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吃不懈1208
西欧封建制度的形成过程 西欧封建制度的形成,具有两条相辅相成的线索,一是封主封臣制和封土制的形成和变化过程,一是自由农民的农奴化过程,我们把这两个过程称之为封建化过程. ⒈西欧封建化过程的起点——萨利克法典 法兰克人五世纪时分为两支,一支迁莱茵河中游,称河滨一里普阿尔人,一支进入北高卢,称海滨一萨利克人,即克洛维为王的那一支. 萨利克法典是萨利克人的习惯法汇编,形成于六世纪初, 511 年前后.它反映了五、六世纪法兰克人在进入高卢以后的社会生活状况,既包含了日耳曼人的社会因素,也反映了一些高卢一罗马人的社会因素.西欧社会的封建化过程,就以此为出发点. 克洛维进入高卢后,把所占领的无人居住的土地交给法兰克人的农村公社,他自己占有罗马皇室的土地,并把一部分赏赐给贵族和亲兵,形成日耳曼大土地所有制,对高卢一罗马地主和教会的大地产,则很少侵犯.所以法典反映的土地所有制就有三种:农村公社土地所有制,王室土地所有制,贵族地主土地所有制. 一般认为,农村公社是从氏族公社发展而来的自由农民的社会组织,特点是土地公有私耕,行政自治.但也有人认为,它是在中世纪地主庄园内重新形成的. ⒉自由农民的农奴化 最初,法兰克自由农民都是公社成员,有权利和义务参加战争,分取占利品,使用公社土地,参加社员大会.到六世纪下半叶,国王希尔伯利克( 561 ~ 584 年)颁布一道修改萨利克法典的敕令,规定死者如无子嗣,土地由其女儿继承,而不再交还公社.这样,公社的耕地逐渐变为可以买卖的自主地.这时的公社称作马尔克.公社农民内部的经济分化加剧. 但是,法兰克农民农奴化的主要原由,并不是经济分化的结果,因为当时系自然经济,经济分化缓慢,而主要是外部暴力所造成.外部暴力来自两个方面:一是教俗贵族地主利用特权强力兼并公社农民的自主地,失去土地的农民被迫投靠大地主,逐渐变成农奴.二是 6 ~ 10 世纪战争兵役频繁,对外扩张,外族入侵,社会不安定,豪强官吏勒索,这一切使自由农民无法进行正常的农业生产;另一方面,军事制度也有变化,从原来的步兵或轻装骑兵发展成为重装骑兵,战斗力加强,但费用开支也大大增加.据估计,当时四家小农方能装备一名骑兵.这种状况,使许多农民干脆就近寻找一教俗贵族保护,把土地交给贵族而由自己耕种,只向此贵族一人纳税服役,既避免了官府沉重的军役、捐税,也避免了他人的勒索和盗匪的抢劫,此称为“委身式”,也叫“投托”.久之,这些农民就变成了农奴.他们在法国被称为“维兰”. 在法国,还有一些农奴称为“塞尔夫”( serf ) , 他们大多是奴隶的子孙,地位比维兰更低.维兰实际是永久性佃农,份地世袭,劳役有一定传统标准.塞尔夫则由主人任意剥削,并可随土地一并买卖.一般来说,维兰比自由农、佃农的境遇往往要好. 八世纪前半期查理·马特采邑制改革以后,法兰克农民农奴化进程加速. 847 年,西法兰克国王秃头查理的墨尔森法令规定,“任何自由人都必须选择一主人,或是国王,或是国王的臣属”. 自由农民的农奴化过程一直延续到 11 世纪. 封主封臣制与封土制的形成与发展 第一阶段:墨洛温王朝时期,六、七世纪,国王采取赐地封土的办法给其官员,封地与公职相联系,这种土地分封是无条件的,久而久之,大贵族势力上升,国王军事经济实力削弱. 第二阶段:到八世纪查理·马特任宫相时,进行采邑制改革,将封地与附庸制度结合起来,从而向西欧封建制度迈出了极其重要的一步.采邑制改革的另一契机是军事制度发生变化.西欧在与阿拉伯人的接触中,学会了使用马蹬,马蹬的出现,使骑兵从轻装发展为重装,铠甲及贵族族徽都随之出现.更重要的,是由此需要专职作战的骑士,普通法兰克农民既难以负担,也无此技艺,而骑士则需要土地和农民来养活.这样,马蹬→军制改革→社会制度(采邑制)改革. 中国明末时传教士铸造的西洋火炮为何不能引起中国社会制度的变革?顾准这样提出了问题. 马特没收了叛乱贵族和教会的大量地产,分封给他的附庸骑士.受封者,即封臣则以服骑兵役为条件,并向封主宣誓效忠,这种军事封地称为采邑.受封者若不能履行封臣的职责,封主有权收回采邑.这种权利和义务是双方的,是一种契约关系,封主也要保护封臣,不能欺侮他的妻女,若违反,封臣也可另找封主.西欧封建制度的特征就是它的相互性,在封建制度下,没有人是权力无限的统治者.若上面对下面的权力是绝对的,不可反抗的,那就不是西欧封建制度,而是绝对君主制了.这与我们通常所理解的中国封建制度的概念大不相同. 查理·马特的采邑制改革,到加洛林王朝的矮子丕平和查理曼时继续实行,因为即使查理曼当时也无足够财力搞职业军队.而各级领主,也有自己的附庸骑士,形成层层分封.打仗时,这些附庸的附庸在王室军队中参加其直接领主指挥的军队,并且只是单线联系,形成“我的附庸的附庸,不是我的附庸”. 采邑制的广泛推行,导致以下后果:①加速了封建化进程,大小封建主竟相争夺劳动力,把自由农民变成农奴;②巩固了中小封建主的地位,奠定了骑士制度的基础,排除了农民当兵的权利;③形成了金字塔式的、依次互为主从的封建等级制度. 每一骑士都靠自己采邑的农民的赋税和劳役生活,这一骑士对自己的采邑拥有行政、司法、税收等管理权.国王有时还把一些豁免权赐给一些大领主和教会贵族,豁免权也叫特恩权,指这些领主的领地可不受国王代理人或官员管辖.这样一来,就使采邑领地具有独立王国的趋势. 第三阶段:采邑原本是终身的,封臣死亡,采邑交还封主,不得世袭.封臣的继承者若要继续从前的关系,要重搞受封仪式.到九世纪,采邑逐渐变成了世袭领地. 877 年西法兰克的秃头查理颁布克尔西敕令,承认采邑和特权世袭. 查理曼死后,王权的分散,无休止的内战,外族的入侵,使原本有序的金字塔式的等级统治走向混乱.原来的封疆大吏一一伯爵,以自己的附庸为后盾,从王室官员演变为独立的地方王公。从本质上说,政治分裂是封建制度最正常、最普遍的社会状态。对王权而言,封建制度的兴盛正是王权的阴暗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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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行会和英国行会具有相同的本质特征.即每个成员必须拥有一定数量的属于个人所有的劳动资料,经济活动已步入商品经济的范畴,单个生产单位内部没有分工,基本上是一个享有封建特权的封闭性组织.因此完全有理由将中国行会与英国行会视为同一类性质的社会经济组织,换言之,中国同样存在过类似西欧的行会组织和行会制度. 中国行会有中国的特色,它是在专制统治高度强化,宗法等级极其森严和富商大贾畸形膨胀的基础之上产生的,当然会有别于在政治分立、商业资本相对弱小的环境中,按马尔克原则组织起来的西欧行会。特别是到了清代,中国行会日趋成熟.在生产经营和劳动管理等方面已形成一套制度。行规所体现的行会的目的,既是社会性的又是互助性的。商人行会和手工业行会即使非完全同样,几乎也都是在早期出现。它们组织目的中的一个重要因素,是互相保护和互为保证.它们本质上是些享有独占特权的团体。依恃官府的保护进行活动,以致成为封建统治城市的工具。西欧行会:第一,劳动资料属于行会成员个人所有。第二,行会经济已脱离自然经济的轨道,步入了商品经济的范畴。第三,单个生产单位内部没有分工。第四,行会基本上是一个享有封建特权的封闭性组织.详情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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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宋代商品经济发展的表现特征从总体情况来看,宋代处于中国封建社会后期,其主导性的经济模式仍然是自然经济,而处于次要地位的城市商品经济却获得长足的发展,呈现空前兴旺的态势,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坊市合一”是宋代城市商品经济发展的一个重要表现特征。宋以前的城市一般都是某一行政区域的政治中心,长期实行“坊市制”,将坊与市分隔开来。坊是城市居民生活区和行政管理单位,市是交易场所。市场管理极为严格,周围有高墙环绕,营业时间以市场大门的关闭为准。一般日落市门就关闭,交易时间受到限制,极不利于商品经济的发展。由于唐末五代战乱,“坊市制”被破坏,宋初虽有所恢复,但无法重现旧貌。随着城市经济的发展,东京开封的商业活动开始出现“侵街”的观象①。太平兴国五年(980年),临街摆摊,坊中开铺的现象越来越严重,打破了旧的坊市分隔的城市格局,突破了交易时间和区域的限制。朝廷对这种现象虽然干预过,但屡禁不止。北宋至道元年(995年)和咸平中(998—1003年)曾两次试图恢复坊市制,都终归失败。宋仁宗登基之初,只得认可这一事实,干脆将坊墙和市墙统统推倒,宣告旧的坊市制彻底崩溃。商店与作坊临街而立,坊与市合为一体,标志着近代城市的雏型已出现。当时的东京开封已是“人烟浩穰,添十数万众不加多,减之不觉少。所谓花阵酒池,香山药海。别有幽坊小巷,燕馆歌楼,举以万数。”② 可想见其商业繁荣的情形。由于坊市合一、近代城市雏型的出现,进一步推动了商品经济的发展。当时的东京开封已废除了传统的“宵禁”法令,商品贸易已没有时间的限制,夜市普遍出现。据宋代孟元老《东京梦华录》卷三记载:马行街的“夜市直至三更尽,才五更又复开张。如要闹去处,通晓不绝”。“鬼市子”也是夜市的一种,在潘楼街,“每五更点灯博易,买卖衣物、图画、花环、领抹之类,至晓即散,谓之鬼市子”。③ 东京商品经济的迅猛发展必然波及全国各地。当时,南方城镇的草市也如雨后春笋纷纷涌现。北宋熙宁年间(1068—1077年)全国有镇市近2000个,而南方诸路就有1300多个。这些新兴的商业镇市已改变了旧的州郡规格和性质,由区域的单一政治中心变为政治、经济双重中心。这类本设于城镇之外的草市,随着“坊市合一”的历史进程也逐渐融于都市之中。许多市民为交易方便,便迁居于草市之中,使草市成为新的商业城市。坊郭户籍的出现是宋代商品经济发展的另一重要特征。宋代以前,城市与乡村在户籍上没有多少差别,也没有“坊郭户”这一专用名称。北宋时期,城市商品经济快速发展,市民阶层空前壮大。据周宝珠先生考证,北宋崇宁时(1102—1106年)东京开封约有十三万多户(不含属县),总人口当在一百五十万左右。④ 而吴涛认为当时东京主客户合计应是二十六万余户。⑤ 可见当时东京开封城市居民的数量之庞大,它是当时世界上人口最多的大都市。城市人口的剧增,户籍管理遇到新的问题。宋太宗几次下诏整理户籍,都未解决户籍混乱的问题。因为当时无不动产的人口(客户)太多,不容易注册定籍。宋真宗天禧三年(1019年)十二月,“命都官员外郎苗稹与知河南府薛田,同均定本府坊郭居民等。从户部尚书冯拯之请也。”⑥ 宋真宗依准户部尚书冯拯之奏请,委派苗稹为钦差,与河南府知府薛田一道在洛阳进行坊郭户列籍定等的试点,然后推广于全国。当时全国大约共有坊郭户九十八万户,人口约五百万之众。⑦ 这些坊郭户被单独列籍,按财产多少分为十等。坊郭户就是今天所谓的城镇户口,它是商品经济发展的必然产物。它的出现,不仅表明北宋城市商品经济呈现出繁荣之势,而且标志着市民阶层的正式形成,在中国社会与经济发展史上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正如马克思所说:“一切发展了的以商品交换为媒介的分工,都以城市与乡村分裂为基础。”⑧ 坊郭户籍的建立,将城市与乡村分离开来了,进一步地促进了城市商品经济的发展和商品交换的分工。同业行会组织的形成是宋代城市商品经济发展的又一重要特征。行会又称“行团”,简称为“行”或“团”。每一个行会都有“行首”或“团首”,一般推举行会中经济实力雄厚者充任。北宋共有行会160多个,南宋行业分工更细,行会更多。有的改称为“市”、“作分”。后不断合并,其组织越来越大,在商务活动中发挥重要的作用。行会可以根据市场行情变化来重新规定统一的价格;能够保护本地区商业的利益,抵制外地商人抢占本地市场;能够调节行会成员与官府的关系,在应付官府的“科配”和“供行”等赋税的问题上,尽可能地保护本行团的商人利益。正如美国经济史学家汤普逊所说:“行会控制资本并管理劳动;它们支配生产分配;它们规定价格与工资。但在它们的组织里,也有着一种社会的影响。行会的目的部分是社会性的,部分是互相的。”⑨ 行会是城市商人和手工业者因共同的职业和利益而组合成的一种社会群体。它是商品经济发展的产物,又在商品经济发展中产生影响、发挥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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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罗马灭亡之后,西欧的政治经济都进入了封建化的阶段。 3——4世纪,是西欧封建经济的起源时期,也就是萌芽阶段。“早在罗马帝国后期,奴隶社会的母胎内便开始孕育着封建经济的一些因素。”[3]而在西罗马灭亡之际,罗马帝国开始衰落,帝国出现严重的奴隶制经济危机,史称“三世纪危机”,此时的罗马奴隶制,成为“生产力发展的桎梏”[4]。也就是说,此时已有所发展的生产力和生产关系之间产生了矛盾。当社会生产关系不适应生产力发展的时候,社会矛盾也必然产生,看来,封建因素的生产力发展也是西罗马引发矛盾造成衰落的原因。 这个时期的封建生产因素主要表现为奴隶主把大田庄分为小块土地,租佃农生产,剥削其生产成果。这种佃农被称之为“隶农”,这样的生产关系已经是封建生产关系了,此时西欧虽然还有蛮族经济以游牧等传统农耕方式的原始农业,但也不能从根本上影响封建经济因素的出现和发展。马克垚的观点也认为“罗马高卢的奴隶制在罗马帝国晚期已经崩坏,封建生产关系已然产生”。[5] 经过两个世纪的孕育后,生产力越发进步,封建生产关系也越发明显。 二、西欧封建经济的形成 5——6世纪的过渡时期的状况 西罗马灭亡以后,法兰克人首先在帝国领土上建立了墨洛温王朝。5——6世纪,是西欧封建社会的形成过渡时期,这个过渡期帝国土地大部份长期处于法兰克人的统治下,是土地从公有到私有的一个过渡阶段,这个阶段被称为“马尔克”。[6]马尔克虽然保留了许多原始氏族的特点,但也具有了许多封建生产关系因素。关于法兰克人的社会经济,可以从《萨利克法典》[7]中得到了解。据《法典》记载,法兰克人的土地可以世袭,形成农村村社,奴隶只是一小部分,出现了半自由人。而这里的半自由人,也可以算作是封建生产关系下的被剥削人民了。 在被征服的罗马废墟上,有墨洛温王朝、加洛林王朝的相继建立,也有日耳曼人和匈牙利人的相继入侵。各民族相互融合,生产力也在不断提高,封建经济在曲折中前进。7世纪,马尔克也彻底转变为私有制了。这样,私有制的封建经济形态也完全产生。 7——9世纪封建经济的形成 7——9世纪,是西欧封建经济的形成时期,此时的法兰西已基本确立了封建生产关系,德意志和意大利也正在封建化的道路上前行。从8世纪下半期到九世纪,采邑制逐渐形成,这一新型制度以土地为纽带,将人民束缚于土地之上,其作用表现为农民与封建主之间的关系更为密切。这样“从而大大加强了农民对封建主的依赖性”[8]另外,“恩地”[9]政策也改变了生产关系的性质,使其完全转变成了封建生产关系的性质。 这个时期,生产力水平又在继续提高,经济构成主要表现在封建庄园经济的兴盛。典型的庄园采用劳役地租的剥削方式,这种剥削几乎成了封建生产方式的一种代表。也可以说他的出现是9世纪封建经济形成的一个标志。马克思认为其是“直接出现在为另一个人进行的强制劳动的野蛮形式上。”[10]一种先进生产方式“三圃制”[11]也在这个时期诞生,“三圃制”代替了“二圃制”和“一圃制”,使得生产能力大大的提高了。 10——13世纪封建经济的完全形成和封建制度的确立 到10——11世纪时,西欧的农村公社不断解体,封建土地所有制迅速发展起来,大地主也迅速增多,小领地不断减少。“一个新的贵族阶段已经形成”[12]意大利的封建经济关系也在10世纪形成。在这一时期,西欧的封建进程迈出了一大步。首先,城市中兴起手工业,并且获得独立发展。这也为以后西欧资本主义手工业的兴起打下了基础。商业和贸易也在这个时期兴起,关于商业兴起的原因,美国史学家的观点是:“商业交往是高度经济发展的产物,作为一个不可或缺的因素,商品必然由消费性的转变成交换性的”[13]《世界中世纪经济史》中也这样认为“真正意义上的商业和贸易是在10世纪后随着中世纪城市的星期和独立的手工业出现而发展起来的。”[14]由此可见,中世纪西欧的手工业、城市、商业和贸易是一个相互影响和联系的整体。当然,商业和贸易的两大元素——商人和市场也应运而生了。在西欧封建经济中有过重要角色的行会也在10世纪后随着城市的发展而出现。行会作为一个经济组织,其主要作用在于保护手工业的发展。还有经济中的金融行业也在这一时期产生和迅速发展。可以说,10世纪的西欧,经济发展上升到了一个新的层次。
古代史跟中国传统学术研究方法有什么异同中国古代史研究的创新与回归传统作者:和丽霞来源:《资治文摘》2017年第06期 【摘要】研究工作因得新的资料
古代诗歌鉴赏技巧 作者: 刘凯 凤凰出版社 古老的中国有着灿烂辉煌的文化,为世界文明的发展作出了巨大的贡献。中国古代诗歌就像中国文化浩瀚海洋里的一颗明珠,熠
书名:二十世纪中国文学史论文精粹, 古代, 散文赋卷ISBN:7543438976作者:王钟陵出版社:石家庄 : 河北教育出版社中国古代散文研究 [平装]~ 陈
诗歌赏析文一般有两种写法: ⑴综合分析法——通过对全诗的整体分析,表达自己的观点。 在这种体式下,较完整的写法是: A.作者简介。 B.作品写作背景简介。 C.
由《中国史研究》杂志社和暨南大学古籍研究所联合主办的“历史文献与古代社会研究的现状与展望”学术研讨会,于6月25—27日在广州召开。来自中国社会科学院、南开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