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设计
(一)第一章是“乡土本色”。作者开篇就说“从基层看去,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这句话有两层意思,一个是说中国社会虽然有很多阶层,但是他们都是从乡村社会分离出去的,在行为方式社会习惯方面还带有很多乡土社会同样的痕迹(虽然他们自己是很不愿意承认的,因为“土气”毫无疑问是一个十足的贬义词。),所以要研究“中国性”,就不得不从根基出发,研究中国社会和文化的土壤——乡土社会。另一层意思是说现在这个乡土性只局限于基层,就是说虽然地主、知识分子、工人、资本家等社会阶层都是从乡土社会分化出去的,但是由于长时间的发展,已经与乡土社会有了很大不同,所以那些城里人对乡下人冠以“乡巴佬”的称呼,因为他们对于乡土社会已经完全没有了认同感。至于这些阶层乃至整个中国社会怎样具有着乡土社会的文化的根,后面会有详细的分析。在第一章里,作者从“土气”切入,分析中国人的农业本性。“远在西伯里亚,中国人住下了,不管天气如何,还是要种下些种子,试试看能不能种地”因为农业的固定性,才有了“土气”,所以说这个词很贴切的描述了中国的农业本性。“土气是因为不流动而发生的”,因此“乡土社会的生活是富于地方性的”,他们的生活范围有地域和空间的限制。由于生活的固定,结成了稳定封闭的邻里关系,这是中国传统社会的又一重要特征。许多中国社会的特征都是由此而来。比如说,中国为什么早在战国就有墨家提出法制社会的观念,但是两千年了中国为什么还是人制社会?就是因为这种人际关系的局限性和邻里的熟悉性。“我们大家是熟人,打个招呼就行了,还用的着多说么?”这种生活背景下显然没有法律和合同之类东西存在的必要,因为那都是对付陌生人的,只有整天要和陌生人打交道的现代人才需要。对中国人来说,分得太清楚未免伤了感情。中国文化的模糊性大概也从这里来。第二和第三章讲当时一些人提倡的“文字下乡”。很多人认为乡下人“愚”,但是费老认为不应该这么说,乡下人不是智力上笨,只是知识上不足,更确切的说是知识结构不一样,他们的知识足以应付他们的生活,而对于城市的文明生活当然不甚了了了。这种不了解就像城里人分辨不了麦子和韭菜、不会爬树、不会抓鱼一样,没什么值得取笑的。作者进而探讨了语言的产生以及和人类生活的关系,文字的产生原是为了不同空间和时间的人交流的,但是在乡土社会,由于生活的一成不变和空间的稳定性和封闭性,口头语言完全可以满足生活需要。而且面对面的交流远比书面语言表达的东西丰富快捷。文字既不是乡土社会的基础,本来就不是乡土社会的本性。人类最初的文字都是庙堂性的,都是为了祭祀崇拜和记录帝王事件,所以不是乡土社会的必要。因此文字发明了几千年,中国的绝大部分农民依旧目不识丁。当然当代的乡土社会已经发生了重大变化,当代农民必须要识字了,因为要科学种田、操纵机器。但是实际上我的母亲初中毕业,但是由于农民的生活基本没有文字,长年没有阅读和书写,因此现在已经忘的差不多了,读我的家信都很吃力。这无疑是费老观点的例证,说明虽然过了这么多年,农民的生活还是带着传统乡土社会的痕迹——地方性和口语化。读费孝通《乡土中国》(二)(一)在“男女有别”一节里,提到OswaldSpengler曾说西洋有两种文化模式,一是Apollonian亚普罗式的,一是Faustian浮士德式的。前者认为宇宙有一个超自然超人力的秩序,人只能接受它,维持它。天堂遗失了,黄金时代过去了,这是西方古典的精神。后者认为冲突是存在的基础,生命是阻碍的克服。没有了阻碍,生命也就失去了意义。他们把前途看成无尽的创造过程,不断的变。费老认为乡村社会是前者,现代社会是后者。且不说是不是,我对这两种文化模式很感兴趣。柏拉图认为现实世界只不过是对理想世界的拙劣的模仿,还有圣经中对于原罪的解释,原来都是前一种思想的表现;而浮士德式的文化模式,我更愿意把它理解为一种人生观,“生命是障碍的克服”,苦难越大,生命力因之越强,生活的意义因之越深。这里面隐藏了一个结论就是生命的意义在于过程而不是结果,因为结果无非只有一个那就是死亡。
上海花满屋
.《乡土本色》一章大抵是全书的总论。费孝通将中国社会的基层定义为乡土性的,这一章描述了中国社会的基础,同时也是全书的基础,后文差序格局,礼俗社会之根源,都在于此“乡土性”。B.乡人不识字是智力问题,不是知识问题。乡土社会是面对面的社群,长期的相处使他们甚至不用面对面就能凭借脚步声辨认对方,而文字的传递信息能力也有其限制性,需要一定的文法才能规定其正确使用。所以文盲并非出于“愚”,而是由于乡土社会的本质。C.中国家的扩大是单系的,就是只包括父系之一方面。在西洋家庭中,夫妻是主轴,而在中国,父子是主轴。在乡土社会中,同性别同年龄的人待在一起,这是社会养成的性格。D.《礼治秩序》一章认为,乡土社会是一种无为而治的社会,可以说一个没有法律的社会,假如我们把法律限于以国家权力所维持的规则;但是没有法律并不影响这社会的秩序,因为乡土社会是“礼治”的社会。E.在稳定的社会中,地缘不过是血缘的投影,不分离的。而人口因繁殖而流动时,其所到的新地也会与来处的旧地产生一定的联系,比如用旧地来命名新地。一个村子的新客很难被当作“自己人”,也因此更便于与他人不讲人情的讨价还价、算账和做生意,从而发展商业。
董小小小姐
乡土中国读后感这是一整部论述性的作品,从前对于“书”的印象是里面有许多故事,是有情节的。如今是头一次接触论文式的书,本就陌生说理,读起来确实吃力。它的每句话都是要理解的,因此,只有在平心静气时用最冷静的思维才读的进去。我个人认为对于这样的书只读一遍是收获不够的,有读了一遍前几章,发现了其中的框架,也能结合整本书分析作者的写作意图,句中要表达的意思,因此,对于现在初级水平的我,对于书中一切只能算作浅谈。佩服书中的说理,文字在乡下是否有作用本就很难论说,但作者通过将城里教授的孩子和乡下孩子对比清晰地让人理解:城里人只熟悉城里的事物,正像乡下人只熟悉乡间一样,乡下人会在城里因为无知受到嘲笑,城里人同样也会在乡下遇到不认识的事物,虽然没人嘲笑他们,但说彼此“愈”确实没有根据。城里孩子学得好成绩高,但捕蚱蜢不如乡下孩子,这都是平等的,文字在乡下不如在城里普及就像城里人不懂农家知识一样是很自然的。于是要想文字下乡,文字在乡下也起到了作用,就要加快转型,充分而有力。无论是根据书中论述,还是从实际出发,中国都是一个“土生土长”的国家,一个淳朴敦厚,有着黄土一般品德的国家。中国人自身带着几分“土气”,沉稳,老实,没有心计,中国人是含蓄的,他们面对困难,首先想到的是“克己”,这种传统在乡土社会中继承,传承至今。曾经的乡土社会已经不复存在,正逐渐向着“浮士德式发展”。在当今中国,许多新型思想冲击着就有的传统,这是乡土社会面临的机遇,保持就有的优良传统的同时吸收新的文化,加快转型,这是当务之急。按照作者对礼治的定义,中国社会仍是礼治的社会,和谐社会,一直被奉为主流,道德与法律相协调。平常的生活中很少涉及触犯法律的事,正是由于礼治思想的准绳约束着,法律只是现代社会的标志,肃然也有无可替代的作用,却不如道德观念深入人心。作者认为人治有时能取得不治而治的效果,这正是人治有着“悬疑丛与”“罚疑从去”的灵活功能。总体看来,中国人是安土重迁的,是由道德维系的,是有秩序的,中国人的观念深入日常生活,随处总想播种,仅用一句“我”辨别身份,诸多细节,充斥着生活。作者说这本书算不得是定稿,也并不能说是完稿,很有道理额。它记录了一个时代的中国社会,指引着中国社会的发展方向,更提醒着我们明确自己的身份像土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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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开放的情境中主动探索,亲身体验,在愉快的心情中自主学习,提高能力,我们在研究性学习中不断收获,得到锻炼,提升自我。 这是我们对本次研究性学习的真实体会。 在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