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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行公司社会责任作为实现公司好公民形象的条件,需要将公司社会责任作为一个制度化、规范化的管理体系,有明确的计划、有专门负责部门、有一定的经费保障、有可操作的规范化的管理程序。下文是我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公司社会责任方面论文例文的内容,欢迎大家阅读参考!
试论公司对劳动者的社会责任
摘要:公司是现代社会最重要的经济组织体,而劳动者则作为非股东利益相关者,在现代公司中的居于重要地位。公司与劳动者的关系不仅直接影响到公司的利益和长足 发展,也关系着整个社会的稳定与安宁。因此,现代公司法在强调盈利性的同时,也注重对于公司社会责任的研究。那么公司对劳动者应当承担哪些社会责任?立法对该问题的规制又该进行怎样的制度构建?本文将尝试对此进行探讨。
关键词:劳动者;公司社会责任;劳动权
一、公司社会责任的确立及其对劳动者的责任
传统的公司法理论认为,公司的唯一目的是谋求利润最大化,即最大限度地追求利润,进而为股东创造最大利益。公司仅对股东负责,至于社会责任则纯属国家和政府的职责。其隐含的逻辑是,公司最大限度地追求利润,就能极大地增进社会利益。进入20世纪以来,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公司规模的不断扩大,公司的个体利益与社会利益的冲突越来越加剧。公司社会责任问题被屡屡提及并引起极大关注。
然而,究竟什么是公司社会责任?对此尚无统一学说。一般而言,公司社会责任,是指公司在谋求股东利润最大化之外所负有的维护和增进社会利益的义务。它是对传统公司以股东利益最大化为惟一目标的修正与补充,但并不否认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而是强调在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过程中,对公司的“非股东利益相关者”(包括公司的职工、消费者、债权人、公司所在的社区等)承担适当的社会义务。其中雇员利益是 企业社会责任中最直接和最主要的内容。
在资本主义国家的传统企业法尤其是传统公司法中,劳动者并非是公司的成员。但劳动者的利益和命运与公司的运营又是息息相关的。因此,劳动者是公司的一种重要的利益相关者。为了促使公司切实保障和充分考虑劳动者的利益,当代各国无一例外地将公司对劳动者的责任列为公司社会责任的一项主要内容。
二、公司社会责任的性质
(一)公司的营利性与社会责任的关系
公司作为经济实体,营利是公司存在和发展的动因。正是基于此公司社会责任是要公私兼顾(在 法律范围内兼顾所有利害关系人的利益),而非从根本上否认其营利性。若公司无法营利就无法生存,那么如何来履行社会责任呢?因此,公司的营利性和社会责任并非必定存在不可调和的冲突,两者可以辩证统一于公司利益基础之上,是相互促进的。例如公司给劳动者以较好的福利,提高劳动条件等,从而使劳动者更加积极地工作,为公司提高效益。
(二)公司的社会责任是一种法律责任
公司的社会责任是一种法律责任。事实上公司从一开始,就处于一种法律的规制状态,而任何的法律规制,无不体现出一种社会利益和个体利益之间的价值平衡,从这一意义上可以说,不存在着不承担任何社会责任的公司。实践中,我国已经将公司的社会责任化为法律规制,例如《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对公司承担社会责任的法律的最低限度的要求等等。这些规定带有很强的社会性,若不承担会受到相应的制裁,是刚性的义务。
三、强化公司对劳动者的社会责任之意义
(一)保护劳动者的劳动权是公司社会责任的首要内容
公司社会责任是公司对非股东利益相关者的义务。非股东利益相关者是指在股东以外,受公司决策与行为现实的和潜在的、直接的和间接的影响的一切人。由于劳动者是公司最直接、最重要的非股东利益相关者,是公司须臾不可或缺的利益相关者,因此,在确立公司社会责任的国家,都无一例外地将公司对劳动者的责任列入其中。
1、现代公司的竞争最终都归结为人力资源的竞争,劳动者所拥有的高素质的劳动是比物质资本更为稀缺的资源,拥有知识和技能的劳动者是公司在激烈的竞争中制胜法宝。
2、劳动者作为一种人力资本,具有一定的专用性。这种专用性将劳动者与公司紧紧地联结在一起,只有保护好劳动者工作的积极性,才能使公司充满活力。
3、在劳工问题严峻和民主潮流高涨的条件下,为缓和劳资矛盾的需要必须重视劳动者在公司中的地位和作用。因此,为了保障公司劳动者的利益,而且也为了促进公司的良性发展,确立公司社会责任的各国无一例外地将公司对劳动者的责任列为公司社会责任的一项主要内容。
(二)公司社会责任是劳动者劳动权实现的保障和推动力量
公司与劳动者之间是一种相互影响、相互作用的关系,二者的利益追求虽有诸多不同,但却是紧密联系在一起的。公司的行为不仅影响到劳动者,还会通过劳动者的行为影响到顾客及其所接触到的其他利益相关者。公司与顾客、供应商及其他外部利益相关者进行的合作起始于公司的劳动者,劳动者在促进公司的长期成功和良好运营中担当重要角色,直接关系到公司的效率,而劳动者能够真正为公司利益贡献自己的才智的根本基点是劳动权得到切实的保障。公司社会责任的强化有利于推动劳动权的实现,而公司社会责任的践行反过来会为公司的根本长远利益、乃至公司制度的存在提供合法性和正当性的基础。公司承担社会责任可能会影响其短期利益,但如果公司注意改善劳动者的劳动条件,关注劳动者的健康并使其得到切实保障, 经济上和生活上的安全感能促使他们为公司的进一步 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同时有利于提升公司自身的社会形象。对社会来说,公司在劳动权保障方面承担社会责任,有利于推动整个社会福利的增加和促进整个社会的和谐发展。
(三)公司承担社会责促进劳动者的劳动权保障
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跨国公司因日益受到“赚取工人血汗钱”的指责,公司社会责任问题开始在各国被提起,逐步形成了公司社会责任运动。目前,国际公司社会责任运动在劳动权保障领域主要以社会责任标准作为其实施和验证的工具和手段。当今国际上有关社会责任的标准形形色色、数量繁多,归纳起来主要分为三大类:政府及政府间组织的标准,包括国际劳工组织的有关公约、联合国人权宣言等;非政府组织制定的民间标准,包括联合国全球契约(GC)、道德贸易行动(ETI)准则、SA8000等;各跨国公司自身制定的供应链行为准则,如迪斯尼、沃尔玛、耐克、宜家等。
四、我国现行公司法的规定以及完善建议
目前,我国《公司法》在制定时不见得有意识地以公司社会责任理念为依据,但现行《公司法》的某些条款却体现了公司社会责任的精神。例如,《公司法》第14条第1款规定:“公司从事经营活动,必须遵守 法律,遵守职业道德,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接受政府和社会公众的监督。”该法第15条第1款规定:“公司必须保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加强劳动保护,实现安全生产。”该法第16条还规定:“公司应当为本公司工会提供必要的活动条件;国有独资公司和两个以上的国有 企业或者其他两个以上的国有投资主体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依照宪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和其他形式,实行民主管理。”此外,《公司法》第52条第2款、第56条、第68条第2款、第122条、第124条第2款也规定了有关公司劳动者参与公司治理的规定。
这些规定突破了传统公司法以公司的营利性为其唯一价值取向的做法,要求公司在追求公司及股东利益的同时,也要采取措施维护公司非股东利益相关者的利益,特别是公司劳动者的利益。2002年由 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以下简称《准则》)则在借鉴国外公司治理经验的基础上,首次明确提出了利益相关者的概念,并要求上市公司必须重视公司的社会责任。《准则》第81条规定:“上市公司应尊重银行及其它债权人、职工、消费者、供应商、社区等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利。”《准则》还对职工在公司中利益的维护等做了原则性的规定。《准则》也要求上市公司重视其社会责任不能偏离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的目标。
尽管如此,我国《公司法》还是应该对公司承担社会责任作出明确规定,包括公司对保障劳动者的劳动权的义务。虽然这一义务可以是非强制性的,且已在《劳动法》中有相关的规定,但在公司法这一组织法中作出这一规定,对于公司管理者而言具有不同寻常的意义。这意味着公司管理者不仅承担着对股东的义务,还对劳动者负责的义务。它授权公司管理者可以动用公司资源履行这一原本为道德上的义务,其行为的正当性可得到法律的认可,而不会受到股东的追究。加之当今社会环境的变化,公司受到外部有时是很强烈的要求其承担社会责任的压力,这一授权就更有可能被公司社会责任的权利主体实际受益。
总结
劳动是财富之源,劳动者是源源不断的财富的缔造者,在劳资关系中,劳动者往往处于弱势的地位。公司应积极主动的践行对劳动者的社会责任,提升自己的形象,增强自己的综合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的能力,同时,劳资关系的和谐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应有之意。
论公司社会责任的强化及制度完善
摘要:从 经济 法角度讲,公司 社会 责任体现为经济法对公司行为的规制,达到社会可持续 发展 ,满足社会公共利益需要的经济法价值目标。公司社会责任有助于保护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有利于公司信誉的建立和长期的发展,有利于可持续发展及和谐社会的构建。公司社会责任理念的引进和探讨必将对《公司法》的进一步修改和完善,为我国 现代 企业 制度的发展提供宝贵借鉴,公司制度的健全又将促进和谐社会的构建与发展。
关键词:公司社会责任;利益相关者; 法律
公司的社会责任与营利责任相对而言,指在公司追求最大限度的自身利益和股东利益的同时,还应当承担起不断增进不特定社会利益的责任。公司不仅是营利法人也是社会组织体,不仅是股东获取利润的工具还必须对其获利行为承担社会责任。
一、公司社会责任的 理论 界定
公司社会责任被称为CSR(Corporate Social Responsibility),最早于1924年由美国的谢尔顿提出,几十年来国外学者对公司社会责任进行了广泛 研究 ,取得了大量成果,并被立法和司法实践确定下来[1]。近年来,随着 中国 企业国际化和现代化进程的加快,尤其是世界第一个社会道德责任标准SA8000(Social Accountability 8000)进入中国,使企业社会责任成为国内学者研究企业持续发展的重要课题。公司社会责任的具体含义、要旨大都包括:公司社会责任,指在公司制度以及社会环境的演进中产生的,社会期望公司经营者除了对股东利益负责外,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的制度设计、角色定位、运营与管理应当充分体现有关企业利害关系人或相关利益者(包括股东、雇员、顾客、广大公众)的利益和意志[2]。
从公司社会责任的性质和特征来看,其一,公司社会责任是对传统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合理补充和扩展,明确公司利润合理化与社会责任并重的二元价值目标,要求公司在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时兼顾社会责任,更好地保护劳动者、消费者和社会公众的利益。其二,企业社会责任是一种综合性义务,包含企业对社会负有的必须强制履行的法律义务与自觉履行的道德义务[3]。一方面,公司社会责任实质是社会使命,认为公司社会责任应表现为公司的经营与管理为社会必须承担的法定性责任;另一方面,公司社会责任的核心是通过维护利益相关者的利益促进社会和谐发展,是社会期望或者公司自愿履行的道德性承诺。
二、我国现阶段强化社会责任的必要性
公司在社会中居于举足轻重的地位,不仅 影响 到与公司直接或间接相关的利益群体,而且影响到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公司以赢利为唯一目标已成为社会不和谐因素的制造者,强化和落实企业社会责任显得必要和迫切。
首先,有助于保护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在市场经济中,公司的发展是各项资源共同作用的结果,而且在不同类型的公司中,各种资源在成本、信息、风险、耗损、价值、利润、贡献、回报等方面的设计必须充分考虑各种利益关系的参与[4]。否则,由于公司强大的经济实力和其与相关利益者之间的信息不对称,在自身与利益相关者的利益权衡时,往往会牺牲利益相关者的利益,这将造成不平等竞争,破坏正常的经济秩序。
其次,有利于公司信誉的建立和长期的发展。强化公司的社会责任与提升公司软竞争力相结合,使公司内部股东、管理层、职工的关系得到协调,符合社会道德观和价值观,体现共同的价值取向和利益目标,从以短期速成为基准的观点转变为着眼长期利益的追求,避免政府不必要的法律规制,有助于公司自身形象的树立和信用体系的建立,保证公司持续长远的发展。
再次,有利于可持续发展及和谐社会的构建。公司社会责任理论强烈反对资源滥用和环境破坏,保障了生活品质改善和社会公益实现,促进社会、经济、环境的可持续发展。同时,公司社会责任理念的引进和探讨必将对《公司法》的进一步修改和完善,为我国现代企业制度的发展提供宝贵借鉴,公司制度的健全又将促进和谐社会的构建与发展。
三、新《公司法》对公司社会责任的规定与完善
我国第一次在《公司法》里以法律形式,明确提出企业社会责任的概念,体现了以人为本的 科学 发展观,在公司追求利润目标与社会整体利益之间作出平衡,从只强调股东责任到强调包括股东责任、社会责任和环境责任在内的公司责任体系。这使得我国公司的社会责任得到法律的正式规范和支持,是我国社会主义公司法的一大特色。
第一,一般条款的规定。
法律维护正义的过程,是一种非常复杂的利益平衡过程,面对市场实际操作中出现的一些 问题 和日益暴露的弊端,《公司法》第5条规定:“公司从事经营活动,必须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遵守社会公德、商业道德,诚实守信,接受政府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承担社会责任。”第5条首次在法律中明确了公司的社会责任主体地位,意味着对传统公司的角色或目标定位的突破。
第二,债权人利益的保护。
公司对债权人的责任至关重要的是切实履行依法订立的合同,确保交易安全。《公司法》第1条将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定为公司立法宗旨之一,第20条第3款:“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可见公司人格否认制度的引入,体现了对债权人利益的保护。
第三,董事与监事制度的完善。
《公司法》不仅将强化公司 社会 责任理念列入总则条款,而且在分则中设计了充分强化公司社会责任的具体制度。就职工董事制度而言,《公司法》第45条第2款和第68条要求两个以上的国有 企业 或者两个以上的其他国有投资主体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以及国有独资公司的董事会成员中有公司职工代表;第45条第2款和第109条第2款允许其他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设立职工代表董事制度;第52条第2款、第71条和第108条要求监事会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从而有助于扭转一些公司中职工监事比例过低的现象。
第四,职工劳动保护与民主参与。
《公司法》第17条:“公司必须保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依法与职工签订劳动 合同,参加社会 保险,加强劳动保护,实现安全生产。”同时规定,公司应当采用多种形式,加强公司职工的 职业 教育 和岗位培训,提高职工素质。《公司法》第18条:“公司职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 组织工会,开展工会活动,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公司应当为本公司工会提供必要的活动条件。公司工会代表职工就职工的劳动报酬、 工作时间、福利、保险和劳动安全卫生等事项依法与公司签订集体合同。”另外,公司 研究 决定改制以及经营方面的重大 问题 、制定重要的规章制度时,应当听取公司工会的意见,并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听取职工的意见和建议。
第五,信息查询与披露条款。
《公司法》第6条第3款:“公众可以向公司登记机关 申请查询公司登记事项,公司登记机关应当提供查询服务。”明确了社会公众监督的途径;第34条:“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
四、公司社会责任的 法律 规制
以中国的国情,公司承担社会责任需要阶梯式发展 ,如同马斯洛的需求理论,其内容和标准都需要全方位考量,在学术研究上仍应请求如何将之具体落实的 方法 ,否则将沦为纯粹道德化的诉求[5]。
第一,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优化公司社会责任的履行环境。
公司社会责任的落实首先表现在公司内部治理结构完善的规制。通过强化董事的职能,以保证公司在决策时,兼顾利益相关者的利益[6],以及强化监事会职能等措施,保障公司及利益相关者的利益,并对公司履行社会责任的行为进行有效监督。
第二,整合法律资源,构建公司社会责任法律框架。
一种社会关系的调整往往需要多部法律的协调配合才能实现,我国与公司社会责任有关的内容分散在除公司法之外的诸多法律法规之中,而这些法律法规之间缺少制度设计所必需的统一性和关联性。因此,应以社会利益为本位,充分利用现有法律资源并加以整合,从不同的主旨和范围全方位建构公司社会责任的法律框架,明确社会责任承担主体和对象范围,使公司社会责任的精神具体化、内容明确化、实施操作化。
第三,进行道德立法,形成公司社会责任的“激励——约束”机制。
在公司社会责任的内容中有一些高于法律的道德义务,如社会福利和公益事业方面由公司自愿为之,但国家应设立相应的“激励——约束”机制强化公司社会责任意识。又如,公司对外财务性和社会性信息的公开与披露,对公司积极履行社会责任进行税费减免或政策优惠,以及公益诉讼制度与诉权保护机制的建立等措施。
第四,与国际接轨,建立符合国情的中国公司社会责任标准。
目前 全球范围内的公司社会责任形式主要有两种,一是公司自订责任准则,二是国际统一的社会责任标准,即SA8000标准。我国应建立自己的公司社会责任标准,要从对企业社会责任理念的培训到建立制度化评价体系,形成一个全方位的推进战略,建立有效的监督机制,全面推进企业社会责任的 实践[7]。同时,还应建立社会责任指数资料库,把这些对于社会责任或者是环境保护的因素当作一个具体的指标。中国企业社会责任标准的体系结构可以借鉴国外标准的通行做法,还需突出中国转型发展阶段的国情并符合中国企业的实际状况,将其落实到具体而有效的履践对策中。
参考 文献 :
[1] 卢代富.企业社会责任 经济 学与 法学 分析 [M].北京:法律出版社,2002.
[2] 刘俊海.公司的社会责任[M].北京:法律出版社,1999:10.
[3] 黄寅.企业伦理:理论与实践[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1:57.
[4] 廖斌,徐景和.公司多边治理研究[J]. 政治 论坛,2003(1).
[5] 刘连煜.公司治理与公司社会责任[M].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1:12.
[6] 刘俊海.强化公司社会责任.商事结论集(第2卷)[M].北京:法律出版社,1997.
[7] 赵琼.广东企业社会责任调查报告[J].大经贸,2004,5:(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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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职业道德研究"论文及提纲悬赏分:100 - 解决时间:2005-11-8 17:41论文字数5000-8000.提纲字数800字左右.(为会计学专业函授毕业论文)问题补充:也不符合我的要求啊,也没有提纲提问者: 听歌的女生 - 助理 二级最佳答案去“论文网”下载回答者:wwkyan - 试用期 一级 11-8 17:40提问者对于答案的评价:谢谢评价已经被关闭 目前有 0 个人评价好50% (0) 不好50% (0)其他回答共 3 条一、会计职业道德的概念会计职业道德是指在会计职业活动中应遵循的、体现会计职业特征的、调整会计职业关系的职业行为准则和规范。会计职业道德的含义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会计职业道德是调整会计职业活动利益关系的手段。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会计职业活动中的各种经济关系日趋复杂,这些经济关系的实质是经济利益关系。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中,各经济主体的利益与国家利益、社会公众利益时常发生冲突。会计职业道德可以配合国家法律制度,调整职业关系中的经济利益关系,维护正常的经济秩序。会计职业道德允许个人和各经济主体获取合法的自身利益,但反对通过损害国家和社会公众利益而获取违法利益。2.会计职业道德具有相对稳定性。会计是一门实用性很强的经济学科,是为加强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维护社会公众利益服务的。市场经济的客观性是通过价值规律表现出来的。任何社会和个人,对于客观经济规律,只能在认识的基础上,去主动适应、掌握和运用它,而不能去改造它,更不能违背它。在市场经济活动中,作为对单位经济业务事项进行确认、计量、记录和报告的会计,会计标准的设计,会计政策的制定,会计方法的选择,都必须遵循其内在的客观经济规律和要求。正由于人们面对的是共同的客观经济规律,因此,会计职业道德主要依附于历史继承性和经济规律,在社会经济关系不断的变迁中,保持自己的相对稳定性。没有任何一个社会制度能够容忍虚假会计信息,也没有任何一个经济主体会允许会计人员私自向外界提供或者泄露单位的商业秘密,会计人员在职业活动中诚实守信、客观公正等是会计职业的普遍要求。3.会计职业道德具有广泛的社会性。会计职业道德是人们对会计职业行为的客观要求。从受托责任观念出发,会计目标决定了会计所承担的社会责任。尤其是随着企业产权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化,会计不仅要为政府机构、企业管理层、金融机构等提供符合质量要求的会计信息,而且要为投资者、债权人及社会公众服务。医生职业道德的优劣影响的是一个或几个患者,而会计因其服务对象涉及社会的方方面面,提供的会计信息是公共产品,所以会计职业道德的优劣将影响国家和社会公众利益。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广厦(银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银广厦)会计造假丑闻就是一个典型例子。该上市公司通过伪造购销合同、伪造出口报关单、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伪造免税文件和伪造金融票据等手段,虚构巨额利润亿元。该公司的股票在其会计造假丑闻败露后股价大幅下跌,使广大股东遭受了巨大的损失,严重干扰了社会经济的正常秩序。可见,会计信息质量直接影响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经济秩序的健康运行,会计职业道德必将受到社会关注,具有广泛的社会性。二、会计职业道德的作用会计职业道德的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会计职业道德是对会计法律制度的重要补充。会计法律制度是会计职业道德的最低要求,会计职业道德是对会计法律规范的重要补充,其作用是其他会计法律制度所不能替代的。例如,会计法律只能对会计人员不得违法的行为作出规定,不宜对他们如何爱岗敬业、提高技能、强化服务等提出具体要求,但是,如果会计人员缺乏爱岗敬业的热情和态度,没有必要的职业技能和服务意识,则很难保证会计信息达到真实、完整的法定要求。很显然,会计职业道德可以对此起很重要的辅助和补充作用。2.会计职业道德是规范会计行为的基础。动机是行为的先导,有什么样的动机就有什么样的行为。会计行为是由内心信念来支配的,信念的善与恶将导致行为的是与非。会计职业道德对会计的行为动机提出了相应的要求,如诚实守信、客观公正等,引导、规劝、约束会计人员树立正确的职业观念,遵循职业道德要求,从而达到规范会计行为的目的。3.会计职业道德是实现会计目标的重要保证。从会计职业关系角度讲,会计目标就是为会计职业关系中的各个服务对象提供有用的会计信息。能否为这些服务对象及时提供相关的、可靠的会计信息,取决于会计职业者能否严格履行职业行为准则。如果会计职业者故意或非故意地提供了不充分、不可靠的会计信息,会严重背离会计目标,造成会计信息严重失真,使服务对象的决策失误,甚至导致社会经济秩序混乱。因此,会计职业道德规范约束着会计人员的职业行为,是实现会计目标的重要保证。4.会计职业道德是会计人员提高素质的内在要求。社会的进步和发展,对会计职业者的素质要求越来越高。会计职业道德是会计人员素质的重要体现。一个高素质的会计人员应当做到爱岗敬业、提高专业胜任能力,这不仅是会计职业道德的主要内容,也是会计职业者遵循会计职业道德的可靠保证。倡导会计职业道德,加强会计职业道德教育,并结合会计职业活动,引导会计职业者进一步加强自我修养,提高专业胜任能力,有利于促进会计职业者整体素质的不断提高。回答者:cxy1173 - 见习魔法师 二级 11-2 15:17一、会计职业道德的概念会计职业道德是指在会计职业活动中应遵循的、体现会计职业特征的、调整会计职业关系的职业行为准则和规范。会计职业道德的含义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会计职业道德是调整会计职业活动利益关系的手段。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会计职业活动中的各种经济关系日趋复杂,这些经济关系的实质是经济利益关系。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中,各经济主体的利益与国家利益、社会公众利益时常发生冲突。会计职业道德可以配合国家法律制度,调整职业关系中的经济利益关系,维护正常的经济秩序。会计职业道德允许个人和各经济主体获取合法的自身利益,但反对通过损害国家和社会公众利益而获取违法利益。2.会计职业道德具有相对稳定性。会计是一门实用性很强的经济学科,是为加强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维护社会公众利益服务的。市场经济的客观性是通过价值规律表现出来的。任何社会和个人,对于客观经济规律,只能在认识的基础上,去主动适应、掌握和运用它,而不能去改造它,更不能违背它。在市场经济活动中,作为对单位经济业务事项进行确认、计量、记录和报告的会计,会计标准的设计,会计政策的制定,会计方法的选择,都必须遵循其内在的客观经济规律和要求。正由于人们面对的是共同的客观经济规律,因此,会计职业道德主要依附于历史继承性和经济规律,在社会经济关系不断的变迁中,保持自己的相对稳定性。没有任何一个社会制度能够容忍虚假会计信息,也没有任何一个经济主体会允许会计人员私自向外界提供或者泄露单位的商业秘密,会计人员在职业活动中诚实守信、客观公正等是会计职业的普遍要求。3.会计职业道德具有广泛的社会性。会计职业道德是人们对会计职业行为的客观要求。从受托责任观念出发,会计目标决定了会计所承担的社会责任。尤其是随着企业产权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化,会计不仅要为政府机构、企业管理层、金融机构等提供符合质量要求的会计信息,而且要为投资者、债权人及社会公众服务。医生职业道德的优劣影响的是一个或几个患者,而会计因其服务对象涉及社会的方方面面,提供的会计信息是公共产品,所以会计职业道德的优劣将影响国家和社会公众利益。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广厦(银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银广厦)会计造假丑闻就是一个典型例子。该上市公司通过伪造购销合同、伪造出口报关单、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伪造免税文件和伪造金融票据等手段,虚构巨额利润亿元。该公司的股票在其会计造假丑闻败露后股价大幅下跌,使广大股东遭受了巨大的损失,严重干扰了社会经济的正常秩序。可见,会计信息质量直接影响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经济秩序的健康运行,会计职业道德必将受到社会关注,具有广泛的社会性。二、会计职业道德的作用会计职业道德的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会计职业道德是对会计法律制度的重要补充。会计法律制度是会计职业道德的最低要求,会计职业道德是对会计法律规范的重要补充,其作用是其他会计法律制度所不能替代的。例如,会计法律只能对会计人员不得违法的行为作出规定,不宜对他们如何爱岗敬业、提高技能、强化服务等提出具体要求,但是,如果会计人员缺乏爱岗敬业的热情和态度,没有必要的职业技能和服务意识,则很难保证会计信息达到真实、完整的法定要求。很显然,会计职业道德可以对此起很重要的辅助和补充作用。2.会计职业道德是规范会计行为的基础。动机是行为的先导,有什么样的动机就有什么样的行为。会计行为是由内心信念来支配的,信念的善与恶将导致行为的是与非。会计职业道德对会计的行为动机提出了相应的要求,如诚实守信、客观公正等,引导、规劝、约束会计人员树立正确的职业观念,遵循职业道德要求,从而达到规范会计行为的目的。3.会计职业道德是实现会计目标的重要保证。从会计职业关系角度讲,会计目标就是为会计职业关系中的各个服务对象提供有用的会计信息。能否为这些服务对象及时提供相关的、可靠的会计信息,取决于会计职业者能否严格履行职业行为准则。如果会计职业者故意或非故意地提供了不充分、不可靠的会计信息,会严重背离会计目标,造成会计信息严重失真,使服务对象的决策失误,甚至导致社会经济秩序混乱。因此,会计职业道德规范约束着会计人员的职业行为,是实现会计目标的重要保证。4.会计职业道德是会计人员提高素质的内在要求。社会的进步和发展,对会计职业者的素质要求越来越高。会计职业道德是会计人员素质的重要体现。一个高素质的会计人员应当做到爱岗敬业、提高专业胜任能力,这不仅是会计职业道德的主要内容,也是会计职业者遵循会计职业道德的可靠保证。倡导会计职业道德,加强会计职业道德教育,并结合会计职业活动,引导会计职业者进一步加强自我修养,提高专业胜任能力,有利于促进会计职业者整体素质的不断提高回答者:一辈子de承诺 - 魔法学徒 一级 11-2 15:19想要联系我:415684089(QQ)。说明你的来意就加你了。回答者:angelineyang - 试用期 一级 11-3 1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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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管理目标是财务学的核心问题之一。财务管理目标是企业理财活动所希望实现的结果,是评价企业理财活动是否合理的基本标准。它是企业财务管理活动的导向器,它决定着财务管理主体的行为模式。确立合理的财务管理目标、无论在理论上还是在实践上,都有重要的意义。因此对财务管理目标的研究,一直是国外财务学者关注的焦点内容之一,近些年我国财务学者也尽力探讨,力求找到既能符合财务活动的内在要求,又能衔接国家财务管理目标,并能满足企业各经济当事人经济利益的要求,实现我国企业财务管理目标。对此,回顾财务管理目标的发展,以指出财务管理目标的发展趋势。sO100一、财务管理目标发展述评根据现有资料,对于财务管理目标的表述主要有以下几种:(一)利润最大化。这一目标是从19世纪初形成和发展起来的,其渊源是亚当•斯密的企业利润最大化理论。有学者明确提出“用利润最大化作为企业理财总目标是一种客观的选择”(何清波、邢建平,1998),“国有企业管理目标的完整表述应该是:在履行足够的社会责任的基础上追求利润最大化”(祁怀锦,1999)。以利润最大化作为财务管理目标有其合理性。一方面,利润是企业积累的源泉,利润最大化使企业经营资本有了可靠的来源;另一方面,利润最大化在满足业主增加私人财富的同时,也使社会财富达到最大化。然而,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企业的组织形式和经营管理方式发生了深刻的变化,业主经营逐渐被职工经理经营代替,企业利益主体呈现多元化,在这种情况下,利润最大化作为企业财务管理目标就不合适了。这不仅因为利润最大化概念含糊不清,没有反映出利润与投入资本的比例关系,还因为即使实现了利润最大化,如果未考虑到各种利益主体的合理利益,会影响未来企业经营资本的来源。(二)净现值最大化。20世纪40年代末,西方财务界开始关注资本在企业内部的有效分配,以及企业在资本市场中的作用。随着1951年乔尔•迪安(JoelDean)的《资本预算》的出版,财务界开始讨论如何在各类资产间分配财物资源,以提高现金流动的净现值。如果一个企业所有各投资项目的净现值最大,企业的净收益就会最大。资本才能真正得以最大化增值。因此现值最大化被视为当时的企业财务管理目标,这一目标考虑了时间价值对资本增值效果的影响,显然优于利润最大化目标,但并为从根本上克服利润最大化目标的缺陷。(三)每股收益最大化。20世纪60年代,随着资本市场的逐渐完善,股份制企业的不断发展,每股收益最大化逐渐成为西方企业的财务管理目标,这以目标在科学上更进了一步,因为这里的“收益额”有时间概念,且“每股”又有投入资本概念,它是一定时间内单位投入资本(每股,不是每元)所获收益额,充分体现了资本投入与资本增值之间的比例关系,但这一目标一是未能体现资本投入所面临的风险;二是没有考虑企业股利方针对股票市价的影响。如果企业的目标只是为了每股收益最大,企业就决不会支付股利。(四)股东财富最大化。这是近几年西方财务管理中比较流行的一种观点。股东财富最大化是用公司股票的市场价格来计量的,它考虑了风险因素。因为,风险的高低,会对股票价格产生重要影响;也考虑了货币时间价值,一定程度上能够克服企业在追求利润上的短期行为。因为不管是目前利润还是预期未来的利润对股票价格都会产生重要影响。然而,这种观点也有其缺陷。首先,强调股东的利益,而对企业其他关系主体的利益不够重视,不利于处理好现代企业财务活动中产生的各种财务关系。其次,股票价格是受多种因素影响的结果,并非都是公司所能控制的,把不可控因素引入理财目标是不合理的。再次,它只适合上市公司,对非上市公司很难适应。(五)企业价值最大化。所谓企业价值就是企业资产的市场价值,取决于企业潜在和未来的获利能力。企业价值最大化充分考虑了资金的时间价值、风险价值和通货膨胀价值对企业资产的影响,克服了企业在追求利润上的短期行为,因此,有学者认为该观点体现了对经济效益的深层认识,“它是现代财务管理的最优目标”(荆新、王化成、刘俊彦,1998)。然而,该观点仍受到批评:一是概念上的模糊。大部分学者认为,“企业价值最大化就是股东财富最大化”(刘贵生等,1997)。但有学者认为企业价值与股东财富不是同一概念。“企业价值相当于资产负债表左方的资产价值”,而股东财富应“相当于资产负债表右方的所有者权益的价值”(王庆成,1999)。二是测算上的困难。如果用未来企业报酬贴现值计量企业价值,“从理论上看来颇有道理,但是在实践的可操作上却存在着难以克服的缺陷”。如果用资产评估值来计量,方法上虽然科学,但是“资产评估通常在企业经营方式变更、资产流动、产权变更时采用,在企业日常管理、业绩评价中费时费力,事实上也难行得通”(王庆成,1999)。(六)所有者财富最大化。该观点认为“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我国企业的财务管理目标应表述为所有者财务最大化”(郭复初等,1997)。在我国国有经济改革中,所有者的概念已为众人接纳,对股份制企业来说,股东即为企业的所有者,对非股份制企业来说,企业的投资者即为企业的所有者。所有者对企业评价的标准主要是自身财富能否得以最大限度增值,因此所有者财富最大化必然成为财务管理的目标。它不仅符合非所有者之外的企业经济当事人的利益,而且也符合整个社会的利益。(七)资金运动合理化。该观点认为企业财务管理目标应是实现企业资金运动合理化。(汪孝德、杨丹,1994)资金运动合理化就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为出发点,通过对企业的筹资、投资、耗费、收入、分配等各环节的控制和企业各种资产形态的有效管理,使资金运用达到一个相对适应和合理的状态。它的基本内容是实现企业资金流动行、安全性和赢利性的科学统一和协调。该观点的缺陷在于:一是目标本身不能直接量化,例如利润最大化、股东财富最大化、企业价值最大化等目标的表达都是量化的财务管理目标,资金运动最优化目标很难具体量化;二是资金运动是企业筹资、投资、分配等一系列行为过程,资金运动最优化就是企业财务过程的最优化,仍没有回答财务管理的最终目标是什么。(八)持续发展能力最大化。有学者提出企业财务管理目标应是持续发展能力最大化(李端生、李占国,1998)。该观点认为,企业财务管理目标必须是经济性目标与超经济性目标的高度统一,是所有者利益与其它主体利益的最佳兼顾,绝不能只是一项非常具体化、定量化、具有明显倾向性的财务指标;必须具有综合性、兼容性,能够全面反映企业的持续经营和稳定发展能力,而有利于企业可持续发展的理财目标就是“持续发展能力最大化”。笔者认为,该观点的可取之处在于:第一,能够在理财目标中充分考虑企业管理的最高目标;第二,使企业的理财思路跳出资金管理的局限。其不足之处是:企业持续发展能力最大化是一种高度综合性的企业目标,不是企业理财目标所能涵盖的。“持续发展能力最大化”本质上是企业经营的最高目标,企业理财目标应当充分体现企业的经营目标,但两者之间不能等同。(九)EVA最大化。该观点认为企业财务管理目标应是企业经济附加值EVA最大化(艾志群,2002)。EVA是公司营业利润与资本成本的差值,它是衡量企业在某个特定年份中盈利抵偿资本机会成本后的经济利润。EVA最大化的理财目标能将所有者的财务管理目标与经营者的财务管理目标紧密衔接在一条纽带上,所有者主要基于企业EVA的增长给经营者进行奖励,妥善地处理了经营者与股东的代理冲突。EVA考虑了企业所有投入资本的成本,有利于经营者千方百计提高资金营运效果,并授予经营者更大的灵活机动权;EVA最大化的实质是企业的经济利润最大化,也是权衡了经营者利益下的股东财富最大化。但是,该观点的不足之处是:过分注重EVA易使企业忽视与其他契约关系的主体利益以及企业的社会责任感。除上述九种主要财务管理目标的研究观点外,理论界还不断提出新的见解。如有学者提出用权益资本利润率最大化目标具体衡量股东财富最大化的目标(王庆成,1999);有的学者提出企业财务管理目标应表述为:以企业价值最大化为主要目标,由社会责任、增值额、效用最佳等一系列辅助目标组成(张涛,1999);有的学者提出了“财务决策只有以长期资本增值最大化为目标,才可能克服财务活动的短期化行为,从而才有利于企业的长期稳定发展”(陆正飞,1996);有的学者提出“投资者、经营者和社会利益最大化”(朱海芳,1996);有的学者提出企业财务管理目标应该分层次,其根本目标是资本增值;直接目标是利润;核心目标是经济效益(张先治,1997);还有学者提出企业的财务管理目标应在履行社会责任的前提下,追求有效增值最大化和相关利益协调化(张卓、程凯、邓明然,2002)等。二、研究财务管理目标应注意的问题(一)财务管理目标研究的出发点问题从上述分析中可以看到,对财务管理目标的出发点可以归结为两种。第一种观点认为,财务管理目标是企业所有者的目标。因此,财务管理目标应为“所有者财富最大化”、“EVA最大化”、“资金运动合理化”、“长期资本增值”等。第二种观点认为,企业的剩余索取权应由包括股东、债权人、经营者、职工、政府、社会公众等在内的所有利益相关者持有。因此,财务管理目标应为“企业价值最大化”、“相关者利益最大化”、“投资者、经营者和社会利益最大化”等。这种分歧实质上是两种企业观的分歧。其一是“所有者观念”,认为企业是所有者的企业;其二是“实体观念”,认为企业具有独立于所有者之外的人格。从财务环境和经济理论来看,“实体观念”更加符合现代社会实际情况。首先,发达资本市场具有投资主体分散化、投资目的多元化的特征。其次,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核心是要明晰产权关系,即区分出资者所有权和法人财产权,并促使其分离,这就要求确认企业的主体地位。再次,现代经济学认为,企业是一系列生产要素之间的契约。有的论者指出,资本所有权不应与企业所有权混为一谈,重要的是应消除企业是由证券持有者拥有的这一根深蒂固的观念。这可以说是“实体观念”的经济学基矗最后,未来社会是知识经济社会,企业的资本除了债务资本和股权资本外,还有人力资本、知识资本等其他形式的资本,在有的企业,这些已经成为会计核算体系的一部分。因此,“实体观念”更符合当今时代的发展趋势。(二)财务管理目标的结构问题有些论者提出,财务管理目标是单一的。即便认为财务管理目标具有层次性、多元性,其具体提法也存在种种差异。比如:①财务管理目标按范围不同可分为总目标和分目标两类,后者包括筹资管理目标、投资管理目标和营运管理目标等。②财务管理目标分为基本目标和具体目标,前者又分为经济目标和社会目标。③财务管理目标应分为所有者财务管理目标和经营者财务管理目标,后者是“追求个人效用最大化”。④根本目标是资本增值,直接目标是利润,核心目标是经济效益等等观点。笔者认为,第一,财务管理目标通常就是指企业财务管理目标,因而不必按财务主体来划分财务管理目标。第二,财务管理目标具有层次性的特点,分目标或具体目标是实现财务总目标或基本目标的手段。第三,财务总目标应当从“实体观念”出发,考虑各种利益相关者的利益。第四,在经济体制、资本市尝企业所属产业、企业组织形式等财务环境因素不同时,真正能够影响财务管理目标的利益主体是不同的。如:计划经济体制下,政府利益优先;资本市场不发达时,企业主要靠借款筹资,债权人很有“发言权”;在高科技、知识型产业中,人力资本和知识资本更具有重要性;在独资、合伙企业中,经营者与所有者往往是同一的,财务管理目标的确定要单纯得多。因此,有必要深入研究财务管理目标的多元性特征。(三)财务管理目标的评价指标问题有的论者并不讨论财务管理目标评价指标的问题。这可能是他们认为财务管理目标并非指标计算,不具有可操作性,或认为财务管理目标就是“某一指标”的“最大化”,因而没有必要再讨论财务管理目标评价指标问题。在财务管理目标评价指标问题上的第二个分歧是,有的论者认为这种指标只有一个,而大多数强调财务管理目标结构的论者则设计了多个指标。第三个分歧是在指标的具体设计上,究竟用哪一个(些)指标。笔者认为,首先,财务管理目标并不直接就是财务管理目标的评价指标。比如,营销管理以“顾客满意”为目标,其评价指标可以是质量投诉次数、“回头客”的多少等。其次,财务管理目标评价指标是财务管理目标的量化表现形式,既然财务管理目标有内在结构,其评价指标也应该是一个体系,至于具体如何设计、计算和运用这些指标,需要进一步研究。三、企业财务管理目标研究的发展趋势我们可以看到,我国财务管理目标的提法经历了一个不断反复、变化的过程。从利润最大化到财富最大化再到企业价值最大化是主线发展过程,中间还有资金流动合理化、持续发展能力最大化、权益资本利润率最大化等观点。现在又有人提出相关者利益最大化作为企业财务管理目标的观点。究竟哪个更适合我国企业,还有待时间的检验。在该问题中出现的诸多观点,说明财务管理目标引起了理论和实践界的普遍关注,同时也说明企业财务管理目标的理论研究还不成熟。立足现状,展望未来,笔者认为,我国学者对企业理财目标的研究主要有以下几大趋势:(一)“企业价值最大化目标”是当前呈主流性的学术观点,其他的一些新见解有不少是围绕企业价值最大化这一中心观点的修补和完善。(二)注重协调企业多边财务关系主体的相关利益,是确立企业理财目标的一个重要依据。这里的相关利益主体包括所有者和经营者、企业内部的员工、企业的债权人以及其他合作伙伴,理财目标只有充分考虑这些相关主体的利益才是合理的。(三)关注社会责任已经引入企业理财目标的内容。尽管对企业理财目标如何具体体现社会责任还未进行明确的探讨,但是,众多学者开始关注企业理财目标中的社会责任问题。有的认为承担社会责任是实现企业理财目标的基本约束条件;有的认为承担社会责任是企业理财的目标之一等等。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未来的企业理财目标必须考虑社会责任与社会利益。(四)确立企业的理财目标更应看重企业的长期利益。学者们对利润最大化等理财目标的批评,反映出学者们的一种期望:容易导致企业经营行为短期化的理财目标不是好目标。因此,学者们的研究成果试图确立一个有利于企业长远发展的理财目标,在这样的理财目标中,体现资金的时间价值、经营的风险价值和长期效益。(五)区分不同类型企业的财务管理目标将成为该领域研究的趋势之一。在我国现行的研究中,有的学者开始探讨中小企业的理财目标、亏损企业的理财目标、高科技企业的理财目标、上市公司的理财目标和非上市企业的理财目标等。揭示了课题研究的一个趋势:企业财务管理目标正逐步走向深入,向具体化发展。应当说,这种研究思路是正确的,它将有力推动企业理财目标研究的实证化和针对性。与此同时,企业理财目标也可能在企业内部进一步分解,将总体财务目标具体落实到各级管理者的理财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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