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唐帝国皇帝
《日本人为什么喜欢猫》<转之:知乎,作者:笑道人>对猫的喜爱原因各种说法众多,简单说几个:1)日本属于重度渔业国度,所以对稻米的珍惜程度,较之中国北方尤甚。捕鼠护粮,防治鼠害之类的功效,对日本人尤为重要。2)早期日本只有贵族才能养得起猫:《不可思议的猫的日本史》考证,猫是日本到中国的遣唐使带回去的。猫首先出现在日本宫廷里,成为贵族的宠物,到了江户时代,才进入“寻常百姓家”。日本古典文学作品《草枕子》、《源氏物语》等里面都有关于“猫”的故事。另有大量德川家康与猫之类的故事。所以直至今日,猫在日本人眼中仍旧有浓厚的贵族气息。3)日本关于猫的演绎故事颇多。例如:豪德寺如今香火旺盛,但它在日本江户时代初期却门可罗雀。当时的住持,养了一只猫。某天,彦根城主井伊直孝与家臣们路过豪德寺门口时,看到一只猫“举手”在招呼他们,便下马入寺休息。刚进寺,外头竟冷不防雷雨交加起来。井伊直孝认为是猫招他们进来,使他们躲过雷雨,这是一种因缘。后来,豪德寺就在井伊家的庇护之下,香火旺盛起来。现而今该寺别名为“猫寺”。豪德寺的猫,堪比卢沟桥的狮子——盖此据悉为招财猫的起源。另一关于招财猫的起源故事:传说在一百五十年前江户时代的花柳街吉原,有位名叫薄云的花魁。她非常喜爱猫,养了一只三色猫,取名为“玉”(Tama)。主人与猫形影不离,甚至连薄云上厕所时,猫也会跟在身后。不久,人们开始谣传猫会令人鬼迷心窍,说薄云肯定是中了猫魔。妓院院主深恐谣传会影响到薄云的人望,命令薄云丢弃Tama。薄云当然不肯答应,照常爱猫如命。 妓院院主一筹莫展,只好趁某天猫又跟在薄云身后进入厕所时,拔刀斩去猫首。巧的是 ,猫首飞落进茅坑内,院主凑头一看,竟发现猫首咬住一条蛇首。这才知道,原来(Tama)是为了守护主人,才会跟进厕所的。薄云不胜悲痛,便将(Tama)的尸骸送到寺院,并立了一座猫冢祭祀。 之后,有位游客同情薄云的哀伤,特地从长崎订购了沉香木,刻成招财猫的模样,送给薄云。薄云大喜,爱不释手。风声传到整个江户,薄云反而益加有名了。薄云过世后,她的木雕招财猫同样被送到祭祀(Tama)的寺院内,与真正的Tama相伴。不过,日后寺院发生火灾,也就失去证据了。据说,薄云生前,有人同样用沉香木雕刻了招财猫,在浅草兜售。招财猫举“右手”是表示能招来财富,举“左手”是表示能招来客人:1852年,浅草有位老太婆养了一只老猫的,因为老伴过世,经济拮据,只好投靠亲戚家。老太婆洒泪与老猫诀别后,当天夜晚做了一个梦。梦中,老猫告诉主人说,如果制作一座它的偶像,必定会福德自来。老太婆听从老猫的托梦,将猫偶像供奉在神龛上,朝晚合掌叩拜。之后,果然如老猫所说,喜报接二连三,老太婆也不用再寄人篱下了。 回到旧居后,老太婆因猫偶像而致富的传言,马上遍及左邻右舍,每天都有人来向她借猫偶像。于是老太婆便托窑户制作陶器招财猫,出借给来访的人。后来干脆在浅草开了一家专门出售今户烧招财猫的商店,生意兴隆。老太婆制作的招财猫,据说为了与薄云的沉香木招财猫对抗,故意将猫洗脸的手,改为右手。薄云的沉香木招财猫,举的是左手。4)猫被普遍认为是有灵性的动物,遍布日本各种宗教传说和供奉神灵之间。在日语里面,有一句话是“神佛各奉”,说的是神社和寺院各自尊奉自己信仰的神灵。但是,对猫则有所不同了。在日本,一些神社和寺院里面都供奉着猫。日本文化学家直江广治在《日本文化史词典》“猫”的条目中写道,日本这种特殊的“神佛共奉”猫的现象,显示出猫在诸神之间的跨越性特征。它已经成为一种代表“财缘”和“情缘”的文化符号。此处未有原文考证,但是这很容易与日本各式动漫中的猫形象连接起来。5)“猫”成为日语中的一种标的表示方式:日语中很多词语与猫有关,使用频率极高,这些词语和猫的特性有关,生动形象、诙谐幽默。比如,用“猫眼”描述瞬息万变,“艺妓”俗称为“猫”。不能吃热东西的人被称为“猫舌”,把面积狭窄称为“猫额”,把软头发称为“猫毛”。而“老鼠药”在日本叫做“不需要猫”。每到新年的时候,人们在家中都会为老鼠供奉年糕,称其为给“老鼠的压岁钱”,祈求这一年不要出现“鼠害”。当老鼠被神圣化的时候,猫就要受“委屈”,这个时候“猫”不能叫“猫”,而要叫“皮袋”。每年2月22日在日本被称为“猫日”。因为猫叫的声音与日语“2”的发音非常相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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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古代有许多诗词是赞美猫的,现摘录几段,以供大家欣赏。 谢周元之送猫 养得狸奴立战功, 将军细柳有家风。 一草未免鱼餐薄, 四壁常令鼠空空。 宋代大诗人陆游也很喜欢猫,曾专门写了一首《赠猫》称赞它除却鼠患: 裹盐赢得小狸奴, 尽护山房万卷书。 惭愧家贫策勋簿, 寒无毡坐食无鱼。 清人董舜民有《玉团儿》词一首,写出了爱猫人眼中的猫和他们的心态,清新典雅,娇娇欲滴。 “深闺驯绕闲时节,卧花茵,香团白雪,爪位湘裙,回身欲捕,绣成双蝶。春来更惹人怜惜,怪无端鱼羹虚设。暗响金铃,乱翻鸳瓦,把人抛撇。” 郑振择的散文《猫》,脍炙人口,一直为人们所传咏,并选人中学课本,描写了主人家的几只小猫,给主人带来的悲欢离合,甚是让人感动。 夏丐尊也同样有一片散文《猫》,至今还被人们推祟,许多散文选本都选有他的这篇美文。作者对猫的观察、了解和描述,使我们得以知道,那湖边一家人为了这只小小的猫儿而引出来的欢乐和悲伤n从一个侧面反映出了猫本身所具有的魅力;它可以让人无比地疼爱它,可以让人因失去它而悲痛万分。 还有许多有关猫的名篇如:老舍先生写的《猫城记》; 德国19世纪浪漫派作家蒂克创作的儿童话剧《穿皮靴的猫》;日本诗人获原朔太郎1923年出版的诗集《黑猫》;日本作家夏目漱石写的小说《我是猫》;美国曾获普利策奖的现代剧作家田纳西·威廉斯创作的《热铁皮屋顶上的猫》。 “猫仙”与“猫精”的传说—— ·宋代钱易在《南郭新书》中记载:有一位叫张搏的人,养了数十只猫,每次外出归来,群猫便申尾延项,亲热地抑接他人室。他家的猫窝糊以绿沙,整日以与猫嬉戏为乐事,当时人仍便送他一个绰号为“猫精”。《猫乘》中记载:另有一个人,隐居在会稽山中,养猫达一千多只,呼之即来;挥之即去,以为乐趣,人们称他为“猫仙”。 难忘猫趣—— 我酷喜爱猫,这源于我的母亲。母亲爱猫如命,打我记事起,家里就养着漂亮的猫姑娘。直到现在,妈妈已由少妇变成花甲老太婆,爱猫之心却始终不改,还是猫儿绕膝,左右呵护,视若掌上明珠。猫是吃腥的,鱼、虾是她最爱吃的食物。我上初中的时侯,父亲在海上打鱼,每每收获回来,猫就迫不及待地跑到门口,扯开喉咙叫个不停,既像致欢迎辞,又像是在提醒主人:这里还有一张嘴呢。父亲深知猫心,每次总是先从鱼筐里拣点破鱼烂虾扔给她,让她吃个够。猫儿吃起鱼虾来那个专注劲,可真让人羡慕她的好胃口。不过,只要猫儿吃饱了,她就会呕巴着嘴,懒洋洋地离开,找个阳光充足的地方睡觉去了。 猫虽嗜腥如命,却很懂事,知道看主人眼色行事,知道克制自己。主人高兴的时候,她饿了,或者馋点鱼腥了;就会亲热地在主人的腿前蹭来蹭去,时不时温柔地叫上几声,既要提醒你,又要打动你;一旦主人心情不好,吼她两句,她就会知趣地走开,蹲在旁边不哼不哈,一副受气包的样子。 猫是我们全家人的宝贝,我和弟弟们赋予她许多特权。冬天,猫儿总是与我们小孩睡一个被窝。夜幕降临,她就早早地塔在床头,等待着我们上床。一旦我们上床,她就开始用脑袋拱被窝,想要进来;我们不理她,她就半闭着眼睛,显出极为温顺的样子,一个劲地蹭你的脸、蹭你的头,极尽亲热之能事,直到达到目的。她知道我们喜欢她,不会伤害她,就四肢大伸,舒舒坦坦地躺在那里,俨然她是被窝的主人。 我上高中的一年秋天,刚生了6只小猫味的猫妈妈不幸误食了耗子药,口泛白沫。妈妈折腾了半天也没奏效,只好眼看着她虚弱地死去了。为怕伤心,以后的两年我家没再养猫。可后来,妈妈抵不住猫姑娘的诱惑,还是养起了猫。无论如何,猫那幽雅的体态,会说话的眼睛,浑身上下洋溢着的灵气,都深深地刻在我的心中。 猫的巨大陵墓—— 据报道,在19世纪末,接连发掘出好几座巨大的古代猫的陵墓。猫墓中整齐地排列着木乃伊化的猫,并且陪葬品无论是数量还是价值都是相当的可观。1888年,一位农民在埃及中部的贝尼哈桑无意中挖掘出一座古代“猫墓”,里面有几百年来葬下的将近30万木仍伊化的猫。英国人把这些木乃伊猫(重20吨)装进一艘货轮运往英国,当作肥料出售给英国农民。 半个儿子的猫—— 他叫半半。刚一降生就来到我家。先生说,就当半个儿子养吧,就取了此名。半半是长毛,但却是黄绿色眼睛,加之四肢较长,耳聪目明,因而称不上是波斯猫。我查阅宠物书,按图索骥给他定性为“准安哥拉猫”。唯一的区别在于纯种安哥拉猫喜欢在浴池或小溪中游泳,但半半却最痛恨洗澡,以至每次邻居都因他的声嘶力竭而知道我们又在给他洗澡了。 每当我们刚走出电梯,屋里便会立时传来半半的呼声。持到房门打开,他便径直跑到阳台,在地上高兴地滚成一团,然后就跑进卫生间拉屎去了。他总是这样地欢迎我们回家,来表示出快乐。他撤尿时总是能对准卫生间里的地漏。 只有见到报纸时例外,一看见报纸,旁边又没人,他就不管不顾地冲上去占有它,不管是在桌子上还是沙发上,至今我也搞不清是什么原因,于是再也不敢乱放报纸。 半半除干猫粮和牛肉干外,不吃任何别的东西。一次我忘了把一大袋牛肉干藏好,第二天,厅里便成子牛肉宴。半半心满意足地睡着。“半半!”他被我的吼声惊醒,睡眼惺松。舜间,他明白了怎么回事。嗖地跳起来窜到沙发下面躲藏我顾手拿起本书,使劲地乱打,可是没有动静。背后传来丈夫的笑声。我气急败坏地冲他喊:“你还笑呢!都是你惯的......”话音未落我也笑了——半半站在先生脚边,俩人正悠然地看着我。也许半半知道自己不吃蔬菜缺乏维生素,所以我家的吊兰永远像刚刚被剃过头一样。 半半非常勇敢且行动敏捷。家里若出现一只苍蝇,他便不提到它誓不罢休。一旦发现,便弓起后背,四脚悄悄地向前迈 步,一爪上去,苍蝇就被打翻在地。半半一会儿用瓜子来回拨 弄,一会儿用嘴巴咬住。偶尔奄奄一息的苍蝇挣扎着飞起来,半半就迅速地站起身来,用两个前爪猛地抱住,狠狠地按在爪下,直至苍蝇彻底断气,他才抖抖爪子,索然无味地离开。 因为半半一年要脱毛两次,家里到处都沾着白毛,好几次我都想把他送人,可先生坚决反对,所以至今我这半个儿子已经在我家度过了五年多的幸福时光。看来,我还要继续履行当 妈的职责了。 猫亦识途—— 猫,素有“认食不认主”的坏名声,其实这是不太正确的。近年来猫还创造了很多奇迹,使得人类不得不改变对猫的偏见。 1940年,德国人轰炸伦敦,在飞机侵袭前的数小时,英国肯特郡的医生里·利菲维尔,从伦敦回到家里,很不高兴,因为他从家里带出一只名叫比特尔的猫在伦敦大街丢失了。但在6个月后的一天,这只猫又突然出现在他的家里,使他喜出望外,也感到十分惊奇。他说:“我真猜不出来我的猫比特尔是怎么找到回家的路途的,要知道,猫要通过整个伦敦城,越过泰晤士河,走120公里的路,我真不敢相信,猫能走这么远的路。”还有在第一次世界大战中,有一名叫普林斯的猫竟然越过英吉利海峡,在前线找到了自己的主人,简直令人难以置信。 在日本还有一条令人惊奇的猫闻:一只猫竞花了1年7个月的时间,走了370公里的惊险旅程,从东往西穿越了日本,找到了它的主人。这是一只叫米基的5岁的母猫,1984年8月随主人须知乘火车到须知夫人的故乡旅行。米基被装在一个纸盒子里,随主人从东到西通过了整个日本,即从太平洋沿岸的平家到日本海岸的系鱼川。但到达目的地不久,米基跑掉了,须知一家只好返回,从此,米基就失踪了。直到1986年2月9日,猫的主人在花园里突然发现了这个小家伙,米基回来了。但它十分消瘦,尾巴上的毛也被磨掉了,耳朵也给弄破了,但尽管狼狈不堪,它还是奇迹般的回到须知的身边来了。有关方面为了表彰米基的“功绩”,特授予它“模范猫奖”,并免费提供它一年多的食物。 据报道,巴黎有户人家喂养了一只叫“布兰契”的小猫,它被主人的一个非常好的朋友看中了。于是“布兰契”的主人便忍痛割爱,将它送给了这位友人。这位友人将“布兰契”带回家后,待若“上宾”。然而,“布兰契”并不喜爱新居和新主人,不久,它离家出走。经过4个月,800多公里的长途跋涉,它奇迹般地出现在旧主人的家门口。这深深触动了主人的恻隐之心,为猫对主人的眷恋之情而激动不已。 1990年,在我国也出现了一件花猫千里回归故里的趣闻。1989年10月,浙江师范大学一位副教授从山西晋中师范学校调金华工作时,将家里喂养的一只猫装进纸箱,带到新的工作地点。不久,这只花猫就失踪了。过了一段时间,他写信将花猫失踪的事告诉还在山西晋中的妻子,岂料妻子来信说,几天前,她听见门外有声音,打开门一看,是被带走的花猫卧在那里。这只猫经历了从金华到晋中2000多公里的路程渡过长江和黄河,翻山越岭,回归了故里,真是令人不敢想象,也不敢相信,然而这的确是事实。 笼中之猫亦能捕鼠—— 明代景泰年问,西藩进献一只猫给中国皇帝。皇帝问:“你这只猫有何特殊的能耐,而向我进贡?”使臣回答说:“要知道它的不凡之处,今晚一试就知道了。”于是皇帝命人将猫置于铁笼之中。第二天的早晨,人们发现有数十只老鼠伏在笼外死去。皇帝对此十分满意。这只猫的确与众不同,虽在笼中但仍能令老鼠闻而丧命,属上乘之品。 猫称“王”的岛—— 据合众社报道,在南非开普敦以南2400公里的马恩岛,是一个猫称王的岛。二战时,一支南非探险队到该岛探险,为避免船上和到达该岛后受到老鼠的侵扰,随船带去5只家猫。20年过去后,在近300平方公里的岛上,这5只逐渐被人遗忘的家猫,迅速繁衍,数量达6000只之多,并已退化成野猫。除捕鼠外,平均每年要吃掉30万只鸟,使生态平衡遭到破坏,令人大伤脑筋。人们采取了各种办法,如喷药等。都无济于事,以致于南非政府不得不出动军队向野猫开战。 会捉鱼的猫—— 在印度洋上的弗列加特岛,长期以来老鼠为患。人们无论用什么药物和器械都未能将鼠治住。几十年前,人们终于想到了,还是请猫去解决问题吧。于是便将一定数量的猫带到了小岛上,猫果然不辱使命,经过艰苦奋斗,结果将岛上的老鼠全部消灭干净。在消灭老鼠的过程中,猫的队伍在迅速扩大,到后来小小的海岛上竟然有5万多只猫,没有老鼠,猫们断绝了吃食。四周则是茫茫的大海。猫们想迁徒也是不可能的,可是又不能坐以待毙。于是猫们为了生存,不得不下海捕鱼。每天都可以看到众多的猫在浅海处捕鱼吃鱼的繁忙景象。 无独有偶,有一种专门捕鱼的猫,只在斯里兰L、印度支那、苏门答腊和爪哇才有。其特点是指爪间有蹼,可以捕捉水中的鱼和青蛙。 为猫建墓—— 猫终有一死,在古代埃及要为死去的猫举行隆重的葬礼后进行厚葬。养猫人家的猫死后,全家都要佩戴长纱,剃眉削发,以示哀悼。不论是穷人还是富人,在饲养的猫死后,都要给猫涂上香料和防腐剂,放进铜或木制的棺材,里面放上金制的叶片。然后,把这些棺材送到建有巴斯特女神庙的布巴斯蒂城,在该庙附近下葬。这些棺材中有的竞用金银铸造并镶嵌有名贵的宝石。陪葬品除了涂有防腐香料的老鼠外,还有许多金银铸造的猫形雕像,千姿百态,造型迥异。 在我国,明世宗曾玩赏一只猫,起名叫“霜眉”,死后特封为“扎龙”而厚葬在万寿山北。明代嘉靖年间有一只狮子猫死了,皇帝异常痛惜,下令厚葬于万寿山麓,以特制金棺盛 敛,并且还命:“诸老为文,荐度超升”。徐河在《清稗类钞》中收录了另外一个故事:合肥顾横波夫人最喜欢玩猫,每日在花栏绣榻之间,抚模把玩,爱不释手,就是名贵的珠宝也不肯相换。每天她的猫都有美食佳看鲜肉活鱼供其享受。一天,猫不慎过食而涨死,夫人悲痛欲绝,数月不思饮食。她的丈夫龚芝麓为了安慰夫人,便以香木做了一个棺材,把猫装碱了,然后又请来12个女僧做场,一连三日,为猫超度亡灵。 英国内政部一只豢养多年的名叫“彼得”的猫不幸死亡后,曾为它举行了豪华而且极为隆重的葬礼,猫的遗体被盛敛 在橡木棺中,覆盖着天鹅绒棺衣,撒上大量鲜花,并特为它撰写了条文。内政部官员几乎全部参加摈葬仪式。路透社还特发专电:“领了英国政府16年薪饷的一只猫眯已经下葬,葬礼极为哀荣。”据报道,有位贵妇为她的猫修了一座猫碑“金字塔”,并铭文记述主奴的悲欢离合。还有不少碑文中流露出主人对猫的真挚情感,寄托着主人深切的哀思,如一座猫碑碑文写着:“亲爱的小杰玑,在悲惨的生活中,是你给了我欢乐和温存。”另一碑文写道:“人类令我失望,但你从来没有使我忧伤。”在猫的陵园里,不仅有手捧鲜花,流着泪水给爱猫上坟的穷妇人,并且也有乘高级轿车而来,手执大量名贵鲜花的富商巨贾。 柏林是德国最大的宠物城,这些宠物在主人家里过着养尊处优的生活,然而,不管它们的生活如何,最终必须去的地方——回归大自然。于是也就产生了德国26个宠物公墓中最大的——柏林宠物公墓。在这里,高高的白桦树和婆婆的栗子树下,安息着近200只宠物,大多数是狗和猫。看看墓碑上的碑文,就可以明白宠物的主人对它们的感情是何等的深了。一 块碑上刻着:“亲爱的丹娜,如果爱能创造奇迹,如果泪水能唤你再生,你就不会再躺在这冰凉的地下了。”在另一块碑旁,一个老妇人悲伤地抚摸着碑上那只猫的肖像,那是一只十 分可爱的白猫,眼珠如玻璃般晶莹碧透,样子温驯聪慧,老妇脸带泪痕地对人说:“我和它相依为命14年,今年二月它离开了我,我每星期至少一次来这里看望它。” 墓地的价格不算贵,一块不到0.5米’的地方,租两年375马克。如果你不要按顺序排列的墓地,而想自己挑选一块好一点的地方,例如大树下,或“风水”好一点的地方,其价钱则贵好几倍。 也有一些人希望永远与宠物同在,于是在宠物死后送去柯普曼动物标本制作公司,该公司把死掉的动物去掉内脏,经药水浸制后,可以把动物“复活”到如生前那样,主人拿回去放在家里,则可以与它朝夕相处,永不分离。 靠猫取胜的战争—— 在古埃及,猫在人们心目中长期被祟拜为“圣物”,这表现了古埃及人对神,对自然界的无限崇拜,但过分盲目地崇拜却丧失必要的理智。下面讲一个非常可笑的故事。 据历史学家记载,公元前6世纪时埃及人和波斯人进行了大规模的战争,古波斯的坎布斯王了解到埃及人奉猫为神物这一事实,便别出心裁地征集了大量的猫,在战斗中令战士们一手执猫代盾,一手挥戈向埃及军队猛冲,在震耳欲聋的锣鼓声和战士们的喊杀声及猫的惊叫声中,没有一个埃及士兵敢于向他们所崇拜的“女神”挥刀举枪,他们失魂落魄 地大呼:“月亮神领兵来啦,赶快逃命呢。”纷纷丢盔卸甲,四散狂奔。结果埃及人不战自溃,波斯人取得了出乎寻常的胜利。 猫的豪华公寓—— 美国纽约电台名人费兹德律,专用一座有37公顷松林环绕着的豪华住宅来收养他的125只猫,屋里有昂贵的家具供猫儿休息和爪子发痒时的发泄;水龙头不断供应新鲜的饮水;到它们该睡觉的时候就播放悠扬的巴哈乐曲;当它们该醒来时,则播放节奏强劲的滚石乐队歌曲。他认为这还不够完美,还准备为猫儿在阳台和屋里遍设电视机,改善通风设备,并增建5间房子,供爱猫人士来和猫儿共住。为此他每个月要花费l万美元来维持猫儿的豪华生活。 为猫设立的情报组织希腊人倍受鼠害之苦。一日,有一商人在埃及看到美丽可爱并会捕鼠的猫,便把这件事告诉了希腊国王。希腊国王听到这件事非常高兴,立即派人重返埃及,要重金买猫。可这一要求遭到了埃及国王的坚决反对,因为他们太爱猫了。希腊国王恼羞成怒,便秘密地向埃及派遣“间谍”,在埃及各地干方百计捕捉猫,可诡计被识破,这些“间谍”也被驱逐出境。但是i还不断地有希腊人前来,以海盗的方式掠夺、“绑架”猫,z8备带回希腊。埃及国王为了保护被视为神物的家猫不受侵犯,特颁布了偷猫处斩的法令,告诫民间严加防犯,凡丢失猫的人也要严惩,还为此建立了一系列保护猫的专门机构,在地中海沿岸港口部署侦探,搜集希腊人偷盗家猫的情报。这便成为埃及最早的有组织的反间谍组织,并且这个组织的工作十分得力,以至在长达好几个世纪的时间里,也没有让一只猫运出埃及。 能活4000年的猫—— 20世纪80年代,埃及考古学家们在距今约4000年的古埃及法老切路勃泽四世的坟墓里,发现了一只早已绝种的猫科动物,它忠心耿耿地守护着主人的木乃伊,考古学家的开掘,惊醒了这只猫的冬眠梦,在向人攻击时被捉住,然而在试验室它仅仅经历了几个小时就死去了。这种猫是古埃及人所崇拜的神,专门用来守卫寺院和神庙。 杀猫者会被判死刑埃及法老王曾颁布一项严禁杀猫的法令。如果谁要是杀害了一只猫,不论有意无意,都要处以极刑,甚至碎尸万段,即使外国人也毫不例外。希罗多德曾记述他亲眼见到的一个希腊人在埃及因不小心踩死了一只小猫而被处死的事。更有甚者,人们一旦发现了死猫,不管何时何地,都要原地站立并大声喊叫,声明死猫与自己无关,并立即寻找有关人员以查明猫致死的原因。如果家中失火,即使房中火势凶猛,也要首先奋力救猫。=================================================猫古时候,猫是为了捉老鼠和避邪的。 自从人类重新进化出尾巴时,猫就成了宠物,它们不再捉鼠看家,甚至有的猫终其一生连一只后代也没有。 它有着灵巧的四肢,美丽的尾巴和炯炯有神的眼睛以及摄人心神的眼睛,最可爱的是它有温柔的声音和讨人喜欢的乖巧。 我家一直有养猫的习惯,从我懂事起,我几乎是看着一只只(一群群)的猫从出生到长大和老去。记忆中,养的灰棕色的猫最多,其次是纯黑的和花色以及虎斑纹的猫。 猫的动作相当灵巧,从高高的地下落下无一点声音,传说猫有九条命之原故也。在家乡的传说中,猫是苏妲已的化身,妲已让狐狸精占据原身后,受到后世人的咒骂和厌恶,因此子牙就封妲已为猫,并许给它九条命。 猫的样子,憨态可掬,让人忍不住地会喜欢它们。猫的眼睛,像透明的水晶球一样,在黑暗中有些猫的眼睛还会发光。中国历史上有名的“正午牡丹案”就是因为从猫的眼睛中破解这谜的,在中午阳光盛时,牡丹花下的猫瞳孔缩小,可见大师们的作品是如此观察入细和精益求精。 猫的声音,确切地形容就像黄梅戏中的腔调,绵甜而又深厚。当然,猫在发怒时声音就不同了。猫在紧张时和发怒时,会把尾巴高高翘起,弓着背,四肢用力撑起,双目圆睁,并且嗓子里发出“呼/呼/呼”类似于虎吼和烟民们咳嗽时发出的声音。 猫的繁衍也是有讲究的,方言讲猫三狗四,春猫腊狗。就是说猫孕期是三个月,春天出生的猫最好。同时,方言又说:“一龙二虎三猫四鼠”,讲的是猫一胎只生一个是最好,两个其次,三个还行,四个就不行了。 刚刚出生的小猫我是没有看到过,通常母猫会把小猫藏得比较安全的地方。小猫刚刚出生那几天,眼睛还不能睁开,肉乎乎的一丁点,身上全是白色的绒毛。等到喝了几天奶后,小猫身上的绒毛中间就会长出别的颜色的体毛来,同时它们的体力也得到加强,会慢慢的睁开眼睛,试着走动等,它们的叫声音还不是“喵,喵”而是类似于小鸟,确切的说更像老鼠的叫声一样。到了一个月左右,小猫身上的白色绒毛会退去,身上其它颜色的体毛也长全了,这个时候它们也会慢慢的从秘密的地方出来活动了。 母猫会很细心地带着小猫们戏玩的,各式各样的东西在小猫们的眼中全是游戏的特件。有时候,小猫们还会一跳跳的扑着大猫们的尾巴,母猫把尾巴轻轻的一拂拂的,正好是小猫们够不着的高度,这个时候小猫们就会跳起来或是像后两腿站立起来去扑咬那尾巴,很可爱的样子。母猫也会侧着身子往地上一躺,小猫们就会一个个地跑来,各自找着那奶头大吸起来。母猫会用很怜爱的目光看着它们,有时候还会眯着眼睛...... 一窝小猫并非是同一种颜色或是与母猫颜色一样,一只白猫有可能生下纯黑的/花猫/粽灰色/或是虎纹。 猫是种比较聪明的小动物,它们深深的讨得人们的喜欢。它们会围着你的脚打转,会冷不丁的钻到你的怀里,甚至它们偷吃的样子也是那么可爱。...... 猫最喜欢洗脸了,它们会把一只前脚爪子放到口里舔几下,然后就用这爪子不停地在脸部擦拭。所以猫的身上永远都比狗干净,同时猫也是种比较讲卫生的小动物。它们会找一个秘密的地方,把排出的粪便找东西埋起来。........ 猫捕食的动作堪称完美和艺术:有一天,一群麻雀飞到我家院落中的葡萄架上,它们双支急剧的拍打着悬在空中,勾着头,用嘴去啄食着那些葡萄,动作像是武术中的倒挂金钩。我看到那只猫,偷偷地无声无息地从某个地方向目标接近。到离目标大约两米多的距离时,就看到那猫向某一只盯住的麻雀飞快窜去。它的左前脚和右后脚是同时落地的,然后跳起,接着就是右前脚和左后脚落地,一窜一折如流星之势,然后离目标物只有两尺多远时,它就腾的一下腾空咬住了麻雀。(像武林中的燕子三抄水和八步赶蝉)那只目标麻雀还没有反应过来,猫儿已张开大口,一口就咬住了它。等猫儿咬住麻雀从半空中窜下跑到一旁时,那个麻雀刚刚咬下的葡萄还没落地。(让人想起关圣爷温酒斩华雄的故事,人头落地,酒尚还是温的).......... 猫有时候像一个宠坏的女孩,它们会撒娇/懒惰/贪吃但又可爱。不论是什么地方,它们都会窜上去耍耍。特别是冬天,它们就会懒洋洋地躺在太阳下晒着太阳,发出“呼鲁呼鲁”的鼾声。它们像一个永远吃不厌的小孩,吃过大餐后还要偷偷摸摸的捞食。........ 记得有几次,猫儿吃了药老鼠中毒后。它们软绵绵地趴在那儿,嘴里吐出一些污物,一副让人心痛的样子。通常用仙人掌的汁水和韭菜汁水挤出来给它们喝,就会呕吐出毒素然后无恙。 猫是种很进感觉的动物,它们不像狗那样忠心,却是凭着感觉去找定主人。我家曾收留过许多自己跑来的猫儿,它们一但找定了主人就会一生一世的跟着主人。小时候我家有只猫就是走失一年之后,自己又跑了回来,让人又高兴不得了。....... 猫的生命也就是几年,在我的家乡这边。死去的猫会用纸包起来放在树上,进行天葬。 我喜欢猫,小时候常常想道:为什么不让猫进入十二生肖呢?我喜欢它们的可爱,乖巧,灵活和忠诚。......
恩恩慧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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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雪吟风
和我的猫一起旅行我是在邻居家的车库后面找到它的。他们都退了休,并且马上就要搬到弗洛里达去,他们宁愿卖掉他们的大部分物品也不愿再花钱把它们运到南方。 那年我十一岁,我正在找寻一本泰山的书,或是克拉伦斯 马尔福德的《豪派龙.卡斯迪(著名西部牛仔名)冒险史诗》,也可能是一本米基.史毕兰的限制级小说。我找到了它们全部,但接下来我不得不面对残酷的现实。它们每本五十美分(《给我致命一吻》甚至要整整一个美元),而我只有一个五分镍币。因此我继续到处翻找,并最终找到了那唯一一本我能买得起的书。它叫做《和我的猫一起旅行》,而作者是普里西拉 华莱士小姐。不是普里西拉,而是普里西拉小姐。多年来我还一直以为密斯(MISS)是她的姓呢。我翻了几页,期望里面至少能藏有几张半裸的土著女孩照片。书里根本没有任何图片,全是文字。我并不惊讶;不知何故我已经料想到了一个被叫做密斯的作者是不会在她的书里张贴裸体女人的。我认为对于一名正在为参加少年棒球联盟而训练的男孩来说,这本书本身太过华丽也太女性化了——封面上的字体凸出表面,卷首页雅致光滑,黄褐色,滑顺如丝的布面包裹着封皮,它甚至还带有一张书签,上面系着一条光滑的缎带。正当我准备将它放回去时,它翻开到了那一页,上面写着:限量印刷200册之第121册。 这让我对它另眼相待。只需要一个镍币我就可以拥有一本真正的限量书——我怎么能拒绝呢?我带着它走到车库前,老老实实地交出了我的镍币,然后等着我的母亲挑选完(她总是挑来挑去,却从来不买——购买意味着要花钱,而她和我的父亲从不会花钱买能用更便宜的价格租到的东西,或者,可以更划算地,能免费借用的东西)。 当晚我面临一个重大决定。我不想阅读一本由一位名叫密斯的女人所撰写的名为《和我的猫一起旅行》的书,但是我把最后一个镍币花在了它上面——恩,至少在我拿到下个星期的零花钱之前——而且我已经将我其它的书看过太多遍了,你几乎可以在它们上面找到我眼睛留下的痕迹。所以我不甘心地捧起它,然后读了第一页,接着是第二页——突然间我好像被传送到了肯尼亚殖民地、暹罗(泰国的旧称)和亚马逊。普里西拉 华莱士小姐对于事物的描写令我如同身临其境,而当我读完一章,我感觉好像真的曾经到过那里一样。 那是些我从来没有听说过的城市,城市的名字都充满了异国情调,像是马拉开波和撒马尔罕(苏联乌兹别克东部城市)以及亚的斯亚贝巴(埃塞俄比亚首都),还有些名字像是君士坦丁堡( 土耳其西北部港市伊斯坦布尔)我甚至在地图上都找不到。 她的父亲曾经是一位探险家,在很早以前还有探险家存在的时候。她最初的几次出国旅行是和他在一起,而他无疑让她领略了那些遥远大陆的风土人情。(我自己的父亲是一名排字工。我多羡慕她啊!) 我有些期望关于非洲的那一章会充满了暴躁的大象和吃人的狮子,或许非洲确实如此——但那不是她所看到的非洲。非洲或许有血红的尖牙利爪,但是对她来说它反射着金色的晨曦,即使些黑暗,阴影重重的地方也都充满了惊奇,但非恐怖。 她可以在任何地方发现美丽。她描写周日清晨沿巴黎塞纳河畔排列的两百名卖花人,也描写一支独秀盛开在戈壁沙漠的脆弱花朵,而且不知何故你知道它们都如同她所述描述的一般惊艳。突然,嗡嗡作响的闹钟铃声将我惊起。这是我第一次彻夜未眠。我将书放置一旁,穿好衣服前往学校,并在放学后匆匆回家以便能尽快读完它。在那一年里,我将它读了不下六七遍。有些段落我甚至能一字不差地背诵出来。我爱上了那些遥远的异国他乡,或许也有一点爱上了那位作者。我甚至为她写了一封书迷信,寄至:“某处的,密斯 普里西拉 华莱士,”当然它被退了回来。 接下来,在秋天,我喜欢上了罗伯特 A. 海因和路易斯L’艾姆的小说,而我一个朋友看到了《和我的猫一起旅行》并因它女性化的封面和女性作者的事实将我取笑了一番,因此我将它放到了书架上,并在之后的几年里,我遗忘了它。我不曾见过她所描述的那些充满惊奇与神秘的地方。许多事我不曾做过。我不曾出人头地。我不曾富有也不曾出名。我不曾结过婚。岁月流逝,我年过四十,我最终准备承认在我的一生中不会发生任何不同寻常或惊奇的事情。我写过半本小说,但我从未打算将它完成或出版,我花费了二十年徒劳地寻找一个我爱的人。(那只是第一步;第二步是寻找一个爱我的人,那可能会更困难,不过我也从来没有抽出时间去做。)我对这座城市感到厌倦,也受够了和那些拥有我不曾拥有过的成功与快乐的人们摩肩擦踵。我出生并成长在美国中西部,而最终我搬到了威斯康星州的诺斯伍德,而那里最有异国情调的城市都是马尼托沃克和米诺阔和瓦萨乌,这可与普里西拉 华莱士的书中所描写的澳门和玛拉喀什以及那些辉煌的都城相差甚远。 我的工作是为一家当地周报作版权编辑,对于这家报纸来说,介绍能在哪里能找到饭馆或是正确地刊登房地产广告远比正确拼写新闻故事中的人名更重要。这绝不是世界上最富挑战性的工作,但我对此已经很满足了,我也不想去寻找任何挑战。少年时功成名利的梦想已经随少年时对爱情与激情的梦想一起逝去了;在这不惑之年,我只求一份安稳的生活。 在一座无名的湖边我租了一座小屋,距小镇大概有十五里路。这是一座风韵犹存的老屋:它有一条复古风格的门廊,悬挂着一条几乎和房屋一样古老的秋千,一条为了我不曾拥有过小船搭建的码头延伸至湖里,甚至还有一条为小屋故主饲养的马匹所使用的饮水槽。屋子里没有空调,但是我也并不真的需要它——在冬天,我蜷坐在火炉边,读着最新的平装恐怖小说。 那是在一个夏末的夜晚,空气中夹带着一丝威斯康星州的寒意,我坐在空荡荡的火炉旁,正在阅读一段枪火四溅的汽车追逐,它们吵闹地穿过柏林或是布拉格还是别的什么我永远都不会见到的城市,这时我突然不禁怀疑起来,我的未来会是这副样子吗:一个孤独的老人,每晚坐在火炉旁,靠阅读流行小说来打发时间,或许有一条毛毯盖在他的双腿上,而唯一陪伴他只有一只虎斑猫……由于某些原因——或许是关于虎斑猫的想法——我又想起了《和我的猫一起旅行》。我从没有养过猫,但是她养过;她曾养过两只猫,它们总是与她形影不离。 我已经有年头没有想起过那本书了。我甚至不知道它是否还在。但是有一种莫名的原因,令我感到一种强烈的冲动要去找到它并且阅读它。我走进客房,那里堆满了我还没有拆开的杂物箱。大概有二十多箱书籍,我拆开第一箱,然后是第二箱。我翻出了布拉德伯里、阿西莫夫和坎德勒斯以及哈莫特,更深入的翻找我得到了路德拉姆和阿波勒以及两本破旧的赞恩 格雷的小说——然后,突然间它出现了,优雅如初。我所拥有的,也是唯一拥有的一本限量书。 就此,在大概三十年后,我再一次翻开了这本书并开始阅读。如同我第一次读它时一样,我完全被它迷住了。书中的每个细节都一如我记忆中的一样精妙。而且,和三十年前一样,我忘记了时间,一直读到天明。 那天早上我没有做完多少工作。我满脑子都是书中那些精美的描写和对那些已不复存在的世界的洞察——接着我开始怀疑普里西拉 华莱士是否依然健在。她或许已经是一位年迈的老妪,但是也许我可以重写那封老旧的书迷信并最终将它寄出。午餐时我去了当地的图书馆,决心找出她还写过其它什么书。但在无论是在书架上还是卡片文件柜里我都一无所获。(那是一座友好的老式乡村图书馆;至少十年以后才可能实现电脑化查询。)我回到办公室,开始在我的电脑上搜索她。我找到了三十七位各不相同的普里西拉 华莱士。一位是低成本电影的演员。一位在乔治敦大学教书。一位是驻布拉迪斯拉发(捷克斯洛伐克中南部城市)的外交官。一位是取得巨大成功的观赏型狮子狗培育者。一位是南卡罗来纳一群六胞胎的年轻母亲。一位是周日连载漫画的填字员。 于是,正当我确信电脑无法找到她时,接下来的一行文字跃然出现在我的显示屏上:“华莱士, 普里西拉,生于1892,死于1926。著有书籍:《和我的猫一起旅行》。” 1926。这对于一封书迷信来说太迟了,不论是在三十年前还是现在;在我出生时她就已经过世数十年了。尽管如此,我突然感到失落,并且怨恨——怨恨她的英年早逝,怨恨那些人在她离去的岁月里依然活得好好的,却永远也无法看到那些她所看到的无处不在的美景。那些象我一样的人。 那里还有一张照片。它看起来像是老旧的棕褐色锡版相片的翻印,那上面是一位纤弱的少女,有着赤褐色头发和一双大大的,在我看来却流露着淡淡的悲伤的黑色眼睛。或者悲伤的只是我自己,因为我知道她死于三十四岁,而她对生命的全部激情也将随她一起死去。我将那页纸打印了下来,将它放进我的书桌抽屉,并在这天结束时将它一起带回了家。我不知道为什么要这样做。那上面只有两句话而已。但无论如何,一个生命——任何一个生命都理应得到更多。特别是一个能从坟墓中伸出手臂触及我的生命,一个能让我感受到,至少当我阅读她的书时,让我感受到或许这个世界并非像我所看到的一样枯燥乏味的生命。 那天晚上,在我加热了冰冷的晚餐之后,我在火炉旁坐下,再次翻开《和我的猫一起旅行》,只是翻阅我最喜欢的章节。其中一段是雄伟的象队在积雪覆盖的乞力马扎罗山的映衬下行进,另一段是五月的清晨,她漫步凡尔赛的花园时被花香所吸引。还有一段,在结尾,也是我最喜爱的一段: “还有那么多美景等我去看,还有那么多冒险等我去做,这样美好的日子令我不由渴望永生。我的信念安慰着我,我由衷的相信:无论我离开这个世界多久,只有依然有人翻开这本书并阅读它,我就会重获生命。” 这确实是令人安慰的信念,绝对比我所追求过的任何信念都更加不朽。我从没有留下任何标记,也没有留下任何痕迹来让别人知道我曾经在这里生活过。在我死后二十年,或许三十年最多,没有人会知道我曾经存在过,那个叫伊桑 欧文——我的名字,你过去未曾听说,无疑今后也不会再听到——的男人曾经在这里生活,工作,死去,他努力地平凡度过每一天,不给任何人惹任何麻烦,而那就是他全部的成就。 与她不同。或许,与她有很多相同。她不是政治家,也不是女武王。没有一座纪念碑为她而立。她只写过一本短短的早已被人遗忘的旅行书,并且还没有来得及写另一本就死了。她已经去世近四分之三个世纪。又有谁还记得普里西拉 华莱士?我给自己灌下一口啤酒,然后再次开始阅读。不知为何,她越是描写那些城市的异国情调,那些森林的原始野性,它们就越显得不是那么异国风情,不是那么原始野蛮,它们就越发像是家的延伸。我越是读它,就越发不能明白她是如何做到的。我被门廊上的哗啦声打断了。该死的浣熊,每晚都肆无忌惮,我想——但是接着我听到一声清晰的喵呜。我最近的邻居也在一英里之外,对于一只闲逛的猫来说那足够远了,但是我想至少我可以自己走出去一看究竟,如果它有项圈的话,我可以打电话通知它的主人。如果没有,至少我可以在它和当地的浣熊发生冲突之前赶走它。我打开门,迈步走上门廊。毫无疑问,有一只猫在那里,一只白色小猫,头上和身上各有几点棕斑。我弯下身想将它抱起,但它却向后退了几步。“我不会伤害你的。”我温柔地说。“他知道,”一个女人的声音说道。“他只是害羞。” 我转过身——而她就在那里,坐在我的门廊秋千上。她做了手势,那只猫便穿过走廊跳上她的膝头。我曾在今天早些时候见过这张脸,从棕褐色的锡板照片上瞪着我。我曾凝视它几个小时,直到我记住了它的每条轮廓。那是她。 “这真是个美丽的夜晚,不是吗?”她说,而我依然张目结舌地瞪着她。“多么宁静。甚至鸟儿也睡去了。”她停顿了一下。“只有蝉儿还醒着,为我们演奏它们的交响乐。”我不知道该说些什么,所以我只是呆望着她,等待她消失。“你看起来很苍白,”过了一会儿她说。“你看起来很真实,”我最终哑着嗓子说。“当然了,”她微笑着回答。“我是真实的。”“你是普里西拉 华莱士小姐,我一定是花了太多的时间去想你以至于我开始产生幻觉了。”“我看起来像是幻觉吗?”“我不知道,”我承认道。“我过去从没有看到过幻觉,所以我不知道它们看起来象什么——除非它们都像你。”我停顿了一下。“我想你要比它们美。你有一张美丽的面孔。”对此她嫣然一笑。那只猫受了惊吓,跳了起来,她开始温柔地抚摸它。“我想你是想要我脸红,”她说。 “你会脸红?”我问,暗自希望自己没有脸红。 “我当然会,”她回答,“尽管自塔希提岛回来以后我也曾怀疑过。他们在那里干的事儿啊!”接着,“你刚才正在读《和我的猫一起旅行》,是吗?”“是的,我刚才在读。自从孩童时代起那就是我最珍爱的书。”“它是一本礼物吗?”她问。“不,我自己买下它的。”“那真令人高兴。” “最令人高兴的是我最终见到了那位带给我如此多欢乐的作者,”我说,感觉自己好像又变成了一个笨拙的孩子。 她看起来有些迷惑,好像她想要问些什么。但紧接着她改变了主意,并再次微笑。那微笑和我想象的一样可爱。“这是一座非常漂亮的小屋,”她说。“你一直住在湖边吗?”“是的。”“还有其他人住在这里吗?”“只有我。”“你喜欢独处,”她说。这是一句陈述,而不是疑问。“并不尽然,”我回答。“事情就是这么回事吧。人们似乎并不喜欢我。”该死,为什么我要告诉她这些?我不由暗想。我甚至都从未对自己承认过这一点。“你看起来是个非常好的人,”她说。“我很难相信人们会不喜欢你。”“或许我有点夸大其词了,”我承认。“通常情况下他们只是根本不去注意我。”我感到有些不舒服。“我并不想你对倾诉。” “你很孤独。你需要有人倾诉,”她回答道。“但我想你更需要的只是一点点自信。”“或许吧。” 她凝视了我很长时间。“你看起来好像正在等待什么可怕的事情发生。”“我在等你消失。”“那难道不可怕吗?”“不,”我立刻说。“那很可怕。”“那你为什么不干脆接受我确实在这里的事实?如果你错了,你也会很快知道的。”我点点头。“是啊,你是普里西拉 华莱士,没错。那确实是她抗辩的方式。”“你知道我是谁。或许你也该告诉我你是谁?”“我的名字是伊桑 欧文”“伊桑,”她重复道。“那是一个好名字。”你这么认为?““如果我不这么认为我就不会这么说。”她停了一下。“我该叫你伊桑还是欧文先生?” “请叫我伊桑。我感觉我认识你有一辈子那么久。”我感到另一场令人难为情的倾诉又开始了。“当我还是个孩子的时候我甚至给你写过一封书迷信,但是它被退回来了。”“我喜欢书迷信,”她说。“我从来没有收到过书迷信。从来也没有人给我写过。”“我肯定数以百计的人都想写。他们可能只是无法找到你的地址。”“可能。”她怀疑地说。“事实上,就在今天我还在想把它再寄一次。” “无论你想说什么,你可以直接告诉我。”那只猫跳到了门廊上。“伊桑,像那样靠在栏杆上你很不舒服吧。你为什么不坐到我身边来?”“求之不得,”我站起身说。然后我又想了想。“不,我还是留在这里好了。” “我都三十二岁了,”她以愉快的口吻说。“我不需要家长看护。” “跟我在一起,你不需要,”我赞同道。“另外,我也不认为我们还有什么理由需要他们。”“那还有什么问题?”“说真的?”我说。“如果我坐在你身边,我臀部的某部分可能就会蹭到你,或者我会不经意间碰到你的手。而……”“而怎样?”“而我不想发现你并非真的在这里。”“但我是真的在这里。”“我希望如此,”我说。“但是留在这里我可以更容易地相信这一点。”她耸耸肩。“如你所愿吧。”“今晚我已经实现了我的愿望。”我说。“那么为什么我们不就坐在这里享受威斯康星州夜晚的气息和微风呢?”“只要你高兴就好,”我说。“能在这里已经很让我高兴了。知道我的书还在被人阅读真让我开心。”她沉默了一会,凝视着黑暗。“今天几号了,伊桑?”“四月十七日。““我的意思是哪一年。”“2004年。”她看起来有一些惊讶。“已经过了那么久了?”“自从……?”我有些犹豫地说。“自从我死去,”她说。“哦,我知道我一定已经死去很久了。我不再有明天,而我的昨天也已经变得那么久远。但是,新的千年?那也太”——她似乎在寻找一个合适的字眼——“太过分了。”“你生于1892年,一个多世纪以前。”我说。“你怎么会知道?”“我在电脑上查过你。”“我不知道什么是电脑,”她说。然后,突然:“你也知道我什么时候死的,是怎么死的吗?”“我知道时间,但不知道出了什么事。”“那么请不要告诉我,”她说。“我三十二岁,而且我刚刚才写完我的书的最后一页。我不知道接下来会发生什么,或许你也不该告诉我。”“好的,”我说。然后借用她的措辞说,“如你所愿。”“向我保证。”“我保证。”突然那只小白猫紧张地朝院子里望去。“他看到他的兄弟了,”普里西拉说。“或许只是只浣熊,”我说。“它们可是捣蛋鬼。” “不,”她坚持道。“我了解他的举动。是他的兄弟在那里。”毫无疑问,不一会我就听到一声清晰的喵呜。那只白猫跳出门廊朝声音的方向跑过去。 “我最好在他们彻底走丢之前抓住他们,”普里西拉说,从秋千上放下腿。“这在巴西曾经发生过一次,我不得不花了差不多整整两天时间才把它们找回来。”“我跟你一起去,等我拿手电筒,”我说。“不,你会吓到他们的,而且手电筒对于在陌生环境里乱跑的它们也没有用。”她站起身然后凝视着我。“你看起来是个大好人,伊桑 欧文。我很高兴我们最终碰面了。”她伤感地笑了笑。“我只是希望你不要这么孤独。”我还没来得及向她撒谎,告诉她我过着充实丰富的生活,一点也不孤独,她就走下门廊,走进院子,迈入了黑暗。突然我有一种预感,她不会回来了。“我们还会再见吗?”我看着她消失在视野之中,在她身后喊道。“那取决于你,不是吗?”黑暗中传来她的回答。 我坐在秋千上,等待她和她的小猫们再次出现。最终,不顾夜晚寒冷的空气,我睡着了。当我醒来时,清晨的阳光已经洒在在秋千上了。我孤独一人。我花了几乎大半天的时间来说服自己前天晚上所发生的一切不过是一场梦。它不像是我所做过的任何一场梦,因为我记得它的每一个细节,她说过的每一个字,她做的每一个动作。当然,她并没有真的拜访过我,但我还是不能不去想普里西拉 华莱士,因此,最终我停下了手头的工作,开始使用我的电脑去搜寻更多关于她的信息。 在她名下除了那两句简单的话语外再没有任何更多的信息。我试着搜索《和我的猫一起旅行》,却一无所获。我查找她的父亲是否也写过关于他历险的书;但他没有写过。我甚至联系了几所她曾经逗留过的旅馆,独自或是和她的父亲一起,但是他们都没有保留那么久远的纪录。我试着从一条线索追踪到另一条线索,都毫无成效。历史几乎已经将她完全吞噬了,如同某一天它会将我吞噬一样。除了那本书,关于她的存在我所掌握的唯一证据就是电脑上那两句简介,加起来不过十几个单词和两个日期。任何一个通缉犯都不能像她在世人面前那样从法律面前消失得如此干净。 最后我从窗口向外望去,才发现夜幕已经降临,其他人都已经回家去了。(对于一份周报工作是没有早晚换班一说的。)我在当地的一家餐馆停留了一下,买了一份火腿三明治和一杯咖啡,然后返回我的湖边别墅。 我看了十点钟的电视新闻,然后坐下来再次翻开她的书,只是想让我自己相信她确确实实是曾经存在过的。几分钟之后我感到不安起来,我将书放回到桌上,然后走出房间去呼吸一点新鲜空气。她就坐在秋千上,还是她昨天晚上所坐的位置。有另一只猫依偎在她身旁,一只黑色的小猫,却有着白色脚爪和眼圈。她注意到我在看猫。“这是瞪眼,”她说。“我认为他名如其猫,你觉得呢?”“我想也是,”我心烦意乱地说。 “那只白色的是傻笑,因为他喜欢总是到处淘气。”我什么也没说。最终她微微一笑。“是他们中的哪一个吃了你的舌头?”“你回来了,”我最后说。“当然,我回来了。““又是我正在读你的书的时候,”我说。“我想我从来没有遇到如此热爱生命的人。”“有太多事物值得去爱!”“对于我们中的某些人来说。”“它们就在你的身边,伊桑,”她说。“我宁愿通过你的双眼去看。就好像每个清晨你都会重生,迎接一个崭新的世界,”我说。“我想那就是为什么我一直保留着你的书,那就是为什么我总是在反复读它——分享你的所见所感。”“你可以自己去感受。”我摇了摇我的头。“我更喜欢你的感受。” “可怜的伊桑,”她真诚地说。“你从不曾爱过,是吗?”“我尝试过。”“那不是我的问题。”她好奇地瞪着我。“你结过婚吗?”“没有。”“为什么不?” “我不知道。” 我决定尽可能给她一个诚实的答案。“或许因为他们当中没有人比得上你。”“我并不是那么特别,”她说。“对我来说你是。你一直是。” 她皱起眉头。“我希望我的书能为你的生活增添色彩,伊桑,而不是毁了它。”“你没有毁了它,”我说。“你只是让它更容易忍受。”“我想知道……”她沉思道。“什么?” “我为什么在这里。这真是莫名其妙。”“莫名其妙是保守的说法,”我说。“应该说是难以置信。”她心烦意乱地摇了摇头。“你不明白。我记得昨晚。”“我也是——每一秒都记得清清楚楚。”“我不是这个意思。”她心不在焉地抚摸着猫。“在昨晚之前我从来没有被唤回过。原来我还不这么肯定。我还以为或许每次被唤回后我都会忘记一切。但是今天我还记得昨晚。”“我不肯定我是否明白你的意思。”“你不可能是我死后唯一一个读过我的书的人。或即使你是,在这之前我也从没有被唤回过,甚至你也不能。”她凝视着我很久。“或许我错了。”“关于什么?” “也许我被带回到这里的原因并非是我被阅读。也许这是因为你,你是如此绝望地需要某人。”“我——”我激动起来,但又立刻平息下来。有那么一会,感觉就像是整个世界都和我一起静止了。接着月亮从云层后露了出来,左边一只猫头鹰鸣叫着飞走了。“怎么了?”“我本想告诉你我并不孤独,”我说。“但那是个谎言。”“这没有什么可羞愧的,伊桑。” “也没有什么值得吹嘘的。”她身上的某些东西令我说出了我从未对任何人说过的话,包括我自己。“当我还是个男孩时,我曾有那么高的期望。我要去爱我的工作,我要去干出一番事业。我要找到一个女人,去爱她,与她厮守终身。我要去亲眼目睹那些你所描述的地方。然而,年复一年,我眼看着这些希望逐一破灭。现在我安顿下来,只为付清账单,定期去医生那里做检查。”我深深地叹了一口气。“我想我的生活可以被描述成一场彻底破灭的希望。”“你要去冒险,伊桑,”她轻轻地说。“我不是你,”我说。“我曾希望我是,但我不是。另外,也不再有任何荒野的地方存在了。”她摇了摇头。“那不是我的意思。爱也是一场冒险。你必须冒着受到伤害的危险。”“我已经受伤了,”我说。“那根本不值一提。”“或许那就是我在这里的原因。你不会被一个幽灵所伤害。” 该死的,是不会,我想。我大声问:“你是幽灵吗?”“我觉得不像。”“你看起来也不像。”“我看起来怎样?”她问。“和我想象中的一样可爱。”“时代变了。”“但是美丽永恒,”我说“你这么说真是太慷慨了,但是我看起来一定很老土。事实上,我所了解的世界在你看来一定非常原始。”她神采飞扬。“这是一个新的千年。告诉我都发生了些什么。”“我们曾经在月球上行走——而且我们还在火星和金星上着陆。”她抬头仰望夜空。“月亮!”她惊呼道。接着:“既然你可以到那里去为什么还要留在这?”“我不是个冒险者,记得吗?” “你生活在一个多么刺激的年代啊!”她热切地说。“我总想看到下座山后是什么。而你——你可以看到下一颗星星后面是什么。”“不是那么简单的,”我说。“但确实可以办到的,”她坚持道。“或许有一天可以,”我赞同道。“不是在我的有生之年,但会有那么一天。”“那你会满怀遗憾地死去的,”她说.“我肯定我会的。”她仰望星辰,好像想象着她已经飞到了它们中间。“告诉我更多关于未来的事。”“我对未来一无所知,”我说。“我的未来。你的现在。” 我尽我所能地告诉她。她着迷于如今上亿人在空中往返旅行,着迷于几乎所有的人都有自己的汽车,着迷于火车旅行几乎已经在美国绝迹。而电视广播的概念更令她痴迷不已;我决定不告诉她自电视出现之后人们的生活变得多么乏味。彩色电影,有声电影,电子计算机——她想了解它们全部。她渴望知
参考文献是文章或著作等写作过程中参考过的文献。 因参考文献的著录格式各刊不尽相同,投稿前作者应注意杂志稿约的有关规定,至少得先看看有关期刊发表的论文的参考文献是
参考文献如果是网页的话应该按照相关要求进行书写。 网站类参考如下: 1、【格式】[序号]主要责任者.电子文献题名.电子文献出处[电子文献及载体类型标识].或可获
[摘 要] 经济全球化已成为当今时代发展的一种潮流。贸易、投资、金融、跨过公司生产全球化,在世界范围内造成“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错综交杂的局面,在这种背景下如
杜牧(803-852),字牧之,唐京兆万年(今陕西西安)人。唐德宗贞元十九年生于世代官宦并很有文化传统的家庭。他的远祖杜预是西晋著名的政治家和学者。曾祖杜希望为
《贺新郎·梦冷黄金屋》 宋代:蒋捷 梦冷黄金屋。叹秦筝、斜鸿阵里,素弦尘扑。化作娇莺飞归去,犹认纱窗旧绿。正过雨、荆桃如菽。此恨难平君知否,似琼台、涌起弹棋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