牛头梗小城堡
翻遍中国所有的国家法律、条文,没有任何一条禁止论文代写。即使是教育部等部门规章(特别说明,部门规章不是国家规定,只是部门规定)也没有任何一条来禁止论文代写,所以这个根本不构成违法。法不禁止即可为,这是最基本的法律公认的道理,无罪推定也是我国最基本的准则。
詹姆斯尐雪
《刑法》第二百八十四之一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为他人实施前款犯罪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试题、答案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替他人考司法考试涉嫌构成组织考试作弊罪,会承担刑事处罚的后果。根据《刑法》规定,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司法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除此之外,如果当事人是学生的,由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直至开除学籍;是其他人员,由教育考试机构建议其所在单位给予行政处分。
胖小咪咪
现在多指冒名顶替代为考试的人,是舞弊违法犯罪行为。一,枪手原指射击手。古时叫“捉刀”,专指那些为别人写文章的人。随着时代的发展,枪手被赋予了许多新的含义,也就不仅仅限于称呼那些为人家写文章的人了,凡是那些以别人的身份来顶替为别人做事的人,都可以称之为枪手。现多指代替别人参加考试或撰写论文并获取相应报酬的人;也指看准后行事,事完就走的人;在考试中有舞弊行为(替考、泄露试卷等)的人也是“枪手”。二,网络词汇,经常可以在一些论坛或者网站的评论区见到这个词。比如,一个网络游戏的专区中出现一些人刻意的用言语攻击这款游戏,诽谤污蔑。这一般都是属于游戏开放商的竞争对手公司花钱雇佣的一些人,专门进行言语挑拨。同样的道理,也有很多对于某样东西赞不绝口,把它夸成天方夜谭,这也是典型的枪手。《刑法修正案(九)》明确在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后增加一条:“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我认为这样的规定是非常合理的,这样的做法有利于减少当下论文造假或者署名顶替的情况,对于医生而言也是一种激励他们提高科研和实践水平的做法。
犯法。找人代写代发论文,不仅违反道德,同时也违反教育部门的相关规定,淘宝代写论文犯法,亵渎和玷污了学术殿堂的纯洁与严肃性,是滋生在学术健康肌体上的“毒瘤”,如果
论文代写是一种学术造假行为,更是一种违法行为。需求方不仅面临着被取消学位或职称等风险,而且一旦出现涉及论文代写的纠纷时,法律将不予保护当事人的利益。
不违法,但作弊会开除学籍或者取消考试资格的
论文代写是一种学术造假行为,更是一种违法行为。需求方不仅面临着被取消学位或职称等风险,而且一旦出现涉及论文代写的纠纷时,法律将不予保护当事人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