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性炭1986
知网深陷“垄断”争议,知网不仅有可能存在知识产权侵权的问题,同时也可能存在大家都在争论的垄断问题。
按照目前知网的地位来看,中国所有的学术机构都绕不过知网,因为大家不仅要从知网去搜查文章进行创新点的查找,同时也要用知网去进行查重,但知网的功能并不是免费使用的。在前段时间中科院的控诉公告当中,知网的收费一年高达1000多万元,这尽管在大家看来都是不合理的;此前也有几个高校曾经就费用问题进行过抗争,但他们最后都不得不屈服于现实,因为他们的学生和老师都需要用到知网。随着这些知网黑历史的反反复复,不少人都觉得知网存在着垄断的嫌疑。
从知识产权角度看:知网仍可能存在著作权侵权问题
此前赵德馨教授曾经就知网侵犯自己的著作权问题而将之往诉至法院,最后法院判决知网要对赵德馨教授进行赔礼道歉并且赔偿70万元。按照法院的裁判,我们不难发现知网的盈利模式是存在问题的,知网收录了许多核心期刊的论文,但是知网却不需要付钱给期刊及论文的作者,这就是最大的问题;更何况几百元的费用能不能收录一篇论文也必须经过论文作者同意,论文作者都不同意,知网又是怎么将其论文刊登上去的呢?难道靠一篇公告就能解决吗?种种疑点让我们怀疑知网是可能存在侵权问题的,当然,如果知网有更好的解释,我们也可以接受。
从反垄断法角度看:知网可能涉嫌垄断
从反垄断法角度看,一个机构涉嫌垄断就是利用市场支配地位去搞垄断行为,这是最通俗的说法。知网目前对高校的市场占有率为100%,对与学术相关的其他主要市场的市场占有率为60%,这也就意味着知网具有市场支配地位。至于说存不存在垄断行为,知网如果滥用自己的市场支配地位,对服务随意提价涨价,那么就存在着垄断的可能。另外,如果知网因为垄断学术而肆意妄为,目前赵德馨教授也对外宣称,知网一直都没有将其论文重新上架知网,这也就意味着知网可能涉及垄断行为,这是一种学术垄断。按照反垄断法的推定,知网利用市场支配地位去搞垄断行为自然也就是一种垄断,同时也因为自己的垄断而需要承担行政处罚和接受整改的命运。
鹿鹿小宝贝
知网屡屡为人诟病的背后,无非在于“收费”二字。鉴于其大而全的学术资源优势,大量高校及科研机构作为机构用户与知网建立了合作关系。同时,知网的收费也“芝麻开花节节高”。有高校表示,2000年以来,知网数据库收费价格的年平均涨幅超过10%,近十年更将近20%。针对个人用户,知网一方面出售查重服务,动辄数百元的高昂费用让大批毕业生叫苦不迭,另一方面却以超低价格甚至“白条”收录论文成果。更不讲道理的是,论文作者下载自己的论文还需要付费。天下苦知网久矣”呼声的背后,是知网堪称“霸道”的收费逻辑。
四十一度灰
针对知网是否涉嫌垄断的问题,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反垄断一司回复记者网上留言表示:“已关注到各方面反映的知网涉嫌垄断问题,正在依法开展相关工作。” 2021年底,89岁退休教授赵德馨起诉中国知网,擅自转载其160多篇文章,并且自己下载还要收费。事情发酵后,中国知网的做法被网友们嘲讽是“借鸡生蛋”。此事也引发了关于“中国知网是否涉嫌行业垄断”的讨论。4月17日,记者曾报道“中国科学院因千万订购费不堪重负停用知网”一事,再次引发社会各界对知网是否涉嫌垄断问题的讨论。4月20日,记者从浙江理工大学法政学院特聘副教授郭兵处获悉,其于去年12月提交的关于“中国知网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起诉材料,已于今年3月21日被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正式受理。本案或许将成为中国知网涉嫌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而引发的第一起反垄断诉讼案件。
不会吧,这个也要问,是不是学法律的啊,我还是认为这样的事情自己解决更好,要不我给你写一篇?
不会吧,这个也要问,是不是学法律的啊,我还是认为这样的事情自己解决更好,要不我给你写一篇?
经济法作为国家干预经济之法,必须随着社会经济形势和市场的变化而变化。作为现代性法的经济法,要充分发挥出法的实践功能,必须建立在对其根本性特征的深刻认识与理解之基
垄断行为损害消费者的权益,使得知网在市场中具有支配地位,其他竞争者难以与其展开公平竞争,影响知识的分享与传播,损害了知识,创新的生态环境背离了知网建设的初心。
实质是垄断资本直接控制和利用国家政权,并通过国家政权该干预和调节社会经济生活,以保证垄断资本获得高额垄断利润及社会经济生活的正常运转,当资产阶级国家直接参与了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