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袜子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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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oJo爱次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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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南京脑科医院,医学心理科,李勇,欧红霞,等人,涉嫌学术造假,制造幻听精神病和强迫思维症,帮助中科院神经研究所,利用脑芯片技术,残害社会无辜群体,残害无辜未成年人,进行反人类实验!面对海外反脑控网组织,进行打击报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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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击学术造假需机制保证。

学术造假是指剽窃、抄袭、占有他人研究成果,或者伪造、修改研究数据等的学术腐败行为。学术造假首先是一种违背学术道德和科学精神的表现,是学术领域中学风浮躁和急功近利的产物。

2018年8月10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就《职称评审管理规定》,在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上向社会征求意见。《规定》提出职称评审应以德为先,对学术造假“一票否决”,且纳入信用“黑名单”。

2020年9月1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通报九起论文造假等违规案件查处结果。

近年来,中国高校弄虚作假现象比较严重。学术丑闻在过去的2009年频频曝光,学术腐败已经蔓延到多数的学术领域。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杨玉圣称,几乎中国所有高校都有学者涉嫌学术造假或腐败。

学术造假防范措施:

据了解,全国人大代表、中国社会科学院副院长武寅已提出“关于惩治学术腐败”的建议。建议由教育部牵头,科技部、中科院、社科院协助,组成专门的工作班子,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共同研究起草惩治学术造假的政策法规。

在教育部举行的高等学校学风建设视频会上,教育部副部长陈希透露,新成立的教育部科学技术委员会学风建设委员会已经接到不少反映高校学术造假的举报,教育部对涉及直属高校领导的举报将邀请业内专家对举报内容进行核查,力求让学术造假者付出代价。

在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上向社会征求意见。《规定》明确实行学术造假“一票否决制”:申报人员通过弄虚作假、暗箱操作、以权谋私等违纪违规行为取得的职称,予以撤销,记入诚信档案,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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糖小婉爱吃肉

学术不端行为是指违反学术规范、学术道德的行为,国际上一般用来指捏造数据(fabrication)、窜改数据(falsification)和剽窃(plagiarism)三种行为。但是一稿多投、侵占学术成果、伪造学术履历等行为也可包括进去。学术不端行为在世界各国、各个历史时期都曾经发生过,但是像中国当前这样如此泛滥,严重到被称为学术腐败的地步,却是罕见的。这不仅表现在违反者众多、发生频繁,各个科研机构都时有发现,而且表现在涉及了从院士、教授、副教授、讲师到研究生、本科生的各个层面。由于中国高校缺乏学术规范、学术道德方面的教育,学生在学习、研究过程中发生不端行为,经常是由于对学术规范、学术道德缺乏了解,认识不足造成的。因此,对学生——特别是研究生——进行学术规范、学术道德教育,防患于未然,是遏制学术腐败、保证中国学术研究能够健康发展的一个重要措施。 不同研究领域的学术规范、学术道德有共同的特点,但是在某些细节上也存在差异。本文主要针对的是理工科领域,特别是生物医学领域的学术规范和学术道德问题。 数据的处理 研究结果应该建立在确凿的实验、试验、观察或调查数据的基础上,因此论文中的数据必须是真实可靠的,不能有丝毫的虚假。研究人员应该忠实地记录和保存原始数据,不能捏造和窜改。虽然在论文中由于篇幅限制、写作格式等原因,而无法全面展示原始数据,但是一旦有其他研究人员对论文中的数据提出疑问,或希望做进一步了解,论文作者应该能够向质疑者、询问者提供原始数据。因此,在论文发表之后,有关的实验记录、原始数据仍然必须继续保留一段时间,一般至少要保存5年,而如果论文结果受到了质疑,就应该无限期地保存原始数据以便接受审核。 如果研究人员没有做过某个实验、试验、观察或调查,却谎称做过,无中生有地编造数据,这就构成了最严重的学术不端行为之一——捏造数据。如果确实做过某个实验、试验、观察或调查,也获得了一些数据,但是对数据进行了窜改或故意误报,这虽然不像捏造数据那么严重,但是同样是一种不可接受的不端行为。常见的窜改数据行为包括:去掉不利的数据,只保留有利的数据;添加有利的数据;夸大实验重复次数(例如只做过一次实验,却声称是3次重复实验的结果);夸大实验动物或试验患者的数量;对照片记录进行修饰。 近年来人们已习惯用图像软件对图像数据进行处理绘制论文插图,因此又出现了窜改数据的新形式。例如,由于原图的阳性结果不清晰,就用图像软件添加结果。如果没有窜改原始数据,只是通过调节对比度等方式让图像更清晰,这是可以的,但是如果添加或删减像素,则是不可以的。 论文的撰写 在撰写论文时,首先要避免剽窃(或抄袭,在本文中,我们对剽窃和抄袭二词的使用不做区分)。剽窃是指在使用他人的观点或语句时没有做恰当的说明。 许多人对剽窃的认识存在两个误区。第一个误区是,认为只有剽窃他人的观点(包括实验数据、结果)才算剽窃,而照抄别人的语句则不算剽窃。例如,有些人认为,只要实验数据是自己做的,那么套用别人论文中的句子来描述实验结果就不算剽窃。也有人认为,只有照抄他人论文的结果、讨论部分才算剽窃,而照抄他人论文的引言部分则不算剽窃。这些认识都是错误的。即使是自己的实验数据,在描述实验结果时也必须用自己的语言描述,而不能套用他人的语句。引言部分在介绍前人的成果时,也不能直接照抄他人的语句。 第二个误区是,只要注明了文献出处,就可以直接照抄他人的语句。在论文的引言或综述文章中介绍他人的成果时,不能照抄他人论文或综述中的表述,而必须用自己的语言进行复述。如果是照抄他人的表述,则必须用引号把照抄的部分引起来,以表示是直接引用。否则的话,即使注明了出处,也会被认为构成文字上的剽窃。虽然对科研论文来说,剽窃文字的严重性比不上剽窃实验数据和结果,但是同样是一种剽窃行为。 在看待剽窃的问题上,也要防止采用过分严格的标准。这需要注意3种情形:一、必须对别人的观点注明出处的一般是指那些比较新颖、比较前沿的观点,如果不做说明就有可能被误会为是论文作者的原创。对于已经成为学术界的常识、即使不做说明也不会对提出者的归属产生误会的观点,则可以不注明出处,例如在提及自然选择学说时,没有必要特地注明出自达尔文《物种起源》,在提及DNA双螺旋结构模型时,没有必要特地注明出自沃森、克里克的论文。二、有可能构成语句方面的剽窃的是那些有特异性、有一定的长度的语句,由不同的人来书写会有不同的表述,不可能独立地碰巧写出雷同的句子。如果语句太短、太常见(例如只有一两句日常用语),或者表述非常格式化,例如对实验材料和方法的描述,不同的人书写的结果都差不多,那么就不存在剽窃的问题。三、科普文章和学术论文的标准不完全相同。因为科普文章一般是在介绍他人的成果,即使未做明确说明也不会被读者误会为是作者自己的成果,因此没有必要一一注明观点的出处。科普文章必须着重防止的是表述方面的剽窃,必须用自己的语言进行介绍。 在论文中引用他人已经正式发表的成果,无须获得原作者的同意。但是如果要引用他人未正式发表的成果(例如通过私人通信或学术会议的交流而获悉的成果),那么必须征得原作者的书面许可。 在论文注解中应该表明物质利益关系,写明论文工作所获得的资助情况。特别是如果是由某家相关企业资助的研究项目,更不应该隐瞒资金来源。 论文的署名 只有对论文的工作作出了实质贡献的人才能够做为论文的作者。论文的第一作者是对该论文的工作作出了最直接的、最主要的贡献的研究者,一般是指做了论文中的大部分或全部实验的人。论文的通讯作者是就该论文负责与期刊和外界联系的人,一般是论文课题的领导人,为论文工作确定了总的研究方向,并且在研究过程中,在理论上或技术上对其他作者进行了具体指导。在多数情况下,通讯作者是第一作者的导师或上司,但是也可以是第一作者的其他合作者或第一作者本人。论文的其他作者应该是对论文工作作出了一部分实质贡献的人,例如参与了部分实验工作。 在确定论文的署名时,要注意不要遗漏了对论文工作作出实质贡献的人,否则就有侵吞他人的学术成果的嫌疑。但是也不要让没有作出实质贡献的人挂名。第一作者的导师、上司或赞助者并不等于天然就是论文的通讯作者,如果他们没有对论文工作进行过具体指导,也不宜担任论文的通讯作者或其他作者。论文的合作者应该是对论文工作作出了实质贡献的人,如果只是曾经对论文工作提出过某些非实质性的建议,或者只是在某方面提供过帮助,例如提供某种实验试剂,允许使用实验仪器,或帮助润色论文的写作,那么也不宜在论文中挂名,而应该在论文的致谢中表示谢意。有的国际学术期刊(例如英国《自然》)鼓励投稿者在论文尾注中具体说明各个作者对论文所作的贡献。 论文一般由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撰写初稿,然后向共同作者征求意见。论文的任何结论都必须是所有的作者一致同意的,如果某个作者有不同意见,他有权利退出署名,撤下与其有关的那部分结果。在论文投稿之前,所有的作者都应该知情并签名表示同意。不应该在某个人不知情的情况下就把他列为共同作者。 一篇论文一般只有一名第一作者和一名通讯作者。如果有两个人的贡献确实难以分出主次,可以以注明两人的贡献相等的方式表明该论文有两名第一作者。但是一篇论文有多于两名的第一作者,或有多于一名的通讯作者,都是不正常的现象,会让人猜疑是为了增加一篇论文在评价工作中的使用价值所做的安排。 论文的署名是一种荣耀,也是一种责任。如果在论文发表后被发现存在造假、剽窃等问题,共同作者也要承担相应的责任,不应该以不知情做为借口,试图推卸一切责任。造假者、剽窃者固然要承担最主要的责任,但是共同作者也要承担连带责任。因此,不要轻易在自己不了解的论文上署名。 论文的发表 在有同行评议的学术期刊上发表论文,是发布学术成果的正常渠道。重要的学术成果应该拿到国际学术期刊上发表,接受国际同行的评议。 一篇论文只能投给一家期刊,只有在确知被退稿后,才能改投其他期刊。许多学术期刊都明文禁止一稿多投或重复发表。一稿多投浪费了编辑和审稿人的时间,重复发表则占用了期刊宝贵的版面,并且有可能出现知识产权的纠纷(许多期刊都要求作者全部或部分地把论文的版权转交给期刊)。如果一组数据已经在某篇论文中发表过,就不宜在新的论文中继续做为新数据来使用,否则也会被当成重复发表。如果在新论文中需要用到已发表论文的数据,应该采用引用的方式,注明文献出处。 先在国内期刊上发表中文论文,再在国际期刊上发表同一内容的英文论文,这种做法严格来说也是重复发表,但是由于有助于促进国际交流,所以也没有必要深究。但是不宜先发表英文论文,再翻译成中文重复发表。 在论文发表之前,不宜向新闻媒体宣布论文所报告的成果。一些国际学术期刊(例如英国《自然》)都规定不应把论文结果事先透露给新闻媒体,否则有可能导致被退稿。 研究者对未发表的成果拥有特权,有权不让他人了解、使用该成果。期刊编辑、审稿人不能利用职务之便向他人透露或自己使用受审论文提供的新信息。但是研究成果一旦写成论文发表,就失去了特权,他人有权做恰当的引用和进一步了解该成果的细节。国家资助的成果发表后应该与同行共享。 学术履历的撰写 学术履历的目的是为了让他人能够客观准确地了解、评价你的受教育经历和学术成就,因此应该只陈述事实,不要自己做主观评价,更不要拔高、捏造学历和成果。 国内习惯于把还在攻读博士学位的研究生提前称为博士,但是在正式介绍和学术履历中,不应该把还未获得博士学位的博士研究生写成博士。在履历中应该写明自己获得的各种学位的时间,如果还未获得的,可注明预计获得的时间。 由于美国医学教育属于研究生教育,美国医学院毕业生一般都获得医学博士学位(M.D.),毕业后可以从事博士后研究,这就导致国内医学院毕业生虽然只有学士、硕士学位,也可以以从事博士后研究的名义到美国实验室工作。这是由于中美两国的教育体制不同造成的“误会”。这种特殊的“博士后”不应该因此就在学术履历中声称自己有博士后研究经历,因为很显然,一个没有博士学位的人是不可能做博士后研究的。 在介绍自己在国外的学习、研究经历时,不应该利用中英表述的差异,通过“翻译技巧”来拔高自己在国外的学术地位和学术成就。例如,不应该把博士后研究人员(Postdoctoral Research Fellow)翻译成“研究员”,让人误以为是和国内研究员一样与教授平级的职称;不应该把在国外获得的研究资助称为获“奖”,虽然这类研究资助的名称中有时会用到award一词,但是与由于学术成就而获得的奖励(prize)是不同的。 在论文表中列举自己做为共同作者的论文时应该保留论文原有的排名顺序,不应该为了突出自己而改变论文排名顺序。采用黑体字或画线的方式让自己的名字突出则是可以的。如果一篇论文的共同作者人数较多,不能全部列出,那么应该在列出的最后一名作者后面注明etc,让读者清楚地知道后面还有其他作者未列出来。有的人只把作者名字列到自己为止,又不注明etc,让读者误以为他是论文的通讯作者(按惯例通讯作者是最后一名作者),这是一种误导行为。 在论文表中应该只包括发表在经同行评议的学术期刊上的论文。不应该把发表在会议增刊上的会议摘要(Poster,Meeting Abstract)也列进去充数。如果要列出会议摘要,应该单独列出,或者清清楚楚地注明属于会议摘要。 在列出发表的学术专著时,应该清楚地写明自己的贡献。如果自己只是专著的主编,应该注明“编”或“Ed.”,不要让读者误以为是专著的作者。如果自己只是参与写作专著中的某个章节,也应该注明该章节,而不要让读者误以为是整本专著的作者。 学术不端行为的危害 学术不端行为败坏科学界的声誉,阻碍科学进步。学术的意义是求真,探求真理本来应该是每个学者的崇高职责,诚实也应该是治学的最基本的态度。人类的活动很难找出还有哪一种像学术这样强调真实,学者也因之受到公众的敬仰,甚至被视为社会的良心。如果科学界的声誉由于学术不端行为的频发而受到严重损害,败坏了科学研究在公众心目中的形象,那么必然会阻碍科学的进步,因为做科学研究是需要全社会的支持的,需要有科研资金的提供,需要有一个比较好的科研环境的。没有了这些因素,科学就很难发展。 学术不端行为也直接损害了公共利益。科学研究在很大程度上都在使用国家资金,学术造假就是在浪费纳税人的钱。有的学术造假是和经济腐败相勾结的,是为了推销假药、假产品的,那么就是在消费者的钱,危害消费者的身体健康。 学术不端行为违反学术规范,在科研资源、学术地位方面造成不正当竞争。如果靠剽窃、捏造数据、捏造学术履历就能制造出学术成果、获得学术声誉、占据比较高的学术地位,那么脚踏实地认认真真搞科研的人,是竞争不过造假者的。而且学术造假还对同行造成了误导。如果有人相信了虚假的学术成果,试图在其基础上做进一步的研究,必然是浪费了时间、资金和精力,甚至影响到学位的获得和职务的升迁。受造假者最直接危害的往往是同一实验室、同一研究领域的人。 因此,人人都有权利维护学术规范、学术道德,维护学术规范、学术道德也是在保护自己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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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洲洲大肚皮

因为一图多用。顶级医院的这些论文相同点太多了,所以才会被质疑造假。

221 评论

健健康康。

如何避免学术不端:

一、保持原创性

二、严禁抄袭和作弊

三、注意小组合作时的规定

四、避免粗心或过度依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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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忧快乐起

伦理规范不止于常识又不同于法律,比如在不同的行业:医学、法律、工程和商业领域里,伦理标准规范了行业行为及相关活动,以配合他们特定的目标并且建立公众信任。伦理规范也服务于科学研究,并适用于进行科学研究或者其他学术性、创造性活动的人员。甚至还有公开的“在研究伦理中常用的专业术语”( 见Glossary of Commonly Used Terms in Research Ethics),其中包含了特定的科研伦理和准则来研究这些规范。

由于涉及到以动物为对象或者人体志愿者的实验触及到了复杂且独特的道德、法律、社会甚至政治因素,动物保护animal care and use及人体对象保护human subjects protections中的科研伦理得到了特别的关注。在科研中遵守伦理规范是重要的,其中主要目的就是促进达成研究的目标,比如追求知识、真相,避免错误,学术出版伦理中尊重保持数据的原始性就是服务于这一目的。还有存在的重要原因是为了维护参与者和实验动物的权益。

有一个著名案例就是关于科研行为不当而危及到了人的生命: 保罗.马基亚里尼案例(参考):

保罗.马基亚里尼是一名外科医生,他在没有充分可靠的临床前研究以及在病人并没有危急病况的条件下,给三名病人做了移植手术,其中两名在手术后死亡。

在对这位在丑闻之前就因科研成果而名声大噪的“明星医生”的事故调查中,保罗被发现在他的学术论文中篡改了一些数据以显得他的治疗方法更加成功。

在调查期间,这位医生被解雇,而他供职的瑞典斯德歌尔摩卡罗林斯卡医学院的几个当局人士也同时辞职。

不同于出版伦理道德,数据篡改或者学术造假有着潜在影响,对后续科研的影响也确实堪忧。而涉及生命的研究伦理,一旦有偏差,导致的后果很可能就是直接而惨重的。当然,除了一向备受关注的生物医学领域,在人文、社会学科中,不同种类的科研伦理问题也出现过。涉及到特殊群体的实验,比如儿童,发育性或者认知功能残疾者、曾遭受收容机构不良影响的人以及无家可归的人,也引发了不同的科研伦理问题思考。

伦理规范更倾向于非正式的形式而不是法律条例,所以一个人的行为可能会是合法的但是不符合伦理道德的,这有时候也很难让人划清对与错的界限。由于这种自发性质,人们不可避免地带着自己的价值观和人生经验,而表达对伦理道德不同意见和看法。就比如医生放手一搏想为自己的病人尝试不同的治疗方法,但是随之而来的风险和责任上的伦理也必须要被权衡。

在科学研究中,研究人员必须要面对一些基本的伦理道德要求,比如涉及到人或动物的实验方案设计的合理性;要避免科研行为不当;遵守环境和安全的规则条例; 遵守涉及到原著权和知识产权的规范;或者要保持志愿者签署的保密协议。

许多机构和专业领域已经采取了研究伦理政策,其中道德伦理委员会在规定高标准和确保符合标准的过程中扮演着重要角色。一些有影响力的、涉及到研究伦理的政策颁发者有:美国的国家卫生研究所National Institutes of Health (NIH),国家科学基金会National Science Foundation (NSF),食品药品监管局Food and Drug Administration (FDA),环境保护局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Agency (EPA) 以及美国农业部US Department of Agriculture (USDA),还有新加坡科研诚信声明Singapore Statement on Research Integrity等等。世界医学协会赫尔辛基宣言World Medical Association’s Declaration of Helsink,或纽伦堡守则Nuremberg Code已经成为了规定人体实验伦理的根本标准。尽管近几年有丑闻爆出,但是总体上科学界对研究伦理意识有了显著提升。以上列出的资源链接就涵盖了研究伦理中最重要的方面,并且在许多学术机构中公开,旨在给科学家们提供解决伦理难题的教育课程。

笔者也总结了研究伦理规范中可做与不可做的五个守则:

尊重保密协议和隐私:不同的人体实验可能需要去了解参与者不同程度上的一些隐私信息来筛选或进行实验。在实验正式开始之前,可以采取循序渐进、随时可以终止的面试环节或者问卷调查的方式来获取必要的信息。保密协议也要说明参与者的知情和以上权利。同时研究人员需要和参与者讨论保密性的限制以及相关法律规定。其他可取的措施比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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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明来干啥

近年来,因为论文造假事件不断地出现,而顶级医院的论文,往往也会备受大家的关注。有一方面,合理的质疑对于某方面而言是件好事,有可能是真的出现问题,才会被人质疑;另一方面,也有可能是为了吸引更多人的关注,有一些媒体或者网站会以此来炒作。这就需要我们用理性的眼光去看待,才能找到事情的真相。下面我对于这件事有几点看法。

一,论文质疑

1,如果我们生病了,或者有什么事情到医院去,经常可以观察到,在医院里面,不管是医生还是护士,准备过去病人服务时,步伐总是匆匆忙忙,为了能够快速到病人的身边,及时得为病人服务。而且医院里,专科医生更忙,有时需要给病人看病,有时会有手术等着他去做,甚至看完病人要及时把病历记录登记在档案里。所以大部分医生忙完,已经非常疲倦,需要休息。所以医生也会被质疑平时没有多余的时间进行科研研究,其发布的论文遭到质疑,也不是不可能。

2,有些医生为了想升职,有时候医生会被规定需要发表的论文数量达标,会有可能被提拨。会有些急功近利的医生想要通过走捷径来达到目标,不过这样的医生毕竟占少数,但不代表没有。有人出来质疑,会有利于减少这样的现象的发生。医学方面的学术论文是必须要严谨的,有些医生也会很认真地对待它,平时会很专心地做学术研究,这样的医生才真正值得被提拔。要是有合理的证据去质疑造假,会有相关部门去调查,若是属实,也会对造假医生做出处置,这未曾不是好事。这样以后,就减少有人走捷径的现象。

3.理性的质疑有利于推动医学科研的发展,当前我国的医学还在发展中,顶级医院的医生发表的论文是有一定地参考价值的,若是论文有造假的可能,就会误导把该论文作为参考的人,这不利于学术的发展,也能减少这些乱象。

4.有媒体爆料,说中国顶级医院的医生发表的论文中,有存在一图多的问题,但是这个质疑只是猜测,因为并没有官方证实。毕竟之前也出现过有媒体为了吸引流量,而刻意炒作。

二,理性看待质疑

总体来说,我们还是要理性看待这件事,质疑可以,但是随便不能过于断定别人造假,因为这其中也不乏很多在这一领域兢兢业业做学术研究的医生。我觉得这件事情经过调查,最终会知道它的结果是怎么样的,不管是真的造假还是假的造假,通过这次的论文质疑造假,我们也要告诉自己,千万不能存在侥幸心理,进行论文造假,因为这样子对其他人来说不公平,对自己而言也得不偿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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