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晓峰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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忘忧毛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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袭人的性格可以用两个词来概括:伪善和奴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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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milejune521

据说看红楼的人分为两派,只要问一个人是喜欢林妹妹还是宝姐姐就能看出来了,喜欢林妹妹类型的多半都是憧憬风流多情的,而喜欢宝姐姐的则多为喜欢温柔持重的,从这个角度上讲,袭人也应该算做宝钗一类的,至少也应该有相当多的人喜欢才是。但似乎事实并非如此,袭人在很多人眼里成了暗藏心机打小报告,为达目的不择手段的典型,甚至还有不少人把她的处心积虑与宝钗相提并论,这里我想谈谈袭人。众所周知,脂砚斋在评语中对许多书中人物都有中肯的评断,从已考证的关于脂砚斋与 《红楼梦》成书过程密切相关的情况来看,脂砚斋和曹雪芹对于小说人物的爱憎观点是 基本相合的,甚至在很大程度上可以作为小说的背景和补充,首先让我们先看一看脂砚斋是怎么评论袭人的:“晴为黛影,袭为钗副”这个评语绝不是一时求对仗所发的妄评,金陵十二钗中钗黛为 首,作者在排名上为了不分轩轾,特在宝玉所见判词和《红楼梦》十二首曲中下了一番苦心,判词中是二人共用同一判词,“可叹停机德,堪怜咏絮才;玉带林中挂,金簪雪里埋”,上句薛在前,下句林在前,可见同样分量;十二首曲中,内容主要为二宝相对时怀念黛玉的《终身误》在前,抒发二玉之间情感的《枉凝眉》在后,宝钗虽占先机, 而黛玉兼占两首,则两人分量相衡可知矣。同样作为又副十二钗中人,晴袭也同样占据 了前两名的位置,与钗黛遥遥对应。值得注意的是作为十二钗的最后一名可卿和副十二 钗的头一名香菱,书中都有提到她们兼具钗黛之美的说法,以作者手笔,形容女子之美 难道非要用此二人作比么?脂砚斋在书中称之为“空谷传音,一击两鸣”法,如果我们 不抱任何偏见的来看,作者确实是有意拿晴雯、袭人分别与黛钗作比的,比如书中宝玉 所作的《芙蓉女儿诔》,我们都知道红楼梦里黛玉才是芙蓉,占花名时黛玉拿到的“莫怨东风当自嗟”正是芙蓉花签,也正因为如此,当时晴雯虽然也在场,却不能象袭麝一样也能占花名,只能由她先掷令,就是这个道理,故在《芙蓉女儿诔》一段中,脂砚斋有评语“虽诔晴雯,实诔黛玉也”,不能小视。同样在二十八回“蒋玉菡情赠茜香罗, 薛宝钗羞笼红麝串”形容宝钗“脸若银盆,眼似水杏,唇不点而红,眉不画而翠”时有批语,“所谓李太白‘清水出芙蓉’是也”;十九回形容黛玉袖中香气时有批语,“这才是花香袭人正意”——若作者本意要写几个别样女子,为何要把她们的特点混淆在一起,是曹公才尽么,不可能,曹雪芹能写出文中如许多千奇百怪的人生,岂有写不出女子品性的区别之理,唯一的解释就是他有意如此安排。在众娇好女子的美好品格和性情上通过运用各种手法加以联想的写法,使读者自然按人以群属、物以类聚归并到小说中 的钗黛身上,而这两个小说人物背后原型的真实身份,则通过晴雯和袭人来暗示。在脂批中,对宝钗和袭人是充满肯定和赞誉之词的,而且当作 者笔下唐突袭人的时候, 脂砚自然会为“袭卿”抱起屈来,仅从批语中“玉卿”、“袭卿”相对的次数来看,也不可能得出作者对袭人持批判态度的结论。那么,读者眼中对袭人的不公观点从哪儿来 的呢?主要原因可能是情雯被逐一段,宝玉对袭人产生的怀疑——但原文中已经说明了向王夫人告倒晴雯的主要元凶,是王善保家的以及其他日常与晴雯不和的人,这其间宝 玉自己顽笑间说话不谨慎也招来了祸患,而与袭人丝毫无关。袭人在老太太和齐府上下 众人眼中一直都是个贤顺的典型,即使是小丫环顽皮有不服别人的,也没有听说过有不服袭人的,由此可见,袭人贤的形象是真实可信的,而且她的地位也是稳固无忧的,没有必要担心和嫉妒别人的争宠,所以仅从前八十回小说的角度上讲,片面地摘言择句对 袭人产生的指责都是子虚乌有的。不仅小说中是如此,如果我们来探讨袭人这个人物原型的问题时,就会发现作者对她所饱含的真情,这个问题可以从袭人名字的来历谈起:书中有一处明确提到袭人名字的来历,贾政责问是谁取了这么一个鬼精的名字,宝玉说 到,“前日间看古书,有‘花气袭人知昼暖’一句,她又姓花,于是给她取了这么一个 名字”,表面上看通情达理。但翻开诗中原文,原诗本来是“花气袭人知骤暖”,即闻到漫处的花香,知道天气突然变暖了,与“昼暖”仅一字之差,而含义差之何以千里!(作者在文中这种巧换一两个字的地方达到另一目的、或者词句本身就包含多重意思的 地方并不止一处,比如迎春判词中的“可怜花柳质,一载赴黄粱”中的“黄粱”就不能 作“黄泉”讲,而是应该做“黄粱美梦”讲),可能你会认为这不过是小说,一时笔误, 记错了或写错了也是有的,但脂批马上站出来,“此书一字不能更,一字不能少”,为 何?如果纯粹是一部小说,少一两字有何不可?只因改变了一两个字,就有可能变动小 说后面的“真事隐”。 那么,这里出现的谬误就值得探讨了,脂批里是鼓励读者看出谬误,认真思索的。如果 我们设想,这里宝玉所说的只不过是一段“假语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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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树dodo

红楼梦漫谈十四:穷途末路花袭人一写下这题目,或许会引来一些红迷朋友们的质疑:袭人在宝玉、宝钗成婚后,不是嫁给了戏子蒋玉菡了么?他们夫妻俩和和美美、幸幸福福,又哪来袭人"穷途末路"之一说!请君稍安勿躁。袭人八十回后嫁给了优伶蒋玉菡,这不假,可"和和美美、幸幸福福",甚至有人误认为他俩会白头偕老,这就大错特错了!如果是这样,袭人虽嫁给了优伶,社会地位不高,但夫唱妇随,衣食无忧,袭人何以称得上薄命?又"何德何能",堂而皇之地进入"薄命司"!要我说,袭人嫁给了蒋玉菡后,仅过了一年的好日子,此所谓"桃红又见一年春",随后就"丈夫一去不回归","无钱去打桂花油"。她的最终结局,将与薛宝钗一样,是贫穷、凄凉,而且终身守寡。根据红楼梦特有的对称法,袭人的结局与宝钗的结局,两者实是类似的,此正如晴雯的结局与林黛玉的结局,两者呈现对称状态,而且极其相似(脂批所谓"相犯不犯"。)下面,我们细细评说。先看袭人的判词--(宝玉)又见后面画着一簇鲜花,一床破席。也有几名言词,写道是:枉自温柔和顺,空云似桂如兰;堪羡优伶有福,谁知公子无缘。(脂砚朱笔夹批:骂死宝玉,却是自悔。)--引自甲戍本第五回。判词中,袭人"一簇鲜花","一床破席",这无疑是袭人一生命运的真实写照。对此,某些红学家们是如何解释的呢?他们说,画面"一簇鲜花","一床破席",隐其名,又以鲜花之俊俏芳香和破席之污秽卑陋象征袭人性格中美丑两个方面。(见上海古籍出版社《红楼梦鉴赏辞典》)。这种解释,说实在话,很不准确,亦很值得商榷。"鲜花"、"破席",隐袭人其名,这当然不假。但"象征袭人性格中美丑两个方面",则无稽之谈。因为袭人美的方面,固然不少,丑的方面,却点滴全无。她为"挽救"宝玉,使之走"正道",真可谓挖空心思。她一心望上爬,但从来不踩别人肩膀,更无告密、陷害他人等等恶劣之品质。这一点,我们要认真说起来,恐怕要写一篇长文,在此,我们因话题有别,只能极简要地说上几句。三十四回,王夫人调查"宝玉挨打"事件。书中有这样一段描写:王夫人见房内无人,便问道:"我恍惚听见宝玉今儿挨打,是环儿在老爷跟前说了什么话。你可听见这个了?你要听见,告诉我听了,我也不吵出来教人知道是你说的"。袭人道:我倒没听见这话。只听说为二爷霸占戏子,人家来和老爷要,--为这个打的"。王夫人摇头说道:"也为这个,还有别的原故"。袭人道:"别的原故实在不知道了。"以上这段话,足以证明,袭人不是踩别人肩膀望上爬的人,更不是阴险狡诈的告密者。因为我们知道,袭人想告密,讨好王夫人,这可真是天赐良机!袭人明明已问过茗烟,知道宝玉挨打,是贾环谗言所害,况且,"王夫人见房内无人"方问她,还特地许愿不叫别人知道,如果袭人想告密,以讨王夫人欢心,这一回实在是又方便、又隐蔽、又安全,然而,袭人绝不搬弄是非,她斩钉截铁地回答王夫人"我倒没听见这话",又说,"别的原故实在不知道了"。袭人不但这一次没告密,事实上,晴雯之死,亦不是由她告密造成(详情请见拙作《红楼梦探佚之六:王夫人与林黛玉之死》)宝玉当时有疑袭人告密,只不过是情急所致,这本有心理学依据,不足为奇。小说写晴雯被撵出大观园后,袭人立马将晴雯衣裳以及各什各物,总打点下了,只等天黑,瞒了王夫人,悄悄叫宋妈给晴雯送去。另外,袭人还把自己攒下的几吊钱,也一并送给了晴雯。请问,世间可有这样的告密者么?如果说这是袭人作假,讨好宝玉,那么,袭人出嫁后,与蒋玉菡一起,"供奉玉兄宝卿得同终始者",又该如何解释呢?(脂批另有"花袭人有始有终"之批语)。我们总该记得,三十一回,晴雯因失手跌了扇子,与宝玉发生激烈争吵,宝玉一怒之下,要将晴雯打发出去,是袭人为晴雯求情并给宝玉下跪,要知道,晴雯在袭人下跪求情之前,还夹枪夹棒地骂过袭人呢!综上所述,很明显,袭人不是一个阴柔坏人,而是一个忠肝义胆的贤婢。--当然,她有望上爬的野心,又有十足的奴才气,但说她这是性格中的"丑",要用"破席"两字来象征,是极不妥贴的,亦是远远不能够的。(曹雪芹用字一贯谨慎、准确,决无轻率措词之理,何况,这是袭人判词,极为重要,故绝不会马虎了事。)--顺记一笔,袭人为防宝黛"不才之事"的发生,曾建议王夫人把宝玉移出大观园,但说话间,三番五次将宝姑娘、林姑娘相提并论,其用意很明显,是为林黛玉打掩护。此亦能证明袭人并无告密之心,更无害人之意。至于袭人在王夫人面前提这建议,其动机是为宝玉"好"。袭人说:"二爷将来倘或有人说好,不过大家直过没事;若要叫人说出一个不好字来,我们不用说粉身碎骨,罪有万重--都是平常小事--但后来二爷一生的声名品行岂不完了!二则太太也难见老爷。"这话说得堂而皇之,又委婉周到,岂是告密买好之人所能为。袭人,真不愧是宝玉的忠臣贤婢。(二十一回,雪芹直书回目为:贤袭人娇嗔箴宝玉,俏平儿软语救贾琏。)袭人与宝玉早就发生过性关系,但那是封建道德所允许的,所谓"袭人素知贾母已将自己与了宝玉的,今便如此,亦不为越理。"所以说,袭人与宝玉"初试云雨情",在袭人眼里,完全是合法的,不算"不才之事",更不算"丑祸"。但,袭人最终还是被宝玉抛弃了。把话挑明了说,袭人是被宝玉迫嫁的。证据有二条脂批。①在袭人判词结尾处,脂砚朱笔夹批:骂死宝玉,却是自悔(甲戍本)。袭人为什么要骂死宝玉呢?原因很简单,是因为宝玉迫她外嫁;"却是自悔",是说袭人不长眼色,在宝玉心情极为烦乱的情况下,还喋喋不休"箴"宝玉"读书上进"。--此有二十一回脂批可证明:此曰"娇嗔箴宝玉"、"软语救贾琏",后曰"薛宝钗借词含讽谏,王熙凤知命强英雄"......何今日之玉犹可箴,他日之玉已不可箴耶?②迫袭人外嫁,庚辰本二十回脂批亦有明证。那条脂批明言:在袭人出嫁之后,宝玉、宝钗身边还有一人,虽不及袭人周到,亦可免微嫌小弊等患,方不负宝钗之为人也。故袭人出嫁后云:"好歹留着麝月"一语,宝玉便依从此话,可见袭人虽去实未去也。--此条脂批,证明袭人出嫁是在宝玉、宝钗成婚后,亦证明袭人出嫁是被宝玉逼迫。那么,宝玉为什么要逼迫袭人外嫁呢?据我们探佚得知,在距元春省亲的第三年春季,爆发了大规模的平息西戎叛乱的战争,宝玉被贾政所逼,身陷战场,而林黛玉"鳌背三山独立名",于当年芒种节为宝玉"泪尽夭亡"。当宝玉接到恶耗,赶回贾府,潇湘馆早已人去楼空。可想而知,宝玉此时的心情,是何等的悲恸。然而,端午节转瞬即来,宝玉、宝钗奉元春旨完婚,这对宝玉来说,无异落井下石,宝玉心情之恶劣,内心之烦燥,真无法形容。偏偏这时候,袭人竟不长眼,三番五次"箴"宝玉,你说,宝玉岂能容忍!接下来,袭人被宝玉迫嫁,理所当然。袭人"骂死宝玉,却是自悔",在此也就有了着落。--所有这些,读者或许都以为我是分析所得,其实不尽然。我所依据,一是脂批,二是合理推断,三是"对称"。我们知道,十九回,袭人为"箴"宝玉,藏头露尾说自己将要离开贾府,贾宝玉为此,着急上火,再三再四恳请袭人留下,最终,居然将一根玉簪一跌两段,发誓"我再不听你说,就同这个一样"(二十一回)。但,宝玉最终"已不可箴",他不会改"邪"归正,甚至,他随着年龄的增长,黛玉的夭亡,叛逆之心变得愈加强悍了。宝玉终于先弃袭人,后弃宝钗、麝月出家为僧。--宝玉十九回里死活不让袭人离开自己身边,而八十回后,逼迫袭人外嫁,此实是一种大反跌,亦属"对称"之一例。("对称"是红楼梦一书的铁律,详情读者可参阅拙作《红楼梦漫谈十三:浅探红楼梦章法结构之对称》)。袭人失去宝玉的爱情,完全是因为思想的不相融。有人认为袭人改嫁,是对宝玉不忠,是性格中"丑"的一方面,这实在是冤枉袭人。袭人是被宝玉迫嫁的,她自己并非情愿;再说了,曹雪芹思想深处,绝无封建贞节观念。今本后四十回续书,大骂袭人没有"节烈",并说什么"千古艰难唯一死,伤心岂独息夫人!"此完全是胡说八道,它极为严重地损害了红楼梦的反封建主题。(袭人并非是宝玉之妾,严格说来,她只是通房丫头,要求袭人守节,岂不比历史上所有的封建还封建百倍!)--上面,话已扯得很远了,下面,我们"闲话少叙,言归正转"。袭人判词中,"鲜花"、"破席"除了暗藏袭人名姓之外,又有何深义呢?我认为,"鲜花"应是"鲜花着锦"之省称,"破席"应是贫困、凄凉之概括。"鲜花"与"破席"正成"反跌",亦可称"对称",它寓花袭人前半生富贵,后半生贫寒。或许有读者要说了,袭人何时富贵过?要我说,这"富贵"两字,你当如何理解,又当用在谁的身上。花袭人,本是穷之又穷的赤贫家的孩子,父母没饭吃,眼见要饿死,才把她卖进贾府。"吃穿和主了一样,又不朝打暮骂"(十九回),这对袭人来说,岂不是富贵之极、"鲜花着锦"?何况,由于她忠心耿耿,并竭尽全力"挽救"宝玉,最终获得王夫人赏识,暗中把她升为宝玉之妾。这对花袭人来说,简直是进了天堂。她梦想着,从今往后,倚靠宝玉,无疑前程辉煌似锦,光明无限了!--当然,话要说回来,"鲜花"喻富贵,只不过是比喻而已,不可能那么贴切,它似乎有点只可意会,不可言传的味道。但袭人判词上,"鲜花"象征美好,象征光明,更象征"前程似锦"当不会有错,不然,用"桃花"两字,直射袭人,岂不更妥贴?下面,我们再析"破席"两字。上文说过,"破席"寓意贫寒。可许多人认为,袭人嫁给优伶蒋玉菡,不用说,社会地位是不高的,可夫唱妇随,衣食无忧,岂不是早已"公认"?但事实上,这"公认"并不可靠。我们看袭人判词"温柔和顺"前面,加了否定词"枉自"两字;"如桂似兰"前面,加了否定词"空云"两字。这实际上是说,袭人的"温柔和顺"、"如桂似兰",最终都毫无意义,打了水漂。换言之,袭人的一切努力,全都化为一团泡影!她想攀高枝,出人头地,今生无望了。更有甚者,她连将来起码的衣食无忧,都全部泡了汤。(袭人判词中,"堪羡优伶有福,谁知公子无缘",仅是点袭人将来许配给蒋玉菡而已,其中决不包含袭人与蒋玉菡"白头偕老"之意。)袭人与蒋玉菡成婚,时在玉钗成婚之后,这一点,我们看二十八回内容,即可得知;而回目恰是:蒋玉菡情赠茜香罗,薛宝钗羞笼的红麝串。蒋玉菡婚事与薛宝钗婚事,明摆着是紧挨在一起的,相距时间,决不会远。二十八回回前墨批云:茜香罗、红麝射串写于一回,盖琪官虽系优人,后回与袭人供奉玉兄、宝卿得同终始者,非泛泛之文也。(笔者按:脂批中"供奉"两字,当为"侍奉"之误)。--这里,需要说明一点,即蒋玉菡、袭人夫妇,"供奉玉兄宝卿",此"供奉",当是指侍候、服侍解,而不是指经济上的接济,事实上,玉钗成婚后,贾府并未垮台,玉钗经济上决不会有丝毫问题。至于衣食无忧四字,更不会在话下,脂批说"得同终始",是指袭人虽出嫁,但同没出嫁一样,对玉兄宝卿依然悉心照料,服侍周到。故另有一条脂批云:"花袭人有始有终"。(我在此强调一句:大量证据表明,袭人是宝玉的忠臣贤婢,不愧雪芹所呼"贤袭人")。以上这些事情,当然都发生在宝玉弃宝钗、麝月之前,即重阳节前。而现在,我们当务之急要探讨的是,袭人与蒋玉菡成婚后,他们俩人又遭遇了什么事。请看二十八回,冯紫英设辞请客,席上,冯紫英、云儿、薛蟠,再加上贾宝玉、蒋玉菡,一共五人,分别说女儿令,并唱曲、亮酒底。冯紫英、云儿、薛蟠等三人,因与我们探讨的话题无关紧要,我们可不用管它,我们的注意力,可放在贾宝玉及蒋玉菡身上,研究一下他们二人所说的女儿令、曲子及酒底。宝玉的女儿令:女儿悲,青春已大守空闺。女儿愁,悔教夫婿觅封侯。女儿喜,对镜晨妆颜色美。女儿乐,秋千架上春衫薄。女儿令中,"女儿悲"、"女儿愁",其中明显地晃动着宝钗的身影,因为我们知道,宝钗被宝玉"休弃"之后,年年重阳望雁,日日以泪洗面,其悲苦之情,难以言表。而"女儿喜",当隐指黛玉;"女儿乐"当隐指湘云。宝、黛、湘,这三位女子,先后与宝玉发生婚姻或爱情方面的联系,是宝玉一生中与之关系最为密切、最为复杂的人物。(宝、黛、湘,加上宝玉,脂砚谓之"俱是书中正眼,不可少矣"--二十回)。下面,宝玉唱曲:滴不尽相思血泪抛红豆,开不完春柳春花满画楼,睡不稳纱窗风雨黄昏后,忘不了新愁与旧愁。咽不上玉粒金莼噎满喉,照不见菱花镜里形容瘦,展不开的眉头,挨不明的更漏。呀!恰便是遮不住的青山隐隐,流不断的绿水悠悠。(笔者按:宝玉曲引自《清无名氏·抛红豆》,收王悠然辑《回肠荡气曲》)。细味宝玉之曲,我们即能清楚地知道,此曲内容,实反映了宝钗、黛玉的共同感受、共同命运。而所说酒底:雨打梨花深闭门,则直指宝钗。此说明了宝玉所说女儿令、所唱曲子 、所亮酒底,是与宝钗大有关联的。我们甚至可以说,重点隐宝钗,而不是黛玉。("雨打梨花深闭门",乃宋代秦观《忆王孙》词中成句,词中女主人公从早到晚等待她的爱人,而终于未能如愿。)另:我们从宝玉女儿令中,曲中,直至酒底中,可看出其中均有所指,均有隐义。同样情况,蒋玉菡的女儿令,曲子,酒底,当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蒋玉菡女儿令:女儿悲,丈夫一去不回归。女儿愁,无钱去打桂花油。女儿喜,灯花并头结双蕊。女儿乐,夫唱妇随真和合。女儿令中,"女儿喜"、"女儿乐"当指蒋玉菡与袭人成婚及婚后之情态,而"女儿悲"、"女儿愁",当是指谁呢?应该说,还是指袭人。此与袭人判词中"破席"两字,遥相呼应,而且两相吻合。(袭人判词中,"鲜花"、"破席"并举;蒋玉菡女儿令中,"喜、乐、"与"悲、愁"并举,而且正与"鲜花"、"破席"同义,此岂非是偶然?)我们再看蒋玉菡所唱曲子:可喜你天生百媚娇,恰便是活神仙离碧宵。度青春,年正小;配鸾凤,真也着。呀!看天河正高,听樵楼鼓敲,剔银灯同入鸳帏悄。(甲戍本脂砚墨批:曲内暗伏:将来与袭人配偶。)蒋玉菡所唱曲子,我们一眼便可看出,它几乎是为蒋玉菡、袭人这一对新婚夫妇量身定做的,其中,"看天河正高,听樵楼鼓敲",正点明蒋玉菡与袭人成婚,时在夏天的夜晚。酒底"花气袭人知昼暖",出自南宋陆游《村居书喜》。它由蒋玉菡无意中说出袭人芳名之由来,实预伏蒋玉菡将来娶袭人为妻。以上,什么都好说,惟"丈夫一去不回归","无钱去打桂花油",我说隐指袭人,对于此点,或许有人会认为证据不足。但事实上,现在证据有四。①蒋玉菡所说女儿令,当句句与袭人有关,而不可能与别人的什么不相干的人有关。至于说"女儿悲"、"女儿愁"为虚陪,此没有依据。我们看宝玉的女儿令,明摆着是句句有"根"。②"女儿悲"、"女儿愁",隐指袭人将来贫困、凄凉,独守空房,此与袭人判词中"破席"两字相呼应,相吻合;而"女儿喜"、"女儿乐"又与袭人判词中"鲜花"两字相呼应、相吻合。应该说,这不是偶然、巧合,而是雪芹固有构思。③袭人如与蒋玉菡成婚后,夫妻融洽,白头到老,则袭人不可能进薄命司。说袭人嫁了个优伶--哪怕这优伶"名驰天下"(二十八回),袭人便算薄命,实在言之无理,说不过去。(何况,与"鲜花"、"破席"不合。)④红楼梦章法结构之对称,实是红楼梦一书中的铁律,晴雯结局与林黛玉结局类似,袭人结局理当与宝钗结局类似。现在,袭人结局"夫唱妇随",而宝钗结局,独守空房,这怎么可能呢?只有袭人先"鲜花",后"破席",才与宝钗结局相匹配、相契合,此种情节安排,实是脂砚所推崇的"相犯不犯",理当是曹雪芹的固有构思。(二十八回,内容隐写二对夫妻。一对是宝玉、宝钗;一对是蒋玉菡、花袭人。而且,重点是后者。至于冯紫英、云儿、薛蟠,则是插科打浑,陪衬而已,与本文探讨内容,基本无关。)那么袭人最终贫困、凄凉、独守空房,这些后果究竟是怎么产生的呢?这里,只能作些大致的推考,其意义,仅在于提供一种思路,一种可能。我们看六十三回,有袭人花名签。袭人所抽,乃桃花,题着"武陵别景"四字,旧诗写的是:桃红又是一年春。查"桃红又是一年春",出自宋代谢枋得《庆全庵桃花》诗:寻得桃源好避秦,桃红又见一年春。花飞莫遣随流水,怕有渔郎来问津。谢诗全用陶潜《桃花源记》之典。这就好极了!通过这首诗,加上袭人花名签上"武陵别景"四字,我们有理由相信,袭人被宝玉迫嫁,对袭人来说,其实并非是坏事。尽管,袭人当时"骂死宝玉,却是自悔",然嫁过去之后,真是别有一番天地。我们知道,蒋玉菡"名驰天下",性格"妩媚温柔"(二十八回),与"温柔和顺"之袭人成亲,真可谓"夫唱妇随真和合"。然而,他们的"夫唱妇随真和合",仅持续了一年的时间,这一点,可证之于"桃红又是一年春"。或许有读者要说了,这"桃红又是一年春",是用来引出谢枋得《庆全庵桃花》诗的,现在你又用这一诗句,证蒋、袭好日子仅得一年,这合适吗?要我说,这没不合适。相反,是合适得再合适不过了。雪芹一诗两用、一石两鸟之类,在红楼梦里,举不胜举。谢枋得《庆全庵桃花》诗里,结句为"怕有渔郎来问津"。--本来,蒋、袭成婚,别有一番天地,但最怕的是什么呢?绝对是"怕有渔郎来问津"!真是怕啥来啥,这"渔郎"还果真来了。三十三回,有忠顺府长史官登贾府门,索要琪官。宝玉实在无法抵赖,只得告知其下落:大人既知他的底细,如何连他置买房舍这样大事倒不晓得了?听得说他如今在东郊离城二十里有个什么紫檀堡,他在那里置了几亩田地,几间房舍,想是在那里也未可知。这段话,实际上我们可把它当伏笔看。蒋玉菡,分明是个老实本份、一心想过好小日子的好男人。他苦心经营的"紫檀堡",实与桃花源无异。然而,世上没有桃花源!忠顺府长史官,不是"问津"追来了么?!(蒋玉菡是忠顺王爷驾前承奉的人,又是北静王宠爱之人,故蒋玉菡被"问津",很可能是忠顺王爷与北静王争斗的结果。--二十八回,写蒋玉菡的茜香罗,正是北静王所送,而且,写明汗巾子是茜香国女国王所贡之物,珍贵无比,由此可见,蒋玉菡深得北静王喜爱。)我们记得,黛玉的"葬花词"里,有"天尽头,何处有香丘?,未若锦囊收艳骨,一抔净土掩风流"之句。此说明曹雪芹思想上,从不认为世上有所谓"极乐世界"、"世外桃源",因此,他写蒋玉菡苦心经营的"武陵别景"(即"紫檀堡"),仅维持一年的时间,便因"渔郎"问津而最终破灭。袭人从此以后,"丈夫一去不回归","无钱去打桂花油",实不足为奇。根据红楼梦的情节安排,时间顺序,我们可知,袭人遭难,与贾府被抄,基本是同步的,亦与宝钗落难同步。此岂是偶然?另:蒋玉菡,是优伶,在忠顺亲王府里做小旦,而红楼梦里,唱小生的柳湘莲,也是优伶,他们二人生活经历不同,性格特点,截然不同,但,他俩分明是"一对",合红楼梦对称法。我们推断,柳湘莲云游四方,则蒋玉菡将来必陷魔掌。三十三回,忠顺亲王府派人追查蒋玉菡下落,根据红楼梦对称法,八十回后,定有"渔郎"问津《桃花源》。蒋玉菡被忠顺王府"捉拿归案",将毫无问题。(三十三回:这里宝玉昏昏默默,只见蒋玉菡走了进来,诉说忠顺府拿他之事......最后说一点:冯紫英设辞请客,所设之辞,乃"幸与不幸"。冯紫英"幸与不幸",当然子虚乌有,然而我们对照袭人一生命运,这"幸与不幸"真是实实在在的。袭人嫁与蒋玉菡,实是大幸,袭人嫁与蒋玉菡,实又是大不幸;故所以,袭人身上交织着"幸与不幸"之玄机!--红楼梦从无废言赘字,此是又一例证。以上,是为穷途末路花袭人之论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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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笋丝爱吃榴莲

至于嫁给蒋玉菡,这结局看来还是比较美满的,因为蒋玉菡和宝玉是好友,而且曾经交换过汗巾,而阴错阳差的,宝玉送给蒋玉菡的那一条正是袭人的。那么,在婚后,这旧物重现,睹物思人,一定会让两颗饱受苦难的心灵靠得更紧、更近。 但是,现实是相当残酷的。我们不要忘了蒋玉菡还有另一个名字,叫“琪官”:他其实也是一个没有人身自由的人,被王爷玩弄于股掌之间,更可怕的是,同时被互为敌对势力的王爷所争抢。即便两个人在感情上是投缘的,在那样两难、甚至是万难的处境中,哪里能够得到真正的幸福?要不然袭人也不会被记录在“薄命司”的簿册中了。 四、袭人的“过错” 《红楼梦》自其手抄本传世以来已有二百多年的历史了,期间随着时代的变迁,人们对其中人物的看法也在或多或少地发生着改变。然而袭人似乎是一个特例。让我们翻一翻那些清人题《红楼梦》的诗句吧,好像所有的关于袭人的诗句都是在罗列袭人的所谓“罪名”。就是到了现在,我们去网络上检索一下,袭人在大多数眼里仍是一个“罪犯”。 但是,有一个问题就没有办法解释了。书里写袭人是姓花的,而花是什么呢?是曹雪芹笔下众女儿的代表。曹雪芹研血泪撰写《红楼梦》是为了什么?就是为了“千红一哭”、“万艳同悲”的花一般的女儿们呀!那么,他又怎么会把这个一个清洁高贵的姓氏安排给一个众人见了都要唾骂的人呢?再有,我们现今发现的“脂砚斋批评石头记”抄本的脂评中对袭人却是赞美和同情的。 比如,在第二十回“王熙凤正言弹妒意林黛玉俏语谑娇音”中,李嬷嬷大骂袭人“小娼妇”。而黛玉听了之后却第一个笑着说了这样一句:“这是你妈妈和袭人叫嚷呢。那袭人也罢了,你妈妈再要认真排场他,可见老背晦了。”更奇怪的是庚辰本此处的夹批写道:“袭卿能使颦卿一赞,愈见彼之为人矣,观者诸公以为如何?” 又如庚辰本在“好不好拉出去配一个小子处”有批云:“唐突我袭卿,实难为情。” 在袭人说“没有人看着老子娘饿死的理”处,庚辰本侧批云:“孝女!义女!” 在“只因怕为酥酪又生事故,亦为茜雪之茶等事”处,己卯本有夹批云:“可谓贤而多智之人。”庚辰本夹批云:“不独解语,亦且有智。” 在袭人劝戒宝玉依她三件事“有那个福气,没有那个理,纵坐了,也没甚趣”处,庚辰本己卯本均有夹批云:“调侃不浅,然在袭人能作是语,实是可爱可敬可服之至,所谓‘花解语’也。” 我们知道脂砚斋是曹雪芹的亲友(学界有诸多猜测,但大抵是亲友一例,且深知曹雪芹著书之用心。这里不作枝蔓),而且在程高本《红楼梦》问世之前,《红楼梦》的文本都是和脂评一道抄传的。那么,为什么黛玉以及脂砚斋对袭人的评价和大多数读者的感受会有如此天壤之别呢?这太不可思议了!问题究竟出在哪里呢?是我们看得不够仔细,还是有其它的什么原因? 如果我们只看程甲本或者程乙本的《红楼梦》,那么这个问题永远得不到解释。因为程高本(兼指甲乙两本)在其补续后四十回的同时对前八十回也做了大量的篡改。《红楼梦新证》的作者周汝昌先生通过比较脂本系列的《石头记》和程高本《红楼梦》前八十回的文字,发现:程高对前八十回的修改达到了相当惊人的数字。其总数在一万五千字以上。而且改得相当细致,对袭人更是一丝一毫不肯放松。 下面让我们来逐条看一看袭人的主要罪状: 1.淫荡、勾引宝玉。 其实这一条很大程度上就是笔者刚刚所讲的那样,是上了程伟元和高鹗的当了。程甲本如此写:“遂与袭人同领警幻所训云雨之事”。其中大有袭人勾引宝玉之意;到了程乙本,不知道是出于什么样的考虑,改作了“遂拉袭人同领警幻所训云雨之事”。这虽然好像是有宝玉的强拉之意在其中,但是袭人所表现出的仍是半推半就的状态。这在读者看来也是难以接受的。 但是,当我们翻开《脂砚斋甲戌抄阅重评石头记》的时候却发现原来这一句是这样写着的:“宝玉亦素喜袭人柔媚娇俏,遂强袭人同领警幻所训云雨之事”。此一处的“强”字就是另一层含义了。是宝玉在梦里尝着禁果的美味,在梦醒之后强迫袭人“同领”的。 那么,可能还会有人要讲,你袭人如果不淫荡的话就不会答应的,你既然答应了也还是能坐实了是你勾引了宝玉的。 让我们来看看接下去的文字:“【甲戌双行夹批:写出袭人身份。】遂和宝玉偷试一番,幸得无人撞见。自此宝玉视袭人更比别个不同,袭人待宝玉更为尽心。【甲戌双行夹批:一段小儿女之态,可谓追魂摄魄之笔。】暂且别无话说。【甲戌双行夹批:一句接住上回“红楼梦”大篇文字,另起本回正文。】” 曹雪芹其实是记下了袭人的心理活动的,即“素知贾母已将自己与了宝玉的,今便如此,亦不为越理”,而且脂砚也在此处批道是“写出了袭人身份”。那么这就表明了事实真是像袭人的心理活动那样,她被贾母安排到宝玉的身边确实是有要她将来做宝玉妾的意思的。所以才真是“不为越理”,因为那正是“袭人身份”。 大家都是让程高的那一个别有用心的改字给。袭人于此问题上,冤甚! 2.变节。 此一节不大好讲。因为我们无法看到曹雪芹叙述袭人真正结局的文字,仅凭那烟云模糊的判词是很难让存心贬袭人的人们改变观点的。大约是要成为一个谜了吧? 但是,也不是说毫无解决的可能。还是让我们来看看脂砚斋的批语。 庚辰本在《蒋玉菡情赠茜香罗》一回中有批云:“茜香罗、红麝串写于一回,盖琪官虽系优人,后回与袭人供奉玉兄、宝卿,得同终始,百泛泛之文也。” 在第二十回“王熙凤正言弹妒意林黛玉俏语谑娇音”中,在宝玉帮麝月梳头处有一大段批语,其中一句是:“故袭人出嫁后云‘好歹留着麝月’一语,宝玉便依从此话。可见袭人虽去实未去也。” 从字面来看,袭人后来确是离开了宝玉。但从字里流露出来的情境来看,袭人实在是非常无奈的,不然不会有“好歹留着麝月”这样的痛语留下。而且“宝玉便依从此话”,可见袭人在“变节”问题上,实是没有什么可指责的地方的。而且据批语中“逗露”的后文情节来看,家败落难后的宝玉还是由袭人和蒋玉菡(研究者指出应该还有贾芸小红夫妇)供养过一段时间的`。由此可见,袭人之“变节”也是被冤枉的。大家也是被高鹗的续书欺。 3、欺害同类。 这个就与程伟元和高鹗没有关系了,因为这件事发生在前八十回。 七十四回“惑奸谗抄检大观园”中,一个绣春囊引发了大规模的大观园中的查、抄。晴雯、芳官、四儿在这场劫难中都因有把柄被王夫人知晓而遭了殃。因为袭人曾向王夫人诉过肺腑之言,于是大家便一股脑儿将“告密”的罪名安到了袭人身上。就是书里的宝玉当时也产生了怀疑:“怎么人人的不是太太都知道, 单不挑出你和麝月、秋纹来?”(第七十七回) 贬袭人的读者大抵是因袭人听了宝玉的诘问之后“心内一动, 低头半日, 无可回答”(第七十七回)。但是这实在不能算是袭人的罪证,因为没有明白写出袭人的心理活动,谁知道她究竟想的是什么?但是小说中明明白白写有这样的话“王善保家的趁势告倒了晴雯,本处有人和园中不睦的,也就随机趁便下了些话。王夫人皆记在心中。”(第七十七回) 。可见有机会到王夫人跟前去告黑状的并只可能是袭人一人。 那么,那些闺房私语王夫人是怎么知晓的呢?笔者的猜想是这样的:芳官被叫作“耶律雄奴”,以及四儿说和宝玉“同日生日便是夫妻”,这些话很可能是在小丫头们中间并不是什么秘密,那么必然会在日常的闲聊的时候被谈起。问题就来了,这些小丫头们都是有亲娘或者干娘的,很可能是被这些婆子们听了去了。所以“本处有人和园中不睦的,也就随机趁便下了些话”,这些话很可能就是在这时候传到王夫人耳中的。而且“王夫人皆记在心中”一句写得也其甚是明白不过。及至晴雯被逐,园中婆子拍手称快道:“阿弥陀佛! 今日天睁了眼, 把一个祸害妖精退还, 大家清净些!” (第七十七回) 晴雯被逐,最开心的是婆子,这与晴雯素日的树敌过众有关,但是也从侧面证明了袭人的清白。那么袭人听了宝玉的话,“内心一动,低头半日,无可回答”,她心里动的是什么?为什么低了半日头却“无可回答”呢? 其实据笔者分析,这并不意味着袭人是心虚的。 让我们再看一遍宝玉的问题:“怎么人人的不是太太都知道,单不挑出你和麝月、秋纹来?”她所动者,是出事后她早就奇怪着同样的问题,怕因此而遭到宝玉的误解。不料怕因此被误解还是被误会了,所以她“心内一动”。再有如果她真是告密者,那么,她在心里盘算这些一定不是一天两天,面对这样的发问是不会“低头半日,无可回答”的。那么她“低头半日”又到底在想什么呢?笔者认为她想的是怎样解释她和麝月、秋纹三个人会没有把柄被王夫人知道。正因为她不是告密者,她无从知道闺房私语的流出途径以及传到夫人耳朵里的过程,那么,这叫她怎样解释呢?随口辩驳,只会越描越黑。这在聪明的袭人心里是非常清楚的。所以才会在后面宝玉长篇大套说海棠死了半边是先兆的时候用一句“他纵好,也灭不过我的次序去……想是我要死了”结束了这场不会有结果的讨论(因为宝玉和她,谁都不知内情)。 因此,据笔者分析,“告密”一罪也是不成立。 4.封建统治的维护者、奴才。 这当然是后来以阶级方式分析《红楼梦》时给袭人订的新罪名。那么,其主要表现是什么呢?一是总劝宝玉读“四书五经”,二是结交宝钗。 其实这两者在笔者看来也是莫虚有的罪名。 袭人毕竟是那个年代的底层奴隶,她会有那个觉悟叫宝玉不做八股文章吗?似乎是不大可能。至于结交宝钗,是个人的价值取向,她敬服宝钗的为人,与这靠近并不构成什么错。其实她的许多行为都是为了保全她的主子宝玉,被莫名其妙安上这么多罪名,真是冤枉之至! 综上所述,袭人其实是曹雪芹笔下塑造出的一个非常贤良、聪慧的美丽女儿。她是一个悲剧性的人物,是那个时代造成了她的悲剧。可叹由于程高本的别有用心的篡改和多数读者的“粗心”(其实也不能全怪读者,因为是程高早已在字里行间的改动中给读者订下了理解基调了,所以读者会不由自主地就把袭人就给想歪了),而致使袭人沉冤二百余年。从前八十回中的文字和脂批中我们可以看出,作者曹雪芹对袭人是持赞美和同情态度的。 红楼梦中袭人形象分析 [篇2] 《红楼梦》里众多的丫头中,作为宝玉的贴身大丫头的袭人,是一个颇受争议的人物。很多评者视她为大观园的“女特务”,宝黛爱情的“破坏者”,奴性十足并且内心藏奸,处心积虑、精于算计。紧盯着“姨娘”的宝座不放。虽与“公子无缘”,最终却又嫁与美貌优伶偷生,是金陵十二钗中结局最好的一个。但对于以上观点,我并不赞同。俗话说:“性格决定命运”,我认为袭人的“温柔和顺”、“似桂如兰”以及她的理性,都对其最终命运产生了重要影响。 宝玉之与袭人 袭人,姓花,原名蕊珠,先是老祖宗贾母之婢,“贾母因溺爱宝玉,恐宝玉之婢不中使,素喜蕊珠心地善良,遂与了宝玉”。[1]曹雪芹,高鹗:《红楼梦》,武汉:长江文艺出版社,2017年5,第21页,宝玉知其姓花,便从陆游的诗句“花气袭人知昼暖,鹊声穿竹识新晴”中取“袭人”二字作为她的名字。宝玉给她起了个刁钻古怪的名字——袭人,她的形象也就从静态的珠子变成了一个具有强烈的动作性词的形态。我认为这就暗含袭人性格的转变,与宝玉有很大关系,从后文中我们也可以了解到袭人性格的发展变化离不开宝玉的影响。 袭人对于宝玉是有爱的。一个妙龄女子,整日与宝玉这样年青俊美、风流倜傥的公子同处一室,又怎么会不产生感情呢?又怎么会不心生爱意呢?只是作为一个丫头,在主子们对姨娘地位的暗许下,她才有了正当的理由去付出她的爱。虽为丫头,袭人也有爱情和她表达爱情的方式。她对宝玉的尽心服侍,尽心规劝,皆表露的是他的真心情意。就拿“宝玉挨打”一回来说,“宝钗送药”、“黛玉啼哭”都表达了她们对于宝玉的感情。同时袭人含泪问他:怎么就打到这步田地? 轻轻伸手进去,将中衣褪下。只见腿上半段青紫,都有四指宽的僵痕高了起来,袭人咬牙说道:我的娘,怎么下这般狠手! 你但凡听我一句话,也不得到这步地位,幸而没有动筋骨,倘或打出个残疾来,可叫人怎么样呢?(第三十四回)可知袭人内心之痛尤甚宝玉皮肉之痛。她的那句“你但凡听我一句话… … ”与黛玉的“你从此可都改了吧”同属掏心挖肺之语。相比而言,我认为袭人对宝玉的感情直接朴素多,是简单而又真诚的爱。 正是是因为袭人对宝玉爱的关切,爱的真诚,才会有对宝玉的规劝,才会有更加强烈的想要做姨娘的想法,从而付诸行动。她对宝黛的拆散以及种种,都是他出于自己内心的渴望和需要做出的选择。她也是爱而不得,并且因此使得最初的纯真善良被改变的悲剧人物。 袭人与晴雯的对比 袭人与晴雯,是宝玉身边的两个头等体面丫头,是一组具有对比性的悲剧人物,她们有着相似的出身,但最终结局却截然不同,除去时代悲剧的必然性之外,我认为这是由于她们性格的差异和生活的信念致使她们走上不同的路。 晴雯 晴雯,如她的名字一样,光明磊落,清高自傲。在贾府,,尤其是在怡红院,她追求的是一种平等的权利,从地位上来说,她和宝玉有着天壤之别,可宝玉是极尊重“水做的女孩儿的”以及宝玉平等待人的态度,使他能与宝玉真诚的相处。但只要宝玉一耍主子的威风,晴雯就会不自觉的冲撞宝玉,以捍卫自己的人格尊严。一次,晴雯失手把扇子掉在地上摔坏了,宝玉刚刚与黛玉讴气,心绪不佳,便对晴雯使性子,叹道: “ 蠢才,蠢才! 将来怎么样?你自己当家立事,难道也是这么顾前不顾后的? ” 晴雯马上意识到了自己的人格受到了伤害,便出言顶撞道: “ 二爷近来脾气大的很,行动就给脸子瞧。要嫌我们就打发我们,再挑好的使,好离好散倒好? ”但是不多一会儿,两人就和好如初了。晴雯还不无挪榆的说: “既这么说,你就拿了扇子来我撕,我最喜欢撕的。”由此可以看出晴雯对于人格尊严的的追求和她的倔强,这是她非常可爱又值得肯定的。但与此同时,也正是因为她的这种傲世性格,不随波逐流,不屈服,加上他富于反抗的精神,致使贾府的主子最终容不得她,将她逐出了大观园。 袭人 然而,袭人却恰恰相反。她深知自己无法与森严的社会等级制度抗衡,奴才就是奴才,无法行小姐之权,言主子之事。她理智而本能的选择她生活的方式,即在丫头的位置上“克尽职守”,做好一个丫头。有人说袭人奴性十足,我认为袭人能博得众人的好感,她靠的是“忍耐”,她能容忍晴雯的冷嘲热讽和宝玉对她的打和骂。其实,袭人对自己命运的不幸也是有所反抗的。“情切切良宵花解语”一回,写宝玉去袭人家看到穿红衣服的女孩儿,回来后,宝玉叹息其不能成为怡红院中的人,袭人冷笑道: “我一个人是奴才罢了,难道连我的亲戚都是奴才不成!”可见她并不是天生奴性十足,她也不甘命运。但她不想让哥哥花子房赎她出去。她说: “如今幸而卖到这个地方,吃穿和主子一样,又不朝打暮骂。”中国封建社会的正统观念在她身上表现出的奴性,以及中国妇女嫁鸡随鸡、嫁狗随狗的天命观念,致使她认可这种地位。她不肯回家的原因是她想要往上爬,她要在这种受压迫的环境下,尽可能改变自己的命运,让自己过的更好。正是他对于自己所处形势的清晰认识,才使得她没有像晴雯那样反抗,而是选择顺从,逢迎讨好,虽然最终都“与公子无缘”,但却免遭惨死。当然她所做的的类似于告密等的“努力”我并不赞同,但从她的利益角度来讲却也无可厚非。 曹雪芹之于袭人 1924年7月,鲁迅先生在西安讲授《中国小说的历史变迁》指出:《红楼梦》的“要点在敢于如实描写,并无讳饰,和以前的小说叙好人完全是好,坏人完全是坏的,大不相同,所以其中所叙的人物,都是真的人物”。[]伍爱霞.花袭人形象浅析.咸宁学院学报.20 0 9年10月.第29卷第5期他们有其值特点和性格,不论好坏。第五回的判词“枉自温柔和顺,空云似桂如兰。”中我们可以看出,曹雪芹对袭人的态度。“温柔和顺”“似桂如兰”是对袭人的肯定和赞美,但又有“枉自”和“空云”二词。可见也不是完全的肯定。而后又写道,将袭人“判”给了“优伶”,并说蒋玉涵“有福”了,而“公子”却“无缘”。在我看来,曹雪芹对于袭人也是有爱的,并不是否定的。并且很早就确定的给了袭人一个相对较好的结局。但是,袭人在这场直接导致大观园诸芳流散的浩劫中的确起了很大的作用,这一点作者在书中也已经透露得很清楚了,并没有掩盖什么。由此可见,曹雪芹对于他所塑造的人物都是带着感情的,我认为这与他本人的身世密切相关,但是他并没用完全感情化,而是客观、真实的去塑造人物形象,这就是他的独特之处。所以他写袭人的更加重大意义是,通过写这样一个“柔媚娇俏”、“温柔和顺”、“似桂如兰”的聪颖女子,受到世俗对的污染与灌输,其性格最终畸变以及导致其悲剧性命运,来抒发心中对封建等级家庭及其社会根基的不平与控诉。曹雪芹之所以伟大,就在于他在经历了盛衰之变、世态炎凉之后,并不只是痛苦地追忆,而更多的是对人事的顿悟与解脱,并且作出超乎那个时代局限的深的反思。 袭人的性格 (一)“温和柔顺” 对主子极尽谄媚,对手下蛮横剥削,是封建时期得势奴才的经典嘴脸,而袭人作为怡红院的“掌势大丫头”,并没有呈现出这种面孔。平时她与怡红院的其他丫头们难免会有一点争执,但关系也没有因此恶化,有时还被大家取笑。如第三十七回秋纹得了王夫人的赏赐后说: “那怕给这屋里的狗剩下的,我只领太太的恩典,也不犯管别的事。”众人听了都笑道: “骂的巧,可不是给了那西洋花点子哈巴儿了。”袭人笑道: “你们这起烂了嘴的,得了空就拿我取笑打牙儿。”说明她平时还容易相处。 在怡红院以外的其他丫头中间,袭人似乎显得更融洽一些,如第四十六回鸳鸯被贾赦看中后拿定主意反抗,她私下对平儿说:“咱们好,比如袭人、琥珀、素云、紫鹃、彩霞、玉钏儿、麝月、翠墨,跟了史姑娘去的翠缕,死了的可人和金钏,去了的茜雪,连上你我,这十来个人,从小儿什么话儿不说,什么事儿不作。”这里袭人排在第一个,却没有晴雯。当袭人来到鸳鸯和平儿二人中间后,她们又把鸳鸯的事情与打算告诉了袭人,并相互商量,还说: “咱们从小儿都是亲姊妹一般。”她又跟平儿一同反讥存心不良的鸳鸯之嫂: “我们两个也没有爹娘哥哥兄弟在这门子里仗着我们横行霸道的,他骂人的自有他骂的。”第三十九回平儿还悄悄告诉袭人道: “这个月的月钱,我们奶奶早已支了,放给人使呢,等别处的利钱收了来,凑齐了才放呢。因为是你,我才告诉你,你可不许告诉一个人去。”对平儿来说,这话只有最可信任的人面前才能说的,她之信任袭人,并不是一朝一夕,而是通过许多年的长期接触,才感到对方是可靠的。第二十六回还告诉我们,在象红玉和佳蕙这样底层小丫头的心目中,袭人也是她们一致信服的。 (二)“似桂如兰” 用“似桂如兰”来形容袭人的品性,我觉得是再恰当不过的。砍死芬芳柔美,骨子里却刚直不屈、幽然玉立。有人说袭人奴性十足是不正确的,她的奴性表现为对封建意识形态的绝对遵从,这是大的社会环境对她的价值观的影响,所以她认同统治阶级的传统价值观, 但这并不是对统治者的绝对服从。她也有对统治者的不满和反抗。 第四十六回鸳鸯抗婚。袭人听见鸳鸯和平儿对话, 也插言狠狠地骂了贾赦:“真真这话论理不该我们说, 这个大老爷太好色了, 略平头正脸的, 他就不放手了。”指责贾赦好色,袭人这样讲,是有风险的,果真, 邢夫人追问:“又与袭人什么相干?”邢夫人是王熙凤的婆婆, 王熙凤尽管心里向着王夫人, 唯王夫人之命是听, 但还不敢与婆婆邢夫人对抗, 而袭人此举不仅得罪了贾赦还得罪了邢夫人。袭人在这次鸳鸯抗婚的行动中, 充当着鸳鸯同盟军的角色, 也是一个反抗者。并且是非分明, 伶牙俐齿。同时袭人敢于指责年长位高者, 并不止于贾赦。对王熙凤, 袭人也有指责。第八十二回, 袭人闻说尤二姐之死, 对王熙凤采取残忍手段害死尤二姐, 接着又有香菱作为薛蟠小妾被金桂宝蟾的百般虐-待, 物伤其类, 唇亡齿寒。袭人来看黛玉, 黛玉问:“尤二姑娘怎么死了!”袭人道:“可不是。想来都是一个人, 不过名分里头差些, 何苦这样毒? 外面名声也不好听。”替已经死去的尤二姐鸣不平, 从不在背后说人的袭人将矛头直接指向了母老虎王熙凤, “何苦这样毒?”这不是在太岁头上动土吗? 赵姨娘说王熙凤都得伸着两个指头, 名字都不敢提, 而袭人呢?袭人还有对王熙凤放利钱的指责:平儿悄悄告诉他道:“这个月的月钱, 我们奶奶早已支了, 放给人使呢。等别处的利钱收了来, 凑齐了才放呢。因为是你, 我才告诉你,你可不许告诉一个人去。”袭人道:“难道他还短钱使, 还没个足厌? 何苦还操这心。”平儿笑道:“何曾不是呢。这几年拿着这一项银子, 翻出有几百来了。他的公费月例又使不着, 十两八两零碎攒了放出去, 只他这梯己利钱, 一年不到, 上千的银子呢。”袭人笑道:“拿着我们的钱, 你们主子奴才赚利钱, 哄的我们呆呆的等着。”由此可见,袭人, 虽以温柔和顺著称, 但她的话语里却透着刚强。薛姨妈也曾评价袭人:行事大方, 说话见人和气里头带着刚硬要强。这刚强指向的偏偏都是一些主子。可见, 她并不是一味的顺从,也有自己的坚持、是非对错。 (三)理 袭人的理性思维,在现在看来可以说得上是固执。她深受封建礼教思想的影响,并且统治阶级的价值观也深深的扎根在她的思想里。它遵循着、坚守着自己的这种思想,完完全全把自己禁锢其中,同时她也想要别人遵守这些封建礼教下的规则,可以说她已经被统治阶级“异化”。而她最想要共度一生的宝玉,却完全不是这样的思想。 袭人的“赎身之论”暴露了袭人和宝玉的矛盾。袭人以词压其气的手段, 暴露了两人对这次云雨情的不同理解:宝玉听了这些话, 竟是有去的理, 无留的理, 心内越发急了, 因又道:“虽然如此说, 我只一心留下你, 不怕老太太不和你母亲说。多多给你母亲些银子, 他也不好意思接你了。”袭人道:“我妈自然不敢强。且漫说和他好说, 又多给银子;就便不好和他说, 一个钱也不给, 安心要强留下我, 他也不敢不依。但只是咱们家从没干过这倚势仗贵霸道的事。这比不得别的东西,因为你喜欢, 加十倍利弄了来给你, 那卖的人不得吃亏, 可以行得。如今无故凭空留下我,于你又无益, 反叫我们骨肉分离, 这件事, 老太太、太太断不肯行的。”宝玉听了, 思忖半晌, 乃说道:“依你说, 你是去定了?”袭人道:“去定了。”宝玉听了, 自思道:“谁知这样一个人, 这样薄情无义。”(第十九回)宝玉认为袭人不能去, 大概是认为袭人是他的人了, 而袭人却分明表示:凭什么说定我就是你的人呢? 袭人把“云雨情”只看作是一次服侍, 这种服侍有更好的人可以取代, 而宝玉却把它看成是终生相守的约定———情的不变与永恒。袭人这里就赎身之事不讲情, 只讲理, 让宝玉理屈词穷, 只得依了袭人的劝箴。宝玉的依从, 是表面的;内心里, 唤起了对袭人的极度不信任。所以, 他在要离开贾府之前向莺儿交代说:你袭人姐姐是靠不住的。(第一百一十九回)这个评价, 恐怕比前面踢的那个窝心脚伤人更重。从娇俏温柔到无情无义, 从窝心脚到靠不住, 这就是袭人对宝玉争取的结果。逐步走向自己追逐的对象的对立面, 敢于表达与宝玉的不同人生观而死劝, 进而被抛弃, 这就是袭人的命运史。因为袭人理解人伦关系以理为主、以尊卑为序,所以她和宝玉的云雨情不算什么, 而宝玉如果和林黛玉薛宝钗发生了什么, 就是越礼了。 有人说袭人相比其他丫头们而言,结局算是好的。但在我看来,她是受封建礼教荼毒最深的,并且她还要继续在那个没有自由、受压迫的时代继续生活。在我看来,袭人可以说是最典型的例子,奴隶阶层想要通过相对间接的方式自救,但却不能成功,反而被“异化”,由此更能揭示出封建礼教对人的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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