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黄的树
现在多指冒名顶替代为考试的人,是舞弊违法犯罪行为。一,枪手原指射击手。古时叫“捉刀”,专指那些为别人写文章的人。随着时代的发展,枪手被赋予了许多新的含义,也就不仅仅限于称呼那些为人家写文章的人了,凡是那些以别人的身份来顶替为别人做事的人,都可以称之为枪手。现多指代替别人参加考试或撰写论文并获取相应报酬的人;也指看准后行事,事完就走的人;在考试中有舞弊行为(替考、泄露试卷等)的人也是“枪手”。二,网络词汇,经常可以在一些论坛或者网站的评论区见到这个词。比如,一个网络游戏的专区中出现一些人刻意的用言语攻击这款游戏,诽谤污蔑。这一般都是属于游戏开放商的竞争对手公司花钱雇佣的一些人,专门进行言语挑拨。同样的道理,也有很多对于某样东西赞不绝口,把它夸成天方夜谭,这也是典型的枪手。《刑法修正案(九)》明确在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后增加一条:“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代写论文是违法的。教育部2016年出台的《高等学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明确了将买卖论文、由他人代写或者为他人代写论文等学术不端行为作为一种违法违规行为
这些人涉嫌罪。以代写代发期刊论文为名取被害人财物,是典型的行为。
早在2010年,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就发布了《关于在学位授予工作中加强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建设的意见》(简称《意见》),规定在学位授予工作中,学位授予单位对购买或由他
不违法,但作弊会开除学籍或者取消考试资格的
翻遍中国所有的国家法律、条文,没有任何一条禁止论文代写。即使是教育部等部门规章(特别说明,部门规章不是国家规定,只是部门规定)也没有任何一条来禁止论文代写,所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