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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医疗违规的医学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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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医疗违规的医学论文

论医疗事故罪我国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35条新增设了一个新的罪名——医疗事故罪;随后颁布的新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55条中规定:“医疗机构发生医疗事故,由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医疗事故等级和情节,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责令限期停业整顿直至由原发证部门吊销执业许可证,对负有责任的医务人员依照刑法关于医疗事故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针对这一新罪名我认为有必要对该罪的认定、处罚及犯罪构成中的某些方面作一番讨论。医疗事故罪是指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员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员身体健康的行为。从犯罪构成上分析该罪:首先,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正常的医疗秩序和就诊人员的生命和健康权。医务人员在我国被视为白衣天使,负有救死扶伤的神圣使命,国家对从医的主体、职业活动都制定了许多法律、法规以确保医疗队伍的整体素质和工作水平,以保证广大就诊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如果他们在工作中严重不负责任,轻则可能造成就诊人员伤病不能及时救治,重则可能严重损害就诊人员身体健康甚至致人死亡,并严重破坏国家正常的医疗工作秩序。而那些到医疗单位接受治疗、体检的就诊人员则是本罪直接的侵害对象。其次,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严重不负责任,致使就诊人员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其身体健康的行为。即在对就诊人员进行医疗护理或者体检过程中,粗心大意,玩忽职守,不履行或不正确、不及时履行医疗护理职责,因而造成就诊人员死亡或严重损害其身体健康。其行为方式既可以是作为,如医疗人员错误的诊断病情、开错处方、药师配错药等;也可以是不作为,如医务人员对危重病人不及时抢救或工作中擅离职守,致使病人得不到及时救治等。并且本罪要求只有以上严重不负责任的行为造成就诊人员死亡或身体严重损害时,才能构成本罪。《刑法》中没有对本罪中何谓“严重损害就诊人的身体健康”提供判断的标准,而目前也没有明确的司法解释,在实际的司法活动中存在着只要是属于医疗事故就构成本罪的错误做法,我们认为这种观点是不正确的,因为医疗事故认定的性质和标准与本罪的认定都不同,并且医疗损害结果出现的因素也是多方面的,所以不宜简单直接采用医疗事故鉴定结论;而应当以《人体重伤鉴定标准》为参照依据,制定较为详细的评定标准更为合适,并且因为《人体重伤鉴定标准》已经运作使用多年,其在司法实践活动中的科学性和权威性都已得到检验,而以他为蓝本制定的标准会更易被人们掌握和使用。第三,本罪的主体同医疗事故的主体是一致的。即除了要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以外,还必须是在国有、集体医疗机构中从事诊疗、救治、担任护理工作的医师、药师和护士以及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开业的个体诊所的行医人员;实际上医疗科学是最尖端、最复杂的学科之一,医疗行业在目前仍是一种高风险的行业,对许多疾病的诊断、治疗都受到医学发展水平的限制,不少检查、诊断和治疗方法本身都有不同程度的危害性,操作中稍有闪失就有可能导致严重的后果。因此要求从业者必须接受良好的训练,并在从业过程中保持高度的注意力,而长期的注意力高度集中造成行为人的心理负荷较重,精神高度紧张,又加之我国现存的许多其它负面影响(如教育水平、医疗设施及管理、外界干扰等)的交互作用,我国医疗事故的高发是理所当然的;虽然我们不支持因上述特殊风险而取消医疗事故的观点,但更不同意扩大刑事制裁的范围。我们认为相当多的医疗事故并非一定要追究其刑事责任,而只有那些主观恶性较之疏忽大意和过于自信为重,较之明知结果可能发生并希望或放任其发生的间接故意为轻,在这种心态下造成就诊人员死亡或身体健康严重受损的行为人才应当是医疗事故罪的最主要的现实主体。其他不具有行医资格的人非法行医造成就诊人员死亡或身体严重损害的,不能以本罪论处。那么是否只要是行为人有过失,并且在客观方面也造成了严重后果,就要被认定为医疗事故罪呢?最后,本罪的主观方面必须是出于过失,也就是行为人对待就诊人死亡或健康受到严重损害的心理态度上,应是行为人应当预见到可能发生前述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虽已预见但轻信能够避免,以致造成了严重的后果。从我国立法本意上讲,责任事故类型的犯罪只能由过失构成,《刑法》将医疗事故罪作为“事故”方面的犯罪之一,在主观方面的立法本意没有变化。那么究竟什么样的过失行为才会构成医疗事故罪呢?首先这一行为不应当界定为故意犯罪,因为这不符合立法本意,并且如果定为故意犯罪那么医疗事故罪的主体又将是什么呢?但是我国刑法中故意和过失之间有一个理论交接点——间接故意,间接故意包含两种情况:a、行为人追求某一个犯罪目的而放任另一个危害结果的发生。b、行为人不追求危害结果发生,但却不阻止其发生。而后一种情况行为人的主观恶性较前一种轻的多,将这样一种行为划为故意犯罪并处以重刑即违法理又有失公平,且社会效果也不佳。而这一点在医疗这一类高风险业务犯罪中表现尤为突出,因此我们主张应该将b的情况划到过失范畴中去——即以危害结果的发生不违背行为人的本意作为区分故意与过失(特别是医疗事故罪)的界限。也就是只有在这种心态下发生的医疗事故,行为人才会构成医疗事故罪。以上是医疗事故罪的犯罪构成,当行为人的行为符合以上四个方面时则应认定它的行为构成了医疗事故罪,应当受到刑法的处罚;我国《刑法》第335条规定了医疗事故罪刑罚,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而对行为人的处罚尺度应主要参考本文在前面犯罪构成中介绍的“客观反面的内容”。医疗过程是个复杂的动态过程,且涉及众多学科,相对应对医疗事故罪的认定也需要有严谨的科学态度,只有这样才能既保护了国家正常的医疗秩序,又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从法律的视角谈解决医患关系中的医疗纠纷问题的论文如下:立法环节。首先,应制定专门的法律制度。医患纠纷具有独特的、专业的特点,完全可以制定一部专门法来规范。其次,应加强医疗事业立法。通过立法来规范医疗事业体制已经成为迫切之需。此外,还应不断完善专家鉴定人员出庭制度和建立相关规范鉴定活动的法律。“鉴定”在医患纠纷诉讼中扮演了非比寻常的作用,理应有公平、公正、公开的鉴定才可以有利于更好地解决“医患纠纷”。执法环节。有了比较健全的法律,如何发挥其作用就是重中之重了,“医患纠纷”的特殊性决定了在实施过程中也有其独特的要求。推行专门司法是重要的措施。与经济类,知识产权类案件相比,医患纠纷类诉讼同样具有很强的专业性,并且是涉及人身损害的,公平的健康权和生命权遭到了损害,应该培养一批有一定的医学素养,又有能力从事审判工作的专门的司法人员,或者在审理此类案件时吸收相关医疗专家作为人民陪审员。此外,还应缩短诉讼时间。法制教育。医患纠纷存在问题一方面是法律及其它制度不建全,但深层次上,还有一个原因就是公民在法律的态度上存在问题。医务人员不了解法,没有严谨的法律意识,在医患纠纷出现的早期不按规定程序处理,采取隐瞒事实,篡改原始资料等方式,试图撇清关系,逃避责任。而患者市场漠视法律,在与医方产生一定矛盾的时候采取暴力、殴打、辱骂、威胁医务人员的方法来试图维护自己的权益。在守法主体普遍缺失法律意识的时候,完善的法律制度也没有了施展的余地。诚然,自古以来长期形成的以德治国,以人治国的思想根深蒂固,影响了法制教育的过程。只有当人们真正理解、信仰法律的时候,理想的法治国家才能实现,法制教育的中心任务就是培养人们的法律意识,形成法制观念。医患纠纷的出现不是偶然的,有其独特的原因,是社会发展的产物,在社会经济的发展中应该理性分析原因,寻求合理合法的解决方法,这样才能创造良好的医疗环境,保护自身的生命健康权。

医疗纠纷是指发生在医疗卫生、预防保健、医学美容等具有合法资质的医疗企事业法人或机构中,一方(或多方)当事人认为另一方(或多方)当事人在提供医疗服务或履行法定义务和约定义务时存在过失,造成实际损害后果,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或侵权责任,但双方(或多方)当事人对所争议事实认识不同、相互争执、各执己见的情形。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确定是否为医疗事故目前需要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鉴定才能认定

论医疗事故损害赔偿责任来源: 作者: 日期:09-03-14随着医疗法律的不断完善和公民法律意识的增加,医患矛盾是越来越大,医患纠纷也日渐增多。医疗事故越来越多的成为大家关注的一个话题,对于医疗事故所应承担的民事责任问题也日益引起立法者、执法者及司法者的重视和社会的广泛关注和讨论。笔者认为,我国应当从立法着手,通过完善医疗事故损害赔偿的相关法律,来推进医疗法制改革,从而真正达到保护公民的生命健康,切实改善医患关系的目的。本文拟从医疗事故的概念入手,结合我国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就医疗机构在从事其医疗行为中因过错造成损害所应承担的民事责任的构成形式、归责原则以及目前司法实践中对医疗事故损害赔偿确认和处理中存在的问题等方面加以探讨。一、医疗事故损害赔偿的定义和责任形式关于医疗事故的定义,国内与国外有着不同的界定。日本法学界将医疗事故定义为:在与医疗有关的场合,包括诊断、检查、治疗等医疗的全过程中以医疗行为的接受者——患者作为被害人发生的一切人身事故。美国法律则规定医疗事故是指凡具有赔偿可能的医疗事件,共分为三个等级。 医疗事故还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是指民事学理上的概念,而狭义一般指医疗行政法规上的概念。在我国医疗事故的定义是来源于国务院1987年6月29日发布的《医疗事故处理办法》,国务院于2002年4月4日公布,并于同年9月1日起施行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对医疗事故的定义予以了重新界定。该《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条规定:“本条例所称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本文讨论的是狭义范畴内的医疗事故。而对发生医疗事故后医院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我国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了刑事、行政、民事三个方面的责任。医疗事故的刑事责任主要是指构成医疗事故罪的行为, 而是否构成犯罪是追究刑事责任的前提;医疗事故的行政责任则是由卫生行政部门依照法律对发生医疗事故的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作出行政处理;医疗事故的民事责任多以经济赔偿为主,解决医疗事故行为给患者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它与行政责任一般同时适用,其对患者具有极大的经济补偿性质,也是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的重要内容致意,因此《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单列章节对其进行了详细约定。本文所讲的医疗事故损害赔偿责任就是指的医院在医疗事故中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二、医疗事故赔偿责任的构成要件根据《医疗事故条例》为医疗事故所下的定义,以及按照中国民法学通常理论,作为一般侵权形式范围,医疗事故赔偿责任成立的构成要件有:(一)医疗机构或其工作人员在主观上必须有过失。从民法理论上,过失包括疏忽大意和过于自信。行为人对自己行为的结果,应当预见或者能够预见而没有预见,为疏忽大意;行为人对自己行为的结果虽然预见了却轻信可以避免,为过于自信。疏忽大意和过于自信,都是过失,就是行为人对应负的注意义务的违反。 因此民法上的过失,是指行为人对受害人应负注意义务的疏忽大意和过于自信。在这里,过失就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对患者应负注意义务的疏忽大意或过于自信。(二)医疗机构或其工作人员必须有违法违规行为。所谓违法违规行为是指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规范、常规的行为。在这里,法律泛指宪法、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的法律文件;诊疗规范、常规不仅包括法律法规以及规章中规定的规范,也包括医疗单位内部制定的具体操作规程。如果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行为没有违反法律、规章制度、操作规程、技术要求等,即使造成了事实上的损害结果,也无需承担医疗事故损害赔偿责任。(三)必须有人身损害的事实发生,且该人身损害应当达到《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确定的损害程度。这里所说的损害事实,是指因医方违反其注意义务的行为给患者造成人身损害后果。根据《条例》规定,并不是诊疗过程中造成的所有人身损害后果都属于损害事实,而是必须符合以下损害后果的才属于医疗事故的损害后果包括:1、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残疾的;2、造成患者中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3、造成患者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4、造成患者明显人身损害的其他后果的这几种情况。同时第4条将其他损害后果限定在“明显”的程度上,也就是说,除死亡、残废、功能障碍外的其他人身损害,必须达到明显程度才构成医疗事故,若损害不明显则不构成医疗事故。(四)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过失行为与人身损害后果必须有因果关系。因果关系原本是一个哲学概念。引起某一现象的现象,称之为原因,而被某种现象所引起的现象,称之为结果。客观现象之间这种引起和被引起的关系,就是事物的因果关系。侵权法中的因果关系,是指违法行为作为原因,损害事实作为结果,在它们之间存在的前者引起后者,后者被前者所引起的客观联系。在这里所说的因果关系是指法律上的因果关系,是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违规过失行为与患者人身损害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也就是说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违法违规行为是导致患者人身损害后果发生的原因。这种因果关系之所以成为确定法律责任的必要条件之一,是因为过失行为并不一定会引起人身损害后果的发生,同时人身损害在很多时候也不是由医疗机构极其医务人员的过失行为一种原因引起,既有一因一果,也有多因一果的情况,因此因果关系的正确判断,对正确确定医疗事故赔偿责任是十分重要的。以上四个构成要件是有机统一的,缺一不可,否则便不可能构成医疗事故。但同时,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关于医疗事故的定义,还界定了医疗事故的行为主体是医疗机构极其工作人员。条例所指的医疗机构,是指按照国务院1994年2月发布的《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机构,即从事疾病诊断、治疗活动的医院、卫生院、疗养院、门诊部、诊所、卫生所(室)以及急救站等医疗机构。所说的医务人员,是指依法取得执业资格的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如医生、护士等,他们必须在医疗机构执业。因此根据该规定,必须是前述的行为主体实施的行为具备了医疗事故侵权行为的四个要件,才会构成医疗事故,医疗机构才会依法承担医疗事故损害赔偿责任。

杂志社医学论文违规

这是典型的行为,吃准了医护人员想评职称发表论文的心理,走了钱还没发表论文,一般人也自认晦气,很少较真。你可以将信箱中的来回的信件以及电话、短信记录汇款凭证等保留备份!向当地网警大队或者110报案。

虽然学校一再对学生强调,论文不能抄袭,但还是会有人想方设法通过拼凑的方式完成自己的毕业论文,那么论文中存在抄袭现象会有什么后果,下面小编就给大家讲解一下。 1、学业影响 若无意图的抄袭行为,且在此之前没有违规,多数学校将会降低学生的分数或判定其不及格,甚至有必要参加关于抄袭的研讨会以及如何防止抄袭,一些学校也会给予纪律处分。如果故意复制(例如:复制粘贴文本或解释其他作者的观点而不引用资料),将会面临不能完成作业或者课程、学校会给与纪律处分,甚至可能被停学或开除,有的学校甚至会取消学生学位,而且在学生毕业后很长时间仍然有效。 2、职业影响 抄袭有可能被存档,从而对职业生涯产生长期影响。对于学术领域或其他以研究为基础的专业领域,抄袭可能会严重影响个人的职业发展。不仅影响声誉,而且会导致科研经费甚至职位的流失。例如,一位研究人员试图在韩国医学科学杂志上发表一篇论文,但这篇论文存在抄袭的嫌疑。一旦被发现,研究人员将被禁止向该杂志投稿五年。

这是假刊,在新闻出版总署上根本查不到

论文被判定抄袭的话一般会有一些呃侵权的后果吧,或者罚款嘛,导致一些其他的一些损伤的延期的话,都是按照的一些流程去处理。

有关药学法规的论文

合理用药的概念是指根据疾病种类、患者状况和药理学理论选择最佳的药物及其制剂,制定或调整给药方案,以期有效、安全、经济地防治和治愈疾病的 措施 。下文是我为大家整理的关于药学合理用药论文的 范文 ,欢迎大家阅读参考! 药学合理用药论文篇1 浅谈药学服务与合理用药 [摘要]目的:通过药学服务工作,顾客买到安全、有效、经济、合理的药物。 方法 :提高药学人员的素质和工作态度,严格掌握药品知识,对于各种病人因人而异,介绍药物的使用方法。结果:药学人员懂得药学服务的重要性,顾客得到药学人员的关怀后,消除心理压力,病情容易得到好转和恢复。要了解不同药品的性能、适应症、不良反应、注意事项、禁忌等等,并能合理用药。结论:药学服务和合理用药密切相关。药学人员及各界人士要多多看一些医学书刊,努力钻研 医学知识 ,不耻下问,这样才能不滥用药、合理用药,使整个社会安定,人民用药才会安全、有效、有保障。 [关键词]药学服务;合理用药;社会安定;人民健康 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发展,药学服务与合理用药越来越受到社会广泛关注。因此,应该尽快转变不良状况,改善医患关系,为患者营造一份温馨的氛围,消除他们部分紧张和忧虑,有利于病情的缓解和治疗。我是一名药师,经营药品批发销售,经常接触很多新老药及病人,如何使用和药学服务问题,下面结合实际工作,谈谈粗浅的认识和体会: 1、不断学习,提高素质、建立互信认知 药学服务是以病人为中心的主动服务、注重态度和关怀,要求药学人员在药物治疗过程中关心病人的心理、行为、环境、经济、生活方式、职业等影响药物治疗的各种社会因素。目的是使病人得到安全、有效、经济、合理的治疗药物,达到身心全面康复,实现人们生活质量的改善和提高。随着“三医”医疗、医学、医保改革的不断深入,国家药品监督体制的健全和完善。药学服务对许多药学是一项新的问题,职责也发生较大的变化,需要进行全方面的人员培训,硬件上给予一定的配套建设。 因此,做好药学服务,不仅仅需要掌握丰富的医学知识,除了不断学习外,还应当掌握一些药物治疗方面及临床医学基本知识,扩大知识面,提高服务效率和服务质量,克服局限性。只有这样,才能充分与医师、病人进行探讨、交流和沟通,建立起一种相互信任的机制,使药学服务走上良性循环轨道。 2、做好用药咨询,解除病人疑患 很多病人对医学知识知之甚少,大部分药学服务就是要做好咨询工作。要严格按照处方管理方法的规定和药学服务的要求,细致、耐心地开展用药咨询服务,主动热情接受病人的咨询,详细交待用法用量、注意事项以及药物可能引起的不良反应,原来是否有过敏史、特异症,以及发生不良反应时应能及时采取措施的处理方法,确保病人用药安全。某患者治病心切想通过增加服用次数提高疗效,询问复方新诺明(SMZ+TMP)能否改为3次/d,药师告知:SMZ的半衰期为11h[1],2次/d完全可以维持有效抑菌血液浓度,任意加大剂量、增加用药次数或延长疗程可能会造成药物蓄积中毒,应服从医嘱,不能改为3次/d。 3、针对特殊病人,用药慎之又慎 婴幼儿、孕妇及哺乳期妇女、 儿童 、老年人、肝肾心肺严重不全者等特殊病人,是药学服务中应重点把握的事项。这类病人,用药应慎重,减量,严格把握药物适应性,禁忌症慎用情况,药物剂量及注意事项。如果发现问题,应及时与处方医师联系,请其确认或重开处方,确保病人生命安全。另有患者询问拜糖平(阿卡波糖片)的用法,药师告知最好与第一口饭一起嚼服,可增加拜糖平(阿卡波糖片)竞争性抑制食物中的碳水化合物在空肠的迅速吸收,使其在整个小肠中逐渐被吸收,从而降低餐后血糖[2]。可见药师交代用法、用量是非常重要的,特别是有些药物如硫酸镁口服用于导泻和利胆、外用湿敷用于消肿、注射用于抗惊厥及妊娠高血压,由于其用法、用量不同,也就产生了不同的药物作用与用途。 4、讲究工作方法,树立道德观念 从事药学的工作人员,应该讲究工作方法,最忌态度暴躁生硬,造成医患关系困惑,对自己的工作会带来不利影响。发药过程中,如发现用药不当或问题,应直接与处方医师配合,不和病人争吵,更不能让病人直接找医师处理。事情解决后,再向病人解释。这样,病人无忧虑,医师也能理解药师的合理建议。医、药、患之间能充分理解信任,工作互相配合支持,树立道德观念,有利于药学服务的正常开展。 5、善于不耻下问,勤问好学 在药学中要善于不耻下问,不能不懂装懂,不清楚的问题,可以向医师请教,不能一知半解,或者向有 经验 的老药师请教,或者查阅药物 说明书 、参考资料,微笑解释问答,让病人满意。特殊病人,可以让病人和医师再一次咨询和用药咨询。这些都是药学服务工作,是工作的要求,更是药师的责任和义务,确保安全合理用药,是药师义不容辞的职责。 6、采取多样化的宣传合理用药 应用多种形式,宣传普及合理 用药知识 问答。如开通咨询热线,接受电话咨询服务,应用宣传栏、宣传车、建设公众健康网页,传授安全合理用药小常识。这样,有利于提高人们用药基本常识,不随意滥用药物。例如:一位70多岁的高血压患者,医师为其开具“欣络平”甲磺酸氨氯地平片,患者从药房取出后发现与以前服用过的“麦利平”药名不一致,认为是医生开错了,即到用药咨询室咨询。咨询药师告知:这两个药成份相同均为氨氯地平,只是生产厂家不同、商品名不同而已,老人听明白后满意回家。另有一高龄患者称医师为其开具了“强筋松”但其不宜服激素,咨询“强筋松”是否同一种药,药师告知强筋松其通用名为苯丙氨酯,是肌松药,不是激素药,可以服用。 内罗毕国际合理用药专家会议提出要求: 对症开药,供药及时,价格低廉,配药准确以及剂量、用药间隔和时间均正确无误,药品必须有效、质量合格、安全无害。 本人恳切呼吁各界人士:多看一些医学书刊,努力钻研医学知识,精益求精,掌握常用药物知识,不耻下问。这样,才能够不滥用药,合理使用药,让整个社会安定,人民用药才会安全有效有保障。 参考文献: [1]陈新谦,金有豫,汤光.新编药物学[M].15版,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2003:98-99. [2]国家药典委员会,临床用药须知:化学药品和生物制品卷[M].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 药学合理用药论文篇2 完善药学服务指导合理用药 【摘要】合理用药是提高患者治疗效果、减少药物不良反应、节约医疗卫生资源、减轻患者及社会负担的重要举措。影响合理用药的因素很多,关键因素在于落实国家药物政策、规范医疗行为、加强药学服务等。由于我国将近30%以上的药品是在各类药店销售,合理用药涉及患者就医的各个环节。只有在医生及各类药师的正确指导下,才能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合理用药现象发生。 【关键词】合理用药药学服务 据WHO 报告 ,全世界50%以上的药品是以不恰当的方式处理、调配和出售的,同时有50%的患者未能正确使用。从而导致全球死亡患者中有三分之一并不是由于疾病本身,而是死于不合理用药,有七分之一的患者住院不是由于疾病本身的需要,而是不合理用药造成的。我国作为发展中国家,不合理用药现象同样严重,其结果不仅引起药物不良反应、诱发药害,还造成卫生资源浪费,加重患者及社会负担。因此,合理用药是全球卫生界共同的追求目标。要达到合理用药,关键措施在于国家药物政策的指导和医、药、护、患各环节的共同努力。 一、执行国家药物政策(NDP) NDP的核心内容是基本药物政策,强调基本药物政策和合理用药理论相结合,旨在提高临床合理用药水平,保障社会广大人民群众用药的基本需求,使有限的社会医药资源得到最大限度地合理使用。基本药物是适应基本医疗卫生需求,剂量适量,价格合理,能够保障供应,公众可以公平获得的药品。卫生部《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 实施方案 》(2009-2011) [1]正视国情,考虑到占医疗需求大多数的基层社区卫生工作特点,对医疗水平相对薄弱的基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乡镇以下卫生院,强制使用国家基本药物,在源头上自然避免了相当一部分药物的不合理应用。 二、规范医疗行为 1 、实施临床路径(CP) CP是指针对某一疾病建立一套标准化治疗模式与治疗程序,是一个有关临床治疗的综合模式,以循证医学证据和指南为指导来促进治疗组织和疾病管理的方法,最终起到规范医疗行为,减少变异,降低成本,提高质量的作用。采用临床路径后,可以避免传统路径使同一疾病在不同地区、不同医院、不同的治疗组或者不同医师个人之间出现不同的治疗方案,避免了其随意性,提高了费用、预后等等的可评估性。因为路径的制订是综合多学科医学知识的过程,包括合理用药,并在实施过程中不断评估、 总结 、改良,实施临床路径,自然能提高合理用药水平。 2 、遵守《处方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 《处方管理办法》是医师正确处方的依据,规范处方管理,提高处方质量,是促进合理用药,保障医疗安全的关键措施之一,本办法对处方管理的一般规定,处方权的获得,处方的开具,处方的调剂,监督管理及法律责任等均做了详尽的规定。严格遵守《处方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就能确保医师具备应有的专业资质和相应的诊疗水平,并规范自己的医疗行为,从而一定程度上防止不合理用药的发生。 三、加强药学服务 1、提高一线药学人员素质 各类药房是患者获得处方药品的主要来源地,也是产生不合理用药的关键环节之一。因此,一线药品调剂人员的业务素质与合理用药密切相关。药房是《处方管理办法》规定对用药处方进行用药合理性核查的关卡和指导患者用药的窗口,处方调配人员是这些工作的直接执行者。所以,提高调配岗位专业人员业务素质能起到预防医院不合理用药的关键作用。 2、深入开展临床药学工作 《医疗机构药事管理办法》规定我国要逐步建立临床药师制,积极开展临床药学工作。医院药学正从药品供给型向药学服务模式转变,临床药师要走向临床,直接服务病人,参与临床药物治疗方案设计,为重点患者建立药历,实施治疗药物监测,调整用药方案,努力实现个体化给药,及时纠正不合理用药,收集药物安全性和疗效等信息,开展药物不良反应监测,为患者提供用药咨询服务。 3、开展药物利用研究 药物利用研究是对药物供应、处方及其使用的一种趋势研究,研究的目的是力求实现用药的合理化。通过采用金额指标(Cost)、治疗日(TD)、限定日剂量(DDD)、药物利用指数(DUI)等指标,对一个地区、一个医院的用药情况进行金额排序分析,用药频度分析以及处方行为研究进行回顾性评价。如DDD和DVT分析主要反映临床医师的用药习惯、用药量是否合理等,及时找出问题,及时解决。 4、加强药物警戒 (PV) 由于新药不断涌现,药物不良反应(ADR)和药源性疾病(DID)发生率也不断上升。药物警戒不仅涉及ADR、DID,而且增加了药物相互作用(DI)、用药差错(ME)等内容,从而拓展了药学服务的内涵,达到更全面的发现、评估、预防ADR、DID、DI、ME等,促进临床合理用药。 5、指导药剂师合理用药 由于药剂师对药物方面的知识可能欠缺,特别是药品的保管、储存、配伍禁忌、药物的稳定性、滴注的速度、用药间隔等。药师可利用自己的专业优势进行指导,解决护士配液过程中遇到的实际问题,保证药物的稳定性,促进合理用药。 6、提高患者用药依从性 患者用药依从性受很多因素影响,其原因为用药方案复杂、药效不明显、自觉好转、不能耐受不良反应、缺乏用药指导等,根本原因是对用药不依从的危害认识不足。 不遵医嘱服药易造成疾病的治疗失败,自身中毒危险,导致发病率、死亡率上升等严重后果。出现用药不依从的情况有随意换药、漏服、过早停药、剂量错误、不服药、服药期间错误等。因此要加强用药指导,改善服务态度,完善服务措施。发药时做到认真查对、详细交待,态度要和蔼,取得患者信赖,增强患者治疗的信心。各类药店要设置药物咨询台或咨询窗口,并开设药学服务热线,随时回答讲解临床用药的相关问题,并建立回访制度。药师参与药学服务,应充分发挥主动性和能动性,在沟通中学习和总结,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能力,为患者提供全程药学服务,保障患者用药的安全、合理、经济。提高了患者用药的依从性,也就提高了患者自身的合理用药水平。 参 考 文 献 1、阎玺宇,姚艳丽.开展药物咨询窗口服务,促进合理用药[J].儿科药学杂志,2007,13(3):36 2、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2010,4,17.

药学专业是一门独立的学科,具有较强的专业性,所以就要求学生要为学好专业课而打下坚实的基础。下文是我为大家整理的关于药学大专 毕业 论文的内容,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欢迎大家阅读参考!

试论儿科用药中存在的问题及合理用药

摘要:目的分析儿科用药中存在的不良问题,并结合问题所在探讨合理用药的有效 措施 。 方法 我院自2009年7月起,对儿科用药方面的合理性进行严格管制。研究从我院儿科科室2009年7月~2010年2月(执行用药规范管制后)收治的患儿中选取60例作为研究对象,设为观察组,并选取2009年1月~6月(未执行用药规范管制前)收治60例患儿设为对照组。通过分析两组患儿的临床资料,对两组患儿的用药情况以及不良反应现象进行对比。结果经研究,从患者的用药不良反应以及治疗效果等方面进行比较,观察组明显优于对照组,且观察组与对照组存在显著性差异,(P<)具有统计学意义。结论在儿科疾病的临床治疗中,合理应用药物,对保障药物治疗效果以及降低不良反应发生率均具有积极影响。

关键词:儿科用药;合理性;不良反应;治疗效果

由于 儿童 年纪过小,生理上多方面功能均与成人有明显出入,如内分泌、神经、肝、肾等方面的功能,因此儿童在防御外界疾病方面的能力较弱,染病概率也较大[1]。此外,因为小儿肾功能仍未完全发育,因此在对于药物的代谢能力以及排泄能力较弱,所以在治疗儿科疾病时,若临床医师未指导儿童合理用药,极易引起药物副作用、药源性疾病等。研究通过分析实行用药控制前后的儿科用药情况,从而掌握儿科的用药特征,确保用药的合理性。

1资料与方法

一般资料①观察组:本组60例研究对象为儿科于2009年7月~2010年2月收治的患儿,其中包括33例男性患儿与27例女性患儿,年龄6个月~12岁,平均为(±)岁;②对照组:本组60例研究对象为儿科于2009年1月~6月收治的患儿,其中包括30例男性患儿与30例女性患儿,年龄6个月~12岁,平均年龄为(±)岁;经对比,两组患儿的一般资料无明显差异,(P>)无统计学意义。

方法通过对两组患儿的临床资料进行回顾,比较两组患儿的用药情况以及不良反应现象的差异情况,分析儿科用药中存在的问题,并探讨观察组所采用的的用药合理性管理方法。

观察指标观察两组患儿在用药后,观察患儿有无呕吐、恶心、腹泻等消化系统症状;有无肝功能不全的症状;有无咳嗽、鼻塞等呼吸系统症状;有无皮疹、泌尿系统受损、急性肾功能衰竭等不良症状。

统计学方法采用t或χ2检验两组数据,以百分比表示儿科用药不良反应的发生概率,若(P<)则表示组间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

2结果

经研究,两组患儿在用药治疗后,均有不同程度的不良症状,如皮疹、泌尿系统受损、咳嗽、急性肾功能衰竭、肝功能异常以及呕吐、恶心、腹泻等不良反应,见表1。

由表1可看出,观察组患儿用药后的不良反应率明显低于对照组,(P<)具有统计学意义。

3讨论

临床上药物的滥用情况依旧大量存在。因为患儿正处于生长发育期,患儿的机体生长发育不完善,对药物具有远远高于成人的敏感性,其药物依从性也相对较差,不稳定、不规律用药的情况突出,在临床的治疗方面,临床医生常常选择几类药物联合应用,这样就使药物在应用的过程中泛滥存在。滥用药物对于患者会出现许多不良反应,不良反应发生率增加,而药物间协同作用效率被降低。许多药物经由肝肾代谢之后排出,而药物滥用则会大大增加药品对肝肾脏器的功能损害。

儿科用药方面存在的问题

①未正确掌握用药剂量:儿科临床医师在选择用药剂量时,仅依据自身临床诊断 经验 进行判断,此为引起用药不良反应的一个主要原因[2]。小儿的胃酸浓度通常较低,加上胃部排空的时间比较长,使肠蠕动缺乏一定的规律,因此在药物吸收方面较为容易。若临床医师未注意到小儿的实际情况调整药物剂量,易引起泌尿系统受损的情况。②滥用药物:相比起成人,儿童生理上尚未完全发育,因此对于药物的敏感性较高,相应的对于服用药物的顺从性也较差,常有用药不稳定的情况,而临床治疗中,多种药物共同使用的情况较为多见,普遍存在滥用药物的情况。

如抗生素、解热镇痛药、激素、维生素、微量元素等药物的滥用。此类情况不仅会导致药物的治疗效果降低,还会提高不良反应的发生概率。③忽视了药物剂型:贴剂、注射液、栓剂、喷雾剂、颗粒冲剂、口服液、分散片、控释片、缓释片等均是临床上较为多见的药物剂型。其中,部分剂型若分散使用则会导致治疗效果受到一定的影响,如缓释片等。

儿科临床用药分析

在临床用药不断进步的环境下,具有耳毒性、发育毒性等毒性的抗生素在临床上的使用频率逐渐减少,也降低了用药不良反应情况的发生率。近几年,有相关医学研究表明,抗生素可分为3类[3]:①时间依赖类;②浓度依赖类;③时间依赖+浓度依赖类;对于儿科用药而言,此种分类方法对改变用药的间隔时间、疗效、毒性等起到了直接影响,成为临床上无法忽视的问题。抗生素的后效应(PostantibioticEffect,PAE)属于抗生素在浓度依赖、时间依赖等方面的最主要影响因素。抗生素的后效应是指细菌接触了抗生素后,抗生素中的血清浓度的降低值虽然低于抑菌最低浓度或是消失,但药物对于微生物仍可维持短时间的抑制效果。对于革兰阳性细菌而言,临床上的抗菌药物通常均具备不同程度的抗生素后效应,但是多种抗菌药物中,以喹诺酮类、氨基糖苷类等浓度依赖类抗生素的PAE较为可靠。浓度依赖类抗菌药物的效果由血药峰浓度值所决定,药物持续时间对于药效的影响不明显。然而,在儿童的临床治疗中应用浓度依赖型抗菌药物,引起并发症的可能性较大,因此现阶段儿科用药中采用浓度依赖型抗菌药物的情况较为少见。对于β-内酰胺类药物等时间依赖型抗菌药物,药物峰浓度对于药效的影响不大,儿科临床上多是通过控制用药的间隔时间以及剂量确保用药合理性。

用药管理措施

从2009年7月起,我院从三个方面入手,严格管制儿科的用药情况:①药物选择。在选择药物时,若仅使用一种药物即可达到治疗的目的,则不采取联用其他药物的做法,尤其是抗生素方面,需准确掌握患儿的适应证,若患儿受染情况处于可控制状态,可通过培养细菌后,对治疗方案进行调整,在治疗时尽可能使用毒性较低与窄谱的药物;②剂型选择。原则上,可通过口服给药进行治疗则尽量避免采用注射治疗。积极研制口感较好的药物,以降低患儿对药物的排斥性。尽量给予患儿半衰期较长的药物,从而通过缩短用药时间以及用药频率,增强患儿对口服药物的依从性;③剂量选择。进行用药治疗前,应指导患儿进行相关检查,如肝功能、肾功能等方面,从而掌握患儿的机体情况,确保用药方面的合理性。

4结论

随着临床用药的管理强度增加,临床上的药物副作用发生率已经有效降低。研究表明,抗生素的分类对于患儿用药的效率产生很大的作用,因此,在临床上,医生要认真选择用药。而抗生素的后效应则与药品浓度密切相关。而浓度依赖性药物的使用会产生较多的并发症,而时间依赖型药物如β-内酰胺类药物的临床作用则主要取决于血与药物浓度在组织中高于MIC的时间,药物峰浓度不会对此产生太大的影响。因此临床上常常遵循着"缩短给药时间,减小给药剂量"的原则对患儿进行用药。

参考文献:

[1]姚冰,潘洁,王远光,等.儿科用药现状与分析[J].中国医院用药评价与分析,2011,11(1):41-44.

[2]张法.儿科用药存在的问题与合理用药[J].中国现代药物应用,2010,4(18):179-180.

[3]王爱英,窦传斌.加强合理用药规范儿科抗生素的临床应用[J].中国中医药现代远程 教育 ,2010,8(5):147-148.

中医处方用药中存在的问题分析

【摘要】目的:分析 总结 中医处方用药中存在的某些突出问题,探讨怎样从根本上保证中医处方用药做到科学、安全、有效。方法:随机抽取我院中医处方1000张,从中药的品种来源及其药效成分、药理作用或临床疗效分析存在的突出问题及危害。结果:存在超量用药、药味偏多、同类药合用、脚注遗漏、别名滥用及名称书写混乱。结论:这些问题的解决要依靠临床医师与药房两个方面的协作配合。

【关键词】中医处方用药;中药品种

中医处方是临床医师为患者治疗或预防疾病而开给药房配方用药的重要书面文件,既是给中药调剂人员的书面通知,又是中药调剂工作的依据,也是计价、统计的凭证,且有法律意义。处方用药的科学正确与否,事关患者的治疗效果与用药安全。笔者从药剂专业毕业后曾从事中药配方工作7年,从历年的调剂工作中发现中医处方用药存在某些较突出问题,现分析如下。

一、临床资料

随机抽取我院1999年-2006年中医处方1000张,存在问题的处方有32张,不合格处方率达。其中有些处方同时有多处问题存在,特挑选有代表性的处方分析如下。

1.超量用药

超量用药是目前中医处方十分普遍的现象,指处方中药味的量明显超出《中国药典》规定的常用量。从本质上讲,中药治病的物质基础是其所含的有效化学成分(药效成分)。中医在诊治中按辨证论治的原则为患者所开具的处方,不仅其药物组成,而且各药味的用量大小都直接与药效成分的发挥相关。但不是量越大越好,如细辛的使用自古有“不过钱”之说,即临床用量超过3g时,有使用不安全问题,现已证实其地上部分含肾毒性成分马兜铃酸,故2005年版《中国药典》规定细辛药用部位为根,删除了含毒性成分的地上部分。而在临床的处方中,却用到了20g,马兜铃酸虽中毒缓慢,但严重时可出现肾功衰竭、尿毒症而死亡。

不少中医药人员认为,当前中药存在炮制不规范、人工栽培养殖品增多等问题,引起质量下滑,只有增加用药量才能保证药效。这种看法是片面的。首先,随着中药材生产及中药饮片质量管理的不断加强,中药质量在不断提高[1]。况且中医常用的很多大量品种,数百年或更长时间以来就使用人工栽培品,不存在质量下降的问题。

2.药味偏多

处方药味偏多,即每剂药方由近20味药甚至更多的药味组成,在抽查的处方中发现,由于药味偏多,处方平均用药剂量均高达约200g/剂甚至以上[2],最重有达457g/剂。用药味数偏多使“君、臣、佐、使”的规律难以体现,不仅影响到中药疗效发挥,而且在煎药时由于众多化学成分的干扰或相互作用,可能产生不利的化学变化,导致中药的不良反应,同时也是对药材资源的一种浪费。

3.同类药的合用问题

这里的同类药合用是指中医常将两种药性与疗效特别相近的药味相互 配对 使用或相须为用,目的是增加疗效。如合用“二芽”(麦芽、谷芽)以提高消食健胃作用,并用“乳、没”(乳香、没药)以增强活血止痛生肌作用。但对于有毒性的药物,如川乌与草乌,因二者均主含乌头碱(aconitine)等多种毒性脂型生物碱成分,《中国药典》本身规定其内服时均应先煎或久煎(以降低毒性),如在不减小用量的情况下合用,极可能使毒性成分含量超过药用安全范围。故笔者认为毒性成分相同的药味不可盲目合用。

4.脚注遗漏

这是一个常见而又议论较多的问题。中医处方的“脚注”是指在处方药名前、后注示说明性术语,用以对该药味的来源或产地、规格、炮制加工、煎法用法等情况作出说明。目的是保障用药准确、用药质量及服用后的疗效与安全。一是说明药材的来源或产地,如川贝母、北山楂、怀地黄、川黄柏等,二是控制饮片的特殊质量,如黄芩开“条芩”或“子芩”(指黄芩中较嫩的根)时,则所含药效成分黄芩苷、汉黄芩苷等的量比老根“枯芩”中为高,三是指明炮制要求,如生首乌与制首乌,生用治疗肠燥便秘、降血脂,制用补肝肾、填精血、乌发强筋骨;四是说明特殊煎法服法,如矿石、贝壳、甲壳类药味须注明“先煎”,以便使难煎出的药效成分充分溶出,大黄、番泻叶及含芳香性挥发油类成分的药味应标明“后下”,以免久煎降低疗效或使挥发性有效成分散失。此外,还有另煎、包煎、冲服、烊化等等特殊要求,均有利于患者服用或疗效发挥。

二、讨论与小结

综上所述,中医处方用药是一项十分严谨的技术工作,事关防病治病安全有效的大事,不仅要求书写认真、细致规范,还要求临床医师彻底弄清每一处方药味的品种规格、炮制加工、药效成分、理化性质、毒副作用,以及正名与别名等方面的异同。处方用药涉及到医与药两个方面,在临床医师辨证论证、理法方药完全正确的前提下,还要求药房配方时做到准确无误,药房人员应该能够在用药品种来源、药材饮片的理化性质等方面对医师用药给予咨询建议及监督。此外,医院还应定期组织医药人员学习新的药物知识,不断提高业务技术。这样方可从根本上保证中医处方用药的准确、科学、有效与安全。

参考文献

[1] 万定荣,陈科力.近年武汉市区中药材原料与饮片质量调查与分析[J].中药材,2003,26(10):766.

[2] 姜翠敏,王洪泉,蔡玉凤.上海市部分医院中医处方用药剂量调查[J].中成药,2001,23(12):907.

有关龋病的治疗的论文

口腔医疗毕业论文

在炎热的夏季,我们如果得了口腔溃疡,那么多的美食冷饮,我们就只有望梅止渴的份了,下面我整理的口腔医疗毕业论文,欢迎来参考!

摘要: 以口腔医疗服务客体、义齿加工企业、兄弟院校为调查对象,采用问卷、座谈、走访等多种方式,围绕口腔医疗市场需求、义齿加工企业岗位需求及职业素质要求、同类职业院校办学现状和专业建设经验开展调研,以分析口腔医学技术专业人才需求情况及专业教学中存在问题,为专业建设及教育教学改革提供依据。

关键词: 口腔医学技术;素质培养;专业建设

一、调研目的

随着口腔医疗行业快速发展,社会对口腔医学相关人才的需求不断变化,对专业的人才培养提出了新的要求。为获取口腔医疗市场需求分析、义齿加工企业岗位需求及职业素质要求分析、同类职业院校办学现状和促进专业建设经验交流,我们针对以上问题,拟定具体调研问题。调研过程中以上述问题为调研的基本诉求点,通过发放问卷、座谈会、走访等方式,结合调研对象直接或间接反映出的问题进行深入分析,推动口腔医学技术专业建设。

二、调研对象及方法

1.调研对象

本次针对口腔医疗市场需求选取苏州市中老年居民共发放713份问卷,有效回收621份,有效回收率87.10%;针对义齿加工企业对人才的需求的调查采用走访、座谈的形式,共进行16次调查,调查单位19家,其中上海8家、南京7家、苏州2家、无锡1家、常州1家;兄弟院校调查选取了华东地区拥有口腔医学技术专业高职院校,发放问卷10份,回收10份,回收率100%。

2.调研的内容和方法

苏州市中老年人口腔修复状况的调查采用分层、随机抽样调查方法,选取苏州市区3个区,参考第三次全国口腔健康流行病学调查相关表格,设计针对性调查表,进入社区进行老年人义齿修复需求的调研。检查并记录了每位受检者的牙齿缺失和修复情况,不记录第三磨牙。同时记录调查人群的义齿修复情况,以及义齿修复的类型等情况。应用SPSS13.0统计软件进行统计学分析。对行业企业的调查,走访了上海精瓷义齿制作有限公司、南京时代义齿制作有限公司等19家单位调研,了解行业单位人才构成,人才需求、专业人才职业能力要求等相关信息。调研结束后,对调研数据进行了深入的分析和探讨,以此对口腔医疗市场的需求、行业前景、就业单位人才需求、岗位职业能力要求、专业建设情况进行全面梳理分析,为人才培养方案的改革与完善提供依据。

三、调研信息整理与分析

1.口腔医疗市场需求情况分析

在621例受检者中,牙列完整且无需修复例数58(9.34%)例,有口腔修复需求的患者高达90.66%(563人)。牙列缺损率78.58%。其中有327例进行了义齿修复,义齿修复率仅为58.08%。已修复、部分修复和未修复的例数分别188例、139例和24.69例,其比率分别为33.39%、24.69%和41.92%。本调查显示,苏州市中老年人牙列完整率21.41%,且不同性别及年龄段间差异无统计学意义,低于程睿波刘振兴等的报道。有口腔修复需求的患者高达90.66%,高于第三次全国口腔流行病学调查在中老年人群中需要佩戴义齿比例(89.4%)。可能与地方饮食偏甜,龋病的发病率较高有关。苏州市中老年人的义齿修复率58.08%,高于第三次全国口腔健康流行病学调查中65~74岁42.6%的修复率,也高于与程睿波等的报道。可能与地方经济的发展水平较高及居民较好的口腔保健意识有关。但仍存在很大一部分中老年人未能进行及时的义齿修复治疗。

2.行业企业人才需求情况分析

从调研的义齿加工企业获悉,企业从业人员主要分布于20-35年龄层中,现有从业人员具有中高级以上技术资格的占17.9%,未经过正规职业教育培训及中专学历以下的从业人员约占53%左右。同时从业人员又有另外一个特点就这样人员流动相对较大,都在10%以上,有的甚至可达50%,主要这样目前国家尚没有相关的准入门槛。据专业人士分析,口腔修复医师与口腔技师比例应达1:2才能保证修复体质量。目前行业由劳动密集型正向高层次技术型转变,经过正规的职业教育培训,掌握熟练专业技能的口腔工艺技术人员还处于严重缺乏的状态,需求量大,收入水平也较高。加之人员流动性较高,相关企业其每年都需补充大量的口腔医学技术人才。

3.行业企业对人才职业能力要求分析

调研发现,企业普遍认为口腔医学技术专业人员不但要有牢固的口腔医学相关的专业知识和材料性能、设971备使用等基础知识,还要有熟练掌握义齿的制作技能,并能理论联系实际,从实践中不断提高,要熟悉企业的具体实际和有关规定,并从严要求自己,做好义齿制作的每个环节,才能成为一个合格的口腔技师。对于目前毕业生的专业技能水平,3家单位认为良好;13家认为基本达标加以强化训练尚可满足企业需求;2家认为一般,毕业后动手能力尚无法很快满足岗位需求;1家认为较差。说明在用人企业看来,当前口腔医学技术专业毕业生专业技能较为薄弱,还有较大的提升空间,这也提醒我们,在今后的教学工作中,仍需推进专业建设及教育教学改革,提高学生的专业实践技能水平。调查显示,目前用人单位招录人才学习成绩不再这样评价学生好坏的唯一标准,企业更注重能力的培养,更注重对责任心、道德诚信的要求。对于口腔医学技术专业技术人员除了专业素质要求外,还需要有责任心、团队精神、道德诚信、沟通能力、学习能力、外语水平、计算机水平,其中10家单位最为看重的这样责任心,占53%;4家认为这样道德诚信,占21%,其次这样沟通能力、团队精神、学习能力等。

4.同类院校专业教育分析

通过调研反映出各大院校在专业发展中存在的一些共性问题。首先就这样专业技能教育与企业生产实践有差距,教学与生产实际有一定脱节,其主要原因这样院校单一主体办学,行业信息了解不及时,师资队伍与行业一线的脱节,导致实训教学落后与行业发展。各院校针对该问题做出了相应的举措,例如深化校企合作办学,利用企业的资源优势、信息优势提升专业教育的水平。10家兄弟院校都与优质的行业企业合作开展人才培养,其中3家引企入校开办了“校中厂”,8家引入企业技术人员参与专业教学,2家开展了“订单式”人才培养,9家与企业共同开展人才培养方案制定、人员互聘、专业建设以及教科研工作合作。其次这样专业技能以外的其他能力的培养能力相对薄弱。兄弟院校普遍认为现代企业用人越来越注重员工的综合素质,而这块短板也这样目前学校教育较薄弱的部分,某种素质的培养很难通过一门课程来进行培养。各学校都在综合素质的培养上做了一定的探索,8家已开设了职业生涯规划课程,3家加强了医学人文课程建设,10家都通过社会实践、社团活动等多种形式有意识地强化学生的综合素养的.培养。

四、结论与建议

1.口腔医学技术高技能人才需求旺盛

根据调研得知,苏州市中老年人有口腔修复需求的患者高达90.66%,第三次全国口腔流行病学调查在中老年人群中需要佩戴义齿比例也有89.4%。然而实际的义齿修复率仅有60%不到,仍存在很大一部分中老年人未能进行及时的义齿修复治疗。加之经济发展人民生活水平提高,以及中国老龄化社会的到来,口腔修复医疗市场的需求越来约大,催生了大量义齿生产企业以及对口腔医学技术人才的大量需求。随着口腔工艺技术方法的不断完善,新材料的开发应用,新设备的出现以及计算机辅助设计制作研究面临一体化,使得行业对口腔医学技术人才的需求量以及技能水平和综合素质也提出了更多,更高的要求,经过短期培训就上岗的人员已经不能满足行业发展的需要,高职院校培养的应用性技能人才这样深受企业欢迎,人才需求很大。

2.应尽快建设工学结合一体化课程

工学结合的理实一体化课程这样将理论教学和实训结合成一体,专业教学与生产实践相融合的课程设置方式,它的核心特征这样“理论学习与实践学习相结合;促进学生认知能力的发展和建立职业认同感相结合;理论性与实用性相结合;符合职业能力发展规律与遵循技术、社会规范相结合;学校教育与企业实践相结合”。创建工学结合教学模式,构建工学结合的课程体系,学生通过对生产任务、过程和环境所进行的整体化感受和反思,实现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学习的统一,有利于对专业技能的熟练掌握和有效应用。

3.校企合作办学,职业技能教育紧跟行业发展

更加注重校企合作办学,在产学研方面要积极探索,建立了产学研结合的长效机制,吸纳社会、行业和企业的智力资源和物质资源,进入教学过程。在专业设置、培养方案、教学运行等方面参与并融入到专业人才培养工作中,进一步加快师资队伍、实践基地建设,实现学校与社会的结合,师生与劳动者的结合,教学和生产实际的结合,构建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符合学校实际的、灵活多样的人才培养模式和途径。

4.注重综合素质培养,满足用人单位需求

加强职业规划教育,增强学生对专业的学习兴趣,提高学生对该专业的认可度。大学阶段这样专业认同形成的关键时期,为了提高学生的学习兴趣,提高专业认同度,高校和企业都必须肩负起责任来。高校在宣传教育方面,要把该行业的广阔前景告知学生,在不断的学习中,学生认同感不断提升。学校应加强医学人文教育、加强学生岗位适应能力培养、培养脚踏实地及循序渐进的工作精神、提高工作的责任心及工作的积极性。学生在校期间,帮助学生形成一种积极乐观的心态,以理智、现实、平和的心态走向工作岗位。毕业前,结合学生普遍关心的问题和思想的热点组织一系列的讲座和报告会,邀请用人单位和成功就业的校友来校交流,从宏观和个人的角度促使即将毕业的学生形成“职业道德情感—岗位成才—实现人生价值”的正确人生观。同时,学校和企业要充分利用实习期来锻炼学生适应工作岗位,学校要依照企业的要求制订实习规章,使学生感到工作和实习没什么区别,尽快帮助学生熟悉所从事的职业环境和职业职责。

参考文献:

[1]程睿波,张颖,陶薇.辽宁省中年和老年人缺牙及修复情况调查分析[J].华西口腔医学杂志,2007,(06):576-579.

[2]刘振兴,吕佳,曹建波.胶东农村中老年人缺牙及修复情况初步调查.口腔颌面修复学杂志,2011,(03):181.

[3]齐小秋.第三次全国口腔健康流行病学抽样调查报告[M].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2008.37.

[4]赵志群.职业教育工学结合一体化课程开发指南[M].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09.1-4.

牙痛不是病,痛起来真要命。这种说法是错误的,其实真正牙痛是一种病,如蛀牙它是由牙齿菌斑或细菌引起的蛀牙,而牙周炎是由各种身体内火热所致,其主要由肝火、肺火、胃火和肾火所致,治法各不相同。如牙周炎用黄连、山栀子、玄参、丹皮、白芍、黄芩、黄柏、知母、石膏等等组合,用水煎服二至五天痊愈。而蛀牙用中药组后粉碎,制成膏药或膏丸,将药放在患处既可,一至三天痊愈。如果有痛一十五分钟立刻痛止。牙周炎:齿为骨之佘,骨为肾所主,龈为手足阳明经分布之处。齿为肾之佘,龈为胃之络,热邪不燥胃津,必耗肾液,牙齿洁白润泽而坚固,肾气充足之故,津液未伤之状牙齿干燥,为胃明之伤。牙齿光燥如石,为阳明热甚,津液大伤。齿燥如枯骨,多为肾阴枯竭,精不上荣所致,齿稀疏松动,齿根外露,多为肾虚,或虚火上炎所致。齿枯黄脱落,见于久病者为骨绝,属病重。齿焦有垢为胃肾热盛,但气液未竭。齿焦无垢为胃肾热甚,气液已竭。咬牙啮齿,多因胃热或虫积所致。齿龈淡红而润泽,胃气充足,气血调匀之源。齿龈洁白,多属血虚或失血,为血少不能充于龈络所致。齿龈色淡,龈肉萎缩,多属虚或胃阴不足。齿缝出血,称为“血衄”,兼见齿龈红肿者,属脾虚血失统摄,或肾阴虚,虚火上炎所致。齿龈溃烂,流腐臭血水,甚则唇烂牙落称为“牙疳”,多因外感疫疠之邪,佘毒未清,积毒上攻所致。人之脏腑各自有火,但有虚实之不同耳,然实可泻。如:黄连泻心火,黄芩泻肺火,芍、丹、玄、栀等泻肝脾之火,知母、黄柏泻肾火,泽泻能泻膀胱之火。此皆虽苦寒之味,能泻有佘之火。若饮食劳役,内伤亢气,火不两立,为阳虚之病以甘温之剂除之。若阴微阳弦,相火炽盛,以乘阴位,为血虚之病。若肾水受伤,真阴失守,无根之火,为阴虚之病。以壮水之剂制之。若胃虚过食冷物,抑遏阳气於脾土,为火郁之病,以升发之剂发之,诸药用之,有火能祛,有热既退,有邪则逆,以此治之,无在不愈者乎。但是,要想治愈牙周炎,一定要平其五脏六“火”,这样才能有更好的治疗效果。蛀牙“龋病”,其主要形成原因是牙齿菌斑,牙菌斑是牙齿表面的一层几乎无色的薄膜,含有造成蛀牙“龋病”的细菌。每次进食后,牙菌斑中的这些细菌会和食物中的糖份或淀粉发生化学作用,产生腐蚀性牙齿的酸性物质。久而久之,牙齿的珐琅质硬会破坏,形成较脆弱的小蛀斑,若继续恶化则会形成牙洞,既蛀牙“龋病”。所以,蛀牙是从小蛀斑发展而来的,也是有蛀虫或者其它什么虫子和细菌,而是牙齿被逐渐腐蚀的结果。蛀牙在严重的情况下,会导致的坏死和脱落。蛀牙刚开始,患初期蛀牙的部位发生在牙齿的珐琅质,不会有痛的感觉,而且,牙齿表面通常是完整的,肉眼看不见有蛀洞,牙齿邻面这部份的蛀牙就更难察觉。蛀牙蔓延至牙髓,牙齿出现明显蛀洞,产生剧痛,牙髓有机会受细菌感染而坏死,细菌甚至会从牙髓经牙根部份扩散至附近的牙周组织,引致发炎或脓肿。蛀牙“龋病”,也就是牙齿出现腐烂现象,蛀牙在很大程度上受我们生活方式的影响,导致牙齿蛀牙的发生,蛀牙在儿童中更为普遍,但成年人也会患蛀牙。目前临床应用的有西药的中成药。西药有解热镇痛药及抗厌氧菌类药物,虽可短暂止痛,但不能根治,过多服用,均有一定的副作用。因此,各式各样的中成药应运而生。龋病由于其病程进展缓慢,在一般的情况下不危及患者的生命,因此不受人们的重视。实际上龋病给人类造成的危害极大,特别是病变向牙体深部发展后而引起牙髓病,根尖周病,颌骨炎症等,以致严重影响儿童齿系统的生长和发育,便健康素质下降。牙周炎、蛀牙“龋病”是一种常见病和多发病。目前,世界很多国家都很重视口腔及牙齿疾病的预防和早期治疗,世界卫生组织把龋病列为全球性三个重点防治疾病之一。口腔和牙齿疾病很普遍,尤其是龋病、牙周炎、牙龈炎等,错颌畸形是多发性常见病,口腔和牙齿的健康,不仅影响人的发音、语言、咀嚼、消化,还影响人的面容,仪表,甚至影响身心健康。在八十年全国城市儿童普查时,龋齿的发病率大于95%,既每十名儿童中有8名患有龋齿,每个儿童平均有4-5棵牙被蛀坏,随着我国国民经济的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牙病也越来越为人们所重视,如果从儿童时期甚至婴幼儿时期就注意到防治,那么,牙病的发病率就会大大的降低。龋病因口腔不清洁,食物渣滓发酵产生酸类,侵蚀牙齿的釉质而形成空洞所致。中华医药博大精深,根据中医理论,药物能则,“痛则不通,通则不痛,治风先治血,血行风自灭,寒则热之,湿则利之,调和营卫,扶正固本”。根据中医治疗药物药理分析。今选用中药“~ ~ ~”:温中行气,燥湿,治心腹冷病,痞满食滞,噎膈反胃,寒湿吐泻,痰饮积聚。《本草求真》:~~~辛热香散,功与肉蔻,湿性居多,能止大肠滑脱不休也。又功与草果相同,但此止逐风寒客在胃口之上,症见当心痛,不似草果辛热浮散,专治瘴疠寒症也。“~ ~ ~”:温中止痛,理气燥湿,治呕吐逆吞酸,劂阴头痛,脏寒吐泻,脘腹胀痛,脚气疝气,口疮溃疡,齿痛湿疹,黄水疮。《本草拾遗》:杀恶虫毒,牙齿虫。《本经》:主温中下气,止痛,咳逆寒热,除湿血痹,逐风邪,开腠理。《本草便读》:“~ ~ ~”:辛苦而温,芳香而澡,本为肝之主药,而兼入脾胃者,以脾喜舌燥,胃喜降下也。其性下气最速,胡能宜散郁结,故治肝郁滞,寒浊下踞,以致腹痛疝瘕等疾或下行极而上,及为呕吐吞酸胸满诸病,均可治之。既辛苦香燥之性,概可相见其功。然则治肝治胃及中下寒湿滞浊,无不相宜耳。“~ ~”:泻火,燥湿,解毒杀虫,治时行热毒,伤寒,热盛心烦,痞满呕逆,菌利,热泻腹痛,肺结核,吐、衄、下血,消渴疳积,咽喉肿痛,火眼,口疮,痈疽疮毒,湿疹,汤火烫伤。《晔子本草》:“”治五劳七伤,益气,止心腹痛,惊悸烦燥,润心肺,长肉,止血,并疮疥,盗汗,天行热疾。治疗:将以上中药组合后粉碎,制成膏药或膏丸,将药放进患处,一天一至二次,一次只需一克左右轻者一至二天痊愈,重者二至三天痊愈,永不复发,无毒无副作用,非常可靠,如果蛀牙有疼痛,把药放进去,十五分钟既刻痛止。但是牙齿无法恢复原来的形状。

大一医学生论文

作为一名学习医学专业的大学生,我们知道怎么样书写自己的专业论文吗?以下是我整理好的大一医学生论文,欢迎大家阅读参考!

【摘要】 目的 探讨STA局部麻醉(局麻)仪在儿童乳磨牙深龋治疗过程中的应用效果。

方法 40例(80颗)7~10岁的就诊的儿童龋病患儿, 左右侧均有龋坏的第一或第二乳磨牙, 采用自身对照方法, 一侧使用STA无痛局麻仪进行术前浸润麻醉(实验组), 另一侧使用传统的注射器进行麻醉(对照组), 注射后5 min时进行去腐备洞常规充填治疗。比较两组麻醉过程中疼痛程度。结果 实验组患儿轻度疼痛占, 中度疼痛占, 重度疼痛占;对照组患儿轻度疼痛占, 中度疼痛占, 重度疼痛, 两组患儿疼痛程度比较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见表1。5 min后物起效, 治疗术中两组患儿多数未感受疼痛。结论 对儿童龋病患儿进行术前麻醉时, STA无痛局麻仪可更好的缓解疼痛, 效果显著。

【关键词】 STA局麻仪;深龋;牙科畏惧症

DOI:

大部分患有口腔疾病的儿童在就诊时均有牙科畏惧症(dental fear, DF)表现, 具体指在诊治过程中所出现的焦虑、紧张、恐惧的状态, 在行为上表现为敏感性增高、耐受程度降低、烦躁不安、哭闹甚至拒绝治疗的现象[1]。只有消除患儿的畏惧情绪, 与医生有效配合, 才能完成诊疗工作。引起牙科畏惧症的原因不仅是治疗过程中牙钻的噪音, 更主要的因素是治疗中的疼痛, 为缓解深龋治疗时儿童难以忍受的痛觉, 国内外提倡术前对患牙进行局部浸润麻醉, 无痛治疗是保证儿童口腔疾病得以顺利诊治的关键。美国Milestone公司的STA口腔局部麻醉仪是一种计算机控制的仪器, 理论上具有减弱或缓解注射疼痛的作用。为探讨其使用方法和临床效果, 本研究对两种术前局部麻醉的方式进行对比, 旨在找出更适合儿童的治疗方法。现报告如下。

1 资料与方法

1. 1 一般资料 选择2015年6月~2016年6月于沈阳市口腔医院儿童口腔科门诊就诊的7~10岁龋病患儿40例, 左右侧均有龋坏的第一或第二乳磨牙, 患牙共80颗, 采用自身对照方法, 一侧使用STA无痛局麻仪进行术前浸润麻醉(实验组), 另一侧使用传统的注射器进行麻醉(对照组)。纳入标准:①家长知情同意并配合接受实验, 患儿具备疼痛判断能力;②每例患儿均同时患有2个同名不同侧的乳磨牙深龋;龋坏深度达到牙本质深层, 但无自发痛病史, 无根尖周病变;

③两侧龋坏深度大致相同;④患儿无其他系统性疾病。

1. 2 材料和器械 STA计算机控制局部麻醉仪及配套手柄和针头(Milestone公司, 美国)、金属卡局式注射器、阿替卡因肾上腺素注射液(碧兰公司, 法国)、高速及低速手机(NSK, 日本)。

1. 3 方法 术前常规对两组患儿及其家长进行明确告知, 接诊时注意态度要亲切和蔼, 减少儿童的畏惧心理。对诊断明确的患牙, 探诊的动作要轻巧, 避免引起不必要的疼痛产生假阳性的结果。实验组使用STA局麻仪进行局部浸润麻醉, 对照组使用金属卡局式注射器进行局部麻醉, 两组均缓慢注射, 且进针位置大致相同。局麻药都使用阿替卡因肾上腺素注射液, 商品名为碧兰。5 min后麻药完全起效, 两组患牙进行常规去腐备洞, 均用Dycal垫底护髓, 再将Fuji IX玻璃离子严密充填于龋洞内, 去除咬合高点。

1. 4 观察指标及评价标准 采用双盲法, 操作均由同一有资历医生完成, 记录者也由同一助手完成。分别记录两组注射麻药时的疼痛程度和传统牙钻去腐备洞时的疼痛程度。采用疼痛视觉模拟量表(VAS)评价不同注射方法的疼痛程度, 测量标尺用10 cm线段表示, 0~10间的数字表示疼痛程度, 即VAS值, 1~3为轻度疼痛, 4~6为中度疼痛, 7~10为重度疼痛[2]。

1. 5 统计学方法 采用统计学软件对数据进行统计分析。计数资料以率(%)表示, 采用χ2检验;等级资料采用秩和检验。P<表示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

2 结果

实验组患儿轻度疼痛占, 中度疼痛占, 重度疼痛占;对照组患儿轻度疼痛占, 中度疼痛占, 重度疼痛, 勺榛级疼痛程度比较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见表1。5 min后物起效, 治疗术中两组患儿多数未感受疼痛。

3 讨论

现阶段, 我国儿童口腔疾病的发病率有逐年上升的趋势, 就诊率却不高, 除家长的卫生保健意识没得到相应提高, 患儿配合程度较差也是主要因素之一[3, 4]。儿童的心理干预及行为管理固然是有效预防牙科畏惧症的手段, 但切实缓解治疗疼痛才是让儿童配合治疗的根本方法, 用局部药物麻醉控制疼痛是目前普遍采用的手段[5]。

随着牙科器械的不断革新, STA局麻仪已经被广泛应用于临床, 它是由计算机控制的主机、脚踏控制器及一次性的Wand手持注射针3个部分组成, 注射速度有STA、Normal和Turbo三种模式[3]。首先由针尖渗出少量麻药至进针点的.黏膜表面, 减少疼痛感, 刺入组织后采用STA模式给药, 通过计算机控制药液的输出量, 减少软组织的胀痛感, 使整个注射过程保持无痛状态[6-7]。与传统的注射麻药方式不同, 大大减少了单位时间内进入组织的液体量, 减小对进针点周围组织的压力刺激, 避免患者的心理恐惧和不适感[8, 9]。

STA麻醉仪都能起到很好的缓解疼痛效果, 保证儿童口腔疾病的顺利诊治。本实验选择患儿为7~10岁儿童, 原因是学龄儿童比低龄者更能准确表达出治疗的真实感受, 术前, 医护人员均根据儿童的性格特点予以充分的交谈解释, 使医患关系更加和谐, 保证诊治工作顺利开展。但尽管如此, 本实验组的中度疼痛患儿比其他研究稍多, 可能是由于实验对象均为儿童, 表达不甚清楚准确, 在恐惧情感的支配下仍然表达有痛觉, 不排除有假阳性的结果。两组患儿因为使用同一种麻醉剂, 剂量由患儿体重决定, 且麻药充分起效后进行去腐操作, 治疗时的疼痛感无差别。与其他学者研究一致 [10]。

综上所述, STA局麻仪在儿童口腔疾病的诊治中具有广阔前景, 儿童口腔科医生应该将新的诊疗器械和综合心理干预的方法相结合, 不断探索适合儿童特点的治疗方法, 为更多患儿提供舒适的医疗服务。

参考文献

[1] 张芳, 王非, 王彦铃. 根管治疗患者牙科恐惧症的调查分析. 华西口腔医学杂志, 2007, 25(4):375-377.

[2] 荣刚, 姚声. 无痛麻醉仪在缓解磨牙牙髓炎治疗过程中的疼痛效果分析. 临床口腔医学杂志, 2016, 32(6):351-352.

[3] 杨霞, 侯锐, 许广杰, 等. STA无痛麻醉仪在口腔治疗中的应用特点. 中国实用口腔科杂志, 2015, 8(7):442-446.

[4] 费继新. STA口腔局部麻醉仪在去髓术中麻醉效果的比较. 中外健康文摘, 2013(25):186.

[5] 康媛媛, 孙妍, 张英. STA麻醉仪用于牙科畏惧症临床意义研究. 中国实用口腔科杂志, 2013, 6(2):100-101.

[6] 孙欢, 吴杨, 王莉, 等. STA无痛注射仪在口腔局部浸润麻醉中的应用. 国际护理学杂志, 2011, 30(3):467-469.

[7] 杨静. STA麻醉仪在儿童口腔治疗中的应用观察. 中国美容医学杂志, 2014, 23(22):1921-1922.

[8] 张欣. STA无痛麻醉仪微创拔牙与传统拔牙比较临床体会. 临床和实验医学杂志, 2011, 10(9):674-675.

[9] 杨霞, 侯锐, 尚磊, 等. STA无痛麻醉仪在老年牙周病患者牙拔除术中的应用. 中华老年口腔医学杂志, 2015(2):88-91.

[10] 吴昊, 朱丽雷. STA 麻醉系统在牙周治疗中的应用. 医学临床研究, 2015(6):1113-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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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有兴趣知道,不过ls的是通讯嘛,没有详细介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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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后发表“中医药治疗卵巢癌腹水21例分析”、“宫颈?号栓阻断宫颈癌发生机理研究”、“10味间糜栓阻断宫颈癌发生的临床及实验研究 ”、 “中西医结合治疗输卵管阻塞性不孕症82例分析”等论文近30篇,参加编写著作七部。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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