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无车马喧
试论中国古代教育及科举制度 科举是历代封建王朝通过考试选拔官吏的一种制度。由于采用分科取士的办法,所以叫做科举。科举制从隋朝大业元年开始实行,到清朝光绪三十一年举行最后一科进士考试为止,经历了一千三百多年。中国的古代教育体制常常与当时的选才制度分不开。 科举制度建立于隋代,但在此之前,虽有不同的选才制度,但均未象科举制度那样长久,而且随着这些选才制度的施行,日渐显露出它们的弊端,如汉代的“察举”、“征辟”,魏晋南北朝时期的“九品中正制”,这些选才制度在中后期渐渐脱离正常轨道,世家大族操纵选官制度,杜塞了下层人才的进身之路,如魏晋南北朝时期出现了“上品无寒族,下品无世族”的畸形局面,对文化教育的发展十分不利。 隋朝建立后,对选才制度进行了重大变革:废除前代的荐举制,开始实行科举制度。隋文帝于开皇十八年开始分清平、斡济两科取士;隋炀帝大业三年四月,又分“孝悌有闻”、“德性敦厚”、“节义可称”、“操履清洁”、“强毅正直”、“执宪不挠”、“学业优敏”、“文才秀美”、“才堪将略”、“臂力骁壮”十科;大业五年六月,重分“学业皆通,才艺优洽”、“臂力骁壮,超绝等论”、“在官谨慎,堪理政事”、“立性正直,不避强御”四科;隋炀帝时期,又设置了进士科,科举制度正式创立。不过隋朝的这种科举取士的选才方式,是通过州、郡地方官员推举,再由朝廷策试的方式进行选拔人才,主要有“孝廉”、“秀才”、“进士”之分:“孝廉”以德行为重;“秀才”既重门第,又注重真才实学,其选拔性比进士要严格的多;“进士”则注重策试的成绩。由于隋朝时的科举制度尚处于起始阶段,所以选才制度尚不完善,在不同程度上仍存在着注重门第的观念,但它毕竟开创了为后世延续了一千多年的科举制,在一定程度上打破了前代重门第、不重实学的选才制度,为中国古代教育的发展起到了促进作用,使社会各阶层开始由重门第向重文化教育的方向上转变,使一些有才能的下层人士得以通过科举考试进入政治舞台,给统治者阶层注入活力,促进了教育向良好的方向发展。唐灭隋后,唐高祖李渊为了笼络各地的豪强势力,曾一度恢复魏晋南北朝时的“九品中正制”,但不久即废之,重新推行科举制。唐朝的科举取士方式主要有“常科”和“制科”两种:“常科”的生员主要来自由州县推荐的“乡贡”和由学校推荐的“生徒”;“常科”开设的科目主要有十二种,即秀才、明经、俊士、进士、明法、明字、明算、一史、三史、开元礼、道举、童子。其中明经、进士两科是唐代常科的主要科目,因为明法、明字、明算不为时人所重视,一史、三史、开元礼、道举、童子等科也不经常举行,秀才科与隋代一样,要求很高,较难中式,唐高宗以后,渐渐式微。随着分科的不同,分别学习儒家经典、法律、文字、算术、历史等,但考试偏重于帖经。武则天以后,逐渐趋重文章,而且科目繁多,诸如明经、进士、十周、三卫、勋散、杂色、国官、直司等,其后不断增科。至唐玄宗时,又加试诗、赋,此后终李唐一代,相沿不变。“制科”主要是为选拔“非常之人”而设置的,是朝廷为选拔有特殊才能之士而采取的一种措施,官民均可应选。唐代的科举考试较之隋代,考试科目门类数量大大增加,分类更趋完备,选拔面广,招生数额也随之有所增加。考生的积极性很高,大量的下层士子通过科举考试进入统治者阶层,如白居易、孟郊等人就是如此。随着科举制度的不断完善,宋代的文化教育随之兴起。中央设立国子监,在国子监之下,设有广文、太学、律学三馆,广文馆教进士,太学馆教九经、五经、三礼、三传、学究,律学馆教明律。熙宁年间,王安石对学校教育进行变革,对太学的人员设置、监生的选拔与升等都进行了规定,对“教育有方”的学官予以提升,对“职事不修”的学官则予以贬黜;规定太学生须是经过州县考试优秀者方能入学,生员的食宿均有官府供给,生员须经过考试合格后方能升等。在各州县设置学官,负责各地的文化教育,并定期对学官进行考试,视其能否称职。在教育内容方面,规定,各学校都以精通经术为指归,将《诗》、《书》、《周礼》加以诠释而成的《三经新义》作为学生的必读教材,并建立武学、律学和医学,培养各科人才。 元朝建立后,实行民族歧视政策,在科举方面亦是如此。元朝不重科举,科举考试时行时废,每次录取名额亦少,在举行的各级考试中,蒙古人、色目人与汉人、南人分开,对蒙古人、色目人较宽,对汉人、南人较严,待遇亦有很大差别,汉族儒生想通过科举进入仕途甚难。为此元代社会普遍存在着不重读书和科举的风气,读书人的社会地位十分尴尬和低下,当时有“一官、二吏、三僧、四道、五医、六工、七猎、八娼、九儒、十丐”之说,许多汉族知识分子心灰意冷,有的为了生活被迫从事被前代文人所不齿的谋生行业,有许多文人从事戏曲小说的创作,故而元代的戏曲文学尤为发达。 明清时期,恢复唐宋时的科举制度,其制度比之唐、宋、元诸朝更为严密,分乡试、会试和殿试三级,三年举行一次,考生只有考试合格,才能取得下一次考试的参加资格。考生入场要经过严格的搜身检查,试卷要经过弥封、誊录、对读等程序,送交主考官、同考官评阅。至于明清的科举考试内容,由于明清时期均以程朱理学为官方哲学,程朱理学占据了主导地位,所以明清两代的考试命题均以《四书》、《五经》为主,这也是后人所说的“八股取士”,另外皇朝的法令条律也是必修内容。元明两代,制科被废止,清代则恢复制科,并增设博学鸿词科、孝廉方正科、经学、翻译科、巡幸召试等皇帝特诏举行的考试,召试的次数和时间不一。甲午战争后,又设经济特科,光绪三十一年农历八月初四[1905年9月2日],科举被废止,开始设立学堂,从此延续一千多年的科举制度结束了她的历程。 科举为中国历朝发掘、培养了大量人材。一千三百年间科举产生的进士接近十万,举人、秀才数以百万。当然其中并非全是有识之士,但能过五关斩六将,通过科考成进士者,多数都非等闲之辈。宋、明两代以及清朝汉人的名臣能相、国家栋梁之中,进士出身的占了绝大多数。明朝英宗之后的惯例更是“非进士不进翰林,非翰林不入内阁”,科举成为高级官员必经之路。利玛窦在明代中叶时到中国,所见负责管治全国的士大夫阶层,便是由科举制度所产生。 科举所造成的恶劣影响主要在其考核的内容与考试形式。由明代开始,科举的考试内容陷入僵化,变成只要求考生能造出合乎形式的文章,反而不重考生的实际学识。大部分读书人为应科考,思想渐被狭隘的四书五经、迂腐的八股文所朿䌸;无论是眼界、创造能力、独立思考都被大大限制。大部份人以通过科考为读书唯一目的,读书变成只为做官,光宗耀祖。另外科举亦局限制了人材的出路。到了清朝,无论在文学创作、或各式技术方面有杰出成就的名家,却多数都失意于科场。可以推想,科举制度为政府发掘人材的同时,亦埋没了民间在其他各方面的杰出人物;百年以来,多少各式菁英被困科场,虚耗光阴。清政府为了奴化汉人,更是严格束缚科举考试内容。清代科举制日趋没落,弊端也越来越多。清代统治者对科场舞弊的处分虽然特别严厉,但由于科举制本身的弊病,舞弊越演越烈,科举制终于消亡。参考资料[1]左言东,职官与科举,《中国古代文化史讲座》:中国传统文化经要丛书[M].桂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3.6 [2]林白、朱梅苏:《中国科举史话》[M].江西:江西人民出版社,2000.9 [3]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卷34[M].中华书局,1992[4]《明史•选举志三》[M].中华书局,1975
大熊简单明了
科举是中国古代读书人的所参加的人才选拔考试。它是历代封建王朝通过考试选拔官吏的一种制度。由于采用分科取士的办法,所以叫做科举。科举制从隋代开始实行,到清光绪(1904年)举行最后一科进士考试为止,经历了一千三百多年。 ▲隋朝—中国古代科举制度的起源 中国古代科举制度最早起源于隋代。隋朝统一全国后,为了适应封建经济和政治关系的发展变化,为了扩大封建统治阶级参与政权的要求,加强中央集权,于是把选拔官吏的权力收归中央,用科举制代替九品中正制。隋炀帝大业三年(607年),开设进士科,用考试办法来选取进士。 进士一词初见于《礼记•王制》篇,其本义为可以进受爵禄之义。当时主要考时务策,就是有关当时国家政治生活方面的政治论文,叫试策。这种分科取士,以试策取士的办法,在当时虽是草创时期,并不形成制度,但把读书、应考和作官三者紧密结合起来,揭开中国选举史上新的一页。唐玄宗时礼部尚书沈既济对这个历史性的变化有过中肯的评价:"前代选用,皆州郡察举……至于齐隋,不胜其弊……是以置州府之权而归于吏部。自隋罢外选,招天下之人,聚于京师春还秋住,乌聚云合。" ▲唐朝—中国古代科举制度的完备 推翻隋朝的统治后,唐王朝的帝王承袭了隋朝传下来的人才选拔制度,并做了进一步的完善。由此,科举制度逐渐完备起来。在唐代,考试的科目分常科和制科两类。每年分期举行的称常科,由皇帝下诏临时举行的考试称制科。 常科的科目有秀才、明经、进士、俊士、明法、明字、明算等五十多种。其中明法、明算、明字等科,不为人重视。俊士等科不经常举行,秀才一科,在唐初要求很高,后来渐废。所以,明经、进士两科便成为唐代常科的主要科目。唐高宗以后进士科尤为时人所重。唐朝许多宰相大多是进士出身。常科的考生有两个来源,一个是生徒,一个是乡贡。由京师及州县学馆出身,而送往尚书省受试者叫生徒;不由学馆而先经州县考试,及第后再送尚书省应试者叫乡贡。由乡贡入京应试者通称举人。州县考试称为解试,尚书省的考试通称省试,或礼部试。礼部试都在春季举行,故又称春闱,闱也就是考场的意思。 明经、进士两科,最初都只是试策,考试的内容为经义或时务。后来两种考试的科目虽有变化,但基本精神是进士重诗赋,明经重帖经、墨义。所谓帖经,就是将经书任揭一页,将左右两边蒙上,中间只开一行,再用纸帖盖三字,令试者填充。墨义是对经文的字句作简单的笔试。帖经与墨义,只要熟读经传和注释就可中试,诗赋则需要具有文学才能。进士科得第很难,所以当时流传有"三十老明经,五十少进士"的说法。 常科考试最初由吏部考功员外郎主持,后改由礼部侍郎主持,称"权知贡举"。进士及第称"登龙门",第一名曰状元或状头。同榜人要凑钱举行庆贺活动,以同榜少年二人在名园探采名花,称探花使。要集体到杏园参加宴会,叫探花宴。宴会以后,同到慈恩寺的雁塔下题名以显其荣耀,所以把又把中进士称为"雁塔题名"。唐孟郊曾作《登科后》诗:"春风得意马蹄疾,一朝看遍长安花。"所以,春风得意又成为进士及第的代称。常科登第后,还要经吏部考试,叫选试。合格者,才能授予官职。唐代大家柳宗元进士及第后,以博学宏词,被即刻授予"集贤殿正字"。如果吏部考试落选,只能到节度使那儿去当幕僚,再争取得到国家正式委任的官职。韩愈在考中进士后,三次选试都未通过,不得不去担任节度使的幕僚,才踏进官场。 唐代取士,不仅看考试成绩,还要有各名人士的推荐。因此,考生纷纷奔走于公卿门下,向他们投献自己的代表作,叫投卷。向礼部投的叫公卷,向达官贵人投的叫行卷。投卷确实使有才能的人显露头角,如诗人白居易向顾况投诗《赋得原上草》受到老诗人的极力称赞。但是弄虚作假,欺世盗名的也不乏其人。 武则天载初元年二月,女皇亲自"策问贡人于洛成殿",这是我国科举制度中殿试的开始,但在唐代并没有形成制度。 在唐代还产生了武举。武举开始于武则天长安二年,公元702年。应武举的考生来源于乡贡,由兵部主考。考试科目有马射、步射、平射、马枪、负重摔交等。"高第者授以官,其次以类升"。 ▲宋朝—中国古代科举制度的改革时期 宋代的科举,大体同唐代一样,有常科、制科和武举。相比之下,宋代常科的科目比唐代大为减少,其中进士科仍然最受重视,进士一等多数可官至宰相,所以宋人以进士科为宰相科。宋吕祖谦说:“进士之科,往往皆为将相,皆极通显。”当时有焚香礼进士之语。进士科之外,其它科目总称诸科。宋代科举,在形式和内容上都进行了重大的改革。 首先,宋代的科举放宽了录取和作用的范围。宋代进士分为三等:一等称进士及等;二等称进士出身;三等赐同进士出身。由于扩大了录取范围,名额也成倍增加。唐代录取进士,每次不过二、三十人,少则几人、十几人。宋代每次录取多达二、三百人,甚至五、六百人。对于屡考不第的考生,允许他们在遇到皇帝策试时,报名参加附试,叫特奏名。也可奏请皇帝开恩,赏赐出身资格,委派官吏,开后世恩科的先例。 宋代确立了三年一次的三级考试制度。宋初科举,仅有两级考试制度。一级是由各州举行的取解试,一级是礼部举行的省试。宋太祖为了选拔真正踏实于封建统治而又有才干的人担任官职,为之服务,于开宝六年实行殿试。自此以后,殿试成为科举制度的最高一级的考试,并正式确立了州试、省试和殿试的三级科举考试制度。殿试以后,不须再经吏部考试,直接授官。宋太祖还下令,考试及第后,不准对考官称师门,或自称门生。这样,所有及第的人都成了天子门生。殿试后分三甲放榜。南宋以后,还要举行皇帝宣布登科进士名次的典礼,并赐宴于琼苑,故称琼林宴,以后各代仿效,遂成定制。宋代科举,最初是每年举行一次,有时一、二年不定。实英宗治平三年,才正式定为三年一次。每年秋天,各州进行考试,第二年春天,由礼部进行考试。省试当年进行殿试。 从宋代开始,科举开始实行糊名和誊录,并建立防止徇私的新制度。从隋唐开科取士之后,徇私舞弊现象越来越严重。对此,宋代统治者采取了一些措施,主要是糊名和誊录制度的建立。糊名,就是把考生考卷上的姓名、籍贯等密封起来,又称"弥封"或"封弥"。宋太宗时,根据陈靖的建议,对殿试实行糊名制。后来,宋仁宗下诏省试、州试均实行糊名制。但是,糊名之后,还可以认识字画。根据袁州人李夷宾建议,将考生的试卷另行誊录。考官评阅试卷时,不仅不知道考生的姓名,连考生的字迹也无从辨认。这种制度,对于防止主考官徇情取舍的确产生了很大的效力。但是,到了北宋末年,由于政治日趋腐败,此项制度也就流于形式了。宋代在考试形式上的改革,不但没有革除科举的痼疾,反而使它进一步恶化。 宋代科举在考试内容上也作了较大的改革。宋代科举基本上沿袭唐制,进士科考帖经、墨义和诗赋,弊病很大。进士以声韵为务,多昧古今;明经只强记博诵,而其义理,学而无用。王安石任参知政事后,对科举考试的内容着手进行改革,取消诗赋、帖经、墨义,专以经义、论、策取士。所谓经义,与论相似,是篇短文,只限于用经书中的语句作题目,并用经书中的意思去发挥。王安石对考试内容的改革,在于通经致用。熙宁八年,神宗下令废除诗赋、贴经、墨义取士,颁发王安石的《三经新义》和论、策取士。并把《易官义》、《诗经》、《书经》、《周礼》、《礼记》称为大经,《论语》、《孟子》称为兼经,定为应考士子的必读书。规定进士考试为四场:一场考大经,二场考兼经,三场考论,最后一场考策。殿试仅考策,限千字以上。王安石的改革,遭到苏轼等人的反对。后来随着政治斗争的变化,《三经新义》被取消,有时考诗赋,有时考经义,有时兼而有之,变换不定。 ▲明朝—中国古代科举制度的鼎盛时期 元代开始,蒙古人统治中原,科举考试进入中落时期,但以四书试士,却是元代所开的先例。 元朝灭亡后,明王朝建立,科举制进入了它的鼎盛时期。明代统治者对科举高度重视,科举方法之严密也超过了以往历代。 明代以前,学校只是为科举输送考生的途径之一。到了明代,进学校却成为了科举的必由之路。明代入国子监学习的,通称监生。监生大体有四类:生员入监读书的称贡监,官僚子弟入监的称荫监,举人入监的称举监,捐资入监的称例监。监生可以直接做官。特别是明初,以监生而出任中央和地方大员的多不胜举。明成祖以后,监生直接做官的机会越来越少,却可以直接参加乡试,通过科举做官。 参加乡试的,除监生外,还有科举生员。只有进入学校,成为生员,才有可能入监学习或成为科举生员。明代的府学、州学、县学、称作郡学或儒学。凡经过本省各级考试进入府、州、县学的,通称生员,俗称秀才。取得生员资格的入学考试叫童试,也叫小考、小试。童生试包括县试、府试和院试三个阶段。院试由各省学政主持,学政又名提督学院,故称这级考试为院试。院试合格者称生员,然后分别分往府、州、县学学习。生员分三等,有廪生、增生、附生。由官府供给膳食的称廪膳生员,简称廪生;定员以外增加的称增广生员,科称增生;于廪生、增生外再增名额,附于诸生之末,称为附学生员,科称附生。考取生员,是功名的起点。一方面、各府、州、县学中的生员选拔出来为贡生,可以直接进入国子监成为监生。一方面,由各省提学官举行岁考、科考两级考试,按成绩分为六等。科考列一、二等者,取得参加乡试的资格,称科举生员。因此,进入学校是科举阶梯的第一级。 明代正式科举考试分为乡试、会试、殿试三级。乡试是由南、北直隶和各布政使司举行的地方考试。地点在南、北京府、布政使司驻地。每三年一次,逢子、午、卯、酉年举行,又叫乡闱。考试的试场称为贡院。考期在秋季八月,故又称秋闱。凡本省科举生员与监生均可应考。主持乡试的有主考二人,同考四人,提调一人,其它官员若干人。考试分三场,分别于八月九日、十二日和十五日进行。乡试考中的称举人,俗称孝廉,第一名称解元。唐伯虎乡试第一,故称唐解元。乡试中举叫乙榜,又叫乙科。放榜之时,正值桂花飘香,故又称桂榜。放榜后,由巡抚主持鹿鸣宴。席间唱《鹿鸣》诗,跳魁星舞。 会试是由礼部主持的全国考试,又称礼闱。于乡试的第二年即逢辰、戍、未年举行。全国举人在京师会试,考期在春季二月,故称春闱。会试也分三场,分别在二月初九、十二、十五日举行。由于会试是较高一级的考试,同考官的人数比乡试多一倍。主考、同考以及提调等官,都由较高级的官员担任。主考官称总裁,又称座主或座师。考中的称贡士,俗称出贡,别称明经,第一名称会元。 殿试在会师后当年举行,时间最初是三月初一。明宪宗成经八年起,改为三月十五。应试者为贡士。贡士在殿试中均不落榜,只是由皇帝重新安排名次。殿试由皇帝新自主持,只考时务策一道。殿试毕,次日读卷,又次日放榜。录取分三甲:一甲三名,赐进士及第,第一名称状元、鼎元,二名榜眼,三名探花,合称三鼎甲。二甲赐进士出身,三甲赐同进士出身。二、三甲第一名皆称传胪。一、二、三甲通称进士。进士榜称甲榜,或称甲科。进士榜用黄纸书写,故叫黄甲,也称金榜,中进士称金榜题名。 乡试第一名叫解元,会试第一名叫会元,加上殿试一甲第一名的状元,合称三元。连中三元,是科举场中的佳话。明代连中三元者仅洪武年间的许观和正统年间的商辂二人而已。 殿试之后,状元授翰林院修撰,榜眼、探花授编修。其余进士经过考试合格者,叫翰林院庶吉士。三年后考试合格者,分别授予翰林院编修、检讨等官,其余分发各部任主事等职,或以知县优先委用,称为散馆。庶吉士出身的人升迁很快,英宗以后,朝廷形成非进士不入翰林,非翰林不入内阁的局面。 明代乡试、会试头场考八股文。而能否考中,主要取决于八股文的优劣。所以,一般读书人往往把毕生精力用在八股文上。八股文以四书、五经中的文句做题目,只能依照题义阐述其中的义理。措词要用古人语气,即所谓代圣贤立言。格式也很死。结构有一定程式,字数有一定限制,句法要求对偶。八股文也称制义、制艺、时文、时艺、八比文、四书文。八股文即用八个排偶组成的文章,一般分为六段。以首句破题,两句承题,然后阐述为什么,谓之起源。八股文的主要部分,是起股、中股、后股、束股四个段落,每个段落各有两段。篇末用大结,称复收大结。八股文是由宋代的经义演变而成。八股文的危害极大,严重束缚人们的思想,是维护封建专制治的工具,同进也把科举考试制度本身引向绝路。明末清初著名学者顾炎武愤慨地说:"八股盛而《六经》微,十八房兴而二十一史废"。又说:"愚以为八股之害,甚于焚书。" ▲清代—中国古代科举制度的灭亡 清代的科举制度与明代基本相同,但它贯彻的是民族歧视政策。满人享有种种特权,做官不必经过科举途径。清代科举在雍正前分满汉两榜取士,旗人在乡试、会试中享有特殊的优特,只考翻译一篇,称翻译科。以后,虽然改为满人、汉人同试,但参加考试的仍以汉人为最多。 清人为了取得参加正式科举考试的资格,先要参加童试,参加童试的人称为儒生或童生,录取“入学”后称为生员(清代有府学、州学和县学,统称为儒学)。儒学和孔庙在一起,称为学宫。生员“入学”后即受教官(教授、学正、教谕、训导)的管教。清初生员尚在学宫肄业(有月课和季考,后来变成有名无实了),又称为生,俗称秀才。这是“功名”的起点。 生员分为三种:成绩最好的是廪生,有一定名额,由公家发给粮食;其次是增生,也有一定名额;新“入学”的称为附生。每年由学政考试,按成绩等第依次升降。 正式的科举考试分为三级:(1)乡试,(2)会试,(3)殿试。 乡试通常每三年在各省省城举行一次,又称为大比。由于是在秋季举行,所以又称为秋闱。参加乡试的是秀才(生),但是秀才在参加乡试之前先要通过本省学政巡回举行的科考,成绩优良的才能选送参加乡试。乡试考中后称为举人,第一名称为解元。 会试在乡试后的第二年春天在礼部举行,所以会试又称为礼闱,又称为春闱。参加会试的是举人,取中后称为贡士,第一名称为会元。会试后一般要举行复试。 以上各种考试略仿宋代的经义,但是措辞要用古人口气,所谓代圣贤立言。结构有一定的程式,字数有一定的限制,句法要求排偶,又称为八比文、时文、时艺、制艺。 殿试是皇帝主试的考试,考策问。参加殿试的是贡士,取中后统称为进士。殿试分三甲录取。第一甲赐进士及第,第二甲赐进士出身,第三甲赐同进士出身。第一甲录取三名,第一名俗称状元,第二名俗称榜眼,第三名俗称探花,合称为三鼎甲。第二甲第一名俗称传胪。 状元授翰林院修撰,榜眼、探花授儒林院编修。其余诸进士再参加朝考,考论诏奏议诗赋,选擅长文学书法的为庶吉士,其余分别授主事(各部职员)、知县等(实际上,要获得主事、知县等职,还须经过候选、候补,有终身不得官者)。庶吉士在翰林院内特设的教习馆(亦名庶常馆)肄业三年期满举行“散馆”考试,成绩优良的分别授翰林院编修、翰林院检讨(原来是第二甲的授翰林院编修、原来是第三甲的授翰林院检讨),其余分发各部任主事,或分发到各省任知县。…… “范进中举”这个片断选自《儒林外史》的第三回“周学道校士拔真才,胡屠户行凶查捷报”。这一回写的是范进中举的故事。小说描写广东学道周进,到广州上任,先考两场生员,考完两场以后,第三场是南海、番禺两县的童生来进行考试。童生里就有范进,范进考完这场考试后就进了学,取得了第一名,人们称他为“相公”。范进进了学以后想进一步考举人,考上举人后人们就会称他为“老爷”。 中举是科举考试的一个过程,在我们讲评这个故事之前,先简单介绍一下清代的科举考试制度。 清代的科举考试制度分两个阶段,一个是科举的初步考试,一个是科举的正式考试。科举的初步考试有这么三种,一种叫童试,一种叫岁试,一种叫科试。童试,一般又叫做“小考”。凡童子开始应初试的时候称做“童生”,童生经过一定的考试选拔,在县里面选拔了以后到督学进行考试,督学考试合格就可以称做“秀才”了。范进是多年的童生,最后终于考上秀才了。秀才每一年考一次,这也是一个选优的过程,这叫“岁试”。每三年还要参加一次大的考试,叫“科试”。每三年考一次,主要是为了推举举人考试的资格,通过这个考试的提名,便有资格参加举人的考试。范进刚好赶上童试这一年也是科试的同一年,他考上了童试的第一名秀才,自然就有资格参加举人的考试。这是科举的初步考试。 接下来是科举的正式考试,它也有三种:乡试、会试、殿试。乡试每三年举行一次,即在子、卯、午、酉这四个年中的八月举行乡试。乡试考中了以后就称为举人,举人实际上是候补官员,有资格做官了。按清代的科举制度规定,举人可以到吏部注册,可以取得一定官职,可以当县官了。当然这个职位很少,每年大概就40人到130人的名额。举人的名额很少,那么举人当中候补做官的人就更少了,这样就往往有候补官。这是第一种乡试。接下来是会试。会试是紧接着乡试,在第二年的二月份举行。乡试是头年的八月份考完,第二年的二月是春天,到京城考试,叫“春试”,这就是会试。会试如果考中了,称为进士,进士每年的名额大概有300名左右。会试考完以后还要进行第三场考试殿试,在会试以后的第二个月,大概在4月份前后。殿试是皇帝在太和殿亲自考试,考中后就是钦定的进士,可以直接做官了。 科举考试主要是八股文模式。主要测试的内容是经义,《诗》《书》《礼》《易》《春秋》,也有时事问题,五经里选择一定的题目来进行写作,题目和写作的方式都是有一定格式的。八股文中有四个段落,每个段落都要有排比句,有排比的段落,叫四比,后来又叫八股。八股文在当时是非常重要的,它关系到一个人能不能升官,能不能科举考试中进士升官。所以在小说中说:“当今天子重文章,足下何须讲汉唐。”“汉”是指汉代的文章,“唐”指的是唐诗,汉代的文章也好,唐代的诗歌也好,都不如当今皇帝所看重的八股文模式,八股文模式在当时是非常重要的。所以当时的人们都一门心思地扑在八股文模式上,只有八股模式文章才能敲开科举考试的大门。 [科举制度的影响] 科举制度在中国实行了整整一千三百年,对中国以至东亚、世界都产生了深远的影响。隋唐以后中国的社会结构、政治制度、教育、人文思想,莫不受科举的影响。 科举原来目的是为政府从民间提拔人材。相对于世袭、举荐等选材制度,科举考试无疑是一种公平、公开及公正的方法。最初东亚日本、韩国、越南均有效法中国举行科举,越南科举的废除还要在中国之后。十六至十七世纪,欧洲传教士在中国看见科举取士制度,在他们的游记中把它介绍到欧洲。十八世纪时启蒙运动中,不少英国和法国思想家都推崇中国这种公平和公正的制度。英国在十九世纪中至末期建立的公务员叙用方法,规定政府文官通过定期的公开考试招取,渐渐形成后来为欧美各国彷效的文官制度。英国文官制所取的考试原则与方式与中国科举十分相似,很大程度是吸纳了科举的优点。故此有人称科举是中国文明的第五大发明。今天的考试制度在一定程度上仍是科举制度的延续。 从宋代开始,科举便做到了不论出身、贫富皆可参加。这样不但大为扩宽了政府选拻人材的基础,还让处于社会中下阶层的知识份子,有机会透过科考向社会上层流动。这种政策对维持整体社会的稳定起了相当的作用。明清两朝的进士之中,接近一半是祖上没有读书、或有读书但未作官的“寒门”出身。但只要他们能“一登龙门”,便自然能“身价十倍”。历年来千万莘莘学子,俯首甘为孺子牛,目的多亦不过希望能一举成名,光宗耀祖。可以说,科举是一种拢络、控制读书人的有效方法,以巩固其统治。 科举为中国历朝发掘、培养了大量人材。一千三百年间科举产生的进士接近十万,举人、秀才数以百万。当然其中并非全是有识之士,但能过五关斩六将,通过科考成进士者,多数都非等闲之辈。宋、明两代以及清朝汉人的名臣能相、国家栋梁之中,进士出身的占了绝大多数。明朝英宗之后的惯例更是“非进士不进翰林,非翰林不入内阁”,科举成为高级官员必经之路。利玛窦在明代中叶时到中国,所见负责管治全国的士大夫阶层,便是由科举制度所产生。 科举对于知识的普及和民间的读书风气,亦起了相当的推动作用。虽然这种推动是出于一般人对功名的追求,而不是对知识或灵性的渴望;但客观上由于科举入士成为了风尚,中国的文风普遍得到了提高。明清两朝时,中国的读书人以秀才计,大部份时间都不下五十万人;把童生算在内则以百万计。当中除少数人能在仕途上更进一步外,多数人都成为在各地生活的基层知识份子,这样对知识的普及起了一定作用。而且由于这些读书人都是在相同制度下的产物,学习的亦是相同“圣贤书”,故此亦间接维持了中国各地文化及思想的统一和向心力。 在科举被废除以后,它仍然在中国的社会中留下不少痕迹。例如孙中山所创立的中华民国宪法中规定五权分立,当中设有的“考试院”便是源出于中国的科举考试传统。另外,时至今日科举的一些习惯仍然可以在中国大陆的高考中看见。例如分省取录、将考卷写有考生身份信息的卷头装订起来,从而杜绝判卷人员和考生串通作弊、称高考最高分者为状元等等,俱是科举残留的遗迹。
菜菜~小
浅论华夏大一统的正义性 服章之美,谓之华,礼仪之大,故称夏。阪泉之战,炎帝战败,并入黄帝部落。华夏的篇章由此展开。从夏朝第一个封建开始,到清朝最后一个封建王朝结束,中国历史上下五千年总上演着分分合合的故事。由分到和总避免不了战争。“将军百战死,壮士十年归”,战争给人的感觉总是血流成河的场面。然而“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当封建统治者只顾贪图享乐,弃老百姓的死活于不顾,战争是取得华夏大一统的唯一方法,也是解救人民于水生火热的唯一方法。大一统的内涵 封建王朝统治全国为大一统。新的王朝总是生机勃勃,一番欣欣向荣的景象。君主贤明,国家政策开明,军事力量强大,国家之间友好相处,没有战乱,百姓安居乐业。“文景之治”、“贞观之治”、“开元盛世”、“康乾盛世”,一个又一个的太平景象让我们明白大一统的真正意义:那就是和平、和睦、长治久安。而统治者并不都是明君,商纣王酒池肉林,周幽王烽火戏诸侯,百姓食不果腹,流离失所。时代造就英雄,百姓期待英雄。当有志之士明白“王侯将相宁有种乎”,“斩木为兵,揭竿为旗,天下云集响应”。百姓期待战争的出现来结束这种水生火热的生活,却又不得不面对战争所带来的妻离子散。他们身处黑夜,期待着黎明曙光的出现。大一统,就是这黎明的曙光。 大一统的族群是以民族为基础的。同一个民族,有着相同的生活习惯,相同的交流语言,相同的文化继承,相同的宗教信仰。这一切都让他们具有强大的凝聚力。民族文化都和他们生活的地域有关系,一方土地养一方儿女,北方人直爽,南方人婉约。而民族精神是一个民族的核心,是一个民族的价值追求,是一个民族誓死捍卫的尊严。每个名族都有他们自己的精神信仰,不容侵犯。在元清入土中原的过程中,民族精神就是他们的精神寄托,是他们战斗的精神支撑,也是他们取得胜利的强大动力。正义的内涵 正义,是千百年来人类不懈追求的一种美好社会理想和愿望,是人类社会共同的向往和追求。关于正义,从中国古代到近现代,从西方到中国,论述这个问题的记载可以说是汗牛充栋、卷轶浩繁。公平正义,笔者认为是公平、公正、正义、平等等概念的集合体。在古希腊,正义以一种调整自然力对宇宙组成部分的作用,保证平衡与协调的先验宇宙原则第一次出现。柏拉图在《理想国》中首先提出了正义的问题同时,他把正义看作是个人和国家的“善德”。“正义就是只做自己的事而不兼做别人的事”。他还说:“政治学上的善就是正义,正义以公共利益为依归。按照一般的认识,正义是某种事物的平等观念。《正义论》的作者,美国著名伦理学家约翰·罗尔斯认为:“正义即指制度的道德、制度的德性,是支撑社会基本结构的属性是否道德的一个概念。正义原则必须是这样的原则:它们具有一般的形式,普遍适用于一切场合,能够公开地作为排列各种冲突要求之次序的最后结论来接受。 正义是人们为了战胜当前邪恶,最终是为了维护人类和谐幸福的道德行为。通俗地地讲,为了战胜当前邪恶,为了人类和谐幸福,该出手时就出手,正义是人们为了战胜当前邪恶,最终是为了维护人类和谐幸福的道德行为。通俗地地讲,为了战胜当前邪恶,为了人类和谐幸福,该出手时就出手,这就是正义。入土中原的正义性 1204年,蒙古族领袖铁木真通过残酷战争统一了蒙古高原各蒙古部落。铁木真被各部落推举为“成吉思汗”,建立政权于漠北,蒙古国成立从此,蒙古草原结束了长期混战的局面。之后连年征战,先后灭西夏,金国,招降吐蕃,1253年灭大理,至1279年灭南宋,最后统一中国。从宋朝的角度,元的统一是一场侵略战争,被誉为民族英雄的文天祥誓死抗元,当兵败被俘,不得不发出“人生自古谁无死,留取丹心照汗青”的千古绝唱。但在元统一中国前,蒙古草原各个部落之间金戈铁马,征战频繁。南方的宋朝军事力量弱小,在外交政策上采取求和政策,时时面临金国的侵犯。元朝的统一,结束了唐末以来(五代十国宋辽金夏)国内分裂割据和几个政权并立的政治局面,奠定了国家长期统一的政治局面。 元朝的大统一,在中国历史上具有深远的意义。汉族人民大量迁居到边疆地区,带去了先进生产技术,开发了边疆经济。边疆各族大量迁入中原和江南,同汉族杂居,加强了民族融合,促进了国内各族人民之间经济文化的交流和边疆地区的开发,促进了我国统一的多民族国家的巩固和发展,加强了中外文化交流和中西交通的发展,也为科学技术的发展创造了良好条件。 1636年,清降服漠南蒙古,皇太极称帝且改“金”国号为“清”,清朝正式建立,改年号为崇德。 1644年四月廿一日,李自成亲率部队与吴三桂在山海关外的一片石大战,但由于清军参战,李自成大败。五月初二,清摄政王多尔衮进京。八日,清顺治帝进北京,北京开始成为清朝都城。此时明朝残余势力仍在,史称南明。在此以后的十八年中,明残余势力一直在与清政府做斗争,直到大清统一中国。 清朝是由中国满族建立的封建王朝,是中国历史上统一全国的大王朝之一。清朝的人口数也是历代封建王朝最高,清末时达到四亿以上。清朝开疆拓土,鼎盛时领土达1300多万平方公里。清初为缓和阶级矛盾,实行奖励垦荒、减免捐税的政策,内地和边疆的社会经济都有所发展。至十八世纪中叶,封建经济发展到一个新的高峰,史称“康乾盛世”。于是中央集权专制体制更加严密,国力强大,秩序稳定,清代人口至十八世纪后期,已达到三亿左右。康熙年间,统一了台湾,并与俄国签订《尼布楚条约》,划定了中俄东段边界;乾隆中叶,平定准噶尔、回部,统一了新疆。这不仅一举解决了中国历史上游牧民族和农耕民族之间旷日持久的冲突,而具采取了一系列政策,发展边疆地区的经济、文化和交通,巩固了中国多民族国家的统一,奠定了现代中国的版图,增强了中华民族的团结力和凝聚力。在文化上,康乾时期编纂了几部集大成之作,像《四库全书》 《古今图书集成》等,对清理和总结中国历史文化遗产作出了重大贡献。 上面论述的为元清入土中原的历史和统一后的欣欣向荣局面,现在来谈谈它的正义性。在这两个由少数民族建立的政权统一中国之前,中土虽说不是诸侯割据,军阀混战。但当时的朝廷基本都是君主昏庸,大臣们结党成派,相互勾结,朝廷乌烟瘴气,苛捐杂役严重,民不聊生。在这样的情况下,少数民族政权入土中原,无论是抱着什么样的目的,是为了拥有掌控天下的权利也好,是为了解救天下苍生与水火也也好,这都是黎民百姓所期待的。封建时代的农民也许本身就带有一种奴性,也没有知识,农民阶级自身是没法推翻这个令他们仇恨的政权,他们只有期待新的朝代,新的明君,即使这需要以战争为代价,但长痛不如短痛。所以,元清入土中原的战争,是正义的战争,是解救人民的战争。大一统坚持的原则 在大多数人的眼中,战争都是非正义的。但是要结束多方混战的局面,就许要战争。尼采说过:战争是取得和平的唯一方式。他的话虽说太绝对,也在一定程度上说明战争的必要性。中华民族的和平之路,不也是用先烈的鲜血换来的。 统一全国,也许打着的是为民请命的口号,骨子里也有为拥有那号令天下的权利的野心。即使这样,只要对老百姓有好处,就算你是一支正义之师。 但在大一统的过程中,也发生的许多骇人听闻的惨案。清军进军江南的过程中,无恶不作,激起江南人民的强烈反抗,特别是剃发令强制执行,各地燃起抗清的熊熊烈火。清廷残酷镇压,在扬州、嘉定、江阴等地进行了大肆屠城,史称“扬州十日,嘉定三屠”。此后清军各地“剃发易服”,造成人口骤减,发生西南地区民生萧条、万里无人的景象。1659年,清军占领西南地区。并迁移湖广人口填川,以补充劳动力的不足,视为历史上的第二次“湖广填四川”。 相对之下,元朝就开明多了。忽必烈下令推行汉法, 穿汉服,学习汉文化。这一政策并不彻底,但在名族文化交流上起了相当大的作用。 因此,在大一统的过程中,我们应该坚守一定的原则,这样才能达到民族之间的和睦相处。首先民族平等是肯定的。在封建制度的前提下,这一点是很难做到的,元朝施行的“四人等制”,实行怯薛护卫军制,实行站赤制度等等,都是为了增加本民族的特权。满清八旗制度也是这样。其次是尊重各民族的民族文化和宗教信仰自由。即使是在当代,宗教信仰的不同让战火硝烟仍然弥漫在渴望和平的土地上。 即使这一切都是历史,都离我们远去,可以我们可以从历史中借鉴。都是以史为镜可以知兴替,而我认为,也可以明得失。我们可以从历史中知道,无论怎样,我们都要学会尊重,一个民族对另一个民族是这样,一个人对另一个人也是这样。心得 在探究华夏大一统的正义性时,在搜集资料的过程中,我们懂得在战乱年代,和平是多么的奢侈。无论在什么时候,和平都来之不易。今天,生活在和平年代的我们,除了感激那抛头颅,洒热血的革命先烈们,也好好珍惜这和平时光吧。 其次是博大精深的中国文化。当我们徜徉与诸子百家的经典,是那样的流连忘返,感觉我们已经超越了时空,和他们进行心与心的对话。儒家的仁、义、礼、智、信,庄子的晓梦迷蝴蝶,扶摇直上九万里······聆听着《高山流水》,品读着唐诗、宋词、元曲,那一刻,时空仿佛凝滞,唯有心灵的自由与舒适。《黄帝内经》 《本草纲目》 《天工开物》让我们不得不赞叹古人的智慧。就让我们心存感激,继承和发扬这中国的瑰宝,民族的骄傲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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