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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秋云123
首页 > 学术论文 > 租赁合同论文开题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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樱花卫厨k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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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将自己所有的一一间简屋出租给乙使用,乙将该屋用于水果零售,后乙业务发展,又向他人租借了更大的场地,便擅自将向甲租借的房屋,以自己的名义租借给丙,尽管乙始终按时支付房租,但甲得知后,便以乙擅自转租为由,诉至法院要求解除其与乙的合同。正在诉讼期间,该地区遭遇百年不遇的强台风的袭击,导致该出租房屋的倒塌,造成丙财产损失5000元。请根据合同法原则,回答下列问题:(1)甲的合同解除主张能否获得法院支持,为什么?(2)如何评价乙与丙间的租赁合同?请具体说明理由。(3)如果甲与乙的合同解除了,丙如何维护自己的权利?(4)该出租房屋倒塌造成丙的损失,应由谁承担,为什么?案例分析:(1)甲的合同解除主张能获得法院支持,转租应视为合同变更,需合同订立双方同意否则无效。(2)乙与丙间的租赁合同应视为可变更的合同,只要得到甲的同意便可生效,否则便无效。且双方无恶意串通。(3)如果甲与乙的合同解除了,丙可向法院起诉乙,要求赔偿损失。(4)该出租房屋倒塌造成丙的损失,应由丙承担,因为强台风的袭击属于不可抗力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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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单点的话用javaEE的servlet 实现,复杂点就用SSH,管理系统模板去找个好看的就行,建议bootstrap的模板,数据库就 mysq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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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幼熙熙

合同的相对性及其突破引言:合同是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或终止债权债务关系的协议。《合同法》第121条确定了合同相对性的归责原则,这里的合同相对性,又称合同关系的相对性,是合同关系不同于其他民事法律关系的重要特征之一。传统的合同相对性理论认为,合同仅于缔约人之间发生效力,对合同外第三人不发生效力;合同缔约人不得以合同约定涉及第三人利益的事项,任何一方缔约人不与第三人发生权利义务关系,否则合同无效。然而,随着现代市场经济高速发展,商业贸易空前繁荣,严格恪守合同相对性原则越来越难以满足平衡社会利益,体现司法公正,社会经济生活对合同的社会功能提出了新的要求。[1]为了适应现实的需要,提高社会经济运行的效率,各国都在一定程度上扩张了合同的效力范围,表现在立法和司法上,受合同效力影响的第三人范围越来越宽,合同相对性原则也逐渐受到了冲击,出现了许多合同相对性的例外情况,有学者将其称为“合同相对性的突破”,本文将从合同相对性的历史演进和突破表现对其略作探讨关键词:合同 相对性 突破正文:一、合同相对性的历史演进 合同相对性原则,在学理上没有一个统一的解释,目前比较权威的解释是以王利明先生给的定义:合同相对性是指合同主要在特定的合同当事人之间发生法律拘束力,只有合同当事人一方能基于合同向对方提出请求或提起诉讼,而不能向与其无合同关系的第三人提出合同上的请求,也不能擅自为第三人设定合同上的义务,合同债权也主要受合同法的保护。在大陆法系中,合同相对性源至罗马法的“债的相对性”理论,认为债是当事人一方请求他方为给付行为的法律关系,债权是只能对特定人产生效力的请求权。这种由特定权利人向特定义务人请求为或不为特定行为的特性,就是“债的相对性”。而合同是债的形式之一,因此,具体到合同的效力范围上,这种相对性原则的主要含义是:合同仅于缔约人之间发生效力,对合同外第三人不发生效力;合同缔约人不得以合同约定涉及第三人利益的事项,任何一方缔约人不与第三人发生权利义务关系,否则合同无效。这一规则对现代大陆法系的债法产生了很大影响,理论上,都将其视为债权自身性质所决定的一种当然原则。二、合同相对性的突破表现:合同相对性确立以后,由于社会经济的发展,为了更好地保护债权人和第三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正常的社会经济秩序,现代大陆法系国家的合同立法对合同相对性规则已有所突破,合同相对性理论也同时得到发展和完善。 (一)第三人侵害债权 所谓第三人侵害债权一般是指合同外的第三人明知合同债权的存在,仍然故意以损害他人债权为目的,实施某种侵权行为,致使债权人的债权部分或全部不能实现并致债权人损害的行为。侵害债权的情况在实务中时有发生,但我国现行法律没有确立第三人侵害债权制度。但是在现实生活中,由于经济活动日益密切,民事行为之间的关联性不断增大,各种权利相互冲突、相互影响的机率也随之增多,如果债权受到第三人的侵害,仅仅因为债权是相对权而不赋予债权人基于侵权法上的损害赔偿请求权,则债权人的利益将很难得到保障,明显违背了有侵害必然有救济的法理。但是,第三人侵害债权的范围应该严格受到控制,侵害债权应同时具备以下要件:第一,第三人侵害的必须是合法债权。如果是不合法债权,即使侵害了,也不用承担责任,因为非法债权不受法律保护。第二,第三人实施的侵权行为具有违法性,并致使合同债务不能履行。如果第三人的行为是合法的,即使导致合同不能履行,也不构成第三人侵害债权,而是要承担其他的刑事责任。相应的,合同不能履行并非是第三人的非法行为所致,也不构成第三人侵害债权。所以说,必须是第三人的非法行为和合同不能履行之间存在因果关系时,才构成第三人侵害债权。 (二)债权保全制度。在现实经济生活中,一些债务人为了逃避债务,或隐匿转移财产、或低价转让乃至无偿赠与财产,或怠于行使自己的债权乃至放弃自己的债权,这些行为均严重损害了债权人的利益。但按照传统的合同相对性原则,由于债权人不能将自己的意志渗透到债务人与第三人的合同行为中,影响债务人与第三人的“契约自由”,因此其对此是束手无策的。这种利益上的失衡,必将导致整个合同领域交易安全的丧失,于是,为了在债务人的意思自治和债权人的期待利益间找到一个平衡点,维护诚信原则,便自然地产生了债的保全制度。此制度的基本原理在于,赋予债权人对债务人或相关第三人享有一定的权利一—代位权和撤消权。其中代位权是指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对第三人的权利并危及债权时,债权人得以自己的名义行使该权利,请求第三人履行义务。撤消权则是指债务人为逃避债务将自身财产无偿赠与或以不当低价转让给第三人时,债权人得向法院申请撤消,宣告行为无效。 (三)“租赁权的物权化” 我国《合同法》第229条规定“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即出租方将财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时租赁合同对新的所有权方继续有效。这是民法理论上的“买卖不破租赁”规则,使得依据租赁合同产生的租赁权(债权)具有对抗第三人的物权的效力。根据债的相对性,租赁合同应只对出租人和承租人有效,当第三人买受租赁标的成为不动产所有人时,买受人非租赁合同的缔约人,故不应受合同约束,得随时取回租赁标的物。但第二次世界大战后,随着城市扩张、房荒问题的出现,各国为解决社会矛盾,多设定“买卖不破租赁”的例外规定,即出租人将租赁标的物让于第三人时,原租赁合同对受让人继续有效。最初《德国民法典》第571条规定“买卖不破租赁”规则适用于土地租赁,后扩及一切不动产。(四)附保护第三人作用的合同 “附保护第三人作用的制度”的意思是指特殊关系的第三人因债务人债的履行而受到损害时,不但可以向债务人主张侵权责任,而且可突破债的相对性,要求债务人承担合同上的责任,以更好地保护其利益,此种请求权的基础建立在基于诚信原则而发生的保护、照顾等合同附随义务之上。也就是说,债务人所负的合同上的义务,不但指向债权人,而且指向与债权人有特殊关系的第三人。这是德国判例与学说创立了“附保护第三人作用之契约”制度,以加强保护与债权人具有特殊关系第三人的利益。该制度虽加强了对第三人的保护,但也有加重债务人责任之虞,故第三人的范围应严格限制,通说认为第三人包括亲属、劳工、雇佣、租赁等具有人格法上特质之关系负有保护、照顾义务的人”。因而,我们可以看出,“附保护第三人作用的制度”只是在一定程度上突破了合同相对性原则。 (五)债权不可侵性理论的建立。 依传统理论,物权是可对标的物直接支配的绝对权,可以对任何第三人主张权利,并得排除任何第三人对物权的妨害;债权是仅得向特定当事人请求给付的相对权,不能向第三人主张权利,也就没有排除他人干涉的效力。为了保护债权免受不法行为的侵害,有必要进一步建立新的权利理论,[3]故学者主张承认债权的不可侵性。英国1853年判决Lumley V Gye案,创立了第三人侵害债权的先河。该案原告Lumley与某演员订有在原告剧院演出数月的合同,并规定该演员不得去其他剧院演出。被告Gye明知此合同存在,仍诱使该演员违反合同。法院判决认为被告Gye侵害合同关系乃不法行为,应向原告Lumley承担责任。此后,该判例所创立的第三人不法侵害债权理论为多国接受。不法侵害债权,指第三人故意损害他人债权为目的,妨害债务人履行债务的行为。[4]根据债权不可侵理论,不法侵害债权的行为发生后,债权人得以债权为由提起损害赔偿之诉,追究第三人的责任,这使债的效力得到扩张,及于一切侵害债权的第三人。这也是对合同相对性的重大突破。(六)关于第三人利益的合同。 第三人利益的合同,是指订约人并非为自己而是为他人设定权利的合同。此种合同的法律特征为:(1)第三人不是订约当事人,他不必在合同上签字,也不需要通过代理人参与缔约。(2)该合同只能给第三人设定权利,而不得为其设定义务。(3)该合同的订立,事先无须通知或者征得第三人的同意。第三人利益合同属于利他合同一种,如果债务人不履行义务,第三人和债权人均可以请求其承担责任。正是由于第三人利益的合同将对第三人发生效力,所以,此类合同是合同相对性的例外。 (七)代为清偿 代为清偿,又称清偿代位,是指与债的履行有利害关系的第三人,代替债务人清偿债务而在其清偿范围内取得债权人权利的制度。第三人的代为清偿行为,可基于法律的规定,也可基于当事人之间的约定,但不管出于何种原因,代为清偿都突破了债的相对性原则,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1)第三人履行了依债的相对性只能由特定债务人履行的债务,突破了债务履行主体相对性的限制;(2)第三人在代为清偿后,于其清偿范围内,取得债权人的地位和权利,对债务人享有求偿权,突破了债权请求主体相对性的限制。当然,以代为清偿的方式突破债的相对性,并非可以任意为之,它须满足一定的条件:(1)必须依债的性质可由第三人清偿;(2)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没有不得由第三人清偿的特别约定;(3)代为清偿不违背公序良俗,不损害债权人债务人利益。 (八)披露制度的确认。 我国《合同法》第403条规定受托人以自己的名义与第三人订立合同时,第三人不知道受托人与委托人之间的代理关系,受托人因第三人的原因不履行义务,受托人应当向委托人披露第三人,委托人因此可以行使受托人对第三人的权利。受托人因委托人的原因对第三人不履行义务,受托人应当向第三人披露委托人,第三人因此可以选择受托人或委托人作为相对人,主张其权利。披露制度的确立也是对合同相对性原则的一种突破。 此外,代理、保险、信托作为为第三人利益合同的特例逐渐脱离合同相对性的约束,成为各自独立的制度;同时,债的转让也被视作合同相对性原则的例外。三、突破合同相对性的本质综上所述,虽然突破合同相对性的情形多种多样,然而从根本上讲就是合同效力是否在特定情况下及于第三人的问题,主要涵盖以下三个方面: 首先,合同主体涉及第三人。合同主体的相对性,是指合同关系只能发生在特定的主体之间,只有合同当事人一方能够向合同的另一方当事人基于合同提出请求或提起诉讼。而在债权物权化的情形中,第三人可以租赁权对抗房屋买受人。又如在“附保护第三人作用的契约”中,第三人可以请求债务人承担合同责任,而许多国家则直接赋予了消费者直接起诉生产者的诉权。 其次,合同权利义务涉及第三人。合同内容的相对性,是指除法律、合同另有规定以外,只有合同当事人才能享有某个合同所规定的权利,承担合同规定的义务,除合同当事人以外的任何第三人不能主张合同上的权利。在为第三人利益合同中,当事人双方可约定向第三人利益为给付,或经第三人同意为其设定给付义务;在债权保全中,合同权利与义务同样对第三人产生了约束力;债权的转让则将合同权利或义务直接涉及第三人。 第三,合同责任涉及第三人。合同义务的相对性必然决定合同责任的相对性,是指违约责任只能在特定的当事人之间发生,合同关系以外的人不负违约责任,合同当事人也不对其承担违约责任。从这一点上看,上述突破情形只有“附保护第三人作用的契约”突破了合同责任的相对性,使生产者对消费者直接承担违约责任。各国多通过严格区分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来解决合同相对性所面临的困难,如产品责任制度、第三人侵害债权制度。然而,合同相对性规则并不是绝对地排斥第三人的责任。如在保证合同中,当被保证的债务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时,债权人可以直接请求保证人履行合同或承担违约责任。再如,债务转让合同中,由第三人取代债务人成为合同关系的主体,新债务人将承担全部债务。可以认为只有当第三人自愿承担合同义务成为合同当事人,才负违约责任。 史尚宽先生曾言:由个人自觉,及于社会自觉,契约之意义及价值,渐自社会立场加以重估。[3] 因而,法律应该确立以合同相对性原则主体,同时,承认合同相对性的突破,更加充分、完善的保护财产的流转。而确立这种模式的意义:一方面,加强债权的保护,扩张了债的效力,承认债的发生、履行方式的多样性,促进了合同的有效履行,提高了民事交易效率,有利于社会财富增长和社会进步;另一方面,在债的关系与社会其他关系的互动层面上,由极端地强调合同自由、尊崇意思自治不受干预,转变为兼顾社会公正,更加注重合同当事人与第三人利益、社会利益的合理平衡。我国《合同法》对第三人利益合同没有专门做出规定,合同法作为规范合同关系的一般法,理应对第三人利益合同做出具体规定,所以,从世界各国和地区为第三人利益合同的发展分析,以及从我国的实际需要出发,我国立法确有进一步完善的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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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chengzhang

涉外秘书,主要去政府涉外机构、外向型企业从事秘书、档案管理、人力资源管理等工作,涉外工作要求对语言有较高要求。涉外秘书是一种国际化的职业,具有涉外性、辅助性、事务性的特点。 在国外,涉外秘书一般是在出口企业、外国企业、私人企业或合资企业中工作,. 他们要和全球范围内的客户联络和提供服务,他们的工作是国际化的,也是非常重要的。 在我国,涉外秘书是指在“三资”企业,外国驻华机构,我国涉外单位、部门供职的秘书,是改革开放以后产生的新型的外向型、复合型秘书,他们掌握一门以上外语,能操作办公自动化设备,懂经济、懂法律、掌握秘书工作理论和技能,是辅助上司实施管理的专门人才。 我们先来看看《the Oxford English Dictionary》是如何详细解释 “涉外秘书” 的。 1 one who is entrusted with private or secret matters;2 one who se office it is to write for another; esp. one who is employed to conduct correspondence, to keep records, and usually to transact various other business, for another person or for a society, corporation, or public body. 一、世界各国禁忌 1. 涉外活动言行忌 举止忌: 严忌姿势歪斜,手舞足蹈,以手指人,拉拉扯扯,相距过近,左顾右盼,目视远处,频频看表,舒伸懒腰,玩弄东西,抓耳挠腮。 忌话忌: 严忌荒唐淫秽,他人履历,女子私事,工资收入,私人财产,衣饰价值,批评尊长,非议宗教,嘲弄异俗。 语气忌: 严忌大声辩论,高谈阔论,恶言恶语,寻根问底,争吵辱骂,出言不逊。 礼遇忌: 严忌冷落他人,独谈到底,轻易表态,打断异议,纠缠不止,随意插话,随意辞别。 2. 涉外活动拍照忌 在涉外活动中,人们在拍照时,必须不能犯特定国家、地区、民族的禁忌。凡在边境口岸、机场、博物馆、住宅私室、新产品与新科技展览会、珍贵文物展览馆等处,严忌随意拍照。在被允许情况下,对古画及其它古文物进行拍照时,严忌使用闪光灯。凡在“禁止拍照” 标志的地方或地区,人们应自觉忌讳拍照。通常情况下,应忌讳给不相识的人(特别是 女子)拍照。 3. 涉外活动卫生忌 个人卫生: 忌蓬头垢面,忌衣装鞋帽或领口袖口不洁。在正式场合,忌讳挖眼屎、擤鼻涕、 抠鼻孔、挖耳秽、剔牙齿、剪指甲等不卫生的动作。患有传染病的人严忌参加外事活动。 环境卫生: 切忌随地吐痰、乱弹烟灰、乱丢果皮纸屑或其它不洁之物,忌讳把雨具及鞋下的泥水、泥巴等带入室内,忌讳把痰盂等不洁器具放在室内醒目的地方。 二、涉外参观的礼仪 (一)外宾参观礼仪安排参观游览要注意如下几项工作。 1.项目的选定。参观游览项目的选择主要考虑以下几个因素:①访问目的、性质,以使参观项目的安排具有一定针对性。②客人的意愿与兴趣及特点。③结合当地实际情况,选定某些参观的项目。 在选择参观访项目时,还应考虑到的是: 1) 尽可能与业务会谈相配合。例如,会谈中涉及某些合作项目,而参观 某相关单位可有助于对情况和问题的了解。 2) 为使来访者进一步了解补访问国的基本情况,安排参观具有比较典型意义的地方或单位。例如,对于我国当前改革开放的情况,许多外宾很想深入了解,就可以根据对方的要求,安排他们去特区或开发区访问,组织他们参观相应的单位。 3)根据来访者的专业、兴趣、爱好与愿望,安排相应的参观单位。科学 有可以参观访问科研单位,医生可以看医疗保健事业,等等。 4) 对于某些女宾,可根据其兴趣,参观社会福利、文化艺术、妇幼保健 等项目。 2.安排布置。项目确定之后,应作出详细计划,向被接待单位交代清楚,并告知全体接待人员。 3.陪同。按国际交往礼节,外宾前往参观时,一般都有身份相应的人员陪同,如有身份高的主人陪同,应提前通知对方。 4.介绍情况。参观工农业项目,一般是边看边介绍,有保密的内容不要介绍。参观项目概况尽可能事先发给书面材料,节约参观介绍时间,让客人尽可能多的实地参观。陪同人员要了解外宾要求,对外宾可能提出的各种问题有所准备,不要一问三不知。 5.摄影。通常可以参观的地方都允许摄影。遇到不让摄影的项目,应先向来宾说明,并在现场竖外文的说明标志。 6、用餐安排。参观地点远,或是外出游览,要考虑用餐时间和地点,如果郊游,则应准备食品、饮料、餐具等等。有的地方还要预订休息室。 (二)出国参观的礼仪。出国参观所提出的参观项目,要符合访问目的,但也要客随主便,不要强人所难。参观过程中,可以广泛接触,交谈,以增进了解,增进友谊。同时也要注意对方的风俗和宗教习惯。如要拍照,需事先向接待人员了解有无禁止摄影的规定。参观完毕,向主人表示感谢。如主人在门口送行,上车之后,应挥手致意。 这里谈的不是一般的旅游观光,而是作为礼宾活动的参观访问。 三、商务剪彩仪式 (一)商务剪彩仪式所需用品 剪彩仪式上所需使用某些特殊用具,诸如红色缎带、新剪刀、白色薄纱手套、托盘以及红色地毯,请仪式的主办方仔细地进行选择与准备。 红色缎带,亦即剪彩仪式之中的“彩”。作为主角,它自然是万众瞩目之处。按照传统作法,它应当由一整匹未曾使用过的红色绸缎,在中间结成数朵花团而成。目前,有些单位为了励行节约,而代之以长度为两米左右的细窄的红色缎带,或者以红布条、红线绳、红纸条作为其变通,也是可行的。一般来说,红色缎带上所结的花团,不仅要生动、硕大、醒目,而且其具体数目往往还同现场剪彩者的人数直接相关。循例,红色缎带上所结的花团的具体数目有两类模式可依。其一,是花团的数目较场剪彩者的人数多上一个。其二,是花团的数目较现场剪彩者的人数少上一个。前者可使每位剪彩者总是处于两朵花团之间,尤显正式。后者则不同常规,亦有新意。 新剪刀,是专供剪彩者在剪彩仪式上正式剪彩时所使用的。它必须是每位现场剪彩人手一把,而且必须崭新、锋利而顺手。事先,一定要逐把检查一下将被用以剪彩的剪刀是否已经开刃,好不好用。务必要确保剪彩者在以之正式剪彩时,可以“手起刀落”,一举成功,而切勿一再补刀。在剪彩仪式结束后,主办方可将每位剪彩者所使用的剪刀经过包装之后,送给对方以资纪念。 白色薄纱手套,是专为剪彩者所准备的。在正式的剪彩仪式上,剪彩者剪彩时最好每人戴上一副白色薄纱手套,以示郑重其事。在准备白色薄纱手套时,除了要确保其数量充足之外,还须使之大小适度、崭新平整、洁白无暇。有时,亦可不准备白色薄纱手套。 托盘,在剪彩仪式上是托在礼仪小姐手中,用作盛放红色缎带、剪刀、白色薄纱手套的。在剪彩仪式上所使用的托盘,最好是崭新的、洁净的。它通常首选银色的不锈钢制品。为了显示正规,可在使用时上铺红色绒布或绸布。就其数量而论,在剪彩时,可以一只托盘依次向各位剪彩者提供剪刀与手套,并同时盛放红色缎带;也可以为每一位剪彩者配置一只专为其服务的托盘,同时使红色缎带专由一只托盘盛放。后一种方法显得更加正式一些。 红色地毯,主要用于铺设在剪彩者正式剪彩时的站立之处。其长度可视剪彩人数的多寡而定,其宽度则不应在一米以下。在剪彩现场铺设红色地毯,主要是为了提升其档次,并营造一种喜庆的气氛。有时,亦可不予铺设。 (二)商务剪彩仪式的程序 在组织剪彩仪式时,是没有必要一味地求新、求异、求轰动,而脱离了自己的实际能力。勤俭持家,无论何时何地都是商界人士所必须铭记在心的。 从操作的角度来进行探讨,目前所通行的剪彩的礼仪主要包括剪彩的准备、剪彩的人员、剪彩的程序、剪彩的作法等四个方面的内容。以下,就分别择其要点进行介绍。 首先,剪彩的准备必须一丝不苟。与举行其他涉及到场地的布置、环境的卫生、灯光与音响的准备、媒体的邀请、人员的培训,等等。在准备这些方面时,必须认真细致,精益求精,这自不待言。 除此之外,尤其对剪彩仪式上所需使用的某些特殊用具,诸如红色缎带、新剪刀、白色薄纱手套、托盘以及红色地毯,仔细地进行选择与准备。 其次,剪彩的人员必须审慎选定。 在剪彩仪式上,最为活跃的,当然是人而不是物。因此,对剪彩人员必须认真人进行选择,并于事先进行必要的培训。 除主持人之外,剪彩的人员主要是由剪彩者与助剪者等两个主要部分的人员所构成的。以下,就分别来简介一下对于他们主要礼仪性要求。 在剪彩仪式上担任剪彩者,是一种很高的荣誉。剪彩仪式档次的高低,往往也同剪彩者的身份密切相关。因此,在选定剪彩的人员时,最重要的是要把剪彩者选好。 剪彩者,即在剪彩仪式上持剪刀剪彩之人。根据惯例,剪彩者可以是一个人,也可以是几个人,但是一般不应多于五人。通常,剪彩者多由上级领导、合作伙伴、社会名流、员工代表或客户代表所担任。 确定剪彩者名单,必须是在剪彩仪式正式举行之前。名单一经确定,即应尽早告知对方,使其有所准备。在一般情况下,确定剪彩者时,必须尊重对方个人意见,切勿勉强对方。需要由数人同时担任剪彩者时,应分别告知每位剪彩者届时他将与何人同担此任。这样作,是对剪彩者的一种尊重。千万不要“临阵磨枪”,在剪彩开始前方才强拉硬拽,临时找人凑数。 必要之时,可在剪彩仪式举行前,将剪彩者集中在一起,告之对方有关的注意事项,并稍事训练。按照常规,剪彩者应着套装、套裙或制服,将头发梳理整齐。不允许戴帽子,或者戴墨镜,也不允许其穿着便装。 若剪彩者仅为一人,则其剪彩时居中而立即可。若剪彩者不止一人时,则其同时上场剪彩时位次的尊卑就必须予以重视。一般的规矩是:中间高于两侧,右侧高于左侧,距离中间站立者愈远位次便愈低,即主剪者应居于中央的位置。需要说明的是,之所以规定剪彩者的位次“右侧高于左侧”,主要是因为这是一项国际惯例,剪彩仪式理当遵守。其实,若剪彩仪式并无外宾参加时,执行我国“左侧高于右侧”的传统作法,亦无不可。 助剪者,指的是剪彩者剪彩的一系列过程中从旁为其提供帮助的人员。一般而言,助剪者多由东道主一方的女职员担任。现在,人们对她们的常规称呼是礼仪小姐。 具体而言,在剪彩仪式上服务的礼仪小姐,又可以分为迎宾者、引导者、服务者、拉彩者、捧花者、托盘者。迎宾者的任务,是在活动现场负责迎来送往。引导者的任务,是在进行剪彩时负责带领剪彩者登台或退场。服务者的任务,是为来宾尤其是剪彩者提供饮料,安排休息之处。拉彩者的任务,是在剪彩时展开、拉直红色缎带。捧花者的任务则在剪彩时手托花团。托盘者的任务,则是为剪彩者提供剪刀、手套等剪彩用品。 在一般情况下,迎宾者与服务者应不止一人。引导者既可以是一个人,也可以为每位剪彩者各配一名。拉彩者通常应为两人。捧花者的人数则需要视花团的具体数目而定,一般应为一花一人。托盘者可以为一人,亦可以为每位剪彩者各配一人。有时,礼仪小姐亦可身兼数职。 礼仪小姐的基本条件是,相貌较好、身材颀长、年轻健康、气质高雅、音色甜美、反应敏捷、机智灵活、善于交际。礼仪小姐的最佳妆束应为:化淡妆、盘起头发,穿款式、面料、色彩统一的单色旗袍,配肉色连裤丝袜、黑色高跟皮鞋。除戒指、耳环或耳钉外,不佩戴其他任何首饰。有时,礼仪小姐身穿深色或单色的套裙亦可。但是,她们的穿着打扮必须尽可能地整齐划一。必要时,可向外单位临时聘请礼仪小姐。 再次,剪彩的程序必须有条不紊。 在正常情况下,剪彩仪式应在行将启用的建筑、工程或者展销会、博览会的现场举行。正门外的广场、正门内的大厅,都是可予优先考虑的。在活动现场,可略作装饰。在剪彩之处悬挂写有剪彩仪式的具体名称的大型横幅,更是必不可少的。 四、商务签约礼仪 经过长期洽谈之后,南方某市的一家公司终于同美国的一家跨国公司谈妥了一笔大生意。双方在达成合约之后,决定正式为此而举行一次签字仪式。 因为当时双方的洽谈在我国举行,故此签字仪式便由中方负责。在仪式正式举行的那一天,让中方出乎意料的是,美方差一点要在正式签字之前“临场变卦”。 原来,中方的工作人员在签字桌上摆放中美两国国旗时,误以中国的传统作法“以左为上”代替了目前所通行的国际惯例“以右为上”,将中方国旗摆到了签字桌的右侧,而将美方国旗摆到签字桌的左侧。结果让美方人员恼火不已,他们甚至因此而拒绝进入签字厅。这场风波经过调解虽然平息了,但它给了人们一个教训:在商务交往中,对于签约的礼仪不可不知。 签约,即合同的签署。它在商务交往中,被视为一项标志着有关各方的相互关系取得了更大的进展,以及为消除彼此之间的误会或抵触而达成了一致性见解的重大的成果。因此,它极受商界人士的重视。 在商务交往的实践中,尽管君子协定、口头承诺、“说话算数”,在一定程度上有着作用,但是更有效的取信于人、让交往对象心安理得的,则是“口说无凭,立此为据”的文字性合同。 商务合同,是指有关各方之间在进行某种商务合作时,为了确定各自的权利和义务,而正式依法订立的、并且经过公证的、必须共同遵守的条文。在许多情况下,合山又被叫作合约。而在另外一些时候,人们所说的合约则是指条文比较简单的合同。在商务往来中,带有先决条件的合同,如等待律师审查、有待正式签字、需要落实许可证的合同,又被叫做准合同。严格地说,准合同是合同的前身,也是最终达到合同的一个步骤。 为了省事,在一般场合,商界人士往往将合同、合约与准合同混为一谈,统统把它们都叫做合同。这样做虽不甚精确,但也有助于大家“删繁就简”,减少麻烦。 根据仪式礼仪的规定:对签署合同这类称得上有关各方的关系发展史上“里程碑”式的重大事件,应当严格地依照规范,来讲究礼仪,应用礼仪。为郑重起见,在具体签署合同之际,往往会依例举行一系列的程式化的活动,此即所谓签约的仪式。在具体操作时,它又分为草拟阶段与签署阶段等两大部分。 在现实生活中,商界人士所接触到的商务合同的种类繁多。常见的就有购销合同、借贷合同、租赁合同、协作合同、加工合同、基建合同、仓保合同、保险合同、货运合同、责任合同,等等。以下,先来介绍一下合同的草拟的正规作法。 五、商务交接礼仪 交接 在商务交往之中,商务伙伴之间合作的成功,是值得有关各方庆幸与庆贺的一桩大事。实事求是地说,在激烈的竞争环境之中、泾渭分明的利益关系之下以及变幻叵测的商界风云之内,商务伙伴之间的合作的确来之不易,因此,它备受有关各方的高度重视。举行热烈而隆重的交接仪式,就是在商务往来中通常用以庆贺商务伙伴们彼此之间合作成功的一种常见的活动形式。 交接仪式,在商界一般是指施工单位依照合同将已经建设、安装完成的工程项目或大型设备,例如厂房、商厦、宾馆、办公楼、机场、码口、车站、或飞机、轮船、火车、机械、物资,等等,经验收合格后正式移交给使用单位之时,所专门举行的庆祝典礼。 举行交接仪式的重要意义在于,它既是商务伙伴们对于所进行过的成功合作的庆贺,是对给予过自己关怀、支持、帮助和理解的社会各界的答谢,又是接收单位与施工、安装单位巧妙地利用时机,为双方各自提高知名度和美誉度而进行的一种公共宣传活动。 交接的礼仪,一般是指在举行交接仪式时所须遵守的有关规范。通常,它具体包括交接仪式的准备、交接仪式的程序、交接仪式的参加等三个方面的主要内容。以下,就分别对其加以介绍。 首先要作好交接仪式的准备。准备交接仪式,主要要关注下列三件事:即来宾的邀约、现场的布置、物品的预备等等。 来宾的邀请,一般应由交接仪式的东道主——施工、安装单位负责。在具体拟定来宾名单时,施工、安装单位亦应主动征求自己的合作伙伴——接收单位的意见。接收单位对于施工、安装单位所草拟的名单不宜过于挑剔,不过可以对此酌情提出自己的一些合理建议。 在一般情况下,参加交接仪式的人数自然越多越好。如果参加者太少,难免会使仪式显得冷冷清清。但是,在宏观上确定参加者的总人数时,必须兼顾场地条件与接待能力,切忌贪多勿得。 从原则上来讲,交接仪式的出席人员应当包括:施工、安装单位的有关人员,接收单位的有关人员、上级主管部门的有关人员,当地政府的有关人员,行业组织、社会团体的有关人员,各界知名人士、新闻界人士,以及协作单位的有关人员,等等。 在上述人员之中,除施工、安装单位与接收单位的有关人员之外,对于其他所有的人员,均应提前送达或寄达正式的书面邀请,以示对对方的尊重之意。 邀请上级主管部门、当地政府、行业组织的有关人员时,虽不必勉强对方,但却必须努力争取,并表现得心诚意切。因为利用举行交接仪式这一良机,使施工、安装单位、接收单位,与上级主管部门、当地政府、行业组织进行多方接触,不仅可以宣传自己的工作成绩,而且也有肋于有关各方之间进一步地实现相互理解和相互沟通 。 六、商务庆典礼仪 庆典,是各种庆祝礼仪式的统称。在商务活动中,商务人员参加庆祝仪式的机会是很多的,既有可能奉命为本单位组织一次庆祝仪式,也有可能应邀去出席外单位的某一次庆祝仪式。 就内容而论,在商界所举行的庆祝仪式大致可以分为四类: 第一类,本单位成立周年庆典。通常,它都是逢五、逢十进行的。即在本单位成立五周年、十周年以及它们的倍数时进行。 第二类,本单位荣获某项荣誉的庆典。当单位本身荣获了某项荣誉称号、单位的“拳头产品”在国内外重大展评中获奖之后,这类庆典基本上均会举行。 第三,本单位取得重大业绩的庆典。例如千日无生产事故、生产某种产品的数量突破10万台、经销某种商品的光彩售额达到1亿元等等,这些来之不易的成绩,往往都是要庆祝的。 第四类,本单位取得显著发展的庆典。当本单位建立集团、确定新的合作伙伴、兼并其他单位、分公司或连锁店不断发展时,自然都值得庆祝一番。 就形式而论,商界各单位所举行的各类庆祝仪式,都有一个最大的特色,那就是要务实而不务虚。若能由此而增强本单位全体员工的凝聚力与荣誉感,并且使社会各界对本单位重新认识、刮目相看,那么大张旗鼓地举行庆典,多进行一些人、财、物的投入,任何理智、精明的商家,都会对此在所不惜。所之,若是对于宣传本单位的新形象、增强本单位全体员工的自豪感无所作为,那么举行一次庆典即使花不了几个钱,也没有必要好大喜功、非要去搞它不可。 对商界人士业讲,组织庆典与参加庆典时,往往会各有多方面的不同要求。庆典的礼仪,即有关庆典的礼仪规范,就是由组织庆典的礼仪与参加庆典的礼仪等两项基本内容所组成的。以下,对其分别予以介绍。 组织筹备一次庆典,如同进行生产和销售一样,先要对它作出一个总体的计划。商务人员如果受命完成这一任务,需要记住两大要点:其一,要体现出庆典的特色。其二,要安排好庆典的具体内容。 毋庸多言,庆典既然是庆祝活动的一种形式,那么它就应当以庆祝为中心,把每一项具体活动都尽可能组织热烈、欢快而隆重。不论是举行庆典的具体场合、庆典进行过程中的某个具体场面,还是全体出席者的情绪、表现,都要体现出红火、热闹、欢愉、喜悦的气氛。惟独如此,庆典的宗旨——塑造本单位的形象,显示本单位的实力,扩大本单位的影响,才能够真正地得以贯彻落实。 庆典所具有的热烈、欢快、隆重的特色,应当在其具体内容的安排上,得到全面的体现。 七、海外商务礼仪 随着国际商务交往的日益频繁,许多白领一族开始转变成经常飞来飞去的“国际人”,与世界各地的商务人士交往,你需要充分了解各国的商务礼仪,这会对你的商务工作提供很大的帮助。 匈牙利 匈牙利居民大半是马扎尔人,具有东方人豪放的性格。商人大多都非常重视商业道德。到匈牙利进行商务活动,最好穿深色保守式样西装。拜访政府部门或大公司,绝对需要提前定时间。匈牙利和其他东欧国家一样,在商务谈判时,喜欢讨价还价,一般情况下都要打折扣才行。 最佳。该国货币为福林,禁止出入境,外币入境不限,但需严格申报数额。官方不鼓励给小费,但私下仍受欢迎。近日美元与福林的比价约为1∶240。 泰国 访问泰国各级政府机构宜穿西装,但商人见面时穿讲究一点的T恤衫、系领带即可。拜访大公司或政府部门必须提前预订时间,并持有用英文、泰文和中文对照的名片,当地两天即可印好。泰国进出口商以华人为主,目前泰商也日渐增多,但大多数是做政府生意。如果需要在曼谷市内四处谈生意,最好包一辆计程车,这样会既方便又省钱。 瑞士 瑞士位于中欧南部,面积约4万多平方公里,人口近700万,德语、法语和意大利语均为官方语言。按照瑞士的商务礼俗,平时适合穿三件套的西装,拜访各大公司或政府机构,必须先预订好时间,并且记住一定守时。一般公司或 政府机构主管人员在早晨7点~8点上班。 瑞士人作风严谨、保守并讲究信誉,但有时也带有顽固的一面,与他们洽谈业务,必须要有耐心。一旦对方决定购买你的产品,几乎就会无限期地一直买下去。相反,如果对方流露出了“不”字,你也就没有必要继续努力了,因为他们很少轻易改变主意。 遵守契约,诚实不阿,瑞士人堪称楷模。瑞士的大公司多半设在苏黎世,它是全国最大城市,也是工商业、金融、文化和陆空交通枢纽。瑞士银行业非常发达,全国共有大大小小银行5000多家,其中有五分之三的总部设在苏黎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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晓晓雯雯雯

(1)甲的合同解除主张能获得法院支持,转租应视为合同变更,需合同订立双方同意否则无效。(2)乙与丙间的租赁合同应视为可变更的合同,只要得到甲的同意便可生效,否则便无效。且双方无恶意串通。(3)如果甲与乙的合同解除了,丙可向法院起诉乙,要求赔偿损失。(4)该出租房屋倒塌造成丙的损失,应由丙承担,因为强台风的袭击属于不可抗力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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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海R蔚蓝

1.知识结构的含义知识结构,是指一个人所掌握的知识类别,各类知识相互影响而形成的知识框架以及各类知识的比重。这里所讲的“比重”,不仅指数量关系,也指质量关系。 2.秘书的知识结构对于一个秘书工作者而言,一个完整的合理的知识结构应有三个方面:基础知识、专业知识、相关知识。(1)广博、扎实的基础知识基础知识是秘书知识结构中的根基。基础知识越扎实、丰富,秘书的潜力发挥就越大。秘书的基础知识主要包括以下几类:政治哲学类。主要包括马克思主义哲学、政治经济学、科学社会主义以及现代科学方法论知识。这部分基础知识是帮助秘书人员解决政治方向和思想方法问题。学习这部分知识,就是要使秘书人员树立正确的世界观和方法论,能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去分析问题、解决问题。文化基础类。如语文、历史、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等。这是从事秘书工作最起码的知识。培根也说过:历史使人明智;诗歌使人灵秀;数学使人周密;自然哲学使人深刻;伦理使人庄重;逻辑学使人善辩。而这些我们上小学、初中乃至高中时就已学了这些基本方面的知识。当然,我们还需要不断更新、扩展这些知识。法律政策类。包括宪法、法律、法规、政策。秘书工作政策性很强,秘书人员如果没有较高法律政策方面的知识修养,就会给领导工作帮倒忙、添乱子,严重的还会造成法律后果。因此,秘书人员学习和掌握必要的法律政策知识尤为重要。由于我国的法律政策体系规模庞大,秘书人员应当根据工作需要,在掌握一般的法学和政策理论基础上,有针对性地学习有关的法律政策知识。重点有两个方面:一是同秘书工作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二是同服务单位的业务活动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1 (2)精深的专业知识专业知识指秘书在工作范围、工作职责和工作内容内应掌握的知识。可分为秘书学科专业知识和秘书所在部门的业务知识。 秘书学科专业知识。这部分知识是秘书知识结构体系中的核心部分,也是区别于其他专业人才知识结构的标志。这部分知识主要有秘书学、文书学、公文写作学、信访学、会议学、调研学、档案管理学以及现代通信知识、办公自动化知识等等。只有精通并能熟练运用秘书学科专业知识,才能成为合格的秘书人才。秘书所在部门的业务知识。秘书人员所服务的单位都有其特定的业务活动范围,了解这些知识能使秘书人员写材料不说外行话、提建议不当门外汉,使自己工作更具有针对性和科学性,当好领导者的参谋与助手。2 (3)多样的辅助知识辅助知识既不像基础知识那样具有“根基”作用,也不同于专业知识那样起“标志”作用。它对秘书人员的作用是丰富头脑、开阔视野、扩大思路、提高工作效率。主要包括:管理学知识。秘书是辅助管理人员,秘书工作是管理工作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学习和掌握管理学知识,有助于秘书人员自觉运用管理工作的规律,协助领导实施管理。管理学具有众多的分支学科,秘书人员除了掌握管理学原理之外,可以根据自己所服务单位的性质来选择学习管理学的分支学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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