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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剪寒梅lo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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樱花龙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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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天脚更疼。但不下地走,脚趾头踩不断,小脚不能成型。奶奶干脆变成城隍庙里的恶鬼,满脸杀气,操起炕扫帚,打她抽她轰她下地,求饶耍赖撒泼,全不顶用。只她赛瘸鸡,在院里一蹦一跳硬走,摔倒也不容她趴着歇会儿。只觉脚趾头嘎嘎断开,骨头喳子咯吱咯吱来回磨,先是扎心疼,后来不觉疼也不觉是自己的了,可还得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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溪爱Mr彬

通过缠脚而来的小脚真的那么美吗?以至于男人在娶妻时将它作为一条最重要的标准,而女性将它作为人生中对自己身体必须实现的重大改造。事实则不然,下面有一段关于小脚的真实的描述,让人非常的感慨,从我们现在的审美角度出发,我们甚至会觉得我们的祖先是那么的不可理喻。 一般来说,小脚从正面看,像火伤之后,脱去陈皮烂肉,露出变形、变颜的一个肉疙瘩。只有一个翘起的趾头,依稀可辨上面的指甲,其它,一概呈现出可憎的模糊轮廓。 从侧面看,脚趾和脚跟已从中折断,两部分紧挨在一起,在软肉的附和下,形成一条由两端站立的曲线,脚跟臃肿,脚掌消失,脚背凸起。脚的全长不及自然长度的一半,整只脚像一个不规则的三角形。最恐怖的是从正面看脚底。那是一幅完全消解了人足的原始形象的荒诞图案。除了变形的足跟之外,已没有一丁点平滑的脚板。四个脚趾长短不一地向外转折,围绕在以大脚趾为轴心的脚心下面,脚趾的正面因此变成了脚板心,完全扭曲地压在了脚板底下。 我们都很清楚,在审美不超出常态的情况下,这样的小脚是很丑的。事实上,这样的小脚也不健康,不实用,缠足对人身的伤害是终身的。缠了小脚的女人其支撑的重心移到脚外部,行动极为不便。而且它们成年后多患早发退行性关节炎。 无论是从赏心悦目还是从健康实用的角度,女人缠小脚都是不应该被接受的,而这样的残忍的行为在我们中国的历史上却曾经盛行一千余年,以至于我们不得不承认它是中国古代的一种有影响力的文化,古人的这种不健康的视觉审美取向就象一个复杂的谜(当然,这肯定不仅仅是个审美的问题),而这个谜的背后有太多的东西值得我们深思和反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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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古猫小懒

缠足给妇女带来身心扭曲的痛苦,在世界上也属罕有。从记载所见,这缠足是用5尺长2寸宽的布条,紧紧地缠在女童的足上,把足背及4指下屈,压至足心,被缠者痛得汗如雨下,甚至鲜血淋漓。亲自动手的往往是母亲,缠一层,还要抹一些唾沫以便防滑收紧,不管女儿如何哀哀痛哭,做母亲的毫不怜惜,说是“娇女不娇足”。长大后双足因肌肉挤压,指甲软化,嵌入肌肉,肌骨变形成弓状,腿部不能正常发育,瘦削如棍。脚长以三寸为佳,因此称为“三寸金莲”、“弯弓”,所谓 “小脚一双,眼泪一缸”,真切地反映了女性缠足被摧残的痛苦。这种违反人性的陋俗,并非没有人抨击,早在宋代车若水就指出,妇女自幼“无罪无辜,而使之受无限之苦,缠得小来,不使何用?”清初张宗法痛斥缠足之害说:“今俗尚缠足,堪伤天地之本元,自害人生之德流,而后世不福不寿,皆因先天有戕。”著名诗人袁枚痛斥这是男子的主使:“三寸弓鞋自古无,观音大士赤双趺。不知裹足从何起?起自人间贱丈夫。”真是一针见血。 缠足的原因:在古代,母亲们流着眼泪,把女儿的脚一层一层裹了个严实,为的是给她找一个好丈夫。“让你忍一时之苦,是为了你一生不吃苦。”或许现在的人看来,当时裹足的女子真的很愚昧,不过如果她们不裹足的话,她们的一生往往是很悲惨的。山东有过这样的童谣:“缠小脚嫁秀才,吃白馍,就肉菜,缠大脚嫁瞎子,糟糠饽饽就辣子。”浙江也有:“一个大脚嫂,抬来抬去没人要。”就连台湾也不例外,有说:“大脚是婢,小脚是娘。”四川的就更生动了:“做人莫做大脚婆,吃糖咽菜当马骡,家人嫌我脚儿阔,丈夫叫我大脚鹅,白天不同板凳坐,夜里裹被各睡各。”追溯起裹足的目的来,起初的时候只是缠足的舞女为了让舞步更加优美如此单纯。可慢慢的发展下来却成了一种社会风尚。当中的原因并不是西方观察家所说,为了美丽,他们把19世纪的美国女人缠胸束腰和我们妇女的裹足混为一谈,事情并不如他们想象那样的简单。我国古代妇女的裹足有这深刻的社会根源,它是时代的产物,它的原因是多方面的。 首先,裹足的大小是门第高贵的标志。那时的人以小脚为美,脚越小,就代表越美丽。而裹足又是要在幼童阶段3-5岁时开始的,而且年纪越小越好。一般的人家,解决生计,养活全家已经够他们忙了的,哪有精力花费在强迫自家女儿裹足上。而且一般的农家女都分担家计,一旦裹足,就意味着成为家里的负担,干不了活了。试问,穷人家哪有闲米养闲人。富贵人家则相反,他们衣食无忧,而且当时裹足已经成为一种社会风尚,彼此都在互相攀比。父母让女儿裹足一来为了女儿能嫁得豪门,二来是为显示自家的身份尊贵。 第二,裹足的大小是男婚女嫁的择偶标准。古代,大户娶妻选媳的标准首先是处女;其次就是是否有裹足。媒人婆到有女儿家来,见姑娘样貌还是其次,首要的带回闺女的绣花鞋和生辰八字。为男家的就以是否有裹足和所裹足的大小来定优劣。即使到了大红花轿送上门了,在入门前也要先看看新娘的脚才定夺是否让她进门。 第三,裹足迎合扭曲的审美观。古代,女性没有什么生产力,只是作为男性的附庸和玩物,存在世上似乎只为迎合男性需要。缠足后,足部与地面接触面积减小,以双脚站立,身体的重量向下,使站立变得困难,必须将腰挺出,才能尽量使身体稳定,走起路更加不易得重心学步,平衡身体,方能行出一种柳腰款 ,一步、一步,柔弱,需人搀扶,惹人怜的气质与步伐。男人心疼女人那份缠足的勇气和坚忍及那双缠足,于是对女人的爱怜与宠溺又更深了……似乎那绣花鞋的大小决定了闺阁内的女子的美丽程度,同样也决定了女儿婆家的富贵程度,没有一个大户人家愿意接受一个大脚或者脚不够小的女人的。“以裹脚为美,以天然足为丑”的审美观应运而来。这一风尚的流行,就使得更多人去裹足,此风尚也愈演愈烈,最终成为当时绝对的审美标准,迫使更多人去迎合。 第四,裹足是为了要控制女人,这是产生裹足这一现象的根本原因。古代,以“三纲五常”作为道德标准,当时的社会潮流是要女子谨守妇道,而且缠足明显的区分“男女有别”。加上缠足后,造成女子行动不便。使得古时中国男子能够更加为所欲为享受一夫多妻制,男人可以因妻妾行动不便,有利于控制逃跑或与他人偷情的可能。而往深里说,小脚是为了彻底地把女人关在家里,女人在卧室厅堂里走走便可,最远的地方也只能是自家的后花园,女人不必知道家以外的世界,不必结识父亲丈夫儿子以外的其他男人,无才让她对父训夫言深信不疑,女人之道。温良恭俭让中没有一个字是有关原则是非的,女人可以做的就是顺从,她只需顺从,顺从丈夫而无需顺从道理,因为她对道理是无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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寳呗颖1

是封建社会扭曲了的畸形审美观念所致。在封建社会,宫廷和官场是社会风气的滥觞。由于皇帝和官员认为小脚是美丽的,愚昧的民间也就视小脚为美,乃至把小脚唤作“三寸金莲”。在当时的人看来,小脚就是“女性美”的一个非常重要的方面。

一个女子的长相、身材再好,如果是一双天足或脚缠得不够小(超过了三寸),就会被人耻笑,并且嫁不出去。人们完全把摧残人体、行动不便抛在一边,认为缠小的脚小巧玲珑,精致美观,能够赏心悦目,而小脚女人走起路来摇摇晃晃,如风摆柳,又煞是好看。

这样一种审美观真让人无法理解!这种违背自然与健康、建立在摧残妇女身体基础上塑造出来的“美”,是地地道道的美的极度扭曲和变态。

扩展资料:

缠足风俗的来源:

1、父权制社会“男尊女卑”传统习俗的产物。从孔子“唯小人与女子难养也”的高论开始,封建社会男尊女卑的不良传统一直延续着。一旦把女子的脚缠成了“三寸金莲”,女性在劳动和交往方面必定会大受制约,只有困守家中,甚至站立、行走都要扶墙靠壁。

这样一来,不仅让“男主外,女主内”顺理成章,也让“男强女弱”成了铁定事实,女性如有什么不满、反抗、私奔之类的举动,就更是难上加难了,唯有忍气吞声,听任摆布。这完全是父权制社会对女性施行的压迫和控制。

这种压迫和控制也确实收到了实际功效,正如《女儿经》所说:“恐他(她)轻走出房门,千缠万裹来约束”。尤其令人不可理喻的是女性被摧残的小脚竟然成为激起男人性兴奋的重要物品。

据记载,自宋代开始,在许多妓院的欢宴中流行起一种“行酒”游戏,从头至尾突出的都是妓女的小脚和她们的小脚鞋,狎妓的嫖客把酒杯放入妓女的小鞋里来传递、斟酒、饮酒。

直到20世纪初,仍有一些男人喜欢参与这种“行酒”游戏,并为有机会使用妓女小脚鞋中的酒杯来饮酒而兴奋不已。试想,这种游戏除了让人恶心,就是痛恨。

2、酸腐文人的推波助澜。上面说到的以妓女的小脚鞋玩“行酒”游戏,大多数系文人的嗜好。由此可见文人低俗之一斑。不仅如此,更有酸腐文人兴趣盎然地把探讨小脚当作“学问”来做。

他们不嫌毫时不惜笔墨地撰写文章,细细品评,以卑劣为乐事,以下作为荣幸,惟恐不能将玩小脚的美学成分和调情作用诠释清楚。

清代有一个叫方绚的文人曾自诩为“香莲博士”,写成了一篇题为《香莲品藻》的文章,费尽心机地把小脚划分为五式九品十八种,分别进行仔细地品味和赞赏。

让人匪夷所思的是方绚居然因此而会名声大振!由此可见,酸腐文人的无耻和卑劣也为小脚风气的延续增加了不可忽略的珐码。

对于缠足这种陋习,不是没有人反对,毕竟会有有识之士站出来痛斥。在对女性摧残得最严重、小脚崇拜最张狂的清代,李汝珍、俞正燮、康有为等人就对这一社会陋习进行了严厉批评。

李汝珍在他的《镜花缘》一书中提出,“女子本是好好的”,而男子却偏偏使之“矫揉造作”,缠小脚使她们成了“异样”。

他质问“何以两足残缺,步履艰难却又为美?”1898年,康有为向光绪皇帝呈了“请禁妇女裹脚折”,历数缠足恶习于国于民的危害,认为“最骇笑取辱者,莫如妇女裹足一事”,明确主张“严禁妇女裹足”。满清封建王朝被推翻后,孙中山正式下令禁止缠足。

到了“五四”时期,缠足更成为各派革命运动和激进分子讨伐的对象,陈独秀、李大钊等人都曾撰文痛斥缠足对妇女的摧残和压迫。自从中国共产党登上政治舞台后,毛主席真正消灭了小脚,中国的妇女才得到了彻底的解放。

参考资料:

中国网-揭秘古代女子缠足:最隐私的部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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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异空间

关于缠足的起源,说法不一。有说始于隋朝,有说始于唐朝,还有说始于五代。有人甚至称夏、商时期的禹妻、妲己便是小脚。但是此种说法有迷信因素,可信度不高缠足始于隋,也源自民间传说。相传隋炀帝东游江都时,征选百名美女为其拉纤。一个名叫吴月娘的女子被选中。她痛恨炀帝暴虐,便让做铁匠的父亲打制了一把长三寸、宽一寸的莲瓣小刀,并用长布把刀裹在脚底下,同时也尽量把脚裹小。然后又在鞋底上刻了一朵莲花,走路时一步印出一朵漂亮的莲花。隋炀帝见后龙心大悦,召她近身,想玩赏她的小脚。吴月娘慢慢地解开裹脚布,突然抽出莲瓣刀向隋炀帝刺去。隋炀帝连忙闪过,但手臂已被刺伤。吴月娘见行刺不成,便投河自尽了。事后,隋炀帝下旨:日后选美,无论女子如何美丽,“裹足女子一律不选”。但民间女子为纪念月娘,便纷纷裹起脚来。至此,女子裹脚之风日盛。缠足始于五代之说,则是源自南唐李后主的嫔妃娘,美丽多才,能歌善舞,李后主专门制作了高六尺的金莲,用珠宝绸带缨络装饰,命娘以帛缠足,使脚纤小屈上作新月状,再穿上素袜在莲花台上翩翩起舞,从而使舞姿更加优美。而一些学者经研究指出,中国古代女子缠足兴起于北宋,五代以前中国女子是不缠足的。宋代诗人苏东坡曾专门做《菩萨蛮》一词,咏叹缠足。“涂香莫惜莲承步,长愁罗袜凌波去;只见舞回风,都无行处踪。偷立宫样稳,并立双跌困;纤妙说应难,须从掌上看。”这也可称之为中国诗词史上专咏缠足的第一首词。应该看到,缠足诗的写作是以缠足习俗的出现为依存条件的,这说明,宋代确已出现缠足习俗。到南宋时,妇女缠足已比较多见,甚至南宋末年时,“小脚”已成为妇女的通称。但在南宋时代,妇女缠足还并不普及,缠足者主要限于上层社会,在社会观念上缠足尚未达到人人接受的地步。同时,缠足的风俗是由北方传到南方的,大约是在宋室南迁之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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虾球麻麻

“一双小脚三寸莲,作揖跪拜大人前”,这句话表现了中国古代男人对小脚女人的偏爱。为了迎合男人的喜好,女子缠足成了中国一项延续千年的陋习,从宋朝到民国,无数女子饱受缠足之苦。

缠足是指用布把女子的脚紧紧的裹住,让脚畸形生长,给人一种很小巧的感觉,古代男人觉得这种脚很美。

除了裹脚布外,裹脚女子还必须要时刻穿着一种“高跟鞋”,这种鞋子能够显得脚非常小,并掩盖丑陋的裹脚布,女子就算睡觉都要穿着它。缠足后的女子走路的步态会发生很大的改变,显得十分轻盈。在古代男人眼中,缠他们足女子都是楚楚可怜的是淑女,这就是美感的来源了。

这种迷恋小脚的现象始于五代时期,南唐后主李煜的宫嫔娘用布帛缠脚,把脚缠绕成“新月”状,在黄金做成的莲花上跳舞,李煜看后十分喜欢,深得宠幸,后来纷纷被效仿,三寸金莲也是这么来的。

拓展资料

缠足是中国传统习俗里畸形的陋习。

1、禁锢女性。为了对古代女人的活动范围加以控制,让其在闺房之中配合“三从四德”的礼教,从而对她们实习小脚的制度,最后达到男子独占的欲望。其中《琅环记》就说:“吾闻圣人立女而使之不轻举也,是以裹其足,故所居不过闺阁之内,欲出则有帏车之载,是以无事于足也。

2、改变姿态和生理。女子缠足后形状很畸形,当脚接触到地面的时候需要用踵部支撑全身的力量,也就是用踵部行走,在行走的过程中还会牵动腰髋部,长此以往使妇女的腰髋部发达,影响骨盆,对妇女的性以及生育都有影响。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 缠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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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想不想澪

三寸金莲,人们把裹过的脚称为“莲”,而不同大小的脚是不同等级的“莲”,大于四寸的为“铁莲”,四寸的为“银莲”,而三寸的便为“金莲”。“三寸金莲”之说要求脚不但要小至三寸,而且还要弓弯。

审美:

三寸金莲属于古代的审美习俗,它源于“女子以脚小为美”的观念。女子到了一定年龄,用布带把双足紧紧缠裹,最终构成尖弯瘦小、状如菱角的锥形。双足缠好后,再穿上绸缎或布面的绣花的尖形小鞋(弓鞋),此即为“三寸金莲”。

历史:

1.缠足始于五代之说,则是源自南唐李后主的嫔妃娘,美丽多才,能歌善舞,李后主专门制作了高六尺的金莲,用珠宝绸带缨络装饰,命娘以帛缠足,使脚纤小屈上作新月状,再穿上素袜在莲花台上翩翩起舞,从而使舞姿更加优美。

2.宋代已有缠足记载而一些学者经研究指出,中国古代女子缠足兴起于北宋,五代以前中国女子是不缠足的。宋代诗人苏东坡曾专门做《菩萨蛮》一词,咏叹缠足。“涂香莫惜莲承步,长愁罗袜凌波去;只见舞回风,都无行处踪。偷立宫样稳,并立双跌困;纤妙说应难,须从掌上看。”这也可称之为中国诗词史上专咏缠足的第一首词。

3.清兵入关,有“剃发令”,在武力高压下,汉族男子最后不得不屈服执行,故而男子剃发,被视为向清廷屈服的象征。与此同时,女子缠足虽也同样为清廷下令停止,但后来并未达到禁止的目的,故而有“男降女不降”之说。由此可见缠足之风的根深蒂固。也正因为此,妇女缠足在清代可谓到了登峰造极的地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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