights,简单的是指价值的回报,是与义务相对应的政治法律概念,包括生命权、选择权、发展权、教育权等等。与现实主义政治的权力归属社会政治精英不同,理想主义的权利更为普通民众服务,与普通民众的生活更加密切相关。在现实主义政治中,政治权力和政治权利是没有区别的甚至是混为一团,都为统治者独自享用的专权。但是,理想主义政治生活里,统治者在享有政治权力的同时必须放弃一些享有的政治权利,比如隐私权、肖像权等。普通民众在放弃一些政治权力的同时享有了更多的政治权利。理想主义政治也就是围绕着政治权利概念展开进行的。

理想主义政治重视法律在政治生活中的作用。现实主义政治观认为权力是实现安全的保障,权力越大安全越有保证。因此追求无限的权力以保障自己的绝对安全也成了现实主义政治追求的目标。理想主义政治重视发挥法律在政治活动中的作用,主张用法律维护安全从而限制权力的恶性膨胀。所以,在理想主义政治里我们讲究的是法制和法治。法制,即法律和制度。法制强调法律制度的建设和完备,只有具备完善的法律体系才能建设一个知法、守法和用法的社会。法治,即法律治理,用法治理国家和社会。树立法律在社会生活中的最高权威,让法律成为社会的最高裁判。譬如,官员选举制、任期制、问责制、宪政制等等。这些法律制度不仅限制了现实主义政治中“人治”的恶性弊端,更充分体现了“主权在民”,维护了普通民众的切身利益。

与现实主义政治权力观相连的是社会等级制。身份和社会地位是区别人与人尊贵卑贱的标准。在美国早期,妇女没有投票权,黑人只被看作3/5个白人,带有强烈的种族色彩。而理想主义政治更讲究社会的公平正义和人文关怀。“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已成为人类社会的共识和发展方向。

综上所述,现实主义政治是一门权术政治,只注重个人的权力和利益不讲求道德价值。为了达到个人目的维护私人利益可以无所不用其极。因此现实主义政治被人们冠“厚黑学”之称。与此相反,理想主义政治更加注重社会的公平、正义、和谐、民主、法律等道德价值。在当今民主政治里,政治学的价值判断不等于道德判断,高道德的人不意味着就有高超的政治艺术。高超的政治艺术也并不意味着政治人的道德水平就高,仍有好心人办坏事和低道德素质但却成大事的例子。比如,美国前总统尼克松,人们评价他道德水平很低,但在美国外交政策上则留下浓重的一笔。相反,卡特的道德水平很高,更是获得“诺贝尔人权奖”,但政绩平平,一届而下。同时,还有人打着道德的旗号行不道德之实。但今天的政治,除了追逐现实主义政治的权力和利益外,必须有理想主义政治倡导的高层次的道德关怀,这也是现代民主政治的精神。所以,从这个意义上说,政治和道德并不是“老死不相往来”,政治也是要讲求道德的,道德也是政治必有的价值关怀。

注释:

①②[意]马基雅维利著.徐继业译.君主论.光明日报出版社.2006.

参考文献:

[1]王浦劬.政治学基础(第二版).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

[2][美]列奥・施特劳斯,约瑟夫・克罗波西著.李洪润等译.政治哲学史.法律出版社.2009.

[3][美]乔治・萨拜因著,托马斯・索尔森修订.政治哲学史.上海人民出版社.2010.

[4][美]约翰・罗尔斯著.何怀宏等译.正义论.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8.

浅论道德教育和思想政治工作

摘要: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越向纵深发展,社会经济和利益 结构 以及思想价值观念就更加复杂,面对社会经济成分 、就业方式、 利益关系和分配方式多样化的趋势,社会领域中出现了比较严重的公民道德失范行为,加强道德教育,在道德教育的基础上强化思想政治工作刻不容缓;我们要通过提 高全民族的思想道德教育来增强民族素质、提高民族力量,从而实现中华民族复兴的伟大梦想。

关键字:教育政治道德

中图分类号:G621文献标识码: A

一、道德教育的重要性

1、道德教育是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基础,关系到思想政治工作的成效:

一个社会要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首先生活在社会这个共同体中 的所有人要有基本的社会公德,人们要在从事物质资料的生产和再生产,以及服务行业中保持正常的秩序,就要求从事各行各业的人有各自的职业道德,道德是社会和谐、公正、公平及有序之本,也是人立 足于社会之必备素质。所以,我们如果要做好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要让思想政治教育卓有成效,全部的基础首先是要让人们具备道德素养,一个人首先要有道德,才能谈到有理想、有纪律、有荣辱感,以及正义感等等,这些都要在有道德的基础上升华。总之,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各项事业,是相互统一全面发展的事业,经济要发展、社会要小康,人的思想、道德、文化素质也要提高,这样才能促进社会的全面进步和发展,如果道德建设搞不好,思想政治教育也搞不好,社会现象将是畸形怪状的,民族复兴伟业就没有希望。

2、道德教育是提高民族素质的有力手段,关系到精神文明建设的成败:

一个有道德的民族就是一个 有正义感、有凝聚力、有战斗力的坚强集体,现在我们都在讲要实现中国梦,就是民族的强大复兴,而要达到这一目标,首先就是要提高全民族的素质,使之成为战无不胜攻无不克的强大群体,而道德教育就是提高全民素质的有力手段,从根本上说,也是实现中国梦的基础。同时,道德教育也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战略目标之一,邓小平就曾指出:“我们要建设的社会主义国家,不但要有高度的物质文明,而且要有高度的精神文明。所谓的精神文明,不但是指教育、科学、文化,而且是指共产主义的思想、理想、信念、道德、纪律......,没有这种精神文明、没有共产主义思想、没有共产主义道德,怎么能建设社会主义?”所以,道德教育是从根本上讲,关系到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成败。

3、道德教育是党风和社会风气好转的关键,关系到党和国家的兴衰存亡:

少数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腐败日益严重,社会风气难以根本好转已成顽疾,虽然以为首的党中央狠狠的惩治腐败、反腐倡廉初见成效,但从长期看,良好风气的形成既要制度约束,还要靠有效的思想道德教育来从根本上提高全民族的思想道德 水平,忽视或放弃道德教育,只向“钱”程、不向理想、只图利益、不想责任,道德沦陷,民族就会失去共同的奋斗目标,失去行为的正确规范。再任其下去,对下一代的影响将非常严重。从根本上看,这个问题关系到我们事业的成败、民族复兴的成败,甚至关系到党和国家的前途命运。

二、道德教育要与思想政治工作相结合

道德教育要与思想政治工作相结合,首先道德教育让人端正自己的思想品行,明确自身的行为规范,成为社会公德和 职业道德的守护者和执行者,在此前提下,思想政治工作就是教育引导人们提高思想政治觉悟,成为自觉的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新人。

1、与思想政治工作相结合,帮助人们确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改革开放外部世界多元的文化思潮冲击,容易造成人们价值观的多元化、复杂化,这种情况下,人们的世界观容易扭曲。在这种情况下,道德教育和思想政治工作的首要任务就是帮助人民确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因为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是以科学的世界观为出发点的,而马克思主义就是科学的世界观,所以用马克思主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去教育,武装群众就是十分必要的基础性工作。

2、与思想政治工作相结合,教育群众发扬爱国主义、社会主义和集体主义精神,在改革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条件下,每个人都有他一定的物质利益,我们并不反对每个人获取自己正当的个人物质利益,我们反对的是弃国家、集体和他人利益而不顾,以损害社会公众利益、损害他人利益来谋取自己的非法利益。道德教育和思想政治工作的又一重要任务是要教育人们发扬爱国主义、社会主义和集体主义精神,要反对极端个人主义和利己主义,提倡兼顾国家 利益、社会利益和 个人利益,就是要引导人们正确处理国家、社会、集体、个人四者 之间的关系。

3、与思想政治工作相结合,培养“四有”新人。提高全民族的思想道德、提高社会的和谐有序程度是道德教育的根本目标,培育为实现伟大民族强大复兴而有担当和有责任感的,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新人,是新时期思想政治工作的根本任务。在这里,“四有”是一个有机统一体,理想是一个人的精神支柱和奋斗目标、是道德修养的灵魂、人生的前进方向、道德是 行为规范、纪律是自我约束,文化是理想、道德纪律的依存条件。根据精神所指引的方向,我们要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而实现中国梦必经依靠 全体人民群众的共同奋斗,所以现阶段思想政治工作的首要任务就是要通过强有力的思想教育,让实现中国梦成为全民族的共同理想,有了共同理想,也就有了铁的纪律,我们的事业就有了可靠的保证。

三、加强道德教育和做好思想政治工作的方法途径

加强道德教育和思想政治工作,要研究两者的基本规律,采取科学的途径和方法,道德自觉性的养成是一个由不自觉到比较自觉进而达到高度自觉的过程,思想政治工作是一个渐 进的 细致的持续的说服教育的过程,两者 既有所不同但又有共同的方法和途径。

1、道德教育的方法以说服教育为主,以法制约束为辅,达到自律与他律相结合。道德建设要从教育入手,坚持说服教育为主的方针,对不讲道德的人与事,首先提倡要用批评的方法、民主的方法来说服教育人,耐心说服,以理服人,以事实服人,先要从教育青少年入手,告诉他们什么是有道德的(光彩的事),什么事不道德的(不耻的事),道德建设是百年树人的持续的过程。其次,从社会层面来说,道德建设要大张旗鼓的宣传正反两方面的事例,正面的例子是宣传各行各业的模范和全国范围内的善举义举和好人好事,反面的是 要大肆鞭挞社会丑恶现象,通过惩恶扬善,端正社会风气。最后,社会道德风尚的形成和变化要靠教育,也要靠法纪,因为教育手段加强道德建设属于自律,而仅仅靠自律是不够的,还要有他律, 要是用纪律和法制的手段来打击不道德的尤其是犯罪的行为,扫除各种丑恶现象。

2、思想政治工作的方法要以时效为主,就是根据现实创新方法,以求得时效,现在时代不同了,改革发展的形势和情况瞬息万变,传统思想政治工作方法单一,效果不明显。一是现在群众吸收外界信息的渠道比较广泛,思想活跃,由 以往的单纯接受转为独立思考,那种“我说你听,我讲你通”的说教式方法难以奏效;二是群众渴望平等的、 实事求是的探讨,由单纯的服从向平等的交流改变,那种“通不通三分钟”的命令式教育难以服人;三是群众的传统思想观念发生变化,随着经济的发展开始由过去的注重精神激励、政治荣誉转变为更加看重自身价值的体现和物质回报,追求物质与精神协调发展,用以往“榜样学习”、“大会表扬”等精神鼓动方法来调动人们积极性的收效不大。所以,在新的形势下,针对人们的自主意识、平等意识、参与意识日益增强的特点,以全面系统的大政工教育为前提下,不断激发群众的自我教育意识,积极主动抓好两者的结合,做到互相促进。同时要把典型宣传作为思想政治工作的一个重要 手段来教育激励群众,增强思想政治工作的现实感和亲切感;要把大道理转化为小道理,做到循循善诱,启发觉悟,形成共识。其次,看人看事要活。思想政治工作的对象是活生生的人,人 是在不断变化的。思想政治工作的任务不是只找缺点,而是通过解决思想问题激励、带动他们,在发挥他们的长处时克服短处。越是对待后进的同志,越要精心发现他们长处,扬长抑短,催人向上。再者,工作方法要灵活。思想政治工作因人、因事、因时进行,选择恰当的方法,对症下药,才能药到病除 。

参考:公众人物隐私权的保护与限制姓 名:聂 胜学 号:分 校:年 级:指导教师:写作时间:论 文 摘 要隐私权与言论自由在构造完整的人格权方面具有某些相同的功能,然而在实践中二者更多地表现为冲突的一面。为了协调好言论自由与隐私权的冲突,必须在总结我国现有立法经验的基础上,借鉴他国先进做法,完善我国的相关立法。本文着重探讨世界上一些主要国家有关隐私权与言论自由的保护与限制的立法和实践,并在分析我国相关立法和实践的基础上,对如何完善我国的相关立法提出一些可行性的建议。[关键词] 隐私权 言论自由 人格权目 录一、论文摘要………………………………………………………………………1二、隐私权与言论自由的冲突……………………………………………………2三、我国现有有关立法和实践……………………………………………………3四、关于完善我国有关立法的建议………………………………………………31、把隐私权作为一项独立的人格权加以保护………………………………32、把言论自由作为一项人格权加以保护……………………………………43、详细界定言论自由与隐私权的界限………………………………………44、应列举可以获取、传播、宣扬、议论他人隐私的具体情形……………55、应对特殊人员的隐私权作特殊的保护……………………………………66、应对特殊职业人群和组织的言论自由权进行详细规定…………………6论公众人物隐私权的保护与限制隐私权与言论自由是人格权密切相关的两种重要的精神权利,在构造完整的人格权方面共同发挥着积极作用。然而,在实践中这两种权利常发生冲突,如何协调这两种权利呢?—、隐私权与言论自由的冲突隐私权,是指自然人享有的私人生活安宁与私人生活信息依法受到保护,不受他人侵扰、知悉、使用、披露和公开的权利。言论自由权则是人们自由发表言论和传递信息的权利。这两种权利有着共同的价值取向——实现人格权这一基本价值,人格权是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的,以人格关系上所体现的与其自身不可分离的利益为内容的民事权利。人格自由、人格独立、人格尊严与人格平等是人格权的基本内核。要实现完整的人格权,既要保护人的身体、思想、言论等方面的自由,又要保护隐私不受侵犯。如果没有言论自由,何来人格自由?如果个人的隐私不受法律的保护,又何谈人格尊严和人格独立呢?言论自由和隐私权本身是人格权的应有内涵,二者缺一不可。然而,言论自由与隐私权之间却存在着固有矛盾。这是因为隐私权的目的在于维护公民生活的秘密,防止任何入侵犯;而言论自由权的目的则在于维护公民“说”和“知”的权利,依法议论和获取信息,满足其“评说”的需要。公民一方面希望知道和评论更多别人的事情,另一方面又不希望自己的事让别人知道。于是,言论自由权和隐私权之间便不可避免地产生了冲突,法律协调其关系。隐私权与言论自由的冲突表现在三方面:一是公民对政府的知政权与政府官员的隐私权之间的冲突;二是公民的言论自由与社会公众人物的隐私权之间的冲突;三是公民的言论自由与普通公民的隐私权之间的冲突,随着社会的发展冲突将愈来愈多。其一,高科技的发展引发隐私权危机。科学技术迅猛发展,信息传播手段日益现代化,世界越来越小,人类收集、挑选、发送和公布个人隐私的手段和效率产生巨大变化。人们可以用多种手段在不被发觉的情况下窥探他人隐私,同时随着互联网的广污应用,个人隐私的传播速度和范围大大提高。其二,信息社会中人们对信息的需求与个人保护隐私的要求之间的冲突愈演愈烈。一方面,现代社会是信息社会,信息是巨大的财富,很多人想方设法取得更多的信息,以便在商业社会中知己知彼,百战百胜。另一方面,人的本性要求自己一些东西不想让他人知道。二、我国现有有关立法和实践。关于言论自由权,我国《宪法》第35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刑法》、《民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商业法》、《著作权法》、《专利法》等部门法中对公民言论自由权也有规定。关于隐私权,《民法通则》第101条规定,公民、法人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未成年人保护法》第30条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披露未成年人的个人隐私。在处理言论自由和隐私权的关系问题上,我国一贯坚持国家、集体的利益高于公民个人隐私的利益,使罪犯定罪伏法的社会利益高于被告的个人隐私利益。如公安执法部门在执行任务时可依法对公民人身及住宅进行检查,被检查人不得以保护隐私权为借口而拒绝接受检查。三、关于完善我国有关立法的建议。为了协调好言论自由与隐私权的冲突,必须在总结我国现有立法经验的基础上,借鉴他国先进做法,完善我国的相关立法。1、把言论自由作为一项人格权加以保护目前我国有关言论自由的立法基本上仅把其作为公民的一项政治权利加以确认,尚未把它作为一项独立的人格权在民法中加以规定,而且相关内容十分笼统,缺乏操作性。在司法实践中,当公民的言论自由被侵犯时,其不能援引相关的法律进行诉讼,公民的言论自由得不到应有的保护,因此,我国立法应在规定言论自由是公民的一项基本政治权利的基础上,把它作为一项人格权加以保护,还应制定配套的法律对公民的言论自权进行具体的保护。2、把隐私权作为一项独立的人格权加以保护在司法实践中,我国通常用保护公民名誉权的方式对公民的隐私权实行间接保护。公民隐私权的保护缺乏独立性,当公民隐私权受到侵犯,而尚不构成名誉侵害时,受害方便无法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隐私,致使隐私权在我国公民的日常生活中常常成为“纸上的权利”。另外,我国隐私权的立法十分散乱,民法、刑法、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刑事诉讼法等都作了一些原则性的规定,但都缺乏操作性。以上情况的存在,使法院在审理案件时,既觉得无法可依,又感到无所适从。所以,我们认为,要把隐私权作为一项独立的人格权在民法中加以规定,使民法对公民隐私权的保护起到主心骨的作用。3、详细界定言论自由与隐私权的界限要明确划分言论自由与隐私权的界限,就必须正确处理两个方面的问题,即隐私的概念,范围和言论自由侵犯他人隐私权的标准是什么?一般认为,隐私是涉及到公民个人生活秘密,公民不愿公开,同时又与社会公众生活或公共利益无关的那部分个人信息。从这个定义中,我们可以看出,隐私具有以下三个方面的特征:第一,隐私应该是合法的。犯罪分子的违法活动不属于隐私范围,他们不能以保护隐私权为由而拒绝提供有关犯罪的证据,新闻机构、新闻记者对违法行为进行公开报道不属于侵犯他人隐私权的范畴。第二,隐私应与社会公众生活、公共利益无关。如果公民的个人生活涉及到公众利益时,就应该让位于公共利益。第三,隐私权的客体包括:(1)身体秘密,指身体隐秘部位即生殖器官和性感器官、身高、体重、健康状况、身体缺陷等;(2)私人空间,即个人住宅及周围居住环境、私人专用箱包、日记等;(3)个人事实,指个人生活经历、生活习惯、性格爱好、社会关系、学历、婚姻状况、家庭住址、电话、收入情况等;(4)私人生活,指一切与社会无关的个人生活,如日常生活、社交和性生活等。关于言论自由侵犯隐私权的标准,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40条第1款规定:“以书面、口头形式宣扬他人的隐私,或者捏造事实公然丑化他人人格,以及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他人名誉,造成一定影响的,应当认定为侵害公民名誉权的行为。”这个意见书中关于言论自由侵犯隐私权的标准包含两个要素:第一,以口头、书面形式宣扬他人的隐私;第二,这种行为要造成一定影响。这种规定存在两个致命的缺陷:一是未穷尽以言论自由为名侵百巳他人隐私权的行为,因为侵犯他人隐私权的行为并不一定要以公开的方式进行,也可以以不公开的方式进行,如某人获取他人的隐私后并未公开,也可能导致相关人心灵的不安,从而造成了对他人隐私权的侵犯。而对于以不公开的方式侵犯他人隐私权的行为如何处置,我国法律缺乏相应的规定。二是“造成一定影响”这句话的词义十分模糊,难以判断,到底造成什么样的影响才算侵权呢?因此,在我国今后的立法中,对侵犯隐私权的标准应作一定的修改,这个标准应着眼于侵权行为的结果是否使公民产生精神压力和思想负担,是否使个人的心灵安宁受到破坏,而不是着眼于“以口头、书面形式宣扬他人隐私”并造成一定影响。4、应列举可以获取、传播、宣扬、议论他人隐私的具体情形。隐私权有时也应让位于他人的言论自由权,但是,究竟在什么情况下,可以获取、传播、宣扬、议论他人的隐私呢?我们认为,应包含以下两种情况:第一,征得当事人的同意。这种同意包括是否公开自己的隐私及在什么范围内公开自己的隐私。如病人到医院看病,就是同意看病医生知道自己的隐私,医生可以对患者的病史、病状、生活习惯进行询问,可以对患者进行必要的人身检查,包括隐私部位的检查,对患者唾液、血液、胆汁、排泄物等体液进行常规检验等,可以就这些隐私问题在医生内部讨论,但不得将此隐私泄露传播出去;新闻记者经当事人同意,可以采访、报道当事人的隐私情况;律师经当事人的同意,也可以调查、翻阅与案件有关的当事人的私人材料。第二,在一些特殊的工作中,当事人应配合工作人员的工作,工作人员在工作范围内也有权对当事人的私人材料进行询问与调查。因国家安全、集体安全或追查刑事犯罪的需要,公安机关可以依法律程序对公民的通信、住宅、人身等进行检查。我国法律虽然对这些内容有所涉及,但规定得不够详细,且比较零乱。我们建议, 相关法律应详细列举在什么情况下可以获取、传播、宣扬、议论他人的隐私,除此之外, 还应对获取、传播、宣扬、议论他人隐私的界线或范围作明确的规定。5、应对特殊人员的隐私权作特殊的保护政府工作人员、知名人士、明星等社会公众人物,由于他们在社会中的地位与一般 人不一样,因此他们个人生活的公开程度比一般人要高,在隐私权的保护方面应采取有别于一般人的标准,适当地放宽他们隐私的公开程度。某些特定的事情对普通人来说是私事,而对我们所说的公众人物来说则不是。如年龄、学历、经历、健康状况、财务来源对于普通人来说纯属个人私事,但对国家公务员来说,则是公事,因为这些是公众对之能否履行职责进行评价的依据,也是在政府官员被选举时选民应知悉的重要信息,并且政府官员所丧失的隐私利益可以从其特殊身份、地位、政绩及公众的信任中获得补偿,而这是一个普通人所不能享有或获得的利益。但这种限制应是合理的、有限度的,对于官员的与公共利益无关的纯粹的个人生活,应根据隐私权加以保护,同时,对其他社会公众人物(如影视体育明星、文学艺术家、科学家等)的隐私权也应予以限制,因为他 们作为知名人士,能从社会获得普通人无法获得的物质利益与精神满足感,但由于标准把握不好,明星告记者,明星告新闻机构的现象层出不穷。因此,在这一领域里,国家应尽快出台相关的法律,规范对社会公众人物隐私权的保护,明确社会公众人物的隐私公开到什幺程度,公开到什么范围。与此相反,对未成年人的隐私权的保护应更为严格,我国199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30条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披露未成年人的个人隐私;第42条第2款规定,对未成年人的犯罪案件,在判决前,新闻报道、影视节目、公开出版物不得披露该未成年人的姓名、住所、照片及可能推断出该未成年人的资料,但在实践中,未成年人隐私权的保护也不尽人意,原因是多方面的,最重要的一点是,法律规定不具体,司法力度不够。6、应对特殊职业人群和组织的言论自由权进行详细规定。特殊职业人群,如医生、律师、公证人、注册会计师、新闻工作者等;特殊组织,如商业银行、证券机构、网络经营者、超市等,这些主体比普通公民更容易获得或收集他人隐私材料,对所接触、收集的个人隐私负有保密义务。因此,我国法律应详细规定这些主体什么情况下可以行使自己的言论自由权,在什么情况下可以或不能获取、传播、宣扬议论他人的隐私。参考资料:(1) 王利明主编《民法》,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0年6月版。(2) 王小能、赵英敏:《论人格权的民法保护》载《中外法学》。(3) 郭卫华等:《网络中的法律问题及其对策》,法律出版社2001年版。(4) 戴学正等编:中外宪法选编(下册),华夏出版社1994年版。(5) 参见王利明、杨立新和编:《人格权与新闻自由权》,中国方正出版社 2000年4月版。

随着时代的发展,变性手术开始走进人们的生活,那么变性之后他/她们的医疗,婚姻等等再法律上又如何处理呢?下面我为大家整理了关于变性手术的可行性及相关法律论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摘要:

对于易性癖患者来说,能够变换性别追求所期待的生活是一种幸福,但同时它作为一种社会现象引发了一系列问题。实施变性手术的医疗章程需进一步规范,法律也不能固守传统观念而不求改革,至少应在法律解释上做出相关调整。变性手术发展之际也要求在法律上必须对变性行为加以调整和规范,二者是一种相互促进的关系。法律必须面对现实,及时对社会运动做出合理反映,而有了相应的法律规范才能够更加科学的解决如变性手术之类的新问题,使人们依法行使身体权和健康权。

关键词:

变性手术 易性癖 医疗规范 法律争议

随着我国医疗技术水平的提高,“变性手术”这个以前我们从未接触过的词开始频繁出现在各类媒体的报道中,伴之而来的“变性人”也由纯粹概念或者设想中的东西成为了现实生活中不可忽视的角色。它作为一个特殊群体走进了人们的视野,日益为人所熟知。当然作为独立个体的自然人对其行为有可选择性,这就为实行变性手术提供了可能性,但是与此同时与手术相关的某些问题如法律伦理问题应给与关注,国家应尽快填补法律空白,建立健全相应的规章制度。

一、变性手术具有可行性的思想基础和法律依据

在古希腊,唯心主义哲学家柏拉图与亚里斯多德首先注意到人对其行为的可选择性即肯定人具有意志自由。受法国启蒙思想影响的《人权宣言》中也明确规定人类生来是而且始终是自由平等的。在法律中,宪法赋予每一个人自由,这种自由表现为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为一定行为或者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任何一种行为只要不损害他人的合法权益,只要不妨碍别人的自由,就应该为法律所允许,这是对自由的最好诠释。随着社会的进步,人们对自身的精神价值的追求越来越高,传统的对于性别的认知的扭曲而带来的压抑、苦恼、无奈和痛苦已经到了最大限度。进步带来的全新自由理念彻底击碎了固守的传统价值观念的层层阻隔。

变性的可行性可以通过自然人的身体权进行阐释。在人身权方面,性别只具有身份意义尚未赋予人格意义,但从民事法理上来说,性别对于自然人来说,不仅在身份领域发生效能在人格领域有其法律效能。性别对于自然人的这一人格法律意义在法律确认之前属于自然权利,在法律确认之后则属入法律权利即性别权。一旦上升为一项法律权利,性别权即与生命权、身体权、姓名权、肖像权等权利共同构成自然人的具体人格权。这一法律环境下,人有变更性别的权力,正如变更姓名一样,社会上出现的变性手术从自然权利的角度来说是人性是自然权利的表现,只要没有明确的禁止性法律规定即视为当事人有权行使这一权利。从法律权利的角度来说,是人行使法律权利的表现。从人格诸利益的法理阶位来看,身体、健康属于物质性人格要素,姓名、性别、肖像属于精神性人格要素,自然人以合理处置物质性人格要素为代价换取精神性人格要素的取得和维持是人对精神型人格利益的自然需求,法律应予以尊重。

二、易性癖与变性手术的发展现状

著名的精神学,性学和内分泌专家Harry Benjamin博士关于性和性别有一段精辟论述:“我想提醒大家一个基本事实:性和性别之间的差别。性是你所看到的,性别是你所感觉到的。这两者之间的协调对人类的幸福是至关重要的。”这里的性指的是解剖学上的性;性别则是心理上的性别或者性别自认,即一个人对自己是男性还是女性的自我认识。对大多数人而言,二者协调一致的。但是极少数人情况却相反。一个生物学上的男性或女性个体,尽管他或她清楚的知道自己的生物性别但却在心理上感觉到自己是异性,并渴望改变自己的生物学性别。1949年有位专家首先把这种现象称之为“易性癖”,这样的个体称为“易性癖者”。韩国以“变成夏娃的亚当”著称的河利秀就是一个典型例子,他的性染色体为XY,分明是男性。但他说从未把自己当成男人,高中二年级时就决定要做变性手术。

那么变性手术又是什么呢?其英文名称是Gender—change Surgery,简称GCS,是以男女性征器官的切除再造为主要内容,辅之以一定的其他治疗方法的整形外科手术。变性手术实施的主要病例是易性癖,其主要目的是让易性癖患者通过器官的改变,实现抛弃原来的解剖学性别变成异性的梦想。1969年Green和Money首次论证了外科手术治疗易性癖的科学性和必要性,并出版了《易性癖与性别再赋予外科》一书。1931年出现了国际上首例变性手术,在当时引起了轩然大波。

中国公开报道的第一例变性手术是八十年代后期在上海长征医院由第二军医大学何清廉教授进行的。而近几年来,要求做变性手术的人明显增多,有消息称我国已经大概有一千例变性手术。

三、进行变性手术应具备的条件及行业规制

我国在变性手术立法方面应参照国外立法并结合本国的具体国情,制定具体的变性手术申请及实施条件:

第一,实施变性手术的医疗机构必须经过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许可,未取得许可的医疗机构禁止对人实施变性手术。对于国家指定手术机构,应当采取严格审核和特许制度,国家卫生部门应当根据医院的人才技术设备专家在全国选定数家医院作为开展变性手术的定点医院。

第二,明确断定易性癖的标准。判断是否是易性癖患者的主要依据是临床表现。我国确定这一标准可以参照美国精神病协会1980年出版的第三版《精神疾患诊断和统计手册》的诊断标准。

第三,特定亲属必须有表示同意的书面表示,在手术进行之前签字确认,至亲亲属无反对意见。

第四,出具相关证明,比如精神病院证明以排除精神病,公安部门证明或取得公安部门认可。

第五,实施变性手术的当事人应当向医疗机构提出出面申请,实施变性手术的医疗单位在依照法律和医疗操作规程审查后做出批准或不批准的决定。

最后,实施变性手术的有关医疗单位及卫生主管部门应当对申请变性手术的当事人登记备案建立专门的医疗档案以备查证。

四、变性手术所引起的相关法律问题

目前我国对于变性手术的规范变性人的权益方面的立法处于缺失状态,立法部门等对此持沉默态度。中国的变性手术穿行于法律的空白当中或者说处于边缘状态。

(一)变性手术是否构成故意伤害罪等其他罪名抑或是否构成犯罪,在刑法学界引起了激烈讨论

北京大学法学博士韩友谊认为实施变性手术医生涉嫌犯罪,韩友谊称:身体健康权和生命权是公民的基本权利,不得随意侵害,但公民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处分自己的身体健康权,比如可以允许别人打自己一拳,这不算违法。不过这种处分并不是无限的.,虽然我国刑法并未直接规定,但从司法实践和立法精神中可以推出,造成重伤和死亡的结果时,被害人的许可并不能免除对方的刑事责任。而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陈兴良则认为变性手术属于医疗行为,医生并无伤害故意。“医生做变性手术时不构成犯罪的”,他说:“医生做变性手术可以理解为医疗行为,同时构成犯罪必须同时满足主客观四个要件。医生在做变性手术时,想的是怎样减少患者的病痛,至少是心理上的病痛,让她们活得更好更幸福。而没有伤害他们的犯罪故意,所以缺乏犯罪主观方面,而不能被认定为犯罪。”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阮齐林则采取比较折中的说法。他认为是否构成犯罪要看变性的目的,不能一刀切。如果变性手术的患者是因为有疾病即是心里有疾病其他方法有不能治愈只能采取变性方式才能解除这种痛苦,此时变性手术才具有积极的治疗意义,属于医疗行为。但如果变性手术的当事人是由于疾病以外的其他原因而要求做变性手术,此时变性手术就没有任何治疗意义,不属于医疗行为。

针对上述三方观点,我比较赞同中国政法大学阮齐林教授。主观方面的内容是是否构成犯罪的关键要件,如果说实施变性手术是为了逃避侦缉等非法目的,则应认定其属于犯罪行为,同时应该区分医生知情与否,如果医生明知变性手术的当事人是出于其非法目的而给与帮助,则医生应按共同犯罪定罪处罚,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如果医生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实施了该行为而不是出于伤害的故意,则不构成犯罪。同时变性者自身的态度也应考虑在是否构成犯罪的范围之内。如果变性人是被强迫或者胁迫实行了变性手术,并且术后根本无法适应社会生活或根本无法接受这一现实,相关负责人及医疗机构就应当承担刑事责任及相应的民事赔偿。

(二)变性手术实行后变性人的户籍变更问题

我国在变性人方面的立法处于空白状态,变性人变更户口性别在2008年前也没有出台相应规定,很多变性者术后似乎处于真空无性别状态。

河南省是明确变性后可变更户口的第一个省份,为了破解变性人面临的困境,江西省公安厅也专门发文,对实施变性手术后变更户口的手续进行明确:实施变性手术的公民申请变更户口登记性别项目时应当提供国内三级医院出具的性别鉴定证明和公证部门出具的公证书或司法鉴定部门出具的证明,经地(市)级公安机关主管部门核准后由公安派出所班里性别变更手续,性别项目变更后,重新编制公民身份证号码。其中已领取居民身份证的,公安机关将予以缴销,并为其重新办理居民身份证。这一批文意味着江西省成为继河南省后第二个明确变形后可变更户口的省份。山东省公安厅治安警察总队也得到了上述类似批复,其他省份也陆续开展户口易性工作。

但是与此同时这也可能为某些非法行为的开展提供了机会,户籍管理方面的规模立法急需进行,以进行全国范围内的户籍易性规范调整。

(三)变性手术所引起的婚姻家庭问题

针对我国目前所面对的变性人婚姻问题民政部日前对此做出明确答复,变性人的结婚登记合法有效,解除婚姻关系参照协议离婚处理。民政部有关负责人接受新华社记者专访时指出:尽管变性手术已逐渐被人们了解和认可,但有关婚姻等方面的法规还没有对这一特定人群做出具体规定。因此这个答复适用于解决所有类似情况。这位负责人同时强调,变性人同我国其他公民一样有权按照婚姻法与异性自由登记结婚,这在法律上没有任何障碍设置。然而变性人虽有结婚的权利和自由,但是变性人要求结婚时首先应向对方履行告知义务使对方知道自己是变性人,好让对方做出是否与其结婚的选择,对方在告知的情况下仍然同意与变性人结婚,就认为放弃了他自己与变性人的生育权。

在现今立法存在盲点的状况下,苛求完备的立法制度是不切实际的,通过国家卫生部的行政规章更加迅捷的、有针对性的、合目的性的对变性手术的法律问题进行规范和引导,这是一个紧迫的任务,但只能是权宜之计,更为完善的立法急需建立。用陈焕然博士的话说,“随着时代的发展,社会文明和科学的进步,我们相信总有一天人类会更清楚的认识易性癖的本质,从而有可能从根本上战胜这个疾病,使易性癖患者从此不再忍受心灵煎熬的痛苦折磨,也能有机会想健康人一样享受美丽、享受爱情、享受幸福的人生。

参考文献:

[1]凡一平.变性人手记.漓江出版社.1999年版.

[2]方刚.中国“变性人”现象.广州出版社.1996年版.

[3]朱景文主编.法社会学.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

[4]魏振瀛主编.民法学.高等教育出版社.2000年版.

[5]高铭暄,马克昌主编.刑法学(第三版).高等教育出版社.2007年版.

[6]张文显主编.法理学(第三版).高等教育出版社.2007年版.

关于抵押权的毕业论文开题报告

关于本科毕业论文开题报告及论文写作的一点建议作为经济学的学术论文有着严密的逻辑性,对于初次接触论文写作的同学来讲可能有些困难,本文就开题报告和毕业论文的写作提供一点建议,为同学们顺利完成毕业论文开题报告提供一个参考。(本文选题意义——^_^)一、开题报告写作学校要求开题报告中包含四个部分:选题意义、研究现状、论文提纲和写作进度。现对开题报告各部分的写作的一些要点做出说明。1、选题意义选题意义中要介绍两部分,一是论文研究的背景,用尽可能简单的方式将论文研究内容的现状与重要意义进行阐述,由此引出论文研究内容的重要性;二是论文研究的目的和意义,此部分概括本论文研究的内容,并说明本论文研究的意义。第二部分通常可以采用下面的模式来写:本论文研究了×××,对×××存在的相关问题进行了分析,并在科学分析的基础上提出了对策建议,为×××提供了可资借鉴的模式(借鉴、参考)。2、研究现状研究现状部分介绍目前你论文研究的内容已经有哪些人进行了相关的研究,并取得了怎样的成果,通常这一部分也可以套用这样的模式:本论文研究的内容国内外学者已经进行了大量研究(或本论文研究内容内外开展的研究不多,主要集中在:)×××专家通过×××认为(提出了)××××;×××专家通过×××认为(提出了)××××;×××专家通过×××认为(提出了)××××。3、论文提纲论文提纲是开题报告的重点内容,在这里显示了你论文研究的初步思路。论文提纲要求具有严格的逻辑性,从头到尾要环环相扣。在开题报告的论文提纲中需要标记你论文的章节结构,就如同教科书目录的章、节、目一般,不需要写出更详细的内容,这个章节结构就显示出你论文的思路。(注意提纲中任何一级标题的字数不要超过20字)。提纲的写作没有固定的模式,本科论文要求比较低,不需要太多的理论和实证分析,所以一般按着提出问题(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三段式写作思路进行就行了。提出问题(发现问题)是指通过对你研究内容的现状出发,寻找到不足的地方;分析问题就是你对你发现的不足之处进行分析和论述;解决问题就是在你分析的基础上提出可行的改进意见。4、论文写作进度本部分是对于论文写作时间安排的一个预期,估计在大致什么时间能够将论文完成到哪一阶段。这一部分没有什么复杂的,合理安排论文进度进行了,注意论文初稿占用时间要相对长一些,以后修改稿日期间隔可以短一些。附:“我国中小企业融资问题初探”开题报告我国中小企业融资问题初探一、选题意义2005年,我国GDP的56%、社会销售额的59%、税收的46%、出口额的62%和就业的75%均是由中小企业创造或提供的。然而,中小企业所获得的金融资源与其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地位作用却是极不相称的。并且这种情况越来越严重。从直接融资渠道来看,中小企业不具备直接参与证券市场的条件;从间接融资渠道来看,中小企业破产风险大、经营不稳定等因素造成金融机构不愿放贷。2005年,我国中小企业从外界融取的债务资金占全部资金总额的%,较1998年的%下降了5%。然而,作为国民经济的总要组成部分,中小企业的发展关系到整个国民经济的健康发展(这里说明了中小企业的重要性,为下面说明选题意义提供铺垫)。本论文通过对我国中小企业融资现状的分析,提出解决我国中小企业融资困境的对策建议。对我国中小企业顺利融通资金、迅速实现企业发展具有指导意义,也为我国完善金融服务,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提供了借鉴。(本文选题的意义被说明,中小企业重要,但融资成问题)。二、研究现状注:这里面加有下划线部分是我的说明,你的开题报告中不需要有。中小企业在融资过程中碰到的最大问题是中小企业和金融市场之间、金融中介之间存在着信息收集、分析和传播方面的障碍。由于存在信息方面的障碍,中小企业在金融市场上融资有规模不经济问题,在债务市场上融资会面临着信贷配给问题。国外学术界对于信贷配给的生成机制有着各种理论解释,其中斯蒂格利茨和韦斯(Stiglitz & Weiss,1981)等人以信贷市场信息不对称为基础所建立的理论模型最具影响力。惠特(Whette,1983)信贷配给模型拓展了斯蒂格利茨等人关于借款人为风险厌恶的条件下信贷配给机制的理论。而贝斯特的论文进一步讨论了抵押品在信贷配给中的作用。现代经济相对企业融资结构的研究,是与莫迪利亚尼和米勒在1958年提出的M-M定理。20世纪80年代以来,非对称信息理论在企业融资结构的研究中得到广泛的应用,非对称信息理论认为,在金融市场的交易中,信息不对称将导致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等机会主义行为,从而产生高昂的交易成本和仅靠竞争性价格无法使市场出清的市场失效。在各种以非对称信息为条件来研究企业融资结构的理论中,影响最大的是“融资顺序论”(Pecking order theory )。目前国内对中小企业融资的约束的研究,大多是从某个侧面探讨中小型企业的融资难问题。有关学者认为,中小企业资金短缺的成因可概括为:企业自身经营状况差、资金积累不足政府支持力度不够、金融体系不健全,资本市场发育不完善等。而对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一直的观点是:对中小企业融资进行政策指导和协调,为中小企业提供优惠贷款,建立信用担保体系等。争论之处主要在于是否建立民营中小银行等金融机构。不足之处在于没有从历史与现实相结合的角度,把中小企业放在国家宏观经济的整体框架下,从构建完整的中小企业融资体系的视角,综合地、系统的研究中小企业融资问题。三、论文提纲一、我国中小企业的融资特点及现状这里对中小企业的融资情况进行介绍,从而能够发现问题所在(一)中小企业主要的融资渠道分析(二)我国中小企业融资的现状二、我国中小企业融资困境的主要成因分析这里对中小企业融资困难的原因进行分析,并为解决提供思路(一)企业内部因素(二)企业外部因素(三)基于经典经济理论的融资困境分析三、我国中小企业融资困境改善的对策建议通过前面分析的结果提出解决措施(一)加强中小企业自身建设——专门针对企业内部因素提出措施(二)建立配套措施——专门针对企业外部因素提出措施该论文的研究思路是首先从中小企业的融资现状出发,探索主要的融资渠道,从而发现问题,中小企业融资存在困难,进而进行分析,是什么原因造成了这种困境。通过对中小企业自身和融资环境考察发现问题处在两个方面:一是中小企业自身经营问题,如破产几率高、经营不稳定、信用等级差、管理不科学等;二是外部环境对中小企业不利,如金融机构的态度、信息不对称和中介机构的缺乏等。发现问题之后,如何解决呢,从经典经济理论出发,论文设计了一个解决问题的模式,之后在对策建议部分中,分别针对企业内部因素和企业外部因素两个方面提出改进的措施,而这些措施则来源于经典经济理论分析的结果。四、写作进度~ 论文初稿~ 论文二稿~ 论文定稿论文进度安排合理,初稿使用了三个月,第一次修改使用一个月,第二次修改使用半个月,随着论文逐渐成型修改起来越来越容易,时间变短。二、论文写作论文写作是开题报告的延续,要按照开题报告中拟定的写作思路和提纲开始进行深入的研究,并形成书面材料。在论文写作过程中,最重要的是保持论文的逻辑性,作为经济学论文,注重的是经济分析,因此整个论文内容必须保证前后一致,思维连贯、环环相扣。本部分针对三段式论文写作思路的要点进行说明,为论文写作提供一些可供借鉴的方法。1、提出(发现)问题部分这一部分的标题通常可以为:×××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或×××的概念及在我国的实践)作为论文的第一部分,这里主要是介绍论文相关的背景并引出论文要讨论的问题。通常作为一件已经确定的事件、被普遍接受的概念和问题(如银行上市、证券监管、银行监管等)要在这一部分介绍一下目前发展的现状,并从现状中引出存在的问题,此时注重的是现状的描述,通过的描述引出存在的问题,这一部分对问题仅仅是引出,为下面分析问题做出铺垫,因此描绘要尽可能的少一些。如果论文研究的问题是比较新颖的概念,或还没有出现的事物(如资产证券化等)要在这一部分介绍一下这些新事物的概念、特点、引入的意义,并通过同已有事物做出对比引出可能存在的问题。本部分的写作方法简单,不存在分析的内容,主要是将现有的情况做出介绍。可以通过一些方法对论文进行润色:如以表格的形式将相关的数据列举出来增加论文内容的可信度和将探讨问题的重要性。此外使用图形对新事物进行介绍,如通过操作顺序图说明资产证券化的过程等。2、分析问题部分这一部分的标题可以为:×××中存在的问题分析。这一部分是论文的主体,针对第一部分提出的问题在这一部分中要详细的分析,它起到承上启下的作用,一方面它衔接第一部分引出的问题并做出详细分析,另一方面它分析的结果将是第三部分提出解决问题的对策建议的根据,因此本部分可以说是论文最重要的部分。此外需要注意的是,这里分析的不是问题在那里,而是造成问题的原因是什么。例如“中小企业融资问题初探”中分析的不是中小企业融资困难本身,因为它已经是一个既定的事实,不用再分析时候真的存在融资困境,而是分析是什么原因造成中小企业融资困难,这些原因都是以后解决问题时的依据。在分析问题的过程中要注意到有理有据,所有的分析都是有理论根据或是有证据支持的,否则分析结果的可信度就值得怀疑。由于真正的原因大多被表面现象所掩盖,我们很难从复杂的事物中把真实原因找到,所以需要借助一些经济学的分析方法。这些分析方法在学习课程中已经都学习过了,这里对一些经常使用的方法进行简单介绍,帮助大家做好问题分析。(1)理论分析理论分析就是根据学过的一些经典的经济学理论对现存的问题进行分析。比如根据某种理论的内容论文研究的内容要想做到某种程度就必须具备什么样的条件,而目前的现状是还没有达到它的要求,这就需要对这些没有达到要求的部分进行改进(例如分析中小企业融资困境的外部环境中信息不对称的问题,就可以使用金融市场学中学过的效率市场假说,当达到有效市场的时候,信息就会充分流动,信息不对称问题就会消失。由此解决这一问题的途径就是提高市场效率,而效率市场理论提供了提高市场效率并最终达到有效市场的基本条件:市场上存有大量证券、可以卖空、交易过程中没有成本。而现在无法做到这一点,为增加市场效率,就应当从这些方面努力。这样,通过学习过的基本理论找到了解决问题的途径。);也可以使用这些经济学理论作为根据,对现存问题进行分析(比如对证券投资风险的分析,可以采用马克维茨的均值——方差模型或者夏普的资本资产定价模型)。(2)对比分析对比分析是指通过相似的事物之间进行对比,寻找研究事物差距的一种分析方法。由于本科论文都是应用研究,研究的都是现实中存在的事物。这些事物在不同的国家和地区发展的进度是不同的,因此可以通过对比已经成型的事物来分析我们刚刚兴起中存在的问题。如研究亚洲货币一体化,虽然我们还没有完全实施,但已经有了欧元作为先例,因此可以通过对比欧元形成的过程及条件来研究亚洲货币形成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问题。在分析时候可以一个这样的分析。欧元在实施中所处的环境 亚洲目前的环境条件1条件2 所有条件中不具备的就是我们问题所在,就应当从这些条件入手解决问题。(3)趋势分析趋势分析是通过研究数据变动的趋势发现问题的一种分析方法。有时研究的内容变动情况可以成为重要的分析证据,因此可以考虑做出趋势分析,看一下未来研究内容变动的趋势如何。通常做趋势分析可以使用简单的一元线性回归,也可以使用移动平均。例如分析我国居民储蓄高增长问题的分析中,通过银行历年来存贷款数据的变化就可以得到储蓄过高的一个重要不利影响,我国银行存款资金利用率太低,存款余额占贷款余额的比例不断增加。年份 储蓄存款余额 各项贷款余额 存/贷(%) 年份 储蓄存款余额 各项贷款余额 存/贷(%)1997 2002 2003 2004 2005 2006 (4)相关分析有时论文研究的内容不能直接进行分析, 或者直接分析有些困难,因此可以做相关分析,通过研究一个可以直接考察的内容来间接考察论文研究的内容。简单的相关分析包括做一元线性回归,或者是统计学中的相关系数。比如在做储蓄——投资转化的效率问题的研究,就可以通过相关分析看一下储蓄的增长和投资增长是否具有很大的关联性。(5)模型分析模型分析是指通过建立数学模型来寻找问题所在或解决问题的坐在。由于本科论文并不要求具有很大的原创性,因此在分析问题可以借鉴以前学过的一些模型对问题进行分析。例如在分析解决中小企业融资困境的问题上,可以参考MM理论中阐述了一个有关公司投资和融资的定理假设企业投资的收益率为 ,而在风险等级为k的情况下社会预期收益率为 ,因此只有当 的时候,公司的投资才会发生1。又假设企业以通过发行债务的方式为新项目融通资金,投资项目开始前,X为预期收益,D为债务,企业得市场价值为 。可以有企业的市场价值:普通股的市场价值为:以债务融资(I)进行投资后,企业市场价值变为 ,可以有:普通股的市场价值变为(1)公式(1)说明了两个问题:第一,只有在 的情况下企业才会去筹集资金并进行投资,而此时满足 ,即企业的真实投资收益率大于社会预期收益率。第二,企业是否能够获得融资I,关键是 的情况能否为投资者所知,即要不存在信息不对称。所以在解决问题的时候就要从两个方面着手,一是加强中小企业自身建设,使得 成为一种真实情况;而是提高市场效率,使得 为外界所知。这就需要考虑两个方面:一是通过宏观调控,按照效率市场假设的要求逐步提高市场效率;二是在低效率的市场上通过加强中介机构的作用起到促进信息对称的作用。如信用平级机构,贷款担保机构。3、解决问题部分这一部分的标题可以为:××××的对策建议解决问题是论文的最后一部分,它通过前面对存在问题的详细分析,在分析的基础上提出改进的措施建议。理论上,在第二部分中你论文分析的问题有几个,在提出解决的时候就应用你分析的结果提出几个改进的建议,他们是一一对应的。对策建议的提出是没有限定的,只要能够将提出的问题很好的解决,通过法律上、经济上还是政策上的方法都是可以的。在某些论文中,也可以这一部分作为论文的重点,前面的问题分析简单进行,这主要是针对一些比较常见的问题,造成问题的原因早已被众人所知,只是解决起来比较困难,比如我国银行的不良贷款问题。对于这一类问题再着重进行分析已经没有意义啦,所以论文重点就在于如何解决。当论文重点在解决问题部分时,前面说的各种分析方法在这里都可以使用。对于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那一部分作为重点没有固定模式,完全要看论文内容的需要自己决定。但一般都是以分析问题为重点,这也是比较容易写的一种方式。当问题原因早已明了的时候我们采用解决问题作为重点,但这样的写作难度比较大。特别需要说明的是论文中作者的观点主要就集中在这一部分,在经济学的论文中提出观点的正误并不是最重要的,重要的是合理,你所提出任观点都要能够有足够的证据来证明和解释三、论文资料在论文写作过程中,大家肯定要参考一些资料,有的可能还需要一些数据。这里给大家介绍一些比较容易获得的资料及数据来源。1、CNKI它包括:中国优秀期刊数据库、中国博硕士论文数据库等,在这里我们可以找到很多现成的文章资料。我们所研究的论文内容在这里都可以找到,这些论文及文章都可以作为参考内容。我校图书馆已经购买了该图书馆的使用权,登陆我校图书馆就可以查看,记住只能在学校内部上网使用(它限制IP),但可以下载。此外查看该网站的文章需要专门软件,要使用Cajviewer或Adobe reader。此外我校图书馆还购买了很多其它数字资源,都可以进行利用,这里不特别说明了。2、政府及金融机构门户网站由于我们的论文大都是金融学的内容,所有到一些政府及金融机构的门户网站都可以找到。比较常用的包括:国家统计局 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券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保险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证券业协会各个地方政府的门户网站并且在这些门户网站也会有他们内部的人员撰写的一些论文,这些论文可以供我们参考。通常这些论文的好处在于由于他们占有数据资料比较齐全,分析也集中在这些方面,对于我们占有数据较少的人来说,这些数据都是非常有用的。3、书店、学校图书馆没说的,相关的书籍文献是最重要的,不可缺少。

1. 本课题的研究目的及意义 绿色贸易壁垒作为一种非关税壁垒产生于20世纪80年代后期,90年代开始兴起。对于加入世贸组织不久的中国而言,这种披着合法外衣的贸易壁垒,已经并将继续对我国出口企业的发展乃至我国入世战略的实施形成重大的负面影响。作为方便易行、见效快的强有力保护手段,绿色贸易壁垒愈来愈频繁地付诸实施,矛头直指我国大宗出口产品,使中国成为“绿色壁垒”和反倾销措施的主要打击对象,致使中国许多产品无缘进入国际市场。本文通过介绍国际贸易中绿色贸易壁垒的主要内容和形式,剖析其基本特点,适时提出可操作性应对对策,力求对积极推动贸易和环境的良性互动起到一定的舆论作用。当前,认真研究绿色贸易壁垒的基本内容和特点,深入把握其形成和发展规律,成为当前一项亟待探讨和研究的课题。特别是加强绿色壁垒对我国外贸的影响及应付对策的研究已显得尤为必要。 2.已了解的本课题国内外研究现状 随着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国际市场各种绿色贸易壁垒对我国产品的出口造成很大影响。随着经济全球化浪潮的兴起和贸易自由化趋势的发展,以及进口关税税率不断递减,各国的贸易壁垒的种类和形式发生了变化,绿色壁垒作为一种贸易保护主义新形式应运而生,并具有愈演愈烈之势,各发展中国家正在加紧研究破除发达国家所制定的各种环境保护条例对本国出口产品影响的办法,我国有关部门和众多专家学者也对此问题进行了深入的探讨和研究,采取的相关应对措施已经在国际贸易中发挥作用。为了适应国际市场对出口产品环境标准的要求,我国质量认证和环境保护部门正在抓紧对ISO14000系列国际标准在我国的实施进行可行性研究,并试图通过行政立法程序将该国际标准转化为国家标准,在全国范围推广使用,同时建立起具有中国特色的绿色贸易壁垒。 3.本课题的研究内容 本文拟从五个方面探讨绿色贸易壁垒对我国出口影响及对策。 第一章主要阐述绿色壁垒的涵义。 第二章主要从三方面介绍绿色贸易壁垒的基本特征。 (一)绿色贸易壁垒产生的原因 (二)绿色贸易壁垒的基本特征 (三)绿色贸易壁垒的主要形式 第三章主要从三方面介绍我国出口产品遭受绿色贸易壁垒限制的原因 (一)我国环保意识淡薄,绿色经济观念缺乏 (二)我国环境标准过低 (三)企业认证意识低下,认证能力薄弱 第四章主要从四方面介绍绿色贸易壁垒对我国对外贸易的影响 (一)对产品出口市场范围的影响 (二)对产品出口增长速度的影响 (三)对我国出口产品国际竞争力的影响 (四)对双边或多边贸易关系的影响 第五章主要从四方面介绍应对绿色贸易壁垒的措施建议 (一)建立健全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强化贸易环境执法力度,提高环保意识 (二)大力开发“绿色产品”,积极发展“绿色市场” (三)推行国际环境标准制度,适应世界潮流, 加强国际交流合作 (四)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环境贸易壁垒,走可持续发展之路 4.本课题研究的实施方案、进度安排 年12月学生论文选题,2008年元月毕业论文任务书下发。 年2月-3月为毕业论文开题时间,学生在3月底前将开题报告通过E-mail的形式提交至论文指导老师。 年5月7日学生提交论文初稿。 年5月15日由学生,指导老师填写毕业论文中期进展情况检查表,5月底前交至系办公室。 年5月30日前提交论文定稿(包括电子版),学生在每次与指导老师交流之后需要填写论文指导记录表,在论文定稿后交至论文指导老师。 年6月9日-6月13日组织学生答辩,具体答辩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5.已查阅的主要参考文献 [1] 董长德.《企业如何实施环境管理体系—ISO14000环境管理标准实用指南(修订版)》.第2版.北京: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1999年:P134-140 [2] 杨永华.《突破绿色壁垒—ISO14000标准实务》.第1版.深圳:海天出版社,2000年:P11-21 [3] 余永定和郑秉文.《中国“入世”研究报告:进入WTO的中国产业》.第1版.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0年:P589-595 [4] 万后芬等.《绿色营销》.第1版.湖北:湖北人民出版社,2000年:P231-237 [5] 赵春明.《非关税壁垒的应对及运用—“入世”后中国企业的策略选择》.第1版.北京:人民出版社,2001年:P194-264 [6] 张汉林等.《国际化竞争—WTO带来的机遇和挑战》.第1版.北京:人民日报出版社,2001年:P63-66 [7] 任泉和任颖.《WTO规则与应对方略700问》.第1版.北京:中国城市出版社,2002年:P51-52,P362-363 [8] 白津夫.《WTO理论与实务》.第1版.北京:中国城市出版社,2002年:P81-92 [9] 白光.《世贸冲击波—入世后中国与WTO规则的冲突与对接》.第2版.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2年:P394-396 [10] 李左东.《中国对外贸易教程》.第1版.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3 年:P356-361 [11] 聂微和蔡东瑞.《突破绿色壁垒—家具企业实施ISO14001实务指南》.第1版.北京:中国标准出版社,2003年:P3-11 [12] 赵平立等.《ISO14000环境管理保证体系认证指南》.第1版.北京:国防工业出版社,2004年:P233-236 [13] 大卫•格林纳韦.《国际贸易前沿问题》.第1版. 北京:中国税务出版 社,2000年:P78-82 [14] 伯纳德•霍克曼和迈克尔•考斯泰基.《世界贸易体制的政治经济学》.第1版. 北京:法律出版社,1999年:P110-115 这只是我写的内容,格式应该是从你们学校网站上下载的,另外,每个指导老师的具体要求不同的,还是要听你指导老师的意见

与兴业银行绿色金融之路相关金融学专业论文选题该文为关于绿色金融方面研究生毕业论文开题报告范文,与兴业银行绿色金融之路相关金融学专业论文选题,可作为金融管理专业绿色金融论文写作研究的大学硕士与本科毕业论文开题报告范文和职称论文参考文献资料。免费下载教你怎么写绿色金融及社会责任及碳金融方面的优秀学术论文范文。“自2006年首笔能效融资项目落地,到2012年一季度末,兴业银行已累计发放绿色金融融资2857笔,金额达亿元,这些年已实现的节能减排量相当于关闭了412座100兆瓦的火电站,或者是北京7万辆出租车停驶124年.”5月16日,在中国银监会主办的新兴市场绿色信贷论坛上,兴业银行行长李仁杰对记者如是说.作为中国唯一的“赤道银行”,近年来兴业银行把绿色金融作为适应绿色经济发展新趋势、把握绿色经济发展新机遇的战略性经营模式,大胆探索更广阔的可持续金融之路.李仁杰表示,该行将继续加大绿色金融的发展力度,立志打造为中国绿色金融市场全流程、宽领域的专业金融服务商和全方位的“绿色银行”.绿色金融战略显效自2006年5月在国内率先推出能效融资产品至今,兴业银行的绿色金融战略效应已凸显.截至2012年一季度末,兴业银行已累计为上千家企业提供绿色金融融资亿元,而自2007年以来,该行绿色金融支持的项目已累计实现在我国境内节约标准煤万吨,减排二氧化碳万吨,减排化学需氧量(COD)万吨,减排氨氮万吨,减排二氧化硫万吨,减排氮氧化物万吨,综合利用固体废弃物万吨,节水万吨.怎样写好绿色金融论文播放:25585次 评论:3000人而在赤道原则项目落地方面,截至今年一季度末兴业银行共对673笔贷款项目进行了赤道原则适用性审查,所涉项目总投资9106亿元.其中认定属于适用赤道原则的项目共计127笔,项目总投资额为1631亿元,涉及126个客户,已放款37笔,涉及18家分行.尤其值得称道的是,去年底该行首笔由企业自愿适用赤道原则的项目已在西安成功落地,项目总投资为亿元,标志着国际上被广泛遵循的赤道原则在中国得到更广泛的认同,也表明中国企业从被动遵循赤道原则向主动寻求以赤道原则管理风险的转变,可持续金融在中国的实践得到进一步深化.目前,兴业银行已开发出融资服务与排放权金融(包括碳金融与排污权金融)服务两大序列产品,形成产品矩阵.在融资服务方面,该行推出“8+1”融资服务模式,即八种传统信贷模式的运用以及非信贷融资模式.其中,“8”包括节能减排技改项目融资模式、CDM项下融资模式、节能服务商(EMC)融资模式、节能减排设备供应商买方信贷融资模式、节能减排设备制造商增产融资模式、公用事业服务商融资模式、融资租赁模式和排污权抵押融资模式,“1”则指发行短券、中票、中小企业集合票据等债务融资工具和金融租赁、结构化融资、信托融资等.本文来源:而在排放权金融领域,兴业银行已在国际市场和国内多个省市区落地深耕.兴业银行绿色金融之路参考属性评定有关论文范文主题研究: 关于绿色金融的论文范本 大学生适用: 学院学士论文、本科毕业论文相关参考文献下载数量: 49 写作解决问题: 写作技巧毕业论文开题报告: 文献综述、论文小结 职称论文适用: 论文发表、高级职称所属大学生专业类别: 写作技巧 论文题目推荐度: 经典题目其中,在碳金融服务方面,该行积极参与国内碳金融合作平台建设,搭建碳金融业务合作平台,已率先在广东、湖北、上海地区开展合作.在国际上,该行在国际碳交易市场方面推出清洁发展机制(CDM)项目开发咨询、购碳代理、核证碳减排量(CER)履约保函等产品,针对CDM交易机制不足创造性推出碳资产质押授信业务,为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提供新方式,并与数十家国外碳交易商和国内主流环境权益交易所建立广泛合作关系.而在排污权金融方༣关于兴业银行绿色金融之路的研究生毕业论文开题报告范文关于绿色金融方面论文范文素材4;,根据国家排污权交易试点工作进度,2010年兴业银行就率先推出排污权金融服务,为政府部门及企业提供排污权交易制度设计咨询、排污权交易及清算系统开发、排污权抵押授信、污染物减排项目融资等一揽子产品与服务,并在湖南、河北、山西、江苏、浙江等地区率先开始合作.打造全方位“绿色银行”在上述效应的背后,是兴业银行打造全方位“绿色银行”的战略构想和执行路径.兴业银行是国内较早探索并介入绿色信贷领域的商业银行,纵观其绿色金融之路,可谓环环相扣:从2005年开始,兴业银行携手国际金融公司,正式介入能效融资领域,并于2006年创新推出国内第一个绿色信贷产品——节能减排贷款,开中国绿色金融服务先河;2008年,公开承诺采纳赤道原则,成为国内第一家也是目前唯一一家“赤道银行”,绿色信贷业务进一步扩展为绿色金融业务;2009年,在北京成立国内第一个可持续金融的专门经营机构——可持续金融中心,绿色金融业务的发展和探索进入一个更加专业化的阶段;2010年,推出国内第一张低碳信用卡,实现绿色金融业务从企业客户向个人客户的延伸.李仁杰表示,当初推出能效融资产品,是基于全球应对气候变化和国家推进节能减排事业的大背景,该行提出“寓义于利”的社会责任实践方式,探索以商业模式创新履行社会责任,把履行社会责任融入银行对外提供产品与服务的过程之中,以实现银行商业利益与社会环境效益的和谐发展.应注意到,上述系列步骤的关键,是将绿色金融上升至战略考量和构建立体式管理格局.据介绍,早在2007年7月,该行便成立了由董事长高建平任组长的社会责任工作领导小组,彼时“研究拟定银行社会责任战略和政策,监督、检查和评估银行履行社会责任情况”就被写入《董事会执行委员会工作规则》,确认将企业社会责任与可持续金融作为银行核心理念与价值导向.而该行在绿色金融服务上的制度支撑、业务流程改造和资源配置体系,则确保了相应业务的执行力与良性发展.事实上,兴业银行已从绿色金融实践者变为积极倡导者.该行已成为国际国内的知名绿色金融品牌,形成差异化竞争优势.在国际上,2011年应中国清洁发展机制基金(CDMF)邀请,兴业银行参加南非德班气候变化大会,并作为银行业唯一代表在中国角边会上发表主题演讲.在国内,该行积极参与了中国银监会绿色信贷关键指标体系的编制,联合国家发改委、国家环保总局和银监会等部委举办“节能中国高层论坛暨绿色信贷创新研讨会”,并与银监会共办“节能减排授信业务培训班”.

处理房地产纠纷中行政与民事交叉问题的正当程序一、房地产纠纷中与行政行为有关的民事诉讼 民事审判是人民法院依照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程序,在对证据进行举证、质证和认证的基础上,对案件事实进行判断并对民事主体争议的民事权益作出裁判的司法行为。行政审判是人民法院依照行政诉讼法规定的程序,在对证据进行举证、质证和认证的基础上,对被诉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判断并作出裁判的司法行为。房地产纠纷中既有民事行为又有行政行为,而且这两类行为相互关联、互为因果,有效的民事行为具有约束力;合法的行政行为具有公信力、确定力、拘束力和执行力,合法的行政行为应当建立在有效的民事行为的基础上。民事行为受私法调整,行政行为受公法调整,根据法的统一性原理,房地产权利关联的民事行为与行政行为的目的与指向应当是一致的,产生纠纷后两类审判的结果也应当是一致的。完整的房地产权利属于对世权,应当进行公示,公示即具有排他性。因此法律规定房地产登记机关对房地产所有权、居住权、他项权登记进行公示,这种公示行为系行政确认行为,体现了浓重的行政干预色彩。房地产权属登记是房地产管理机关应申请人的申请作出的行为,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主要是有效的民事行为的相关材料。因此,房地产权属登记行为属于可诉的具体行政行为,它成为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同时它的关联行为大多属于民事行为,而民事行为必然存在一些纠纷,这些纠纷属于民事诉讼受案范围是毋庸置疑的。显然,由于民事行为与行政行为关联性的客观存在,导致民事诉讼与行政诉讼也必然存在交叉,即民事审判会涉及具体行政行为,行政审判必将涉及民事行为。房地产纠纷中与行政行为有关的民事诉讼主要存在以下形式: 第一,房地产买卖合同纠纷诉讼。房地产买卖合同纠纷是因为房地产买卖合同签定后在履行中产生纠纷,主要包括:一房多卖、房屋的面积分歧、房屋的性质分歧等。例如某开发公司与张某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将一套房屋以50万元的市场价格卖给张某,而后该开发公司为了融资,又将该房屋以明显低于市场价格的40万元卖给李某,且李某明知房屋已经出售便迅速办理了房屋所有权证。张某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开发公司交付房屋,被告开发公司以房屋已经出售并办理所有权证为由,抗辩无法履行交付房屋的义务。此时,法院应当行使阐明权,告知原告作为利害关系人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诉请法院判决撤销登记机关给李某颁发的房屋所有权证。本案中李某属于恶意取得,其民事行为损害了善意第三人张某,属于无效民事行为,房屋登记机关颁发房屋所有权证属于违法行政行为,应当予以撤销。 第二,继承纠纷诉讼。被继承人依法拥有的房地产在继承中常常发生纠纷。这种纠纷有些发生在权属转移登记之前,也有的发生在转移登记之后。如果纠纷发生在转移登记之前,那么就属于单一的民事诉讼;如果发生在转移登记之后,就存在两类诉讼的交叉。 第三,抵押合同纠纷诉讼。根据担保法的规定,房地产抵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抵押房地产的占有,将该房地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以该房地产折价或者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实践中,一旦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第三人作为抵押人主张抵押无效,于是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民事诉讼中抵押权人便提供具有公信力、确定力、拘束力和执行力的他项权证。这样,民事审判必然面对行政行为。 第四,侵权诉讼。实践中,原告起诉被告侵害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的案件理所当然属于民事案件,但是,在审理土地侵权民事纠纷中会遇到《宅基地批准通知书》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具体行政行为,在审理房屋侵权民事纠纷中会遇到房屋所有权证等具体行政行为。 第五,离婚财产分割纠纷诉讼。随着新婚姻法的出台,夫妻之间的财产关系有了明确的法律保障和规定。而和我国房地产事业的发展相比,不动产的立法相对落后。由于多种原因,家庭成员相互之间权利意识淡薄,配偶之间对房屋大都以一方的名义进行权属登记,在和谐的家庭中当然不存在任何问题。然而,在夫妻感情出现危机时,夫妻中署名的一方便持证处分该房产,并办理转移登记。在离婚诉讼中就难免涉及财产分割争议,如何确认权属登记这一具体行政行为就成为民事诉讼中不可回避的问题。 第六,析产诉讼。房地产权共有包括共同共有和按份共有,在共有中,以共有人的名义向房地产登记机关申请登记并领取《房屋共有权证书》。但在民事诉讼中,常会遇到出资事实的判断和权属登记行为的认定问题。 第七,赠与纠纷诉讼。合同法规定赠与合同除公益捐赠外属于实践性合同,即以实际交付为生效要件,不动产以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为生效要件。然而,随着二手房交易税赋的加重,一些人为了规避税收,便采取虚假赠与的手段,在民事诉讼中必将会遇到究竟是买卖还是赠与的判断以及权属登记行为效力的认定问题。 第八,互换纠纷诉讼。不同的房地产所有权人基于对房地产面积、位置、楼层、朝向、用途的不同考虑,常常进行差价或无差价交换。这种交换也是通过合同约定,然后向房地产登记机关申请转移登记。之后,可能因为差价、房屋质量、共有人异议等问题产生合同纠纷,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在诉讼中必将涉及权属登记行为效力的认定问题。 二、房地产纠纷中与民事行为有关的行政诉讼 第一,诉房地产登记机关不履行法定职责。《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规定:“登记机关应当对权利人(申请人)的申请进行审查。凡权属清楚、产权来源资料齐全的,初始登记、转移登记、变更登记、他项权利登记应当在受理登记后的30日内核准登记,并颁发房屋权属证书;注销登记应当在受理登记后的15天内核准注销,并注销房屋权属证书。”显然,进行房屋权属登记是房地产登记机关的法定职责。为了依法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39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行政机关履行法定职责,行政机关在接到申请之日起60日内不履行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文件对行政机关履行职责的期限国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人民法院在行政审判时应当对原告申请时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这些申请材料包括相关的民事行为,所以,该类行政诉讼就需要对相关的民事行为进行审查。 第二,诉房地产登记机关的初始登记行为。房屋初始登记是指对于国有土地上新建的房屋和集体土地通过征用转化为国有土地后,对土地上的房屋权利进行登记。对房屋权属的初始登记是房屋登记机关的法定职责。房屋初始登记也是对与之相关的前置行为合法性的认可,对于房地产开发公司而言,进行初始登记是取得商品房销售许可证的前提条件。因为进行初始登记造成当事人损失的,当事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此时,便涉及两类诉讼的交叉。 第三,诉房地产登记机关的转移登记行为。房屋转移登记是指在总登记以后,所有权发生继承、买卖、赠与、交换、分割、转让等法律行为之后,房地产登记机关依照申请人的申请作出的登记行为。转移登记一般是基于前述的民事行为,当事人如果因为民事行为产生纠纷而诉诸法院,可能是民事诉讼,也可能是行政行为。此时,民事诉讼如何对待转移登记行为是本文所要解决的重要问题。 第四,诉房地产登记机关的变更登记行为。房屋变更登记是指在总登记以后,因房屋发生扩建、翻建、添建、改建、部分拆除、院落用地使用范围的增减、房屋的性质、房屋的面积以及家庭成员内部人员的变化,房地产登记机关依申请对上述项目的变动予以登记的行为。例如,某被拆迁房屋在补偿没有解决之前为拆迁人违法拆除,该房屋的所有权证中记载的房屋性质为住宅,被拆迁人申请登记机关将其房屋的性质变更为经营性用房。登记机关经审查认为该房屋属于经营性房屋,于是便进行了变更登记。之后,拆迁人作为利害关系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变更登记行为。此时,被拆迁人向人民法院提起侵权诉讼。如何处理好两类诉讼的关系是非常重要的。 第五,诉房地产登记机关的他项权登记行为。房屋他项权登记行政行为是指房地产登记机关对于设定房屋抵押权等他项权利,应申请人的申请作出的行为。抵押权的取得是在抵押合同有效的基础上进行他项权登记,因此,房地产他项权登记是取得抵押权的条件。实践中抵押权人以主张抵押合同有效提起民事诉讼,而抵押人常常以抵押合同无效进行抗辩,于是就出现了抵押权人提起民事诉讼主张抵押合同有效,而抵押人提起行政诉讼主张撤销他项权登记。两类诉讼同时存在,处理好合同与登记的关系尤为重要。 第六,诉房地产登记机关的注销行为。注销行为是指房地产登记机关依法办理权属登记之后,经当事人申请或者依职权对已经进行的权属登记行为进行否定的行为。例如甲公司用其自有的房屋设定抵押,向某建设银行贷款5000万元,房地产登记机关依法为其办理抵押登记并颁发了他项权利证书。一个月后,甲公司伪造债务已经履行的证据并谎称他项权利证书丢失,向房地产登记机关申请注销他项权利证书,房地产登记机关经审查便注销了他项权利证书。10天后甲公司又以该房产设定抵押,向某工商银行贷款5000万元,该工商银行向房地产登记机关查询并了解该抵押物没有权利负担,经申请房地产登记机关进行了他项权登记并颁发了他项权利证书。该工商银行于是便向甲公司发放了贷款。一个月后,建设银行知道了上述事实后便向登记机关交涉,房地产登记机关于是撤销了注销行为。 第七,诉房地产登记机关的撤销注销行为。房地产登记机关依职权或根据申请对违法的权属登记行为予以撤销,使其不发生法律效力,恢复到违法权属登记行为作出之前的状态。行政行为一经撤销,原则上具有溯及既往的效力,即自始丧失效力,但如果自始丧失效力对于公共利益、整体利益和善意第三人利益不利时,也可以确定自撤销之日起失去效力。如果因该行政行为使行政相对人的信赖利益等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国家应当承担行政赔偿责任。上述案例中,建设银行申请房地产登记机关撤销了注销行为后,工商银行认为自己的抵押权受到损害对撤销注销行为提起行政诉讼。 三、我国法院处理此类纠纷程序的多样性 涉及房地产纠纷的诉讼方式可能是行政诉讼也可能是民事诉讼,由于法律规定的两类诉讼的分工并非十分明确,作为法官也并非能够准确确定,因此,原告在进行判断时难免存在偏差。解决这种偏差,可以通过人民法院阐明权的行使,告知原告进行正当程序的救济,无论如何人民法院应当尊重原告的诉讼选择权,不能违背原告诉讼自主的意愿。无论原告选择民事诉讼还是选择行政诉讼,只要符合法定的起诉条件,人民法院都必须受理。 对法院受理这种房地产行政、民事纠纷争议重合案件后,适用哪种程序以及两种程序的先后,我国现行法律和司法解释没有明确规定,审判实践中各自为政,理论界也是见仁见智。其一,认为权属登记行为是相关民事行为的一部分,于是将纠纷作为民事案件审理,并以相关的行政行为的公定力为基础认定权属登记行政行为合法,作出民事判决;其二,认为权属登记行为是相关民事行为的一部分,于是将纠纷作为民事案件审理,并以司法权优于行政权原理直接将相关的行政行为作为优势证据进行审查,甚至直接认定权属登记行政行为无效,作出民事判决;其三,采取先行政后民事的程序,如果原告先提起民事诉讼,法院应当先中止民事诉讼,等行政判决生效后,再恢复民事诉讼;其四,采取行政附带民事,在行政判决时一并对民事争议作出判决;其五,原告分别提起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法院分别作出行政判决和民事判决。 笔者认为第一种做法是程序的“大民事”,对权属登记行为不予审查而直接套用,并在民事判决中予以确认,使得按照正当程序即行政诉讼审理可能会出现司法不统一,或者出现难以进行合法性审查的局面。 第二种做法是程序和实体的“大民事”思想在作怪。完全通过民事审判解决房地产纠纷的局限性表现在房地产所有权通过登记进行公示,通过公示使该所有权具有对抗力,即具有对抗善意第三人的能力。这种登记是行政机关在对相关民事行为进行有效性确认的基础上的行政确认行为,该确认行为具有公定力。这样必然存在两类行为,也会因此产生两类诉讼,传统的处理方式普遍采取民事诉讼解决争议。然而,民事审判解决房地产纠纷具有局限性,表现在:(1)将权属登记的行政行为作为证据进行审查,与将该具体行政行为纳入行政诉讼受案范围按照正当程序进行合法性审查存在冲突,有时甚至出现同一法院作出的民事判决与行政判决相矛盾,造成司法混乱,导致司法公信力下降。直接审查具体行政行为,违反正当程序原则。(2)不能将行政机关作为第三人纳入诉讼,在房地产权属登记损害赔偿诉讼中一般为多因一果,房地产登记机关违法登记也是造成损害的原因之一,特别是在“责任政府”理念的传统下,相对人对行政机关的信赖是执政者最为宝贵的资源,理所当然,登记机关应当为其违法行为“埋单”,但民事诉讼无此功能。(3)不能判决行政机关承担行政赔偿责任。 前述第三种做法具有合理性,笔者支持该种观点,因为它可以保证司法统一原则、正当程序原则、责权一致和司法权优先原则得到全面贯彻。该做法即使法律不作任何修改,在法律逻辑上也没有任何障碍,因为行政诉讼法规定,行政诉讼是人民法院对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进行审查,具体行政行为证据是否确凿是合法性审查的重要内容,对具体行政行为证据是否确凿的审查必然包括对相关民事行为的审查。在行政诉讼法颁布之前,人民法院适用民事诉讼法审查具体行政行为没有任何问题,但是在行政诉讼法颁布之后,依照行政诉讼法规定的程序审查具体行政行为才是正当程序。 第四种做法在立法的层面上应当属于上策,它符合正当程序原则、司法统一原则和公正效率原则,也可以解决民事案件办不完、行政案件不够办的问题,有利于有限司法资源在法院内部的有效配置,是立法的发展方向。就现行法律、司法解释来说,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61条规定:“被告对平等主体之间民事争议所作的裁决违法,民事争议当事人要求人民法院一并解决相关民事争议的,人民法院可以一并审理。”即行政附带民事判决。目前,对于涉及权属登记的行政案件进行行政附带民事审理没有法律依据。 第五种做法容易出现相互矛盾的司法判决,无论在目前的司法中还是在将来的立法中都是不可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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