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智小百合
中国历史发展高峰的汉朝、唐朝和宋朝,哪个时代妇女的地位最高吗?先看汉朝。汉代女性相对还是比较开放的,儒家礼教的对女性的禁锢教条尚在初级阶段。所以,像吕后这种所谓“母党专政”,“权在外家”的情形屡有发生,也大大提升了女子的社会地位。在宫廷,女人不但可以封侯,还可以拥有爵位和封邑。汉高祖刘邦就曾封兄伯妻为阴安侯,吕后也曾封萧何夫人为酂侯,樊哙妻吕媭为临光侯。汉宣帝刘询赐外祖母号为博平君,以博平、蠡吾两县户万一千为汤沐邑。汉朝女子尊贵现象也使女子在婚姻关系和家庭生活中占据较高地位。女人可以协议离婚,寡妇可以再嫁、情侣可以私奔。卓文君新寡,改嫁司马相如;汉武帝本人的母亲王太后,在嫁给景帝之前,有过一段婚姻和一个女儿;武帝姐姐平阳公主先嫁平阳侯再嫁大将军卫青;武帝外祖母臧儿也是嫁过两次。汉代女性除纺织缝纫之外,也承担部分田间山头的劳作,她们还需缴纳赋税、承担徭役。汉朝女子也有充当医生的,如义姁以医术得幸于武帝之母王太后;毒杀汉宣帝皇后许平君的淳于衍,是太医署的女医。班昭、卓文君等著名女文学家。由此可见,在封建社会的第一个鼎盛时期,汉代妇女是有一定的社会地位的。唐朝。大唐时期是中国封建王朝最为繁盛和开放的朝代,是中国封建社会的最高峰。在这个中国少有的''开放性''朝代,汉族是以汉族为父系、鲜卑为母系的新汉族,体现出来一种无所畏惧、无所顾忌的兼容并包的大气派,生活在这一时期的女性地位自然不同于其他封建朝代的妇女。不但出现了女皇武则天,知名的公主就有十余个,“太平、长宁、安乐、宜城、新都、安定、金城公主并开府,置官属”,也就是说公主们一个赛一个的在家搞总理衙门,善机谋有野心搞手腕。武则天更是直接或剪接地提高妇女的社会地位。她特意召开的“妇女盛会”,邀请各级官员的母亲、妻妾和地方上年长辈高的妇女代表。皇后亲自主持宴会,给妇女以丰厚的赏赐与优遇,其场面热烈,使得妇女扬眉吐气,男子望而兴叹。她推崇女人参加神圣的祭祀仪式,将嫔妃的称谓,变更为后宫执事官员的职称,在于向世人表示,后宫的女性不但有能力也有权力参与国家事务。唐朝女性可以单独为户主,在家庭生活中拥有一定的法定继承权,女性具有较为独立的经济地位。妇女不仅可在公共场所骑马击毬,而且在婚姻离异方面拥有较多的自主权。李冶、薛涛、鱼玄机和刘采春,被人称为“唐代四大女诗人”,唐代妇女在生活上比其他朝代相对的自由与开放,也有发展才华的机会,是中国历史上女性地位较高的朝代。到了宋朝,因为高度发达的商业,以及宽松的政治环境,孕育出来高度的社会文明,女性地位达到一个新高潮。在北宋的皇陵中,皇后是不与皇帝合葬的,而是单独建陵。巩县共有二十一个后陵,建制和帝陵相同,仅仅是规模略逊而已。皇后的谥号从只有两个字,增加到四个字,这反映了北宋皇后政治地位的提高。在政治生活中,宋朝皇后、皇太后参政议政的现象极为普遍。象宋真宗时代的刘皇后临朝听政达十一年之久。在她之后的曹太后、高太后都有听政之举。南宋时期的吴皇后经历高、孝、光、宁四朝,长达55年,是历史上后位最长的皇后之一,她虽然不垂帘听政,却每每帮助朝廷度过危机,深受后世史家的好评。太后是依靠自己女性的身份而非依靠家族的身份而在政坛上发挥作用,这不能不说是女性独立或地位提高的标志。宋代家庭分家,按照当时的风俗与法律的规定,要分给女儿一部分财产, 这部分财产,通常叫作“奁产”,即以办嫁妆名义给予的财产。女儿所得的奁产,一般为兄弟所得的一半。女性改嫁,是有权利带走属于她所有的财产的。如有出嫁的女儿离婚或守寡无子,并不曾分割夫家财产,回到父母家,被称为归宗女,继承权视同在室女。宋朝的法律也保护妇女主诉离婚的部分权利,丈夫若没有能力赡养妻子,妻子有权利离婚; “夫出外三年不归,听妻改嫁”; 妻子被夫家亲属性侵犯,也有权利提出离婚。这是前所未有的法律对女性离婚权的承认。因此,和大多数人认为的不同,宋朝的妇女是比较幸福的。到了今天,随着社会和文明的发展,妇女的地位前所未有的提高,女人是男人的附庸这一说法早已烟消云散。连马云都感慨,试问现在中国的家庭,有几个男人敢说:我在家里说了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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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历史时期中国女性的社会地位有所不同,大体经历三个阶段:一是原始社会早期,妇女相对受到男子的尊敬;二是传统社会中的妇女地位,即男子至高无上,女子无权;三是男女平等,存在于当今和未来的社会中。中国古代女子社会地位的发展主要处于前两个阶段。正所谓“玉主沉浮,源于母系;峰回路转,始于奴隶;深渊难跃,在于封建”。
1.先秦时期
母系氏族社会时期,生产力不够发达,女性在制作工具、采集果实等生产活动中扮演重要角色,特别是由于生殖崇拜和女性在繁衍生育中的作用,所以其社会地位要高于男子。女权强大,氏族部落内实行一妻多夫制,“只知其母,不知其父”的现象较为普遍。
到了原始社会末期,随着生产力的发展、私有制的产生和社会分工的不同,男子先天具有的体格优势在战争中凸显出来。获胜的人成为奴隶主,获得的俘虏成为奴隶,拥有大量财富和人力后,妇女在社会中的支配地位也逐渐被代替,进入了父权社会时期。
奴隶社会后期,以宗法伦理的信条巩固和强化男性的社会地位,如“嫡长子继承制”等,女性地位相较男子更加低落,甚至沦为男子的附庸,被认为天生地位低于男子,“乃生男子,载弄之璋。乃生女子,载弄之瓦”(《诗经》),但这个时期的妇女受封建礼教约束较少,有一定的思想自由。
2.秦汉时期
秦国自商鞅变法后,推崇讲求国家利益、忽视道德传统的法家思想,某些方面妇女可以与丈夫地位平等,比如妇女可以杀死通奸丈夫等。
汉代初期儒家礼教对女性的禁锢尚处初级阶段,妇女有一定的社会地位。那时的汉朝女子婚恋比较自由,可以协议离婚,寡妇可以再嫁,情侣可以私奔。有名的女子可以封侯,获得爵位和封邑。吕后专政的故事就是例子,她帮助刘邦翦除异姓诸侯王,处死韩信,还临朝称制八年,母党专政。但汉朝后期儒家思想加强,女子要遵循一定的道德规范,如《列女传》、《女诫》等,女子地位下降。
3.隋唐时期
隋文帝曾下令“九品以上妻,五品以上妾,夫忘不得改嫁”,可见妇女的婚恋自由受到了限制。
唐代这种情况略有改观,社会风气开放包容,不仅婚姻离异方面有一定的自主权(太宗时期有五个公主曾改嫁),家庭生活中也拥有一定的法定的继承权,女子可以自立门户,在朝为官,在公共场合骑马击球,甚至有机会号令天下(以武则天为例)。
4.宋元时期
宋代理学的确深刻影响了社会观念,“饿死事小,失节事大”强调的是士大夫的气节,而非反对妇女再嫁。两宋时期,从名门望族到民间百姓,妇女改嫁的事件俯首皆是,朱熹在《答李敬子余国秀》说:“夫死而嫁,固为失节,然亦有不得已者,圣人不能禁也”,程颐的侄女成了寡妇,程夫帮她再嫁,程颐盛赞父亲“嫁遣孤女,必尽其力”。
同时女性也有财产继承权,按照宋朝风俗和法律,分家时要给女儿一部分财产,一般为兄弟所得的一半,且女子改嫁时有权自由处分自己的财产。
元朝时北方民族盛行的“兄死,嫂改嫁于弟”的习俗传至中原。元中期后,对于收嫂给予逐渐严格的限制。但财产自由方面不比前代,元朝女子改嫁“其原随嫁妆奁财产,并听前夫之家为主”(《通制条格》)。
5.明清时期
这一时期极端倡导贞节观念,对节妇烈女的推崇达到古代社会的极点,男子可以任意“休妻”,女子只能忍受,并认为是受到奇耻大辱,改嫁会丧失贞节,贞节牌坊、殉夫从死、终身未再嫁的事例比比皆是,同时统治者利用《内训》、《古今列女传》等所谓女教读物进一步压迫女性,影响着人们的价值观念。晚清时期,女子小脚为美的畸形审美观念弥漫于全社会。无论是女性的婚姻自由还是生活自由都受到了前所未有的压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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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一个历史时期的文化形态,大都具有表现出独特个性的时代风格。而在大汉王朝这个中国历史上的重要时期。高度集权的政治体制基本形成,并且经历了多次社会动荡的历史考验而更为完备。其女子的地位,女子的作用,女子的权利保障,与其他若干历史时期,在某些方面有明显的不同。汉代女性相对还是比较开放的,儒家礼教的对女性的禁锢教条尚在初级阶段,汉武帝时期不分尊卑任用人才也是一大执政特色。汉代女人可以协议离婚,寡妇可以再嫁、情侣可以私奔。说到女子的地位,不能不说如今早已家喻户晓的吕后专政故事。吕后多谋而果断,汉并天下后,曾经努力协助刘邦翦除异姓诸侯王。她处死韩信,力促刘邦夷灭彭越宗族。汉惠帝死后,吕后临朝称制八年,擅权用事。汉朝这种所谓“母党专政”,“权在外家”的情形屡有发生,从而大大提升了女子的社会地位。于是,就出现了汉朝女子尊贵的特殊的历史文化现象。在汉朝,有名的女子不但可以封侯,还可以拥有爵位和封邑。如汉高祖刘邦就曾封兄伯妻为阴安侯,吕后当政后,也曾封萧何夫人为酂侯,樊哙妻吕媭为临光侯。汉宣帝刘询赐外祖母号为博平君,以博平、蠡吾两县户万一千为汤沐邑。汉朝女子尊贵现象也使女子在婚姻关系和家庭生活中占据较高地位。汉朝的公主蓄养面首也是天经地义的事情。汉武帝的姑母馆陶公主刘嫖寡居,宠幸董偃,一时“名称城中,号曰‘董君’”。即便是汉武帝还要尊称董偃为“主人翁”,一时“董君贵宠,天下莫不闻”。 “其后公主贵人多逾礼制,自董偃始”。由于皇帝的姑母寡居时候可以肆无忌惮的与情夫同居,因而使当时寡妇再嫁成为自然而合理的事情。据史料记载,汉武帝的姐姐平阳公主初嫁曹时,再嫁卫青;汉宣帝的女儿敬武公主初嫁富平侯张临,再嫁临平侯赵钦,赵钦死后,又嫁给高阳侯薛宣;汉元帝的冯昭仪母初嫁冯昭仪父,再嫁郑翁;汉桓帝刘志的邓皇后之母初嫁邓香,再嫁梁纪等等。可见,在汉朝的皇家内院,寡妇再嫁犹如家常便饭。据《后汉书·宋弘传》记载,汉光武帝时,湖阳公主新寡,刘秀便问起心中可有中意郎君。湖阳公主说:“宋公威容德器,群臣莫及。”表示对大司空宋弘德才与仪表的爱慕。刘秀尽管愿意谋求撮合,但宋弘则以“臣闻贫贱之知不可忘,糟糠之妻不下堂。”加以拒绝。湖阳公主的婚事虽遭夭折,但她敢于主动追求有妇之夫的行为,真实反映了当时寡妇追求幸福婚姻生活社会风尚。西汉初年名臣陈乎之妻,嫁陈乎以前已五嫁;新寡的卓文君夜奔司马相如;可以想像当时社会实不完全以再嫁为非。在日常生活中,直至东汉初年,男女交往仍是相当自由的。民间因日常工作的需要,也不可能严行男女之防。但是自东汉安帝开始,朝廷每每褒奖「贞妇」,安帝、顺帝和桓帝在改元赐民爵、粟、帛时,贞顺都是褒奖之列。西汉成帝时,着名儒家学者刘向编校《列女传》一书,力主女子不宜专擅,应以三从为尚,同时刘向亦认为女性须「明是非,懂礼仪」,他在书中列举汉代以前足资女性效法或鉴戒的女子,分为母仪、贤明、仁智、贞节、辩通、孽娶等类,可见以刘向为代表的汉儒是要求女性修善去恶,培养多方面才德的看法。公元119年汉安帝“诏赐贞妇有节义谷十斛,甄表门闾,旌显厥行”。一次贞洁,全族荣耀。女子的克己牺牲可以换来家族虚荣心的满足。 上行则下效,硕儒显宦为了迎合当权者的贞操观念,大书特书,推行贞洁。 东汉的女性学者班昭(又称曹大家,即《汉书》作者班固之妹)着《女诫》一书,认为女子应当以协助夫家为先,又拟出一套为人妇者应以「敬慎」、「曲从」的态度来事奉舅姑和丈夫的行为准则。《女诫》一书,对女性的要求及其在家庭、社会中的身份工作更为明确。由此可见,在封建社会的第一个鼎盛时期——汉代,妇女有一定的社会地位,男女之间的恋爱也比较自由,但是毕竟是封建社会,男权占绝对的主流,儒家学说也对妇女地位一再压制。到宋朝的时候程朱理学已经把三从四德、三贞九烈的思想灌输到整个社会,相对于宋朝以及以后的明清两朝来说,汉代女子还是比较幸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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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性地位最高是应该出现在宋朝,宋朝有着高度发达的商业,以及宽松的政治环境,孕育出来高度的文明。在北宋的皇陵中,皇后是不与皇帝合葬的。这反映了北宋后妃政治地位的提高,也是皇后的政治地位因为封建礼法的承认而在陵寝制度上的反映。河南巩县共有二十一个后陵,建制和帝陵相同,仅仅是规模略逊而已。不仅如此,从真宗时期的刘皇后开始,死后的谥号一改以往皇后的谥号只有两个字的惯,增加到四个字,这在封建时代应该算是大的突破。在政治生活中,宋朝皇后、皇太后参政议政的现象极为普遍。象宋真宗时代的刘皇后临朝听政达十一年之久。在她之后的曹太后、高太后都有听政之举。南宋时期的吴皇后经历高、孝、光、宁四朝,在后位长达55年,是历史上后位最长的皇后之一,她虽然不垂帘听政,却每每帮助朝廷度过危机,深受后世史家的好评。在她之后有光宗时的李后、宁宗时期的杨太后、理宗时期的贾妃、南宋末期的谢太后,都有干政之举。“太后参政议政”成为宋王朝独具特色的政治设计。之所以说它“独特”,是因为宋朝太后虽然参政议政但却很少越位。终宋朝各个时期,除极少数的朝代外,大部分时间里并没有发展成外戚专权,也没有出现宦官执政的局面,而是很好的保持了皇帝、太后、权臣三角权力体系。太后是依靠自己女性的身份而非依靠家族的身份而在政坛上发挥作用,这不能不说是女性独立或地位提高的标志。尽管宋朝的帝后屡有听政参政甚至干政,但从没有过诸如汉朝吕后、唐朝武则天、清朝慈禧这种帝后专权甚至夺位现象,这也是后人乐以称道的地方。不仅皇室中,女性作用突出,在皇室之外也能见到这样的案例。两宋交替之际击鼓抗金的梁红玉,在宋王朝的各个角落都有女性闪耀的光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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