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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国际法方面的毕业论文最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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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国际法方面的毕业论文最新

在法学领域中,比较法(Rechtsvergleichung)是不同国家或地区法律秩序的比较研究。下文是我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法学论文比较法的 范文 ,欢迎大家阅读参考!

什么是比较法

一、 比较法的研究对象

一般意义上说,比较法的研究对象是对不同国家的 法律 进行比较研究。如对中美、中德的法律进行比较研究。从特定意义上说,比较法的研究对象也包括同一国家不同地区的法律的比较研究,如对美国不同的州之间的法律进行的比较研究、 中国 大陆与两个特别行政区之间的法律制度进行的比较研究,又如对我国加入WTO后法律与国际接轨、相适应 问题 的研究等。

比较法的研究可以是双边的,即在两个国家或特定的地区之间进行比较研究;也可以是多边的,即对三个或三个以上国家的法律进行比较研究。

比较法的名称容易引起误解。一般的法律如民法、刑法等都有特定的研究对象、调整规则,而比较法谈不上特定的调整对象、调整规则。它是法学的一个学科,而不是一门具体的法,但法学界对“比较法”一词沿用已久,一般不会引起歧异。 目前 这么学科的名称还有如“比较法学”、“比较法研究”、“法律的比较研究”等。

对一国法律之间的比较,不属于比较法学的 内容 。如对一国的民法和刑法间的比较研究、一国的民法和行政法之间的比较研究,均不属于比较法学的范围。

比较法学课一般分一下几个层次:一是基础训练,如现在讲的比较法总论;二是部门法的研究;三是专题训练、

下面我想举一个案例来说明比较法这门学科的重要性。

甲是R国人并居住在R国,生前是美国纽约州一公司在R国的代理人。在其生前所立的遗嘱中声明,在5他死后,全部财产由其女儿继承。其女也是R国公民,已成年,居住在R国。根据R国的法律,这一遗嘱是有法律效力的。R国的法律属于西方国家的民法法系。甲死后,其女在纽约州法院向该公司起诉,要求后者支付其所欠甲的薪金和佣金。被告的律师提出,根据纽约州的法律,遗嘱的效力必须警告遗嘱检验法院的证明,而且,遗产应首先由遗嘱执行人管理并作为遗产的代理人,由遗产执行人提起诉讼。而本案中,遗嘱未经遗嘱检验法院的证明,甲的女儿也不是遗嘱执行人,因而,甲的女儿无权起诉,请求法院撤销其起诉。在这种情况下,如果甲的女儿按纽约州的条件重新提起诉讼,容易导致时间、金钱的浪费,还可能发生过期的问题。这时原告的律师以R国的法律进行抗辩,他提出,本案应适用R国法律。而按R国法律,遗嘱的效力无需经遗嘱检验法院的证明;甲死后,其财产所有权即行转移给其继承人而无需遗产执行人。因而,甲的女儿有权根据所有权起诉。最终,甲的女儿胜诉。

在这个案例中我们可以看到:对纽约州法院来说,遗嘱要由遗嘱检验法院证明,遗产的处分需要遗嘱执行人,这是本国法。原告方提出适用R国的法律,这是外国法。本国法与外国法发生冲突怎么办?这里又涉及到国际私法或者说冲突法。根据纽约州的冲突法,涉外遗产案件适用法院地法(即纽约州法)或死者住所地法(即R国法);动产继承案件,应适用死者住所地法。同时,如果我们假定甲的女儿委托其在纽约州的代理人起诉的话,就要涉及到国际公法的问题。我们看到,该案件涉及本国法、外国法、国际私法和国际公法,我们不可能熟悉所有外国的法律,但通过比较法的 学习 ,大致了解两个法系间的冲突法,我们面对这些问题的时候就能游刃有余。这时比较法学的价值也就体现出来了。

二、 几十年来比较法学的 发展

比较法学十九世纪在欧洲大陆兴起。二战后获得了巨大的发展。研究的内容也从大陆法系扩展到英美法系,还包括了二战后大批新独立国家法律的研究。

九十年代以来比较法研究取得了更为巨大的发展,我认为其原因主要有以下一些因素:

1、美国法律思想在西方取得了主导地位。十九世纪上半期是法国占主导地位,十九世纪下半期是德国占主导地位,二战后,美国获得了主导地位。这主要表现为以下的美国法律思想、制度的盛行:(1)美国意义上的司法审查制度,即美国联邦最高法院有权审查联邦法律和各州宪法、法律是否违背联邦宪法。现在,法国有宪法委员会,德国和俄罗斯联邦有宪法法院,而日本直接仿效美国由普通法院行使司法审查权。(2)联邦管理商务的法律。(3)有关隐私权、反性骚扰的法律。(4)对抗制的庭审模式。(5)法律 教育 中的判例教学法。

2、欧盟法律的兴起、欧盟法律的特点是:(1)它不是独立的法律,其效力比成员国法律要高;(2)它不仅适用于成员国国家,还直接适用于成员国的公民。所以,有人称欧盟的法律不是联邦法,也不是国际法,而是超国家的法律。北大设有欧洲法研究中心。

3、两个法系融合的加强。现在,大陆法系也更多地使用判例。这与欧盟的发展有关。欧盟原来是以法国、德国为中心的,七十年代后英国的加入,加强了两个法系的融合。

4、前苏联法律的解体,俄罗斯联邦的兴起。

5、东德的法律由联邦德国的法律所替代。前苏联和东德解体的形式是不一样的。苏联解体以前的法律与俄罗斯联邦现在的宪法不抵触的,由俄罗斯联邦继承沿用。东德的法律则是完全由西德法律所代替。

6、伊斯兰法的改革。这有两个方向,一个是逐步向传统西 方法 律靠拢的方向,一个是更为宗教化的方向。

7、当代中国法律的巨大变化。

8、一国两制的实现。我认为这是具有世界意义的事件。

三、比较法 研究 的 方法 论

这是根据西方比较法译著加上我个人看法的一些 总结 。

(一)、宏观的比较和微观的比较

这里有不同的理解。法国比较法学家达维认为,宏观比较是研究具有很大差别的 法律 制度;微观比较是同一个法系的法律比较研究。莱茵斯坦认为,宏观比较是对整个法律制度的比较;微观比较是具体法律制度和规则的比较。瑞典的波格旦认为,宏观比较是形式的比较,如法律结构和渊源的比较;而微观比较是实体的比较,集中在法律规则、 内容 的比较。我个人倾向于第二种理解。对不同的 社会 制度,即不同法系或同一法系不同国家的比较,是宏观比较;具体法律规则的比较是微观比较。

我们看法学 教育 中经常提到的案例,西瓜皮案件。老太太在商场购物时滑倒,我们可以看到不同国家的不同处理办法。在法国,人们径直查法国民法典1382至1384条;在德国,人们认为还没有成立契约,属于缔约过失 问题 ;而在英国,人们则认为这属于占有问题,或者说实际控制的问题。

(二)、功能比较和概念比较

功能比较强调各种不同的法律解决同样的对象即具有同样的功能,就是可以比较的。功能比较时比较法的基础和出发点。概念比较强调法律概念、法律的形式、结构、渊源的比较。我个人认为功能比较时重大的突破,是比较高层次的研究,但并不排斥概念、规则、形式的比较。

(三)、 文化 比较

这是美国法学家埃尔曼等提出来的。文化比较强调法律本身是一种文化,应比较不同民族的文化。我个人认为,文化和法律文化究竟指什么,模糊不清。文化对法律有积极 影响 也有消极影响, 传统文化 与法律紧密联系,但法律的决定因素毕竟不是文化。

(四)、静态比较和动态比较

静态比较是指法律法规条文的比较;动态比较除法律条文外,还包括法律的产生、 发展 、作用、形式以及制定和实行的比较。我个人认为这两种比较应该结合起来。

(五)、法律比较的步骤

1、找出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法律共同遇到的问题(共同的起点);2、比较各国的解决办法;3、研究各国所采取的办法的理由;4、研究这些异同及其产生原因的可能趋势;5、进行评价;6、预测未来的发展趋势。

四、比较法的作用

一是在立法方面。比较法从欧洲兴起,特别是从比较立法兴起,在立法方面作用巨大。我曾 作文 《当代 中国 借鉴外国法律的实例》对此进行论述。

二是在法律执行和司法行政方面。例如,《民法通则》中有一条关于涉外合同发生纠纷适用什么法律的条文。一般当事人可以自行选择适用的法律,当事人没选择的由与案件发生地具有最密切联系地法院管辖。这里就产生了“最密切联系”的解释问题。通过比较法研究我们会找到比较适当的答案。

三是当代世界呈现出 经济 全球化和 政治 多元化的趋势,法学界如何适应这一趋势的问题。个别西方法学家(主要是美国的法学家)提出“法律全球化”的 口号 。我个人认为,这是不切实际的幻想。经济全球化是客观事实,是必然,在经济贸易方面的法律我们应该积极与国际接轨。但法律不同于经济,法律是不会全球化的。其实,一些美国法学家也承认,他们提出的“全球化”是倾向于“美国化”的。

四是在法学教育和法学研究方面。这就不用多说了。

五、不同法系和不同社会制度的法律

不同法系是指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不同社会制度是指社会主义制度和资本主义制度。它们的概念是有区分的,是不可混同的。苏联解体前,有的法学家称有三个法系,即英美法系、大陆法系和社会主义法系,这就混淆了概念了。有一种理解是认为有一“远东法系”,还有人认为有一“中华法系”。苏联法学家也曾提出对内比较和对外比较的概念。对内比较是指同一法系的国家间法律的比较,对外比较比较是指社会主义法律与资本主义法律的比较。苏联解体后,比较法学界对此并没有定论。我个人是按大陆法系与英美法系划分的,“社会主义法系”我作为 历史 资料来讲解,其他的我作为专题讲。

法学理论中法的作用

[摘要]法是人类 社会自我 管理的最伟大创造。在漫长的人类文明 发展过程中,法形成了自己独特的 语言、概念、逻辑和体系。立法是一项严肃的 政治活动,也是一门政治 艺术。尊重法律,维护法律的权威应该是我国公民的基本道德。我国已经初步形成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结合建构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 实践,探索法律科学,掌握法的原理,将有助于提高立法质量,为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作出贡献。

[关键词] 法学理论 法律 政策 管理

现在世界上关于法的定义五花八门,有几十种之多。对法律是什么的回答既体现不同的价值观,也体现不同的认识论。马克思主义法学把法定义为:法是由国家制定和认可的、体现国家意志的、以权利和义务为主要内容的、由国家以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社会行为规范。法律的生命在于实行。尊重法律,维护法律的权威应该是我国公民的基本道德。我国已经初步形成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我国社会主义法学理论和其他各种各样的法学理论不同之处在于:一是坚持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作为上层 建筑的法律是一定发展水平的 经济基础的产物,法的发展必须同整个社会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和政治文明的发展相适应,法律永远不能超出社会经济条件所提供的范畴和结构。二是坚持统治阶级意志与人民意志相统一的观点。法律是一个社会中阶级力量对比关系的集中表现。超然的、抽象的法律是不存在的,法律是统治阶级调整社会关系的手段。我国是人民当家作主的社会主义国家,立法者由人民选举产生并对人民负责,最大限度地表达人民的意志是我国立法的宗旨。三是坚持发展的观点。法一定要随着社会的发展而发展。基于新的社会现实制定与之相适应的法律规范是法律生命力的源泉。

作为一种社会治理方式,法具有多种社会作用。我国古代思想家管仲把法的作用概括为“兴功惧暴、定分止争”。现代社会的法的作用显然不止于此。在政治领域,法的作用主要表现在:

第一,法确立掌握政权的阶级的统治地位,为国家政权的存在、结构和活动提供法律依据。

“要立国,先立法”,国家的产生和存在必须具备合法性。在国际法上,合法性表现为获得国际法上的主体资格,在国内法上,合法性表现为合宪性。在这里谈一谈宪政的问题。近年来,我们听到很多关于宪政的讨论。宪政的含义,有不同解释,有人认为宪政就是“限政”,就是“分权制约”,我国社会主义法律理论认为,宪政的核心是一部好宪法切实得到遵守。宪法具有最高法律效力,必须成为一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公民个人的行为准则。对执政党来说,宪政就是依宪执政。

法也是凝聚国民精神的政治符号。很多国家的学校要求学生向宪法致敬,公民进入法庭要对法律宣誓,掌握国家政权的政党和领袖表示对国家宪法和法律的忠诚最能够得到人民的支持。

第二,法确认和维护国家政权赖以存在的经济基础。

经济基础既包括物质财富的生产,也包括经济制度。任何社会的立法者都把维护国家政权的经济基础作为重要任务。法对经济基础的作用主要表现在:

(1)保障作用。通过设定权利和责任,鼓励、支持符合法定经济制度的行为,惩治违反和破坏法定经济制度的行为;

(2)规范作用。通过制定 公司法 、 合同法、税法、企业法等规范经济活动,将其纳入健康发展的轨道;

(3)指导作用。通第三,确认和调整统治阶级内部关系和与同盟者之间的关系。统治阶级内部不同群体、不同阶层和不同成员的意志和利益是有差异的。把这些差异统一到统治阶级整体利益之下,规定他们的权利和责任,确定共同的行为准则,使个别利益服从整体利益,个别主张服从统一意志,以维护统治阶级整体的政治统治和经济利益。统治阶级与其同盟者的关系也需要以法律形式加以确定。

第四,通过立、改、废为社会变革提供法制保障。

改革通常被称为“变法”,其含义是对现有法律中阻碍改革和社会进步的规定及时修改或者废除,并且把改革的成功 经验 及时地用法律的形式固定下来。在社会变革的条件下,法的制定、修改、补充经常是先通过政策指导的方式进行探索试验,取得经验,在所调整的社会关系大体定型化之后再制定法律。在政党政治中,把执政党的政策通过立法程序转化为法律是实现执政目标的重要手段。实践表明,现代国家立法的绝大部分以执政党的主张为背景或者是由执政党自己动议的。

在我国,党的治国主张是集中了党和人民的智慧而形成的,通过立法程序,进一步吸收各方面的意见,将其转化为法律,实现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我国宪法的四次修正分别是在党的十三大、十四大、十五大、十六大之后,为适应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要求,以宪法修正案的方式把党的代表大会的政治决策宪法化的。

在这里谈一下法和政策的区别。

(1)政策,顾名思义,是政治决策。政策可以是临时的,也可以是针对具体问题和特定人群的。法则是普遍的规则。只有那些成熟的、具有全局性和普遍性意义的政策才需要上升为法律。

(2)政策可以很具体,也可以比较原则,执行中具有较大的灵活性,导向性强,规范性弱,而法则具有明确的规范性。

(3)现实生活中政策和法律经常配套使用,但二者的实施方式不同。在实施遇到障碍的情况下,法具有相应的制裁手段,而政策的执行则主要靠行政 措施 和纪律手段。

(4)政策可以是探索性的,可以在一定时间、针对特定问题有效,法则调整稳定的、明确的社会关系。从我们改革开放以来的实践经验看,某些重大的改革总是先通过政策来实施,有了必要的实践经验后再以法律的形式确定为制度。

法的社会作用主要表现社会事务的管理。

任何社会的法律都必须承担社会管理功能,主要表现为管理社会生产、维护人类基本生活条件,如 环境保护、管理自然资源、维护生产和交换秩序等规范。马克思、恩格斯在分析资本主义国家时指出,它既“执行由一切社会的性质产生的各种公共事务,又包括由政府同人民大众对立而产生的各种特殊职能”,法的社会作用的范围取决于政权的性质。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代表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因此我国法的社会作用是非常广泛的。

法是人类社会自我管理的最伟大创造。

在漫长的人类文明发展过程中,法形成了自己独特的语言、概念、逻辑和体系。立法是一项严肃的政治活动,也是一门政治艺术。结合建构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实践,探索法律科学,掌握法的原理,将有助于提高立法质量,为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作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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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is article through this has the dispute question theory and the actual two aspect analysis to the international law and the national law relations, from our country's angle inspection international law in our country domestic being suitable, and unifies the Marxist philosophy theory, proposed that individual view, proposed finally to the Chinese future trend of development will revise the constitution, to join in each relevant law is suitable the international convention the provision, the formulation to legislate specially and so on several suggestions and to future pond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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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试析国际合作原则在国际环境法中的发展 》论文摘要:国际合作原则是国际环境法的一项基本原则,它对于国际环境保护事业而言,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该原则以国际宣言为依据,具有广泛的内容,是人类应对环境危机的必然、理性的选择。但其实施现状并不乐观。国际社会分而治之的政治格局与生态系统的整体性存在矛盾,为促进国际环境合作的发展,各国需以人类共同利益为出发点,让渡主权,坚守合作的承诺,以求实现保护地球环境的最终目标。论文关键词:国际合作原则;国际环境合作;途径;主权一、国际合作原则的依据及有关规定国际合作原则的依据是《联合国宪章》、《人类环境宣言》和《里约宣言》。《联合国宪章》的序言宣布各成员国为促成社会进步和改善民生,要“力行宽恕,彼此以善邻之道,和睦相处”。第一条死三款规定联合国的宗旨为“促成国际合作,以解决国际间属于经济、社会、文化及人类福利性质之国际问题”。《人类环境宣言》第7条规定:“种类越来越多的环境问题,因为它们在范围上是地区性或全球性的,或者因为它们影响共同的国际领域,将要求国与国之间广泛合作和国际组织采取行动以谋求共同的利益。”此条款尤其强调为实现环境目的,需要共同的努力,即“为筹措资金以支援发展中国家完成它们这方面的责任所需要进行的国际合作”。第22、24、25条都有关于这一原则的规定。《里约宣言》中,有9项原则规定了加强磋商、合作的内容。其中有的是重申《人类环境宣言》的有关内容,是它的具体化。如原则24,关于战争破坏问题,规定各国“应遵守国际法关于在武装冲突期间保护环境的规定,并按必要情况合作”最后一项原则明确规定:“各国和人民应诚意地本着伙伴精神合作”,将这一基本原则概括升华到一个新的水平。二、国际合作原则的必然性首先,国际环境问题的特点决定了各国必须合作,国际环境问题的特点包括全方位,全因子,整体问题与局部问题交叉和互相促进,既有当前症状又有滞后效应等。环境问题的这些特点决定了它的解决不是世界上任何一个国家所能单独胜任的。其次,国际社会由于在政治、经济、科学等方面存在巨大差异的不同国家所组成这一基本事实决定了各国必须合作。这些差异导致了各国之间存在很多利益冲突,尤其是经济和正式利益的冲突,这就反感了各国在国际环境保护领域中的协调行动。各国唯有加强国际合作才能克服这些利益上的冲突,共同致力于国际环境的保护。最后,国际环境立法和国际环境法的实施要求各国进行合作。国际合作是国际环境立法和国际环境法的实施的必要条件。唯有通过国际合作,各国才能克服利益冲突,制定表现为各国之间的协调意志的国际环境法规则。所有国际环境法律文件的形成过程都是国际合作或经过斗争达到合作的过程。在合作的前提下,各国才能克服利益冲突和政治、司法制度等方面的差异,有效的实施国际环境法。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世界正在变得越来越小。在这一背景下,国际关系呈现两种趋势。一方面,由于科学技术的发展及越来越多的国家参与国际事务的能力增强,加之危机意识的增强、安全概念的扩展,使国家间的利益冲突、权利分配问题敏感而又复杂,体现出一种无法形成“合力”的“离心”倾向,各国均有意强化政府职能,捍卫主权独立;另一方面,全球化导致国家间的联系日益增多,而由此引发的公共问题——无论是金融危机、跨国犯罪、瘟疫流行、环境问题,都使国界形同虚设。这些问题单凭一个国家或几个国家的努力是不能解决的,无论他们有多么强的实力。为了生存,国家之间需要联合起来,共同应对这些问题,他们由此产生一种“合力”。三、国际合作原则的实施现状(一)在环境问题上采取自扫门前雪的态度许多国家和地区不关心其他区域或其他国家的环境整治只关心自己领域范围内的环境保护。由于区域经济发展不平衡规律的作用,经济实力较强的国家和地区有可能将更多的资金投入到环境治理上来,这样就导致了在一些国家和地区环境问题日益缓和的同时,另一些国家和地区环境问题日益尖锐。这样全球和地区性的环境问题与矛盾也就往往通过发达和不发达区域显示出来。(二)南北双方在承担环境保护责任方面存在重大分歧发达国家在几百年的发展中排放了大量污染物,最终酿成了当今世界的重大环境问题,如臭氧层破坏、温室效应、酸雨等全球环境问题,都是长期积累形成的,发达国家利用地球资源的人均数量高出发展中国家几十倍。而广大发展中国家普遍面临着发展经济与保护环境的双重挑战,发达国家理应为发展中国家解决环境问题提供资金和技术。然而,多数发达国家非但没有积极履行自己的义务,反而回避和推卸责任,甚至利用环境保护限制发展中国家的发展。这就形成了南北之间在环境保护问题上的主要分歧。(三)南北双方环境权益的斗争异常尖锐长期以来,发展中国家与发达国家的经济关系,一直是控制与被控制、剥削与被剥削的关系,是一种不公正、不平等和不合理的关系。发展中国家同发达国家在国际生产体系分工、国际金融贸易等方面的斗争,特别是关于环境权益的斗争非常激烈。发达国家出于自身利益的考虑,片面强调环境保护的重要性,将环境与发展割裂开来;利用环境保护干涉别国内政,要求各自放弃一些主权,尤其是在国家对本国自然资源的主权问题上表现得尤为突出;在国际环境合作上缺乏诚意。发达国家在上述问题上采取的立场观点是与发展中国家对立的,不符合发展中国家的根本利益。对此,发展中国家从促进发展、推动建立公正合理的国际秩序以及有效解决全球环境问题出发,在一系列原则性问题上始终坚持自己的原则立场。四、推进国际合作原则实施的途径(一)推动全球环境法制化环境问题对国际关系和国际安全的影响正在逐步加深,环境问题将会引起越来越多的国际冲突。面对环境安全对国际政治的深刻影响,国际社会已认识到环境问题不能停留在各种论坛上的一般性讨论,必须寻求制定有法律约束力的国际公约,确保各国加强合作,采取切实有效的行动。国际立法是一种强制性手段,无论哪一国家加入国际环境保护公约,他就在法律上承担了相关的义务与责任;否则,就要在政治上外交上蒙受国际社会的压力,或在国际贸易上处于不利地位。近年来,新的全球性、区域性和双边环境保护条约不断出台,领域不断扩大。国际环境法的迅速发展增强了国际环境保护措施的有效性和强制性,同时也对各国经济和社会发展进程产生深刻影响。(二)开展环境问题上的南北对话和东西协商我们共享同一个地球,任何一个局部地区的环境恶化都会对全球环境产生重大影响。因而,不发达国家在改善环境时遭遇到资金、技术、设备、人才等方面的障碍时,发达国家基于历史和未来的考虑,应给予大力帮助。比较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由于环境治理基点的不同,在发展中国家环境投资的边际成本明显高于发达国家。可见,从全球来看,环境保护和投资的重点应放在生态环境脆弱的发展中国家,发达国家应支持发展中国家改善环境的各种努力。尽管在环境问题产生的原因上,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之间始终存在争议,但“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这一环境保护领域特有原则的最终确立,使国际环境合作具有了更加灵活的实现方式。这一原则号召各国积极应对环境危机,克服环境合作中的分歧与困难以达成共识。(三)建立可持续发展指导下的国际环境保护合作关系可持续发展作为一种全面的发展观,深刻影响和改变着人类的经济行为和生活方式,调整人类经济社会活动与自然之间的相互关系。环境与发展大会以后,可持续发展的观点逐步从理论走向实践。为确保持续发展,各国将在制定经济、社会、财政、能源、交通、农业、贸易及其他政策时,进行环境与发展综合决策,并寻求更大范围的国际参与。国际社会也必须在政策、措施上实行更大范围的协调配合,以解决任何可能影响整个生态系统平衡的环境与发展问题。可以相信,未来世界对环境问题的关注将超过以往任何时候,人类在追求与自然和谐相处的道路上将最终走到一起。从全球主义者角度看,生态环境危机造成的一个国际结构性的变化是,国家的传统权利及权力在淡化,而国际社会的共同职责在加强,影响在扩大;变化的特点是,从最低限度的合作目标,朝建立国际规则和承担更大责任的方向前进,朝改善及改造国家内部的组织功能的方向演进,朝形成共同的星球意识的方向演进。这是一个前所未有的主权弱化的时代。国际环境合作的成功与否依赖各合作主体的合作诚意及采取的实质措施,需要主权国家更多地站在人类共同利益的角度,更多地让渡主权,以长远利益为重,同心协力,保护人类赖以生存的地球环境。

最新关于机械方面的论文

近年来,由于国际工程机械产业格局的变化,中国已经成为工程机械行业领域内重要的生产市场和消费市场。下面是我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机械毕业设计论文,供大家参考。

摘要:驾驶室大总成作为装载机的主要部件,其中电器元件的质量反馈率一直居高不下。在分析各电器元件工作原理的基础上,对受检电器元件进行了分类,根据各类电器元件不同的工作原理,提出了相应的检测方案并制作电检平台。跟踪结果表明,该电检平台满足生产线的节拍要求,改进效果良好。

关键词:电子检测技术;驾驶室;质量

电子检测技术是一种综合性检测技术,主要包括电子测量系统及电子信息技术两个方面[1]。随着科技的发展,电子检测技术在各行各业的应用越来越普遍[2]。尤其是在汽车维修中的应用,更是为提高汽车维修质量提供了重要保证。电子检测技术诞生之初,便在汽车行业得到了广泛的应用,而在工程机械行业应用不多。

1现状调查

长期以来,装载机驾驶室作为公司的核心业务,为客户提供的只是驾驶室小总成———涂装后的钣金件+部分内饰件。客户为了提高生产线的产能和效率,希望我公司为其提供驾驶室大总成———在驾驶室小总成的基础上增加电器等控制部分元器件的装配,并要求产品质量不低于其原生产线的水平———质量反馈率不高于.经过几个月的跟踪发现,仅电器部分一项的平均反馈率就达到了,占总反馈率的85%.由于驾驶室电器元件故障而导致的返修,不仅损害了客户的权益,我公司也为此付出了大量的售后返修服务费用及质量索赔费用,并且严重影响公司的品牌形象,因此装载机驾驶室电器部分的质量亟需改进。经查找和分析,造成以上状况的原因主要有:(1)没有针对电器元件的检测设备,电器元件的进货质量无法得到保证;(2)没有针对驾驶室大总成的检测设备,无法保证产成品的质量。根据数据统计,95%以上的电器问题都是由于驾驶室大总成没有检测设备造成的,而并非电器元件本身的质量问题,因此本文重点讨论如何解决第二方面的问题。以我公司产量最大的50CN/855N/855等三种机型为研究对象,运用电子检测技术的工具和方法,对电器元件及驾驶室大总成进行分析和改进,解决难题。

2驾驶室及其电气系统原理分析

根据客户对电器元件质量的要求,通过对50CN/855N/855等三种机型进行分析,发现共有73种典型的驾驶室大总成,涉及到21种电气系统,10种驾驶室主线束,分别对应10种电气原理图。为获取系统需要检测电器的特征,本文分别对10种驾驶室主线束及其对应的电气原理图进行对比分析,通过分析,所使用的驾驶室主线束插接件的定义存在以下主要问题:不同驾驶室主线束所使用的插接件型号不同,例如:驾驶室主线束A使用的是十六线接插件,而驾驶室主线束B使用的是四十八芯插接件;同一种插接件的同一号接口,在不同的驾驶室主线束中定义的信号类型不同,例如:同是使用四十八芯插接件,驾驶室主线束C的29号接口定义的是预热工作指示信号,而驾驶室主线束D的29号接口定义的是制动气压报警信号。电子检测技术在工程机械驾驶室质量控制中的应用侯玉寒(广西威翔机械有限公司,广西柳州545007)摘要:驾驶室大总成作为装载机的主要部件,其中电器元件的质量反馈率一直居高不下。在分析各电器元件工作原理的基础上,对受检电器元件进行了分类,根据各类电器元件不同的工作原理,提出了相应的检测方案并制作电检平台。跟踪结果表明,该电检平台满足生产线的节拍要求,改进效果良好。关键词:电子检测技术;驾驶室;质量以上两个问题会导致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1)增加设计和人工成本。每种车型均定义了大量但差异性较小的驾驶室主线束,不利于生产线人力资源的合理调度与配置;(2)增加了装配人员的安装难度。由于每个车型的线束定义不一致,导致装配人员需要掌握复杂的线束安装信息,易出现装配错误;(3)增加制造的复杂性和维护难度。不同插接件接口的型号不同增加了生产制造的复杂度;(4)增加驾驶室大总成电器检测成本。驾驶室电器检测设备必须根据不同的主线束和插接件进行个性化的设计和配置,增加了检测成本,不利于标准化、统一化检测。针对驾驶室主线束存在的问题,提出以下改进建议:一是,对不同驾驶室主线束的共同插接口定义统一型号的插接件;二是,对不同驾驶室主线束中的共同电器定义统一的插接件接口编号;三是,对不同车型中出现的特殊电器元件,采用预留插接件接口的方式实现。

3驾驶室电器检测需求分析

生产线只是完成驾驶室内各部件的装配工作,包括各种钣金件、内饰件、座椅、电器、开关以及各电器之间的布线等,驾驶室大总成作为主机厂的配套产品,在进入主机厂总装前,驾驶室大总成的电器未制信号,如仪表盘、气压表等。根据驾驶室大总成内部电器元件的分类情况,通过与相关部门技术人员的沟通和交流,本次制作的电检平台应能够实现如下功能:为驾驶室提供可以工作的直流电源,电压为(24±2)V;具有短路自保护功能;能够判断驾驶室电器元件及其电气回路是否正常工作。通过该电检平台对工作灯、线束、开关、仪表等电器元件进行检测,以判断驾驶室内各电器元件及其装配质量。系统总体要求性能指标如下:(1)安全性。防止因线束或电器元件短路或断路等故障而导致的系统及电器的损坏;(2)可移动性。考虑到下线返修及特殊机型导致的节拍不一致,电检平台应方便移动,可实现在不同地点检测;(3)互换性。除了能够实现对现有典型机型的检测外,还应具有可扩展性,一旦有新的机型出现,可以方便的应用于新机型的检测。

4驾驶室电器检测方案设计

由于驾驶室大总成内各受检电器元件的特殊性,针对不同类别的受检电器元件应分别设计相关的检测方案。(1)第一类电器元件检测方案设计如图1所示,该类检测电器元件已与控制开关、线束相连接。由于已经构成电气回路,因此可以由电检平台为驾驶室供电,检测人员闭合/打开控制开关,使其形成闭合回路,通过观察人工判断该类电器元件的工作情况是否正常。(2)第二类电器元件检测方案设计如图2所示,该类电器的工作部件在前后车架上,未与驾驶室形成电气回路,因此需要在电检平台中设计显示模块,以模拟该类电器元件,然后通过电检平台为驾驶室供电,检测人员闭合/打开对应的控制开关,使其形成闭合回路,通过观察该显示模块的工作情况判断该类电器元件的工作情况是否正常。(3)第三类电器元件检测方案设计,该类检测电器元件在驾驶室内,未与前后车架形成电气回路,主要是由各种传感器组成,如温度传感器、压力传感器等。因此在电检平台对应的电气回路中串联一定阻值的电阻以模拟该类电器元件发生的信号。在信号产生并向驾驶室提供对应的输入后,通过人工观察驾驶室内电器元件的显示情况以判断该电气回路工作是否正常.(4)驾驶室电器检测设备总体方案设计由于涉及到的机型繁多,使用的驾驶室主线束多达10种,在各类电器元件检测方案设计的基础上,应重点考虑方案的总体设计,以便设备能够很好地应用在所有机型上。为实现该功能,电检平台采取分段式、模块化设计的方法,即24V直流电源和显示模块作为一个整体,通过过渡线束连接不同车型的驾驶室主线束。在过渡线束中,针对不同车型的驾驶室主线束根据其实际情况进行插接件接口的连线。由于电检平台需要长期处于生产一线,工作环境相对恶劣,必须满足在复杂工作环境下长时间可靠运行的要求,因此设备的主体采用厚的304不锈钢制。根据实际需求,该系统需要具有短路保护功能,需要在主干路上增加漏电保护器;为使设备便于移动,在设备底部安装万向轮,同时考虑到在使用时设备应能够固定,因此应使用带有锁止功能的万向轮

5驾驶室电器检测设备检测流程设计

该电检平台的检测对象是10种驾驶室主线束对应的73种驾驶室大总成。本文通过对10种驾驶室主线束的实际研究,对这73种驾驶室大总成受检电器元件的控制规则做以下说明,以方便检测人员的实际操作,.由于受检电器元件较多,为提高检测人员的工作效率并防止在操作过程中漏检,在与检测人员沟通的基础上,对检测流程做以下设计:(1)接通电检平台和要检测的驾驶室大总成,打开电源总开关;(2)将钥匙插在电锁插孔处,并拨到“ON”档,开启整机电源,观察整机是否通电;(3)依次拨动控制面板上的翘板开关并观察相应的电器元件工作是否正常;(4)观察控制面板上的气压表、计时器是否有显示,按下点烟器后5-8s,点烟器是否弹起;(5)打开/关闭风扇、壁灯、收放机及空调系统的开关,观察对应电器元件工作是否正常;(6)拨动左右转向灯开关、喇叭开关、远近光灯翘板开关,观察仪表及显示台对应的显示区域是否有显示;(7)观察各传感器及压力开关在仪表对应位置上的指示灯是否指示正常;(8)记录检测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关闭电锁,拔掉连接线,重复以上步骤进行下一台检测。

6结束语

根据本方案设计制造的电检平台已经投入实际应用,通过近半年的根据验证,本次工艺改进效果良好,产品质量得到显著提高,有效解决了驾驶室大总成电气方面客户反馈率高的问题,驾驶室大总成电气问题平均反馈率降低到了,使驾驶室大总成反馈率居高不下的问题得到明显改观,每年为公司节约返修成本及质量索赔费用十万余元。此设计思路目前已推广至30E/40B及即将量产的H系列机型上。

参考文献:

[1]谭浩.重型汽车驾驶室线束检测仪的制作[J].汽车电器,2006,(8):40-44.

[2]孙上媛,葛云峰.汽车线束检测系统研究[J].试验技术与试验机,2007,11(4):51-55.

摘要: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国内公路工程建设发展的速度也渐渐加快。伴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速度逐渐加快,提高公路工程机械设备的经济化管理,完善及改进公路工程对机械设备管理及使用是非常有必要的。但是当前公路工程的机械设备经济化管理及使用方面都还存在或多或少的问题,因此,不断改进公路工程机械设备的管理工作,才能有效地保障机械施工技术的水平。文章就公路工程机械设备管理的发展趋势展开分析,深入探讨经济化管理及使用在公路施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解决措施,以期促进机械设备的管理及使用。

关键词:公路工程;机械设备;经济化管理;使用

1概述

随着机械化施工技术与水平的不断提升,工程机械设备已成为当前施工项目设计的一个关键部分,对工程的施工进度、施工计划及施工的方法有很大的影响。工程只有选取比较先进、经济及可靠的机械设备,并配置相对应的机械设备,进而优化工程施工方案,才可以充分发挥机械设备在工程建设中的工作效率,保证施工过程的顺利进行,尽量缩短项目施工的工期。机械设备作为整个施工环节的重要施工工具,对整个公路工程来说,科学、有效地管理和与使用工程机械设备就显得非常重要。

2公路工程机械设备管理的发展趋势

目前,公路工程的机械设备管理逐渐朝着信息化的方向发展。随着科技的不断发展,信息化的管理方式渐渐渗入到各个行业中,企业在信息化管理的基础之上,充分利用计算机技术对其进行管理,使得设备的管理变得更加的科学化与合理化,充分发挥机械设备在施工过程中价值,进而提升其使用效率。

3公路工程机械设备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施工单位在开展公路工程建设的过程中,对机械设备的使用率非常低,造成资源浪费严重,影响了整个施工项目的施工质量及施工进度,同时也增加了项目的施工成本。主要原因是施工单位欠缺一个健全与完善的施工体系,缺乏合理、规范的施工机械组织,从而影响到整个项目的施工质量、成本及进度,导机械化设备在工程的施工期内没有得到得到有效的应用。当前的公路工程机械设备管理中出现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缺乏健全的机械设备的管理机构

近年来,部分施工单位仍然缺乏较为合理、有效的机械设备管理制度,并且管理人员的责任也不明确,对设备的台账、档案资料的构建工作也管理缺乏相应的,小部分施工单位在购买新设备以后,未能及时入账,导致管理工作被动,机械设备随意使用,严重的有可能会造成资产流失。但有些施工单位将新买到的设备账面做成已经购买的设备,以此来逃避税收。

机械设备的使用率较低

目前,很多施工企业内部的管理部门常常形成一种各自为政及自成一体的管理方式,很难实行统一的管理及调配,造成很多机械设备无法按照施工的需求协调使用,因此,很多设备很难投入到公路工程的施工中。由于公路工程建设的阶段性较强,经常会在项目忙的时候缺乏设备,而在非施工的时期,又有很多设备闲置,导致资产积压严重,降低工程的投资收益。

没有及时更新机械设备

部分公路工程的施工单位一直都是使用以往的设备来进行施工,与新设备相比,其施工速度比较慢并且施工的质量非常差,从而影响整个公路施工路段的使用年限。因此,公路工程的施工单位应建立较为完善的设备管理体系,并成立相关的监管部门,确保公路工程设备的管理工作可以有效地开展。此外,施工单位也要及时更新机械设备,淘汰陈旧的机械设备,进而确保施工人员利用娴熟的操作技术设备进行相关的作业,从而提升施工单位的施工进度及质量。

机械设备操作人员素质较低

以往因很多施工单位对设备管理工作不够重视,造成很多缺乏能力的施工人员担任设备的操作工作。施工单位只看中眼前的利益,而忽视长远的利益,同时也缺乏对设备操作人员的教育与培训,部分操作人员经常会进行一人多机操作,一边操作压路机,一边操作装载机及摊铺机,还有少部分操作人员的责任心较弱,没有严格根据相关的规定进行作业,没有及时维护设备,导致很多设备损坏,维修的费用也逐渐增加。此外,由于很多施工单位缺乏相关的责任制度,造成项目的施工人员只关注到短期的利益,缺乏长远的计划,机械设备的管理及使用很不协调,施工企业内部经常会出现重视使用,而忽视对设备的管理,为达到施工工期的要求,大部分设备在施工期间内,常常会处于超负荷运行状态,造成机械设备出现磨损老化,不仅影响公路工程的施工质量,还加大了设备的维修费用。

4公路工程机械设备的经济化管理与使用措施

对于当前公路工程的机械设备经济化管理和使用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施工企业想要提升设备的适应效率,就应使用科学的措施合理配置与优化机械设备。因此,施工单位要想促进设备经济化管理及使用效率,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实施管理。

转变机械设备的管理理念

在市场竞争激烈的环境之下,公路施工单位要想提升设备的使用效率,就应逐渐转变以往的管理理念。同时,施工单位也应从使用设备所产生的经济效率以及优化设备的性能方面来考虑施工单位的资产优化。随着现代信息技术不断发展,很多设备已难以适应工程建设的需求,特别是公路施工现场的需求,这就要求公路施工单位的管理人员必须要及时调整机械设备的管理理念,更新与优化机械设备的资产,只有这样才能提升机械设备的使用率。

定期检修机械设备

公路工程的施工人员应制定相应的维修计划,定期检查与维修机械设备。现阶段,公路工程管理人员对设备的检查与维修工作,大都是根据施工人员的检修经验进行判断,并依靠以往的施工经验更新及检修设备零件,尽管这种检修方式较为简便,但实际上这种检修方法很难把设备内存在故障全部排查出来,也有可能会因检修人员判断失误,给设备的使用带来相应的隐患。

提升机械设备的利用率

施工单位要想加强对设备的管理,首先应提升管理人员的基本素质、现代化管理方式以及专业的设备管理能力,不断增强对管理人员的专业能力培训及技能培训,补充新的知识与方法,只有这样才能适应信息技术发展的需求。针对一些施工技术要求比较高以及重要的机械设备,施工企业也应对其进行统一管理及分配,并进行专人操作及管理。而对部分施工技术要求较低,使用较为频繁的机械设备,施工单位可交给相关部门进行管理,由单位实现统一管理。进而确保施工设备能及时投入使用,进一步提升机械设备的完好率与利用率。

加强对机械设备操作人员的专业培训

机械设备的操作人员是操作设备的主体,对设备完好率起着关键性的作用。并且人的思想观念在很多时候能够指导人的行为,因此,想要提升机械设备的完好率,就必须要不断提升操作人员的基本思想素质,按照规章制度来进行相关的操作,同时提升设备操作人员的专业知识及操作技能,多引进一些新的施工技术及方法,以便适应现代化机械设备的发展需求。公路施工单位对于部分文化素质较低的操作人员,必须要加强对员工的培训,在操作人员取得相关的机械设备操作证才可以上岗。只有这样才能够进一步提升机械设备完好率及利用率,从而确保机械设备在当前的公路工程建设过程中,可以得到非常有效的应用。并且设备操作人员具备良好的思想素质及多了解机械设备方面的知识,对提升设备的完好率与利用率是一个非常有效的保证。

5结语

总而言之,随着公路事业的发展,公路工程机械设备的管理及使用也存在一定的问题,国外部分先进的设备与施工企业渐渐涌入,并参与到国内的市场竞争中。同时,很多先进的机械设备管理知识与管理理念对促进其管理机制的改革与健全有很大的影响,并也提出了很大的挑战。因此,相关的公路工程施工管理人员应该从机械设备的经济性与效益性等方面实施管理,尽量改进与完善公路工程机械设备的结构,提升公路工程养路的装备水平及使用效率,尽量从工程的资产经营方面做好养路机械设备的管理工作,以便为公路工程机械设备的管理及使用带来更大的经济收益。

参考文献:

[1]江雁.我国公路工程施工中机械设备的应用和管理[J].价值工程,2014,(9).

[2]岳欣光.浅析我国公路工程中机械设备的使用与管理[J].黑龙江科技信息,2013,(6).

[3]丰锴.提高交通工程机械管理与维护工作的措施研究[J].交通建设与管理,2015,(4).

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步伐的加快,尤其是中国加入WTO后,我国工程机械行业的市场环境发生了非常大的变化。下面是我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参考。

范文一:公路工程机械装置施工成本控制论文

1机械装置使用费的成本控制分析

合理配备和正确使用机械装置,提高机械效率

在公路工程的施工过程中,应根据工程的具体情况进行机械装置的选择。工程的施工内容发生变化,其所需要的机械装置型别和数量也将随之改变,因此所确定的机械装置应满足施工生产的要求,如果施工机械装置使用不当将可能对工程的施工造成影响,同时机械效率也无法得到充分发挥,从而造成成本的浪费。在进行机械装置的选择时,不仅应满足经济原则,也应满足适用原则。机械装置选择完成之后,应做好工序、工种间机械施工的组织工作,从而最大限度发挥机械装置的使用效能。为了充分发挥机械装置的使用效能,不仅应提高机械装置的效能,同时还提高操作人员的操作技能,两方面同时兼顾。在机械装置的使用过程中,应制定严格的经济责任制,将责任落实到人。将施工成果与操作人员的工资分配挂钩在一起,奖惩分明,这样可以有效提高机械装置操作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从而提高机械装置的使用效率。

加强机械的平衡排程,提高机械利用率

在公路工程施工过程中,合理调拨能够把机械及装置使用费有效降低。要控制好调拨机械装置的数量,调拨数量过多会使机械装置使用率降低,但是如果调拨数量比较少,又会导致不能满足施工需求,从而延误施工进度。同时,对于机械装置的操作人员,应严格要求其操作技能,禁止操作人员在机械装置的操作过程中出现不规范和不熟练的问题,从而确保施工的顺利进行。所以,工程机械装置调拨的同时,也要满足施工生产需求,科学合理的进行机械装置的组织调拨,从而降低机械装置使用费,达到降低施工成本的目的。由于工程中所购置的大型机械一般都比较昂贵,定额台班使用费也比较高,所以为有效降低使用费,应严格做好大型机械的排程,提高机械装置使用率。

做好机械装置的维修保养,提高机械的完好率

应加强机械装置平时的维修保养,确保机械装置处于正常使用状态,随时处于待命状态。施工中所使用的机械装置除了花钱购置的装置,大部分机械装置为专案外部租赁的机械装置,因此在进行机械装置租赁时,在所签订的合同中应对完好率有详细约定。必须有专门的工作人员专项负责工程专案装置的维修和保养,使机械装置一直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这样可以有效提高机械装置的完好率。

2结语

研究分析表明,在施工中对原材料成本进行控制的可行性较差,而机械装置使用费是影响工程成本的主要因素,对其进行成本控制的可行性较高。通过结合工程实践经验,笔者总结出机械装置施工成本控制的措施,旨在达到真正节约工程机械装置费用的目的。

范文二:工程机械中混合动力关键技术分析

1工程机械中混合动力关键技术

合理选择混合动力模式与动力引数相匹配

不同的工程机械在操作时由于工作的要求不同,其机械的执行特点也会有区别。在选择混合动力模式前,要充分考虑到不同机械的工作特点和作业状况选择合适的动力模式。由于机械执行时所承担的负荷较大,因此在设计时还应考虑到原来的动力系统的承压力变化规律,在选择时充分利用到力学的知识,设计合理的动力模式。由于混合动力是在节能减排的理念上发展起来的,因此还要分析机械能源的消化情况,以及能源的回圈利用可能性,以此制定出符合节能标准的混合动力系统。由于混合动力系统设计理念是促进能源吸收与利用达到平衡的状态,如果动力引数匹配不合理将严重影响机械效能,无法正常发挥机械操作功能。在设计时,要考虑到动力系统输出功率与能量消耗状况,利用模拟模拟测试,设计出与混合动力模式相匹配的动力引数,包括发电机功率、电容电压等。合理选择混合动力模式,并匹配科学的动力引数,从而使发电机能够发挥最佳动力,减少机械执行时能源消耗,达到节能减排的目的。

能量回收与储存相关技术

传统的液力传动系统工程机械,是采用特殊的设计实现能量回收的。使用液压马达和液压油缸对未使用的原油进行回收,将其抽到储能装置中,实现节约能源的目的。混合动力设计要考虑到机械种类和执行时液压系统的特点,选择最合理的回收与储存元件,并使这种措施符合机械执行的整体需求,实现能源回圈利用。由于传统的能源储蓄方式各有优缺点,如液压式储能方式的蓄能效率高,但可靠性却一般;电容的蓄能效率高,回圈寿命却低。混合动力在设计中,要分析各种蓄能方式的优缺点,选取更优化的回收储存能源方式,实现节能减排的效果。

设定可靠的混合动力系统

由于工程机械时会受到环境因素的影响,因此在设计工程机械动力系统时要考虑到各种技术的可靠性,以保证工程机械能够适应各种操作环境,发挥较高的工作效率。一般兜里系统在机械执行时以发热,尤其在恶劣的操作环境下,散热性不能有效发挥,因此在选择混合电力系统中发电机、电容、储能元件等关键装置时,要可考虑到使用时所能承载的负荷和对电能的损耗情况,从而使混合动力功率满足工程机械作业需求。

2工程机械中混合动力节能效果分析

混合动力系统发挥的效率直接影响工程机械的整体效能,也能保证机械安全执行。由于工程机械的功能和特点不同,工程机械中混合动力也要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发动元件,以达到节能减排的效果。采用工程机械混合动力后,使原本的能源消耗量大的问题得到了解决,使工程机械达到了节能减排的效果。随着环保理念不断加强,工业排放标准也不断提高,混合动力机械符合了节能减排的时代潮流。混合动力系统根据机械操作的特点和能源消耗情况,将各种机械储能的方式做了对比,用更合理的回收储能方式,使工程机械发挥了最佳的效能,达到了节能减排的目的。随着资讯科技和自动化技术不断发展,混合动力关键技术也会不断加强,能源利用率更高,工程机械节能减排效果将更好。

3结束语

机械在执行时对动力系统的依赖性极大,所有的动力系统在执行时都会存在耗能高的情况,通过分析机械作业时各种动力元件的耗能情况,选择合理的动力元件,能够达到节能减排的目的。加强工程机械中混合动力关键技术控制,可以改善机械执行时能源消耗,促进能源回圈利用,达到节能减排的效果。

关于国际方面的论文题目

随着经济全球化发展,各个国家之间的交流不断加深,国际经济贸易成为国家经济发展的重要平台。下面是我带来的关于国际经济与贸易论文题目的内容,欢迎阅读参考! 国际经济与贸易论文题目(一) 1、 我国××产业国际竞争力研究 2、 XX省/市XX商品出口竞争力的分析 3、 中国服务贸易竞争力分析 4、 中美服务贸易对比分析及对中国的启示 5、 中国生产型服务贸易结构与竞争分析 6、 我国加工贸易转型升级研究 7、 江苏省加工贸易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 8、 加工贸易在中国大陆外贸中重要地位的原因、利弊及对策研究 9、 中国与墨西哥加工贸易比较分析 10、 加工贸易对我国贸易增长的贡献研究 11、 我国××产品出口遭遇技术贸易壁垒的原因及对策分析 12、 技术性贸易壁垒对中国食品对外贸易的影响研究 13、 绿色贸易壁垒对我国××产品出口的影响及对策分析 14、 我国农业产品出口遭遇的绿色壁垒及对策分析 15、 中国对外贸易中遭遇的专利壁垒及对策分析 16、 技术性贸易壁垒中的我国政府行为选择 17、 技术性贸易壁垒中的非政府行为研究 国际经济与贸易论文题目(二) 1. 中美农业补贴政策的若干比较与借鉴 2. WTO框架下我国农业补贴现状分析 3. 世界农产品补贴和反补贴发展趋势与中国的贸易政策选择 4. 美国对华新能源产业实施“双轨制反补贴”问题研究 5. 我国农业补贴对农产品出口竞争力的影响研究 6. 碳关税对中国出口贸易的影响及应对策略研究 7. 碳关税征收对我国出口贸易竞争力的影响分析 8. “碳关税”对中国机电产品出口的影响分析 9. 日本发展低碳产品出口贸易的经验及启示 10. 知识性贸易壁垒对我国出口贸易的影响及对策 11. 我国对外贸易摩擦问题研究 12. 我国贸易救济问题研究 13. 经济全球化条件下的新贸易保护主义研究 14. 我国高新技术产品出口现状及发展探析 15. 我国机电产品出口贸易面临的问题及对策研究 16. 我国能源行业对外直接投资发展对策与建议 17. 外商直接投资与我国产业结构的优化研究 18. 中国企业对外直接投资的区位选择和路径安排 19. 论跨国公司市场进入模式对东道国的影响 20. 跨国公司在华并购的现状分析与对策建议 21. 对华外商直接投资地区性差异的决定性因素分析 国际经济与贸易论文题目(三) 1. 国际货物买卖中的保险问题 2. 国际货物买卖中的运输法律问题 3. 浅论信用证欺诈例外及银行相关权利义务 4. 国际多式联运的若干法律问题 5. 国际贸易合同中的欺诈胁迫与重大误解问题探讨 6. 对外贸易中保护知识产权的原则与诠释 7.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法律适用问题研究 8. 买方违约的贸易救济措施研究 9. 卖方违约的贸易救济措施研究 10. 行业协会在规范出口竞争秩序中的作用探讨 11. 论政府禁令对进出口贸易合同的影响 12. 如何发挥原产地规则的作用 13. 如何看待替代国选择问题 14. 如何看待非市场经济地位的影响 15. 信用证的独立性与当事人权利义务探讨 16. 关于无单放货的有关法律问题 17. 关于倒签提单的有关法律问题 18. 关于预借提单的有关法律问题 19. 提单的运输合同属性问题 20. 关于海运货物灭失及损坏有关问题 21. 无船承运人法律地位 猜你喜欢: 1. 国际经济贸易毕业论文题目 2. 国际经济贸易毕业论文选题 3. 国际经济贸易专业毕业论文选题 4. 2017年国际经济贸易专业毕业论文题目 5. 国际经济论文题目大全

论文的选题应符合专业培养目标和教学要求,以学生所学专业课的内容为主,不应脱离专业范围,要有一定的综合性。下面是我带来的关于国际商务论文选题的内容,欢迎阅读参考! 国际商务论文选题(一) 1. 关于国际商务专业教学整体改革思路探讨 2. 研究文化差异对国际商务谈判的影响 3. 校企联合培养模式对国际商务专业的重要性 4. 引起国际商务谈判冲突的文化因素分析 5. 高职院校国际商务函电课程教学策略改革探索 6. 项目管理在重大项目国际商务谈判中的应用 7. 浅析中西文化差异对国际商务活动的影响 8. 国际商务谈判技巧探讨 9. 普通工科院校国际商务专业人才培养模式研究 10. 国际商务单证实务教学法探讨 11. 国际商务文化意识的差异及对策 12. 文化差异对国际商务谈判的影响 13. 论高职《国际商务》双语课程教学内容的应用性设计 14. 国际商务专业实训教学体系开发 15. 国际商务谈判中语用原则的作用与应用分析 16. 浅析国际商务文化课程体系构建 17. 浅析国际商务谈判课程教学方法改革 18. SPACE教学模式在《国际商务谈判》课程中的应用研究 19. 中职学校国际商务专业人才培养创新途径 国际商务论文选题(二) 1. 我国服务贸易的发展现状与对策研究 2. 我国投资环境的现状问题与对策研究 3. 中国广告业开拓国际市场的路径和措施研究 4. 经济全球化与我国企业跨国经营关系研究 5. 人民币升值对我国外贸的影响研究 6. 电子商务的兴起对国际贸易的影响研究 7. 我国中小企业信息化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8. 入世对浙江农产品出口的影响及对策 9. 我国中小型企业参与国际竞争的策略研究 10. 入世后中小货代企业的发展策略研究 11. 网络对国际贸易影响及对策研究 12. 中小外贸企业融资问题研究 13. 中国家族企业的国际化研究 14. 中小出口企业核心竞争力问题研究 15. 中小外贸企业如何树立自己的品牌 16. 提高我省农产品出口竞争力的研究 17. 如何改善我国出口商品结构 18. 中小企业的国际品牌创建的研究 19. 电子商务为我国外贸企业带来的商机与挑战 20. 中国服务贸易结构与竞争力的国际比较研究 21. 如何提高内蒙古农产品出口的竞争力 22. 如何改进我国出口商品包装问题 23. 中日经济合作对策 国际商务论文选题(三) 1. 中国服务贸易结构与竞争力的国际比较研究 2. 内蒙古中小企业产品出口的营销策略 3. 中国羊毛产品如何跨越绿色贸易壁垒 4. 如何加强与贸易合作伙伴的合作关系研究 5. 内蒙古羊毛产品如何拓展国际市场 6. 浅析国际商务谈判课程教学方法改革 7. SPACE教学模式在《国际商务谈判》课程中的应用研究 8. 中职学校国际商务专业人才培养创新途径 9. 高职院校国际商务单证课堂学生参与度调查及对策研究 10. 新媒体背景下的“国际商务谈判教学” 11. 国际商务合同的语言特点和翻译策略 12. 浅谈国际商务谈判中思维方式差异问题及对策 13. 浅谈通过全国国际商务英语考试(一级)的有效办法 14. 以岗位实践技能培养为导向的高职国际商务专业教学改革 15. 国际商务英语“以证代考”评价模式探讨与实践 16. 国际商务谈判中语用原则的作用与应用分析 17. 浅析国际商务文化课程体系构建 猜你喜欢: 1. 2017年国际商务专业毕业论文选题 2. 国际贸易论文选题 3. 关于国际贸易的论文题目 4. 关于国际贸易论文题目 5. 国际贸易毕业论文题目

国际贸易论文选题

国际贸易是指跨越国境的货品和服务交易,由进口贸易和出口贸易两部分所组成,因此也被称之为进出口贸易。下面我跟大家分享国际贸易论文选题,欢迎阅读,希望大家喜欢!

1) 国际贸易融资业务的创新趋势

2) 国际贸易格局分化及秩序研究

3) 国际贸易中的跨文化管理--以浙江八达集团为例

4) 基于超边际分析框架展开的流通效率对国际贸易影响实证研究

5) 对标韩国,促进上海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发展

6) 网络经济对国际贸易发展的影响研究

7) 关于国际贸易业务财务风险控制的研究

8) 欢迎订阅国际贸易问题

9) 国际贸易框架下出口产品品质的测度方法:研究述评

10) 国际贸易与全球经济增长关系研究

11) 低碳经济对国际贸易发展的影响

12) 基于全球化视域下的国际贸易隐含能源的探索

13) 探究物流产业对国际贸易发展的影响

14) 浅谈人民币汇率波动对我国国际贸易的传导效应

15) 数字产品、全球价值链与国际贸易规则

16) 用区块链破解国际贸易信用难题

17) 马克思国际贸易理论下的服务贸易税收优惠政策探究

18) 国际贸易与经济发展对生活质量影响研究

19) 物流全球化背景下国际贸易与经济发展的实证研究--以山东省为例

20) 跨境电商环境下“国际贸易”课程改革

21) 江苏省国际物流对国际贸易的促进关系研究

22) 人民币汇率波动对我国国际贸易的影响研究

23) 构建《国际贸易实务》双语课程群的思路探讨

24) 国际贸易与我国现代物流业互动发展问题探讨

25) 国际贸易问题

26) 论国际贸易实务中国际市场营销策略

27) 跨境电商视角下的国际贸易方式创新研究

28) 浅析近年来电子商务与国际贸易的发展新模式

29) 国际贸易结算方式风险控制探究

30) 我国中小企业国际贸易摩擦分析及应对措施

31) 产业分工、国际贸易摩擦及我国的对策--基于价值链视角的研究

32) 我国纺织品出口中国际贸易环境影响的经济学研究

33) 国际贸易单一窗口研究述评与展望

34) 制造业国际贸易对服务化就业结构变迁影响的实证研究

35) 国际贸易新规则与我国自贸试验区制度创新的发展方向

36) 我国农产品国际贸易发展现状与对策研究--兼评《中国农产品国际贸易及其对中国经济增长的影响研究》

37) 不完全契约与国际贸易:一个评述

38) 国际贸易体系演进的政治经济学分析

39) 基于复杂网络的国际铜矿石贸易格局

40) 中美国际贸易制度之争--基于国际公共产品提供的视角

41) 国际贸易中的产品质量研究:一个综述

42) 2015年国外国际贸易研究前沿

43) 基于“互联网+”的国际贸易实务发展研究

44) “全球-国家-地方”尺度下的国际贸易环境效应研究进展

45) 外资研发嵌入的内外因辨析:市场化进程还是国际贸易竞争力

46) 制度质量对国际贸易的影响:一个文献综述

47) 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会展物流与国际贸易关系研究

48) 基于“一带一路”农产品国际贸易未来发展趋势研究

49) 罗伯特·芬斯特拉对国际贸易学的贡献

50) 国际贸易中出口结构对经济绩效的影响--基于国家空间的社会网络分析

51) 国际贸易反脱媒机制及其影响因素:范围经济视角

52) 国际物流要素对国际贸易的影响分析

53) 中美贸易摩擦的演进趋势及我国的对策研究

54) 国际贸易对我国制造业技术创新效率的影响研究

55) 品牌贸易在国际贸易中的地位及我国发展现状与政策研究

56) 深化推进上海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建设

57) 互联网与国际贸易--基于双边双向网址链接数据的经验分析

58) OFDI、市场竞争强度与国际贸易

59) 新形势下国际贸易融资业务变化趋势、典型风险点及防范

60) 我国利率市场化和国际贸易发展趋势

61) 基于流通经济视角谈电子商务对传统国际贸易的创新和发展

62) 国际贸易理论的发展及其阶段划分

63) 国际贸易对中国各行业能源消费碳排放的影响研究

64) “一带一路”战略下的新疆国际贸易与国际物流协同分析

65) 国际贸易货物品质标准演进效果分析--基于广义比较优势公式的解析

66) 基于生长曲线算法的中日国际物流规模增长对中日国际贸易推动作用规律研究

67) 国际贸易合同风险的分析与控制

68) 电子商务下的'国际贸易创新探析

69) 国际贸易结构性特征分析--基于主成分分析方法

70) 试论电子商务对国际贸易的影响及应用现状

71) 论国际贸易中的绿色壁垒

72) 后危机时代发达国家中小企业国际贸易融资的经验与启示

73) 国际贸易政策变化对反倾销会计的影响

74) 国际贸易融资创新及风险控制

75) 电子商务对国际贸易的影响及对策研究

76) 低碳经济对国际贸易发展的影响

77) 国际贸易网络的拓扑演化与聚类结构分析

78) 电子商务对我国国际贸易的影响及发展对策研究

79) 国际贸易方式演进对城市化模式的影响--以义乌市为例

80) 对国际贸易中的蓝色贸易壁垒问题的分析

81) 国际贸易融资的发展趋势及启示

82) 国际贸易中商务英语要素分析及其应用价值思考

83) 我国企业国际贸易风险的预见及管理措施

84) 综合改革试点下义乌国际贸易服务体系的构建与完善

85) 我国十大城市群对外贸易空间效应研究--基于区域性国际贸易中心的视角

86) 国际贸易中收入分配与产品质量研究综述

87) 文化认同与国际贸易

88) 商业银行国际贸易融资的汇率风险研究

89) 中国国际贸易隐含碳文献比较研究

90) 海南国际物流对国际贸易影响的实证研究

91) HS银行国际贸易融资风险管理研究

92) 益阳中小型外贸企业国际贸易融资方式研究

93) 电子商务对传统国际贸易影响研究

94) A银行云南省分行国际贸易融资创新及风险控制研究

95) 基于复杂网络和能值理论的化石能源国际贸易格局研究

96) 国际贸易体制区域化背景下知识产权国际立法新动向

97) 国际贸易与中国制造业行业内工资差距

98) 兰石能源装备国际工程公司国际贸易风险管理研究

99) 我国商业银行国际贸易融资的风险分析

毕业论文国际私法方面

的写作,是对学校教学质量和学生学习情况的一种综合考核方法。下文是我为大家整理的关于的范文,欢迎大家阅读参考! 篇1 跨国证券投资中法律冲突及规则适用探究 随着我国对国际业务开发力度的加大,我国跨国投资中的一些活动也涉及到法律适用的一些问题,加入WTO以后,我国跨国投资和融资企业越来越多,与国家交流的范围也越来越大,法律冲突和规则适用不同的情况经常发生,那么我们应当如何认识这些冲突和规则并作出最有利的选择是我国跨国企业发展的重要保障,本文从法律冲突及规则适用的相关角度探讨跨国证券投资中的法律适用的一些问题,希望能够为我国企业的发展提供良好的借鉴。 一、跨国证券投资法律冲突的问题 为了更好的保障跨国证券交易的正常进行,各国都针对跨国证券投资中的一些问题制定的专门的法律,但是这些法律规定并不具有世界性,而是各国从本国发展的角度制定的,其中的冲突也是非常多的。总的来说,这些冲突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调整法律关系存在冲突 证券投资的认识各国本来就存在不同的理解,那么在制定法律和运用法律解决问题的过程中自然也会存在很大不同,首先是证券发行主体、方法以及程式等方面存在差别,在规定上认识是非常不同的;其次是对于证券交易的方式、支付等一些规则的制定存在出入;再次国有关证券监管结构、监管方式与措施、证券权益保护机制方面的不同规制;最后是各国对证券市场主体的法律规定亦存在差异,涉及证券商、证券交易所、证券登记机构、证券投资公司、上市公司、证券投资者的主体资格与身份确认方面的法律冲突。 二各国对于证券投资行为的规制存在不同 跨国证券投资中需要进行一系列的行为,在这些行为的规范和指定的标准规则方面是存在不同认识的,比如各国在规制证券发行与交易行为时,对于如何认识两种行为,以及在两种行为的实施过程中如何进行控制都存在不同的理解,在规制内容上也存在差异;在跨国企业上市的条件和对于该行为的监管也存在差异,这些都是跨国证券投资中世界各国对一些行为规制过程中存在的不同,这些不同的认识,也就产生了法律适用冲突的问题,不利于共同问题的有效解决。 在以上内容主要通过概括的方式对于跨国证券投资中各国法律存在的冲突问题进行了分析和描述,其实在理论研究之中,对于这一问题的理解也是存在差别的,比如有一些学者在概述法律适用冲突的过程中将这一问题分为三个部分进行分析:发行主体的冲突、发行客体的冲突以及发行行为和管理的冲突,不论哪一种划分都冲根本上认识到跨国证券投资中存在法律适用的一些问题,也是未来需要我们重点解决的部分。 二、跨国证券投资中法律适用的冲突规范 世界各国对于跨国证券投资的行为都有规定,而且还存在着一些国际条约、多边条约等,那么在真正出现跨国证券投资问题时应当如何适用、如何选择?国际上对于这一问题的认识主要存在以下五种不同的问题,不论在证券交易还是发行都是存在的冲突规范。 一适用发行人的属人法 在跨国证券投资中,一旦出现法律问题,如何适用法律时有一些国家的法律规定了适用发行人的属人法,即由这个发行投资行为的跨国公司注册地的法律决定法律冲突应当适用什么样的法律,最主要的国家比如匈牙利,在其国际私法第28条第4款规定:"如果证券涉及社员权利,证券权利和义务的产生、转移、消灭和生效适用发行人属人法。 二根据发行地和营业机构所在地法律解决纠纷 这就是典型的属地主义的思想,也是国家上比较多的做法,各国在规定一旦出现法律冲突如何解决时,许多情况下都是规定由营业机构所在地的法律解决冲突,这一规定的目的是因为发行地和营业机构所在地能够切实、准确的了解到一些跨国证券投资企业的情况,并可以通过登记情况的调查了解到及时的资讯,也便于当事人举证和裁决机构对纠纷的解决。 三适用物所在地法律 跨国证券投资中,其发行和交易的物件是广范围的,那么在发生法律纠纷时,产生的问题也是多种多样的,而且各国对法律纠纷解决的规定是不同的,为了更好的保障当事人的利益,也同时为了实现权利的及时救济,比如韩国法律就规定了对于无记名证券的权利取得、丧失适用无记名证券所在地的法律。 四适用证券交易所所在地的发展 这是针对跨国证券投资过程中证券交易如何使用法律的问题规定,不同国家的规定存在区别,但是许多国家规定了在发生证券交易纠纷时适用交易进行地的法律对纠纷进行解决。《匈牙利国际私法》第27条规定:"通过证券交易所订立的合同,适用证券交易所所在地法".《波兰国际私法》第28条规定:"在交易所所为的法律行为之债,依交易所所在地法。"《白俄罗斯共和国民法典》第1125条第3款第2项规定:"在拍卖、招标或股票交易中缔结的合同适用拍卖或招标举行地或股票交易所所在地国法律。"此外《波兰国际私法》第28条、《奥地利国际私法》第39条、以及加拿大《魁北克民法典》第3115条都有类似的规定。这些规定亦与"场所支配行为"的传统国际私法理念一致。 五由交易进行地法律进行调整 跨国公司证券交易不同于国内证券的交易,跨国证券投资在证券交易过程中具有更多的灵活性,能够根据实际的需要进行证券交易,而且现代网路技术的发展,也为证券交易的跨空间性提供了最大的可能,因此为了适应国际发展的状况,保障交易的正常进行,一些国家法律规定了对于纠纷的解决适用交易进行地的法律。比如阿根廷法律规定,债券和向持票人付款的票据,其转让,适用转让地国法。 此外法国民法典国际私法法规,规定"股票转让人与持有人之间的关系,及持有人与第三人之间的关系也可以适用指示证券支付地法。" 三、跨国证券投资中的法律适用的特点和发展 一证券交易的双重法律适用问题 在实际的工作和法律制定过程中可以看出,有关证券规定的法律其实是具有公法和私法双重性质的,而且各国根据本国的实际情况在制定法律的过程中也充分考虑的证券交易的双重适用的问题:强制法规定和直接适用法,在这两种不同立法思路的指引下,造成各国对于跨国证券投资中的交易问题规定不一。但是从主体和交易的强制性方面看,这是私法调整的领域,但是从国家规范证券交易和发行秩序以及管理行为上看,这又是公法的范畴。因此其是具有双重性质的法律适用。 二证券法的直接适用问题 各国对证券市场实行管理的制度属于公法领域的规制范围,应当不同于传统国际私法意义上的法律冲突问题。 证券监管领域中的这些问题,是各国证券法的直接适用领域,不存在当事人选择适用或传统的法律冲突。如违反证券监管法规,则应承担行政责任,如致他人损害还应承担民事责任。虽然证券监管属公法领域,但其所调整的证券发行与交易关系及其规则在性质上仍属私法内容,所以证券法是兼具私法与公法内容的特殊法律部门。证券法规范证券市场各方主体的行为,而以民事责任为主的私法规制则是构建证券市场的法律基础。如前所述,各国对证券民事责任的构成的规定不同,导致了在证券跨国发行及交易的情形下产生一定的法律冲突,所以首先应对证券法中的具体规范内容进行识别,区分公法属性与私法属性,以采用不同的法律适用原则。 四、结语 跨国证券投资的发展是世界经济一体化的表现,也是实现国家、社会进步的标志,作为一个发展中国家,通过这种方式与世界各国进行有效的经济连结,利用世界的资金以及其他资源为我国经济的发展提供支撑,是一个可取之道。但同时也要看到其中的一些问题,比如我国在竞争力、经营方式上的差别,这些问题最终都是要依靠法律进行解决,只有做好法律适用的选择,解决法律适用的问题才能我国跨国证券投资业务的发展提供依托。 参考文献: [1]周一虎。我国证券投资发展与世界经济一体化论[J].金融发展,200910。 [2]孙南申。跨国证券投资中的法律适用问题[J].政法论坛,201003。 [3]解君。涉外证券投资法律问题研究[D].中央民族大学,200804。 篇2 跨国证券发行与证券交易的法律适用 一、证券发行的法律适用 在跨国证券投资交易过程中,证券发行人或承销商以及投资人三者之间适用的合同关系精神之约束,那么理所当然应当是受到合同法律关系的调整。根据在证券投资中所指向的相对人的不同,可以将证券的发行过程分为公募和私募,由于公募和私募所适用物件的不同,对于其相应法律关系的规制也应当不同。对于私募来说,在私募交易过程中所进行的都是双方之间要约与受要约或者协商谈判的方式进行,在此过程中所涉及的双方所有活动都是在两者意思自治的前提下进行的,两造行为都应当受到私法之调整,若是适用合同的话,也应当通过合同的冲突规范来选择相应的准据法。对于证券投资中的公募活动来说,在采取合同适用的特殊方法的准据法来确定,也就说通过直接使用之法律的规定来确定相应法律适用,因为,在证券公募投资交易活动过程中对证券投资发行地的社会公共利益都必然会产生重大影响。那么,以下就重点讨论跨国证券投资中可能适用的法律规则。 一适用发行行为地法 在法理精神上来进行考量证券发行所应当适用的法律,首先就应当要明确证券的法律性质。在很多国家证券都被视为一种债权,那么作为合同关系产生基础之一的债权,其适用的法律就应当是契约关系性质法律,由此角度来考察,证券的发行就应当适用契约关系的法律,契约关系的发生最主要的还是契约关系发生地,对于证券投资中的发行来说就是发行行为所在地的法律。从契约精神的实质来看,证券投资的发行适用发行行为地法律也是目前世界上多数国家所采用的原则,其主要法理基础在于"场所支配行为"传统的私法理念与行为习惯,证券的发行涉及资金募集、资讯披露等行为许多国家均规定以行为地法作为准据法。早在20世纪年代初,美洲国家会议通过的国际私法就作出了相关规定,关于股票或者债券在缔约一国内的发行都应当要按照发行所属地法来适用相关法律。在欧洲的大部分国家里,一般都是采用的股票证券遵循股份发行地法律,在他们的法律观念里,证券涉及到国家金融秩序的执行,一旦发生证券发行或者交易,势必会对国家金融证券市场产生较大的影响,为了相对限定这类问题产生的影响,就必然要对证券投资中法律的适用作出明确的规定,不至于在冲突发生的过程中会出现适用法律依据不确定的情形,而适用法律常采用证券发行地法律,便于证券投资发行行为中的冲突解决。 二适用发行属人法 在部分国家将证券作为公司股权的一种存在形式,那么就采用公司内部章程相关管理制度来进行证券投资行为。采用属人法的优势在于只要确定了证券也即公司股份等有价证券的所有权人,就可以立即明确证券发行所应当适用的法律,而无需调查证券发行过程中的一系列执行。 在罗马尼亚国际私法典规定的适用原则就是属人法,其具体体现在记名股票、可转让股票、不记名股票以及有息债券的发行适用支配发行股票的法人组织章程的法律,同样是采用属人法原则的还有匈牙利国际私法中确定,如果证券涉及社员权利,证券权利和义务的产生、转移、消灭和生效适用发行人属人法。在早期的德国司法实践中,也曾经在一段时间里将发行人的属人法作为证券交易准据法的判例,在一起个案中将投资者购买的德国以外国家股份有限公司的无记名股票,在购买之后将其寄存于德国,在证券投资的后续发行过程中,由于证券的发行地在德国之外的国家,其取得或者丧失可能会丧失取得国的公司其他股东利益,那么此时德国的法律规定将采用证券属人法的形式保护股东利益。 三可选择适用属人或属地法 当然,不乏有些国家的立法将证券定义为股权兼具债权性质,在可选择适用属人或属地法国家来说,一旦发生证券投资中的法律问题,就会通过国家有关国际私法程式的规定采取选择性冲突规范来解决相应的问题。最典型的就是瑞士联邦国际私法中就有规定,通过发起书等形式或类似方式而发生的证券投资,就可以由公司的准据法或者发行地国家的法律进行相应的规制,从这条规定来看,一旦确定为证券投资中发生的法律冲突,就应当根据上述准据法冲突规范来予以解决,而这一法律适用原则的规定就是典型的无条件选择性冲突规范,无论是选择属人法还是属地法,都可以作为解决冲突规范的依据,在具体的司法实践操作中,就可以根据密切联络以及冲突解决便利原则来确定应当如何适用。 二、证券交易的法律适用 一证券转让适用证券所在地法 一些国家将证券视为动产物权,而证券转让在性质上属产权交易行为。因此,证券交易适用的法律应当是适用证券物权关系,那么证券交易过程中所涉及的转让、抵押乃至交易中与第三人产生的关系,在这些法律关系中,很多国家都会参照物权适用原则采用证券所在地法的原则。在法国民法典国际私法法规中作出如下规定,股票转让人与持有人之间的关系,及持有人与第三人之间的关系适用不记名证券所在地法或者适用指示证券支付地法。在新修订的韩国国家俬法中规定,涉及无记名证券权利的法律适用要以该无记名证券所在地的法律。在我国证券交易中采取的也是该种规则,在我国境内涉及股票、公司债券和国务院认定的其他证券之发行和交易,均适用证券法,可见,在中国境内证券交易的适用是采用证券所在地的法律,其中,作为连结点的所在地应为实物证券或者记录证券持有人名册所在地。 二证券交易适用证券交易所所在地法 有些国家将交易中的证券视为债权,采取与其他债权法律适用一致的模式,如波兰等国的国际私法典。在证券交易的法律适用多是采用契约关系的原则,这些国家所采用的跨国证券交易中采用的准据法就是以证券交易所所在地为根本,连线到契约关系中就是契约关系履行地,匈牙利国际私法中就作出了明确的规定,通过证券交易所订立的合同,适用证券交易所所在地的法律,此外,波兰、加拿大等国家也规定了与国际私法理念"场所支配行为"相一致的操作规则。在我国的立法中也是主张我国境内股票、公司债券等其他证券的交易适用证券交易所所在地。 三适用意思自治及实际联络原则 在跨国证券的国际业务中,证券发行人、投资者、证券交易所等主体间所享有的权利或者应履行的义务都是通过书面形式合同来予以认定的,无论是证券发行人与承销人之间的承销协议、上市公司与证券所的上市协议乃至上述各主体相互间的各类证券服务协议,都必须是通过合同来予以明确约定。跨国证券国际业务中的合同关系包含的上述关系适用的原则,一方面各国之间在民事私法领域内的意思自治原则,决定了跨国证券业务中也应当遵循这一根本原则,依据这一原则确定相应的准据法,同时,我们也应当清楚地认识到,在意思自治、意志自由的情况下,也应当对其作出必要的限制。另外,当事人在意思自治的前提下所选择的法律不得与法院地有关资本市场管理的强制性规范相牴触。而对于那些当事人没有作出选择或者作出的约定不明确的情况下,各国均主张按照实际联络原则来确定证券服务协议准据法,那么,按照实际联络之原则确定相应的准据法,依照联络最紧密原则就成为各国普遍的做法得到了推广,例如在证券承销协议中,承销证券构成证券承销协议的特征履行行为,因此承销方的营业所在地国家的法律应为证券承销协议的准据法。 总之,在跨国证券投资的发行与交易行为中,各国均有不同程度的差异,那么对于跨国证券发行与交易中应当如何确定相应的准据法,或者应当如何确定在各国间都能适用的平衡性法律规则,就应当要因国而异、因地制宜了。 参考文献: [1]赖英照。股市游戏规则最新证券交易法解析[M].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6. [2]黄振中编。美国证券法上的民事责任与民事诉讼[M].北京:法律出版社,2013. [3]王淑敏。新型贸易融资的国际私法统一法源研究[M].北京:智慧财产权出版社,2011..104·2015·08中法制博览LEGALITYVISION法学研究

首先,确定自己的法学毕业论文选题方向。如法律专业有合同法、公司法、劳动法、婚姻家庭法、国际私法等多门课程。这就要求法学专业的学生根据自己的兴趣、体会和知识背景确定了大的方向后,还要确定具体的方向。虽然法学毕业论文论述的只是某一基本问题的一点,却可以反映出作者的学术水平,分析、解决问题的方法和能力。其次,选择具体的法学毕业论文题目。应该是本学科中带有基本性质的某个重要问题的某一重要侧面或某一当前疑难的焦点,解决了这一点,有推动全局的重要意义。大题目容易写得很肤浅,没有价值,小题目能做出大文章,容易从各个方面把它说深说透,有自己独到的见解。

你好,法律方面的论文大部分是按照这个思路去写的:1.选题,你在生活中发现存在哪些法律问题,你对这个法律问题有看法。比如:论保险代位求偿行使中的若干法律问题。2.选好你要写的论题后,就开始查找有关论题方面的资料,比如现行规定,学者们对这方面的定义,主流的观点,这方面的案例等。3.大概熟悉在你论题方面的基本知识和对问题的认识后,就可以开始着手正文了。4.各个学校都有对论文格式的要求,一定要严格按照学校要求的格式来完成论文。多和同学交流,不懂就问老师。5.跟你说说正文怎么写。本科论文可以分成三部分进行,第一部分是中文摘要,引言,相关概念特征,立法现状等;第二部分,重点是第二部分,这一部分要求你提出在存在的问题,然后针对问题给出解决的办法。第三部分就是把你的参考文献列出,再致谢就可以了。谢谢,请采纳!

你好,我也是国际私法的研究生,现在有关国际私法的研究在我国还存在较大争议,可写的地方也很多。我在这里就先列举一些,以供你参考。1,有关我国国际私法法典立法的问题研究。(即我国2012年前即将颁布的《涉外民事法律关系适用法》的立法建议,即可以从宏观的立法体系上,也可以从具体的制度设计上来看。)2,有关自由裁量权运用问题研究。这也是一个大的选题,下面可以分出许多小的选题,看自己感兴趣的写。(比如说,在合同、侵权或不当得利的法律适用中)。3,有关国际私法的基本理论研究。这是一个长期存在争议的问题。其中包括国际私法的调整对象,国际私法的范围,和国际私法的概念等等。4,国际民商事管辖权研究。包括选择法院管辖问题和不方便法院原则问题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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