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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劳死”目前并不是一个法律术语,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15条的规定,“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工伤,从朱波的个案来看,朱波是在家中睡眠时死亡,并不是在工作场所,不能被视为因工死亡。既然不能认定为因工死亡,按照目前的规定,暂时不能得到工伤法律方面的保护。但家属可以因劳动者因病死亡,获得一次性抚恤金、一次性救济金、丧葬补助费等补偿。虽然舆论大肆宣传,也只有日本等个别国家将“过劳死”视为因工死亡,大多数国家并没有对“过劳死”专门立法。而事实上,“猝死”的原因是多样的,认定“过劳”和“死亡”之间的联系非常困难。黄巧燕认为本案中,家属应该更清楚地了解死者“猝死”的原因,而且家属在程序上仍然有申请工伤认定的权利,不妨一试。预防比赔偿更重要据医学专家研究,绝大多数“过劳死”都有过量加班和失眠这些诱因存在。因此,工作强度大的职场人士要注意预防加班诱发的“亚健康”状态,主要症状包括:经常出现身体乏力、睡眠不稳、记忆减退、头痛头昏、腰痛背酸、食欲不振、视觉紊乱等疲劳症状。但到医院去检查,却又没有明显的病症。对于过劳死死者来说,赔偿只能抚恤家人,对自己则没有用处;对于长期处于亚健康状态的职场人士应该认识到,健康比事业更重要,而本人应该对自己的健康负主要责任。如果用人单位长期、恶意延长雇员劳动时间,雇员有权利获得《劳动法》保护的休息权和加班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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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劳死,一般都是多种原因共同导致的猝死情形。需要结合死者生前工作状况和身体状况等判断其死亡原因。但是如果要研究其死亡责任的承担,还要结合个案的实际情况,综合作出判断。司法实践中,死者与被告的关系不同,判决结果也不同。一、死者与被告的关系是劳务关系如果死者与被告是劳务关系,本案系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二条规定: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根据过错责任原则,被告对死者的死亡存在过错的情况下,被告对死者的死亡才承担过错赔偿责任,具体赔偿比例要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被告的过错对其死亡的影响力的大小综合考虑判定。二、死者与被告的关系是劳动关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定下列情形为工伤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一)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所受伤害,用人单位或者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没有证据证明非工作原因导致的”应该属于工伤或视同工伤。司法实践中该条规定适用前提是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所受伤害。且举证责任发生了倒置,由用人单位或者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用人单位或者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有证据证明死者的死因是非工作原因导致的,则不承担赔偿责任。故死者的死亡原因也是案件定性的关键。工作期间突发疾病导致的死亡,严格来说不属于工伤保险范围,但为了突出对劳动者利益的保护,《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将其“视同”工伤,具有一定照顾性质,但为了避免将突发疾病无限制地扩大到工伤范围内,作出了“48小时”的限制性规定。如果从突发疾病经抢救无效死亡时间已超过视同工伤的48小时的法定期限,不应认定为工伤。三、死者与被告的关系是承揽关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三条“承揽人在完成工作过程中造成第三人损害或者自己损害的,定作人不承担侵权责任。但是,定作人对定作、指示或者选任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之规定,原告要举证证明被告对定作、指示或选任存在过错。被告承担的是过错责任。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做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做人给付报酬的合同。承揽人在完成工作的过程中对第三人造成损害或者自身损害的,定作人不承担赔偿责任。如果死者家属无法举证证明,则要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总的来说,过劳死的法律适用问题复杂,需要个案的具体分析和研究。如有类似案件需要,建议咨询专业律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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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人对于企业非常忠诚,长久以来日本人的工作时间在全世界都位居前列,因此"经济动物""工作狂""工蜂"等就成为了日本人的代名词。过长的劳动时间以及高强度的工作压力下,不断有人因过度劳累而猝死或者因为不堪工作压力等原因导致精神抑郁而自杀(即过劳自杀,亦属于过劳死范畴)。过劳死源于日本,在日语中,过劳死被称“Karoshi”。近年来,这一词流行于世界各地,以至于在一些英语词典中都可以找到它的身影。 日本的第一例过劳死的案件发生在1969年,当事人是一名29岁的雇员。这一案件在当时并没有引起太多的关注,直到上世纪80年代末期,数名正当壮年的企业界高管人士在没有任何征兆的情况下突然死亡,日本媒体才开始关注这一新现象,并将其命名为过劳死(Karoshi)。在很短的时间内,过劳死便已成为职场中一大严重威胁。到了1987年,随着公众关注度的提高,日本劳务省(Ministry of Labour)开始正式对过劳死进行统计调查。 有关“过劳”的早期定义产生于19世纪70年代。它源于精神病学概念,用以描述那些躯体、情绪、精神、人际关系、行为严重耗竭的病人。处于"过劳"状态意味着一个人为了维持自己生命的火焰,他的全部精力都快要被作为燃料耗尽了。这种危机的出现是因为人们的心理要求超出了现实的能力,它是一种由于情感上的要求长期得不到满足而导致的包括身体、心理、感情等方面都处在耗竭状态的体验。它伴随着一系列的症状,包括:躯体上的耗竭、情感上的无助无望、幻想破灭、自我否定,对工作对他人以及对生活本身的否定态度,这表明压力已超出个体的极限,导致人们适应环境的能力受到严重影响。 在市场竞争激烈、生存压力趋大的今天,“过劳”一词已发展到专指由于持续高强度的工作而导致的健康问题。当环境要求,尤其是工作的要求与个人的反应能力之间出现失衡时,压力就会出现。压力既有正面作用也存在负面影响。当压力变得难以调和,人们又没有能力承受,也没有其它的缓冲办法可以使这种持续不断的压力松弛下来时,“过劳”就出现了,它一般表现为: 1. 角色混淆:劳动者对自身以及自身所处的位置应具有的权利、应负的责任认识不清。对于采取什么方法,达到什么目标、当前处在什么位置、对自己和所在机构应尽的义务也不清晰。 2. 角色冲突:劳动者的工作使他们感到自己的价值观和道德观不一致,不能调和,不能共存。 3. 负荷过重:无论在数量还是质量上对劳动者的要求都太重。 4. 毫无成就感:劳动者感到无论他们多努力地工作,从增加认识、完成任务、受到赏识、或获得成就的角度看,其结果都毫无意义。 5. 孤立:无论是在工作场所还是这以外的地方,劳动者几乎得不到社会支持。 6. 丧失自主性。表现在临床上,“过劳”一般可以分为三个阶段:征兆期、过渡期和活动期。 在征兆期阶段,“过劳”的表现是弥漫性的,几乎涉及了个人生活的每一个方面,劳动者表现恍惚,对时间、地点、人物经常丧失判断能力。 在过渡期阶段,“过劳”可能是周期性的,或由某种情况决定的预期性焦虑,劳动者可以自我感觉到这种周期性的疲劳和反应失常。 在活动期阶段,劳动者所感受的压力处于“活动”状态,濒临崩溃,任何高度紧张的持续工作都可能使劳动者的精神和体力与正常时发生很大的改变。 “过劳死”主要发生在“活动期” 在对“过劳死”人群深入研究中发现,猝死直接死因的前5位是冠状动脉疾病、主动脉瘤、心瓣膜病、心肌病和脑出血。和一般猝死几乎没什幺不同,这些病的隐蔽性蒙蔽了过劳者,以至酿成恶果,过度劳累便是一个重要的诱因。 日本关于“过劳死”的认定标准: 日本医学界发现,猝死的高层主管往往原就有疾病存在,只是他们不知道或不以为意,任由过劳蓄积,压力遽增,才诱发旧病,突然恶化死亡。 根据日本“过劳死”预防协会所下的定义,“过劳死”是一种未老先衰、猝然死亡的生命现象。在病发征兆出现前一个月内加班超过100小时,或在病发前2~6个月内平均每月加班超过80小时的死亡会被认定是与工作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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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 医疗/疾病 >> 医院 解析: “过劳死”的危险因素及预防 据报道:中国社科院边疆史地研究中心32岁的学者萧亮,2005年1月5日在睡梦中突然大口喘气,5分钟后便停止了呼吸;1月22日,清华大学年轻讲师36岁的焦连伟,午饭后突发胸痛,1月22日发病当晚死于心梗;不到四天后的1月26日同校工程物理学教授46岁的高文焕死于肺癌。一代精英因过劳累而英年早逝,这对家庭,对社会带来了巨大的损失。同时,也为中年人过度透支,拉响了要关注身体健康的警报。“过劳死”即过度劳累导致的死亡。国际定义“过劳死”是因为工作时间长,劳动强度加重,心理压力大,存在精疲力竭的亚健康状态,由于积重难返,将突然引发身体潜在的疾病急性恶化,救治不及时而危及生命。据报道:日本每年约有1万人因过劳而猝死。猝死又称急死,医学定义为:1小时内不明原因的突然死亡都属于猝死。相当一部分人是在睡眠中发生,尤其是凌晨2点~4点,其中80%的人都是由于心脏问题引起的。“过劳死”和“猝死”发生病因和时间上有所不同。“猝死”发生从出现不适到死亡的时间非常短,而“过劳死”可能因心芗膊』蚴悄猿鲅穑皇嵌淌奔渫环ⅲǔ;岢中欢问奔浠蚣感∈鄙踔良柑臁!肮退馈焙汀扳馈狈⒉《加刑崆霸ぶ⒆矗藕兜氖潜恢诙嗟姆⒉≌咚鍪印!肮退馈焙汀扳馈币话阍诜⒉∏岸蓟嵊卸淘莸男厍扒缌姨弁吹男慕释吹牡湫椭⒆矗蚴蔷酰醚什窟煲皇剩潭鞣蚜Γ换褂腥嘶嵊邪橛谐龊梗鱿?~5分钟的胸闷,最常见的预兆是浑身无力,胸闷。而这些症状常被中年人所忽视,尤其是有心血管疾病自己不知道。更多的中年人则认为身体好,即使过度透支体力偶感不适,认为休息一下便没事了,殊不知这些疾病先兆被疏忽,使之付出了生命的惨重代价。 所以,定期健康体检对于中年人来说并不是一件多余的事,并且工作、学习要劳逸结合,避免过度劳累。“过劳”的表现主要是不能安静下来,日常有慢性致病因素积累而难以消除,也不易用咖啡等兴奋剂缓解,尤其应引起大家注意的是:“过劳”是疾病的前奏。 日本学者列举27项“过劳”症状和因素,其中有7项者,就有存在“过劳”的潜在危险;有10项者则随时可能发生“过劳死”,不妨要引起大家的重视。 1.经常感到疲倦,忘性大; 2.酒量突然下降,即使饮酒也不感到有滋味; 3.突然觉得有衰老感; 4.肩部和颈部发木发僵; 5.因为疲劳和苦闷失眠; 6.有一点小事也烦躁和生气; 7.经常头痛和胸闷; 8.发生高血压、糖尿病,心电图测试结果不正常; 9.体重突然变化大,出现“将军肚”; 10.几乎每天晚上聚餐饮酒; 11.一天喝5杯以上咖啡; 12.经常不吃早饭或吃饭时间不固定; 13.喜欢吃油炸食品; 14.一天吸烟30支以上; 15.晚上10时也不回家或者12时以后回家占一半以上; 16.上下班单程占2小时以上; 17.最近几年运动也不流汗; 18.自我感觉身体良好而不看病; 19.一天工作10小时以上; 20.星期天也上班; 21.经常出差,每周只在家住两三天; 22.夜班多,工作时间不规则; 23.最近有工作调动或工作变化; 24.升职或者工作量增多; 25.最近以来加班时间突然增加; 26.人际关系突然变坏; 27.最近工作失误或者发生不和。 研究者认为:在上述27项中占7项以上即是过度疲劳有危险者,占10项以上就可能在任何时间发生过劳死。即使不占7项,在第1项到第9项中占两项以上或者在第10项到18项中占3项以上者也要特别注意。 有危险症状和因素的人,应立即到医院检查,改变晚回家、饮酒、吸烟等不良习惯。有过劳死因素的人不一定吃营养药或住院,而要重建或养成健康的生活习惯。总之,白天努力工作,晚上下班就回家,充分休息并适当吃些营养品,是防止过劳死和保持健康的最好办法。 预防过劳死的六大措施 生成2006-07-25 16:37:21 来源: 关键词:过劳死 健康视频点播 医学音像产品在线商城 企信王-企业短信平台 名医名院专家免费咨询 专家提醒说,避免过劳死有六种紧急措施: 1、坚持体育锻炼。运动能增加心肌收缩能力,增加机体免疫力,增强机体抗病的能力,还可以加快人体的新陈代谢,推迟神经细胞的衰老,帮助废物排除,从而起到防病癌抗癌作用。 2、保持心情舒畅。现代心理学研究发现,当一个人感到烦恼、苦闷、焦虑的时候,他身体的血压和氧化作用就会降低,而人的心情愉快时,整个新陈代谢就会改善。烦闷、焦虑、忧伤是产生疲劳的内在因素。因此,要防止疲劳,保持充沛的精力,就必须经常保持愉快的心情,学会调节生活,增加精神活力,让紧张的神经得到松弛。 3、合理调整饮食。少吃油腻及不易消化的食品,要多食新鲜蔬菜和水果。 4、适度休息。长期通宵达旦地工作或熬夜,会使体内产生许多毒素,加速能量的消耗,使身体快速疲劳。一旦有疲劳的感觉,就应该及时进行调整和休息,做到劳逸结合,张弛有度。 5、定期体检。无论中青年还是老年人,也不论体力劳动者还是脑力劳动者,最好每年做一次体检,重要的是要保持体检的连续性,不要中断,以便早期发现高血压、高血脂、糖尿病,特别是隐性冠心病,防患未然。 6、积极治疗原发病。对高血压、高血脂、糖尿病和动脉硬化者,要多留意自己的身体状况,培养健康的生活习惯,戒烟酒。避免长时期紧张的脑力劳动和情绪激动,培养乐观的精神状态。出现心绞痛或心律失常时要认真医治。 我们应该具备决定成功的十种积极心态 1、决心 决心是最最重要的积极心态,是决心,而不是环境在决定我们的命运。 2、企图心 企图心, 即对达成自己预期目标的成功意愿。要想成功,仅仅希望是不够的。 3、主动 被动就是将命运交给别人安排,是消极等待机遇降临,一旦机遇不来,他就没办法。凡事都应主动,被动不会有任何收获。 4、热情 没有人愿意跟一个整天都提不起精神的人打交道,没有哪一个领导愿意去提升一个毫无热情的下属。 5、爱心 内心深处的爱是你一切行动力的源泉。不愿奉献的人,缺乏爱心的人,就不太可能得到别人的支持;失去别人的支持,离失败就不会太远。 6、学习 信息社会时代的核心竞争力,已经发展为学习力的竞争。信息更新周期已经缩短到不足五年,危机每天都会伴随我们左右。 7、自信 什么叫信心?信心就是眼睛尚未看见就相信,其最终的回报就是你真正看见了。 建立自信的基本方法有三:一是不断地取得成功;二是不断地想像成功;第三是将自己在一个领域取得成功的“卓越圈”运用神经语言的心理技术,移植到你需要信心的新领域中来。 8、自律 人人崇尚自由,然而,自由的代价是自律。 成功需要很强的自律能力。你是不是能忍受与家人暂时分开,去外地推销产品?这一切,就是你必须“强迫”自己付出的成功代价。 9、顽强 我们追求成功的过程中,一定会遇到许多艰难、困苦、挫折与失败。你不打败它们,它们就会打败你。 成功有三步曲:第一,敏锐的目光;第二,果敢的行动;第三,持续的毅力。用你敏锐的目光去发现机遇,用你果敢的行动去抓住机遇;用你持续的毅力把机遇变成真正的成功。 10、坚持 假使成功只有一个秘诀的话,请问那会是什么?那应该是坚持! 7种职业成中国人过劳死高发区 生成2006-07-25 16:37:21 来源:四川新闻网 关键词:过劳死 健康视频点播 医学音像产品在线商城 企信王-企业短信平台 名医名院专家免费咨询 据东方早报报道,昨天,在上海社会科学院亚健康研究中心举办的“过劳死”问题学术研讨会上,专家们就近年来频频出现在媒体上的“过劳死”问题进行了分析。研究显示:公安、新闻、IT、文化演艺、企业、国家公务员、科教界成为中国人“过劳死”的高发区。 上海社会科学院社会学所助理研究员刘漪在google网和baidu网上搜索了从1990年至2006年1月有媒体报道或有记载的“过劳死”个案,总共有102名,刘漪分析认为,发病率直线上升、男性人群居多是近年来“过劳死”现象的趋势。 刘漪对涉及“过劳死”高发的七种职业92个个案进行了分析,结果,他们“过劳死”时的平均年龄为44岁,而科教界、IT、公安和新闻行业“过劳死”人群的平均年龄已经在44岁之下,特别是IT阶层年龄最低,仅仅为岁。 上海社科院亚健康中心副主任夏国美研究员特别关注了中青年知识分子“过劳死”的原因,她分析认为,社会责任的压力、人际关系的压力和社会评价的压力是导致中青年知识分子“过劳死”的主要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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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劳死”只是一个俗称,目前这个说法既没有医学上的定义,也没有法律上的界定。有人说,构成“过劳死”的三要素是: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规定,强制劳动者加班;造成劳动者工作时间和工作强度长期超出法律的规定;劳动者死亡结果的发生与过度工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还有人说,“过劳死”就是指由于长时间加班工作导致过度疲劳而猝然死亡。然而,不要说如今加班是白领中“为保住饭碗而不得不为之”的普遍现象,特别是对于从事劳动密集型工作的中低端劳动者群体来说,很多时候是自愿的甚至是主动要求“过劳”加班以赚取加班费,资方并没有“强制”其延长劳动时间。
学术堂整理了一份护理论文范文,供大家参考:范文题目:老年脑梗死患者早期康复护理分析近些年,虽然脑梗死的抢救成功率在不断提高,但脑梗死后遗留的功能障碍却仍十分严重
(1)文献研究法:根据所要研究内容 ,通过查阅相关文献获得充足的资料,从而全面地了解所研究课题的背景、历史、现状以及前景。 (2)研究项目分析法:在进行理论的搜
特异体质是不能阻断因果关系的,男的行为与老太太的死亡有因果关系。 一般来说,有轻伤故意导致他人重伤死亡的(对重伤死亡结果是过失),定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死亡。如果
问题一:案例分析的论文怎么写具体点 最好有范文 或者 框架 1、论文题目:要求准确、简练、醒目、新颖。 2、目录:目录是论文中主要段落的简表。(短篇论文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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