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灰灰popp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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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之美adah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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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女真族采用的一种兵农合一的制度,高中历史课本上有,古代史那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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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唯装饰

金代猛安谋克制度 猛安谋克是以千夫长、百夫长命名的一种军事组织,它源于原始的狩猎生产组织。在氏族社会中,出围狩猎是一种生产,围猎时要组织氏族部落的人员出动,一般的是按什伍的编制方法组织,作为军事组织就是从这里出现和发展起来的。马扩《茅斋自叙》记载,金太祖完颜阿骨打说:“我国中最乐无如打围。”马扩据此推论:“其行军布阵大致如此。”猛安谋克的编制中有猛安(千夫长)、谋克(百夫长)、谋克之副蒲里衍(牌子头)、什长(执旗)、伍长(击柝)、士卒(正兵)、士卒之副阿里喜。出猎时,按什伍编制,年壮者为正,矮小者为副,《金国语解》:“阿里喜,围猎也。”这种组织最初是平时射猎,战时则战,还没有出现常设的军事组织。当掠夺其他部落财物的战争成为经常之事,便出现用围猎的编制办法设常备的军队,不仅产生首领,而且逐渐形成世袭制。 猛安谋克军事组织,是原始社会末期军事民主时代的产物,因此它在金建国后仍保留同围猎的关系和民主主义的残迹。猛安谋克军事组织确立以后,平时生产,仍以出猎作为训练武艺的重要手段被保留下来,以保持其善射猎的民族风尚。在猛安谋克内军事首领与士卒间,尊卑不严,上自大元帅,中自万户,下至百户,住食穿戴没有特殊的差别。国有大事,适野环坐,画灰而议,讨论先自卑者开始,讨论完毕,把灰漫灭。献策、赏功都体现了军事民主精神。 金太祖嗣都勃极烈的第二年(1114),为适应金即将建立和对地方进行统治管理的需要,“命三百户为谋克,十谋克为猛安,一如郡县置吏之法”①。这是一次有重大意义的政治改革。这次改革发生在即将建立金国的前夕,把原军事组织的猛安谋克同地域性组织村寨有机地结合起来,把原军事组织变革为地方行政组织。作为地方行政组织的猛安谋克是由原猛安谋克的领夫制变为领户制;由千夫长、百夫长变为千户长、百户长。确立猛安谋克为地方行政组织,对氏族制是一次重要革命,打击了旧氏族势力,确立和巩固了新兴奴隶主的势力,奠定了以地域和领户制为特点的国家的基础。军事组织和地方行政组织的猛安谋克,是金代女真族社会组织的一个重要的特点。 猛安谋克组织,随着军事向南推移而不断地南迁。当女真族取得宁江州(今吉林扶余东)的战役的胜利之后,即用猛安谋克改编辽的军队和新降服的各族人民。特别是占领辽东京(今辽宁辽阳)广大地区后,在新占领区推行猛安谋克制度。《金史·太祖纪》:“东京州县及南路系辽籍女直皆降。一如本朝之制。”太祖天辅五年(1121),占领了辽的上京(今内蒙古巴林左旗南)、中京(今宁城西)两道,对被征服的契丹、奚人也都依照辽东渤海例,于其地置千户谋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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乖乖米飞

金代猛安谋克制度猛安谋克是金代女真社会的最基本组织。它产生于女真原始社会的末期,由最初的围猎编制进而发展为军事组织,最后变革为地方的行政组织,具有行政、生产与军事合一的特点。猛安谋克产生于一定的历史条件下,其内容编制不是女真族所特有的,在同样的历史条件下其他一些民族也可能出现类似的组织,猛安谋克与契丹族的头下军州和满族的八旗制度相比,有相同的地方,但由于民族和时代的不同,其区别也是很明显的。猛安谋克的形成、变革和迁徙猛安谋克是以千夫长、百夫长命名的一种军事组织,它源于原始的狩猎生产组织。在氏族社会中,出围狩猎是一种生产,围猎时要组织氏族部落的人员出动,一般的是按什伍的编制方法组织,作为军事组织就是从这里出现和发展起来的。马扩《茅斋自叙》记载,金太祖完颜阿骨打说:“我国中最乐无如打围。”马扩据此推论:“其行军布阵大致如此。”猛安谋克的编制中有猛安(千夫长)、谋克(百夫长)、谋克之副蒲里衍(牌子头)、什长(执旗)、伍长(击柝)、士卒(正兵)、士卒之副阿里喜。出猎时,按什伍编制,年壮者为正,矮小者为副,《金国语解》:“阿里喜,围猎也。”这种组织最初是平时射猎,战时则战,还没有出现常设的军事组织。当掠夺其他部落财物的战争成为经常之事,便出现用围猎的编制办法设常备的军队,不仅产生首领,而且逐渐形成世袭制。猛安谋克军事组织,是原始社会末期军事民主时代的产物,因此它在金建国后仍保留同围猎的关系和民主主义的残迹。猛安谋克军事组织确立以后,平时生产,仍以出猎作为训练武艺的重要手段被保留下来,以保持其善射猎的民族风尚。在猛安谋克内军事首领与士卒间,尊卑不严,上自大元帅,中自万户,下至百户,住食穿戴没有特殊的差别。国有大事,适野环坐,画灰而议,讨论先自卑者开始,讨论完毕,把灰漫灭。献策、赏功都体现了军事民主精神。金太祖嗣都勃极烈的第二年(1114),为适应金即将建立和对地方进行统治管理的需要,“命三百户为谋克,十谋克为猛安,一如郡县置吏之法”①。这是一次有重大意义的政治改革。这次改革发生在即将建立金国的前夕,把原军事组织的猛安谋克同地域性组织村寨有机地结合起来,把原军事组织变革为地方行政组织。作为地方行政组织的猛安谋克是由原猛安谋克的领夫制变为领户制;由千夫长、百夫长变为千户长、百户长。确立猛安谋克为地方行政组织,对氏族制是一次重要革命,打击了旧氏族势力,确立和巩固了新兴奴隶主的势力,奠定了以地域和领户制为特点的国家的基础。军事组织和地方行政组织的猛安谋克,是金代女真族社会组织的一个重要的特点。猛安谋克组织,随着军事向南推移而不断地南迁。当女真族取得宁江州(今吉林扶余东)的战役的胜利之后,即用猛安谋克改编辽的军队和新降服的各族人民。特别是占领辽东京(今辽宁辽阳)广大地区后,在新占领区推行猛安谋克制度。《金史·太祖纪》:“东京州县及南路系辽籍女直皆降。一如本朝之制。”太祖天辅五年(1121),占领了辽的上京(今内蒙古巴林左旗南)、中京(今宁城西)两道,对被征服的契丹、奚人也都依照辽东渤海例,于其地置千户谋克。天辅七年,占领辽西京、燕京,又想在平州推行猛安谋克制度,因为遭到汉人的强烈反抗,天会二年(1124)便在平州废除对汉人实行猛安谋克的办法。女真族的奴隶制度不能改变汉人地区的封建制,也不能用猛安谋克改编汉人和变州县制为猛安谋克制,这是踵辽南北面统治的历史原因,也决定了金朝只能采取把猛安谋克向中原迁徙和与州县制并存的发展方向。随着对北宋战争的胜利,为加强对中原汉人的统治,太宗天会十一年九月,金左副元帅宗翰悉起女真土人,散居汉地,只有金朝的皇帝及将相亲属卫兵之家得以保留,这是一次大规模地把猛安谋克向中原迁徙运动。“棋布星列,散居四方。令下之日,比屋连村,屯结而起”①。这次大迁徙,使中原的区域和民族分布,以及社会形态的格局发生了重大的变化。熙宗即位后,在全国范围内实行官制改革,变女真族建立的以奴隶制统治为主的政权为以封建制为主的统一的多民族的皇权制,由南北面设制发展为封建中央集权制下的封建制与奴隶制并存。熙宗适应这种变化,始创女真屯田军,实行计口授地制度,把女真、契丹之人都从本部迁居中原,同百姓杂处,“计其户口,授以官田,使自播种”,“凡屯田之所,自燕山之南,淮、陇之北皆有之。多至六万人,皆筑垒于村落间”①。海陵时的改革,是对熙宗改革的继承和深化。海陵迁都燕京,标志着对女真族在上京的旧贵族的决裂,是在金朝政治统治中所采取的一个重大措施。他为削弱女真旧贵族的势力和加强对汉人地区的统治,便迁女真贵族于中都、山东、北京、河间。这次被迁的猛安和家族,有上京路太祖、辽王宗翰、秦王宗翰的猛安,右谏议乌里补猛安、太师勖、宗正宗敏之族,斡论、和尚、胡剌三国公,太保昂、詹事乌里野、辅国勃鲁古、定远许烈、故杲国公勃迭八猛安,阿鲁之族和按答海族属。它比前两次“尽迁本国之土人”和“女真、契丹之人”相比,已把迁徙的重点集中到女真宗室大贵族上,标志着猛安谋克内徙已达到高潮。把猛安谋克大批向中原迁徙是金朝女真族统治决策的一部分,这种迁徙具有军事部落移民的性质。猛安谋克组织被迁入中原以后,仍保留其原有的名称,实际上是把猛安谋克村寨组织原封不动地迁入内地,使女真的奴隶制与中原封建制在统一的封建皇权制下并存,这就打破了过去分中外、分华夷的“天下一体”为“中华一体”,女真与汉人一家,皆是国人。它的直接后果和发展的趋势是:由于猛安谋克受中原封建制的包围和影响,在女真奴隶制内部不断发生变化,由奴隶制向封建制变革,由奴隶制的组织变革为封建的组织。猛安谋克的系统与结构猛安谋克的组织系统,包括行政组织系统的猛安谋克和军事组织系统的猛安谋克。作为地方行政组织系统的猛安谋克,是由原来的部落氏族组织与地方的村寨组织结合而形成的地方行政组织。金初在猛安谋克之上设路以统猛安谋克,有万户路、都统司路、军帅司路和都勃堇路,形成北面与南面不同的行政设置系统。后来随着全国官制的统一,地方行政系统的猛安谋克逐渐被纳入统一的官制之下以与地方的州县制并存。汉人州县系统是:京(留守)—府(府尹)—州(节镇、防御、刺史)—县(县令)—村社(主首)。地方猛安谋克系统是:京(兵马都总管)—府(兵马总管府)—猛安(相当防御州)—谋克(相当县)—村寨(寨使)。猛安谋克在属于地方军事系统的京府都总管和总管府之下,自成一个系统,与州、县互不干涉,猛安的地位在节镇之下,刺史之上,相当于防御使,谋克相当于县令,寨使相当于主首,是金代一个整体的系统官制中的一个系统。地方的猛安谋克,属于地方行政组织和类型,作为地方官的猛安谋克,被纳入地方行政官制系统与结构之中,在地方行使管理的权力。猛安谋克随着金朝封建化的完成,被纳入金朝统一的官品体系之中,诸猛安从四品,诸谋克从五品。诸猛安的职能是修理军务、训练武艺、劝课农桑、防捍不虞和御制盗贼,军事、政事、生产治安兼于一身。诸谋克的职能是:抚辑军户、训练武艺、按察所部、宣导风化、劝课农桑、平理狱讼、捕除盗贼、禁止游惰、通检推排簿籍等。猛安谋克的职能不仅与女真奴隶制的构成相适应,同时也表现出军事、民事与生产结合的地方组织的特点。猛安谋克作为地方的机构,是建立在女真族的奴隶制的生产关系之上的,土地国有,由奴隶主贵族、平民、奴隶和驱丁构成其阶级的关系。猛安谋克既是地方行政组织和地方官的名称,同时也是授封女真贵族的尊称,他们以猛安谋克成为女真族的权贵的世袭奴隶主。猛安谋克的授封,有的直接授给其本人,有的是因念其先人功绩而授封,有的还可增授,即一人可授几个猛安谋克。授封给猛安谋克的主要是宗室勋臣之家,常以一家中授猛安谋克的多少作为其家族勋贵与否的一种标志。猛安谋克的袭封制度规定,如袭封者死去,由长男继之,长男已亡或笃废疾者,则由长孙继之,长男及长孙俱死,由次子继之,本支已绝,由兄弟继之,兄弟无,由近亲继之。猛安谋克因为犯罪、犯酒禁、犯赃等可收回,或转授给他人。除猛安谋克奴隶主贵族以外,还有平民这个阶层。他们多是本族的自由民,户属猛安谋克户,口称正口。他们是金朝兵力的主要来源,壮年被征称正兵,正兵之副称阿里喜。正兵与阿里喜的区别是正与副、修者与矮弱者的区别,阿里喜允许环甲为正军,不是平民与奴隶的区别。平民是可以从国家分得牛头地和向国家出牛头税的自种者,他们有的可能上升为奴隶主或者是沦为奴隶,他们在女真人口中占多数。奴隶是猛安谋克中生产的主要担当者,奴隶主都拥有数量不等的奴隶,多者上万、上千和上百,少者有数十或数个奴隶。女真奴隶被猛安谋克各家族所占有,以口计而不以户计,被称为奴婢口,奴隶没有人身自由,他们多是由战俘被转化为奴,因犯罪而被没为奴,或者是失约立限典质和鬻身为奴,逃避徭役而依附豪强为奴。奴隶因被放免或与良人通婚,转为隶属于本部的正户。在猛安谋克中也有一定数量的驱丁,他们是作为奴隶主的家族私属而存在,其特点是以丁户计,可以轮差或被签为阿里喜,在金代军制中有驱,是解放原来辽时的奴婢为良人后而编制的。驱丁是介于奴隶和一般编户(良户)之间的一个阶级,其地位相当于农奴。军事组织系统的猛安谋克源于氏族社会的围猎组织,这种组织的出现比行政组织系统的猛安谋克为早,由原始社会末期的常设军发展为建国后国家常备的军事系统。军事组织系统的猛安谋克是以军事组织的统属关系确立,而不是以地方的行政组织的统属关系确立。金代猛安谋克组织系统是逐步完善的,其系统构成是:在猛安之上置军帅,军帅之上置万户,万户之上置都统;在谋克以下的统属系统是蒲辇、正军、阿里喜。有时也称军帅为猛安,而猛安则被称为亲管猛安者。猛安谋克的最高统帅是都统,府称都统府。太宗天会三年(1125),因攻宋立都元帅府,置都元帅和左、右副元帅,左、右监军,左、右都监。海陵天德三年(1151),改元帅府为枢密院,但行兵则复更为元帅府。猛安谋克不仅是作战时的基本组织,而且在平时也是侍卫、驻防和防边的基本组织。在《金史》中,除一般被称为猛安谋克者外,尚有行军猛安谋克、押军猛安谋克、步军猛安谋克、马军猛安谋克、甲军猛安谋克、权猛安谋克和合扎(亲管)猛安谋克的不同名称,从名称上反映了猛安谋克军事组织的构成,以及军事和兵种的类别。合扎猛安谋克,又称亲管猛安谋克。合扎的本义是“亲近”,所以合扎又被视为“亲军”。至少在太祖天辅初年,随着金代女真兵制已臻完备就出现合扎猛安谋克。合扎猛安谋克是皇室直属的军队,是由皇室、宗室或建有大功的臣下担任。在天辅五年(1121)攻取辽中京时,太祖次子宗峻别领合扎猛安,受金牌,所以称合扎猛安为“太子之猛安”。金熙宗在全国范围内改革官制,皇统八年(1148)七月载有侍卫亲军,海陵时更以太祖、太宗、宗干、宗翰军为合扎猛安,谓之侍卫亲军,由侍卫亲军司统领。后罢亲军司,分别隶属点检司和宣徽院。世宗时又置亲军,属点检司,亲军从世宗直属的合扎猛安谋克中选出,到章宗便从一般猛安谋克中选出,逐渐失去其原有的“亲近”之义。行军猛安谋克,与一般固定官职的猛安谋克不同,是在出征时临时授予的职衔,初见载于太祖收国元年(1115),主要是在太祖和太宗时期。行军猛安谋克被授予此职者,有的原先就是猛安谋克,有的原先不曾是猛安谋克而临时授予他为猛安谋克,授行军猛安谋克者有女真人,也有渤海人、契丹人等。押军猛安谋克,出现在熙宗以后,当押军猛安谋克大量出现,行军猛安谋克在记载中便逐渐消失,但押军猛安谋克的出现却在太宗时。押军是“统押军兵”和“管押军兵”的意思,也是战时被特任的官职。后来则押军猛安谋克已由临时官职变成固定的专职官员。在金末记载中,又重新出现行军猛安谋克的名称。金代常备军的兵种,分步军猛安谋克、马军猛安谋克和甲军猛安谋克,他们是统领步兵、骑兵和甲军的猛安谋克。金代女真族的统治,用猛安谋克这个统一的名称,确立了行政与军事两个系统和结构的统治机构,构成金代女真社会组织的一个特点。猛安谋克的发展、变化与整顿金代猛安谋克有行政系统的猛安谋克,有军事系统的猛安谋克。作为行政系统的猛安谋克是拟中原的郡县制而建立的女真族奴隶社会的地方组织,因而它是同奴隶制相始终的,而且在发展中其内部的关系又不断发生着变化。军事的猛安谋克不仅比行政猛安谋克产生早,发展延续的时间也长,而且这种千户百户的军事编制直接影响后来的元和明。由太祖时确立的猛安谋克制,随着社会的发展经历了两次重大的变革,一是熙宗时变以奴隶制为主的国家为以封建制为主的国家,变朝廷的国论勃极烈制为封建皇权的三省制,海陵又变三省制为一省制,纳猛安谋克于国家的整体系统之中,虽然不从根本上改变猛安谋克的奴隶制性质,但为强化女真族的统治地位,对猛安谋克组织进行相应的调整和整顿势在必行。熙宗、海陵时,确定了走中原封建制的发展道路,对本族的奴隶制也确定了采取渐变的方式以使其社会与中原制度相适应。熙宗、海陵王时对猛安谋克的进行调整与整顿,主要表现在:1.金熙宗实行官制改革,统一地方官制,海陵王时又废万户为节镇一级的路,这样地方行政组织的猛安谋克便置于京府和节镇州之下,其地位与防御州、县等,并纳入品级制的系统之中,军事的猛安谋克官也授予官品,这是对原有猛安谋克所进行的一次重要的以比拟中原制度的系统和官制的调整。2.适应官制的改革,在辽东原来州县地区,也需要对建国后以新授的汉人和渤海人的猛安谋克作出新的整顿。熙宗天眷三年(1140),罢汉人、渤海人千户谋克,这次所罢的是指地方行政猛安谋克,在此基础上,皇统三年(1143)便完成对汉人、渤海人居住的东京、咸平(今开原北)两路的州县的调整和新设的工作。皇统五年,为把兵权集中到女真人手中,又一次罢辽东汉人、渤海猛安谋克承袭之制,分猛安谋克为上、中、下三等,宗室为上,余次之。在这两次罢辽东汉人、渤海猛安的世袭和承袭之制中,独有渤海人大■是例外,但实际上也不过是保存其世爵的世袭猛安的承袭。3.金熙宗皇统五年,始创屯田军之制。《大金国志·熙宗纪》记载:“凡女真、契丹之人皆自本部徒居中州,与百姓杂处,计其户口授以官田,使自播种,春秋量给衣马。若遇出军,始给其钱米。”军事屯田是仿中原古代屯田的精神结合本族的特点而确立的,在屯田军中实行了“计口授地”和自种的制度,它同牛头地的土地分配和经营是不同的。“计口授地”虽不改变女真族的奴隶制占有关系,但它在女真族封建化过程中起到两个方面的作用:一是通过“计口授地”这个途径向封建的自耕农民转化;二是通过屯田军把女真族的猛安谋克转化为封建的军事屯田猛安谋克,由奴隶制与封建制的不同转化为封建制下的军户与一般齐民编户的不同。金世宗继承熙宗、海陵王的事业,由于其时猛安谋克组织已出现混乱,阶级矛盾和民族矛盾加剧,以及猛安谋克内部的封建化,遂对猛安谋克先后进行了一些整顿。首先是对猛安谋克组织的整顿与加强,主要表现在:1.大定七年(1167),由于过去省并猛安谋克和海陵时无功授猛安谋克而被罢去失职的,根据思敬的请以“量材用之”原则,重新恢复了一些猛安谋克①,作为扩充猛安谋克力量的方法。2.大定十五年,由于猛安谋克内部领户制的混乱,于十月遣吏部郎中蒲察兀虎等十人,分行天下,再定猛安谋克户,其规定是:“每谋克不过三百户,七谋克至十谋克置一猛安。”①3.大定十七年四月,对猛安谋克的承袭制也作了些新的补充规定:“制世袭猛安谋克若出仕者,虽年未及六十,欲令子孙袭者,听。”①对“父任别职”其子承袭猛安谋克者,规定必须在25岁以上②。4.大定二十年,因为猛安谋克因循已久,变化很大,又因海陵后所授无度,而大定间也有功多而未能酬者,于是对猛安谋克又做一番“新定”工作,同时命“新授者,并令就封”。并规定因功授猛安谋克的许以亲属从行,“猛安不得过十户,谋克不得过六户”③。“当给以地者,除牛九具以下全给,十具以上四十具以下者,则于官豪之家量拨地六具与之”④。5.大定二十四年,为“大重其权”以猛安谋克之号授给诸王,或新置者特赐之名。想以此来维系猛安谋克。其次是罢契丹猛安谋克以扩充女真猛安谋克的实力。大定三年八月,“诏罢契丹猛安谋克,其户分隶女直猛安谋克”⑤。这是把参加窝斡叛乱的契丹猛安谋克分隶于女真猛安谋克。到大定十七年,才正式把所有契丹猛安谋充分隶于女真猛安,对契丹采取女真化的政策,以防契丹的反抗和加强女真猛安谋克的实力。最后是为防止猛安谋克破坏,金世宗不仅防止女真人与汉人杂居,防止汉化,提倡旧俗,同时还防止独立的个体家庭发展,把土地私有的发展限制在一定的允许的范围之内,提倡大家族的“聚种”,以维护家族奴隶制。同时金世宗还把河南、河间等路的猛安谋克向大名、东平、平州等地徙聚;把山东东路的猛安谋克迁到河间、河北东路;把速频、胡里改猛安谋克向上京迁徙。这种迁徙实际上是与当时的政治和阶级关系的变化相关的。到金章宗明昌、承安间,女真族的封建化已完成,作为奴隶制的地方行政组织的猛安谋克已失去其存在的意义,猛安谋克遂变为封建国家军事屯田组织。金章宗时对猛安谋克的整顿和作出的新规定,就是与这一历史状况相适应的。1.对猛安谋克在法制上作出一系列规定,如“初定猛安谋克镇边后放免者授官格”、“定猛安谋克军前怠慢罢世袭格”、“定猛安谋克斗殴杀人遇赦免死罢世袭格”、“更定镇防千户谋克放老入除格”、“诏更定猛安谋克承袭程式格”等⑥,这实际是通过法制规定,对猛安谋克特权加以限制、消弱乃至罢除。2.随着猛安谋克封建化的完成,泰和四年(1204)九月“定屯田户自种及租佃法”①,在法律上对猛安谋克封建主自耕和出租认可。猛安谋克隶属于按察司,主要是为保猛安谋克尚武之风,以利军事作战的需要。另外,限制猛安谋克只许于冬月率属户畋猎二次,每出不得超过十天。3.允许猛安谋克户与汉民通婚,同时也允许猛安谋克举进士,使女真人兼知文武。金代对猛安谋克的整顿与规定是随时间的变化而有不同,反映了女真族由奴隶制向封建制变革的过程。--------------------------------------------------------------------------------① 戴锡章:《西夏纪》卷22,宁夏人民出版社1988年点校本。 ① 参见陈炳应:《西夏兵书<贞观玉镜统>》,《宁夏社会科学》1993年第1期。 ① 《金史》卷128《循吏传·序》。 ① 《大金国志》卷8《太宗帝纪》。 ① 《大金国志》卷13《熙宗帝纪》。 ① 《金史》卷70《思敬传》。 ② 《金史》卷44《兵志》。 ③ 《金史》卷7《世宗纪》。 ④ 《金史》卷7《世宗纪》。 ⑤ 《金史》卷44《兵志》。 ⑥ 《金史》卷47《食货志》。 ① 《金史》卷6《世宗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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仙呢榕儿

分呢?猛安谋克制 猛安谋克制原是女真人在氏族社会末期的部落组织,是以血缘为纽带建立起来的.其组织按什伍进位编制,因有伍长(击柝),什长(执旗),谋克(百夫长),猛安(千夫长).最初是单纯的出猎组织,后来变成平时出猎,战时作战的组织. 随着女真族社会私有制的出现,阶级的分化,原来的猛安谋克已不适应新的形势.完颜阿骨打称帝前,顺应女真族历史发展的趋势,于1114年改造原有的组织,突破了血缘关系,规定以户为计算单位,以3百户为1谋克,设百夫长为首领.十谋克为1猛安,设千夫长为首领.由于实行了"壮者皆兵"即兵民合1制度,猛安谋克既是军事组织,又是地方行政组织(称为猛安谋克户),它是女真族的基本社会组织. 猛安谋克制是特殊历史时期的产物。是属于金代前后的女真民族的:当我们客观全面地研究金代这样一个少数民族政权历史时,猛安谋克制是绝对不可忽视的 猛安谋克制在没有正式形成定制之前,只是作为一种部落联盟时代的产物而存在。正如同历史上其他处于军事民主制阶段的民族一样,这一时期,女真族每个部落都有其军事首领,作为战时出征的统帅。同时这一首领,平时也兼有一定的管理职能。据史料记载:“金之初年……其部长曰孛堇,行兵则称日猛安谋克。一猛安者,千夫长也谋克者,百夫长也。”可见.最初“部”是猛安、谋克使用的范围。谋克组织,就是女真人的村寨组织,是由几个村寨的若干不同家族组成,土地公有,是女真的政治、经济、军事三位一体的基层组织,本质上是农村公社的一种民族形式。这种猛安谋克组织在历史上起着双重作用:既打破了旧有的氏族部落组织.使人们挣脱了自然发生的共同的血缘纽带:也成了新生民族的凝聚点。所以,女真民族在没有建立政权之初,猛安、谋克的称谓尽管是战时临时设置的,但这种组织形式却发挥了重要作用。反映的是一种寓兵于农、兵农合一的制度。战时出征.自备武装粮饱,是征兵制在人类早期社会的一个反映。世界历史上这种现象还很多,如:雅典人、罗马人、契丹族、蒙古族及后来的满族等都是如此。这在生产力不发达、阶级矛盾相对不剧烈、贫富差距不明显的情况下,是一种较为经济、实效,而又可以维持民族发展锐气的组织方式。 女真族的猛安谋克制度正式创立形成是在完颜阿骨打建立金政权之时。有史料记载:“至太祖即位之二年,既以二千五百破耶谢十,始命以三百户为谋克、谋克十为猛安。”可见,这时所谓的猛安谋克己不是建国前部族内部的临时设置了,而是用所统辖的“户”作为衡量标准的军事和行政职务了。也就说明了猛安谋克户这时已是以地域为基础而划分的了。女真族在反辽的过程中,建国的时机逐渐成熟。伴随着一个游牧民族转人定居;伴随着一个原始氏族制下的民族跨入阶级社会的门槛,女真内部的制度、组织也面临极大的困境,无法与先进的社会形态相适应。但是,如果彻底打碎旧的民族内核,而迅速汉化也是不现实的。这不仅因为文明的养成和制度的形成需要时间,还有其他原因:首先,旧有的氏族制下的孛堇制(又称勃极烈制)已根深蒂固,且在伐辽的过程中,各孛堇确也发挥了重要作用,在这反辽事业未竟的重要关头,取消旧制,是不利的;其次,阿骨打肯定清晰地感受到了女真民族较之其他民族(契丹、汉)的不同特点,沿袭旧制有利于稳定;再次,基于本民族的特殊感情,为了保存完整的部族血缘和传统,也只能如此。因此,在阿骨打看来,这种猛安谋克制在金政权对外战争继续进行的时期是较为有效的军事方略,具有强大战斗力。 事实上这些理由不是没有根据的。女真族进攻辽宋,进展势头锐灭可挡,不能不说旧有的孛堇制起到了统领作用,女真族的旧有氏族和血缘关系也发挥了作用。在宁江州、出河店的战役,向宾州、祥州等地的进攻都势如破竹,说明女真民族的锐意进取的朝气。这些都决定了阿骨打在中央采用孛堇制,在地方实行猛安谋克制而废除旧的国相制,分相权,并使女真民族同他族混居,利于控制其他民族。所以,在金太祖、太宗时期,对于新攻占的辽、宋地区,金地方上一直推行猛安谋克制,从而使该制度基本确立下来。这一时期,猛安谋克制得到了很大发展。而且,猛安谋克制也突破了以往只由女真人构成的旧例,而将猛安谋克之职世分别授给了契丹、奚、汉、渤海人。“正月戊子,诏曰:“自破辽兵,四方来降者众,宜加优恤.自今契丹、奚、汉、渤海,一诸部…其酋长仍官之,且使从宜居处。”总之,金太祖、金太宗时代,通过扩充加强猛安、谋克制的办法,来经营新占领地,同时强化了中央集权制。使各地方行政体系中的猛安谋克除兼军职外,还代行刺史、县令等职。但也有例外“汉宫之制,自平州人不乐为猛安、谋克之官,始置长吏以下。”天会二年,平州既平,宗望恐风俗揉杂,民情弗便,乃罢是制(猛安、谋克制)。诸部降人但置长吏以下.以汉官之号。”可见,平州地方施行的猛安谋克制失败了。长城以南是汉人的住地,汉人和征服者女真人不同,已形成了文化、经济高度发展的社会,因而,适用于统治女真人或奚、契丹人的猛安、谋克制都不适于汉人社会。从此以后,金代社会,地方上一直坚持猛安、谋克制同汉人官制并行的政策。当然,地方猛安、谋克首长地位在当地州、县长官之上。且统辖军事,也兼有“功课农桑”之职,所以二者任务有交叉的地方。这样,金代统治者从建国伊始就定下了以本民族特色传统作为制度基础的底调,这也渐渐地影响到了政权晚期的衰亡。 金初创建猛安谋克制的同时,也使孛堇职务制度化。在金太祖时代,孛堇一直作为中央统怡者较为重要的力量而存在,成为金初统治者用以加强中央集权的主要力量。但到了太宗时代末期,经过两位皇帝的经营,国家初步稳定,中央权力已在皇帝手中,孛堇已实际上成为一种门第称号,废除李茧制提上日程。于是,天会十二年,太宗颁布改革诏书,一并废除了孛堇制。中央设三省、三师以代之。从此,猛安、谋克成了统治女真人的唯一机关了,猛安谋克制得到加强。 这一时期.猛安谋克制的强化,还体现在对于猛安谋克施行范围的界定,即废除汉人及渤海人的猛安谋克:“天眷三年,罢汉、渤海千白谋克。”目的是把兵权收归女真人掌握。当时熙宗想加强核心兵团,使之单一化,因此.认为非女真人任猛安、谋克指挥兵团颇有不便.才力图排斥他族指挥者。首先废除兵力较弱的辽东汉人和渤海的猛安谋克,而北方奚人、契丹人的猛安谋克却被保留,尽管中间大定年间曾有过废止,但终又被保留.其目的无非想在控制他们的同时,又使他们成为金与北方其他部族的缓冲来戍守边境。 在猛安谋克制扩展强化中.猛安谋克户的迁移和移住也是很重要的因素。这种迁移早在宁江州战役后,不久就开始了。后来又有多次迁移,多是集体行为和政府行为,其目的在于加强对于征服地区的控制。除此以外,熙宗时代还力图在迁移完成之后,加l}大规模整顿,具体内容即是猛安谋克等级制的确定。这种划分是以宗室为主的“熙宗皇统五年……乃分猛安谋克为上、中、下三等,宗室为上,余次之。”:也就是说通过血缘纽带来控制部众和军队,再通过这种组织来控制地方。不过,等级制施行的时间并不长,在海陵王即位后,就断然废除了以宗室为主的等级制,来防范和打击旧有的熙宗时代的有势力的宗室猛安谋克。不仅如此海陵王时代.还省并了一些猛安谋克,同时也授予一些猛安谋克。我们知道,金的猛安谋克不是轻易授子的,这样大规模的集中授予足可以反映政局变化。 海陵王对金代历史影响深的举动是迁都燕京其主要目的显然是为了摆脱上京地区旧有的宗族宗室力量的威胁,其次是进攻宋的需妄迁都的同时还大规模将宗室猛安谋克迁往华北各路,合井太祖、宗斡、宗翰的猛安。为了使海陵时代的因征发调动而口益混乱的各猛安谋克有适当归属,世宗重新划定猛安谋克居住范围,同时对于猛安谋克的任免条件进行重新规定。当然新授予的一些猛安谋克是拥护自己,而且有利于自己统治的,并扮去一些反对自己的旧猛安谋克的职务,以巩固新政权。 到世宗时代,猛安谋克制实际上面临许多危机.第一,表现为猛安谋克户的贫困、游惰、积弱、腐化;第二意谓着猛安谋克军的废弛和猛安谋克的名存实亡。主要原因就是女真民族进八汉地后,女真人深溺于国家供养的享受中、好消费、不好农耕;随着封建化加剧,土地出租给汉人,收益减少,贫富差距出现;土地分配方式不科学造成的土地肥薄之差;战乱之苦、劳动力短缺等等。可以说,大定年间的大规模猛安谋克户迁移,很大一部分原困就是为了平衡土地状况。 尽管这样,从世宗开始以后的几个皇帝都蝎力挽救猛安谋克的危机,但无论是军事训练,还是战争;或是戍守,都表现出贫、弱、无力、厌战、畏战之象,猛安谋克将领也失去往日雄风。特别是在宣宗时代,尽管皇帝为了使河北军户免遭战役之苦,而尽数迁往河南,但猛安谋克户仍是旧习不改,游懒、赌博、奢华成风、不事农耕。于是政府为了养活这批人,不得不加重税收,结果导致其他民族的人民不信任金朝政府的统治,阶级矛盾激化。当面对蒙古军队进攻时,金朝已无可用之兵,只好收编义军,抓壮丁人伍,以前成百上千名的猛安谋克军,最少时竟剩三十至一百五十名的小兵团了。可见,猛安谋克制已然崩溃,形同虚设。作为军事组织如此,同军事职能连带的行政职能自然也不复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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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来后来510

猛安谋克,金代女真族的军事和社会组织单位。有时作为女真人户的代称,或作官称猛安,金代女真族的军事和社会组织单位。又译萌眼;谋克,又译毛毛可、毛克。《金史·兵志》记女真初起时,“其部长曰孛堇,行兵则称曰猛安,谋克,从其多寡以为号。猛安者,千夫长也;谋克者,百夫长也”。它们是原始社会后期由于征掠﹑围猎的需要而设的军事首领,随后发展为固定的军事组织,猛安谋克作为军事编制单位,其人数实际上多少不定。金国建立的前一年(1114),金太祖始定制以一百户为谋克,十谋克为猛安。旧说猛安为部落单位,谋克为氏族单位。按女真语义,猛安本意为千,初为千夫长即千户长;谋克本意为族,族长,在女真诸部由血缘组织向地域组织转化后,又有乡里、邑长之意,再引申为百夫长、百户长。在有金一代,猛安谋克一词包括五个内容:(1)职官的代称;(2)军队编制的两级单位;(3)地方行政组织的两级单位;(4)户制;(5)世袭爵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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