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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口水长流
首页 > 职称论文 > 美学论文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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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瓶座A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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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我们谈论美的时候,会想到许多美的现象:如日出日落的壮丽景象、男女之间生死般的爱情、李白的诗篇、贝多芬的音乐和梵高的绘画等。对于这些现象,我们都用美字来命名,并将它们都归属于美的领域。但当我们进行深入思考的时候,就会发现它们似乎并不具备任何同一性。有些美的现象之间缺少直接的关联,如一个人的美与自然界的动植物的美;有些美的现象之间虽然有一些关联,但它们之间存在巨大的差异,如音乐的美和绘画的美;更有甚者,有的美的现象是对立的,如崇高和优美等。美的现象领域为什么会如此地丰富多样呢?这是因为美本身就缺少严格明确的规定?还是因为美字本身的乱用和误用?但有一点是肯定的,当我们说不同现象的美时,那个美字本身就具有不同的意义。由此我们可以说,虽然美的现象的复杂性有多种原因,但其中一个重要的原因在于美的字义的复杂性。因此我们有必要对于美作语义分析。1. 美的字源学哲学的批判不能等同于字源学的分析,甚至也不能建基于字源学分析的基础之上的。但字源学的分析能够给予哲学的批判以一定的启示,尤其是提供出那些在漫长的历史过程中被遗忘的语词的意义。关于美的字源学分析正是如此。鉴于人类语言的复杂性,我们对于非汉语的美的字义完全忽略不计,而只是分析美在汉语中的原初语义。一般认为,汉语“美”的原始语义是“羊大为美”。 《说文解字》说:“美,甘也,从羊从大。羊在六畜,主给膳也”。1《说文解字》又说:“甘,美也。从口含一”。“羊大为美”将美关涉到一个具体的现象,肥的羊或羊的肥。显然这不是关于美的哲学思考,也不是为美作出一个定义,而是一个具体的描述或者例证。但“羊大为美”说出了许多能够引起思考的东西。一方面,美指羊的肥大。它相关于一感性的自然物,同时它还相关于人的生活世界,只要它是作为食物而存在。另一方面,美不仅指羊自身肥大健硕,而且指这种羊给人的味美感觉。美在这里和人身体的感觉特别是味觉建立了关系。味觉是品味,是区分和比较。它不仅是对于对象进行感觉,而且也是对于感觉进行感觉。除了“羊大为美”一说之外,还有“羊人为美”一说。它主要指人戴着作为图腾的羊头跳舞,娱人娱神,达到人神相通。如果说“羊大为美”偏重于美的生理性和自然性意义的话,那么“羊人为美” 则突显了美的宗教性和社会性意义。在此舞蹈自身所带来的身心快乐是重要的。但如此理解的美不仅要从人那里获得规定,而且要从神那里获得规定。由此可见,美在古代汉语中至少就有两种不同的用法。一是相关于感觉的,另一是相关于精神的。2. 美的一般用法如果我们只是鉴于“羊大为美”和“羊人为美”来解释中国人的美的观念,那么这无疑是片面的。在日常语言的使用中,美的上述两种意义几乎丧失殆尽。相反,美发展了极为丰富的语义。我们试图作一些分析。第一,美指一些事物,它们能够引起人的感觉愉快。如美景、美物和美人,它们诉诸人的视觉;美音和美声,它们诉诸人的听觉;美食和美酒等诉诸人的味觉。尤其是那些诉诸人的视觉的事物的美一般意味着漂亮,它与丑陋相对。如我们说:一朵美丽的玫瑰,一个美丽的少女。这也可以说:一朵漂亮的玫瑰,一个漂亮的少女。第二,美指人的感觉,特别是身心愉快的感觉。当我们说“这很美”的时候,不仅指事情本身的一种特性,而且也指人对于这种事物的感觉状态。它相对于感觉一般和感觉很差。一种美的感觉状态有种种征候,如兴奋、陶醉、得意。它不仅具有心理学的表现,而且具有生理学的表现。第三,美指良好,与坏相对。它是对于一个事物存在的肯定。某事物不仅在此存在着,而且根据某种价值尺度是合理的。第四,美指完美,与欠缺相对。某事物不仅是一个存在者,而且是一个完满的存在者。这就是我们所说的完美无缺。第五,美指善良,与邪恶相对。美在此具有道德的意义。特别是当我们对于某一人格和品德用美来进行形容时,美往往就是一种道德的善。第六,美指艺术。如美的艺术等,它相对于应用艺术。这种艺术一般被称为纯粹艺术。第七,美指审美。它不同于认识和道德,是一种非功利和无利害的行为。在上述关于美的日常语言意义的一般分析中,我们可以看到,美一方面可以是对于事情自身的描述,另一方面可以是人对某一事物的评价。同时美的语言意义并不是纯粹美学的,相反,它除了日常语言中和“好”可以置换外,还具有认识和道德的意义。这似乎表明了“美”字的语义的歧义和混乱,但实际上是语言的多样性和丰富性。3. 美的哲学意义虽然美的哲学语义与美的日常语义有些关联,但它们却具有很大的不同。甚至我们可以说,哲学的语义是对于日常语义的分离。因此美的哲学语义必须保持自身的明确性和严格性。对于哲学或者美学而言,所谓的美直接表现为美的现象。它就是在现实中所呈现的各种美的形态。在此,美是显现出来的,并具有各种各样的外观。它们或者是自然的,或者是社会的,或者是艺术的。但关于美的现象我们可以大致分为两种类型:外在的和内在的,或者是物质的和精神的。外在的美的现象是直接诉诸感官的,是可以被看到和被听到的,如一朵花的美,一棵树的美等。内在的美当然也通过外在的美表现出来,但它又有许多没有表现出来的意义。如人们知道的古希腊的悲剧和宋元的山水画就是如此。它们的美不是外在的,而是内在的;不是直接的,而是间接的。因此对于它们的经验就不能只是感觉的,而也要是心灵的。作为一种现象而言,外在美和内在美都是不是美学所思考的事情。一些人强调美学从具体的现象出发,主张狭义的理论联系实际,实际上是误解了美学的哲学本性。美学并非描述某种具体美的现象,并给予它某种合理的解释,更不能说明某一具体的美学现象之所以美的理由。对于美的哲学探讨来说,最一般的区分就是美的现象和美的本质的区分。哲学美学当然要借助于美的现象说明美的本质,但它主要的任务不是分析美的具体的现象,而是追问美的本质。这是一切形而上学美学的真正的思想动机。因此在哲学意义上的美就等同于美的本质。它有各种不同的名字,如美自身、作为美的美、美的基础、美的根据,还有美的本源和美的来源等。关于美的本质的分析往往形成了三条道路。第一条是唯物主义的道路。它认为美的本原在于物质。美是某种物质的属性和物质所具有的普遍的发展规律。第二条是唯心主义的道路。它认为美的本原在于精神。美或者是主观精神的产物,或者是客观精神的产物。第三条是实践唯物主义的道路。它认为从物质出发或者从精神出发都是片面的,不能回答美的真正本原问题。唯一的出路是人的实践活动。实践是物质和精神的统一。它一方面建立了人与自然的关系,另一方面建立了人与社会的关系。在改造自然和社会的过程中,人创造了美。必须承认,实践唯物主义的道路突破了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的困境,为美的本源找到了新的出路。但它们三者有一个共同之处,它们都试图在美之外给美找一个根源。这一根源成为了美的本质。但对于我们来说,真正的问题不在于指出美自身之后的某种本质,而是显示出美作为美自身如何生成出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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識食過人

中国古代服饰审美思想的成因服饰作为一种文化形态,贯穿了中国古代各个时期的历史。从服饰的演变中可以看出历史的变迁、经济的发展和中国文化审美意识的嬗变。无论是商的“威严庄重”,周的“秩序井然”,战国的“清新”,汉的“凝重”,还是六朝的“清瘦”,唐的“丰满华丽”,宋的“理性美”,元的“粗壮豪放”,明的“敦厚繁丽”,清的“纤巧”,无不体现出中国古人的审美设计倾向和思想内涵。但某一时期的审美设计倾向、审美意识也并非凭空产生的,它必然根植于特定的时代,在纷乱复杂的社会现实生活中,只有将这种特定的审美意识放在特定的社会历史背景下加以考察才能见其原貌。 一、中国古人的服饰审美意识深受古代哲学思想的影响 “天人合一”的思想是中国古代文化之精髓,是儒、道两大家都认可并采纳的哲学观,是中国传统文化最为深远的本质之源,这种观念产生了一个独特的设计观,即把各种艺术品都看作整个大自然的产物,从综合的,整体的观点去看待工艺品的设计,服饰亦不例外。这种设计观在我国最早的一部工艺学著作《考工记》中就已记载,《考工记》说:“天有时,地有气,材有美,工有巧,合此四者,然后可以为良。”早在两千多年前的中国工匠就已意识到,任何工艺设计的生产都不是孤立的人的行为,而是在自然界这个大系统中各方面条件综合作用的结果。天时乃季节气候条件,地气则指地理条件,材有美为工艺材料的性能条件,而工有巧,则指制作工艺条件。对服装而言,则指服装的着装季节,着装环境,及衣料的质地和剪裁手法,只有这四者和谐统一,才有精妙设计。 《周易》中肯定了人与自然的统一性,肯定了人与自然的交融性,即人不仅是自然产物,人的一切活动从道德修养到功利实践,都必须遵循自然的启示,受自然规律的制约,而且自然中也透着人的因素。自然本身往往具有社会道德的启迪意义,在这里人与自然间往往不存在绝对隔离的鸿沟,二者互相影响渗透,人与自然遵循统一的法则,天地自然也具有人的社会属性,同时又包含了与人事有关的伦理道德,表现在审美情感上就是偏感性的。在中国古代哲人看来,人是形和神的统一,即肉体与精神的统一,这是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因此不论道、儒都主张精神与肉体兼并,美与善合壁,而服装正是体现人和物之间的审美和谐和自然表现形式的外化,这种审美情感意识倾向外露于服装也是合乎“自然”之道的,“夫己外饰,盖自然”(《厚道》语)“吐纳英华,莫非情性”。(《体性》语),魏晋时期竹林七贤放荡不羁的形骸,重神理而遗形骸,所以表现在服装上往往不拘礼法,不论形迹,常常袒胸露脐衣着十分随便。《世说新语任诞》载:“刘伶尝着袒服而乘鹿车,纵酒放荡”。 二、一定经济基础上形成的意识形态直接影响到服装的审美思想 春秋战国时期,由于七雄争霸,各自为政,造成了百家争鸣学术论战,产生了以孔孟为代表的儒家,以老庄为代表的道家,以及墨、法等各学派,从而不同派别的意识形态渗透到服饰美学思想中产生了不同的审美主张。如儒家倡“宪章文武”“约之以礼”,墨家倡“节用”,“食之常饱,然后求美,衣必常暖,然后求丽,居必常安,然后求乐”,法家韩非子否定天命鬼神的同时,提倡服装要崇尚自然,反对修饰。《淮南子览冥训》载“晚世之时,七国异族,诸侯制法,各殊习俗。”记录了当时论争纷纭,各国自治的特殊时期的真实情况。 魏晋时期是最富个性审美意识的朝代:“褒之博带”是魏晋南北朝时的普遍服饰,其中尤以文人雅士居多。魏晋时期是历史上经济、政治最为混乱的年代,但在精神上却是极自由解放,最热情的年代。文人意欲进贤又怯于官海沉浮,只得自我超脱,除沉迷于酒乐之外,便在服饰上寻找宣泄,以傲世为荣,故而宽衣大袖,袒胸露臂,魏晋时期,倡谈玄学之风,认为天地万物以无为本,强调返本归真,一任自然。最有名的竹林七贤,主张道家的“自然主义思想,抨击虚伪的儒家名教,还以蔑视朝廷,不入仕途为潇洒超脱之举”。表现在装束上则是袒胸露臂,披发跣足,以示不拘礼法。《魏晋记》载:“谢鲲与王澄之徒摹竹林诸人,散首披发,裸袒箕踞,谓之八达。”《搜身记》写:晋元康中,贵游子弟,相与为散发裸身之饮。文人群效之尚清谈,不拘礼教,行为放荡,这种人格上的自然主义和个性主义摆脱了汉代儒教的礼法束缚,人们都直接欣赏人格个性的美,尊重个人价值。《世说新语》中关于“斐令公有俊容仪,脱冠冕,粗服乱头,皆好,时人以为己人”的记载,生动了反映了当时的审美意识。 如果说魏晋南北朝时期“褒之博带”是一种内在精神的释放,是一种个性标准,厌华服,而重自然,而唐朝的服饰则是对美的释放,对美的大胆追求,其服饰色彩之华丽,重装饰,女子衣装之开放是历代没有的,即使是现代人也为之惊叹不已,望尘莫及。周诗:“惯束罗裙半露胸”,即似描绘这种装束,这是中国古代装束中最为大胆的一种,足见唐人思想开放的程度。唐代出现追随时尚的潮流,其石榴裙流行时间最长,可见《燕京五月歌》中“石榴花,发街欲焚,蟠枝屈条皆崩云,千门万户买不尽,剩将儿女染红裙。”安乐公主的百鸟裙为中国织绣史上的名作,官家女子竟相效仿,致使山林奇禽异兽,搜山荡谷,扫地无遗,充分显示了当时时尚的感召力之大。服饰风格是与现实分不开的,唐朝经济繁荣,手工艺发达,对外交流频繁,博采众长,建立国度之多,堪称中国古代的“巴黎”。 唐朝比以前任何朝代又增加了新的审美因素和色彩,唐代审美趣味由前期的重再现、客观,重神形转移到后期的重表现主观、意韵、阴柔之美,体现了魏晋六朝审美意识的沉淀。唐代前期转向后期的历史过程中,人们社会意识和精神状态也发生着深刻的变化,“原来那种朝气蓬勃奋发向上的激情,渐渐被老成持重,忧患重重的顾虑所取代,先前那种能动的对外在世界的探索与感受渐渐地转变为被动的对内在精神世界的感受与体验。从而使审美中那种大刀阔斧,真率奔放的阳刚之气不得不让位于细腻含蓄朦胧的阴柔之韵”,(引自《六朝美学》)此种审美倾向的转变,是与当时唐朝由盛转衰的经济和举国上下兴颂佛法这一时代背景是密不可分的。 宋朝时,宋人受程朱理学的影响,焚金饰,简纹衣,以取纯朴淡雅之美,而明代是中国古代服装发展史上最鼎盛的朝代,服饰华丽异常,重装饰。这是因为明朝已进入封建社会后期,封建意识趋于专制,趋向于崇尚繁丽华美,趋向于追求粉饰太平和吉祥祝福。因此,明朝在服装上盛行绣吉祥图案。此外,明代中期南部出现了资本主义萌芽,发达的手工业和频繁的对外交流,使其服饰从质料到色彩到图案追求艳丽,形成了奢华的风气,到了封建社会末期,西洋文化逐渐东渐,留学生脱长袍马褂,换西装革履,也都与当时所处社会的意识形态变化有密切联系。 三、“等级性”是阶级社会的标志,对古人的服装审美意识的影响贯穿了古代社会的始终 中国古代,等级制度森严,受这种等级制度“礼”的影响,古代服饰文化作为社会物质和精神的外化是“礼”的重要内容,为巩固自身地位,统治阶级把服饰的装身功能提高到突出地位,服装除能敝体之外,还被当作分贵贱,别等级的工具,是阶级社会的形象代言人。 服装就如同一种符号,古代社会中服装有严格的区分,不同的服饰代表着一个人属于不同的社会阶层,这就是“礼”的表现。《礼记》中对衣着等级作为了明文规定:“天子龙衮,诸候如黼,大夫黼,士玄衣 裳,天子之冕,朱绿藻,十有二旒,诸候九,上大夫七、下大夫五,士三,以此人为责也。”《周礼》中记载:“享先王则衮冕,表明祭礼,大礼时,帝王百官皆穿礼服。”春秋战国时期的诸子百家对服装的“礼”性功能亦有精辟见解。如儒家提倡“宪章文武”约之以礼,这种观点的提出是其与其封建等级制度的捍卫者的形象密不可分的。 这种“礼”的功能还表现在服装的色彩上,如孔子曾宣称“恶紫之夺朱也”(《论语阳货》)因为朱是正色,紫是间色,他要人为地给正色和间色定各位,别尊卑,以巩固等级制度,历史上“白衣”、“苞头”、“皂隶”、“绯紫”、“黄袍”、“乌纱帽”、“红顶子”等等都是在一定时期内,某种颜色附丽于某种服饰而获得了代表某种地位和身份的例子。在每个朝代几乎都有过对服饰颜色的相关规定。 例如:《中国历代服饰》记载:秦汉巾帻色“庶民为黑、车夫为红,丧服为白,轿夫为黄,厨人为绿,官奴、农人为青“。唐以官服色视阶官之品。”“举子麻之通刺,称乡贡。”唐贞观四年和上元元年曾两次下诏颁布服饰颜色和佩带的规定。在清朝,官服除以蟒数区分官位以外,对于黄色亦有禁例。如皇太子用杏黄色,皇子用金黄色,而下属各王等官职不经赏赐是绝不能服黄的。 纵观中国古代服饰的发展,我们可以清晰看到各朝各时期中国古人审美意识对服装的影响,服装从最早的功能性——遮羞、敝体,经过岁月的流逝与历史的演变,从等级制度的代言人,到后来标榜个性的象征物,已经走过了漫长的岁月,而审美意识贯穿其中,了解这一点,对我们进行现代服装设计也是大为有益的,只有紧抓时尚脉搏,吸收传统文化之精华,了解现代人之审美情结,才能设计出中国民族服装的时尚精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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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米Amysweety

审美一词来源于希腊语aisthetikos。最初的意义是“对感观的感受”。是人类掌握世界的一种特殊形式,指人与世界(社会和自然)形成一种无功利的、形象的和情感的关系状态。审美是在理智与情感、主观与客观的具体统一上追求真理、追求发展,背离真理与发展的审美,是不会得到社会长久普遍赞美的。黄人《<清文汇>序》:“至萧梁哲储,始别加组纂,剖觚缋素,渐毗审美,而罗弋前修,未迕学礼之训。”丁玲《梦珂》:“于是表哥便倒在她适才起身的软椅上,得意的来称许起自己的智慧,自己审美的方法。”秦牧《花城》:“你在这里也不能不惊叹群众审美的眼力。”周国平《白兔和月亮》:在众多的兔姐妹中,有一只白兔独具审美的慧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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